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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法律服务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司法局

题目:整合法律服务职能 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践探索

资料提供时间: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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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北湖区司法局“加减乘除法”助力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文章下载

郴州市北湖区司法局“加减乘除法”助力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郴州市北湖区司法局紧紧围绕全面推进第二届湖南旅发大会各项决策部署,以服务环境优化为抓手,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不断健全法治体系,全面提升协同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公平公开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提升法律服务,做好惠企服务的“加法”。在惠企政策落实上下足硬功夫。搭建惠企信息工作交流、惠企宣讲、惠企政策落实法律服务三大平台,组建由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的惠企法律服务团队深入企业开展“法律体检”,采取专题宣讲与点单式宣讲相结合的方式,宣传惠企政策、惠企举措,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解读服务,指导企业精准、高效研究政策、落实政策。今年以来,惠企法律服务团队主动走访企业100家,围绕法人治理、劳动用工、对外投资、市场交易、产权保护等要素为企业提供专业化合规服务,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守法经营,防范生产经营法律风险。截至目前,深入企业开展法律讲座72次,审查合同832份,提出修改意见943条,排查企业风险136个,提交法律意见书169份,为企业建言献策576条,指导建立法律风险防控机制64个,为企业挽回各种损失1.6亿元,助力企业健康良性发展。

加强制度保障,做好助企纾困的“减法”。全面推动有关制度文件的规范管理,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在审核市场准入、经营行为规范等规范性文件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审核。对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重点关注民营企业发展领域。全面清理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文件。集中组织清理在经营范围、公平竞争、行政收费等方面对民营企业不公平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存在有悖于平等原则、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内容的文件,及时予以废止或者调整。先后共清理了区级规范性文件114个,其中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19个,修改规范性文件1个,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94个,及时纠正有悖于保护民营经济的内容,破除一切顽瘴痼疾,淘汰制度上的“落后产能”,全面促进公平竞争,为民营企业的发展储备优质的法治土壤。

规范行政执法,做好助企发展的“乘法”。全面公开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清单,明确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事项范围,解决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大力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打造一支服务营商环境的专业化执法队伍,完成全区35家行政执法机关的582人行政执法证和35人行政执法监督证换(核)发工作。围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有针对性的开展案卷评查活动,对全区14个乡镇(街道)及28个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进行综合评查,及时反馈通报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同时推行涉企柔性执法,出台9份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对69起涉企轻微行政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形成106 项内容涉及202 项行政处罚事项的“涉企免罚清单”,最大限度降低了对企业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为全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化解矛盾纠纷,做好为企解忧的“除法”。大力构建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区14个乡镇(街道),161个村(社区)均建立健全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了人民调解组织全面覆盖。同时建立了民间金融纠纷、商事纠纷、环境污染纠纷、道路交通事故、劳动人事争议、住建事务纠纷、自然资源权属纠纷、婚姻家庭纠纷、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权益纠纷、知识产权纠纷、湘南大市场支部商会事件纠纷、华泰城市场商会“高壁综合大市场”事件纠纷等13个行业、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了共有4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683名兼职人民调解员的高素质的人民调解工作队伍,今年以来,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民间纠纷3211件,化解了一批因企业劳务合同、工程施工等各种矛盾起的纠纷216起,确保涉企矛盾纠纷调处范围无“死角”,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政治大局。

湖南长安网2023-7-26

 

 

邵东市司法局:“监督+服务”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 文章下载

邵东市司法局:“监督+服务”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

邵东市行政复议中心近日收到邵东市电力公司的复议申请,请求撤销邵东市林业局下发的处罚决定,经复议中心调查核实,林业局所做处罚决定适用法律错误,行政复议中心依法撤销了该决定。这是行政复议中心依法行使监督职能,上半年以来依法撤销的第3个行政决定。

近年来,邵东市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开展执法监督,优化法律服务,助力邵东打好“优化营商环境仗”,促进邵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高举监督“利剑”,提升执法水平

执法监督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为全力打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仗”,邵东司法局开展法治督察,由依法治市办公室牵头对26个乡镇(街道、场)和23个重点执法单位工作开展督察,对存在的问题以“市长令”的形式交办51件,督查专报通报全市;发挥行政复议审查职能,通过个案审查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对被判决为违法和撤销的行政诉讼案件,尊重法院判决结果,全面执行到位;组织执法人员从业资格考试,以考试倒逼执法业务提升。全市新进执法人员672人通过考试持证上岗,全体在岗在职执法人员1255人参加执法业务知识考试,并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常态化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学习公共法律基础知识和新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推动37个党政机关、25个乡镇(街道)、580个村(社区)聘请法律顾问,提供各类法律服务3000余次,开展重大合同缔约前法律论证40次,审查政府重大民商事合同47份,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10件,审核政府常务会议纪要17份,审查单位部门委托合同35份;推行“减免责清单”制度,全面梳理现行执法事项,推动各执法单位制定“减免责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推动差异化监管和包容执法。推动全市道路交通、市场监督等8家单位制定了215项首违不罚清单,累计对248家企业实施免于处罚措施;每年对全市主要行政执法部门、25个乡镇(街道)开展两轮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查结果纳入法治建设考评范围,不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多元法律服务,护航社会发展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社会发展的主要方式。邵东市司法局创造性开展“专家坐堂”法律咨询服务,邀请5家律所轮流派律师到政务中心值班,接听热线电话,解答企业、群众法律咨询。自2022年7月运行以来,共计接听群众、企业咨询电话1218人次,解答法律咨询1200余件,主要集中在劳务纠纷、工伤赔偿、合同纠纷和人身损害等方面。;扎实开展“法治体检”、“千所连千企”等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知识讲座、法治体检等法律服务,2023年,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4场次,组织律师开展法治体检10场次,切实为企业提供高效法律服务;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降低援助申请门槛,上半年全市共接待法律来访、来电、来信咨询1689人次,举行宣传活动2次,共受理指派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47件(其中刑事案件72件,民事行政案件75件);推行公证办理“最多跑一次”制度,90%以上公证事项实现当天受理,当天办结。为企业走出去及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公证法律服务7件,提供代办翻译234件、外交领事认证118件、代为邮寄公证文书37件;普法先从娃娃抓起,常态化开展“开学第一课”普法活动,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禁毒、防性侵等法律常识;规范开展宪法、民法典主题宣传,深入开展元旦春节送法下乡、大学生寒暑假送法下乡等一系列普法主题活动,让更多的群众学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和行业专业人民调解作用,每年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000余起。

邵东市司法局2023-7-26

 

 

沅陵:整合法律服务职能 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文章下载

沅陵:整合法律服务职能 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近年来,县司法局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整合法律服务职能,助力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把脉问诊,做好“法治体检员”

县司法局组织辖区内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常态化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通过座谈、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梳理和查摆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和易发的法律问题,提出预防风险和解决纠纷的建议,开出“体检报告单”。今年以来,县司法局深入辖区内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18次,解答企业法律咨询31件,为企业解决法律问题3件。

送法上门,做好“法治宣传员”

“企业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方面需要注意些什么呢?”“在签订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关键环节……”在县司法局开展的“送法进企业”活动现场,普法志愿者们就企业常见的一些法律风险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今年来,县司法局以“八五”普法为抓手,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民法典》等为宣传重点,以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纠纷化解、人才培训等相关法律问题为宣讲重点,通过摆放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品、解答咨询等方式,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今年以来,共开展“送法进企业”法治宣传活动6场次,解答企业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800余份,推送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内容8余条。

靠前服务,做好“政策联络员”

县司法局持续做好惠企政策联络对接,指定律师担任惠企政策联络员,化身“店小二”,主动梳理惠企政策,确保政策动态更新,及时做好宣传解读,为企业、商户推送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案例,打通法律助企服务“最后一公里”,全力打造“让企业和企业家舒服”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沅陵县司法局2023-7-17

 

 

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临沂着力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法治保障! 文章下载

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临沂着力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法治保障!

7月18日上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政策解读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介绍了《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监管执法和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题内容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人

陈 霖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常红岩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新闻发言人

张晓波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冯 波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经济软实力、综合竞争力、区域影响力的重要体现。近年来,临沂市司法局按照上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职能作用,着力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法治保障。

一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公示执法人员信息22868条、公开执法结果信息2526481条,配备法制审核人员1256名,审核重大执法决定26461件。严格开展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抽调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9个领域的行政处罚案卷参加市级评查,对查找的问题及时通报反馈到各单位进行整改,不断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是强化重点领域执法监督。组织开展全市涉企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执法不严格、不廉洁、不公正、不规范、不担当、不文明等六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消除了阻碍经营主体健康良好发展的障碍。同时全面规范各级行政处罚行为,消除权力滥用隐患。

三是全方位全流程监督行政执法行为。组织开展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构建了“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基层司法所”的监督体系,实现了全市156个乡镇(街道)执法监督全覆盖。制定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权责事项清单,梳理出市、县、乡三级权责事项99项,明确了各级监督职责,解决了“监督什么”的问题。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行政执法监督联络点制度,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200余人,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络点90余处,累计开展社会监督500余次,有效维护了企业群众的合法权益。

行政执法涉及面广、裁量权大、关注度高。接下来,临沂市司法局将围绕强化执法监督效能、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开展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紧盯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通过自查自纠、明察暗访、案卷评查、企业座谈、调研走访、设立专门投诉举报渠道等多种形式,收集有关问题和线索,并督促相关执法单位认真分析研判,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整治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推动全部问题整改到位。

二、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贯彻落实“企业宁静日”制度,打造涉企检查联合检查平台,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有效解决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等问题,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迎检负担,营造主动服务、规范检查、无事不扰的执法环境。

三、持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制度。组织重点执法领域修订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并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持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通过综合运用指导、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引导企业及时自我改正,主动消除、减轻社会危害后果,让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答记者问

《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提出建立涉企案件审慎处理机制,请介绍一下政法机关将采取哪些针对性的措施?

建立健全涉企案件审慎处理机制是切实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今年4月,市委政法委印发了《全市政法机关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实施办法》,其中,对建立涉企案件审慎处理机制提出明确要求。我们将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指导推动政法各单位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主要抓好以下几项措施落实:

一是准确把握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既要保证依法办案,又要做到善意审慎,注重做好“四个区分”:准确区分民营企业正当融资行为与非法集资犯罪的界限、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重组改制过程中的产权纠纷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犯罪的界限、民营企业实施的单位犯罪与企业负责人实施的个人犯罪的界限、民营企业财产和企业家个人财产的界限,确保涉企相关案件依法准确规范办理。

二是依法慎用强制措施。进一步规范经济犯罪案件立案审查机制。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涉企人员依法采取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及时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依法审慎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地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三是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灵活运用“活封活扣”“惩戒预警”等措施,对被执行人给予合理履行宽限期,着力降低保全、执行措施对企业不利影响。推动完善失信企业信用惩戒与修复机制,做到“减存量、控增量”,努力降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数量和占全市注册企业数量比重。

四是强化执法司法监督。健全完善政法单位内外部制约监督体系,构建执法规范、权责清晰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将2023年确定为公安机关“规范执法提升年”,加强日常执法巡查和监督检查,全面查摆整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健全常态化执法司法检查机制,对企业和群众举报投诉的涉企案件开展案件评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效。

我市在优化营商网络环境,打造亲商、重商的良好网络舆论环境中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

今年以来,市委网信办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聚焦整治涉企网络乱象,强化舆论引导。

一、聚焦网络乱象,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优化营商网络环境 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项行动,重点围绕假冒仿冒他人企业名称、注册商标、品牌等开设网站、注册账号,泄露企业商业秘密,虚构企业家私生活话题等十类网络乱象,指导网站平台集中开展信息内容和账号排查,对于问题突出的账号及时进行处置处罚。

二、强化举报辟谣,及时处置违法信息。在临沂市举报辟谣平台开设举报专栏,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发挥广大网民监督作用,及时处置已被认定为谣言、涉企业家个人隐私和显性的侵权信息,指导涉事企业主动回应,澄清谣言。

三、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围绕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网络环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等主题,持续加强正面宣传报道,指导市内新闻网站开设专题专栏,积极制作图文、海报、短视频、长图等融媒产品,报道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进展动态和特色成效,加强民营企业网络宣传,讲好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故事。

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下一步,我办将持续提升管网、治网、用网水平,严格依法维护企业在网络空间中的合法权益,为其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涉企业、企业家违法违规信息的排查整治力度,加强问题账号的管理,从严处置恶意首发、胁迫企业开展商业合作的账号。完善信息共享和线索移交等工作机制,对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为企业和企业家举报维权做好网上服务保障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网上涉营商环境虚假不实信息和谣言处置力度。切实解决困扰企业和企业家的网上有害信息,重点处置通过编造谣言、夸大事实、断章取义、歪曲解读、恶意炒作、假冒仿冒等方式、损害企业商誉的虚假不实信息,强化辟谣信息发布,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加大正面宣传力度,组织属地新闻网站持续更新专题专栏,不断创新丰富宣传形式,加强典型事迹、涉企政策的宣传推广,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宣传引导,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的社会参与度和群众知晓率。

全面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我市对此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立足市场监管职能,深入推进部门联合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促进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部门联合监管联席会议作用,强化组织协调,加强协同监管。将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20个调整到36个,实现应纳尽纳。全面健全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入库150余万户,执法检查人员入库1.7万名。

二是科学制定计划。按照“应联尽联、能联尽联”的要求,科学制定了部门联合监管事项清单和抽查计划,全年计划完成部门联合抽查任务124项,部门联合抽查占比达到40%以上,最大限度“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轻企业负担。

三是实施差异化监管。依托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对全市43万余家企业按信用风险等级由低到高分为ABCD四类,对信用好、风险低的市场主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全面提升监管的精准性。

四是深化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在交通新业态、职业教育培训、特种设备、网络平台道路货运等领域相继开展“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工作,厘清监管职责,制定监管事项清单,细化分解监管任务,全面打造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模式。通过部门联合双随机、联合检查等形式开展综合监管,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综合处置。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措施,着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推进精准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对信用风险低的企业“无事不扰”,对信用风险高的企业“利剑高悬”。

二是加快推进智慧监管,破解监管难题。实行“标签+分类”管理,实现精准分类,促进各领域检查对象数据的有机融合。积极探索远程监管、移动监管、大数据智能预警等“非现场监管”举措,解决监管任务与监管力量不匹配、不适应的问题。

三是全面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着力提升部门联合抽查占比,最大限度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有效减轻企业负担,推动我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迈向更高水平。

临沂市司法局2023-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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