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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法律服务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司法局

题目:各地如何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及做好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资料提供时间:202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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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司法局“三调联动”将纠纷化解在基层 文章下载

深圳市宝安区司法局“三调联动”将纠纷化解在基层

作为深圳的人口大区,宝安区人口基数大、外来人口多,社会多元化特点显著。过去,各类矛盾纠纷时有发生,诉至法院,宝安区人民法院的收结案量及人均结案量长期居于全国前列。

如今,在宝安,“有纠纷先到社区找调解找服务”成了一种新风潮,更多困难与矛盾在社区就能心平气和得到解决。这个转变离不开宝安积极持续推动“三调联动”调解机制。记者1月3日从深圳市宝安区司法局获悉,近年来,宝安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领域进行了大量探索,形成了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模式,涌现出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中心、“说事评理”等享誉国内的矛盾纠纷化解平台,“调解协议+赋强公证”工作实践更是写入了《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

做大人民调解,超800名调解员与1400名社会力量助力调解

“三调联动”中,人民调解被称为“第一道防线”。

自从2020年推动“三调联动”工作以来,宝安不断吸收多元社会力量,丰富人民调解的形式和内容,更有效地解决纷繁复杂的矛盾纠纷,着力构建人民调解社会治理大格局。西乡街道“说事评理”是其中的典范。该模式针对重大、疑难纠纷,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由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首席评理员主调,由社区居民、社会人士等组成“评理团”。调解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双方说事,评理团成员评理,首席评理员根据评理结果制定纠纷解决方案,引导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为了给人民调解提供更多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宝安打造了“六位一体”特色人民调解队伍“智库”,包括人民调解“方言库”、医疗公益“律师库”、人民调解特邀“专家库”、特邀“评理员库”“五员五老”调解专家库和义工调解员库等社会资源力量助力一线调解。当前,宝安全方位构建了区、街道、社区三级调解组织网络。成立10个街道、139个社区调委会和132个调解工作室,建立11个行业性调解委员会,织密“10+13+139+N”调解组织网络,巩固完善“9个专家型金牌智库”“8个行业性顾问团队”,储备了专兼职人民调解员816人、社会力量1400余人,创设纠纷紧急协调小组和三级应急微信群,建立区级指令性“i调解”智慧管理平台,高标准建成170个各类调解场地。

在宝安,人民调解通过情理法解开了当事人的心结,不伤和气地解决纠纷问题,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的最好方式。

补强行政调解,给“民告官”案件及时搭建平等沟通平台

相较于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发展一直不尽人意。“群众与政府部门发生纠纷时,有些部门爱理不理,漠视群众权益,不尊重当事人的诉权。”宝安区司法局基层科负责人何雪英认为,这背离了行政调解工作的初衷,也使群众对行政调解的意愿不强。

对症方能下药。2020年3月,《宝安区推进中央依法治国办“三调联动”试点工作方案》印发,其中提到,要对职能部门“责任倒查,启动问责”。具体而言,对重复信访和行政诉讼的案件,分别由区信访局、区司法局倒查职能部门。职能部门如果不履行调解职责,导致当事人越级上访,造成严重负面影响会被问责。

针对辖区企业、大型商场等的发展情况,宝安区要求各街道、各部门设立行政调解室,以“谁主管谁负责”为原则,以“属地管理”责任为兜底,落实行政调解责任。受理民事纠纷处理裁决,或申请行政复议时,职能部门先组织行政调解,能调尽调,“一把手”亲自参与重大行政纠纷调处。此后,《宝安区建立健全“三调联动”工作机制意见》《宝安区行政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宝安区专、兼职行政调解员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相继出台,进一步探索破解行政调解范围不清晰、主体责任模糊、业务处理不熟等问题。

推广赋强公证,相关实践经验写进法规条例

调解只是手段,解决问题才是目的。由于人民调解协议不具有直接强制执行力,对需要分次履行的协议给付,必须建议双方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法律保障,以免一方不履行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凭民事裁定书申请强制执行,确保合法权益的保护。近年来,由于诚信建设体系普及,不少企业方,不愿到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以免有诉讼记录,影响公司发展。

另外,对于一些好不容易达成的协议,司法确认需要十天甚至更多的办理周期,这难免让双方“难以安心”。赋强公证与司法确认有着同等的法律保障,能赋予人民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出证快和人性化服务对当事人来说更加方便。

“公证属非诉讼程序,对采用人民调解的当事人来说,这种模式更容易接受,而且公证在纠纷处理程序中更人性化,时间上更灵活,还可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提供上门服务。”为此,宝安区司法局积极实践推广“调解协议+赋强公证”模式,以最快当天出证的效率,让当事人少跑路,吃下“定心丸”。两年多来,宝安公证处开通了人民调解协议绿色窗口,专为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提供赋强公证窗口式受理服务,充分发挥公证预防纠纷的非讼职能,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一线。

2022年5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正式实施,“人民调解+赋强公证”工作实践写入了条例的第七十六条。

坚持科技赋能,“i调解”平台为调解工作提质增效做好“三调联动”工作,必须向科技借力。

2020年4月,宝安区在全市率先创建人民调解智慧平台,通过建立数据分析模型,准确研判全区矛盾纠纷规律和态势,实现隐患苗头和重大矛盾纠纷及早发现与调处,调解工作线上和线下实现了无缝对接。2021年3月,在宝安区政府大力支持下,区级“i调解”智慧管理平台在宝安正式上线。区级“i调解”平台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等手段和普法、协商、疏导等办法,充分发挥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区级“i调解”平台功能具有超越性和全面性:一站式自主申报、在线受理,让当事人更方便;调解诉求统一入口、集中受理,智能分拨全民开放,让办事效率更高;联动调解全流程跟踪、督办,让反馈响应更及时透明;调解数据多维度囊括,更具参考价值。2022年3月,“i调解”平台还开发了智能软件“机器人”代替人工,将调解案件信息导入省厅调解平台,大大减轻人手重复录入的工作压力。4月,宝安在“i调解”平台开通培训端,邀请法学教授、专职律师、资源调解员分享调解经验,进一步提升全区调解员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如今,市民有了矛盾纠纷,不是在法庭上剑拔弩张地打官司,而是在社区里心平气和地协调解决问题,宝安实现了“纠纷化解在社区,矛盾不上交”的善治格局。

新浪网2023-01-03

 

 

沾化区司法局“124”工作法扎实做好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文章下载

沾化区司法局“124”工作法扎实做好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沾化区司法局“124”工作法

扎实做好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2022年以来,沾化区司法局主动作为,明确思路,实施“124”工作法,扎实推进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1”即强化一个保障。

根据换届后各级人员调整情况,对全区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充实,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强化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安置帮教工作格局,夯实了安置帮教工作基础。

“2”即建立两项机制。

一是规范完善档案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完善全区安置帮教工作档案,实行一人一档,个人信息、家庭信息、工作信息、帮教信息等全部记入档案,做到档案信息一目了然,行动情况全面掌握,进一步提升了安置帮教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水平。二是落实衔接机制。同狱所始终保持密切联系,利用全国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核查人员信息并反馈,做好衔接准备。本着“无缝衔接”的原则,在接到刑满释放人员释放通知函后,及时联系属地司法所,通知社区(村)、家属按狱所要求将人接回。同时建立帮教小组,跟踪帮教。建立重点人员现场交接制度,对于涉黑、涉恶等重点刑满释放人员,由区司法局派员与狱所干警在亲属及社区(村)的见证下,完成好现场交接工作及善后事宜。

安置帮教工作档案

“4”即采取四项措施。

一是调查摸底掌握实情。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接收的所有刑释教矫人员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加强对全区刑释教矫人员的了解和掌握,对其中涉及暴力犯罪、涉黑团伙犯罪、涉邪教犯罪以及那些恶习较深、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纳入重点人员掌控,所有刑释解矫人员全部建立“五包一”、“四包一”帮教小组。对外出打工的,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双列管政策。

走访安置帮教对象

二是走访排查消除隐患。坚持常态化走访和关键时间节点重点摸排相结合,持续做好安置帮教对象核查管理后续工作,切实履行好管控职责。全年共组织社区、村居力量,对安置帮教对象集中开展了6次全方位、拉网式排查走访活动,深入了解刑释解矫人员的思想动态及生活就业情况,对排查出的重点管控对象、影响稳定的薄弱环节及其他有关问题,分类登记造册,落实责任人,制定管控措施并落实到位。全面实行安置帮教工作责任制,逐一签订安置帮教协议书,落实由司法所、派出所、社区(村)负责人、村网格员、亲属为帮教成员的“五包一”制度,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维护安全稳定。.

安置帮教基地揭牌

三是建立暖心关怀帮教基地。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自主建立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一处,基地集食宿、教育、培训、救助为一体,主要针对“三无人员”解决生活困难、无着落问题。与山东某建设集团签订帮教协议,在该公司驻沾化项目部揭牌建立安置帮教基地,该基地优先吸纳我区范围内身体健康、思想表现好、家庭有困难、有就业意向的安置帮教对象进行就业帮扶。截至目前,已经有17人报名并成功就业。

协调安置帮教对象到企业上班

四是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帮扶措施。积极联系民政部门对生活困难的予以社会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在慈善总会设立专项救助资金,对特殊帮扶对象开展跟踪式帮扶;协调人社部门将符合条件的安置帮教对象纳入职业技能培训,根据需要向企业用工单位推荐就业;协调沾化明美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以及“党员先锋志愿服务队”、“巾帼志愿服务队”等组织,为安置帮教对象中的困难未成年子女提供物质和精神帮助。今年以来共开展帮扶活动10余次。与区心理健康服务协会合作建立特殊人群心理健康辅导基地一处,利用专业资源和优势,开展心理疏导,从而减少因心理健康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甚至再犯罪。同时,依托团区委建成的“未成年心理健康辅导站”,开展对安置帮教对象未成年子女的心理疏导工作。全年共开展不同主题的团体和个体心理辅导32场次,参与对象480余人,开展各类心理测评80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心理咨询老师一对一心理疏导

通过“124”工作法,全区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全年无脱管失控问题发生,重新犯罪率为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深化认识,强化措施,继续扎实做好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沾化区司法局2023-01-12

 

 

上海市司法局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探索创新符合超大城市特点的人民调解工作 文章下载

上海市司法局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探索创新符合超大城市特点的人民调解工作

2018年以来,上海市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出台调解地方性法规1部,制定重要规范性文件10份,创新建立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建设“解纷一件事”平台、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建立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警调联动机制、调解程序前置、轻伤害案件委托人民调解等制度机制,推动探索发展符合超大城市特点的人民调解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和发展。

坚持党建引领,

夯实人民调解基层基础

实现工作网络全覆盖。建立纵贯市、区、街镇、居村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现有人民调解组织6000余家、人民调解员近2万名,党员占比达56.3%。在法院、派出所、交通事故处理点、医疗机构、信访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园区等派驻设立调解工作室,实现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逐步形成“有矛盾纠纷找人民调解”的社会氛围。

提高队伍保障水平。2018年联合上海市委政法委等6部门出台《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联合市财政局细化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规定,推动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品牌化发展。与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高校联合编写出版《调解总论》《物业纠纷调解理论与实务》等10本培训教材,健全人民调解员职业培训制度。

深入排查矛盾隐患。运用遍布城乡社区的调解组织网络优势,日常性开展基层矛盾隐患走访排查。着眼重要节点,针对劳资、医患、安全生产、房地物业等重点领域,每年多次开展矛盾隐患攻坚排查活动。

坚持改革创新,

推动人民调解提档升级

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2020年初,牵头推动建立由公安、法院、检察院、人社、教育、卫健等20余家市级单位组成的复工复产复市大调解工作机制。围绕疫情防控、劳动关系、校外教培等重点领域,形成矛盾纠纷研判分析专题报告,为市领导班子决策提供参考。

建立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在市、区两个层面全面建立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及仲裁、行政复议等各类非诉讼纠纷解决资源。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2020年运行以来受理法院委派委托及诉讼当事人线上申请的纠纷30多万件,启动调解15万余件,调解成功率71.6%。

加快实现纠纷“一网受理”。积极探索数字化“枫桥经验”,牵头17家市级单位研发“解纷一件事”平台,通过在全市“一网通办”PC端和“随申办”移动端建立“解纷一件事”申请入口,促进全市矛盾纠纷“一口申请、一口受理、一口归集、一体管理”,为群众提供移动端“一站式”矛盾纠纷受理服务。

提升法治化专业化水平。推动出台《上海市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完善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发布人民调解统计工作、卷宗管理、文书档案管理等规定,出台知识产权、婚姻家庭、教育培训、劳动争议、消费纠纷等重点领域人民调解规范性文件,建立人民调解专家咨询制度。指导上海市人民调解协会制定人民调解员行为规范、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规则、人民调解员评聘办法,构建“人民调解员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信用评价体系”和“人民调解案件质量评价体系”。

坚持源头治理,

凝聚化解纠纷强大合力

推动检调衔接。创新轻伤害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制度,各区司法局与区检察院建立衔接机制,就轻伤害案件民事争议部分开展调解。

创新警调联动。建立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联动机制,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文件,建立对接分流机制,将家庭、邻里、婚恋、医患等“110”非警务警情移交人民调解组织调处。在全市派出所普遍设置“人民调解工作室”,集成500多家签约律师事务所、6000多名居村法律顾问、2000多名社区法律明白人,共同做好基层矛盾纠纷的预防、排查、化解工作。

深化访调对接。与市信访办联合印发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意见,各区全部设立信访矛盾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全市街镇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年均受理各类纠纷1万余件,来信来访近2万件,法律咨询1万余件。

坚持人民至上,

打响“上海调解”服务品牌

服务大局办实事。印发疫情期间医患纠纷、劳动争议、消费纠纷、行政争议等调解工作指引,聚焦“老小旧远”,组织万名人民调解员为孤寡老人、中小学、旧区改造基地、农村(社区)上门提供纠纷化解和法律咨询服务。在进博会、花博会设立调解中心,驻场调解民商事、治安等纠纷。

围绕中心促发展。服务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携手苏浙皖签署合作协议,加强边界地区纠纷化解。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实施开展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建立乡镇(街道)商会与司法所合作机制、开展消费纠纷联合调解等制度文件,大力发展商事调解。

提升调解公信力。制定落实培育发展“上海调解”服务品牌三年行动方案,选树宣传上海市“十佳调解品牌”,开展“上海调解”十大案例评选活动,持续打响“上海调解”品牌。广大人民调解员解决了大量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纠纷调解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上海市司法局2023-01-20

 

 

用实际行动为 “两类”人员帮扶帮教 文章下载

用实际行动为 “两类”人员帮扶帮教

今年以来,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司法局金滩司法所在开展好人民调解、法治宣传及“两类”人员帮扶管控等方面,不断创新工作模式,积极打造“1155”工作模式,以高标准、严要求、强措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等各项工作任务。

通过县、乡、村干部、司法所人员、派出所民警、村警和家属“多对一”的联合管理方式及司法所“一对一”的密切配合对重点人员进行教育帮扶,形成了由县一级管理层面抓总揽、乡村级层面抓监督、司法所抓具体、派出所民警辅警抓信息、家属抓配合的网络管理工作新格局,确保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人员不同类型,通过了解基本信息、填写走访登记表、了解家庭人口、生产生活情况、经济收入、家庭住址、专业特长等资料,对其家属或所在村(社区)工作人员面谈或询问,促进引导其转变思想,规范行为。掌握思想状况。通过关心和教育、学习和自我改造的方式,从是否服从司法所管理、是否思维方式清楚等方面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人员思想动态。掌握现实表现。及时掌握其与家庭关系、社会交往、接受监督管理、有无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掌握行踪动态。司法所工作人员实地走访,掌握其行程轨迹、外出动向,会客、就医等方面的行踪动态,预防重新违法犯罪的风险。

结合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乡村振兴等利民惠民的政策宣传,使辖区内群众深入了解惠民政策,通过政策使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在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中,为解决安置帮教人员吃水难的问题,通过多方协调帮助,修建长达3000米自来水管道并安装到家。通过扶持1名安置帮教人员学习经络按摩技术,最终获得资格证书,取得营业执照后开办了一家理疗按摩店。在排查矛盾纠纷时,通过双方平等协商、互相谅解、自愿达成协议等方式成功解决2起草山纠纷,1起家庭纠纷,1起邻里纠纷,从而促成息事宁人,和睦乡里。通过线上视频、音频宣传,线下发放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彩页,让群众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保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青海法治报2022-12-27

 

 

调解和解“全流程覆盖”化解行政争议(深化“三零”创建建设平安河南) 文章下载

调解和解“全流程覆盖”化解行政争议(深化“三零”创建建设平安河南)

12月中旬,困扰漯河市某工程机械公司的一起行政争议得到圆满化解。今年3月,漯河市相关执法部门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安装有门式起重机,却不能提供起重机的监督检查报告,随后作出责令停止使用该特种设备、罚款3万元的处罚决定。企业负责人认为企业因疫情处于半停业状态,没有使用该起重机,且没有违法危害,遂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漯河市司法局结合双方争执焦点,讲解了涉案法律和营商政策,执法部门将罚款金额变更为2万元,双方矛盾得到缓和并最终达成和解。

今年以来,漯河市把行政复议工作作为推动平安河南建设的重要抓手,全面落实、推广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全流程覆盖机制,努力把行政争议解决在初始、化解在内部,促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助力“三零”创建不断推进。

漯河市坚持源头化解,制定了《行政复议案前调解工作规范》,在受理阶段“能调则调”“应调尽调”。今年前11个月,全市接待群众复议咨询案件577件,其中360件为案前调解,案前调解率62.4%,过半数的行政争议被化解在初始阶段。此外,审结案件中调解和解47件,调解和解率42.3%。

“感谢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为我们企业挽回声誉、节省了精力。”12月22日,漯河某企业代表说起刚办完的行政复议案件,感激之情溢于言表。本月初,因对行政处罚有异议,该企业申请行政复议。漯河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了解案情后,认为该案法律关系清晰、双方矛盾不大,遂将调解关口前移,搭建平台组织企业和被复议单位进行调解,纠纷快速得到解决,为企业争取了生产时间、消除了因处罚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

漯河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管理协调科科长吴涛介绍,漯河市在全省率先出台规范性文件,实行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调解和解,2020年以来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同比翻两番,但案件按期审结率保持100%,简单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缩短至1个月左右。

同时,漯河市发力行政复议案件溯源治理,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先后与公安、城管、环保等部门开展座谈,对行政复议案件共性问题进行规范,从源头减少和化解行政争议,今年以来仅车辆违章处罚行政复议案件就同比下降50%。

漯河市司法局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漯河市将以提高行政复议公正性和公信力为导向,健全配套工作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办案,切实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助力高水平平安河南、法治河南建设。

河南日报2022-12-25

 

 

碧江区司法局强化帮扶措施 拓宽就业渠道 文章下载

碧江区司法局强化帮扶措施 拓宽就业渠道

为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对象及刑满释放人员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拓宽就业渠道,帮助他们顺利融入社会,近期,铜仁市碧江区司法局与碧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举办了2022年碧江区特殊人群“叉车”司机技能培训班。培训结束后,组织学员进行考核,成绩合格颁发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取得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后,将进行就业推荐。

据了解,此次培训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贵州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对社区矫正对象及刑满释放人员开展社会适应性教育帮扶的具体体现,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碧江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昱表示,特殊人群职业技能培训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受训人员要充分利用培训机会掌握一技之长,争取获得职业技能资格证书,为以后的就(创)业创造条件,做到学有所得、学以致用,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在一个月的职业技能培训中,受训社区矫正对象及刑满释放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服从管理、刻苦认真学习理论知识和实操技能,并已于近日顺利通过考试。

今年以来,碧江区司法局注重抓实社区矫正及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工作,落细帮扶措施,多次深入乡镇街道,调查摸排有就业愿望的社区矫正对象及刑满释放人员,分类梳理统计,让更多无稳定就业的社区矫正对象及刑满释放人员掌握一技之长,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对象及刑满释放人员的劳动技能和就业能力,使其增强再就业信心、感受社会温暖,促其顺利融入社会,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法制生活报2022-12-21

 

 

深化“三零”创建建设平安河南丨调解和解“全流程覆盖”化解行政争议 文章下载

深化“三零”创建建设平安河南丨调解和解“全流程覆盖”化解行政争议

12月中旬,困扰漯河市某工程机械公司的一起行政争议得到圆满化解。今年3月,漯河市相关执法部门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安装有门式起重机,却不能提供起重机的监督检查报告,随后作出责令停止使用该特种设备、罚款3万元的处罚决定。企业负责人认为企业因疫情处于半停业状态,没有使用该起重机,且没有违法危害,遂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漯河市司法局结合双方争执焦点,讲解了涉案法律和营商政策,执法部门将罚款金额变更为2万元,双方矛盾得到缓和并最终达成和解。

今年以来,漯河市把行政复议工作作为推动平安河南建设的重要抓手,全面落实、推广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全流程覆盖机制,努力把行政争议解决在初始、化解在内部,促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助力“三零”创建不断推进。

漯河市坚持源头化解,制定了《行政复议案前调解工作规范》,在受理阶段“能调则调”“应调尽调”。今年前11个月,全市接待群众复议咨询案件577件,其中360件为案前调解,案前调解率62.4%,过半数的行政争议被化解在初始阶段。此外,审结案件中调解和解47件,调解和解率42.3%。

“感谢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为我们企业挽回声誉、节省了精力。”12月22日,漯河某企业代表说起刚办完的行政复议案件,感激之情溢于言表。本月初,因对行政处罚有异议,该企业申请行政复议。漯河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了解案情后,认为该案法律关系清晰、双方矛盾不大,遂将调解关口前移,搭建平台组织企业和被复议单位进行调解,纠纷快速得到解决,为企业争取了生产时间、消除了因处罚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

漯河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管理协调科科长吴涛介绍,漯河市在全省率先出台规范性文件,实行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调解和解,2020年以来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同比翻两番,但案件按期审结率保持100%,简单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缩短至1个月左右。

同时,漯河市发力行政复议案件溯源治理,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先后与公安、城管、环保等部门开展座谈,对行政复议案件共性问题进行规范,从源头减少和化解行政争议,今年以来仅车辆违章处罚行政复议案件就同比下降50%。

漯河市司法局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漯河市将以提高行政复议公正性和公信力为导向,健全配套工作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办案,切实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助力高水平平安河南、法治河南建设。

河南日报2022-12-26

 

 

芮城县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文章下载

芮城县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调”古魏之和谐 “解”群众之纷忧

——芮城县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一双铁脚板走进千家,一副金嗓子说和万户。不论是刮风下雨还是严寒酷暑,不论是田间地头还是街头巷尾,不论是邻里纠纷还是家庭矛盾,矛盾出现在哪里,他们就化解到哪里,不断助力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一切只为和谐稳定。

2022年,芮城县司法局先后发动500余名调解员,通过进农村、进网格、进物业、进连锁企业、进综超市场等“调解进基层”形式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6800余件,其中婚姻家庭、邻里纠纷4600余件,土地纠纷1200余件、征地拆迁纠纷520余件、损害赔偿纠纷480余件,调解成功率98%以上,协议履行率100%,群众满意率100%,有效遏制66起“民转治”和12起“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这是一组沉甸甸的数据,是全县500余名人民调解员共同努力的结果。他们克服困难,勇战一线,不畏疫情,服务群众,用调解责任排查社会矛盾隐患、用调解情怀化解群众矛盾纠纷、用调解担当维护和谐稳定。”芮城县司法局局长张振江感慨道。

热爱芮城,共谋发展。这支调解队伍用法理情守护着千家万户的安宁祥和,推动人民调解这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在全县形成“有事找调解、困难我来帮”浓厚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氛围,为芮城县高质量全面发展提供了稳定的社会环境。

探索多元调解机制

人民调解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促进和谐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近年来,芮城县司法局党组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主动担当作为,积极探索创新,开创了新局面,取得了新进展,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居安思危,未雨绸缪。该局充分发挥调解员“前哨”优势,探索建立“人民调解+综合执法”新模式,落实综合执法矛盾风险防控和分析研判、全面排查和上报涉嫌违法问题线索等特色制度,定期分析、精准研判、介入调处综合执法中的各类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员配合综合执法队迅速反应、及时化解、快速处置,将违法行为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构建人民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与乡镇执法无缝对接,消除行政执法盲区,综合运用行政调解、行政和解等非强制性手段,开展“柔性执法、依法调解”,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群众认可最大化。

组建善战调解队伍

事业成败,关键在人。该局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在巩固规范兼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同时,着力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和素质进一步优化。

壮大调解力量,坚持人民调解与行业专业调解结合配强调解队伍,成立以“执法队员+专业调解员+特邀调解员”调解团队,在开展综合执法过程中当好法治宣传员、隐患排查员、矛盾调解员、情绪疏导员和信息上报员。

健全协同机制,将“1+9+N”(“1”是以人民调解为基础;“9”是发挥乡贤、网格员、“两代表一委员”、退休政法干警、法律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巾帼志愿者、商会会员、乡村人才等作用;“N”是各类行业、专业调解组织)调解机制嵌入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明确调解员参与执法全过程调解,达到人民调解与综合执法深度融合。

强化激励保障,用好荣誉和榜样激励的奖惩机制,选树绩效突出、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的优秀调解员,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正面典型宣传,并及时推送市局、省厅至司法部,扩大社会知晓率,激发调解员内心荣誉感,增强归属感及调解对象的认同感。在肯定和表扬的同时,让其他调解员学有方向、赶有目标。探索建立调解实绩与等级评定、评先评优、工作报酬相挂钩的激励保障机制,以人民调解提质增效确保综合行政执法有力有效。

打造驰名调解品牌

优中选优树标杆。该局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着力打造在人民群众心中做得好、叫得响、信得过的特色品牌调解室,不断推动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2020年至今,先后推送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1名;“山西省一级人民调解员”2名,“山西省二级人民调解员”5名。

品牌调解员——张鹏飞。曾获“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山西省一级调解员”荣誉称号,现任芮城县古魏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被群众亲切称为“张司法”,他扎根基层十余年,先后参与化解征地拆迁、机场建设、农民工讨薪等重大疑难纠纷30余件,为群众挽回各类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

品牌调解员——姚建安。“山西省一级调解员”、芮城县风陵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老姚笑容可掬、富态安详,凭借曾经在公安战线和村两委工作的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先后成功调处意外死亡赔偿、医患纠纷、无人机喷洒百亩农作物损坏赔偿等重大矛盾纠纷150余件,挽回群众经济损失1800余万元。解风陵渡难调之事,化尽难解之仇,果敢干练、思路清晰、公平公正的他被该镇群众称为风陵渡口“姚公正”。

品牌调解员——兰建刚。猛将出于行伍,老兰是一名老兵,保持着军队的优良传统和过硬作风,敢打硬仗,也善用“兵法”,面对复杂的局面和难缠的当事人,总能轻松化解,各个击破,先后深入社区网格成功化解物业纠纷、相邻纠纷、股权纠纷等疑难矛盾300余件,让每一名来调解室的群众晚上都能踏实睡个好觉。

品牌调解员——石长命。“山西省二级调解员”、芮城县南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今年已经71岁的石长命依然奋斗在调解工作一线,从解决计划经济时期个体与集体,集体与集体矛盾到现在民商事纠纷矛盾,从化解婚姻家庭纠纷到新型的公司债务纠纷,先后参与并成功化解土地纠纷、家事纠纷等关系群众利益的各类疑难纠纷600余件,老石一路走来,行稳致远,称为调解队伍里的行家里手。

不论是张司法、老姚、老兰还是老石……这些调解员不同的是名字,相同的是心念群众、不怕困难、敢于担当、主动作为,能治疑难杂症、能解万家之愁,他们愿意为群众“走”与“呼”,用自己的“铁脚板”和“金嗓子”捍卫这古魏大地的和谐稳定。

传承红色基因,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这支调解队伍,他们永远扎根在基层,永远奋战在矛调一线,用心用情用力定纷止争,奋力唱响人民调解“芮城之音”。

澎湃新闻2023-01-16

 

 

揭阳市司法行政系统积极探索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径 文章下载

揭阳市司法行政系统积极探索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径

——真情帮扶,让失足者重回社会

2022年以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积极探索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径,重点为生活困难、老弱病残、性格孤僻、人际关系紧张、患有精神疾患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提供帮扶服务,为曾经违法犯罪人员找出路、树信心,使他们的生活走上正轨,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分类建档,专项管理优化帮教模式

“以后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如遇困难,可联系司法所及社工组织寻求帮助,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不可再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了。”近日,刑释人员庄某某、李某某来到普宁燎原司法所,帮教小组的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他们。在一番亲切的谈心谈话后,帮扶小组为庄某某及李某某建立安置帮教方案,实行一人一档,落实帮教责任人。这是我市开展安置帮教工作的一个场景缩影。

安置帮教工作,是在各级政府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刑满释放、解除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活动。去年以来,在市司法局指导下,市益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积极推进安置帮教档案规范化建设,采用分层分类进行多种教育帮扶,针对重点帮扶人员制定长期跟进服务计划,优化刑满释放人员帮教模式;并对安置帮教人员进行综合评估,协助制定安置帮教方案,做好一人一案,专项管理。通过电话访谈、家庭走访、个别谈话、心灵感化等方式了解并掌握安置帮教对象思想动态,并动员其家人协助做好安置帮教人员思想转化工作,正确面对和处理各种不适应的负面情绪问题,促使安置帮教对象接受外界的帮助。

就业帮扶,让刑释人员重塑人生

安置帮教对象大部分文化水平偏低,且无专门技术,不易找到合适的就业岗位。对此,益源社工中心积极为服务对象提供就业信息以及相关政策支持;鼓励服务对象通过多种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在服务对象参加工作时进行家访了解,确保服务对象在就业方面找准路子,尽快融入社会。此外,该中心还定期走访基层司法所,协助基层司法所做好安置帮教人员的教育帮扶工作,不定时开展教育讲座并发放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册。

“刑满释放人员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如果在回归社会后得不到有效管理、帮教和安置,容易走上重新犯罪的道路。因此,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关系到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让刑满释放人员自强自立、重塑人生坐标,回归社会温暖的‘大家庭’,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市益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主任谢晓纯说。

心理疏导,帮助未成年人回归校园

青少年群体具有模仿、独断、逆反等心理特征,需要更科学和人性化的教育帮扶方式。针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益源社工中心充分运用优势资源,派心理咨询师介入共同服务,为未成年人提供情感关怀、心理疏导、生活救助,并对青少年刑释人员进行就业辅导,协助服务对象掌握心理疏导技巧、协调人际关系技巧,提升心理适应能力。

“感谢党和政府,感谢司法人员和社工的真情帮扶,孩子的生活逐步迈向正轨,我们母子的关系也更加亲密。”伴随着几句简单朴素的话语,李女士早已热泪盈眶;面对来访的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她满心感激。事情还得从去年4月份说起,李女士的孩子小黄因父亲服刑备受打击,且处于青春叛逆期不服管教,辍学后结识社会不良青少年,最后因犯强奸罪被抓。从看守所出来后,小黄心理压力比较大,情绪不稳定,不愿与人沟通,状态非常消极。

获悉小黄的情况后,普宁流沙南街道司法所迅速成立帮教小组为其开展服务,以“鼓励+教育”的方式对其进行心理疏导,让他放下心理负担,积极接受改造。同时,对其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帮助恢复心理平衡,重塑生活信心。目前,小黄整体状态改变明显,心态也乐观向上,对帮教小组非常信任,有困难及时与工作人员沟通,并主动回归学校。“我一定改过自新,发奋学习,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不辜负政府和社会的殷殷期望。”小黄自信地说道。

揭阳日报网2023-01-16

 

 

构建“三调联动”机制,他们这样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文章下载

构建“三调联动”机制,他们这样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司法为民、勤勉尽职”,前两天,天宝华庭小区业主代表专程带着这面锦旗来到虹口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局)表达谢意。原来,在该局承办人员引入“复议调解”后,最终促使业主、街道、物业、房管等达成共识,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正式成立。这也是该局在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过程中,积极构建行政复议“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力争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的一个缩影。

虹口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22年,该局积极探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在调解方式上,逐步健全完善“复议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良性互动、有序衔接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以“三调联动,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将“枫桥经验”贯穿到行政复议立案、审理等全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案前、案中、案后是“三道关”。在实践中,该局发现,在案前导入“行政调解”更有利于高效化解行政争议。通过与区公安分局等行政机关建立行政争议化解工作组,以微信工作群、热线电话等渠道构建实时联动工作模式,及时向行政机关调解人员传导联合调解信息,及时督促行政机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若发现作出的行政行为存在不当情形时,即刻开展“行政调解”机制,与申请人主动进行沟通协调,启动自我纠错程序,快速高效化解行政争议。

办案过程中,通过构建“复议调解”与“人民调解”联动的新模式。对于一些案情较为复杂,又涉及申请人重大利益的案件,区行政复议局在案中引入“复议调解”机制化解行政争议。如通过多方调查、开展专题研究、召开听证会、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等多种调解手段,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解决申请人的问题。而对于因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等原因产生的行政复议案件,则可以引入“人民调解”机制,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行政复议纠纷化解,引导当事人合法、理性地表达利益诉求,理性选择适合的纠纷解决方式,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需求,促使争议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并实现对行政争议的妥善解决。

在案后,则要聚焦从源头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近年来,区行政复议局始终坚持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社会治理的难点堵点,依法能动履职,从源头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促使行政争议在法治轨道上化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职能,积极排查梳理各行政机关败诉及纠错案件,查摆问题,加强工作指引,针对案件中发现的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依法制发行政复议建议、意见书,在推动个案化解同时,促进依法行政问题的“治本”。注重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典型案例的指导作用,将全区2017年以来行政复议典型案例汇编印发给全区各个行政机关,指导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构建法治化的营商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法治虹口建设再上新台阶。

新浪网202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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