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热线:

微信

小程序

公众号

类别:法治建设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司法局

题目:延伸司法服务触角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的各地经验做法

资料提供时间:2023-08-31

目录

更多

商丘市司法局: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助力全市营商环境优化 文章下载

商丘市司法局: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助力全市营商环境优化

为进一步展示新时代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商丘市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办公室联合河南日报社商丘分社推出 “法治创建 •商丘答卷”全媒体系列专题报道,充分展现该市各地各单位在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创新经验、先进典型和特色做法,展示各地各单位法治建设新形象、新成效、新成果,不断把商丘市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商丘市司法局作为商丘市法治建设的统筹牵头部门,承担着建设法治政府、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职责使命,既是践行法治的主力军,又是推进法治的主阵地。近年来,该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多措并举”抓落实,“多点开花”促成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商丘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聚焦“关键少数”,激发提升法治意识“新动能”

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依法治市年度工作要点和法治商丘建设考核范围。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履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工作内容,持续推进述法工作有效开展。组织开展市管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2022年度综合考核述职工作同步年终述法,在全省率先开展市级现场述法,10个县(市、区)比照市级,达到了述法全覆盖。 image.png

强化“执法监督”,扎紧行政执法行为“紧箍咒”

该局把加强依法行政作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纳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和全市依法行政考核,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切实形成严的氛围,管出实的效果。

集中力量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研究,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长效机制。与商丘市纪委监委联动协作,形成监督合力,对与企业密切程度高的工信、公安、生态环境等11个职能部门,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梳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216个,建立各项规章制度60项。开展驻站式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成立案卷评查组,对县(市、区)、管委会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全覆盖、驻站式评查,梳理案卷问题并督促有关部门立即整改。同时,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开展行政调解“三个融入”试点和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试点,持续推行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行政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践行“枫桥经验”,奏响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谐曲”

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创新工作思路,整合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人才资源,依托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立“调解+律师+公证+仲裁+法律援助+X”司法行政系统内部联动机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加强征地拆迁、上学就业、物业纠纷、医疗卫生、劳动争议等新时期专业化行业化调解委员会建设。对影响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建立专门台账,一案一策做好防范。全市建立人民调解组织4967个,共有人民调解员14247名,基本形成市、县、乡、村四级人民调解工作网络。2023年以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15594个,调解成功15091个,调解成功率为96.6%,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消化在基层、解除在萌芽状态,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

营造“法治氛围”,按下法治宣传教育“快捷键”

该局做好“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积极打造以“一圈+两翼”为目标的商丘法治文化阵地。“一圈”是指:以市区为中心,打造三区“一城(睢阳区古城)一河(示范区日月河)一故道(梁园区黄河故道)”为代表的市区法治文化圈;“两翼”是指:以东部永城市、夏邑县、虞城县和西部民权县、柘城县、宁陵县、睢县为延伸,挖掘本地文化优势,打造“一地一特色,一处一品牌”的县域法治文化带。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宣传为抓手,建强法治宣传主阵地。以城区运河两岸为阵地,打造“法治政府建设宣传长廊”,在电视台开办“一把手话创建”全媒体栏目,在日月湖举办法治宣传夏夜灯光秀,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开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专项普法活动方案,为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有力法治保障。今年3月份以来,各地各有关单位共开展专项普法活动43场次,真正把“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实现普法责任从司法行政系统一家“独唱”到各部门全体“合唱”的转变。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专项普法活动启动仪式

抓好“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培育“法律明白人”1.5万人,带领村民共同遵守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共同开展民主法治示范创建,推动“法律明白人”主动当好普法宣传员、纠纷调解员、法治建设员“三员一体”角色,助力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坚持“以人为本”,争做群众身边的法律“服务员”

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让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积极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及时办理农民工欠薪求助案件。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向群众发放《宪法》《民法典》《法律援助法》《农民工维权常识》等宣传资料4万余份,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品5000余个,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1300余人次。今年上半年,商丘市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627件,接受咨询9179人次。

主动发挥律师法律服务专业优势,宣讲法律、解读政策,促进商丘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工作局设立“中小投资者”保护之家,成立商丘市中小投资者教育基地,委派5位熟悉证券业务的律师参与。开展法律体检活动10余场次,举办面向民营企业的法律培训60多场次,提供免费法律咨询2万多人次。积极拓宽仲裁和公证服务领域,提请出台《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仲裁工作进一步融入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实施方案》《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公证工作的意见》,推动全市仲裁和公证工作争先晋位、创新出彩。

积极培育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省级示范点,推动各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商丘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睢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被省司法厅命名为省级示范点。

建设法治政府、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民心工程、法治工程和品牌工程。“商丘市司法局将聚焦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目标,牢固树立法治思维,积极厚植法治沃土,树立最高标准,落实最严要求,全心全意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在安商重商亲商中彰显担当作为,为商丘市建设‘对外开放桥头堡 枢纽经济新高地’,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商丘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

商丘市司法局2023-8-10

 

 

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主要方向与重点任务——基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视角 文章下载

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主要方向与重点任务——基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视角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明确提出:“着眼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着力实现行政执法水平普遍提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环节。

行政执法体制是行政执法机关的组织结构、职能配置、工作制度、机制、效能、程序的总称,是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对于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大意义。我国的法律有80%以上要通过行政机关予以实施。可以说,行政机关是国家体制中机构最庞大、行使职权最多、与人民生产生活关系最为紧密的部分,因此,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关键是要对现行行政执法体制进行改革。

01

优化行政执法权配置

实现行政执法权的合理配置

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点是执法权的重新配置,这也是执法职权的调整。这种调整必须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1]行政执法权的配置状况,对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果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从理论上讲,行政执法权的配置属于立法范畴,各项具体权力的划分由立法机关按照不同的规则进行分配。但是,行政执法权的配置不仅仅是立法问题,它还涉及政策、命令和因地因时的临机处断等问题。在行政执法权的配置背后,实际上是政府与市场、中央与地方、政府部门之间的博弈与制衡,也是行政民主与否的重要标志之一。所以,按照精简、效能的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精神,实现行政执法权的合理配置,建立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应主要从三个方面着手: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优化中央与地方的执法权配置以及健全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2]

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属于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下位概念,是行政执法体制的一种创新形式。实施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规范市场秩序、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3]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第一次改革发生在城市管理领域,第二次改革发生在文化市场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的稳步推进,为破解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等问题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随着综合执法工作的展开和运行,各地改革试点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和矛盾,特别是综合执法机构与职能部门的关系等体制性问题尚未理顺,影响着综合执法的成效。[4]所以,必须通过完善行政组织法来赋予综合执法机构的正当地位,同时通过人大立法来规范综合行政执法以及固定改革成果。

随着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加强和改善城市管理的需求日益迫切,对综合行政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推进综合执法,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有条件的领域可以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纲要》提出要“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省(自治区)原则上不设行政执法队伍,设区市与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行政执法层级,县(市、区、旗)一般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乡镇(街道)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改革原则和要求。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

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

行政执法权限是指行政执法主体的职权范围,受管辖事务、时间、地点和级别等因素的制约。行政执法权限是法律规定的行政执法主体行使职权的范围和界限。行政执法主体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既不越权也不缺位,这是依法行政的理想状态。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存在权力配置不清、管辖领域不明或者公共事务的复杂性、行政执法机关的趋利性等主客观原因,导致行政执法权限冲突。这种冲突多表现为多头执法、执法缺位、执法越位等现象。

目前,各地出台的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办法或规定,均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工作,具体工作由同级政府法制工作部门承担。未来一个时期,各地各部门在贯彻《纲要》过程中,应当在明确执法权限边界的同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明确行政执法权限协调主体。

特别是,要建立健全异地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这意味着传统的以地域为主的管辖制度已经难以适应新的需要[5]。2018年11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强调“建立健全区域协调发展法律法规体系”,“明确有关部门在区域协调发展中的职责,明确地方政府在推进协调发展中的责任和义务”。区域协调发展是系统性的宏观概念,异地行政执法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内容。异地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应当借助国家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东风”,得到建立健全,以实现不同行政区域之间行政执法机关的相互协调和配合,避免执法缺位或者多头执法。

02

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纲要》对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作出了部署:“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政府要定期发布指导案例。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

广泛运用非强制性执法手段

探索和发展多元化的执法方式,特别是非强制色彩的执法方式,在行政民主化的背景下,通过执法方式实现行政民主,通过行政民主化推动行政执法方式的人性化和多元化。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强化以人为本的观念,发挥执法过程的人本主义精神,表达法治的人文关怀,加快推进执法方式创新,积极推行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奖励等柔性或激励性行政执法方式,多运用说服教育、调解疏导、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手段和软权力执法,给行政相对人提供法律帮助、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寓执法于服务之中,融处罚于教育之中,避免行政执法的简单化、粗暴化,有利于消解执法冲突。这正说明,行政权力的行使、行政决定的执行并非必须要动用国家强制力量,公权力行使可以用强制,但更可以用非强制的方式实现。[6]

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和健全信用记录

党的十八大首次将“诚信”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强调要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纲要》提出:“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主体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关于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各地方各部门主要可在以下三个方面推进:一是完善国家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法律制度体系,使社会诚信制度有法可依。二是在各领域广泛推行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让失信者无处躲藏。三是完善褒奖和惩戒机制,明确守法诚信的褒奖方式和内容,强化对违法失信行为的责任追究。

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

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是“互联网+”与大数据时代背景下行政执法方式的新形态,以“数据统一、资源共享、业务互通、协调工作”为核心工作理念,有利于实现行政执法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减少行政相对人不必要的负累,同时能够节约行政执法开支。

只有加强信息化建设,才能把现代科技运用到行政执法过程中,实现智能应用、信息共享,不断更新执法手段,提高行政执法效率。比如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的建设。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是落实不动产登记制度和信息共享查询的基础工程。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有利于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在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互通共享,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服务,有利于方便群众办证,提高办证效率,有利于实现信息共享,促进不动产登记信息更加完备、准确、可靠,同时也有利于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保证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群众合法权益[7]。因此,各地都积极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的建设。

强化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

《纲要》提出:“坚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行政,着力实现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优化革新政府治理流程和方式,大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

在行政执法实践中,科技手段逐渐成为行政执法的重要依托力量。科技手段和技术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运用,能够有效地减少人为干预,极大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强化行政执法的效果,节约行政资源,符合现代行政的发展需要。

03

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行政程序作为规范行政权力、体现法治形式合理性的行为过程,是实现行政法治的重要前提,而行政程序发达与否,是衡量一个国家行政法治程度的重要标志。行政执法程序是约束行政执法权力、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利的重要方式。因为依法行政不仅必须实体合法,而且必须程序合法。依照《纲要》要求,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应着重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就是把行政主体的职责和程序、工作标准、办理时限、办理结果以及违法责任、社会监督形式等全面向社会公开,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制度。行政执法公示是政务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落实该制度,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 号),提出“行政执法公示是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措施”,明确要求“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对此,各行政领域各行政部门均加强了行政执法公示和信息公开力度,在媒体网站和行政部门官方信息平台及时公布相关的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信息。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既是满足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需要,也是提高执法监管效果、进行行业治理和监管的重要且有效的手段。

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已成为行政机关对裁量权的行使进行自我约束、自我规制的一种重要的制度创新,并引起了中国行政法学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共同关注。构建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是在依法治国战略要求下,增强行政机关法治意识,提高行政机关法治治理水平的重要举措,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下,弥补行政机关行政裁量权规范不足,解决行政随意执法、滥用裁量权突出问题的重要制度。[8]《纲要》明确要求“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本地区各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并对外公布”,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的行使,避免行政执法的随意性。

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是指行政执法主体及其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通过完成执法案卷制作,充分利用执法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手段,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案卷制作、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行政强制执行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跟踪记录的活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既包括文字记录,如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文书,也包括音像记录,如通过执法记录仪、录音笔、照相机、摄像机以及手持执法终端等执法记录设备采集的图像、音频、视频等资料。通过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对立案、调查取证、决定、执行等行政执法全过程的记录,可以有效固定和保存证据,实现行政执法环节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可以形成完备的执法过程记录,有利于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保证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提高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权威,也有利于增强行政执法部门的社会公信力。

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等制度

《纲要》要求:“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健全行政执法的调查取证、告知、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罚没收入管理,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的重要内容,是实现行政管理目的、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调查取证工作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行政执法的办案质量,关系行政执法机关能否正确、合法地进行行政管理,关系行政执法能否顺利进行以及行政执法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如果调查取证工作做得不好,就无法认定案件事实,无法进行有效的行政执法,无法实现行政管理目的,所以必须对调查取证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全面细致地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的相关程序。

行政执法告知是实现行政相对人知情权的重要保证。所以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当告知执法身份、相关案件事实、法律依据等重要信息,以确保行政相对人及时地进行申述和申辩,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有利于行政执法机关作出公平公正的行政决定。

明确听证和集体讨论决定的适用条件。结合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及本地本部门的具体情况,进一步明确需要听证和集体讨论决定的行政处理事项。依法应当经集体讨论决定的,必须由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并建立讨论记录制度,做到有据可查。当事人依法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必须组织听证,并按照听证笔录作出行政决定。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纲要》明确要求:“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作为法治政府建设提出的具体性创新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可以通过内部审核程序,加强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的前置性审核,对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程序,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降低行政案件败诉率具有重要意义[9]。当前,应当重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比如法制审核功能定位不清晰,法制审核主体责任有待明确、法制审核事项范围不统一等。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以保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全面推行和有效实施。

04

严格行政执法责任

《纲要》明确强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为了能够更好地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应当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其一,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明确行政执法责任。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是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要件之一。为进一步确认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应当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确保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规范化管理,是保障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一项重要措施。

其二,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活动应依循法治轨道。行政活动的显著特征在于其对社会和公众施加的影响具有明显的强制性色彩。如果行政执法人员用权任性,势必会对社会和公众造成无谓的伤害。因此必须要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三,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的评议考核制。行政执法责任评议考核制是评价行政执法工作效果、检验行政执法人员行使执法权限和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重要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的评议考核机制,是科学合理地进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前提。所以,我们应当通过行政立法明确行政执法责任的评议考核主体,制定科学合理的评议考核内容体系,建立多元的评议考核方法。

其四,完善行政执法的监督体系。如果监督不到位不全面,则可能使行政执法追责制度流于形式。为此,应建立完备的监督体系,包括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加强司法机关的监督力度以及鼓励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不同的监督方式之间应当互补,形成对行政执法全面系统的监督。

其五,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的追究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核心就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的追究机制,才能使行政执法责任制真正发挥功效,即要明确行政执法的责任主体、行政责任的归责原则、设置科学合理的责任追究方式。

兰山综合执法2023-7-27

 

 

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内蒙古巴彦淖尔这样做 文章下载

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内蒙古巴彦淖尔这样做

司法所作为司法行政机关的“神经末梢”,是设在群众家门口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窗口单位,是普法宣传,依法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前沿阵地。为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扎实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加强司法所工作建设的意见》要求,提升司法所整体工作效能,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司法行政机关立足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大局,扎实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认真谋划司法所工作,巩固司法所阵地,优化司法所职能,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全力为巴彦淖尔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硬核法治保障。

深化普法宣传当好基层“排头兵”

各基层司法所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今年以来,利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6.26”禁毒日、民族政策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7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品20余万份。在652个嘎查村共推选出1138名“法律明白人”和405户农村牧区学法用法示范户,基本形成培养机制规范、队伍结构合理、作用发挥明显的工作体系。积极参加全国、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已成功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嘎查、社区)43个。

做优法律服务当好基层“护航员”

强化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以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为主体成立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站,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到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打通公共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合理优化整合法律服务场所布局,依托基层司法所,建成苏木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70家,村嘎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756个,向群众提供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咨询等为一体的多元化一站式法律服务。

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当好社会稳定“守门员”

充分发挥律所、法律服务所专业优势、派出所职能优势和司法所协调优势,五原县建立基层司法所、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律师事务所“3+1下基层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磴口县建立“三所一庭一中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临河区形成了“一中心(平安建设办公室为中心)、两对接(“诉调对接”“公调对接”)”的调解新模式。全市现有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875个(嘎查村调委会664个,苏木乡镇调委会59个,街道(社区)调委会125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27个,调解工作室21个),在册人民调解员3346人,实现市、县、乡、村四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覆盖。推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等有效衔接,打造了乌拉特前旗“老支书调解组”、临河区“老何调解工作室”等一大批品牌调解室。半年来,排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9104件,调解成功8853件,调解成功率96.85%。

用情用心做好特殊人员管理当好矫正对象“摆渡人”

充分利用信息化、社会化、专业化监管手段,通过定期、不定期上门走访,切实为矫正人员和帮教对象解决一些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确保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监管安全。大力开展线上教育,为社区矫正对象制定“菜单式”学习课程,全市现在册社区矫正对象634人,无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发生。对刑满释放人员建立“一人一档”工作台账,分类列入、统一管理。全市现有安置帮教对象3586人,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核查率达到100%,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率达到100%,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率达到100%。

做好法治审查当好行政执法“参谋员”

巴彦淖尔市在7个旗县区分别设置了1个苏木乡镇司法所作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试点,监督苏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实施的执法活动。在苏木乡镇街道成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对司法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职责和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公告内容作出统一要求。同时以苏木乡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为阵地,分区域建立“一对一”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设有行政执法监督联络员,每个区域群众反映行政执法方面的问题,可通过联络员集中上报至旗县区司法局。在各基层司法所全面推开决定立案前的行政复议申请接收、转送工作,广大人民群众“足不出镇”就可享受行政复议申请的便捷服务。全市70个司法所已全部完成代办点建设任务。

截止目前,巴彦淖尔市共有基层司法所70个,其中乡镇司法所59个,街道司法所11个,工作人员153人,办公及业务用房面积10424.7平方米,配备执法执勤用车34台。现有“全国模范司法所”3个、“全国先进司法所”2个、“自治区示范所”4个、“自治区一级司法所”53个。下一步,巴彦淖尔市各基层司法所将不断融入基层法治建设大局,积极延伸司法所法律服务触角,持续提升基层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夯实基层法治根基,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中国长安网2023-7-28

 

 

通知

信息已完善成功
确认

在线咨询: 010-51651161

客服电话: 010-51651162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沙子口路76号富莱茵花园18号楼

返回顶部
用户注册

个人注册

单位注册

联盟单位注册

{{ registerData.isHasName ? '用户名可以使用' : '用户名已被占用'}}

*请输入长度(6-20)位数的数字或字母

{{count}}s后再次获取
获取验证码

我已阅读并同意 《用户协议》

注册
注册中...
{{ registerUnityForm.isHasName ? '用户名可以使用' : '用户名已被占用'}}

*请输入长度不小于6位数的数字或字母

{{count}}s后再次获取
获取验证码

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协议》

注册
注册中...
{{ registerWorkUnityForm.isHasName ? '用户名可以使用' : '用户名已被占用'}}

*请输入长度不小于6位数的数字或字母

{{count}}s后再次获取
获取验证码

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协议》

注册
注册中...
已有账号,
用户登录

个人登录

单位登录

联盟单位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您已经成功设置密码,请使用新密码登录
权限不足

您未开通此功能,是否去开通?
确认
取消
权限不足

您未开通此功能,是否去开通?
确认
取消
提示

请购买本平台相关服务后使用该功能。
去购买
再想想
请注册/登录后完成购买。

1.本学习平台资料查看针对会员开放;
2.购买相关服务请先注册/登录后完成购买;
用户协议

 

“帮我搜”网络平台站用户注册协议书

 

一、总则

此份协议是注册用户接受“帮我搜”网络平台(以下简称本平站)产品和服务时适用的通用条款。因此,请您在注册成为本站用户前或接受本站的产品和服务之前,请您详细地阅读本注册用户协议的所有内容。

1 注册用户了解并同意:

①只要注册用户点击同意按钮并完成注册,注册用户就已接受了本注册用户协议及本站公布的各项服务规则包括填写实名的联系方式等等) ,并愿意受其约束。如果发生纠纷,注册用户不得以未仔细阅读为由进行抗辩。

②随着市场经营情况的变化,本站有权随时更改本注册用户协议及相关服务规则。修改本注册用户协议时,本站将于相关页面公告修改的事实,有权不对注册用户进行个别通知。注册用户应该在每次登录前查询网站的相关公告,以了解注册用户协议及其他服务规则的变化。

2、若注册用户不同意本注册用户协议或相关服务规则,或者不同意本站作出的修改,注册用户可以主动停止使用本站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本站修改协议或服务规则后,注册用户仍继续使用本站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即表示注册用户同意本站对本注册用户协议及相关服务规则所做的所有修改。由于注册用户在注册用户协议变更后因未熟悉公告规定而引起的损失,本站将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3、本站的各项电子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本站。本站提供的服务将完全按照其发布的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注册用户必须完全同意所有服务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才能成为本站的注册用户。注册用户确认:本协议条款是处理双方权利义务的当然约定依据,除非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否则始终有效。

二、服务简介

1、本站运用自己的操作系统通过国际互联网络为注册用户提供网络服务。同时,注册用户必须:自行配备上网的所需设备,包括个人电脑、调制解调器或其他必备上网装置。自行负担个人上网所支付的与此服务有关的电话费用、网络费用。

2 基于本站所提供的网络服务的重要性,注册用户应同意:提供详尽、准确的个人资料。不断更新注册资料,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

3、本站对注册用户的电子邮件、手机号等隐私资料进行保护,承诺不会在未获得注册用户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注册用户的个人资料信息出租或出售给任何第三方,但以下情况除外:注册用户同意让第三方共享资料;注册用户同意公开其个人资料,享受为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本站需要听从法庭传票、法律命令或遵循法律程序;本站发现注册用户违反了本站服务条款或本站其它使用规定。

4、关于注册用户隐私的具体协议以本站的隐私声明为准。如果注册用户提供的资料包含有不正确的信息,本站保留结束注册用户使用网络服务资格的权利。

三、帐户密码和安全性

注册用户一旦注册成功 ,成为本站的合法的注册用户。您可随时根据需要改变您的密码。注册用户将对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安全负全部责任。另外,每个注册用户都要对以其注册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注册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注册用户帐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告本站。

四、拒绝提供担保注册用户个人对网络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

本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但是不对商业性的隐含担保、特定目的和不违反规定的适当担保作限制。本站不担保服务-定能满足注册用户的要求 ,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五、有限责任

本站对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责任,这些损害可能来自:不正当使用网络服务,在网上购买商品或进行同类型服务,在网上进行交易,非法使用网络服务或注册用户传送的信息有所变动。这些行为都有可能会导致本站的形象受损,所以本站事先提出这种损害的可能性。

六、通告

所有发给注册用户的通告都可通过重要页面的公告或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本站的活动信息也将定期通过页面公告及电子邮件方式向注册用户发送。注册用户协议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件的通告会以电子邮箱或者短信进行通知。

七、注册用户的建议

奖励注册用户在他们发表的一些良好建议以及一一些比较有 价值的策划方案时,本站愿意展示用户的构想落于实现。

八、责任限制

1、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本站无法控制的原因使本站销售系统崩溃或无法正常使用导致网上交易无法完成或丢失有关的信息记录等,本站不承担责任。但是本站会尽可能合理地协助处理善后事宜,并努力使客户免受经济损失。

2、除了本站的使用条件中规定的其它限制和除外情况之外,在中国法律法规所允许的限度内,对于因交易而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特殊的、附带的、后果性的或惩罚性的损害,或任何其它性质的损害, 本站、本站的董事、管理人员、 雇员、代理或其它代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承担责任。

九、法律管辖和适用

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2、如发生本站服务条款与中国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台法条款则依1旧保持对注册用户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3 本协议的规定是可分割的,如本协议任何规定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该规定可被删除而其余条款应予以执行。

4、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站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规定

1、如本用户协议中的任何内容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用户协议的其余内容仍应有效并且对协议各方有约束力。

2、本用户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具法律或契约效果。

 

同意
取消
状态变更提示
状态变更提示:您的账户在另一设备上进行登录,提示后 2S 后 自动跳转到登录页面
同意
取消
提示

本平台会尽快针对您提出的主题搜集相关借鉴资料, 搜集结果会在3个工作日内发送到您的会员中心, 请注意查看,未及时收到信息可随时联系客服。
提交成功
提示

您已提出了一条帮我搜未完成,请您耐心等待或联系客服。
如何联系客服
上传凭证

只支持jpg、jpeg、png格式

上传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