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司法局统筹“八大专项提升行动”全面发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法治思想构成了一个富有开创性、实践性、真理性、前瞻性的科学思想体系。党的二十大开启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唐山市坚持全面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紧扣“持续优化遵法守纪、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这一目标,大力推进依法办事,在“科学精准执法,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集中整治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等行为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问题”等方面持续发力,全力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将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摆在突出位置。2022年7月11日召开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以来,市司法局高点摆位,主动作为,迅速制定出台《关于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五条政策措施》,并纳入“1+18”政策体系,助力提升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在立法、执法、普法和法律服务等各方面都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取得新突破。市司法局联合市发改委等部门制定出台了政府规章《唐山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规定》,首次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印发《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意见》,对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提出13项具体要求;清理、废止与营商环境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62件,并对全市范围内商品房限购限售政策等111件文件、30部政府合同提出审查意见,清除制约优化营商环境制度性障碍。
(二)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实现新成效。市司法局印发《开展行政执法温度提升活动的通知》、《制定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的通知》,公布全市“轻微不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375项,提升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组建由207名成员组成的市、县两级行政执法顾问团队,开展对乡镇(街道)执法的面对面指导活动,提高基层执法队伍能力水平;联合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对全市执法人员编制等情况进行核查,清理不符合要求的执法证件2450个,提高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化水平。
(三)优化法律服务供给迈上新台阶。市司法局制定《开展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行动通知》,结合“你有纠纷我来调”和“人民调解三大三提升”活动,各级调解组织走访企业287家,调解案件174件,涉及金额2310万元;组织专职律师与法律顾问参与争议化解,接待涉企复议申请人133人;落实公证阶段性降费方案,办理涉企公证477件,减免收费371848元,进一步优化法律服务供给。
二、今年工作进展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我省明确的优化营商环境年。1月28日,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家座谈会在唐山迁安市召开,进一步释放了优化营商环境不止步、服务各类企业再加力的鲜明信号。省委倪岳峰书记在座谈会上强调,优化营商环境是全省上下的共同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把优化营商环境摆上重要位置,转变服务观念,落实工作责任,大抓招商引资,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督查考核,以实实在在的行动、扎扎实实的成效不断营造尊商亲商安商的浓厚氛围。
市司法局积极响应、迅速行动,在去年“五条措施”纳入“1+18”稳大盘体系、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细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夯实和深化“五条措施”实施成效,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八个专项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并通过唐山劳动日报、环渤海新闻网、唐山Plus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形成了涵盖法治营商环境领域提升立法质量、政策制度清理、严格规范执法、强化执法公示、普法依法治理、公共法律服务、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监督检查等八大方面22项具体工作举措。可以说是打出了一套有力度更有温度的法治举措“组合拳”。该《实施方案》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覆盖面广。涵盖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方方面面,涉及市县乡三级司法行政部门,覆盖了与市场主体和经济运行相关的各领域。二是指向性强。聚焦法治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力求做到靶向施策、精准滴灌。三是时效性强。各项措施均要在年底前取得实质性进展,且每项措施都有明确时间节点要求,力求早落实、快见效,及早为市场主体“雪中送炭”。四是针对性强。八个专项行动不穿靴戴帽、只捞“干货”,便于市场主体、重点群体和基层单位对政策措施“对号入座”,更好地了解政策、用好政策,提振发展信心,稳定经济大盘。
《实施方案》研究部署了“八大专项提升行动”:一是开展营商环境领域立法质量专项提升行动。推动出台《唐山市社会信用建设促进条例》、《营商环境法制审查工作办法》,填补唐山市营商环境领域立法空白,为优化政商关系、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制度机制夯实法治保障。二是开展营商环境领域政策制度清理专项提升行动。省市县三级同步集中开展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备案审查活动,对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制度及时修改或废止,清除制约优化营商环境制度机制性障碍。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对2021年明确的《唐山市保留证明事项目录》进行全面梳理修订,实现“目录之外无证明”。三是开展营商环境领域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专项提升行动。通过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建立防范“三乱”长效机制、深化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最大程度减少违法执法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四是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领域行政执法公示专项提升行动。通过对各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动态调整及其行政执法结果公开公示,促进公开公正的法治环境。五是开展营商环境领域普法和依法治理专项提升行动。通过“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月”、“送法进企业”等主题宣传活动,让企业有困难找法、找得到法,进一步优化遵法守纪、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六是开展营商环境领域法律服务供给专项提升行动。围绕企业法治需求,全面优化人民调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和行政复议等服务保障。七是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专项提升行动。开展第三批省级示范创建活动,做好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申报推荐工作。宣传推广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优化示范创建结果运用,扩大示范创建影响力,打造法治唐山建设品牌。八是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领域专项监督检查行动。通过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专项整治、开展涉市场主体行政执法案卷检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增强企业获得感、安全感。
下一步,唐山市司法局将持续营造解放思想、奋发进取的浓厚干事创业氛围,通过开展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领域专项提升行动,持续打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唐山市司法局2023-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