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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社区矫正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司法局

题目: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路径

资料提供时间:202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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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心正行”铺就温情回归路,汕头推动社区矫正从“管”向“治” 文章下载

“矫心正行”铺就温情回归路,汕头推动社区矫正从“管”向“治”

“矫正期内不服矫?撤销缓刑,收监!”在汕头市,社区矫正对象张某未经报备私自外出,且数次拒不服从监管人员要求返回居住地,拒绝接受社区矫正监管。在劝说教育、实地查找无果后,社区矫正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下称《社区矫正法》)相关规定提请人民法院对张某撤销缓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三年。

这是汕头市司法行政机关根据《社区矫正法》撤销缓刑的典型案例。

2020年7月1日起施行的《社区矫正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的专门法律,为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开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该法律实施三年以来,汕头市强化法治理念,创新发展思维,积极推进“法治社矫”“平安社矫”“精准社矫”“智慧社矫”建设,更好地提升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知晓率,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金砂街道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活动。受访者供图

凝聚合力加强法治社矫

实施社区矫正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社区矫正法》颁行伊始,汕头市即依法率先在省内实现市、区(县)、街(镇)三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全面建立,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在此过程中,汕头市司法局与汕头市检察院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与市公安局联合制定社区矫正业务协作工作机制,将社区矫正监管工作纳入平安建设重点人群管理服务工作考核内容,将社区矫正对象纳入综治网格化管理。同时,与成员单位协同行动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矛盾化解,推动村(居)委全面参与社区矫正日常监管,社区矫正成为平安汕头建设的重要内容。

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30日,汕头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8万余人,累计终止和解除矫正1.5万余人,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汕头市社区矫正信息化核查率98%以上,居全省前列,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期间的再犯罪率一直处于0.2%以下的较低水平。”汕头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汕头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为维护汕头市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安全稳定的背后,是汕头市近年来在规范社区矫正管理上做出的不懈努力。聚焦推进“平安社矫”建设,汕头市司法行政机关严把“入口关”“执行关”“监督关”,依法做好判前调查评估和衔接接收,严格实施分类管理及考核奖惩,积极推进矫务公开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检察监督和社会监督。

严防“纸面服刑”,是汕头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的重点。汕头还通过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案件评查”“档案交叉评查”“暂予监外执行对象病情检查”等专项活动,坚决整治违规违法“减假暂”顽瘴痼疾,构建规范化执法体系,推进社区矫正执法责任制,提升司法质效和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智慧”加持实现精准矫正

小伍是汕头市一名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此前,因父母常年忙于生意而疏忽对其关心教育,缺乏正确引导的小伍辍学后受社会青年误导,参与抢夺摩托车,触犯法律红线,被判处缓刑进行社区矫正。

入矫后,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针对小伍的情况制定了针对性矫正方案,开展个别化精细化矫正。经过社区矫正春风化雨的教育帮扶,小伍重新找回了生活信心并顺利复学。“爸爸妈妈现在对我很关心,重新入学后,我还交到了新的朋友。”小伍高兴地告诉社工。

这是汕头市司法局联合团市委持续开展“伙伴同行”青少年社区矫正帮扶项目,通过精细化矫正取得积极成效的真实写照。

近年来,汕头市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探索教育矫正新模式新思路,全面提升矫正教育监管精准度,聚焦犯罪类别、群体特征、心理状态等,疏堵结合精准施策,实现将矫正重心从“管”向“治”的发展,让社矫对象“管得住、矫得好”。

为全面开展社区矫正教育帮扶活动,汕头市司法行政机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专业机构协助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推行“每月一主题”教育,结合重大节日、纪念日以及潮汕传统文化,按月开展针对性主题教育,依托汕头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开展监所实地震撼教育;开展专项教育矫正和心理矫正,既“矫行”更“矫心”。三年来,汕头共组织开展公益活动2255场46180人次,震撼教育294批6283人次。

如何提高社区矫正机构工作质效?在积极探索之下,汕头市司法行政机关将“智慧矫正”的理念贯穿社区矫正工作中,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提质增效。

当前,汕头市积极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创建,科学、合理设置“三区十九室”;依托全省统一的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重点开展“五个应用”,配备“六类装备”,形成实务应用“两个模式”,具备智能化应用“四种能力”,实现社区矫正工作全流程智能化。

记者了解到,目前,汕头市潮阳区、潮南区、金平区、澄海区已完成“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其他区县也将于今年全部完成创建工作并申报验收。同时,推动社区矫正信息化联网,通过一体化平台实现社区矫正工作全流程、全业务、全时段覆盖,推动执法留痕,量化考评,推进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之间执法业务协同等。

严格监管社矫对象的同时,汕头也不乏有温度的举措。比如,汕头积极推动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协调解决社区矫正对象就业、就学、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社会保险等,还与人社部门共同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技能培训、就业指导等活动,推动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融入社会。

社区矫正宣传掀起热潮

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社会知晓率、参与度,有助于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来,汕头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月”活动,多措并举全面宣传《社区矫正法》。

在金砂街道西门社区法治文化广场,汕头市司法局联合金平区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突出以基层宣传为重点,现场讲解现行刑事执行政策和社区矫正相关法律知识,积极宣传中国特色社区矫正制度的优越性和工作成效,提升辖区居民群众法律意识。工作人员向社区群众派发《社区矫正法》和社区矫正工作相关宣传材料,现场讲解现行刑事执行政策和社区矫正相关知识。

在基层,各司法所通过设立咨询台、派发宣传资料、悬挂海报,邀请法律明白人向群众宣讲《社区矫正法》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部分司法所还联合社区矫正对象较多社区的居委会共同举办宣传,通过走街串巷发放《社区矫正法》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让更多群众了解社区矫正制度,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潮南区司法局在社区矫正中心组织开展“开放日”活动,向社会公众全面展示“社区矫正中心”三区十九室,展示社区矫正刑事执行、监管管理、教育帮扶全过程,促进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认识社区矫正工作。潮阳区司法局则积极邀请区人大常委会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调研,通过平台演示与讲解,详细展示社区矫正对象远程定位、活动轨迹查询、考核奖惩等社区矫正工作各个环节。

“红色洗礼”提升社区教育矫正成效。社区矫正法宣传月期间,金平区石炮台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观汕头市社区矫正红色教育基地大埔会馆,向社区矫正对象详细讲解当年大埔会馆作为南昌起义南下部队的指挥部在汕头革命历史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分享革命先烈的先进事迹,激励社区矫正对象感恩奋进、积极改造,做遵纪守法好公民。

广东司法行政2023-7-31

 

 

精细管理 精准矫治 精心帮扶江苏创新模式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路径 文章下载

精细管理 精准矫治 精心帮扶江苏创新模式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路径

推进制度创新,制定出台《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为全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供基本遵循;

强化智慧赋能,全力推进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全省有71家县级社区矫正中心达到部级“智慧矫正中心”建设要求;

夯实服务阵地,建成186个损害修复基地和65个省级“阳光帮扶”基地,为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作为全国首批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省份,近年来,江苏省落实司法部关于社区矫正“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部署以及对江苏“示范推进贯彻施行社区矫正法”的定位要求,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新路径。该省构建并推行社区矫正“133”模式,即聚焦“促进融入社会,预防减少犯罪”目标,落实“精细管理、精准矫治、精心帮扶”三项机制,统筹“力量保障、科技支撑、阵地建设”三大要素,高质量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创新发展。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实施精细化管理,对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效能至关重要。近年来,江苏省牢牢抓住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教育帮扶两大任务,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以健全制度、优化机制为切入点,综合考量刑罚种类、矫正阶段、人身危险等分类标准,全面推行全流程、等级化分类管理,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管理效能。

完善执法制度体系。省司法厅联合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制定出台《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细化28项刑事执行权力清单和32项执法管理工作规范,推行执法回避、律师进驻社区矫正中心值班等制度,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

打造层级管理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梳理并明确司法所受委托承担的4类10项日常管理工作事项;试点推行由县级社区矫正机构直接管理假释类、暂予监外执行类等重点社区矫正对象;通过建立社区矫正刑事执行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和向社区矫正中心(分中心)派驻互帮共建民警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执法专业化水平;高效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推动自助矫正、空中课堂、远程督查、大数据分析、智能决策等重点应用项目提档升级,着力构建“智能管、精准矫、云端学、链上考”的信息化工作体系。

在此基础上,完善省、市两级社区矫正机构对重要时间节点和重大事项的提级管理制度,强化对重点个案的指导;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依法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协作配合,细化社区矫正对象交付接收、提请治安管理处罚、刑事执行变更等工作程序。

同时,打破制度壁垒,依托长三角区域合作优势,探索建立沪苏浙皖交界地区社区矫正一体化协作机制,签署《长三角地区社区矫正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协议书》,实行区域共管共治;全面升级江苏省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3.0版,引入“声纹”技术破解人机分离难题,汇聚法院、公安机关、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数据,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不假外出、违规越界、违反禁止令等行为的精准防控。

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做深做实精准矫治

“如果不是这封信,我一直以为妈妈并不爱我。请相信,我以后再也不会让妈妈失望。”前不久,在常州市新北区司法局西夏墅司法所举行的一场“心灵生日会”上,小飞(化名)多年来第一次对母亲敞开心扉。

原来,小飞因犯寻衅滋事罪依法接受社区矫正。小小年纪误入歧途,让他感觉人生无望,情绪十分消极。为此,西夏墅司法所专门邀请常州市心理学会有关负责人加入矫正小组,帮助小飞缓解心理压力,走出心理阴霾。

小飞的转变并不是个例。据常州市新北区司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21年以来,该局积极推行“政府+社会公益组织”模式,与常州市心理学会合作,开展“心航家园”公益项目,建立“司法所执法人员+心理咨询师+家属代表+社工+网格员”的帮扶机制。同时,在入矫、矫中、解矫阶段,组织心理咨询师对应实施个性化心理疏导,努力从源头管控风险、消除隐患,进一步降低社区矫正对象因心理原因再犯罪的风险。

近年来,江苏省各地在实施精准矫治过程中,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充分发挥教育矫治攻心治本作用,按照“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原则,构建靶向精准、科学高效的教育矫治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损害修复质量,实现由“管得住”向“矫得好”转变。同时,细致剖析社区矫正对象群体特点、个体特征和矫治需求,制定《江苏省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指引》,常州、无锡、扬州、宿迁、泰州、镇江等地将入矫、矫中、解矫“三期教育”与普遍、分类、个别“三项教育”相结合;南京、苏州、盐城、淮安、南通、徐州、连云港等地通过入矫阶段的认罪悔罪、在矫意识教育,矫中阶段的形势政策、法治道德、心理健康和就业技能教育,解矫阶段的矫正总结和安帮指导教育,推动社区矫正对象实现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的系统性、针对性转变。

各地以“智慧矫正中心”创建为契机,加强教育培训室、自助矫正室、心理辅导室规范化建设,灵活开展自主学习和心理咨询等活动;依托红色文化资源建立实景教育基地,联合监狱、看守所建立警示教育基地,不断丰富教育矫治形式,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参与度、配合度和矫治效果。

同时,升级智慧矫正平台“云端学”功能,建立包括40门课程、2000余个图文和音视频文件的教育资源库,推行“菜单式”学习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配课”模式,实现课程推送个性化、效果反馈实时化;积极探索恢复性司法理念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具体应用,编写社区矫正损害修复工作指引和年度优秀案例,提出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损害修复项目参与率达100%的评价目标。

苏州、常州、南通、无锡、连云港、盐城等地依托企事业单位建立“长江大保护”“守护绿色家园”“明珠驿站”“渔家驿站”等主题损害修复基地,在社区矫正中心建立损害修复协商室,打造“共护绿色、涵养生态”“拨云见天家庭工坊”等特色损害修复项目。同时,结合社区矫正对象个案情形,通过召开修复协商会议、提供定向补偿服务及开展公益活动、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对象、被害人(社区)、社会规范、社会关系“四重修复”成效。

多方参与多点发力

精心实施帮扶救助

近日,作为社区矫正“陶晓爱”公益项目讲师团一员,宜兴市红十字度假区铁骑志愿者服务队有关负责人应邀在该市社区矫正中心为社区矫正对象上了一堂法治课。

近年来,宜兴市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化优势,积极拓宽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渠道、内容和方式,牵头组建由25人组成的社区矫正“陶晓爱”公益项目讲师团队伍,建成6个特殊人群职业就业实训基地、5个社会帮教联系点,通过结对指导、帮扶救助等方式,助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

实践中,江苏省各地积极创新社会适应性、融合性帮扶手段,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南京、无锡、常州、淮安、宿迁等地发挥省、市、县、乡四级社区矫正委员会统筹协调和指导作用,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帮扶工作责任,联合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对特定人员开展帮扶,着力打造“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和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矫正工作格局。

同时,通过政府购买、项目委托、公益创投等途径,支持引导240余家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充分动员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及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社会工作者力量,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制定《关于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在村(居)建立教育帮扶工作站,动员网格员、志愿者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形成社区矫正工作合力。

各地全面梳理社区矫正帮扶项目,完善服务需求清单,吸纳专业社会力量,开展针对性帮扶,涌现出了淮安市“守护花开”巾帼律师公益联盟、苏州市吴中区“阳光公社”、南通市如东县“江海义工联合会”、张家港市春晓社会服务社、常州市武进区“正苗”青少年矫正等一批帮扶品牌项目。各项目通过与高校、专业社会组织合作,在社区矫正中心(分中心)建立心理辅导工作室,强化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干预。同时,通过提供社会救助和法律援助、组织参加教育培训等“一站式”帮扶措施,有效解决社区矫正对象就业难等问题。

据统计,2022年以来,江苏省司法厅协调民政、人社等部门,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办理低保、社保及开展社会救助9800余人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1万余人次;通过开展“法润江苏·春风行动”“‘六一’护苗”等主题帮扶活动,为困难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家庭发放帮扶救助金、提供法律服务,助其顺利融入社会。

法治日报2023-7-28

 

 

江苏创新模式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路径 文章下载

江苏创新模式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路径

推进制度创新,制定出台《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为全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供基本遵循;

强化智慧赋能,全力推进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全省有71家县级社区矫正中心达到部级“智慧矫正中心”建设要求;

夯实服务阵地,建成186个损害修复基地和65个省级“阳光帮扶”基地,为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作为全国首批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省份,近年来,江苏省落实司法部关于社区矫正“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部署以及对江苏“示范推进贯彻施行社区矫正法”的定位要求,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新路径。该省构建并推行社区矫正“133”模式,即聚焦“促进融入社会,预防减少犯罪”目标,落实“精细管理、精准矫治、精心帮扶”三项机制,统筹“力量保障、科技支撑、阵地建设”三大要素,高质量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创新发展。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实施精细化管理,对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效能至关重要。近年来,江苏省牢牢抓住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教育帮扶两大任务,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以健全制度、优化机制为切入点,综合考量刑罚种类、矫正阶段、人身危险等分类标准,全面推行全流程、等级化分类管理,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管理效能。

完善执法制度体系。省司法厅联合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制定出台《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细化28项刑事执行权力清单和32项执法管理工作规范,推行执法回避、律师进驻社区矫正中心值班等制度,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

打造层级管理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梳理并明确司法所受委托承担的4类10项日常管理工作事项;试点推行由县级社区矫正机构直接管理假释类、暂予监外执行类等重点社区矫正对象;通过建立社区矫正刑事执行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和向社区矫正中心(分中心)派驻互帮共建民警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执法专业化水平;高效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推动自助矫正、空中课堂、远程督查、大数据分析、智能决策等重点应用项目提档升级,着力构建“智能管、精准矫、云端学、链上考”的信息化工作体系。

在此基础上,完善省、市两级社区矫正机构对重要时间节点和重大事项的提级管理制度,强化对重点个案的指导;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依法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协作配合,细化社区矫正对象交付接收、提请治安管理处罚、刑事执行变更等工作程序。

同时,打破制度壁垒,依托长三角区域合作优势,探索建立沪苏浙皖交界地区社区矫正一体化协作机制,签署《长三角地区社区矫正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协议书》,实行区域共管共治;全面升级江苏省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3.0版,引入“声纹”技术破解人机分离难题,汇聚法院、公安机关、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数据,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不假外出、违规越界、违反禁止令等行为的精准防控。

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做深做实精准矫治

“如果不是这封信,我一直以为妈妈并不爱我。请相信,我以后再也不会让妈妈失望。”前不久,在常州市新北区司法局西夏墅司法所举行的一场“心灵生日会”上,小飞(化名)多年来第一次对母亲敞开心扉。

原来,小飞因犯寻衅滋事罪依法接受社区矫正。小小年纪误入歧途,让他感觉人生无望,情绪十分消极。为此,西夏墅司法所专门邀请常州市心理学会有关负责人加入矫正小组,帮助小飞缓解心理压力,走出心理阴霾。

小飞的转变并不是个例。据常州市新北区司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21年以来,该局积极推行“政府+社会公益组织”模式,与常州市心理学会合作,开展“心航家园”公益项目,建立“司法所执法人员+心理咨询师+家属代表+社工+网格员”的帮扶机制。同时,在入矫、矫中、解矫阶段,组织心理咨询师对应实施个性化心理疏导,努力从源头管控风险、消除隐患,进一步降低社区矫正对象因心理原因再犯罪的风险。

近年来,江苏省各地在实施精准矫治过程中,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充分发挥教育矫治攻心治本作用,按照“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原则,构建靶向精准、科学高效的教育矫治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损害修复质量,实现由“管得住”向“矫得好”转变。同时,细致剖析社区矫正对象群体特点、个体特征和矫治需求,制定《江苏省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指引》,常州、无锡、扬州、宿迁、泰州、镇江等地将入矫、矫中、解矫“三期教育”与普遍、分类、个别“三项教育”相结合;南京、苏州、盐城、淮安、南通、徐州、连云港等地通过入矫阶段的认罪悔罪、在矫意识教育,矫中阶段的形势政策、法治道德、心理健康和就业技能教育,解矫阶段的矫正总结和安帮指导教育,推动社区矫正对象实现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的系统性、针对性转变。

各地以“智慧矫正中心”创建为契机,加强教育培训室、自助矫正室、心理辅导室规范化建设,灵活开展自主学习和心理咨询等活动;依托红色文化资源建立实景教育基地,联合监狱、看守所建立警示教育基地,不断丰富教育矫治形式,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参与度、配合度和矫治效果。

同时,升级智慧矫正平台“云端学”功能,建立包括40门课程、2000余个图文和音视频文件的教育资源库,推行“菜单式”学习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配课”模式,实现课程推送个性化、效果反馈实时化;积极探索恢复性司法理念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具体应用,编写社区矫正损害修复工作指引和年度优秀案例,提出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损害修复项目参与率达100%的评价目标。

苏州、常州、南通、无锡、连云港、盐城等地依托企事业单位建立“长江大保护”“守护绿色家园”“明珠驿站”“渔家驿站”等主题损害修复基地,在社区矫正中心建立损害修复协商室,打造“共护绿色、涵养生态”“拨云见天家庭工坊”等特色损害修复项目。同时,结合社区矫正对象个案情形,通过召开修复协商会议、提供定向补偿服务及开展公益活动、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对象、被害人(社区)、社会规范、社会关系“四重修复”成效。

多方参与多点发力

精心实施帮扶救助

近日,作为社区矫正“陶晓爱”公益项目讲师团一员,宜兴市红十字度假区铁骑志愿者服务队有关负责人应邀在该市社区矫正中心为社区矫正对象上了一堂法治课。

近年来,宜兴市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化优势,积极拓宽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渠道、内容和方式,牵头组建由25人组成的社区矫正“陶晓爱”公益项目讲师团队伍,建成6个特殊人群职业就业实训基地、5个社会帮教联系点,通过结对指导、帮扶救助等方式,助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

实践中,江苏省各地积极创新社会适应性、融合性帮扶手段,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南京、无锡、常州、淮安、宿迁等地发挥省、市、县、乡四级社区矫正委员会统筹协调和指导作用,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帮扶工作责任,联合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对特定人员开展帮扶,着力打造“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和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矫正工作格局。

同时,通过政府购买、项目委托、公益创投等途径,支持引导240余家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充分动员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及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社会工作者力量,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制定《关于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在村(居)建立教育帮扶工作站,动员网格员、志愿者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形成社区矫正工作合力。

各地全面梳理社区矫正帮扶项目,完善服务需求清单,吸纳专业社会力量,开展针对性帮扶,涌现出了淮安市“守护花开”巾帼律师公益联盟、苏州市吴中区“阳光公社”、南通市如东县“江海义工联合会”、张家港市春晓社会服务社、常州市武进区“正苗”青少年矫正等一批帮扶品牌项目。各项目通过与高校、专业社会组织合作,在社区矫正中心(分中心)建立心理辅导工作室,强化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干预。同时,通过提供社会救助和法律援助、组织参加教育培训等“一站式”帮扶措施,有效解决社区矫正对象就业难等问题。

据统计,2022年以来,江苏省司法厅协调民政、人社等部门,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办理低保、社保及开展社会救助9800余人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1万余人次;通过开展“法润江苏·春风行动”“‘六一’护苗”等主题帮扶活动,为困难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家庭发放帮扶救助金、提供法律服务,助其顺利融入社会。

江苏资讯网2023-8-3

 

 

石泉县司法局:“三曲同奏”唱响社区矫正“新乐章” 文章下载

石泉县司法局:“三曲同奏”唱响社区矫正“新乐章”

近年来,石泉县司法局严格贯彻落实社区矫正“一法一办法一细则”, 紧扣高质量发展主线,通过日常管理、个性矫治、督导考核“三曲同奏”,进一步展现了新时代社区矫正工作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全力唱响社区矫正“新乐章”。截至目前,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604人、解除532人,在册68人,未发生脱管、漏管和再犯罪情况。

弹好日常监管“进行曲”,精确管理促规范

做实入矫宣告,会同法院、检察、公安等部门,第一时间组织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入矫宣告,向其宣告执行依据、社区矫正法律规定和日常监督管理的要求,明确利害关系,确保认识到位、态度端正、思想稳定。

做深教育学习,结合“我要上讲台 争做好公民”主题活动,开设守法感恩、成效点验、新航启程“三大讲台”,通过谈感悟表决心、讲法律表信心、讲未来表恒心的方式,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管理质效。

做细公益活动,结合“以善养德”活动,组织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参与疫情防控、普法宣传、交通引导、帮困扶助等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拓宽社区矫正对象履行社会责任、参与社会管理的渠道,增加社会责任感。

唱好个性矫治“主题曲”,精细管矫促提升

抓实个性矫正,根据矫正期限长短、入矫时间、犯罪类型及个人特点实行分级别监管、分阶段教育、分类别矫正,逐人制定矫正方案,明确矫正工作小组,按照宽管和严管分级分类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监管级别,节假日及重点时间节点前进行警示教育和实地走访,全力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管控工作。

抓牢心理矫治,建成功能齐全、设施完备的心理咨询室,聘请专门心理咨询师常态化开展心理疏导工作,对所有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测试和评估,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和跟踪,同步建立心理档案,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心理咨询22人次。

抓严警示教育,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相关案例,让其了解在矫正期间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后果,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守法意识。

奏好督导考核“交响曲”,精准奖惩促履职

严格考核奖惩,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法律法规,每季度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考核,依法给予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矫正对象予以训诫和警告,截至目前,累计训诫3人、警告1人。

严实督导检查,采取随机抽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方式,每月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一月一督查,会同县检察院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每季度深入各所检查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截至目前开展督导检查6次,联合执法检查2次。

严抓问题整改,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通过下发工作通报、整改通知、检察建议等形式,采取“通报+督办+扣分”方式限期整改到位,并就整改质效进行“回头看”,今年以来,累计下发通报2期、整改通知6份、检察建议3份。

石泉县司法局202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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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堵结合,靶向治理”打造社区矫正禹城模式

近年来,禹城市司法局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新模式,结合大禹文化理念,“疏堵结合,靶向治理”,努力实现社区矫正对象由“管得住”向“矫得好”转变,打造社区矫正禹城模式。

一、制度先行,打造队伍建设主力军。以队建制改革为抓手,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清单,成立禹城市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负责全市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并结合镇街地域特点,确定专门化工作队伍,设置3个执法中队,按所在片区承担对应工作。每个执法中队设中队长一人,由中队驻地司法所所长兼任,队员四人,社会工作者二人、义工二人,中队直接受大队管理,初步形成“执法大队+执法中队+司法所+社会力量”四级联动管理模式,减少了管理层级,提高了工作效率,实现了社区矫正执法力量的专业整合、密切配合、协同推进。

二、广泛宣传,搭建社会参与连心桥。多形式开展《社区矫正法》实施三周年宣传活动。活动开展以来,辖区11个司法所分别进社区、集市、广场等场所广泛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提升广大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组织召开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暨电商技能培训会,促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切实提升社区矫正教育帮扶效果;组织开展社区矫正中心“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观社区矫正场所,展示社区矫正工作新形象和智慧矫正建设成果,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透明度和知晓度;设定突发场景,组织开展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活动,提高社区矫正队伍应对突发事件的执法水平,为进一步推动和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关注、理解、支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矫心正行,照亮社矫对象回归路。一是实行“积分制”考核,出台《社区矫正对象积分制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将矫正对象的日常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赋分,按得分情况划分为严管、普管等级,依等级实行个性化管理,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提升教育矫正质量。积分制考核实施以来,共有360人参与考核,20人调整管理等级,110人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二是发挥“专家库”作用,选任6名法律专家、4名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成立专家库,每季度集中组织法治教育培训和心理健康疏导,目前已累计举办教育学习培训班48期,培训社区矫正对象1600余人次;建立公益活动基地,发挥志愿者引领作用,先后协调市慈善义工联合会、市环保志愿者协会等共同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主题教育公益活动,增强矫正对象社会责任感。

四、智慧矫正,织密精准防控监管网。一是构建“APP+信息化核查+天网+电子腕带”四位一体的精准监管新方式。实现了线上实时定位、轨迹查询、越界报警,已累计有效核查一万余人次。探索“智慧+心理矫治”路径,线上通过一体化平台融合心理矫治模块,从入矫、矫中、解矫分阶段为矫正对象提供心理测评,智能推送个性化矫正方案;对有心理困扰的矫正对象,线下安排心理咨询师进行一对一辅导。搭建“智慧+多位一体”平台,引入自助报到、慧智学习、VR、视频会议、远程会见等智慧化融合应用系统,为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提供了智慧方案,自“智慧+”模式应用以来,平台记录学习时长4万余小时,特殊期间召开视频会议、法治讲座及心理辅导5次,自助报道150人,远程会见20次。二是强化档案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建立禹城市司法局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落实专人负责,统一规范档案内容和格式,做到纸档建立、电档跟进、实时储备,实现安置帮教档案管理规范化、信息化和衔接无缝化,截至目前,已完成450人档案录入工作。

五、风险研判,拧紧社区矫正安全阀。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走访排查力度,针对有思想波动的矫正对象,通过个别谈心谈话和观察行为表现,对其存在的风险隐患和下一步行为动向进行重新研判,制定个性化预案,化解潜在风险。召开社区矫正矫情分析会议,认真落实重点工作,严格规范请销假制度,持续加强重点人员的管控,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防社区矫正对象涉黑涉恶、脱管和重新违法犯罪,根据研判情况,对影响社会安定的风险点采取针对性处理措施,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禹城司法202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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