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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总结报告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司法局

题目:司法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思路

资料提供时间:202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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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司法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

根据《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关于报送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2023〕—140)要求,结合实际,现将昌宁县司法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报告如下:

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3年上半年,昌宁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及县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部署要求,按照“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认真履行职能职责,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和补齐短板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忠诚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全县经济高质量跨越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1.抓实机关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力度,切实做到深学悟透、入脑入心,学以致用、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和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坚持用党建工作引领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用意识形态工作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抓实党的政治建设,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及长期工作主题,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常态化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党支部联系点等党内政治生活有关制度,推进党内政治生活严肃、经常、认真。抓好示范引领,大力开展“对标达标创标”行动。深入开展“党建+普法”、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全力打造党建品牌。2023年以来,共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党组班子会议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2次、意识形态工作1次,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5次,支部书记讲党课1次,到达丙社区开展“报到支部、服务有我”“双服务双报到双报告”活动20余次。

2.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以实施“作风建设巩固深化年”为抓手,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建设,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从严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好廉政教育,持续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法律法规教育和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深化以案促改。认真落实监管责任,积极配合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抓实监督责任。强化风险防控,紧盯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财务管理等重点环节和人员,认真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化、透明化。持续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干部廉政提醒谈话等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委实施办法,以开展“清廉昌宁”为契机,深入开展以“小”见严纠“四风”专项行动,严防“四风”反弹。深入学习贯彻“三个规定”,着力实施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提升工程,加大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力度,重点解决系统内工作作风、能力素质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司法行政队伍在工作作风、能力素质方面有大转变和大提升。2023年以来,党组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次,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和联系司法所分别共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1次,开展单位内部警示教育14次,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开展廉政提醒谈话3次,受教育干部职工100余人次。

3.抓实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

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坚持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昌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根据《昌宁县2022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任务分解表》和各级相关要求,群策群力,完善资料,推进创建工作。

4.抓实普法依法治理和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方式,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实现全县法治宣传面有所拓展。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程序,提升调解工作质量,实现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5.抓实公共法律服务和“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顾问”工作

一是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按照“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原则,抓实法律援助工作。加强对辖区行政机关和村级法律顾问,以及辖区律所、法律服务所的监管和指导力度;实现辖区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人均深入企业、农村开展“法治体检”1次以上。二是全面完成律师法律顾问与村(社区)签约聘任工作。云南金曦、云南众济(保山)、云南昌源3个律师事务所38名律师分别担任昌宁县13个乡镇124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实现村(社区)律师法律顾问签约覆盖率达100%。三是积极开展律师服务活动,切实发挥法律顾问职能作用。组织律师法律顾问深入村(社区),帮助做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合法性审查,实现村规民约合法性审查覆盖率达100%,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回应率达100%。四是克服困境、努力创造条件,补齐“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顾问”工作短板。结合实际积极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到法律顾问工作中来,切实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贴近基层、熟悉基层、服务基层的职能优势,作为律师法律顾问的有效补充。昌宁县司法局统筹安排,将昌宁县8个基层法律服务所18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分别安排至昌宁县13个乡镇124个村(社区),与律师共同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共同发挥作用,切实补齐律师法律顾问工作的短板。

6.抓实“两类人员”监管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安置帮教工作各项政策措施。健全完善帮教管控机制,实行一人一档,严格落实回访制度,加强思想教育,形成全方位的帮教管理。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刑释解矫人员1241人,其中年内接收115人。二是着力推进社区矫正各项工作。截截至目前,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执法培训1场次,社区矫正工作巡查2次,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心理辅导163人次,开展个别教育324人次。全县共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62人,其中年内接收46人。无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情况发生,全县社区矫正形势总体安全稳定。

7.抓实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2023年来,昌宁县司法局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以拓宽“民告官”行政争议救济渠道为抓手,以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为落脚点,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严格依法公正办案,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截至目前,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4件,其中审查后作出不予受理决定5件,受理9件。正在审理4件,审结11件(含2022年结转1件)。审结的11件案件中,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终止审理2件,维持3件(含2022年结转1件),撤销1件。2023年来,昌宁县发生行政应诉案件6件,其中已经开庭审理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件,出庭应诉率达100%;裁定驳回起诉2件;近期即将开庭2件。

8.抓实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

3月7日,组织召开昌宁县2023年基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业务培训会议,就行政执法监督业务作了专题培训,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全体人员和13个基层司法所所长参加培训。4月26日,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第一批次行政执法资格网上考试,171名参加考试人员有160人考试合格,合格率达93.57%。扎实开展2023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评查范围为全县各行政执法主体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办结的行政许可案卷和行政处罚案卷(按普通程序实施的),聚焦市场监管、道路交通(道路运输管理局)、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卫生健康、自然资源、林业草原、人力资源、公安治安和城管综合执法领域,抽取的的22件行政许可案卷和44件行政处罚案件,分别涉及14个行政执法单位。经评查,抽取的66个案卷中优秀案卷52个,其中行政许可类优秀案件卷宗17个,优秀率占抽查许可案卷总数72.27%;行政处罚类优秀案件卷宗35个,优秀率达到处罚案卷总数79.54%。许可卷和处罚卷综合优秀率79%,同比上升15.8个百分点(2022年优秀率为63.2%);合格案卷有12个,占比18%,同比下降18.78%;不合格案卷2个,占比3%,同比上升3%。

持续推进“落实简政放权,推进减证便民”工作,严格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上半年,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采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服务事项5115件。

9.抓实其余各项工作,统筹推进有力

根据各级要求,对标对表,2023年以来,县司法局还着力聚焦人才工作、业务用房建设、“五城同创”、综治维稳、扫黑除恶、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安全生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档案管理等工作,通过攻坚克难,成效显著。

2023年以来,昌宁县司法局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显著。2023年2月,县司法局1名干部被省人社厅、省司法厅评为云南省司法工作先进个人;5月24日,昌宁县在2022年度云南省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测评中,昌宁县综合满意率为99.13%,位居全省第六;6月19日,昌宁县在2022年度保山市法治建设成效考核评价中,昌宁县位居全市第一,被评定为“优秀”等次。2023年上半年,县司法局干部职工编写上报舆情信息被省级采用32篇,完成率达640%;撰写上报司法行政方面新闻稿件被“学习强国”微信公众号、《云南法制报》《法治云南》、云岭先锋网、《保山日报》《法治保山》《保山政协》等各级媒体采用124篇(条)。同时,借助“昌宁普法”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原创和转载推文247条,扩大宣传影响力,提高全民法治意识。此外,组织编排10期《昌宁司法行政动态》,积极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展现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各项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筑牢了坚实的舆论宣传阵地,进一步创新宣传载体,较好地提升了宣传实效。

二、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023年来,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在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离县委、县政府要求和群众对我们的期盼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结构存在差距,有待进一步优化。二是干部职工工作水平存在差距,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市域社会治理创建工作存在差距,有待进一步升华。四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差距,有待进一步加大。五是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中行政执法案件录入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录入率较低,有待进一步提升录入率。六是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正在显现,但复议能力建设滞后,主要表现为行政复议事业人员资格要求高,但工资待遇差,打造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行政复议队伍存在困难。七是村级律师法律顾问聘用工作存在差距,有待进一步深化。八是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费投入工作存在差距,有待进一步补齐。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认真践行“三个工作法”,采取果断有力措施,更加积极主动加以解决,确保各项工作整改落实到位。

三、2023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

2023年下半年,昌宁司法行政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始终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昌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着力锻造茶乡司法行政铁军,切实履职尽责,为昌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一)不忘初心争一流,增添干部队伍新活力

一是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在办实事中注重方式方法创新。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坚持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加强宣传引导,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广泛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普法与依法治理、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两类人员”监管,用好用活司法行政资源,充分运用新闻报道、言论评论、典型宣传等形式,开展多角度、全方位、多频次的深度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加强统筹协调,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同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县委和上级司法行政系统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二是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扎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推动昌宁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高效开展。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有针对性加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淬练、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提升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着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司法行政铁军。三是扎实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坚持用党建工作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抓实党的政治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工作主题。持续巩固和深化主题教育学习成果,充分发挥“学习强国”平台、“云岭先锋”APP等平台的聚合和引领作用,采取集中学习、周一例会学习、自学等方式,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加强机关党的建设,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扎实做好党员规范化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支部主题党日等制度,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好党建与司法行政工作深度融合,积极打造司法行政党建品牌。聚焦“党建+普法”“党建+社会治理”,构建党建引领城乡基层治理新格局。聚焦“党建+公共法律服务”,努力构建党建引领法治建设新格局。四是扎实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根据全县意识形态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好“四种责任”,严格执行县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认真谋划并抓实2023年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认真分析研究,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和党的建设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压实工作责任。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建立完善舆情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人、信息发布规则、发布步骤和发布纪律。认真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及时掌握动态,加强对网络阵地的监管。五是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从严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深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党章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纪法意识。围绕“作风建设巩固深化年”主题,大力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灵活运用项目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和一线工作法。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持续开展纪律作风教育和专项整治,强化监督管理,综合运用教育引导、制度约束、考核评价、监督检查等手段,对干部职工加强全方位管理,把行为管理和思想管理统一起来,把工作管理和社交圈管理衔接起来,把八小时之内的管理和八小时之外的管理贯通起来,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力促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在工作作风方面有大转变。认真落实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周一干部职工例会适时通报制度,真正做到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监管责任,积极配合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抓实监督责任。强化风险防控,紧盯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财务管理等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化、透明化。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公务用车使用管理、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干部廉政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等制度,严防“四风”反弹。深入学习贯彻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断提高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六是抓实安全稳定工作,维护和谐稳定,为推动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严格落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要求,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层层落实责任。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消防安全应急疏散演练,及时查找并整改安全隐患,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扎实做好综治维稳工作,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长效化,做好不稳定因素分析研判和排查化解,及时决断处置突发信访事件,做好关键节点的维稳工作,在严防、严管、严控上下功夫,确保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各项事业安全。

(二)勇立潮头谋新篇,开创依法治县新局面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一规划两方案”。加大力度落实《法治昌宁建设规划(2021—2025年)》《昌宁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昌宁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统筹推进法治昌宁建设各项工作。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建设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建设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推进对法治工作的全面监督;加强队伍、人才、科技等有力的法治保障,筑牢法治昌宁建设根基。重点采取强化对党政主要领导法治建设考核、加强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技能水平、从严开展行政执法管理监督等措施,综合施策、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成为依法治县重要支撑。二是立足牵头抓总,充分发挥县委依法治县办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和推动职责,为全面依法治县当好参谋助手,做好服务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对县内法治领域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的协调,不断提升法治昌宁建设水平。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创建活动,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三是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围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法治建设督察发现问题整改等内容常态化开展法治督察,既查进度、查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以法治督察促进法治建设工作有效推进,进一步总结经验,为法治政府建设制度的成熟、定型提供有力范本,确保实现法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四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并加大督查检查力度,不断提升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开展规范行政执法培训,提升全县行政执法综合水平。结合实际,修订完善昌宁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督促有条件的部门严格按照《云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规定开展音像和文字相结合的执法全过程记录,实现执法过程全面客观准确和可追溯的目标;修订完善《昌宁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彻底梳理全县重大行政执法事项,修正重大执法事项清单,督促各部门健全法制审核机构;全面贯彻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各部门2023年重大执法决定全部通过法制审核程序,未经法制审核,不得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全力推进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运用工作,实现案件信息网络统计分析和数字化即时监督。五是扎实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认真践行“复议为民”宗旨,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切实发挥好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努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三)久久为功破难题,打造守法普法新格局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普法办牵头协调作用,进一步压实乡镇、部门责任,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法治意识,增强普法的自觉性、主动性。持续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法治建设考核内容,进一步完善考评指导标准,加强对考核评估结果的运用,形成“大普法”格局。二是实施昌宁县“八五”普法规划,增强普法工作实效性。紧紧围绕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重点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完善普法机制,全面压实普法责任,全力助推乡村振兴,进一步加强法治昌宁建设,聚焦普法强基工作任务,聚焦重点群体、重点地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聚焦重点人群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聚焦重点人员开展大走访,聚焦宣传主题抓实氛围营造,聚焦队伍建设抓实学习培训,聚焦阵地建设夯实普法基础,有序推动“八五”普法取得新成效,不断补齐短板弱项,为圆满完成“八五”普法规划和建设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持续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力度,抓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普法宣传及实施工作。统筹抓好普法与依法治理,将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与述职述责述廉同步推进、同频共振。三是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公众休闲场所、流动人口集散地、主要街区、交通要道、易地扶贫搬迁点等重要位置,打造一批以法治文化元素为主要基调的法治文化街区、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长廊及法治文化景观等法治文化基地,逐步实现一村一面法治教育墙,一个社区一扇法治教育橱窗。充分发挥好“昌宁县法治文化公园”建设项目的示范引领和宣传教育作用,以及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作用,办好“昌宁普法”微信公众号等普法专栏和法治宣传微信平台。四是深入开展“法律六+N进”活动。围绕“送法下乡”、法律进家庭、法润群众“三大行动”,切实抓好市域社会治理、食品卫生、安全生产、妇女儿童权益、生态环保、扫黑除恶、乡村振兴、平安建设、控辍保学等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和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着力提升法律意识、法治观念,增强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政治自觉和行为自觉。建立普法与守法相结合的考核机制,推动“法律六+N进”取得实效。五是深入开展法治示范创建活动。稳步开展法治乡村建设,着力提升村(居)民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加快建设一批特色鲜明、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的示范点。深入开展法治示范乡(镇)、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创建活动,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县依法治理工作。

(四)管控并举护稳定,强化平安建设新内涵

一是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治理、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盯紧难点,集中破解重大矛盾纠纷和诉访缠访陈年积案;聚焦重点,紧紧围绕家庭、婚恋、邻里、债务、劳资、医患、土地资源等易引发“民转刑”案件的矛盾纠纷深入开展专项排查和化解工作。大力推行“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四步法”,主动与各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力争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实现小事不出村组、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问题不激化。二是深入开展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县创建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明确、目标明确,持续巩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机关”成果,配合相关部门抓实法治宣传、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等工作,营造良好氛围打下坚实基础。深入开展法律进民族乡镇、村寨、校园等活动,广泛宣传民族团结知识和政策。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发挥人民调解维护民族地区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维护民族地区的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实施依法治县,提升民族事务依法治理水平。公证、律师机构要以服务大局、服务社会稳定、服务民族团结、服务群众为着眼点,积极为民族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考通“绿色通道”,做到应援尽援,全力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三是积极创新社区矫正对象管控方式,用新理念、新方法提高服务管理实效。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落实监督管理措施,严防社区矫正对象脱管失控。强化科学矫正,提高教育矫治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融入社会。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监督管理。按照各级要求,积极谋划做好县级社区矫正中心项目建设的相关前期准备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各基层司法所要切实提高认识,健全和完善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抓实工作措施。加强安置帮教工作的汇报、沟通,紧密协作,履职尽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信息渠道互通畅通,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汇报,第一时间处置。制定完善刑释解矫人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处置程序和应对措施,做到及早发现、及时控制、妥善处置。将安置帮教工作纳入司法行政年度工作考核,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刑释解矫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甚至参与重大恶性刑事案件或群体性事件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刚柔相济强护航,建设法律服务新高地

一是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动法律服务向优发展。完善“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模式,加速推进“12348”法律服务热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建设,实现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融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知晓率、首选率、满意度。继续整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资源,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从“有没有”向“好不好”提档升级。当好法律知识的“宣传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法律诉讼的“引导员”、法律援助的“联络员”、村委会服务的“指导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二是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查、指派和承办各环节业务制度,实现业务全流程办理和监督。加强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全面推行办案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的差别补贴制度,推动实现法律援助“一件事情一次办”。继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持续做好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深化“法援惠民生”活动,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强化法援窗口纪律建设,树立好窗口形象,提高法律援助办案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三是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加强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教育,提升综合素质。进一步健全律师维权和惩戒机制,扩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坚持律师值班制度,推进律师代理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引导律师依法依规代理辩护涉黑涉恶案件,建立统一受理、报告和集体研讨制度,防止违法违规执业,实现办案的政治、法律、社会效果“三统一”。

(五)统筹兼顾齐奋进,提升司法行政新水平

进一步抓实疫情防控、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卫生健康、保密、全面深化改革、法治环境、综治维稳、扫黑除恶、法治乡村建设、离退休老干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禁毒防艾、网络安全、道路交通安全、“五城同创”、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等工作。

四、2023年上半年工作亮点

1.昌宁县司法局聚焦“七个坚持”,推动全国市域社会治理创建工作走深走实

2023年,昌宁县司法局立足自身职能职责,以巩固提升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城市工作为抓手,扎实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突出“七个坚持”,切实履职尽责,着力推动全国市域社会治理创建工作走深走实。

一是坚持排查为要,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行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行“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四步法”。在重要时间节点及“两会”等敏感时期加大排查力度,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2023年以来,全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累计排查和受理案件468件,调解成功案件466件,调解成功率达99.57%。二是坚持稳控为要,加强特殊人群管控工作。一方面,健全完善帮教管控机制,实行一人一档,严格落实回访制度,加强思想教育,形成全方位的帮教管理。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刑释解矫人员1241人,其中年内接收115人。另一方面,通过开展社区矫正执法培训、建立社区矫正联动机制、规范日常监督管理、开展精准教育帮扶、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等措施,不断深化社区矫正队伍能力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的社区矫正队伍,积极构建执行法律统一规范、监督管理严密到位、教育帮扶效果明显的社区矫正工作格局,不断提高监管工作水平和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截至目前,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执法培训1场次,社区矫正工作巡查2次,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心理辅导163人次,开展个别教育324人次。全县共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62人,其中年内接收46人。三是坚持保障为要,建设县域法治保障体系。全面理顺和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采用“以案释法”的方式,用身边典型案例教育居民群众,增强普法针对性、实效性。建强法治文化阵地,夯实法治文化基础。切实发挥基层普法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公证办理等职能作用,为基层群众提供“一站式”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2023年以来,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6件,其中民事案件(含非诉讼)61件、刑事案件25件、提供各类法律咨询743人次,办理的援助案件按要求录入“云南省智慧法援平台”,实现了案件线上线下同步管理。四是坚持评价为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创建。通过开展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民议事会、理事会等议事协商载体,深入推进农村依法治理,着力创建一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五是坚持服务为要,实现村级法律顾问保障。持续推动全县“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顾问”监督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辖区律师法律顾问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顾问的职能作用。积极组织律师法律顾问深入村(社区),帮助做好村规民约的合法性审查,针对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等工作开展“法治体检”,为法治乡村建设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贡献司法行政力量。六是坚持法治为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要求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强化执法监督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扎实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定期清理行政许可需要申请人提供证明事项,推动落实行政执法相关责任。积极运用行政复议网络办案平台,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和应诉能力建设,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席听证和出庭应诉,出庭率达100%。全面梳理县内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特别是涉及营商环境方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程序报备并主动公示公开。七是坚持技术为要,着力推进智慧司法建设。按相关要求用好“云智调”、指纹考勤机、电子定位腕带、云岭法务通“法律服务机器人”、“在矫通”微信小程序信息管理系统等设施设备,年内重点开展好县司法局和13个基层司法所的视讯平台及相关智慧司法建设,努力推进司法行政服务体系建设的信息化进程。

2.昌宁县突出“九个聚焦”,推动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落地见效

一是强化思想引领,加快推进促落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行动纲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员教育体系、干部教育体系和社会教育体系。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校)重点课程,纳入“八五”普法讲师团宣讲内容。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宣讲队伍作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二是聚焦“八五”普法,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八五”普法力度,围绕“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目标任务,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全面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根据《昌宁县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研究制定《昌宁县司法局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任务分工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制发《昌宁县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推行“三单一书”工作机制制度,结合重大节日、重要时间节点等,按照《昌宁县县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普法责任,向普法责任单位发出“重要节点普法提示”“重点任务督办单”,督促普法责任单位落实责任。三是聚焦重要节点,提升普法时效性。春节前夕,抓住春节外出务工人员返乡过年、人员集中等有利时机,围绕全民守法目标,全面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深入研究,印发《昌宁县2023年“普法强基·平安春节”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不断压实部门责任。印发《关于做好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宣传氛围营造的通知》,营造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法治宣传浓厚氛围。各相关责任单位协同配合,扎实开展普法强主题宣传活动。截至目前,开展各类劳务输出法治宣传50余场次,受众30000余人。四是聚焦重点对象,提升普法针对性。聚焦“6类重点人群”进行大排查、大摸底。发挥村(社区)干部、“法律明白人”、社区民警、法治副校长、法治村官等普法队伍作用,以“分散+集中”“面对面+信息通讯”等形式,通过“以案释法”宣传宣讲、学习培训等方式,开展多样性法治宣传活动。截至目前,全县开展集中法治宣传40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1000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80000余份。开展“百名政法干警进百村入万户法治大宣传”法治宣传活动400余次,进村入户开展法治宣传1000余人次。发放“普法进万家”强基础补短板普法读物30000余套60000余本。开展各类青少年法治宣传100余场次,20000余名青少年接受教育。组织开展“两类人员”学法30余场次,实现社区矫正对象学法全覆盖。五是聚焦重点地区,强化矛盾纠纷化解。深入分析县域各类案件特点,结合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和治安案件、交通违法案件、电信诈骗等情况,剖析法治宣传教育的关联性、针对性、实效性,紧盯命案高发多发、外出务工人员多、矛盾纠纷突出、居住比较分散的农村地区,乡镇中小学校及民族聚居区等重点区域,深化“法律六+N进”活动,重点宣传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事关社会稳定和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六是聚焦方式创新,提升普法实效性。针对不同受众特点,通过采用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方法,多措并举,充分调动群众学法积极性。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以法治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学第一课”“法治宣传进校园”等活动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教师思政课水平,强化青少年法治意识。以红色劳务输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会、现场招聘会为抓手,开展务工人员法律宣传服务,为务工人员送上“法治大礼包”,进一步护航务工人员。用活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顾问、法治村官、“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村(社区)干部等普法力量,用好县级普法队伍和县直单位包村联户机制,深入开展法治大宣传大走访活动,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咨询服务,送法进家庭、现场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等。七是聚焦队伍建设,提升普法软实力。坚持专业化、素质化、能力化的标准,全县2110名兼职网格员,全面覆盖村(居)民小组,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法治宣传提供强大力量。全县累计遴选村(社区)“法律明白人”620人,分布在每个村(社区),成为群众身边的法治宣传骨干。全县30名律师分别担任昌宁县13乡镇124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为群众答疑解惑,做好法律咨询服务。同时,在政法队伍中选派106名干警,聘任为法治副校长,实现全县中小学和幼儿园全覆盖。推选72名热爱法治宣传,有奉献精神的普法志愿者,组建“云小普”昌宁县普法志愿服务队,各乡镇组建“云小普”普法志愿服务13支队伍,为全县开展法治宣传与服务提供人才保障。通过开展全县普法人才、“法律明白人”及“学法示范户”专项培训和各行业各领域专题培训,持续提升普法队伍专业素质,提升普法软实力。截至目前,开展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训5期,培训3000余人次,人民调解员培训6期3000余人次,司法行政工作人员4期100余人次。八是聚焦阵地建设,提升普法硬实力。充分发挥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总体国家安全观主题公园、村(社区)法治文化场所等法治文化阵地作用,通过主题宣传栏、宣传展板、宣传牌和法治文化墙体等,将法治元素与公园环境相融合,运用法治名言、法治漫画、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展现法律常识和法治政策,让群众在茶余饭后散步休闲、娱乐的同时,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丰富法律常识,提升法治意识。2023年申报乡镇(街道)法治文化阵地省级示范项目1个,村(社区)法治宣传教育文化场所示范点建设项目1个,申报资金15万元。九是聚焦宣传主题,抓实普法氛围营造。在乡镇、村(社区)办公场所,乡镇街道或乡村人员聚集地,利用LED电子屏播放宣传标语,粘贴宣传海报;在县直各单位LED显示屏、文化宣传栏等通过粘贴海报、标语等方式推进宣传氛围营造。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法治文化活动场所、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基层法治文化阵地作用,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法治文化的品牌效应。充分发挥“平安昌宁”“昌宁普法”“昌宁新闻网”等微信公众号平台作用和县直各单位单位、13乡镇新媒体宣传矩阵作用,统一开设“普法强基”宣传专栏开展“线上”法治宣传。加大外宣力度,积极推送司法行政及全县在专项行动的经验做法和工作动态等,把昌宁专项行动工作亮点和成效让广大群众知晓。采用行业报道+主流媒体推送方式,在“昌宁普法”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报道200余条次,并推送到上级媒体“保山普法”“云南普法”“云南司法行政”等平台采用。积极推送到“昌宁发布”“保山新闻网”“保山日报”“云南法治报”“学习强国”等各级主流媒体平台。截至目前,共开设宣传专栏100余个,转发转载宣传信息3000余条,播放宣传标语、粘贴宣传海报1000余条。向上级媒体平台推送宣传信息150余条,采用100条。

3.昌宁县铆足“三力”,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为持续推进昌宁县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按照“八五”普法总体规划和上级统一部署,连日来,昌宁县适时开展“因时、因事、因人、因地”的“沉浸式”普法,着力增强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法治观念,着力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着力强化重点人员监管,构建和谐稳定的良好社会环境。

不断深化全域普法“一盘棋”理念,对全县法治宣传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形成了党委领导主抓、各单位分工负责、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新格局。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重要节点组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活动,不断增强群众法治意识。积极探索“互联网+普法”新模式,采取“个人自学+集中研讨”“线上流动学+线下固定学”等方式,结合“昌宁普法”“昌宁发布”“昌宁新闻”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法治宣传,进一步提高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不断健全全县人民调解组织及队伍建设,主动发现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新特点,满足全县群众对法治的新期待新要求。利用入村走访排查矛盾纠纷的时机,宣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引导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满意度,为更好地化解矛盾、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奠定基础。结合辖区实际,重点排查掌握损害赔偿、婚姻纠纷、邻里矛盾等领域的矛盾纠纷,及时将各类苗头隐患纳入视线范围,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高度警惕隐患苗头,防止形成现实危害,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开展进一步的化解工作,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到位、化解到位、预防到位。

昌宁县司法局2023-6-25

 

 

芷江侗族自治县司法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文章下载

芷江侗族自治县司法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3年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在有关部门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23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社区矫正工作情况

截至目前接收社区矫正对象在册122人,其中缓刑121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假释0人,调查评估83起。今年1月,对18个司法所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进行督查,并下发督查通报。通过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案卷评查暨业务技能比武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全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业务能力水平。我县投入93万余元(其中省司法厅专项资金32万元),加强智慧社区矫正建设,目前已完成办公场地装修,正在进行设备调试,拟申报验收,届时将实现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多年来我县未出现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问题,未发现重新犯罪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2、人民调解组织基本情况

做好接边“五联”工作。根据我县湘黔接边村组特点,在碧涌乡清江村、新店坪长征村,积极推进以人民调解联防联调为主要内容的“五联”工作机制,目前,已联合开展纠纷摸排4次,调处接边矛盾6起,全部得到有效化解和稳控。组织动员全县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共调处纠纷511起,成功511起,调解成功率100%,全县没有发生因纠纷调处不当或不及时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做实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我县以司法所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为指引,围绕司法所“四个规范、五项制度、六大目标”持续推进规范化建设,先后投入30余万元,对晓坪、楠木坪、牛牯坪等6个所进行了升级改造,台账资料、所务管理等方面有了质的改变。加大行(专)性调委会组织的指导。严格按照“八有六统一”标准对全县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进行了检查,进一步理顺了诉调对接调委会的工作程序和管理方式,督促乡镇对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开展年度业务培训,全县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和调解员规范化建设和业务能力有了新的提高。加强“两员”队伍管理。今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了对芷江县的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年度考核工作,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县人民法院案件陪审193件;第二批补选的14名人民陪审员,已经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受市里委托完成了2名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考察和培养,并已通过任命开始履职。

3、公共法律服务基本情况

我县目前有3家律师事务所和2家法律服务所,全县共设1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8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8个部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19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根据群众实际需要提供网上咨询、上门受理等公共法律服务。积极畅通“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中的法律服务专线和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群众及企业提供包括法律援助、律师服务、人民调解等“淘宝式”法律服务。深入开展的“进园区、联商会、访企业、解难题”活动,认真聆听企业对政法系统助力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联商联企走访110家企业和个体商户,解决企业疑问10余件。今年5月下发《芷江侗族自治县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团队”的实施方案》,拟形成政法单位联基层、政法干警进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的“一村(社区)一法律团队”芷江模式。上半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6件,其中民事92件,刑事24件,涉及农民工案件82件,未成年人1件,残疾人1件。

组织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村(社区)、企业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广泛开展“走基层·惠民生”主题活动。5家法律服务机构共担任法律顾问31家,办理民事案件178件,刑事案件20件,行政案件14件,法律援助案件116件。

4、普法依法治理基本情况

一是认真开展元旦春节“送法下乡”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发放普法毛巾、普法纸杯、法治围裙、法治宣传袋等法治实物5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人次。二是组织开展2023年全县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专项活动。5月,在罗旧镇开展2023年全县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暨庆祝纪念民法典颁布3周年主题宣传活动。15个县直单位参加活动并进行法治宣传。各单位通过悬挂横幅、发放资料、赠送礼包等形式,向干部群众宣传《宪法》《民法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政策等多部政策法规。三是积极开展其他法治宣传活动。组织行政执法单位和司法行政干警深入进村组、社区、学校开展座谈会进行法治宣传,开展送法进校园、“宪法‘九进’”、开学第一课等民法典进校园活动,利用“3.8”国际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等节点,结合宣传主题,开展宣传活动。

5、行政复议应诉基本情况

我局和怀化铁路运输法院、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建立了行政案件联系机制。2023年3月份承办怀化铁路运输法院与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座谈会议,4月份派2名同志参加了湖南省湘西片区行政复议案例评析会议,5月份协调和承办了怀化铁路运输法院巡回法庭来芷江梨溪口乡戥溪村开展庭审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行政复议三篇新闻报道《芷江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芷江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芷江组织代表委员监督巡回法庭+同庭培训活动》在芷江新闻网、怀化司法行政网和湖南司法行政网等多家媒体报道。进一步完善了《芷江侗族自治县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上半年,我县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共办结4件(含去年结转2件),未办结2件。行政应诉案件共5件,审结4件,败诉1件,其中驳回诉讼请求2件、调解1件,确认违法1件、未审结1件。

6、法治调研督察基本情况

2023年2月,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第1次会议召开,县委副书记高源江受县委书记梁志平的委托,主持召开了会议。会上芷江镇、罗旧镇、梨溪口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了2022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拟定了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细则,已通过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委会审议,目前正在行文。成立了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县委依法治县办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统筹专项整治相关部门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先后在芷江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芷江侗族自治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关于受理反映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举报的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并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组织召开了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和芷江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座谈会。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下发的问题清单,县依法治县办成立了回头看核查小组。我县委依法治县办加强督察,督促交通、交警部门对照整治内容,深入、全面开展了两轮自查。目前两部门共上交自查问题9条。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具体问题如下:一是司法行政人员力量薄弱。二是村级调委会未充分发挥作用,行专调委会发展受限。三是行政执法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打算:1.加强工作统筹,进一步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统筹和法治芷江“一规划两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加强依法治县办事机构建设,推进法治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法治专门人员,提高法制审查水平。2.加强公共法律服务,进一步提升全民法治意识。紧扣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弱势群体法律服务需求,基层村(社区)法律服务需求,全面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扩大公共法律服务覆盖面。拟在县城知名旅游景点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便民点;抓细抓实抓严涉企公共法律服务,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发现并解决一批企业遇到的法治领域难点、堵点、痛点问题,为芷江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有序的法治环境。3.加强法制审查工作,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着力提升法制审查覆盖面和法制审查质效,严格落实政府规范性文件“三统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等规定,进一步推动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等涉法事务的力度。4.严格依法履职,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应诉水平。强化对行政应诉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加强行政复议与其他纠纷化解机制衔接配合,完善多部门协作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人员业务培训和管理,高度重视法治队伍人才建设,提高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办案质量。5.加大法治建设督察考核力度,严格追责问责。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督察考核。全面贯彻落实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完成法治建设工作任务不力的,严格按照《芷江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县依法治县办关于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移送县纪委监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6.依法加强监管,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加强“1313”教育监管模式,对所有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个案矫正,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提高社区矫正质量,通过定期召开业务培训和技能大比武等形式,培养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闯、创、干精神,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增强工作合力,降低重复犯罪率,维护地方社会稳定。7.提高标准,压实基层调解主体责任。落实省财政厅和省司法厅印发的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经费管理办法要求,统一行(专)调委会经费管理,适当提高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标准,提升工作积极性。将村(社区)调委会调解案件数占比纳入全县平安建设和绩效考核内容,提高考核权重,发挥考核杠杆作用。8.抓牢法治宣传,提升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将继续发动全县各单位、各乡镇因地制宜,以提升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为己任,创新宣传手段,将法治宣传融入到各项工作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迎接八五普法中期验收,为法治建设工作添砖加瓦。

芷江侗族自治县司法局2023-7-10

 

 

温州市司法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思路 文章下载

温州市司法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思路

2023年以来,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五届二次全会、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以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先行市为目标,全面推进法治“护航、筑基、保障、赋能、凝心”五大工程,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实施“法治护航”工程,在法治引领中助推高质量发展。一是完善依法治市工作机制。高标准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制定印发2023年法治温州建设工作要点、依法惩治行贿等相关文件,全面推进各领域工作法治化。完善依法治市工作专班运行模式,优化专班轮换、会商研判、交办督办、法治督察等机制,推动法治建设责任明确、管理闭环。牵头起草《浙江省司法厅 温州市人民政府共同推进法治保障做强做大“全省第三极”框架协议》,助力厅市法治建设深度合作。组织开展“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法治建设评估,系统总结展示法治温州建设工作成果。二是攻坚法治建设稳进提质。对标全新法治考核要求,系统重塑法治温州考核评价体系,组织开展省对市考核复盘,迭代优化法治攻坚专项行动27项重点任务,加大关键指标督查督办力度,全力补齐法治短板弱项。加快推进法治示范创建,2个项目获评2022年度全省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4个项目入选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揭榜挂帅”目录。稳步推进常态化法治督察,部署开展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法治督察工作,完成对10个市直部门的常规督察、对2个县级部门的提级督察;大力推进专项法治督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收集问题线索302条,认真做好交办整改;选聘109名法治人才组建全市首批法治督察员人才库,推进法治督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建设。三是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护航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组建法治环境专项小组,牵头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梳理重点工作38项,2个项目被纳入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试点。出台《温州市司法局法治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十四项改革工作举措》,突出发挥法治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职能作用。推进《温州市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立法工作,开展涉及营商环境规章条例专项清理,在制度保障层面为企业“排阻清障”。深化行政合同监管“一件事”改革,打造“合同钉”2.0版本并在全市推广运行。开展全省重点产业合规建设试点,找准“一县一品”小切口,围绕5大传统支柱产业、7大特色农业产业、2大新兴产业,编制重点产业合规指引,打造“1+N”合规机构,全市建成合规服务驿站15个,探索具有温州特色的重点产业合规体系。深入推进破产事务综合改革,调整并发布公职管理人名册,建立专职公职管理人制度,探索推进公证机构参与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指派公职管理人办理个债清理案件17件,涉及金额8000余万元。

(二)实施“法治筑基”工程,在守正创新中聚力高效能治理。一是健全法治源头保障。编制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年内拟提请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2件、市政府规章1件并拟定预备项目12件、调研项目13件。持续推动地方立法项目有序实施,《温州市湿地保护办法》已经审议通过并予以公布。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省级土壤污染防治等7件上级立法项目组织意见征求,累计反馈意见建议103条。组织开展166件省市政府规章清理。严格法制审核把关,编制年度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上半年市本级审核各类文件、行政合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议题等167件,备案审查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120件,修改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废止2件。二是狠抓执法监督协调。加快完善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制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指导手册》,全市4个县(市、区)挂牌行政执法监督局、148个司法所挂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指导室,开展针对乡镇(街道)基层行政执法乱象的专项行动27次。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证件统一管理、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等制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持续深化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改革试点,迭代升级“法务钉”系统平台,争取全省推广运用。三是深化复议应诉攻坚。完善“线上+线下”行政复议申请模式,引入行政诉讼立案先行引导行政复议程序,全面实行行政复议专员制度,组建第二届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和行政争议化解专家库,加大听证审理力度,坚持“有错必纠”,持续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1-5月全市新收行政复议案件1604件、同比增长122.7%,直接纠错113件、直接纠错率为10.9%,行政复议诉讼比值达1.57,创历史新高。持续深化行政争议预防化解,联合市法院、市检察院制定《推进行政争议预防化解若干举措》,指导各地做好在审高败诉风险案件的摸排梳理和提前化解,加强行政败诉案件的过错责任追究与容错免责,持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5月全市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245件、同比下降25.72%,败诉181件、同比下降13.81%,败诉率14.74%、同比上升30.44%;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9.47%、同比上升5.01%。四是夯实基层法治基础。制定出台《关于深化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提升基层法治能力的实施方案》,“深化基层法治化改革工程”和“深化基层大调解大提升工程”纳入全市“强基提能”基层社会治理提升年行动八大抓手,推动乡镇(街道)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实体化运行。分层次递进式推进司法所综合改革,率先探索“条件具备的司法所所长进入领导班子”试点改革,全市排摸重点示范型司法所19家,力争年底全市“枫桥式”司法所比例提升至15%以上。继续深化浙闽(温州·宁德)边界法治乡村走廊创建,联合宁德市司法局召开工作讨论会、总结提炼经验成果,为下步召开全国性工作现场会奠定基础。

(三)实施“法治保障”工程,在守土尽责中筑牢高水平安全。一是筑牢司法行政除险保安防线。聚焦杭州亚运维稳安保,开展平安护航亚运百日攻坚大行动,打好意识形态安全、场所安全稳定、重点人员教育稳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访安全隐患清除和网络安全风险防范等六大领域攻坚战,同步建立八项工作机制、六大专项工作组,切实筑牢安全稳定铜墙铁壁。聚焦市域治理大考,发挥法治保障攻坚组组长单位牵头作用,开展两轮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迎检模拟验收,查验实地点位28个,认领具体任务103项,整改问题17项,协同推进试点创建及社会治理创新。二是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体系。出台《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体系的实施方案》,着力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专调解、商事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五联调、三协同、四强化”工作机制。创新“企调帮”一站式化解工作模式,规范民非组织进入商事调解领域市场化运行规则,开展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提升年活动,创新“巡回调解”工作模式,1-5月全市共调处矛盾纠纷40381件,涉及金额22.2亿元。谋划开展以“枫行温州”为主题的纪念“枫桥经验”60周年系列活动,完成社科联合作课题选题,加强温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理论实践成果的总结提炼。三是强化重点人群教育管控。夯实社区矫正工作基石,全面落实重点社区矫正对象管控,加强社区矫正执法管理评议力度,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春风行动”,抓好全省“信用矫正”体系建设试点,指导鹿城、洞头等地继续做好第二批部级“智慧矫正中心”创建,推进社区矫正就业帮扶应用试运行,目前全市在册社区矫正对象7030名,再犯罪率仅为0.04%。提升安置帮教工作质效,开展安置帮教重点人员排查走访,健全落实重点帮教机制和分类动态衔接,联动公安机关全面加强服务管理。推动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可持续发展,强化戒毒场所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治和重大隐患分级治理,落实戒毒人员收治解除“必接必送”,联合市公安局推动社会化延伸“3+1”融合工作,持续深化禁毒法治宣传“三百工程”。

(四)实施“法治赋能”工程,在助企惠民中优化高标准服务。一是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7×24”小时服务机制,全省唯一自建律师团队提供全年无休热线法律咨询服务,加强浙里办“在线法律咨询”服务保障,今年以来解答群众各类法律咨询66324件、同比上升17.21%。深入推进省政府民生实事工程,全市公证“最多跑一次”件数占比达81.27%,全省通办公证事项达88.3%,法律援助市域内100%通办,三项指标年度任务均提前完成。加快推进瓯越中央法务区建设,协同打造现代法律服务集聚区、经济法治服务平台和数智法务示范平台,争取7月底前全面投入运行。完善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深化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涉外仲裁、涉外律师等品牌,会同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开展外经贸法律服务月活动,与温州大学、各行业协会、各地温州商会探索建立涉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全面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二是加快培育优质法律服务资源。推动出台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分层次分领域开展律师领军人才、高端人才、青年人才培养,深入推进律师行业“扬帆行动”,做实“大所强所”与律师资源薄弱县域结对帮扶活动,在温州召开全省“千所联千会”机制推进会,全市律师万人比达到4.16。深化公证“一件事”联办机制,创新推出拆迁安置房“安心购”、机动车查控处置市域集成公证辅助、涉企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等公证服务,提升公证服务保障发展能力水平。全力推进仲裁改革,打造“仲裁在线”应用并上线运行,率先为全省仲裁数字化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完善法律援助服务长效机制,优化容缺受理、承诺制等便民举措,深化“认罪认罚法律帮助协同”试点,持续推进政法一体化办案平台协同运行机制建设,温州法律援助案件在2022年度全省案件质量评估抽查中名列全省首位,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099件,承办认罪认罚法律帮助案件8124件。圆满完成温州考区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三是加快推进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压实普法责任,印发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市直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新增市社科联等11家普法责任单位,首次将责任单位覆盖至协会和经济实体。夯实基层依法治理基础,全年拟培育市级“双普”教育基地15个,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省级120个、市级350个。大力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开展“亚运·法治同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各类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412场、惠及487.3万人次,“温州普法”抖音号发布视频82部、播放总量达930.1万次。

(五)实施“法治凝心”工程,在争先示范中锻造高素质铁军。一是夯实政治建设基础。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持续用好“学习强国”“浙里学习”等平台,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意识形态”等专题研讨会5次,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加强学习宣传贯彻情况评估,制作专题视频,全面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温州司法行政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全面配合省委巡视温州各项工作,梳理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印发《温州市司法局党委2023年落实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持续加强队伍建设。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深入开展政治理论培训,抓好法治统筹、执法、普法、司法、综合五大板块专业培训,全系统28人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主观题考试,开展局机关和市黄龙强戒所局管干部授衔晋升职级16人次、内部交流7人次。切实加强推优评先工作,1名人民调解员获评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三是持续推进从严治党。印发《温州市司法局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等文件,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部署会,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责任书,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深入实施万人评机关中层处室活动,加强正风肃纪专项检查,持续提升机关作风建设整体水平。四是持续加强机关党建。围绕“司法为民、法润瓯越”党建品牌,深化“双报到双服务”、“牵手帮共富”帮扶结对等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助力文明城市创建、无偿献血等志愿活动,开展离退休干部“退休不褪色 余热守初心”专项行动,充分展现司法行政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和责任担当。加强党建带群团,开展“青春心向党 建功新时代”五四青年节系列活动、司法行政青年写作兴趣小组分享沙龙、“传承法韵非遗文化 展示司法巾帼风采”妇女节活动等,进一步提升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下一步,温州市司法局党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省委关于浙江深入实施“八八战略”20 周年情况报告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和纪念“枫桥经验”60周年为重要契机,全力服务中心大局,做强做大司法行政工作“全省第三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温州篇章护航添彩。

(一)加强法治统筹协调。深入贯彻落实刘小涛书记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运行法治建设工作专班机制、“研判+分析+例会+通报”机制、重点指标晾晒机制、清单交办机制,按照半月梳理汇总、每月通报调度、季度研判分析的节点安排,狠抓27项重点法治攻坚任务的推动落实,做好近三年法治浙江考核失分点分析梳理,加大重点考核指标监测预警和落后督办力度,努力推动法治考核晋位争先。推动市政府与省司法厅签订合作协议,在法治建设领域探索厅市合作新样板。组织开展法治建设满意度提升工程,出台全市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项目培育方案,支持和推动洞头区、乐清市做好第二批法治浙江示范县(市、区)创建,在部分县(市、区)试点开展述法专题活动,进一步压实压紧法治建设工作责任。组织开展第四轮市委巡察法治督察工作,以乡镇(街道)法治化改革情况为重点开展法治政府全面督察,抓好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整改和“回头看”各项工作,提升法治监督实效。

(二)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推动落实年度立法项目,做好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永嘉昆曲传承保护条例立法审查修改。推进政府法律事务规范化建设,实施四大领域政府行政合法性审核示范创建,完善合法性审查标准和程序规范,加快推进“合同钉”迭代升级建设,落实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专项行动揭榜挂帅项目,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实施配套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创新行政争议裁决模式,推动县级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挂牌6家以上,完成“法务钉”升级改造并实现全省推广。继续加强行政复议主渠道建设,深入开展“以案治本”行动,创新培育行政复议信访引流工作模式,确保全年市县两级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比值稳定在1以上。严格落实败诉高风险案件预警通报、败诉报告等机制,组织开展全市依法征迁暨重点领域执法规范提升示范班,加强行政争议案件预防化解的督促与指导,持续推动行政诉讼“双下降”。

(三)服务保障中心大局。加大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各项工作推进力度,督促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落实重点任务清单改革事项,推动法治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十四项改革工作举措落实落地,持续深化重点产业合规体系建设、破产制度改革等全省突破性抓手试点工作,确保年底产出高质量成果,打造温州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法治品牌。加大改革攻坚力度,持续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改革、司法所综合改革、“破产一件事”改革、法治乡村走廊深化创建等,大力推动基层法治能力和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双提升。筑牢亚运维稳安保坚固防线,决战决胜百日攻坚大行动,聚力重点人群教育管控大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大提质、重点场所安全隐患大清查、网络舆情保密风险大排除、法律服务质量效能大提升等五大攻坚行动,分层级、分领域、分类别开展查漏补缺、集中攻坚和专项整治,及时防范化解各类法治风险隐患,为亚运盛会圆满举办保驾护航。

(四)夯实法治社会基石。优化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加大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力度,促进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国内服务与涉外服务对接互通、有机融合、高效联动。以瓯越中央法务区为龙头,发挥数据资源仲裁院和数据资源公证服务中心作用,引领带动全市法律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抓好律师事务所品牌化、规模化发展,进一步完善“千所联千会”、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等机制,在公证力量薄弱或需求大的地区设置公证办证服务点,加强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广应用“仲裁在线”,深化“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全面优化法律服务供给。加快构建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高标准办好“枫行温州”系列活动,营造纪念“枫桥经验”60周年浓厚氛围。深化“信用矫正”体系试点,指导各地做好部级“智慧矫正中心”创建验收,推进社区矫正对象就业帮扶应用在全市范围运行,加快推进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探索戒毒工作科学发展新路径,进一步夯实安全稳定基础。

(五)提升队伍建设成效。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扣“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加强问题检视整改,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检验主题教育成果。贯彻落实《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的十二条举措(试行)》,加大干部队伍交流力度,持续推进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积极深入挖掘选树英模和身边先进典型,创新开展司法青年“三新”学习实践活动,推进“写作专班”运行机制,打造学习型、调研型、专业型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开展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承诺和离任廉洁谈话制度。加强党建阵地文化建设,推动党建联盟实体化运作,进一步打造具有司法行政特色的党建阵地和文化品牌。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培育“双强”党支部,打造党建矩阵管理模式。

温州市司法局2023-7-7

 

 

句容市司法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重点工作 文章下载

句容市司法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重点工作

句容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一个统筹,履行三大职能,服务中心大局,全面依法治市稳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扎实开展,法治保障能力有效提升,重点人员管控规范有序,法律服务质效明显优化。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聚焦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治市水平

1.统筹推进依法治市。推动实施《中共句容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工作计划》《关于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双提双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启动“十四五”法治句容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审查各类政府文件和部门征求意见稿、合同44件,出具各类审查意见25件;对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审查全覆盖,市政府法律顾问共参与审核重大决策事项8件,参与处置重大疑难涉法事务17起。

2.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全面施行行政复议应诉机构工作规程、行政复议报告抄告办法等制度,常态化召开行政复议典型案件研讨会,加大复议监督纠错力度,着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5件(上年转接14件),新收31件,同比增长78.95%,办结率80%。其中,直接纠错3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1件,行政复议建议书2件),实质性化解17件。办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3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3.行政执法监督严抓严管。一是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反馈问题复核工作。采取逐家单位逐份案卷过的方式,对全市26家执法单位103份执法案卷经评查所指的问题进行复核,共梳理确认各类问题365个,制作问题反馈表 103份。二是做好执法证件换发工作。进一步加强执法证件管理工作,认真做好新证造册发放和旧证回收销毁工作。三是分类组织执法业务培训。结合实际、紧盯需求,分类分层组织基层综合执法法制审核实务培训,省执法监督平台操作培训,有效解决基层法制审核业务不专、平台操作技能不熟和公共法律素养不高等制约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问题。

(二)坚持标本兼治,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严格规范刑事执行。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提质年”活动,全面推进“一三三”执法模式,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接受上级执法检察和检察机关巡回检查。全面推行安置帮教对象社会适应指数评估,推动后续照管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融合发展,在禁戒毒宣传、教育培训、戒毒技术推广等方面加强所地共建。上半年,新接受矫正对象172人,解除矫正123人,在册安置帮教对象为1269人,无脱管、漏管、重新犯罪现象;后续照管在册41人,照管率、操守保持率为100%。

5.强化矛盾纠纷调处。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组织人民调解员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坚持底线思维,圆满完成春节、全国“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安保维稳工作。截至目前,共调处矛盾纠纷5518件,调处成功率99.9%,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社会基层 建议修改为 综合治理中“第一道防线”作用。

(三)坚持司法为民,全面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6.深化“法企同行”活动。深度对接全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开展“百所千人助万企”活动,联合市商会、乡镇商会、律师事务所开展“产业链+法律服务”活动,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15场。通过线上线下、座谈调研等形式对56家企业进行法治体检,找准企业法律风险点,及时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法律问题。

7.深化法院惠民服务。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87件,其中刑事案件65件、民事案件422件,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开展“法援惠民生•双争建新功”专项活动,结合传统节假日宣传节点,组织法律援助中心及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及法援惠民生系列宣传活动,巩固提升法律援助群众知晓率;新增寨里社区、杨塘岗社区、周家岗村、下甸村、东门社区、马扎里社区6个法律援助联系点。

8.优化公证服务。创新服务方式,通过工作日延时下班、节假日预约办证、上门办证等惠民便民措施,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共办理各类公证3114件,同比上升45.7%,其中国内公证2913件,涉外公证190件,涉港澳台公证11件。

9.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常态化开展“法律明白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队伍培训;指导各乡镇开展第十七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申报。二是扎实开展主题普法活动。利用元旦、春节等传统节日和“3•5”学雷锋纪念日、“三八”妇女维权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国家安全日”等节点,协调组织律师、普法志愿者等开展“送法治春联下乡”、“民法典宣传月”法治文艺演出进企业、“法治护航美丽长江”等主题活动。

(四)加强政治建设,全面提升队伍战斗能力

10.深入推进思想能力建设。通过党组带头学、支部同步学、全体干警跟进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廉政谈话26人次,适时发布廉政提醒,通过组织观看廉政电教片、党组书记上廉政党课等形式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新招录的2名公务员、2名事业编制人员均具备法律职业资格,3名在职人员通过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进一步提升了司法行政队伍专业化水平。

11.积极推进巡视问题整改。提高政治站位,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大局,主动当好政府的法律参谋助手,认真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责,参加市政府、开发区巡视问题专题整改会议5次,积极发挥法治保障、法律服务、法律支持作用。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开展法治重点部门督察,坚持问题导向,对法治重点部门开展督察,重点掌握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一规划两方案”、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整治、镇(街道、园区)基层法治建设等情况。

(二)优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拟制下发《关于推进规范执法柔性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探索设立企业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选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建立各基层司法所与执法监督联系点结对联络机制,畅通社会监督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动态完善柔性执法清单,更大程度将亲商理念、柔性举措融入涉企行政执法中,更加有力维护企业权益,护航企业发展。

(三)扎实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加强特殊群体公共法律服务,创新打造“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力发展现代法律服务业。抓实抓牢“在4个镇推行远程公证服务”“新建5个以上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两件省、市政府民生实事。畅通法援“绿色通道”,加大残疾人、妇女儿童、老年人、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援助力度,确保全年常住人口受援率稳定在万分之十以上;拓展“区块链+公证”金融债券文书赋强公证业务。做好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年检注册,促进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依法依规诚信执业。

(四)全力迎接省市“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按照动员会部署要求,制定检查评估方案和迎检方案,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全面掌握、科学评估“八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结果运用,认真总结“八五”普法以来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实事求是查找不足,列出问题清单,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改进。严肃工作纪律,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

句容市司法局202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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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协议

 

“帮我搜”网络平台站用户注册协议书

 

一、总则

此份协议是注册用户接受“帮我搜”网络平台(以下简称本平站)产品和服务时适用的通用条款。因此,请您在注册成为本站用户前或接受本站的产品和服务之前,请您详细地阅读本注册用户协议的所有内容。

1 注册用户了解并同意:

①只要注册用户点击同意按钮并完成注册,注册用户就已接受了本注册用户协议及本站公布的各项服务规则包括填写实名的联系方式等等) ,并愿意受其约束。如果发生纠纷,注册用户不得以未仔细阅读为由进行抗辩。

②随着市场经营情况的变化,本站有权随时更改本注册用户协议及相关服务规则。修改本注册用户协议时,本站将于相关页面公告修改的事实,有权不对注册用户进行个别通知。注册用户应该在每次登录前查询网站的相关公告,以了解注册用户协议及其他服务规则的变化。

2、若注册用户不同意本注册用户协议或相关服务规则,或者不同意本站作出的修改,注册用户可以主动停止使用本站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本站修改协议或服务规则后,注册用户仍继续使用本站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即表示注册用户同意本站对本注册用户协议及相关服务规则所做的所有修改。由于注册用户在注册用户协议变更后因未熟悉公告规定而引起的损失,本站将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3、本站的各项电子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本站。本站提供的服务将完全按照其发布的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注册用户必须完全同意所有服务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才能成为本站的注册用户。注册用户确认:本协议条款是处理双方权利义务的当然约定依据,除非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否则始终有效。

二、服务简介

1、本站运用自己的操作系统通过国际互联网络为注册用户提供网络服务。同时,注册用户必须:自行配备上网的所需设备,包括个人电脑、调制解调器或其他必备上网装置。自行负担个人上网所支付的与此服务有关的电话费用、网络费用。

2 基于本站所提供的网络服务的重要性,注册用户应同意:提供详尽、准确的个人资料。不断更新注册资料,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

3、本站对注册用户的电子邮件、手机号等隐私资料进行保护,承诺不会在未获得注册用户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注册用户的个人资料信息出租或出售给任何第三方,但以下情况除外:注册用户同意让第三方共享资料;注册用户同意公开其个人资料,享受为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本站需要听从法庭传票、法律命令或遵循法律程序;本站发现注册用户违反了本站服务条款或本站其它使用规定。

4、关于注册用户隐私的具体协议以本站的隐私声明为准。如果注册用户提供的资料包含有不正确的信息,本站保留结束注册用户使用网络服务资格的权利。

三、帐户密码和安全性

注册用户一旦注册成功 ,成为本站的合法的注册用户。您可随时根据需要改变您的密码。注册用户将对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安全负全部责任。另外,每个注册用户都要对以其注册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注册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注册用户帐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告本站。

四、拒绝提供担保注册用户个人对网络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

本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但是不对商业性的隐含担保、特定目的和不违反规定的适当担保作限制。本站不担保服务-定能满足注册用户的要求 ,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五、有限责任

本站对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责任,这些损害可能来自:不正当使用网络服务,在网上购买商品或进行同类型服务,在网上进行交易,非法使用网络服务或注册用户传送的信息有所变动。这些行为都有可能会导致本站的形象受损,所以本站事先提出这种损害的可能性。

六、通告

所有发给注册用户的通告都可通过重要页面的公告或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本站的活动信息也将定期通过页面公告及电子邮件方式向注册用户发送。注册用户协议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件的通告会以电子邮箱或者短信进行通知。

七、注册用户的建议

奖励注册用户在他们发表的一些良好建议以及一一些比较有 价值的策划方案时,本站愿意展示用户的构想落于实现。

八、责任限制

1、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本站无法控制的原因使本站销售系统崩溃或无法正常使用导致网上交易无法完成或丢失有关的信息记录等,本站不承担责任。但是本站会尽可能合理地协助处理善后事宜,并努力使客户免受经济损失。

2、除了本站的使用条件中规定的其它限制和除外情况之外,在中国法律法规所允许的限度内,对于因交易而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特殊的、附带的、后果性的或惩罚性的损害,或任何其它性质的损害, 本站、本站的董事、管理人员、 雇员、代理或其它代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承担责任。

九、法律管辖和适用

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2、如发生本站服务条款与中国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台法条款则依1旧保持对注册用户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3 本协议的规定是可分割的,如本协议任何规定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该规定可被删除而其余条款应予以执行。

4、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站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规定

1、如本用户协议中的任何内容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用户协议的其余内容仍应有效并且对协议各方有约束力。

2、本用户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具法律或契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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