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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总结报告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司法局

题目:司法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资料提供时间:2023-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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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司法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年,渠县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围绕全县中心大局,立足法治建设职能,主动担当作为,不断开创法治渠县新局面,多项工作获法治日报、人民网等权威媒体宣传推介,现将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融入中心,服务大局,在法治建设上聚力提神

一是高标准履行职责使命。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结合“1+8”示范试点成果推广、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等重点工作,系统研究法治工作、着力解决法治难题,确保形成“党组班子顶层抓、股室中心分头抓、业务岗位具体抓”格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党组会会前学法重要环节,高标制作县司法局三级法治账图,确定岗位60余个,绘制法治导图70余张,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高质量建设法治政府。筹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积极服务中心大局,履行参谋助手职责,续聘和新聘8名县级党政法律顾问,全年完成合法性审查224件次(行政规范性文件35件,行政决策类文件163件,政府投资合同26件),实现政府各类重大决策事项法制审查全覆盖。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新收行政复议案件19件,依法不予受理7件,受理12件,办结8件;办理涉及县政府的行政应诉38件,审结案件胜诉率100%;建立渠县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完善场地、制度、人员等保障,力促行政争议有效化解。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对全县政府部门和乡镇(街道)进行行政执法专项视察。开展行政执法日常检查,评查执法案卷21件,下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5份,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是高水平打造法治品牌。建设“一体贯通式四级联动法律服务体系”和“一站式法治保障中心”,打造法治服务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渠县样本”,得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时任省委政法委书记邓勇现场调研并高度肯定。全面启动“八五”普法,印发“八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出台《渠县党政机关学法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全县55个党政机关应当承担的学法内容和普法工作责任,进一步夯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机制。运用“2+3”线上普法机制推送法治宣传信息1600余条,组建部门、乡镇(街道)全覆盖的渠县“八五”普法讲师团,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25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接受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賨善普法”声音更加响亮。《渠县“全流程”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落实落地》被省司法厅专刊收录、全省推荐,在更高平台唱响了“渠县法治之声”。

(二)坚持厉行法治,司法为民,在服务质效上聚力提能

一是优化营商环境再发力。聚焦精准纾困,助企发展,深化运用涉企行政执法“三张清单”,将亲商理念、柔性举措融入行政执法。在县经开区打造“宕渠法治园区”,聚合司法服务、仲裁事务、智慧法务,采用“常驻+轮驻+随驻”方式,高效运行“一庭两中心三站四室”,通过打造一个法治文化广场、开展一次需求大走访、开展一场法治大体检等“十个一”活动,准确对接企业法治需求,保障经开区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方便企业政务服务、涉法事务不出园区。统筹全局法律工作者结对帮扶入驻经开区的企业,“一对一”担任64家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相关工作情况被法治日报采编,并以《四川渠县积极打造“五最”营商环境》为题向全国介绍渠县经验。

二是公共法律服务再升温。以“1+37+415”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依托,购置电脑、电子触摸指示屏、申领太阳码、开通5G专线和热线电话,实现“三网融合”。按“3+x”模式完善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功能窗口,让群众法律需求抬头能见、举手能及、扫码可得。统筹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根治欠薪冬(夏)季行动”、“安全生产万里行 法律服务专题行”等活动,排查欠薪纠纷10件,调解10件,受理农民工讨薪维权案件5件,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落实学历公证、机动车驾驶证等公证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川渝通办”,部分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实现“零材料申办”,累计办理公证业务1954件、司法鉴定188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44件(民事54,刑事190件),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363件。强化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对3家律师事务所和13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年度考核,组织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专项检查,落实公证、司法鉴定日常监管,接受四川省公证协会“标准化公证机构创建”的验收和市公证协会“公证执业和质量检查”,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三是特殊人群管理再精细。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今年共接收刑释人员615名,同监狱完成了134名重点刑释人员的“无缝衔接”,帮助各地监狱联系刑释人员家属300余人次,安排服刑人员家属视频会见200余次,实地走访重点刑释人员360余人次。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各项要求,以加强监督管理为基、以教育帮扶为本,接受社会调查评估275件,累计矫正685人,接收新入矫346名,解矫283名,目前在矫402人,无一脱管漏管发生。建立社区矫正“日定位日核查、周听音周报告、月见面月汇报”的报告制度、社区矫正风险提示制度和每月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形势分析等制度,通过定期走访和随机抽查相结合方式,采用基站定位、在矫通定位和手环定位三种方式,定位率达98.53%。

四是融入基层治理再完善。加强人民调解建设,指导37个乡镇(街道)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74名,实现专职人民调解员全覆盖,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矛盾纠纷3410件。大力培养“法律明白人”,联合县级7部门印发《渠县“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实施方案》,提前完成每个村(社区)培养5名“法律明白人”的阶段性任务。

(三)坚持政治统领、党建引领,在队伍锻造上聚力提振

一是忠诚铸魂凝聚奋进力量。严格落实“首题必政治”常态化学习制度,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加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重点内容的政治理论集中学习12次。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入开展“四心”作风问题教育整顿,扎实推进“忠诚铸魂、铁纪担当”专项活动,全力把牢“思想方向盘”,并在核酸检测、交通卡口执勤、结对帮扶等活动中践行初心使命。

二是强基固本砥砺能力成色。继续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进行规范化打造提升,天星司法所作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单位,宝城、清溪场司法所作为“市级枫桥式司法所”已接受了市级检查组的验收。

三是严管厚爱打造司法铁军。层层压实“两个责任”,建立覆盖全员的“正负面清单”,推行积分制管理。健全常态化警示教育机制,开展廉洁教育3次,观看警示片4次、其他专题学习10余次。不定期开展纪律作风督查,发出督查通报9期,进一步锻造全系统干部职工令行禁止、敢于担当、真抓实干、廉洁自律的政治意识和勤政廉政、执行落实、联系群众、推动发展的政治能力,努力推进新常态下作风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法治建设推进不平衡,考核指挥棒运用不足,各地各部门重视程度不一,工作效果存在差距。二是普法方式不够多样化、内容不够精细化,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还有差距。三是法律专业性人才不足,与承担的全县性法制审查、法律援助、行政复议应诉等任务相比,人员捉襟见肘。四是司法所办公场地需要调整,部分需增容翻修,硬件设施亟待改善,离规范化、高质量司法所要求存有距离,司法所后备人才储备不够。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用以指导司法行政工作实践。突出思想引领,深化舆论宣传,讲好渠县司法行政故事、传播好渠县司法行政声音。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贯彻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进一步锻造新时代司法行政铁军。

二是持续推进法治渠县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考核导向作用,结合省、市考核标准,制定好2023年法治渠县建设考核评价指标,进一步深化对部门、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的考评和督查。全力争取法治政府单项示范创建“一举创成”,切实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实践迈出新步伐。

三是持续提升法治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合法性审查质效,做好政府合同、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查。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指导乡镇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开展重点领域执法监督检查、常态化评查执法案卷,依法发放行政执法监督决定书,及时督促问题单位整改落实。

四是持续优化法律服务供给。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升级“宕渠法治园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精准性,探索开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加大力度建设法治小区。扎实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严格监督管理,不断提升公证和司法鉴定公信力。

五是持续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充分发挥县社区矫正委员会作用,加强部门协作,激活社会力量,探索矫正工作模块化管理,全力管好社区矫正对象。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减少社会矛盾纠纷,有效防控风险,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渠县司法局2023-3-23

 

 

娄底市司法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章下载

娄底市司法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年,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职责

(一)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严格落实《娄底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方案》。局主要负责同志积极落实“四个亲自”,强力推动娄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和“八五”普法规划编制工作,带队开展法治建设实地督察、普法宣传教育、立法调研等重点工作,带头完成学法考法任务,认真落实年度述法工作。

(二)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局干部职工大会、支部会议等形式密集组织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局党组成员深入联点基层司法所宣讲,以“司法小讲堂”的形式专题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微宣讲的“小切口”诠释“大主题”,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走进基层、深入人心。局党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央、省委、市委有关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全面提升局领导班子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组织全局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订购并发放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等学习资料,举办专题培训班3场次,参学人数120余人。

(三)全面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司法行政队伍政治建设的实施方案》,不断增强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成功举办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培训班。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制度落实年”活动、“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活动,提升了律师队伍整体水平。在公证行业建立党支部或联合党支部,实现公证机构党建工作全覆盖。完成娄底仲裁委员会换届工作和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执业类别重新核定工作,大力加强仲裁和司法鉴定行业队伍建设。加大对法律服务队伍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法律服务行业加强自律,自觉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坚持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全面依法治市工作

(一)精心起草重要文件。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要求,起草《法治娄底建设规划(2022-2025年)》《娄底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等文件,并配套起草“一规划两方案”工作措施清单,按程序报批后以依法治市委员会或办公室名义印发。认真筹备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第七次会议,组织起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等重要文件。

(二)认真推进述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娄底市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工作方案》,深入推进各级各类党政主要负责人有序开展述法工作,积极开展有益探索,在书面述法全覆盖的基础上,开展“一把手”现场述法活动,以述法推动监督,推进“关键少数”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严密组织督察考核。扎实推进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湖南法治政府建设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结合市县两级自查发现的问题逐条逐项细化主要问题和整改清单。7月,开展了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回头看”实地督察相关工作,在全省整改工作视频调度会上作经验交流。9-10月,严密组织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与考核,开展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全面督察县市区、市直部门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充分发挥法治督察的督促推动作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实地督察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梳理核查问题线索28条并督促整改到位。

三、坚持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提高立法质量。广泛征求意见,积极与市人大法工委协商,拟定并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立法工作的通知》。积极配合市人大对《娄底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的审议工作,多次参与座谈、调研,该条例已于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深度参与《娄底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娄底市山体水体保护条例》《娄底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3个立法调研项目的调研。圆满完成《娄底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的政府审查工作,已按程序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文件审查,市本级共审查市委市政府文件81件,市政府会议纪要、行政决策事项230件,政府合同17件,市政协提案196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共向省政府报备市政府(含市政府办)规范性文件30件,备案县市区政府规范性文件90件。严格执行“三统一”制度,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市政府(含市政府办)规范性文件33件、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48件。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以市政府的名义,对207个市政府(含市政府办)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和评估。规范性文件管理与法律事务服务工作获评全省优秀。

(三)严格行政执法监督。对各县市区5个领域共25家行政执法单位和市交通运输局等10家市直行政执法单位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严格规范执法。完成我市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证换发工作,把好执法人员入口关。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获评全省优秀等次。

(四)提升复议应诉效能。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起草《娄底市行政复议工作规则》《娄底市行政复议案卷材料查阅规则》等工作制度,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水平。举行全市第一届案例评析会,并及时向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报送优秀案列,对已审结案件开展评查,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定期召开案件讨论学习会,以点带面提升办案人员的业务水平。2022年,市本级行政复议案件受案124件、办结109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强化“应出尽出”理念,行政案件胜诉率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均超过省定标准。

四、坚持优化营商环境,以法治之力助推高质量发展

(一)推进柔性执法。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行柔性执法的实施意见》,指导行政执法单位出台柔性执法清单。28家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单位制定了柔性执法三张清单,共发布从轻处罚事项205项、减轻处罚事项126项、免予处罚事项334项。全市办理“免罚轻罚”案件6500余件,惠及市场主体和群众6025个(人)。

(二)优化法律服务供给。遴选优质法律服务力量精准对接产业链、重大产业项目,进一步扩大重点企业、重大项目法律顾问覆盖面。开展“遵法守法·携手筑梦”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对标全国先进地区,对公共法律服务事项进行“四减”,让群众办事更加便捷。法律援助申请实行经济困难状况告知承诺制和“全省通办”,对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申请,坚持“简化手续,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安排”。全年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465件、公证案件4677件、司法鉴定4055件、仲裁案件119件。6个案例入选司法部典型案例库。

(三)保障市场公平竞争。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我局对市政府(市政府办)制定的文件68件、会议纪要195件、政府合同17件、市委文件13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对违反公平竞争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或提出了书面意见。对《涉民营企业优惠政策清理意见表》中的44个文件逐一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着力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对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开展调研督察,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领域的执法案件进行重点抽查。

五、坚持标本兼治,努力推进平安建设

(一)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召开第九次娄底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总结全市“七五”普法工作,安排部署“八五”普法工作。出台《关于在全市公民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严格督促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抓好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采取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重点课程等方式,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积极创新普法方式,市、县、乡、村四级联动举办大学生送法下乡示范活动,发动1059名大学生志愿者开展集中“送法下乡”72场次,服务群众近9万人次,活动情况被《法治日报》等主流媒体推介。新化县、涟源市获评全省大学生“送法下乡”先进单位,新化县司法局作为全省两个县级司法局代表作典型发言。

(二)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成立了“调解促稳定 喜迎二十大”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整合全市22个行业部门力量,不断构建完善多层次受理、多方参与、多元化解的立体调解格局。全市择优选聘人民调解员841人,人民调解员总数达到9380人,组织开展县级以上培训17场次,乡镇级培训131次。不断拓展调解工作领域,市县两级共建成行专调解组织78个。开展“调解促稳定 喜迎二十大”专项活动和婚恋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全市共调处矛盾纠纷3.2万起,录入11432份案卷至全省人民调解平台。承接了多起市委书记、市长交办的重大群体性矛盾纠纷案件,本年度单个案件标的额最高达2840万元,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人民参与促进法治工作在2022年度市州司法行政工作考评中排名并列第一。

(三)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等活动,以法治之力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全面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全年成功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4个、湖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5个。选优配强驻村工作队,加大对帮扶村拨付帮扶资金、协调资金和项目资金的力度,建成高标准法治文化广场,指导其成功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2022年,市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力度还不够,部门协作配合不够顺畅,整体合力不强。二是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氛围不浓、积极性不高,特色亮点培育还需加大力度。三是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力度不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水平有待提高。四是普法宣传资源有效整合不够,普法的针对性有待提升,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工作等有待加强。

2023年,市司法局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和强基导向,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奋力推进新时代新征程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为娄底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结合我市实际,推动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切实抓好湖南省“一规划两方案”的贯彻落实,持续做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起草、审查,常态化落实党政机关年终述法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工作,全面提升领导干部及法治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专业素养。

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法审慎对市政府涉营商环境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对制定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经营行为规范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重点审查,推动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严格行政执法监督,从源头预防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违法乱纪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市场运行秩序。

三是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基层法治建设水平。加大法治宣传工作力度,严密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持续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普法工作深入基层。大力发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调解等法律服务队伍,落实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优化法律服务供给,努力实现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

四是加强重大风险防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参与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建设,完善多元化纠纷化解体系,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娄底市司法局2023-3-22

 

 

马鞍山市司法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章下载

马鞍山市司法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司法厅的有力指导下,马鞍山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抓手,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抓好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列入局集体学习会、各类业务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开展学习近200人次。举办全市习近平法治思想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邀请习近平法治思想省宣讲团成员、安徽大学副校长程雁雷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做专题辅导报告。组织参加省委依法治省办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文章征集评选活动,获一等奖1篇、三等奖2篇,总数居全省各市第一。二是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聚焦“关键少数”,推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市、县巡察范围。创新述法形式,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评议工作受到中央依法治国办肯定,入选中央“奋进新时代”主题成就展。加强法治督察,将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列入市委年度督查计划,开展全面督察。扎实推进督察迎检和反馈意见整改,受到中央、省督察组好评,用法治力量护航“十年禁渔”推进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作为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发现的我省唯一典型做法向全国推广。三是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全力抓好创建任务落实,对创建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每季度开展专项调度。在去年的全省创建活动中,我市满额申报了3个综合示范地区和3个单项示范项目,“长江禁捕执法规范化体系建设”成功入选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单项项目。

(二)坚持依法依规,持续推进政府决策规范

一是配合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完成2022年规章制定计划,做好规章的立法审查工作,保障规章出台合法合规。全程参与制定地方性法规实施类立法项目3件、修改类立法项目1件、调研论证类项目4件,配合做好相关法制审查工作。对《马鞍山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组织开展立法后评估和实施情况评估,形成评估报告。依法合规完成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向省政府备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5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100%。二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市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落实《马鞍山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要求,印发《合法性审查能力提升工作方案》,组织参加省司法厅合法性审查培训班,开展4期8人跟班学习,提升全市司法审查队伍专业能力。全年共审查决策事项178件,提出审查意见471条,总体上实现了依法合规决策。

(三)坚持宽严相济,不断提高政府执法能力

一是严把行政执法主体关。组织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和法律知识测试,清理不符合持证条件人员,注销执法证件300余个。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多种形式教育培训,举办业务竞赛和征文活动,组织法律知识培训4期。全域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率先出台《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指导意见》,推动“一支队伍管执法”。二是严把行政执法行为关。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强化年活动。先后出台行政执法情况通报机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等6项制度,建立“1+X”案卷评查制度,集中评查行政执法案卷400余卷。创新开展“我和我的执法故事”主题活动,分领域开展“执法茶座”在市电视台播出,《安徽法制报》头版头条连续深度报道。三是严把执法惠企服务关。全力打造“三单一库”,全市累计实施告知承诺制96331次,对近千起案件依法实施轻微免罚,摸排8个领域104个企业行政处罚风险点,列明风险等级并提出合规建议。收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案例、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和轻微免罚典型案例,着力创造更优质的法治环境。

(四)坚持依法治理,持续提升政府法治素养

一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基础上,建成集热线、网站、微信小程序、移动客户端为一体网络体系。组织各法律服务机构开设12348安徽法网店铺137个、开通率100%,优秀店铺130个、优秀率94.8%。组建征迁法律服务团、涉外法律服务团、统一战线法律服务团等,为各领域提供精准化法律服务。持续开展“法律服务进万企”活动,组织律师实地走访企业422家,梳理法律风险点680个,提出法律意见建议1127条。二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发挥人民调解主体作用,以诉调、检调、访调、警民联调为支撑,以商会纠纷、医疗纠纷等行业专业性调解为补充,持续完善“1+4+N”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全市共设立人民调解组织638个,调解矛盾纠纷1.2万件,调解成功率99.4%。抓好重点人群管理工作联系调度,实现我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重点人群重大安全事件零发生。完成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在全省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工作总结暨高质量发展大会上,荣获3个集体奖、3个个人奖,并做典型发言。

(五)坚持制约监督,有效促进政府依法行政

一是在全省率先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印发《马鞍山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全市行政复议机关从39个减少至7个。全面落实复议机构、制度和人员建设,出台《马鞍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等4项制度,全年市本级政府接收行政复议申请176件,其中案前化解44件,办结109件,复议直接纠错率6.48%。二是狠抓行政应诉质量提升。持续贯彻落实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信息共享机制等4个机制,逐月通报出庭应诉情况以及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全市行政诉讼案件956件,负责人出庭应诉100%,正职负责人出庭60.9%。市政府本级行政应诉案件36件,目前已审结33件,继续保持零败诉。办理涉及市政府的国务院复议裁决1件、省政府行政复议案件3件,目前已全部审结,无被纠错案件。三是依法推进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分别作出批示;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实施方案,召开专项行动推进会,牵头推动落实。面向社会和行业商协会广泛征集问题线索11个,组织法律专业人员逐一梳理问题清单,精准分类兑现化解。加力建设“惠企通”服务平台,共注册企业2494家,实现156项政策、639项政策颗粒兑现事项全程网上办理。

(六)坚持夯实基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一是着力提升公职人员法治素养。坚持常态化学法,局班子成员带头学法讲法,把法治理论知识作为全局培训的必修课。发挥市法宣办牵头作用,推动全市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年度述职述法、宪法宣誓等制度全覆盖,组织新提任副处级领导干部53人开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二是着力营造法治建设浓厚氛围。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创新开展“一月一主题”系列活动。深入推进乡村法治建设,共设立“村法治学校”550余座,新增1个国家级、10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设立村(居)民议事会,全年共开展协商150次,协商议题31个,妥善化解土地承包、供水供电、乱搭乱建等问题。

二、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和原因

2022年,我局牵头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仍需走深走实。局机关学习方式比较单一,缺少深入研究阐释,没能很好的运用学习成果指导工作实践。二是基层综合执法改革仍需加快推进。全市各乡镇(街道)已基本建立了法治议事协调机构及办事机构,但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基层综合执法改革推动力度较小。三是特色亮点仍需深入挖掘。法治政府创建工作中选树的先进典型不够多,在全省乃至全国立得住、站得稳、叫得响的法治品牌不足。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一是工作责任压得不够实。部分乡镇负责同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不高,县直部门对部分改革工作心存疑虑。二是基层基础不够牢。基层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较为薄弱,专职工作人员力量不足,法治工作人员多身兼数职且流动性大。

三、2023年度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任务落实,为我市全力争做“三高地、两先锋”,奋力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贡献法治力量。

一是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突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的深度,在宣传研究阐释上下功夫,在深化实化转化上下工夫,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行动自觉。

二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机制。建立健全重点工作调度制度,加强党对基层法治建设的领导,切实推动乡镇(街道)法治建设。推进领导干部专题述法评议,实现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形成更加高效联动的工作机制。

三是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围绕示范市、示范县区、示范单位和示范项目等重点,对照创建指标,持续抓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创成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力争实现国家法治政府建设“双示范”的目标。

四是高质量推进重点领域立法。科学制定、认真实施立法规划及年度立法计划,坚持从实际出发,多出“小切口、大视角、接地气、真管用”的精品良法。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健全政府立法与社会公众沟通机制。

五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机构内部法审人员力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决策前加大风险评估力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有效保障合法性审查的法定时间。

六是全面推进公正文明规范执法。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文明执法提升行动,创新开展“执法茶座”、“五见五兴”活动,提升全市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七是全方位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巩固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果,统筹整合律师、司法鉴定、公证和法律援助等各类法律服务资源,积极推动建立集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矛盾纠纷化解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

八是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深化落实行政复议合议制度,强化集体讨论环节。增加听证案件数量,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职能作用,召开案件咨询会或书面征询委员意见,提高案件专家论证率,着力提升行政复议案件质量。

九是大力推进基层普法宣传。深入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到2025年,基本实现每个县(区)至少有1个法治文化公园(广场),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1个普法大讲堂,每个村(社区)至少有1个法治文化阵地。“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普遍开展,每个行政村原则上培养6名以上“法律明白人”,逐步实现村民小组“法律明白人”全覆盖。

十是持续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政治建设和思想理论引领,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加强教育培训,开展“大练兵、大轮岗、大比武”等活动,提升政法机关干警、执法队伍、法律服务队伍综合素质和能力。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马鞍山市司法局2023-3-14

 

 

昆明市司法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文章下载

昆明市司法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2年,昆明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为昆明市当好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排头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 2022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党的领导,统筹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统筹作用,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带动全局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高质量起草《昆明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报市委、市政府印发全市执行,系统谋划了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指导和推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纵深推进。全力营造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创先争优浓厚氛围,以示范创建促提升、带发展,指导各地积极争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全市获评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2个、先进个人3名。

(二)加强重要领域立法,依法推进政府立法工作。科学编制《昆明市2023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完成《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云南省阳宗海保护条例》等2件省级地方性法规的立法修订起草、报送;完成《昆明市安全生产条例》、《昆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4件地方性法规的起草、报送;完成《昆明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昆明市实施〈云南省阳宗海保护条例〉办法》等5件政府规章的起草、审查、报送和备案工作;完成我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全面清理;完成《昆明市地名管理规定》立法后评估。

(三)加强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定。认真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职能,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职能,组织法律顾问为涉法事务提供法律服务,对重大产业项目合作事项进行研究并提供法律意见,有力保障了产业发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全市中心工作顺利推进。落实公职律师制度,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出台《昆明市全面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4年)》,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好企业破产办理和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等行动为重点,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进一步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积极发挥执法监督指导作用,在全市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清单式管理,市级各执法部门、各县(市)区均在政府网站设立专栏公开执法信息,细化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制度,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印发《中共昆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中共昆明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工作的通知》,抓好行政处罚法和包容审慎监管工作的贯彻落实,调整优化容错纠错柔性执法“五张清单”,在全省率先完成“减免责清单”编制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个案监督,把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执法领域作为年度监督重点,组织全市全面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编制典型案例印发全市执法人员学习,发挥案例实际指导作用。统筹安排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组织执法人员网上考试,规范执法证件管理。因工作成绩突出,市司法局依法行政指导监督处1人获评全国行政执法先进个人。

(五)加强规范化建设,打造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昆明样板”。牵头制定昆明市贯彻落实《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具体措施和全市“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职责清单,推动形成市级部门横向联动,市、县、乡三级统筹落实,村(社区)全面参与的“全链条、全方位”闭环式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围绕突出矛盾纠纷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夯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基层基础,推动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2022年10月12日,人民网刊发《打造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昆明样板”》,对我市多元解纷机制建设进行了宣传报道。加强请示汇报,推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规定》出台,切实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旁听庭审,现场学习观摩法律具体适用案例。认真履行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职责,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昆明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推进成果作为经验在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上进行交流。

(六)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制定出台《昆明市“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在全市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安装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推动“12348热线”与“12345市长热线”实现无缝转接。开展法律援助法“九个一”主题宣传活动,推动法律援助实现全城通办,实现律师参与刑事辩护全覆盖。对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机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持续推进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工作。制定《昆明市“法律六进”活动三年工作方案》,以“法律六进+N”为抓手,灵活运用“线上+线下”双轨普法等方式,组织开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和反有组织犯罪法等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1500余场次,制做普法“三微”作品10部,认真组织筹备“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不断拓展法治宣传覆盖面。实现每村至少培养3名以上“法律明白人”目标,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成功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因工作成绩突出,市司法局获评2022年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党内法规专项答题”活动优秀组织奖,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处获评云南省“七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1人获得“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称号。

(七)加强人财物保障,强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完成全市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认证和证书发放工作,为全市输送专业法治人才。深入开展当好排头兵大讨论大竞赛活动和“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常态化开展执法司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工作,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管警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内部法治队伍建设,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在司法行政系统落实落细。

二、 存在问题

2022年,市司法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短板弱项需要切实加以改进提升,主要表现在:一是统筹协调法治政府建设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二是公共法律服务精准性还有待提高。

三、 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我局将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统揽工作,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奋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昆明市当好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排头兵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全面学习党的二十大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战略、重大举措,在强化政治能力、夯实理论功底、增强战略思维、提高斗争本领等方面取得新成效。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的各项决策部署,把全局工作放到全省全市发展大局中思考谋划,主动服务和融入省委“3815”战略、市委当好排头兵三年行动方案等发展战略,找到契合点,找准定位,推动各项目标任务项目化、清单化、具体化,确保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做好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工作。紧密结合中央决策部署、省工作要求和昆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目标,坚持法治昆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以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突破点,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夯实法治基层基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三)履行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职责。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审核意见。加快推进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等立法进程,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减免责清单”制度落实,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效率和质量,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抓好省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推动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档升级,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探索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公证参与司法辅助、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等改革事项走在全省前列。围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聚焦重点地区、重点人群,深入开展“扫盲式”基础普法专项工作,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打造具有昆明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

昆明市司法局2023-3-14

 

 

北京市司法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文章下载

北京市司法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2022年,市司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司法部决策部署,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和水平。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将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将全面落实中央和本市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纳入党委会、局长办公会重要研究议题并推动落实。年内累计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和《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专题讲座10余场次。

(二)全面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研究制定建设国际仲裁中心的实施意见和北京仲裁委员会体制机制改革的方案,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和举措;持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实落地;对办理律师类和司法鉴定类4项政务服务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优化律师事务所核名管理工作,律所核名时限由17日缩短至5日;在部分公证机构提供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服务、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印发《北京市司法行政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公示期限目录(法律援助类)(试行)》,全面落实权力清单管理、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依法办理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职业资格认定等行政许可18382件,法律援助行政给付783件、其他政务服务5373件;实施“双随机”检查361次、专项检查2次;依法办理各类投诉举报495件次。

(四)着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服务能力。制定出台《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明确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具体任务;出台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稳产达产24条举措;优化律师公益服务,成立冬奥会公益法律服务团;积极完善“万所联万会”机制,持续开展法治体检;制发《公证投诉处理文书格式(试行)》,加强公证案件投诉处理;加强公证行业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开展专项公证质量检查;制定《北京市实行法律援助告知承诺制的意见(试行)》,开展妇女、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群体公共法律服务专项活动;印发《北京市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实施细则(试行)》,完成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全面评查工作;举办第二届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法律论坛。2022年,三大平台共为群众提供各类法律服务305万余件次,群众满意度均在98%以上,12348热线平台提供服务1178567人次,群众满意度为99.44%,年内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7424件。

(五)深化普法和依法治理。研究制定落实我市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各项措施,着力推进首都法治文化建设;组织开展“迎接二十大 送法进万家”“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活动13800余场;组织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工作,全市18个村(社区)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开展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年度创建工作,联合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命名517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加强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指导各涉农区培养1.2万名乡村“法律明白人”。

(六)夯实基层法治基础,助力更高水平平安北京建设。全力推进16个区和经开区、342个街镇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实现市、区、街乡镇三级矫正委员会全覆盖。着力加强司法所建设,开展《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所工作职责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落实部分行政执法权下放实行综合执法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指导意见》情况专项督查;组织召开全市司法所业务工作培训会,提升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夯实调解工作基层基础,指导各区根据行政区划调整,依法完成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换届工作;开展全市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产生四级调解员共19911人;拓展行专人民调解组织领域,成立全国首家网络文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全市首家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中心。2022年,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94195次,调解案件207081件,预防纠纷8648件。

(七)持续推进“智慧监狱”“智慧戒毒”“智慧法治”建设。推进“智慧监狱”“智慧戒毒”建设,实现戒毒场所与各区司法局、司法所远程视频会见互联互通,实现计分考核罪犯和罪犯分级处遇等执法工作网上办理、网上流转、网上审批、一网通办;研究制定北京市司法局“智慧法治”发展规划和顶层设计方案(2023-2025年);推进在行政执法监督和监狱刑罚执行领域落实国家“区块链+法治”创新应用试点;完成北京市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三期、行政审批系统和市局OA升级改造项目建设;推进北京市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平台、智慧矫正项目立项、招标和建设工作。

(八)不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加强党内监督,认真执行《关于健全完善司法行政领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的实施细则》《关于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若干措施》等监督制度,积极落实市委巡视整改意见,接受驻局纪检监察机构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年内办结人大建议30件、政协提案42件,办理以我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23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8700余条;加强政策咨询和政策解读服务,全年共办理群众留言1007件。

此外,我局认真履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公室和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推动印发《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研究制定《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研究阐释的北京方案》,组织开展年度习近平法治思想课题研究申报、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开展各区法治建设工作督察,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水平;组织开展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地评审迎检工作,我市3个区和4个项目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编制印发市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完成《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等5项地方性法规的法律审查工作;完成废止《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以及修订《建筑工程许可办法》等5项政府规章的法律审查工作;着力推进《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等立法进程;面向社会开展2023年度征集政府立法项目建议工作,有119人次提出建议202件次,与2021年相比分别增长88.9%、28.4%,人民群众对政府立法工作的参与度进一步提升;对352件次市政府文件、决策、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核,对区政府和各市级部门制发的48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代理市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980件,受理1610件,审结1506件,办理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583件。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还不够深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识和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形成合力的能力仍显不足,推进各小组深入研究本领域改革发展,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局面方面还需提高。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司法行政综合配套改革的力度和深度还有所欠缺,公共法律服务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新需求还有差距。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责任。认真执行《北京市司法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试行)》,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情况纳入年度述职重要内容,并形成专项报告,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对重大改革和法治建设重点任务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职责,发挥“关键少数”示范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要求。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围绕规划计划制定、重点任务推进落实、重要制度文件起草、重大项目和资金使用、重大案件处理、敏感舆情研判等重大决策事项,年内共召开22次局党委会、13次局长办公会,对177项议题进行研究审议并依法作出决策。

(三)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年内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委会“第一议题”、局长办公会会前、“京司大讲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依法治国理论50次、学习法律法规4次,开展法治专题讲座10余场次。机关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7次。

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之年,是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加快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奋力谱写全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法治保障的北京篇章。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巩固深化市委巡视整改和政法系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充分发挥市委依法治市办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健全完善党委领导全面依法治市(区)工作机制;加强与市委依法治市委5个协调小组的协调联动;持续抓好《北京市全面依法治市规划(2021-2025年)》《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年-2025年)》等规划意见的落实。

(三)优化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积极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持续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推进企业合规建设;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建设涉外律师“国家队”;全面推进公证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司法鉴定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八五”普法中期验收,组织普法责任制履职集中评议活动;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依托行业协会、商会继续拓展调解工作领域。

(四)全面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平安建设。健全完善政治安全、监所安全、特殊人群防控、行业监管、矛盾纠纷多元调解、公共法律服务、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等八大体系,构建“大平安”工作格局;推进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构建调解、信访、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多种方式有机衔接的工作体系,推动矛盾纠纷便捷、高效化解。

(五)严格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效。严格执法,找准重点,重拳整治律师行业违规问题,依法处理投诉、举报案件,加大打击震慑力度;探索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通过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完善制度机制、推行公开听证、坚持集体审议、专家深入论证、开展调解和解、案卷评查规范、行政应诉反馈等方式,全方位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效。

(六)奋力推进司法行政现代化水平。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系统,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做好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设立等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告知承诺制;完善刑罚执行制度,研究论证完善戒毒管理体制机制;继续推进落实北仲体制机制改革任务的落实落地;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提升基层法治保障水平;深化落实《北京市司法局智慧法治发展规划(2023-2025年)》。

(七)持续推动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工作,围绕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无人驾驶等新经济新技术领域,深入做好立法调研;进一步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全面提升立法质量;出台《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要点》,统一审核标准,强化审核责任;开展《北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后评估;面向社会开展2024年度征集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工作。

北京市司法局2023-3-31

 

 

黔西市司法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文章下载

黔西市司法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2年,黔西市司法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迎接和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司法厅、毕节市司法局的有力指导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司法行政“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发展迈出坚实步伐,获省政府办公厅对黔西市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进行通报表扬。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赴贵州、毕节视察重要讲话精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社会宣传和氛围营造的工作方案》,成立宣讲小组,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战略任务。二是强化对“内”学习贯彻。利用党组会议、机关政治理论学习例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4次,坚持利用党组会议、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局长办公会议、支委会、机关政治理论学习例会、干部职工大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赴贵州、毕节视察重要讲话精神15余次。三是强化对“外”宣讲贯彻。成立宣讲小组,分别到帮扶联系村、挂点联系企业、律师行业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

(二)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积极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建设,30个乡镇(街道)均成立综合行政执法队,每个执法队定编5名,已完成培训,正在申办执法证。组织我市相关单位、30个乡镇(街道)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并于7月26日召开了启动会,组建工作专班,下发工作方案,强力推进试点工作。二是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2022年审查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56份。审核市政府、政府办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并依法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报备工作。三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6份。公布全市61个行政执法部门执法监督投诉举报电话,促进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监督部门监督力度。2022年,收到群众投诉举报8件,均已按相关程序办理,并回复当事人办理结果。同时,向社会公开招录30名社会监督员,设立15个监督联系点,并颁发《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证》,赋予其参与执法监督的权力。四是大力开展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及行政应诉工作。严格按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健全机构、场所,配齐配强行政复议工作人员,截止目前,该项工作已改制完成。2022年,全市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4件,已审结23件,在办1件。全力推进行政应诉制度,印发《黔西市行政处罚听证办法》《黔西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则》,指导办理全市行政应诉案件133件,审结82件,败诉19件,败诉率23.17%(比2021年下降0.83个百分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50件,出庭率100%。对涉及行政错案的10个单位的28人进行通报批评,5人进行约谈。

(三)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牢干部作风教育大整顿活动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担子”,落实管党治党要求。2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工作要点,规范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生活制度。根据市整顿办的工作部署,组织本单位职工开展了全面自查,39人共自查问题104条,单位自查问题3条,现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切实抓好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规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全体62名干部职工开展了自查申报,组织61人参加了谈心谈话,其中1名干部应患病未参与谈话,其余人员均参加了谈话。

(四)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一是体制机制建设取得新进展。出台黔西市“八五”普法规划和制定2022年黔西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全市各单位和部门制定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并在部门网站公示,认真分解落实,细化任务,责任到人,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将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情况纳入法治建设考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以及领导干部述法报告中。二是法治宣传教育取得新成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法律七进”·“典”亮生活专项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组建的市级法律七进宣讲组30个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共计10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达10000余人。用黔西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发送信息 300余条,组织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全省学法用法考试10000余人。三是基层法治建设取得新变化。开展对农村“两委”干部法治教育轮训活动50场次;开展“送法下村”活动 500场次、培养“法律明白人”共2000余人,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活动300场,利用“全省法律明白人培训系统”学习培训2000余人。组织全市干部职工开展在“黔微普法”知识竞答活动5000余人次。四是社会公益普法取得新突破。组织号召全市各单位和部门对民法典普法短剧《法“点”人生》的宣传推广,截止目前,全市各类媒体转载刊发9万余次,我市共 100余个单位在公众号、微博、抖音、微信朋友圈等平台转载81287次。五是加大法治创建力度。今年拟创建30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正在创建一个“法治文化建设企业(贵州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六是精心打造一档普法栏目。与黔西市融媒体中心在人文水西栏目合作打造《生活与法》普法栏目,每周一、三、五在晚上19:30—20:30由律师通过黔西综合广播FM100.2向广大群众普法法律法规知识并现场回答听众留言。切实营造了良好的全民学法、懂法、用法的法治氛围,使广大群众更好的了解法律,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截止目前,开播60余期,收听观众达60000余人。

(五)抓牢特殊人群管理工作

一是抓好社区矫正工作。2022年今年新增入矫79人,解除社区矫正73人,开展审(释)前社会调查81件,变更居住地9人,其中变更至外地4人,由外地变更至我地5人,给予违反社区矫正有关规定社区矫正对象训诫处分9人次,警告处分5人次。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09人全部纳入视线管理并建立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和工作档案,建档率达100%。二是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帮扶教育。2022年,全市刑满释放人员858人,建档帮教人员858人,帮教率达100%。

(六)加强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管理

全市现有律师事务所7个,2022年新增律师事务所2个。在册执业律师75人;黔西市基层法律服务所13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43人,党员12人。加强监督管理,将律所及律师考核情况在贵州省律师综合管理系统平台上进行初次评定考核等次。

(七)巩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果,推动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是按照应援尽援原则为困群体众提供法律援助。2022年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12件,其中民事案件80件,刑事案件628件,行政案件3件,公证1件,代书100余份,办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咨询、申请法律援助18件。二是激发公证活力,扎实为群众提供高效法律服务。今年以来,公证处接待来访群众8000余人,办结各类公证事项2445件,上门服务62件,远程服务389件,减免公证39件,无公证投诉事件发生,当事人满意度较高,无公证投诉事件发生,当事人满意度较高。三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作用。指导市人民调解中心扎实开展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全市社会大局绝对稳定。今年以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51471次,预防矛盾纠纷265起,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450起,调解成功2369起,成功率达96.69%。

三、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黔西市司法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队伍综合素质有待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有待进一步均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深入贯彻国家加强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推进全市行政执法单位及30个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落实国家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分阶段分步骤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二是大力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发展全市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努力探索创新诉源治理新模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在化解行政争议、诉调对接、访调对接、检调对接等方面持续发力,不断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着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三是大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普惠均等水平。支持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健全完善与有关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群团组织的协作机制,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与诉讼服务、社会服务有效对接,传递法治温度。

黔西市司法局202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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