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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亮点经验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司法局

题目:探索司法局如何提升行政复议质效

资料提供时间:202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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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行政复议法来了!便民为民出“实招” 文章下载

新行政复议法来了!便民为民出“实招”

今年9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和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完善和扩大了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增加行政复议申请便民措施,完善行政复议受理和审理程序,加强行政复议对行政执法的监督等。

2022年,广州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9000余件,案件量排在全省、全国前列,是名副其实的复议“大市”,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显著。做好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实施工作,对全市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建设法治政府典范城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9月7日,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简称广州市复议办)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住建、水务等重要行政执法部门举办“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精准实施研讨培训会”,各部门从群众角度谈变化,为广州全面精准实施新复议法先行探索和准备。

受案范围:行政协议可以申请复议了

“行政机关不依法订立、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行政协议的,也可能被申请行政复议了。我部门对外签订行政协议业务量大,倍感压力,以后要更重视契约精神……”住建、水务等部门与会代表在研讨交流中不无感慨地说道。

行政协议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管理或者公共服务目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修订之后,当事人可以寻求更加便捷、高效的复议途径,在60日的正常行政复议审理期限内争取化解争议,避免走耗时较长的诉讼程序,尽可能减少对当事人权益以及公共利益的不利影响。这无疑也给行政执法机关及时举证能力、复议机关办案能力带来了很大挑战。

审理程序:简易程序—让群众感受到行政复议解决争议的高效性

群众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最快30天内结案。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其中一项修改亮点即增加了简易程序及其适用情形。与普通程序相比,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复议案件,缩短行政复议机构告知被申请人的期限和被申请人的答复期限,行政复议机构将申请材料告知被申请人期限由7日减至3日内,被申请人由10日减至5日内提出答复意见。适用简易程序,让群众所忧需漫长等待复议决定书的问题,有了更高效更权威的法律保障,可以缩短行政复议案件的审查期限,让申请群众早日收到复议决定文书,有利于行政争议的快速解决。

广州市复议办正加快制定《广州市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办理工作指引》,根据案由复杂程度,简案先行速裁速办,30日内结案;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力求快慢分道,可以听取当事人意见、开展实地调查勘验、举行听证和咨询复议委员会等方式精细办理,促进行政复议案件的“简案快办、繁案精审”,最大限度提高化解纠纷效率,让行政复议方式成为为民解忧的高效救济途径。

审理方式:可以复议解调的案件类型不再受限,调解书可强制执行

“以后我们参加行政复议调解的案件类型将明显增加,尤其是对于投诉举报类等涉及第三方的案件,可以依法大胆开展调解。而且行政复议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能够让参加调解的当事人吃下定心丸,不用再担心对方言而无信,调解工作开展起来肯定会更顺畅。”住房公积金管理、住建等部门与会人员在研讨交流中纷纷表示。

本次行政复议法修订之后,所有行政复议案件均可以进行调解,进一步追求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只要符合合法、自愿的原则,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行政复议争议均可通过调解方式实现实质性化解。同时,复议调解书无法强制执行的尴尬局面将会得到改变,如果对方不自觉履行调解内容的话,可以依法强制执行,当事人可以更加放心地参与复议调解。这些变化必将进一步推动行政复议发挥定分止争作用。

金羊网2023-9-15

 

 

高位推进促改革 多措并举抓落实——仙桃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纪实 文章下载

高位推进促改革 多措并举抓落实——仙桃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纪实

行政复议具有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以来,仙桃市坚持高位推进、多措并举,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践行“复议为民”的服务宗旨,以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为契机,健全完善复议便民为民举措和配套工作机制,不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抓住制度建设“小切口”,做好规范化建设“大文章”

制度是规范行为的重要前提,学习是提升能力的根本路径。2023年9月4日,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公布后的首个工作日,市司法局组织相关科室逐条学习了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

按照“一级政府只设立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的改革要求,仙桃市迅速整合行政复议职责,明确由市司法局作为行政复议机构集中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率先在全省挂牌成立仙桃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成立市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并配套制定了《仙桃市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从行政复议案件接待登记和一次性告知、受理立案、涉企案件繁简分流、案件听证、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咨询论证、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监督、行政复议决定网上公开、行政复议决定抄告抄送以及档案管理等方面对行政复议工作进行规范。

为方便群众找准复议机关,打通复议为民“最后一公里”,仙桃市在全市19个司法所和6个涉企公共法律服务站设置行政复议咨询服务点,实现了行政复议咨询服务点全覆盖,让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行政复议服务。今年以来,我市共发放行政复议宣传册1000余册,接受现场咨询300余人次,接受电话咨询50余人次,引导当事人进行仲裁、民事诉讼10余件。

发挥化解争议主渠道作用,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感谢你们多次调解,让我能够获得补偿,纠纷得以化解”。拿到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的冯某由衷地对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说。

冯某系某汽车电器有限公司员工。2022年6月,冯某右手食指受伤。之后,冯某向市人社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市人社局认定冯某所受伤害为工伤。该公司不服市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该案件为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经审批后当日受理了该案件。在审理该案中,考虑到书面审理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后仍然会引发诉讼,势必会影响企业安心经营,增加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的成本,不利于实质化解纠纷。办案人员与当地司法所联系后,一起多次到该公司,与该公司行政复议代理人王某沟通,了解案件情况,并及时通过电话与在外地的冯某联系,了解其想法。了解到双方均有和解意愿,只是因为补偿金额达不成一致的情况后,办案人员对王某和冯某动之以情,释法说理,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办案人员迅速联系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并组织签订调解协议。签订协议后,该公司当场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

仙桃市行政复议工作始终秉持“调解优先,应调尽调”的原则,将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工作贯穿行政复议案件全过程,行政复议办案人员运用听证、走访、调查等多种手段全面了解申请人申请复议的事实、理由、证据,加强与行政复议当事人的沟通联系,对于有调解可能性的,积极向当事人阐明调解的优势,引导当事人同意通过调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实现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全覆盖,积极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案结事了人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我市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88件,未补正10件,不予受理15件,办结行政复议案件109件,其中经复议机关协调后当事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57件,调解结案1件,行政复议调解(和解)率达53.21%,群众满意度、安全感和获得感不断提升。

强化行政复议监督效能,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019年4月1日,吴某与一男子驾驶的无号两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吴某受伤。4月4日,仙桃市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认定肇事后驾车逃逸的驾驶员(驾驶无号两轮摩托车的男子)负此事故全部责任,吴某不负此事故责任。5月15日,市人社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吴某因交通事故所受到的伤害为工伤。2022年11月16日,吴某向市社保局提交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申请。2023年1月29日,吴某因市社保局未对其先行支付申请作出答复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4月25日,市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责令市社保局60日内对吴某的先行支付申请作出处理。5月4日,市社保局作出《不予先行支付决定书》。6月9日,吴某对该不予先行支付决定不服再次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8月8日,市政府作出撤销该《不予先行支付决定书》,并责令市社保局60日内先行支付吴某依法可获得的工伤医疗费用的行政复议决定。8月30日,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工作人员按照《仙桃市纠错类行政复议案件抄送实施方案》的要求将该《行政复议决定书》分别抄送至分管市社保局的市领导、市四大办、市委政法委及行政执法监督机构。

这是我市《仙桃市纠错类行政复议案件抄送实施方案》印发后首次抄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以来,仙桃市始终坚持刀刃向内、有错必纠,以保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大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对行政复议中发现行政机关执法中存在的重大、带有共性的问题,及时下达行政复议意见书或建议书,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的效果。同时,我市在严格落实《湖北省行政复议决定抄告办法(试行)》的同时,结合实际制定了《仙桃市纠错类行政复议案件抄送实施方案》,明确要求行政复议案件以撤销、确认违法、变更、责令履行方式审结的,以及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行政复议建议书的,在将该案件的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抄告被申请人上级部门的同时,抄送被申请人的分管市领导、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委政法委、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从而自上而下形成合力,倒逼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从源头防止或减少不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以来,我市共办理纠错案件9件,下达行政复议意见书2份,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意见书履行率达100%。

下一步,仙桃市将扎实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半篇文章”,以实现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业务化、信息化为目标,不断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为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贡献行政复议工作力量。

仙桃司法2023-9-7

 

 

云浮市司法局:“五大举措”提升行政复议质效 助推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文章下载

云浮市司法局:“五大举措”提升行政复议质效 助推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全面打响“三大会战”推动实现云浮争先进位跨越赶超动员大会精神,根据《云浮市司法局关于高水平法治保障新时代云浮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要求,市司法局以“优化程序、调解优先、能动复议”为抓手,以“办结一案、规范一片”为目标,积极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探索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办案质效,充分发挥制度优势,让行政复议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净化器”,以法治保障护航云浮高质量发展。

统一集中复议职责

根据中央和省市改革目标要求,对现有行政复议职责体系进行整合重构,将原先分散配置在市县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复议职责统一集中到市县政府本级,由市县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市县司法局)统一行使,实现了行政复议工作全过程“统一集中”,便于公民、法人快速找准复议机关,有效解决行政复议申请人“多头跑、多次跑”现象,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强制度保障。

一次告知申请渠道

行政复议申请咨询窗口实现“开门办案”,制订行政复议申请指南、办案流程小册子等内容,“无缝对接”法律咨询和立案受理,实现行政复议申请就近办、一次办。针对涉企行政复议申请,除重大疑难案件外,实行“当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表述不清楚的,及时告知其补正;对主要材料符合受理条件,其他形式材料不齐全的,试行“容缺受理、事后补充”机制,将复议为民落到实处。

繁简区分简化程序

将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区分为简易类、一般类、重大复杂类三种类型,按照“繁简区分、分类处理”原则,灵活采取听取意见、调查核实、公开听证、开庭审理、办案研讨、专家咨询等审理方式,将集体议案和集体决策严格落实到位,规范保障办案质量,真正落实“全流程管理、全要素规范”。对简易程序作出行政处罚的、请求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程序明显违法或适用法律明显错误的等几类案件,行政复议机构当场决定是否受理,实行简易程序审理,审理方式原则上以书面审理为主,缩短案件审理时限。

优先调解化解争议

坚持“关口前移、全程化解”,突破以往单一固化的书面办案模式,突出案情分析,强化针对性调解。同时,对涉及市场主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征收拆迁、行政不作为等行政复议案件,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沟通协调,参照“诉前调解”做法“能调尽调”,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解决申请人诉求,力争实现案结事了。今年以来,全市涉企行政复议案件24件,市本级8件,以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终止审理的案件3件,占37.5%。

跟踪靶向监督成效

既掌控办案“主战场”,更注重“案外”下功夫,力求“办结一案、规范一片”。建立发布行政复议工作情况每月通报、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或建议书、整改情况跟踪反馈、抄告制度、强化年终考核等一系列配套的倒逼依法行政水平提高的制度或做法,健全“发现问题-反馈问题-分析问题-整改提升”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闭环机制,动态监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情况。针对行政处罚、行政确权、行政确认、社会保障、信息公开等重点领域,通过挑选个案问题规范类案执法,督促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行为,推动解决涉企行政管理的普遍问题,为法治云浮建设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云浮司法2023-9-12

 

 

让行政复议更好维护群众合法权利 文章下载

让行政复议更好维护群众合法权利

行政复议是监督行政权依法公正行使、促进行政机关自我纠错、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制度。

2020年2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会议指出,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方案》,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改革的成果,需要由法律来保障,形成固根本、利长远的制度。2023年9月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

修订后的行政复议法有哪些特点和亮点?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更便民:扩大受案范围,便利群众参与

某市市民王女士签订了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可签完协议后,王女士认为,政府可能存在相关手续不全、对相关事实和补偿条款存在欺诈等行为。于是,王女士向市政府递交复议申请,主张安置补偿协议无效。由于行政复议法并未将行政协议纳入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市政府只能决定驳回复议申请。

司法部行政复议与应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前,行政协议并未明确列入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范围,行政协议的有关争议一般无法通过行政复议解决。

要让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就要扩大行政复议范围。民有所呼,法有所应,修订后的行政复议法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十三)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订立、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行政协议。”

司法部行政复议与应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23年,司法部在全系统部署开展了“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指导各地行政复议机构严格把握法定受理条件,避免出现“该受理不受理”问题。这些经验和理念在修订后的行政复议法中得以体现。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梁鹰说,行政复议法的修订,扩大了行政复议范围,明确对行政赔偿、工伤认定、行政协议、政府信息公开等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除了扩大行政复议范围,近年来各地各部门还采取许多举措,便利群众参与行政复议。

“您通过行政复议云接待平台咨询事项基本符合申请条件,请携带材料前来办理行政复议申请……”不久前,王先生通过山西太原市政府行政复议云平台完成“预申请”,并收到了后台审核通过的短信,注明复议机关的地址和电话,所需材料也一目了然。

通过信息化手段便利群众的相关经验,在本次行政复议法修订中也有体现:“书面申请的,可以通过邮寄或者行政复议机关指定的互联网渠道等方式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

复议事项“一次办”也是一项已广泛实践的便民举措。

甘肃天水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明几净,秩序井然。在行政复议咨询和接待窗口,工作人员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行政复议申请服务。

“我们企业这次遇到的行政纠纷,通过行政复议,仅用9天时间就化解了。此前同类纠纷,可能需要我们多头找、来回跑,半年都解决不了。”某企业负责人刘明说。据了解,为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改革要求,甘肃省全省行政复议机关由2000多个减少为103个。

司法部行政复议与应诉局相关负责人说,《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实施以来,各地稳步推进省、市、县三级行政复议职责集中,实现“一个窗口接收申请、一个标准审理案件、一支队伍化解争议”。

而这样的改革成果,也写进了法律。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明确,除部分保留行政复议职责的部门外,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取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复议职责。

“此次修订行政复议法,着力构建统一、科学的行政复议管辖体制。”梁鹰说。

修订后的行政复议法设置了“简易程序”,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表示:“增设行政复议审理的简易程序,实行复议案件繁简分流原则,保障行政复议快捷、便民优势得到更好的发挥。”

更公正:健全办案机制,引入社会力量

姜明安说,长期以来,有的行政相对人对行政行为不服,不愿选择行政复议作为救济途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们认为复议程序不能保障为他们提供公正的救济。

为了确保行政复议的公正性,提升其公信力,近年来各地不断进行改革探索。

这天,上海市杨浦区,一场治安管理类行政复议的听证会召开。

“被申请人对其报警事项具有法定职责,应该对报警事项进行处理……”听证会现场,双方当事人围绕案件事实、执法程序、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充分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

以公开保公正,这是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特点。对此,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进一步完善案件审理机制,将以往的书面审查,改为以灵活方式听取行政复议当事人意见,针对重大、疑难、复杂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听证或者提请行政复议委员会咨询等办案程序。

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是另一项确保公正的举措。

8月的一天,陕西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组织召开行政复议咨询会,就近期一起行政复议疑难复杂案件共同研判分析。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参加会议。会上,大家各抒己见、讨论热烈,就案件审理焦点和法律理解适用问题发表意见,共同研判后达成一致观点。

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不少地方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复议,为政府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提供更专业更全面的咨询意见。

这样的改革成果,在本次行政复议法修订中也得到了体现:“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相关政府部门、专家、学者等参与的行政复议委员会,为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并就行政复议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共性问题研究提出意见。”

“行政复议委员会通过引入外部力量,可消除申请人和社会对复议中可能出现的‘官官相护’的疑虑,有利于让复议结果得到申请人认可,增强行政复议的公信力。”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万华说。

更管用:强化调解应用,促进实质化解

一些时候,行政行为即便被行政复议确认违法或撤销,但如果群众真正关心的实际利益问题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解决,群众就会因为获得感不强而认为是“程序空转”。

司法部行政复议与应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行政复议一项重要优势是可对行政行为是否合理做出实质性审查。为实质性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对行政行为不能“一撤了之”,要将“解决群众的合法利益诉求”摆在更重要位置。

“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重新调整行政复议决定的顺序,将变更决定、撤销决定和确认违法决定予以细化,并放在突出位置。同时强化变更决定的运用,增加变更决定的适用情形。”梁鹰说。

强化调解应用,是改革中力求争议实质性化解的重要举措,也是本次行政复议法修订的一项重要内容。广东某企业被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依据相关政策可以享受税收优惠。但在资格复查中,由于研发费用占比不够,省科技厅和省税务局取消了该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该公司遂向省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若单纯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可能无法解决该企业面临的发展难题。如果企业因此无法继续经营,也不利于技术创新。”于是,广东省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多次召集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运用调解手段,在企业依法补缴税款的基础上,指导企业按照法定标准申请新一轮高新企业资格。

近年来,各地纷纷在行政复议中运用调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2022年,全国以调解、和解方式结案的行政复议案件达3万件。

总结实践经验,修订后的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应当遵循合法、自愿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司法部行政复议与应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司法部将推动修订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抓紧制定行政复议人员工作规范、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确保行政复议法各项规定有效实施。

人民网2023-9-14

 

 

莒南县创新“一案双立”探索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新机制 文章下载

莒南县创新“一案双立”探索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新机制

莒南县以化解实质性争议为目标,坚持应收尽收、应调尽调、应纠尽纠、应赔尽赔,创新“行政复议+N调解”的一案双立新模式,积极探索行政争议溯源化解新机制,构建行政争议化解新合力。

一、聚焦流程再造,构建行政争议化解新标准。在拓宽行政复议申请渠道的基础上,全面规范行政复议各项工作流程,持续深化行政复议流程便民化改革。一是拓展行政复议受理平台。完善“一网多能”“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行政复议受理渠道。线下,依托县级“行政复议服务中心”,推动行政复议服务平台下沉前移,由点到面覆盖全县16个镇街;线上,在莒南县群众诉求平台“非诉在线”开通行政复议端口,打造零门槛网上申请渠道,群众登录即可填写诉求,平台自动推送至行政复议服务中心统一处理,真正实现“掌上申请,一网通办”。二是统一办案标准和流程。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下设咨询委员会、调解委员会,增设立案岗、审理岗,推行立审分离,制定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立案工作规则、审理规则等文件,全面规范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审理、决定等各项工作流程,实现行政复议工作流程规范、审理有序、有规可依。三是完善分类处理机制。根据案件情况采用不同应对机制进行处置。针对适用明理说法情形的案件,采取调解前置的方式,由立案岗人员在案件受理前启动调解程序,将矛盾化解在初期;对于复杂案件,在详细调查事实的基础上召开听证会,通过听证方式进行审理,实现行政复议资源的科学高效配置和行政争议的及时妥善化解。

二、融合调解力量,走出纠纷多元化解新路径。灵活引入第三方调解力量,深究矛盾纠纷根源,有效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一是“行政复议+人民调解”,探索溯源化解。对因民事纠纷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在建立行政复议案号的同时,在“非诉在线”立案并编号,深挖案件背后的民事争议,指派相应的调解组织和机构合力化解,由单一化解“官民”争议“治标”上升为化解“民民”纠纷“治本”,推动社会和谐稳定。二是“行政复议+律师调解”,探索律师引导。制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非诉讼纠纷化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意见,推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过程中坚持调解优先,行政争议首选行政复议。对于法律关系明确的案件,作为一方代理人主动联系对方当事人或代理人,找准双方争议焦点,开展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矛盾纠纷成功化解后,按规定出具调解协议书,鼓励协议即时履行;不能即时履行的,引导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赋予协议强制执行力,真正为诉讼“瘦身”,为群众“减负”,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今年以来,律师(含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调解成功案件共131件,涉案标的额1468.04万元。三是“行政复议+司法调解”,探索诉前疏导。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法院引导当事人先行复议,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如,徐某某因违建别墅被拆除,先后到市、县法院提起5起诉讼,经市县法院与县行政复议服务中心对接,通过多方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并司法确认,实现息诉罢访。四是“行政复议+检察调解”,探索检察参与。司法局与检察院联合制定《关于在行政复议中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工作意见》,检察机关通过派员参与听证等方式,对行政复议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督,保障听证的公平公正,推动案件实质性化解。截至目前,检察院参与调解行政复议案件20余件。

三、规范权力运行,打造法治政府建设新标杆。实施阳光复议,打造多方参与的公平听证环境,持续强化监督效能,将行政复议案件作为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的有力抓手,全面规范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突破。一是倾听民意民声,群众诉求解决率进一步提升。坚持“能听证、尽听证”的原则,突破行政复议书面审理的局限性,围绕争议问题,主动搭建面对面的沟通平台。融合检察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第三方监督力量参与听证,打造阳光复议。多方共同释法说理、解决疑问,推动争议化解。近年来,莒南县行政复议工作实现大调解、高听证、低起诉、零败诉、零信访,成为全市行政复议标杆县区。二是聚焦刀刃向内,行政行为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有效拓展行政复议在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上的功能。通过行政复议意见书、行政复议建议书等形式,及时指出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求有关行政执法机关举一反三,规范类似执法行为,有效发挥“办理一案、规范一片”作用。同时,收集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开展培训宣传,精准传导法治思想与法治理念,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为中国式现代化“莒南实践”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三是拓宽维权渠道,法治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实施复议案件办案程序改革,配合微信平台扫码反馈等信息化手段,有效扩宽维权渠道,搭建企业维权“快车道”。同时,印发《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规定(试行)》,畅通行政复议与行政监督机构信息交流机制,明确11种可以移交线索的情形,持续加大纠错力度,促进行政执法机关转作风、提效能、优服务,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临沂司法2023-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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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协议

 

“帮我搜”网络平台站用户注册协议书

 

一、总则

此份协议是注册用户接受“帮我搜”网络平台(以下简称本平站)产品和服务时适用的通用条款。因此,请您在注册成为本站用户前或接受本站的产品和服务之前,请您详细地阅读本注册用户协议的所有内容。

1 注册用户了解并同意:

①只要注册用户点击同意按钮并完成注册,注册用户就已接受了本注册用户协议及本站公布的各项服务规则包括填写实名的联系方式等等) ,并愿意受其约束。如果发生纠纷,注册用户不得以未仔细阅读为由进行抗辩。

②随着市场经营情况的变化,本站有权随时更改本注册用户协议及相关服务规则。修改本注册用户协议时,本站将于相关页面公告修改的事实,有权不对注册用户进行个别通知。注册用户应该在每次登录前查询网站的相关公告,以了解注册用户协议及其他服务规则的变化。

2、若注册用户不同意本注册用户协议或相关服务规则,或者不同意本站作出的修改,注册用户可以主动停止使用本站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本站修改协议或服务规则后,注册用户仍继续使用本站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即表示注册用户同意本站对本注册用户协议及相关服务规则所做的所有修改。由于注册用户在注册用户协议变更后因未熟悉公告规定而引起的损失,本站将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3、本站的各项电子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本站。本站提供的服务将完全按照其发布的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注册用户必须完全同意所有服务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才能成为本站的注册用户。注册用户确认:本协议条款是处理双方权利义务的当然约定依据,除非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否则始终有效。

二、服务简介

1、本站运用自己的操作系统通过国际互联网络为注册用户提供网络服务。同时,注册用户必须:自行配备上网的所需设备,包括个人电脑、调制解调器或其他必备上网装置。自行负担个人上网所支付的与此服务有关的电话费用、网络费用。

2 基于本站所提供的网络服务的重要性,注册用户应同意:提供详尽、准确的个人资料。不断更新注册资料,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

3、本站对注册用户的电子邮件、手机号等隐私资料进行保护,承诺不会在未获得注册用户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注册用户的个人资料信息出租或出售给任何第三方,但以下情况除外:注册用户同意让第三方共享资料;注册用户同意公开其个人资料,享受为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本站需要听从法庭传票、法律命令或遵循法律程序;本站发现注册用户违反了本站服务条款或本站其它使用规定。

4、关于注册用户隐私的具体协议以本站的隐私声明为准。如果注册用户提供的资料包含有不正确的信息,本站保留结束注册用户使用网络服务资格的权利。

三、帐户密码和安全性

注册用户一旦注册成功 ,成为本站的合法的注册用户。您可随时根据需要改变您的密码。注册用户将对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安全负全部责任。另外,每个注册用户都要对以其注册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注册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注册用户帐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告本站。

四、拒绝提供担保注册用户个人对网络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

本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但是不对商业性的隐含担保、特定目的和不违反规定的适当担保作限制。本站不担保服务-定能满足注册用户的要求 ,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五、有限责任

本站对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责任,这些损害可能来自:不正当使用网络服务,在网上购买商品或进行同类型服务,在网上进行交易,非法使用网络服务或注册用户传送的信息有所变动。这些行为都有可能会导致本站的形象受损,所以本站事先提出这种损害的可能性。

六、通告

所有发给注册用户的通告都可通过重要页面的公告或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本站的活动信息也将定期通过页面公告及电子邮件方式向注册用户发送。注册用户协议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件的通告会以电子邮箱或者短信进行通知。

七、注册用户的建议

奖励注册用户在他们发表的一些良好建议以及一一些比较有 价值的策划方案时,本站愿意展示用户的构想落于实现。

八、责任限制

1、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本站无法控制的原因使本站销售系统崩溃或无法正常使用导致网上交易无法完成或丢失有关的信息记录等,本站不承担责任。但是本站会尽可能合理地协助处理善后事宜,并努力使客户免受经济损失。

2、除了本站的使用条件中规定的其它限制和除外情况之外,在中国法律法规所允许的限度内,对于因交易而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特殊的、附带的、后果性的或惩罚性的损害,或任何其它性质的损害, 本站、本站的董事、管理人员、 雇员、代理或其它代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承担责任。

九、法律管辖和适用

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2、如发生本站服务条款与中国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台法条款则依1旧保持对注册用户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3 本协议的规定是可分割的,如本协议任何规定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该规定可被删除而其余条款应予以执行。

4、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站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规定

1、如本用户协议中的任何内容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用户协议的其余内容仍应有效并且对协议各方有约束力。

2、本用户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具法律或契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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