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司法局亮“十招”促实效全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市司法局始终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聚焦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职能,制定出台《天津市司法局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任务清单》,实行清单化管理和节点式推进,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十项措施,强化责任落实,持续跟踪问效,全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行政立法保障力度。科学拟定并推动完成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加强促进和保障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人才发展、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健全立法征求意见机制,对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立法项目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充分听取有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对合理意见吸收采纳。
二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把公平竞争审查贯穿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过程中,对备案审查中发现的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相关内容,及时依法作出处理。举办全市行政立法与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培训。完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制度,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日常管理,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三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其配套制度,实行行政执法“月告知+季通报”,进一步压实各级行政执法主体责任。组织做好全市执法人员培训,严格执法人员资格审核,切实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四是推动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2023年底前普遍建立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基本实现行政裁量标准制度化、行为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完善深化市场监管、城市管理、文化旅游、应急、商务、水务等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推动免罚清单覆盖更多行政执法领域,惠及更多市场主体。
五是提升司法行政政务服务水平。落实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创新和“四免”改革工作,通过规范细化政务服务事项、精简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率。支持天开高教科创园“一站式”政务服务改革,向南开区、西青区、津南区政务服务办委托下放7项律师类市级政务服务事项。
六是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作用。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广泛接受企业线上线下咨询,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普惠、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组织开展“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专项活动和2023年“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有序引导农民工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七是加强涉企公证服务有效供给。推出公证行业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十项举措,深化公证在服务金融、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司法辅助事务等领域的实践,全力满足企业多样化公证法律服务需求。深入落实“最多跑一次”公证服务事项、公证证明材料清单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等举措,认真做好“跨省通办”公证事项服务,拓展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工作。
八是深化涉企公益法律服务。积极发挥市企业家法治服务中心作用,聚焦企业法治服务需求,为企业提供集约化、精准化、专业化的“一站式”法治服务。持续推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打造“律企同行 法护营商”专项活动品牌,广泛开展民营企业公益法律服务活动。
九是开展涉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组织引导人民调解员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商事合同、金融等领域纠纷化解,探索开展商事调解,提供多元、高效、便捷的调解服务。研究制定天津仲裁委员会海事仲裁规则,加大海事仲裁宣传培训力度,切实发挥仲裁作用。
十是营造利企护企法治氛围。加快推进出台《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将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治宣传纳入全市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和“谁执法谁普法”重点宣传项目中,推动有关单位在依法履职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将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纳入2023年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内容,进一步提高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天津市人民政府2023-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