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南陵县2023年上半年民政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县民政局根据县委、县政府总体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年度民政工作要点及目标任务,全面推进做好各项工作。现将上半年以来各项工作推进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坚实有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切实落实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救助政策,推进低收入人口信息系统建设,健全部门信息核对、数据共享机制,开展全县困难群众“大排查、大走访、大调研”活动,完善主动发现、主动救助,做好动态管理、应保尽保。截至6月,全县享受城镇低保1439户1778人、农村低保11521户16518人、特困供养3797人,实施急难临时救助524人次(平均救助水平1522元/次),累计发放救助资金9057.46万元。此外,通过赋能、登记、备案等方式,推进建立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目前全县172个村(居)共成立“救急难”互助社156个,覆盖率达90.7%。
(二)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持续提升。常态化开展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鼓励引导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入住敬老院集中供养。目前全县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已达67.04%,超过今年省民政厅要求的不低于63%、市民政局要求的不低于65%目标。
(三)基本社会事务提质增效。扎实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1月份起统一提高“两项”残疾人补贴标准至每月80元,共有7190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8683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累计发放补贴资金759.81万元。扎实做好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工作,1月份起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至每人每月1450元(集中为每人每月1850元),共保障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96人,支出171.48万元。加大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街面巡查救助工作力度,截至6月份,出动救助车辆171车次,救助64人次,护送2人返乡,发放返乡资金2700元,累计支出救助资金3.22万元。积极开展婚姻登记服务,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6月1日起实施),满足群众异地办理婚姻登记需求。1-6月份累计办理结婚登记1214对、离婚登记584对,办理跨区域结婚登记4对、离婚登记1对,补办结婚证286对、离婚证70对。上半年无收养登记案例。
(四)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及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持续推进。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系列活动,向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情暖新春 共护未来”慈善礼包和“六一”爱心礼包。启动实施未成年保护项目,举办集中宣讲活动,开展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全县示范宣讲1场,开展民政领域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工作人员从业查询工作,推进做好各镇未保站建设、农村留守儿童牵手等工作。对接市中铁医院,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活动1场,指导何湾、三里、工山、烟墩4镇完成2022年度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监护管理补贴发放工作。
(五)殡葬领域改革及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推进有力。今年以来,何湾、弋江等地加大殡葬工作推进力度,火化率显著提升,5月份全县火化率已达99.32%。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持续推进,随着城市公益性公墓(一期)基本建成、籍山镇三连骨灰堂骨灰存放架安装完成,截至6月份全县共建成城乡公益性公墓(骨灰堂)17座,新增墓穴7000余个。此外,籍山镇五连村、何湾镇红山头(青山)、三里镇峨岭公墓(二期)、澄桥、西峰、水闸等村级公益性公墓已开工建设;弋江镇铁拐公墓(二期)、许镇镇大浦骨灰堂、家发镇茶林公墓已完成招标前期工作,工山镇桂镇村公墓正进行前期建设准备工作。
(六)养老服务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以推进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开展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题调研,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出台《南陵县建立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南陵县公办养老机构改造提升及委托运营工作方案》等配套政策,全面推进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老年人福利政策全面落实,截至6月份,累计为全县15505名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510.53万元;累计支出125.64万元,为6075名低收入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密织老年人关爱服务网和安全保障网,建立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和农村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等专项关爱农村老年人居家养老制度,普遍开展关爱服务工作,周探访率达100%;累计支出56.66万元,为全县14164名60岁以上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和重点优抚对象购买“银龄安康”保险;累计支出42.12万元,为全县17190名80周岁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综合险;累计支出51.39万元,为全县3785名分散供养特困老人购买护理床位险。养老服务设施不断完善,新建“暖民心”老年助餐点18个(年度建设任务23个),任务完成率78.3%,上半年预计发放就餐补贴、运营补贴170余万元;建成农村养老服务站2个(年度建设任务38个,其中省级建设任务18个),全年建设任务计划于10月底前全面完成;完成30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卫生室“站室联建”点的选址工作。敬老院公建民营、改造提升等工作持续推进,许镇镇华江敬老院、家发社会福利中心已施工建设,弋江镇、工山镇和籍山镇公建民营已达成初步合作意向。
(七)基层社会治理有效彰显。全面落实村(社区)2个“正面清单”、2个“负面清单”,规范基层事项准入,落实《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完善社区人员配备、待遇保障和管理考核机制,推进基层减负增效。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推进社区“两级中心”建设,截至6月份和顺睦邻中心已建成投入使用,江南府邻里中心已全面启动建设,预计年底前全面建成。此外,通过举办社区治理人才培训班、开展第二届公益创投活动等举措,进一步激发基层治理活力,促进基层治理能力提升。
(八)区划地名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印发《南陵县弋江区线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方案》,启动南陵弋江线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调整南陵县地名委员会组成人员,完成全国地名信息政务管理平台47条数据录入和更新,完成县城区道路(街巷)实地摸排和信息采集,对93条道路(街巷)命名进行确认,新命(更)名19条道路(街巷)名称,并建立南陵县道路街巷规划建设备用名称库,备案其他部门地名命名1个。持续推进智慧地名项目建设,完成web端系统、小程序等系统上线、测试,部门生产环境数据初始化等工作。
(九)社会组织登记监督管理服务并重。依法开展社会组织日常登记管理各项工作,今年以来新批准成立登记社会组织 7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10个、注销登记2个,到期换证36个。截至6月份,全县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共计241个,其中社会团体9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43个;144家社会组织完成年检。完成社区社会组织培育目标,截至目前,全县各镇每个村备案社区社会组织不少于6个,社区备案社区社会组织不少于12个。争取资金21.1万元,全面启动第二届社会组织城乡社区治理专项公益创投活动,在4个社区(村)开展基层民主议事协商试点创新项目,打造基层治理南陵品牌。强化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出台《南陵县社会组织重大活动事项备案制度》,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印发《关于持续强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切实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的通知》,持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整顿。
(十)其他重点工作推进有序。积极做好巡视视察及审计整改工作。局党委根据县委边巡边改工作部署,以省委巡视反馈问题为导向,剖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举措,较好完成涉及养老、救助方面的“民生保障存在诸多短板”个性问题以及“重部署、轻落实的现象一定程度存在”“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规范、不严格”2个共性问题的整改。根据县党政主要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要求,较好完成由我局牵头或承担的“智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信息系统建设管理不规范”“社区工作者招录不符合相关规定”“高龄津贴等民生资金发放管理不到位”3个问题整改。积极做好议案提案办理各项工作,今年以来我局收到人大议案 5 件,政协提案11件(其中市政协提案3件),截至6月底,均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
二、存在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部分领域存在基础差底子薄、历史遗留问题及其他不确定因素,全县民政事业发展仍面临许多困难,民政工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一)社会救助政策未能全面落实到位,救助力度不够,部分工作推进缓慢。如,部分镇未按要求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照护协议仍未签订,照料护理补贴资金仍未使用;烟墩镇上半年未实施临时救助;弋江镇、何湾镇未成立镇“救急难”联合会,弋江镇互助社覆盖率仅51.61%。
(二)部分镇对殡改工作推进有所懈怠,存在“倒退” “滑坡”风险。今年以来全县火化率虽提升明显,基本实现全域火化,但仍存在零星私自土葬行为,部分镇村干部存有侥幸心理,遗体跟踪不及时,如籍山镇沈亭村,今年以来已发生多起私自土葬行为,村干部明显重视程度不足。另外,群众对火化工作尚未完全认同,火化工作推进成本仍较高,工作方法较单一。
(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推进缓慢,老年助餐点建设运营脱节,满意度不高。2023年计划新建38个村级养老服务站,截至目前仅三里镇、工山镇各建成1个,其余各镇均未建成,远远低于50%建成率预期。2023年计划新建23个老年助餐点,虽已建成21个,但仍有相当部分助餐点尚未投入运营,运营率、满意度不高。村(社区)卫生室、养老服务站“站室联建”也存在工作推进缓慢问题,未能做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此外,部分敬老院在推进“公建民营”过程中,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院务管理不规范不严格,存在消防等安全隐患。
(四)民政宣传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一直以来,各级民政部门在推进民政事业发展过程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其中不乏特色和亮点,但挖掘整理少,总结提炼少,导致了新闻媒体对我县民政工作的宣传报道较少,民政工作的知晓率和影响力都不高,也直接影响了我们的满意度测评成绩。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做好社会救助相关工作。1.继续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各项工作,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2.继续加强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下放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3. 组织开展救助工作培训工作,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促进基层民政工作队伍建设。
(二)持续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及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各项工作。1.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2.开展“奋进新征程,同心护未来”主题活动;3.启动孤儿助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4.做好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防溺水工作;5.举办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班;6.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活动,督促各镇及时发放2022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监护管理补贴,推进各镇未保站规范运行。
(三)持续深化殡葬领域改革,全面推进婚丧事宜移风易俗。巩固火化率提升工作成效,强化工作调度,加快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尽快制定出台全县推进婚丧事宜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方案文件,全面推进做好婚丧事宜移风易俗各项工作。
(四)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及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相关工作。1.加快推进智慧养老建设。以“互联网+”为引擎,建设统一的集信息发布、养老服务、平台监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互联网+养老平台”。2. 加快推进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建设(城南邻里中心)。3. 加快推进村级养老服务站、老年助餐点建设,10月底前全面完成年度建设任务。4.加快推进“站室联建”项目建设,全面推动农村养老服务站实体化运营,为农村地区老人提供医疗服务、生活服务、心理咨询等,逐步试点、逐步推广,不断健全农村养老服务区域性网络体系。5. 加强敬老院“公建民营”工作调度,按照“一事一议”原则,集中化解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五)持续推进社区两级中心、智慧地名、智慧社区项目建设,做好促进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相关工作。1.加强项目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履行报建程序,确保按期按质按量完工。2.推进完成智慧地名项目建设,加快地名文化挖掘,制作智慧地名宣传片;主动对公共服务部门赋二维码门牌,测算实体门牌基数,报政府决策参考;建设智慧地名工作站,逐条对照采购需求、投标文书清单,查漏补缺,确保项目如期收官,按照信息化项目要求,组织竣工验收。3.组织召开智慧社区项目专家评审会,通过后报信息化项目审批、挂网招标。4.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结合社区专职网格员招聘、社区现有专职人员清理规范,按每万城镇人口人配备14.5人的标准,统一招聘,补齐配强社区工作者。
(六)持续做好其他重点工作。对照年度民政工作要点,有序推进民政领域其他工作,持续做好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保密、信访维稳、议案提案办理、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
南陵县民政局 202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