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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政策措施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民政局

题目:民政局日常综合工作方案

资料提供时间: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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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持续深化婚俗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下载

宁波市持续深化婚俗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此件公开发布)

为持续深化婚姻领域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促进婚姻家庭幸福和谐,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高质量发展建设“浙有善育”工作方案(2022-2025年)》和《浙江省民政厅关于持续深化全省婚俗改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改革创新,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创新婚前辅导、婚姻登记、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婚俗改革一体化服务机制,高水平打造婚姻登记“暖心服务”标杆窗口。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大力倡导现代文明简约、具有中华文化特色的婚礼仪式,积极构建新型婚育文化,破除高价彩礼、降低婚嫁成本。至2025年,全市80%以上县级婚姻登记机关场所建设达国家4A级标准以上,培育一批具有地方辨识度的婚俗改革范例,形成全域纵深、部门联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群众积极响应的婚俗改革新格局,为奋力推进“两个先行”贡献民政力量。

二、工作内容

(一)创新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全面建立婚姻家庭辅导长效机制,推进婚姻登记、婚姻家庭辅导、婚姻文化展示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婚姻家庭服务指导中心建设,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加强婚姻家庭辅导专业化队伍建设,建设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点。推进线上线下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内容和形式创新,充分发挥婚姻登记机关主阵地作用,强化婚前辅导、离婚冷静期辅导服务、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加强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引导,减少婚姻家庭纠纷。推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进社区,引导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专业人才,面向社区开展家庭教育、反家暴教育、恋爱婚姻观教育、生活减压和社会支持等预防性专业服务。推进婚前辅导教育服务平台建设,建立民政、司法、妇联、共青团、法院等多部门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和谐婚姻家庭建设。

(二)积极倡导文明简约的婚俗礼仪。倡导文明办婚事,积极推动结婚颁证服务创新,强化室内颁证场所建设,创设户外结婚登记颁证基地。建立健全地方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道德模范等担任的特邀颁证师制度,提升颁证仪式的教育意义。常态化开展集体颁证、个性化颁证、婚礼式颁证等形式多样的活动,鼓励当事人邀请亲朋好友共同见证幸福启航,使新人在庄重神圣的殿堂宣告合法婚姻缔结,增强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倡导和推广体现优秀中华文化的传统婚礼,积极创造条件,组织举办集体婚礼、纪念婚礼、慈善婚礼等特色突出、文明节俭的现代婚礼。

(三)高标准打造婚姻登记机关建设。着力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推广到公园、景区等环境优美地设置婚姻登记场所,打造富涵文化、智能高效、群众满意的“最美婚姻登记机关”。加强婚姻登记场所文化建设,设置婚俗文化墙或婚俗文化廊,推广婚姻文化展示厅、婚俗文化博物馆或婚姻家庭文化教育基地,弘扬中华优秀传统婚姻家庭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婚姻家庭法律文化宣传教育,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婚俗文化蕴含的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引导新婚夫妇签订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敬老爱幼等承诺书,弘扬“风雨同舟、相濡以沫、责任担当、互敬互爱”的婚姻理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天价彩礼、铺张浪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的专项整治,降低婚育成本,助力脱贫攻坚,营造良好社会风气。

(四)持续传承良好家风家教。广泛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挖掘和弘扬传统家风家教家训文化,积极搭建示范平台,加强父慈子孝、夫妻和睦、兄友弟恭、长幼有序为基础的家风建设,强化孝敬父母、尊敬长辈的道德观念。开展“五进”活动,联合宣传、共青团、妇联等部门,采取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好家风好家教好家训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庄、进校园、进企业活动,善于用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榜样来净化社会风气、感化邻里、和睦家庭。

三、实施步骤

(一)试点申报确定。试点申报工作遵循“自主申报、逐级推荐”原则,由区(县、市)民政部门报当地党委和政府批准同意,经市民政局审核后上报省民政厅择优确定省级试点。省民政厅确定余姚市、海曙区为第二批全省婚俗改革实验试点地,奉化区为持续深化婚俗改革重点推进区,市民政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北仑区为市级持续深化婚俗改革实验试点地。各实验区(县、市)要确定试点乡镇、村(社区),健全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联动推进婚俗改革向纵深发展。要尽快成立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支持,落实工作人员,健全工作机制,统筹组织和推进试点工作。

(二)推进试点工作。各实验区(县、市)要充分认识开展婚俗改革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完善本地实施方案,在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等方面,发挥好领头雁排头兵作用。试点时间一般为2年,要认真对照试点内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试点任务,取得工作实效。对于1年内工作无进展、成效不明显的,取消试点资格。

(三)落实工作举措。各实验区(县、市)要对照浙民事〔2022〕119号文件要求,推进婚俗改革各项内容全面落实,结合实际大胆创新,在婚前辅导、婚姻登记、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婚俗改革一体化服务机制等方面下功夫,确保完成试点任务。要按照国家级婚姻登记机关标准,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场所建设,努力展示婚姻文化建设。要充分发挥婚姻登记机关主阵地作用,按照5A级婚姻登记机关标准,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建设,推进婚姻文化展示厅(馆)、婚俗文化博物馆或婚姻家庭文化教育基地建设;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动综合性婚姻家庭服务指导中心建设,推动辅导教育服务、婚俗改革向社区(村)延伸;要发挥好基层自治组织作用,及时推动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和自治章程,推进移风易俗、婚事新办简办不断深入人心;要结合文明新型婚育实践,推进家风家教、简约婚礼等示范基地建设,推动试点工作向村(社区)延伸;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倡导集体婚礼、旅行婚礼等婚嫁新形式,摒弃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

(四)总结评估提升。各实验区(县、市)要按照实施方案、自查和评估表(见附件)深入推进试点工作,按时认真填写和报送评估表以及年度试点情况报告,取得突出成效的可随时报送。省民政厅将适时组织学习交流,开展试点成果评估,对试点工作成效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对试点不认真、工作不落实、一年内无进展、验收不合格的地区以及在试点期间,婚姻登记机关发生行风建设方面负面舆情或被投诉并经查实存在问题的,取消其试点资格。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地要建立健全婚俗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制,积极争取把婚俗改革列入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总体工作安排,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指标,结合推进“浙江有礼”宁波示范新实践,加大执行落实力度。通过构建党委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联动、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全市上下群策群力的良好氛围。各地民政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依托婚姻登记、基层政权、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等民政部门工作优势,压实工作责任,确保试点有序开展。

(二)加强工作指导、推广试点成果。加强对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政策指导和组织协调,稳步推进试点工作。引导鼓励试点地区围绕试点任务先行先试、大胆创新,探索形成一批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成果,并及时将成熟的经验做法上升为长效机制。认真研究试点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交流、通报试点进展情况,总结推广试点成果,对试点工作成效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

(三)扩大社会参与、发挥示范引领。借助和运用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广泛宣传婚俗改革的相关政策、生动实践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突出群众主体地位,避免代替群众选择,引导群众不当局外人,形成系统高效的运行机制。搭建社会参与平台,加强组织动员,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乡贤理事会、专业合作组织、社会组织、志愿组织等各类组织作用,培育先进典型,发挥党员干部、乡贤能人、道德模范的示范作用,构建社会多方协同推进的参与机制。

(四)加强部门协作、推进基层治理。加强沟通和协同配合,联合当地宣传、文明办、司法、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单位),通过共同组织宣传倡导活动、共同举办婚姻家庭辅导活动、共同组织集体婚礼活动、共同开展典型示范活动等多种形式,合力推动婚俗改革。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及时推动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和自治章程,融入婚育文明,融合家风家训,结合村(社区)实际,将喜事新办、俭办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采取群众认可的约束性措施,限定红事操办规模、待客范围、席面标准和礼金数额等,鼓励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通过教育、规劝、奖励等方式引导村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联系人:社会事务处施婷婷;联系电话:89189344;邮箱:892567348@qq.com。

宁波市民政局2022-09-05

 

 

中卫市民政系统“2022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年”工作方案 文章下载

中卫市民政系统“2022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年”工作方案

(此件公开发布)

为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全区和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民政厅《关于印发全区民政系统“2022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民办〔2022〕6号)精神,我局决定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2022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通过实施“六大行动”,积极参与“乐龄宁夏”养老服务品牌,全面促进我市养老服务质量大提升。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兼顾、民政牵头与部门协同共举、政策保障与资源配置并重,加快推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不断丰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养老服务质量整体提升、聚焦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能力建设、聚焦养老机构和设施转型增效,加快形成智慧养老支持发展格局。通过实施“六大行动”,使养老服务供给更加便捷有效、标准规范更加完善多元,初步实现老年人就近享受便捷的居住、养老、医疗、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老年人群体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加具有成色。到2022年底,完成全市所有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45%,养老服务质量整体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养老机构设施强基赋能行动。着力发挥养老重点建设项目的基础性支撑作用,要早着手、早实施年度建设项目,确保年内开工建设海原县中心敬老院养护楼项目、海原县树台乡敬老院项目,完成13个农村老饭桌建设任务(其中:沙坡头区4个、中宁县3个、海原县6个)。严格落实老饭桌、日间照料中心两个“管理办法”,大力推动基础设施正常运营。制定重点项目推进计划,对海原县三河镇养老院护理楼项目挂牌督战,督促建设完工并投入使用;对沙坡头区前两年建成的日间照料中心要尽快完成消防安全验收,尽早投入使用。持续实施养老机构安全及适老化改造项目,沙坡头区完成年度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安全和护理能力提升改造;各民办养老机构要根据各自实际,结合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筹资改造提升短板弱项。坚决纠正重建设轻运营的不良倾向,配合民政厅和第三方专业力量,针对机构设施建成后的运营效果,适时开展检查督导、绩效评估、抽查审计,促进养老建设项目发挥社会效益。

(二)养老机构设施规范达标行动。落实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办法,健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机制,不断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2022年底前,完成全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参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推进养老设施评星定级,积极选树一批养老服务设施服务典型,充分激活农村老饭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互助院等设施服务活力。通过开展机构等级评定、设施评星定级,不断提升养老服务机构设施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依托金民工程养老服务系统养老机构(设施)等级评定功能,通过机构(设施)自评、县(区)民政局初评、市民政局复核、自治区民政厅评定,全面建立机构设施等级管理机制。将中卫市康养中心、中宁县县城中心敬老院、海原县阅海养老服务中心打造为县(区)级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做好示范引领。

(三)养老服务对象需求起底行动。针对失能失智老年人信息数据底数不清的现状,通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统筹民政、卫生健康、残联有关老年人能力需求、健康管理、照护等相关评估标准,开展全市老年人能力需求评估,准确掌握失能失智老年人信息。加强金民工程养老服务系统精细化管理,全面建立失能失智老年人数据库,强化基础数据信息管理,为居家适老化改造、家庭养老服务床位建设、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等老年福利政策落实提供精准服务对象数据,实现养老服务精细化、政策落实精准化、资源配置最优化。

(四)居家养老服务乐活送暖行动。坚持优先兜底特殊困难老年人,兼顾有需求社会化老年人群体,以居家适老化改造及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项目为抓手,着力提升居家养老生活品质。组织实施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项目,把服务人群确定准、把服务事项明确清、把服务流程规范好,建立完善工作台账,确保特殊困难老年人直接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为老服务。指导中宁县按照7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的通知》要求,选准改造家庭,定实改造内容,用好改造资金,坚持一户一策,有效改善居家养老环境,把暖心事办到老年人的心坎上。

(五)社区养老设施悦学益智行动。针对社区老年人老有所乐、老有所学的迫切需求,指导县(区)实施“乐龄学堂”项目,依托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机构),引入老年教育资源,充分满足老年人快乐学习、终身学习的需求。加大线上线下教学资源供给,依托金民工程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平台和资源,开展基层“乐龄学堂”活动。沙坡头区新墩花园社区要带头先行,做好示范引领。

(六)困难老年人群全员关爱行动。通过金民工程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开展数据核查比对,排查梳理全市留守、高龄、失能等困难老人精准信息,主动发布预警,及时处置干预。发挥乡(镇)社工服务站支撑作用,广泛开展分散供养的留守、空巢、失独、残疾、边缘群体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探视巡访、互助关爱行动,及时发现困难矛盾,积极帮助予以解决。大力倡导互助式、志愿为老服务,积极探索“物业+养老服务”新模式,及时总结推广县(区)层面典型经验。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确保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巡访率达到100%。结合星级和谐社区创建工作,推进养老示范社区创建,沙坡头区持续推进滨河镇中山社区示范点创建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成立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创新创制工作专班,及时研究解决养老服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六大行动”,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各县(区)民政局,要明确专人牵头负责,统筹推进,大力宣传养老服务提升年活动经验做法,每季度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密切部门联系。充分发挥养老服务联席会议作用,加强与发改、财政、卫生健康、住建等部门工作联系,推动老年人能力评估、健康养老、适老化改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等重点难点工作落地见效;做好年度提案建议办理,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接沟通,赢得支持,争取主动,努力汇聚各方合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三)强化信息支撑。在扎实推进业务工作向高质量方向发展的同时,依托金民工程养老服务信息系统采集汇聚养老服务全业务数据,以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为基础,进一步充实基层养老服队伍,为智慧养老的精准高效服务打下坚实基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民政局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积极应对人口老年化国家战略上来,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带头抓,分管同志要主动作为、创新落实,确保提升年活动开展扎实有效。

(二)持续加大投入。争取多方支持,充分利用好民政和政府配套资金,围绕工作方案积极筹措、落实安排相关经费,在加强效益监管的同时,持续加大对提升年各项工作的资金支持。

(三)强化督导通报。建立完善季报季查工作机制,在每季度末最后一周,各县(区)民政局要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市局将采取不同形式对各县(区)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通报。

(四)深入总结宣传。各县(区)民政局要不断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等途径,广泛宣传工作动态和成效,大力营造全社会孝老敬老的良好氛围,在促进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更大作为。

中卫市民政局2022-03-22

 

 

仙游县民政局2020年度综治平安工作方案 文章下载

仙游县民政局2020年度综治平安工作方案

根据全县政法工作总体部署,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县民政系统2020年综治平安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是为期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胜之年,做好综治平安建设工作意义重大。局机关及各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构建和谐、平安仙游为己任,坚持预防为主,强化教育,标本兼治,认真履行职责,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确保民政系统社会治安稳定,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或越级上访,不发生重特大治安灾害事故,不发生黑恶势力的捣乱破坏活动。以领导责任制为龙头,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协调各方力量,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深入开展法制教育,积极参与社会治安大联防,全力以赴抓好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安全网,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创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开展好年度综治平安创建工作,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局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金茶

副组长:周春盛、卢金福、林国文、苏兆睿

成 员:魏明怀、方清云、徐宇晓、苏剑春、李程、阮青水、卢海华、陈建贞、林顺兴、吴鲤跃、吴远飞、张国栋、黄元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在局办公室,主任由魏明怀兼任,成员方丽娇,负责创建日常工作。

三、创建目标

县民政系统在2019年工作的基础上,2020年继续开展创建市级二类平安单位活动。同时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优异的成效,助推全县政法系统实现:加快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实现“双二十”、党政领导综治责任书考评成绩位居全市前列、创建省级平安县以及实现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文化兴的新时代美丽新仙游创造优质的法治环境的目标。民政系统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无发生越级上访,无发生违法违纪的人和事等。

四、创建计划任务

(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要强化源头治理。 突出抓好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全面推进涉及民政领域范畴中影响到社会稳定风险的评估机制,努力实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全覆盖。健全和完善民政工作开展过程中的重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切实做好特定利益群体工作,积极稳妥解决好涉及到群体利益的合法合理诉求问题, 让群众从政策中得到实惠。强化教育引导, 加大帮扶解困工作力度, 确保社会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做到重点对象早转化,敏感时期早防范,矛盾纠纷早处理。力争达到无重大矛盾纠纷积案、无上级督办纠纷;二要强化动态管理。健全落实信访工作机制,及时解决信访问题,拓展情报信息覆盖面,健全完善局机关、各乡镇民政办、以及村(社区)三级维稳工作机制,形成横到边、纵到底、全域覆盖工作机制;三要强化应急处置。全面细化应对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应急处置措施,着力提升应急处理能力,着力提升维稳措施的落实力和执行力。

(二)积极推进平安建设。一要深入开展“严打整治”行动,强化对突出治安问题的重点整治,突出抓好禁毒、传销、流浪乞讨救助等专项行动;二要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三要深入开展公共安全隐患治理排查行动,继续深化以“防火、防盗、防爆炸、防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抓好民政福利机构、养老院、敬老院安全设施情况排查,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行动,有效预防和减少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四要深入开展平安创建行动,总结平安创建经验,实行动态管理,不断扩大平安创建覆盖面。五要着力创建平安边界活动,加强平安边界的巡查工作,与各乡镇(街道)签订平安边界责任状,无发生边界矛盾纠纷。

(三)切实推进法治建设。一要大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深入推进“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提高全民知法、用法、守法的意识;二要进一步开展干部法治培训活动,提高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三要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

(四)坚决遏制违法犯罪行为。一要突出抓好群防群治、宣传教育、打击防控、转化攻坚、专项整治五项重点工作,落实动态摸排、重点人员稳控。深入开展“法轮功”和“全能神”邪教专项整治行动,教育争取受蒙蔽群众;二要继续加强对其他邪教组织和有害气功的摸排整治,加大对非法宗教活动的综合治理力度;三要不断深化无邪教和家庭拒绝邪教创建活动;四要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坚决控制新吸毒人员滋生。关注村(居)积极开展禁吸戒毒工作情况指导, 开展“无毒社区(村)”创建活动。

(五)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开展大排查,对局下属各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人员密集场所人员隔离情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等等;二是开展大整治,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单位提出整改通知,要求限时整改到位;三是开展疫情期间矛盾化解工作,密切关注疫情期间涉及民政工作的各类社会矛盾,进一步加强协调化解,及时解答信访诉求;四是大力开展救助活动,对因疫情受到影响陷入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开展救助,确保困难群众度过疫情难关,维护社会稳定。

(六)切实履行民政职能。从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切入点,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排忧解难,不断提高服务和社会保障能力。一是构筑以灾害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五保集中供养、特困群体救助为主要内容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全力以赴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尽可能为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缓解社会矛盾;二是抓好基层自治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民主选举、村民议事、村务公开制度,扎实开展创建村民自治示范村活动,提高基层民主自治水平。

五、保障措施

要全面落实政法综治维稳工作责任,加强保障和奖惩措施。完善考核制度,提高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格局。要把综治维稳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局与下属单位分别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加强平安综治日常考核,进一步完善对下属单位综治考核制度和评先评优制度,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维护社会治安和平安建设中的作用,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仙游县民政局2020-04-13

 

 

巫山县城乡低保动态调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文章下载

巫山县城乡低保动态调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工作,强化动态规范管理,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规范》精神,全县将开展城乡低保动态调整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等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持续推进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制度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强化城乡低保规范管理,全面提升保障对象精准度,实现“应保尽保、应调尽调、应退尽退”,建立健全动态管理长效机制,确保低保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落实审计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查调研反馈整改任务,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顺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组织机构

成立动态调整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梁玻任组长,县最低生活保障事务中心主任赵翠章任副组长,党组成员邓红、张淋淋,班子成员任大敏、易鑫、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低保中心,由赵翠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组织实施动态调整

三、动态对象

此次动态调整,按照“应保尽保、应调尽调、应退尽退”的原则,重点针对在册低保对象中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等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

(一)因移民、征地拆迁、个案化解等问题纳入后不再符合的“政策保”对象。

(二)脱贫攻坚及疫情防控期间暂时性困难纳入,现不再符合的对象。

(三)家庭复核后不再符合条件的对象。

(四)未及时动态核减的“死亡保”对象。

(五)领取重点保障金与重点保障类别不相符的对象。

(六)其他符合退出条件的对象。

四、主要措施

(一)广泛宣传政策。广泛宣传低保、核查政策,重点宣传认定办法、申请审批规程、动态管理规范、核查要求等,让群众真正了解政策、理解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

(二)拓展疑点来源。采取明查暗访、部门信息比对、公布救助投诉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窗口等方式,拓展疑点数据来源,畅通群众举报渠道。

(三)全面开展复核。对在册低保对象进行全面复核,要求在保对象本人及家庭成员向乡镇(街道)低保服务窗口书面提交续保申请(附件1),通过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群众评议、乡镇(街道)审核公示后报县民政局审批。

(四)强化信息比对。主要通过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信息管理系统对在册对象及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家庭进行核查(在册低保对象每年至少复核一次),并加强部门数据线下手工比对。

(五)规范行政文书。严格按照低保有关政策文件要求,规范乡镇(街道)完善低保申请受理、调查核实、群众评议、张榜公示、近亲属备案、动态管理等环节的行政文书,并依据规范文书开展审核审批工作,做到“步步有痕迹、环环能倒查”,加强档案管理,相关材料形成一户一档。

(六)做到公开公示。各乡镇(街道)要在村(居)委会村(居)务公开栏或交通要道、人口集中点将辖区内低保家庭情况(包括家庭成员、保障金额等信息)进行长期公示,并根据动态管理情况及时更新。县民政局将利用巫山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予以全面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动态调整,找准低保经办服务中的风险点、薄弱点和监管盲区,坚持“谁经办、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建立健全常态化动态管理长效机制。

五、实施步骤

从2022年4月开始,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5日至4月30日)。各乡镇(街道)按照工作方案要求,针对本乡镇(街道)特点,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动态调整方案,并召开机关干部和村(居)干部专题会议,对动态调整进行动员部署。

(二)全面排查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各村(居)对困难群众进行全面摸排,与开展的“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改”行动相结合,重点关注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力或部分丧失劳动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监测对象,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及其他特殊困难人员,摸清续保、新增、清退人员底数。

(三)动态调整阶段(6月1日至12月31日)。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排查情况,进行分类处置,在保对象符合条件的继续保障,符合但未保障的及时按规定纳入保障范围,对不再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进行清退,做到“应保尽保、应调尽调、应退尽退”。继续落实好“单人保”“渐退制度”“刚性支出扣减”等救助政策,保持过渡期内社会救助兜底政策总体稳定。

(四)持续巩固阶段(2023年1月后持续巩固)。总结动态调整情况,形成情况报告,并根据动态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查找问题症结,明晰主要风险点,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街道)要认识此次动态调整的重要性,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低保动态调整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将低保动态调整纳入重点工作安排。落实兜底保障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

(二)注重工作方法。一是要提前统筹,分村分批安排复核动态,避免集中核查,造成系统数据拥堵。二是把握工作方法,稳妥推进,尤其对被清退的对象,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并按规定书面告知和公示,避免产生新的矛盾,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严防有冲击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

(三)个案异议处理。针对核查结果报告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和无法提供困难佐证需保障的家庭,乡镇(街道)应当进一步调查核实,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乡镇(街道)审核小组成员集体讨论,形成审核意见并写情况说明,由相关主要负责人签批意见确认。

(四)违规资金追缴。乡镇(街道)要如实核算应追缴的低保金,追回的资金上缴县财政(账户名:巫山县财政局,开户银行:重庆银行巫山县支行,银行账号:950101040002103-01700101,追缴资金注明: XX乡镇XX村(居)XX(姓名)因XX违规领取的城市或农村低保金),并将缴款单复印件交低保中心存档。

(五)民政政策衔接。各乡镇(街道)要加强民政政策的学习,提高政策把握的准确度,做好低保与低保边缘家庭、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高龄失能老人养老护理补贴、民政惠民济困保等政策的有效衔接。

(六)加大督查通报。在整个动态过程中,县民政局领导班子带队将不定期深入乡镇(街道)、村(居)委进行专项检查。重点选择信访人数较多、群众举报问题较多、矛盾突出的乡镇(街道)开展督查,督促动态调整落实到位。对查出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一律移送相关机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乡镇(街道)的动态调整情况进行一月一通报,并报送领导。

(七)做好信息报送。各乡镇(街道)在每月20日前做好宣传、动态过程中的影像图片资料的信息报送,并于12月30日前通过党政内网向县民政局报送动态调整落实情况报告。

巫山县民政局2022-04-21

 

 

廉江市民政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下载

廉江市民政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根据《廉江市“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方案》要求,持续优化民政养老服务营商环境,深刻转变工作职能,对标最高最优最好,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营商环境评价最核心的要素中的包容普惠创新补短板,以深化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着力解决民政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力打造“廉江慧养”特色养老服务,努力提高民政营商环境满意度,为全市实现跨越式发展作出民政贡献。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步骤

(一)推进镇级敬老院公建民营社会化改革。继续深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镇级敬老院)公建民营社会化改革,确保改革取得扎实成效。[责任单位:局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股,各镇政府(街道办)公共服务办,公建民营养老机构]

工作步骤:

1、督促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承接运营方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方案要求和合同约定,继续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改善软件和硬件设施,尽快完成改造升级。

2、指导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机制,规范内部管理服务,配备养老管理和护理人员,加强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3、指导各镇加大对公建民营敬老院(含市养老院)资产管理、内部管理、服务质量、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安全规范运营,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二)推进特困供养人员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出台《廉江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试点方案》,通过社会组织(企业)提供专业服务和技术操作,为我市特困供养人员老年人家庭提供居家环境安全性和无障碍设施等方面改造,改善老年人居住条件,降低在家庭发生意外的风险,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宜居环境改善,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示范带动全市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局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股,3个街道办公共服务办]

工作步骤:

1、出台试点方案。2021年4月印发出台《廉江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试点方案》,由民政局牵头,3个街道办负责精选用户协助推进实施。民政局通过选择第三方(技术支持单位、施工单位),由其开展入户调查、制定改造方案、项目评估等工作。(完成时限:2021年6月)

2、明确改造内容。适老化改造由第三方组织提供技术支撑和实施改造建设,为困难老年人家庭提供住房无障碍、安全、整洁等适老化改造。(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在坐便器、浴室、通道等安装安全扶手,浴室加装安全浴凳或助浴椅,蹲坑加装坐便椅。

(2)对易绊脚的地面进行处理,消除(或减缓)高低差。

(3)对厨房、卫生间以及其他有需要的地面进行防滑处理。

(4)更换室内老化或裸露的电气线路,并配置安全插座。

(5)更换旋转式水龙头为按压式水龙头。

3、明确试点范围。结合推进智能家庭照护养老床位建设工作实际,以我市中心城区的3个街道为主要范围,以特困供养人员为主要群体,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镇级敬老院、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幸福院等为补充,形成15分钟服务半径,确保及时响应和服务可及。

4、验收项目成果。联合3个街道办一起验收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实施成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三)打造“廉江慧养”特色养老服务。印发《廉江市社区与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清单》,统一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品牌,打造“廉江慧养”养老服务品牌,构建市、镇、村三级全覆盖、互联互通、线上线下服务流畅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引入专业团队深度参与,开展智能“家庭照护床位”试点、智慧医疗康养、长者学堂和长者饭堂等服务内容和服务范围。[责任单位:局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股,各镇政府(街道办)公共服务办]

工作步骤:

1、建成1个县级社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示范中心(指导中心)。(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2、推动全市各镇(街道)建设镇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支持有条件的建成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示范、对下指导和巡回支持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3、推进家庭床位照护服务。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特殊困难老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将专业照护服务延伸至老年人家中,使老年人家中的床位成为具备“类机构”照护功能的床位。通过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覆盖城乡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三、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廉江市民政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养老服务指标小组,指导、监督、检查各镇政府(街道办)公共服务办(民政部门)协调当地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力推进我市镇级敬老院公建民营社会化改革和家庭床位照护服务以及特困供养人员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各镇(街道)要结合本地的特点和特色,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路线图和时限表,按照规定落实项目建设主体责任。

(二)加强督查,指导到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要加强对养老服务体系优化营商环境具体工作任务的日常指导工作,将该项工作纳入重点工作,建立台账报告制度,实施全程督查、长效督查和节点督查,抓好跟踪问效,确保每一项工作任务在既定时限内完成。对组织实施不力、未按要求落实工作的进行通报批评。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创新优化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网络宣传模式,推广“互联网+优化营商环境整治工作”模式,紧盯各环节工作特色亮点,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整治工作宣传工作,广泛宣传民政惠民利民政策,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着重宣传推进我市镇级敬老院公建民营社会化改革和家庭床位照护服务以及特困供养人员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重大意义,为促进我市养老服务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廉江市民政局2022-02-17

 

 

南阳市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文章下载

南阳市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疫情防控工作第十次专题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我市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河南省民政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坚持科学精准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强化源头管控,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强化多渠道监测预警,强化重点环节疫情管控,强化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强化调研指导和责任落实,守护民政服务对象健康安全,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民政服务机构实施封闭管理。一是全市各民政服务机构要一律停止接待外来人员探视,禁止不必要人员进入;停止来访咨询接待业务、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实行物资配送上门。二是要加强民政服务机构人员和环境防护,居住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体温检测、戴口罩、手消毒等卫生防护措施,加强个人清洁卫生,在现有基础上增加巡视和消杀频次。三是要加强机构内人员就餐管理,采取分时段供餐、专人专岗送餐等服务方式,一律取消机构内聚餐、文体娱乐等聚集性活动,对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实行每周一次核酸检测。四是要坚持人物同防,对进入封闭机构的冷链食品、进口食品、生活用品和家属探视送来的衣物用品等,要安排专人负责接收、保管,对外包装进行消杀后才能进入。五是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指导辖区内民政服务机构在保障物资供应充足、畅通的同时,研究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堵塞防疫漏洞,确保民政服务机构绝对安全。

(二)强化重点机构管理。在民政部门备案的医养结合机构要对医疗功能和养老功能实施分区管理。养老服务设在单独院落或独栋建筑的,一律实行严格的封闭管理,固定养老服务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减少养老区域和医疗区域的人员流动,对医疗区域的物品和垃圾按照规定由专人、专车、专线运输,坚决消除交叉感染风险。对于医疗、养老区处于同一建筑内的,工作人员要48小时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养老服务楼层要设置门禁,电梯出口必须设置服务台,禁止其它楼层人员进入。如有出现确诊病例,医养结合机构要停止对外医疗卫生服务,院内人员只出不进。待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通知后,全市养老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方可解除封闭,各县市区不得擅自提前解封。

(三)严格控制人员流动。倡导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就地过年,尽量减少人员跨区域流动。春节期间,要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尽量减少外出串门、拜访、聚餐,特别是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确需外出的,要科学佩戴口罩,按时更换,勤洗手、少接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四)完善疫情防控保障服务措施。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扎实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的生活和安全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因疫情造成的生活困难,开展人文关怀和情绪疏导,避免因疫情封控等原因造成人员滞留、高速口聚集、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受到影响等问题,坚决杜绝极端事件发生。一是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二是民政服务机构保食、保暖、保安全、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三是救助管理机构24小时街面巡查制度要落实到位。四是对困难群体家庭巡访救助到位。五是低保对象、散居特困供养人员、空巢老人、留守老人、散居孤儿、留守和困境儿童、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保障到位。六是分包人员责任落实到位。七是日报告、零报告信息报送到位。八是应急物资和疫情防控物资要准备到位。九是“政福保”、“政康保”、临时救助政策要落实到位。十是调研指导和应急处置到位。

(五)加强监测预警。加强对民政服务机构内人员健康情况监测,一旦发现机构内的入住对象或工作人员有可疑病例症状,应立即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根据疫情监测要求报告相关部门。要对全体入住对象及工作人员开展核酸检测排查和14天隔离观察,对密切接触者按规定隔离观察。一旦报告确诊病例,必须由当地联防联控指挥部按照相关规定和工作预案,移送至市内定点机构救治,实施分类隔离,并对机构内开展全面消杀,尽可能降低疫情发生的规模和影响。

(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县市区要按照认真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强化疫情防控责任落实,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工作,保持24小时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要完善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全面提高信息采集、应对处置等能力,确保及时、妥善应对。

三、强化落实

各县市区要成立由科级干部任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疫情防控专项工作组,对本地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全面排查,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认真查找疫情风险点和防控薄弱环节,及时补齐短板漏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落实。市局10个疫情防控调研指导组要加大力度,对各县市区、局属各单位组织领导、责任落实、物资准备、预案制定、问题整改等工作进行不间断督促指导,每天汇总情况,分析研判,特殊情况及时进行处置并上报。

南阳民政局2022-01-27

 

 

华安县民政局关于整治困难群众“漏保”“漏救”问题工作方案 文章下载

华安县民政局关于整治困难群众“漏保”“漏救”问题工作方案

各乡镇民政办,局有关股室:

根据县纪委《关于开展“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通知》(华纪办(2021)7号)的精神,为进一步践行初心使命,结合脱贫攻坚和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及县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落实基本民生保障,有效落实应保尽保、兜底保障功能,整治低保特困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中政策落实不到位、慢作为、怕担责问题,有效防止“漏保”“漏救”问题发生,提升民政扶贫领域工作水平,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县纪委工作部署,结合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及时回应困难群众所盼、所急、所忧,防范化解返贫致贫风险,努力确保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有效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兜牢基本民生保障。

二、整治重点

以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决防止和纠正低保特困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中政策落实不到位、履责不力、举措不实、担当不足等问题;聚焦脱贫不稳定人口易返贫对象、2020年以来新增的未纳入低保(特困)保障的重度残疾人(含智力、精神三级残疾)对象;今年以来自付医疗费用超过3万元以上重病患者、社会救助类信访对象和疑似符合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条件的对象等重点人群,以及受疫情影响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困难对象,将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含智力、精神三级)、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贫困家庭中的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切实解决贫困老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困难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众“漏保”“漏救”问题,既要持续降低“错保”概率,更要消除“漏保”现象,纠正“宁漏勿错”倾向。

三、时间安排

2021年5月中旬至2021年9月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特殊困难群体排查。要加强政策的解读和与乡镇民政办的沟通协调,要运用信息核对、入户调查等方式开展低保特困年度复核认定,做好现有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精准识别工作。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特殊困难群体救助,按照属地管理,切实强化对老弱病残等困难群众的救助帮扶,加强排查脱贫易返贫对象、重度残疾人(含精神或智力三级残疾)、重病患者、困境儿童(疑似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对符合低保、特困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条件的,要提高救助时效,尽快纳入保障范围;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动态跟踪管理,进一步落实“边缘从宽”、“支出型贫困”救助和保障困境儿童福利,推进排查困难群众常态化、全覆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纳入兜底保障。

(二)积极回应群众反映问题。通过入户调查,加强对保障对象中的困境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进行精神慰藉、心理疏导、社会融入等方面的沟通引导;畅通和拓宽监督渠道,公布社会救助热线,提高群众诉求的回应时效,对今年以来群众信访投诉举报进行全面梳理,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关注轻松筹、水滴筹等互联网募捐平台发布的求助信息,主动靠前实施救助帮扶。

(三)加大民政扶贫资金监管。加强排查专项资金申请、拨付、发放、使用等各环节存在的问题,从源头上防范风险隐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项专用并及时发放。县、乡镇上下联动,每月开展保障对象与殡葬死亡数据比对,及时注销并停发保障金,确保资金发放安全。应用省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加强民政扶贫资金在线监管,接受社会查询和监督。从4月份起,民政扶贫领域救助补助资金从原来中国银行社会保障卡发放转为通过县农村信用联社发放,即强化监督又更加方便困难群众领取和查询。

(四)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要加强有关低保、特困供养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政策宣传,各乡镇发挥挂村领导、工作队的作用,建立主动排查认定机制,主动告知并协助办理申请,特别是符合条件的上述重点人群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五、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县民政局有关股室和各乡镇民政办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到本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把此项工作作为县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和党史学习教育中“我为群众办实事”重要抓手,以强烈的责任心和担当精神来做好整治工作,有效防止“漏保”“漏救”现象发生,杜绝“宁漏勿错”倾向,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加强协作配合。县民政局有关分管领导和业务负责人要加强业务指导,基层干部和经办人员要全面支出型贫困家庭中重病重残入保、低收入家庭中重病重残入保以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等政策,强化县、乡镇的沟通配合,共同协调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解决办法。各乡镇要履行好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开展好本次整治工作。县民政局有关股室要密切与乡村振兴、医保、残联、人社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和信息沟通。

三要明确时间节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时间安排是5月开始,9月底基本完成。各乡镇要做好时间安排,结合日常工作做好动员部署,注重政策衔接、整体推进,既要加强工作作风建设,狠抓落实,更要发挥镇村两级干部队伍的作用,加强主动排查,将符合低保、特困、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条件的对象及时按程序纳入保障范围,每月10日前向县民政局相关股室报告上月工作开展情况,新对象于每月20日前报送县局审批。

四要加强监督检查。县民政局将结合扶贫领域“1+X”监督检查,对各乡镇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适时随机入户抽查,并着力对有关政策落实情况、存在的“宁漏勿错”现象及可能出现的“人情保”违规违纪现象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相关部门进行执纪问责,切实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华安县民政局2021-05-28

 

 

柳林县民政局关于推进清廉民政建设的工作方案 文章下载

柳林县民政局关于推进清廉民政建设的工作方案

局各股室、各中心敬老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省委关于全面建设清廉山西、市委关于全面建设清廉吕梁、县委关于全面建设清廉柳林的决策部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营造全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根据县委《关于全面建设清廉柳林的行动方案》(柳发〔2022〕12号)及《吕梁市民政局关于推进清廉民政建设的工作方案》(吕民党组发〔2022〕6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推进我县清廉民政建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县委九届五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吕梁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面推进清廉民政建设,进一步增强民政机关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觉,提升群众满意度,为我县民政工作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为全面建设清廉柳林作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措施

(一)永葆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本色。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融入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高度警惕“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决不能自行其是、擅作主张、阳奉阴违。健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督查问责机制,党员干部自觉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对标对表,确保政治方向不偏、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

(二)打牢为政清廉的思想根基。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学习领会“十个明确”,持续抓好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在民政系统落地见效,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筑牢清正为官、廉洁从政的思想根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坚守初心使命,在学思践悟中融会贯通、形成自觉。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列入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宣传阐释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原则、重大任务和历史性成就。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巩固和发展主流意识形态。

(三)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教育、督促党员干部践行廉洁自律准则,传承发扬党内政治生活优良传统,自觉抵制庸俗腐朽思想,培育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干干净净的政商关系。强化政治教育和政治引领,让党员干部经常接受政治体检,坚决防止和克服党内政治生活忽视政治、淡化政治、不讲政治等倾向。创新党组织活动的内容和方式,探索开展党建工作新模式,坚决防止和克服党内政治生活不讲创新、不讲活力、照搬照套等倾向。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等制度,坚决防止和克服党内政治生活平淡化、庸俗化、随意化等倾向。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勇于思想交锋、敢于揭短亮丑,坚决防止和克服党内政治生活一团和气、评功摆好、明哲保身等倾向。

(四)构筑基层党建清廉堡垒。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切实强化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筑牢基层党建清廉堡垒。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严格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创新载体举措,认真做好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关爱党员和发展党员等工作,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员、干部培训工作,促进党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使每一名党员真正增强党风党纪意识,争当清廉模范,使每一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清正廉洁的战斗堡垒,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创建民政党建品牌,持续推动机关在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上走在前、作表率,形成示范效应,带动各级党组织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创新工作、取得实效。

(五)推进权力公开规范运行。健全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制度,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监督机制,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聚焦民政系统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领域和行业,盯紧“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完善及时发现问题的防范机制、精准查纠问题的矫正机制。

(六)推进务实亲民的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县委实施办法,坚决纠治影响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反对一切影响战斗力、干扰基层工作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整治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大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调查研究、结对帮扶等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带头领题调研,通过支部联系基层、党员联系群众等有效形式加强创建支部先锋和党员尖兵。增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倡导“一线工作法”,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去解决问题,到发展最困难的地方去打开局面,到条件最艰苦的地方去关心疾苦。聚焦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基层治理等领域,加强调查研究,建立健全一抓到底、跟踪问效的工作机制,以高度责任感使命感推动县委县政府重大部署要求落地见效,切实办好人民群众牵肠挂肚的民生大事和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

(七)全力建设清廉民政文化。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的举措,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宣传教育,夯实清正廉洁思想根基。把德政教育贯穿党内政治生活、干部教育培训中,引导领导干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丰富清廉文化实践,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清廉文化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精神文明创建考评体系,深化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强化党内政治文化主导地位。开展红色家风传承活动,弘扬优秀传统家规家训文化,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管好身边人、身边事。注重培养选树民政系统清廉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传播手段,拓展民政清廉文化的发展空间和展示平台,加强清廉文化研究创作,丰富思想内涵和时代价值,弘扬民政正能量,讲好清廉民政故事。

(八)不断健全监督保障体系。各级民政党组织要切实担负党内监督主体责任,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探索建立“八小时以外”常态化监管机制,把行为监督和思想监督、工作圈监督和社交圈监督统一起来,构建日常监督立体网络。引导年轻干部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的道理,对新入职党员、干部及时开展廉洁教育,扣好年轻干部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聚焦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聚焦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共同富裕、推进科技创新、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民政重点任务,将各项监督瞄准关键人、关键事、关键时、关键处。突出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重点监督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廉洁自律和执行制度等情况,精准问责、规范问责,发挥政治导向作用。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对政策落实、兜底保障人口、救助资金发放、巡视审计问题整改、信访矛盾化解等情况开展专项整治,明确资金使用范围、救助对象、审批发放程序等,严控廉政风险,杜绝“错保”“漏保”“骗保”等现象的发生,进一步提升基层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社会救助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维护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各项养老服务政策,简化备案材料,简便备案程序,让举办者少跑腿。非本地投资者(含外资)举办养老服务项目与当地投资者享受同等政策待遇,当地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限制。跨部门联合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养老服务业营造公平、规范的发展环境,为老年人提供优质养老服务。

(三)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研究制定清廉村居建设指导性意见、全面启动清廉村居创建工作。健全完善基层治理体系,不断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完善村居“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全面推行村级组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制度、深化“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强化村(居)务监督、试点推进民主协商,推动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用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完善红白理事会相关制度,树立敬廉崇廉的乡风民俗。

(四)深化社会组织“放管服”改革。继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和抽查检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主动为市场主体减负松绑,创造行业协会商会发展良好环境。强化活动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风险排查,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

(五)加强地名文化建设。开展红色地名宣传等工作,深化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传承和弘扬伟大吕梁精神。健全完善地名文化遗产数据库,做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深入挖掘和宣传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地名文化内容,传播清廉文化,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良好氛围,为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增强文化自信发挥积极作用。

(六)倡导移风易俗活动。在移风易俗、简办婚丧喜事中发挥带头作用,自觉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倡导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践行文明低碳祭扫新风尚,抵制焚纸烧香等不文明祭祀方式,推行家庭追思会、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的祭扫方式,引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共同促进社会文明和谐。

(七)规范儿童福利事项办理。加强政策宣传,严格申请、审核、审批程序,确保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保尽保。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按标施保。严格落实《民法典》等收养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收养登记。

(八)建设清廉慈善组织。加强对各级慈善总会和其他公益慈善组织的监管和工作指导,公益慈善组织要谨遵慈善宗旨开展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每年向社会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不得私分、挪用、截留或者侵占慈善财产,不得滥用捐赠财产,不准将不得用于投资的财产用于投资,年度管理费用要符合《慈善法》的规定。

(九)加强民政阳光财务项目管理。加强民政预算管理,将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完善经费支出标准,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和透明度。强化工程建设项目规范化管理,严把工程建设的质量关。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政策,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对下属单位开展内审,强化职能部门主体责任,发挥第三方监督作用,杜绝审批验收环节的人情关,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彩票公益金,加强对彩票公益金使用的审计监督,确保其发挥良好社会效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及各中心敬老院院长为成员的清廉民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要坚决扛起清廉民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将清廉民政建设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整体规划,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分步骤、分阶段推进。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既挂帅、又出征,亲自抓、带头做、负总责,班子成员要落实好分工范围和分管领域内的建设任务。

(二)创新工作载体,统筹协调发展。以清廉民政建设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强化数字赋能、创先争优,积极探索和推进清廉民政建设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富有民政工作特色、体现民政廉政文化建设的新举措。通过示范引领、比学赶超,着力打造样板,逐步规范提升,以点带面推进清廉民政建设全方位全领域深化。要强化上下联动效应,条块结合,协调推进,以清廉民政建设实效推动业务工作开展,以业务工作成效检验清廉民政建设效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强化、两促进。

(三)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深入挖掘革命先辈的清廉事迹和崇高品格,大力宣传党员干部廉洁为民事迹,充分发挥革命英雄、建设楷模和时代先锋的示范、引领作用。及时总结工作中涌现出的成熟做法、先进经验,并抓好示范推广。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精心策划、科学安排,加强对清廉民政建设的宣传报道,充分展示清廉民政建设的进展动态、先进典型、工作成果,为清廉民政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强化监督问责,务求取得实效。将清廉民政建设落实情况列为日常监督、工作督查内容,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清廉民政将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判民政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清廉民政建设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切实把清廉民政建设成效转化为履职尽责、推动全县民政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

柳林县民政局202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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