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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政策措施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民政局

题目:民政局“百日攻坚”及做好“六稳”工作 落实“六保”任务实施方案

资料提供时间: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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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民政局疫情防控 “百日平安守护行动”实施方案 文章下载

大兴安岭地区民政局疫情防控 “百日平安守护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大兴安岭地区疫情防控“百日平安守护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区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健康安全。决定在全区民政系统开展疫情防控“百日平安守护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地委、行署重要会议、领导讲话、批示精神和《大兴安岭地区疫情防控“百日平安守护行动”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毫不放松做好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九早”要求、压实落靠“四方责任”,从严从紧从细执行“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策略和各项防控措施,通过开展“民政系统百日平安守护行动”,确保“三节”(元旦、春节、元宵节)、“四会”(全国、全省、全区“两会”、冬奥会)期间全区民政系统稳定,民政服务对象平安,落实落靠地委、行署部署要求,筑牢全民民政疫情防控保护屏障。

二、 时间安排

按照大兴安岭地区疫情防控百日平安守护行动阶段安排,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坚持“常态化防控、分时段推进、全流程严管、精准化实施”的工作原则,全面激活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免疫细胞”,以临战状态,筑起防疫的“铜墙铁壁”,将此次行动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1年12月13日至2022年1月30日),开展“游子归来护卫行动”,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紧盯元旦假期、地区“两会”和春节前夕期间,返乡人员剧增带来的疫情风险,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要求,严格执行“扫行程码、测体温、戴口罩”规定。拒不执行规定者及中高风险地区抵返人员严禁进入各级民政服务机构,切实阻断疫情输入渠道,全力实现外防“零漏管”。

第二阶段(2022年1月31日至2022年2月25日),开展“欢度佳节守卫行动”。聚焦防范“春节、元宵节”、省“两会、冬季奥运会期间返乡治丧祭奠、婚姻登记、探望老人,购彩娱乐、流浪乞讨人员流动等带来的疫情风险,根据特殊时期疫情防控要求,养老机构实施封闭式管理,强化与公安、城管、卫生健康等部门的协同配合,依法依规做好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人员管理工作,劝导群众从简从快办理业务,避免人员聚集扎堆,结合疫情形势调整或暂停婚姻登记、殡葬、福彩销售等聚集类民政服务业务的办理,确保“两节”、省“两会”和冬季奥运会期间全区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安全,全力实现内防“零传播”。

第三阶段(2022年2月26至2022年5月21日)开展“重大节点保卫行动”围绕“520”“521”婚姻登记及清明节等民政服务特殊时间节点,着力完善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值班责任,畅通信息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引导错峰办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民政机构人员及服务对象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我区春季季节性流感多发和专业扑火队伍季节带来的疫情风险,加强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全力确保全国“两会”期间我区民政系统和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平稳有序。

三、 重点任务

(一)加强民政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一是全区各级养老院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及被感染养老机构防疫指南(第三版)》,按照当地指挥部部署和疫情防控要求实施封闭管理,入住老人及在院职工一律不进不出,坚持“人物同防”, 做好养老院内工作人员及老年人防护、定期检测、健康监测、分餐消毒及室内外环境消杀等工作。做好冷链食品、快递、邮件等物品的监测和消杀,阻断外部输入途径。组织做好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的核酸检测,稳妥有序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做到“应检尽检”、“精准研判”、“不漏一人”。二是坚决做好全区殡葬服务机构治丧人员管控,倡导婚事缓办、丧事简办,取消遗体告别等聚集性治丧仪式,严格执行有关新冠肺炎患者遗体处置的政策规范,保障参与患者遗体处置的殡葬职工防护物资供应,规范患者遗体卫生防疫、接运、火化、骨灰领取安葬等各环节的疫情防控和处置工作;三是全区婚姻登记机关要严格执行《全国婚姻登记机关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二版)》,实行登记总量控制、预约登记制度,实施婚姻登记“全区通办”减少人员流动,采取提前告知、分时段错峰办理婚烟登记,做好通风、消杀工作。加强对重点疫区及港澳台当事人的体温检测和询问,对未达到隔离期的人员不予预约和登记,发现有不符合防疫政策要求的,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由各县(市、区)民政局负责落实,地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养老服务科统筹推进)

(二)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困难群众救助工作

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建立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包保责任制,及时了解、重点关注辖区内困难群众和受疫情影响人员生活状况,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足额发放各项社会救助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主动纳入到低保及特困供养范围,对于信息把握不准、审批要件不全的按月予以临时性生活救助,积极开展先行救助;对确诊病例中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等人员,按规定及时予以临时救助;对有劳动能力,因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返岗复工,暂时出现生活困难的予以临时救助,短期(原则不低于3个月)无法改变生活现状的可纳入低保管理;已外出务工或返岗复工但仍提出救助申请的,核算其家庭收入时,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低保标准等因素适当扣减在家隔离期间生活支出和就业支出成本;对因疫情在家隔离的低保、特困供养人员要及时提供帮助,做好居家隔离困难群众的照料工作。存在重大生活困难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加大救助力度。保持社会救助热线畅通,及时受理和回应困难群众诉求。(由各县(市、区)民政局负责落实,地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统筹推进)

(三)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做好乡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

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加强基层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防疫工作的指导、监督工作,加强对社区、村的调研,发现防疫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向当地防疫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反馈,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指导健全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作用和村(居)委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作用,加强与县(市、区)、乡镇(街道)协调联动,加强重点人员的防控管理,落实村“两委”负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各项机制。从严管控“三类聚集活动”,尤其要严控婚丧嫁娶、聚餐聚会人数。举办3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须提前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报所在乡镇政府批准,所有参加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制定村屯卡口设置方案、封闭管理预案,储备应急物资、合理调配防疫人员,一旦进入应急状态或本土疫情发生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实行封闭管控;协调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要使社区工作人员、楼长、网格长(联户长)、志愿者等熟练掌握国家、省、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时能够标准统一、措施合规、执行到位。制定应急状态小区(村屯)封闭管理工作预案,明确组织体系、工作岗位、职责任务,履行好信息核查、政策宣传、协助管控、服务群众等职责。(由各县(市、区)民政局负责落实,地区民政局社会组织和基层治理科、地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养老服务科统筹推进)

(四)扎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重大时间节点和我区今冬明春季节性特点,加大街面巡查力度,保障受救助人员基本权益,有针对性的对在外务工人员进行救助政策宣讲,开展引导型救助,突出元旦、春节来临家庭团聚的重要情节,使因务工不着无钱返乡人员顺利返乡,确保无责任事故发生。加强全区救助机构职工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及时了解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学习科学高效的防疫举措,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做好拟返乡人员信息登记、公职人员及非公职人员出行(返回)报备工作,对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原则上不安排护送返乡、外出溯源等救助管理相关工作。(由各县(市、区)民政局负责落实,地区民政局救助总站统筹推进)

(五)持续加大福彩投注站疫情防控管控力度

全区福彩投注站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做好销售员个人防护工作,认真做好三件宝、扫双码(健康码、行程码)、勤通风、定期消毒、做好记录、倡导彩民即买即走,杜绝人员聚集带来的风险。建立巡查工作通报制度,发挥好专管员巡查职能,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及地区福彩中心通知要求开展辖区内福彩投注站的巡查,做到每周巡查一次、抽查两次。如彩站执行疫情防控落实不到位,立即停机整顿,首次停机三天,仍整改不到位的,将停机七天,如经过反复宣传、教育仍违反防疫相关要求,由地区福彩中心按相关程序取消其经营资格。(由各县(市、区)民政局负责落实,地区民政局福彩中心统筹推进)

(六)持续加强教育引导

通过大兴安岭民政公众号和政府网站发布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动态,并及时发布疫情防控工作提示,妥善回应公众关切的问题,传播疫情防控正能量,用好宣传墙、条幅标语、微信群等宣传渠道,持续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倡导广大干部职工及民政服务对象非必要不出区,假日期间少出行,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地方或场所,认识接种疫苗和执行防疫措施的重要性,自觉增强防疫意识同时引导其家庭成员及身边人主动积极的配合好各项防疫措施。(由局机关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各县(市、区)民政局负责落实,地区民政局办公室统筹推进)

(七)加快推进疫苗接种

全区民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准摸排人群底数,摸清人员疫苗接种情况,精准掌握禁忌症、暂缓接种人员底数,建立电子档案和台账,实施动态消号管理,按照“不落一户、不漏一人”的标准,一对一动员推动接种,做到“应接尽接”, 地区民政局机关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坚持“条块结合”持续加力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定期向地区民政局局办上报疫苗接种最新数据,地区民政局将对底数不清、组织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由局机关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各县(市、区)民政局负责落实,地区民政局办公室统筹推进)

四、有关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百日平安守护行动”是地委、行署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守护兴安、守护人民健康平安的一场“保卫之战”。全区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树牢底线思维,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地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百日平安守护行动”上来,完善各项工作措施,充分发挥联系服务基层群众特别是“一老一小”群体的优势,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动员工作,扎实做好民政系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二)切实压实四方责任。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于12月17日前经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地区民政局审核备案。各县(市区)民政局要按照属地责任,加强完善领导协调机制,坚持三级包保制度,落实民政部门监管责任,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调度,通过走流程”亲自查找漏洞、补齐短板、整改落实。围绕全区《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百日平安守护行动”实施方案》及边境地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等有关方案,细化完善各项防控措施,加强民政系统各服务机构、人员监督检查。加强对单位内部及职工(员工)的疫情防控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切实强化监督检查。地区民政局机关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各县(市、区)民政局要按照方案部署进一步明确重点任务,主动对标对表,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落细举措,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加强督查力度,推动落实,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加强方案执行情况的督导检,发现问题严肃整改,对履职不力、尽责不到,影响防控大局的依法依规依纪从严处理。

大兴安岭地区民政局2021-12-13

 

 

 

锡盟民政局履职尽责 “百日攻坚”工作方案 文章下载

锡盟民政局履职尽责 “百日攻坚”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民政系统履职尽责,营造优质高效、廉洁从政的发展环境,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促进机关各科室、所属二级单位及干部职工认真履职尽责,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高质量完成各项民政工作目标任务,按照《锡林郭勒盟各级机关单位履职尽责“百日攻坚”工作方案》部署要求,结合民政系统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和盟委、行署工作要求,持续提升制度执行力和建设成效,构建“说了算、定了干、干就成”的民政系统作风建设新风尚;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落实“三个聚焦”履行“三个基本”职能要求,结合全盟民政工作实际,扎实做好民政在全面小康中的兜底夯基工作,以更加奋发有为的工作状态,坚定信心、开拓进取,以“百日攻坚”实际成效推动全盟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各地区各单位要围绕中心工作,对标职能职责和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全面盘点、深入落实、扎实推动,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一)《锡林郭勒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台账》明确的任务;

(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盟委、行署重点任务安排和具体工作要求;

(三)自治区民政厅部署的工作任务,特别是涉及年度考核、督查、评比的重点任务;

(四)中央第八巡视组对内蒙古开展常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对锡盟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等专项工作任务;

三、具体要求

此次“百日攻坚”行动从2021年10月中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在全盟民政系统形成一体推动、一体落实的有效工作机制,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着力解决落实上级决策和领导部署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问题,在狠抓落实上有新成效、在执行力提升上有新保障,全力以赴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各地区各单位要对照《2021年盟民政局履职尽责“百日攻坚”行动重点任务清单》,全面认真清查盘点,形成本单位本科室重点任务清单,明确当前进展情况、攻坚目标进展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推进台账。对已完成的清单任务,实行销号制,对未完成的重点任务集中攻坚整改,挂图作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高效完成。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约束力。要以制度提效能,注重机制创新,充实完善各项制度,强化制度保障。一是严格执行《中共锡盟委关于进一步转变作风狠抓落实》《锡林郭勒盟民政局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锡林郭勒盟机关工作规则》。修订完善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并抓好贯彻执行。二是从2020年开始,在全盟民政系统开展了“强化执行能力,提升工作效能”三年行动,要按照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全面提升制度建设成效,切实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的执行力,确保自治区民政厅及盟委行署部署落到实处。三是要建立健全督查督办机制。重点围绕全局年度中心任务、阶段重点工作、局领导交办事项等开展针对性督查,构建层级督查机制,把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创新能力。一是注重思维方式创新。认真研究国家出台的民政民生领域各项普惠政策,善于跳出民政看民政,对照民生民政新政策、新任务、新要求及时调整工作部署。二是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创新。敢闯敢干,在抓重点上求突破、求实效,担当作为,履职尽责。三是注重工作举措的创新。抓业务要有新思路,搞沟通要有新门路。最大限度争取上级的理解和支持。要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强化有效思考,工作要有思路、有想法、有办法。

(三)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形成攻坚合力。局工作专班对各单位各科室“百日攻坚”行动进行督办落实,负责“百日攻坚”行动的总体安排部署、清单台账审定、日常跟踪调度、总结评估等。各级领导要抓好分管领域单位任务牵头落实,分阶段听取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协调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各地区各单位都要成立工作专班,主要领导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具体工作任务全程负责,一抓到底,做到任务不完成不松手,成效不达标不罢休,把行动聚焦到推进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上来,精心组织实施,全力抓好“百日攻坚”行动。

锡盟民政局2021-11-09

 

 

海兴县民政局“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文章下载

海兴县民政局“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沧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突出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大稳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通知精神,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民政系统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畅通民政信访渠道,不断规范民政信访工作秩序,加强基层民政信访基础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取得良好成效,我局成立“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组 长:郭维东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孙荣来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金元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平恩 副局长

成 员:于洪洋 办公室主任

路洪涛 优抚安置股股长

王铁才 军人服务中心主任

胡文生 城乡低保股股长

刘文乐 救灾救助股股长

孟金鑫 社会福利股股长

三、工作步骤

本次活动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11月底)

本阶段主要任务是:各单位、各部门务必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从落实民政为民、服务大局、改革创新、与时俱进、构建和谐的民政理念出发,深刻认识做好民政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意识,切实抓紧抓好。要认真按照信访责任制的要求,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明确分工,明确这一时期信访工作的特殊特点,充分认识这一时期的信访工作对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展现中华民族强大凝聚力、确保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并根据本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建立活动台账,制定活动方案。

第二阶段:集中化解攻坚阶段(12月上旬至明年2月底)

这一阶段主要对本单位存在的容易引发群众上访的各类不稳定因素进行一次严密彻底的地毯式排查,尤其是对救灾物资分配、低保对象确认、残疾军人和三属抚恤及义务兵家属优抚、村居委员会换届选举和村务公开、退役士兵安置遗留、福利企业政策落实等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问题都要派出专项排查组,确保所有的不稳定因素都在视野和掌握之中,努力消除工作上的死角和空白。各单位要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找出共性问题,抓住重点,有针对性的采取有效措施,能解决的问题要一次处理到位;一时难以全部解决的,做好劝导解释工作,分步解决,以不激化矛盾为原则,取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大接访、下访的力度和密度,深入工作薄弱和突出问题的地方和部门,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对容易引发进京非正常上访甚至是群体性事件的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抓紧时间限期解决到位;对近期可能发生非正常上访、集体访和群体性事件的不稳定因素,要专门组织力量派工作组“一竿子插到底”,做好解决问题和就地稳定工作,不化解矛盾工作组不撤;对重点工作对象,严格落实“五包一”责任,做好教育转化和稳定工作;对处理到位、屡劝屡返、长期缠访闹访的,要依法教育、处理和稳控到位;对患有精神病的上访人要依照有关规定落实治疗看护措施。

第三阶段:总结固化阶段(明年3月上旬)

各单位要按照实施步骤,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总结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的经验、做法和教训,对未结果件进行清理和处理,局机关将组织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进行民政局全系统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工作目标实现。为确保我县民政系统无进京上访现象发生,各单位、各部门也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领导机构,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各部门负责人要针对民政系统信访工作的特点及突出反映的问题,有针对性抓好民政信访难点问题,对重大信访案件,主要领导要亲自包案,直到案结事了。对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要加大办理力度,使案件高质量办结,确保百日攻坚总体目标实现。

二是强化机制,认真做好舆论宣传和依法处置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大宣传力度和依法办事力度,增强群众大局意识,规范信访行为,有效发挥舆论作用,针对非正常上访行为,各级部门要选择适当时机对违法闹访的典型进行公开曝光,警示教育群众,增强法制教育的实效性。做好进京劝返稳控工作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从根本上减少上访群众数量。

三是强化督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根据方案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解决信访实际问题的力度,抓好排处案件的落实。据活动领导小组将采取明察暗访、集中督查、专案调查等方式,对“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检查。对发生重复进京到省非正常上访的主体责任单位实行责任例查;对发生进京到省非正常集体重访的单位在系统通报批评;对发生个人进京到省非正常重访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写出书面检查。

海兴县民政局2018-01-30

 

 

资兴市民政局做好“六稳”工作 落实“六保”任务实施方案 文章下载

资兴市民政局做好“六稳”工作 落实“六保”任务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为切实做好我市民政系统“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郴州市委、市政府和我市当前工作的重要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切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编密织牢民生保障网,充分发挥兜底保障作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主要内容

1.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实施脱贫攻坚工作,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持续关注低保户、特困供养户、残疾贫困户、因疫返贫致贫人群等特殊群体。

2.加大养老服务供给。加强特困人员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持续开展特困供养人员服务机构提质升级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参与养老服务。在优先保障兜底保障对象集中供养的前提下,盘活养老资源,为社会老人提供养老服务。推进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

3.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建立低收入人员数据库,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困难人口纳入救助范围。及时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城乡低保户、城乡特困户、孤儿、残疾人等困难群众的保障提标工作,全面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全面落实因受疫情影响和因突发性、紧迫性问题 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根据上级要求,加大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价格临时补贴力度,按时、足额发放各类困难对象的价格临时补贴。

三、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是各级党委、政府当前重要工作部署,局党组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务必积极主动向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汇报,成形主要亲自研究,分管领导亲自抓的工作格局,确保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2.强化调度落实。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各相关股室要密切协作配合,主动认领任务,结合自身职能,细化实化工作举措,全面落实各项任务。要着力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找出问题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3.加强调研指导。“六稳”“六保”工作是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市民政局适时对各乡镇、各相关股室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资兴市民政局2021-11-27

 

 

多伦县民政局履职尽责“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文章下载

多伦县民政局履职尽责“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民政系统履职尽责,营造优质高效、廉洁从政的发展环境,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局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履职尽责,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高质量完成各项民政工作目标任务,按照盟民政局和多伦县委、县政府关于履职尽责“百日攻坚”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和盟委、行署、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结合全县民政工作实际,扎实做好民政在全面小康中的兜底夯基工作,以更加奋发有为的工作状态,坚定信心、开拓进取,以“百日攻坚”实际成效推动全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各股室要围绕中心工作,对标职能职责和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全面盘点、深入落实、扎实推动,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一)《多伦县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台账》明确的任务;

(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盟委、行署、县委县政府重点任务安排和具体工作要求;

(三)盟民政局、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部署的工作任务,特别是涉及年度考核、督查、评比的重点任务;

1.社会救助股

落实《多伦县低保家庭认定实施办法(试行)》指导各乡镇全面排查,对符合救助条件困难家庭的按程序及时纳入救助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维护弱势群体稳定。

2.社会事务股

(1)殡葬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火葬场项目建设;继续推进占用草原违建墓地整治工作;对殡仪馆及公墓进行人员安全、设备设施安全、消防应急安全、火灾、疫情防控等安全隐患进行方位排查。

(2)社会组织。认真落实2021年度检查和等级评估工作,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综合监管。

3.基层政权、社区治理和区划地名科

(1)提高城乡社区治理能力。进一步完善城镇社区综合设施建设,推进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

(2)强化区划地名管理。进一步巩固行政区域界线勘定成果,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维护行政区域界线附近地区稳定。在职责范围内,积极主动解决边界纠纷,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4.养老服务股

一是加快推进福盛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向阳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二是完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规范,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深化最低生活保障规范管理。

三、具体要求

此次“百日攻坚”行动从2021年10月中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在全县民政系统形成一体推动、一体落实的有效工作机制;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着力解决落实上级决策和领导部署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问题,在狠抓落实上有新成效、在执行力提升上有新保障,全力以赴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各股室要对照“百日攻坚”行动重点任务,全面认真清查盘点,形成重点任务清单,明确当前进展情况、攻坚目标进展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推进台账。对已完成的清单任务,实行销号制,对未完成的重点任务集中攻坚整改,挂图作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高效完成。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约束力。要以制度提效能,注重机制创新,充实完善各项制度,强化制度保障。一是修订完善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并抓好贯彻执行。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对外宣传措施、办法和机制。立足提升民政工作渗透力,及时提炼总结工作特色亮点,继续提升写作水平、强化采编能力,拓展宣传渠道。三是要建立健全督查督办机制。重点围绕全局年度中心任务、阶段重点工作、局领导交办事项等开展针对性督查,构建层级督查机制,把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创新能力。一是注重思维方式创新。认真研究国家出台的民政民生领域各项普惠政策,善于跳出民政看民政,对照民生民政新政策、新任务、新要求及时调整工作部署。二是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创新。敢闯敢干,在抓重点上求突破、求实效,担当作为,履职尽责。三是注重工作举措的创新。抓业务要有新思路,搞沟通要有新门路。最大限度争取上级的理解和支持。要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强化有效思考,工作要有思路、有想法、有办法。

(三)加强组织建设,进一步提升向心力。要重视加强

民政系统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假设。强化党支部建设力度,把党支部建设作为基层党建的重点,推动民政系统党建工作取得新成效。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各单位主要领导及各级班子成员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以上率下,带头维护制度权威,积极主动做制度学习、执行和维护的表率。开展创优争先活动,选树先进典型、模范先锋进行专门学习,不断增强全局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努力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工作格局。

(四)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形成攻坚合力。局领导小组对各股室“百日攻坚”行动进行督办落实。分管领导要抓好分管领域任务牵头落实,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做到任务不完成不松手,成效不达标不罢休,把行动聚焦到推进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上来,精心组织实施,全力抓好“百日攻坚”行动。

多伦县民政局2021-11-24

 

 

灵璧县民政局“六稳六保”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下载

灵璧县民政局“六稳六保”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宿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的通知》、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关于对监督单位“六稳六保”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日常监督的通知》精神,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现制定以下贯彻落实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保就业

1.重点群体实名制。按照规定及时动态调整低保、五保、孤儿、残疾等重点群体信息。(责任股室:社会事务股、社会救助股(养老服务股)、低保中心)

2.重点地区就业援助。深入动员社会组织等为劳动力提供集中就业帮扶。对无劳动能力的特殊贫困人口强化社会兜底保障,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补尽补。(责任股室: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股、社会救助股(养老服务股)、低保中心)

(二)保基本民生

1.精准保障对象。一是做好困难群体排查。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力度,加强基层尤其是农村社会救助工作力量,健全县、镇(乡)、村(居)三级主动发现机制;强化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困境儿童、生活困难和重度残疾人、农村留守人员、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等排查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兜底保障,确保应保尽保。二是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指导镇(乡)、村(居)启动快速响应机制,对受理困难群众求助事项,按规定及时审核确认基本情况,符合救助帮扶政策的及时转介或帮助困难群众申请,及时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三是加强部门信息比对,加强与教育、人社、农业农村、住房、医保等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信息共享,定期排查社会救助对象和返贫监测机制排查认定的对象名单,落实落细兜底保障政策,确保困难群体保障“全面覆盖无盲区,精准帮扶不重复”。(责任股室:社会事务股、社会救助股(养老服务股)、低保中心)

2.落实保障政策。一是进一步规范特困人员认定、自理能力评估工作。全面落实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二是全面落实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监护协议工作,建立健全定期探访制度,督促监护人落实监护责任,及时登门走访,如实填写《分散供养五保户监护手册》,及时了解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生活状况以及疫情对生活的影响,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三是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做到应补尽补、按标施补。四是全面落实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责任股室:社会救助股(养老服务股)、社会事务股)

3.强化保障措施。一是做好临时救助工作。优化临时救助审批流程,进一步提高救助时效性。二是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启动物价上涨与特困群体生活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工作部署要求,阶段性加大价格临时补贴力度。三是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适时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落实低保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居民消费支出双挂钩的社会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特困供养人员、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与低保标准相衔接动态调整。四是强化机构教育职能。利用南陵县结对帮扶资金建设儿童关爱保护中心,完善多媒体教室和儿童活动中心,开设“周末课堂”等教育活动,积极引进专业社会机构开展心理教育和心理辅导,加强孤残儿童社会化关爱水平,引导儿童奋发向上、积极进取,激发在院儿童内在动力,提升综合素质,促进其健康成长。(责任股室:社会事务股、社会救助股(养老服务股)、低保中心、社会儿童福利中心(救助站))

4.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

一是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确保低保、五保、孤儿、两残等各项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位,坚决杜绝各项补贴资金被挤占、挪用甚至贪污浪费致使部分困难群众的生活得不到保障的现象发生。(责任股室:低保中心、社会事务股、社会救助股(养老服务股))

二是保障困难群体或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保障在院儿童、在院老人身体心理健康;及时发现救助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关注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生活学习情况,确保得到有效监管,维护儿童合法权益。(责任股室:社会事务股、社会救助股(养老服务股)、社会福利院(救助站))

三是强化民政服务管理。各股室、殡仪馆、公墓、婚登、社会福利院(救助站)要进一步强化管理、增强为民服务意识,避免服务对象基本权益受到侵害。要研究制定本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规程或预案,规范处置流程和应对措施,避免应对处置不当激化矛盾,引发媒体炒作。在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要第一时间予以回应,让公众和媒体通过规范渠道了解事实真相,牢固建立社会对民政部门的信任。(责任股室:各股室、社会福利院(救助站)、殡仪馆、公墓管理所、婚姻登记中心)

5.推进脱贫攻坚领域“两项目两资金”专项整治。

一是强化兜底保障,督促政策衔接。严格贯彻落实县纪委《关于开展聚焦“两项目两资金”巩固深化扶贫领域腐败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灵纪办2020〔16〕号)文件精神,制定《2020年灵璧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印发<灵璧县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灵璧县临时救助实施细则(暂行)》等文件,对民政领域兜底保障工作进行系统安排,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五保、孤儿、两残和扶贫政策的有效衔接,对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重残人口,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农村低保范围。(责任股室:低保中心、社会救助股(养老服务股)、社会事务股)

二是严格审批程序,加强资金监管。结合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反馈问题整改,不断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对低保、五保、孤儿、两残申请受理和审核审批程序和执行救助政策等业务开展重点排查;坚决整治侵占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同时,认真落实《安徽省民政厅财政厅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入排查资金筹集、拨付、发放、使用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强化风险意识,加强资金监管,从源头上防范社会救助资金安全隐患。(责任股室:低保中心、社会救助股(养老服务股)、社会事务股)

三是深化专项治理,认真做好农村低保、五保、孤儿、两残专项治理,做实日常监督。不断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在部门网站公开社会救助服务热线,解答群众来电咨询,认真回复群众关于低保、五保、孤儿、两残等方面诉求问题。同时,建立健全工作暗访长效机制,加大对“骗保”等失信人员惩戒力度,强化社会救助监督管理。(责任股室:低保中心、社会救助股(养老服务股)、社会事务股)

(三)保市场主体

1.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民政局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灵璧县民政局关于深入开展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常态化开展行业领域乱点乱象整治。(责任股室:局直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民政行政审批流程,积极开展数据归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配合做好一体化在线平台建设。以跑一次是常态、跑多次是例外为标准,继续梳理优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流程、申报材料,能优则优,能减则减,并向社会公示办事流程图和办结期限。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实现办事效率明显提高、服务环境明显改善、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明显提升。(责任股室:行政审批股)

3.及时处理各类信访件,增强群众满意度。及时处理群众来访、上级交办等各类信访件,确保矛盾化解在基层,同时每月随机抽取部分信访件电话回访信访人,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责任股室:局直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尤其是养老服务市场化改革,鼓励社会力量进一步参与养老服务业,吸引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和服务领域,着力补齐城市居家养老和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大力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和医养结合深入发展,创新发展智慧养老,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康养相结合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民政综合服务机制,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运用市场机制,构建政府、部门、社会、市场共同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的格局,不断激发民政事业发展的活力。(责任股室:社会救助股(养老服务股))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灵璧县民政局“六稳六保”工作领导小组,要把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放在突出位置,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全力以赴做好协调保障,抓紧抓实抓细具体工作措施。

2.严明工作纪律。各责任股室、责任单位要结合方案要求,细化工作举措,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各目标任务,因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及时总结汇总。各责任股室、责任单位于每月5日前将阶段性总结(包括工作措施、工作内容、工作成效、存在问题等)报送至局办公室。

灵璧县民政局202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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