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健康休宁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安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19〕84号)和《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黄山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2020〕39号)的有关要求,实施健康休宁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2年,建立与休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健康服务体系,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健康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健康环境基本形成,健康产业规模和发展质量显著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控制,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
到2030年,形成比较完善的全民健康服务体系、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位于全省第一方阵,健康公平基本实现。
二、主要任务
(一)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1.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促进新安医学传承与文化传播,全面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深入推进健康促进县、健康城镇、健康社区、健康家庭建设,大力宣传“健康素养66条”等健康知识,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健康理念。健全县级健康科普专家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传播体系,建立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在各类宣传媒体上开办优质健康科普节目,加强对媒体健康栏目和健康医疗广告的审核和监管。到2022年和2030年,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5%和30%。
2.实施合理膳食行动。针对不同人群,因地制宜开展营养和膳食指导。继续对重点人群实施营养干预。加强慢性病人、老年人、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营养和膳食指导。广泛开展以减盐、减油和减糖为重点的专项行动,引导居民减少食用高盐高糖高脂食品。开展“健康食堂”、“健康餐厅”建设。贯彻落实《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推进食品营养标准体系建设。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和5%。
3.实施全民健身行动。为不同人群提供针对性的运动健身方案或运动指导服务。努力打造百姓身边健身组织,推动组织网络向基层延伸。办好全民健身运动会、业余联赛等群众性品牌赛事,加强全民健身与重大国际体育赛事有效联接。积极落实县、乡(镇)、行政村(社区)三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市社区15分钟体育生活圈,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和学校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开展体医结合试点工作,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0.86%和93%,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7%以上和41%以上。
4.实施控烟行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控烟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吸烟和二手烟暴露的严重危害,持续推动全社会控烟履约。切实做好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的控烟。以青少年为吸烟预防干预重点人群,努力减少新增吸烟人群。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开展无烟医院、无烟学校建设,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开展12320卫生热线戒烟服务,提升规范化戒烟门诊服务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以上和80%以上。
5.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加强心理健康促进,引导公众科学缓解压力,正确认识和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关注妇女、儿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心理健康问题,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加强对抑郁症、焦虑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干预。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搭建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培育社会化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建立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培养和使用制度。健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程服务管理,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0%和3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
6.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普及环境与健康相关的防护和应对知识,提倡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大力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深入开展卫生城市、卫生村镇创建,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道路交通伤害、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等。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饮用水水质持续改善,稳中向好。
(二)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
7.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强化群众出生缺陷风险防范意识。普及妇幼健康科学知识,提倡适龄人群主动接受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广泛开展产前筛查,对高风险人群开展产前诊断。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保障能力建设。提倡自然分娩,减少非医学需要的剖宫产。倡导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全面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逐步扩大筛查病种范围。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逐步扩大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覆盖面。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控制在7.5‰和5‰以下,努力控制可避免的孕产妇死亡。
8.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实施中小学生视力健康状况监测,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试点。开展“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推进健康校园建设。加强现有中小学卫生室及保健室建设,按照标准和要求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按国家标准开足开好体育与健康课程,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建立赛制稳定、相互衔接、制度配套的“市、区县、校”三级体育竞赛体系。开展常态化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监测工作。到2022年,全县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到50%以上,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到2030年,全县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到60%以上,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
9.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倡导健康工作方式,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强化源头治理,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推进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加大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力度,推动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鼓励用人单位开展职工健康管理,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健全职业病防治服务网络,落实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措施。到2022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
10.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开展老年人健康教育,面向老年人普及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定期体检、健康管理、心理健康以及合理用药等知识,将老年人医疗保健知识宣传向社区、家庭延伸。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加强老年医学科建设。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完善家庭病床收费和服务管理政策,引导家庭医生优先与老年家庭开展签约服务。推进医养结合,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紧密结合。开展老年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打造老年宜居环境。到2022年和2030年,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
(三)防控重大疾病
11.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鼓励、支持红十字会等社会组织和急救中心、医疗机构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引导公众学习掌握心肺复苏等自救互救知识技能。依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团队,对高危人群和患者开展生活方式指导。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扩大高危人群筛查干预覆盖面,发现高血压患者和高危人群,及时提供干预指导。加强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患者指导和规范管理服务。推广心脑血管疾病防治适宜技术,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卒中中心和胸痛中心,提高脑卒中、胸痛诊疗等应急处置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9.7/10万以下和190.7/10万以下。
12.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加强过量饮酒、不健康饮食、环境污染等癌症危险因素综合防控。强化癌症防治知识宣传,倡导积极预防癌症理念,推广有效的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工作模式,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患者生存质量。按照国家、省级要求,有序扩大癌症筛查范围。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推进肿瘤精准治疗模式,提升基层癌症诊疗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
13.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倡导重点人群主动进行肺功能检测,预防疾病发生发展。探索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40岁以上人群体检检测肺功能。为慢阻肺高危人群和患者提供筛查干预、诊断、治疗、随访管理、功能康复等全程防治管理服务,提高基层慢阻肺的早诊早治率和规范化管理率。增加基层医疗机构相关诊治设备和长期治疗管理用药的配备,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肺功能检查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70岁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9/10万以下和8.1/10万以下。
14.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普及糖尿病防治知识,提示居民关注血糖水平,掌握自身血糖状况。引导糖尿病前期人群通过饮食控制和科学运动降低发病风险。指导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加强健康管理,加强定期监测血糖和血脂,通过控制饮食、科学运动、戒烟限酒、遵医嘱用药延迟或预防糖尿病的发生发展。促进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提高医务人员对糖尿病及其并发症的早期发现和治疗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以上和70%以上。
15.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改革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完善公共卫生重大风险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健全重大疫情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等重大疫情救治机制,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高效协同、无缝衔接。强化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治知识宣传,规范预防接种服务管理,倡导高危人群在流感流行季节前接种流感疫苗。控制传播途径,落实监测、干预等防控措施,加大救治救助力度,控制和降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流行水平。完善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加强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积极应对流感、手足口病、诺如病毒病等重点传染病,积极有效控制突发急性传染病疫情。强化血吸虫病、疟疾等寄生虫病,碘缺乏病等地方病防治。切实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到2022年和2030年,实现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健康休宁行动推进委员会,统筹推进健康休宁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委(见附件2)。推进委员会下设各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和监测工作。各地要将落实健康休宁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实现。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研究具体措施,落实重点任务。
(二)动员各方广泛参与。凝聚全社会力量,形成健康促进的强大合力。各地要充分认清个人、家庭和社会在健康休宁建设中的作用,积极鼓励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健康休宁行动,落实个人健康责任,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各单位特别是各学校、各社区(村)要充分挖掘和利用自身资源,积极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鼓励企业研发生产符合健康需求的产品,增加健康产品供给。鼓励社会捐资,形成资金来源多元化的保障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健康类产品和服务。卫生健康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指导、组织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
(三)健全支撑体系。在推进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县级专家咨询委员会,为行动实施提供技术支撑。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和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疾病防治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财政支持,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保障行动落实。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健康政策审查。强化信息支撑,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推动健康信息共享。
(四)推进医防融合。加快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和专业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落实“两包三单六贯通”,加强医疗和预防职能相融合,推进医疗机构从以治病为中心向预防为主、提供全周期健康服务转变。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重大疾病和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同步调整财政补偿政策和医保支付政策,强化对医院功能转变的支持,提高财政资金和医保资金在保障和促进健康方面的使用效率。
(五)注重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强化舆论宣传,及时发布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大力宣传推进健康休宁行动、促进全民健康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编制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材料和文艺作品,以有效方式引导群众了解和掌握必备健康知识,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的普遍认知,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健康休宁行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开展监测评估和考核。监测评估考核由推进委员会统筹领导,制定监测评估和考核办法;专项行动工作组具体实施监测评估工作,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技术支撑。各专项行动工作组以现有统计数据为基础,完善统计监测体系,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对主要指标、重点任务的实施进度进行年度监测,每年形成各专项行动实施进展专题报告。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形成总体监测评估报告,经推进委员会同意后上报县政府并通报乡镇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并适时发布。主要健康指标纳入乡镇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综合考核结果经推进委员会审定后通报。
三、其他事项
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委,承担推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与爱国卫生有关工作的衔接。办公室主任由县卫生健康委刘育文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推进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专家代表等担任。推进委员会成员因工作情况需要增加或调整的,由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推进委员会主任批准。推进委员会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实施健康休宁行动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休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