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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卫健改革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卫健委

题目:各地卫健委如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资料提供时间:202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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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区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不断增强群众健康“获得感” 文章下载

河口区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不断增强群众健康“获得感”

近年来,河口区提出“党委主导、政府推动,机制创新、资金保障,资源优化、能力提升”的总体思路,河口区群众健康水平不断提升,人均期望寿命增长至83.17岁,孕产妇死亡率0、婴儿死亡率1.19‰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0.29‰,主要健康指标处于全省、全国先进行列。2022年,全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现场推进会在河口区召开并作典型发言。通过一系列改革措施,区级公立医院住院量占比78.16%,比2021年提高32.16个百分点;基层诊疗占比65.02%,比2021年提高31.92个百分点;门诊慢性病医保政策、诊疗、药品“三下沉”,基层医保报销比例提高15%。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平均收入增长1500元,镇街卫生院医务人员平均收入增长1000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务人员平均收入增长600元,激活了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2022年居民医疗卫生满意度获全省第6名的好成绩,比2021年提高119个位次。

坚持“部门联动、区域联合”

将“三医联动”改革纳入河口区政府重点工作和考核任务。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区委组织部、财政、卫健、医保等11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区医共体管理委员会,高效推动“三医联动”改革,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卫健牵头、部门联动、惠及民生”的医改发展格局;制定《河口区深化“三医联动”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实施方案》等22个文件,医共体实行总院分院制,建立“1+3+N”的业务架构和“1+1+10”的管理架构,重塑分工合作的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河口区医共体管委会成员联席会议制度,集中解决急需人才引进、医保资金打包付费等难点堵点问题,推动医改纵深发展。

坚持“内融外引、合作共建”

持续强内力抓融合。针对区内医疗机构布局散、功能弱、油地分治等问题,成立区医疗卫生整合提升工作专班,先后完成资产评估、财务审计、资金测算、组织关系划转等工作,将8家油地医疗机构组建成3家政府公益性医疗机构,整合人员516人、划转资产1.3亿元,为医改夯实结构基础;持续借外力抓共建。四家医疗机构分别与东营市人民医院、胜利油田中心医院、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先后建立紧密型医联体。通过入驻管理、派遣专家、专科共建、名医带教、业务指导等方式全方位提升医疗水平。公立医院门诊人次同比增长13.8%,医院三四级手术台次数、微创手术台次数三年增幅分别为173.96%、82.62%,平均住院日三年降幅2.79%,2022年医院收支结余数量全部为正性结余。

坚持“试点先行、示范引领”

成立区域药事管委会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按照“七统一”要求,优化供应目录药物配比、完善药品种类,基层医疗机构配备药物从原来的200余品规提升到1500余品规。创新实施区域共享中药——智能煎煮中心服务项目,实现中药饮片区级统一平台建设、统一采购管理、统一质量监管、统一物流配送;执行市医保局相关政策,调整400余项医疗服务价格的有关规定,修订可收费一次性耗材目录。区域内医疗机构实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高标准建设医保服务站点76个,下放居民参保登记、两病备案等15项业务办理权限,将“医保大厅”搬到群众“家门口”。目前,医保服务站点已受理各类服务1100余件次。在村(社区)选聘125名医保代办员,为群众提供帮办代办服务980余件次。创新推行医保经办服务“不见面”办理,掌上可办理参保登记、医保关系转移等12类34项医保服务事项,覆盖参保群众8万人;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公立医院治理各环节。落实“两个允许”政策,公立医院全部落实薪酬绩效分配自主权。完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公立医院质量信息公开制度,每季度公开1次。创新“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护理”“互联网+中医药”服务模式。

坚持“破立并举、改革创新”

实施总投资9.88亿元的河口区人民医院门(急)诊暨外科病房综合楼、河口区中医院医康养等12个综合医疗卫生提升工程。发挥医保在资源配置中的杠杆作用,对区域医共体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实施总额付费管理,打造形成了“3353”河口医保基金总额付费管理模式。医共体集团(总院)成立医保中心,9月16日正式运行。目前已拨付区域医共体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6054.9万元;以资源融合、智慧联合、能力聚合“三方融合”机制为抓手,投资2300万元建成河口区医疗卫生大数据中心,建成远程会诊、远程心电、远程影像等6个共享中心,极大提高了基层的病人诊断率,为基层患者开展远程服务1.2万人次,为群众节省开支80余万元;建立医共体内人员柔性流动、双向交流机制,核定编制池编制总量65名,为油地融合医疗机构招聘专业人才15人。先后选派6名业务院长和34名二级医疗机构学科带头人下沉基层开展驻点帮扶,建成口腔科、中医科等17个共建科室,2022年以来,技术人员下基层接诊1.8万人次,基层门诊累计155.9万人次,基层门诊人次比去年提高31.92%;充分发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聚势聚力优势,高效统筹全区医疗资源,在区域核酸检测、卡口值守、流调溯源、疫苗接种、隔离管控等方面抱团作战,合力攻坚,成功应对多轮疫情防控风险挑战,河口区成为全社会全面暴发疫情后最后形成社会面传播的县区,也是从始至终未接受过其他县区支援的县区之一。

海报新闻2023-8-29

 

 

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 文章下载

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强化医改系统集成和高效联动,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推动医药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重点工作任务。

一、创新医疗服务供给体系

(一)高标准建设医学医疗中心。建立健全在川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评价体系。加快在川第五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依托高水平医院争创国家医学中心。出台心血管病、重症等专业省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规范推进省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二)优化市县医疗服务模式。坚持规范化网格化布局,推进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等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以医疗、运营、信息一体化管理为基础,落实功能定位和双向转诊。全面推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行行政、财务、业务、用药目录、信息系统等统筹管理。鼓励三级医院与县医院建立合作机制,深化对口支援“传帮带”和医疗人才“组团式”帮扶。加强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和评估。推进泸州等4市第三批国家安宁疗护试点。推动二级及以上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开展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

(三)增强基层医疗卫生能力。建成100个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新建20家以上社区医院、100个基层临床特色科室。组织综合医院专科医生加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团队参与签约服务,鼓励退休医生加入家庭医生团队。完善县域巡回医疗、移动医疗、派驻服务工作机制。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拓展乡镇卫生院康复医疗、医养服务、安宁疗护等服务功能。开展“健康知识上高原”和“万名医护走基层”志愿服务活动。

(四)提升中医药特色服务能力。深化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高标准建设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加强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传染病医院和有条件的专科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建设。完善中西医会诊制度,探索建立中西医结合多学科诊疗模式。开展省级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将中医药治未病服务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二、健全医疗保障体制机制

(五)巩固完善基本医保制度。推进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完善基本医保筹资和动态调整机制。全面执行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加强对政策的正面宣传和深入解读。扩大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范围,落实异地就医结算,提高直接结算率。推动具备条件的定点医药机构全部支持医保电子凭证应用。

(六)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持续深化成都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重点覆盖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费用。

(七)改革完善医保支付方式。在全省80%以上统筹地区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或按病种分值(DIP)付费改革并实际付费。推进长期、慢性病住院医疗服务按床日付费工作,探索实施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建立健全分组、系数、权重费率等要素调整机制,完善协商谈判、结余留用、特例单议和基金监管等配套机制。加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监督考核,对实现“五统一”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一个总额付费、结余留用、超支不补”医保支付管理。

三、规范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八)支持药品研发和医药产业发展。加强对新药研发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健全新药价格形成机制。鼓励医药生产企业研发生产临床急需儿童药品,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加快发展现代中药(民族药)、高端化学药及原料药、高性能医疗器械、核医药等特色优势领域,大力培育智能健康装备、特色健康产品、新型医药流通等新兴领域。

(九)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落实国家组织各批次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年内至少开展一批(含省际联盟)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实现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数合计达到450个。落实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激励医疗机构如实报量、合理优先使用中选产品。推广货款资金流、订单信息流、货物物流“三流合一”综合管理的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监测。

(十)强化药品供应保障和质量监管。持续推进基本药物优先配备使用。加强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处置。鼓励药品流通行业转型发展,探索药品流通新业态新模式。促进规范合理用药,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健全药品使用监测机制。对国家组织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生产环节全覆盖抽检,加大对药品流通环节抽检力度,开展疫苗生产企业全覆盖巡查和血液制品生产企业抽查检查。

四、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十一)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指导各统筹区年内至少开展1次调价评估,达到调价启动条件的在总量范围内及时调整价格,优先将技术劳务价值为主的治疗类、手术类和部分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调整范围。开展医疗服务价格监测,做好价格指数编制上报。深化乐山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国家试点,探索分类管理、医院参与、科学确定、动态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新机制。

(十二)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决定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合理核定公立医院薪酬总量。公立医院可采取岗位薪酬、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多种方式自主分配,向群众急需且人才短缺的专业倾斜,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合理确定内部薪酬结构,注重医务人员的稳定收入和有效激励,严禁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薪酬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严禁医院内部科室再次进行核算分配。

(十三)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二级及以上的公立医院全部实现党委书记、院长分设,开展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质量评价。加强国家重点专科创建,分别建成省、市、县三级临床重点专科75个、125个、250个。以业财融合为核心,加强精细化管理和绩效考核,堵住“跑冒滴漏”。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和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严格控制公立医院盲目无序扩张,规范分院区设置。支持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建设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国家试点,增加广元市、内江市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省级试点。高标准推进自贡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国家示范项目。支持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研究出台具体支持举措。

五、改革完善公共卫生体系

(十四)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建立健全智慧化多点触发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体系,推动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建设。争创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和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建成投用省公共卫生综合临床中心。制定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完成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任务。

(十五)创新医防协同、防治结合机制。做好新冠疫情“乙类乙管”常态化防控工作,持续开展新冠病毒监测预警。加强应急医药物资生产保供,提升基层疫情防控能力。推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设置公共卫生科或明确承担公共卫生管理职责的科室,配备专职人员。制定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将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职责情况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开展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试点。加强疾控机构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监督考核。探索推进疾控机构专业人员参与医疗联合体工作。

(十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深入开展健康四川行动和爱国卫生运动,着力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传染病防控水平。加强重大慢性病监测报告和健康管理,做好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工作,深化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加强食品安全标准与风险监测评估。

六、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十七)深化“三医”联动改革试点。围绕创新推广三明医改经验,纵深推进“三医”联动暨系统集成改革试点,增加南充市、广安市为试点城市。增加资中县为县域医药卫生集成创新改革试点。加强试点工作评估,总结推广改革经验。

(十八)发展壮大卫生人才队伍。组织开展“天府青城计划”医疗卫生领军人才、“卫生健康英才计划”等人才项目遴选。实行公共卫生分领域首席专家制度。加强医院管理人员专业培训。落实对按规定进行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全科医生注册或加注全科医生执业范围,保障全科医生薪酬待遇。探索实施卫生人员“县聘乡用、乡聘村用”,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推进三级医院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试点。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推进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加强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和养老护理员、医疗护理员队伍建设。

(十九)推进卫生健康信息化。深化“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加快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迭代升级,全省新增60家智慧医院。健全“5G+医疗健康”远程应用体系,覆盖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疾控中心和有条件的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加快省公共卫生大数据中心建设,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医疗健康信息互通共享。

(二十)强化医药卫生综合监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强化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的制定和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定加强医药卫生领域廉政建设的文件,建立医药领域腐败问题治理长效机制。医疗卫生机构党组织要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依法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开展种植牙收费治理。加强医药领域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规范民营医院发展。持续深化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信息化全程监管。

成都日报202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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