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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总结讲话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卫健委

题目:卫生健康委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资料提供时间:2023-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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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 文章下载

宁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医改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立足“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要求,聚焦医改重点难点,有效推进健康宁德建设。根据《福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推进资源扩容下沉,完善有序就医服务链

(一)以基层首诊为导向,夯实基层医疗服务网底。制定出台宁德市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将乡村医疗卫生工作列入乡村振兴重要内容。压实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加大办医投入保障力度,推进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统筹和布局优化,结合人口、资源、区位等情况,选择医疗服务能力较强、服务人口较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打造若干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次中心,有效提升基层诊疗量占比。科学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逐步扩大基层定向医学生培养规模。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适当降低学历层次要求。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也可以采取专项公开招聘方式进行,采取更加简捷有效的方式补充紧缺急需人才。乡镇卫生院补充医学类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直接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招聘。改革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二级医院包乡、乡镇卫生院包村(包括偏远山区、海岛等特殊地区)制度。落实分类资助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政策,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保总额控制指标,逐步提高农村地区医疗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教育局、人社局、医保局,市委编办,各县(市、区)和东侨开发区医改领导小组(以下任务均需各地结合实际落实,不再列出)〕

(二)以资源下沉为重点,提升各类医联体运行效益。按照省市帮县区、县区帮乡村原则,建立完善优质医疗资源梯级下沉共享机制。进一步提升宁德市医院、闽东医院两家医疗集团运作水平,有效拓展全市中医、精神卫生医联体建设,探索建立成员单位门诊、病房、药房等共建共享机制。医疗集团、专科医联体牵头医院每年帮助各县级成员医院新开展不少于2个重点临床科室的建设提升工作,以及分别不少于8项、3项以上新技术新业务。推动医疗集团(医联体)牵头医院积极为县级成员医院提供医务人员进修学习机会,促进县级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市属公立医院重点加强转市外就医率高病种的相应学科建设,提升疑难杂症和危重症的诊治和处置水平,明确市属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和临床重点专科发展方向。县域内住院量占比低于70%的市(县)要采取针对性措施,对县域外住院疾病谱进行梳理,重点加强转外就医率高病种的相应学科建设。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内转诊可作为同一诊疗过程,简化跨院转诊、医保报销等手续,逐步实现一体化诊疗服务、一站式结算报销。宁德市医院、闽东医院两家医疗集团要根据各县级成员医院具体情况,分类研究制定核心医院与成员医院之间双向转诊协作激励机制。进一步落实“医疗集团或医疗联合体内双向转诊的,取消二次住院起付线”、“各县(市、区)按照分级诊疗规范要求从基层办理转诊以及符合下转指征到基层医疗机构治疗的,城乡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等政策,促进分级诊疗。(责任单位:市卫健委、财政局、医保局等)

(三)引进优质医疗资源,争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以加快推动合作办医项目为抓手,推动与上海交大医学院的合作,以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为输出医院,依托宁德市医院开展合作共建,细化落实合作办医项目的建设投入、运营补助、医保支付、技术准入等支持政策。建立完善合作双方的同质化管理机制,通过输出医院派驻专家骨干来宁工作,建立“远程医学服务中心”等形式,实现国家高水平医院品牌、技术、管理等平移引入,加快打造重点专科群,加快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发改委、财政局、医保局,宁德市医院)

(四)以机制创新为动力,提升分级诊疗基层首诊能力。建立完善引导医生下沉基层长效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专家工作室,聘请公立医院的中高级职称退休医生担任基层首席专家,鼓励当地探索对首席专家出诊等给予适当财政补助。细化实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六个拓展”措施,以每年提升1-3个百分点的速度持续提升签约率。各县(市、区)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为重点,因地制宜制定辖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首诊病种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加快统一医共体内用药目录,由医共体统一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药品采购、配送、结算等,建立医共体内上下级医疗机构相衔接的药品供应保障模式,保障基层首诊和承接上级医院下转患者用药;到今年底,医共体内成员单位力争10%以上的病房建成为联合病房,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病床使用率;推动慢病规范管理与分级诊疗深度融合,发挥签约家庭医生协助转诊作用,促进形成疾病筛查、确诊、转诊、随访等系统连续服务模式。蕉城区和福鼎市进一步总结提升家庭病床试点工作,古田县、福安市开展分级诊疗规范管理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卫健委、财政局、医保局)

二、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增强医疗供给公益性

(五)扎实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落实《宁德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推动全市各级公立医院注重通过文化内涵建设、集约化管理、人力资源开发等途径实现高质量发展。推进市医院、闽东医院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省级示范医院试点工作,不断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各县(市、区)要围绕完善公立医院党的建设、投入保障、编制使用、人事薪酬等机制,坚持点面结合、“一院一策”探索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模式和路径。持续实施好在建的8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和26个市级重点专科项目,新遴选申报2023年省级临床重点专科5个,加快形成资源均衡、分工协作的全市临床专科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卫健委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六)持续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推进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方式创新,建立动态核增机制,落实好市属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数管理和县级公立医院编制使用备案机制;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完善考核评价、薪酬总量核定等机制,逐步提高人员支出占比及固定薪酬比例,优化完善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薪酬约束机制;建立健全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内部薪酬分配体系,优化各级岗位的薪酬分配关系,统筹考虑编内外人员待遇。柘荣县进一步巩固提升公立医院全员目标年薪制试点成果,周宁县开展公立医院全员目标年薪制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卫健委、财政局)

(七)创新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完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医学影像资料调阅共享机制,制定落实技术标准、实施细则、激励约束办法等制度规范。在宁德市医院、闽东医院开展“无陪护”病房试点,制定落实财政补助、收费标准、医保支付、职业培训等相关配套政策,缓解群众陪护难题。做好2023年度医疗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深入开展精准预约诊疗、慢病长处方、家庭病床、互联网医疗、多学科诊疗等服务,适度发展特需医疗服务,不断改善群众就医体验。(责任单位:市卫健委、财政局、医保局、人社局,市医院、闽东医院)

(八)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持续健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内部统一管理运行机制,推进医共体管理、服务同质化。各县(市、区)医共体要制定细化县级医务人员到基层的绩效分配方案,明确下基层服务工作补助标准,并与医生绩效工资、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等挂钩。县级医管委要加大对县级医院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情况的年度绩效考核力度。县级医共体要全面建立人财物运营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成员单位资产设备、成本核算、人事薪酬、绩效考核、医疗质量的实时运营和过程监督。今年年底前,各县(市、区)在总医院机制建设中有关统一财务、集中采购、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差距要全面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医保局、人社局、财政局)

(九)增强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深入实施《福建省县域医共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2021-2025年)》,相关县(市)要进一步把握四家省属三级医院分别对口帮扶我市7个县(市)机遇,抓好帮扶清单各项工作落实,争取到今年底,全市县级综合医院“四大中心”建设完成率达6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标准达标率达65%以上。推进古田、福安等地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加快蕉城、东侨等地已规划或立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要保证人口聚集地区周边乡镇医疗服务能力水平能够满足园区发展需求。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结合社会需求,积极拓展功能,开展中医诊疗、康复护理、医养结合等特色健康服务。霞浦县开展县乡医疗机构医养结合试点工作,与养老机构等建立固定联系,定期开展诊疗、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建立双向转诊机制。继续实施“百名医师千人次下基层”等活动,从县级以上医院抽调100名高年资中级以上职称医师(其中市属医院医师占30%以上)进入全市所有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医疗帮扶。(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发改委、医保局)

三、推进疾控体系改革,织密公共卫生防护网

(十)优化完善新冠疫情“乙类乙管”常态化防控机制。总结新冠疫情防控经验做法,完善现有防控指挥体系和工作机制,科学精准落实“乙类乙管”各项措施,完善常态化分级分层分流医疗卫生体系,健全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坚决巩固疫情防控成果。进一步完善疫情监测预警机制,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信息报告制度,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病毒变异、流感样病例等监测。完善应急医疗物资生产保供体系,健全储备制度和目录,优化应急医疗物资统筹调配机制。层层优化医疗救治体系平急转换机制,合理配置救治床位、医护力量、医疗物资等资源,增强传染病救治能力。县级综合医院要发挥好县域医共体牵头单位作用,一方面要加强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的帮扶力度,医务人员下沉基层、巡回诊疗,提升基层救治能力,另一方面要完善转会诊机制,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加强与片区对口三级综合医院对接,建立重症转诊绿色通道,提升重症救治能力。推进老年人等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夯实人群免疫屏障。加强学校、养老院、福利院、监所等重点场所防控,加大健康知识普及力度,营造群防群控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卫健委、疾控局、工信局、医保局、教育局、民政局等)

(十一)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机制。推进市、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局机构设置,推动市、县(区)级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机构改革。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并安排专人负责。借鉴省疾控中心综合改革和三明市医防融合试点经验,确定宁德市疾控中心作为省级综合改革试点。适当提高全市疾控机构在编人员增量绩效,提高公共卫生人才待遇。(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卫健委、人社局、财政局,市疾控中心)

(十二)加强医防融合建立全民健康管理机制。推动医疗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立重点人群健康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和考核评价机制,发挥县级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作用,加强公共卫生技术指导、培训、工作检查等。寿宁县进一步总结提升医防融合试点工作。优化健康教育和促进,增强“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探索健康危险因素综合治理,实施适龄女性HPV疫苗免费自愿接种、消除乙肝危害、卒中早期干预等项目,推动疾病防治关口前移。推进全流程食品药品治理整顿,完善抽检与监测机制,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深入开展健康宁德行动和爱国卫生运动,在学校、企业建立健康副校(园)长、健康管理员制度,推进村(居)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实现全覆盖。屏南县开展健康县建设试点工作,借鉴三明市尤溪县试点经验,因地制宜探索全民健康管理。(责任单位:市卫健委、教育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等)

四、提升“三医联动”效能,探索协同治理新经验

(十三)持续健全医保制度体系。完善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机制,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合理确定财政补助标准、个人缴费比例和待遇保障水平。优化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模式,实现用人单位(含灵活就业人员)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落实符合条件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政策。贯彻落实职工医保省级统筹调剂制度。贯彻落实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贯彻落实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完善困难群体精准分档分类救助机制。促进定制型商业补充保险规范发展,推动与基本医保的个人信息授权共享、经办和监管协同等方面衔接。(责任单位:市医保局、财政局,宁德市税务局、宁德银保监分局)

(十四)深化医疗、医保与价格联动改革。实施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调整优化支付标准,完善协商谈判、结余留用、特例单议和基金监管等配套机制。到2023年底,全市符合条件开展住院服务DIP收付费的医疗机构覆盖率不低于70%,病种覆盖率不低于80%,医保基金支出占比不低于50%。推进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2023年6月底前,至少开展1次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及时调价。落实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审核机制,加强医疗服务的成本核算与监测分析。(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卫健委)

(十五)完善药械采购与合理使用机制。贯彻落实国家、省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跟进口腔种植体、肝功生化类监测试剂、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采购,全省开展集中带量采购的药品与耗材分别达到450种与25类以上。扎实推进市级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落细落实,确保医疗机构完成约定采购任务,切实减轻采购成本和群众医疗费用负担。落实药品耗材集采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完善结余留用考核拨付机制。加强集中采购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相关指标纳入药械招采评分、公立医院院长绩效考核内容。强化药品耗材价格监测,完善短缺预警和应急保供机制;建设医用耗材通用名数据库,落实“一物一码”管理。推进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医疗机构药房药库标准化建设,构建精准监管体制和智慧管理模式。支持药品研发创新,完善公立医院采购使用新药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委)

五、统筹相关领域改革,增强群众健康获得感

(十六)大力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中医药条例》,加强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建设,细化落实财政补助、服务价格、医保支付等支持政策,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围绕心脑血管、骨伤、儿科、康复等病种,加强中医药优势专科建设。推进“互联网+中医药”应用,支持有条件的县级中医医院开展共享中药房及中药配送服务建设项目,满足本区域开展中药饮片处方在线审核,线下配药、核对、代煎、配送等中医药互联服务。(责任单位:市卫健委、财政局、医保局、市场监管局等)

(十七)推进“一老一小”健康促进行动。优化医保支持生育政策,推动对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有不当限制性规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或废止。发展多元普惠托育服务,年内新增托位900个,积极创建一批托育服务示范机构。实施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完善视力不良、肥胖等的筛查、诊断和干预机制。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力争88%以上的综合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90%以上的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开展老年人营养、心理关爱等行动,争创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支持职业院校加强“一老一小”等健康服务相关专业建设,提高相关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养老护理员、婴幼儿照护等“一老一小”健康服务产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市卫健委、民政局、教育局、人社局、医保局等)

(十八)多措并举加强医疗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医教协同,推动宁德师范学院医学院申报临床医学办学资质。落实省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五年行动计划,积极选送学科带头人参与赴国(境)外访学研修计划。用好用足人才政策,加快引进和培养一批高层次人才、学科带头人和紧缺急需人才。深化柔性引才效应,修订完善《宁德市名医“师带徒”工作室管理办法》等人才政策。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推进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盘活用好县域内人员编制资源,实施基层医疗卫生人才“三个一批”项目,完善“县管乡用、乡聘村用”机制,促进县域内卫技人员有序流动和多点执业。继续开展专项公开招聘基层医学人才项目,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符合规定的人才落实相应待遇。进一步做好今年临床医学本、专科定向生培养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卫健委、人社局、财政局,市委编办,宁德师范学院等)

(十九)加快打造“三医一张网”。根据省里统一部署,建立“三医”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强化跨部门业务协同,加快数据回流市级平台,逐步实现参保、就医、购药等电子数据的分级共享。加强全省预约诊疗、双向转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医学影像共享调阅、死亡医学证明电子化管理等信息系统应用推广。推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入库扫码工作机制。加快推进院前急救调度系统、出院患者满意度调查系统、公众服务平台等信息化建设工作。持续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鼓励各级医院因地制宜发展互联网诊疗,加强远程医疗服务。2023年底前,实现我市医学影像资料跨机构共享调阅。(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医保局、市场监管局、大数据管理局、财政局等)

(二十)完善医药卫生综合监管制度。推进医药卫生领域多元化监管和专项整治,开展医疗、医药等机构依法执业自查自纠,健全一案多查、联合惩戒、信用监管等机制。深化“证照分离”“减证便民”等改革,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项目,推行“不见面审批”。聚焦民生热点,持续推进医疗美容、口腔医疗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加强卫生监督队伍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加强医保基金综合监管,探索建立适应支付方式改革的基金监管模式。(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医保局、市场监管局等)

六、深入学习“三明经验”,持续加大医改推进力度

(二十一)完善学习三明医改经验长效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医改工作组织领导,因地制宜学习借鉴三明医改经验,推动“三医”从联动改革向协同发展治理迈进,进一步提升综合医改效能。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围绕群众看病就医“急难愁盼”,努力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对于基础条件较好或已纳入国家、省、市试点的重点任务,要全力争优,将试点转化为亮点;对于尚需探索突破的难点问题,要敢于争先,将难题转化为主题;对于改革路径明确、需要持续协同发力的关键环节,要努力争效,将改革红利转化为百姓福利。(责任单位:市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秘书处)

(二十二)落实医改督促评价措施。各级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用好全省医改监测管理平台、医保信息平台等信息系统,加强医改关键指标任务的跟踪评价,健全“月调度、季分析、年评价”工作机制,完善和落实深化医改工作重点任务台账。要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凝聚改革共识。对深化医改成效明显的地区或单位,要发挥绩效考核评价、专项资金倾斜的正向激励作用,对工作进度滞后、未实现任务目标的地区,要按规定予以通报、约谈等。各县(市、区)相关试点工作、总医院机制建设的落实情况纳入今年市对县(市、区)绩效考核内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分别于7月、10月以及次年1月的5日前,将上一个季度和全年医改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责任单位:市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秘书处)

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6-29

 

 

夹江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半年工作总结 文章下载

夹江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半年工作总结

2023年上半年,县卫生健康局立足行业特点,突出发展重点,全面推进健康夹江建设,在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深化医药体制改革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成效

一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医疗卫生领域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组织基层党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轮训班,436名党员全覆盖,开展义诊宣传促学服务20次,切实做到了强党性、提服务。上半年,新发展党员1名、入党积极分子22名。

二是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逐步提升。县人民医院成功纳入全国首批“千县工程”综合能力提升工作名单,建成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等五大临床服务中心,加快推进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建设,2023年拟建设市级临床重点专科1个,县级临床重点专科2个。启动木城镇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工作,持续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工作,试点首批推进5个村卫生室实施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优化社会办医审批流程,鼓励、扶持社会资金举办民营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形成有效补充,上半年新设置个体诊所6家,社会资金正在筹建民营医院1家、独立设置血液透析1个。2023年拟通过公开考核招聘、人才引进、高校双选等方式招聘卫生专业人员55名,“三支一扶”引进7名医学类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支医,进一步筑牢卫健根基。

三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推进。稳步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着力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依托成都大学附属医院管理优势和技术优势,在县人民医院建立了沁尿、消化、心血管、骨科等4个博士工作站。县中医医院以推进县域中医药传承创新为动力,以省级重点专科针灸康复科为引领,组织开展首届西学中培训,参训人员达50余人,持续加大中医药学科建设和培育专科健康文化。夹江县疾病预防控制局挂牌成立。

四是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全县累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28.65万人,建档率94.88%,完成国家常规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10568人次;高危孕产妇健康管理413人,产前健康管理率达100%,产后访视率达100%;规范管理高血压患者25258人,规范管理率100%;规范管理糖尿病患者7777人,规范管理率100%;规范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528人,规范管理率86.23%;组建55个县乡村三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在为全体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础上,提供个性化及延伸医疗服务,其中脱贫户、计生特殊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群众等重点人群签约率100%。完成农村妇女免费“两癌”筛查4731人。

五是重大疾病防控能力稳步加强。全力提高疾病防控和应急联动能力,全县无甲类传染病报告,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0起,报告疫情卡片2172张,审卡2132张,及时报告率为99.95%,及时审核率为100%;接到预警短信41次,分析排除41起,及时响应率100%。持续推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创建二级甲等疾控机构,完成夹江县血吸虫病诊断网络实验室建设,完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公共卫生科、三级公立医院设置“公卫专员”,落实公共卫生人员配备标准。

六是中医药持续振兴发展。建成省级中医重点专科1个、市级中医重点专科3个。8个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示范中医馆,9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服务。不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截至目前,全县0—36月儿童纳入中医药健康管理覆盖率57.88%,65岁以上老年人纳入管理覆盖率35.22%。

七是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不断强化。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开展医疗机构高风险岗位人员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卫健系统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已完成全县医疗机构接入三医监管平台建设工作,加大对涉医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1-6月累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7起,其中涉医案件2起,消毒产品案件2起,公共卫生案件3起,已予以行政处罚7起,共计没收违法所得0.27万元,罚款5.55万元。启动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工作,深入推进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

八是健康扶贫成果得到深入巩固。巩固“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优化脱贫人口、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易致贫人口“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服务。继续做好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加强临床路径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将低收入人口纳入大病救治范围,收治大病患者2095人次,大病专项救治病种达到45种。

九是人口家庭发展扎实有效。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各项政策,完成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格确认工作,惠及29291人、7159户,发放半年特扶金868.644万元。截至目前,我县出生人口662人,符合政策生育率为100%,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53‰,全县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05.59,全县生育水平相比同期有下滑趋势。

十是“一老一小”工作持续推进。积极探索医养结合,县内11家养老院均与二级以上医院签订了医养合作协议,由医院定期上门开展医疗服务、疫情防控指导等服务工作。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成功创建省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康桥医院成功创建市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漹城街道工农社区开展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工作,漹城街道云吟村启动建设老年心理关爱行动关爱点。实施健康敲门行动,已为全县共852名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免费健康管理服务。积极推动“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措施落地见效,出台《夹江县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制定《夹江县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支持清单》。建成托育机构(含幼儿园托班)57个、托位1155个,初步形成托育服务供给体系。

十一是爱国卫生工作得到持续巩固。印发巩固国家卫生县创建成果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全力做好国家卫生县复审工作。大力开展病媒生物防制相关工作,确保城区综合防制,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密度达到国家规定的C级标准。结合2023年农村“五清”行动、建制乡镇场镇建设管理服务能力提升和爱国卫生运动考核评估工作,全面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今年以来开展爱卫工作督查检查54次,发现问题419个,均已及时反馈全部完成整改。

二、存在问题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对照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多样化健康需求,卫生健康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还存在短板弱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尚需深化和完善;各层级人才缺失较为严重;群众健康获得感还需进一步增强等。这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全系统上下团结一致,下大力气加快推进解决。

三、下半年重点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强化党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县卫健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学深悟透,进一步发挥党组织的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卫健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是持续抓好疫情防控。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总体要求,做好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和“送医下乡”服务。

三是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以推进“健康夹江”行动为牵引,围绕“智慧健康”信息化建设、农村医疗补短、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全面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四是持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培育一批重点学科、建强特色专科,促进中医药传承发展,推进妇女儿童医院建设,全面提升全县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五是持续增进群众健康福祉。积极推动“三孩”生育政策,聚焦“一老一小”、困难群众、妇幼群体等特殊人群健康需求,扎实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一步提升群众对医疗卫生满意度。

六是持续推进“健康夹江”建设。多领域、宽角度开展“三减三健”等慢性病相关防控宣传教育,建立覆盖各部门的健康促进协调和决策机制,有序实施健康夹江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持续推进病媒生物防制,切实巩固国卫创建成果,确保我县顺利通过国卫复审。

夹江县卫生健康局202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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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2023年半年工作总结

2023年上半年,州卫生健康局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加强党建引领。一是持续推进党建工作。先后召开中共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党组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2022年度公立医院党建述职评议暨2023年全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推进会。在全省2022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暨省公立医院党建工作中,黔西南州2022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公立医院党建述职,评定等次为“好”。二是制定重点工作任务。下发《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2023年清廉医院建设重点任务》。三是做好自查自纠。督促各支部开展党务工作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开展第三次党内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四是开展选树先进典型。在全州公立医院开展全省“五好医院”“攻坚堡垒”“白衣先锋”选树活动。推荐1家公立医院和3个临床科室参加全国党建示范医院和临床科室标杆党支部评选。

(二)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一是指挥体系有效运行。始终保持指挥体系有效运行,州卫生健康局切实履行州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综合组办公室职责。今年上半年共流转文件491份,其中收文281份,发文210份。承办全国、全省会议17次,筹备召开了全州疫情防控电视电话会议。二是监测预警毫不放松。落实好病毒变异、发热门诊、哨点医院等多渠道监测任务。今年以来共制发黔西南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监测简报17期。三是能力建设提升质效。截至目前,全州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抗新冠病毒小分子药物类、中药类、解热类、止咳类药物,能满足使用需求。已配备重症医生、重症护士,能满足我州重症救治需求。四是疫苗接种应接尽接。坚持“应接尽接”原则,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持续推进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疫苗接种。截至目前,全州累计接种304.24万人,共705.49万剂次。五是宣传引导强化认识。精准开展政策解读,持续做好正面舆论引导,引导公众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筑牢群防群控基础。

(三)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一是2023年全州共拟申报预算内投资及专债项目32个,共拟申请中央、专项债券资金45.62亿元。上半年已争取到项目资金29104万元,其中黔西南州中医院二期扩建项目新增地方专项债券资金13828万元、黔西南州人民医院扩建项目新增地方专项债券资金10000万元、普安县医院门诊楼建设项目3526万元。争取到省级财政资金1500万元,支持3个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项目。省级资金250万元建设望谟县儿童重症监护病房项目。二是围绕“康养胜地、人文兴义”定位,以打造滇、黔、桂三省(区)结合部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为抓手,全州卫生健康领域重点谋划黔西南州人民医院大健康服务产业园项目、安龙县人民医院医养中心建设项目等康养产业类招商项目19个,签约项目2个(西南骨科医院和兴仁口腔医院),开工新建项目1个(泰邦单采血浆站)。围绕大健康产业链条补缺和延伸以商招商,开展精准化、专业化对接推介活动。随同州领导开展“走出去”5次,主动“走出去”两次、在贵阳推介一次,开展“请进来”6次。三是我州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1个,已在我州挂牌成立贵州省航空紧急医学救援基地(黔西南),并于6月21日派出20名航空救援队员及2辆空中救援直升机参加贵州省紧急医学救援成果展及卫生应急处置大型综合演练。上半年全面推进3个州级项目建设,各县(市)重点项目正在有序推进。

(四)提升医疗救治能力。一是深入推进七个专项行动。谋划实施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及七个专项行动,加大优质医疗资源供给,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强化公共卫生服务。二是大力推进国家“千县工程”实施。印发《黔西南州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县级综合医院部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以提升县医院综合能力为重点,提高县域疾病综合诊疗和服务能力。持续推进县级公立医院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与新生儿救治“五大中心”建设。三是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建成9个县域医共体,共有133所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了县域医共体建设。完成4个省级第一批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正在推进3个省级第二批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建设12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6个州级临床重点专科,目前正在组织申报。四是促进医疗卫生资源有效利用。推动全州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减少重复检验检查,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合理、有效利用,截至目前,医学检验结果互认1382例,影像检查结果互认598例。五是持续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已建成黔西南州人民医院互联网医院、兴义市人民医院互联网医院、黔西南州中医院互联网医院、黔西南州妇幼保健院互联网医院,实现“线上开单、线上付费、线上预约、线下检查”的便捷服务。

(五)控制重大疾病。2023年1月至4月,全州无甲类传染病报告,累计共报告乙丙类传染病16种,报告总发病12042例,报告总发病率为400.90/10万。持续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加大艾滋病防治宣传,鼓励群众自愿开展艾滋病检测,HIV检测50.81万人。加强结核病防治,成功治愈918例肺结核病人,治愈率93.96%。切实推进麻风病防治工作,累计治愈4065例,巩固提升慢性病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兴义市、普安县慢病示范区创建工作,持续推进死因监测、肿瘤随访、心脑血管事件报告管理工作,全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患病率5.48‰,已达4.5‰的指标要求。

(六)加强妇幼健康管理。一是加快推进妇幼重点工作。印发《黔西南州2023年妇幼健康工作要点》,对全州妇幼保健机构等级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调度督促。向省卫生健康委递交州妇幼保健院三级乙等复审暨三级甲等评审的请示,拟于7月上旬申请省级现场评审。二是加强产前筛查(诊断)网络建设。截至目前,全州共有州人民医院、兴义市人民医院2家机构取得产前诊断资质,12家机构取得产前筛查资质,全州产前筛查(诊断)网络进一步完善。三是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截至目前,为计划怀孕夫妇13088人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为育龄妇女14484人免费发放叶酸预防胎儿神经管缺陷。完成新生儿代谢性疾病和地贫筛查13813人,听力筛查13448人。四是持续推进妇幼公共卫生项目。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完成14484人,完成率为47.03%。“两癌”检查项目宫颈癌完成42026人,完成率为70.04%。乳腺癌完成25815人,完成率90.42%。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月均发放42610人,月均完成率为99.79%。综合来看,全州妇幼健康主要指标稳定可控。截至5月底,全州辖区活产数14703人,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均控制在省级下达的12/10万、3.5‰、5‰控制目标以内;早孕建册数为12633例,早孕建册率94.5%,达到了90%以上的目标。

(七)改善老年健康服务。一是推进老年医学科建设。全州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26家(含公立和民营),已有20家设立老年病科,设立比例77%。二是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全州目前共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131家,建设比例89%。三是开展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创建。积极支持兴义市申报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兴义市已作为贵州省推荐对象上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四是开展居家老年人医养服务试点。在兴义市开展居家老年人医养服务先行试点工作,现有14家基层医疗机构已完成服务范围变更登记并陆续开展服务。五是开展失能老年人“健康敲门行动”。2023年我州将对提出申请的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上门提供“三个一”免费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六是开展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印发《黔西南州2023年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工作实施方案》,全州共有3个社区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目前,已进行了省级复核。

(八)夯实人才队伍。一是切实做好“以才引才”精准荐才。制定《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2023年领导和专家“以才引才”精准荐才工作的通知》,指导医疗机构结合发展需要,通过学术圈、师徒关系、研究领域、人脉资源等多渠道引进人才。截至6月底,根据需求推荐人才14人,目前已有4人到岗。二是扎实推进“银龄计划”实施。结合我州实际向省委建报送“银龄计划”岗位需求62人,指导州内各医疗机构采取全职引进、柔性引进等方式引进高级退休医疗卫生人才,上半年共引进“银龄计划”人才12人(其中:省外9人)。三是稳步推进重点人才倍增。围绕省、州下达的重点人才五年倍增计划任务目标,指导全州各级医疗机构做好医疗领域重点人才培养和引进。上半年,省级重点人才引进1人,州级重点人才培养引进24人。

(九)传承发展中医药。一是强化项目实施,推进全州中医药事业发展。截至目前,黔西南州获2023年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中央、省级资金共1250.7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积极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二是加强人员培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联合州农业农村局,开展2023年中药材质量培训,培训全州医疗机构中医类人员、中药材种植、加工企业100人;“西医学习中医”培训基地于开展两年制学员第一轮和第二轮培训,并于5月开展2023年招生工作;由州中医医院承办2023年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人员30人,实施方案已下发、资金拨付到位,拟于7月开展培训。三是持续做好黔西南州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创建贵州省名中医工作室,制定传承培养计划,重点培养不少于5名中医药人员。四是积极谋划中医药发展。积极申报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联合州财政局,向省申请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积极对接贵州省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作为输出医院支持黔西南州中医医院作为省级区域中心建设,于5.19日签订共建协议,有效提升我州中医诊疗服务水平。五是制定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计划。草拟了《黔西南州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计划(2023—2030年)(草拟稿)》,州人民政府于5月18日召开专题会研究,目前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

(十)提升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水平。一是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报告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全州共检查43家二级及以上医院、220家其他医疗机构、9家疾控机构;“线下线上”全面排查55家二级及以上医院、1190家其他医疗机构、8家疾控机构。二是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监督检查。全州共检查医疗机构329家,立案查处7家,下达监督意见书87份,罚款金额2.5万元。三是持续推进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目前完成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抽查任务39家,对其中5家存在违法行为的实施了行政处罚。四是抓好全州卫生健康系统打击侵权假冒相关工作。印发《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关于做好2023年打击侵权假冒相关工作的通知》,加大对辖区内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消毒产品监督检查。共检查零售药店15家、母婴店3家、婴幼儿洗浴场所2家、医疗机构35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4份,情节严重的给予立案查处,共立案2件。五是制定2023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全州158家医疗机构作为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医院,州人民医院、兴义市人民医院作为省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哨点医院;州人民医院作为省食源性疾病专项监测哨点医院。2023年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计划监测样品210份;食品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计划监测样品472份,目前正在有序开展。

(十一)推进职业健康。一是强化工作措施,不断深化职业健康工作。制定了《黔西南州“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深入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强化四方责任,进一步夯实职业健康工作。根据《黔西南州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保障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二是强化宣传培训,狠抓能力提升。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开展专题知识讲座;举办全州职业健康管理及监督执法人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职业健康管理及监督执法人员监督执法的能力。全州线下宣传共出动宣传人员数1147人,印发宣传材料26651余份,观看《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启动仪式45000余人。企业自主组织宣传率达85%以上。三是持续推进“健康企业”创建工作,组织开展“职业健康达人”评选活动。通过现场评估,贵州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符合健康企业创建标准,并授予3家企业为州级“健康企业”。州卫生健康局、州总工会依照《关于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的通知》,采取职工个人参与,用人单位推选,县级初审的方式推荐“职业健康达人”,明确2022年黔西南州“职业健康达人”45人。四是加强职业病危害监测,强化风险管控。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项目工作,规范职业病诊断及鉴定。

(十二)生育政策与人口均衡发展。一是积极推进托育服务发展。出台了《黔西南州“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2021-2025)》(黔西南府办发〔2023〕8号)等文件,2023年继续将每千人拥有托位数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政府推动、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体系初步形成。二是继续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扶助。我州继续按照“老人老办法”,对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奖励扶助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好计划生育奖励、保障、救助、优惠“四项制度”。目前,全州8县(市)已全面完成158317人(次)88212户5626.366万元的资金预算工作。完成了2023年全州农村计生“两户”96名女孩考生高考加分资格审查。三是加强优生优育指导服务工作。督促县级优生优育指导中心认真承担开展师资培训、规范阵地建设、强化宣传引导、提供服务咨询的工作职责,加强家庭育儿辅导,积极开展家长课堂、亲子活动、入户指导等日常服务活动。

(十三)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一是强化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应用。成立“黔西南州远程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作专班”,指导远程医疗和互联网医疗融合发展,扩宽远程医疗服务渠道。2023年由兴义市人民医院牵头开展全州基层远程医疗业务培训2轮24场,培训人数2300余人次。二是持续发展互联网+医疗新业态。全州4家三级医院均已建成互联网医院,15家医疗机构通过微信小程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提供预约挂号,报告查询、在线缴费等线上诊疗服务。提供线上便民服务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占比为68.1%。当前州人民医院已达到智慧管理2级水平、智慧服务3级水平,州中医医院已达到智慧管理1级水平、智慧服务2级水平,州妇幼保健院已达到智慧管理2级水平、智慧服务2级水平,兴义市人民医院已达到智慧管理1级水平、智慧服务2级水平。三是加大“黔康码”服务建设和应用。全州22家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均已完成“黔康码”应用环境改造。停发院内就诊卡并实现“多码合一”“一码通行”,顺利完成了“黔康码”应用场景改造和持码就诊率的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目前全州已申领使用“黔康码”170余万张,黔康码应用实现常态化,创新化。

(十四)推进健康黔西南建设。一是召开2023年全州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暨健康黔西南建设推进会,会上总结近五年和2022年全州卫生健康工作,明确今后五年工作思路,安排部署2023年重点任务。二是完成了2022年度健康贵州考核监测评价报告。三是印发了《2023年健康黔西南建设工作要点》。四是开展了健康黔西南行动专家遴选工作,待征求意见完成后下发。五是正在拟草调整健康黔西南工作领导小组、健康黔西南行动专家咨询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健康黔西南行动推进委员会专项工作组等工作机制

(十五)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持续推进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工作。印发《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23年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推进全州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实施工作。二是帮扶服务到基层、助力乡村振兴建设。州人民医院、兴义市医院共派出医疗人员30人,帮助受援医院相关科室提高业务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三是落实基本医疗保障“三个三”任务。全州8个县(市)都实现了有二级及以上县级公立医院,建成了202个临床科室、共有1119名执业医师;98个乡(镇)都设有乡(镇)卫生院,43个街道均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共有执业(助理)医师1144名,全科医师162名;共有达标卫生室1035所、有合格村医1854名。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建设、人员和能力达到国家“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标准。四是做实做细脱贫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建家庭医生签约团队1211个、服务家庭医生人员总数达到4753人。全州脱贫人口已签约657805人,其中脱贫人口四类慢性病患者签约52314人。五是大力实施大病专项救治。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大病专项救治工作。今年以来,全州共救治已脱贫人口大病患者4101人。六是全面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有效减轻群众就医压力。全州共有148所公立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落实脱贫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今年以来,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脱贫人口住院患者共计18468人次。

(十六)加强东西部对口帮扶。一是建立健全帮扶机制,精准实施帮扶任务。印发《2023年“组团式”帮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县医院工作实施方案》《黔西南州2023年东西部医疗卫生协作工作要点》,全面推进我州医疗卫生协作精准落实。二是推进“三个一”的协作模式。始终坚持“聚焦我州短板弱项、发挥惠州优势技术、提升粤黔协作成效”的理念,在我州创新提出建立“三个一”的创新协作模式,即在我州各受援县医院建立一个特色门诊、建立一个特色病区、建立一个专家工作室,充分发挥惠州优质医疗技术,整合优质医疗资源。三是帮扶协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今年以来,通过“三高一推进”措施,全面推进惠黔东西部医疗卫生对口协作及重点县“组团式”帮扶县医院工作取得新成效。截至目前,我州共派到惠州支援医院学习101人,惠州支援医院共派出支援专家56人,专家门诊量累计15694人次、教学查房1143次,会诊及疑难病讨论263次,开展手术828台,手术示教共624台,远程会诊29次,义诊55次惠及5710余人,开展培训70次,共培训2013人次,开展新技术新项目10余项。

(十七)强化法治建设。一是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动态清理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落地落实。持续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贵州心达律师事务所邓连引和江永林两位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二是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制定印发《全州卫生健康系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实施方案》,持续开展涉医乱象整治。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印发《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学法用法计划》。三是加强社会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和调处化解。全州卫生健康系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院内投诉接待制度。全州卫生健康系统各级各单位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围绕重要会议、重大节假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加强分析研判和预警处置。

(十八)筑牢安全风险底线。一是持续强化反恐怖工作。2023年6月1日,我局印发《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医疗机构反恐怖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目前全州卫生健康系统未发生重大事件。二是积极开展平安建设工作。印发了《黔西南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推进“平安医院”创建工作。三是摸排清查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截至目前,卫生健康领域在建项目(不含停工、筹备)尚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四是认真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要求。组织开展网络安全督导检查两轮,重点针对制度建设、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涉疫情网络安全、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等情况,深入排查风险、整改隐患、补齐短板,共涉及56个网络系统和548个子系统,共排查整改安全漏洞647个并及时完成整改,切实提升卫生健康系统网络安全防护能力。目前,全州卫生健康系统未发生网络安全事件。

(十九)完成民生实事。为全州65岁及以上老年人重点人群免费发放“防疫健康包”9.6万份,截至1月8日全州共计96593份“防疫健康包”已全部发放至居民手中,健康包发放已圆满完成。为全州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一次结核筛查,截至目前已完成101451人,任务完成率57.62%。为全州65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一次,截至目前已完成135257人,任务完成率65.62%。为全州65岁以上老年人开展白内障筛查,截至5月底已完成76646人,任务完成率77%。

二、存在问题

一是服务大局仍有差距,围绕主责主业,服务人口发展、家庭健康和健康黔西南建设等措施办法不多。二是信息化基础薄弱,州内大部分医疗机构卫生信息化建设整体起步晚,底子薄,对信息化发展认识不到位,投入不足,建设不规范。三是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妇幼健康服务门诊覆盖率较低,基层妇幼健康服务能力亟待提升。四是基层医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参差不齐,服务质量不高,项目宣传不到位,导致居民对相关服务不理解、接受度不高。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全面完成2023年人均预期寿命、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全州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全州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全州法定传染病发病率等各项主要指标。二是全力推进民生实事、三甲创建、医养结合示范县创建工作、重点学科(专科)建设、托幼配套服务、爱国卫生运动、东西部协作等各项重点工作。三是大力推动康养产业建设、中医药药材全产业链、前沿医疗技术等创新发展。四是狠抓安全生产和党风廉政建设,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稳定,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202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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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3年,我市卫生健康工作在上级相关部门的精心指导和洪江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的正确领导下,统筹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医院学科建设、重点民生实事工作等各方面工作,现将我局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党的建设。一是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活动。3月份组织开展卫健系统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培训,并邀请市委党校教师对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了专题辅导。开展了“学习贯彻二十大·奋力赶超有作为”主题演讲比赛、《党课开讲啦》、《榜样7》等集中收看学习活动,组织系统积极参加市委宣传部组织的”学习袁隆平,做一粒好种子“微视频宣讲活动,市疾控中心“一个人,一件事,一辈子”微视频获大赛一等奖,卫健局获大赛组织奖。二是严格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党建责任联系点制度,对党委班子联系支部进行了适当的调整,班子成员每季度对基层支部党建工作进行分类指导和督查,深入开展“走基层、找问题、想办法、促发展”活动,围绕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三是聚焦主责主业,抓好党建日常管理。健全完善各项党建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深入推进“六好”党支部、“模范机关”建设。四是强化廉洁教育,正风肃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局党委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干部职工监督管理,按要求对下属单位和各股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责任约谈,提高其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将清廉微课堂纳入每月主题党日的一个重要环节,以参加培训,观看专题片等形式开展廉政教育2次,使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廉政守纪意识进一步增强,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考虑到省卫健委真抓实干督查激励相关考核文件还未出台,我们对照去年的模式开展了前期准备工作。一是成立了真抓实干督查激励专班,并对照去年的考核指标建立任务台账,明确责任分工,将任务分解到各相关单位和各股室,做实基础数据,并及时完成上报。为争创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先进打下基础。二是起草了《公立医院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市人民医院创三级医院工作方案》、《减员增效改革工作方案》、《全市药品耗材集中采购配送方案》、《医共体建设实施初步方案》(讨论稿)。

(三)疫情防控总体可控。

(四)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市中医医院与湖南省医药学院总医院、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怀化市中医医院签订医联体协议;脑病科与湖南省医药学院总医院实施共管共建;骨伤科与怀化市中医医院实施共管共建,提升学科建设能力工作。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妇保院均与上级医院建立医联体,签订双向转诊协议;上级医院派出医疗专家到各院进行巡诊、指导、授课、带教手术等技术扶持,帮助提升临床医生的业务水平。

(五)公共卫生服务。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免费体检24904人,乡村振兴监测对象提供免费体检46610人,并对其中“四种慢病”患者提供随访服务。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34867人,健康管理糖尿病患者12832人,为患者提供健康教育和随访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累计签约、续签服务对象270790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79.25%,为行动不便患者提供上门服务,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到全市每一个角落。

(六)重点民生实事落实完成。

我局承担的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工作任务数为1500人,完成1661人,完成专项投资43.4万元,完成任务的110.7%;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任务数为1500人,完成1648人,完成专项投资5.7万元,完成任务的109.87%。“两癌”免费筛查工作任务数为6000人。完成6003人,完成专项投资84万元,完成任务100.05%。

(七)计划生育。截至2023年5月底,全市人口出生859人,同比增加21人,人口总量增速明显放缓,出生人口结构保持平衡。2023年,我市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17058人,新增3359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903人,新增66人。

(八)健康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全市现有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和肺结核病4种慢性病脱贫人口6506人,已落实慢病家庭医生服务签约管理6506人,核实监测对象患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和肺结核病4种慢性病375人,已落实慢病家庭医生服务签约管理375人。每季度对患四种慢病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进行了至少一次随访,家庭医生签约履约服务率100%。2023年来全市共确诊重点监测对象患者189人,已住院救治或签约管理189人,救治率为100%。

(九)其他重点工作有序开展

全面实施健康洪江行动,成立了健康洪江行动推进委员会议事协调机构,建立健全了健康推进工作组织机构、专家团队和考评体系。大力开展健康洪江爱国卫生系列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除四害”春季集中消杀工作。积极开展无烟机关建设。结合爱国卫生月活动,主动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认真根据创卫指数测评标准,对标对表,逐条疏理,开展环境卫生整治。

洪江市卫生健康局2023-6-21

 

 

郎溪县卫生健康委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文章下载

郎溪县卫生健康委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根据要求,现将我委2023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持党建引领,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一是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主体责任。抓好组织建设,党建扎根基层夯实党建根基。配强班子,着重分工,突出主抓。强化支部建设,进一步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责任意识。持续完善制度,确保制度规范落实掷地有声。针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制定完善议事规则、医用设备耗材药品和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用车管理规定、中层后备干部选拔培养管理使用办法、信访投诉管理等规章制度。二是不断加大党组织的监督力度。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卫生健康行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着眼单位内部管理、业务流程、权力行使中的风险点开展排查,对委属各机构“三重一大”、招标采购、选人用人、重点项目推进等重点环节制度执行进行有效监督。认真落实《郎溪县公职人员“八小时外”作风问题集中整顿工作方案》要求,领导带头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等相关活动。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作风建设延伸至“八小时外”。加强考核,强化医德医风。及时核查线索,严肃执纪问责。对群众反映、媒体披露、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核查处置,坚持抓早抓小。对文明创建中通报的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根据《郎溪县公职人员和公务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行为通报办法》规定严肃追责问责,给予处罚。三是积极推进党组织的文化建设。继续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以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为抓手,积极组织党员进社区、进企业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并落实“深入一线听民意 聚焦诉求解难题”活动,切实做好文明创建、乡村振兴、城市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坚决助力打好“五大战役”;持续推进“组织争先进、党员争先锋”行动,开展“四亮”“四带”活动,在郎溪县人民医院党委、郎溪县中医院党委中各推选一名“郎川先锋”,推选基层党组织-新发镇卫生院党支部为“郎川堡垒”。

(二)坚持科学精准,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全面落实“乙类乙管”重点措施,坚决巩固来之不易的重大防控成果。一是加强疫情监测和常态化预警能力建设。健全疫情监测体系,推进多点触发预警机制建设。实现网络直报全覆盖,消除信息报告空白点和死角。有序组织开展不同亚型新冠病毒感染者流行病学调查。加强疫情监测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预警并依规采取必要的紧急防控措施。二是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督促各地对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特别是老年人进行摸排和梳理,逐人对接服务,甄别接种禁忌,优化接种服务,确保“应接尽接”。截至6月19日全县累计接种新冠疫苗766975剂次,其中第三剂次203075,第四剂次1728。2023年累计接种387剂次,其中第一剂次54,第二剂次83第三剂次32,第四剂次218。三是加强常态化分级分层分流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坚持“平战结合”原则,推进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建设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和可转换病区,强化传染病诊疗相关重点专科建设,构建我县重大疫情防治体系。全县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正常开诊。实施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关心关爱医务人员,有序组织医务人员带薪休假、疗养休养,依规落实临时性工作补助等。四是加强医疗物资保供。抓好应急储备,优化调整医疗物资储备品类、规模,制定储备目录清单、动态监测、实时调度。密切关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和医疗物资供应保障情况,强化药品短缺信息收集、分析与评估,关注重点人群用药需求,解决好基层一线药品、设备等方面短板弱项。五是加强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场所防控。继续紧盯65岁老年人及有基础性疾病的重点人群,分类提供健康监测、健康教育、协助转诊等服务。督促指导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落实防控措施。加强师生健康教育,建立校内疫情监测和管理制度,分类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场站码头、商场超市、休闲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空间密闭重点场所做好人员健康管理。

(三)坚持深化医改,着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水平。一是持续推进我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以业务、技术、管理等为纽带,建立医务人员县、乡、村师徒结对关系,充分利用电话、微信等现代通讯手段进行技术沟通和业务帮扶,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积极推进分级诊疗工作进一步落实,逐步在全县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急慢分治、防治结合的医疗服务模式。定期组织召开紧密型医共体工作例会,对医共体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以及下阶段计划部署,共同协调解决医共体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有效实现各成员单位互助共进。二是借助医联体平台引智引才,提升整体业务能力。“杭州师范大学临床医学院附属郎溪分院”正式挂牌,突破以往合作模式,两名驻点专家挂职县医院副院长,在临床、教学、继教、管理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特别是对神经介入、心血管介入等基层特需科室开展长期驻点帮扶,医疗技术帮扶立见成效。4月,国家卫健委直属北京医院·郎溪县人民医院眼科医联体正式揭牌。与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建立合作关系,完成江志伟、杨文明、王文梅等长三角名医工作室和张邢炜名医工作室签约揭牌。三是加快县级医院项目建设,谱写县级公立医院发展新篇章。县人民医院一期新门诊楼已投入使用;二期附属配套项目门诊楼及2号住院楼已具备使用条件,感染楼及高压氧舱正在进行主体施工,门诊住院综合楼室外道路及绿化已完工。县中医院项目目前基坑支护完成、裙房已完成,肿瘤中心地下室筏板正在浇筑,医养结合中心地下室基坑正在绑扎钢筋。县第四人民医院项目目前正在进行初步设计规划论证阶段,计划今年7月份开工。

(四)坚持合拍共鸣,稳妥有序推进三项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县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不断改善城乡环境,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以创建国家卫生县、省级健康县、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为目标,不断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创建机制。对各级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开展督查,推进卫生创建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将创建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相关进度每月通报,并作为部门年终考评指标之一,着力推进各项创建活动。二是加强资源整合,形成创建合力。联合开展控烟活动,推动无烟单位创建,实现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机构、学校无烟场所全覆盖。推进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完成25个健康单位、31个健康社区(村)、18所健康学校、2个健康主题公园、3条健康步道,9个健康自助式检测点、2个健康小屋建设工作,为群众提供绿色环保的健身休闲场所和方便、可及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三是营造舆论氛围,唱好创建旋律。充分发挥宣传舆论导向作用,积极引导广大市民以实际行动参与到三项创建中来,共建卫生、健康的美好家园。结合爱国卫生月、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等各类卫生健康主题日活动,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宣传公共卫生安全、重大疾病防控及不同季节重点流行疾病防控等卫生健康知识,注重群众健康理念转变、健康意识的自觉形成,广泛开展健康科普进村镇、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宣传重大疾病防控及不同季节重点流行疾病防控等卫生健康知识。

(五)坚持统筹协调,扎实推进卫生健康各项工作。

1.继续强化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扎实推进“扎根工程”,定向委托培养乡村医生。安排40名2021届定向委培乡村医生到我县两所公立医院实习。做好我县2020年定向委培乡村医生就业相关准备工作,制定《郎溪县2020年定向委培乡村医生就业分配工作方案》,开发35个就业岗位,组织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进行选岗。持续开展乡镇卫生院岗位池设置。今年上半年,全县乡镇卫生院17人通过岗位统筹实现了竞聘上岗。

2.持续提高基层基本医疗、基本公卫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水平。上半年继续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万医轮训计划和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完成14所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标准化建设。稳步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县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75元/年,服务内容扩展到12类,服务覆盖31万常住人口。2023年继续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示范点创建工作,完成辖区常住居民签约共142942人,占辖区常住人口的46%,重点人群签约84781人,签约率87%;有偿签约45839人,有偿签约率14%;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行“应签尽签”,计生特扶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100%。

3.大力推进无偿献血工作。通过主动联系大型企业、县直部门开展宣传,利用节日宣传活动等形式,结合固定献血屋每周两次自愿无偿献血。截止到五月底,全县合计献血892人次,献血量达287150ml,位列全市前列。

4.稳妥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计年度2023年5月出生总数 1169人,其中一孩564人,二孩511人,多孩94人,死亡人数1698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53‰。2023年全县奖扶对象4895人、特扶对象482人,发放资金894.468万元,预计7月份通过“一卡通”发放到位。目前我县共有托育机构19家,有9家托育机构已完成备案,其中有5家是普惠性托育机构。郎溪县2023年新增托位数125个,完成率100%。 现有总托位数1815个。实际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1352人。

5.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工作。落实电子证照制证工作,提升营商环境政务服务领域考核指标。优化医疗卫生服务要素准入。建立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优化行政许可流程,深化“放管服”改革,实行“一网一门一次”,进一步精减申报材料,提高了办事效率。截止2023年6月20日,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277件,其中公共场所类83件、医师注册类21件、护士注册类39件、医疗机构类许可125件、饮用水、二次供水许可类4件、放射许可类5件,办结率100%。

6.持续加强卫生监督管理。全面开展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工作。持续开展医疗机构日常监督检查和“三不合理”等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2023年上半年共受理4起举报投诉案件,并全部进行了及时妥善处理,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违法违规的6家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其中医疗卫生2件,公共场所2件,传染病防治1件,放射卫生1件,目前已结案2件。

7.努力做好综合管理政务公开。结合卫生健康系统的工作重点和行业特点,持续改进政务公开工作。围绕县卫健委工作职能和工作实际,优化公开目,加快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进上半年共发布信息321条。

8.不断加强疾病防控工作。截至6月19日,全县免疫规划建证建卡共计1223人(2023年1月1日后出生儿童建档570人),累计接种总针次为18595剂。上报1例AFP、1例麻疹疑似病例,全县接种门诊共报告AEFI病例23例,均为一般反应。通过县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专家调查诊断3例,其中1例为不排除,2例为排除。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治取得积极成效,上半年全县完成查螺条块53个、完成查螺面积412.55万平方米;于凌笪镇独山村、姚村镇红旗村有螺环境捕捉到钉螺,共捕捉活螺34只,经实验室压片镜检未发现阳性钉螺。春季灭螺以近年查到钉螺的有螺环境及附近风险环境为主,累计开展反复药物灭螺22万平方米。抽取200名8~10岁儿童,100名孕妇开展碘缺乏病现场监测。同时对儿童身高、体重进行测量以及甲状腺B超检查,综合评估儿童生长发育期情况。环境、食品、职业、学校等公共卫生持续开展。

9.持续做好妇幼健康工作。今年以来,县卫健委结合实际,拓展创新举措,扎实推进妇幼健康工作。上半年我县结婚登记人数为1588人,接受婚前医学检查1276人,婚检率为80%。完成全年任务数的49%。检出疾病167人,疾病检出率为13%。1-5月全县建册孕妇总数515,免费产筛总数为445人。辖区内活产数557人,产妇552人,孕产妇数健康率为97.85%,早孕建册率为98.7%,产后访视率为98.9%。截止5月31日,我县0—6岁儿童数16300,0—6岁儿童保健数16200,保健覆盖率99.39%。0—3岁儿童数5434,系统管理数5354,系统管理98.53%。全县1-5月份共实施计划生育手术327例。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已完成宫颈癌筛查1780人、乳腺癌筛查362人;城镇低保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已完成任务数。

10.努力提升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智医助理”工作开展顺利,账号活跃率、病历规范率均为全省前列;远程心电、远程影像利用广泛,村室与卫生院、卫生院与县级医院远程诊疗能力进一步得到提升;完成公立医院软件正版化工作。

11.扎实开展综合治理、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工作。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全力抓紧抓好消防安全、矛盾纠纷排查多元化解、应急值守和重精管理等工作。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医疗质量和医德医风建设,及时回应处理群众反映的各类诉求,上半年办理县长热线118件、信访平台3件。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进展缓慢。一方面,基层医疗机构医技人员匮乏,药品种类不全,牵头医院下转病人得不到及时、有效救治。另一方面,县级公立医院核心制度落实和管控不强,特色科室、特色专业较为薄弱,与周边城市医院相比缺乏竞争力。受历史因素影响,医院债务水平高,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欠佳,导致运行成本较高。绩效考核还存在短板,很多人员进修后都不愿意回来发展,导致整体服务能力难以得到提升。

(二)医共体建设制约因素明显。一方面,由于我县地理位置距离优势医疗资源(南京、上海等)较近,交通便利,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施方案要求的县域内就诊率明显提升的目标短期内难以实现。另一方面,由于县乡村各级医疗机构的人员性质不同、固定资产归属不一致,人财物很难统一,导致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很难有质的突破。

三、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

我委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按照“123X”工作主线(即:坚守一条疫情防控的底线,筑牢全县安全屏障;依托长三角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两个抓手,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县医院、中医院和四院精神病康复中心三个项目,提升硬件基础设施能力;实施多项医改,实现“国家卫生县”创建目标),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做好以新冠感染为重点的各类传染病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二是不断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突出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时刻防范卫生健康领域重大风险。三是不断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面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效果,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增强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获得感。四是持续深化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做好资源整合的文章,健全医共体运行管理体制。促进医疗资源共享,服务能力共同提升。建立两个医共体中心药房,实行统一用药范围、统一网上采购、统一集中配送、统一药款支付,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便捷。加快“智慧中药房”投入使用。五是持续发力乡村振兴。加强因病返贫动态监测,坚决防止因病致贫,巩固拓展健康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努力推动乡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完成14个标准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实现全覆盖。六是深入推进城市医联体建设。本着合作共赢目标,发挥医联体合作单位的技术优势,强化专家指导,扩大医疗优质服务覆盖面。七是加快完备智慧医疗建设。加大县内两家公立医院电子健康卡推进力度;加强各医疗机构居民服务“一卡通”全流程就诊应用水平;做好全县“智联网医院系统”医学影像互联互通工作和“数字郎溪”信息化项目申报工作。八是不断夯实人才队伍建设。通过高层次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社会化用人公开招聘等多种方式招引医疗卫生人才。九是争先创优推动项目建设。全力推动县中医院肿瘤中心和医养结合及中医治未病中心项目建设,力争项目主体封顶、内外装饰完成;完成县人民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二期项目竣工验收;推动郎溪县第四人民医院精神障碍患者康复中心项目开工建设。十是统筹推进“三创”工作。加强联动和政策协调,对标对表,合力攻坚,确保高质量推进各项建设任务,努力做好国家卫生县(镇)及省级卫生镇(村)评审检查工作以及省级健康县和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的市级初评及省级验收。

郎溪县卫生健康委202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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