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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营商环境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发改委

题目:探索信用体系建设新机制 实现优化营商环境新突破

资料提供时间: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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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添“国字号”金名片!淄博入选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淄博再添一张国字号“金名片”!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印发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的通知》,淄博市被确定为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再添信用助力。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淄博市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不断夯实信用建设基础,着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大力拓展惠民便企应用,聚焦信用优化营商环境,“诚信淄博”城市品牌越发闪亮。今年1月,淄博市成功创建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5月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排名跻身全国十强,位列全国261个地级市第10位;7月份成功创建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强“配置”,聚力凝聚工作合力。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组建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加挂市社会信用中心牌子),加力推进全市营商环境优化和信用体系建设,凝聚工作合力。为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专门成立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示范区创建的组织协调、指导推动、难题解决等工作。健全政策体系,将“诚信淄博”建设纳入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形成了以《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淄博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为统领,信用信息归集、信用联合奖惩、重点领域信用建设等政策性文件为配套的政策体系。

夯“基础”,聚力完善设施支撑。坚持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中国”(山东淄博)网站等载体建设为基础,着力打造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共建共享的“总枢纽”。推动淄博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参与构建全省同标准、全覆盖的一体化信用信息归集、应用和管理体系。截至目前,平台已累计归集信用信息8.4亿条。将“信用中国”(山东淄博)网站建设成为信用宣传、信息公示、信用服务“总窗口”,提供一站式信用政策文件查阅、信用信息查询、信用信息报告下载以及“双公示”信息查询、红黑名单信息查询等信息公示查询服务。

重“服务”,聚力实施信用监管。全面落实事前信用核查制度,在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办件平台嵌入信用核查模块,在行政管理事项中全面推广使用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实现市场主体办件必查“信”、审批必用“信”。积极探索推进事中信用分级监管,对市场主体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在20多个领域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实现守信者“无事不扰”、失信者“时时不安”。依法依规开展事后信用联合奖惩,建设自动化联合奖惩系统,实现全国红黑名单实时全量查询和联合奖惩措施清单的同步应用,产生联合奖惩案例400多万条,构建起了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信用联合奖惩协同监管机制。健全高效便捷信用修复服务机制,坚持“接件即审”,“一对一”为企业提供保姆式信用修复、信用异议服务,帮助企业完成信用修复3000余条。

拓“应用”,聚力加强信用赋能。拓展惠民便企“信易+”场景应用,为市场主体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行“承诺即入”信用审批新模式,将106个高频办理事项纳入改革清单,实现市场主体准入即准营。实施信用融资“春风行动”,打造中小微企业融资平台,推出“齐鑫贷”“技改贷”“租金纾困贷”“齐惠商户贷”等信用贷款产品。开展企业信用管理试点,发布地方标准,推出典型企业39家,试点经验获得省级推广。在桓台县开展“信易+”惠民便企场景应用试点,实施信用“五进”工程,搭建场景应用80余个,建成信用超市256家,享受优惠诚信个人达4万多人。

广“宣传”,聚力弘扬诚信理念。淄博是齐国故都和齐文化的发祥地,诚信是齐文化的精髓,经过几千年的传承和积淀,诚信文化已经深深熔铸在淄博这座城市里。通过组织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信用天下之淄博论剑”“诚信兴商宣传月”、信用微视频大赛、全民《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信用知识有奖答题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弘扬齐文化“诚信者,天下之结也”精神,近12个月已组织开展各类诚信宣传活动达300多次,3个课题成功入围省社会信用中心合作研究课题,形成了行行讲诚信、人人重信用的浓厚氛围,“政府有为、企业有信、群众有礼”的城市形象深入人心。

下一步,淄博市将以成功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为新起点,充分认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探索创新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聚力营商环境提效争先,持续擦亮“诚信淄博”城市名片,推动美德淄博、信用淄博建设,为实现“3510”发展目标、“强富美优”城市愿景提供信用支撑。

海报新闻2023-08-08

 

 

公安县:探索信用体系建设新机制 实现优化营商环境新突破 文章下载

公安县:探索信用体系建设新机制 实现优化营商环境新突破

2023年,公安县信用办会同公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试点为契机,运用“五强五新”探索信用体系建设新机制、助推经营主体塑信发展,取得了很好效果。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根植信用合规“新理念”。通过组织开展信用法规专题宣讲和“送法进企业”等活动,深入企业开展面对面宣讲,建立经营主体诚信教育常态化机制,塑造良好信用环境。今年以来,县信用办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召开8场次经营主体信用修复专题培训会,就信用修复的条件、不同程度失信行为的修复流程、申请材料等方面进行讲解及演示,告知修复途径,让企业认清失信后果,增强信用修复意识,变被动接受修复为主动学习了解,避免因失信而使信誉受损、经营受限。向经营主体发送警示提醒宣传短信2500条次。结合个体工商户服务月,走访园区企业上门指导宣传60余户次,有效提高了经营主体依法诚信经营和参与信用建设意识,带动形成“知信、守信、用信、增信”的社会氛围。

二是强化主动服务,实施信用帮扶“新举措”。积极推动实现“处罚即告知、期满即修复”。以“谁处罚、谁告知”为准则,主动告知经营主体行政处罚公示的依据、可修复时间及修复路径,增强信用修复针对性指引,全面实行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与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送”。今年来,共为68个经营主体提供了信用修复告知书,行政处罚案件信用修复主动告知率达100%。同时,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指导300余户符合修复条件的经营主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信用修复模块提交上传信用修复材料,采取不见面审批方式进行了信用修复,提升了信用修复效能。通过大数据平台查询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的经营主体名单,形成了拟信用修复台账,按辖区分发到各市场监管所,通过现场指导、结对实施信用帮扶等措施,帮助企业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良好信用。

三是强化信用提升,打造信用修复“新速度”。印发《探索开展信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在政府网站、12315微信公众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及局机关、市场监管所各办公地点等发布办事指南,公示修复条件、办理流程、具体要求等,方便办事市场主体了解修复政策。为方便经营主体就近办理,专门出台文件,将个体工商户经营异常状态信用修复权限委托各市场监管所行使,打通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同时简化优化流程,对于资料齐全、审核无误、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实行当场办结。对于资料不全,不能当场办结的,实行资料补全、办理流程一次性告知。推行引导“容缺”修复,对因新冠疫情以来(2020年至今),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而被列入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已经补报上一年度纸质年度报告并公示的,提交《信用修复申请书》、《守信承诺书》可当场恢复正常记载状态。优化信用修复渠道,开通全县各市场监管所、局机关线上线下信用修复双向“快速通道”,压缩各环节办理时限,实现了信用修复“网上办”、“现场办”、“就近办”、“立刻办”。

四是强化审慎监管,建立信用监管“新机制”。推行“缓冲”、“容错”、“差异化和柔性监管”等包容审慎的信用监管机制。一是建立信用惩戒缓冲机制。在年报公示、信用惩戒、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等环节,采取电话告知、短信提醒、信函提示、上门走访、警示约谈等方式,对信用风险较高或可能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市场主体进行警示提醒,预防市场主体因疏忽大意等原因导致失信记录、受到失信惩戒,引导市场主体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依法诚信经营。对无主观故意的轻微违规行为,设立信用惩戒缓冲期,加大行政指导工作力度,引导市场主体主动纠正违规行为。二是建立公示信息抽查容错机制。对公示信息抽查中发现市场主体填报公示的一般状态信息有误,以及财物信息中小数点、单位等明显错误,未发现存在主观故意,也未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可以允许市场主体修改,一般不直接作为“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情形处理。三是实施差异化和柔性监管。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在双随机抽查中,全面引入信用,针对不同类型、不同信用风险等级市场主体,采取不同监管措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

五是强化信用激励,释放经营主体“新活力”。在政府对小微企业扶持、政企合作、银企合作、金融帮扶和对“规上”企业、质量、专利等奖项上以及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守合同、重信用”评选等过程中,将信用合规建设情况、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等作为考量因素。对信用合规建设状况较好,信用风险低或未触发风险预警的经营主体优先采用非现场监管方式,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形成“合规引导、守规激励、分类监管”的管理模式。主动联系县邮储银行、农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银企对接,前期筛选了第一批共1350余户合规经营、信用良好的企业形成“白名单”,优先给予了贷款支持。

截至目前,公安县共为1249家经营主体办理了信用修复,涉及经营异常信息1711条、行政处罚信息5条,其中企业73家,117条;个体1170家,1593条;农专6家,6条。签订信用承诺书1200余份。下一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主动服务、靠前服务、快捷服务,在深入开展信用提升行动的同时,扎实推行由事后失信修复向事前失信预防和警示提醒转变。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和大数据分析应用平台,定期开展筛查提示,切实帮助经营主体防范化解失信风险。引导经营主体根植信用合规新理念,增强守法诚信经营主体获得感,实现优化营商环境新突破。

公安县信用办2023-07-31

 

 

龙口市获评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文章下载

龙口市获评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印发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发改办财金〔2023〕624号),确定全国68个地区为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山东省龙口市榜上有名。继年初获评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之后,“最美龙口·好人之城”再添信誉底色的国家级金字招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是国家信用体系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将助推龙口营商环境、发展活力和城市软实力的进一步提升。

位居全国百强县前列的龙口市,自2021年起全面启动为期五年的“诚信建设年”活动,全力构建体制机制健全、平台基础扎实、应用惠民便企、社会广泛认可的社会信用体系。2022年,龙口市在全国县级城市信用状况平均综合指数排名中位列第1位,探索形成推进县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龙口路径”。

靶向全国一流,创新构建最有力的保障支撑体系。市委书记、市长“双挂帅”,将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全市“5·10工程”十大事项之首,市镇村三级协调联动,举全市之力重抓重推。致力长远谋划,出台全国县级首个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印发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强化载体创新,建成“一网三库一平台”智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12万市场主体、70余万居民信用信息,注册用户突破21万。

聚焦应用突破,创新推动惠民便企的民生工程。连续两年将信用体系建设列为全市十大“为民服务实事”。瞄准“信用+服务”,实行国家工作人员诚信积分管理,推出“审监执信”闭环监管模式,60余个行业领域落实分级分类监管办法,相关做法获评“全国信用承诺优秀案例”。落实“信用+审批”,发布《龙口市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在行政审批、生态环境、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254项政务服务事项中实行告知承诺,“信用承诺+标准地”受到国家部委推介。立足“信用+惠民”,创新推进诚信积分“龙信分”查询应用,推出“信易医”“信易游”等200余条“信易+”守信激励创新措施,“信易行”案例获评山东省第二届“信易+”信用惠民便企应用优秀案例。

围绕服务大局,创新探索信用赋能的融合模式。推动信用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应用,与重点工作相融相促。信用赋能金融,建成龙口“信易贷”平台,拓宽线上融资渠道,以“无感授信”“整村授信”为特色,创新推出“创业担保贷”“产业升级贷”“科技成果转化贷”“乡村振兴贷”4大特色产品生态,28家金融机构入驻平台,授信金额达80余亿元。推动“信用善治”,实施“四十百千”亮点工程,3000余个诚信典型、300多个“信用超市”赋能乡村治理。探索“信用+中心工作”,推动美德信用建设,开展“信用+文明实践”“信用+环境整治”等结合活动;先后举办“信用宣讲大使”发布仪式、“网上信用宣传月”、6.14“信用记录关爱日”等各级各类实践活动2000多场次,推动“信用有价、守信有感”在基层落地生根。

信用烟台2023-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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