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2021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及市发改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上级部门有关推进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的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扎实的工作作风,进一步解放思想,狠抓落实,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2021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主要成绩和工作亮点
一是高效完成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完成年度内两次封控管理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快速高效为各疫情防控卡点(核酸采集点)提供坚实的防控物资保障。全方位落实保障措施,多渠道保障物资供应。确保全县内大米供应存量不少于107吨、食用油不少于64.5吨、面165吨,每日猪肉供应42.5吨。紧急情况下,县外供应本县大米每日供应量65吨、食用油10.5吨、面20.5吨。落实商品价格监测和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确保粮油、米面、肉、蔬供应,不出现断档、断供、脱销、哄抬物价的现象,实现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保供稳价。
二是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工作成绩显著。2021年7月16日,全区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等有关问题整改暨后续扶持项目建设现场推进会在我县召开,宁明成功经验得到自治区领导高度肯定。
三是争取上级项目扶持资金实现新突破。2021年共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乡村振兴资金56794万元,比2020年度增加19125万元,同比增长50.7%,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争取额度位于全市前列。
四是获得第十六批宁明县文明单位称号。
(二)固定资产投资情况
2021年在库项目159个(含崇凭高铁宁明段),计划总投资568.5161亿元,截至2022年1月7日,2021年度完成投资上报89.4138亿元(当月完成投资22.8655亿元),同比增长18%,其中普通项目完成投资78.9797亿元,同比增长29.9%,房地产完成投资10.4341亿元,同比负增长30.1%。由于系统中的崇凭高铁、驮英水库、上思至峒中口岸段公路工程项目属于跨县(市、区)实施建设项目,预计市统计局重新调整给宁明县实际完成总量为87亿元,同比增长19%(以2020年宁明实际完成总量为基数)。
(三)重大项目完成情况
1.自治区重大项目完成情况。2021年,宁明县共实施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13个(未包含边合区的项目),总投资60.04亿元。2021年累计完成投资13.87亿元。其中,新开工项目1个,竣工项目1个,续建项目9个,预备项目2个。
2.市级重大项目完成情况。2021年市级重大项目共有27个,总投资87.55亿元。2021年累计完成投资8.4亿元。其中,新开工项目5个,竣工项目5个,续建项目10个,预备项目7个。
(四)高水平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情况
一是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爱店口岸进境水果、食用水生活体动物指定监管场地建设及联检部门非现场办公配套用房项目工程、爱店口岸货物通道立交桥工程、宁明县北山边民互市区项目(含货物通道)等项目稳步推进,2021年5月9日国家同意增设爱店口岸为允许药材进口边境口岸。二是加快运输通道建设,重点推进水口-崇左-爱店公路(崇左至爱店口岸段)、省道S213北江至板烂公路、S215崇左至宁明公路(一期)工程、海渊至那堪二级公路等项目,其中崇爱高速2021年累计完成20.13亿元。
(五)用好政策资金,争取资金效果显著
一是加强对接上级,完成社会领域、环境基础设施、安居保障性住房、排水设施等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资金向上申报,2021年下达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共7个,总投资14076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6517万元,同比去年增加97.48%,在7个县排名第二。二是2021年我县获得地方政府专项债券6个,发行债券43600万元,同比去年增加14600万元。三是乡村振兴资金部分,共获得10个项目,上级补助资金6677万元。
(六)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力度,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区级、市级盘子
一是结合我县目前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深度,编制新时代兴边富民行动2021-2022年重点项目76个,总投资142.04亿元,其中列入广西自治区深入实施新时代兴边富民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2年重点项目23个,合计总投资39.32亿元。二是谋划时代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项目33个,总投资146.66亿元,其中分为实施项目19个,储备项目14个。三是完成2021年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其中通过自治区发改委初审项目24个,项目总投资61亿元,专项债券需求27.6亿元。四是完成上报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实施计划项目共90个,总投资66.96亿元,申请乡村振兴专项补助资金7.06亿元;汇编上报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2年实施计划项目共54个,项目总投资24.41亿元,申请2022年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72亿元。五是编制上报2022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投资建议计划。编制2022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上报自治区发改委,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申请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500万元。六是参照往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各专项资金申报要求,完成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项目61个,总投资50.57亿元,拟申报资金23.47亿元。
(七)全力推进我局实施的兴边富民项目和集镇基础设施项目
2019年中央下达我局负责实施的兴边富民建设项目17个,建设规模为60公里,总投资3230万元,已全部完成审计结算;宁明县峙浪乡集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宁明县板棍乡集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完成验收。
(八)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
一是根据2021年收购工作计划及县储备粮库存实际,完成粮食收购任务2500吨,完成县级储备粮轮换1856.322吨。二是发改局涉粮的县级绩效考评所有项目已圆满完成任务,全部满分。2021年8月23日,提前3个月完成自治区政府下达2500吨储备粮收购任务,是全市第一,全区首批完成收购计划的5个县市之一。三是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宁明县储备粮管理中心、宁明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杜绝粮食购销领域腐败事件的发生。四是抓好应急物资仓库管理,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五是做好军粮供应保障工作。
(九)价格收费及价格认证工作
1.价格监测工作。按要求向市发改委报送我县肉、粮、油、蛋、蔬菜、液化气等重点(基本)民生商品价格及防疫用品价格。我县除猪肉、蔬菜价格涨跌明显外,其余重点(基本)民生商品价格及防疫用品价格基本保持稳定。疫情期间加强对我县重点(基本)民生商品价格及防疫用品价格监测,期间未发现价格异常波动现象。
2.临时降低部分行业用水价格。我县符合新开工重大项目降价范围内的企业共两家,两家企业都在现行标准上临时降低10%(不含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总计减免水费6520.14元。
3.全面清理取消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不合理收费。我县正在按程序加快出台清理取消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不合理收费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目前尚未发现我县存在供水供电供气行业不合理收费行为。
4.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联合检查,对我县辖区范围内公立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及各类民办学校的收费行为进行检查。重点检查2021年春季学期以来发生的相关收费及变相收费行为。目前未发现教育乱收费行为。
5.开展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工作,目前我县77家民办幼儿园已完成备案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县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幼儿、家长及幼儿园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6.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目前已开展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成本调查,为“双减”工作提供相关依据。
7.价格认证中心经有关国家机关提出,对纪检监察、司法、行政工作中涉及的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进行价格确认。2021年,价格认定案件92件,标的额3473.63万元。其中:刑事案件85件,标的额323.89万元;行政案件7件,标的额3149.74万元。为我县司法、行政工作中所涉及违法行为量刑裁定提供价格依据。
(十)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工作
做好信息公开及项目立项、备案等工作。政务服务业务通用系统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的办件录入、接件、受理、审批等各项工作。按照政务中心要求完成网上办件率达90%以上。2021年,窗口共受理各类审批和审核事项共169件,办结169件,办结率100%。其中:企业项目备案54件,总投资额:1297608.8万元;完成政府投资类项目建议书审批78件,总投资额:540913.88万元;受理办结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共37件。
(十一)争创一流营商环境情况
大力优环境降成本。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跨省通办”、“全区通办”,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面覆盖。开展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推进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健全工程项目审批监管机制。积极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在办理建筑许可指标、用水、用电指标办理环节压缩持续优化,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事项便利度,优化“一表申请”功能,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可办,目前我县政务服务事项6+1类实施清单数量为1582项,办理形式含网上办的事项数量为1582项,网上可办率为100%。引导金融机构投放“桂惠贷”优惠利率贷款,2021年宁明县累计投放“桂惠贷”7.77亿元,共计投放722笔,支持市场主体数全市排名第二。优化税务注销流程,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和“最多跑一次”等纳税服务规范,为纳税人提供“套餐式”服务。继续推行清税证明免办、即办服务,创新推出“承诺制”容缺办理,简化资料和流程,更大力度优化企业税务注销。2021年1月-12月底,共办理注销税务登记408户,其中企业192户、个体216户。
(十二)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
按照国家、自治区、崇左市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力度,制定了《宁明县易地扶贫搬迁城中安置点帮扶工作方案》、《宁明县易地扶贫搬迁爱店安置点帮扶工作方案》。拨付了剩余未发放的890户易地搬迁户旧房拆除奖励资金1850万,924户搬迁户拆旧奖励资金已全部拨付,拨付率100%。2021年7月16日我县成功举办了全区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等有关问题整改暨后续扶持项目建设现场推进会。持续做好集中安置点管理工作,联合乡村振兴局、消防救援大队对两个安置点开展了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易地搬迁139套多建住房整改工作,已完成了73套政策性保障用房(城中镇15套,爱店镇58套)多建住房的处置,资金已按程序回笼。剩余66套多建住房已按规调整安置区规划,依法办理土地类型调整剥离手续。确定多建住房底价后,按统一销售价格向社会公开拍卖。上市交易(66套)多建住房房办理过户手续到广西宁明骆越文化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名下。
(十三)做好我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各项工作
制定《宁明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五项重点任务工作,要求年内每名党员干部至少为群众办1件实事,党员领导干部要办好2-3件实事。组织全县各部门按时报送“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事项清单,共收集到社保、就业、教育、安居、农补、生态等惠民事项清单689条,其中重点项目清单50条。收集汇总全县在职在编共计4434名党员开展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展情况,截止目前,全县党员开展为群众办实事7563件,涉及社保、教育、水利、安居、农补、生态、扶贫等领域,累计完成5942件。
(十四)从严从实抓好党建、廉政建设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广泛参与的系列庆祝活动,如到那练村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积极组织参加主题演讲、观看党史题材影片等,引导党员干部立足岗位,扎实工作,推动宁明“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二是狠抓学习教育,着力提升政治引领。学习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固定党日+”“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习型党组织“九个一”活动,创建浓厚的学习氛围。
三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真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崇左市和我县纪委全会精神、各级发改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思想上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着力提高干部职工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从思想上、意识上杜绝腐败。
四是狠抓队伍建设,落实“人才培养”计划。2021年我局新发展党员2名,在发展的过程中严把程序、慎重发展,狠抓培养、保证质量,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提升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十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成立宁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生活物资保障领导小组,制定应急工作方案。建立联保联供机制,整合力量、全员上岗、履职尽责,将防控工作落实在行动中、岗位上。建立健全保障机制,确保运行科学高效。每天汇报物资供应、储备和计划采购等保障情况。全方位落实保障措施,多渠道保障物资供应。第一时间与崇左市万家香放心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宁明分公司、宁明县新西洋超市等上游物资供应商的沟通联系,确保全县内大米供应存量不少于107吨、食用油不少于64.5吨、面165吨,每日猪肉供应42.5吨。紧急情况下,县外供应本县大米每日供应量65吨、食用油10.5吨、面20.5吨。做好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做好市场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截止目前,共组织本局及生活物资保障组其他成员单位500多人次,共紧急调拨物资200多万元(分别送往爱店镇、峙浪乡、寨安乡、桐棉镇、城中镇、北江),为切实做好物资保障工作,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充分发挥应急物资在疫情防控工作的保障作用。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参加社区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和边境线疫情防控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项目建设用地、资金等要素仍是制约项目推进的重要因素
部分重大项目建设用地因涉及基本农田,用地指标落实难;受信贷政策影响,企业融资困难,部分项目建设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二)超前谋划项目不足,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
近年来申报各类资金要求完成到可研深度,各部门受资金、用地等因素影响,每年8-11月份为资金申报时间段,我县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大部分仅完成立项工作,达不到申报上级资金所需条件,影响资金争取力度。
(三)固定资产投资方面
总体上看,因受部分项目用地审批难、融资难、市场建材价格上涨、能耗限电等因素影响,第三季度以来,部分在库项目建设实际没法形成较大的实物工作量和投资量,项目业主调降了年初的年度计划投资量,加上第四季度计划新增部分项目很难实现年内主体开工建设,预计难以在系统开网期间入统。按照目前支撑项目研判,计划支撑项目总年度计划投资量没有达到市级下达增速15%目标所需的84.1亿元投资总量,而去年第四季度投资量(基数)大,2021年第四季度投资增速相对前三季度有较大差距,预计全年可完成投资同比增长5%左右。
三、2022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牵头开展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组工作,积极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完成生活物资保障组职能工作,确保应急物资高效保障,上下联动做到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市场平稳。继续做好网格化管理及积极支援边境防控工作。
(二)抓好项目谋划,扩大有效投资
1.做好重大项目筛选上报工作。根据自治区重大项目和市级重大项目准入要求,做好项目筛选上报工作。围绕国家重点投资领域及方向,主要围绕基础设施、城镇化建设、交通、水利、社会民生等方面收集储备项目,认真做好重大项目的申报工作。
2.做好2022投资项目申报工作。积极对接自治区、崇左市发改委,把握中央投资的重点和方向,力争更多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等资金。
3.2022年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重点谋划现代农业特色产业项目、光伏发电项目、桐棉风电场(二期)项目、宁明县守边固边项目及宁明县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等5个项目。
(三)做好重大项目管理工作
对照区市重大项目绩效目标和任务,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工作,解决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难点、痛点问题。一是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跟进项目用地工作,解决占补指标难题,推动项目用地尽快落实。二是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推进计划开工项目早日开工。三是进一步加强政银企合作,拓宽融资渠道,跟进政策补助资金到位情况,保障项目建设资金及时到位,确保项目建设高质量推进。
(四)固定资产投资方面
一是多举措解决项目用地问题。通过积极申报纳入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申报各类用地指标、盘活存量土地等增加建设用地指标。二是拓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通过加大招商引资、申报政府专项债券、上级专项资金申报力度,争取更多项目建设资金有保障。三是加强项目前期服务工作。各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项目尽早完成前期工作,及早实现开工形成有效投资。四是做好投资规范化工作。按照上级统计部门工作部署,深入指导项目业主认真做好项目投资规范化建设工作,确保项目投资支撑材料质量。
(五)做好中央预算项目监管
一是强化调度管理。依托国家重大项目库系统严格执行按月调度制度,落实精细化管理要求,建立“前期工作台账和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制度。二是资金投入管理。加强与县财政部门的横向沟通,坚决杜绝县财政截留、挪用中央预算内资金,优化完善中央预算内资金申请拨付制度,推动中央预算内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六)把关好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工作
严格把好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的编报和审批关,参照崇左市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科学合理地控制项目规模和建设标准,提高审批工作质量和效率。
(七)保供稳价工作
切实加强我县重要民生商品储备,增加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给,统筹推进畜禽养殖产业发展,遏制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上涨过快势头,引导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等大型商业企业加大对冷鲜肉及牛羊肉、禽蛋、水产品等替代品的采购力度,确保市场保供稳价成效显著,有力保障市场供应和零售价格基本稳定
(八)做好其他发展和改革业务工作。
宁明县人民政府2022-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