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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政策解读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发改委

题目:意识形态及精神文明建设论述摘编贯彻落实意见

资料提供时间:2023-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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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工作措施 文章下载

巴东县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工作措施

为坚决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和省、州指挥部安排部署,进一步提高我县防控措施的科学性、精准性、针对性,坚决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和“层层加码”等现象,制定落实“九不准”要求具体工作措施如下:

一、认真学习,掌握九不准要求精神实质

(一)准确把握“九不准”要求精神实质。科学精准地开展疫情防控,是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一盘棋”的核心工作任务。“九不准”是为各级各部门科学精准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提供的“准尺”,是各地执行防控政策的纪律性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工作要求,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九不准”要求的精神实质,坚决贯彻“九不准”的工作内容,切实做好全链条精准防控。

(二)因时因势调整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的目的是为了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环境。全县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坚决防止出现掌握政策不准确、执行落实不精准等问题,根据形势变化,精准应变、精准施策、精准防控,将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生产生活的影响,实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目标,更加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突出重点,确保“九不准”要求落实落地

(三)坚持防控措施科学精准。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省、州指挥部关于调整优化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要求,不得随意将限制出行的范围由中、高风险区域扩大到其他地区,不得随意延长中、高风险地区管控时间,不得随意延长风险人员的隔离和健康监测时间,不得随意扩大采取隔离、管控措施的风险人员范围,不得对来自低风险地区人员采取强制劝返、隔离等限制措施。严格落实健康码使用管理的各项规定,严禁将健康码应用于疫情防控之外的其他社会管理。

(四)坚持交通运输高效顺畅。严格按照省、州指挥部要求设置防疫检查点并规范运行。畅通交通通道,无本土疫情地区来(返)巴客、货运司乘人员,凭湖北健康码绿码,自由通行。省外中高风险区、我省确定管控区所在县(市、区、旗)来巴返巴客运司乘人员,进行落地核酸检并在核酸系统录入来源地、目的地等详细信息后,对需集中隔离人员移交属地指挥部管控。省外中高风险区、我省确定管控区所在县(市、区、旗)来巴返巴货运司乘人员,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实行点对点闭环运输。核酸检测结果超过48小时的,同时进行“核酸+抗原”落地检,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实行点对点闭环运输,落实“即采即走即追”制度。

(五)坚持高校学生返乡畅通便捷。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有疫情和无疫情地区高校学生离校返乡疫情防控政策,不得层层加码,不得对符合条件离校返乡的高校学生采取隔离等措施。县、乡要畅通咨询渠道,学生在离校返乡途中如果遇到特殊需求,可致电咨询电话寻求帮助。

(六)坚持常规医疗服务有序统筹。县卫健局和医疗机构要完善疫情条件下医疗服务管理运行机制,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规范设置缓冲病房,不得随意以疫情防控为由拒绝为急危重症和需要规律性诊疗的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坚决杜绝以疫情防控为由擅自停诊、推诿拒诊。

(七)坚持正常生产生活保障有力。发生输入性疫情和本土疫情后,要及时启用“白名单”重点企业和货运车辆,保障风险区域生活、医疗等物资供应。不得随意关闭无本土疫情地区内保障正常生产生活的场所,保障供水、供电、垃圾处理、邮政快递等重要企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不得随意限制快递、外卖、家政、家电维修等生活服务人员进入社区服务。

三、强化保障,推进落实“九不准”要求提质增效

(八)强化组织保障。县指挥部抽调精干力量组建整治疫情防控“层层加码”工作专班,由贾继建、宋良同志担任工作专班负责人,卫健、教育、经信、交通、农业农村、文旅、市场监管、政务等相关部门各1名副科级干部担任专班成员,1名业务骨干为专班联络员。专班负责核实处理省、州专班和各成员单位、县指挥部办公室及各专班转办的问题线索并及时反馈;设立群众举报投诉渠道(网站、电话等),并由县委宣传部统一对外公示;接受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转办、处置、跟踪、督办等工作;督促指导各乡镇、各行业自查、整改疫情防控“一刀切”“层层加码”问题;负责办理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九)强化自查自纠。各乡镇指挥部和各相关部门,要逐项对照国家和省、州、县疫情防控政策和“九不准”要求,迅速开展本地疫情防控政策自查清理,认真查找、及时清理不符合规定的政策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做到立行立改。

(十)强化政策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及时传达国家和省、州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变化,压紧压实“四方责任”,指导和督促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实时查找与上级政策要求不一致以及防控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等问题,做到立行立改、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加强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防控政策的宣传解读,争取得到群众更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县、乡指挥部咨询电话全天候受理群众诉求,对咨询类问题要及时解疑答惑,对投诉举报类问题要及时核实或转办处理。

(十一)强化监督检查。各级指挥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定期组织对下级单位和所监管行业落实“九不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切实予以纠正。县指挥部督导检查组要将此工作纳入常态化督导内容,坚决杜绝防控工作中庸政懒政、不做为、乱作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对情节严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巴东县卫生健康局2022-07-20

 

 

梅河口 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文章下载

梅河口 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实际,制定《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建立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机构

组建常态化疫情防控办公室,由分管副市长牵头,在全市抽调卫健、公安等部门业务骨干,负责常态化排查、隔离、消杀、社会面管控等疫情防控工作。

二、持续做好社会面排查

1.守住外防输入防线。对于国内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所在市(州)以及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来返梅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执行“落地即检”,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2.落实网格化排查机制。坚持大数据推送与村(社区)自主摸排相结合,充分发挥乡镇(街)、村(社区)两级网格化防控工作体系优势,实行排查工作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排查结果经村小组长(楼长)、村(社区)书记、乡镇(街)党政“一把手”签字后,报送常态化疫情防控办公室。公安部门根据大数据监测情况,点对点追踪排查域外来返梅人员情况,及时与当事人所在社区对接。

3.建立滚动式排查机制。对于医疗机构工作人员、隔离点位工作人员、冷链运输工作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公交车驾驶员、出租车驾驶员、外卖员、快递从业人员、交通检查点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每周抽查30%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学校学生及教职工以学校为单位,每5天完成一轮抽查核酸检测;其他人员分批次进行滚动式核酸检测,10天完成一轮次核酸检测;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设立核酸采样点,为自愿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免费检测。

三、专业化开展公共场所消杀

生态环境局牵头组建专业消杀队伍,对火车站、客运站、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统一实施专业消杀。乡镇学校、卫生院、养老院等场所消杀由属地乡镇政府负责。

四、推行文明市民绿色健康卡出行制度

通过全员核酸检测且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市民,由所在乡镇(街)发放文明市民绿色健康卡作为出入公共场所的重要凭证,无卡人员不得进出各类公共场所。市域外来梅人员应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落实戴口罩、测温、扫码登记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出公共场所。同时,文明市民绿色健康卡作为就医住院的重要凭证,急重症可以先收治入院、后核酸检测。

五、强化隔离管控措施

在全市选择固定宾馆作为定点集中隔离宾馆,组建专业隔离工作团队专门负责集中隔离工作,落实对外封闭管理、内部规范管理、清洁消杀和垃圾处理、环境监测等措施。对密切接触者、中高风险区来(返)梅人员等高风险人群,做到“应隔尽隔”。自本实施意见发布之日起,集中隔离人员费用本人自行负责。

六、设立定点救治医院

将市中心医院老院区作为定点救治医院,选派专业医护人员负责新冠病毒感染者救治工作。严格落实定点医院医护人员闭环管理措施,坚决防止交叉感染和病毒外溢。生态环境局牵头做好医废处理。

七、全面加强个人防护

倡导群众科学佩戴口罩,注意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减少非必要的聚会、聚餐、聚集,引导群众养成勤洗手、勤通风、使用公筷、不随地吐痰等良好卫生习惯。依托海龙湖公园、人民公园等基础设施资源,结合全域旅游以及促消费活动,常态化组织开展户外打卡促销活动,引导居民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走出家门,积极参与户外活动。

八、从严落实社会面管控措施

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行业指南和卫生防疫有关规定,坚持测温、扫码、检查文明市民绿色健康卡(本地市民)或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域外人员)、通风、消杀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市域内公交车、班线客车、出租车等车辆由交通部门严格监管运营,司乘人员要做好车辆通风和每日清洁消杀。加强学校防控,优先恢复高中教学秩序,实行严格的全封闭管理制度。

九、强化精准流调

由公安部门牵头、卫健部门配合、乡镇(街)参与,建立专业化流调队伍,对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不能排除的发热病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等人员开展面对面为主的流行病学调查,实行扩面流调排查。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配合,不得隐瞒病史、重点地区旅行史、密切接触史,不得逃避医学观察,对拒不配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十、实行不主动、不及时报告处罚制度

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省内长春市、吉林市等疫情城市来返梅人员,要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按照规定严格执行管控政策。对不主动、不及时报告、谎报、瞒报或帮助隐瞒的,一经发现,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安机关依法从严从快处置。

十一、严格追究违反规定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全民有责。市民和有关单位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凡违反本实施意见的,各级政法机关将从严、从重、从快坚决依法打击处理。属于违法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湾龙镇2022-04-02

 

 

游仙 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下载

游仙 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机关各部门、场镇单位: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意见》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绵阳市游仙区魏城镇委员会 绵阳市游仙区魏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1日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要求,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势头,坚决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结合魏城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严格落实党委安全生产责任

(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纳入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村(社区)干部培训重要内容,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二)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绵阳市游仙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关于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游仙区党政干部安全工作手册》和《游仙区魏城镇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和应急管理工作清单》,把安全生产纳入镇党委及班子成员职责清单,进一步细化明确镇党委及党委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

(三)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镇党委每月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不少于1次。要按照职责分工,协调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政法、机构编制等单位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

二、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

(四)坚持把安全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始终。镇人民政府要把安全发展理念具体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将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并与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推动安全生产依法治理。

(五)细化落实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明确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分工,要分兵把守、严格履责,切实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并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业务工作全过程。

(六)健全完善安委会工作机制。镇安委会每2个月不少于1次。组织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建立健全安全风险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加强对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督促指导。

三、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七)全面厘清监管责任边界。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职。对安全生产职责不清的行业领域及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风险,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机关各部门要主动担当,不得推诿扯皮。

(八)加强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各行业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与本行业的业务工作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不少于1次。依法制定实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等,全面实行安全生产“三张清单、一项承诺书”管理制度,建立本部门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暗访制度,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的监督管理、督导检查。

(九)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职能作用。应急办要履行镇安委会办公室职责,发挥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督查考核作用,运用“两书一函”、考核督查、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手段,督促各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开展每月安全风险动态研判、每季度安全形势会商分析,多形式、多平台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跟踪落实管控措施。

四、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十)严肃追究事故的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依据《绵阳市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事故频发多发或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严格追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因属地管理责任没有落实,发生1人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属地村(社区)两委班子向镇党委、政府作书面检查;发生2人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对村(社区)两委班子相关领导停职;发生死亡3人及以上或10人及以上重伤的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按市区相关追责程序执行。

(十一)严肃追究违法行为的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对违法盗采、违法建设、危化品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甚至放任不管的,要依规依纪依法追究镇党委政府和村(社区)相关负责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十二)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按照《绵阳市游仙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绵游安委办〔2020〕60)《关于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绵游安委办〔2019〕35号)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企业负责人要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结合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牵头组织本企业按照“行业共性+企业个性”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健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三)严格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发生较大事故要依法追究负有责任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的责任,发生重特大事故要直接追究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十四)迅速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绵阳市游仙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要围绕燃气、危化品、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以及超市、电影院、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高层建筑、废弃厂房、闲置村部、自建房屋、废品收购站等重点行业和场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十五)坚决整改排查发现的各类隐患。对在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采取停产停工、追究刑责等果断措施,坚决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重特大事故。对排查整治不认真,未列入清单、经查实属于重大隐患的,要当作事故对待,引发事故的要从严从重追究责任

(十六)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镇应急办和机关相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开展全方位、全过程辨识,明确管控责任和措施,并对管控措施是否有效持续开展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七、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

(十七)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关。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不得“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要对危化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金属冶炼等行业领域高危项目和人员密集场所,全面执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规定,严格项目审查、建设、验收、投产投用闭环管理,督促项目单位按规定落实安全评价,不得以集中审批为名降低安全门槛。对违规审批、强行上马的不达标项目,造成事故的实行终身追责。

(十八)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十九)加强产业转移项目风险评估。对东部沿海地区产业转移项目严格执行审查程序,坚决将不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和魏城镇产业规划的项目拒之门外,确保落地项目满足国家各行业的规范标准和本辖区发展规划,坚决淘汰落后产能。

(二十)守牢化工产业项目安全红线。组织开展集中检查,不达安全标准的不能上马和开工,已经运行的坚决整改。严禁在省政府认定的化工园区外新建、扩建危化品生产项目。

八、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

(二十一)开展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打击建筑施工、危化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特种设备等高危行业领域建设、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相应法律责任。严格资质管理,坚持“谁的资质谁负责、挂谁的牌子谁负责”,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格追究资质方的责任,遏制出借资质、无序扩张。

(二十二)规范重点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理。辖区重点企事业单位要发挥表率作用,建强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管理团队,加强安全生产的指导、监督、考核和奖惩,不具备条件的不得盲目承接相关业务,并加强对分包单位等关联单位安全生产的指导、监督,实行安全生产的统一管理。

九、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

(二十三)强化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生产经营单位要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统一管理,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对从业人员、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取得相应资格,实行持证上岗。危险岗位要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从事危化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等高危行业的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入职人员资质和学历,企业要签订用工合同、履行用工手续。

(二十四)开展从业人员、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对劳务派遣用工和灵活用工人员数量较多的行业领域,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重点加强安全监管,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要依法查处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严厉打击假冒安全监管部门网站及通过网络制假售假行为,严肃查处从业人员持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特种作业操作证考核发放和信息查询。

(二十五)依法保障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权益。辖区企事业单位要带头减少危险作业领域灵活用工人员,但不能以安全生产为名辞退农民工,要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工人安全素质,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十、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

(二十六)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执法行动。按照《游仙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打非治违”执法检查专项工作方案》,严厉打击油气管道乱挖乱钻、客车非法营运、危化品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建筑无资质施工和层层转包、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不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同时开展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消防、特种设备、文化旅游、民爆物品以及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执法检查,依法精准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措施,确保打得准、打得狠、打出成效,坚决防止“态度执法”“关系执法”“人情执法”。

(二十七)狠抓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的处理。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止,以及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从重惩处并公开曝光,决不手软,切实起到震慑警示和宣传教育作用。

(二十八)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要巩固“打非治违”成果,推动“打非治违”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督促企业建立“反三违”长效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严防死灰复燃。坚持“三位一体”和“三带三查”的执法模式,达到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一线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同行业企业安全水平的双提升。

十一、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

(二十九)严格安全执法。强力推进魏城镇安全生产“护安2022”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加大惩戒力度,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依法严肃查处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决定实施行政处罚的,及时向信用信息平台推送有关信息,对符合联合惩戒条件的对象,严格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三十)强化精准执法。按照分类分级的要求,积极对接区级相关执法单位,切实做到原则上一家企业对应一个层级的执法主体。科学制定执法计划,确定重点检查企业和一般检查企业,对重点检查企业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其他企业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进一步分行业领域建立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清单,围绕重点检查事项开展有针对性地检查,防止检查一般化、简单化。

(三十一)提升执法效能。要强化专业执法,邀请专家参与执法过程。完善执法流程,有效杜绝办案程序不规范、“同案不同罚”等情况。

(三十二)创新监管执法方式。邀请市、区部门开展帮扶式执法,充分利用在线远程巡查、用水用电监测、电子封条等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违法盗采、冒险作业等行为。

十二、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三十三)加快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0〕35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22〕5号)精神,动员工作人员参加相关执法资格考试,建强镇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三十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开展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岗位练兵、业务比武、实战演练、案件评比等各种形式培训活动,强化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专业能力。

(三十五)提升安全监管执法队伍保障水平。要加强专业执法装备配备,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推进镇应急管理工作机构业务标准化建设。

十三、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

(三十六)动员鼓励群众监督安全生产。广泛宣传《绵阳市游仙区安全生产举报与自然灾害预警奖励办法》,鼓励社会公众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三十七)落实举报奖励。要及时核查处理举报,依法保护举报人,不得私自泄露有关个人信息。对查实的举报件,根据风险程度及时兑现举报奖励。

十四、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的行为

(三十八)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严格执行《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直报工作的通知》(川安办函〔2021〕54号),切实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直报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好信息互通,定期对接核实事故数据,要如实填报事故,确保事故应报尽报。

(三十九)加大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生产安全事故(含重大涉险事故、受伤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追究直接责任人、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人员的责任。

十五、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四十)高质量统筹做好各方面工作。镇党委政府要把握好政策基调,坚持稳中求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各村(社区)、机关部门和场镇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严从实从快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具体的工作落实方案,确定时间表、路线图,将措施细化到岗、责任明确到人,逐项抓好贯彻落实。镇应急办将定期印发工作简报或通报,推动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和工作要求落地见效。

魏城镇2022-05-31

 

 

寿宁 关于贯彻落实优化防控工作二十条措施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全县疫情防控的通告 文章下载

寿宁 关于贯彻落实优化防控工作二十条措施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全县疫情防控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11月1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二十条”)精神,抓好疫情防控优化调整措施的贯彻实施,经寿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深化思想认识。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优化调整防控措施不是放松防控,更不是放开、“躺平”,而是要保持战略定力,坚持既定的防控策略和方针,进一步提高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2.及时主动报备。有高低风险区和其他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酒店、宾馆和单位报备,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3.做好健康管理。跨省及省内涉疫地区入(返)寿人员实施“落地检”;重点人群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落实核酸检测。密切接触者和入境人员实施“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高风险区入(返)寿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低风险地区入(返)寿人员要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并实施“三天两检”(间隔24小时)并做好健康监测;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实施“5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不再判定密接的密接,对目前在隔离的次密接解除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者仍实行集中隔离。

4.遵守防疫规定。所有市民进入景区景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KTV、餐吧、影剧院、医疗机构等公共场所,自觉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核酸检测结果,并做好扫码、测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

5.积极接种疫苗。在没有接种禁忌的情况下,应尽早尽快接种疫苗。凡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18岁以上人群,特别是老年人要加强免疫接种。

6.做好个人防护。遵守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做到勤洗手、常通风、公筷制、一米线,特别在公共场所要规范佩戴口罩,提倡婚丧喜事简办或不办。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和防控政策调整,对不配合相关健康管理措施的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今日寿宁2022-11-13

 

 

 

关于2021年创建精神文明单位实施意见 文章下载

关于2021年创建精神文明单位实施意见

按照全区精神文明建设会议要求,为建设高素质的政务服务干部职工队伍,切实转变政务服务中心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彰显良好形象。结合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2021年创建精神文明单位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全面贯彻中共十九大和历次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以争创市级文明单位为目标,以建设“学习型、责任型、效能型、服务型、创新型、和谐型”机关为重点,以增强服务意识、健全工作机制、优化工作环境、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履职实效为内容,不断丰富创建活动形式和载体,为全力打造“公开、公正、廉洁、诚信”政务服务中心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道德滋养和文化条件。

二、创建内容

1、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理论学习制度,以中心组理论学习为平台,重点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中国梦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学习、“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学习、民主法治建设方面的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政务服务中心干部队伍的政策理论化水平。

2、进一步加强党风政风建设。严格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委、市委和区委的有关精神,定期组织收看廉政警示影片,举办廉政讲座,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严格落实党纪政纪规定和党内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公务接待等项工作。

3、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以创先争优、攻坚克难、服务发展、服务委员、服务群众为核心,健全和完善思想政治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建设,认真履行政务服务中心职能,着力改进作风、提升水平、解决问题、健全机制,努力建设一支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政务服务中心干部队伍。

4、进一步加强文化阵地建设。成立机关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室,组织开展“书香读书月”活动,积极创造条件,丰富机关干部职工文化生活,陶冶干部职工情操,努力形成和谐向上的环境氛围。结合各类创建活动,组织开展一些形式多样、喜闻乐见、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政务服务中心机关的精神文化生活,有效沟通和融洽干部职工的感情,提高机关凝聚力和向心力,不断拓展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内涵。

5、进一步加强道德风尚教育。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教育,启动道德“大讲堂”,积极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宣传、向时代楷模、最美人物、凡人善举学习系列活动,推动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积极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成立政务服务中心机关“携手播爱”志愿服务队,积极开展“学雷锋”活动,积极倡导“学习雷锋、关爱他人、提升自己”的理念,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围绕生态环境、旅游服务、帮贫扶困、敬老爱幼、双拥共建等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6、进一步建设环境优美机关。积极开展机关“绿化”工程、机关“亮化”工程,做好室内室外的绿化、美化、亮化工作,使政务服务中心机关内外环境清洁整齐,杜绝脏、乱、差现象,为机关全体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在机关中积极开展“三节”(即节水、节电、节约用纸)、争创文明委(科)室、文明模范和“我们的节日”、环境保护、 节俭养德、“文明餐桌行动”等志愿活动。以此来全面提升机关干部职工的文明程度。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文明单位创建是一项经常性、基础性、系统性、综合性工作,关乎广大干部职工切身利益和机关形象。区政务服务中心各科室要切实树立抓文明创建就是抓基层、打基础、促和谐的观念,深刻认识精神文明创建重要作用。各科室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通过层次动员,大力营造人人参与创建、事事联系创建、时时狠抓创建,处处体现创建的浓厚氛围,形成人人和谐、全员参与、自觉实践的良好局面,确保区政务服务中心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顺利进行。

2、周密组织,狠抓落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涉及面广,内容多、标准高、要求严。各科室要根据创建工作方案和任务分工,结合实际科学谋划,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从思想、组织、人力上,给予强有力的支持,要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层层抓落实。要加强请示报告和工作协调,杜绝相互推诿现象发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加强督导,确保效果。要认真落实定期督导制度、检查评比制度和工作通报制度,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创建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行为规范和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真正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全力打造政务服务中心机关工作人员新形象。

4、长抓不懈,巩固提高。在创建文明机关活动检查评比工作结束后,此项活动将作为政务服务中心机关的一项长期工作来抓。我们要加强对行为规范和规章制度的学习,不断巩固已有成果,使政务服务中心机关的环境、秩序、服务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济南市章丘区政务服务中心2021-10-19

 

 

学习《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论述摘编》 文章下载

学习《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论述摘编》

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强大思想武器——

《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论述摘编》近日在全国出版发行。《论述摘编》分10个专题,共计512段论述,其中部分论述是第一次公开发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规律,丰富和发展了党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科学理论,是指导我们做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

一、培根铸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一以贯之抓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梦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人类精神文明发展的新阶段,是与过去任何社会不同的崭新文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中国梦,“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均衡发展、相互促进的结果”,“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比翼双飞的发展过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我国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一以贯之抓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从历史角度讲,中华民族的先人们早就向往物质生活充实无忧、道德境界充分升华的大同世界。中华文明历来把人的精神生活纳入人生和社会理想之中。中华文明经历了5000多年的历史变迁,始终一脉相承,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提供了丰厚滋养。没有文明的继承和发展,没有文化的弘扬和繁荣,就没有中国梦的实现。片面追求经济发展和物质富足而忽略精神生活和人的精神境界提升,既隔断了崇尚精神的中华文明传统,也不是我们要追求的伟大复兴。

从现实角度讲,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伟大事业。伟大事业需要伟大精神,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强大的物质力量,也需要强大的精神力量。“人无精神则不立,国无精神则不强。”没有先进文化的积极引领,没有人民精神世界的极大丰富,没有民族精神力量的不断增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不可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不可能在历史的洪流中站稳脚跟。

从更开阔的人类文明视野看,中国梦与世界梦息息相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还承担着为人类文明进步作贡献的使命。中华文明是在中国大地上产生的文明,也是同其他文明不断交流互鉴而形成的文明。推动中华文明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让中华文明同世界各国人民创造的丰富多彩的文明一道,为人类提供正确的精神指引和强大的精神动力,这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题中应有之义。

二、守正创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理论不断丰富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文明实践、文明培育、文明创建,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丰富道德滋养、良好文化条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坚持和加强党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指导实践。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着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加强新时代意识形态建设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加强理论武装,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指导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新闻舆论工作、哲学社会科学工作、文艺工作、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民族工作、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工作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要求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使全体人民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

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汇聚力量。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和精华所在,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民族复兴立根铸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着丰富的思想道德资源和向上向善力量,要持续深化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魂聚力,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滋养。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群众与教育引导群众相结合,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归根结底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特别是精神生活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充分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宣传思想工作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把服务群众同教育引导群众结合起来,把满足需求同提高素养结合起来”,文艺工作要“为人民抒写、为人民抒情、为人民抒怀”。衡量文化产业发展质量和水平,“最重要的不是看经济效益,而是看能不能提供更多既能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又能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文化产品”,哲学社会科学“核心要解决好为什么人的问题”。发展体育事业,要“致力于提高全体人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把参加体育运动作为在民众中倡导和推广文明生活方式的重要途径”。促进共同富裕,要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高度统一,“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既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历史的见证者,既是历史的‘剧中人’、也是历史的‘剧作者’”。广大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者,必须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

用好“精神变物质、物质变精神”的辩证法,让精神文明建设落地生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强调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强调‘革命理想高于天’,就是精神变物质、物质变精神的辩证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始终遵循这一唯物辩证法的重要原则,呈现出鲜明的实践品格。例如,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法治保障相结合,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以优良党风带动民风,倡导时代新风;与家庭家风家教相结合,让精神文明建设落实落地落细;与网络空间治理相结合,加强网络伦理、网络文明建设,打造清朗网络空间;与健康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相结合,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与乡村振兴相结合,推动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与志愿服务活动、重大庆典活动等相结合,厚植家国情怀、培育时代新人,等等。

三、正本清源,精神文明领域发生全面、深刻、根本性变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指引下,我们党将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放在同等重要位置,把文化自信和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并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个自信”,确立和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把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有力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开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局面提供了强大正能量。

面对新时代新征程中的机遇和挑战,中国人民高扬伟大中国精神,建小康、战贫困、促改革、抗疫情、治污染、化风险,上下同心、众志成城、敢于斗争、执着坚韧,创造了一个又一个让世界刮目相看的奇迹。中国人民的精神面貌也在伟大斗争实践中发生由内而外的深刻变化。中国人民不仅在物质上富起来了,也在精神上强起来了,以更加开放自信的姿态迎接未来。中国人民的自信心和自豪感极大振奋,全社会凝聚力和向心力极大提升,党、国家、人民、军队、中华民族的面貌焕然一新。中国人民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拥护信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未来充满信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深入人心,爱国主义精神、改革创新精神、新时代奋斗精神广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全社会充满向上向善的正能量。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物质文明极大发展,也需要精神文明极大发展。我们要以《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论述摘编》出版发行为契机,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推动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

(作者:中央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

中国文明网2022-10-13

 

 

科学精准防控 康平县扎实落实疫情防控二十条优化措施 文章下载

科学精准防控 康平县扎实落实疫情防控二十条优化措施

当前的疫情防控形势仍旧严峻复杂,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及时精准掌握人员流动轨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县各相关部门严格执行最新疫情防控政策。

11月14日,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在县内某超市门口的醒目处,张贴着“场所码”和写有“请扫码”字样的标识,防疫“四件套”的海报也随处可见。工作人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为入场人员测量体温,提醒大家规范佩戴口罩,查验“场所码”和核酸检测报告,做到不漏一人。

据某超市工作人员介绍,为科学精准掌握人员流动时间,超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在顾客离场时,工作人员也提醒其扫描“场所码”。

高速公路是“外防输入”的第一道防线,守住高速公路口就是守住一座城市的大门。在沈康高速公路康平站,工作人员正在严格查验行程码,提醒人员扫“场所码”,进行核酸检测,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

康平高速公路口疫情防控检测服务站工作人员于晓亮说:“按照最新要求,我们对来(返)沈车辆人员进行‘落地检’,严格查验行程码,进行盛事通车辆报备,扫‘场所码’,做到‘不漏一车,不落一人’。”

▲康平高速公路口疫情防控检测服务站工作人员 于晓亮

优化防控措施不是放松防控,更不是放开、“躺平”。当前,新冠病毒仍在持续变异,全球疫情仍处于流行态势,国内新发疫情不断出现。新冠肺炎疫情是一场大考。应对挑战,需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将二十条优化措施落实到位。立足于防,高质量落实风险管控优化措施;立足于早,以快制快处置突发疫情;立足于科学精准,全力做好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服务保障,尽力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坚决打赢常态化疫情防控攻坚战。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李玲玲介绍说:“最新防控政策要求,要及时准确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判定次密接触者;对密切接触者,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其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在隔离期间进行相应频次的核酸检测;将风险区由‘高、中、低’三类调整为‘高、低’两类,最大限度减少管控人员,高风险地区连续5天未发现感染者将降为低风险地区。”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李玲玲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李玲玲告诉记者,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将高风险区外溢人员“7天集中隔离”调整为“7天居家隔离”,其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期间进行相应频次的核酸检测;对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由“7天集中隔离或7天居家隔离”调整为“5天居家健康监测”,其间赋码管理,并进行相应频次的核酸检测,在此期间非必要不外出;对入境人员,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其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隔离期间进行相应频次的核酸检测。

腾讯网2022-11-14

 

 

阿克塞县纪委监委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意见 文章下载

阿克塞县纪委监委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全面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出台的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系列重要文件要求,特制定我委意识形态工作意见,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纪委监委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1.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和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工作相关纪律要求。县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以及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法规文件、会议精神,对贯彻落实作出研究部署。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专题学习2次意识形态工作。

2.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健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党员、教育干部职工工作体系,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各层级学习制度。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制度,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3.全面抓好中央巡视专项检查中反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工作。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以上率下,全面落实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坚持从严从实,强化整改合力,统筹协调推进,把整改工作融入意识形态领域各方面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务实、整改过程扎实、整改结果真实。

4.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和分析研判。县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每年至少专题研究和部署2次意识形态工作,全面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研究提出工作措施。在年度工作要点中,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安排部署。

5.健全完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体制机制。成立县纪委监委机关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机构,加强研究部署和协调指导,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健全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机制,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6.纪检监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职责任务。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依规依纪做好有关执纪问责工作,有关情况向纪委全会报告,与宣传部门建立完善通报情况、移送线索、协助审查调查等机制,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监督合力。

7.构建齐抓共管大格局。统筹协调各内设机构在行政管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对外宣传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切实形成委机关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齐抓共管、办公室组织协调、各室(组)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指导督促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制定差异化责任清单并向宣传部门报备。指导和督促检查乡镇纪委、派驻机构意识形态工作。

8.加强对本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督促。结合本系统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加强对系统内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督促。做好乡镇纪委、派驻机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指导、监督和抓落实工作。

9.做好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工作。密切跟踪研判网上网下舆情,健全完善舆情监测、研判、报告、通报、转办和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舆论引导“口径库”建设,健全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坚决防止出现大的舆论漩涡,坚决防止一般性舆情演变为意识形态事件。

10.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定期排查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制定应对措施,列出责任清单,常态化组织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11.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坚持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严格按规定加强报告会、研讨会、论坛等活动的审批,确保各类阵地可管可控。

12.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建好用好互联网平台,加强内容和渠道建设,落实审核把关责任,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13.领导处置本系统内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对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坚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有理有利有节开展思想舆论斗争。对管辖范围内坚持错误思想的重点人物,积极开展教育转化、处置等工作。

14.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每年至少开展1次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

15.健全和落实报告制度。每半年向县委和市纪委监委专题报告1次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同时抄送县委宣传部。遇有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向县委宣传部报送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材料和信息。

16.健全和落实通报制度。采取会议或书面方式,每年至少在党支部通报1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遇有重大情况随时通报。

17.健全和落实检查考核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纳入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年度考核。

18.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以及讲座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党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以及违反其他意识形态工作管理规定的党员、干部,依规依纪依法追究党纪法律责任。

二、领导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1.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是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旗帜鲜明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把方向、抓导向、管阵地、强队伍,带头批驳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对意识形态领域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提出明确具体的处理意见。亲自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2.分管领导是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协助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坚持靠前指挥,加强调研谋划,协调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任务的落实。

3.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工作分工,抓好分管室(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领导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三、纪委监委机关主体责任

1.充分利用县纪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和党支部会议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省市县委以及省市纪委监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成立意识形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本系统在监督执纪问责、监察调查处置中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干部、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

4.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对本系统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一次通报,每半年向上级县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重大情况第一时间向县委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5.加强对各类新闻媒体的管理,坚决守好用好意识形态阵地,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

6.加强新型媒体管理,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建立健全互联网管理体制机制,充实和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工作力量。加强对机关新媒体的建设、管理和运用。

7.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错误思潮和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加强对坚持错误思想的重点人物的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做好舆论引导管控和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

8.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切实加强队伍管理和教育,培养造就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党和人民放心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队伍。

9.严格追责问责。对本系统内的领导干部出现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情况,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四、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书记是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协助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1.根据上级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召开分管范围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最新精神,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2.对分管范围内出现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网络舆情事件,要第一时间靠前指挥、现场处置、组织发声,妥善处理好各类重大舆情事件。

3.每年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至少开展一次督促指导和工作检查。每年至少听取一次乡镇纪委(监察室)、派驻纪检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

4.每年至少到乡镇纪委(监察室)、派驻纪检组进行一次理论辅导。每年至少与所联系的单位(社区)开展一次交心谈心,做好团结引导服务工作。

5.把纪检监察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本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年终个人述职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

6.做好上级和县委交办的其他意识形态工作事项。

五、宣传部门责任

县纪委监委办公室是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有重要责任。

1.深入学习宣传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一二三卷)》、党史,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精神,及时掌握意识形态领域新情况新动态,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常态化。

3.每年至少两次向纪委常委会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每半年向市纪委监委宣传部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4.组织开展乡镇纪委(监察室)、派驻纪检组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督查。

5.强化党管媒体原则,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深化媒体融合发展,加强热点问题引导,打好舆论引导和舆论斗争主动仗。

6.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突发事件和敏感舆情的风险排查及应急处置,加强新媒体阵地建设、管理和运用,建强网军队伍,深入开展网络专项治理行动,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7.加强对思想文化类学会、协会、刊物、讲座、论坛、研讨会、报告会、展览会、节庆活动和新闻发布会等的监督,不给错误思想和言论提供传播渠道。

8.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深化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和培育践行,强化先进典型示范引领,创新基层思想政治工作。

9.推进宣传文化阵地建设,配齐配强宣传文化工作队伍,加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夯实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基础。

阿克塞纪委监委2022-07-14

 

 

《论述摘编》为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引路赋能 文章下载

《论述摘编》为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引路赋能

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辑的《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论述摘编》(以下简称《论述摘编》)一书,近日由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在全国发行。《论述摘编》分10个专题,共计512段论述,摘自习近平同志2012年11月17日至2022年6月8日期间的报告、讲话、说明、演讲、谈话、贺信、指示、批示等240篇重要文献。(新华社北京9月20日电)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物质文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需要精神文明高质量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更好为精神文明建设凝心聚力,需要用《论述摘编》为精神文明建设赋能,这样才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不断提升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

《论述摘编》为精神文明建设赋能。要回答新时代“建设什么样的精神文明、怎样建设精神文明”等根本性、方向性、战略性重大课题,精神文明建设要做到守正创新、担当作为,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论述摘编》为我们提供了根本遵循。多学习《论述摘编》,我们的精神文明建设才会百花齐放,建设精神文明才更加卓有成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对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保持积极发展态势、展现良好时代风貌均有了无穷的力量。

《论述摘编》为精神文明建设引路。要全面做好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内容、形式、手段等多方面全方位创新,增强精神文明创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文明建设效果,更要注重提质增效,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把解决突出问题、为民办实事作为创建的重中之重,推动创建工作融入日常、落在平常,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创建活动带来的效果和实惠,离不开《论述摘编》为精神文明建设引路。习近平同志围绕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规律,丰富和发展了党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科学理论,是指导我们做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

在全社会形成精神文明建设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各地要深入实施文明创建工程,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把解决突出问题、为民办实事作为创建的重中之重,推动创建工作融入日常、落在平常,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创建活动带来的效果和实惠。《论述摘编》对于推进文明实践、文明培育、文明创建,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对推动精神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激发加快文明中国建设给予了强大动力,让精神文明之花在中华大地绚丽绽放。

福州文明网2022-10-08

 

 

巴中市恩阳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意见(试行) 文章下载

巴中市恩阳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区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和省安委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意见(试行)》及市安委会《巴中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进一步夯实安全责任,筑牢安全底线,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全区安全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

(一)扛牢安全生产政治责任。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事关国之大者。各级党委(党工委)必须高度重视,要把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区安全生产会议要求落到实处,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地树立“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个观念,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定期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新换届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培训,将《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纳入培训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安办,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巴中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巴中市恩阳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完善党委(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管理,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安办,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切实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各级党委(党工委)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监管领导班子、干部队伍、执法力量建设等重大问题,区委每季度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不少于1次,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每月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不少于1次。〔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安办,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党委(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协调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政法、机构编制等单位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要配优配强应急办(安办)机构人员,落实应急管理干部轮换交接和报备制度。统筹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地落实。〔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安办,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六)强化安全考核结果运用。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高质量发展考核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将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作为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考核、考察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安办,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

(七)科学有力规划全区安全发展。各级政府要把安全发展理念具体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将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并与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推动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应急局等区级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八)落实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巴中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巴中市恩阳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巴中市恩阳区镇(街道)安全生产职责规定(试行)》,完善并落实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并加强督查检查。〔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安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九)定期研究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各级政府要根据党委会议要求和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召开工作会、专题会,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主持召开2次政府常务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各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每月至少召开1次政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建立健全安全风险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加强对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督促指导。〔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安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要分兵把守、严格履责,切实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并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业务工作全过程,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安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一)开展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指导开展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工作,3年内对区级部门和下级政府全覆盖巡查,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区安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十二)完善部门职责任务清单。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公布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法制定实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按照部门“三定”和《巴中市恩阳区区级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职责规定(试行)》,制定部门领导干部责任清单,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责任单位:区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完成时限:7月底前〕

(十三)强化监管部门责任担当。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与本行业的业务工作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每月不少于1次,把国家、省、市、区各类安全生产会议要求落到实处。全面推行安全生产“三张清单、一项承诺书”管理制度,对照部门领导干部责任清单履职尽责,强化行业监管,建立本部门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暗访制度,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的监督管理、督导检查。〔责任单位:区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四)加强新业态安全监管。对安全生产职责不清的行业领域及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风险,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加强对餐饮行业燃气报警、非特种设备目录中特种设备、旅游景区交通事故等职能交叉领域和密室逃脱、玻璃栈道、水上漂流等新业态新风险的安全监管,确保安全监管全覆盖、无漏洞。〔责任单位:区安办,区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五)加大财政投入和项目支持。推动巴中市恩阳区“十四五”应急管理发展规划中安全生产重点工程项目实施。支持巴中市建设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和省级安全示范社区建设。〔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古镇管委会、区工业园管委会,各镇(街道)。完成时限: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

(十六)建设实施一批保护生命重点工程。持续建设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水上交通“渡改桥”工程,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及事故预警工程,有限空间和粉尘作业安全防护工程,学校安全管理平台建设工程等。积极推进卫星遥感、地理信息空间技术和三维激光扫描技术等先进技术在安全生产领域的推广应用,有效管控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教科体局、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应急局等区级部门,各镇(街道)。完成时限: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

(十七)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职能作用。区应急局要履行安委会办公室职责,发挥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作用,运用“两书一函”、考核巡查、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手段,督促区级各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各镇(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安全风险研判,开展安全形势会商分析,多形式、多平台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跟踪落实管控措施。〔责任单位:区安办。时限:持续推进〕

四、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十八)严肃追究事故的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事故频发多发或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在追究直接责任的同时,严格追究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因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没有落实,年内发生2起(含2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对相关镇党委(街道党工委)、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级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警示约谈;年内发生3起(含3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死亡1人(含1人)以上的,对相关镇党委(街道党工委)、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级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警告处分;年内发生一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对相关镇党委(街道党工委)、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级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按程序免职;修订完善《巴中市恩阳区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对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约谈的领导干部,半年内不得提拔使用,被警告的领导干部,影响期内不得提拔使用。〔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区安办,各镇(街道)。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九)严肃追究违法行为的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对非法采矿、违法盗采、违法建设、危化品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甚至放任不管的,要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镇党委(街道党工委)、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级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区检察院、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十)依法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开展调查。严格依法履行事故调查职责,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事故调查组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事故结案一年内,按照规定开展事故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评估。〔责任单位:区应急局等各区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二十一)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企业负责人要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结合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牵头组织本企业按照“行业共性+企业个性”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健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单位:区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古镇管委会、区工业园管委会,各镇(街道)。完成时限:7月底前〕

(二十二)严格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对故意增加管理层级,层层推卸责任、设置追责“防火墙”的,发生事故要依法追究负有责任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的责任。要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对弄虚作假、搞“挂名厂长”逃避安全责任的,依法追究企业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单位:区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古镇管委会、区工业园管委会,各镇(街道)。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十三)严格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双报告制度并保证有效运行,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全面构建安全风险防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实现重点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高危行业领域的企业全覆盖。〔责任单位:区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古镇管委会、区工业园管委会,各镇(街道)。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十四)制定并严格落实企业管理制度。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要定期研究、分析、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平时要在岗在位、盯守现场,确保安全。〔责任单位:区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古镇管委会、区工业园管委会,各镇(街道)。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十五)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要围绕城镇燃气、危化品、民航、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水电站、消防、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以及商场、影剧院、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和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决不能浮在表面、查不出问题。〔责任单位:区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古镇管委会、区工业园管委会,各镇(街道)。完成时限:12月底前完成既定工作任务〕

(二十六)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对在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对人员密集场所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立即责令整改,对自建房、群租房、已鉴定的D级危房、客车客船、民航客机等存在的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拒不整改的采取停产停工、追究刑责等果断措施,坚决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重特大事故。对排查整治不认真,未列入清单、经查实属于重大隐患的,要当作事故对待,引发事故的要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对难以解决的问题,要报告本级安委会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协调解决。〔责任单位:区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古镇管委会、区工业园管委会,各镇(街道)。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十七)健全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坚持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开展全方位、全过程辨识,明确管控责任和措施,对其有效性持续开展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区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古镇管委会、区工业园管委会,各镇(街道)。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十八)突出重点专项检查。成立专项督导检查组,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暗访抽查,保障党的二十大等重大活动和国庆等重点时段安全稳定。〔责任单位:区安办,区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古镇管委会、区工业园管委会。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七、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

(二十九)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关。每一个项目、每一个环节都要以安全为前提,不能有丝毫疏漏。区发改局要牵头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不得“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要制定出台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的具体措施,明确项目审批安全要求,对危化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高危项目企业投资备案前应征求应急部门意见后再予备案,并全面执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规定,严格项目审查、建设、验收、投产投用闭环管理,督促项目单位按规定落实安全评价,不得以集中审批为名降低安全门槛。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组织召开国土空间规划专家委员会议评审高危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方案时,应邀请区应急局参加。对违规审批、强行上马的不达标项目,造成事故的实行终身追责。〔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区级相关部门,古镇管委会、区工业园管委会,各镇(街道)。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十)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坚决防止项目建设存在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区级相关部门,古镇管委会、区工业园管委会,各镇(街道)。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十一)加强产业转移项目风险评估。贯彻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要求,对产业转移项目严格执行审查程序,坚决将不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和本地产业规划的项目拒之门外,确保落地项目满足行业国家规范标准,坚决淘汰落后产能。〔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区级相关部门,古镇管委会、区工业园管委会,各镇(街道)。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八、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

(三十二)开展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坚决打击建筑施工、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等高危行业领域建设、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相应法律责任。严格资质管理,坚持“谁的资质谁负责、挂谁的牌子谁负责”,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格追究资质方的责任,遏制出借资质、无序扩张。〔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区级相关部门,古镇管委会、区工业园管委会,各镇(街道)。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十三)发挥国有企业表率作用。国有重点企事业单位要发挥安全生产表率作用,建强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管理团队,加强对下属企业安全生产的指导、监督、考核和奖惩,不具备条件的不得盲目承接相关业务,并加强对分包单位等关联单位安全生产的指导、监督,实行安全生产的统一管理;对违法分包转包的行为,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责任单位:区国资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科体局、区卫健局等区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九、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

(三十四)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企业要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统一管理,确保与本单位从业人员接受同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培训。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取得相应资格,实行持证上岗。危险岗位要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从事危化品、烟花爆竹、矿山、特种设备等高危行业的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入职人员资质和学历,企业要签订用工合同、履行用工手续。〔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区级相关部门,古镇管委会、区工业园管委会,各镇(街道)。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十五)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开展从业人员、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对劳务派遣用工和灵活用工人员数量较多的行业领域,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重点加强安全监管,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要依法查处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严厉打击假冒安全监管部门网站及通过网络制假售假行为,严肃查处从业人员持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特种作业操作证考核发放和信息查询。〔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区级相关部门,古镇管委会、区工业园管委会,各镇(街道)。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十六)依法保障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权益。中央、省、市在恩和区属重点企事业单位要带头减少危险作业领域灵活用工人员,但不能以安全生产为名辞退农民工,要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工人安全素质,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高危行业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相关制度要求,做到参保全覆盖。适时开展企业投保情况执法检查。〔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区级相关部门,古镇管委会、区工业园管委会,各镇(街道)。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

(三十七)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执法行动。针对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问题突出,制定印发“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严厉打击矿山违法盗采、油气管道乱挖乱钻、客车客船非法营运、危化品非法经营运输储存、建筑无资质施工和层层转包、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不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同时开展烟花爆竹、交通运输、水电站、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消防、特种设备、文化旅游、民爆物品以及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执法检查,依法精准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措施,确保打得准、打得狠、打出成效,坚决防止“态度执法”“关系执法”“人情执法”。〔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区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十八)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巩固“打非治违”成果,推动“打非治违”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督促企业建立“反三违”长效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严防死灰复燃。坚持“三位一体”和“三带三查”的执法模式,达到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一线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企业安全水平的双提升。〔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区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一、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

(三十九)严格安全生产执法。各有关部门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要紧盯各类违法行为不放,敢于动真碰硬,督促企业彻底整改,不得选择性执法,不能宽松软、走过场。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护安2022”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加大惩戒力度,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依法严肃查处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决定实施行政处罚的,及时向信用信息平台推送有关信息,对符合联合惩戒条件的对象,严格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加强“行刑衔接”,严格贯彻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责任追究。〔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检察院、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区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十)强化精准执法。按照分类分级要求,明确执法管理权限,切实做到原则上一家企业对应一个层级的执法主体。制定执法计划,确定重点检查企业和一般检查企业,对重点检查企业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其他企业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分行业领域建立执法检查事项清单,围绕重点检查事项开展针对性检查,防止检查一般化、简单化。〔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区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十一)提升执法效能。各有关部门要强化专业执法,组织专家参与执法过程,注重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科技化手段,解决安全检查查不出问题的难题。不断完善执法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行“互联网+执法”系统,推进系统升级改造,逐步实现网上案卷申请审批流程、现场文书制作查询处置、执法活动流程网上办理,打通各执法系统间的数据壁垒,实现执法数据一次录入和自动推送,完善执法流程,有效杜绝办案程序不规范、“同案不同罚”等情况。〔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区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十二)创新监管执法方式。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全域性交叉执法和帮扶式执法,充分利用在线远程巡查、用水用电监测、电子封条等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违法盗采、冒险作业等非法违法行为,对关停厂(矿)要停止供电,派人现场盯守或巡查,严防明停暗采。〔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区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二、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四十三)加快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0〕35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22〕5号)精神,优化整合编制,推进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按照“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根据不同安全风险等级企业数量,配齐建强区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确保有足够力量承担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任务,不得层层转移下放执法责任,坚决防止只增加职能不增加人员甚至将原有安全生产执法力量挪用摊薄,对个别地方不符合中央精神、简单撤销安全执法队伍的做法坚决予以纠正。〔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应急局等区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7月底前〕

(四十四)加强监管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责的队伍要配强领导班子、充实专业干部、培养执法骨干力量,坚持一切围绕实战、一切服务实战开展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岗位练兵、业务比武、实战演练、案件评比等各种形式培训活动,强化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尽快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专业能力。〔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区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十五)提升安全监管执法队伍保障水平。各地要按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试行)》加强专业执法装备配备,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将执法装备建设纳入财政支出的优先安排领域,确保每5名在编在职的执法人员至少保障1辆执法用车。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责的部门要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推进区、镇(街道)应急管理工作机构业务标准化建设,提高基层执法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道)。时限:持续推进〕

十三、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

(四十六)落实群众举报制度。修订完善《巴中市恩阳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依托报纸、电视台、微信、微博、海报等媒介,广泛宣传,进一步拓宽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通过政务热线、举报电话和网站、来信来访、手机APP等多种方式,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用好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国资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道)。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十七)落实安全生产隐患事故举报奖励。建立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将奖励经费纳入年度部门预算。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及时核查处理举报,依法保护举报人,不得私自泄露有关个人信息。加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力度,对查实的举报件,根据风险程度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对报告重大安全风险、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实行重奖。〔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国资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道)。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四、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的行为

(四十八)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严格执行《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直报工作的通知》(川安办函〔2021〕54号),切实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直报工作。公安、发改(铁路、民航)、经信、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国资、消防等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区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门通报事故信息。区级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定期对接核实事故数据,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如实填报事故,确保事故应报尽报。〔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国资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区级相关部门,古镇管委会、区工业园管委会,各镇(街道)。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十九)加大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生产安全事故(含重大涉险事故、受伤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追究直接责任人、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初步认定的瞒报事故一律由区安委会挂牌督办。〔责任单位:区安办,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国资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区级相关部门,古镇管委会、区工业园管委会,各镇(街道)。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五、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五十)坚持一体化推进。各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要保持头脑冷静,清醒认识当前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三项工作是一个整体,不能“单打一”。要注意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提倡互相协助、相互尊重、齐心合力,共同解决好面对的复杂问题。各级监管部门要注意从实际出发,处理好“红灯”“绿灯”“黄灯”之间的关系,使得各项工作协调有序推进,引导形成良好市场预期。高度重视特困行业纾困问题,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区纾困政策。〔责任单位:区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古镇管委会、区工业园管委会,各镇(街道)。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十一)加强服务指导。区级各有关部门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全力服务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要寓监管执法于服务之中,既要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又要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要下沉企业一线开展调研指导,切实掌握了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研究解决。要加强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医疗机构、方舱医院、隔离场所等涉疫重点单位的督导检查,为疫情防控工作保驾护航。〔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区级相关部门,古镇管委会、区工业园管委会,各镇(街道)。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十二)用系统思维超前防控风险。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入分析经济波动、疫情防控、自然灾害和外部环境变化等对安全生产领域的延伸传导效应,针对存量风险长期积累而增量风险不断涌现的现状,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评估论证机制,标本兼治提升安全发展水平。强化系统思维,创新监管方式,超前防控风险,加强规划立项源头管控,高质量统筹做好各方面工作,着力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责任单位:区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古镇管委会、区工业园管委会,各镇(街道)。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各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严从实从快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本企业实际,尽快制定具体的工作落实方案,确定时间表、路线图,将措施细化到岗、责任明确到人,逐项抓好贯彻落实。

〔区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科体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局、区卫健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古镇管委会、区国资局、区供销社、区工业园管委会、区气象办、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交管大队。〕

恩阳区应急管理局202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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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四个引领”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地落实

■谢梅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能否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我们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虚功实做、常抓不懈,注重抓好思想引领、价值引领、文化引领和机制引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地落实,确保全县意识形态领域大局稳定。

注重思想引领,奏响最强音。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当前,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各种思想文化交流碰撞更加频繁,人们的思想更加活跃,我们必须理直气壮抓好主流思想,抢占意识形态制高点。强化理论学习。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中心组理论学习的主题主课,抓好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不断丰富学习载体,创新方式方法,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结合,推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进项目建设现场、乡村振兴一线,发挥其“龙头”示范作用。对乡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巡听旁听,推进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建设。创新理论宣讲。成立县委宣讲团和微宣讲小组,深入机关、学校、社区、企业、农村开展集中宣讲和微宣讲活动,做到既有“上级要求讲”的权威宣讲、又有“百姓喜欢听”的个性化宣讲,既有“理论高度”、又有“生活气息”,既讲准“普通话”、又讲好“地方话”,让群众坐得下、听得进、弄得懂、记得牢,推动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加强阵地管理。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强化新闻舆论、文化出版、网络等宣传思想阵地管理,管好微信公众号“东安发布”、东安电视台、新东安app客户端、东安新闻网、东安号抖音号等媒体平台,对全县40余个政务新媒体平台和5个影响力较大的自媒体平台进行备案审查,让党的主张占据制高点,让党的声音成为时代最强音,确保阵地可管可控。

注重价值引领,弘扬主旋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来说,最持久、最深层的力量是全社会共同认可的核心价值观。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日益多元多样,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社会共识、弘扬时代主旋律显得尤为紧迫。加强宣传阐释。在县城重点部位、重点地段制作大型宣传牌,在县电视台重要时段大力宣传以“三个倡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钟挺华党员学雷锋工作室”“李楚民党员学雷锋工作室”的宣传阵地作用,积极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学雷锋志愿服务”等一系列主题活动,努力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厚植于广大群众心中。推出先进典型。深入挖掘身边典型,先后推出“全国文明家庭”吴才有家庭,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工作者钟挺华,“中国好人”夏辉艳、李楚民、谢红军、唐良云,湖南省岗位学雷锋示范点“钟挺华党员学雷锋工作室”等先进典型,开设道德讲堂,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干部群众。注重日常熏陶。举行全县中小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手语操比赛,全面实施“向日葵工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校园、进班级、进课堂,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生日常生活、扎根学生心中,帮助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注重文化引领,提升获得感。文化是意识形态的重要支撑。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就要充分发挥文化主战场、主阵地、主力军的支撑作用。打造文化品牌。东安是全国唯一一个既是“中国德文化之乡”,又是“全国武术之乡”的文武双全县,拥有得天独厚的武术文化、底蕴深厚的德文化,连续举办了五届东安武术文化旅游周系列活动,持续开展武术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军营、进企业的“武术六进”工作,不断提升“德武文化”品牌影响力。净化文化市场。在全县网吧安装启动了“文网卫士”网吧监管系统,实现线上线下同步巡查,严厉打击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行为。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对全县的音像店、图书城、报刊店、打字复印店、包装印刷厂等进行地毯式检查,进一步规范新闻出版市场秩序。加大对农村演艺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演出、低俗表演等行为,有效杜绝“文化垃圾”污染,营造健康向上的文明乡风。完善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县文化馆、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推进县文体中心项目建设,抓好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七个一”工程建设,确保344个村(社区、居委会)全覆盖,不断完善县、乡、村三级文化服务体系,更好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新要求。

注重机制引领,提高长效性。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必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用机制来管住根本、管好长远。建立工作考核审查机制。出台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方面的制度,明确党委(党组)的全面领导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明确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内容,对拟授予重要荣誉称号的人员进行意识形态审查。建立舆情监控处置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网络舆情引导处置的相关工作机制,县委网信办建立24小时全网舆情监测值班制度,双休日、节假日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对全县敏感信息及重大突发敏感事件实行全天候监测监看,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县网信工作联席会议和重大突发舆情研判会议,与涉事单位共同研判当前舆情起因、现状及之后发展趋势,将舆情消灭在萌芽状态。建立人才培养激励机制。近年来,宣传文化系统引进高层次、高学历人才11人,引进文旅产业人才团队3个、文旅产业人才21人,选好配强了宣传部门领导班子。每年举办一期全县宣传思想干部培训班,选派一批年轻干部外出学习培训、跟班锻炼、驻村帮扶,出台新闻宣传等方面的目标管理办法,不断增强宣传干部脚力、眼力、脑力、笔力,激发他们的工作激情和写作热情,为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提供了人才支撑。

华声在线2022-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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