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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总结报告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市场监管局

题目: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

资料提供时间:2023-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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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局的正确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全局干部职工主动作为、攻坚克难,扎实推进了市场监管工作全面发展。

一、2023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推高质量发展

1.全面加强企业信用监管。一是加强市场主体2022年度年报工作。应年报企业21007户,实际完成年报20419户,年报公示率达到97.2%,再创历史最好成绩;二是有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今年共制定部门联合抽查计划46项,共49次,已按计划开展联合抽查9项,共10次;制定本部门计划57项,已按计划开展本部门抽查16项;参与省局抽查2次;三是扎实做好信用修复工作,对受理材料做到一次性告知,目前已修复市场主体信用11681条;四是开展了潞州区个体工商户培训暨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普法大讲堂,邀请国家二级企业培训师、晋中市民营企业协会秘书长兼晋中市消费者协会会长高小超进行授课,市税务局、区行政审批局、邮储银行信贷中心、漳泽农商行工作人员进行课程讲解,累计培训个体工商户500户,受到了经营户的一致好评。

2.不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一是落实省局、市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方案,开展我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调研,并组织召开研讨会3次,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防控体制机制建设相关工作;二是组织我区企业参加省局及市局举办的知识产权专业机构“走基层,惠万家”活动及知识产权业务培训。落实本区商标代理机构重新备案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非正常申请专利的核查工作,督导相关申请人和代理机构对尚未审结的专利申请进行自查,并全部撤回整改。

3.加强涉企收费价格整治。强化价格监管,降低群众和企业负担,积极开展了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专项检查,检查范围为商业综合主体、写字楼、物业等各类转供电主体,累计排查转供电主体114家,签订价格承诺书219份,退还终端用户多收费用68.48万元,泽鑫苑小区和御龙庭小区物业公司转供电违规收费正在立案调查。依法查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课后服务中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并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累计检查中小学校11所学校,未发现教育乱收费,超收费标准,课后自立项目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市场安全持续向好

1.食品安全领域。一是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者档案;二是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三是开展食盐安全区创建工作;四是加强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开展春季开学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及学校周边餐饮食品安全检查;五是积极开展食品抽检工作,上半年完成食品类快检5694批次;六是开展了连锁餐饮企业食品安全、工矿企业食堂、大中型餐饮单位、美食街餐饮具清洗消毒等专项检查,共排查工矿企业食堂共30家,3家给予警告,1家责令整改。办理餐饮具清洗消毒案件2起,罚没款1.7万元。

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方面。目前,全区共有B级主体44家,C级主体208家,D级主体3456家;明确B级包保干部20名,C级包保干部63名,D级包保干部302名。区食安办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及时对包保干部督导过程遇到的问题进行解答。全区包保干部培训率达到100%,374人已取得合格证书。2023年,区、镇(街)村(社区)三级包保干部均能按时按要求开展督导任务,截至6月30日,全区第二季度督导完成率为100%。

2.药品安全领域。一是围绕疫情防控用医用口罩、防护服、有关药物购进渠道、储运条件等方面进行检查,确保辖区疫情防控物资质量安全有保证;二是做好药品网络销售安全监管。三是加强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隐形眼镜、护理液及医疗无菌植入类高风险医疗器械等专项检查,完成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质量风险隐患自查56家,检查企业41家。四是开展了祛斑祛痘类化妆品、儿童用化妆品专项等检查,完成化妆品快检10批次。五是加强不良反应上报工作。1-6月份,药品不良反应已上报2707例,其中新的和严重的报告74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已上报320例,其中严重报告2份,化妆品不良反应已上报15例。

3.特种设备安全领域。一是重点节点日期间,对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景区、公园等地进行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检查单位24家,确保节假日特种设备安全;二是开展了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锅炉安全监管、城镇燃气压力管道安全排查治理、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特种设备普查整治、复工复产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专项检查行动,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72家,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发现安全隐患21家,完成整改21家,约谈7家,进一步夯实了生产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三是全面开展燃气安全检查。为深刻吸取宁夏银川烧烤店燃气爆炸事故教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我局立即在辖区内开展了专项检查,从充装源头上把好气瓶充装安全关。截至日前,我局共检查液化气充装单位4家(另2家停业中),2家工业气体充装单位,1家燃气管道使用单位,未发现安全隐患。四是对辖区内29家重点企业的自查报告开展“回头看”,确保各单位对问题的认识到位、处理到位、整改到位。

4.产品质量领域。一是积极开展“山西精品”公用品牌建设工作,目前向省局申报材料的有2家企业;二是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在22家各大中型企业推广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组织开展了“惠企直通车”质量技术帮扶工作。三是开展了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对辖区危化品、钢筋、水泥、电动自行车等10类产品进行了排查,重点对许可证企业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开展了春季“护苗”学生儿童用品专项行动。排查了经销店182家,下架学生儿童用品15件。四是针对燃气安全开展了燃气灶具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30人次,检查经营户72家,未发现产品质量问题。

(三)加强市场监管执法,竞争秩序不断规范

1.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一是开展了以“创优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二是对28家潞州区直销企业分支机构、服务网点信息核查和检查工作;三是组织协调区农业局、区科技局、区生态环境局通过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组对潞州区政府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四是积极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从2022年创建的40家区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中选取17家单位作为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五是及时查处投诉举报,截至目前受理全国12315投诉举报平台投诉举报2785件,其中投诉2190件,办结率89%;举报595件,办结率9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8万元;回复省局各类网络舆情12件,受理潞州区政务中心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单83件,办结率91%。

2.提升民生标准计量。一是继续做好计量备案工作和网上计量申检工作;二是组织辖区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网上标准公开公示工作;三是加强检验检测获证单位的管理,开展微小型企业的认证提升工作。

3.开展了重点领域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网上排查经营主体3200余户次,其中网站1200户次,网店2000余户次,其他业务股和各市场监管所实地检查各类经营主体4000余户次。同时,利用各类法规宣传时机,及时开展广告法律法规的宣传3次,对辖区主要广告发布媒体集中约谈1次。加强了对互联网移动端广告的监测检查力度,截至目前,我局对257户网站、2551户网店、44个微信公众号、55个移动App发布的广告信息进行了监测巡查,对发现的20余条违规现象及时移交属地市场所进行处理。截至目前,我局网上监测巡查网站网店共5000余次,基本做到了全覆盖,对其中无法打开或涉及黄赌毒的42个网站、网店,按规定移入异常库,按时完成了网监各项报表任务。

4.严格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召开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动员部署暨防风险保安全调研活动推进会,截至目前,重大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出动检查组199个,共检查企业586家,查处一般隐患共94条,整改94条。开展各类市场领域专项检查30余次,严厉查处了一批影响和危害社会稳定、三大安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719起,其中:查处普通程序案件26起,简易程序案件693起,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起,罚没款27.9万余元。

5.招聘辅助执法人员。依据2022年4月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下发的《关于加强市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市场监督管理所建设规范(暂行)的通知》精神。经请示区政府同意,我局聘用了60名辅助人员,经过半个月的课堂培训和实地见习,全部充实到基层监管队伍,大大缓解了全局监管力量不足问题。

(四)围绕中心持续发力,重点任务扎实推进

1.继续推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2023年4月13日,省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评审组一行四人,由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二级高级警长白丽峰组长带队到我局验收,区委副书记、区长魏振东汇报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集中观看潞州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宣传片,评审组与区委副书记、区长魏振东同志进行访谈,并实地查看了部分食品单位。对我区创建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2.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餐饮油烟治理。统筹全局力量,以清华站、审计局、监测站、长治八中、德盛苑5个子站为重点检查范围,集中开展餐饮油烟和烧烤经营户“碳改电”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30余人次,检查餐饮单位576家次,发现42家烧烤店存在碳改电后仍使用木炭情况,已责令当场整改,行政警告处罚2家。依托油烟在线监测平台,对大中型餐饮企业实时监管,并从严从快处理。2023年1-6月总排放量同比降低37.5%。2023年1-6月超标报警率同比下降45%左右。

3.扎实推进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制定宣传手册30000余份,发放《制止餐饮浪费倡议书》、《山西省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规定》4000余份,在辖区餐饮企业、学校食堂、职工食堂通过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宣传彩页、宣传标语等方式,以“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制止餐饮浪费、山西在行动”为主题,大力营造“节约粮食、反对浪费”的浓厚氛围。同时,将“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工作纳入日常食品安全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让“节约粮食、反对浪费”的观念在身边蔚然成风,用实际行动参与到节约行动中来。

(五)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打造清廉市监铁军

扎实开展“清廉机关”建设,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强化法规纪律约束,始终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订完善了廉政风险点和防控图等工作制度。以创建“五型”党组织建设为目标,突出理论学习、思想教育、意识形态教育,筑牢思想政治根基,积极开展“四敢精神”大讨论,在统一思想、攻坚突破、强化担当上下功夫见实效。每个月开展一次廉政常态化警示教育活动,强化以案说法教育作用。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做好“选、育、管、用”四篇文章,引导党员干部用“硬肩膀”挑起监管重担子。

二、存在问题

2023年上半年,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标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标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比如:特种设备管理方面,个别企业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存在弄虚作假走过场情况,有的企业未结合自身特点制订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安全教育培训内容针对性不强。食品方面,城乡接合部部分小便利店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有待加强,农批市场经营户索取产品合格证的意识有待加强,部分食品加工小作坊加工场所有待提档升级。药品零售方面,个别药店存在药品未按规定条件储存,医疗器械购进时未按规定进行入库验收等问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二是新业态、新技术层出不穷,网络订餐、网络销售、直播带货、朋友圈销售等迅猛发展,给市场监管工作带来了更大考验;三是人员结构及素质遭遇瓶颈。当前市场监管力量薄弱,人员结构严重老化,退休人员较多,专业人才匮乏,人少事多的矛盾依然突出,与当前的精细化管理、大数据、网络化、专业化发展等不相适应,监管效能需要进一步提升。

三、2023年下半年工作打算

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全局,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各项工作部署,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以优异成绩完成好全年任务。

(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市场主体提升年”活动,全力培育新的“个转企”市场主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宣传,提升企业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和参与度。严格按照《山西省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免罚清单(试行)》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推行柔性执法,审慎监管,为企业创造更加宽松的经营环境。

(二)进一步守住安全底线。深入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重点工业产品安全检查,加强对食品快检工作人员的培训,开展好“你点我检”及日常食品安全快检工作,今年要开展4087批次的食品和产品抽检。持续加大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督导服务力度,完成好“三小”经营户的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录入和督导工作,切实推动食品安全工作迈上新台阶。深入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两个规定”的贯彻落实,继续做好重点工业产品监督检查,把风险识别分析、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守住安全底线的基本措施,并加强信息化手段,夯实监管基础。

(三)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更深层次帮助企业提升产品质量,重点开展产品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下半年力求克服困难,请相关领域技术人才业务专家,至少选取1家重点产品生产企业,1家新型产业小微企业,精准识别质量薄弱环节,有效开展质量技术帮扶。积极培育扶持辖区优势企业创建标准化示范试点,提高对标准化综改工作的认识,推动标准化综改工作取得新成绩;继续鼓励辖区企业对其产品标准进行自我声明公开,引导督促辖区优势技术企业积极参加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

(四)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管。加大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执法力度,持续开展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管,严厉打击涉及价格违法、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建立投诉举报快速响应工作机制,强化应急队伍,更好更快地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进一步打造市场监管铁军。成立局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按照“保三争四进五”要求,深入开展星级化市场所建设。注重加强政治引领和市场监管队伍能力建设,按照发扬“四敢”精神,营造“四敢”氛围要求,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政治自觉和办实事、开新局的使命担当,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为奋力推进建设现代化太行山水名城中心区,争当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排头兵,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长治市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7-6

 

 

盛堂市场监管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文章下载

盛堂市场监管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2023年盛堂市场监管所在县局和当地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所按“促融合,抓落实,谋发展”的思路,围绕“二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按网格化监管,发挥市场监管职能,积极开展“清无”、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监管安全生产、打击传销和重点行业整治等专项行动。

一、狠抓队伍建设。

今年的工作,为切实履行职责,我所从抓队伍建设入手,加强融合,强化责任意识,打造出一支有凝聚力、有战斗力的市场监管队伍。

(一)我所通过多次集中学习、个别谈话等形式,使全所干部职工思想观念发生了明显变化,进一步认清了形势、统一了认识、摆正了位置,从思想观念到工作定位、工作方式都发生了明显的转变,工作作风也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机构改革后,监管所的职能增加,业务面扩大,这也要求我们要提高业务能力才能适应新的工作。为此,我所加强业务学习活动,开展每月一课(所长、带这全体人员)学法律法规活动,通过相互学习的方式学习新纳入职能的法规和知识,同时积极参加县局组织的各项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办事能力。所长起模范带头作用,带领全所人员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市场监管工作。

二、以“二大安全”为重点,认真履行职责。

1、全力开展“清无”、安全生产整治行动,打疏结合,规范市场经营主体行为,消除安全隐患。我所根据辖区实际,将“清无”、安全生产工作列为重中之重,今年以来,我所开展4次整治行动,共规范引导办照56家、变更登记25家,在“清无”、安全生产整治工作中,我所采取分类管理的方法,对可以疏导办照规范经营的督促其尽快办理相关证照合法经营,对无法疏导的则予抄告和取缔。消除了重点场所安全隐患。开展了特种设备、标准计量器具的专项检查,对在生产经营中使用压力容器、锅炉的企业作为重点检查对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的避免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切实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把好食品经营准入关。我所今年已受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25份,核发25份,受理餐饮服务许可证12份,核发12份。同时,我所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以猪肉、豆制品和应节商品为重点监管食品,以综合市场、超市、学校周边环境为重点监管场所,认真落实各食品经营单位的准入制度和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制度,加大巡查力度和巡查次数,有效的遏制了伪劣、过期食品的销售。对4家食品生产企业和2家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了两次检查和回访。在餐饮服务方面,认真做好12个学校食堂和机关食堂的巡查,检查餐饮服务单位23家,下发监督意见书9份。同时开展了农村聚餐备案登记,以及农村厨师体检和协管员培训工作。在药品方面,对4家药店和8家诊所进行了2次现场检查,制作了现场笔录留下了监管痕迹,今年,我所较好地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管任务,辖区没有发生一起食物中毒案件。

三、规范的消费维权充分发挥12315维权作用

大力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今年我所受理投诉10起,调解处理10起。在商标、广告方面,我所开展了商标、广告的违法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了镇区广告牌、车体广告、食品药品广告。今年我所出色完成了当地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得到当地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和赞扬。

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总结今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看到存在的不足:

(一)人手和设备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在各项业务工作不断增加的同时,人员和设备的增幅相对小很多,其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如我所有的网格责任人要负责400多个经营户的监管任务,其工作难度可想而知。

(二)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上,有些同志存在主观能动性不够,学习积极性不高,工作不够塌实的情况。为解决这些问题,我所将制订相应整改措施,要求干部职工端正思想,振奋精神,加强学习,提高能力,加强责任心和责任感的教育。

盛堂市场监管所2023-6-29

 

 

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文章下载

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三区一高地”、推进“四城”建设发展目标,坚持改革与监管并重,服务与执法并举,凝心聚力、主动作为、创新实干,扎实推进了全县市场监管事业全面高质量发展。

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是防风险,严守“四大安全”底线。

1.食品安全监管稳扎稳打。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压紧压实,全县已完成3111户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分层分级;确定包保干部476人,干部包保配备率和责任承诺书签订率达100%,截至目前,一、二季度A、B级食品主体干部督导率100%,C、D级食品主体干部督导率火马冲镇等三个乡镇未达100%。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制定了《辰溪县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截至目前已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600批次。开展日常监管,出动检查人员180人次对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开展专项整治检查。开展制止餐饮浪费行动,我局组织人员免费向全县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发放制止餐饮浪费宣传资料5000余份,同时在餐饮环节开展餐饮浪费行为督查行动,下达责令整改通知5份,办理案件1起。

2.药品安全监管规矩规范。坚持日常、专项检查到位,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共检查药品经营单位88家(兼营医疗器械化妆品)、医疗器械(隐形眼镜)专营店8家、化妆品专营店9家、医疗机构8家。坚持不良事件监测到位,截至目前全县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病例132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病例37例。

3.特种设备监察有力有序。紧盯安全监管重点,召开15家使用单位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部署会,督导8家重点使用单位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工作,除其中1家停工停产外,其它7家重点使用单位于5月底前完成该项工作。紧盯专项整治重点,开展全县医疗卫生行业氧舱和压力容器专项整治,对县域电梯安装、维保,定检等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安全有序运行。紧盯燃气排查重点,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餐饮行业排查。其中,检查气瓶充装站、管道燃气单位3家,检查执法人员19人次,发现隐患数3条,下达监察指令3份;发现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的燃气具商家1家,查封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和燃气报警器的数量8台。

4.产品质量监管严谨严格。聚焦风险防范环节,制定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和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目前监督抽查农资产品(肥料11批次)、建筑用砖6批次、成品油20批次。聚焦质量提升环节,对全县成品油经营企业宣贯启动国ⅥB标准车用汽油,确保县内成品油质量升级取得实效检验结果均合格。

二是优服务,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以“监管”为抓手,营商环境实现新优化。一是加强年报服务。截至6月30日,全县完成企业年报率98.3%,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98.15%;个体工商户年报率98.6%。二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3次,抽查检查人员20人次,抽查我县市场主体5270户。三是推进信用监管,构筑“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框架,2023年上半年,我县共计对5057户市场主体进行了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帮助18户企业和9户农专移出经营异常名录,696户个体工商户移出经营异常。

(二)以“服务”为导向,惠企惠民推出新举措。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设置“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实现企业自主开办全程电子化操作并1个工作日内办结。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公章“4+1”,新开办企业“一站式”“打包”服务“零成本”。二是优化市场主体经营结构,制定《辰溪县2023年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发展市场主体目标任务分解》,截至6月30日,净增总市场主体共1193户(其中企业559户,个体和农专634户),完成市定年目标任务61%;个转企全年累计完成29户,完成市定年目标任务161%。三是加大商标注册力度。2023年一季度完成商标申请件76件,注册件46件,目前全县商标有效件1614件。培育指导辰溪县农业学会申报“辰溪脐橙”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三是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1.“通”投诉举报之渠。开展了以“优化消费环境 提振消费信心”为主题的消费维权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共悬挂横幅16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300余人次。充分发挥12315平台和12345热线共受理各类消费投诉85起(其中12315平台受理50起,办结347起;12345热线受理35起,办结33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万余元。

2.“筑”价格监督之墙。重点开展物业收费、快递收费、殡葬行业、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校外培训、幼儿园收费等行业和领域价格监管和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出动执法人员453人次,检查市场经营主体835家,责令整改5起,核查投诉举报线索5件,办结5件。

3.“固”计量监管之堤。配合湖南省计量院对我县医疗机构医用计量器具的现场检定,共检定计量器具120余台件,受检定率97%以上;配合怀化市计量所对我县医疗机构的强检器具的检定,共检各类计量器具1100余台件,受检率达98%。对全县30余座加油站进行150多次专项巡查,加油机的受检率达100%。

4.“树”行政执法之帆。持续开展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重点查处食品中非法添加降糖降压降脂等物质、假冒伪劣化肥、“神医”“神药”虚假违法广告等突出问题。开展“双打”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加大对恶意申请注册商标、违法使用商标行为的打击力度。2023年上半年,共查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市场领域违法案件55件,办结42件,罚没金额121.78万元。

四是转作风,建设高素质监管队伍。

1.加强党的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先后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6次,党委成员上党课3次。2.开展警示教育。落实“一把手”经常性纪律教育“四个一”工作要求,今年以来共组织集中学习通报9次,观看电视专题片1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次。3.强化作风建设。常态化开展“三整顿两提升”专项活动,对干部职工上班情况进行督查,就干部职工的服务态度暗访服务对象。

三、2023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建设队伍锻造市监铁军

1.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领导带头学,组织全局全员学,结合工作实际学。2.进一步推进法治市监建设。加大对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力度,通过专业化促进规范化。

(二)强化市场监管筑牢安全底线

牢固树立红线意识,确保全县不发生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三)规范行政执法维护市场秩序

1.保持打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2.提升投诉举报咨询处理效率,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做好真抓实干督查激励事项工作

1.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2.开展市场主体培育工程,激发市场主体倍增高质量发展的潜能。

(五)围绕目标管理抓绩效考核

1.持续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日常调度。2.大力实施知识产权、质量强县战略。3.落实“两个责任”机制,2023年实现全覆盖。

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7-7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文章下载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上半年,六安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一改两为五做到五提升”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省局工作部署,着力优环境、激活力、促发展、保安全,为六安绿色振兴赶超发展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一、2023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总结成绩,谋划部署各项工作。2022年,市本级质量工作、知识产权工作获省政府督查激励。指导舒城县食品安全工作获省政府督查激励。我市在省质量工作年度考核位列A级。市局先后被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省、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优秀单位;被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表彰为全省“一改两为”嘉奖集体。市局登记注册局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2022年度营商环境先进集体。为进一步加压奋进,一是提请市政府于2月9日召开全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制定《2023年工作要点》(六市监发〔2023〕1号),部署全年工作任务。二是商改、质量、知识产权、食品、药品等各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均出台了年度工作要点,统筹推进全市工作。三是谋划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参加市政府与上海对口合作农业农村专班工作。与上海长宁区局、杭州余杭区局签订协议,开展跨区协作。正在推进与上海局签订合作协议。

(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创优营商环境。截至6月26日,全市新登记经营主体4.9万户,同比增长52.40%,增速居全省前列。一是提请市政府召开全市商事制度改革暨市场监管领域营商环境工作会议。二是推行“个转企”改革,在全省领先颁发“个转企”营业执照。1户个体户被省委、省政府通报表扬为“省个体工商户10佳”。牵头14个部门出台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若干举措《责任清单》。三是创新开展企业迁移登记“一步办”,将“四个环节”整合为“一个环节”。已为近300户企业提供便利服务。四是会同市税务局开展“一屏注销”改革试点,已有近400户个体户享受改革便利。五是会同有关部门联合推行“证前指导”服务,实现线上预约。相关经验做法获省局肯定。六是印发《六安市2023年度“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六商改办〔2023〕4号),将318个联查事项整合为125个联查任务。七是建立行政处罚决定书与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送”机制。八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审查政策文件50件,提出修改意见12件。全市共查办反不正当竞争案件10起,罚没款244万元。目前共建成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13个。

(三)加速质量强市建设,助力高质量发展。一是积极支持霍邱县、裕安区、叶集区创建安徽省质量强县区,霍邱县、裕安区已完成创建备案。指导金安区积极争创省政府督查激励。二是开展第七届市政府质量奖申报评选工作,已受理申报企业28家。培育指导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冷焊班组申报第五届中国质量奖,获省政府推荐申报。三是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完成9个“一业一域、一园一品”项目摸底申报。积极推进省级童车童床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创建。“皋质惠”质量基础设施服务平台入驻企业达3460家。推进金安区、裕安区、霍邱县质量工作站建设。四是加强缺陷召回管理工作。指导推荐舒城县童车童床产业协会在总局、省局分别主办的儿童用品质量安全主题活动上作经验交流。已发布召回公告10次、上报缺陷线索8条,为全省最多。五是夯实质量技术基础。申报4个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在全省率先印发《全市电动汽车充电桩强制检定实施方案》,开展集贸市场电子计价秤强制检定监管。主导起草《霍山石斛人工栽培技术规程》(GB/T 42484-2023),填补国家标准空白。在全省领先开展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率先开展“1631”小微企业认证提升行动,惠及小微企业300家次。截至5月底,全市检验检测机构数111家,居全省第4。认证认可证书和获证组织数分别居全省第6、7位。

(四)推进知识产权强市战略,优化创新创造环境。全市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9.3件,同比增长19.2%。一是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提请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全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座谈会。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六安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风险分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23〕193号),与徽商银行签订战略协议。1-5月,完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79笔、5.8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29%、182%。确定培育30家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指导企业申请PCT国际专利36件。二是强化知识产权全面保护。推动全市各级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均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强化知识产权专项执法,办理知识产权案件69件,罚没款54.92万元。3个案件分别入选国家总局和省局典型案例。办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案件27件、各类调解案件15件。新增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核准使用生产者21家,使用率达90.9%。三是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质量。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正式投入运行。发布两批15个典型案例。

(五)严守市场安全监管防线,筑牢“四大安全”。

1.食品安全监管方面。一是提请市政府召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一季度督导完成率100%。截至6月26日,二季度完成99.4%。承办全省食品安全抽检数据质量抽查工作座谈会。顺利完成总局特食司赴我市调研指导工作。二是创新实施食品安全“百千万”工程,选派讲师500余人次,走进513所学校为5.4万学生授课。三是在全省率先召开“厉行勤俭节约、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动员会,检查16054家次,立案144起。1起案件入选国家总局、省局首批典型案例。联合文旅、商务、文明办等部门推行“小份菜”试点。四是开展糕点、大米行业整治提升,推进豆制品小作坊示范集中区建设。“食安封签”使用率达99.68%。五是开展“食安守护”专项整治。1-6月,共查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035件,罚没款346.19万元。六是做好食品安全民生工作。开展快检车下乡集中检测活动。加强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督查,责令整改638家次。约谈、指导城区29家农贸(批)市场开办者。签订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书413份。创新推进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可视化监管。检查特殊食品经营者5690余户次,督促整改问题352个。七是开展食品安全抽样异常信息报送处置工作,立案查处2起。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7789批次,占全年总任务量的50.6%。

2.药品安全监管方面。一是提请市政府召开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二是指导13家企业完成第五届“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申报。三是开展医疗美容药械违法违规行为、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等专项行动。共检查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6家次,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3303家次和经营使用单位2312家次、疾控及疫苗接种单位143家次、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679家次,责令整改245家次。1-5月,共查办药械妆案件184件、罚没款146万元。四是加强风险监测,共收集评价上报药械妆不良反应(事件)8395例、药物滥用报告数34例。完成药械妆抽样372批次,出具药品检验报告214批次。五是建成化妆品标准化店5家。

3.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方面。一是开展“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组织隐患排查整治,发现问题486条,发出监察指令书161份,立案查处43件,罚款88.4万元。保障“两会”、五一、中高考期间等重点时段特种设备安全。二是开展液化石油气充装安全专项整治。检查气瓶充装单位80余家次,督促报废气瓶3.65万只。端午节期间,紧急组织开展液化石油气瓶隐患排查,对全市液化气充装站进行全覆盖检查,出动检查307人次,检查餐饮单位气瓶328只,发现隐患10处,均当场责令改正,查封超期未检气瓶1只,待进一步调查处理。三是加强电梯安全监管。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安排,牵头起草《六安市电梯使用安全条例》,形成初稿。推选25家电梯维保单位参加全省首批电梯无纸化维护保养试点,试点电梯占全市30%以上。截至目前,市电梯监管中心监管30399台,今年以来救援1150起,解救被困人数1619人。

4.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一是制发食品相关产品、消防产品、燃气具质量检查指引。开展隐患排查,摸排企业1164家,整改问题隐患23个,帮助16家企业解决质量问题23个。二是围绕13类重点产品,开展市级监督抽查439批次,已检出162批次。三是开展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守护行动,检查生产企业16家,立案查处1起。四是开展电线电缆、消防产品、日用消费品等专项整治,查办案件13件,已结案12件,罚没款29.41万元。五是积极开展国家局62、75、76号令宣贯活动,培训企业200余家。

(六)加强监管执法,全力维护市场秩序。1-6月,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查结各类违法案件2003件,案值395.5万元,罚没款1850余万元。一是加强价格监管。开展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查处案件8件,罚款1.86万元。开展医疗收费专项检查,713家医疗服务机构完成自查自纠。回应社会关切,“大幅度降低出租车检测费用”受到省政府督查室肯定,被安徽新闻联播报道。二是加强网络交易监管。开展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网络交易监管执法。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互联网销售危化品专项治理工作。牵头成立中共六安市外卖送餐行业委员会。查处网络违法案件24件,罚没款17.33万元。三是开展互联网企业“学规章、强规范、促发展”专项行动。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网络直播营销、医疗美容广告等领域监管执法,查处案件39件,罚没款33.7万元。四是完善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升投诉举报处置效能。全市共受理处置12315平台、12345热线投诉举报咨询27717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445.95万元。投诉按时初查率达100%,投诉按时办结率达99.99%,举报按时核查率达100%,网上留言群众满意率达100%。全市消保委系统调处消费纠纷40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5.2万元。

(七)落实“一改两为”,以强党建、优行风持续提升履职保障能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为期5天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培训。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印发工作要点。丁集婚纱特色小镇获第五批省级“小个专”党建工作示范街(区)即将命名,2个“小个专”党支部获第二批省级“小个专”党组织示范点命名。在全市系统部署开展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开展“排查治理年”活动。在32个业务领域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联合市司法局印发《六安市市场监管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调整《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实行行政处罚案件分级审核。持续推进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市76个市场监管所达标率92%。高效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局党组会5次专题研究审计整改工作,截至目前,针对审计提出的1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5个,正在整改2个。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下半年,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创优企业开办、市场监管、公平竞争三个环境;持续推进质量强市、知识产权强市两大战略;持续守牢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四大安全”底线;持续提升监管执法效能,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一是纵深推进“一业一证一码”、“个转企”等改革。二是稳步推开“一照多址”、“一证多址”、“强制注销”、个体户“一屏注销”改革。三是11月底前,全面完成双随机“一业一查”抽查任务。四是推进信用提升和信用数据质量提升行动,抓好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指标工作。五是加大公平竞争审查和竞争执法力度。推进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专项清理。

(二)持续推进质量强市建设。一是推动霍邱县、裕安区2个县区争创安徽省质量强县区。指导金安区争创省政府督查激励。二是推进博微长安争创中国质量奖,推进“四上”企业落实首席质量官制度。三是完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推动县区建设质量小站,实现线上线下运行。四是推动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突破220项。支持霍邱申报第三批“质量认证示范区”,舒城通过复审。推行企业标准总监制度,加大标准研制力度。

(三)持续推深知识产权工作。全面完成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一是加大质押融资工作力度,力争完成全年15亿目标任务。落实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二是新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8家以上。三是组织开展商标、专利行政保护、秋季地理标志保护等专项行动。四是加大专利侵权纠纷调解裁决案件、诉前调解案件、维权援助案件办理力度。五是开展地理标志申报工作,做好霍邱黑猪、金寨天麻申报服务。

(四)持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一是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百千万”工程。二是提请市政府召开食品安全“四项创建”现场会。做好金安区、裕安区争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初审工作。完成“食安安徽”品牌建设任务。三是开展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完成三、四季度督导。四是开展农村地区食品流通领域突出问题、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罂粟壳专项整治。加强学校食堂监督检查力度。五是持续做好制止餐饮浪费工作。

(五)持续加强药品安全监管。一是强化药械妆重点监管。开展疫苗、冠状动脉支架等无菌和植入性高风险医疗器械、涉疫药械监督检查。对特殊药品经营企业实施全覆盖检查。加强对儿童及特殊化妆品监管。二是开展药物警戒、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专项监督检查。修订《六安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市级应急演练。三是推进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筹建PCR实验室。四是新增4家以上“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开展产地趁鲜切制试点工作。

(六)持续守好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一是持续开展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监督检查,排查治理隐患。二是以锅炉、气瓶、大型游乐设施、电梯等为重点,做好重点时段安全保障。三是升级市电梯安全监管信息化系统,全面推行电梯无纸化维保。四是健全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施“一瓶一码”智能监管。五是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发布消费预警。建设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六是督促县区依法完成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加大缺陷产品召回工作力度。

(七)强化执法力度,维护市场秩序。一是加大价格监管执法力度。加强涉疫药品、医疗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监管。开展涉企收费、民生领域价格专项检查。二是严厉打击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持续做好网络交易、广告等重点领域监管执法,扎实推进民生领域“铁拳”行动。三是提升执法办案水平。举办执法业务培训班,开展典型案例评选、执法业务技能竞赛。组建市级执法专家库。四是提升消费环境。开展市级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六安首届特色伴手礼评测、六安消费体验馆遴选等活动。持续推进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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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3年上半年,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南通和启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及上级局工作要求,切实将“国之大者”“省之大计”“市之大事”落实为“局之要务”,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启东新实践积极贡献市监力量。

(一)推进“市监护企”行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一是打造“惠企更精准”的一流政策环境。牵头制定出台涉及质量、标准、生物医药产业的激励政策,通过“惠企通”、“千人千企”等平台做好政策解读,确保政策无缝对接、直达企业。对餐饮住宿业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费用减半收取,上半年共减半收取37029.8元。二是打造“竞争更公平”的一流法治环境。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清风”行动,完成涉及290家用水用气用暖企业1993.41万元违规收费全部清退;对2起违法案件罚款10万元;立案查处转供电违规收费案件4起。在15家“旗舰领航”重点企业及小微企业设立涉企收费监测哨点制度,制订实施涉企收费督导制度,严格规范涉企收费标准。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正源”专项执法行动、商业秘密保护“清源行动”、启东商业秘密保护“提升服务月”等活动。公平竞争审查平台系统投入使用,全市52家政策制定机关发文单位审查全覆盖。三是打造“执法更柔性”的容错纠错环境。优化包容审慎监管,出台《启东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对轻微违法免罚轻罚清单“扩容增项”,依法处理轻微违法行为53例,涉及金额732.55万元;减轻从轻处罚153件,涉及金额2321.5万元。实施信用助企工程,加大信用“云修复”推广应用,办理经营异常名录移出74家企业,线上移出率100%,两日办结率90%;完成行政处罚信用修复3家。四是打造“监管更高效”的行政执法环境。依托“双随机”监管,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监管模式,牵头制定出台《启东市“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指引汇编手册》等指南,最大限度提高监管效能,减少涉企检查频次。加大年报力度,截至6月13日,我市企业年报率88.2%,列南通第二。

(二)实施“市监助企”工程,助力产业迭代升级

一是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指导企业加强品牌创建,申报“江苏精品”认证8家、江苏省质量信用AA级、AAA级企业4家、江苏省省长质量奖1家。实施“旗舰领航”行动,组织18家重点产业链企业开展质量体检活动,提出质量改进建议98项。组织开展企业首席质量官能力提升暨“寰宇东方”杯首席质量官职业技能竞赛,我市8名首席质量官晋级南通选拔赛。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质量提升,推动制定下发本市新的奖励政策,支持检验检测服务业做大做强。二是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推进省知识产权示范县建设。截至4月底(最新),全市新增授权专利1331件,同比增幅19.69%,增幅列南通各县市区第一;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4249件,较去年底增幅3.71%;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44.19件;完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15笔2亿元;查处假冒专利、商标专利侵权案件54件,调解侵权纠纷案件3件。三是提升企业标准话语权。深入推进标准化项目申报,泰胜蓝岛获批省级标准化试点,华峰超纤获批南通市级标准化试点,启迪外国语学校申报国际标准奥林匹克竞赛高中组1项。新发布实施国家标准4项、行业标准2项、全国性团体标准2项;新增立项国家标准1项、行业标准2项、全国性团体标准1项。四是打造生物医药新引擎。加强政策激励,修订出台《启东市加快生物医药与生命健康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对三家企业涉及资助资金79.32万元加快资质审核,确保“政策红利”应兑尽兑。畅通绿色审批通道,召开项目预审会2次,对3个项目进行会商预审,其中1个项目已通过预审进入审批环节。开展产业调查研究,制作形成全市生命健康产业数据库。与重点企业建立“一对一”挂钩联系机制,走访企业80余次,帮助协调解决各类问题14条。

(三)打造“市监惠民”品牌,筑牢五大安全底线

一是抓严食品安全监管。探索“食品安全进网格”机制,将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纳入市域治理范畴。全市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总监配备率100%。加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下线处理外卖平台商户41家,规范整改201家,1174家网络餐饮实施“食安封签”,1023家完成“笑脸”公示。开展建筑工地食堂专项整治,发现并督促整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49个。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建立农村集体聚餐厨师“红黑榜”制度。督促做好吕四小吃街、滨海夜市、凤凰汇夜市等食品摊贩监管,发出小摊贩备案证273份。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36份,发放宣传画5000余张,小桌贴10000余份。2023年计划开展食品监督抽检5850批次,已完成3805批次,发现不合格食品45批次,立案率100%。上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2586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6200余家次,查处各类食品案件54起,罚没款18.78万元。全市未发生源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中向好。二是织密安全用药用械防线。加强药械化监管,聚焦民生领域开展防疫药械、民营医疗救助站、月子会所(中心)等领域药械化专项检查,出动1067人次,检查药械化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458家、疫苗接种点7家;抽样药品、化妆品10批次;立案药械化案件41起。开展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系列活动,对医疗美容机构进行集体约谈。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764例,医疗器械可疑不良事件192例。清理长期停业未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4家企业注销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11家经营企业注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5家擅自变更经营地址且限期未改正的企业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上半年,全市未发生药械安全事件。三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开展“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全市98%以上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通过“南通市特种设备云平台”备案。不见面办理特种设备开工告知1883件、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2298件、网上报检特种设备10262台套。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排查整改各类隐患894条,发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427份。推进电梯安全治理体系建设,全市电梯无纸化维保率达99.0%,12476台电梯纳入96333平台管理,通过平台处置困人故障223起,解救被困人员409人;所有在用电梯均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完成全市老旧住宅电梯安全隐患摸排。推进气瓶安全专项整治,全市气瓶安全保险覆盖率达100%。实施叉车智慧监管,完成技改叉车1550辆,覆盖率55%。四是落细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逐步完善获证企业数据库和企业质量档案。制定《2023年启东市产品质量县级监督抽查计划》,共完成抽查83批次,不合格产品后处理6批次。开展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领域专项执法行动,共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单位277家,发现问题企业50家,立案查处案件17起;监督抽查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产品25批次。五是创优放心安全消费环境。开展放心消费创建示范活动,获评南通市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9家,南通市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区域2个;14个单位、1个行业、9个区域完成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示范申报。加强对眼镜店、粮食购销领域、集贸市场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责令整改18家,立案查处33家,封存涉嫌作弊电子秤31台。开展特殊食品科普宣传和“涉老”保健食品防骗科普宣传。建立旅游服务市场价格监管机制,查处明码标价、违规收费案件10件。推动民营市场升级改造,引导人民桥市场安装进出口地桩等、长龙市场修复地面破损等。参与金鹰广场区域安全隐患、环境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上半年,收到并处置各类投诉举报4980件,实名来信74件,阳光信访平台来信28件。

(四)锻造“市监铁军”形象,提升监管执法水平

一是完善法治基础。更新完善本局权力事项清单。继续实行案件联审制度,对143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进行集体通案。对2022年度670个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全面评查。制定以案释法工作实施方案。二是严格依法执法。聚焦民生、安全、维权、公平,开展互联网广告领域治理、防范非法集资、医美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校外培训机构管控、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等行动。以查办大要案为重点,积极开辟案件查办新领域,成功查处了食品农产品非法添加、运输服务企业捆绑保险等违法经营等新型案件。三是提升执法水平。以实际需求为导向,制定2023年度普法宣传计划和执法人员学法计划,建立本局执法单位内部培训制度,开展全系统青年执法人员季度法治能力测试,提高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6-29

 

 

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文章下载

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2023年上半年工作亮点

1.“净增企业”方面当前全市排名第4位;

2.在4月18日全市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会议暨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年会上,鹤城区做经验交流发言。

二、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一)全面加强政治建设方面:组织全体人员参加“点亮微心愿·党群圆梦行”五溪先锋公益募捐活动,共为我区困境妇女、儿童及家庭募捐捐款15150元;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教育培训并在培训期间由党组书记以《踔力奋发 勇毅前行 奋力开创市场监管工作新局面》为题上党课;观看电影党课《一大代表何叔衡》和电视专题片《反腐倡廉永远在路上》;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5次,自学2次。2月下旬召开2022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3月底前组织各支部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1月份邀请区委宣讲团成员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1次,3月份组织各支部观看《榜样7》,;制定《鹤城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

(二)持续激发市场活力方面:试行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逐步实施住所告知承诺制、大力推进市场主体“一网通办”、“注销便利化”等各项改革,升级公章刻章服务。截至目前,我局共登记市场主体3570户,其中企业763户,个体工商户2807户;“一网通办”业务677;园区营业执照65户。

(三)全力维护市场秩序方面:对鹤城区共10个部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对全区各校外培训机构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及是否存在违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截至目前共立案1起;开展“铁拳”行动,截至目前共查处案件10起,罚没11万余元;共查处广告案件8起,罚没金额4.95万;共查处知识产权(商标侵权)案件4起,货值2.06万余元,罚款2.4万;鹤城区2023年2月有效发明专利达358件;共办理网络监管案 14件,办结案件11件,罚没合计6.8万元;办理网络投诉13件,其中外地转入网络投诉4件,12315平台网络投诉9件;制定《督促网络餐饮平台企业落实制止餐饮浪费主体责任工作方案》、《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案》、《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工作方案》,加强对医美医疗、美团、饿了么等平台的检查,共检查网站(或其他载体)40个次,检查网上经营户400户,并督促所有经营户和平台业主签订承诺书,压实主体责任;持续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治理等行动,联合卫健、公安对特殊药品进行联合检查,对未经注册或备案化妆品开展进一步排查工作,持续推进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疫苗监督销毁等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共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167家,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125家,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316家。下达责令改正15份,查处药品案件1起,医疗器械案件7起,化妆品案件1起;制定《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工作方案》《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开展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共场所“四小”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方案,截至目前,共抄送23家无证经营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长江禁捕“十年禁渔”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共摸排“涉渔”市场主体1073户,印制各类宣传告示5500份,广告标语25条,滚动电子屏46个,签订承诺书、倡议书592份。共出动检查人员14828人次,检查农贸(批)市场1706个次、商超3861个次、餐饮单位5594个次、水产经营户2365户次和渔具经营户2498户次。

(四)有效服务经济发展方面:持续开展眼镜制配场所计量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共计检查眼镜店27家次,检查相关计量器具76台次,检查中发现2户眼镜制配场所计量未检定,已下达行政指导意见书,该经营户立即联系市检验检测中心检定;集中开展电子计价秤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共计检查计量器具使用单位20余家,计量器具63余台,发现2家超市有在计量方面涉嫌不合格的问题,依法立案查处中;联合公安等部门对辖区19家加油站开展加油机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新区供水、供气计量管理工作,重点检查新建小区水表、电表、燃气表;联合市局开展5.20世界计量日宣传活动;继续推进开展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鹤城区2023年1月专利授权33件,其中发明8件,实用新型22件,外观设计3件;推动银企双融合。引导鹤城产业开发区怀化市东星混凝有限公司、吉驷玻璃有限公司、冠捷科技等10余家拥有知识相关专利和品牌商标的科技型企业进行品牌升级,宣传最新知识产权运用及保护方面的相关法律知识和惠企政策,协助符合条件的企业争取银行信用贷款并推动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

(五)坚决守住安全底线方面:根据国务院食安委〔2022〕7号文件要求,各级各级党委、政府对本地区的所有食品安全生产经营企业按照规模大小进行ABCD分级,对应市、区、乡、村干部4级“一对一”包保食品安全督导工作,鹤城区对应分级责任要求,一是已确定B级主体包保干部10名、C级主体包保干部441名,D级主体包保干部820名,且所有干部已按照市食安委要求签订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包保承诺书;二是通过省级系统审核企业共计9888家,其中B级企业60家、C级企业3617家、D级企业6215家,包保企业实现了全覆盖;三是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赵湘玲在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持召开B级包保企业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督导会议,对全区60家B级企业进行了相关工作指导;截至目前我区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抽样434批次,检测完毕127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23批次、不合格4批次。类别涉及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餐饮食品共二十三大类,其中不合格产品为香蕉3批次、姜1批次。5月25日开展野生毒蘑菇中毒防控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单200余份;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监督检测活动,截至目前,已针对2家食品经营单位抽样群众关心的食品品种10批次;开展校园及周边“两个责任”机制落实及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共检查学校(包含幼儿园)食堂221家次,其中幼儿园176家次,学校周边经营85户次,排查风险隐患 87条,下达责令整改87份,立案查处9家;开展制止餐饮浪费宣传活动2次,张贴“光盘行动”宣传画138张,发放反食品浪费宣传册48份,悬挂横幅1个;统一制作“两个责任”机制落实制度牌300余块,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信息公示牌70块,《鹤城区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机制督导手册》11份,发放《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手册》60余份;开展网络餐饮专项治理,对未在平台公示,冒用他人证照的入网经营户进行了下架处理;对辖区内农资、食品相关产品、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生产、流通领域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完成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样检查30批次,2批次不合格。其中,检查取暖器生产企业5家,销售企业10家;检查烟花爆竹销售企业12家,监督抽样检查5家8批次,不合格1批次,责令整改1家;本辖区内无消防器材生产企业,检查3家销售企业;开展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抽检8家加油站,抽样12个批次,12批次全部合格;开展醇基燃料专项整治,摸排我区醇基燃料生产企业3家,联合应急局开展安全隐患检查工作;检查食品生产企业5家,销售企业6家;立案查处1起,罚没款12914.9元;开展校园周边儿童学习、生活用品专项检查,检查学习用品、玩具经营户15家 ,均存在销售“三无”玩具,责令整改13家,立案查处2家,罚没款共计10078.9元;检查农资经营户10家,监督抽样7家10批次,1批次不合格正立案调查中;2023年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共计2334起,已办结2145起;开展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设置展板18块、横幅20条;2023年上半年新增消费维权站1个;开展医用氧舱和压力容器专项整治行动及RCEP经贸博览会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立案查处3起;积极落实《怀化市市场监管局2023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常规检查计划》,截至目前,特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共检查计划内使用单位22家,立案查处11起;截至5月底,我局累计督促整改各类安全隐患39处,下达监察指令书39份,处理电梯投诉30余起;依法依规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经营性自建房业态排查共1372栋,在检查中暂未发现存在隐患楼栋。

(六)加快推进监管现代化方面:制定《2023年度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培训,提升人才素质;制定《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柔性执法工作制度》、《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依法查处销售过期食品及使用过期食品原料案件中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的补充规定》,印发《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扣押、没收物品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执法机制;认真执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杜绝个别执法人员办“人情案”、滥用自由裁量权等行为;严把案件审核质量关,截至目前,我局已登记立案127起,办结84起,罚没入库金额949798.16元。行政复议6起,无撤销决定和确认违法决定;严格按照行刑衔接工作制度,强化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今年上半年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案件共1起;依法开展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截至目前,共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3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31户/次,指导企业完成严重违法信用修复8户/次;协助人民法院限制被执行人8起;制定《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2023版)》《2023年度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管领域区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等相关文件,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推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制定《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方案》,截至目前,我区企业年报率86.21%,个体年报率42.4%,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86.62%;开展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和怀化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作用,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工作(公示率100%);制定《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区信用办<关于2023年鹤城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重点和工作任务的通知>的通知》,对“双公示”、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工作指标细化责任分工,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稳步开展中。

三、当前面临的形势、困难和问题

(一)工作经费缺乏,执法保障有待加强

一方面,我局承担全区食用农产品抽检、食品安全协管员、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药品安全监管等多项任务看,为保障辖区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恳请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保障力度;另一方面,由于市区两级财政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相差甚大(市财政标准为2.5万元/人,区财政标准为1.27万元/人),机构改革合并之后,我局承担市场监管领域各类监管执法职能增加范围扩大,工作人员增多,工作开支与人员支出也随之骤升,经费压力不堪重负。由于下放后我局公用经费形成断崖式下降,省级专项同时逐年锐减,导致我局可用资金紧张;同时,受数年疫情影响区财政资金紧张,对预算资金的保障尚有困难,资金下达运转均十分为难,按照“改革明确要求的保持工资待遇不变”要求,我局工作经费保障严重不足,目前覆盖上年抽检及首次制服配置资金都有困难,望上级对我局运转经费能加大保障力度。

(二)执法大队成立滞后,改革工作推进缓慢

根据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规定,我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9名,设定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1名,内设机构股级领导职数9名。撤销区价格监督检查局,其人员整体划入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原核定的5名行政编制收回,原核定的5名全额事业编制划入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原核定的领导职数一并核销。撤销区商务和粮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其9名人员编制整体划入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原核定的领导职数一并核销。目前,我局执法大队三定方案已经上报区编办。

(三)执法车辆紧缺,执法工作开展不便

我局共有执法车辆10台,部分执法车辆于2006年-2009年购置,车龄已达12-15年,因年久失修无法上路行驶,目前我局仅迎丰市场监管所、坨院市场监管所和盈口市场监管所等三个基层所有执法车辆保障。除红旗执法车外,其余执法车辆车况差,维修费用高,行驶里程达20万公里左右,执法车辆保障不足对市场监管执法工作的开展带来较多不便。

四、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深化改革、提速增效,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进一步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放宽市场准入限制、优化登记流程,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推进“注销登记制度”“全程电子化”“证照分离”等改革,简化企业开办流程,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继续鼓励和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增强发展后劲,营造更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促进鹤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突出、精准发力,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工作

一是加大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三大安全领域执法办案力度,持续形成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大震慑。确保四大安全领域不发生较大安全事件和影响恶劣的责任事故。二是加大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强化广告监管,查处社会关注度高、民生反映强烈的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实现案件数量和质量双提升。三是加强对“米袋子”、“菜篮子”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巡查,协助市级相关单位做好规范水电气价格方面工作,开展重要节假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保障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四是深化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积极清理垄断性文件。通过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和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五是继续保持对传销、养老诈骗等违法领域的高压严打态势,加强与街道、公安部门的联动,强化综合治理工作力度,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增强群众辨别和防范能力。

(三)党建引领、凝心聚力,进一步提升队伍综合实力

一方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断深化理论武装,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另一方面,以“清廉机关”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着力从严从细抓管党治党,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环境,从作风建设这个环节突破,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向上向好发展。

五、对全市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严格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定期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执法纪律教育。通过教育培养执法人员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的自觉性,树立廉洁奉公、严格执法的品质和作风。三是严格把好行政执法队伍准入关,针对不同的执法岗位,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文化知识、法律知识、专业知识层次提出不同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办案人才库,强化专业化执法人员的发现、储备、培养和使用,努力改善和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知识结构,提高执法人员办案技巧和实战水平,加强市场监管执法能力。

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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