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及2023年重点工作思路
2022年,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2022年工作要点,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并结合市场监管实际,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能
2022年,我局聚焦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等“主责主业”,忠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全面开展食品安全“守查保”行动,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严防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深入贯彻高质量发展方针,筑牢产品质量安全屏障;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关键,保障特种设备安全,守牢市监领域“四大安全”底线。截止目前,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办各类违法案件3613件,案件总值682.4107万元,罚没款1404.4214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58件。其中药品安全案件数460件,案件总值1448.17万元,罚没款115.69万元,其中货值金额50万元以上重大案件4件,向公安部门移送涉刑犯罪案件数9件。被国家总局挂牌督办案件1件,入选省局典型案例13件。
(一)创新开展全链条监管,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2022年,我局紧盯影响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全过程全链条加强监管,全力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市食品安全总体形势稳中向好,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提高。在生产领域,全省率先推行“两书一单两报告”制度,创新建立“党建+首席营商服务官”机制,将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在流通领域,研究制定三份主体责任清单,创新通过微信“二维码”方式展现,让经营户对单体检,及时发现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打造9条高质量特殊食品经营示范街区和192户特殊食品经营示范店,帮助群众了解选购特殊食品。在餐饮服务环节,全面推广使用网络餐饮食安封签,在全省率先出台配套政策文件,规范食安封签运行,对全市6572户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免费发放食安封签逾2692万份,为餐饮单位节约100余万元印制成本;下力气打造“阳光厨房”,在餐饮后厨推行“明厨亮灶”改造,目前幼儿园、中小学食堂、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选取30多类共500批次消费者关心的食品开展抽样检验,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良好氛围;同时常态化开展食品与食用农产品抽检,目前已抽检13000余批次,抽检信息会定期在市局官网、省局官网公示,供消费者随时查阅。全面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联合教育部门、民政部门对全市800余家学校食堂、13家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500余家老年食堂及老年助餐点开展全覆盖检查;排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65767家次,评定高风险216家、较高风险0家、中等风险88家、一般风险39811家,分类分级施策监管,及时督促整改,隐患动态清零。截至目前,依法查处食品违法违规案件2437起,涉刑移送公安机关案件43件,案值135余万元,罚没款460余万元,全面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二)坚持高标准推动,守护药品安全生命线
一是高标准推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分别审议并通过了《芜湖市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两品一械”监管法律法规;市长听取药品安全工作汇报,提出工作要求。二是多部门联合。在全省率先建立多部门特殊药品监管联合工作机制,联合卫健、公安等六部门制定《芜湖市第二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检查;分别与市医保局、市卫健委联合开展集采药品、医疗美容等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县区间药品经营和使用交叉互查;着力构建医疗器械“三协三联”监管新机制,共开展医疗器械联合检查19家次,责令整改17家次,发现案源线索2起;联合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建立药品监管行刑衔接三方合作机制,畅通执法办案“两品一械”检验检测绿色通道。三是强药械化监管。组建市级药械化检查员库,做好特殊药品监管、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和药品应急管理等专家库建设,开展县区药品执法人员、基层所所长、疫苗药品和医疗器械应急演练等系列培训,建成15家化妆品检查员实操培训教育点;将药械经营行为纳入网格化监管事项清单,并且推出“2+1”的模式配备网格员,优化网格成员结构及比例;形成化妆品“六个一”监管模式,推动化妆品经营行业自律;深入开展防疫相关药械品种专项检查,共检查抗原试剂经营企业107家次,会同市卫健委开展疫苗专项检查行动,督促药品零售企业上传“七类药品”购药信息772万余条、新冠抗原检测试剂570条。四是全链条执法。狠抓药械化案件全链条查处,2022年1-11月,共办理药械化案件470件,查处违法产品货值金额1448.23万元,罚没款合计119.09万元,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1份,查办涉刑案件9件,其中重大案件4件。
(三)开展特设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安全生产
深入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先后开展特种设备超期未检、大型游乐设施束缚装置、城镇燃气安全等多领域专项整治,消除安全风险;构建了“执法监察+技术检查+行业督查”的“三合一”电梯安全监管新机制,有力打击了电梯安全违法行为,守护群众安心乘梯;大力开展监管制度创新,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一书一单一报告”实施指南地方标准,将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扎实推进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监管工作,通过常态化开展“一日一督查”,专业化精准“一对一服务”,订单化实施“一梯一策略”,快速化做到“一呼即到”,全力消除电梯安全隐患。2022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对我市所有住宅小区的电梯安全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和问题隐患回头看,共排查并完成整改问题隐患426个。
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以及大检查大排 查活动,检查特种设备企业5526家,检查设备22555台(套),下达监察指令书 455份,立案110件,行政处罚97.5万元,有力保障了我市全年特种设备安全稳 中向好态势。
(四)开展重点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严守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开展全市186家获证生产企业的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报告、整改报告纳入获证企业质量档案;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开展后续监管,共发现16家获证企业的31个隐患问题,目前均已整改完毕;开展流通领域产品进货索证索票情况检查,发现问题销售单位27家,目前已整改完毕,部分销售不合格产品的单位已被立案查处。做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工作,2022年市局计划抽查产品2024组,其中生产领域924组,流通领域1100组。截至11月底,已抽样1752组,已检验1616组,合格1595组,不合格21组,不合格产品涉及消防器材、燃气灶具、暖手宝、贵金属、电线电缆等,其中网络销售平台抽检25组,均合格;针对不合格产品,均依法进行召回处理,并依法查处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行为。2022年,我局还积极加强危险化学品质量安全监管,排查危化品及车载罐体获证企业10家,其中1家近期已注销许可证,发现问题企业3家,均已整改到位;加强燃气具质量安全监管,检查五类燃气具相关产品生产企业1家、流通领域实体店545家次,发现问题隐患2个,排除问题隐患2个,专项监督检查期间,接受与五类产品相关地投诉29件,办结27件、2件正在办理中,共办理五类产品质量案件3件。
二、继续落实“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2022年,我局继续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对标找差、创新实干,聚焦重点领域推动改革创新,打造国际化、法治化、市场化、便利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一)继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激发市场活力
一是根据《安徽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任务分解情况,按4种方式进行改革: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施优化审批服务,具体细化为12项工作任务,并逐项明确具体要求、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完成时限,针对532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逐一对应至各涉改部门,印发工作提示单,按照市级(含县区)、省级、国家级分别列出,为涉改部门提供参考,要求各涉改部门按期报送办理台账。二是充分发挥商事制度改革联席会议作用,督促市相关职能部门细化改革举措,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及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并报我局备案。除少数几个部门需待省级层面统一制订的方案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出台后予以执行外,均报送了具体落实措施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二)多渠道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我市营商环境
一是持续推进企业开办工作。设立企业开办综合窗口,实现“一窗受理、并联审批”,推行企业开办“一日办结、智能审批”,实现7*24小时不打烊政务服务;大力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多场景应用,加速推进“法人一证通”建设;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芜湖分厅发布政务服务事项清单100余项,对每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等各个要素进行明确说明,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通过缩短办事链条,精简办理材料,压缩办理时间,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二是推进新型“皖事通办”服务。我局承担的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大厅,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完成认领并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发布;将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备案事项全部纳入全程电子化流程办理,实现登记事项网上办理全覆盖;企业开办掌上办在“皖事通”APP上线运行。三是推广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在服务窗口醒目位置设置评价器,方便办事企业群众即时评价,实现现场服务“一次一评”,同时也可以通过纸质、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开展评价,真正做到为群众服务,让群众满意。四是持续开展“亲切服务”。窗口设置企业开办综合窗口、长三角一网通办专窗、自贸区企业登记专窗、食药、质监类业务窗口以及商标注册、档案查询窗口,集聚多种服务功能;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市监局网站、触摸屏、书式折页等方式发布办事指南,提供各类登记示范样本及下载服务,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组建业务咨询QQ群,对申请人在办理环节中出现的问题实行全天候不间断在线解答,对操作有困难的群众实行远程指导;窗口开设自助服务区,工作人员提供全程导办、帮办服务。严格落实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工作机制,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容缺受理等相关制度;对有需求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落实政务服务线下评议机制,畅通群众评价渠道,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三)持续推广“一业一证一码”改革,优化注册登记新模式
一是完成了“一业一证一码”系统平台建设,20个试点业态已正式上线,截至目前,已通过此系统办理了225户次办件,其中办结102户,已集成在营业执照二维码上90户。二是协调完成了事项调整,为进一步扩展至全市其他县市区打牢基础。督促各涉改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要求,对许可备案事项所需的材料、办理时限等从市级层面作统一要求,并同步修改材料清单。在此期间,协调软件公司进行材料清单的修订,确保各县市区、开发区的办件规范统一。三是建立了工作协调机制,形成了制度规范。以市商改办的名义要求各涉改部门报送专职联络员、数据共享负责人员名单,建立了工作协调机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沟通交流,共同推进。牵头编制了《芜湖市“一业一证一码”系统操作手册》、《芜湖市“一业一证一码”改革试点工作规范(试行)》,从制度上进行规范,为下一步在全市推广打好提前量。
(四)积极推进企业年报制度,持续推进联合惩戒
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分类分级相结合,根据待查对象不同信用等级设置不同抽查比例,实施差异化监管;截至11月30日,全市“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等级运用率97.14%;部门联合抽查率97.75%,部门联合抽查企业占比率96.71%。积极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较重行政处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同时,按照要求落实涉企信息归集、应用,做到了统一归集机制,全量、及时、准确归集各类涉企信息,确保行政处罚与行政许可信息依法应公示尽公示,力争公示率、及时率、准确率达100%。
三、进一步完善“免罚清单”制度体系,打造“柔性执法”2.0版
我局推行的以“免罚清单”为重点的“柔性执法”制度体系,自施行以来,得到企业和社会的一致好评。据统计,2022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计办理免罚案件158件,估算免罚金额约404.7万元,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了更好的发展空间,得到市场主体的一致好评。自2019年以来出台第一批免罚清单以来,全市共400余户企业在轻微违法违规情况下享受到“免罚”的红利,“免罚清单”让他们充分感受到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中的“市监温情”,总数高达千万的免罚金额,不仅为企业纾困解难,也为全市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筑牢基石。我局分管领导还被省局法规处邀请,在全省法治建设培训班上做“市场监管领域免罚清单与柔性执法”经验分享及授课。目前,我局已草拟免罚清单4.0版,正在征求意见中,本月即将发布。
(一)柔性执法再升级,推行执法全过程普法
为进一步打造“柔性执法”2.0版,深入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我局积极推动在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精准普法、全过程普法。印发了《芜湖市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工作指引》,要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在开展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奖励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围绕正在办理的案件或事项,直接面向行政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开展有针对性的释法说理活动,帮助行政相对人正确理解法律法规规定、自觉执行行政决定。执法过程中实时普法,就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在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全流程开展精准普法活动,进一步强化对企行政指导,实现普法常态化,不断提高行政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的法治观念,促进企业合规经营。
(二)开展合规指引,助企健康发展
今年以来,我局紧扣市委市政府“服务企业1%工作法”,通过“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有机结合,以精准、务实的工作举措,强化“入企服务、为企指导、助企发展”理念,为企业提供全流程、一站式、精准化服务,指导企业合规经营,最大限度助企降本增效。今年4月,我局专门编印《“入企服务助发展”暨直播电商合规与法律风险防范合规经营指南》送到美的集团厨热5G智能产业园负责人手中,现场指导企业防控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构建电商企业合规经营体系。11月,在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期间,由分管领导带领相关科室,前往奇瑞汽车、华夏光电、贝壳找房等企业,开展企业竞争及商业秘密保护合规经营指导,向企业精准发放《芜湖市商业秘密保护宣传手册》、《芜湖市企业竞争合规宣传手册》和《平台企业竞争合规指引》等。目前,我局正在针对三只松鼠旗下小鹿蓝蓝公司投诉举报中常见问题整理相关合规指引,拟组织各科室集中上门开展合规指导。通过这些点对点联系沟通企业、有针对性出台个性化指导意见等举措,充分体现了市场监管部门靠前服务、精准服务理念,助力我市企业高质量发展,确保“企业芜优”。
四、认真落实“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
(一)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年活动
专题印发《芜湖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强化年活动的通知》,认真开展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强化年活动,要求各执法单位全面贯彻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还由局领导带队,对鸠江区局、弋江区局、三山经开区局及南陵县局“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及调研指导,推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到位。今年以来,市局组织召开案审会5次,审查重大执法决定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共26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15份,审查行政机关合同32份,组织召开听证会1次。综合执法支队全年组织召开案审会19次、听证会1次,对所有支队处罚的案件均召开案审会予以集体讨论决定。
(二)以“制度化”手段,不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市政府办6月1日印发《芜湖市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后,我局次日即组织召开了“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会”,传达市场监管领域2021年以来行政诉讼、复议案件办理情况,并对案件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经验;要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支队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对2021年度行政诉讼及复议案件开展深入分析研究、找准问题并不断改进与提升;同时,要加强法律法规及业务培训,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注重充实法制力量,强化应诉技巧,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积极作用,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7月初印发《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以“制度化”方式有效提升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以“案卷评查”为抓手,推动案件办理质量再提升
今年以来市局组织开展了5次集中案卷评查工作,共计评查各类行政执法案卷245份,并首次将免罚案件纳入了评查范围。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均开展现场反馈及讨论答疑,评查后下发专题通报5次,要求各单位针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及时整改,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及案卷办理质量。今年2月,我局还评选出全市市场监管领域2021年度十大优秀案件,并通过向优秀案件办案人员发放法律法规及执法用书的方式,鼓励执法人员办好案、办大案,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目前正在开展2022年度优秀行政处罚案件、优秀处罚决定书(诉讼答辩书、复议决定书、复议答复书)申报、评选工作,并以此推动行政执法办案质量及文书写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五、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行为和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
今年以来,我局继续严格落实重大行政行为和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单位各项重大决策法治化、规范化。全年组织召开案审会24次(其中综合执法支队召开19次)、审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共26件,出具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意见书15份,审查行政机关合同32份,组织召开听证会2次,配合完成被市政府列为重大行政决策的规范性文件出台1件。
(二)深化复议体制改革,有效规范复议及应诉管理
2022年,我局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开展复议体制改革,自11月1日起不再受理涉及下级市场监管部门具体行政行为复议申请。今年9月印发了《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应诉工作办法、行政复议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以“制度化”方式不断规范全系统行政执法及复议、应诉工作。截止目前,市局2022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件、立案受理10件、办结10件,办结的复议案件中,以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等纠错方式结案3件,占比30%;被申请人改变原行政行为后申请人撤回申请2件,占比20%;维持被申请人或驳回申请人申请5件,占比50%。2022年,市局作为复议被申请人共收到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14件,目前已办结11件,其中确认违法结案1件,占比7%;申请人撤回申请2件,占比14%;维持我局或驳回申请人申请8件,占比57%;另有3件尚未审结。
2022年全年,共计收到行政诉讼案件14件,办结的行政诉讼案件中,我局胜诉9件,申请人撤回申请2件,已开庭未判决2件,未开庭1件;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另有2021年开庭但2022年审结案件1件,判决结果为我局败诉,我局依法及时履行了生效判决。
(三)清理市场壁垒,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2022年,我市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定,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持续创新工作举措,坚持存量清理与增量审查并重,完善规则、优化机制、强化监督,提升公平竞争审查质量和效能,市局被列为重大招商引资“一事一议”政策审定会成员单位,全年共参加各类碰头会、审定会15次;率先出台《芜湖市公平竞争审查专家库管理规定(试行)》,目前已吸纳包括律师事务所律师、高校法学或经济学教授(副教授)和部分行政机关人员在内的入库专家11人。坚持落实各项审查制度,实现审查常态化,全市共审查各类增量政策措施598件,修改调整61件,其中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审查436件,无适用例外规定情形;市局审查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各类政策措施162件,提出修改意见21件。
(四)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依法管理规范性文件
根据市委编办要求,全面完成2022年市场监管领域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中介服务清单等动态调整工作,并首次编制完成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开展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1次,截止目前市局规范性文件保留34件,废止失效1件,相关规范性文件及时通过市局网站向社会公布。全年参与省司法厅、省局开展的立法调研会2次,市人大组织的征求意见会2次、市司法局组织的立法调研、征求意见会5次,市政府办组织的规章起草会3次;牵头反馈省局、市司法局等各类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296件次。
(五)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作用
2022年我局聘请了3位律师组成法律顾问团队,认真贯彻《芜湖市市场监管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在重大案件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办理、合同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今年6月印发了《芜湖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法律顾问管理。截止目前,由市局法律顾问代理行政诉讼案件9件(部分由区局办理的案件由区局自行聘请法律顾问参与诉讼)、开展合同审查29份、召集开展重大案件及法律问题专项研讨会4次,有效提升了单位整体法治服务水平。同时,继续加强单位内部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公职律师参与案件核审、案卷评查、行政诉讼、重大决策制定等环节,今年新增2名同志通过法考,正在积极申请公职律师中。
六、强化法治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思维
(一)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建设高素质法治队伍
2022年,我局持续开展“市监法苑”大讲堂活动,要求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开展轮流讲课,市局机关各科室人员积极参与、交叉互学,全面提升业务水平。受疫情影响,目前已开展“大讲堂”十一期,其中线下十期、线上一期,培训内容涉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场主体登记、食品安全监管、公平竞争审查、药品管理、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等多种市场监管及执法领域,全面提高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我局还积极组织人员认真参加省局、省药监局、市司法局组织开展的新《行政处罚法》专题讲座、全省法制审核人员能力提升班、全省法治建设培训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芜湖建设专题研讨班等专题学习、培训等,全面提高法制部门能力水平;全年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公职律师)旁听庭审3次,增强执法人员执法办案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依托重要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开展法治宣传
一年来,我局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20计量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6.9世界认可日”、全国“质量”月、世界标准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有针对性的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并通过市广播电台《公民与法——芜湖普法之声》栏目、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市场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起到答疑解惑、与民沟通的效果,受到广大群众和社会的好评。
(三)开展优秀案件宣讲,推动执法办案水平再提高
今年我局创新性开展了“优秀行政处罚案件大宣讲”活动,针对2021年度优秀案件精心组织宣讲活动,由办案人员通过精彩的PPT演示及语言介绍,对案件办理过程、争议焦点、法律适用、自由裁量、启示收获等多方面进行详细的讲解,起到了很好的法治宣传、以案释法、学习交流及业务提升作用。同时,市局综合执法支队查办的李某等人生产、销售假劣农资案在全省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宣讲大赛中获得一等奖,将代表安徽省市场监管系统在第四届长三角区域执法协作会议上进行宣讲。
(三)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强化行政处罚裁量指导
我局积极主动学习长三角等先进地区的执法办案经验,今年9月,我局积极配合省局在芜湖召开了“长三角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轻罚减罚免罚规定暨市场监管法制疑难问题研讨会”。来自“三省一市”的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法规部门相关负责人到场参会,对由省局牵头起草的《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和讨论。该规定出台后,将为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提供统一、互认的执法规范及裁量依据。会议还通过“长三角市场监管法制疑难问题研讨会”对12个疑难法制问题进行研讨,通过全省各地市法规及执法部门积极讨论,并由省局及长三角省市参会领导积极指导并答疑解惑,助推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及法制审核工作再上新台阶。
今年10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台《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随后,省局、省药监局相继出台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以及具体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我局认真传达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行政执法中,要认真执行省局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规定,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过罚相当等基本原则,让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七、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强化领导带头,树立法治市监工作理念
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已形成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2022年,我局继续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进一步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和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制度,2022年我局党委会开展10余次学法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行政处罚法》、《民法典》等,局主要领导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一次,进一步树牢全局法治观念。
(二)强化决策规范,抓牢法治建设重点环节
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法治相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具体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搞“一言堂”,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局长办公会多次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及依法行政工作。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针对今年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认真研究整治举措,对标对表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及时上报,不断改进市场监管领域法治建设薄弱环节。
八、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在法治政府建设中,我局清醒认识到当前行政执法工作仍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专业性法治培训稍显不足,今年以来,受新冠疫情影响,年初制定的“市监法苑”大讲堂计划部分未能如期举行,拟邀请专业人员授课计划也未能实现,从而导致专业法性治培训及业务指导力度稍有不足;二是执法专业人才欠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不能很好的适应当前市场监管形势,尤其是在药品、特种设备监管等方面的专业执法人员严重不足;三是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尚在摸索阶段,针对市监法治文化的宣传还需进一步增强;四是因市局公职律师均在各部门担任要职,因本职工作任务繁重,不能很好的发挥公职律师的辅助作用。
在2023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我局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表述精神,继续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内容,教育全体执法人员充分认识加强法治政府、法治市监建设的重要性。继续充分发挥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提高单位整体法治决策水平。
二是继续加强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查。严格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批准、备案工作,对照新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做好权责清单的动态清理、修订工作、对局各项重大行政行为和重大执法决定全过程积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查。加强与市局法律顾问团队联系与协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全局依法行政工作中的指导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公职律师积极作用,鼓励年轻同志积极参加法考,扩充法治力量,不断开创法治市监新局面。
三是强化行政复议、诉讼工作规范化建设。积极转变思想、适应复议体制改革现状,认真做好全局被复议、被诉讼相关工作,充分发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并通过复议及应诉工作及时发现我局行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风险,促进依法行政;认真分析、总结2022年复议、应诉工作情况,形成详细分析报告,总结复议纠错及败诉案件,开展原因分析并及时整改,充分发扬复议及应诉中好的经验做法,指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开展行政处罚、在具体行政行为中遵守法定时限及程序,减少复议、诉讼案件发生;认真执行市局《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应诉工作办法、行政复议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指导各单位强化复议及应诉工作,减少复议纠错及败诉案件的发生。
四是结合“十四五”工作规划,认真落实“八五”普法。继续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计划,按照《芜湖市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加快建设市监法治普法基地建设等,多渠道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开创市场监管领域普法新篇章,为依法行政、简政放权、优化服务以及转变服务理念、强化执法水平提供法律上的支撑。
五是继续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努力优化营商环境。继续落实“放管服”要求,进一步简政便民、优化政务服务,积极推进各类商事制度改革措施,重点针对“证照分离”、“一业一证一码”改革等,进一步完善改革措施,优化政务服务水,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加大简政便民力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