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鄂托克旗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各二级单位:
现将《鄂托克旗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鄂托克旗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落细落到位,根据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自治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自治区纪委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旗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结合鄂托克旗应急管理局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旗应急管理局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始终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严格落实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局党委、领导班子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责任
1.旗应急管理局党委对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承担全面领导责任。认真抓好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2.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带头把方向、抓导向、管阵地、强队伍,带头批驳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理。
3.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党委委员、副局长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4.党委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股室和二级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局机关各股室、二级单位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中的责任
5.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旗委关于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和有关指示精神。
(1)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时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旗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
(2)围绕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能力建设,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抓好中心组理论学习,每年至少安排12次集中学习,意识形态内容专题学习研讨不少于2次;强化机关日常学习教育;加强对应急干部队伍的培训;推广使用好“学习强国”平台,推动党员干部运用平台系统学、跟进学、联系实际学,不断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
(3)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培训机制,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把《意识形态应知应会手册》,《意识形态工作学习读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选编》等系列材料纳入全年学习计划,分章节。分页码进行计划学习,以学习为抓手,指导推动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落实。
6.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
(1)要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筹领导,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领域方面的工作不少于2次,传达学习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每年要在全体党员干部中通报1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年对意识形态工作开展1次自查。
(2)年度工作总结和下一步计划报告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
(3)领导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4)按照旗委宣传部工作要求,每年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
(5)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对重要时间节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作出工作安排。以文件或会议的形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6)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全体干部职工考核范围,作为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7)选优配强宣传骨干,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正、业务精、纪律严的意识形态工作队伍。
7.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1)在现有活动阵地中增设意识形态宣传专栏,加强对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意识形态工作应知应会手册、学习读本等系列学习宣传材料的补充完善和日常管理。
(2)要用好用活“学习讲堂”阵地,要建立线上线下学习讲堂,通过开展进企业、进社区、进人员密集场所等方式分众化开展面对面、互动式宣讲。
(3)加强对网站、微信、微博等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8.高度重视网上意识形态工作,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1)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的制度机制。
(2)做好网上正面思想舆论引导,提高网上舆论应对及引导能力。
(3)加强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体制机制和队伍建设,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分析研判。
(4)要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将“应急管理”微信平台等具有媒体属性和互联网传播平台依法纳入日常监督,每年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开展1次自查及时形成自查报告。
(5)要开展网络意识形态风险排查,加强单位网络意识形态阵地风险排查,重点对网络,微信公众平台,微信群等重要阵地进行常态化监管排查,要严格规范干部群众网络行为,及时发现、坚决清理负面敏感信息和煽动性信息,重点防范将一般性问题泛政治化、泛意识形态化的有害信息。
(6)要做好网络舆情管控,配合旗网信部门加强网络舆情监看搜集,密切关注涉及单位的舆情动态动向,建立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提升网络舆情应对处置水平。
9.领导和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重大事件的处置。
(1)局机关各股室、二级单位对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发生的重大问题、重要事件要及时向党委书记及分管领导汇报并进行妥善处置。
(2)对违反中央印发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及其他意识形态工作管理规定的干部职工,依照自治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追究责任。
10.局机关各股室、二级单位要按照旗委宣传部要求,深入查找薄弱环节、风险点和漏洞隐患,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对旗委宣传部提出的意识形态工作的问责建议认真对待并妥善处理。
11.对未能切实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进行追责问责。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夯实压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阵地管理、强化正面宣传,牢牢掌控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
(二)防范风险,坚守底线。局机关各股室、二级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树牢底线思维,按照“发现早、研判准、处置快”要求,及时排查问题隐患,加大负面有害信息的发现处置力度,旗帜鲜明开展舆论斗争,确保意识形态阵地可管可控,坚决打赢打好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主动仗。
(三)加强统筹,形成合力。局机关各股室、二级单位加强统筹联动和上下协调,建立完善信息互通,快速反应,联合应对的工作格局,履职尽责。要经常性开展自查自纠,不断提高认识、压实责任、盯住短板、强化落实及时报送工作落实情况。
(四)提升能力,纪律严明。中要注重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建设,分层分类开展好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教育。要严明意识形态工作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坚持依法治理和教育引导相结合,防止因工作方法不当引发舆论炒作,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
附件: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应当予以问责的情形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应当予以问责的情形
1.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不力的;
2.对党中央或上级党委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工作任务、重要思想舆论斗争、重要舆论引导工作组织开展不力的;
3.对本单位发生的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不力的;
4.不按照有关规定专题研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的;
5.不认真组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教育培训,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敷衍应付、弄虚作假或出现错误倾向等开展党的理论武装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
6.不认真组织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涉及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的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力,造成不良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
7.对“鄂托克应急管理”微信平台、《应急管理动态》等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力,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8.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9.对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应当发现而未能及时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
10.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11.对管辖范围内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不及时开展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处置,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
12.在制定重大政策、处理重大问题等工作中,未进行舆情风险和意识形态风险评估,未制定并及时启动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引发重大负面舆情的;
13.在涉外工作中,对重大敏感问题不按照宣传口径发表言论或对不当言论不予以坚决批驳,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或者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14.其他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情形。
鄂托克旗应急管理局2022-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