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上半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在市应急管理局和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雷厉风行的作风、坚决有力的行动,坚决履行好应急管理职责使命,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未发生自然灾害亡人事件,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形势总体平稳。
一、2023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
(一)工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工矿商贸及其他领域,初步判定为生产安全事故18起(死亡14人、重伤4人),事故起数同比15起(死亡9人、重伤8人)上升20%。其中死亡事故14起(死亡14人)、重伤事故4起(重伤4人);死亡事故及人数较去年同期9起(9人)上升55.56%;重伤人数同比下降50%。亡人事故根据行业类型来划分,分别为:建筑行业:小散工程3起 (3人),区住建报建工程1起(1人),市住建局报建工程1起(1人),街道工程1起(1人),其他工程1起(1人);工业制造业: 2起(2人);零星作业:3起(3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1起(1人);建废利用1起(1人)。
(二)自然灾害事故情况
森林火灾情况,全区共发生一般森林火灾1起,同比下降50%;过火面积150平方米,同比下降88.45%;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和大的财产损失,全区火灾形势总体向好。
台风暴雨等其他自然灾害情况,2023上半年市气象台在我区发布暴雨预警信号35次,我区启动防汛应急响应35次。暴雨期间,全区汛情总体平稳,未收到重大灾情报告,无人员伤亡。
二、2023年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完善区安委办运行机制,压实各行业各部门监管责任
1.不断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一是开展新任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谈话提醒。推动新任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目前已开展两期谈话提醒活动,共计对174名新任区管干部进行安全生产谈话提醒。二是推进“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制修订工作。对标《深圳市党政部门及中央和省驻深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文件内容,推进《宝安区党政部门及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制修订工作。三是协调做好各类考核。会同消安委办、交安委办组织做好对我区41个部门开展2022年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考核。顺利完成“省考核市”中对我区的延伸检查协调工作,从快完成涉我区71项问题隐患整改。高效配合完成市2022年度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考核,其中现场述职评价获评94.7分,在11个区中排名第一。四是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审查。严格实施“一票否决”工作要求,对考核不合格的相关责任人实施“一票否决”机制。上半年,共对123人(次)出具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审查函件。五是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压紧压实。坚定不移落实“三管三必须”重大原则,提请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代表区委、区政府与各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共64个单位签订《宝安区2023年度安全生产、消防和三防工作责任书》。六是强化统筹协调。坚持周调度工作机制,每周组织主要行业部门和各街道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议,共召开调度会21次,下发指令单21期141条;强化警示约谈机制,对338家企业开展事故警示约谈,提升防范水平。
2.统筹推进各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一是扎实做好风险研判预警。针对不同时期的安全形势变化和风险挑战,编发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和事故预警信息,对重点行业领域、薄弱防范环节的安全风险作出及时、有效预警提示,提高各行业、系统安全防范预见性、针对性,编发《形势分析》6期、《预警信息》7期。二是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成立6个督导组,由局领导干部带队赴全区12个重点行业领域部门及各街道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督导检查,通过警示提醒、约谈通报、督办问责等一系列措施,充分发挥考核督导“指挥棒”作用,提高排查整治工作质效,坚决打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攻坚战。自行动开展以来,党委政府组织领导方面,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到企业宣讲190次,组织开展考核巡查督导检查122次;企业自查自改抽查检查方面,我区累计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42个,已完成整改37个,抽查企业164653家;部门执法方面,帮扶指导重点企业8294家次,开展行政执法检查1024次,处罚金额共计575.74万元人民币,曝光、约谈、联合惩戒企业442家,公布典型案例15个。三是组织开展工矿商贸领域消地结合工作,与宝安消防救援大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家次,排查整改隐患6项,立案查处1起,处罚罚款约8万元;各街道累计出动检查人员891人次,联合消防对349家工矿商贸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排查隐患1056项,已整改892项,整改率84.5%,立案查处8起,处罚罚款约35.8万元。
3.加强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现场处置各类事故18起,对18起事故开展调查工作,召开事故评审会7次,集体讨论通过12起事故的调查报告(含2022年事故)。批复结案(含2022年事故)13起,作出行政处罚468.88万元。加强行刑衔接,将6名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深入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1.切实强化执法检查力度。一是认真开展日常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上半年共计执法检查2145家,监督检查处罚1278次,监督处罚金额共1196.411万元。二是严格落实年度执法计划,印发《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应急管理领域监督检查计划》,目前已检查企业515家。三是深入推进跨部门联合执法,主动联合消防、生态局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33次,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干扰。
2.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一是开展电镀企业专项整治。建立电镀企业常态化巡查机制,自行动以来,共执法检查电镀企业218家,立案处罚91家,已处罚529.1万元,停业整顿电镀企业47家,累计关停整顿电镀车间249个,累计巡查检查电镀企业1512家次,发现隐患9340条,完成整改7453条。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电镀企业有限空间场所人脸识别系统建设,对电镀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中涉及有限空间场所出入口进行改造,实现有限空间区域围合管理。二是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严格对照有限空间作业“七不准”和排查整治重点开展执法检查,已执法检查327家,占全区总数的55.52%,立案处罚91家,拟处罚金额99.3万元,已处罚487.57万元。三是开展工贸企业现场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自行动开展以来,我区共巡查检查纳入现场安全管理专项整治企业6771家,巡查完成率35.21%,巡查完成率50.92%,确认完成整改的企业4818家,确认完成率71.16%。四是开展工贸企业重点领域大整治大排查行动。对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有限空间、高温熔融、涂层烘干、锂电池、电镀、喷油喷漆等八类重点企业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并全面推广企业安全晨会制度。目前,全区排查八类企业共计4847家,累计发现隐患16834条,完成整改12341条。五是加强危化品企业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对辖区重大危险源、涉氨制冷、危化品生产、危化品经营企业(带储存)、加油站、化工医药企业开展执法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共出动3282人次,检查企业1228家次,发现隐患2337项,已整改1999项,立案65宗,处罚罚款368.3万元。
(三)着力推进防灾减灾,做实做细自然灾害风险防范
1.坚决守牢汛旱风防御底线。一是动态完善内涝积水点“四个联系人”制度。汛前印发《关于更新完善内涝积水风险点“一点一策”等有关资料的通知》,督促各街道办在现有内涝积水风险点隐患台账、“一点一策”等资料基础上,进一步更新完善相关资料并实行动态更新;联合区水务局印发《宝安区积水内涝风险点应急处置预案》,完善内涝积水抽排布设,优化导排方案,确保“一点一方案、一点一专班、一点一设备”;及时梳理上半年以来每场强降雨天气过程新增的内涝积水点,纳入“四个联系人”机制进行管理,台账具体到点、具体到人,做到物资清单化、队伍名单化。二是强化防汛物资储备。按照防大灾、抢大险的要求备齐备足三防物资,目前全区已储备冲锋舟、橡皮艇、水泵、救生衣等物资约48.4万余件。三是按照“综合救援与专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不断配足配强应急力量。全区现有各类三防抢险救援队伍涵盖36个部门,共计16505人,其中,专业抢险救援力量涵盖17个部门、43支队伍共计2489人。
2.坚决消除森林火险隐患。一是压实防火责任链条。将全区10357.15公顷森林防火区,划分为11个责任片区共35个网格,并细化山头责任至89名网格巡护人员,形成区、街道、社区、护林员四级责任体系;二是压实野外火源管控。累计开展林区巡查2539次,出动队员10720人次,出动无人机403架次、车辆7891车次,设立防火哨卡1824个,收缴火种2929个,有效杜绝火源进山;三是压实防火宣传教育。累计在林区主要进山路口、森林郊野公园等设点宣传112次,悬挂防火宣传横幅45条,发放宣传礼品资料21158余份;四是压实业务技能培训。积极参与收视收听上级组织的“森林草原防灭火业务大讲堂”等培训,累计参加430人次,不断提升队伍扑火安全知识和应急救援技能。
3.统筹强化地面坍塌防治工作。一是积极开展全区地面坍塌隐患巡查排查工作,今年以来,督促水务、交通、住建部门和各街道按照全覆盖的原则,累计出动30855人次,巡查18万公里市政道路,巡查约39万公里排水管网,巡查深基坑、排水设施、城中村等区域1300多处。二是积极开展地面坍塌应急处置工作,2023年上半年全区共发生地面坍塌事故3起,局专家、专业队伍参加应地面坍塌急处置工作3次,均未造成人员伤亡,科学完成治理。
4.推进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工作。会同教育部门,推进全区3所学校获得“广东省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2021-2026)荣誉称号,创建学校数量位居全省区县第一。结合“5.12全国防灾减灾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师生开展地震应急演练和防灾减灾知识培训,提升广大师生防震减灾意识和地震避险能力。
5.建立健全应急保障体系。一是加快构建“全灾种、大应急”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基本形成了“1+10+N+124”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区现有各类应急物资仓库169个,其中区级仓库13个,街道级仓库24个,社区级仓库125个,其他类型仓库7个,全区储备各类应急物资总量124.8万余件。二是强化政企联动,提升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能力建设。调动央企、国企的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常态化参与到防灾减灾工作中,进一步增强应急队伍和装备物资建设。三是督促各有关单位加大应急物资储备,落实应急物资日常管理,在市应急资源管理系统上更新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确保应急物资储备充足,关键时刻能够快速调出。
(四)注重强基固本,夯实应急管理基层基础
1.大力推广应急管理服务站建设。制定《宝安区工业园区(大型企业)应急管理站建设工作指引》,紧紧围绕“两个目标”“八个统一”“五大功能”开展应急管理服务站建设工作,并在福海大族激光、燕罗鹏鼎控股试点建设。目前两个试点均已完成建设。全区所有应急管理服务站已完成选址工作,93个已经完成方案制定、39个完成硬件建设、31个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2.扎实推进街道应急管理机构规范化达标创建。一是制定《宝安区推进街道应急管理机构规范化达标创建实施方案》,贯彻落实街道应急管理改革“四个整合”要求,切实推动街道应急管理机构“四个规范化”建设。二是配合市局开展街道(镇)应急管理机构规范化达标创建宣贯暨专家辅导工作,组织全区开展相关文件自学,印刷500本《深圳市街道(镇)应急管理机构规范化达标创建辅导手册》下发至各街道。三是加强督促指导,前往西乡、沙井、松岗、石岩街道了解达标创建工作部署情况、工作进度和存在问题,并按照《深圳市宝安区街道应急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达创建重点清单(2022年第2版,试行)自评表》开展指导,督促街道加快完成区级达标验收。
3.推动“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工作。根据《深圳市“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考核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和市应急委办工作部署,完成宝安区2023年度“应急第一响应人”项目招投标,设计制作“应急第一响应人”的相关视觉形象、宣传大海报、概念海报等,现已通过培训考核300余人。
4.组织开展工贸企业重点行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组织开展30场电镀企业、涉有限空间一般工贸企业(除电镀企业外)等企业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及持特种作业操作证等人员再教育安全生产知识宣讲,累计参训人数2290人。组织各街道应急办开展重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专职人员培训,已开展169场,累计培训10078人次。
5.全面加强科技信息化工作。一是持续优化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体系建设。创新建立视频轮巡机制,探索利用固定摄像头开展风险隐患在线轮巡工作,应用省工贸平台、市危化等系统,针对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道路交通、社会安全4大类场景45类隐患清单,开展视频在线轮巡工作,排查各类安全隐患,累计视频轮巡、无人机巡飞时长超700小时,共发现粉尘车间安全防护不到位、危化品仓库环境不良、建筑工地未佩戴安全帽作业、易涝点积水等风险隐患42条,第一时间反馈相关责任单位处置;对接入区监测预警指挥中心的22个系统进行监测,累计预警处置11123条,发布预警提示单176单;深入开展综合风险监测及形势研判分析,输出监测预警周报12期,输出综合风险监测及形势研判分析月报4期。二是加强部省市统建系统应用推广。编制应用操作说明3份,反馈系统功能问题及优化建议63条,我区累计访问市局统建系统596万人次,稳居全市第二。三是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化重点建设项目。加快完成智慧应急系统、智慧森林防火系统、智慧应急资源动态管理系统及5G+AI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示范项目的建设实施工作。同时,持续开展视频监控系统和4G执法记录仪运维保障工作,保障执法全过程记录,完成国产化改造,进一步完善应急避难场所视频接入覆盖。
6.拓宽安全宣传教育渠道。一是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在宝安日报、宝安湾等媒体平台起草发布6条城市安全风险提示专题信息,2条应急管理专题报道文章。二是开展渗透式宣传。共制作设计20款海报,涵盖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等安全相关知识公益广告,依托户外宣传资源,在公交站台、公交车电视、地铁电视、楼宇电视平台共超过40000个电视终端轮流播放安全公益宣传广告。三是持续做好“学习强安”app宣传推广工作。以学习强安为宣教平台,以“宝安强安号”发布应急管理动态,定向推送事故警示、安全提示和科普知识。“宝安强安号”粉丝达742520人,累计发布应急管理动态314篇,其中曝光典型案例11篇 ,累计阅读量达185.6万余人次。四是设计制作微信线上宝安应急表情包48款,总下载发送量达8000余次。
(五)加强党建引领,锻造干练应急队伍
1.突出政治引领。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党委开展集中学习19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将党建工作贯穿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业务工作全过程,开展“薪火传承,勇当尖兵”系列活动,助力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分析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定期排查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提高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开展“基层调研服务日”活动,结合区“三个一”干部挂点服务企业、党员干部“五进三到”深入联系服务群众有关工作,深入基层一线,定期走访挂点企业,为服务对象提供“点对点”“点菜式”服务。五是积极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共收到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8件,已办结2件,按时办理答复率100%,反馈意见满意率100%。
2.抓牢组织建设。一是结合全区“五星党支部”创建工作,对照评定结果持续推进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引导各党支部主动对照标准、查缺补漏切实改进提升。二是党建与业务相融合开展特色党建活动。与两家驻区重点项目部党支部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助力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强化政企联动,夯实应急响应联动基础。三是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保证党员发展质量。现有入党申请人员6人,入党积极分子5人,发展对象4人,预备党员1人。
3.坚持正风肃纪。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警示教育,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根基。二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管理,强化日常监督,抓早抓小,适时开展廉政提醒谈话,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摆到更重要的位置。二是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明晰任务清单,细化工作措施,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三、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是制定出台全区各党政部门及有关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规定,完善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
二是以全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为抓手,重点抓好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燃气、危险化学品、电镀、有限空间、锂电池等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并做好餐饮场所气体泄漏报警装置、电单车全链条管理、“三小”场所红外体感报警装置、燃气“瓶改管”等领域本质安全提升。
三是统筹全区各街道推进完成100个工业园区(大型企业)应急管理服务站,指导我区应急管理服务站实现应急管理统一协调、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统一教育、统一演练、统一救援,打通应急管理基础工作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百米”。
四是全面实施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行政执法机制,配足配强全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队伍,持续提升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分行业领域制定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分级分类开展精准执法,强化“互联网+安全生产”信息化监管力度,实现2023年底前信息化执法率不少于90%。
五是持续加大对室外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力度,认真组织排查全区房屋建筑隐患,进一步做好房屋建筑抗震设防加固工作,消除房屋建筑安全隐患。
六是积极推动开展“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工作,鼓励广大市民成为应急后备力量,在遇到突发意外时挺身而出“敢救、会救”,预计2023年全年完成2000人培训考核。
七是做好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推动建成街道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社区兼职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探索建立区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涉及危化品、供水等多种类型的综合性应急演练活动;强化与各部门间应急处置联动联调,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效率;强化与驻区央企应急救援队伍联动联训工作。
八是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宝安区应急物资储备指引》,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应急物资储备,提升全区应急物资储备建设;建立健全区、街道、社区三级应急物资仓库体系,筹划建设一个区级物资中心仓库和10个街道级仓库;完成应急物资智慧仓库试点工作,全面提升仓储管理信息化能力。
九是统筹做好后汛期台风暴雨防御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三防责任,完善预报预警机制,组织强化隐患排查,做好三防物资补充和抢险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抓实抓细各项台风暴雨防御工作。
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 2023-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