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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政策措施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应急管理局

题目:省市县区对街道工作的意见建议

资料提供时间:202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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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街道财税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文章下载

关于做好街道财税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街道办事处在我们国家政府组织体系建设中,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较好履行了作为县(市、区)政府派出机构所承担的基层党的建设、社区治理、维护社区稳定等基本职能。但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逐步理性和规范,街道财税工作面临增收乏力、支出刚性增长过快的严峻形势。拟以文昌街道为例,对街道财税工作谈几点思考。

一、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019年,文昌街道完成财政收入24028万元,增长7.5%。今年上半年,受疫情和经济下行叠加影响,文昌街道财政收入呈现大幅下滑,1至6月份,街道财政收入完成9282万元,同比下降26.4%,低于序时进度14.6个百分点。

(一)税收结构单一,抗风险能力不强。

2019年,桐城市城镇化率达到了50.8%,2015年至2020年,桐城市改造各类棚户区1.3万户以上。2019年,文昌街道的房地产行业税收达到了12279万元,占总收入的51%。过于单一的税收结构,抗风险能力受到严峻考验。今年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市房地产行业遭受巨大冲击,上半年,文昌街道房地产行业税下降32.5%。

(二)职能定位限制,工业经济空心化。

街道办事处是政府的派出机构,它的功能定位是在市政府领导下推进社区治理,为辖区内居民生活、工作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对于街道的工业经济发展有着诸多的限制要求,特别是环保和工业用地指标限制,在街道办事处落地工业企业难度非常大。街道依靠工业经济快速发展,实现税收大幅增收不可行也不现实,2019年,文昌街道制造业税收仅完成1724万元,占街道总收入的7.1%。

(三)社会发展需要,街道支出刚性大

为城镇居民提供更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是街道社区的核心职能。作为文明创建的主战场,街道在这场社区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19年,文昌街道文明创建投入达到了360多万元,占整个街道可用财力的64%;村居在创建工作中,支出近40万元。

二、建议与对策

(一)坚定不移推进财源建设

坚决落地减税降费政策。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和经济下行影响,扶持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国家今年在全国实施规模达2.5万亿元的减税降费计划。我们必须保持强有力的政策定力,积极作为,坚决把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同时联合金融支持政策打好组合拳,引导企业扩大生产,提升产品竞争力。

做好“腾笼换鸟”文章。全面摸清辖区内企业家底,准确掌握企业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经营不善、发展无望企业,政府要主动搭建平台,牵线做红娘,引导资本进行收购、重组,积极盘活有限的土地资源。今年初,文昌街道通过招商引资,引进广州资本,收购当地金旺建材13.9亩闲置用地和5200平方米的空置厂房,进行高端机械制造的模具生产,迅速取得了明显的经济和税收效应。

做好资源整合文章。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作为,结合当地实际,用规范整合推动当地特色产业有序高质量发展。汽车销售、维修是文昌街道一个特色产业,但长期以来都是单打独斗,难以形成规模品牌,今年以来,文昌街道结合G206国道改道改建,在广泛征求经营户意见基础上,计划沿老国道建设桐城汽车销售维修一条街,将城区内的经营户全部迁出,统一管理、规范经营,在不断做强做大产业的同时打响品牌。

(二)继续做实房地产行业税收

推进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是我国“十四五”期间的一项重要任务。做大做实房地产和建筑行业税收是保持基层财税稳定发展的关键。

要提高供地质量。适当增加土地征收储备,加大对储备土地的前期投入,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土地供应质量,提升土地市场价值。要加强房地产行业税收征管和稽查,堵塞税收征管漏洞,确保应收尽收。

要大力推进建安税收本地化工作。以推进税费共同治理,全面依法治税,遏制税费流失为目标,联动市内各部门单位,推行建安税收本地管理新模式。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专班,全面清理登记存量在建工程台账,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一企一策的税收本地化方案。绩效约束强化工作考核。将建安税收本地管理纳入绩效考核,以考核促工作开展。加强部门协作配合,设立协税办公室,明确各部门职责,强化日常督促督查,形成良好的协税护税工作机制。

(三)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要按照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合理确定市、街事权,完善市、街财政承担机制,对事关全局的工作经费要足额纳入市财政,不能将缺口转移到街道社区。要大力开展政府性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要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要求,实施政府性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并将绩效评价结果纳入下一年度预算安排。

桐城新闻网2020-11-23

 

 

关于印发《和平区关于全面推行街道社区“小微权力”清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下载

关于印发《和平区关于全面推行街道社区“小微权力”清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和平区关于全面推行街道社区“小微权力”清单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天津市和平区委组织部              天津市和平区民政局

2022年8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和平区关于全面推行街道社区“小微权力”

清单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继续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规范街道社区“小微权力”运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快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就加强街道社区“小微权力”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深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基础,以规范和监督权力运行为重点,着力构建权责明确、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监管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规范街道社区“小微权力”运行,为我区基层治理规范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要求

探索加强街道社区“小微权力”规范化建设思路,使基层组织权力运行更加规范,群众自治民主更加有力有序,基本建成公开透明、权责明确、操作规范、便捷高效和民主自治、相互制约、监督有力的街道社区“小微权力”运行机制,实现对基层干部运用权力的有效监督和制约,促使基层干部廉洁干事更规范、服务群众更自觉。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规范“小微权力”运行

1.推动“小微权力”职责具体化。根据社区党委、居委会和居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规定,将社区“小微权力”涉及事项进行细化分解,突出重点,权责对应,实现全覆盖。

2.推动“小微权力”内容清单化。按照社区党委、居委会职责权限,对经费使用、保障救助、对象认定、便民服务等应当行使的微权力,建立正面清单,条理清晰,一目了然。

3.推动“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化。按照程序清晰、简捷便民的要求,找准关键节点,对“小微权力”运行流程进行精简再造,形成系列完善完备的流程图,简便易行。

4.推动“小微权力”行使公开化。居委会将“小微权力”清单涉及的各项权力和服务事项、标准等向群众公开,便于接受监督。

(二)进一步加强“小微权力”监督

1.完善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结合基层实际,进一步规范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明确监督主体、内容、权限和程序,健全监督机制,强化日常监督、财务监督和评议监督,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和集体利益。

2.完善基层党员、群众代表监督。将党员、群众代表在基层事务管理中的议事和决策纳入监督程序,突出“议”的环节,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决策程序执行,切实发挥党员、群众代表监督作用。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

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小微权力”规范化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力抓手,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在区委统一领导下,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自身职能,主动进位,履职尽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各街道党工委是推进社区“小微权力”规范化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职责,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落实,形成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大局,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整体推进全区改革发展稳定。

(二)加强宣传,教育培训

各街道党工委要指导社区以广播、宣传单、公开平台和公开栏等形式,加强对“小微权力”清单的宣传,帮助群众了解和掌握清单的权力类别、办理程序,提升服务水平。要将“小微权力”清单的有关要求纳入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培训内容,引导社区干部规范和有效行使权力。

(三)严格考核,督促落实

各街道党工委要将推进社区“小微权力”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绩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并把结果作为党员干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要把社区“小微权力”运行情况作为社区干部年度工作述职考评的一项基本内容。对不认真履行“小微权力”清单的有关要求致使工作进展缓慢、任务落实不到位的,要严格督促整改,对不作为不担当的,要追责问责,确保工作落细落实落地。

和平区政府2022-08-23

 

 

首南街道:论提高镇街经济普查筹备工作质量的几点建议 文章下载

首南街道:论提高镇街经济普查筹备工作质量的几点建议

鄞州区首南街道 沈敏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上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的首次大型普查。此次经济普查首次整合投入产出调查,对于摸清国民经济各行业间的投入产出关系,实现经济总量和结构数据的衔接具有重要的作用。镇街处在经济普查工作的第一线,其经济普查的好坏直接导致普查数据的真实性以及普查效果是否理想,这对镇街的发展以及国家开展宏观指导都有着重大影响,因此,为了确保“五经普”工作的高效推进,镇街需要结合现实情况开展针对性地分析,并在筹备阶段提前制定预案。

一、镇街经济普查面临的困难

经济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其工作量非常大,不仅与多种领域有着密切关系,同时还涉及很多的专业,相比其他普查更加复杂、难度也非常高。

(一)普查对象体量大、类别多

以首南街道为例,首南街道位于宁波市鄞州新城区的核心地段,企业和非企业数量都较多——作为区政府和南高教园区的所在地,辖区内有大量不同类别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校、社会组织及其分支机构。不仅如此,首南街道存在的企业载体也不少——有城区街道较为常见的商业综合体、大厦写字楼、沿街店铺,也有乡镇较为常见的工业园区、小区工厂、小作坊等。因此,镇街在经济普查工作中需要衡量的经济发展指标逐年增多、需要统计的数据量与信息量也极速增加。此外,企业类型的调查对象中还存在许多“一企多照”、“一址多企”、“经营地和注册地分离”及“注册而未开展经营活动”等问题,这也大大增加了“五经普”工作的难度。

(二)普查工作人员基础薄弱、力量欠缺

经济普查的数据质量要求高、数据量大,经济指标的关联性及逻辑性较强,普查员不仅要具备一定的文化水平,还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特别是此次“五经普”首次整合投入产出调查,对普查员的业务水平要求更高。由于普查员是一份时间较短的临时性工作,同时又要求在短时间内能够掌握所有的普查业务知识,因此即使普查员在上岗前需要接受一定方式的培训,但他们的素质难免层次不齐,部分普查员对于填写要求严格、逻辑关系强的调查表,仍难以适应,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普查数据的准确性。

(三)普查对象主动性差、配合度低

镇街的普查对象体量庞大、营商主体情况复杂,因此在普查工作中难免存在有个别单位和部分企业对经济普查工作重视不够、紧迫感和责任感不强、甚至对经济普查工作持有厌倦情绪的情况。另外,根据往年普查经验,个体户的入户调查难度大,虽然镇街在经济普查的宣传上做了大量工作,但还是无法消除个体户的思想顾虑,数据质量难以保证。如果普查对象对经济普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没有被充分调动起来,数据质量就会在源头上出现偏差。

二、镇街提高经济普查工作效率的建议

(一)多管齐下,深度开展宣传工作

经济普查是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之一,涉及庞大复杂的普查对象,需要动员大量普查工作人员。认真做好普查宣传工作,对于此次“五经普”的顺利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层的宣传动员,主要领导要出面层层召开普查动员会;二是要创新宣传方式、广泛开展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在普查的重点时段,结合各村社的实际情况,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传统纸媒与新媒体相融合的形式,如开设网络平台公众号、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会议宣传等来突出舆论宣传,务求做到报纸有文、广播有声、电视有形,把开展经济普查的信息传遍镇街的各个角落,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要发挥网络媒体的主渠道作用,支持和配合镇街做好宣传工作,尤其要通过“早宣传、早发动、早知晓”经济普查,来营造一个良好的“五经普”社会氛围。

(二)拓宽渠道,严控“两员”队伍质量

经济普查涉及范围广、延续时间长、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两员”,即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是普查数据的直接采集者,是保证普查数据质量的第一道关口,其工作态度、业务水平直接关系到普查工作的质量。因此,选调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两员”队伍是普查能否取得最终成功的关键。各镇街应把“两员”选调工作作为起点;把提高“两员”选调标准作为要点;把建立高素质“两员”队伍作为重点,致力于建立一支业务精湛、稳定的“两员”队伍。此外,统计所有调查都要以基本单位名录库为基础,而基本单位名录库的源头就是经济普查,通过五年一次的经济普查,可以全面摸清统计调查单位的基本情况,为各项统计工作夯实基础,因此经济普查对于统计人来说无疑是场“重头戏”、需全社会的协同配合。镇街在“两员”选调工作上也应拓宽渠道、巧妙借用民间之力,既发挥好街道统计人员、联村干部、社工的作用,又有的放矢地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如企业资深会计、居民志愿者、高校志愿者等有工作经验并熟悉当地情况的专业人员协力完成。提高“两员”选调标准并正确调动民间力量的有效参与,将会为接下来的“五经普”工作奠定夯实的基础,也在很大程度上减轻普查工作的压力。

(三)强化管理,认真组织业务培训

数据质量是经济普查的生命线,应牢牢守住不放松。实际调查中,数据质量控制涉及入户质量控制、填报结果审核、填报数据审核等各个阶段,应有序组织事中、事后质量抽查与质量评估,因此质量控制是普查工作的重点,而“两员”的业务能力是直接影响普查数据质量的关键,“两员”素质的高低将会直接影响到普查结果的准确与否、关系到普查的成败,所以必须重视普查队伍的素质建设、强化对普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培训要根据普查工作实际操作的需要,围绕普查业务知识、普查政策法律法规、问话方式及入户调查沟通方式、普查登记方法等重点展开。工作过程中,要始终秉持“谋划从早、推动从紧、落实从严”的原则,分专业抓紧、抓实、抓好。

(四)协同发力,定期开展工作交流

第五次经济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人员多、协同任务重、调查难度大,各工作小组之间要加强沟通联系、有效发挥各小组的职能作用,形成“齐抓共管搞普查”的良好局面。定期开展工作小组交流会,不仅可以为初次参与普查的工作人员提供向有四经普、七人普经验的同事请教的机会,也可以为各工作小组搭建实时探讨工作进展情况的平台。普查中可能会出现的新挑战老问题,如经济指标的奇大奇小问题、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关联关系复杂且难弄清的问题、投入产出调查表要求高导致企业难填报的问题等都可以通过向有经验的前辈请教并共同探讨得以解决;编制经费预算、更新维护村级边界等任务,各工作小组也可以在交流会上协力完成,这样将大大提高经济普查的工作效率。

总体来说,经济普查是一项漫长且艰巨的任务,不管哪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到普查最终的效果和质量。镇街的经济普查工作需要通过全面的加强提高才能增强普查结果的价值和可参考性,面对普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分析、制定有效的解决措施,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国家经济普查的顺利实施以及保证经济普查的效果。

首南街道2022-09-26

 

 

上海市嘉定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的意见 文章下载

上海市嘉定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的意见

(2022年8月29日上海市嘉定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次主任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不断提高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水平,结合本区实际,特制订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及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进一步推动街道人大工作提质增效,更好地发挥人大街道工委在民主法治建设与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推动街道人大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二、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区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街道人大工作的领导,规范人大街道工委组织和工作制度,明确人大街道工委的性质定位、职责任务,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工作保障,充分发挥人大街道工委和街道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保障。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区人大常委会和人大街道工委要通过对条例的学习,进一步明确人大街道工委的性质定位、职责任务、组织架构和制度建设、工作保障等方面的要求,落实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作用,确保条例精神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人大街道工委作为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工作机构,受区人大常委会和街道党工委双重领导。区人大常委会要把街道人大工作纳入年度工作安排,定期听取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情况和工作计划的报告,研究解决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要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人大街道工委要在党工委领导下,加强工委自身建设,规范使用工作经费和代表活动经费,确保街道人大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2、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人大街道工委主任列席区人大常委会会议、相关主任会议和参加人大常委会重要活动等制度。建立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分工联系人大街道工委制度,主任会议成员每年不少于二次到联系单位调研指导工作,研究、帮助解决街道人大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人大街道工委依法有序开展工作。建立人大街道工委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举行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区人大常委会联系领导、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区级政府部门派驻街道工作机构负责人和各级人大代表、选民代表等列席会议。要建立健全议事规则、监督检查、工作调研、联系代表和群众、意见建议交办、学习培训、代表报告履职情况等工作制度,推进人大街道工委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3、强化工作协同。人大街道工委要全面把握街道人大工作职责,做深做实做细各项街道人大工作,创新方式方法,培育特色亮点,推动街道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区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和内设工作机构要加强与人大街道工委的日常工作联系和业务指导,增进与人大街道工委的工作协同,合力推进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

4、强化督促检查。制定《嘉定区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上海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责任清单》,按照条例内容明确落实举措、落实时间及指导部门、责任部门。各责任部门要对照责任清单,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工作实效。

嘉定区人大2022-09-01

 

 

北京 《关于加强新时代街道工作的意见》全文来了 文章下载

北京 《关于加强新时代街道工作的意见》全文来了

街道是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的基础,是巩固基层政权、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依托,是联系和服务群众的纽带,在超大城市基层治理体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中枢作用。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北京正处于向高质量发展的深刻转型阶段,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呈现新变化新特点,城市基层治理面临一系列新情况新挑战。为加强和改进街道工作,构建具有首都特色的超大城市治理体系,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以强化基层治理,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目标,以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为根本,以深化“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为重点,以增强街道统筹协调能力为抓手,做强街道、做优社区,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为推进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夯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创新,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领导地位,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服务群众的战斗堡垒作用,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坚持赋权下沉增效。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推动重心下移、权力下放、力量下沉,形成到一线解决问题的工作导向,实现责权统一、上下联动,切实发挥街道在城市治理中的基础作用。

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围绕增强便利性、宜居性、多样性、公正性、安全性,推动为民办事常态化、机制化,把解决群众身边问题的实效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打通服务群众、抓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转变治理理念,创新治理模式,从政府自上而下单向治理向多元主体协商共治转变,加强社会协同,扩大公众参与,促进社区自治,强化法治保障,激发基层治理活力。

(三)工作目标。立足基层服务管理,着力从街道、街区、社区三个层面做强做实街道工作,统筹推进街道改革、街区更新、社区治理,实现党对基层治理的领导全面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系更加完善;街道统筹能力显著提升,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基本确立;城市环境质量和生活品质显著提升,精准高效服务群众的响应机制更加健全;精治共治法治水平显著提升,多元共治的城市治理格局逐步形成,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建设道德风尚优良、人文特色鲜明的文明街道,多元主体积极参与、创业创新生态良好的活力街道,人居环境一流、生活舒适便利的宜居街道,社会和谐稳定、群众安全感高的平安街道,努力把街道社区打造成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幸福家园。

二、主要任务

(一)提高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

1.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政治功能。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完善街道党工委对地区治理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优化决策程序,涉及基层治理的重大事项、重点工作、重要问题由街道党工委讨论决定,全面提升街道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的领导能力。加强街道社区党组织对地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街道党工委可吸纳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兼职党工委委员,推进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一肩挑”,推动将党的领导写入各类组织章程,注重把基层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明确为各类组织的负责人,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各类组织和群众的自觉行动,确保基层工作体现党的意志,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有效贯彻落实。

2.健全完善城市基层党建体系。以区域化党建为重点,构建市、区、街道、社区党组织四级上下贯通,社区党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多方联动,基层党组织覆盖广泛、组织有力的基层党建工作体系。做实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推动区、街道党员领导干部担任下一级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主任,建立联络员制度,深化推进“三项清单”“四个双向”(“三项清单”是需求清单、资源清单、项目清单,“四个双向”是属地和驻区单位双向需求征集、双向提供服务、双向沟通反馈、双向考核评价),推动各级各类党组织到一线解决问题、到基层服务群众。完善街道社区党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横向联动体系,扩大非公企业、商务楼宇、商圈园区、网络媒体等新兴领域党建覆盖,实现组织共建、资源共享、机制衔接、功能优化。深化党建带群建促社建的开放联动体系,建立健全党委统筹、组织联建、工作联动、队伍联合、服务联办、保障联享、责任联查的工作机制,引领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

3.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适应基层治理新特点和新规律,探索党建引领新路径,推动党建和基层治理深度融合。深化“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并向社区延伸,完善基层治理的应急机制、服务群众的响应机制和打通抓落实“最后一公里”的工作机制,努力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优势。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制定组织建设、党员管理、治理结构、服务群众和工作职责等基本规范,推动基层党组织在服务中更好地发挥领导作用。健全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自治、民主协商、群团带动、社会参与等机制,推动各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双报到”制度化、常态化,健全党员干部走访联系群众、企业制度,总结推广“周末大扫除”等经验做法,引领各类组织做好服务群众工作,并在服务中凸显党组织的领导地位。积极推进“回天有我”社会服务活动,探索大型社区各方参与、居民共治的有效路径。

(二)推进城市治理重心下移,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

4.明确街道职能定位。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授权,代表区委区政府对辖区党的建设、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社会治理等行使综合管理职能,全面负责辖区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的统筹协调。

加强街道能力建设,切实提升统筹协调能力、服务能力、管理能力和动员能力。提升统筹协调能力,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领导作用,创新党建工作内容和方式,形成以街道为指挥平台、专业部门高效履责的工作合力。提升服务能力,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发挥街道直接面对居民、联系群众广泛、回应诉求快速的优势,解决好群众身边问题,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便利度;同时主动对接辖区企业、“两新”组织、商务楼宇等,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创业创新活力。提升管理能力,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决策议事协调机制,统筹推进街区更新、社会秩序规范、综合执法改革等工作,构建城市精细化管理体系。提升动员能力,扩大基层民主,广泛动员居民群众,调动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组织的积极性,整合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基层治理工作。

5.深化街道机构综合设置改革。坚持精简、效能、便民的原则,整合相近职能,按照综合化、扁平化方向,街道一般设置党群工作、民生保障、城市管理、平安建设、社区建设、综合保障等6个内设机构和1个街道综合执法队。编制规模较小的街道可进一步综合设置。内设机构负责人可由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副职兼任。突出街道面向群众的特点,按照服务功能综合设置窗口类、平台类、活动类街道所属事业单位。下派街道干部担任社区专员,加强基层工作力量。同步优化整合区级职能部门内设机构设置,围绕街道机构改革完善运行机制,推进面向基层的政务服务流程再造,确保工作顺畅高效有序。

6.切实向街道放权赋权。按照重心下移、条专块统、责权一致的原则,优化街道职责事项清单,推动区级职能部门向街道下放职权,重点下放给街道“六权”:辖区设施规划编制、建设和验收参与权,全市性、全区性涉及本街道辖区范围内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的建议权,职能部门综合执法指挥调度权,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工作情况考核评价和人事任免建议权,多部门协同解决的综合性事项统筹协调和考核督办权,下沉资金、人员的统筹管理和自主支配权。区委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支持、保障街道充分行使统筹管理权,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要主动接受街道统一领导和指挥调度。

7.构建实体化街道综合执法机构。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强化街道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整合现有站所、分局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加强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确定行政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除中央明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外,区直部门设在街道的机构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继续实行派驻体制的,要建立健全纳入街道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机制,工作考核和主要负责同志任免要听取所在街道党工委意见。及时清理、修订、完善不符合基层实际和发展需要的法规及政策规定,为综合执法改革提供制度保障。

8.规范整合基层治理力量。推动基层管理资源和工作力量向网格下沉,建立以街道为主体、以网格为基本单元、以街巷长为统领的基层精细化管理体系。全面推广街巷长、“小巷管家”做法,将街巷长、“小巷管家”和网格员、协管员、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社区专员等基层力量统一纳入网格化体系“组团式”管理,统一调度使用。完善管理服务事项标准和流程,实现管理服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强对各类协管员队伍的规范管理,逐步建立市级全面统筹、区级总体负责、街道集中管理使用的协管员队伍管理体制机制,整合市级部门协管员队伍建设经费并统一打包下拨各区,由各区统一组织协管员招录和培训,并下沉街道社区统筹管理使用考核(统称为“城市协管员”),市、区两级原则上不再保留协管员队伍。

9.改革基层考核评价体系。建立街道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定期以街道为单元对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生活品质、环境卫生、营商环境、景观风貌等进行综合评价,加强对街道工作的整体把握和分类指导。健全由区委区政府统一组织,以辖区居民满意度为主、以社区和职能部门评价为辅、监督检查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街道工作考核评价机制,职能部门不再单独考核。区委区政府要加强对职能部门落实“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情况的督查,并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街道定期组织驻区单位和居民代表对区级职能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进行考核评价,考评结果占被考核部门绩效权重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同时作为干部人事任免、调动、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水、电、气、热、电信等公共服务企业服务情况进行监督,评价结果纳入公共服务企业绩效评价。以工作效果为导向,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实现基层考核评价简洁精准高效。引入社会评价机构,科学确立群众满意度评价体系,确保考核客观、公正、有效。

10.优化调整街道社区规模。调整街道设立标准,统筹考虑人口规模密度、地域面积、人文历史、街区功能、居民认同等因素,优化街道行政区划设置。优化调整街道界线,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加强跨界地区规范管理。合理确定社区管辖范围和规模,重点对1000户以下的小型社区和3000户以上的大型社区适当调整。完善街道、社区名称评审设定制度,体现地名地域人文历史和居民认同感。

11.妥善解决城市化进程中的遗留问题。适应城市化发展需要,建立与城市化水平相匹配的管理体制,积极稳妥推进乡镇、地区办事处向街道办事处转制,完善和规范街道对农业户籍人口、乡镇对社区居民的管理服务政策机制,确保基本公共服务和日常管理的全人口、全区域覆盖。按照“撤村不撤社”的原则,由集体经济组织作为集体资产所有权主体代表,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在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的前提下,修订撤村条件和标准,加快推进城乡结合部撤村建居工作。加强城中村治理,完善土地管理、农转居等相关政策,探索建立地区公共服务管理经费由街道财政与村集体资产共担机制,将城中村移交街道统一管理,逐步解决管辖范围交叉、经费渠道不同、管理标准不一等难题。

(三)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

12.建立群众诉求快速响应机制。整合各类热线归集到12345市民服务热线,建立全市统一的群众诉求受理平台,实现事项咨询、建议、举报、投诉“一号通”。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市民诉求就是哨声,各街道要闻风而动、接诉即办。完善向街道、部门双向派单机制和职责清单,街道职责范围内能直接办理的即接即办,不能直接办理的,由街道根据职责清单统筹调度相关部门办理。市民服务热线以响应率、解决率、满意度为依据,对接办问题进行分类筛查和评比,定期通报排名靠后的街道和工作不力的部门单位。及时汇总涉及政策机制的共性问题,责成有关区和市级职能部门研究解决。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在发挥传统媒体优势的基础上,利用微信、微博、贴吧、短视频等网络新媒体倾听群众呼声,迅速回应群众关切。强化公共服务民意导向,建立健全以民意征集、协商立项、项目落实、效果评价为流程的民生工程民意立项工作机制,将民意征集与社区协商嵌入结合、程序前置,凡面向居民开展的工程建设、惠民政策、公共资源配置等,实施前须听取群众意见建议。

13.改善基层基本公共服务。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完善街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健全成本分担资助机制,鼓励支持新办普惠制幼儿园。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和受益面,引导街道参与学区规划建设,提升区域整体教育质量,让孩子就近上学。以紧密型医联体为载体,统筹区域内医疗资源,推进分级诊疗,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方便居民就医。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街道养老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驿站需求全覆盖,加强规范化建设和运营管理,全面推进医养结合,鼓励单位内部食堂、商业餐饮机构开办老年餐桌,让老年人就近享受服务。

14.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以满足居民便利性、宜居性、多样性服务需求为导向,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规范化、多元化、连锁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加强规划设计,把生活性服务业设施规划细化到街道、社区,分区域、分业态制定补建提升计划。完善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制定服务标准,加强分类引导,补充基本便民服务网点,重点织补早餐点、菜场、便利店等便民设施。完善政策机制,鼓励居住区相邻的腾退空间和存量空间用于补充便民服务设施。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品牌连锁企业“一区一照”注册登记工作,建立“红黑名单”制度,提升服务质量。鼓励街道组织开展“互联网+”服务,创新“小物超市”“深夜食堂”等经营模式,支持便民综合体、社区商业“E中心”建设。

15.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扩大文化服务覆盖面,提升居民参与度,为基层群众提供更多优质、便捷的公共文化体育产品。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完善公共图书、文体活动、公益演出服务配送体系,推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加强基层公共文化体育服务阵地建设,合理利用历史街区、民宅村落、闲置厂房兴办公共文化项目,推进综合文化体育设施全覆盖,提高使用率。推进特色街区、胡同、院落、楼门建设,挖掘社区文化资源,打造社区文化精品。促进基层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社会化,通过购买服务、资金补贴、免费开放场地等方式,大力培育发展各类群众性社区团体,引领广大群众开展各类喜闻乐见的大众文体活动,丰富居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16.织密基层公共安全网。推动“平安街道”“平安社区”等创建活动向矛盾多发、管理缺失、影响安全稳定的新领域、新群体延伸。加强辖区公共安全领域和重大活动城市安全风险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协助专业部门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监督辖区单位安全生产等工作。统筹群防群治资源,协助加强消防、禁毒、养犬等管理工作。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立执法即时响应机制,依托“雪亮工程”,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打造24小时城市安全网。探索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建立街道应急小分队,实现辖区居民安全服务保障“即刻到家”。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协助解决涉及社会稳定的心理健康问题。

17.改进基层政务服务。深化街道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着力提升群众、企业办事便捷度和满意率。推进街道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将直接面向群众、企业量大面广的区级部门服务和审批事项下沉到街道,把社区不该办、办不好的政务服务上收,规范运行程序、规则和权责关系。将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延伸到街道、社区、楼宇,实现与街道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综合执法平台的深度融合,建立街道与部门信息数据资源共享交换机制,实现服务事项的全人群覆盖、全口径集成和全市通办。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网上办理比重,加快建设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实现就近办理、自助办理、一次办理。助力优化营商环境,鼓励社会创业创新,服务商圈、楼宇经济,激发各类经济主体和组织的活力。

(四)实施街区更新,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18.建立健全街区更新机制。建立区级统筹、街道主体、部门协作、专业力量支持、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街区更新实施机制,推行以街区为单元的城市更新模式,推动街区小规模、渐进式、可持续更新,实现人居环境和城市品质的整体提升。制定街区更新实施方案和城市设计导则,科学划分街区单元,围绕功能优化、业态提升、风貌塑造、文化培育、环境整治等开展街区问题诊断和方案设计。搭建多元主体全过程参与平台,坚持以居民、企业需求意见为导向完善街区服务功能,培育街区自我发展、自我更新能力。健全街区责任规划师、建筑师制度,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团队作用。完善项目立项、规划审批、土地政策、房屋管理、资金保障等支持措施,推动街区更新成片区、分步骤、有顺序地开展。

19.提升街区公共空间品质。推动街区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制定街区公共空间改造提升设计导则和行动计划,扩大街区公共空间规模,提高街区公共空间品质和服务质量。优化灯杆、护栏、广告栏等城市家具配置,推广综合杆等技术,推动市政设施小型化、隐形化、一体化建设,促进公共空间视觉清朗。加强城市公共空间景观设计建造,挖掘传统文化底蕴,融合时代气息,推动形成街道文化品牌和社区文化特色。加强疏解腾退空间精细利用和边角地整治,促进留白增绿、见缝插绿、拆墙见绿、拆违还绿,实现每个城区至少建成一处一定规模的城市森林,每个街区都要建成一批口袋公园、小微绿地,实现绿地500米服务半径基本全覆盖。加强公共服务设施、绿道蓝网、慢行系统的衔接,促进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增强公共空间有效连通,提高可达性和系统性,形成完善的公共空间体系。

20.加强城市环境整治。深入推进以街巷环境治理为重点的城市环境整治,落实“十无一创建”标准(“十无”:每条街巷无私搭乱建、无“开墙打洞”、无乱停车、无乱占道、无乱搭架空线、无外立面破损、无违规广告牌匾、无道路破损、无违规经营、无堆物堆料;“一创建”:创建文明街巷),打造一批精品街区、文明街巷。建立健全违法建设长效管控机制,减少存量、严控增量,确保新生违建零增长,创建无违建街道。构建“十有”常态管理机制(“十有”:每条街巷有街巷长、有自治共建理事会、有物业管理单位、有社区志愿服务团队、有街区治理导则和实施方案、有居民公约、有责任公示牌、有配套设施、有绿植景观、有文化内涵),加大政策和资金保障力度,持续推进“开墙打洞”整治、主次干道架空线入地、广告牌匾标识规范治理、建筑物外立面整治提升等工作。推进“厕所革命”,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发挥基层综合执法优势,建立长效机制,基本实现违法群租房、地下空间散租、占道经营等动态清零。抓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改善街区环境卫生和城市秩序。规范管理街区停车秩序,支持街道通过停车自治管理、错时共享、资源挖潜等方式缓解停车难。科学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和机动车禁停区,鼓励引导市民绿色出行。

21.着力改善居住质量。实施居住区环境整治分类指导,严格落实新建居住区规划配套指标,加强配套设施验收接受管理,确保规划实施;加强老城平房院落修缮整治,补齐配套设施,提升服务标准;开展以“六治七补三规范”为主要内容的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六治”:治危房、治违法建设、治“开墙打洞”、治群租、治地下空间违规使用、治乱搭架空线;“七补”:补抗震节能、补市政基础设施、补居民上下楼设施、补停车设施、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小区治理体系、补小区信息化应用能力;“三规范”:规范小区自治管理、规范物业管理、规范地下空间利用),优化就地翻建、房屋大修和环境整治为主的治理模式。探索政府保基础、社会资本和业主共同参与、谁出资谁受益的投融资机制,明确整治菜单目录,根据规划要求、小区实际和居民意愿,有序推动项目实施。推进央属、市属等单位自管产老旧公房维护更新,建立以产权单位为主体的更新维护投入机制。严禁规划公共配套设施用房改变性质挪作他用,已改变用途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用房要加强整改,回归原规划用途。探索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扩大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党的组织覆盖,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参与的小区治理机制。加强平房区、老旧小区等无物业小区的管理,鼓励区、街道组织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管理或支持大型物业服务企业代管。暂时没有条件实施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实行准物业管理。强化街道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履约考评机制,考评结果作为企业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

22.健全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维修机制。严格落实市政设施运行管理单位主体责任,公开服务信息和内容,畅通服务渠道,健全管理制度,确保维护资金充足、物资保障到位,切实做到水电气热、路灯、信号灯等市政设施维护全覆盖、无盲区、全生命周期管理。健全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维修响应机制,加强街道与市政基础设施等企业的对接,做好巡查排查、日常维护、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市政服务企业工作考核,有关结果作为企业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按照工作部署和流程,市有关部门协助做好老旧小区市政管线的改造和移交工作。

23.建立健全街道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依托网格化管理平台,统一底图、统一标准,健全数据采集更新机制,完善街道基础信息数据库。推进城市大脑建设,实现多网融合、互联互通,推进人、地、房、事、物、组织等基础数据深度整合,全面增强数据动态掌握、分析和预警能力。加强重点区域物联网建设,推动状态监测与可视化,增强城市部件、事件感知能力,提升城市治理的预见性、精准性、高效性。建立街道社区人居环境大数据体检机制,运用“互联网+”创新基层治理,依托网上家园建设,打造线上线下各类社会主体紧密互动的公共平台。持续推进“北京通”“一证通”等便民服务应用建设,推广智慧停车服务系统,推动大数据建设和应用成果向基层延伸。

(五)强化共建共治共享,激发社区治理活力

24.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加大街道对社区支持、指导和相关保障力度,完善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委会为主体,社区服务站为平台,物业、市政公用等服务企业、驻社区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协同联动的社区治理体系。做实社区居委会下设六个工作委员会,增强联系服务群众、组织居民自治、民主议事协商等能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以德治理城乡社区,探索将居民参与社区治理、履行社区公约等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抓好社区减负增效,修订社区职责清单,落实社区工作事项发文市、区联审制度,从源头上减少不合理的下派社区事项。加强职能部门内部整合和优化提升,一个部门社区最多填报一张表格(系统)。推进社区服务站改革,探索“一站多居”,调整人员配置,优化服务方式,推行“综合窗口”“全能社工”模式。实行社区全响应服务机制,推行错时延时、全程代办、预约办理和“互联网+”服务,方便居民群众办事。加大社区建设资金支持力度,动态调整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补助资金,实现街道年度预算80%以上用于为群众办实事。完善社区工作者管理制度,建立以社区居民群众满意度为主要评价标准的社区工作考核机制,取消对社区的“一票否决”事项。

25.扩大社会组织参与。建立以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为依托的社会组织服务(孵化)中心,为社会组织对接群众服务需求提供平台和相关服务,2020年底前实现全覆盖。依托社会组织服务(孵化)中心,加快培育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居民互助类及针对特定群体的社区社会组织,并给予公益创投、补贴奖励、活动场地费用减免等支持。推进街道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规范社区社会组织行为,并为其提供资源支持、承接项目、代管资金、人员培训等服务。制定并公开街道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指导目录,重点支持街道、社区运用“三社联动”等工作体系解决社区居民多样化服务需求。

26.增强社会动员能力。建立分层协商和公共沟通互动制度,完善区、街道、社区三级协商联动机制,建立社区月协商制度,推进议事协商常态化、机制化。完善社会单位履行社会责任评价制度,将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回社区报到情况纳入单位述职评议内容。完善激励保障和奖励政策,推动单位内部生活服务类设施向社区开放,在水、电、气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深化“门前三包”责任制,提升单位个人参与城市管理、维护城市环境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探索在街区成立商户协会,发挥自律自管作用。大力发展志愿服务队伍,培养以社区党员、团员青年、居民代表、楼门院长、退休干部等为主体的骨干力量,发挥志愿服务力量在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多元纠纷调解服务体系,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

(六)健全完善激励保障制度,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27.注重从街道乡镇培养选拔干部。新提拔进入地区党政领导班子的,一般应具有街道乡镇领导工作经历。注重在市级党政部门领导班子中配备具有街道乡镇等基层领导工作经历的干部。各区要树立以基层为先的导向,加强街道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各方面表现突出、年富力强的优秀干部要优先选配到街道乡镇任职。加大街道乡镇与市、区两级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之间干部交流力度,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干部双向交流任职或挂职。探索从街道事业编制人员中选拔街道领导干部,从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定向招录一定数量的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全面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拓展街道干部职级晋升通道。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

28.加大人员编制待遇向基层倾斜力度。进一步推动市、区两级行政事业编制精简下沉到基层,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市化快速发展等地区编制倾斜力度,力争2020年底前街道乡镇行政编制在本区行政编制总量中占比不低于40%,街道乡镇城管执法编制在本区城管执法编制总量中占比不低于80%(其中中心城区达到85%)。区级编制部门只核定街道行政编制和科级领导职数总量,不再核定到内设机构,各街道可根据工作需要统筹调整。综合考虑街道功能定位、区域面积、实有管理服务人口规模等因素,研究街道编制核定标准,优化街道编制资源配置。提高街道干部收入待遇,确保年收入高于市、区部门同级别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指标高于全区平均水平10%,同时对一线执法人员进一步给予待遇倾斜。加大街道干部培训力度,提升街道干部能力和素质。完善街道干部年休假、健康体检、疗养等制度。

29.提高基层工作保障水平。完善街道财政保障机制,除跨街道的事项由区级部门统筹外,下沉到街道的其他公共服务经费原则上由街道自主统筹安排。各区在现有街道资金渠道基础上,在街道年度预算中应安排一定比例的机动经费用于紧急事项、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临时事项。强化公共服务政策集成,整合社区建设相关资金,拓宽融资渠道。科学设定街道社区基层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和辐射半径,通过收缴配套、购置租赁、统筹共享、完善提升、集中新建等方式补齐街道社区服务设施。允许并支持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将闲置用房及设施,通过备案、委托等方式交由街道管理使用,用于公共和公益事业。

30.强化街道社区工作的法治保障。制定《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研究制定或修订社区治理、志愿服务、物业管理、停车管理、垃圾分类、规范养犬等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完善基层治理法规体系。推进基层治理领域法规规章“立、改、废”,及时将基层创新经验做法上升为政策法规。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依法严格惩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街道工作是市、区、街道的共同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市里相关工作要抓到街乡镇”的要求,把加强街道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基层治理工作重大问题。区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街道党工委书记要履行好直接责任人职责。要将街道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各级党(工)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以及各级党校的培训内容,推动街道改革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二)强化督促落实。市委城市工作办会同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牵头做好任务分工,确定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将街道改革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督查重点项目。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职,涉及本领域的工作任务要抓好落实。各区要发挥主责作用,明确本地区目标任务,细化落实措施,强化组织保障。各街道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大实践创新,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三)加大宣传激励。要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总结提炼推进街道改革发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基层治理创新品牌。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作用,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继续办好“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栏目,将对街道社区的表彰奖励纳入现有相关评比表彰项目中,大力表彰工作成效显著的基层干部,发挥示范带动效应,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街道建设和基层治理的良好氛围。

北京日报客户端2019-02-27

 

 

雨花台区 关于建立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的实施意见 文章下载

雨花台区 关于建立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增强街道议事协商能力,夯实街道人大基础工作,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对基层政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根据《江苏省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中共南京市委转发〈中共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建立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现就全区建立和实施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街道议政代表会是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由人大街道工委召集,以人大代表为骨干、社会各界代表性人士组成的街道居民议事组织。开展街道议政代表会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省、市、区委人大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依法办事、注重实效,反映民意、服务民生,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扩大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街道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提升街道重大事项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主要任务

街道议政代表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听取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财政收支、重点项目安排及其执行等情况的通报,并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建议。

(二)听取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内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的专项情况通报,并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建议。

(三)听取人大街道工委的工作情况通报,并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建议。

(四)对街道办事处及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派驻街道工作机构的相关工作开展民主评议。

(五)对本街道的年度民生实事项目进行会商,并加强监督,推动落实。

(六)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听取并反映人民群众对区政府及街道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建议。

(七)围绕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联动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

(八)就其他需要的事项开展协商。

三、议政代表的产生与退出

(一)街道议政代表的人数一般为 30-80 名,成员以本辖区的各级人大代表为骨干,以街道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区等各方面的代表性人士为补充,具体人数由各街道在区人大常委会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议政代表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人员组成应当兼顾职业、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等因素,可以邀请辖区内的党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妇女和非中共党员应当占有一定比例。

(二)议政代表由人大街道工委聘任,任期一般为五年,与区人大代表换届基本同步。

(三)议政代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2.群众基础较好。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认真倾听并积极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在群众中具有较高声望,具备较强社会责任感,愿意为服务人民群众付出努力、作出贡献。

3.议事能力较强。了解社情民意,熟悉基层工作,善于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具备一定的政治素养、法治观念、文化水平和社会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工作积极热心。关心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加议政代表会各项活动;能在本职工作、社会活动和日常生活中发挥表率作用,引领带动人民群众配合、支持街道各项工作。

(四)议政代表通过以下方式产生:

1.提名推荐。人大街道工委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拟定议政代表的分配名额,报街道党工委批准。街道各社区和有关部门、驻街企事业单位根据所分配到的名额,通过民主推荐,确定议政代表推荐人选,并报人大街道工委汇总。

2.资格审查。由街道党工委牵头,会同人大工委、纪检、组织、政法等街道相关部门,对议政代表推荐人选进行资格联审;审查结果经街道党工委确认后,产生拟聘任议政代表名单。

3.公示聘任。拟聘任议政代表名单通过一定方式或途径,在其所在社区或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进行为期 5 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者,由人大街道工委正式聘任。

(五)议政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解聘:

1.迁出或者调离本街道的;

2.向人大街道工委提出辞职、并报街道党工委同意的;

3.未经批准,两次不参加街道议政代表会会议的;

4.有违纪违法行为并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丧失行为能力的;

6.有其他情形、不适宜继续担任议政代表的。

(六)议政代表是否进行补聘或调整,由人大街道工委提出意见,并报街道党工委同意。

四、运行机制

街道议政代表会会议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由人大街道工委召集并主持。

议政代表会会议一般在每年年中和年底各召开一次。必要时,经人大街道工委提议、街道党工委批准,可临时召开会议。

议政代表会会议应当围绕其主要任务,设定会议议程;首届议政代表会首次会议,应讨论通过本街道“议政代表会议事规则”。

议政代表会会议期间,议政代表应围绕街道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事项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议政代表提交的意见建议,由人大街道工委分类梳理后,交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办理;承办单位须在 3 个月内办理,并向意见建议提出人作书面答复。人大街道工委应对议政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督办,并在下次议政代表会会议期间通报。意见建议中超出街道职权范围的事项,可由街道辖区内的人大代表提出议案或建议,经区人大常委会交有关部门、单位办理。

每年年底召开的议政代表会会议,对街道下一年度民生实事项目进行会商。有条件的街道可以组织议政代表以无记名差额投票方式,对下一年度民生实事项目进行票选;票选结果经街道党工委同意后确定,并向社会公开。议政代表会闭会期间,人大街道工委可根据实际需要,组织议政代表围绕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管理、社会治理、民生改善和民生实事项目推进等方面的重点工作,开展调研活动,并跟踪督办议政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建议。将议政代表纳入人大代表培训范畴,有针对性地加强议政代表能力培训。

议政代表可借助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大代表联系点、街道人大代表之家、社区人大代表工作联络室以及雨花人大 APP、雨花人大网站等平台,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听取群众意见,反映群众呼声,促进问题解决,维护群众利益。

议政代表应自觉遵守议政代表会议事规则,接受人大街道工委的监督和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区各有关方面要充分认识建立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将其作为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具体实践,将其作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抓手,认真落实、有效开展街道议政代表会的各项工作,始终把牢正确的政治方向。雨花经济开发区参照实施意见建立议政代表会制度。

(二)精心组织,强化保障。街道党工委要成立议政代表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议政代表会的全面领导,统筹研究、协调推进议政代表会各项工作。人大街道工委要做好议政代表选聘、议政代表会会议召集、议政代表活动组织等日常工作,建立健全议事规则等工作制度,及时向街道党工委报告重大事项、提出工作建议。区人大各专委及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要加强工作指导,支持街道主动实践、积极探索,不断提高街道议政代表会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增强工作实效。街道党工委、办事

处要积极支持议政代表会按照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召开街道相关重要会议时也可邀请议政代表参加。议政代表会会议及议政代表活动经费应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议政代表参加街道和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有关会议和活动,其所在单位应给予支持。

(三)总结经验,发展完善。今年上半年各街道要全面推开议政代表会制度。各人大街道工委要注重发现和总结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积极宣传议政代表的先进事迹,放大示范带动效应,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不断完善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

雨花台区人大2022-05-05

 

 

淮安市洪泽区人大:关于镇街人大工作的实践和几点建议 文章下载

淮安市洪泽区人大:关于镇街人大工作的实践和几点建议

随着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用和优越性更加凸显,而作为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镇、街道人大的工作和建设,则应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加以研究,并努力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实践。

坚持党的领导,服务中心大局

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必须始终站稳政治立场,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在党委的领导下扎实开展镇街人大工作。

加强政治建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用新思想武装头脑、统领和指导人大工作实践。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必须遵循的一条政治原则,人大工作也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镇街人大工委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委的决定,通过组织视察调研等方式,推动党委工作部署落实。对于人大自身工作“规定工作”,除提请党委转发年度工作要点外,平时的重要工作和活动都及时主动向党委请示汇报,力求更好地融入党委总体工作布局,争取党委对人大工作的强力支持。如规范化建设、代表活动都需经费,既要全部纳入预算,更要保证安排到位,不足的还要请政府优先安排增加。要正确处理好与政府关系,镇街人大既要切实履行好依法监督职责,“当仁不让”,又能加强与政府联系沟通、相互支持。镇街人大与政府(办事处)都是在党(工)委集中领导下开展工作,分工不分家,工作都上去了,造福一方百姓。

增强大局意识。发展是硬道理。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任务艰巨繁重,各镇、街道处于基层一线,面临工作压力很大,镇街人大要积极参与到党(工)委中心工作之中,充分发挥人大优势,主动积极作为。可到经济发达地区,请当地的人大帮助牵线搭桥,把企业家请过来,开展招商引资活动。人大出面有助于增强企业家投资信心,提高招商成功率。人大是“代表机关”,要发挥好联系党和群众桥梁纽带作用,既要助力汇聚推进本地发展的力量,又要做好群众代言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镇街人大负责人要处理好参与班子分工与人大业务工作关系,学会“弹钢琴”,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依法履职行权,提升工作质效

今年是市人大镇街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收官之年,各镇街人大要围绕贯彻实施《指导意见》及配套文件,依法履职,高效工作。

依法履行决定权。决定权是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的具体体现。法律和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规定:“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条例》第十条规定乡镇人代会的议程之一“讨论、决定乡镇发展总体规划、城镇建设、乡村建设、重要民生工程、重要建设项目等重大事项”。关于民生实事,去年年底,省人大专门印发了《关于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指导意见》,要认真抓好落实,切实做好项目征集、项目初选、项目审议、项目票决、项目实施、项目监督等工作。关于重大事项决定权,应做到四点:一是要夯实民意基础,通过视察调研、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确保作出的决定决议符合发展需要、符合工作实际、符合群众期盼;二是依法依规进行,如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范围、工作程序都有明确的规定,要认真参照执行;三是抓好对所作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增强决议决定的权威性。

依法行使监督权。审议工作报告。年初召开的镇人代会,都安排了听取和审议镇人大主席团、镇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街道人大工委按照《淮安市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规定,听取和讨论工作报告,会后形成会议纪要交由街道办事处或相关单位研究处理,并将办理情况向街道人大工委报告。执法检查。《淮安市乡镇街道人大执法检查工作办法》第二条 规定:乡镇人大根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街道人大根据县区人大常委会安排,检查法律法规在本辖区的实施情况,督促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单位严格依法办事,保障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正确实施。各镇、街道年度工作要点都应有执法检查内容,并认真组织实施。评议。依据《淮安市乡镇街道人大评议工作办法》第二条规定,评议工作包括工作评议和述职评议。工作评议是指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本级人大代表对乡镇政府专项工作及驻乡镇的有关单位工作开展评议;或街道人大工委经县区人大常委会授权,组织本辖区内县区人大代表对街道办事处专项工作及驻街道的有关单位工作开展评议。工作评议应做到三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报党(工)委批准,街道人大工委制定的工作方案同时报区人大常委会备案;二是应当有评议评价环节,不能只是评议对象述了职,再投个票了事;三是依据市人大评议办法,评议结果要报送党(工)委、上级主管部门,并在一定范围公开,同时督促后进部门抓好整改。视察调研。要规范步骤流程,制定方案,明确时间、形式、方法、参与人员等;前期可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做好政策及相关法律等知识储备;规范活动形式和内容,做好走访、座谈、查阅台账资料等各环节工作;增强目的性和效果,调研要撰写调研报告,提出建议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际可操作性,视察应有视察情况通报,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的;做好活动文字、图片、音像等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依法做好换届选举工作。今年下半年开始,我区区镇两级人大将要进行换届选举各项前期工作,各镇街道要按照《选举法》《省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及中央、省、市、区的部署要求,扎实做好代表名额的分配、选区划分、选民登记与核对、选举等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圆满成功。

突出主体意识,促进代表履职

坚持代表主体地位,优化服务保障,促进代表认真履行代表职务。

拓展“两个联系”。加强闭会期间与代表的联系,开展好代表学习培训,邀请和安排代表列席主席团会议、人大工委会议,参加视察、调研等活动。各镇每年召开年初、年中两次人代会,每次人代会前应组织开展一次集中视察。加强代表与群众的联系。按照市人大《关于完善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引导人大代表定期进“家”入“站”联系、接待群众,收集意见建议、听取期盼诉求,并认真开展向选民述职活动。探索将代表履职与社区网格化管理相结合新举措,不断丰富代表联系服务群众路径和方式。

加强平台建设。按照市人大新一轮镇街人大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求,各镇、街道人大在建好“代表之家”基础上,新建了“代表联络站”和“代表联络点”,积极为人大代表履职创造条件、提供保障。在此基础上,予以进一步规范要求,确保达到“三个统一”,即统一名称、统一配置、统一布置。同时,各镇街可以相互开展交流观摩,努力在平台的建设、管理和使用三方面,都有新的提升,为上级人大和外地人大同行来洪观摩交流提供更多更优的示范点,努力在年底区人大考评中获得这项加分。

加强建议办理。选择部分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群众利益实际问题的建议由区镇人大主席团重点督办、政府分管镇长领办,推进高质量办理。定期开展建议承办单位与提建议的代表见面活动,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建议办理情况,也可参照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三沟通一跟踪”制度,不断加大督办力度,努力提高建议办成率和代表满意率。办好建议,既能促进事关民生问题的解决,也能增强代表履职成就感、荣誉感,代表在选民心中有分量,也有助于提升代表继续提建议的积极性。开展优秀代表建议、优秀代表建议承办单位“双优秀”评比活动,大力弘扬先进。

淮安市洪泽区人大2021-04-23

 

 

 

关于完善街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建议 文章下载

关于完善街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建议

※背景情况※

自2015年起,上海开展新一轮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核心是城管力量下沉街镇,即街镇城管中队的人、财、物由“条管”为主转为“块管”为主。2021年初,根据新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街道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街、镇城管完成了以街、镇一级政府(派出机构)为执法主体的执法体制改制,从2021年8月1日起,全市各街镇在本辖区内行使目录清单中所列401项行政执法权。目前,执法力量下沉工作已经落地,执法事项下沉后部门权责明晰,综合行政执法办案制度较为规范,街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总体平稳有序推进。基层城管力量转隶街镇后,对填补基层执法力量缺口,提升社会治理末端的管执承接能力起到了关键作用。

――――――――――――――――――――――

※问题及分析※

经过六个月的磨合也暴露出一些瓶颈问题和工作难点:

1、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尚无法完全适应作为执法主体地位的角色。在改革前的行政执法过程中,基层城管执法体制采用的是“区属街管街用”模式,故常常会出现区城管执法部门侧重执法规范,街镇更注重执法效率的情况。但在改革后,由于执法重心下移,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作为执法主体,将面临行政行为可能因违法被复议、诉讼纠错局面。因此,街镇转而更注重执法的规范性,审批立案趋于谨慎。同时,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原先主要是履行相应的政府服务和管理职能,对于“依法开展有关行政执法工作”相对陌生。对于行政执法行为过程中立案、调查取证、审理决定等步骤不熟悉不专业,中间又缺乏一定的内审和外审机制,导致街镇对于立案、执法等过程环节把握尺度不精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效率。

2、街镇综合执法队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普遍存在重“执法行为规范”轻“执法文书规范”的情况。有了多年的执法经验后,街镇综合执法队在执法流程规范化和制度化上已趋于成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已基本到位。根据街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街镇的司法所承担了对街镇执法部门的监督职能,但实际情况是对执法文书材料审核严重不足,案卷文书也无法达到每件必审,文书规范性上容易出现问题。通过对街镇综合执法队的案卷检查来看,普遍存在执法案卷不规范的情况,例如谈话笔录较为简单、证据材料不够充分、各种材料的日期前后存在逻辑问题等瑕疵,执法文书规范相对薄弱。

3、司法所作为监督部门普遍缺乏对重大执法案件法制审核的经验。改革前的执法体制为街镇综合执法队具体执法,区城管执法局法制科负责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改革后,重大执法决定由所在街道司法所开展法制审核。当前街道司法所已基本配备了一名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公务员作为法制审核专员对各街镇综合执法队的重大执法案件进行法制审核,但由于下沉的城管执法事项繁多且综合执法法律规范体系庞大,司法所法审员又缺乏行政执法办案经验,故对重大执法决定只能从形式要件上、从执法流程上予以审核监督,对执法实体要件、执法行为的规范性、执法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是否适用得当等问题缺乏审核监督的业务能力。

――――――――――――――――――――――

※建议※

对此,提出以下四项建议:

1、加强事前审核,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帮助街镇适应执法主体地位的角色。街镇综合执法队及司法所应在区城管执法局及司法局指导下,共同商议细化行政执法内审和外审工作流程,明确审核的层级、人员及范围,通过制度化的规定协调做好行政执法行为的审核监督,推动执法规范与执法效率的有机结合。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或改革推进过程中具有普遍性、典型性或争议性的问题,区城管执法局和司法局也应提供有力支撑,与街镇共同研究解决。

2、加强事后监管,加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力度。街镇司法所应主动作为,每季度对街镇综合执法队的执法案卷开展评查,并适时参与区城管执法局案评会,尤其应聚焦执法程序规范性及档案材料规范性等形式要件。区城管执法局、区司法局可每半年共同组织开展一次街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主要针对主体资格、执法权限、事实认定、证据材料、法律依据及自由裁量权等实体要件进行评查,分析梳理共性问题,强化整改,建立长效机制。

3、加强资源整合,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街道可在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框架下,搭建执法监督沟通平台(如联席会议制度等),由街镇综合执法队、党政办、管理办、平安办、司法所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参与下,共同分析研判具体执法案件的合法性、合理性;街镇应配齐配强基层法治部门工作力量,充分借脑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对一些法律关系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邀请法律顾问共同参与,提出意见建议;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协调不同行政部门的行政资源共享。

4、加大对街镇综合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随着行政执法体制的改革,执法力量下沉工作已经落地,但下沉的400余项执法项目中还是有不少项目含有一定的专业属性,建议市、区相关职能部门能加强对街镇综合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和指导,通过案例分析、“月培季考”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防止不同街镇对同类违法行为作出畸轻畸重决定。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2-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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