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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土地管理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自然资源局

题目: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助推自然资源要素配置的若干思考

资料提供时间: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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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自然资源厅:统筹要素保障和资源保护 全力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文章下载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统筹要素保障和资源保护 全力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省自然资源厅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省委全会精神,强化规划空间、土地要素、矿产资源支撑,坚持创新驱动,实施“五大行动”,统筹要素保障和资源保护,全力支撑服务江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省委全会提出实施项目带动战略。让土地跟着项目走,省自然资源厅探索“双周恳谈(邀访)会”制度;创新推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提前预安排政策,保障国家和省重大急需项目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健全重大项目用地靠前服务、提前介入机制,对用地规模、规划选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及耕地、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等方面提供专业指导,并建立台账,责任到人,加快推进用地报批审查提速增效。沪昆高速昌金改扩建项目总投资222亿元,全长179.5公里,涉及水田、旱地、建设用地等不同土地类型的115宗地块,贯穿3个设区市8个县31个乡镇,用地报批工作复杂。

省交通投资集团昌金项目办征迁处处长 陆超:省自然资源厅派出专人指导,持续跟踪,帮助我们提前优化线位,节约了用地627亩,保障了项目顺利开工。

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 厅长 宋斌:坚定把支撑服务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强化规划空间支撑和资源要素支撑,全力保障全省重大基础设施和“1269”行动计划项目用地;强化矿产资源支撑,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实施一批矿产资源勘查项目,促进重要矿产品安全供应,为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提供强有力的要素支撑和服务。

高质量助推发展,高水平保护资源。省自然资源厅探索“矿山修复产业融合”发展新模式,在赣州龙南市城区北郊,数台挖掘机正在废弃矿山上修整坡面。前不久,省自然资源厅积极向中央申请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帮助龙南获得专项资金1800多万元,加速生态修复进程。

龙南市居民 范晴:我相信修复完成后,环境会变得更好,能成为我们老百姓休闲放松的好去处。

省自然资源厅扛稳生态文明建设主力军责任,加快实施耕地保护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生态保护修复、资源高效利用、自然资源资产价值实现、自然资源执法督察质效提升“五大行动”,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生态保护、资源安全三条底线,助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

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 厅长 宋斌:认真对标对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按照省委全会“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部署要求,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谋划和推进新征程自然资源工作,深入实施“五大行动”,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力量。

江西广播电视台2023-9-12

 

 

张掖市山丹县自然资源局:强化要素保障 为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 文章下载

张掖市山丹县自然资源局:强化要素保障 为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

  2023年以来,张掖市山丹县自然资源局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自然资源工作“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的定位,统筹抓好“保发展、护资源、优空间、惠民生”各项工作,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

  聚焦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活力全面增强

  山丹县自然资源局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要求,聚焦党员思想状况、强化热点问题,引导党员干部正确使用社交媒体,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和领导权。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党建出问题是渎职”的理念,全面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通过召开党员大会 、支委会以及开展主题党日等活动,党员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明显提升,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得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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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丹县自然资源局全体党员参观中国工农红军西路军纪念馆

  聚焦耕地保护红线,全面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山丹县自然资源局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要求,县、乡、村逐级签订《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全面压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同时,山丹县自然资源局认真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制度,有效遏制了耕地“非农化”和耕地“非粮化”。根据变更调查成果统计,山丹县耕地75.37万亩,永久基本农田65.55万亩,全面完成了上级分解下达的耕地保护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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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丹县大马营镇新墩村土地综合整治

  聚焦重大项目建设,资源保障能力持续提升

  山丹县自然资源局坚持全县“一盘棋”思想,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必须抓项目”工作理念,及时做好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报批供应工作。同时,研究制定2023年土地储备计划及2023—2025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并经山丹县政府批复实施,土地资源要素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聚焦矿产资源管理,矿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山丹县自然资源局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全力做好矿产资源要素保障,严格落实采矿权有偿出让制度,分类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全力配合地勘单位深入开展找矿行动,助推矿产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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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矿山生态修复治理

  聚焦不动产确权登记,便民利民举措不断优化

  山丹县自然资源局全面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设立24小时自助服务区,极大满足群众自助办理需求。此外,山丹县自然资源局积极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试点工作,稳步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初步建成了矿产资源数据库,完成水流资源和林草资源登记单元预划、内业调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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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丹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业务窗口

  聚焦重点领域管理,安全环保防线全面筑实

  山丹县自然资源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安全环保生产责任,制定印发《山丹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各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应对措施,为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范工作奠定基础。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组织人员对辖区内重点区域进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严格落实灾害险情、灾情速报制度。同时,积极推进历史遗留无主矿山恢复治理工作,让废弃矿山重新焕发生机。

下一步,山丹县自然资源局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着眼全局,做好土地要素保障、矿产资源管理等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自然资源力量。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2023-9-2

 

 

珠海: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供给,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 文章下载

珠海: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供给,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

今年以来,珠海市自然资源局深入贯彻落实珠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始终坚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的决策部署,在严守资源安全底线的前提下,以国家和省已出台“高含金量”政策为依托,积极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引领作用,创新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产业发展的资源保障措施,以“超常规”的方式统筹资源配置,以“超常规”的速度加快项目审批,推动重大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为今年上半年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8%(其中,制造业增加值684.23亿元,同比增长7.8%)提供坚强的自然资源支撑。

优政策

自然资源政策靠前发力

为制造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出台《珠海经济特区工业用地控制线管理规定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珠海市工业用地控制线划定、调整及实施等工作,保障工业发展空间;制定《珠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空间资源高效利用;印发《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多测合一”实施方案》,对建设项目审批监管业务,进一步整合优化测绘事项,统一技术标准,实现“一次委托、成果共享”,助力产业项目快速开工建设投产。发布《关于调整联合测绘办理时限等事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联合测绘办理时限、技术规程、质量检验,工业项目联合测绘时限压缩一半;修订《珠海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2021版)》,优化工业项目配建停车设施计算规定。

强供给

加强产业用地供应及储备

确保制造业用地增量空间

今年上半年,共供应工矿仓储用地32宗,面积148公顷,较去年同期产业用地供应面积同比增长20%。持续开展土地整备,加快“生地”变“熟地”,有效拓展产业增量空间。在2022年已整备8085.76亩的基础上,为增强产业整备用地的“实”用性,通过摸查各区可用产业用地空间,将产业用地整备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业用地控制线充分衔接,结合已签约或在谈的招商产业项目情况,精准划定产业用地整备范围。在上级部门公布的2023年度整备任务8000亩的基础上加码划定拟整备用地范围,共划定拟整备用地约9669.19亩(87块地),其中千亩以上连片土地3块,可以满足超大型产业集群落地的空间需求。上半年已完成整备用地约3641亩,完成5.0产业整备2172.3亩。

精配置

统筹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护航制造业项目建设

优化用地指标管理方式,争取国家、省多安排基础指标,用好制造业用地“指标池”机制,优先保障先进制造业用地需求。对全市2023年重点建设项目、立柱及重点工业投资项目等重点项目应保尽保,助力项目落地建设,有效推进珠海市工业投资保持高速增长。

今年上半年,通过合理统筹全市用地指标,协同推动用地报批提质增效,已完成用地报批项目62个批次,审核审批长期用林22宗,审批用海10宗,有效保障了科达新材料项目、越亚封装载板项目二期、AI产业创新中心片区标准厂房新建工程<二期>等一批产业项目和5.0产业新空间用地,以及机场北快线(黄杨大道至珠峰大道段北段)、大湾区智造产业园C、D片区市政配套工程和金港路横琴北段(横琴二桥)工程等一批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的自然资源要素需求。

接下来,珠海市自然资源系统将继续着眼全市发展大局,抓住关键、压实责任,紧扣“产业第一、制造业当家”工作主线,以提升国土空间保障精度、加快用地用海用林审批速度、拓宽产业用地保障广度、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为目标,在资源要素精准供给、高效供给持续下功夫,全面服务好重大项目建设投产落地,为制造业做大做强提供源源不断的自然资源动能。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2023-9-14

 

 

已获批1.89万亩用地,苏州打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组合拳” 文章下载

已获批1.89万亩用地,苏州打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组合拳”

近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召开全省用地审批提效工作座谈会,厅用途管制处、各设区市及部分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参加座谈会。

会上,厅用途管制处传达了厅领导近期关于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批示内容,介绍了省厅用地审批提效相关工作安排,部署全省用途管制下一步工作,并就会议提出的问题现场交换了意见。各设区市和典型市、区围绕用地报批与审批工作中存在的堵点难点进行了交流。

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苏州这样做

苏州市局着力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打好服务“组合拳”,为重大项目建设按下“加速键”。今年全市已有1.89万亩用地获批,489个省市重大项目(按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口径),已完成405个项目的用地保障,还有24个正在办理供地手续,完成后保障率可达87.7%。

已获批1.89万亩用地,苏州打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组合拳”

强化部署推动 千方百计加大保障力度

今年3月,会同市级兄弟部门召开践行“四敢”精神,服务保障“双重大”会议,系统谋划部署全年用地保障工作。4月,在苏承办省自然资源厅主办的全省重大项目要素保障推进会,聚智聚力研讨解决重大项目要素保障的堵点、难点和淤点,部署推进2023年重大项目要素保障工作。

强化科学引导 全链统筹优化要素配置

连续4年出台重大项目要素保障政策文件,推动有限的资源向重大项目覆盖、向优质项目倾斜。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以“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为依据,科学编制2023年度空间规模指标落地上图方案,为产业项目招引预留好充足空间。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由市级统筹调配全市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在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的前提下,按照“先申请先配置”的原则,按需配置、急需先用,切实保障真实产业项目落地。坚持增量跟着存量走。发挥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导向作用,引导各地走内涵式、高质量发展道路,鼓励各地探索根据建设项目类型合理配置增量或存量用地指标,切实把资源用在刀刃上。

强化机制创新 多措并举提高服务效能

紧盯产业项目用地保障各环节,持续创新服务保障工作模式。在选址阶段,提前介入、加强政策推送,引导项目主体节约集约用地、科学合理选址;大力推广“苏州•慧选址”系统,为不同类型项目量身定制自助选址查询服务,变被动保障为主动引领,力避产业项目触碰用地红线,影响保障进度。在保障阶段,围绕规划方案、用地预审、土地征转、供地和规划许可全环节,建立市县两级用地保障常规“大专班”,定期定人开展跟踪服务。对于特别紧急的项目,由市局会同属地、建设单位组建突击“小专班”,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压茬推进,力促保障各环节无缝衔接,一抓到底。

凤凰网2023-9-20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助推自然资源要素配置的若干思考 文章下载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助推自然资源要素配置的若干思考

国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载体,土地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要素。加快土地要素配置,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自然资源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积极响应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需求,以科学规划为引领,在城乡和区域之间快速配置土地要素,推动了区域协调发展,构建了新时期土地整治新发展格局。在生态文明背景下,如何在服务自然资源管理“两统一”职责要求、严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等的基础上,发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功能作用,加快自然资源高效配置,本文提出了相关思考与建议。

土地整治建立了

一套适应自然资源管理的制度标准

我国土地整治学习了德国、荷兰、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并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融合发展。我国土地整治制度设计起源于耕地保护制度的实施,并在土地管理、自然资源管理中得到不断加强,逐步发展成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的重要支撑,成为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的重要抓手。

不同时期土地整治项目类型的创新,推动了我国土地整治制度规则的建立。比如:通过实施宜农未利用土地开发、农用地整理、基本农田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不断丰富补充耕地途径,规范新增耕地生产交易,建立了早期以项目管理为主的制度和标准;通过实施工矿废弃地土地复垦、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三旧”改造等项目,在城乡之间调整建设用地布局,不断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不断丰富完善土地整治制度和标准内容;特别是在城乡之间、不同行政区之间,通过实施土地整治项目,推动国土空间布局优化和土地资源要素配置,让远离城市化地区快速获得经济发达地区转入的土地收益,这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项目融资提供了资金支持。

伴随着土地整治业务发展壮大,我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土地整治工作体系,组建了国家、省、市、县四级土地整治机构;建立了以项目实施为主线的业务流程和工作规则,涉及规划编制、资金管理、项目立项与设计、土地权属调整、工程质量与耕地质量管理、项目验收、上图入库、土地变更与登记、监测评价等方面;构建了与土地整治业务活动相配套的土地工程技术和标准体系。

我国土地整治事业的发展历程,是不断适应国家战略需求和自然资源管理变革的过程。一方面,通过创新土地整治制度内容,全面衔接国土空间规划、耕地和建设用地用途管制、土地利用计划等制度规则,保障了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和各类建设项目的落地实施;另一方面,通过构建严格的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流程,全流程规范新增耕地、建设用地(主要是增减挂钩)、生态用地等土地指标,保障了土地要素交易的公开公正,提升了自然资源要素配置的效率。

土地整治高效配置自然资源要素的政策途径

国家近年来出台文件,明确了土地整治推动土地资源要素配置的有关要求。《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发〔2020〕9号)提出,建立全国性的建设用地、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实施城乡土地统一调查、统一规划、统一整治、统一登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51号)提出,允许符合条件的地区探索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使用机制;支持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和建设;鼓励市场主体通过建设用地整理等方式,促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提出,大力实施土地整治,落实补充耕地任务;建立以县域自行平衡为主、省域内调剂为辅、国家适度统筹为补充的占补平衡新机制,实行跨地区补充耕地的利益调节。《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17〕166号)进一步明确,在符合生态保护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组织实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经过验收能长期稳定利用的新增耕地可用于占补平衡。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有效推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和国土空间布局优化。《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94号)明确,试点工作应以科学合理规划为前提,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结构,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守底线规范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5号)提出,应坚持规划先行、依法依规,原则上应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城镇空间内相对独立开展,稳定国土空间格局。

从各省试点来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快速配置自然资源要素主要有四方面的做法:一是加快规划实施。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指标,整合各类乡村建设内容,科学划定保护区和整治区,将整治任务、指标和布局落实到具体地块,推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二是统一实施方案。统筹整合各类乡村建设项目,统一组织实施,加快自然资源要素配置和土地指标交易;三是制定严格的项目实施流程,保障土地指标的真实性,省、市两级部门审核实施方案和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方案,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和工程验收;县级或镇级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制定工程实施计划,加强工程管理;四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土地指标入市交易,给予土地整治实施方案一次性评审、土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农村产业发展用地等政策支持。

总体来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全面对接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乡村建设、土地权益保护等制度规则,创建了一套“规划编制—用途管控—项目实施—土地指标配置—资金筹措—城乡协调发展”的国土空间治理新模式,推动了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提升了国土空间治理水平。在试点推进过程中,各地将农业空间中的乡村建设项目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整治、统一验收,提高了乡村建设效率,降低了社会成本。同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以“一体化”项目实施,快速推动乡村地区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布局优化,加快了土地要素配置。完善土地整治制度体系、规范国土空间布局优化、提高土地要素配置效率,是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动力所在,也是高效配置自然资源的内在要求。

土地整治高效配置自然资源要素的若干思考

自然资源是高质量发展的物质基础、空间载体和能量来源。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高效配置自然资源要素。笔者认为,在试点实施中,应坚决维护“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严肃性,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坚持以科学规划为引领,以理论创新带动制度创新,有效破解新时期土地整治制度创新的难题。

编制科学的实施方案,统筹各类项目实施。当前,试点实施主要整合了各类用地规划和乡村建设项目,并编制统一的实施方案,且将其作为项目实施和监管的主要依据。该实施方案不仅要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还要将各类规划目标贯彻在具体的项目中,以此推动国土空间布局优化,快速实现自然资源要素配置。笔者建议,在实施方案编制中,要紧密衔接详细规划单元和用途管控规则,做好整治分区和任务分解,将各类规划目标分解到整治空间中,建立土地整治推动国土空间规划传导的制度规则;要科学设置各类建设项目,将整治任务落实在国土空间用途分区中,严格管控各类项目实施;要做好整治目标与资金平衡,真正能指导试点实施和监管。

坚持法定规划指导,创新编制详细规划与专项规划。笔者认为,在“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急需在规划层面建立“规划管控—功能单元—整治分区—要素配置—资金筹措—城乡发展”的乡村国土空间规划传导机制。受制于规划区位的影响,县级规划指标较难在村级行政单元内落实,需要根据不同的空间尺度和产业集聚特点,研究乡村地区详细规划单元内容,以土地整治支撑详细规划,以详细规划约束项目建设。笔者建议,在国家或省级层面,研究编制经济区或省级国土整治专项规划,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重点区域;在县、乡层面,编制乡村单元规划或功能区国土整治规划,细化详细规划管控规则,将整治任务和项目落到整治分区,以土地要素配置和资金筹措评价专项规划的可实施性。

细化用途管制规则,严格限定“三区三线”调整。土地整治在统筹国土空间规划、国家战略实施的过程中,必然要参与到乡村建设行动中,由此带来土地整治工程内容的延拓。在具体项目实施中,各地将农业空间中的产业集聚区(如现代农业产业园、高效农业示范区、特色田园综合体、养殖基地等)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实施,提高了乡村建设效率,降低了管理成本,但同时也出现了随意调整耕地和生态用地布局的现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要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严格执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要点》,规范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严格控制“三区三线”调整,坚决防止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流失和质量降低,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笔者建议,建立以土地整治项目为载体的国土空间布局优化、永久基本农田调整、乡村生态保护修复、补充耕地指标认定、建设用地指标交易等制度规则,做好其与各项用途管制制度的衔接。

加强关键理论研究,构建新型土地整治制度体系。多年来,国内外学者围绕土地整治功能属性,开展了土地整治相关理论研究。比如:发挥行政属性,提出公共政策理论、公共物品理论、公众参与理论等;发挥经济属性,提出资源优化配置理论、土地供给理论、中心城市发展理论、土地产权理论等;发挥社会属性,提出可持续发展理论、城乡协调发展理论、城乡一体化理论等;发挥工程属性,提出系统工程理论、“成本—收益”理论、全寿命周期理论、土地承载力理论、景观生态学理论等;发挥金融属性,研究土地整治活动形成的公共产品特点,以及土地指标生产、交易中形成的规范化成果,以成果规定支撑社会融资和银行贷款,实现项目融资的便利化。笔者建议,聚焦土地整治的多重功能属性,研究提出以国土空间布局优化和土地要素高效配置为重点的土地整治关键理论,推动土地整治制度创新。

加大技术创新和标准制定。笔者建议,开展乡村地区详细规划技术创新,研究以乡镇和典型功能区为代表的详细规划方法,研究以全域全要素整治修复为目标的国土空间综合整治规划编制技术;围绕耕地保护、林草修复、湿地修复、水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程实施,研发关键工程技术。同时,在标准研制上,针对管理者,制定耕地建设、林草生态修复、水环境修复、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农村基础设施等用地标准,加快实施方案编制、实施管理、监测评估等标准研制;针对技术咨询单位,加快全生命周期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设计规范研制;针对实施者,加快以工程技术为核心的工程建设标准研制。

此外,笔者还建议,统一土地整治术语名称,明确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等概念体系;建立土地整治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相适应的农民权益保护机制,规范土地整治中土地调查(含地籍调查)、土地权属调整及变更登记等工作,规范合村并居,严禁违背群众意愿搞大拆大建,夯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保障乡村地区发展的基础。

广东省自然资源2023-9-12

 

 

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苏州这样做 文章下载

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苏州这样做

近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召开全省用地审批提效工作座谈会,厅用途管制处、各设区市及部分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参加座谈会。

会上,厅用途管制处传达了厅领导近期关于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批示内容,介绍了省厅用地审批提效相关工作安排,部署全省用途管制下一步工作,并就会议提出的问题现场交换了意见。各设区市和典型市、区围绕用地报批与审批工作中存在的堵点难点进行了交流。

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苏州这样做

苏州市局着力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打好服务“组合拳”,为重大项目建设按下“加速键”。今年全市已有1.89万亩用地获批,489个省市重大项目(按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口径),已完成405个项目的用地保障,还有24个正在办理供地手续,完成后保障率可达87.7%。

强化部署推动 千方百计加大保障力度

今年3月,会同市级兄弟部门召开践行“四敢”精神,服务保障“双重大”会议,系统谋划部署全年用地保障工作。4月,在苏承办省自然资源厅主办的全省重大项目要素保障推进会,聚智聚力研讨解决重大项目要素保障的堵点、难点和淤点,部署推进2023年重大项目要素保障工作。

强化科学引导 全链统筹优化要素配置

连续4年出台重大项目要素保障政策文件,推动有限的资源向重大项目覆盖、向优质项目倾斜。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以“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为依据,科学编制2023年度空间规模指标落地上图方案,为产业项目招引预留好充足空间。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由市级统筹调配全市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在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的前提下,按照“先申请先配置”的原则,按需配置、急需先用,切实保障真实产业项目落地。坚持增量跟着存量走。发挥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导向作用,引导各地走内涵式、高质量发展道路,鼓励各地探索根据建设项目类型合理配置增量或存量用地指标,切实把资源用在刀刃上。

强化机制创新 多措并举提高服务效能

紧盯产业项目用地保障各环节,持续创新服务保障工作模式。在选址阶段,提前介入、加强政策推送,引导项目主体节约集约用地、科学合理选址;大力推广“苏州•慧选址”系统,为不同类型项目量身定制自助选址查询服务,变被动保障为主动引领,力避产业项目触碰用地红线,影响保障进度。在保障阶段,围绕规划方案、用地预审、土地征转、供地和规划许可全环节,建立市县两级用地保障常规“大专班”,定期定人开展跟踪服务。对于特别紧急的项目,由市局会同属地、建设单位组建突击“小专班”,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压茬推进,力促保障各环节无缝衔接,一抓到底。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9-19

 

 

吉林省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文章下载

吉林省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持续深入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改革,支持扩大高水平开放,服务项目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现就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措施。

一、提升国土空间规划支撑和用地保障能力

(一)强化过渡期内国土空间规划引领。加快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进度,统筹保障各类重大建设项目空间需求。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已经组织审查通过的,或正组织联合审查、无重大问题、符合国土空间管控规则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可作为项目用地报批的规划依据。在申报用地时,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确保项目布局和规模统筹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二)精准配置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对纳入国家、省政府重大项目用地清单的单独选址项目用地,申请自然资源部配置计划指标。对未纳入清单的省政府专班、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省“十四五”规划确定的重大工程等其他省级以上重点项目用地,由省级统筹保障计划指标。其他重点项目,优先使用所在市县以当年存量土地处置规模为基础核算的计划指标。

(三)全力保障乡村建设用地。鼓励项目开发主体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采取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保障乡村建设用地需求。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发展乡村民宿、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等农村产业。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县(市、区),应积极探索采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作价出资(入股)等入市方式保障项目用地。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计划实行单列,专项用于符合“一户一宅”和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单独组卷报批,所需指标年度内实报实销。

二、提高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服务效能

(四)下放用地预审及关联事项权限。除自然资源部预审、自然资源部委托省级预审、用地范围跨市(州)、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项目外,其他由省级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的项目,以及预审阶段的踏勘论证事项,下放至项目所在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用地范围在同一市(州)跨县(市)的项目,由所在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

(五)联合开展选址选线。对于用地涉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节约集约用地和历史文化保护、地质灾害风险防控等红线底线要素的交通、能源、水利建设等项目,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根据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需要,派业务人员或专家代表参与项目选址选线,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三区三线”等空间管控要求提前介入指导。适时向有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共享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项目合理合规选址选线提供支撑性、基础性服务。

(六)允许分期分段办理用地报批。确需分期建设的项目,可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批复中明确的分期建设内容,分期申请建设用地。报国务院批准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根据用地报批组卷进度,以市(州)分段报批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均在省政府批准权限内的,可以县(市、区)分段报批用地。

(七)优化土地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方式。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一个完整的土地征收范围内,可包含多个拟征收地块,其中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实施成片开发方案差异化调整审批程序,涉及成片开发位置、面积、范围调整的,须重新履行意见征询和专家论证程序,并报原审批机关审批;仅涉及调整建设项目、开发时序和年度实施计划等内容的,不再重新履行意见征询和专家论证程序,报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八)优化光伏发电产业发展用地。鼓励利用未利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发展光伏发电产业。光伏发电项目中的光伏方阵用地不得改变地表形态,不得占用耕地,占用其他农用地的允许以租赁方式取得,用地单位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国有土地权利主体、当地乡镇政府签订用地与补偿协议,用地实行备案管理,不需按非农建设用地审批。

(九)常态化推进用地组卷报批攻坚行动。实行主办与会审并行办理、报批和缴费并行办理,建立省市县三级用地服务专员制度,持续提高用地审批效率。依托自然资源重大项目用地服务保障专班,整合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力量,组建用地组卷报批指导组,下沉市县开展项目用地保障跟踪式、巡回式服务,提升组卷质量,加快报批进度。

三、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十)完善工业用地土地供应方式。积极推进工业用地供应由出让为主向租赁、出让并重转变,推行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灵活的土地供应方式。已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经依法审批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十一)实行带方案供应土地。在确保土地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鼓励各地积极推动工业用地带条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租赁),将产业类型、生产技术、节能环保等产业准入要求纳入供地条件,实行带方案出让。对市政基础设施和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可在土地供应前,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据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及土地使用标准核提规划条件,审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按程序纳入供地方案,实行带方案供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签订后或核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时,同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用地工程许可证。

(十二)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单一工业用地出让,按照主导用途,引导工业、仓储、物流、研发、办公、商业等用途混合布局,共建共享配套服务设施支持。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发展需要前提下,支持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推动存量工业用地复合改造,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

(十三)保障住宅用地供应。严格落实住宅用地信息公开制度,全面公开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科学引导市场预期。单列租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支持盘活存量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对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经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在符合规划原则、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允许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补缴土地价款。

(十四)探索实行建设用地使用权预告登记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对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25%的,按照“先投入后转让”的原则,交易双方签订转让合同,经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后,可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预告登记,待开发投资总额达到法定转让要求时,再依法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四、推进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

(十五)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直接服务于铁路、公路、水利工程施工的制梁场、拌合站,需临时使用土地的,可以采取临时用地方式解决,但应尽量避让耕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确需占用耕地的,在土地复垦方案通过论证,业主单位签订承诺书,明确复垦完成时限和恢复责任,确保能够恢复种植条件的基础上,可以占用耕地,按法定程序申请,由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十六)拓宽采矿用地保障途径。采矿企业可对本企业在省域内依法取得的采矿用地进行复垦修复并使用腾退指标,也可对省域内历史遗留废弃采矿用地进行修复并使用腾退指标,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不得高于复垦修复为农用地的面积。采矿企业将本企业依法取得的采矿用地或历史遗留废弃采矿用地复垦为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的,经核定报备后可用于本企业在省域内采矿项目落实占补平衡。

(十七)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动用砂石管理。经批准设立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线性工程等建设项目,应按照节约集约原则动用砂石,在批准的建设项目用地(不含临时用地)范围内,因工程施工产生的砂石料可直接用于该工程建设,不办理采矿许可证;非砂石类生产矿山在其矿区范围内按照矿山设计或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剥离、井巷开拓、选矿产生的砂石料,应优先供该矿山井巷填充、修复治理及工程建设等综合利用。利用后仍有剩余的,由所在地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处置。

(十八)鼓励市场主体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探索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投入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将有关修复整治方案和自然资源资产配置方案同步编制,在公开竞争方式下,可一并签订生态保护修复协议和土地出让合同等自然资源资产配置协议,通过赋予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取得一定修复面积的自然资源使用权、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使用权等,充分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

五、持续优化自然资源领域营商环境

(十九)支持新产业新业态项目用地。民营企业发展国家支持的新产业新业态项目,属于产品加工制造、高端装备修理的,按工业用途供地,比照工业用地价格制定出让底价。属于研发设计、勘察、检验检测、技术推广、环境评估与监测的营利性项目,按科教用途供地,地价可略高于工业用地价格,低于商服用地价格;经省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重点现代物流项目,建设用地以仓储为主,附属及配套设施不超过国家规定比例的,可按工业用地供地。

(二十)落实地价优惠政策。对符合产业政策和优先发展产业项目且用地集约节约的工业项目和民营企业投资以农林牧渔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对应的《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70%执行;使用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国有未利用地,自行完成前期土地开发的,可按对应的15%执行;使用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未利用地,可按对应的50%执行。

(二十一)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深化“无还本续贷”不动产抵押登记成果,将“还贷”涉及的不动产抵押权注销登记与“续贷”涉及的抵押权设立登记合并办理,为企业节省“过桥”“倒贷”成本。与银行业金融机构互设服务网点,一站式办理企业贷款和涉及的不动产抵押登记。实现全省个人二手房转移登记(继承、受遗赠等除外)3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十二)推进“交地即交证”。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合同或申请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时,用地单位可申请“地证同交”。对四至清晰、权属明确、土地出让价款、税款缴纳完毕,在用地单位申请且符合登记条件的基础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完成土地交付手续的同时,不动产登记机构同步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鼓励各地在土地供应前开展土地勘测定界时,同步开展不动产登记环节的权籍调查。

(二十三)推进不动产“带押过户”。以点带面拓展“带押过户”范围,加强“登银协同”,优化工作流程,实时共享信息,加快实现登记、贷款、放款、还款无缝衔接。对在抵押期间有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需求的,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模式,保障权利人无需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提升便利化服务水平,降低交易成本。

(二十四)优化采矿权抵押备案。对需要办理采矿权抵押的企业,优化审批流程,采取“借新还旧”、抵押备案解除与再次抵押备案合并办理等方式,一次受理与承办,减少企业申报次数,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二十五)落实涉企服务减免政策。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免除全省测绘单位、流动站用户使用省连续运行卫星定位参考站综合服务系统(JLCORS)、北斗地基增强系统(JLBDCORS)、三维基线检定系统的服务费用。按需免费为国家和省重大工程、重点项目提供坐标转换等技术服务。

各地各部门要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部署,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贯彻《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在经济发展用地要素保障工作中严守底线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90号)有关要求,着力强化自然资源要素支撑和保障,严守资源资产安全底线,全力推动相关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执行过程中如国家和省有新规定,从其规定;遇到重大问题,请径向省自然资源厅反馈。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2023-9-20

 

 

广东省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探索实施“房券”“绿券”制度 文章下载

广东省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探索实施“房券”“绿券”制度

近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正式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助力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通知》,围绕“强县、兴镇、富村”目标要求,提出进一步加强县域国土空间保障、强化用地用海用林用矿要素支撑、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等政策措施。

据了解,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1个月后施行,有效期5年。在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保障方面,通知提出,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按照详细规划深度编制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鼓励在编制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一并编制村庄规划,并同时报批。同时,在符合规定程序前提下,57个县(市)的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可获优先审批;鼓励各地在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中探索“留白”机制,预留一定比例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以保障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建设需求。

围绕“强县”目标要求,广东将强化对57个县(市)的资源要素倾斜支持,实施用地用林“指标池”制度。围绕“兴镇、富村”目标要求,广东鼓励创新乡村土地利用方式,支持各地探索点状用地,用好设施农业用地政策,保障乡村民宿等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通过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参与矿产资源开发,共享资源开发收益和发展成果。

针对试点县(市)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积极性不高问题,广东鼓励以乡镇为单元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项目整体通过验收后,省级按照新增耕地面积5:1奖励该县(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单个项目奖励指标不超过1000亩。

围绕低效用地盘活问题,广东则支持各地在遵循自愿、公平、公开原则的前提下,探索实施“房券”“绿券”制度,具体操作办法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以此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破解土地供需矛盾。同时,广东还将建立节约集约用地奖励机制,从2024年起,按57个县(市)创先、进位、消薄的不同类型,每年对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和下降率加权值(各占50%)排名前三的县(市),分别实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进一步提高用地效益。

围绕推动现代化海洋牧场高质量发展,广东将支持沿海县立足本地优势,创建以现代化海洋牧场为重点的省级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支持各地在15米等深线以深至领海线的中远海海域集中选划养殖区,实行整体海域使用论证;推行海域使用立体分层设权,支持现代化海洋牧场与休闲旅游、海上风电、海上光伏等用海活动融合发展。

广东将围绕强化土地一级市场管理要求,加强土地要素统筹保障和调控能力,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实施土地储备新模式。储备土地的日常管护、前期开发等具体业务可由土地储备机构自行组织开展,也可由国有企业或相关单位配合实施。对土地储备新模式实施前开展的“三旧”改造项目,由各地级以上市根据当地实际明确新旧政策衔接规则。同时,在符合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支持在城镇开发边界内旧村庄改造中依法对集体土地进行征收。

中国经济导报202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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