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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综合改革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自然资源

题目:探索各地自然资源局如何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资料提供时间: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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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坚持”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文章下载

“四个坚持”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甘肃省陇南市康县是全国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之一。近年来,康县坚持高站位谋划、高标准推进、高效率落实,将试点工作作为规范土地管理、提升基础建设、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不断深化制度探索,保障农民户有所居,激活乡村闲置资源,全力推动改革管理同步提升。截至目前已完成34个“多规合一”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图斑整治823个,治理“一户多宅”11427户,4.8万宗农房落实了确权颁证。

坚持“一把手”主抓,靠实各方责任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康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专项整治试点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逐级靠实工作责任,形成了“主要领导安排到位、分管领导跟踪督办、行业部门分类指导、乡镇具体落实”的县乡村三级联动机制。二是完善制度体系。制定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资格权认定、集体组织成员认定和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退出、流转等关键性规范性制度10个,明确全县6大类30个类型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及住宅类房屋处置政策,全县350个村全部组建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完成5.7万户农户宅基地资格权认定备案登记。三是专班协调推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组建改革专班及指导组,召开各类专题会议10次,明确工作路线图、时间表,全面压实责任、全程做好指导。将改革试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专项督查、财政预算、干部培训、工作讲评内容,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保障工作有序开展,累计财政投入770万元,为“两项试点”改革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和资金基础。

坚持“一体化”推进,做到步调一致

一是强化部门协作。按照《康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信息调查工作安排意见》,协调县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部门汇总整理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地籍调查、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房地一体的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等相关数据资料,编制县级农村宅基地数据资源目录,形成宅基地基础数据和调查工作底图。二是扎实摸底调研。成立康县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指导组,筛选790名业务人员运用微信小程序调查APP(农宅调)等调查工具,综合运用遥感、测绘、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摸清了县域350村1640社57464农户的75353宗20546.55亩宅基地的基础信息。编制县、乡、村农村宅基地数据台账372份,绘制县、乡、村农村宅基地利用现状图372件,为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提供数据支撑。三是建好问题台账。严守“耕地红线不突破”的底线,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部署,全县共摸排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问题图斑1536个,涉及占用耕地面积303.56亩。组织21乡镇316名补充调查人员运用专项整治APP,通过定位、实地测量和数据对比,完成了信息补充调查工作,全部建立问题台账,一案一档一策。

坚持“一竿子”到底,解决现实问题

一是试点示范先行。结合全县“三个共同”示范村创建,选取了城关镇香子坝村、碾坝镇安家坝村、寺台镇杨湾村3个村作为全县首先推进的改革试点村。通过试点先行,全面掌握基本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将3个试点村的改革成果在全县21乡镇350个村全面推广运用。全县173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6乡镇102村674名干部、群众参加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相关工作问题调研,对改革试点推进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二是政策宣传到位。全县各单位、各乡镇、行政村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宣传册等“线下”方式开展政策宣讲,各级干部用通过通俗易懂的“康县话”将政策详细解读。同时以微信公众号、微博、村社“民事直说群”等“线上”载体,就农村建房“八不准”、“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宅改政策强化宣传,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充分调动基层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为改革试点提供思想和队伍保证。三是配套政策跟进。印发涉及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认定、农村宅基地资格权认定、宅基地有偿使用、宅基地退出、宅基地流转等几个关键方面规范性制度10个、村级宅基地管理理事会制度350个,构建好了宅基地改革的“四梁八柱”,确保宅基地制度改革行稳致远。成立工作组对“康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进行全面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修订了康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工作社会稳定风险应急预案。

坚持“一趟子”办结,提升改革效率

一是群众少跑腿。建成了符合标准、满足康县实际的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一张图、审批管理、监测监管一张网、三权管理、流转利用、台账管理”等六大块功能。宅基地审批管理系统主要由移动端和Web端组成,其中,微信端农户网申系统面向农户,用于宅基地和建房在线申请。大大简化了群众建房申请程序,极大提高了审批效率。二是数据“多跑路”。Web端面向村组、乡镇、县级部门各级宅基地管理人员,实现了一窗受理、联审联办的宅基地审批全流程线上办理和无纸化办公。App端监管助手面向“三到场”和建房巡查人员,支持现场核查与信息填报,助力信息及时获取,实现综合监管的全程留痕。全面执行“乡镇审批、县级备案”及“三到场”制度,全县21个乡镇,均已实现农村宅基地审批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实现率100%,切实实现了数据共享。三是群众得实惠。通过改革依法依规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房屋4589宗(座)1835亩,鼓励引导群众利用闲置农房发展农家乐、农家客栈317家。2镇20村被评为“中国最美村镇”,建成省级文旅振兴乡村样板村1个、国家等级旅游民宿2家,1条线路入选全国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同时,还打造了岸门口燕河湾,长坝“山根梦谷”、“桃园古村”等一批知名特色民宿,进一步盘活了乡村旅游资源,预计年内为村集体分红40万元,进一步壮大了村集体经济,有效增加了群众收入。

陇南政策研究2023-7-27

 

 

宅基地开启新机遇?试点“四重机制”吹响农民福利号角 文章下载

宅基地开启新机遇?试点“四重机制”吹响农民福利号角

过去,在农村,宅基地政策不灵活,村民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之初,只能建房使用,田地不能流转出租,宅基地不能流转出让,这也导致农村宅基地和房屋闲置逐年增加。

如今,宅基地也开始了转正,2023年,在宅基地制度改革这方面,下一步还将继续深化改革工作,鼓励群众和资本通过租赁、参股、合作等方式开发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住房。

此外,盘活利用政策力度还将继续扩大范围,探索农场有偿使用、自愿有偿退出等机制。这些措施的推出,也意味着农村宅基地也将充分发挥 "四重机制 "的作用。赋予农民更充分的财产权益。

首先要探讨的是有偿使用机制。众所周知,过去在农村,不少村民存在超占或超标准使用宅基地的现象。由于过去缺乏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等因素,农村 "一户超标"、"一户多占 "的情况日益突出。

今年,为妥善解决因历史原因造成的多占问题,多个地区开始探索宅基地 "有偿使用机制"。简单地说,探索地区将根据农民耕地的剩余面积,实行阶梯式收费制度,每平方英尺支付一定费用,以解决这一问题。

此外,如果非村集体成员通过继承或其他方式占有和使用产业,探索区也将按照不同标准收取这些产业的费用。这些村民缴纳的费用也将用于村庄改造和设施建设。这些费用也可用于宅基地搬迁的补偿。

第二个方面的探索是 "自愿退出机制"。在探索区,现行的屋村退出机制分为三种制度:第一种是无偿自愿退出制度;第二种是有偿自愿退出制度;第三种是政府相关优惠政策制度。

无偿留用是村民自愿选择,都是在自愿的基础上,无偿直接返还宅基地使用权,而有偿留用制度则不同,村民可以根据自己的居住用途和需要依法选择留用,最终按照村里制定的留用标准由农户给予一次性补偿。有的每户直接补偿 2 万欧元,有的则按照征地补偿标准,按平方米计算补偿。

至于政府的优惠政策,则是鼓励和引导进城落户农民退出,与我市的购房政策挂钩,选择退出的落户人员可直接获得一次性补偿,补偿金额也是5万、8万

第三个需要探讨的问题是 "流转租赁机制"。这些政策是承包地 "三权三定 "制度的翻版,主要目的是对闲置宅基地和农房进行流转和租赁。然而,这并不是一个人人都可以利用的制度。

参与转让的受让人和转让人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转让人必须符合村里的条件,简单地说,就是 "有户无产"。只有以前没有申请或使用过遗产的人才能转让遗产和其他成员的住房。

租赁流不同,可以是本集体成员、公司和资本,也可以是公民。承租人可以合作经营,转让商业发展项目,盘活资源,但必须满足周转租金的要求。

第四个需要探讨的问题是 "收入分配机制"。很显然,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民个人只有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两者是不同的。在流转和租赁过程中,如果是房屋租赁收入,属于村民个人财产。但如果是关于宅基地的流转收益,又涉及到村集体组织的需要和合理分配,就不是每个人都可以使用宅基地了。

即宅基地流转时,必须向村集体经济组织缴纳不低于宅基地租金20%的价款。此外,各村要对租金收入进行合理分配,统一登记、统一核查,确保资金合法使用,防止被部分人挪用。

那么,这就是农村宅基地要探索的 "四重机制",目前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已经有几个基地开始探索这些机制。对此,你怎么看?你们村开始了吗?一起来说说吧。

百家号2023-7-24

 

 

农村宅基地管理“镇江探索”扎实稳健 文章下载

农村宅基地管理“镇江探索”扎实稳健

“大家看这边,这是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示意图展板,大家可以按照展示板上的内容进行操作。这里还有《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政策问答》、农村宅基地法规政策明白纸,大家领回家看一看”……7月24日,市农业农村局、丹徒区农业农村局联合走进丹徒区世业镇,开展农村宅基地法规政策“宣传月”活动,现场发放相关宣传材料100多份。这是我市贯彻落实7月1日启动的全省农村宅基地法规政策宣传月活动的具体举措,而抓实抓好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镇江早已迈开坚实步伐。

调查先行,摸清底数才能有据可依

“对于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工作可以说是在不断调查中前行的。”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改革处处长尤恒说,2019年以来,围绕宅基地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开展了多次专题调查。可以说调查研究对于该项工作的推进起到了“线索指引”的关键作用。

说到调查,得有数据支撑。2019年10月,市农业农村局联合江苏大学开展了10村1011户进村入户宅基地农房情况的实地调查,形成了近2万字的调查报告,摸清我市宅基地的大概现状;2020年9月,市农业农村局开展了“农民宅基地需求情况及闲置宅基地农房调查摸底”,第一次对全市的宅基地面上情况进行摸底,形成了第一批农村条线摸底数据;2021年5-6月,市农业农村局分别赴丹阳、句容、扬中、丹徒、镇江新区调度宅基地审批工作,推动宅基地审批文件的出台,并于7月撰写了“从新坝镇试点看全市宅基地审批管理”调研文章,获得多位市领导的批示;2022年3-8月,市农业农村局又组织开展了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的调查摸底,摸清了底数和村民诉求;2023年1月,市农业农村局撰写的《关于借鉴浙江地区先进经验推进我市宅基地改革工作的调研报告》获市政府分管领导的肯定性批示。

这一组数据清楚地记录了市农业农村部门在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中走出的“路线图”。

值得一提的是,从2020年开始,市农业农村局每年更新印发一本《农村宅基地相关法规文件汇编》,每年举办一期覆盖全市、镇(街道)的宅基地业务与政策培训班,邀请省专家授课和现场答疑,开展现场教学,不断提高宅基地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试点探索,总结经验才能助力推进

如何让一项“新工作”平稳向好发展,优先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点、阻点和热点问题,“试点”先行无疑是最行之有效的方式之一。

针对宅基地审批滞后的问题,我市积极开展线上审批试点,2021年,丹阳市吕城镇、句容市茅山镇、扬中市新坝镇、丹徒区谷阳镇、镇江新区姚桥镇成为宅基地线上审批试点镇,市级财政拿出60万元资金推动试点,集中力量求突破。目前,上述试点镇全部建立了线上审批系统,审批流程在全市统一的基础上进行了优化、调整,其中句容市率先在全市实现了线上审批镇(涉农街道)全覆盖。2022年线上审批267宗,占新增审批量的20.4%。

针对宅基地底数不清的问题,基础信息调查试点随之出现。2022年,扬中市新坝镇、丹徒区谷阳镇、镇江新区姚桥镇作为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试点镇,于当年年底完成了试点任务,建立了宅基地基础信息数据调查库,为下一步实现基础信息调查全覆盖提供了模型。

闲置资源盘活试点,也是此次工作开展的一项创新“探索”。2021年底,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关于积极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开发利用的通知》,于2022年9月完成了调查摸底,各地于12月底全部出台配套文件,并确定盘活利用试点镇村。值得一提的是,丹阳市根据当地闲置量较多的实际,还出台了《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宅基地自愿退出工作的通知(试行)》,引导农户自愿有偿退出。

值得一提的是,市农业农村部门还指导扬中市开展省级两项试点,并于2022年5月成功入选。截至目前,该市完成了两项试点的所有规定动作,宅基地线上审批实现镇(街道)全覆盖,出台了《扬中市农村闲置宅基地及住宅使用权流转交易办法(试行)》和合同示范文本,建立了由市纪委监委、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城管等部门组成的宅基地建房联合检查组,市委、市政府还对扬中市宅基地执法职责予以明确,明确了镇(街道)、市的职责分工和执法主体,制订了宅基地执法流程,在我市率先理顺了宅基地建房的执法机制。

行政推进,多方合力确保政策落地

对于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关注热度近年来始终保持在高位。2020年以来,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听取宅基地工作的专题汇报并深入基层开展调研;2020年10月底,印发《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农村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2021年7月23日,市政府组织召开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推进会;2021年,将宅基地年度工作重点列入市级乡村振兴考核的减分项;2022年,宅基地审批的乡镇(涉农街道)达标率、出台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盘活利用方案和确定盘活利用试点镇(村)的考核将该工作的责任进一步压实。

而一组组数据,也将管理成效按照阶段性清晰展示。截至2021年8月底,我市未整体划入国土资源控制区的市(区)全部出台了宅基地审批文件,我市也成为全省首家实现县(市、区)出台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文件全覆盖的设区市;2022年上半年,我市40个镇(涉农街道)实现了宅基地审批全覆盖;确立了5个线上审批试点镇、6个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试点镇村、3个基础信息调研试点镇,为下一步在全市推开探路子、树样子。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全市审批宅基地1311宗,达到了机构改革前的年审批数量,宅基地审批步入正常轨道。

今年1月,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危房整治工作的通知》,对符合和不符合宅基地用地建房申请条件的危房改造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市、省报送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需求计划,今年5月,两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衔接的通知》,明确两部门共同推进农村建房审批验收和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信息共享。

从乡镇操作层面看,截至2022年上半年,我市40个镇(涉农街道)全部建立了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制度,建立了专门的宅基地工作窗口和通道,值得一提的是,扬中市在宅基地联审联办“一个窗口”的基础上,嫁接了不动产登记服务,于2023年2月打通了农村建房审批验收和不动产登记的线上系统壁垒,实现了“一窗受理、一站服务、一事通办”,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将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与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相关联,实现双方信息的实时共享互通,为全省首创。

截至目前,今年的农村宅基地法规政策宣传周已开展专题宣讲20场次、张挂宣传横幅349条、制作宣传展板及绘墙132个、播放宣传音视频132个、发放宣传材料3111份、接受 政策咨询722人次等。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市农业农村部门将在全市开展省级两项试点,做好规定动作、做精自选动作、做优创新动作,探索出更好、更符合镇江实际的宅基地规范管理的实施路径。

镇江日报2023-7-27

 

 

江苏泰兴:念好三字诀,深化宅基地管理利用改革 文章下载

江苏泰兴:念好三字诀,深化宅基地管理利用改革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事关农民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稳定大局,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泰兴市聚焦农房建设管理机制不顺、监管执法不力、资源利用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坚持抓统筹规划、抓规范管理、抓盘活利用,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和改革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聚焦机制怎么“建”,夯实改革基础。

(一)健全管理体系。积极构建“市级主导、镇级主责、村级主体”的三级管理体系,建立“1+N”协调机制。市级层面,建立由市政府分管负责人任召集人,市农业农村局等14个部门(单位)组成的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协调解决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和改革等重大问题。市农业农村局作为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镇级层面,由乡镇(街道)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具体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共同开展联审联办,负责受理申请、组织审批、现场勘查、施工监管、施工验收等工作。村级层面,发挥村民自治作用,明确1名宅基地协管员,负责宅基地申请初审和日常建房巡查等工作。

(二)压实各级责任。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市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相关职责分工的通知》,厘清市级职能部门及镇、村、组在农村宅基地管理方面的职能职责,强化定期调度,确保工作职责落实落细。明确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加强常态化巡查,对宅基地违法违规建房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住建、水务、电力等部门在审批环节上共同把关;市城管局、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在执法环节上协同发力;市纪委监委、组织部、编办、财政等部门在机制运行上加大支持。并将宅基地建房管理工作纳入乡镇(街道)高质量发展考核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作为评价干部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三)搭建制度体系。完善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农村宅基地利用更加有效、权益更有保障、管理更加规范。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做好当前全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和建房审批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全市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的意见》等8个文件,构建起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的制度体系。

二、聚焦农房怎么“管”,理顺改革脉络。

(一)强化审批服务。坚持“村级初审、镇级复审、市级监管”的原则,规范开展审批,提升服务水平。一是规范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宅基地审批管理九步工作法,逐一明确每个环节的办理时限、单位、职责等。二是设立便民窗口。全市17个乡镇(街道)均在便民服务中心挂牌设立“宅基地审批”专门窗口,受理审批申请。三是明确牵头单位。全市统一明确乡镇(街道)建设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宅基地管理工作,厘清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职责,建房审批需通过乡镇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四是加强市级监管。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对审批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和实地核查,重点审查是否存在违规审批情况,并对批后监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2020年以来,全市累计受理申请2714户,审核批准1903户,批准面积357.91亩。

(二)强化日常监管。一是健全巡查网络。建立市镇村三级巡查监管网络,市级层面,由市农业农村局组建农房建设监管和执法队伍;镇级层面,由乡镇(街道)行政综合执法局负责本区域巡查工作;村级层面,明确村级宅基地协管员和片区责任人。建立“五定”工作机制(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全面覆盖辖区内的所有监管对象。二是提高巡查频率。抓住现场放样、浇筑地基、一米线下等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和制止宅基地建房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书面巡查台账、记录。市级层面开展动态巡查,镇级层面开展日常巡查,村级层面每日巡查。三是建立报告制度。对宅基地建房违法案件实行“零报告”和“专项报告”制度。“零报告”制度,镇村两级巡查工作开展情况,无论是否发现违法行为,每周逐级报告一次巡查结果。“专项报告”制度,镇村两级发现违法行为立即制止并实时报告,确保在“一米线下”处置到位。

(三)强化矛盾调处。一是成立专门科室负责。市农业农村局专门成立农村宅基地管理科,牵头承担矛盾信访调解工作。对信访事项进行联合调处、督导督办,确保问题及时有效化解。二是实行清单销号管理。全面动态排查梳理宅基地信访矛盾纠纷,建立宅基地信访矛盾纠纷台账,进行清单管理,逐项销号。对可能升级的矛盾,提前介入,关口前移,跟踪到位。三是构建多元化解体系。充分运用人民调解、行政处理、司法诉讼等方式,发挥社会组织、民间组织、村民自治组织作用,加强对镇村排查化解工作的业务指导,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今年以来我市已成功化解1起进京信访事项、4起省级信访督办事项,其他信访矛盾纠纷160起,有力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三、聚焦资源怎么“用”,释放改革红利。

(一)稳慎盘活利用农村闲置房屋。针对全市农村房屋闲置现象较为突出的现状,研究制定《泰兴市农村宅基地及闲置农房盘活利用试点工作方案》,全面摸清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现状,结合产业优势和区位特点,采取“村企合作”、“村组自营”、“村民合作”等方式,对农村闲置农房统一进行整合和管理,重点发展文化旅游、健康养生、村庄公寓、仓储物流等产业,努力打造盘活利用特色片区。目前,全市共组建民房利用类合作社20家,共吸纳500多户农户入社,盘活利用闲置农房300多间,村集体增收50多万元,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300多万元,带动2000多名农村剩余劳动力实现就近就业,人均年工资收入达3万多元。

(二)探索建立宅基地有偿使用机制。为有效解决宅基地超标准建房历史遗留问题,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宅基地有偿使用试点工作。制定《全市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和退出试点工作方案》,按照村民自治的原则,通过民主协商,合理确定宅基地有偿使用标准,对超出批准面积或应享受面积以外的超标准使用宅基地,全部实行有偿使用,并列入村规民约。2020年开始,曲霞镇安乐村、黄桥镇严徐村、滨江镇马甸村等村,先后开展农村宅基地超标准面积有偿使用试点,至2022年底,全市累计试点村达60个,占比近20%,其中,曲霞镇、元竹镇已经整镇开展试点。

(三)引导农户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建立“农户申请、审核勘查、签订协议、报备管理”的宅基地有偿退出工作程序,规范退出标准及方式。在保障农户基本居住需求的前提下,鼓励农户自愿退出,退出宅基地农户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保障其应享受的其他权益。宅基地有偿退出资金由镇村两级承担,退出宅基地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的镇级负担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用于入市交易的镇级负担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滨江镇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路径,顾阚村、蔡桥村3户农户申请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退出面积272.7㎡。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202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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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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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注册用户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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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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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本协议的规定是可分割的,如本协议任何规定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该规定可被删除而其余条款应予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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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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