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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总结计划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自然资源局

题目: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资料提供时间:2023-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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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今年我局在潮州市委、市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我市自然资源系统通过建立机制,健全制度、强化监管等措施,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市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意识逐步提高,各项内、外部监督制度、执法责任制度以及政务公开制度、听证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自然资源管理依法行政取得了初步成效。现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

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一次高举旗帜、凝聚力量、团结奋进的大会,在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大会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取得的各项成果,必将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对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发挥十分重要的指导和保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报告,深刻阐明了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科学谋划了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大政方针,是党和人民智慧的结晶,是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是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大会通过的中纪委工作报告,为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路线图和任务书。大会通过的党章修正案,体现了党的十九大以来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必将对推进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发挥更好规范和指导作用。

我局把及时传达、学习和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自然资源领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工作重心。

1、10月25日,市自然资源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党组书记、局长吴俊楷主持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十九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报告和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等文件。会议强调,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工作等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全面准确把握实践要求,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全面履职尽责,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自然资源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2、11月4日下午,我局在局五楼会议室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大会。局党组书记、局长吴俊楷在会上就如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了动员部署,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一是充分认识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奋进新时代新征程的坚强决心。二是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要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的主题;要深刻领会过去5年的工作和新时代10年的伟大变革;要深刻领会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兴党兴国的根本指导思想;要深刻领会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要深刻领会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要深刻领会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部署;要深刻领会教育科技人才、法治建设、国家安全等方面的重大部署。党的二十大把握国内外发展大势,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布局中突出教育科技人才支撑、法治保障、国家安全工作。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要深刻领会国防和军队建设、港澳台工作、外交工作等方面的重大部署;要深刻领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三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的实践要求,不断推动新时代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会议强调,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全党全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全系统干部职工要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结合市自然资源工作实际,切实加强领导、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迅速在市自然资源系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年来,我局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局实际情况,坚持正确导向,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和自然资源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主要工作是:

1、我局于2022年3月17日在局三楼会议室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在会上,吴俊楷同志领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并作专题发言,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其他党组成员围绕这一专题作中心发言。

2、制定《潮州市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我市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做好我市自然资源系统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和《中共潮州市委 潮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工作实际,印发了关于《潮州市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3、根据《潮州市关于打好“三大战役”的实施意见》《潮州市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考试的工作方案》精神,为做好新提任市管、县(区)管领导干部法律法规知识闭卷考试工作,我局各科室、各下属单位组织学习《关于印发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法规知识要点(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第四期、第五期)的通知》。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1、强化领导、加强部署,推进法治建设责任落实

我局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发挥关键少数带动作用。主持召开党组会议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真正把责任落到实处。局党组深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了理论武装。同时,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一方面,将学法用法情况列入班子成员年终述职报告内容;另方面,严格对照我市2022年全年依法治省工作要点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部门任务,落实工作重点,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扎实有序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

2、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省委依法治省委《关于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工作的实施方案》,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印发<潮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清单>的通知》(潮法治办〔2022〕5号,下称《任务清单》)等文件精神,根据中共潮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潮州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通知,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我局实际,我局制定了《潮州市自然资源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清单》,将《清单》中各项任务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要点,抓在日常、重在经常,确保推进落实到位,实现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潮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情况,以及落实我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情况

1、转变职能、规范行为,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服务水平

(1) 规范工作程序,优化办事流程。在办理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发证、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监察过程中,规范受理、审核、审批等程序,明确责任,提高办事效率。

(2) 规范完善土地、矿产市场秩序。一是完善土地、矿产交易管理办法,根据《潮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我局开通了网上交易平台,不断健全土地、矿业权有形市场,努力推动矿产资源出让的公开化与规范化。二是按照有偿使用的原则,规范土地出让管理,严格审查各类用地出让方式、用地规模、竞买条件、开发建设周期等,确保土地出让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促进了我市土地及矿业市场的健康运行。

(3)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事项优化工作,做好省级下放审批事项承接落实,加强事项动态化管理。到目前为止,我局应进驻政务大厅政务事项均全部进驻实现全流程网办并为各事项设置办事指南,扫码即可了解办事全过程。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中央、省、市不断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的要求,我局进一步梳理本单位保留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根据清理完善的权责清单,认真落实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的操作程序和监督措施,将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及涉及公共服务的行政审批事项,从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等方面逐项编制事项标准,着力推进我局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三是积极推进“一门式”服务、“一窗通办”、“一网通办”、“一证办”、审批服务改革、数字政府建设,综合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四是我局所有行政许可事项除不动产登记外跑动次数都为“零跑动”,申请人只需登录“一网通办”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材料,即可完成申请,确保相关指标“应优尽优”,推动审批制度改革提速增效,提升政务服务能力。

2、完善制度、依法行政,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管理制度体系

(1)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我局先后建立及修订了岗位责任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政务公开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使依法履职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认真落实合法性审查工作。我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要求,对规范性文件制订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审,有错必纠”。

(3)积极促进自然资源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健全决策机制。实施局党组会议、局务会等制度,完善重大重要决策程序。对编制或修改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以及基础测绘规划;使用市级财政资金安排的土地调查、土地评价、土地整治、地质勘探、矿山环境整治等依照法定职权作出的关系自然资源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泛或者关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大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要严格执行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有效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的参与度。二是大力推进自然资源政务公开。设置了对外《政务公开栏》,公开了行政许可等事项;对内设置了《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公开栏》,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干部人事管理情况和机关财务收支运行等情况;将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服务承诺、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及标准以及监督途径等在一楼办事大厅显眼位置上墙公布;通过门户网站,将自然资源工作业务中需要公开的内容通过网络向社会全面公开。为公众查阅信息提供便利,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在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制度过程中扩大公众参与度。起草、修订自然资源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时,凡是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都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意见,确保规范性文件内容依法依规、科学民主。

3、权责统一、狠抓执法,提升自然资源依法行政权威高效

(1)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规范办事流程,明确岗位职责,确保法律法规规章严格实施。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严格执行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抓案件办理质量,认真组织做好案卷评比各项工作。

(2)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我局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换领行政执法证工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2022年新领取执法证人员共2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自2022年5月起启动换发工作,现行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自202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我局现已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的换发工作,共申领执法证人员35人。对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规范了执法主体,要求在工作中必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保证执法主体的合法性。

(3)全面落实自然资源听证制度。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依职权组织听证,对土地征收、土地、矿产违法行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及处置闲置土地之前都依申请组织听证,确保不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有效减少自然资源领域矛盾产生。

(4)全方位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选聘法律顾问,充实智囊团;在行政管理重大决策过程中,落实法律顾问事前咨询、事中审查、事后监督作用,充分借力,进一步提升我局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能力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水平。

(五)强化普法宣传,营造自然资源管理法制宣传氛围

我局在普法活动中,注重宣传形式与宣传内容的统一,灵活运用各种传统的和现代的普法教育方式,极大地增强了普法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1、我局在机关办公大楼大厅、每层楼的楼道、楼梯口及电梯口、会议室等显眼处均张贴了普法宣传材料,在不动产登记大厅摆放宣传品,陈列法律法规宣传册子,在局机关Led显示屏设置法治宣传功能。

2、为进一步加强全市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加大对违法占地、违法采矿等行为的打击力度,我局联系潮州电台,制作宣传场景,围绕在潮州电台交通音乐广播平台《一路畅行》栏目播出,围绕:“珍惜土地,从我做起,违法用地,铁腕整治;坚决取缔非法采矿行为,保护矿产资源”为主要内容,收到很好的宣传效果。

3、印发《关于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将宣传工作下沉至基层,以各办事处、村(居)宣传栏、电子显示屏为阵地,循环滚动宣传标语,在全区广泛开展主题鲜明的法治宣传活动。由电台录制在各乡村播放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方面的宣传。同时,联系大型商场户外显示屏投放醒目宣传标语,进一步拓宽宣传受众群体,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宣传效果。

4、《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已由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6月1日通过,于8月1日起施行。我局充分借助第三十二个全国土地日这一重要时间节点,在《条例》正式施行前,通过网络、现场宣讲等方式,全面做好《条例》的解读宣传工作。

5、为纪念第32个全国“土地日”,潮州市自然资源系统紧紧围绕今年“6·25”土地日的宣传主题“节约集约用地 严守耕地红线”开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节约集约用地和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引导全社会进一步增强底线思维和法治观念,提升全社会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和依法依规用地的意识,营造全民珍惜土地的良好氛围。

6、我局积极参加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开展的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调动全市自然资源系统领导干部的学习积极性,通过“以赛代训”“以赛促学”“以赛增干”,提高全市自然资源系统熟练掌握和准确运用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能力和水平。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实施依法行政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薄弱之处,有待今后进一步完善: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还不够,普法工作未能形成常态化。

(二)组织法治培训学习次数较少,部分干部职工学法主动性不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于教育培训还需加强统筹谋划。

(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执行还不够严格规范。由于未能配备执法记录仪和设置询问场所,执法全过程留痕停留在采用在文字、拍照等方式记录。

三、下一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潮州市自然资源局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使普法工作常态化开展。制定新一年《潮州市自然资源法制教育宣传方案》,重点围绕加强耕地保护、打击违法违规用地、处置闲置土地等工作。继续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创新普法形式,利用新媒体等创新主题宣传形式加强自然资源普法宣传,推进普法工作常态化开展。

(二)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履职水平。加强教育培训的统筹谋划,有组织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定期组织自然资源系统干部队伍参加法律法规培训,特别是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执法实务的专项培训,强化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全面提高依法履职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进一步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照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不足,逐一整改和改进,确保“三项制度”的严格规范执行。加强推动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和法制工作机构建设,提升文明执法水平;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统筹规划,组织联络和检查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提升行政监督水平。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2022-12-21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文章下载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以来,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党的二十大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贯穿自然资源工作的主线,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学习。认真贯彻落实《法治临沧建设规划(2021—2025年)》《临沧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临沧市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21—2025)》以及全市八五普法规划、《中共临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相关要求,不断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一是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全面依法治国理论指导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建设法治机关为目标,将法治政府建设融入到具体工作中,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明确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制定了《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二是树立宪法权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实施宪法,开展自觉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三是按照《2022年临沧市“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好相关活动,充分利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规划馆、“融媒体”等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引导教育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等法治精神和契约精神。四是通过组织参加学习强国、网络在线学习、公务员在线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会议、支部学习、职工大会学习等形式,带动全局干部职工投入到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中来,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升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五是举办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专题培训班。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8县(区)政府分管领导、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77个乡镇分管领导,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等139人参加了培训。培训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政策法律法规解读、规范标准讲解、案例分析,来自云南省自然厅的7名专家领导为培训班进行了精心的辅导,提高了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持续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开展好“六个一”便民行动,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和“一网通办”系统建设,充实网上办理事项,提高易用性,全力推动全市自然资源政务服务上线,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公众满意度。

一是全面推进用地规划“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积极完善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合并后的审批工作,组织开展的项目选址云踏勘工作,5天以上的实地踏勘和2次审查会缩减1次会议1个工作日办理,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质量,节约了工作成本。共审查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12件,总面积2024.4255公顷。制定印发了《临沧市自然资源规划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改革工作方案》,共审查上报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用地报件24宗2645.7405亩。审查上报成片开发方案3个。

二是推进不动产登记提速增效。一般登记压缩至5个工作日、抵押登记压缩至2个工作日办结。全市共登簿19.8万条,颁发证书10.8万本、证明7.5万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率99.97%。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发证率100%。全市清理出65个历史遗留项目(本次专项行动33个),已解决65个项目,化解率100%。完成市级平台升级改造,实现与省级“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不动产权籍平台、城乡一体化登记平台、电子证照系统对接联通。全面推行“交房即交证”及“交地即交证”模式,临翔区已实现2个小区“交房即交证”、2个项目“交地即交证”。落实惠企政策,设立企业专窗,实施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做好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工作,截至目前共减免不动产登记费186.4435万元。

三是有效提升矿业权联勘联审效率,优化办事程序。优化审查工作流程,部门审查时限为5个工作日,政府审核时限原则上5个工作日完成。有效提升了矿业权联勘联审效率,优化办事程序。

(三)加强法治监督,持续推进法治建设。一是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年内制定规范性文件0个。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博川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建立完善了重大决策法律咨询、法律支持和合法性审核机制。年内对招标合同、采购文件、信息公开事项等进行审核,共出具法律顾问意见30份。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并完成2022年“双随机”抽查计划1个。四是坚持严格执法行为。积极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目前我局执法证持有人数27人,组织未持证人员59人参加考试。年内市级集中评查行政执法案卷共31卷,评查结果优秀案卷8卷,合格案卷23卷。五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职能、执法依据、实施主体、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利用门户网站、微信等新媒体新平台,及时发布自然资源政务信息138条。六是加大自然资源领域执法力度。2017年国家土地例行督察工作开展以来,我市自然资源执法工作高位推动,以卫片执法为抓手,合力推进各类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扎实推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全市自然资源执法新态势逐步形成,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初步显现,不敢违、不能违的社会氛围逐步营造。全市2017年例行督察156个“挂账”问题已整改到位95个,整改率61%;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问题中2018年土地卫片执法不严433个问题已整改到位319个,整改率74%;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反馈问题已整改到位;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249个问题已整改到位91个,整改率37%;全市共有“两违”问题4211宗(其中公职人员“两违”涉及68宗),已全部整改到位。加强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年内共组织开展执法检查334次(其中本月28次),投入人员2688人次(其中本月91人次),关闭非法采砂场、矿山33个,查获、拆解、没收非法采砂船3艘。七是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应对行政诉讼,及时接收法院开庭传票等各类司法文书,并按要求充分准备、提交答复书及答辩状等材料。办理行政应诉案件3起,没有被提起公益诉讼案件发生;共受理信访件34件,已办结30件,正在办理4件。八是认真组织开展好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工作,年内没有出台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有关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限制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措施。

(四)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法治自然建设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落实“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坚持普治并举,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普法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3.3”世界野生动植物日、“3·21”世界森林日、“4·22”世界地球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社会氛围。二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1个月(5.30至6.30)全国“土地日”集中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充分利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通过集中学习、集中宣传等方式,广泛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对加强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自然资源规划管理法律法规,项目选址用地政策规范等内容,以违法违规建设处置案例为教材提高宣传效应。三是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一法一条例学法考试,举行万人签名活动,激励广大干部和群众当好耕地保护宣传使者、节约集约用地践行者、严守耕地红线捍卫者,共发放各种法治宣传资料10万多份。四是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通过“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众号,发布自然资源领域政策法规,在全社会积极营造自然资源法治氛围,增强社会公众对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建设有待完善。部分行政执法案卷仍存在程序瑕疵,文书规范和归档整理方面有待加强。

(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力度有待强化。我局在推进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环节相对薄弱。

(三)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有待加强。由于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还不够,普法工作的创新性不足,没有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参与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的积极性,因此,社会公众对我局的重大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关注度和知晓度不够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政治、处处讲法治,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抓好推进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坚持在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上学法,全年学法10多期。切实加强法治保障,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法治建设(法治建设、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列为全局重点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报告,选优配强法制机构人员,保障法治工作经费,坚持法治建设与自然资源工作同部署、共发展。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扎实履职尽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良好局面。继续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重点抓好制度建设、法制监督、案件办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不断提高全局依法行政工作意识和能力,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二)严格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定期组织学法用法讲座,做到新法公布及时学、老法运用重点学、法律修改专题学。落实好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与行政案件庭审旁听活动,以案说法。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的组织工作,不断提升全局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规则意识,提高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继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各项行政执法行为,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显著提高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二是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工作,及时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执法考试,在确保“应考尽考”的基础上,切实提高考试合格率。三是依法办理行政诉讼案件,提高案件办理规范化水平,积极化解行政争议。

(四)强化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进一步全面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切实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五)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和动态巡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矿产资源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规开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加大力度“销号”例行督察挂账问题,历年督查巡视、审计以及其他督查发现问题。

(六)加强法治宣传,打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局网站和公众号为依托,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采取日常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宣传教育与监管工作相结合的方法,以“6·25”土地日、“8·19”测绘日、“12·4”宪法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为切入点,灵活运用微博、微信、局信息公开专栏等更多的方式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扩大影响力,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做深做实。进行多形式、多内容、多层面的宣传教育,扎实做好自然资源领域新出台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不断增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社会影响力。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12-14

 

 

 

浠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文章下载

浠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是八五普法实施的第二年,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之年。在我局全系统干部职工的不懈努力下,2022年不断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提升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健全机构,统筹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在工作中,我们始终把贯彻法治政府建设理念,当作衡量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质量好坏的标准之一。一是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法规股负责日常协调、管理、监督工作。确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专门抓,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的运行机制;二是制定了《浠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法治建设年度计划》,确定了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及完成时间;三是实行目标责任制。将行政执法责任层层分解到每个股室、基层所和局属单位,全部实行目标量化分解,做到执法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具体,各负其职。通过严格的执法目标责任制分工,进一步增强全系统人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完善制度,规范流程,有序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活动。

(一)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建立规范流程。为规范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等行政管理制度;二是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杜绝行政执法随意性;三是规范行政处罚流程和程序,要求办案人员在案件查处时严格按照《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要求,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得当;四是严格执行自然资源和规划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制度,为依法行政营造了良好的约束机制。

(二)规范依法行政工作流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梳理权责清单。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动态更新行政权责清单,在县政府网站,对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征地信息和国土执法的职能职责、法律法规、审批事项、许可事项、办事程序、制度规范、国土动态、收费标准及依据,及时全面地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今年,我局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依法制定了《浠水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浠水县砂石土资源经营办法》两个规范性文件;三是健全行政决策程序。我局基本上能做到行政决策规则明确、程序完备,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决策机制基本形成。民意调查、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组织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已经成为我局行政决策特别是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

(三)积极开展案卷评查,切实完善执法程序。初步建立了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具体操作流程,加强了各类文书的统一、规范、完善,卷内材料整齐完备,案卷装订符合要求。今年,我局执法监察大队,按照市局要求,对本年度的行政处罚案卷,组织一次案卷评查,并向市局报送了典型评查案卷,评查结果得到了市局的充分肯定。

(四)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的调查、协调、举证、答辩和应诉等工作,依法及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行政复议答复书,向复议申请人公开答复相关信息,积极参与行政诉讼,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我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到100%。

三、优化营商环境,认真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活动。

今年,为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优化我县法治化营商环境,我局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本年度本单位已对7件已结案的行政处罚案件、451件行政许可案件已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了公示;并对7件行政处罚案件采取文字、照片等方式对执法全过程进行了记录,对其作出的涉及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没收违法建筑物等重大执法决定均由局法规股依法进行了法制审核,并出具了法制审核意见。

今年,我局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牵头组织开展了执法行动,重拳打击非法盗采、非法加工、非法囤积等行为,一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数量 89 件,其中办结行政处罚案件62件,罚没款总计54.07万元。并且,已办结行政许可案件451件,行政确认案件48544件、行政征收案件44件,依法举行听证会 4 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共计 16 件。另外,今年我局持续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成绩突出,被县委、县政府授予“2022年度扫黑除恶先进集体”。

四、加强学习培训,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着力法治建设水平

(一)注重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一是做好日常宣传。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运用报刊、电视、传单、微信、标语、宣传车、电子屏等多种手段宣传自然资源和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工作的新亮点、新成就,为人民群众解决自然资源和规划热点难点问题。二是重视节日宣传。组织开展有特色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回应人民群众关心的焦点问题。利用特殊时点集中宣传,精心组织了“4.22”世界地球日、“6.25土地日” “12.4土地日”等系列宣传活动,抓住中心,凸显特色;三是加强重点宣传。针对一些乡镇(街道)、一些行业违法用地和土地信访量偏多的特点,实施“送法工程”,将自然资源和规划法律法规知识手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手册和不动产登记宣传册等送到当事人手中,达到良好的效果。

(二)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委班子成员注重加强自身示范引领作用,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本年度我局制定了《2022年浠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要点》,确定了本部门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的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制定了《浠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年度考核办法》,将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并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察活动,落到实处。并且,我局已落实重要法治事项审批报告制度,主要负责人已签批《中共浠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法治自然资源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浠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等法治建设文件,并逐件贯彻实施。今年,我局班子成员全程参与了《浠水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浠水县砂石土资源经营办法》两个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调研、论证、审核、决策等活动。另外,为强化法治意识,我局党委班子成员还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讨论法治建设问题;局主要负责人及其他党委班子成员开展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法活动,并形成长效制度。

2022年,我局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执法力度明显加强,执法人员素质、能力和水平也有了明显提高,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段距离:一是落实耕地共同保护责任的任务十分艰巨。当前各级党委政府保护耕地的意识有所增强,但“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 “保护耕地的齐抓共管格局还没有真正形成。有的乡镇以招商引资为名,不注重节约集约用地,不想办法内部挖潜,盲目铺摊子搞外延扩张,破坏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违法现象时有发生。二是违法违规用地问题严重,执法监察工作难度加大。近年来出现了未报即用、未批先用的现象,有的根本不打算报批,少数乡镇政府以招商引资的名义搞特色街,或以新农村建设的名义搞小产权房开发,与开发商私签协议。同时,一些地方农村建房无规划,随心所欲,放任自流,农民违法在责任田上建房子的问题屡禁不绝,执法难度大。

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加强法治建设培训工作,为提高依法执法、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提供有力保障;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按时完成例行督察、卫片执法整改销号工作,严厉打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违法用地行为,完善违法行为发现和查处机制,健全部门联动和协作监管机制,从机制入手严控新增,积极消化存量,确保不约谈问责。

浠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12-13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章下载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局按“十四五”规划的愿景蓝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谱写了自然资源新篇章。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牢法治思维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组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直播盛况,印发《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全面启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2022年10月20日、10月31日分别召开了局务会和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明确全局上下要在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核心要义上下功夫,要在聚焦主责主业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要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上下功夫,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自然资源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用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韶关自然资源事业蓬勃发展。

二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度学习计划重要内容,在局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有关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通过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切实增强法治意识、法治思维,不断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应对风险的能力,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担当作为,全面提升自然资源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全面统筹,优化法治建设机制。我局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协调,把依法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内容进行研究,在局务会,局工作会议上多次听取我局关于2019年-2021年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情况的汇报,部署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2022年2月17日局务会议审议通过《韶关市自然资源2022年法治建设实施意见》,以解决自然资源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明确年度法治建设目标要求。同时,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总召集人的韶关市自然资源局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统筹组织和指导自然资源领域重点事项依法行政工作、重大案件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和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等,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更高质量纵深推进我市自然资源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

二是以上率下,局党组带头学法。多次在局党组(扩大)会议、局务会议上学习《行政处罚法》《信访工作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广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印发《韶关市自然资源局普法责任清单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带头学法用法示范作用,深刻领会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做到熟悉掌握法律知识,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

(三) 联动法治宣传教育,贯彻落实新法学习培训

一是深化“法律进机关”,扎实学法基础。以学促优,局领导干部带领全局主动通过《韶关日报》、韶司在线等多种渠道,学习了解法治韶关建设相关要闻和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并组织参加省自然资源厅举办《行政处罚法》《信访工作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视频培训,邀请局法律顾问开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广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等系列专题培训,提高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增强科学运用法律法规知识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是深化系统练兵,提高法治素养。以练促训,以《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出台为契机,举办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承接并参加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复赛,在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决赛中获得团体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同时利用“韶关普法”开设的普法考试微平台进行年度学法考试,营造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提升全市自然资源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工作水平。

三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紧紧围绕我国土地的基本国策,我省2022年制定的《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等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积极推动新媒体法治宣传平台建设,在普法走廊新增《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在我局门户网站设立普法专栏,宣传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为公民了解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便利,促进普法对象学法用法。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法治化管理水平

一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工作。本年度按程序制定了《韶关市乡村产业项目点状供地实施细则(试行)》《韶关市浈江区、武江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2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修订了《韶关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1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印发《中共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清单进行集体决策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印发《韶关市自然资源局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试行)》,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内容审查,规范局机关依法行政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截至目前,我局已出具115份内部合法性审查意见。

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法律服务机构备选库。2020年,我局选聘广东天行健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律所,聘期三年。我局制定《韶关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法律顾问工作计划》,局机关与法律顾问共同建立完善合法性审查的机制,加大法治宣传和法治培训的力度,开展县(市、区)自然资源局督导、信访化解等多项工作。我局建立市自然资源系统法律服务机构备选库,已有15家律师事务所入选。法律顾问和律师事务所较好地发挥了法律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作用,有效地提升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

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我局注重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在门户网站上全面、规范、清晰、准确地向社会主动公开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等事项的办理流程、时限及办结情况、办理结果等主要内容。公布投诉方式,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对人民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法进行处理,认真办理社会公众的投诉举报事项。

(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打造高效政府

一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效能。我局行政许可“两减一即”指标稳步提升,目前时限压缩率为96.07%,平均跑到次数均为0,即办件占比为100%,“两减一即”指标在我市各级部门前列。行政许可事项“全流程网办”比例达100%。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1-9月关于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情况的通报中,我局的综合评分平均分为9.9分。

二是探索总结土地要素“提速提质”经验。全面摸清剖析2021年重大项目推进情况,打破原来自然资源土地要素碎片化管理模式,将核心要素和核心业务骨干集中整合、加强集中统一领导,探索出土地要素“提速提质”的初步经验并于2022年1月21日正式挂牌成立“双提办”,通过梳理用地审批相关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了审批程序,提高了审批质量和土地供应效能。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用地审批13695.738亩,共108个批次用地,同比2021年审批面积增长21.04%。正在办理用地审批3383.247亩,共41批次用地。

三是推行工业、物流仓储用地“带方案出让”。紧紧围绕国家、省、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了《韶关市工业、物流仓储建设用地使用权“带方案出让”设计方案编制、审批实施意见》,优化相关手续办理流程,除去土地挂牌时间,3个工作日即可拿到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获国家级权威媒体人民日报客户端刊登以《广东韶关:工业物流仓储用地“带方案出让”》命名的转载报道,并获得自然资源报录用。

四是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将不动产登记办理环节压缩为1个,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只进一个窗、交一套材料、与一人互动”;在省自然资源厅要求“一般登记3天办结,抵押登记1天办结”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发布《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不动产一般登记承诺“最多一天、最快一小时”办结事项的通告》,已实现“最多一天,最快一小时”办结;严格按照政府文件要求规范不动产登记收费行为和落实“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对小微企业申请不动产登记等12项不动产登记业务类型,无需提交其它额外证明材料,即可免缴不动产登记费;推行“交房及发证”“交地及发证”“验收及发证”便企利民新模式。企业或群众可实现在完成商品房交楼、土地交付手续、工业厂房申请验收合格当日,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六)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执法效能不断提升

一是严格规范部门内部执法工作。制定了《韶关市自然资源局违法线索移交工作规范》《韶关市自然资源局耕地破坏鉴定程序规定》《韶关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审批、监管、查处工作协调联动机制》等制度机制,参照《广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明确我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一步提升执法查处的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韶关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有序推进2022年度检查计划,及时将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测绘资质单位测绘地理信息活动监督和矿业权勘查开采信息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邀请局法律顾问在第十八期双周讲坛活动中讲解《广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在第五次年轻干部业务知识培训班中授课《行政执法实务及风险防范》,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按市司法局计划统筹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三是组织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执法案卷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通过评比和通报,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流程,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建立健全内部审查机制,促进了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

四是开展违法执法和乱罚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针对重点整治内容的七种情形进行自查自纠,对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进行督查督导,确保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根据问题查摆情况逐项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制定整改的具体时间表、路线图,形成问题台账,严肃问题整改,扎实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我局按照省、市级行政复议办的要求做好有效答复,本年度行政复议案受案18宗,已审理10宗,其中支持我局9宗。

二是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我局依法配合法院的审判活动,按规定出庭应诉、答辩,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开展行政应诉案件“双库双评议”工作,2022年我局行政应诉一审案件目前33宗(包括代市政府应诉和作为第三人的案件),已收到20宗行政诉讼案件判决书,败诉仅2宗,败诉率为10%。通过“双库双评议”工作,我局行政应诉案件败诉率较过去三年有了明显的下降。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不足和原因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提高。学深悟透做实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还需不断加强。

(二)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还有待提升。大多数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与过去相比有较大进步,但仍有少数干部和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习惯于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

(三)暂未设立公职律师。按照司法部《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局暂未有满足设立公职律师条件的人员。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奋力推进新时代新征程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夯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坚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我局各项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三)强化法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积极探索多种办法和措施,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队伍的法治意识和严格执法意识,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律手段开展业务的能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质量和水平。对全市自然资源系统符合公职律师要求的人员进行有计划培养、配备。

(四)创新普法宣传方式,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我局工作实际与宣传教育对象的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使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更加生动活泼,内容更加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2022-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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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于本站所提供的网络服务的重要性,注册用户应同意:提供详尽、准确的个人资料。不断更新注册资料,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

3、本站对注册用户的电子邮件、手机号等隐私资料进行保护,承诺不会在未获得注册用户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注册用户的个人资料信息出租或出售给任何第三方,但以下情况除外:注册用户同意让第三方共享资料;注册用户同意公开其个人资料,享受为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本站需要听从法庭传票、法律命令或遵循法律程序;本站发现注册用户违反了本站服务条款或本站其它使用规定。

4、关于注册用户隐私的具体协议以本站的隐私声明为准。如果注册用户提供的资料包含有不正确的信息,本站保留结束注册用户使用网络服务资格的权利。

三、帐户密码和安全性

注册用户一旦注册成功 ,成为本站的合法的注册用户。您可随时根据需要改变您的密码。注册用户将对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安全负全部责任。另外,每个注册用户都要对以其注册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注册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注册用户帐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告本站。

四、拒绝提供担保注册用户个人对网络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

本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但是不对商业性的隐含担保、特定目的和不违反规定的适当担保作限制。本站不担保服务-定能满足注册用户的要求 ,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五、有限责任

本站对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责任,这些损害可能来自:不正当使用网络服务,在网上购买商品或进行同类型服务,在网上进行交易,非法使用网络服务或注册用户传送的信息有所变动。这些行为都有可能会导致本站的形象受损,所以本站事先提出这种损害的可能性。

六、通告

所有发给注册用户的通告都可通过重要页面的公告或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本站的活动信息也将定期通过页面公告及电子邮件方式向注册用户发送。注册用户协议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件的通告会以电子邮箱或者短信进行通知。

七、注册用户的建议

奖励注册用户在他们发表的一些良好建议以及一一些比较有 价值的策划方案时,本站愿意展示用户的构想落于实现。

八、责任限制

1、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本站无法控制的原因使本站销售系统崩溃或无法正常使用导致网上交易无法完成或丢失有关的信息记录等,本站不承担责任。但是本站会尽可能合理地协助处理善后事宜,并努力使客户免受经济损失。

2、除了本站的使用条件中规定的其它限制和除外情况之外,在中国法律法规所允许的限度内,对于因交易而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特殊的、附带的、后果性的或惩罚性的损害,或任何其它性质的损害, 本站、本站的董事、管理人员、 雇员、代理或其它代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承担责任。

九、法律管辖和适用

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2、如发生本站服务条款与中国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台法条款则依1旧保持对注册用户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3 本协议的规定是可分割的,如本协议任何规定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该规定可被删除而其余条款应予以执行。

4、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站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规定

1、如本用户协议中的任何内容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用户协议的其余内容仍应有效并且对协议各方有约束力。

2、本用户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具法律或契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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