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商务:关于高质量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自治县,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商务、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公安、财政、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市场监管、乡村振兴、口岸物流、供销合作部门,人民银行各级支行、各银保监分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全国农村商业建设工作现场会以及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商务部等1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建设指南>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1〕322号)精神,系统推进我市县域(设乡镇的区县)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商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助力乡村振兴,经研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分层分类,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以渠道下沉和农产品上行为主线,推动资源要素向县域市场倾斜,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农用物资下乡双向流通网络,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农民增收与消费提质良性循环。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需求导向,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激发企业在开拓县域市场、构建流通网络体系中的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推动流通网络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强化政府对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服务,发挥公共财政和产业政策的引导作用,建立公益性保障机制,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综合考虑“一区两群”区域差异、人口分布、市场需求、生态保护等因素,合理确定商业网点布局、功能业态、数量规模、辐射范围等建设内容,立足实际、适度超前、侧重服务,重在补短板、强弱项,不搞大拆大建,避免商业过剩和同质化竞争。
创新赋能,融合发展。贯彻新发展理念,集聚技术、项目和资源要素,着眼现代流通发展方向,加强现代流通方式推广和经销模式创新,培育新型、特色、个性化商业模式,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横向协同,纵向推动。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横向协作,整合政策资源,形成工作推进合力。以区县为主体,加强统筹和领导,集聚多方资源,因地制宜系统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确保区域发展有力有效。
(三)发展目标
以县乡村商业网络体系和农村物流配送“三点一线”为建设重点,以消费品、农用物资下行和农产品上行为主线,提质布局县域商业网点、不断丰富载体功能业态、培育壮大市场经营主体、持续优化农村消费环境、全面提升安全消费水平,到2025年,建立形成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分工合理、布局完善的一体化县域商业网络体系。
——网点布局合理。适应农村居民分层分类消费需求,推动城区商圈(商业集聚区)提档升级,建设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和村级便民商店,到2025年,各区县基本实现城区有商圈(商业集聚区)、乡镇有商贸中心、村村有便民商店,形成县乡村联动、高中低搭配、各层级衔接互补的县域商业网点布局。
——功能业态完备。顺应城乡融合发展趋势,以城镇为发展重点,提升设施环境和服务功能,引导商旅文体业态集聚,带动县域消费升级。丰富乡村消费市场,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服务和消费需求,吸引城市居民下乡消费,逐步实现农村商业功能与生产生活、生态功能协调发展。
——市场主体多元。支持农村商贸流通企业数字化、连锁化转型升级,向供应链服务企业转变,加强与生产商、供应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对接,延伸提供物流、营销、信息、金融等集成服务;扩大农村电子商务覆盖面,培育农村新型商业带头人。到2025年,培育一批县域商贸流通骨干企业,在保供稳价、促进农村消费等方面发挥带头作用。
——双向物流畅通。将农村物流体系建设与农村电商、农村消费结合起来,加强物流资源整合,加快贯通县乡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提高乡村快递通达率,畅通消费品、农用物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渠道,连接城乡生产与消费。到2025年,基本实现乡镇快递服务网点和村级寄递服务全覆盖。
——消费安全便利。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关口,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和农资市场监管。突出重点领域,围绕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加大侵权假冒行为打击力度。紧盯薄弱环节,加强农村流动经营场所秩序规范。到2025年,推动县域消费环境实现大幅改观。
二、主要任务
(一)聚焦载体建设,构建完善农村商贸网络体系
1.完善城乡消费品流通网络。一是提档升级城区商业设施。大力实施城区商业“十个一”建设工程,提质建设一批县(区)城商圈,打造一批商旅文融合发展示范街(特色美食街、特色夜市街),改造一批标准化智慧化菜市场(农贸市场),构建一批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便民消费服务中心),建设一批现代物流配送中心(园区、基地),升级一批现代大型商品批发交易市场,发展一批品牌特色酒店,集聚一批知名电商平台(网购直播平台),培育一批商贸流通龙头企业,创办一批品牌展会,进一步夯实城市商业基础,提升城区商业辐射带动和综合服务能力,打造形成区域性消费中心。二是提质优化乡镇商业设施。发挥乡镇承上启下、紧靠农村居民生活圈、服务农村常住人口的区位优势,大力推进乡镇商业“六个一”建设工程,因地制宜建设、改造或培育一批乡镇商贸中心(商业集聚区)、乡镇农(集)贸市场、电商服务站、品牌超市、特色美食店、品质农家乐,拓展丰富电子产品和家电销售、洗衣维修、快递收发、休闲娱乐等服务功能,满足农村扩容提质消费需求。三是补齐村级商业设施短板。着眼建设标准化和服务功能整合,在人口聚集的行政村全覆盖提质改造一批村级便民商店,因地制宜拓展日用品销售、快递寄存收发、再生资源回收、农资销售、农产品销售经纪服务、生活缴费等服务功能,赋能门店增值经营,不断满足农民就近便利消费和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合作总社,各区县有关部门)
2.提质农产品市场流通网络。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主城都市区农产品批发市场科学合理布局和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渝府办〔2021〕13号)、《重庆市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发展“十四五”规划》(渝商务发〔2021〕29号)要求,加强农产品市场科学合理布局,推进农批市场、农贸市场和菜市场标准化、规范化、智慧化升级改造,增强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公益属性,构建形成以跨区域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龙头、区域性农产品批零市场(二级批发市场)为骨干、终端农产品零售市场为基础,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设施完备、功能完善的三级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推进产地集配中心和田头市场建设、促进小农户与大市场的有效衔接。建立健全公益性保障机制,持续增强农产品市场的民生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农业农村委、市供销合作总社,各区县有关部门)
3.优化农用物资流通网络。发挥供销、邮政、交通等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依托农资流通龙头企业和植保、农机、配肥等服务机构,加强资源整合,推动县城农资配送中心、乡镇农资门店(为农服务中心)、村级农资便利店建设,提升县域农资三级流通服务网络体系,拓展农技综合服务功能,夯实为农服务“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市供销合作社、市交通局,各区县有关部门)
(二)聚焦渠道畅通,优化发展农村物流配送体系
1.健全物流配送网络。加强区县统筹和资源整合,坚持政策引导和市场主导,发挥交通运输、供销、邮政、快递、电商等行业渠道优势,推进区县物流集散分拨中心、乡镇物流配送站、村级综合服务站点建设,统筹做好“双碳”工作,加快构建“一网多用、一点多能、功能集约、便利高效”的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实现农村物流网络集约共享、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供销合作社、市商务委,各区县有关部门)
2.实施物流统仓共配。支持邮政、快递、物流、商贸流通等企业开展市场化合作,实现统一仓储、分拣、运输、配送、揽件,建立完善农村物流共同配送服务运营机制。在整合县域电商快递基础上,搭载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服务,推动物流快递统仓共配。推进实施“快递进村”工程,支持在较大乡镇建设一批兼具货运物流、邮政快递、供销、电商、农产品销售等功能于一体的农村物流综合服务节点,推动“快递进村”降本增效。(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供销合作社、市商务委,各区县有关部门)
3.促进物流信息互通。鼓励依托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推动物流配送信息化、集约化发展,促进农村物流信息互通、数据互联、利益共享,提升县域物流分拣、配送能力和信息服务水平。引导大型第三方物流平台向乡镇以下延伸物流信息服务,促进末端物流信息化水平提升。(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供销合作社、市商务委,各区县有关部门)
(三)聚焦动能集聚,培育壮大县域商业市场主体
1.强化重点流通企业培育。引导一批市级或区域性大型商贸流通和物流配送龙头企业下沉区县和乡镇发展,延伸服务触角,增强以消费品、农产品、农用物资为重点的农村消费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培育一批本土重点商贸流通企业,拓宽服务范围和领域,提升本地化供给服务和农产品营销能力。鼓励区县寄递物流配送企业加强资源整合,培育一批农村寄递物流配送骨干企业,因地制宜做深做透农村地区寄递物流配送体系,形成农村寄递物流配送规模效应。扶持现有农村电商企业做大做强,支持电商平台延伸供应链和物流链,推进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行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交通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供销合作社,各区县有关部门)
2.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发展。深化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和智能分拣、无人配送等新技术在农村商贸流通领域的应用,促进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优化重组。引导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动产品创新数字化、运营管理智能化、服务供给精准化,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流通效率。(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合作社、市交通局,各区县有关部门)
3.加强农村商业人才培养。加强农村电商人才培训、项目孵化和直播带货等服务,加大信用和金融支持力度,培育发展一批农村新型商业经营主体。依托职业院校和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师资团队,开展品牌设计、市场营销、电商应用等专业培训,强化实操技能,帮助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加强与电商、物流、商贸等企业合作,支持农村商业人才加强实习实训,开展各类创新创业和技能竞赛,挖掘培育一批农村商业带头人。(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农业农村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妇联、市总工会、团市委等,各区县有关部门)
(四)聚焦发展探索,创新运用农村流通新业态新模式
1.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发挥电商线上营销优势,接续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持续巩固区县电商产业园建设成果。加强农村电商市场主体培育和营销平台打造,拓展农村地区电商运营覆盖范围。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围绕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强化产品开发、品牌孵化、包装设计、数据分析、市场营销等服务,提高农村电商应用能力和可持续运营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各区县有关部门)
2.探索商贸流通新模式。支持商贸流通企业采取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推进运营,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鼓励农产品产业化运营主体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探索以产定销、以销定产等多种生产模式和参股分红等多重分配方式,把更多发展红利留给当地农民。推动物流资源整合,支持农产品产地发展“电商+产地仓+快递物流”仓配模式,鼓励因地制宜发展邮快合作、快快合作、交快合作、快供合作等下乡进村末端物流共同配送模式,提高农村物流网络连通率和覆盖率,促进农村流通降本增效。(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交通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供销合作社,各区县有关部门)
3.构建供应链发展新格局。鼓励大型电商、邮政、快递和商贸流通企业以乡镇为重点,延伸供应链,推广应用新型交易模式,为中小企业、个体商户提供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销售分析、库存管理、店面设计等服务,增强农村实体店铺抗风险能力和经营水平。围绕县域内优质特色农产品,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引导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有效对接和带动广大小农户,形成协同高效、利益共享的优质特色农产品供应链体系,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合作社,各区县有关部门)
(五)聚焦基础夯实,持续提升农产品上行流通能力
1.提高农产品规模化组织化水平。建设粮食安全产业带。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提高农产品集约化生产水平。持续开展农产品“两品一标”认证,加强产地品牌培育和公共品牌塑造,推进“一村一品”“一品一标”打造,不断扩大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着力提高农产品生产流通组织化程度。(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有关部门)
2.增强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在特色优势农产品产地就近建设一批产地集配中心、产地仓,配备完善产后清洗、分选、加工、预冷、烘干、质检、包装等设备,建设一批冷藏保鲜设施,推进流通环节节能型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和气调贮藏库建设,补齐农产品供应链“最初一公里”短板,提高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和错峰销售能力。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流通企业加强产地移动型、共享型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商品化处理设施使用效率。新建设施要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实际预留消杀防疫空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乡村振兴局、市商务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经济信息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供销合作社,各区县有关部门)
3.构建产销对接长效机制。推动建立政企协同、部门联动、产销互动工作机制,搭建资源共享产销对接平台,促进农产品产销信息互通。动员农产品批发市场、商超企业、餐饮企业、电商企业和经营户深入基地开展产销精准对接,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引导农产品流通企业向生产端延伸供应链条、农业经营主体向销售端延伸产业链条,构建形成利益联结、长期稳定的农产品产销合作关系。依托市内外各类展会持续开展农产品品牌推介活动,扩大产销对接范围,提升品牌影响力,不断拓展本地农产品销售渠道。(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农业农村委、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合作社,各区县有关部门)
(六)聚焦消费需求,不断增加农村市场消费供给
1.丰富农村消费产品和服务。加强农村市场消费大数据分析,针对性开发适销对路的消费品,提高农村地区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支持农村地区商贸企业、零售网点与品牌生产厂商合作,开展汽车下乡和以旧换新,推进实施农村地区家电以旧换新,深入乡镇开展品质商品巡展和专场促销活动,促进大家电、家居、汽车、智能手机、清洁能源器具等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提振农村大宗消费、重点消费。完善农村道路、水、电(充电桩)、通信等基础设施,加强耐用消费品售后维修网点建设。依托乡镇商贸中心、集贸市场等场所,提供餐饮、亲子、健身等服务;利用村民活动中心、村级便利商店等场所,提供维修、生活缴费、手机充值、邮件快递代收代发等便民服务,缩小城乡居民生活品质差距。(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交通局、市商务委、市能源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县有关部门)
2.提升县域文旅服务功能。鼓励文旅、民俗等资源丰富的乡镇进一步提升文旅服务功能,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旅游活动,吸引城市居民下乡消费。加强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乡村民宿、自驾车旅居车营地、木屋营地、帐篷营地等,完善生活服务配套设施,提升服务水平。合理开发利用农耕文化遗产,培育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建设一批特色文化产业村镇和文化产业群。推出一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路线,打造乡村休闲旅游聚集区。(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委、市农业农村委、市乡村振兴局、市商务委,各区县有关部门)
(七)聚焦秩序规范,维护和净化农村地区消费环境
1.打击消费品侵权假冒行为。围绕家用电器、建材、装饰材料等重点商品,深入开展消费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确保农村消费品市场规范有序。依法严厉查处无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及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和商标侵权、虚假广告、传销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知识产权局,各区县有关部门)
2.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紧盯农村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薄弱环节加强安全监管,强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查不合格食品和农产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农村地区食品安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市知识产权局、市供销合作社,各区县有关部门)
3.加强农用物资市场监管。结合春耕、夏种、秋播等重点农时季节,抓好种子、化肥、农药、农业机械及零配件、农用薄膜等重点农业生产资料的市场监管,规范农用物资经营行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委、市供销合作社,各区县有关部门)
4.加强涉农消费维权。开展涉农消费维权宣传,增强农村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持续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对12345中心转办工单严格审核、处理和反馈,依法及时处理市场监管部门职能范围内的涉农投诉举报,切实保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有关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联动,形成整体合力
强化部门联动,建立全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由市商务委牵头统筹,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头负责,加强组织调度,在信息共享、项目共推、平台共建等方面加强协作,打好政策“组合拳”,形成工作推进合力。强化市县(区)互动,落实区县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建立政府统筹、部门实施工作推进机制,集聚资源推进本地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确保责任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有关部门)
(二)加强规划引领,分步推进实施
各区县要编制农村商业网点专项规划,或纳入全县(区)商业网点规划重要内容,并注意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叠加,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要加强调查研究,摸清本地区县域商业发展现状,结合自身商贸基础、交通优势、资源禀赋等实际,按照“可量化、可考核”原则,针对性制定本地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建设思路、建设目标、建设重点和保障措施,细化建设项目,强化计划安排,分年度提出具体建设任务,确保建设工作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各区县有关部门)
(三)加强政策引导,激发市场活力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要统筹用好各类资金和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源积极投身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为县域商业注入新的发展动能。一是加大财政投入。聚焦农产品上行和消费品、农用物资下行两条主线,市区(县)两级加强各类政策整合,将农村商贸流通和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农产品生产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主体培育、电子商务发展、邮政快递下乡进村、末端物流整合等纳入市、区(县)财政重点支持范畴,突出政策的导向性,助力农村商业发展。二是强化金融赋能。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创新投融资模式,有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加大投入,设计更多适宜的金融产品,助力县域商业发展。三是落实各项优惠政策。认真落实促进农村商贸流通和物流配送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国家有关下放审批权限和清理乱收费各项规定,继续扩大鲜活农产品运输网络和品种,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给予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用地支持政策,降低农村流通载体建设成本。(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有关部门)
(四)加强示范带动,重抓经验推广
各区县要发挥主观能动作用,树立比学赶超意识,相互学习观摩,鼓励有条件的区县组织外出考察,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好的经验做法。市级相关部门要围绕职责分工,集聚政策资源,选取部分区县开展县域商业体系示范建设,树立行业领域发展标杆,加强经验提炼,开展典型案例和建设模式复制推广,为全市县域商业发展提供经验借鉴。(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有关部门)
(五)加强考核评估,确保落地见效
各区县、各部门要把高质量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按照国家层面文件要求,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体系,量化考核指标,明确责任主体、时间表和路线图,严格进行年度考核评估,确保工作落地见效。建设中的重要情况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乡村振兴局、市商务委、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有关部门)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