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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政策解读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省**市商务局

题目:商务局各项举措护航经济服务

资料提供时间:2022-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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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社会建设中的“众创”式制度变革 文章下载

智慧社会建设中的“众创”式制度变革

作者:马长山(华东政法大学)

网约车、短租平台等智能互联网新业态,在展现共享经济与智慧社会建设成就的同时,开启了前所未有的“众创”式制度变革与创新模式。放在“信息革命”所引发的总体性变革创新的框架中予以审视和分析,亟需从总体性变革创新的视角,对网约车合法化进程进行深度审视、理论回应和策略应对,进而展现网约车“类问题”背后的独特制度变革与创新方式。有效探索“共建共治共享”治理秩序的生成机制。推进智慧社会时代的治理法治化和“法治中国”建设。

纵观中国网约车的合法化进程,一方面它无疑为人们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和多样化的出行选择,但另一方面,也引发了关于科技与法律、众创与垄断、既得权利与新兴权利、创新与监管等的巨大争论。更重要的是,网约车凭借新技术平台,将自身的“第三方”软件“植入”或者“嫁接”到现有出租车管理制度和行业规范运行体系中,并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既有的法律关系,甚至还创设了新的运行规则和权利义务,这就不仅实现了对传统服务业和原有消费行为的颠覆,也出现了对现有规则制度的“破窗”性挑战,进而给旨在维护既定秩序的政府监管带来一定的尴尬。首先是对秩序的突破性与风险性,其次是“破窗”的连锁性与复制性,再次是利益的博弈性与重构性,最后是监管应对的反复性与多样性。

作为智慧时代的新业态力量,网约车搅动了传统交通行业市场,彰显着共享经济的替代性革命;从更深的层面来看,它昭示着前所未有的“众创”式制度变革与创新方式。所谓“众创”式制度变革与创新,是指在智慧社会建设与“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国家战略指引和鼓舞下,民间力量通过新技术、新平台来自发创制的新业态、新模式的运行机制与规则,突破了传统监管体制、法律规则和既定秩序,使得监管部门不得不作出适时的制度回应和法律变革的过程。无论如何,“众创”式法律变革已成为当下法治秩序构建的新路径、新形态,进而对“法治中国”建设产生重要的作用和影响。

从世界范围来看,各国面对网约车的瞬间“袭来”,都是一直争议不断。法国、德国、日本、西班牙等对网约车基本持禁止态度,而美国各个州则有禁有放。对中国而言,网约车所带来的法律冲突和监管空白,特别是既有法律秩序被打破、新法律机制却尚未形成的局面,才是让监管部门更为纠结和尴尬的难题。其中,交管、城管等部门通过适用并不一致的法律规范,来对网约车进行查处(甚至有钓鱼执法和暴力执法),难免引起了众多质疑、甚至行政诉讼;而出租车停运事件、出租车司机与网约车司机的对峙冲突、各类群体性纠纷,等等,又给监管部门带来了巨大的维稳压力。

客观上看,“出租车市场失灵的属性逐渐发生变化,原先模式之争中关于出租车经营权能不能给个体司机、要不要出租车数量控制的理论与实践都无法适应时代的需要。专车所代表的信息优势与城市交通日益趋紧的困境,要求政府进行范式变迁,更多元、更开放、更宏观地管理城市交通出行。”为此,迫使监管部门不得不转变观念和态度,致力于探索和创新监管方式,并在最大公约数的基础上正式出台网约车新规,这才推动了错综复杂的出租车行业改革,形成人们所乐见的多赢的格局,也成为全球网约车“合法化”的首个国家,赋有了里程碑意义。

此后的2016年10月7日,美国联邦第七巡回上诉法院对Uber的判决,似乎树立了新的“标杆”,人们对此抱有一定的改革期待。然而,截至2017年底,已经发布细则的190个城市均从车籍、轴距、车价、车龄、排量等维度详细规定了网约车车辆的准入条件,为网约车市场筑起了较高门槛,这难免让人觉得政府又在“严格限制”,社会上对此也颇有疑问。可见,虽然国家的总体制度框架和地方政府的监管取向已基本定型,但网约车前路仍会“充满变量”。

这就聚合了线上与线下、合法与非法、新业态与旧模式的张力与包容要素,且对正式规则而言,它成为具有异质性、嵌入性、突变性的外部介入力量。也就是说,在以往的法律“废改立”过程中,即便规则不合理、是一部“恶法”而引起了重大社会问题,民众也只能通过群体抗争、公民立法建议、社会舆论呼吁、两会代表议案等多种参与和诉求方式,来提请立法机构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商议表决,最后立法机构反映民众诉求而修改或者废除该项法律规则;而网约车、短租平台新业态等则彻底打破了这一惯常的法律变革方式,它绕开了繁冗的、“厅堂议事”的正式立法程序,规避了“中心化”的建制化议程,采取“坏孩子”的直接“破窗”方式,“强行”地实施对正式规则的直接“改写”。尽管这体现了“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众创”精神,无疑也会给政府监管部门的制度规范和监管体制带来很大挑战。

事实表明,随着智能互联网的到来,共享经济模式和分享经济平台“对经济、社会、人的影响和刻画无处不在,特别让基础逻辑、固有结构、基本规则发生变迁,导致原来的结构模式、权力均势、价值分布被打破”。这就形成了一块法外延展的“飞地”,并大有对传统巡游出租车行业的替代之势。这使政府监管部门处于禁止没有充分根据、放任又面临利益冲突的尴尬境地,因此,政府部门不得不进行积极回应和法律变革。

智能互联网不仅创造了日新月异的新模式、新业态,也大大提升了人们的想象空间和创造能力,激发了人们的消费欲望和利益诉求。特别是商家和客户之间的直接互动,使得“现有可能性催生客户的欲望,可能性又由追随客户的欲望的公司创造”。随之而来的,是引发了传统出租车行业的抗议和政府禁令,但此时它们已经塑造出了基于网约车平台和智能化服务的众多便捷出行利益相关者,并充分利用了网络时代的自我赋权(self-empowerment)机制。他们将这些利益诉求提炼、凝聚为新兴的商业利益,进而转化为权利话语来表达诉求,以期塑造公共权益安排和进行制度重建。从网约车的发展进程中可以看到,网约车平台或多或少表现出规避责任、不当竞争、功利博弈等,需要政府部门的必要干预和监管,并通过国家立法来予以确认、厘定和矫正。

网约车倡导方从历史视角和国际视野进行了类同比附。2016年10月7日美国联邦第七巡回上诉法院关于Uber和Lyft等平台案的一个判决广为流传:“如果老一代技术或商业模式获得宪法赋予的权利而将新生事物排除在自己的市场之外,那么经济发展将可能停滞。我们可能就不会有出租车,而只有马车;不会有电话,而只有电报;不会有计算机,而只有计算尺。”这句判词也成为倡导网约车的重要论据和基准,这样,其权利合法化主张就具有了国际参照。

然而不容否认的是,网约车这一新业态、新模式对旧行业、旧制度进行挑战和颠覆的过程中,也着实让人产生“互联网的本质就是通过垄断获取超额回报”这样的疑虑。目前,国内70多家网约车公司的行业竞争日益激烈,但滴滴出行通过收购快的和Uber仍然占据霸主地位。事实上,正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腾讯诉奇虎360扣扣保镖不正当竞争一案判决所指出的那样:“互联网的发展有赖于自由竞争和科技创新,互联网行业鼓励自由竞争和创新,但这并不等于互联网领域是一个可以为所欲为的法外空间。竞争自由和创新自由必须以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为边界,互联网的健康发展需要有序的市场环境和明确的市场竞争规则作为保障。是否属于互联网精神鼓励的自由竞争和创新,仍然需要以是否有利于建立平等公平的竞争秩序、是否符合消费者的一般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标准来进行判断,而不是仅有某些技术上的进步即应认为属于自由竞争和创新。”这意味着最高法院在司法层面确立了“正当商业模式”的合法地位,但这个正当性并不是网约车这类新生事物的一己主张所能代表的,而是在多元平衡中实现的。这样看来,网约车新规的制定和实施,无疑“宣告野蛮生长时代的结束,却也是一场全新挑战的开始”。

网约车的迅速崛起,是消费者和大众共同选择的“众创妙想”之一,发展进程中充满了复杂的利益博弈。至今民间“众创”秩序的生成,带有一定程度的“丛林秩序”味道。它们在国家法律法规尚不能及时回应、不能有效规制、不能明辨正当性的条件下,在各自的“领地”上先行予以厘定私人权益、设定交易程序、规制交易关系,从而就使得“某些网络交易平台自发产生了能够有效替代法律制度的私人秩序”,成为具有较强创新性、引领性、回应性和构建性的社会治理法治化“试验场”,在一定程度上就生成了扁平博弈下的“众创”秩序。面对网约车平台、网约车司机、传统出租车公司、出租车司机、海量客户(出行消费者)等多元主体,政府监管部门应立足公共利益和发展全局,进行综合考量、整体平衡和实施法治化治理。

网约车平台等新业态带来的扁平博弈和秩序创生,固然为国家法秩序提供了基础和支撑,但其“创造性破坏”和私权扩张倾向也较为明显,这就必然会促成国家法秩序与民间秩序之间双向构建、良性互动的秩序结构。世界各国之所以能够包容网约车这类新生事物的“创造性破坏”,就在于它形成了新的生产关系和交易方式,开辟了新兴的利益领地,拓展了人类的新秩序空间,进而体现着当今科技发展的、不可抑制的“众创”过程和变革诉求。

政府规制对“创造性破坏”的包容和吸纳,伴随着国家法秩序对民间“众创”秩序的指引矫正。网约车是在国家制度框架和监管模式之外创造出来的、超越传统出租汽车行业运营模式的重大制度创新,国家应尊重和包容这些“众创”先行的成果,并以政府主导作用来对其予以确认、规制和公共化。国家和地方及时出台网约车新规,一方面确立了“促进网约车与传统出租车融合发展”的整体方针,“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网约车办法》第3条),进而实现了对行业发展秩序的方向指引;另一方面,网约车新规立法中,各方都有不同的诉求,但又不能只批准一方,如何平衡是重点。最终,在经营条件、主体资格、经营行为、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制设定,对网约车业态各个利益相关方的权益进行了平衡,对可能出现的违背公共利益的趋利偏好进行了矫正。

从网约车的合法化过程来看,网约车平台等新业态充分利用网络空间的创新机制进行了自我赋权,创造了可以搅动和冲击传统出租车行业的新模式、新权益,但“商业世界不是漫无边际的自由主义泛滥,而是经营逻辑的重新建立”。政府监管部门在回应规制中,探索着新的监管模式和治理机制。这就实现了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和双向构建,强化了促增长、惠民生的权益保障。

在一定意义上讲,网约车合法化进程中从参与诉求到植入嫁接的法律变革方式,意味着凭借新技术平台的民间构建行动;众创试验的规则生产路径,意味着“创造性破坏”下的自治拓展;技术正当性的诉求策略,意味着民间话语权的理性成长;而双向构建和互动共享的秩序结构,则意味着民间秩序的自我塑造。在根本上,它展示着智慧社会建设进程中的民间构建能力的兴起,它与国家构建一道,形成了十九大所提出的“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机制,进而成为法治建设的根本支撑和常规动力。因此,确立符合时代要求的新理念,促进包容性的制度变革和“共建共治共享”治理秩序,就成为必然的选择。

网约车的合法化进程,绝不仅仅是一个对新生事物的简单制度回应,而是展现了当下信息技术革命对法律规制模式的挑战与突破。随着智能互联网的加速发展,这种挑战和突破的速度会更快、数量会更多、可复制性和连锁性会更强,甚至还会出现叠加效应,因此,法律规制所面临的变革压力也就会更大。这无疑是法治建设的重大时代课题,亟需我们来认真面对和探寻回应策略。

光明网2022-2-17

 

 

中山市支持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二十四条政策解读 文章下载

中山市支持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二十四条政策解读

近日,市政府印发了《中山市支持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二十四条》(中府函〔2022〕40号)(以下简称《二十四条》)。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二十四条》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近年来,跨境电商发展日新月异,不断涌现出新模式、新技术和新趋势。为充分发挥我市产业优势,积极推进中国(中山)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国办发〔2021〕2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1〕32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具体政策举措,结合中山跨境电商发展实际情况,制定《中山市支持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二十四条》,引导和激励我市企业开拓新业务和新市场,促进我市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

二、《二十四条》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制定《二十四条》主要是为了强化政策导向作用,加快培育我市跨境电商生态及龙头企业,助力产业数字化转型,培育国际贸易竞争新优势。该政策主要内容分为八个方面共二十四条,围绕龙头企业培育、产业园区建设、海外仓、仓储物流、人才培养、行业交流、风险防范、便利化措施落实等跨境电商业务关键环节提出支持政策及措施,政策实、含金量高、针对性强。

主要特点包括:

一是着力打造新渠道、新主体。针对当前我市跨境电商主体不强的问题,《二十四条》提出了政策组合拳。一方面,补齐我市行业性垂直平台、独立站较少的短板,支持打造多元化跨境电商渠道体系。另一方面,加强引导自主品牌培育,鼓励企业注册自有品牌并利用新技术、新方式开展数字化海外营销。

二是着力营造良好发展生态。针对当前物流、人才、服务等配套支撑不足问题,《二十四条》提出了完善我市跨境电商生态的多项措施,包括鼓励企业通过自建、租赁等方式建设海外仓,支持在保税区域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支持跨境电商园区发展,支持跨境电商服务商提供配套服务,构建政府、高校、社会、企业多方联动的跨境电商人才培养体系等,打造本地化跨境电商全链条服务。

三是着力优化跨境电商发展营商环境。针对跨境电商监管政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有难点、堵点,政策协同性不足等问题,《二十四条》提出了利用中山保税物流中心提升跨境电商通关便利化水平、落实跨境电商零售出口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并提供涉税辅导、简化跨境贸易资金收付等便利化措施,推动跨境电商监管体系创新发展。

三、《二十四条》涉及的主要支持对象?

《二十四条》涉及的主要支持对象包括跨境电商卖家、园区、服务商、商协会等,具体情况如下:

跨境电商卖家:主要涉及《二十四条》里的第1-4、8-9、12-13、15、19-24条,包括:独立站、境外注册商标、数字化营销、海外仓、员工培训、保税仓储等费用支持;同时提出了通关、税务、外汇等便利化措施。

园区:主要涉及《二十四条》里的第5-7条,包括:对符合面积、企业比例及跨境电商交易额条件要求的园区运营主体给予支持;对园区举办跨境电商活动费用给予支持;对获国家级、省级或市级认定的跨境电商园区给予支持等。

服务商:主要涉及《二十四条》第10-11、14、16条,包括:支持提供公共海外仓服务、支持提供跨境电商孵化(培训)服务等。

商协会:主要涉及《二十四条》内的第18、19条,包括:支持开展跨境电商交流对接活动,支持企业参加商协会牵头组织的展会活动等。

四、请问《二十四条》出台后,市商务局2021年1月印发出台的《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项目)实施细则》还有效吗?

《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项目)实施细则》仍在有效期内,继续执行。

五、专项资金的申报流程是怎么样的?

市商务局接下来将制定相关资金《申报指南》,明确各项支持内容的执行条款及具体申报流程。《申报指南》会通过市商务局网站(www.zs.gov.cn/swj)公开发布。

六、政策有效时限?

《二十四条》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有效期满或遇国家、省或市政策调整的,市商务局将根据实际情况修订。

如有疑问,可咨询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科,联系电话:0760-89892335、89892285。

政策原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支持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二十四条的通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山市支持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二十四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商务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4日

中山市支持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二十四条

为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我市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培育对外贸易竞争新优势,结合我市发展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培育跨境电商龙头企业

(一)支持扩大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对年交易规模达到100万美元及以上的跨境电商卖家,根据其跨境电商交易额给予支持,具体支持标准参照《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项目)实施细则》执行。

(二)支持建设独立站。对跨境电商企业用于独立站建设的云服务(SaaS)工具年服务费、独立站建站装修费用等给予30%的支持,最高支持20万元;对通过独立站完成跨境电商交易额达到75万美元的,支持比例提高至50%,最高支持金额提高至30万元。

(三)支持开展数字化海外营销。对跨境电商企业利用境外社交媒体、搜索引擎、短视频等开展自主品牌海外营销推广费用给予30%的支持,最高支持50万元;对年度跨境电商交易额达到100万美元的,最高支持金额提高至100万元。

(四)支持自主品牌建设。对在境外注册自有商标的跨境电商企业,根据注册商标的地区和类型给予支持,具体支持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山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执行。

二、支持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区

(五)对产业特色鲜明、使用面积达1万平米以上、园区内跨境电商卖家及相关服务商占60%以上、园区内企业年跨境电商交易总额达到2000万美元的跨境电商园区,给予园区运营主体50万元的资金支持。

(六)鼓励园区为入园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对园区运营主体举办跨境电商相关活动的费用给予50%的支持,最高支持20万元,具体支持标准参照《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项目)实施细则》执行。

(七)对获国家级、省级、市级跨境电商园区认定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支持。

三、支持建设海外仓

(八)对自建、租用海外仓开展跨境出口业务的跨境电商企业,按海外仓实际投入费用的30%给予支持,最高支持50万元。

(九)对利用公共海外仓开展跨境出口业务的跨境电商企业,对其仓储服务费用的30%给予支持,最高支持50万元。

(十)对提供海外仓公共服务、服务企业不少于20家、运营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且产权清晰的公共海外仓运营企业,按其实际投入费用的30%给予支持,最高支持200万元。

(十一)对被商务部遴选为优秀海外仓实践案例、获得省级公共海外仓认定的海外仓运营主体,一次性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的支持。

四、提高仓储物流效率

(十二)推动邮政、快递企业充分利用国际网络布局,做大做强国际业务,对跨境电商年销售额30万美元及以上的跨境电商出口企业的国际邮递费用给予30%的支持,最高支持10万元。

(十三)对在我市保税区域(包括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特殊监管场所)内租用仓库并开展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对其仓储租金给予30%的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十四)支持跨境电商代运营企业、境内代理企业及第三方服务企业提供报关、仓储、物流、支付等专业配套服务,对年度服务中山跨境电商企业数量达30家,且该项收入达500万元的企业,按照该年度服务收入的3%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五、加强人才培育和引进

(十五)鼓励跨境电商企业通过高校、社会培训机构及跨境电商平台为员工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培训,对年培训超过100人次的企业,按照培训费用支出给予30%的支持,最高支持20万元。对开设跨境电商相关专业课程的中高等院校给予专项支持。

(十六)鼓励各类机构开展跨境电商孵化(培训),每成功孵化(培训)一家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且年度跨境电商交易额首次达75万美元、200万美元、500万美元的,分别按照1万元/家、2万元/家、5万元/家的标准给予孵化(培训)机构支持,最高支持50万元。

(十七)符合粤港澳大湾区个税优惠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高管在我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具体按照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执行。

六、支持跨境电商行业交流

(十八)鼓励行业商协会、企业组织开展跨境电商交流对接活动,对活动发生费用给予50%的支持,单个活动最高支持5万元,每个单位最高支持20万元。

(十九)支持行业商协会牵头组织本地企业(不少于15家,企业展位须有统一的中山区域宣传标识)参加市外境内的跨境电商展会活动,对参展企业的展位费给予30%的支持,每家企业最多支持2个展会,单个展会最高支持3万元。具体支持标准参照《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会展业发展项目)实施细则》执行。

七、加强风险防范

(二十)对向国家批准从事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种类并已缴纳保费的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按照省、市支持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有关扶持政策给予支持。

(二十一)鼓励跨境电商企业购买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对其实际支付保费给予30%的支持,同一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具体支持标准参照《中山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执行。

八、落实跨境电商便利化措施

(二十二)提高通关便利。对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优先安排查验,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通过申报清单办理通关手续,简化申报要素。利用中山保税物流中心打造“本土集拼”中山跨境电商模式,形成联动周边“海、陆、空”口岸的便捷、高效出口通路。

(二十三)优化税务服务。推行无纸化申报,进一步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完善跨境电商B2B出口、零售出口的税务指引,完善中山线上综合服务平台零售出口信息登记功能,指导企业用好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和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为开展跨境电商出口业务的企业提供涉税辅导个性化服务。

(二十四)优化外汇服务。简化跨境贸易资金收付,跨境电商企业可将出口货物在境外发生的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与出口货款轧差结算。允许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货物,汇回的实际销售收入与相关货物的出口报关金额不一致。

本文件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具体支持条款执行要求以当年发布的申请指南为准。文中涉及支持比例和限额均为上限,实际支持比例和金额受年度资金预算控制。文件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有效期内如遇国家、省或市政策调整或变化,以最新出台政策为准。

中山市商务局2022-2-16

 

 

找准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政策着力点 文章下载

找准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政策着力点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在此背景下,更好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需增强相关政策精准度,找准政策发力方向

中国外贸额首破6万亿美元关口 1月14日,海关总署发布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规模首次突破6万亿美元,创下历史新高。图为2021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首钢园展区。新华社

赵瑾

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是党中央面对国内国际形势深刻变化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大事。“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强调,“立足国内大循环,协同推进强大国内市场和贸易强国建设,形成全球资源要素强大引力场,促进内需和外需、进口和出口、引进外资和对外投资协调发展,加快培育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高质量发展必然选择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扩大高水平开放,多措并举稳定外贸,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加大吸引外资力度”的要求。面对世纪疫情、大国竞争与博弈、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抬头等挑战,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进一步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成为在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一环。

对外贸易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40多年来,贸易作为推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在增强国家综合实力、提升我国国际地位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我国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集中体现在发展质量上,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发展质量问题摆在更为突出的位置,着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培育贸易竞争新优势,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有利于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扩大我国经济发展的国际空间,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贸易高质量发展既能高效精准地配置全球资源,进口我国经济发展急需的战略资源、先进技术、重要货物,以及研发设计、环境、金融等生产性服务,又能弥补国内供给短板,更好适应国内消费升级的趋势,还能促进我国对外贸易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升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有利于适应全球价值链分工新变化,获得更高的贸易利益,加快贸易强国建设。需要看到,国际分工已经由产业间分工、产业内分工演进为产品内分工。在产品内国际分工中,国际贸易由以制成品贸易为主转向以中间品贸易为主;国际贸易利益由国家进出口规模决定转向由企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决定,处于价值链高端则获得高收益,处于价值链低端则获得低收益。我国要更好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进而向价值链中高端攀升,关键举措就是要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

有利于把握数字全球化的重大机遇,加快数字贸易发展。当前,数字技术的发展使数字经济呈现出新的特征,比如,数字化创新、数字化生产、数字化消费、数字化服务以及数字全球化。数字技术成为引发当代国际经贸规则重构、产业链供应链重组、国际商业模式重建、国际经贸格局重塑的关键因素。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在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协同发展中加快数字贸易发展,有利于我国抢占未来数字贸易发展的制高点。

有利于积极应对国际环境复杂变化,巩固我国贸易大国的国际地位。当今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市场环境、需求环境、制度环境正在发生重大变化。从国际市场环境变化看,面对国际科技竞争加剧、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等挑战,我们需改变在国际市场过度依赖部分国家的状况,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从国际需求变化看,发达国家长期主导全球市场需求,我国面临发达国家高端挤压、发展中国家低端挤占等多重压力,需进一步优化商品结构,大力发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价值产品出口,应对更为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从国际经贸规则变化看,全球贸易规则正处于重大调整中,需更好顺应国际经贸规则新变化以及变化的新趋势,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制度型开放,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近年来,紧紧围绕增强外贸综合竞争力,我国对外贸易发展成效显著。2021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39.1万亿元,比2020年增长21.4%。其中,出口21.73万亿元,增长21.2%;进口17.37万亿元,增长21.5%。以美元计价,我国进出口规模达到了6.05万亿美元,达到了历史高点。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在此背景下,更好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需增强相关政策的精准度,找准政策的发力方向。

增强贸易创新能力

在增强贸易创新能力上下功夫。进一步夯实贸易发展的产业基础,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中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大力发展高新技术、高附加值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鼓励跨国公司在我国设立研发中心,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以发展跨境电商为重要抓手,推动外贸领域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加快发展海外仓、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国际营销服务网络、外贸服务平台等新业态新模式。

以制度型开放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打造国际一流、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建立产业政策、贸易政策、投资政策、科技政策协调机制;有序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完善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快构建服务贸易促进体系、监管体制和保障体系;加快推进高标准自由贸易区建设,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

着力增强外贸综合竞争力。从人才、技术、标准、品牌、服务等方面多点发力提升外贸综合竞争力,加快人才培养,引进国际高端人才;加快自主创新平台建设,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提高我国产品国际标准采标率,将中国标准推向国际;加快自主品牌建设,打造享誉世界的中国品牌和中国服务;消除阻碍服务业更好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服务业开放。

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把握数字全球化新机遇,降低数字贸易壁垒,扩大数据要素市场开放,加快数字贸易发展,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推动传统贸易数字化转型,在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打造全球贸易数字化领航区,加强贸易数字化国际合作等。

完善贸易安全体系。加强国际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体系建设,强化跨境电商进口商品监管,构建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出口管制体系,建立打击网络犯罪的国际协调合作机制等。

推动贸易可持续发展。大力发展绿色贸易、绿色投资与绿色金融,积极应对全球高标准贸易与环境规则变化。要推动企业从产品设计、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到分销运输全流程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发展绿色贸易;在引进外资与对外投资中,优先引进和投资绿色技术、绿色产业、绿色企业,发展绿色园区;发展绿色金融,使资金优先投向与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相关的企业和项目,促进产业结构绿色转型。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中国经济导报2022-1-25

 

 

云南省加快提升创新创业活力若干政策措施 文章下载

云南省加快提升创新创业活力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创新创业活力,推动创新与创业高效联动,增强我省经济竞争力创新力,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浓厚氛围,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快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一)开展创新创业平台全覆盖行动。加快建设实体平台,按照政府搭台、市场主导、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原则,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培育创建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平台。加快建设线上平台,鼓励创新创业载体、服务、资源上云,支持数字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提升创新创业线上平台活跃度、孵化效率和带动作用。2025年底前,实现省级以上双创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平台对全省州、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经济大县全覆盖,对省级本科院校全覆盖,对省级重点园区全覆盖,对大学生、农民工、返乡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全覆盖。(各州、市人民政府,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存量创新创业平台提质行动。每年择优遴选10个发展基础好、潜力大、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创新创业平台,对其给予项目资金支持。

——创业就业方向。根据带动重点人群就业人数、孵化或增加企业数量等指标对创新创业平台进行评定,评定为优秀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融通创新方向。根据创新创业支撑平台数量、大中小企业产学研合作金额等指标对创新创业平台进行评定,评定为优秀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精益创业方向。根据拥有创新型企业数量、每万人拥有专利数量等指标对创新创业平台进行评定,评定为优秀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优质创新创业平台引育行动。对新引进的国内外知名创新创业平台运营机构(该运营机构应在国内成功运营且建有分支机构3家以上,含1家国家级孵化器,或有成功培育独角兽企业、上市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的案例),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一次性经费补助。对新建创新创业平台3年内进入国家级序列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进入省级序列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落实西部大开发、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发开放试验区有关财税优惠政策。建立省属国企带动中小型创新企业打造产业创新链条考评机制,将创新创业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各州、市人民政府,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激发各类创新创业群体活力

(四)支持大学生、退役军人等群体创新创业。支持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累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9年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退役军人、自主创业和从事种养业农民等群体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倾斜支持力度。对上述群体10万元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取消反担保要求,按照规定享受财政贴息。(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退役军人厅、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创新创业典型示范。加大云南青年创业省长奖支持力度,每年评选创新之星和创业之星共50名,省财政资金一次性给予每名创新之星、创业之星10万元奖励。对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者给予项目资金支持。(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团省委、省退役军人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培育完善创新生态

(六)开展创新生态体系建设行动。采取企企、企银、企校、企研、企政等合作方式,形成以创新创业孵化为主线、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为支撑、第三方服务为保障的完整、便利、多功能生态体系。

——提升创新创业孵化服务能力。充分利用闲置厂房、仓库等,兴办创业苗圃、创业社区、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创新创业平台。创新创业主体租赁政府投资建设或运营的载体作为办公场所,3年内租金按照“先交后返”方式给予全额减免,对自行装修费用给予适当补贴,减免疫情防控期间的运营费用(水、电、网络费用等)。(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支撑作用。鼓励科研人员面向初创企业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促进创新与创业深度融合。建立完善科研人员校企、院企共建双聘机制,提高科技成果转化业绩在职称评审、绩效考核等方面的比重。支持专利持有者创办企业,推出“孵化+推广+迭代”全生命周期培育模式,帮助专利持有者搭建公司团队、规范管理、对接市场、引入风险基金,让科研团队拎包开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提高第三方服务水平。为科技型企业提供研发活动有关的技术研发、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等服务。省财政科技资金对单项服务的兑付额度最高可达服务金额的50%,每家科技型企业每年可申领使用科技创新券额度总额最高可达30万元。(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搭建交流和供需对接平台。邀请中央企业、省属国企、500强外企以及国有投资基金与中小型优质创新企业建立常态化面对面交流机制。面向创新创业企业发布产业链创新合作方面的项目需求和应用场景,提升供需双方匹配效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组织保障

(七)强化统筹领导。充分发挥省、州市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统筹作用,定期梳理制约创新创业的痛点难点堵点,开展疏解行动,督促限期解决。各州、市人民政府要将创新创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明确具体责任领导、推进路线、工作措施,切实抓好落实。(各州、市人民政府,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强化财税保障。科学制定创新创业经费使用办法,强化资金使用效率,多渠道筹集创新创业资金。全省各级财税部门严格执行有关税费优惠政策,及时将减税降费的红利惠及创新创业企业。积极探索鼓励创新创业的特色财税政策。(各州、市人民政府,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强化宣传引导。各部门要通过新闻宣传、社会宣传等手段,特别是互联网新兴媒体,加强对云南青年创业省长奖、创新创业大赛、“创响中国”等大型活动宣传报道,弘扬创新创业的进取精神。树立创新创业典型,使创新创业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习惯,加强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的推广应用,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各州、市人民政府,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本政策措施与我省其他同类政策有重复的,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

云南省人民政府2022-1-15

 

 

用特色勾勒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曲线 文章下载

用特色勾勒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曲线

因地制宜 探索差异

用特色勾勒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曲线

从2013年9月上海自贸试验区正式挂牌至今,中国自贸试验区已发展至21个,涉及区域也从彼时的上海扩展为东部沿海地区、中西部地区以及延边地区。肩负着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历史使命,自贸试验区在制度创新、对外开放等方面开拓出一条康庄大道。经过8年多的大胆闯、大胆试,中国的自贸试验区取得了哪些经验?面临着哪些问题?未来又将从哪些方面发力?带着这些问题,国际商报记者专访了商务部研究院副院长崔卫杰。

国际商报: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先后部署设立了2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形成了覆盖东西南北中的试点格局,推出了一大批高水平制度创新成果,为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截至目前,自贸试验区累计推广制度创新成果达278项。在您看来,我国自贸试验区在制度创新方面成绩如何?可以总结出哪些经验和特点?

崔卫杰:截至目前,各自贸试验区紧紧围绕制度创新这一核心任务,大胆探索、勇于突破,充分发挥了改革开放试验田作用,制度创新成效显著,在国家层面形成了278项制度创新成果,在地方层面形成的制度创新成果更是数以千计,通过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的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红利在更大范围内得以释放,为我国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具体来看:

一是推动贸易投资领域实现根本性变革。在贸易领域,自贸试验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逐步覆盖海关、税务等20多个部门和货物申报、跨境电商等多个领域,建设水平远超世贸组织的《贸易便利化协定》要求,并已在全国复制推广;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原产地自主声明等一系列便利化举措大幅提高了通关效率,降低了通关成本;出台的《海南跨境服贸负面清单》,是我国首个国家层面发布的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推动了服务贸易管理制度的根本变革,是服务领域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突破。在外资领域,推动外商投资管理实现历史性变革。开创性探索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引领了全国外资管理制度的重大变革,在全国层面复制推广并不断完善,最终推动《外商投资法》出台,实现外商投资管理方式由“逐案审批”转为信息报告制的重大变革;率先在全国实施境外投资备案制、注册资本认缴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等改革,有效改善投资环境,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

二是金融开放创新服务实体经济效果明显。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创设的本外币一体化自由贸易账户,有效打通了企业境外融资通道,降低了融资成本,目前已在广东、天津、海南等地上线。外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等举措向全国推广,企业融资更加便利、渠道更宽、成本更低。通过分布式共享等新模式实现“银政互通”,强化政府部门、银行机构、金融监管机构信息互联互通,实现抵押登记、抵押注销、公积金贷款等业务的高效办理,有效提升了金融服务水平。针对产业发展新态势新要求,创新绿色债务融资等金融工具,支持绿色低碳等产业发展。结合新技术,探索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等金融赋能实体经济新模式。

三是“放管服”改革走在全国前列。“证照分离”改革率先在自贸试验区启动,经过逐步探索,已于2019年实现对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事项全覆盖。基于企业全生命周期开展商事领域的系统性制度创新探索,让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承诺即入制、企业信用修复制度、“一码集成”涉企检查新模式、企业退出便利化等一系列改革创新经验涌现。有关地方通过负面清单授权、差异化授权、动态授权等多种方式不断向自贸试验区下放省级管理权限,初步建立了以信用为基础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强化政务公开、推进“互联网+政务”等,政府服务效能不断提升,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四是服务国家战略作用日益突出。各自贸试验区围绕战略定位,突出区位资源优势,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功能作用不断加强。上海搭建服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资本市场服务平台,有效服务对接长三角地区企业;广东推动粤港澳制度“软连通”,跨境快速通关等政策扩大适用于大湾区;江苏“生态眼”智慧化平台为长江经济带实现生态环境立体多源实时动态感知提供了智力支持和平台支撑;京津冀三地自贸试验区加强协同开放、协同创新,推动京津冀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山东拟牵头组建黄河流域沿黄9省(区)自贸试验区联盟,围绕产业合作、平台合作、项目合作、市场合作等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发挥自贸试验区开放优势,推动区域协同发展。

五是引领高质量发展能力逐步提升。自贸试验区把制度创新与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紧密结合,加速集聚优质要素资源,逐步成为高质量发展的示范者和引领者。上海总部经济能级不断增强,天津飞机融资租赁规模已成为全球第二,浙江推动形成万亿级油气产业格局,舟山成为全国最大的油气储备基地,湖北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年收入突破5000亿元,四川电子信息、河南航空物流、福建飞机维修、山东医疗康养、江苏生物医药、河北生物医药、湖南高端装备制造、黑龙江跨境加工制造等均已形成一定规模。

国际商报:挂牌运行以来,全国自贸试验区和海南自贸港就成为中国对外开放的窗口,通过这扇窗口,中国经济整体开放程度进一步提升。您如何看待自贸试验区在高水平开放中的收获?在接下来的开放发展中,我们应该怎样更好地统筹开放和安全?

崔卫杰:自贸试验区在高水平开放中发挥了重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在开放型政策制度层面,不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实现新突破。例如,引领全国外资准入不断实现新突破。自贸试验区建设9年以来,外资负面清单不断缩减,出台了8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由最开始的190条特别管理措施,缩减到了目前的27条,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的行业只有27项,和第一张单子相比,下降了85%,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的缩减,在全国层面的复制推广,带动全国版负面清单缩减到了31条,大幅提升了外资准入水平。二是在开放型经济发展层面,贸易投资中的主体地位不断凸显。自贸试验区为外贸外资的稳定健康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2021年21个自贸试验区利用外资增长19%,比全国高4.1个百分点,外贸进出口增长29.5%,比全国高8.1个百分点。21个自贸试验区以不到全国千分之四的国土面积,实现了占全国18.5%的外商投资和17.3%的进出口。三是在开放型产业发展层面,基于全产业链的制度创新与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突破。例如,浙江自贸试验区聚焦油气全产业链,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推动大宗商品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在油气储运、炼化加工、贸易交易、海事服务等领域深入推进制度创新,累计形成215项制度创新成果,其中30项面向全国复制推广,推动形成了万亿级油气产业格局。2021年,浙江自贸区舟山片区新设油气企业1400家,累计集聚油气企业超8000家,成为全国油气企业最集聚的地区;舟山绿色石化基地累计加工原油2550万吨,实现产值1300亿元,同比增长73.8%,诞生了全市首家千亿产值企业;舟山港保税船用燃料油供应量达到552万吨,同比增长16.9%,跃升为全球第六、全国第一的国际船加油港,成为全国供油体量最大、市场主体最丰富、市场竞争最充分的区域。截至目前,舟山已建成41个油气储运项目,全市已拥有油品储存能力3060万吨,成为全国最大的油气储备基地。

在接下来的开放发展中,要按照推进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统筹好开放发展与经济安全。在试验任务落实和制度创新过程中,对于重大敏感事项,要充分评估其风险,并据此提出切实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对文化、教育、金融、数字等敏感领域,争取尽快在自贸试验区加快开展压力测试和风险测试,尽快健全开放安全保障体系,形成可在全国复制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要转变监管理念,由“谁审批谁负责”向系统性的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对很多“不审批”“取消审批”的领域,要加快建立和完善系统性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明确监管责任主体,确保“既放得开,又管得住”。

国际商报:中国一直鼓励各自贸试验区开展差别化探索,走出特色发展道路。有不少担心认为,随着数量的增加,自贸试验区的特色或将减弱。您认为,目前自贸试验区在发展过程中面临哪些问题?应该如何应对?

崔卫杰:自贸试验区作为改革开放新高地,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一项战略举措,主要目的是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路径、积累新经验。与国际上传统的自由贸易园区(Free Trade Zone,简称FTZ)不同,我国自贸试验区强调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根本要求,适应了我国优势转换、高水平开放、服务业开放、国际经贸新规则等新要求新趋势,可以说是世界FTZ发展史上的重大创举。因此,随着自贸试验区数量的增加,其特色不会减弱也不应该减弱,而应该根据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和高水平开放的实际需要,结合各自在国家战略中的定位和自身发展实际,继续深入开展差异化探索,形成更多可复制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

当然,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任务的自贸试验区,与改革开放以来以政策优惠为主的园区不同,存在因制度创新的J曲线效应而带来的获得感不高、重视程度不够、推进力度不足等问题。制度创新的J曲线效应是指,随着一项改革措施的推进,改革措施的获得感或有效性可能会先下降后上升,其获得感或有效性曲线像向右斜躺的字母“J”。以简政放权改革为例,部分领域的审批事项下放到基层管理部门之后,可能会因为基层业务熟练程度不高、人员不足等原因,不能马上顺利承接相关职能,初始阶段给企业等市场主体带来的感觉可能是效果不明显,甚至更不便利了,但随着相关改革措施的深入推进,企业获得感会越来越强,效果会逐步显现。由于制度创新J曲线效应的存在,各地存在对自贸试验区为什么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任务的认识不足等问题。习惯于改革开放以来以政策优惠为主的改革开放措施,没有充分认识到制度创新的J曲线效应,没有充分认识到制度创新的必要性,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存在“唯经济指标”“过分项目化”等问题,也存在把自贸试验区当作开发区建设的情况。也正因为此,还存在对制度创新效果认识不足、以及认为只有国家赋权才能开展制度创新、把制度创新等同于技术创新、缺乏系统性前瞻设计等推进制度创新不得法等问题。

下一步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工作。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自贸试验区工作,各省市、各片区等各层级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自贸试验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加以推进实施。自贸试验区既有贸易、投资、金融开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等共性试验任务,又有一些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服务当地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差异化试验任务,涉及领域广,基本事关所有部门,需要部门之间甚至跨区域之间协同推进,要充分调动各层级、各区域各部门积极性,争取形成更多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的改革试点经验。要转变过去依赖政策优惠的传统思维模式,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对自贸试验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任务的总体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进制度创新。要高度重视制度创新的J曲线效应,采取各种措施尽可能弱化制度创新的J曲线效应。同时,要强化正向激励,加快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以国家层面的肯定性反馈进一步调动各地各部门制度创新的积极性。同时,要把握制度创新特点,注重突破性创新、系统性集成创新和前瞻性政策制度设计。

国际商报:“深入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加强改革创新系统集成,统筹开放和安全,努力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自由贸易园区,发挥好改革开放排头兵的示范引领作用”,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对下一步自贸试验区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接下来,我们可以从哪些方面发力,推动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

崔卫杰:按照高水平、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自贸试验区,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推动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重要枢纽的总体要求,可从以下四个方面发力,推动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政策制度的系统集成性,加快完善以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核心的政策制度体系。构建以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金融开放创新、运输自由、数据人员等要素自由便利安全有序流动为重点的政策制度体系。特别为适应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发展需要,加快对标数字领域国际新规则,针对数据确权交易、隐私权保护、数据跨境流动等重点或敏感领域,加快先行先试。同时,继续制定并出台具有标志性、引领性的政策制度,如制定适用于所有自贸试验区的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

二是推动制度创新更好地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一批世界领先的产业集群。把握制度的系统性特征,注意系统集成,避免零敲碎打式的制度创新,通过基于全产业链的集成创新,打破制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形成一批世界领先的产业集群。具体来看,各自贸试验区要基于优势特色产业,如生物医疗、量子信息、智能制造、文化产业等特定产业量身定制一揽子政策制度,明确哪些政策制度需要向国家争取,哪些省里可以给予支持,哪些地方可以自主推进,据此形成系统性的政策制度体系和制度创新工作推进机制。

三是强化服务国家战略能力,积极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战略。服务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优化区域经济布局是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应有之意。要进一步完善自贸试验区区域布局,将重要开放设施及功能区域纳入自贸试验区,扩展发展空间和改革试点承载能力。推动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由跟随型开放向引领型、开创性开放转变,争取在内陆地区设立具有开创性、标志性的自贸试验区或自贸试验区新片区,打造引领内陆地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特殊经济功能区。同时,要设计实施有助于打破地区间市场壁垒、畅通国内大循环、助力优化区域经济布局的政策制度。

四是强化先行先试国际经贸新规则功能,对标和引领国际经贸新规则。要对市场主体反映强,代表未来发展方向或在国际多边、区域和双边谈判中广泛关注的问题,如政府采购、国有企业、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竞争、数字贸易等新议题,作为对标国际经贸新规则的重点领域,优先在自贸试验区开展压力和风险测试。争取先行先试RCEP软约束规则,加快对标CPTPP和DEPA等经贸新规则,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等领域加大探索力度,推动制度型开放。

国际商报2022-4-1

 

 

以创新为核心 重庆自贸试验区发力制度型开放 文章下载

以创新为核心 重庆自贸试验区发力制度型开放

“比以前方便太多了。”近日,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工程部的工作人员史海龙在两江新区政务大厅前感叹。

以前,他们走一趟审批需要很多流程,从初期的项目备案、方案审查、初设审批、施工图审查再到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二三十个审批事项需要跑很多部门,时间要花一两个月。现在,他从取得土地到最后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全程只花了10天左右,就在一个地方就全部完成。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重庆自贸试验区两江片区创新举措之一。据了解,近年来,该片区细化分工24大类80项改革任务,通过“减、承、并、转、调、诺”一系列改革措施,有效精简了审批事项和环节,进一步降低了企业办事门槛。

多项举措向全国推广

重庆自贸试验区两江片区只是“冰山一角”。5年来,重庆自贸试验区在通关便利化方面涌现了大量创新案例,不少都向全国推广。

以税务方面为例。2021年,川渝两地税务系统联合探索推出的“跨省电子缴库”新模式,被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向全国推广。

所谓“跨省电子缴库”,指川渝两地跨省经营纳税人可从省(市)内企业核算地开户银行向省(市)外国库直接缴库,并实现“当日到”。这是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推动下,由重庆和四川两地税务系统联合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和成都分行探索出的新模式。

“创新税收服务,一直是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的重要内容。”市商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重庆自贸试验区聚焦压缩纳税时间、优化缴税流程、减轻税费负担等环节,探索公平普惠的税收便利化改革,“跨省电子缴库”就是典型创新案例。

税务之外,重庆自贸试验区在多个方面都涌现了向全国复制推广的案例。

金融方面,争取到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等20多项创新试点,知识价值信用融资新模式在全国复制推广。

政务服务方面,在全国率先推出“全程电子退库系统”,建设全国唯一的区域性专利导航项目研究和推广中心,创建市场综合监管大数据平台被评为全国最佳实践案例。

法治保障方面,成立全国首家覆盖全域、专门化的自贸试验区法院,成立西部唯一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涉外商事法律服务新模式在全国复制推广。

“重庆自贸试验区本就是政策创新的‘试验田’,要敢于‘先行先试’,为重庆乃至全国的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市商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按照这样的要求,重庆自贸试验区一直把制度创新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积极作为、大胆探索、勇于开拓。5年来,重庆自贸试验区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稳步推进制度型开放,累计培育重点制度创新成果88项,其中7项向全国复制推广,66项在全市复制推广。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四自一简”被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典型受到国务院通报表彰。

在任务落实方面,5年来,重庆自贸试验区推动总体方案151项改革试点任务全面落地,国家部署的复制推广经验案例和深化改革创新措施落实率超过90%。

结合实际尝试个性化探索

全国有众多自贸试验区,它们既要围绕可复制可推广基本要求开展制度创新,也要结合实际开展首创性、差异化改革探索。

重庆位居内陆腹地,不靠海不沿边,却拥有数条国际铁路大通道。因此,积极探索以铁路提单为主的陆上贸易规则,就是重庆自贸试验区实现差异化探索的重要体现。

探索的步伐要追溯到2017年12月22日。当时,在重庆自贸试验区西永片区物流园板块内,国际物流枢纽园借力中欧班列(渝新欧),开出了全球首份“铁路提单国际信用证”,用于运输平行进口车。

随后,重庆持续探索,逐步实现批量化、常态化使用,并将西部陆海新通道纳入“铁路提单”的试点范围,让其也能运用在多式联运中。

2019年9月,商务部通报了全国自贸试验区第三批最佳实践案例,重庆自贸试验区提供的“铁路提单信用证融资结算”成功入选。

2020年6月,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人民法院对全国“铁路提单第一案”作出判决,明确了铁路提单具有物权属性,从司法层面给予铁路提单支持,开创国际贸易史先河。

如今,重庆已实现了铁路提单批量化运用。截至2021年12月底,累计签发铁路提单885笔,融资金额约3.56亿万元。

市商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除了铁路提单,重庆自贸试验区在陆上贸易规则方面还做了很多其他探索,比如重庆自贸试验区制定的国际货运代理铁路联运作业规范等3项标准已于去年获批为国家标准;依托西部陆海新通道,重庆推广“铁路原箱下海、一箱到底”全程多式联运模式,实现通关时间压缩40%;依托长江黄金水道,与上海自贸试验区联动,开行渝申集装箱直达快线,在全国率先开展水运转关“离港确认”模式试点,提升江运时效40%等。

各板块探索创新“百花齐放”

重庆自贸试验区由多个片区、板块组成,除了市级层面探索的举措外,各片区、板块也在围绕自身特点,积极探索创新,呈现出“百花齐放”的态势。

重庆自贸试验区西永片区围绕贸易便利化,实现了多个“率先”——在全国首推“3C免办”监管模式,为加工贸易企业开发新产品提供便利;在全市率先实施“增值税留抵税额退还”政策,缓解相关企业的资金流压力;率先在全市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开展线上减免税业务,大幅提升工作效率。

打造法治化环境是重庆自贸试验区两江片区的亮点工作。据了解,两江新区(自贸区)人民法院妥善化解国际铁路联运合同纠纷写入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创新涉外商事纠纷“一站式”解决机制,累计委派、委托调解案件2000余件。

九龙坡板块在制度创新上探索出“‘制造业+信息化’工业互联网平台新模式”案例,在全市复制推广。

江北板块在商事制度改革方面创新出“容缺受理”机制提高审批效率,建立全市首个公司设立登记便民服务点……

市商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制度型开放是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核心内涵,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的改革创新探索与新时代制度型开放的总体要求高度一致。

下一步,重庆自贸试验区将积极对接和创新引领国际规则,稳步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

一方面,顺应全球经贸规则重构新趋势和国家对外开放新形势,探索实施自贸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积极探索陆上贸易规则、数字贸易规则等新兴领域规则,力争在国家引领国际经贸新规则方面贡献重庆力量。

另一方面,深化重点领域开放,围绕金融、国际运输等重点领域开放,构建更高标准的开放政策体系。比如围绕重庆自贸区试验区与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一体化推进,探索重庆和新加坡之间基金、理财、债券、票据等业务合作。又如,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创新铁海联运、江海联运衔接合作模式,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合作试点。

未来,重庆将充分发挥重庆自贸试验区等开放平台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各类开放平台提档升级、协同发力。

重庆日报2022-04-21

 

 

烟台市商务局充分发挥“线上力量”打造内外贸双循环新通道 文章下载

烟台市商务局充分发挥“线上力量”打造内外贸双循环新通道

2020年,市商务局大力推进国家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加快推进政策创新、制度创新和服务创新,引导跨境电商各模式业务迅速破局、跨越发展,为烟台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服务本地居民提升消费和生产水平提供了有力助推,前11个月,全市跨境电商交易额是去年同期533倍,预计全年交易额近20亿元、增长近2000倍。

建立健全体制机制

推动成立市外贸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将跨境电商相关工作纳入领导小组工作职能,完善“月调度、月通报”的部门协调和联动机制,强化跨境电商发展的组织保障。出台《中国(烟台)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2020年工作计划》《中国(烟台)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关于加快建设中国(烟台)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跨境电商发展“三平台、三路径、六体系”的总体规划,立体推进综保区、自贸区“两个核心区”建设,全面激活芝罘区电商产业园和海阳毛衫产业创新园等4个省级跨境电商产业聚集区,以各区市外贸产业集聚区为载体,加快打造10个跨境电商线下产业园。

强化政策措施扶持

市级层面先后通过《稳外贸外资工作方案》《烟台市稳定外贸发展支持办法》两个文件,从支持线上营销、拓展跨境电商覆盖面、搭建综合服务平台、加快海外仓建设等方面明确扶持措施。推动综保区减免场地租金、降低仓储成本、提升服务质量、扩大对外宣传,跨境电商特别是保税备货相关业务迅速起步。指导自贸区烟台片区围绕跨境电商企业引进培育、构建仓储物流服务体系、支持跨境电商金融业务发展、加强人才储备等七个方面出台20余条扶持措施。截至目前,全市已通关9610、1210进出口和9710、9810出口“六个首单”,实现跨境电商全模式覆盖,800多家企业注册阿里一达通,200多家企业上线中国制造网,一般贸易企业开展线上营销的比例超过50%。万国酒业、洋淘国际、斑马进出口等一批跨境电商项目先后落地,借助1210保税备货模式扩大进口,为烟台市民提供了更多消费选择。

推进配套设施建设

探索深化“政府指导+企业运营”的园区建设模式,推动烟台综保区与烟台财金集团签约,共同发起设立烟台保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合作运营跨境电商产业园,推进土地开发整理、产业投资运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引入驻等工作。复制推广“保税进口+线下自提”业务,支持自贸区烟台片区、综保区合作,打造跨境电商O2O线下体验中心,相关项目已签约,将于2021年完工。打造跨境电商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为全市跨境电商企业提供注册、通关、纳税、外汇交易等“一站通办”服务,进一步提升跨境电商政务服务效能,相关项目正在进行招投标,预计投入2000万元。搭建完善5处跨境电商海关监管作业场所,新上跨境电商查验线路2条,东澍电商、鸿程物流等企业新建和改建跨境电商仓储设施面积1万多平方米,有效提升了对跨境电商发展的支撑能力。积极稳妥推进海外仓建设,累计支持26家企业在欧美日韩等传统市场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新兴市场设立海外分支机构79个、批发中心490个,10家企业设立海外仓12个,涵盖机械制造、生物医药、家用电器、食品加工、纺织服装等多个行业领域,切实做到摸清家底、有效施策。

优化创新服务举措

充分发挥鲁东大学、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等省级跨境电商实训基地作用,拓展宣讲推介范围,累计组织跨境电商业务培训专班11场,分领域召开跨境电商座谈会4场,成立了专门的服务队,靠上为跨境电商企业宣讲政策、答疑解惑,推动跨境电商新试点率先落地、新政策迅速应用、新模式快见成效。加强部门联动,跨境电商企业自主备案、通关全程无纸化全部实现,“跨境电商快速通关通道”可对无问题电商清单实现“秒放”,空海口岸均可以开展跨境电商退货业务。跨境电商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工作持续推进,办税“绿色通道”不断完善,对跨境电商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时常见的资料不全、企业法人不到位、出口退税企业补录信息等问题,可在承诺补件后先行予以办理,“网上全程联办”新模式加快探索,跨境电商企业办税正在由“只跑一次”向“一次不跑”转变。

烟台市商务局2021-01-09

 

 

云南出台扶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8条新政策 文章下载

云南出台扶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8条新政策

2021年12月30日,云南省科技厅印发《加强双创孵化载体建设8条措施(试行)》,出台8条措施,加强“双创”孵化载体的建设,有效期为3年。其中提到:对新获认定的国家级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一次性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对在云南省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成长组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30万、20万元资金补助。

建立“达到条件就认、条件不行就退、成效突出就奖”评价机制

在加强“双创”孵化载体建设方面,对新引进的国内外知名双创孵化载体运营机构(该运营机构应在国内成功运营且建有分支机构3家以上,含1家国家级孵化器,或有成功培育独角兽企业、上市企业的案例),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经费补助。

对新获认定的国家级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助;对新获备案的国家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助。

对新认定的省级孵化器,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双创孵化载体软硬件提升、教育培训、导师服务、创业活动等工作开展。

在完善分类评价奖励退出机制方面,云南要建立“达到条件就认、条件不行就退、成效突出就奖”的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常态化准入退出及奖励机制。其中,对在科技部组织的绩效评价中被评为“优秀”档次的国家级孵化器和国家大学科技园分别给予20万元奖补。对绩效评价为“不合格”或“较差”档次的,依照有关规定督促整改。

另外,云南每2年进行一次省级孵化器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档次。对被评为“优秀”档次的省级孵化器给予10万元奖补;经营指标出现严重异常的,列入“不合格”范围,限期整改,整改期满仍未达到要求的,取消其省级认定资格。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孵化器自身业务建设及能力提升。

若孵化企业成功上市将给孵化载体资金补助

在加强科技型企业孵化培育方面,云南将建立“孵化器重点为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众创空间、星创天地重点为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的发展导向。

省级以上孵化器、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每首次培育1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孵化载体0.5万元资金补助;每首次培育1家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孵化载体1万元资金补助;每首次培育1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孵化载体5万元资金补助;每家孵化载体每年最高补助100万元。

支持在省外创新资源密集区设立离岸孵化器,引进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到云南省落地,享受本条政策支持。孵化企业在孵化期间或毕业后5年内成功在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上市,其法人机构注册地依然在云南省的,给予该企业的原孵化载体额外100万元一次性补助。

另外,鼓励双创孵化载体积极挖掘在孵企业科技服务需求,引导在孵科技型企业使用科技创新券购买技术研发、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科技金融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服务等5类科技服务,在孵每家科技型企业年度可使用创新券额度不超过30万元。

鼓励双创孵化载体搭建银行、保险、担保以及创业投资等金融机构对接平台,通过“线上”与“线下”渠道,为在孵企业提供多样化的科技投融资服务。在孵企业发生科技金融业务符合科技金融结合专项补助条件的,给予相应的贴息贴费补助。鼓励双创孵化载体引进创业投资机构(含私募股权基金)落地云南。创业投资机构对省内科技型企业开展股权投资,符合科技金融结合专项补助条件的,年度综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同一家企业可获得2次创业大赛资金支持

在优化创新创业大赛支持政策方面,对在云南省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成长组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30万、20万元资金补助;对获得初创组一、二、三等奖的企业给予10万元资金补助;对获得团队组一、二、三等奖并在1年内落地云南创办企业的,给予10万元资金补助。

同一企业最多可获得2次大赛资金支持。每届大赛从参与大赛组织和服务的各类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园区、科技服务机构中评选出大赛组织奖5至10家,每家给予10万元资金补助。

另外,将大赛获奖项目资金支持方式由“事前资助”改为“事后补助”,简化并缩短获奖企业项目资金获取和管理流程,赋予获奖企业更大的资金使用自主权。

加强双创孵化载体建设8条措施

(试行)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强化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双创孵化载体建设,提升运营质量,进一步发挥云南省创新创业大赛服务双创的功能,提高孵化科技型企业、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能力,力争3年内实现双创孵化载体在全省所有州(市)及重点县(市、区)全覆盖,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强双创孵化载体建设

对新引进的国内外知名双创孵化载体运营机构(该运营机构应在国内成功运营且建有分支机构3家以上,含1家国家级孵化器,或有成功培育独角兽企业、上市企业的案例),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经费补助。对新获认定的国家级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助;对新获备案的国家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级孵化器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双创孵化载体软硬件提升、教育培训、导师服务、创业活动等工作开展。鼓励各州(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支持政策,加强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双创孵化载体培育建设工作。

二、完善分类评价奖励退出机制

完善孵化器绩效评价制度。对在科技部组织的绩效评价中被评为“优秀”档次的国家级孵化器和国家大学科技园分别给予20万元奖补;对绩效评价为“不合格”或“较差”档次的,依照有关规定督促整改。以国家级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为参照,以孵化器运营主体填报的火炬统计数据为依据,制定我省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每2年进行一次省级孵化器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档次。对被评为“优秀”档次的省级孵化器给予10万元奖补;经营指标出现严重异常的,列入“不合格”范围,限期整改,整改期满仍未达到要求的,取消其省级认定资格。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孵化器自身业务建设及能力提升。

完善众创空间、星创天地考核评价制度。以众创空间运营主体填报的火炬统计数据及我省星创天地建设实施办法为依据,每2年进行一次省级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档次。对经营指标属正常范围的,给予“合格”评价;对经营指标出现严重异常的,列入“不合格”范围,限期整改,整改期满仍未达到要求的,取消其省级认定资格。符合孵化器认定条件的众创空间,鼓励其申报孵化器。

三、加强科技型企业孵化培育

建立“孵化器重点为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众创空间、星创天地重点为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的发展导向。省级以上孵化器、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每首次培育1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孵化载体0.5万元资金补助;每首次培育1家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孵化载体1万元资金补助;每首次培育1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孵化载体5万元资金补助;每家孵化载体每年最高补助100万元。支持在省外创新资源密集区设立离岸孵化器,引进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到我省落地,享受本条政策支持。孵化企业在孵化期间或毕业后5年内成功在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上市,其法人机构注册地依然在云南省的,给予该企业的原孵化载体额外100万元一次性补助。

四、鼓励使用科技创新券

鼓励双创孵化载体积极挖掘在孵企业科技服务需求,引导在孵科技型企业使用科技创新券购买技术研发、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科技金融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服务等5类科技服务,在孵每家科技型企业年度可使用创新券额度不超过30万元。在孵企业科技创新券申请使用量作为孵化载体运营质量的具体评价指标。

五、搭建科技投融资对接平台

鼓励双创孵化载体搭建银行、保险、担保以及创业投资等金融机构对接平台,通过“线上”与“线下”渠道,为在孵企业提供多样化的科技投融资服务。在孵企业发生科技金融业务符合科技金融结合专项补助条件的,给予相应的贴息贴费补助。鼓励双创孵化载体引进创业投资机构(含私募股权基金)落地云南。创业投资机构对省内科技型企业开展股权投资,符合科技金融结合专项补助条件的,年度综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六、激发双创孵化载体行业活力

加强各类双创孵化载体之间的横向联动,推动全省双创孵化器协会或众创空间联盟开展行业理论研究、实践提升、服务地方等活动,与发达省(市、自治区)的同行机构在孵化运营、人员培训、创业投资、市场开拓等方面开展交流合作,提升我省双创孵化载体行业活力。省科技厅每年以政府购买服务或项目补助形式,支持全省各类孵化器协会和众创空间联盟开展双创孵化工作。设立支持额度为30到200万元的“双创服务能力提升”专项,主要用于大型创新创业活动组织以及其他有助于服务本地产业链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对接、国际国内合作、带动高质量创新创业等工作的开展。

七、优化双创专家团队

省内外各类双创孵化载体、创新平台、园区、创业服务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或具备5年以上银行、创投、证券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或相关管理经验的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或从事与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等相关服务工作的企业家、行业专家和创业导师,可申请进入省科技厅专家库,申请条件不受职称限制。入库专家参与我省各类双创有关项目的认定、考核、评审、辅导、咨询等工作,根据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领取专家咨询费。鼓励各州(市)组建当地双创专家和双创导师团队,开展双创孵化项目的培育、指导、咨询等工作。

八、优化创新创业大赛支持政策

对在云南省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成长组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30万、20万元资金补助;对获得初创组一、二、三等奖的企业给予10万元资金补助;对获得团队组一、二、三等奖并在1年内落地云南创办企业的,给予10万元资金补助;同一企业最多可获得2次大赛资金支持。每届大赛从参与大赛组织和服务的各类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园区、科技服务机构中评选出大赛组织奖5至10家,每家给予10万元资金补助。将大赛获奖项目资金支持方式由“事前资助”改为“事后补助”,简化并缩短获奖企业项目资金获取和管理流程,赋予获奖企业更大资金使用自主权。建立获奖企业尽职调查及项目实地核查制度,核实企业及获奖项目真实性、可行性,提升补助资金拨付的安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3年;解释权归云南省科技厅。

都市时报2022-1-5

 

 

邢台经济开发区2020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文章下载

邢台经济开发区2020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邢台经济开发区

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2020年度建设光伏产业扶贫项目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帮助贫困群众稳定增收,实现贫困群众稳定脱贫,加快全区脱贫攻坚步伐。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号,为加快推进光伏产业扶贫项目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新时期扶贫开发的战略思想,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创新产业扶贫措施,完善资金筹措方式,大力推进光伏产业扶贫,充分利用企业屋顶等资源,建设光伏电站,帮助贫困群众建立长久增收渠道,带动贫困群众稳定增收,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多重效应,为我区完成脱贫攻坚目标和防返贫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2020年,计划在区内企业晶澳(邢台)太阳能有限公司屋顶15000平方米安装约1300KW光伏电站(最终以实际为准),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225户558人长期增收。

三、建设地点

晶澳(邢台)太阳能有限公司园区。由晶澳公司提供场地,租赁费为每年每平方米0.01元,使用期限20年。

四、建设规模

晶澳厂区总计可安装光伏分布式的安装规模为1300KW(预估)。

五、建设方式

由邢台中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实施主体,采用企业用电打折的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与晶澳签订协议。分布式光伏电站所发电优先晶澳使用消纳,按照晶澳正常用电的85%向晶澳收取电费,晶澳未用完部分按照脱硫煤电价卖给国家电网。

六、实施步骤

(一)前期工作

由社会事务局负责联系可研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社会事务局与晶澳(邢台)太阳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协议及场地占用协议,社会事务局聘用设计院设计光伏电站、聘用专门的预算单位进行预算,由区财政局进行财政评审,社会事务局与邢台中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资产委托代管协议。

区社会事务局办理项目审批备案及以邢台中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向国家电网公司报装备案,并取得相关备案文件和电网接入方案。经济发展局给与相关工作协调支持。

(二)招投标

根据有关规定,安装光伏电站由社会事务局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由经济发展局负责监管招投标程序规范。

(三)项目施工

招标完成后由邢台中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与中标公司签订光伏项目施工合同,之后进行光伏施工安装。项目安装完成后由经济发展局协调供电公司并网相关手续。

并网完成后由邢台中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与运维公司签订运营委托协议,委托其负责技术管理和日常维护及电费收取等工作,运维费用从电站所售电费中列支。邢台中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确保公司正常运营管理及按期进行资产收益分配。每月固定日期对收益进行结算,由村提供贫困户花名册,镇办进行审查,区扶贫办进行核定并加盖公章,经村进行公示5天后由邢台中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资金直接划拨到贫困户。社会事务局、经济发展局负责督导检查光伏项目运营情况及资产收益分配情况。

(四)评估验收

项目完工后,区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专班、经济发展局,联合财政金融局、质监局、城市建设局、区供电部门及镇(办)、村(社区)进行项目验收。验收通过后,社会事务局、经济发展局组织技术第三方对光伏扶贫项目进行全面评估,开展工程验收和技术验收,出具项目评估及验收报告,一并向区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专班提交。

形成的资产产权归区管委会所有。由社会事务局与邢台中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资产委托代管协议,委托其代管该项目资产。

(五)运营维护

委托专业运维单位对项目进行日常运营维护。其中运维主要工作包括:

1.日常项目巡检;

2.系统数据监控,整理分析;

3.设备突发故障紧急抢修;

4.组件设备清理清洁;

5.与设备厂家及施工单位沟通安排售后服务事项;

6.日常安全管理;

7.核对发电数据,对用电单位及国家电网收取电费。

七、资金筹集

该项目前期费用可研费、项目建议书、设计费、预算费合计约186000元。其他相关费用监理费、第三方验收、企业财产保险、营业中断保险、收入损失补偿保险合计约700700元。以上费用由区财政保障。

项目建设资金由各级专项扶贫资金保障。目前2020年区内到位扶贫专项资金843.6万(省级扶贫资金391万元,市级扶贫资金1.6万元,区级扶贫资金451万元)加上2019年剩余扶贫资金,共计约计850万,最终根据到账资金确定。2020年建设1300KW预计投入资金850万(预估)。

区财政局负责将扶贫专项资金拨付到社会事务局。社会事务局将资金拨付到邢台中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由邢台中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按合同拨付中标企业。区社会事务局和财政金融局对资金拨付程序进行监管。

八、建设收益及分配

2020年建设项目1300KW,项目建设成本850万,参考当地项目实际发电量,预计年发电量150万度,所发发电量优先卖给晶澳太阳能消纳,消纳不了的卖给国家电网。晶澳太阳能年用电量约3000万度,可完全消纳此部分光伏电力。目前晶澳使用直供电电价为平段0.5484元/度,尖峰0.7602元/度,高峰0.6896元/度,低谷0.4072元/度,峰平谷时段的划分与国家电网的划分标准一致。按照峰平谷时段对应电价的85%分时计费向晶澳收取电费,预估电价为0.53元/度(此为粗估计算折后白天电价,具体以实际为准),年收取电费约80万。在剔除运维管理费用后,项目所有净收益按照差异化分配原则全部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收益由邢台中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按期直接汇入贫困户账户。

2020年光伏扶贫项目完工后实现年收入约80万元,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225户,剔除运营费后(运营费2020年项目约18.8万)558人实现年人均增收1100元,长期增收。

九、组织保障

成立由赫青栋任组长,杨素梅、杨选、孙晓磊任副组长,各镇(办)书记、邢台中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城市建设局、质监分局等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邢台经济开发区光伏产业扶贫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社会事务局负责对光伏扶贫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邢台中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日常运维等工作;社会事务局负责招投标程序、资金划拨程序进行监管、日常运维工作进行监管;经济发展局负责对招投标程序进行监管,协调供电公司办理相关手续;财政金融局负责对资金划拨程序进行监管;质监局负责对光伏产品质量进行监管;城市建设局负责房屋安全进行监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杨选同志担任,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和推进、监督工作。成立监督委员会由各镇(办)村支部书记2名,3名贫困户代表共5人组成,负责对资产进行检查,收益情况进行监督等工作。

十、项目风险

1.自然灾害意外导致项目经营中断风险

解决方案:购买企业财产保险、营业中断保险、光伏发电收入损失补偿保险、光伏产品公众责任险,所需资金由区财政保障,保证项目稳定持续经营。

2.设备故障多,增加后期设备更换维修成本

解决方案:选取一线品牌,设备,选定优质工程承建单位进行项目建设,保证工程质量。

3.屋顶企业经营中断,无法消纳光伏电力风险

解决方案:选取存续性强,盈利能力强的晶澳太阳能屋顶作为项目建设地点,晶澳为全国500强企业,全球500强新能源企业,产品技术质量领先,市场占有率高经营中断风险低。且即使晶澳无法消纳光伏电力,也可将光伏电力卖给国家电网保正项目有相应收入。

十一、政策依据

1.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项第五条规定:

鼓励各地根据各自实际出台政策支持光伏产业发展,根据接网消纳条件和相关要求自行安排各类不需要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

2.关于贯彻落实国家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要求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18〕7962 第一条规定:

关于2018年建设规模问题。为缓解国家补贴压力,对今年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采取分类调控方式:对需要国家补贴的普通光伏电站和分布式电站建设规模从严控制;对领跑者基地项目视调控情况酌情安排;对光伏扶贫和不需要国家补贴项目积极支持,有序发展。

附件:邢台经济开发区光伏电站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20年4月10日

附件:

邢台经济开发区

光伏电站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赫青栋 管委会调研员

副组长:杨素梅 区党工委委员、财政金融局局长

杨 选 社会事务局局长

孙晓磊 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组 员:赵科鹏 区质监局局长

冯燕青 城市建设局副局长

王海涛 东汪镇党委书记

陈军书 王快镇党委书记

张兴刚 火炬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

李庆广 留村镇党委书记

秦庆国 沙河城镇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杨选同志担任,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和推进、监督工作。

邢台开发区2020-04-13

 

 

延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津县风电场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下载

延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津县风电场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延津县风电场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延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日

延津县风电场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实施“碳达峰”和“碳中和”系列重大举措,推动“十四五”时期我县风电、光伏项目有序建设,促进全县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避开航空通道和雷达通讯区域,节约利用有限土地资源,有效利用风力资源,因地制宜开展风力发电建设,加快科兴、华电、三一等风电项目后续配套工程,推进科兴二期、华电二期、天润等风电项目开工建设,引进大唐、华时、华辰、新疆特变、国电投河南等风电企业,力争“十四五”末风电总装机容量达到600MW。积极构建以新能源为主题的新型电力系统。

二、风电实施范围和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

1.风电项目实施范围:延津县境内新长北线以北和郑滑线以东允许建设风电项目(产业集聚区、森林城和本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副中心除外),其它区域禁止新审批风电项目,自然资源局按照此区域内土地可利用资源负责提前规划好全县风电机位和升压站选定工作。

2.风电机位安全避让:(1)风电机组布置应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军事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一级保护林地、森林公园、重要湿地、候鸟栖息地、候鸟迁徙路线、重要鸟类聚集区、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压覆矿产区、电磁环境保护区、航道、渔业、生态红线等主要限制区域。(2)避让距离:距离铁路、高速公路、220kV及以上架空输电线路不宜小于风电机组倒塔距离的1.5倍;距离省级及以上等级公路、35kV以上架空输电线路、地面油气管道不宜小于风电机组倒塔距离的1.2倍;距离陆上电信设施不应小于10m;风电机组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对噪声限值的规定;风电机组布置对阴影闪变敏感区域的影响时间每年不宜超过30h,每天不宜超过30min;风电机组布置应避开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域。

3.程序:县人民政府与项目单位签订风电项目合作协议,项目业主向县发改委申报年度开发计划,包括建设总规模和项目开发申请报告。县发改委按照省、市申报时间节点行文逐级上报;

4.条件:已获得县发改委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风电场建设项目纳入全县风电场规划;编写完成项目可研报告;提交风资源评估报告;提交项目业主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投融资能力、主要经营范围、近三年的风电开发业绩等;项目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程序,办理涉及规划、建设用地审批、电力接入系统、林业、环评、水保、文物、压矿、军事设施等部门支持性文件的意见。

5.加强事故信息报送和管理工作:风电场建设、运营及维护过程中,一次性死亡1人及以上的;1台及以上风电机组发生机舱或叶轮坠落、火灾、倒塌等事故的;叶片、齿轮箱、发电机、变流器、轴承等关键零部件发生批量性故障,即风电场内相同型号的零部件连续12个月内有20%出现相同故障的。风电场项目业主单位除依法上报有关部门外,还应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将有关情况报国家能源局,并抄送国家风电技术归口管理单位。

6.时效管理。风电项目正式批准开展前期工作后,一年内未达到申报条件的,文件自动失效,项目业主需重新申请开展前期工作。

三、责任分工

按照风电项目申报程序、实施及运行管理要求,各相关职能单位按照职责严审资料和审批,具体分工如下:

1.县发改委是风电项目主管部门做好牵头综合协调工作,负责风电场项目出具开展前期工作意见;组织项目申报、立项、实施和运行管理工作。

2.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县风电场项目土地资源合理规划、划分实施区域和机位选址及规划,审查风电项目机位布局合理性,合格后出具相关土地证明材料;做好涉及土地红线方面的协调工作;项目建设范围内所占区域的土地性质及土地权属,办理临时用地和永久用地的手续,在取得林地手续批复后,上报审批土地复垦方案、建设用地批复、土地“招、拍、挂”、办理土地证等相关工作。

3.县生态环境局负责风电项目涉及环境保护等方面意见和审批工作。

4.县住建局负责风电项目施工许可证审批、施工质量监管和竣工验收及相关手续等方面工作。

5.县委政法委负责风电项目涉及安全和信访稳定等方面意见和风险预评价工作。

6.县水利局负责风电项目涉及水土保持方面的协调工作,出具相关水利方面意见和审批工作。

7.县人武部负责风电项目涉及军事方面(雷达、航空通道)等方面意见和审批工作。

8.县文广旅游局负责风电项目涉及文物保护等方面意见和审批工作。

9.县应急管理局负责风电项目安全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及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10.县供电公司负责审查风电场项目全过程电力及输出入线路符合电力规划、运行发电接入和消纳等工作,提供项目相关电力和消纳等方面意见和审批工作。

11.县公安局负责项目建设安全保卫服务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维护现场设备、人身安全,防范盗抢及非法阻挠正常施工事件;办理消防备案登记及项目竣工后办理消防验收登记时予以指导服务。

12.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建设风电机位与道路距离,在大型设备运输期间,办理特殊通行证时予以支持,落实工程施工道路与县新修道路重叠区域。

13.涉及风电项目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负责人,做好项目建设涉及本辖区内的土地补偿及乡村两级需要解决的问题。

四、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发改委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组织实施,做好风电项目的规划,组织和监督管理,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推动项目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二)简化审批流程。要简化风电项目核准流程建立简便高效规范的核准管理工作机制,建立简便高效规范的工作流程,明确项目核准的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县发改委要会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业部门,加强服务指导,及时协调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项目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及时落地,按期投产。项目单位要按照核准文件要求,加快推进风电项目建设,各风电项目开发企业对工程建设质量和风电场安全负总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规定,结合工程实践,建立健全本企业内风电工程建设、运行及检修维护质量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风电项目施工建设、并网运行和检修维护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提高风电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水平,确保风电项目安全运行。

(四)做好电网接入保障。电网企业应积极配合做好风电项目的接网工作,为接入系统工程建设开辟绿色通道,在保证安全运行和电力消纳的前提下,风电项目接入电网手续办理、并网验收和电费结算等相关工作,保证风电项目能顺利并网运行、优先发电。

(五)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与工程可行性研究同步开展;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总装机容量5万k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风力发电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应符合现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IT2.3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的规定。对于工程建设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送之前应征求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

(六)做好信息和统计报送工作。风电场项目单位应由专人进行信息统计、分析及报送等工作。

延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021-09-28

 

 

稳外贸承压而上地方开列政策支持清单 文章下载

稳外贸承压而上 地方开列政策支持清单

跨境电商、RCEP等成关键词,系列举措助企业保订单、增盈利

新春伊始,在国家层面多重部署稳外贸基础上,地方加快出台相关举措。《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近期以来,多地都在开列2022年稳外贸的目标、任务和举措清单,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帮助企业稳订单、增盈利、谋转型。其中,抢抓《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红利,推动跨境电商等业态发展成为重要发力点,为全年外贸承压而上提供新动能。

春节刚过,在“中国房车产业出口基地”山东荣成,不少工厂已是一派繁忙景象。康派斯新能源车辆股份有限公司总装车间里,工人们正在对房车进行装配后的最后检测。与一般的出口贸易不同,在荣成海关监管查验后,这批房车将发往公司在国外设立的“海外仓”。“这些房车都是跨境电商平台产生的线上交易订单。”公司总经理刘邵勋说。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有“中国皮具之都”之称。这里的一些箱包企业抢抓RCEP落地红利。广州市智嘉皮具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RCEP生效后,出口日本的箱包可以享受更多关税优惠,不断有新客户通过各种渠道前来洽谈业务。皮具城内许多企业都在开足马力赶制订单。

这既是我国外贸开年奋进的缩影,也是各方充分评估2022年外贸严峻形势的提早准备。

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济研究院教授竺彩华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在去年6.05万亿美元规模、30%高速增长基数之上,同时受疫情等众多不稳定因素影响,今年外贸形势不容乐观。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所长许英明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即便下半年疫情在世界范围内得到较好控制,也会面临全球性产能过剩、需求不足等问题,我国外贸增长仍然难度不小。

多重压力之下,2022年被确定为“外贸巩固提升年”,商务部将从做好跨周期调节、市场多元化行动、供应链畅通、创新提质等方面发力稳外贸。

按照早安排早见效部署,政策利好正在加快落地。2月8日,国务院发布文件,同意在鄂尔多斯等27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至此,全国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达到132个。业内分析指出,跨境电子商务是发展速度最快、潜力最大、带动作用最强的外贸新业态,先行先试试验田规模的扩大,将进一步激发其新活力。

记者了解到,获批城市和地区已经在研究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其中,江西上饶提出,将借鉴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先进地区经验做法,重点发展跨境B2B。浙江舟山明确,支持综合试验区吸聚信息、制造、仓储物流、金融等各类企业,发展支付、物流等相关配套业务,打造跨境电商良性发展的生态圈,真正实现“买全球、卖全球”。

另外,北京、天津、湖南、湖北、青岛、银川等地也将推动跨境电商发展作为今年稳外贸重点,推出包括支持有能力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加速全球布局,重点对独立站建设予以资金支持,推动优势产业“触网”,加强通关便利保障等系列举措,以新业态助力外贸克难前行。其中,湖北还对市场采购贸易试点、跨境电商综试区、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等试点制定任务目标,争取一季度完成贸易贡献增量30亿元以上。

在大力布局新模式新业态的同时,年初实施的RCEP也为各地稳外贸提供了新空间。海关统计显示,2021年我国对RCEP其他14个成员国进出口12.07万亿元,增长18.1%,占我国外贸总值的30.9%。

RCEP协定生效后,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贸易将逐步实现零关税,另外,优化原产地规则、扩大市场准入、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等措施将促进区域内生产要素等经济资源的流动更加自由、高效和畅通,成为推动区域贸易合作的重要桥梁。

以广东为例,广州海关初步测算,随着RCEP规则落地,预计2022年,广东皮革、纺织和鞋靴等产品对日本出口可享受关税减让约4700万元,将有效降低外贸企业经营成本。

广州市万信达皮具有限公司总经理陈生说,“RCEP生效首月,公司向日本出口货物总值超过240万元,同比增长近3成,享受关税优惠约2.4万余元。”

这仅是RCEP红利的一部分。实施一个半月以来,RCEP开启的巨大市场空间,以及相关规则为企业带来的“真金白银”红利,进一步激发了各地研究对接协定发展机遇的积极性。

记者获悉,目前不少省市都在结合自身优势和发展特点,研究针对性对接RCEP的政策措施和行动方案。不少地方还在积极组织培训,帮助企业尽快熟悉RCEP各国关税优惠承诺,抢抓区域贸易高度便利化机遇,扩大优势产品出口和优质商品进口。

例如,外贸大省浙江发布了落实RCEP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提出21条重点任务与举措,并明确到2024年,浙江省与其他RCEP国家货物贸易总额力争达到浙江全省总额的28%,承接其他RCEP国家服务外包执行额突破30亿美元。

湖北商务厅近日组织RCEP专题培训会,提出已着手准备对接RCEP推动湖北省外向型经济发展措施,尽快出台落实措施。

宁夏也抢抓机遇,紧盯RCEP协定内商品目录,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发挥特色农产品、优势工业品优势,大力开展线上线下国际市场开拓活动,拓展对RCEP成员国贸易规模。

抓住主要贸易伙伴,就抓住了重点。在竺彩华看来,充分利用我国参与构建高水平自由贸易协定带来的红利,尤其是占据全球总贸易量30%的RCEP,将有利于培育更加稳定的区域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拓展外贸企业生存发展空间。

竺彩华提出,在开拓市场的同时,还要出台更加精准的外贸产业政策,尤其要通过数字化赋能大力留住可能向外转移的产业;要充分利用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红利,挖掘更多蓝海市场。

展望全年,许英明表示,2022年“稳”成为我国外贸发展的关键词,“量稳质升”成为外贸政策的目标。他同时分析,在总体形势严峻情况下,RCEP生效、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壮大、开放平台高质量发展,以及一系列稳外贸政策措施的实施,将促进外贸稳定发展。预计2022年外贸对GDP的贡献有望保持稳定。

经济参考报2022-2-17

 

 

涡阳县县域经济涉及商务局考核指标情况分析 文章下载

涡阳县县域经济涉及商务局考核指标情况分析

一、服务业增加值

1.指标完成情况。

2021年上半年服务业增加值增速51.3%,位居全市第三。

2.短板、瓶颈和制约因素

(一)发展速度有待进一步加快。

随着近年来我县工业的强势崛起,服务业由于起步晚,发展相对滞后。服务业产值所占比重有待提高。

(二)是发展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

目前,服务业企业发展增速,与省、市提出的目标有一定差距。生产服务业中,总体品位不高。

(三)是政策引导功能有待进一步加强。

服务业招商引资政策有待于加强,缺乏新兴行业、科技含量高的重大项目,尤其是二、三产业联动的生产性服务业、科技服务业等创新型重大项目不多,严重制约和影响了我县服务业发展。此外,还存在着高端专业人才匮乏、企业经营模式和管理理念过于传统、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等现代化营销手段运用不够等问题。

(四)工作机制不顺。

省、市、周边县、区及三定方案,服务业工作均在发改委。我局不能及时接受上级文件及指示精神。企业不能充分享受到相关扶持政策。

3.下步工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二)针对重点企业开展“四送一服”活动,帮助企业解决经营中的困难。

(三)时时掌握企业情况,保持与主管部门对接,遇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县政府汇报。

(四)时时与市级保持沟通掌握其他县区的营业收入上报情况。

(五)帮助企业落实好各级优惠扶持政策。

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以及网上零售占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比重

1.指标完成情况

涡阳县1-7月累计完成限上零售额17.78亿元,同比增长27.6%,在全市排名总量第三,增速第三。扭转下降趋势。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45.8亿元,增速32.5%,在全市排名总量第二,增速第三。

2.短板、瓶颈和制约因素

(1)上年基数大。从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我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连续18个月位居全市第一,限上零售额增速连续19个月位居全市第一。去年一季度我县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7.63亿元,同比增长-5.7%,总量和增幅均高于其他县区,居全市第一(谯城区总量48.87亿元、增幅-9.9%,利辛县总量49.89亿元、增幅-8.1%,蒙城县总量50.47亿元、增幅-10.1%)。由于去年总量大,导致今年基数较大,增速较低。特别是餐饮业,受疫情影响,去年其他县区几乎没有上报数据,我县指导餐饮企业增加网上销售,按照正常营业上报数据,导致今年我县餐饮业增速远远落后于其他县区。

(2)部分重点企业倒闭。涡阳县春秋商贸有限公司、涡阳县北城万家有限公司、源顺中药材销售有限公司、涡阳县鲲鹏商贸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经营不善,已经倒闭,无法上报数据,倒闭重点企业去年上报销售额3.8亿元,占今年基数很大,严重影响了我县限上零售额增速。

(3)去年被核查企业今年再次被国家级问询。旺角好又多、喜乐购超市等企业为去年国家委托省级检查企业。本月,国家级再次质疑这部分企业数据真实性。为消除风险,在接下来的数据上报中,要求企业完善基础资料。但两家企业去年累计零售额分别为19268万元、7718万元,体量较大,对后续月份的限上零售额增速下拉影响较大。

3.下步工作举措

(1)加快新增企业摸排入统工作。目前已经和市场局、税务局联系正在筛选符合条件的月度入库企业,指导达到限额标准的企业准备材料申报入库。已经初步摸排出安徽正宇供应链有限公司(正宇面粉)、涡阳县利瀚商贸有限公司(正宇面粉)、涡阳县云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3家企业,涡阳县程彦酒水批发部、索菲亚家居、顾家家居3家大个体。其中,体量较大、超千万的企业2家。涡阳县红沣商贸有限公司今年累计销售额已经超千万元,本月已经报送申报材料,县统计局初审通过,目前市统计局正在审核中。

(2)做好退库工作。联合县统计局做好已经倒闭、濒临倒闭和在库多年没有增长空间的企业退库工作。协调、指导春秋商贸、北城万家、侠玲餐饮、源品生活等企业转个体不带基数退库,实现在库企业和数据质量瘦身,提升限上零售额增幅。

(3)加强在库企业进行培训指导工作。联合县统计局认真开展检查指导,对2020年底新增企业逐一进行调研,摸清实际经营情况,指导企业做好增速调整和批发剥离零售工作,努力提高报表质量,使新增单位形成有效拉动。同时加强对在库企业的指导、协调和相关政策的宣传,严防瞒报、漏报,使企业能轻装上阵,做到“应报尽报,应统尽统”。

三、经济外向度

1.指标完成情况。

2021年外贸进出口目标任务1.9亿美元,同比增长7%。1-6月份进出口实现7109.9万美元,增幅-23.4%,总量第二,增幅第一。

2.短板、瓶颈和制约因素

我县进出口新增长点少,缺少大项目进出口的支撑

3.下步工作举措

(一)深入基层,完善落实外贸对口联系服务制度,对重点企业实行包保责任制,对年出口1000万美元以上的骨干企业由县领导分包;2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分包。要包企业、包项目、包资金、包指标,责任落实到人。

(二)加强对企业指导培训,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省、市、县组织的外贸政策宣讲培训。

(三)积极组织企业申报省、市、县外贸扶持政策奖励,把支持政策送到每一个企业,继续再鼓劲,再加压,再造外贸经济发展新优势。

四、进出口总额及占全省份额

1.指标完成情况。

2021年外贸进出口目标任务1.9亿美元,同比增长7%。1-6月份进出口实现7109.9万美元,增幅-23.4%,总量第二,增幅第一。

2.短板、瓶颈和制约因素

(一)去年4-6月份我县小额贸易公司进出口5360万美元,今年由于没有政策支持,小额贸易公司全部停止出口,使得我县进出口数据基数增高。

(二)我县进出口新增长点,缺少大项目进出口的支撑,截止到目前,我县没有新孵化企业。

(三)有的外贸企业长期坚持传统的管理模式,不思进取,出口产品单一化,国际市场占有份额少等一些问题,制约了外贸企业规模的不断壮大。

3.下步工作举措

(一)抓好孵化。目前,我县把外贸工作的重点放在抓好新增实绩企业上。

(二)制定政策。根据省、市政府文件精神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2021年继续对外贸企业给予奖励,鼓励企业上规模上总量,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鼓励企业争先创优,优化外贸企业发展环境,促进外贸企业更快、更好的发展,努力实现全年外贸经济发展目标。

五、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

1.指标完成情况。

1-6月份实际利用外资完成10010万美元,增幅23.9%,在全市排名总量第一,增幅第一。完成全年任务。

2.短板、瓶颈和制约因素

缺少外资后备项目,实际利用外资后续乏力,招商引资项目无外资项目。

3.下步工作举措

一是招商引资引进外资企业,要把招商引资的工作重点放在利用外资上,切实制定出有利于外资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二是与招商、经开区等部门沟通,加强对有外资成分的企业进行摸排。

三是招商引资要扩大招商范围,走出去境外招商,使我县的外资企业总量增加。

六、在建亿元以上省外投资项目实际到位资金

1.指标完成情况。

1-6月份实际利用外资完成10010万美元,增幅23.9%,在全市排名总量第一,增幅第一。完成全年任务。

2.短板、瓶颈和制约因素

招商引资无外资企业,我县招商引资企业主要以内资为主,近几年来只有光大生物质能源一个外资项目。

3.下步工作举措

招商引资引进外资企业,要把招商引资的工作重点放在利用外资上,切实制定出有利于外资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涡阳县商务局2021-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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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总部经济再“放大招”,出台19项政策……

近日,丰泽区正式出台

促进泉州中央商务区繁荣发展19条措施

涉及支持总部企业聚集、鼓励重点行业聚集、

鼓励创新招商、人才引进支持、安居保障支持、

子女学前教育托育支持、商业文娱支持、政务服务支持等八方面内容

为贯彻落实泉州市委市政府 “产城融合双轮驱动”要求,加快泉州中央商务区要素集聚繁荣发展,强化中心城区辐射带动功能,树立泉州城市新名片,在做大做强中心城区中担当主力军,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意见。

本意见所称泉州中央商务区位于丰泽区东海片区范围内,东至后渚港区、西至滨海街和府西路合围区域南至滨海公园、北至通港路。

扶持措施具体如下

1

支持总部企业聚集

1、对入驻的总部企业按照泉州市政府出台的关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政策及丰泽区政府关于促进东海高端楼宇经济区快速发展政策的相关扶持措施给予扶持。

2

鼓励重点行业聚集

2、对入驻的金融机构、经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类金融机构市级或市级以上分支机构的管理层成员,由受益财政按其个人年度地方财政贡献的80%给予奖励,每家机构奖励人数不超过10名。

3、打造海丝基金小镇中央商务区园区,新引进入驻的基金类企业享受《泉州海丝基金小镇扶持政策》同等优惠措施。

4、对由丰泽区域外迁入或引进且年度地方财政贡献分别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机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

5、对由丰泽区域外迁入或引进的前100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年营收2000万元以上的前20家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30万元。

6、对由丰泽区域外迁入或引进的建筑业综合资质(特级)企业、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一级)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劢1200万元、120万元。

7、对由丰泽区域外引进的前100家限额以上批零企业、限额以上住宿业、限额以上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且年度地方财政贡献达2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3

鼓励创新招商

8、经事前报备,对促成引进丰泽区域外企业且单家企业年度地方财政贡献达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及上的专业招商机构(含区域外),分别给予专业招商机构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50万元。

4

人才引进支持

9、对企业新引进且居住在泉州中央商务区的全日制毕业生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博士每人9万元、硕士每人6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及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本科每人3万元,分期三年平均发放。

5

安居保障支持

10、在泉州中央商务区就业并就地承租住房的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且家庭成员(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丰泽区内无住房、未享受相关安居保障优惠政策,按泉州市第一至第五层次人才分别给予每月3500元、3000元、2500元、2000元、1500元租金补贴,补贴时问最长3年,补助金额不得超过实际租金。

11、对毛坯商品住宅装修前报备并公示,且于2022年底前完成首次装修并实际入住的商品房住宅业主进行公开摇号,给予100户业主每户一次性奖励3万元。

6

子女学前教育托育支持

12、对入驻企业的员工,个人年度财政贡献2万元及以上、签订劳动合同3年及以上,且在丰泽缴纳社保一年(含)以上的,其子女处学前教育阶段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不足的通过公开摇号的形式安排。

13、对建成运营且实际招生50人以上经营场所500平方米以上的前5家托育机构,按每个托位给予一次性补助0.3万元,单家机构最高补助30万元。

7

商业文娱支持

14、对前10家新开业餐饮服务的纳统企业,经营面积达到200平方米及以上,且连续经营一年及以上的,给予每平方米500元装修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资金从开业第二年起按5:3:2比例分期三年发放。

15、对前2家 “中国餐饮品牌力百强”企业(全国连锁店超过200家的) 在泉州中央商务区开设首店,且经营面积达到3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奖励资金从开业起按5:3:2比例分期三年发放。

16、对前5家新迁入泉州中央商务区的电竞、剧本杀、密室逃脱、AR、脱口秀剧场等文化娱乐企业开设首店的,经营面积达200平方米及以上,给予每平方米500元装修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补助资金从开业起按5:3:2比例分期三年发放。

17、对前10家新迁入泉州中央商务区的市级及以上餐饮“老字号”企业,装修方案经事前审核同意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18、鼓励在泉州中央商务区举办各类商务、文化展览、文艺、体育、演艺、论坛活动,经事前审核同意的,给予举办方活动费用总额30%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其中涉及营业性演出的,演出场所及经纪机构需具备相关资质或自行办理许可证。

8

政务服务支持

19、开通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绿色通道”,设立泉州中央商务区“一站式服务窗口”和招商中心,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对一” 精准服务。

泉州中央商务区

泉州中央商务区位于丰泽区东海街道,东至后渚港区、西至滨海街和府西路合围区域、南至滨海公园、北至通港东街,总占地面积约8000亩。现有建成总部楼宇13栋,入驻企业215家,目前已100%实现复工复产,复工总人数4200多人,复员率达107%。

其中,东海总部经济区面积355.34亩,规划建设商务办公及总部大楼28栋,总建筑面积约198.52万平方米,是目前大泉州地区商务楼宇最密集、品质最高、未来发展环境最优越的区域。

总部经济区位于东海新区沿海一侧,规划建设多栋超高层建筑,如今,高楼拔地而起,连捷国际中心、菲莉中心、匹克大厦等已建成且部分投用,汇金国际中心、富豪广场、中禄广场、海悦中心、达利总部大厦、金鹿总部大厦、莲花中心、和富中心、泰山石化总部基地等处于火热建设中。

泉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竞得东海2021-14号地块,总建超15.9万㎡,建筑限高180米;泉州水利投资有限公司竞得东海2021-15号地块,总建超5.3万㎡,建筑限高120米。

金融服务中心也同步在建,目前泉州银行总部大楼已投用,中国民生银行泉州分行民生大厦、厦门银行泉州分行大厦,泉州农商银行总部大楼在建中。

目前东海新区内规划布局有泉州迎宾馆、东海泰禾洲际酒店、荣誉国际酒店(在建)、东海悦华酒店(在建)、泉州威斯汀酒店(在建)等多家高端酒店集群落地。

待这些百米高楼接连落地后,环湾天际线展露,势必将成为泉州城极具代表性的新地标

腾讯网2022-04-24

 

 

临港新片区打造氢能示范场景实施方案 文章下载

临港新片区打造氢能示范场景实施方案

日前,我们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官方了解到,到2025年,完成1500辆氢燃料电池车辆应用;建成各类型加氢站点14座;年氢气供给量不低于14000吨,构建工业副产氢和可再生能源制氢有机结合的氢源保障体系;打造具有临港新片区特色的可再生能源和谷电制氢产业,年氢气自给率不低于当年需求量的30%;推广氢能分布式能源和热电冷三联供系统技术在建筑领域和工业园区示范应用。具体如下:

临港新片区打造高质量氢能示范应用场景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决策部署,落实财政部、工信部等五部委《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和市政府《上海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临港新片区氢能技术研发、产业布局等方面的优势,积极打造“十四五”期间高质量氢能示范应用场景,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背景

我国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庄严承诺,上海市明确要在2025年前实现碳达峰。为实现“双碳目标”,上海积极布局新能源开发建设,培育“一环”“六带”的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创新生态,发布《上海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施计划(2021-2025)》,明确了燃料电池汽车应用总量突破1万辆、建成并投入使用各类加氢站超过70座的目标。

临港在“一环”“六带”中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中定位为综合性功能区域,将重点发展以燃料电池为核心的科创产业。新片区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起步于2016年,经过5年多的创新发展,已初步形成了电堆、双极板、膜电极等核心零部件产业链。中日(上海)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是全国6个中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之一,于2020年7月落地临港,是唯一一个明确将氢能产业作为园区主导产业的示范区。新片区首座油氢合建站——平霄路站已于2020年9月奠基,预计2021年底建成投运。首座临时撬装鸿音路加氢站已于2021年8月建成,拟于近期投运。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立足率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进氢能多领域应用和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场景多样、系统完备、运行高效”的氢能示范应用体系。

(二)发展原则

1.协同推进:完善横向协同、纵向贯通的推进机制,促进氢能基础设施与产业、交通、建设、信息等深度融合,丰富场景,统筹布局,供需匹配,协同发展。

2.创新带动:促进自主创新,依托临港高校、企业科技资源能力,发挥技术创新高地优势,突破交通、能源、装备等领域的技术壁垒,带动发展。

3.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强化企业在技术、生产、服务等方面的主体地位;更好发挥政府在战略规划、市场秩序、绿色消费等方面的作用,创造良好营商环境。

4.示范引领:以中日(上海)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为牵引,推进氢能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氢能上下游产业链延伸,进一步扩大制氢产业绿色化,加快全场景应用,引领规模化发展。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25年,把临港新片区打造成为上海氢能发展先行先试区、综合示范区和产业引领区。在技术领先度、产业集聚度、设施完备度、应用覆盖度等方面领先全国,产值规模占全市1/4以上,车辆应用规模占全市1/7左右,基础设施规模占全市1/5左右,在新能源制氢储氢、管道供氢、分布式和热电联供等领域率先示范并形成行业标杆。

2.阶段目标:到2022年,全面推进燃料电池车在中运量公交、公共交通领域场景打造;支持氢燃料电池在物流、重卡领域商业化应用,累计完成不低于150辆氢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建成投运平霄路、鸿音路加氢站,启动广祥路等3座加氢站建设;年氢气供给量不少于1500吨,在现有工业副产氢供应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发展区域内天然气、电解水和甲醇制氢路径。

到2025年,完成1500辆氢燃料电池车辆应用;建成各类型加氢站点14座;年氢气供给量不低于14000吨,构建工业副产氢和可再生能源制氢有机结合的氢源保障体系;打造具有临港新片区特色的可再生能源和谷电制氢产业,年氢气自给率不低于当年需求量的30%;推广氢能分布式能源和热电冷三联供系统技术在建筑领域和工业园区示范应用。

三、重点任务

(一)推广1500辆燃料电池车辆

1.货运物流:依托洋山深水港独特区位优势,充分发挥燃料电池汽车续航里程长、应用场景集中、使用频次低的特征,围绕城际物流中转,积极在城际厢式物流、城市配送厢式物流领域开展试点。到2025年货运物流领域推广600辆,其中重卡300辆、物流车300辆。

2.公交通勤: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全面落实绿色出行理念和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围绕中运量和常规公交体系建设,重点布局710辆燃料电池车。积极引导市场化开发,培育发展产业园区通勤班车100辆。

3.市政、公务等领域:开展市政及港口领域氢能示范应用,提高土方运输、环卫清扫、港口机械、仓储叉车燃料电池车辆覆盖比例,形成不低于60辆的规模。适时推进氢能在乘用车领域的示范应用,围绕企业公务用车、政府公务用车、临港区域网约车或出租车以及部分私人用车试点30辆应用场景。

(二)建设各类加氢基础设施14座

到2025年建成各类型加氢站14座,总加氢能力不少于38吨/天。2021-2022年,在投运平霄路站和鸿音路临时站的基础上,理顺建设机制与管理模式,建成车辆基地(X2路)站、同汇路站和广祥路站。2023年-2025年,全面匹配新片区各类应用场景用氢需求,建成丽正路站、正茂路站、机场南站、临港大道站和书院站。积极试点非化工领域可再生能源发电制氢,探索在重装备产业区、特殊综合保税区(洋山岛域)、综合先行区、中日合作示范园等区域布局4个制氢储氢加氢一体化母站。

1.面向社会开放的公共站:新建平霄路等油氢电合建站6座,基于全市加氢站布局规划同步建设,近期单站供氢能力1000公斤/天,远期提升至2000公斤/天。

2.停车保养的专用内部站:依托停保场建设,新建同汇路停保场加氢站等4座,以保障中运量和公交服务的供给为主,单站供氢能力3000公斤/天,建设保障量为1天的常态化储氢设施。

3.制氢储氢加氢的一体化站:开展风光电解水制氢、天然气重整制氢、甲醇制氢等技术示范应用,在重装备产业区、特殊综合保税区(洋山岛域)、综合先行区、中日合作示范园等区域规划新建制储加一体化母站4座,单站供氢能力3000-5000公斤/天,储氢能力超过70吨/天,满足大规模的氢气供应需求。

(三)建立稳定可靠氢气供给体系

到2025年氢气自给率达到30%以上,光伏等绿氢占比不低于10%。探索试行氢能战略储备机制。到2025年建成本地氢气储备满足2天的需求量,储氢规模达到78吨,同步在洋山深水港规划建设氢储运基地。

(四)开展氢能综合利用试点示范

鼓励氢能示范应用与重点区域开发相结合,依托顶尖科学家社区打造低碳示范园区,开展氢能分布式能源示范。同时,在中日合作示范园区内或其他条件允许的公共设施内开展1-2个探索天然气掺氢示范应用,打造“氢能园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保障

成立氢能等清洁能源示范应用推进领导小组,管委会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发改处、财政处、高科处、规资处、建交处、生态处、应急处、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各部门参与,建立新片区氢能示范应用推进顶层协调机制,引导各开发主体协调解决新片区氢能示范应用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完善产业扶持政策

积极落实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财政资金奖补政策,发布临港新片区支持氢能产业及应用场景建设的资金补贴方案及实施细则,出台加氢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办法。发布燃料电池车辆的示范推广支持政策,推动燃料电池汽车在公共交通、城市物流、市政领域的应用。

(三)优化创新突破改革

大胆改革自主创新,新片区管委会主动承接加氢站建设过程中各类许可审批事权,实现新片区加氢站规划、建设、运营审批一站式审批。。燃料电池重卡和物流在东海大桥、高速等享受优先路权和减免过路费的优惠。率先突破一批面向市场化的通勤班车和网约车牌照,支持燃料电池汽车商业化运营。

(四)注重安全有序推进

强化氢气在制、储、运、加、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和制度建设,形成服务氢能发展的标准规范体系。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设置预警报警装置,制定应急处理预案,落实专项处置演练,全面提升应急管理水平。

(五)培育壮大创新主体

发挥新片区人才引进创新政策优势,加快氢能等清洁能源领域科技英才和领军人才的培养选拔。积极引进国内外头部企业、顶尖高校及科研院所入驻,形成技术人才高地,打造一流的技术创新策源地。深入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汽车之家2021-09-26

 

 

 

暖心政策、精准服务!厦门市商务局全力推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双战双赢” 文章下载

暖心政策、精准服务!厦门市商务局全力推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双战双赢”

人勤春来早,鹭岛复产忙。推动防控疫情战、复工复产战“双战双赢”,厦门,正奋力将时间抢回来,把损失补回来——重点企业火力开,重大项目不停步,奋进的铿锵音符奏响春天美妙的“协奏曲”。

市商务局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创新,运用电商平台、社群平台开展线上展示和交易。图为在Ole’精品超市,骑手正准备为通过线上购买生鲜食品的市民“送菜到家”。(杨启翔 摄)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一手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的安排部署,厦门市成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快推进服务业企业有序复工领导小组,在抓实抓细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围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等,科学稳妥、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努力降低疫情影响,稳住经济发展基本盘。数字显示,截至3月10日,厦门市限上(规上)服务业企业累计复工4347家,复工率94.9%;累计返岗人数33.3万人,返岗率83.2%。

“三步走”分类促进复工复产,全链条开展情况摸查和走访,全方位制定帮扶政策措施,广覆盖落实复工复产物资保障,精准高效提供暖心服务,到企业协调解决具体问题……疫情发生以来,厦门市商务局靠前服务,主动作为,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全方面多维度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有序有力推动企业安全平稳复工复产。

【政策有力】

聚力政策支持

出实招激发市场活力

最近,不少企业都主动关注“厦门市商务局”公众号并进行置顶——这里常会有暖心政策“大礼包”实时发布。这些政策,都是厦门市商务局从政策层面吹暖风、出实招,激发市场活力,助力市场主体的具体体现。

新形势下,外贸出口面临很大挑战。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厦门市推出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外贸企业发展的实施方案》,落实外贸惠企“四条措施”,从降低政策性保险费率、加大金融支持、提高开拓国际市场扶持力度、加强预警和法律援助工作等方面支持企业共渡难关。在政策性保险支持上,厦门市优先处理受疫情影响外贸企业的出险理赔案件,今年1月-2月累计赔付22宗案件,涉及20家出口企业,总计赔款约1833万元;累计支持3家国有企业从加拿大、韩国、新西兰等国家进口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物资444万美元;进一步下调小规模企业基本风险保障保单费率,初步预计惠及小微企业约2400多家。

在苏宁易购家乐福,蔬菜专柜上水叶菜琳琅满目,“菜篮子”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厦门日报社记者 沈彦彦 摄)

疫情发生后,如何提振厦门会展业的发展信心?厦门市出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会展企业发展实施方案,从资金、场地、推广等多个维度进行扶持。而面对餐饮业受到的巨大冲击,厦门市则针对餐饮业推出9大暖企政策,餐饮企业线上拓展最高奖励25万元。

在保障民生物资供应方面,暖企政策亮点频现: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启动生猪、冷鲜肉、蔬菜供应量补贴政策,延长补贴的期限,缓解运销大户的经营压力。此外,在稳定就业、减轻企业压力方面积极制定政策,对疫情防控期间配合保障肉、菜、水产品等民生供应的零批企业、城市配送企业发放一次性稳就业奖补。

在厦门,苏宁易购家乐福等商贸企业上榜全国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这也是市商务局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对涉及“菜篮子”民生保障的企业给予优惠信贷支持的缩影。

商务政策“大礼包”接连派发,企业发展信心持续提振,各种商贸资金加快申请及兑现。截至3月6日,商贸资金已兑现18218万元,惠及1868家企业。

【服务有效】

聚力纾困解难

提供精准高效服务

“疫情无情人有情,政企携手渡难关!贵局的协调扶持,保障了民生产品的市场供应,促成企业有效对接,让许多中小企业看到了希望,感受到支持的力量与度过时艰的勇气……”近日,厦门程泰食品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将一封感谢信送到了厦门市商务局。一周5个工作日,市商务局已经连续收到了4封感谢信。每一封信的背后,都是商务局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的生动缩影。

疫情发生以来,市商务局多维构筑横纵到边的服务保障网络。全面深入各区、各开发区进行走访调研,走进上百家企业,实地了解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情况,聚力纾困解难,提供精准高效服务,支持企业加快恢复生产。

“我们是一家有着32年历史的‘厦门老字号’企业,一路走来不容易。”今年春节,以餐饮食材供应为主营项目的厦门程泰食品有限公司遭遇了困难:企业价值上千万元的食材难以对接市场,企业走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市商务局第一时间发挥渠道优势,主动为我们牵线搭桥,很快就联系到夏商和朴朴两个销售渠道,既为市场供应了优质丰富的食材,又为我们超过32万元的滞销产品对接销路。”这位负责人说,市商务局的支持,让他们又有了咬紧牙关期待春天的力量,正如他所言:“不是我们独自在战斗。”

同时,该局还主动对接企业需求,统筹协调企业防控物资调配,为企业经营保驾护航。市商务局共牵头发放给服务业企业两批口罩合计1203.974万个,惠及企业21005家。

“厦门市的政策暖风与厦门市商务局的高效服务,都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星巴克厦门负责政府事务相关人员告诉记者,在疫情防控期间,市商务局主动关心企业,急企业之所急,为企业分忧。

【创新有方】

聚力化危为机

加快消费升级步伐

在银泰百货,各大品牌销售主管在柜台上“玩”起了直播,通过拓展直播平台销售,加快消费升级的步伐;在万象城、宝龙一城等商城,纷纷为商户搭建起“云商城”,精准服务,加快新零售发展;在天虹、大润发、家乐福等企业,不仅“菜篮子”供应充足,市民还可以通过线上下单享受送货到家的增值服务……人们消费生活更便利,商贸企业突围方式更多样。这些与商务部门的综合引导密不可分。结合复工复产,市商务局聚力化危为机,制定出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传统零售消费恢复增长措施,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创新,运用电商平台、社群平台开展线上展示和交易等,推进商业消费恢复增长。

市民用餐可扫码登记信息。(图片来源:食安厦门)

面对新形势下的新困难、新问题,市商务局通过出台政策,引导行业主动破解难题。在各大餐厅,餐桌间距有了“安全规定”,市民按照要求进行“云登记”,扫码或登记信息进店吃饭,消费更安心;在各大超市商场,少扎堆、勤消毒、广防范、戴口罩、测体温、严登记成了“关键词”,试吃试用不再开展……疫情发生以来,市商务局积极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督促市场主体严格对标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经营服务防控指南,不折不扣落实落细,在降低企业复工复产风险的同时,为民众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面对疫情,有没有一种模式,既能解决复工复产“吃饭难题”,又为餐饮企业度过寒冬增添信心,还能给新环境下的餐饮行业转型发展开拓新路?市商务局创新模式,在全国率先搭建起“移动食堂”供配餐平台,全力保障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团餐需求,及时解决复工复产“吃饭难题”。目前,全市已有两批20家集体用餐应急供配单位上线“移动食堂”,截至2月底,“移动食堂”总配餐量已突破260万份。“由政府出面,建立应急供配餐体系,对接好需求端和供给端,厦门的做法在全国尚属首例!”这是多家央媒对厦门“移动食堂”模式的点评。在创新模式的引导下,越来越多的餐饮企业积极转型,迈出了化危为机的坚实步伐。

厦门日报2020-03-11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庄区推进氢能源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下载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庄区推进氢能源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市驻罗庄各单位,区直各事业单位:

《罗庄区推进氢能源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7日

罗庄区推进氢能源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氢能源产业是我国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也是培育发展新动能、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未来重要产业。为进一步做大做强氢能源产业,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中国氢能源及燃料电池产业白皮书(2019)》、《山东省氢能源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临沂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等要求,以制氢、储氢、运氢、加氢、燃料电池电堆、氢能源商用车等领域为重点,完善氢能源产业链,推广应用氢能源产品,打造全市引领、全省领先的氢能源产业发展基地,为全市低碳减排贡献罗庄力量,以能源变革带动区域经济低碳化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新上一批支撑项目、招引一批领军企业、攻克一批关键技术,全力做大氢能源产业,力争十四五期间实现氢能产业规模过100亿元。

到2022年底,新上一批优质氢能产业项目,形成成熟完善的制氢工艺,建成全市最大的制氢生产基地,初步实现200辆以上氢能物流车辆推广应用,建立2家以上加氢站,开通1条以上氢能源公交线路。

到2023年底,打造全市范围推广应用试点示范区,累计推广应用500辆以上氢能物流车,建立5家以上加氢站,氢能源公交车占新能源公交车总保有量的20%。

到2025年底,全面实现氢能公交车、氢能物流车及燃料电池产品的市场化规模应用,推广应用1000辆以上氢能物流车,建立8家以上加氢站,氢能源公交车占新能源公交车总保有量的50%。

三、重点工作

(一)延伸氢能源产业链

1、建设制氢产业园。依托恒昌现有产能优势,重点发展甲醇裂解制氢,探索可再生能源制氢等高效低成本制氢技术研发,建设具有通用性的基于工业副产氢气纯化的制氢站,不断提高氢气纯度、扩大制氢规模,建设制氢产业园。

2、健全氢储运体系。充分利用全省打造两横两纵氢走廊的机遇,先行试点“青岛港—临沂”氢能物流车示范线路,加快示范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鼓励企业建设高压氢气管束车队,开展高压气态、低温液态及固态等多种形式储运技术应用,提高储运效率,健全氢能源储运标准体系。

3、布局加氢设施。在加油站、加气站和充电桩基础上,统筹规划加氢站布局,编制全区综合能源站布点规划。初步拟定在褚墩镇汤郯路与京沪高速兰陵出口一带,建设加氢站示范项目点,有效发挥示范作用,加快建设氢能源基础设施。

4、多领域示范推广。优先在城市公交、物流运输领域开展试点运营,逐步推广到市政环卫、污水处理、农业装备和工程建设等领域。鼓励氢能源公交车运营,逐步在公交线路全面推广氢能源公交车。依托重卡运力等物流企业,大力推广氢能源物流车应用。鼓励借鉴国富氢能公司采取的联盟销售策略,促进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

(二)做大氢能源汽车产业

5、招引整车生产企业。借鉴沂星电动车与北京蓝吉公司的合作模式,引进氢能源整车生产企业,支持整车生产企业带动配套生产企业落户,推动氢燃料电池客车、物流车、城市配送车等类型车辆的研发制造、批量生产、市场投放。鼓励区内重卡企业开展氢能源商用车研发。

6、突破关键零部件。重点突破氢燃料电池电堆关键技术,鼓励企业与明天氢能、新源动力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燃料电池电堆生产厂家合作,完善关键零部件产业链,实现氢燃料电池整车核心关键技术的创新突破。

(三)加强创新能力培育

7、建立院士工作站。加强与青岛国际院士港合作,建立氢能源院士工作站,共建氢能纯化制氢站,布局加氢站,打造运氢、储氢物流系统,布局氢能物流车辆,为产业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撑。

8、推进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围绕制氢、储氢、运氢、加氢、整车制造等关键环节,与中国工程院钟志华院士团队、同济大学余卓平教授团队、清华大学黄晋教授团队、东南大学曲栩教授团队开展合作,建立临沂氢能源产业研究院,借助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优势,加快建设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推动氢能产业链关键技术实现突破。

9、培养专业人才。鼓励山东交通技师学院、鲁南技师学院、临沂职业学院等区内高职学校,加强与同济大学合作,开设氢能源相关专业,培养氢能源与氢燃料电池专业操作人才,为我区氢能源产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四)加大产业扶持力度

10、优化审批流程。燃气行业管理部门是加氢站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区加氢站的行业管理工作,统筹推动罗庄的加氢站项目。加氢站建设项目的建设审批工作由住建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应急管理部门、行政审批部门等协同推进。加氢站建设项目审批,按照精简高效、审管分离原则,各审批流程不互为前置,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

11、引入产业基金。设立2000万元氢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发挥罗开控股集团的融资平台作用,融合各类资本,引入战略合作伙伴,采取多种方式,鼓励支持全区氢能产业发展。积极争取将罗庄区氢能源产业纳入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临沂市产业引导基金扶持范围。

12、实施财政奖补。加大对氢能源产业及其上下游产业链的制造业企业、研发机构等支持力度,并积极争取省级财政扶持政策给予普惠性奖补、叠加性奖补,对建设的500kg/d固定加氢站,每个补贴100万元(补贴范围为在区内建成,经主管部门验收后投入使用的;补贴时间自本方案实施起2年内有效)。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联席会议。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推进氢能源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日常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成员由各街镇、区直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统筹协调任务落实,研究解决全区氢能源产业发展有关问题。

(二)强化单位协作。各有关街镇、有关部门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细化完善氢能源产业发展实施细则,加强分工协作,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密切关注国家、省、市出台的氢能源产业扶持政策,利用各种渠道主动宣传政策,帮助企业解读政策、争取政策,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三)做好宣传引导。通过广播、电台、报纸、新媒体等方式,广泛宣传氢能源领域相关知识,切实提升对氢能源应用的认知度。大力宣传氢能源产业示范推广的先进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氢能源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工作督导。各有关单位按照目标任务要求,倒排时间,细化任务节点。将根据单位职责分工,定期督导调度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有关单位按照节点抓好落实。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5-17

 

 

关于2022年稳外贸、促消费、稳外资政策,商务部这样部署 文章下载

关于2022年稳外贸、促消费、稳外资政策,商务部这样部署

四项行动、五大举措、六大发力点……关于2022年稳外贸、促消费、稳外资政策,商务部这样部署

1月25日,在国新办举行的2021年商务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相关负责人回应了2022年如何稳外贸、促消费、稳外资等问题。

四项行动稳外贸

如何看今年外贸形势?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司长李兴乾表示,总的来看,在去年6.05万亿美元规模、30%高速增长的基数之上,今年外贸形势十分严峻,稳增长的困难和压力前所未有。

如何稳定外贸基本盘?李兴乾表示,2022年是“外贸巩固提升年”,商务部将实施四项行动。

李兴乾介绍,第一,跨周期调节稳外贸行动。充分释放政策效应,进一步提升出口信用保险作用,切实抓好外贸领域信贷投放,增强企业应对汇率风险能力。进一步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

第二,市场多元化行动。充分发挥贸易畅通工作组作用,用好已经商签的自贸协定,办好广交会、进博会、服贸会等重大展会,指导企业巩固传统市场、开拓新兴市场。

第三,外贸供应链畅通行动。培育好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等各类平台和载体,持续推进物流畅通、结算畅通。

第四,外贸创新提质行动。发挥好跨境电商、海外仓等新业态、新模式带动作用,建设好全球贸易数字化领航区,促进绿色贸易健康发展。

五大举措促消费

商务部综合司司长郭婷婷表示,2021年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4.1万亿元,增长12.5%。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65.4%,消费重新成为经济增长第一拉动力。

今年消费形势如何?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负责人徐兴锋称,今年消费总体将继续保持恢复发展态势。

如何进一步促消费?徐兴锋表示,商务部将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

具体来看,一是提升传统消费能级。要深化汽车流通领域改革,加快推动汽车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修订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规定,扩大二手车流通。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鼓励开展家电家具以旧换新。促进餐饮等服务消费恢复发展。

二是加快新型消费发展。鼓励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壮大智能、定制、体验、时尚等新型消费。

三是促进城市消费升级。加快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推动步行街高质量发展,开展智慧商圈、智慧商店示范创建,让城市生活更加有品质;还要加快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健全社区商业配套设施,让城市生活更加有温度。

四是补齐乡村消费短板。加快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完善县域商业网络,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从而促进农民收入和农村消费双提升。

五是办好消费促进活动。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继续组织开展全国消费促进月、双品网购节、中华美食荟等活动,指导各地开展商旅文体融合、线上线下(44.520, -3.30, -6.90%)结合、城乡区域联动等一系列促消费活动,稳定市场预期,提振消费信心。

六方面发力稳外资

今年吸收外资形势如何?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司长陈春江表示,我国有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保持全球领先地位的良好基础,有产业配套齐全、基础设施完善、人力资源丰富等有利条件,有超大规模市场对外资的强大吸引力,外商在华投资总体预期良好。各大外国商会报告显示,中国仍是跨国公司主要投资目的地之一。

今年有哪些新举措加大吸引外资力度?陈春江表示,商务部将在六方面发力。

具体来看,陈春江说,一是在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上持续发力。落实好2021年版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确保汽车制造等领域开放举措落地见效,吸引更多跨国公司投资。

二是在完善支持政策上持续发力。修订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充分发挥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效应,引导外资更多投向先进制造、现代服务、高新技术、绿色低碳、数字经济等领域和中西部地区。

三是在提升服务水平上持续发力。完善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机制,对外资企业遇到的困难问题,快速响应、及时解决,为企业稳定经营提供服务保障;加强重点外资项目用地、用能、环保、人员出入境等方面的保障,推动项目早签约、早投产、早达产。

四是在强化平台作用上持续发力。发挥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等开放平台作用,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加快推动制度型开放。落实好国家级经开区新版考核评价办法,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打造稳外贸稳外资“主阵地”。

五是在加强投资促进上持续发力。办好第22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举办多种形式的招商活动,促进重点产业外资项目对接。组织开展“跨国公司地方行”活动,为地方招商引资提供更好支持。

六是在优化营商环境上持续发力。实施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持续完善配套规定。充分发挥外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作用,加大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力度,落实好外资企业国民待遇。努力营造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让中国始终成为外商投资的热土。

新浪财经2022-1-25

 

 

关于印发清徐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下载

关于印发清徐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清徐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清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日

清徐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实施方案

我县是国家能源局确定的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为进一步整合我县各类屋顶资源,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新能源在能源供应保障中的作用,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结合县情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按照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的要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示范先行,有序推广,开展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提高新能源就地就近消纳能力,构建节能降碳、绿色环保的清洁能源供应系统,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2022年9月底,投资2亿元,全县新增光伏装机容量50MW,完成调试和并网发电等工作。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开发

成立清徐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等工作。整合全县党政机关、医院、学校、村委会、工商企业、居民住宅等屋顶资源,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中广核新能源山西有限公司具体负责项目投资、施工建设、运营维护。根据用户需求,光伏电站所发电量实行“部分自用、余电上网”和“全额上网”两种模式。

(二)坚持统一标准、规范建设

充分考虑房屋质量安全、寿命期限、合规合法性等因素,结合乡村振兴、环境整治、农网改造等工作,进一步完善分布式光伏规划、设计、建设、并网、运维等标准体系,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引领分布式光伏发电行业高质量发展。中广核新能源山西有限公司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施工和运维安全,光伏电站设计使用寿命和运营不低于25年。

(三)坚持示范引领、分类推进

以目标为导向,优先选择一批乡(镇、街道)、学校、医院、党政机关、住宅小区、工业园区,集中连片,先行先试,成熟一片,推进一片,打造一批分布式光伏示范乡村、零碳单位。2021年底前率先在柳杜乡、徐沟镇启动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2022年在全县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新增光伏装机容量50MW。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公共建筑屋顶光伏发展工程

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办公用房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系统,安装比例不低于50%;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屋顶安装比例不低于40%。所发电量实行“部分自用、余电上网”,免费自用电量按实际装机容量和周边地区市场价格确定。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降低用电费用,实现节能降碳。25年期满后,由中广核新能源山西有限公司统一拆除。

(二)实施工商业屋顶光伏发展工程

充分发挥我县工商业多、屋顶资源丰富等优势,在工商业厂房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系统,安装比例不低于30%。在满足安全生产的前提下,现有年综合能耗15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原则上都要利用厂房屋顶配套建设光伏发电系统,所发电量可用于年度能耗指标减量置换。新建工业厂房(包括配套的办公和生活用房)要按照“宜建尽建”的原则,同步规划设计和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所发电量实行“部分自用、余电上网”,免费自用电量按实际装机容量和周边地区市场价格确定。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降低用电费用,实现节能降碳。25年期满后,由中广核新能源山西有限公司统一拆除。

(三)实施农村屋顶光伏发展工程

结合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按照“整村推进、租赁屋顶、合作建站、利益共享”的原则,全面推动农村居民住宅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系统,安装比例不低于20%。所发电量实行“全额上网”,农户每年收取租赁屋顶租金,金额按实际装机容量和周边地区市场价格确定。25年期满后,由中广核新能源山西有限公司统一拆除。

(四)实施农(畜)光互补光伏发展工程

鼓励设施农业园区、规模养殖厂,利用温室大棚、畜(禽)舍等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实现农(畜)光互补,清洁生产。

四、推进步骤

(一)资源核查及方案编制阶段(2021年10月15日-2021年11月15日)

由县能源局牵头,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配合,中广核新能源山西有限公司具体负责,编制清徐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实施方案。

(二)成立试点工作机构阶段(2021年11月16日-2021年11月20日)

成立清徐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试点工作,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手续办理阶段(2021年11月21日-2021年12月5日)

投资主体在我县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办理项目备案、工程规划建设、电网接入等相关手续。

(四)项目设计阶段(2021年12月6日-2021年12月31日)

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完成各类光伏发电项目的施工设计图纸和电网接入施工图纸,获得开工许可。

(五)资金筹集和设备采购阶段(2022年1月1日-2022年2月15日)

在落实建设资金的同时,发布招投标公告,确定项目的设备和原材料供应商、建安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签订采购供货、施工安装等合同。

(六)项目建设阶段(2022年2月16日-2022年8月15日)

按照设计图纸要求,组织施工单位完成土建施工、电气设备安装施工等工程建设,新增光伏装机容量50MW。

(七)并网调试和竣工验收阶段(2022年8月16日-2022年9月30日)

签订并网发电合同,安装双向智能电表,按有关规定接入电网,实现安装、调试、并网发电同步进行。对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全面评估,开展工程验收,出具项目评估及验收报告。建立设备后期运营维护专业服务队伍,确保项目稳定运行25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清徐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副主任、能源局局长、中广核新能源山西有限公司总经理担任,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和中广核新能源山西有限公司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能源局,负责统筹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

(二)加强督促指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要及时制订和完善工作计划,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确保各类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的比例达到要求。要定期对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工作推进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同时,督促国网清徐供电公司根据确定的光伏装机容量,积极推进现有变压器改造增容,做好并网接入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召开现场会、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载体广泛宣传,引导全社会积极投入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建设,倡导绿色能源消费,努力推动全县能源结构调整和绿色转型。

相关文件

图解:关于印发清徐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清政办2021-12-03

 

 

《深圳市商务局关于支持贸易型总部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政策解读 文章下载

《深圳市商务局关于支持贸易型总部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政策解读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及建设全球重要的商贸中心目标任务,市商务局制定了《深圳市商务局关于支持贸易型总部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鼓励行业龙头企业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逐步融入全球供应链、产业链、价值链,形成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要素资源、布局市场网络的能力”。《中共深圳市委关于制定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到二〇三〇年深圳成为全球重要的商贸中心。

综上所述,为加大力度推动贸易龙头企业发展,增强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市商务局制定了《深圳市商务局关于支持贸易型总部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二、制定思路

按照“聚焦龙头,关注实际,做好服务,谋求突破”的总体思路制定本意见,具体如下:

一是确立高门槛,聚焦龙头企业。为落实贸易龙头企业工程,支持贸易型总部企业发展,参照相关省市政策条件,设立深圳市贸易型总部企业申报条件。细分商贸领域类别,确立高门槛,激励企业奋发向上,同时推动龙头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

二是聚焦贸易属性,关注实际需求。与总部企业、跨国公司总部政策错位发展,推出适合贸易型总部企业发展实际需求的政策举措,推动龙头企业高位进取。

三是专注做好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目前,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政策基本覆盖企业发展的各方面需求,在预算逐年缩减的背景下,本意见专注做好政府服务,加大政策执行力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四是支持优先试点,谋求突破发展。以贸易便利化自由化为重点,支持贸易型总部企业开展各项试点活动,探索开展先行试点业务,促进企业提升资源配置能力、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

三、主要内容

全文共五部分16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包括第1、2、3、4条,主要为意见编制目的、原则,贸易型总部企业释义,及有关单位的支持配合要求。

第二部分包括第5、6、7条,主要为贸易型总部企业申报条件、材料和程序。

第三部分包括8、9、10、11、12条,主要为贸易型总部企业支持政策。

第四部分包括第13、14、15条,主要为对贸易型总部企业统计、变更、注销及动态评估等管理要求。

第五部分仅第16条,为文件有效期。

本意见自2022年3月1日起试行三年,市商务局将根据政策实际执行情况,后续跟进优化。

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贸易型总部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发〔2021〕13号)要求,为落实贸易龙头企业工程,市商务局制定了《深圳市商务局关于支持贸易型总部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现予印发,请认真落实。

深圳市商务局

2022年2月9日

深圳市商务局关于支持贸易型总部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第一条 为打造全面扩大开放新格局,构筑对外开放新优势,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加快建设全球重要的商贸中心,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 本意见所称贸易型总部企业,是指境内外企业在深圳设立的,具有采购、分拨、营销、结算、物流等单一或综合贸易功能的总部机构。

贸易型总部企业既包含传统贸易企业,也包含基于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从事撮合交易或提供配套服务的平台型贸易企业。

第三条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鼓励企业设立贸易型总部企业,实行自愿申报、政府审核、社会公示、动态评估制度。

第四条 市商务局负责贸易型总部企业认定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开展促进贸易型总部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贸易型总部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深圳市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除本市外,拥有2个以上(含本数)分支机构、并有一定比例的业务覆盖,实行统一管理;

(三)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三年内未受到刑事处罚;

(四)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1.以国内批发零售为主营业务的,该业务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占50%以上,且上年度营业收入(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人民币;

2.以国际货物贸易为主营业务的,该业务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占50%以上,且上年度营业收入(销售收入)超过60亿元人民币;

3.以物流仓储或国际服务贸易为主营业务的,该业务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占50%以上,且上年度营业收入(销售收入)超过40亿元人民币;

4.以平台交易为主营业务的,注册会员或入驻商家超过5000家且有超过30%的比例为非本市企业。其中,面向消费者的平台企业年交易额超过50亿元人民币;面向企业(提供企业间交易)的平台企业年交易额超过150亿元人民币。

第六条 申请认定贸易型总部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贸易型总部企业认定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和财务报表等经营情况报告;

(四)投资、被授权运营管理或业务覆盖的企业名单;

(五)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六)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

第七条 贸易型总部企业的认定,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市商务局发布贸易型总部企业申报指南;

(二)企业按照要求向市商务局提出申请,并填写《贸易型总部企业认定申请表》,递交相关材料;

(三)市商务局在收到申请材料后,核查企业相关信息,如有需要,将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四)核查后符合条件的,由市商务局统一颁发认定证书,并予以授牌。

第八条 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完善出口退税分担机制,聚焦贸易型总部企业发展,加大支持力度。对于符合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政策条件的贸易型总部企业,市商务局在资金申报评定中予以优先支持。

各区(含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商务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积极营造企业良好发展环境,对认定的贸易型总部企业给予相关政策扶持。

第九条 支持贸易型总部企业优先纳入领导干部挂点服务企业名录。

第十条 鼓励金融机构与贸易型总部企业开展战略性合作,通过统一授信、资产重组、发行债券、引进股权投资等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利用信用保险金融工具等拓展国内外市场。支持贸易型总部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为中小贸易企业提供全流程、专业化配套服务。支持贸易型总部企业优先参与利率市场化改革、人民币国际化、数字人民币的相关产品和制度试点活动,探索开展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

对内部资金有统一管理需求且符合相关条件的贸易型总部企业,支持其所在企业集团或外商投资性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申报设立财务公司,为其在中国境内的投资企业提供集中财务管理服务。

鼓励贸易型总部企业根据自身经营和管理需要,开展各类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金融机构可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一步简化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流程。贸易型总部企业可通过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和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等通道完成集团的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十一条 支持贸易型总部企业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符合相关人才政策的,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支持贸易型总部企业充分利用本市教育资源,共建贸易人才实训基地,为贸易从业人员提供职业教育和培训。

贸易型总部企业所在区对符合相关人才住房政策的贸易型总部企业引进的外省市人才申请人才住房提供便利。

第十二条 贸易型总部企业符合条件的内地户籍居民因商务需要出境的,可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提供商务备案便利服务。

贸易型总部企业需要多次临时入境的外籍人员,可以按规定申请办理入境有效期不超过1年,停留期不超过180日的多次签证;对在本市常驻工作的贸易型总部企业外籍法定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已连续办理2年以上工作类居留许可且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再次申请可按规定办理5年以内的外国人工作类居留许可;贸易型总部企业的外籍高级管理人员,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国家重点发展区域管理部门推荐,可按规定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同申请。

第十三条 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与统计部门建立贸易型总部企业数据共享机制,准确掌握贸易型总部企业经营情况。

第十四条 贸易型总部企业涉及变更名称、变更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股权转让、迁出等重大事项的,应及时通报市商务局。

第十五条 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已认定的贸易型总部企业实行动态评估,结合企业经营年度报告制度,对不再满足认定条件的企业,取消其总部企业资格并予以公告。

第十六条 本意见自2022年3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三年。

深圳市商务局2022-2-10

 

 

广东:政策护航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 文章下载

广东:政策护航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

加快发展新兴服务贸易、促进传统服务贸易转型升级、强化服务贸易主体培育及平台建设、完善服务贸易促进体系……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广东省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从四个方面提出21条具体措施,进一步推动广东服务贸易规模持续壮大、结构持续优化、质量持续提高,服务贸易对外贸发展的贡献作用持续增强。

据广东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行动计划,2021-2025年广东将力争全省服务贸易总额不低于45000亿元,保持位列全国前三,力争新兴服务贸易、数字贸易额年均增长不低于15%,服务外包额年均增长5%以上。深化服务业对外开放,完善服务贸易政策体系,逐步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服务业开放体系。

以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

助力广东贸易强省建设

“十四五”时期,持续推进服务贸易改革、开放和创新,对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现代化经济体系意义重大。对一直走在改革开放最前沿的广东来说,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是广东贸易强省建设进程中的重要部分。在广东省商务厅等多部门的共同推进下,《广东省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应运而生,这将从哪些方面“护航”广东服务贸易发展?

在加快发展新兴服务贸易方面,该行动计划分别对数字服务贸易、技术贸易、专业服务贸易、金融服务贸易、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在传统服务贸易转型升级方面,提出对旅行、运输、文化、中医药及服务外包等传统服务贸易领域的数字化升级等。在强化服务贸易主体、平台建设方面,具体措施有培育壮大服务贸易市场主体、依托“两个合作区”深化服务贸易改革、支持服务贸易重点平台做大做强、深入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和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等。在构建服务贸易促进体系方面,则提出深化服务业对外开放、加强服务业对外投资合作、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提升服务贸易便利化水平、健全服务贸易统计体系等。

据了解,为营造积极的政策环境,广东加强顶层设计和谋划,建立了“广东省服务贸易发展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由35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通过有效工作机制推动政策出台和落实。

事实上,为让服务贸易发展得到更多的“政策加持”,早在2015年,广东省政府就出台了由省商务厅牵头起草的《广东省加快发展服务贸易行动计划(2015-2020年)》。在系列政策指引下,广东服务进出口总额由2015年的8205.66亿元增长到2019年的12591.98亿元,年均增长13.66%。2020年,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东服务进出口总额8434.75亿元,占全国服务进出口总额超过18%。2021年前三季度,广东服务进出口额达6718.29亿元,在多重挑战之下发展仍实现“稳中提质”,为广东贸易强省建设注入了属于“服务贸易”的坚实力量。

共享服务贸易发展机遇

广东行业企业“有话说”

“自2016年2月国务院同意在广州、深圳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以来,广东服务贸易发展不断迸发新活力,尤其在数字贸易领域更是呈现快速增长态势。数据显示,2021年广东全省数字服务出口118亿美元,同比增长34.8%。”在广东省数字贸易与服务产业促进会副会长黄燕玲看来,广东作为外贸大省,服务贸易自身发展的同时,也对货物贸易、实体经济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黄燕玲认为,在此次推出的21条措施中,“数字贸易”再度成为关键词之一,也说明了广东越来越注重发挥数字经济在助力全省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正加速推动数字经济和服务贸易创新融合。“以服务外包领域为例,广东目前共有广州、深圳、佛山3个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珠海、东莞2个服务外包申请城市。从产业发展历程来看,如今服务外包也到了数字化转型的关键时期,省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正合时宜。”

作为产品与服务已经进入全球1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本土高新技术企业,广州无线电集团旗下广电运通(11.630, -0.94, -7.48%)近年来通过创新驱动,以科技赋能场景创新,激活全球市场空间潜力,积极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本次省政府在服务贸易领域出台的21条措施具有很强的纲领性和针对性,尤其是其中提到‘重点支持新一代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与健康、智能机器人(10.100, -0.25, -2.42%)等广东十大战略性支柱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培育一批有特色、善创新、具有全球技术服务能力的市场主体’,这将为我们科技企业提供创新动力,鼓励我们加大研发力度,以更长远的目光看待研发收益,无论是对外包服务产业还是相关的战略性产业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作用。”广电运通相关负责人表示。

粤港澳国际供应链(广州)有限公司是一家立足广州成长,并致力于数字服务赋能贸易服务的本土企业。“广东在全国国际贸易中一直占据十分重要的主导地位,有很好的服务业基础。这些年,本土的服务商也在不断优化,从起初提供单一的服务,升级为综合服务商。作为扎根广东成长起来的企业,我们也切身感受到了广东政府在推进贸易新业态发展方面的力度。”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

该负责人谈到,本次行动计划中,针对加快发展新兴服务贸易,提出大力发展数字贸易、提升金融服务贸易水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营等计划,这些都是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点方向。从企业角度,将积极配合政府的政策指引和支持,通过数字服务贸易平台,助力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在推动区域产业竞争能力和数字贸易工程建设中贡献力量。

广东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广东省商务厅将针对行动计划开展政策解读,加强组织实施和指导督促,落细落实各项措施。持续推动广州、深圳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办好粤港澳大湾区服务贸易大会,搭建服务贸易重点平台,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持续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为广东贸易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新浪财经2022-2-23

 

 

关于《合肥市蜀山区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商贸服务业部分)的政策解读 文章下载

关于《合肥市蜀山区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商贸服务业部分)的政策解读

【部门解读】:关于《合肥市蜀山区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商贸服务业部分)的政策解读

2019年12月5日,《合肥市蜀山区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印发实施。现将《政策》(商贸服务业部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依据

内容:《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合办〔2018〕19号)和《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商品消费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合政〔2019〕23号)。

二、出台背景

内容:为推动商贸服务业发展,着力补齐商贸服务业短板,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促进产业结构优化,结合蜀山区实际,出台本政策。

三、起草过程

内容:《政策》(商贸服务业部分)起草工作于2018年底启动,先后多次召开相关科室会议,在2018年政策的基础进行反复讨论修改,最终形成初稿报区发改委。

四、主要目标

内容:2019年商贸服务业政策按照“补短板、扩规模、提质量”的目标,突出政策的导向性、延续性、实用性,努力提升政策推动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五、主要内容

内容:《政策》(商贸服务业部分)共有10条,分别为:

(一)单体商务楼宇年度区财政所得首次达500万元、1000万元和2000万元及以上,分别给予楼宇管理主体5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20万元;分别给予楼宇管理主体主要负责人2万元、3万元和5万元一次性奖补。

(二)对总部落户我区的品牌零售连锁企业,且为零售额正增长的限上企业,当年每新增一家直营门店,给予企业3万元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对零售额亿元以上批零业企业和零售额 1000 万元以上住餐企业,当年零售额增幅达20%以上(含20%)的,分别给予管理团队10万元、5万元奖励;对当年零售额达到限额以上条件,并首次纳入蜀山区国家一套表统计(以下简称“入统”)的批零住餐业企业,零售额达5000万元的给予管理团队10万元奖励,零售额在1000万元至5000万元之间的给予管理团队5万元奖励,零售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给予管理团队2万元一次性奖励;当年零售额达到限额以上条件,并首次入统的批零住餐业个体户,零售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给予 1 万元一次性奖励,零售额在1000 万元以下的给予5000 元一次性奖励。

(四)鼓励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商业特色街区的运营团队做好企业升限入规服务工作,当年每新增一户升限入规法人企业,奖励运营团队3000元。

(五)新建、改建的特色街区,新获得市级、省级、国家级特色街区称号的,且特色街区内入统企业分别不少于10家、15家、20家,分别给予15万元、3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补。

(六).根据合肥海关提供的数据,当年进出口增量在50万美元以上的进出口企业64.根据合肥海关提供的数据,当年进出口增量在50万美元以上的进出口企业,对其增量部分按每美元2分钱人民币进行奖补,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七)鼓励新备案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大胆开拓国际市场,实现进出口实绩“零”的突破,对当年新增进出口实绩超1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给予人民币1万元一次性奖补。

(八)支持出口企业防范收汇风险。支持企业利用信用保险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对企业向信用保险承办公司缴纳的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费,在省、市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20%的补贴。

(九)对当年新增服务外包企业纳入服务外包统计系统的,且执行额超过 100 万美元的企业给予 1 万元一次性奖补。

(十)对纳入服务外包统计系统的企业,当年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金额达到100万美元、300万美元、500万美元,且增幅达到25%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六、创新举措

内容:一是加强对升限的政策力度。不仅对升限企业的奖励,还对服务升限的运营团团队进行奖励。另外,在特色商业街区政策中增加街区必须有一定数量的入统企业的条件。二是增加了外贸政策的扶持力度。外贸进出口增量奖励由每美元1分增至每美元2分。

七、下一步工作

内容:注意商贸企业孵化培育,加强对总部经济的招商力度,推动我区汽车和电子商务两大重点支柱产业的产业消费升级,培养新的消费增长点,引导商贸企业开展各类节假日促销活动,繁荣市场消费。

蜀山区商务局202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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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5个综保区享受新政策红利 加快高质量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正式施行,福建5个综保区——

享受新政策红利 加快高质量发展

东南网4月15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智岚 通讯员 余慈阳 吴敬鹏 何高颖)本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综保区管理办法》)正式施行,福建省内福州综保区、福州江阴港综保区、厦门象屿综保区、海沧港综保区、泉州综保区等5个综合保税区同时享受新政策福利,有力推动了综合保税区产业配套升级、营商环境优化、管理模式提升,为综合保税区发展提供了稳定的、可预期的政策和制度。

提供稳定可预期的前景

“《综保区管理办法》实施后,我们公司的印刷机出区检测维修期限不用再受‘60日+30日’限制了,可以直接延长至合同期限。”近日,金鹰(福建)印刷有限公司报关员小邓说。

“新《综保区管理办法》明确,优化分送集报手续,申报周期由原来的1个月延长至每季度结束的次月15日前,大大提高物流通关速度,降低报关次数和通关成本。今后,我司将会加大EVA、ABS等塑胶粒进口量。”福建百德物流有限公司蔡锶超副总经理说。

记者了解到,《综保区管理办法》在《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保税、免税、封闭式管理、关税配额和许可证件管理等基本制度的基础上,新增了融资租赁、跨境电商、期货保税交割等3项新兴业态,把综合保税区可开展业务由原来的9大类整合归并至12大类,极大便利地方政府结合当地发展实际与资源优势进行招商引资,也有利于区内企业用好用足政策,实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

据泉州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综保区管理办法》聚焦了区内企业在发展运营中存在的实际诉求,对企业办理海关手续作了进一步简化,助力企业降低成本、提高通关效率、切实享受政策红利。具体包括明确了政策适用问题,如,选择性征收关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等等;优化了海关监管措施,如,便捷进出区管理模式,出区检测维修期限延长,等等。此外,政策“干货”还包括区内企业可以利用监管年限内的免税设备承接区外委托加工业务,便捷进出区管理规定,以及选择性征收关税等10项规定。

提升规范化水平 激发创新活力

“《综保区管理办法》拓展了我们的业务范围,激发了创新活力,提升了开拓国际和国内市场的能力,帮助我们进一步提质增效。”福建优你康光学有限公司关务经理罗华珍说,以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为例,使得企业纳入国内增值税链条抵扣,可以兼营国际国内两大类业务,向国内销售的货物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从国内购买的原料、生产性服务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有力降低区内成本,使得企业从面向国际市场的“单开门”升级为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双开门”。

2019年7月24日,泉州海关率先在省内试点开展《综保区管理办法》中“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相关业务。“我们先行先试,摸着石头过河,对金鹰(福建)印刷有限公司先展开试点,获得良好效果,现试点企业增至8家。”泉州海关相关负责人谈到。

2021年10月29日,泉州综合保税区成为厦门关区首个获批开展跨境电商“9610”零售一般出口业务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解决区内跨境电商企业原先无法本地申报、需通过二次物流到广东深圳等地出口的难题,在全省率先取得非保税类跨境电商在综合保税区通关放行新突破。而《综保区管理办法》更加明确相关规定,对提升本地电商和跨境物流企业的竞争力,促进泉州综合保税区非保税业务的发展及丰富泉州电商产业发展新业态,推动泉州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作为泉州综合保税区产业占比超过三分之一的保税维修业务,《综保区管理办法》明确了固体废物出区按照国内固体废物相关规定执行,解决了区内长期面临的固体废物处置难题,更有利于促进泉州综合保税区拓展保税维修、保税研发等技术含量更高、利润更丰厚的“保税+”业态。

福州海关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综保区管理办法》有力提升了综保区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有助于综保区优化产业结构、统筹国内外两个市场、畅享改革红利,同时为综保区预留了创新发展空间。

厦门海关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以《综保区管理办法》实施为契机,推动综保区物流分拨、跨境电商、融资租赁等业态的发展,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优化区内营商环境,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

数据显示,2021年,福州综保区一线进出境贸易统计值为35.26亿元,同比增长61.3%;福州江阴港综保区一线进出口总值为79.03亿元,同比增长128.1%;象屿综保区一线进出口总值为314.73亿元,同比增长25.6%;厦门海沧港综保区一线进出口总值为353.17亿元,同比增长17.2%;泉州综保区一二线合计进出口金额59.63亿元,同比增长62.2%,其中,一线进出口40.05亿元,同比增长92.5%。2022年一季度,泉州海关共监管泉州综保区进出口货值7.91亿元,同比增长11%,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实现逆势飘红。其中,一线进出口货值5.06亿元,同比增长89.51%。

东南网202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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