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天津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现状与对策
“十四五”规划强调,要“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和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在此基础上,“要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打造一批区域消费中心”。2019年10月,商务部等14部门出台《关于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指导意见》,2021年7月,商务部公布由北京、上海、广州、天津、重庆率先开展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并于同年10月出台《培育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总体方案》,为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建设提供过程指导。各试点城市也纷纷制定符合自身特色的建设方案,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已进入实践阶段。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离不开金融的支持。我国传统金融体系更多聚焦于为产业资本提供服务,而在消费方面,金融服务无论是广度和深度都存在不足。天津作为国家批准设立的五个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试点之一,担负着消费升级与消费转型探索提升经济高质量发展路径先行先试的重要责任,而如何充分发挥天津金融产业特色,以支持天津消费结构升级、助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是当前亟须解决的重大问题。
天津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
重要意义
(一)促进天津消费升级和经济转型。当前天津经济正处于转型升级关键期,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建设可以推动消费升级,引领消费趋势的变化,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天津一直有着深厚的制造业基础,但近年来下滑速度较快,第二产业占比由2010年的53.1%下滑到2022年的37%,经济规模排名也在逐年下滑。2021年6月,天津市政府出台《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旨在全面提升制造业实力,重回工业重城地位。但在这一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传统制造业向高端制造业转型的阵痛期,造成转型成本上升和竞争压力加大。通过建设国际消费中心,一方面可以引入更多服务业与创新型产业,提高经济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推动经济向高端产业转变;另一方面通过消费升级驱动制造业升级,促使高端制造业明确发展方向,通过市场化手段引导制造业发展,形成“制造—消费”完整回路。
(二)提升城市区域影响力与国际竞争力。在“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天津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不仅能够在内循环框架下提升区域影响力,还能在外循环框架下强化国际竞争力。首先,内循环框架下,天津是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的关键城市节点,通过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可以整合区域消费资源,形成集聚与辐射效应,带动京津冀区域的消费结构升级与产业结构转型。其次,外循环框架下,天津作为北方重要的对外开放城市,天津港也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战略支点,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不仅能够强化天津对外开放的战略支点作用,同时也能加强与国外城市的交流与合作,提升天津在全球经济格局中的竞争力与影响力。
(三)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天津市在2022年5月也出台了《天津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倡导绿色消费,推进绿色消费宣传教育,加大绿色消费公益宣传和绿色产品推广力度。通过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可以充分利用发挥中心城市价值引领的作用,即引导绿色消费观,引入绿色消费理念和可持续生产方式,促进绿色供应链建设,推动消费产业向低碳、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方向转变,有助于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天津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
基本情况与重点领域
(一)天津经济与消费发展的基本情况。近年来,天津市经济表现持续向好,呈现出以下几个重要特点。首先,经济基本面稳定,表现出稳中向好的态势。天津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第二季度,天津市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4.8%,较2022年有显著恢复,表明天津经济发展稳定可持续,并呈现出逐步增长的趋势。其次,生产需求有所改善,为经济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2%;1至5月,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6.6%。这显示出工业和服务业领域的增长势头良好,市场需求逐渐回升,对经济增长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再次,经济结构持续优化,产业链发展势头强劲。重点产业链发展加快,2023年上半年12条重点产业链在链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4.1%,比一季度加快0.6个百分点,快于全市规模以上企业0.9个百分点,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超过80%,达到80.2%,比一季度提高0.7个百分点。服务业增长较快,服务业增加值增长5.7%,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64.8%,拉动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3.7个百分点。这表明天津经济结构不断优化,产业链的发展带动了相关领域的增长,形成了良好的产业格局。
从消费层面看,2023年以来,天津市消费市场活力明显增强。天津市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第二季度,天津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8.1%,比一季度加快1.6个百分点;网上零售保持快速增长,全市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零售额同比增长10.0%;汽车类商品零售加快增长,全市限额以上单位汽车类零售额同比增长13.1%;居住类商品零售额增速提升,全市限额以上单位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零售额同比增长24.1%,家具类零售额增长23.4%。此外,自获批国际消费中心试点城市以来,天津市已累计引入300余家知名首店,数量较获批前翻了一倍。上述消费数据不仅展示了天津市自经济复苏以来消费市场的强劲反弹势头和优质消费资源不断集聚的事实,同时也彰显了天津在建设国际消费中心方面的扎实基础。
(二)天津消费升级重点领域。2023年6月13日,天津市政府印发《天津市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行动方案(2023—2027年)》,提出6个方面24项重点任务,推动天津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2023年7月28日,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文件,强调从“稳定大宗消费”“扩大服务消费”“促进农村消费”“拓展新型消费”“完善消费设施”和“优化消费环境”等六个方面提出相关细节措施。结合上述文件及天津经济特点,可以明确未来天津消费升级的重点领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数字消费。数字消费是指消费市场针对商品的数字内涵而发生的消费,其具有数字化、持续化、联网化和社群化四大特征。依托互联网平台,当前我国数字消费市场已经形成互联网内容平台(小红书、抖音、知乎等)传播消费观念、电商平台(京东、天猫、拼多多等)提供消费渠道、以第三方支付(支付宝、财付通等)提供支付渠道这一完整的数字化消费链条。许多城市已布局数字消费产业,并以此推动城市空间改造与产业升级。近年来,消费者的消费习惯产生了显著变化。根据《2023消费趋势洞察报告》显示,当前消费者具有更理性消费、部分降级消费、更多在线消费、更多囤货消费与更多健康消费五大特征。而针对上述特征,为消费者提供全面且具有针对性的产品与服务,是数字消费的优势所在。在网络购物、网络直播、在线医疗等代表性的数字消费新业态推动下,如何充分发挥数字消费在技术、数据与信息方面的比较优势,进而带动本地消费增长与消费升级,将是天津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重要议题。截至2023年7月,天津已建立了大数据管理中心、并引进了腾讯数据存储与研发中心、金山云数据中心等一系列数据中心,这些基础设施必然能为天津下一步数字消费的扩张提供强劲动力。
二是文旅健康消费。城市消费升级的发展方向应当顺应人口结构的发展趋势,充分利用市场的需求导向,为城市发展寻求经济增长点。中国以及天津的人口结构正面临老龄化趋势,而文旅消费是银发群体的主要消费需求之一。国家老龄委的调查显示,我国每年老年人旅游人数占全国旅游总人数比重超过20%,成为仅次于中年旅游市场的第二大旅游市场,未来5年,老年旅游市场将超7000亿元。面对文旅市场如此巨大的消费潜力,天津应升级文旅产品的供给体系,更好地激发、激活、激励文旅消费。同时应重注养老健康消费与文旅消费结合,发展健康养生、健康体检、医疗旅游等多样化健康服务产业。
三是会展消费。会展消费作为一种新兴消费种类,可以减少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提高市场透明度,打通城市的外经贸环境,扩大产品的国际影响力,进而为提振消费经济的发展起到重要推动作用。根据天津市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22年天津市共举办展会16场,展览面积40.85万平方米。全市新开15个大型商业项目,其中8家大型购物中心,7家社区型购物中心,累计新增商业面积80万平方米,新增商户1000余家。这些数据表明,天津市会展消费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发展潜力巨大。
金融支持天津建设
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条件与瓶颈
(一)天津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金融支持条件。一是天津自贸区金融改革创新持续深入推进。天津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进一步深化,《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准予实施的政策已全部落地,11项措施也已在全国复制推广。2022年天津自贸试验区金融工作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发布“天津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案例”,共包含125个案例,其中22个全国首单、8个全市首单,包括全国首单绿色短期融资券、全国首单家居行业类信托投资基金(REITs)等,示范引领效应显著。此外,2023年6月国务院批复设立天津临港综合保税区,目前天津已有5个综合保税区,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也为天津自贸区金融服务的拓展提供了广度与深度。这些金融创新不仅反映出天津在金融领域的坚实基础,也反映了天津有能力利用多元化金融服务为国际消费中心建设提供助力。
二是融资租赁业务发展持续领先。作为天津金融领域的“金字招牌”,融资租赁业务保持着全国引领地位。无论是全国首单飞机离岸租赁对外债权登记业务,还是首创经营性租赁飞机退租、飞机资产包退租等业务模式,天津针对融资租赁模式不断创新,行业龙头地位进一步巩固。在此基础上,天津还在尝试融资租赁监管模式创新,其中“保税租赁海关监管新模式”入选了国务院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的第四批“最佳实践案例”。截至2022年底,天津自贸区实有各类市场主体8.2万户,超过自贸试验区成立前3倍,引进各类外商投资企业近4000家,注册资本近万亿元。融资租赁业务的创新与发展,一方面能够通过为供应链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带动产业发展,促使消费产业发展与升级;另一方面也能通过提供创新型租赁产品,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和产品选择。这有助于满足不同消费者和企业的需求,促进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金融体系完善。
三是区域金融协同力度不断增强。天津在持续推进金融改革重点领域政策创新深化升级的基础上,同时与京津冀其它区域形成金融协同,助力京津冀区域协调发展。如2021年11月,在京津冀自贸试验区联席会议上,三地政府共同签署了《京津冀自贸试验区三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旨在对涉及制度创新、产业对接、金融创新、数据互联互通等多个领域展开交流与合作。2022年7月,京津冀三地人民银行联合工信部门发布了“京津冀产业链金融支持计划”,支持京津冀产业链上的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融资。2023年6月,京津冀三地原银保监局联合发布《关于协同推动绿色金融助力京津冀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明确了包括绿色金融协同发展在内的七大重点任务,旨在统筹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加强风险联防联控、信息资源共享等方面实现跨越式进步,共同营造京津冀绿色金融发展的良好氛围。金融协同与整合力度的持续加强,不仅提升了天津在区域经济金融协同发展的经验与地位,同时也为天津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实现消费资源的整合、强化金融与消费之间的协同作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金融支持天津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瓶颈。一是天津的消费金融市场相对较为传统,缺乏多样化和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上海大力鼓励消费金融机构的设立与发展,如兴业消费金融推出的家庭消费贷、立业计划、兴才计划三大产品体系,结合上海市民就业特点灵活设置还款方式和期限,并提供多样化消费金融服务。与上海等创新型城市相比,天津的金融机构在消费金融领域的产品创新相对较少,未能满足不同消费者群体的需求。
二是缺乏消费场景的融合创新。消费金融的创新需要与实际消费场景的融合。如上海已经针对上海新市民的消费场景与特点,推出信贷、保险、担保、银行卡、支付结算、征信等一站式多维度服务,形成多元化、特色化、普惠性、包容性的新市民金融服务供给体系;北京则强调为能够在视频平台提供创意模板和内容制作的创作者,提供多维度金融服务,降低其创作成本,孵化出更广阔的数字化消费平台与场景。相比而言,天津在消费场景创新方面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例如,与线上线下融合的消费金融模式、与新零售、旅游等产业的深度合作等。
三是金融科技生态系统不完善。天津的金融科技生态系统相对不够完善,缺乏金融科技企业的集聚和创新氛围。主要体现在创新氛围不足,创新主体和创新资源有限,制约了金融科技生态系统的发展;数据孤岛现象显著,金融机构和科技企业之间数据难以共享,影响了金融科技的应用和创新;缺乏跨界合作和协同创新,缺乏相应的合作机制与平台,制约了金融科技生态系统的建设。
金融支持天津建设
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建议
(一)强化多元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建设。一是鼓励金融机构针对重点消费产业积极开发具有天津特色的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包括消费贷款、分期付款、信用卡等,满足不同消费需求的金融支持。具体来看,针对文旅及会展消费涉及的汽车、家电、旅游等大额消费品,提供低息、长期、灵活的贷款服务,降低消费者的资金压力,增加消费意愿;针对数字化程度相对较高的线上商品与服务,提供无息或低息、分期或延期的付款方式,减轻消费者的一次性支出压力,提高消费频次;针对日常生活中的消费场景,提供高额度、低手续费、多种优惠的信用卡服务,方便消费者随时随地进行消费,享受更多的折扣和积分。
二是鼓励引入和培育具有创新能力与创新精神的金融科技企业。应充分发挥天津作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试点的优势,通过优惠政策组合吸引全国知名金融科技企业或数据信息中心,强化天津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同时鼓励本土产业资本设立金融科技企业,通过技术手段为天津消费市场提供更加灵活的、个性化的金融服务。
三是加强金融产品的普及宣传。一方面,充分发挥互联网与短视频平台的作用,结合天津市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打造符合天津特色的金融品牌形象,扩大金融产品的覆盖面和传播力;另一方面,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消费金融知识普及和培训活动,提升消费者的金融素养和能力,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和使用金融产品,促进消费者更好地享受金融服务。
(二)鼓励消费场景的融合创新。一是鼓励金融机构与天津各大实体商业场所、电商平台及地标商圈等合作,通过数字化技术创新,提供全新的消费场景和体验。以增强实现(AR)技术为例,可选择试点商场与电商平台,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购物体验,利用AR技术,将线上的商品信息和线下的实体店铺相结合,让消费者可以在手机或平板电脑上看到商品的实际效果和尺寸,同时可以在实体店铺中进行试穿或试用,实现线上线下的无缝对接,提高购物效率和体验。此外,可进一步拓展区块链或数字人民币的智能支付应用场景,构建更加安全和透明的支付系统,实现智能化和便捷化的支付服务。
二是推动金融科技企业与零售、旅游、餐饮等行业的合作,共同开创新的消费场景和服务,打造具有天津标签的地标、商圈、会展等场景的“金融+消费”一站式服务试点。一方面,强调为消费者提供定制化服务,可建立金融与消费的联合创新项目,让消费者可以通过参与各种创新和有意义的项目,提升对金融和消费的认知和能力;另一方面,建立金融与特定消费产业或场景的联合会员制度,通过特定节日或场合,提供各类有趣的有奖活动,吸引客户加入联合会员,提高消费者黏性。
三是利用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提供个性化的消费场景和推荐服务。一方面,针对特定消费者,利用大数据分析构建消费者画像,为消费者提供符合其需求和喜好的商品或服务的推荐;另一方面,建立消费场景试点,通过对消费者的行为模式、情感状态、场景需求等数据进行分析,预测消费者的潜在和未来的需求,为消费者提供满足其需求和期望的场景或服务的推荐。
(三)逐步完善金融科技生态系统。一是建立开放、合作的金融科技生态系统,通过搭建合作与交互平台,保持金融机构、科技企业、监管机构和学术界的合作与交流,形成“产-学-研-监”四位一体的消费金融新发展模式,争取做到可复制可推广。一方面,强化本土科技企业、消费产业或项目与金融机构合作,搭建合作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与需求对接;另一方面,强化高校、企业与机构之间的合作,搭建合作平台,逐步形成深度合作链条,形成可持续的新发展模式。
二是搭建金融与消费信息开放平台,加强数据共享平台建设,推动金融数据的互联互通,促进金融科技应用的普及和创新。尝试建立集成各类金融与消费相关信息的数据平台,包含消费者行为与偏好、金融机构产品风险信息及科技企业的技术信息和解决方案信息等,实现数据互联互通。通过利用数据共享平台提供的消费者信用信息,实现更精准、更灵活的信用评估和信用授信;通过利用数据共享平台提供的消费者消费偏好和行为信息,实现更个性化、更智能化的产品推荐和服务定制。
三是加强监管科技的研发和应用,建立合理的监管框架,保障金融科技发展的稳定和安全。在搭建信息与数据开放平台的基础上,运用人工智能及区块链技术,保障消费者与企业数据信息的安全。同时,要建立合理的监管框架,明确监管目标、原则、范围和责任,保障监管科技的合法、合规、合理使用。
(四)加强金融监管和风险管理。一是要建立健全消费金融监管机制,加强对消费金融市场的监管,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明确金融机构的经营范围和行为准则。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消费金融市场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的风险和问题。
二是要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建立完善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加强消费者权益的宣传和培训,提高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维权能力;同时监管部门应加大对金融机构的监督力度,确保金融机构合规运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体来看,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过程中,重点针对新消费场景或消费项目中的盲点部分,明确消费者投诉处理、赔偿、惩罚等方面的规定,形成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
三是创新金融科技监管,借助技术手段,如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对金融科技企业和消费金融业务进行监测与评估,确保其安全运营并防范潜在的风险。具体来看,政府与监管机构可在已有的金融监管系统基础上进行拓展,将消费金融数据平台纳入监管对象,运用人工智能及区块链技术对平台交易信息与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在对消费者信息实施保护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出现的异常交易进行及时预警并采取合理措施;针对消费金融领域,建立更新、更细、更全面的金融监管指标体系,实现消费金融潜在风险点的有效识别,形成示范效应,并向全国推广。
(作者单位:中国滨海金融协同创新中心;天津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金融时报2023-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