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2021年7月6日至25日,甘肃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1年9月24日反馈了督察情况。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传达学习反馈意见,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公开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及时部署整改。一是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定西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整改办”),具体负责整改落实的统筹协调、督查指导、调度汇总等工作。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相应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有序部署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落实。二是市委、市政府及时安排部署,按照边督边改的原则,督促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全面开展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类似的问题排查整改。三是及时梳理汇总了督察组重点关注的80项问题清单,向各县区党委、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移送交办,早着手、快跟进开展问题整改。四是督察意见反馈后,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作出批示,从认真落实《定西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紧盯整改成效、严肃执纪问责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市委、市政府制定印发《定西市贯彻落实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细化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责任单位、责任领导、督导单位、整改措施等,为有效推进整改、照单验收销号提供了基本遵循。
(二)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整改。一是进驻督察结束后,市委、市政府先后组织召开全市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安排部署会议、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会议,重点针对省级第二轮督察反馈问题、甘肃省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披露问题和督察期间交办信访问题的整改工作分析形势任务、明确责任要求、安排措施落实。二是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问题整改。2022年2月,市政府先后召开两次会议,专题就全市地下水超采区集中整治、安定区立帆商业城未批先建、批建不符问题整改听取各相关责任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究问题症结,商议提出整改措施,明确阶段性工作要求。三是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培训,都把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求列为重要内容常态开展学习研讨,市、县区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各部门局务(班子)会定期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三)跟进督导检查,现场助力整改。一是进驻督察期间,市协调领导小组下设现场工作组,随督察组跟踪办理现场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边督边改和其它情况的应对处置,同时对督察组移交的来电、来访、来信问题深入现场核查,及时整治解决。二是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深入基层一线,实地调研河湖长制落实、河道综合治理、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城市生态加密、植树造林及景观绿化等工作,督促指导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不断提升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三是2022年2月,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带领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深入部分县区,对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标改造、生活垃圾填埋场规范运行、马铃薯加工企业生产废水处理处置、企业危险废渣规范管理等重点难点问题整改工作进行调研,实地核查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四是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部署要求,市纪委监委、市生态环境局成立调查督导组深入各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重点企业,对重复交办两次以上的问题长期整改不到位的原因、整改进展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督导,制定了一系列具体适用的整改方案。五是各县区党委政府、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不定期深入问题现场,分析研判症结,靠实人员责任,细化步骤举措,助推问题整改。市生态环境局实行领导分片包抓制度,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坚持每月深入联系县区,一线督办、跟踪落实。
(四)健全完善机制,保障长效整改。一是市委、市政府在制定实施《定西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关于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意见》《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1+6”考核评价办法》等制度的基础上,印发实施《定西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市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二是制定出台《定西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试行)》《定西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了“问题清单、督查督办、整改销号、考核问效、责任追究”五大机制,规范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各个环节程序和对问题整改开展督导检查的方法步骤。三是把省级第二轮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定西市党政履责管理督考一体化平台进行考核,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和单位每月将整改进展情况在平台及时填报,每季度针对整改成效进行考评打分,考评结果作为对各县区党委政府、市直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履职评价、绩效奖兑现、选拔任用、问责处理的重要依据。
(五)严肃追责问责,倒逼问题整改。一是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2条问题线索后,市纪委监委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成立核查组,详细开展了调查核查,并提出核查处理意见。目前,针对砖瓦轮窑企业淘汰不到位问题,已责令市工信局党组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问责5人(其中诫勉2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人、谈话提醒1人);针对安定区立帆商业城“未批先建”“批建不符”问题,市纪委监委已完成核查并提出问责意见。二是督察意见反馈之后,市整改办按照市委主要负责同志的批示要求,对警示片和督察反馈问题中重复交办的23项问题分两批次移交市纪委监委开展实地调查,对主观因素明显、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问题重复曝光或重复交办的,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处理。市纪委监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对18个涉及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的责任单位进行了问责,问责人数40人(县处级8人),其中:立案审查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人,诫勉谈话13人,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0人,谈话提醒15人。三是2022年1月,市政府召开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重复交办问题整改约谈会,对省级第二轮督察反馈的13项重复交办问题整改推进缓慢的8家单位进行集中约谈,对做好整改工作再提醒、再安排、再督导。
(六)做好信息发布,全面监督整改。一是市整改办建立定期调度制度,每月(或随机)对县区、部门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汇总,及时掌握整改工作动态,对出现进展缓慢、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等情况的及时采取提醒、预警、告诫、约谈等措施。二是在定西广播电视台开设“环保之窗”节目,在定西日报开辟专栏,公告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和信访问题办理进展情况。在定西党政网向社会公开《定西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定西市贯彻落实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及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全面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三是各县区在广播电视台、党政门户网站、环保部门网站及“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发布整改工作进展信息,介绍经验做法,解读政策法规,曝光典型事例,积极营造人人参与整改、人人监督整改的良好氛围。
二、整改工作的成效
截至2022年4月15日,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交办的74件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已全部进行了核查上报,其中,72件全部办结,2件属于阶段性办结(岷县2件)。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39项问题,完成整改27项,其余12项正在持续推进整改(具体情况见附件)。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市将认真学习贯彻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按照甘肃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定西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中提出的要求,对照《定西市贯彻落实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结合实际,进一步深化认识、压实责任、强化措施、跟进督导、巩固成效,确保整改工作全面彻底。特别是对目前正在持续推进的12项问题,按照既定方案明确的整改时限要求,加快整改工作进度,力争早日整改销号。其中,要求立行立改、持续推进的2项问题,督促责任单位强化措施,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整改销号;要求2022年6月份完成整改的1项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加快论证报告编制进度,保证按时完成整改销号;要求2022年12月份完成整改的8项问题,督促责任单位和督导单位紧盯时间节点,确保按期销号;要求2023年底完成整改的1项问题,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做好论证、分析症结、力争早日完成整改。另外,对尚未清零的2个信访投诉问题,力争在2022年5月上旬全面整改到位。对每一项问题的整改,坚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务实改、系统改、彻底改,确保问题整改一次成型,不复发反弹,经得起现场核查、时间检验和群众认可。
附件:定西市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39项问题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中共定西市委 定西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8日
附件
定西市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39项问题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定西市39项问题,已完成整改27项,其余12项正在持续推进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完成整改的27项问题
(一)第一项,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固。一些领导干部对如何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思路不清晰,面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过分强调客观因素,在补齐工作短板上方法不多、措施不力。一些地方和部门“重发展、轻保护”的理念还未彻底扭转,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认识还没有完全转化为行动自觉。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常态学习研讨。我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培训中,都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方针政策作为重要学习内容。二是重点部署落实。市县(区)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部门班子工作会坚持定期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县两级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三是健全责任机制。在完善并落实市县两级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建立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督查督办、整改销号、考核问效、责任追究长效机制,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纳入市县党政履职管理督考一体化平台进行考核。四是推广经验做法。充分运用政府门户网站、电台报社、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介绍经验做法,解读政策法规,曝光典型案例,积极营造生态环境保护良好氛围。
(二)第二项,定西市在对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1+6”考核评价中,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占比不增反降,2021年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一类县考核占比较2019年下降2个百分点;未按照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将部分约束性指标评估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也未落实奖惩机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反馈指出“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占比不增反降”问题,我市对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1+6”考核评价办法中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进行优化调整,将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一类县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从10%提升到12%,将“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落实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分项权重从4分提高到6分。二是对照省“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提出的资源环境10方面16项约束性指标,经梳理,我市除未设置“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率”一项指标外,其余指标与全省“十三五”规划纲要一致。三是按照中央第二轮、省级第二轮督察整改要求,我市严格执行“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率”指标,由市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每年对该项指标执行和完成情况进行核查评估、落实奖惩机制。
(三)第三项,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一些部门仍存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就是督察环保部门”的错误认识。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整改工作中拈轻怕重,不及时不彻底。在本轮督察中有14个部门不按时限提交履职情况报告,安定区市场监管局在办理首个信访投诉问题中敷衍应付,漠视群众利益,调查处理蒙混过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市县各级、各部门在各类学习培训中,都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大意义作为重要学习内容。二是针对省级第二轮督察反馈的问题,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都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问题的整改时限、责任单位、督导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措施等要求,压紧压实了各部门的整改责任。截至2022年4月中旬,省级第二轮督察反馈的39项问题,整改到位27项,持续推进的12项问题均达到时序进度要求,交办的74件信访问题办结72件。三是健全并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定西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试行)》,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彻底的18个单位进行了问责,问责人数40人(县处级8人)。对整改工作推进缓慢的8家单位进行了约谈。
(四)第四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部门和单位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紧迫感不强,缺乏主动担当作为意识,工作落实方面存在进展缓慢、放松要求问题。市发展改革委对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统筹协调不力,2019年煤炭消费总量增长率超出省上下达的年度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指标。市工信局在砖瓦轮窑淘汰工作中履职不到位。市自然资源局推动辖区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乏力,大部分露天矿山开采方式粗放,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不及时,生态破坏问题依然突出。市生态环境局组织推动生态环境领域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不深入,统一监管、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还未理顺。市住建局对污水处理企业监管指导不够,推动突出问题整改不彻底。市水务局执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不坚决,取水许可制度实施不力,违规取水问题多发、频发。市农业农村局对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失管失察,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奖补政策落实变形走样。市市场监管局在油品质量监管工作中降低标准,在未对油品中总污染物、多环芳烃等两项重要指标进行检测的情况下,依然认定安定区南川加油站柴油符合国六标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市发展改革委对所有新建、扩建、改建耗煤5000吨以上的项目,一律实行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鼓励各县区开展无煤区建设。加强煤炭总量控制工作的跟踪评估和及时预警,加强对重点用煤企业的监察监管,强化煤质管控,优化工业产业结构,严格限制高耗能、低效率产业发展,有计划、有步骤地关停并转一批高耗能行业中产能落后、效益差的小企业。二是市工信局全面完成了全市砖瓦轮窑淘汰整治工作任务(具体情况见第13项问题整改说明)。三是市自然资源局制定《关于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县编制完成了“十四五”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积极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十三五”以来累计矿山恢复治理面积1391公顷,投入资金1.9亿元 ,完成《定西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2018-2022)》中87%的目标任务。四是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围绕4各方面9项重点任务,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排查出各类问题468个,整改到位462个,基本完成整改4个,整改率为98.7%。2022年围绕6个方面35项重点任务,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目前共排摸出各类问题22个,完成整治11个。对省级第二轮督察反馈的39项问题,整改到位27项,正在推进整改12项,整改目标全面达到时序进度要求。五是市住建局对中央第二轮督察指出的定西市区2家污水处理厂频繁停水且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目前已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省级第一轮督察指出的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提升缓慢问题,目前安定区2家污水处理厂已落实了各项整改措施并取得明显成效,其余县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六是市水务局指导完成全市174个不规范取水口的问题整改工作,督促漳县完成了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查及取水许可决定下发、通渭县完成了通渭县汤池河地表水综合利用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查,通过严格落实考核制度,全面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七是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完成了各县区田间地头废旧农膜丢弃、掩埋、焚烧问题的整改(具体情况见第17项问题整改说明)。八是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对全市油品质量检测工作进行排查指导,撤销了2021年出具的不符合规范、标准的检测报告,及时整改了未按监测规范和标准检测的问题。
(五)第五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推动乏力。定西市作为黄河上游限制开发区域的中部重点旱作农业区,年降水较少且分布不均匀,资源环境压力相对较大。生态产业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马铃薯、中药材、牧草种植加工等特色产业带动效应有限,经济发展质量效益不够高,制约了区域产业高质量发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市、县各级党政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定期召开市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相关重大问题。二是制定《定西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和水利水保、生态修复、污染治理、产业发展、文化旅游专项方案,谋划总投资 5246 亿元的项目837个,启动实施总投资126亿元的渭河源林草生态扶贫巩固提升项目。持续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市区面山绿化、“绿满陇中”行动。扎实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四级河(湖)长制和警长制,洮河、渭河等主要河流水质达标,境内重要河流沿线生态有效改善。编制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加快能源转型和氢能产业发展。
(六)第六项,渭河源区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规划项目执行率低,未达到预期目标。全市现有2400多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面积和适宜修建梯田的100万亩坡耕地亟待治理改造,坡耕地、低标准梯田存量还比较大,林草覆盖率普遍较低,沟头溯源侵蚀严重,沟道治理滞后;自然灾害与水土流失恶性循环,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进度缓慢,年均土壤流失量每平方公里5252.7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市水务部门牵头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工作。截止2022年3月,全市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25.64平方公里,其中:新修梯田19.25万亩,水保林37.64万亩,种草12.40万亩,封禁9.55万亩。正在衔接省水利厅,争取2022年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资金,积极开展全国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和淤地坝“四变”项目。二是市林草部门扎实推进渭河源区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项目,截止2022年3月,共完成投资59.28亿元。2021年实施渭河源生态治理各类项目154个(新建122个、续建32个),完成投资9.18亿元,完成水源涵养林建设 1.04万亩,实施重点河流污水净化处理及河道生态修复治理项目3个,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和农厕改造项目11个。完成林业生态项目建设28.98万亩,退化草原修复治理7.6万亩。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9395.96公顷,新修梯田5.4万亩,新建高标准农田14.7万亩,谷坊和淤地坝除险加固41座,新建拦砂坝、拦沙坎和渠系建筑物14座。完成山洪灾害治理和泥石流防治项目6处。2022年第一季度谋划实施项目94个,总投资7.3 亿元,已完成审批项目85个,完成投资0.58亿元。
(七)第九项,通渭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后,深度处理系统不运行,外排废水中总磷、总氮浓度分别达到1.4mg/L、22.3mg/L,超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规定限值,但同时段在线监测数据显示,总磷、总氮浓度仅为0.8mg/L和14.5mg/L,数据严重失实。陇西县经济开发区与城区污水处理厂进口COD浓度长期在1500-2000mg/L,有时甚至达到4800mg/L,多家企业将未经处理的污水排入市政管网。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渭县洁源污水处理厂于2020年完成提标改造。由于黄泥水冲击、CASS工艺掌握不熟练、菌群失调、碳氮比严重不平衡等原因,导致污水处理厂排口总氮浓度不稳定。针对此问题,市生态环境局通渭分局予以立案处罚13万元,并责令限期改正。该厂通过落实清洗设备、安装污泥回流泵、碳源计量泵等措施,2021年11月23日至12月31日,排口总磷总氮浓度均稳定达到一级A标准。二是陇西县对开发区中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内有常年生产排水的5家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摸。针对导致该污水处理厂进口COD浓度偏高的陇西凯龙淀粉有限公司清洗沉淀池的高浓度污水排入问题,2021年11月市生态环境局陇西分局以“被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后排放污染物”为由,对凯龙淀粉有限公司做出行政处罚,处以罚款45.3万元,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三是针对存在的此类问题,各县区举一反三,加大了对工业园区企业污水排放的监督管理,同时强化对污水处理厂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
(八)第十一项,定西市建设的工业污水处理调蓄工程实际建设容积已超过可研、环评等批复的37.26万方容积规模,且擅自降低批复的防渗设计要求,紧邻关川河河堤岸线,未开展地质灾害风险性评估,已收集储存高浓度废水约40万方,环境隐患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建设容积超过可研和环评批复容积的问题,2021年9月,市水投公司组织专家对项目容积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为:根据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资料,调蓄水池考虑浮盖系统、集气系统、安全超高等因素,总容积50万立方米,有效容积37.6万立方米,有效水深6米,浮盖系统、集气系统、安全超高空间高度2.3米,符合初步设计批复。二是针对池底防渗变更的问题,专家审核意见为:参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T50290-2014),调整后的防渗结构设计与原设计具有相同的防渗效果,未降低工程防渗等级。三是针对紧邻关川河河堤岸线、未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评估的问题,市水投公司于2018年12月已委托甘肃有色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对该项目编制完成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并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评估区地质灾害防治难度小,建设场地适宜工程建设。
(九)第十三项,定西市未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要求,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砖瓦轮窑淘汰工作,导致定西市目前需要淘汰的127家砖瓦轮窑中,关闭拆除的仅有15家。督察发现,2021年安定区仍有8家砖瓦轮窑企业违规生产。渭源县工信局未向辖区内砖瓦轮窑企业下发过关停淘汰文件,4家企业仍违法生产。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要求,市工信局牵头,对属于国家规定的淘汰类砖瓦轮窑,采取拆除动力装置、封存主体设备等措施,有序实施了淘汰工作。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市127户需要淘汰的的砖瓦轮窑,自然淘汰21户,砖窑拆除95户,转型升级11户,全面完成了淘汰任务。同时,严格按照矿山恢复治理相关要求,对部分企业在生产中破坏的矿山及矿区土地全面进行了恢复治理。
(十)第十四项,定西市部分施工场地扬尘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定区博新老旧小区建筑工地、陇中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园谷雨春秋一期项目及配套环山公路工程施工场地内回填土堆未覆盖或覆盖不全,进出口未配套建设车辆清洗台、未进行湿法作业。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安定区督促博新老旧小区、陇中文化旅游产业园项目等施工场地修建了车辆冲洗台,对砂石建筑物料和回填土堆进行了全覆盖。严格落实了建筑施工场地“6个100%”抑尘措施。二是各县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由住建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和城市执法部门成立联合执法检查组,不定期对所属区域内各个建筑施工场地进行执法检查,对存在的物料堆放不覆盖、渣土车辆沿路遗撒、出入车辆不冲洗等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十一)第十六项,安定区巉口镇垃圾填埋场自2015年以来“建而不运”,截洪沟部分被杂物堵塞,丧失导流功能,未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填埋垃圾,填埋场中渗滤液未得到及时收集,臭味明显。安定区内官营镇垃圾填埋场自2016年建成以来时断时续运行,垃圾处理台账不健全,台账数据造假。岷县西江镇镇区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渗膜老化破损,填埋垃圾过程中未规范覆土。陇西县垃圾填埋场已超过设计服务年限,目前超负荷运转,每天仍有230多吨垃圾入场填埋,新铺设的防渗膜多有破损,部分垃圾倾倒掩埋了截洪沟。渭源县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行,管理混乱,垃圾分区、分层填埋不规范,甚至有部分建筑垃圾倾倒其中。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安定区筹资160万元,为巉口、内官2个垃圾填埋场购置了装载机、推土机、货车、皮卡车等设备,由区财政部门保障落实2个垃圾场的运营经费。巉口镇、内官镇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垃圾填埋场进行运维管理,对存在的软件台账不规范、杂物堵塞截洪沟、渗滤液导排不畅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治。严格按照“分层覆盖填埋、分层压实处理”的标准规范实施填埋作业。二是岷县西江镇垃圾填埋场更换了老化的防渗膜,规范了垃圾覆土填埋,健全了各类运行台账,加大了检查频次力度。三是陇西县针对垃圾填埋场存在的问题,编制了《陇西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改实施方案》,整改工程铺设钢筋混疑土管道15米,将垃圾与排洪渠隔开,保障了排洪渠畅通;覆土2160立方米对倾倒的垃圾进行填埋压实;修建地下水监测井5口,铺设防渗膜1300平方米、排气管10根。同时,谋划实施总投资35695.75万元的定西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四是渭源县完善了垃圾填埋场运行台账,通过增加专班人员、设置警示标牌、调整视频监控等措施规范了垃圾倾倒。按照AB两区分区填埋,将填埋作业由库区底部运行调整为库区顶端运行。同时,谋划实施总投资12655.01万元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工程,目前已完成综合办公楼、餐厨垃圾处理车间、污水处理车间、生活垃圾热解车间等基础工程,预计2022年8月份建成投运。五是由市住建部门指导,各县区对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情况定期检查,培训管理人员,确保科学规范运行。
(十二)第十七项,各县区田间地头依然有废旧农膜丢弃、掩埋、焚烧等现象。安定区内官营镇农膜回收财政补贴考核验收流于形式,在底数不清、台账混乱的情况下依然认定达到约定标准,仅凭企业自行填报的废旧农膜回收清单和台账,就发放了回收利用财政补贴。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安定区对2020年农户交售废旧农膜情况进行了抽查核实。经核实,农户交售废旧地膜的时间、数量、台账相一致。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内官营镇废旧地膜回收利用“以奖代补”资金奖补程序的意见》,规范了资金奖补程序。同时,对宏博废旧地膜回收中心2020年、2021年所有软件资料进行了规范整理。二是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全市建成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企业7家,培育专业化回收组织74家,回收网点173个,基本健全了涵盖捡拾、回收、资源化利用等环节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网络体系。2021年全市农膜使用面积为472.6万亩,农膜使用量3.22万吨,累计回收废旧农膜2.61万吨,回收率为81.2%。
(十三)第十八项,过度使用农药、化肥的情况依然存在,化肥减量增效和农药减量控害工作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计划需要持续推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农药减量控害方面,全市2021年落实中央及省级财政下拨专项资金370万元(2022年资金待下达)。通过采取监测预报预警、专业化统防统治、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推广新农药械、安全用药技术培训等措施,全力做好农药减量控害工作。二是在化肥减量增效方面,全市建立马铃薯、蔬菜、中药材等技术示范区6.03万亩,建立9个千亩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核心示范区,示范区配方肥到位率达到95%,化肥用量减少3%以上。开展测土配方施肥行动,2021年全市完成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852.75万亩,完成任务的103.5%,使用配方肥面积共338.2万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了95%以上。三是2021年全市共举办化肥减量增效和农药减量控害培训班529期次,培训人数53178人次,现场观摩25场次,发放施肥建议卡等资料15.77万份。
(十四)第十九项,定西市部分养殖场未建成废弃物综合治理设施。渭源县德青源蛋鸡产业园有机肥场污水暂存池设计不规范;鑫顶渭丰牧业有限公司粪污堆放不规范,未做到雨污分流和干湿分离。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渭源县德青源蛋鸡产业园有机肥场投资35万元为污水暂存池加盖2000平方米的钢架构顶棚。二是鑫顶渭丰牧业有限公司自筹资金10万元,对堆粪场的所有粪污进行了清理,共计清理粪污1.5万吨;改扩建圈舍屋面雨水槽,做到雨污分流。对散养棚活动场加固水泥防挡墙,圈舍及活动场铺设防渗层,在圈舍与粪污堆积区道路两旁种植云杉300颗,将养殖区和粪污堆积区进行隔离。在厂区外围建成1处1500立方米二级污水沉淀池。三是市县畜牧兽医部门对现有规模养殖场进行了新一轮排查摸底,重点对标准化圈舍、堆粪场、集污池、雨污分流、干湿分离等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进行了实地检查。目前,全市552家登记备案的规模养殖场已全部建立利用台账,基本完成了规范整治。
(十五)第二十一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滞后。第一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提升、砖瓦建材行业综合治理、安定区地下水压减及渭源金蛋蛋公司环境问题整治4个问题整改目标未全面实现。本轮督察期间,群众对矿山开采生态破坏、砂石料乱占耕地等问题反映强烈。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矿产资源违规开发造成生态破坏突出”,《定西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2018-2022)》中明确治理毁损土地面积2298.84公顷,截至督察时仅完成总任务的25%。定西市71处历史遗留矿山和7家在用矿山尚未全面完成生态恢复治理任务,特别是漳县金地矿业有限公司未开展过生态恢复治理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中央、省级每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后,市委市政府及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梳理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靠实整改责任,采取综合督查、专项督办和行业督办等方式,有效推进整改措施落地落实。对重复交办两次以上仍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将责任单位和督导单位移交纪委监委问责处理。市县将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成效纳入党政履责管理督考一体化平台进行考核。制定《定西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试行)》,严格落实问题清单、督查督办、整改销号、考核问效、责任追究五大机制。二是省级第一轮督察反馈的37项问题中,砖瓦建材行业综合治理方面,对全市127户需要淘汰的的砖瓦轮窑自然淘汰21户,砖窑拆除95户,转型升级11户,全面完成了淘汰任务;安定区地下水压减方面,全区210眼机井目前已关闭71眼、计量备用95眼、颁证44眼,取得明显成效;渭源金蛋蛋马铃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环境问题整治方面,该公司已清理完沉淀池内废水,对沉淀池进行了填埋平整,落实了全部整改措施;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提升缓慢问题,目前安定区2家污水处理厂已落实了各项整改措施并取得明显成效,其余县全面完成整改任务。三是中央第一轮督察反馈的23项问题中,针对省上指出整改质量不高的“矿产资源违规开发造成生态破坏突出”问题,经核实,全市矿山损毁土地总面积1602.59公顷,目前已完成恢复治理面积1391.75公顷,完成总任务的87%,剩余13%的恢复治理任务预计于2022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目前,全市71处历史遗留矿山已完成恢复治理任务60处,剩余11处正在恢复治理(安定区2处、渭源县8处、漳县1处),7处生产矿山已完成恢复治理3处,剩余4处正在推进整改(安定区1处、陇西县1处、临洮县1处、漳县1处),预计2022年12月全部完成整改任务。漳县金地矿业有限公司在问题整改中,共栽植苗木约9000棵,治理面积约44亩,问题已整改到位。
(十六)第二十四项,临洮县恒通热力公司5台100蒸吨燃煤锅炉未完成脱硝设施建设,目前仅完成主体工程的75%,直接影响全省此项整改任务的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临洮县总投资3000多万元,实施了临洮县恒通热力公司城区集中供热环保改造项目,于2021年9月完成工程建设,2021年10月随供暖期全面投入运行,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十七)第二十五项,定西市赵家铺污水处理厂COD、氨氮进水平均浓度长期超过设计进水要求,企业在未采取有效措施的情况下,为规避超标排污问题,将超标时段以自动监控设备故障或进水浓度过高为由多次进行违规标记。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赵家铺污水处理厂不正常运行和超标排放污水问题,市住建局和市生态环境局先后进行了立案调查和行政处罚,分别处以罚款11万元、11.8万元。自2021年5月份以来,该污水处理厂更换了故障频发的老旧在线设施,完成在线监测设备升级改造,自动监控设备故障问题得到解决,全面规范了在线运行和异常标记。二是积极发挥工业污水调蓄池的作用,先将马铃薯淀粉工业污水排入调蓄池,缓解了高浓度工业污水对污水处理设施的冲击,赵家铺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得到有效降低。2021年8月,该污水处理厂开始对调蓄池内已储存的淀粉工业污水进行调试处理,至2022年2月底已处理淀粉工业污水10万立方米。三是加大对进水重点排污企业的检查频次,督促企业将生产废水进行预处理,达到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后,再进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四是针对赵家铺污水处理厂不能满足现有马铃薯加工废水处理的状况,安定区正在谋划新建一座工业污水处理厂。
(十八)第二十六项,甘肃蓝天马铃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擅自拆除在线监测设备,规避监管。
整改落实情况:安定区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安定分局对甘肃蓝天马铃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公司不存在故意规避监管的违法行为。督促该公司对在线监测设备重新调试安装并完善了监测因子。
(十九)第二十七项,甘肃铝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环评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擅自将铝灰(渣)预处理生产线由地下调至地上,大修渣等危险废物堆存不规范,铝灰预处理工段无组织排放严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陇西县组织工信、生态环境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深入甘肃铝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核查。经核查,该公司《危险废物临时经营许可证》核发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公司对原料储存区进行了优化规整,按照规范要求对原料进行暂存、转运、处理。二是该公司于2021年7月建成4000平方米原料库和600平方米成品库各1座,对贮存的大修渣和铝灰分类分隔、分拣分选、分流装包,规范堆存。三是重新安装2台大功率除尘风机和轴流风机,增加了吸尘集气罩,将小吸尘管道换成了大管道,加装了氧化铝球过滤装置,对废灰输送环节进行全封闭、隔音隔层、车间窗户封闭处理,进一步缓解铝灰预处理工段无组织排放严重的问题。四是市生态环境局陇西分局加强了常态化监督检查,督促该公司规范运行处置设施,确保达标排放。2021年8月经委托甘肃宏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检测,各项检测指标均达标。
(二十)第二十八项,陇西凯龙淀粉厂大量污泥暂存在沉淀池和厂区外,污泥堆存点仅用塑料进行简陋防渗,恶臭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陇西县督促凯龙淀粉厂清理沉淀池污泥500方、处理马铃薯粉渣400方,清理10座废水沉淀池。二是新建钢筋混凝土污泥沉淀池和过滤池各1座,解决了污泥堆存问题。三是凯龙淀粉厂与陇西为民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签订污泥处理协议,将污泥作为有机肥生产原料。
(二十一)第二十九项,企业违法问题频发。陇西县一方制药公司违规设置暗管将大量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入雨水排口,取样监测显示,废水中COD、氨氮、总磷、总氮浓度分别达到2151mg/L、39.4mg/L、6.6mg/L、50.6mg/L,超过《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6-2008)的20.5倍、3.9倍、12.2倍、1.53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陇西县对一方制药公司涉嫌规避监管排污问题进行了调查,针对存在问题,对该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理。二是公司对厂区内排水管网进行了全面改造,将污水全部收集排入污水收集池,雨水排入雨水管网,实现了雨污分流。三是该公司在污水处理站排口安装在线监控设施,于2021年9月投入使用。培训污水处理站技术人员,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经委托甘肃膜科检验监测有限公司对排口污水进行采样检测,各项指标均达标。
(二十二)第三十项,甘肃招金贵金属冶炼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管理混乱,擅自将16万吨氰化尾渣转移堆存在完全不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的废弃厂房内。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市生态环境局临洮分局于2021年4月、5月分别下发《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督促甘肃招金贵金属冶炼有限公司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整改。二是为扩大场内氰化渣库容量,企业将所有库房进行了优化调整,将空闲库房进行了改造完善,新建了5905平方米的氰化渣库,将储存于宏源万达公司3座厂房内的5.19373万吨氰化渣全部安全转移到招金公司厂内氰化渣库。经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宏源万达公司厂区土壤取样检测,各项指标符合标准。三是为加快削减氰化渣存量,招金公司先后与山西德道方略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金川集团铜业有限公司签订氰化渣转移、处置合同,目前已向外转移氰化渣2948.88吨。
(二十三)第三十三项,定西市取水许可审批和管理不够严格,水资源论证与取水许可制度不够健全。通渭县对地热资源开采失管失察,企业违规开采,非法取水问题突出,通渭县给排水总公司自2015年至2020年10月,超量和无证开采地热资源达144万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渭县自然资源局和水务局开展联合执法,针对通渭县给排水公司违法行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依法作出停产整治、查封用电设施、安装监控、派驻专人看管抽水设备等措施。二是针对通渭县给排水公司在未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抽取平襄镇温泉村地热水的行为,通渭县水务局依法对该公司处罚5万元。三是市水务局牵头,各县区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取水许可审批和管理不规范问题。
(二十四)第三十五项,河道采砂管理不规范。通渭县义陇河自2010年起长期进行大规模河道采砂,每年可采砂石量由上轮规划的50万方增至本轮的100万方。通渭县农发砂业有限责任公司对义陇河(金牛河)下设的10个采砂场日常监管不严,采砂场(点)布设过密,部分砂场堆砂、弃渣不够规范,距河道管理范围过近。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1年9月,通渭县组织专家对《通渭县河道采砂管理规划(2021-2025年)》进行了论证修订,将年度开采总量由原来的100万方下调至45万方。二是通渭县持续加大河道采砂巡查监管,严格持证采砂行为,在义陇河等重点采砂河段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实施每天24小时全时段监控。针对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50余份,严格督促采砂企业规范采砂行为。目前,通渭县已建设高标准规范化砂厂5家,河道绿化3公里、平整坑槽4.3公里、疏通便道16.5公里、清理垃圾2213方、清除淤泥3615方,河道采砂段生态修复成效明显。三是各县区举一反三,严格按照《河道采砂管理规划》要求,加大河道巡查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维护河道生态安全。
(二十五)第三十七项,涉河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不够严格。漳县实施的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在未编制防洪评价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和未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取水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岷县城市供热管道跨迭藏河项目在未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行政许可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漳县水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完成《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批复及《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的编制和审查,取水许可证由于该项目未正式投入运行,暂时不予办理。二是岷县针对城区集中供热建设工程供热管网跨迭藏河段问题,委托第三方设计公司编制完成了防洪影响分析及整改方案,已通过省水利厅审批。督促宏源热力有限公司制定了防汛应急预案,预警和视频监视系统已安装到位。三是市水务局和各县区全面举一反三,完成了全市174个不规范取水口的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了涉河建设项目审批管理,规范了项目防洪评价、水资源论证、行政许可和取水许可等行政行为,全面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二十六)第三十八项,“四乱”问题整改不彻底。安定区凤翔镇张晶砂厂破坏河道界桩,弃渣侵占河道约640立方米,河道右岸管理范围内堆放砂石料;该问题已上报整改销号,但在督察组进驻期间发现问题依然存在,安定区水务局整改工作弄虚作假。渭源县北寨镇盐滩村瑞华砂厂河道内恢复平整不到位,砂料未落实防尘抑尘措施;洗车池污水直排河道,河道外破石装料平台和料仓未拆除。陇西县大咸河河道内遗留采砂坑、废料堆恢复平整不彻底。安定区巉口镇万通砂石料厂未按要求关闭,依然非法生产,违法占用耕地,在未获得取水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建设水井非法取水。河道内乱倒垃圾问题禁而不止,渭源县北寨镇县道083线咸河桥、陇西县通安驿大咸河段有建筑生活垃圾,陇漳高速公路预制场弃渣侵占王家河河道。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安定区完成了张晶砂厂破坏河道界桩的恢复埋设,清除了河道弃渣,恢复了河道畅通。对万通砂石料厂进行了全面清理和平整,填埋了私建水井。二是陇西县完成了对大咸河沿线采砂坑和废料堆的恢复治理,对大咸河通安驿段垃圾进行了清理,并常态化开展河湖“四乱”治理工作,严防河道内建筑生活垃圾问题反弹。三是渭源县将北寨镇瑞华砂厂河道内砂料堆进行了清理,拆除了洗砂设施,恢复平整了河道。清理了北寨镇县道083线秦祁河内垃圾。四是漳县对漳河支流王家沟河道“乱占”现象进行了全线核查,清除了河道漳陇高速施工倾倒的全部弃渣废料,恢复了河道原貌。五是各县区举一反三,在市河长办统筹指导下集中开展河道“四乱”问题清理整治,确保了境内河湖环境安全。
(二十七)第三十九项,陇西县第二人民医院拟搬迁设备和场所未履行环评手续,6名辐射工作人员(介入)未通过辐射安全培训考核,DR机房无有效闭门装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状态指示灯设置不规范;漳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工作场所未悬挂与源对应的放射源编码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陇西县第二人民医院于2021年10月完成整体搬迁工作,新医院辐射工作场所使用的Ⅱ、Ⅲ类射线装置完成环评手续办理。医院6名辐射工作人员于2021年9月参加了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其中3人通过考核,未通过考核的3人禁止进入(介入)辐射场所工作。医院新建辐射场所DR机房已安装有效闭门装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已按要求设置。二是漳县督促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根据甘肃省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有关要求,派出2名员工于2021年7月赴兰州接受了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培训。市生态环境局向该公司核发了辐射安全许可证。该公司在一号生产线和二号生产线放射源场所按照规范要求设置了与源对应的放射源编码卡。
二、正在持续推进整改的12项问题
(二十八)第七项,甘南州卓尼县九甸峡水库作为引洮工程受水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定西市未主动与甘南州沟通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谁受益,谁补偿”的责任未真正落实。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省政府《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定九甸峡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批复》(甘政函〔2018〕198号)中指出的“甘南州政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制度和规范化建设要求,尽快按规范设置保护区隔离防护、界标和警示标志等设施,加强污染源环境管理及风险防范,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监测预警机制和处置预案,加强水源地监管;省生态环境厅指导定西市、兰州市、白银市、天水市、平凉市和甘南州政府,落实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日常环境监管所需资金和技术支持等;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协调引洮工程相关市州,成立专门协调推进工作组,进一步协商解决九甸峡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完成后对甘南州的生态补偿问题”,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3月向省生态环境厅报送了《定西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申请从省级层面协调推进九甸峡水库生态补偿有关事宜的请示》(定环发[2022]41号),待省生态环境厅批复。
(二十九)第八项,陇西县、渭源县、临洮县、漳县、岷县未完成污水管网建设任务,其中漳县2020年度仅完成管网建设目标任务的26.5%。岷县岷州东路西侧生活污水直排,在河滩上形成大面积污水坑塘。陇西县文峰镇、经济开发区首阳片区内污水收集不彻底,部分药材加工污水通过堰丰渠直排渭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0年省上下达我市污水管网建设目标任务91.39公里,全市实际完成93.12公里。当年相关县目标任务是:陇西县18公里、渭源县8公里、漳县8公里、临洮县18公里、岷县8公里,实际完成情况是:陇西县33.02公里、渭源县9.05公里、漳县6公里、临洮县7.64公里、岷县9.38公里。2021年省上下达我市污水管网建设目标任务50公里,全市实际完成95.42公里,占目标任务的190.8%。当年相关县目标任务是:陇西县13公里、渭源县3公里、漳县2公里、临洮县12公里、岷县3公里,实际完成情况是:陇西县13.81公里、渭源县4.12公里、漳县4.29公里、临洮县32.32公里、岷县22.69公里。鉴于2020年全市超额完成省上下达的任务,对没有完成的县,市住建局在年度目标责任书考核时进行了扣分,并督促所欠任务在2021年的工作中完成。二是岷县针对污水坑塘问题,新建污水管道6431米,污水检查井435座,恢复混凝土路面19360平方米,对河滩上大面积的污水坑塘进行了彻底清理。三是陇西县通过实施排污管网改造工程,加大对文峰镇、首阳镇区域内企业的监管力度,已完成文峰镇暖泉沟三腔渠、首阳镇堰丰渠污水直排问题的整改,正在加快实施文峰镇曲家沟污水直排治理工程,谋划首阳镇镇区污水管网升级改造项目。
(三十)第十项,各县区乡镇污水处理站普遍存在建设进度缓慢、配套设施不健全、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低的问题,陇西县首阳镇、通渭县马营镇、岷县梅川镇、安定区内官营镇、渭源县会川镇污水处理站建设进度缓慢,特别是渭源县会川镇污水处理站将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直排洮河一级支流漫坝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陇西县首阳镇污水处理厂于2021年7月建成,设计处理能力为4000方/日,目前日处理废水约4000方,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并联网运行,于2021年12月申领了排污许可证。二是通渭县马营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于2021年8月份开工建设,已完成污水脱泥机房、一体化生物滤池、预处理间等主体建设任务,将于2022年7月份按计划全面建成。三是岷县梅川镇污水处理站于2021年5月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21年10月开始调试运行,设计处理能力为1000方/日,实际日处理废水约200方左右。目前安装了在线监控设备,正在联网调试。四是安定区内官营镇污水处理厂维修改造项目于2020年12月通水试运行,2021年7月完成竣工验收,10月交付内官营镇接管运行。五是渭源县会川镇污水处理厂在污水溢流口安装了阀门,加强了溢流排水管理。同时,不断加大污水收集力度,完成东关村太白路东段2.9公里污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解决了镇区排污难的问题。目前污水厂各项设施运行基本正常,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六是市住建局在统筹推进县区小城镇建设中,将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完善作为一项重要内容,逐年加大项目争取和财政投资力度,逐步做到重点镇区雨污分流、污水处理达标排放。
(三十一)第十二项,定西市在未建成再生水处理设施的情况下,将定西市清源污水处理厂超过《再生水利用及水质标准》的排水认定为再生水,建设的所谓再生水回用基础设施工程,实际就是一座提升泵站,将污水处理厂排水通过提升泵站进行抽取计量后排入关川河就算作再生水利用量。临洮县中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中水回用管网未建成,中水未回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安定区正在申请资金,启动建设再生水处理设施项目,目前已委托东北市政设计院完成项目可研及设计,计划2022年5月份动工建设,年内完成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同时,全面完成了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验收工作,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到一级A标准,不断提高建筑工地和道路抑尘、园林绿化等再生水利用率。二是临洮县编制了《中铺园区中水高位水池配套配水联络管道及附属设施技术方案》,总投资158.11万元,实施了中铺工业园中水高位水池联络管道及附属设施工程,于2021年11月完成了工程验收。
(三十二)第十五项,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2020年底前完成的定西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和定西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均未按时限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定西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升级改造项目于2020年11月开工建设,2021年6月,新增建设完成“新建热解气化处理车间、新增3吨/天医疗废物热解气化处置设备及配套尾气处理设备”等主要内容,项目于2021年9月完工,10月正式投入使用,并完成《排污许可证》与《危险废物临时经营许可证》等手续变更工作。二是定西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由于国家暂无此类项目支持政策,依照地方财力筹建难度较大。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引进陇西铝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8000万元,针对全市主要危险废物种类,建成了电解铝大修渣和铝灰处理系统并投入试运行,基本满足了全市危险废物处置要求,得到省生态环境厅认可。
(三十三)第二十项,定西市建成10家尾菜处理利用企业,尾菜利用率仅为41.3%,大量尾菜还无法收集处理,随意堆放、丢弃现象时有发生。安定区内官营镇建成8000t/a尾菜处理示范中心项目未运行,示范效应未发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各县区紧紧抓住尾菜产生的关键时节,因地制宜推广堆(沤)肥、直接还田、行间还田等处理利用技术,培训指导农民群众将尾菜就地就近处理利用。引导菜农和收购企业在田间地头对蔬菜进行分拣和精选,将大部分尾菜消化在田间地头,减轻流通环节尾菜处理利用压力。二是2022年初,市农业农村局对安定区各乡镇蔬菜贮藏库等流通环节尾菜集中产生区域的资源化利用情况进行了督导核查,安定区累计产生尾菜45万吨,处理利用20.6万吨,处理利用率45.78%,高于全市尾菜处理利用平均水平。三是内官营镇8000t/a尾菜处理示范中心属于实验探索性质的项目,为私人筹资自建,项目建成后未取得预期成效,且受资金等因素制约,已停止运行。四是安定区制定了《安定区农业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中心建设及运营方案》,列入省农业农村厅2021-2022年度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计划采用CSTR沼气化处理模式,将尾菜转化为沼气和沼液肥等产品。目前项目已完成环评、稳评、水利等前期手续,进入挂牌征地阶段,预计今年5月份开工建设。
(三十四)第二十二项,岷县三沟金矿矿区长期破坏式开采,在长约3.6公里,面积约280公顷的矿区范围内遗留多处露天开采点和大量氰化堆浸尾渣,企业在优化设计时以区域覆土紧张和矿山仍可开采为由取消覆土、边坡修复等恢复治理措施,仅对部分堆浸尾渣进行了简单平整,未建设截洪沟、铺设防渗膜,也未按照矿山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覆土植绿;对开采作业面未开展任何形式的恢复治理;矿区堆浸尾渣大面积裸露,还有部分堆浸尾渣仍原封不动,大面积覆压草场;部分堆浸渣堆存在不稳定边坡,环境安全隐患突出,并于2020年10月24日通过岷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的验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岷县全面开展“回头看”,排查原三沟金矿矿山环境生态修复的差距,及时编制完成了《原三沟金矿矿山环境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二是进一步推进对三沟金矿已恢复治理区域的植被养护,补种云杉4万株,面积约200亩。三是定期对三沟金矿矿区地下水和地表水水质进行监测,排查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四是岷县自然资源部门正在与省、市自然资源部门衔接,申请原岷县三沟金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立项,拟采取工程治理和生物措施,对原三沟金矿矿山地质环境全面恢复治理到位。
(三十五)第二十三项,漳县昌昊石料有限公司长期违法越界开采,越界开采面积为采矿许可面积的2.4倍,侵占破坏草地达3.38公顷,企业采矿许可证于2020年1月28日到期后仍非法开采加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漳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技术单位对漳县昌吴石料有限公司面黎沟普通建筑用砂石料矿开展现状调查,认定超出指定范围开采面积13545.8平方米,漳县境内越界开采量22977.7立方米。同时,经漳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中心现场勘查,该公司用地范围不涉及漳县境内林地草地面积。二是2022年1月,漳县自然资源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公司全面恢复矿山地质环境,没收违法开采的矿产品,没收违法所得5.5万元,并处罚款1.65万元,共计7.15万元。三是该公司对矿山开采区进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式治理,形成5个平台,重点对采矿区5个平台和矿区边坡进行平整、分级刷坡、覆土和种植复绿。目前种植云杉23700株、柳树5000株、爬山虎300株,播撒草籽200公斤,共投资130万元,完成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年度工作任务,2022年3月开始再次补植补造。
(三十六)第三十一项,河湖长制度落实有差距。定西市2条市级河流未落实河长制,其中关川河市级河长空缺4个月,牛谷河市级河长空缺10个月。河湖长制联动机制执行力度不强,河长办综合协调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未完全形成,工作重部署、轻落实,河长制成员单位对河湖长制工作不同程度存在认识不够到位、重视程度不高的问题,工作落实不够全面有力,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不坚决。对上级部门交办的重大问题查处不及时。定西市“一河一策”提出的工作措施缺乏针对性。26项堤防工程险工险段整改任务中16项至今未实施。定西市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工作滞后,河湖管理范围界桩埋设任务存在较大差距,尤其是漳县的漳河界桩埋设只完成了三分之一。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市河长办及时下发通知,对关川河、牛谷河、漳河市级河湖长作出调整,并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二是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全市河湖长制及河湖管护工作的意见》《调整完善定西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的通知》,健全完善了河湖长制管理运行长效机制,对《“一河一策”实施方案》进行了修订修编。三是市河长办牵头,组织市水务、公安、生态环境、住建部门开展了河湖联合执法行动。四是针对26项堤防工程险工险段中16项整改任务未实施的问题,渭源县筹措项目资金100万元,完成了16个险工险段堤防工程的建设任务。五是安定区、通渭县、陇西县、漳县、岷县多点推进,全面完成了关川河、牛谷河、大咸河、榜沙河、义陇河、龙川河、漳河等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内505公里界桩的埋设任务。
(三十七)第三十二项,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安定区浅层中型严重超采区降为一般超采区,未达到“基本消除地下水超采现象,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的整改目标。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安定区制定了《定西市安定区开展地下水超采区取水井普查实施方案》和《定西市安定区开展地下水超采区取水井集中整治方案》,采取“关、换、节、调、补”等多种措施,持续推进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行动,持续巩固关井压采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二是地下水超采区内210眼规模以上地下取水井已关停71眼,备用管理95眼,计量颁证管理44眼。同时,安定区统筹资金及超采区工程资源,完善引洮灌区田间渠系配套工程,置换地下水水源。三是安定区在地下水超采区的香泉镇、内官营镇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工程2.026万亩,全部采用管灌、滴灌、喷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水源全部采用引洮水,有效压减了地下水灌溉水量。
(三十八)第三十四项,定西市以生态补水的名义,在未充分论证的情况下,从引洮一期逐年加大泄水流量,从2018年的600万方增大到2020年的3616.72万方,引洮水资源的效益未充分发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市水务局已委托兰州大学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对引洮供水泄水流量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生态补水的可行性、合理性和合法性进行科学论证评估,正在编制论证报告。二是安定区关川河新城滨河段水系连通及生态保护治理工程建设有序推进,已完成箱涵钢筋绑扎1100米、箱涵体浇筑1540米,完成气盾坝设备采购2座,开工建设气盾坝1座。三是安定区通过实施工业截污主管网收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工业污水调蓄池等工程治理措施,以及持续开展河道“四乱”问题整治行动,不断改善关川河水生态环境。
(三十九)第三十六项,安定区立帆商业城存在“未批先建”、“批建不符”问题,在未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行政许可手续的情况下开工建设,特别是“双审计”报告指出此问题后,未有效督促安定区政府对此进行整改,而是任由安定区按历史遗留问题搁置。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市河长办于2021年12月邀请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专家对安定区立帆商业城进行了现场踏勘,向市政府汇报了调查情况,认定立帆商业城属于涉河违建项目。二是2021年12月,市水务局向市河长办上报了《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立帆商业城问题调查情况的报告》,认定立帆商业城存在“批建不符”问题;2022年1月,市住建局向市河长办上报了《关于定西立帆商业城项目调查情况的报告》,查明了立帆商业城项目用地性质和建设手续办理情况;安定区政府向市政府报告了“双审计”指出立帆商业城问题后的调查处理情况;2022年2月,市河长办向市政府上报《关于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立帆商业城问题整改意见的请示》,提出问题整改具体意见。三是2022年2月,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组织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应急局和安定区政府召开了“立帆商业城问题整改专题工作会议”,靠实了安定区政府的整改责任。会议初步审核了立帆商业城问题整改措施,计划提交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研究审定后逐项落实,整改工作正在按时序推进。
定西市生态环境局2022-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