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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环境治理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环保局

题目:协同推进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构建的各地探索

资料提供时间:2023-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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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推进“十大孔兑”综合治理 打造黄河流域水土保持新样板 文章下载

全力推进“十大孔兑”综合治理 打造黄河流域水土保持新样板

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是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手段和必然路径,也是鄂尔多斯市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在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工作中,自然生态空间、林草覆盖率、水环境质量等多项指标涉及“十大孔兑”(孔兑,蒙古语的意思是山洪沟)治理,为协调做好水沙关系、守护黄河生态底线,鄂尔多斯市多措并举,开展了“十大孔兑”全流域综合治理。

“十大孔兑”,位于鄂尔多斯市境内,是从南向北直接入黄的10条并行支流,发源于鄂尔多斯台地,流经库布齐沙漠,通过冲积平原,汇入黄河,从西到东依次为毛不拉孔兑、卜尔色太沟、黑赖沟、西柳沟、罕台川、壕庆河、哈什拉川、母花沟、东柳沟和呼斯太河,流域总面积10767平方公里。

以更高站位超前谋划治理方针

近年来,鄂尔多斯市委、市政府积极对接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召集行业专家会商研判,通过开展“十大孔兑”综合治理现场调研,召开专家座谈会,广泛听取专家意见,对“十大孔兑”“把脉问诊”、“开方治病”,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形成了“十大孔兑”一河一策治理方针。

2022年,鄂尔多斯市修编了《黄河内蒙古段“十大孔兑”综合治理规划》,同步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和水利厅审查后上报至水利部,估算总投资额57.4亿元,建设期10年。

2023年,为积极争取各级资金、加快推进项目落地,鄂尔多斯市针对水土流失和荒漠化比较严重的西柳沟、黑赖沟、卜尔色太沟及毛不拉孔兑等4条孔兑编制了可研报告。目前,4条孔兑按照上中下游联动、左右岸一体、干支流统筹的治理模式,聚焦上游丘陵区、中游风沙区,逐条进行治理。

以更新科技鼎力支撑治理方法

在“十大孔兑”治理过程中,鄂尔多斯市注重科技支撑,投入1800万元,在“十大孔兑”入黄口、库布其沙漠沿黄段、孔兑岸线两侧和淤地坝等处,建成并投运黄泥(风)沙监测点、生态监测点和淤地坝监测点109处,全面检测分析入黄泥沙风沙量、植被、土壤粒径及养分等变化情况。投入472万元,聘请清华大学和中国水科院科研团队,以监测站点数据为基础,系统分析研究全市入黄泥沙量和输沙规律,研究团队目前已完成实地调研。投入380万元,引进清华大学研发的混凝土板桩组合淤地坝新技术,在“十大孔兑”流域建设一处淤地坝示范工程,开展淤地坝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示范创建和推广应用。

此外,针对生态修复空间优先次序等问题,先后投资4959万元,建设完成具备科研实验、监测、示范能力的示范区3个(3000亩),并建立植被重建关键技术,形成典型矿区不同植被修复重建技术规程。

以更实举措扎实推进治理工作

鄂尔多斯市从市级层面进行统筹,积极推进“十大孔兑”综合治理,印发《“十大孔兑”综合治理2022年度实施方案》,启动开展流域治理和泥沙减量、“四水四定”和节水推进、国土绿化和荒漠化防治、污染防治和环境整治、生态修复和惠民、科技创新和监管能力提升六大行动,实施重点项目25个,总投资额17.7亿元,完成投资14.5亿元。

2023年,安排“十大孔兑”流域水利资金2.83亿元。其中,争取国家投资水利项目两项,总投资额0.83亿元,下达小流域综合治理面积16.2万亩,新建淤地坝9座;市本级安排治理资金两亿元,重点推进西柳沟综合治理,聚焦上游丘陵区、中游风沙区,共划分为9个小流域片区,打造两个生态清洁小流域示范工程和1条沿黄生态廊道,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面积49.5万亩。

以更大决心全力打造治理标杆

截至2022年底,鄂尔多斯市累计完成人工治理面积3054平方公里,建成淤地坝460座、谷坊1268座,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64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由1995年的71159平方公里降至2022年的33818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达到67.35%。2022年下半年,经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审定,鄂尔多斯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位列全区首位。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鄂尔多斯市委、市政府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定会让“十大孔兑”以崭新的面貌呈现在世人面前,也将努力推进鄂尔多斯市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中国环境网2023-5-31

 

 

东营奋力打造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样板 文章下载

东营奋力打造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样板

过去的2022年,全市PM2.5历史性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黄河入海断面总氮浓度较入省断面和2021年实现“双改善”,水环境质量指数同比改善5%,为有历史记录以来最好水平;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今年第一季度,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5.31,空气优良率64.4%;全市水质指数达到5.21,同比改善9.4%;土壤环境保持稳定。这是山东省东营市交出的一份生态环境保护“成绩单”。

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陈云龙说:“近年来,东营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立足于服务和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奋力打造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东营样板’。”

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东营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黄河入海口并主持召开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的重要讲话精神,扛牢抓实生态环境保护重大责任,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东营市坚持精准治气,聚焦PM2.5和臭氧协同治理,持续推进“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全年重污染天数控制在两天;强化移动污染源管控,完成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行区调整,对52家环检机构完成全覆盖式检查。2022年,全市PM2.5降至33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8.3%,首次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空气优良率达到72.9%,同比增加0.8%,达到近年来最好水平。

强化系统治水,坚持标本兼治,协调推进污水处理厂及人工湿地、雨污分流改造等治本措施。建立完善“河流—河口—海湾”污染联动联防机制,持续推进黄河流域排污口排查整治,建立全流域排污口“一本账”“一张图”,做到动态调整、动态监管、闭环整改。深化落实湾长制,开展“净滩2022”专项行动。全市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44.4%。

在土壤环境方面,东营市坚持底线思维,将全市110家工业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单位,全部完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率、有毒有害物质报备率均达到100%。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强化“一废一品”(危险废物、化学品)环境监管,深入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东营市坚定不移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严格落实“清单化”调度,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百日会战”、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专项行动,各项上级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均达到序时进度。

强化大局意识,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2年,审批建设项目环评131个,保障市级以上重点项目102个。全市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94家,开展非现场检查800余次,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开展“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送法入企等活动980余次,指导帮扶企业1520家(次)。

加强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修复

东营市坚决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以推进黄河口国家公园建设为龙头,加强黄河三角洲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实施水、林、田、湖、草、湿地、滩涂、海岸线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确保“一河清水东入海”。

东营市深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作为重大战略性任务,纳入全市重点工作日程,出台《东营市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明确六大方面23项攻坚任务,谋定攻坚“路线图”。

不断完善黄河口生态保护机制,建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地方性法治体系。加强行政边界地区生态环境执法联动,推广黄河三角洲生态损害赔偿与生态修复结合新模式。广泛开展黄河三角洲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等跨区域、跨城市生态保护合作,统筹解决好区域生态环境问题,保障黄河干流水质持续改善。

坚持生态优先,系统开展生态治理修复,科学组织生态补水,实施互花米草治理、盐碱地碱蓬恢复和土壤改良等生态修复工程,全力推动东营黄河入海口垦利段争创国家级“美丽海湾”。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高标准建设黄河三角洲生态监测中心,整合接入气象、水质、土壤、海域等监测数据,构建“天空地一体化”智慧监测网络,生物多样性监测水平显著提升。目前,全市野生植物资源已达1145种,陆生野生动物达989种,近海海域发现海洋生物547种。

协同做好“水文章”,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健全用水总量强度双控指标体系,推进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治理。持续推进“两清零、一提标”工程,年度组织实施46个治水项目,加快实现黄河干流沿线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探索实施黄河滩区湿地治水新模式,在黄河滩区逐步推广配套建设农田尾水净化湿地,实现尾水湿地净化循环利用。

守牢底线助推区域高质量发展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一年。东营市将深化落实新发展理念,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扎实推进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坚决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在治气方面,以持续降低PM2.5浓度和重污染天数、提高空气优良率为重点,深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突出抓好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全力打赢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3项攻坚战。

在治水方面,聚焦国控断面稳定改善提质,实施46项水环境治理项目;强化排污口动态排查、规范整治、科学监管,严防汛期水质反弹;强化入海河流总氮治理,努力争创美丽海湾。

在治土方面,加强工业企业土壤污染防治,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回头看”,做好地下水风险管控,确保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

强化风险防范,推动黄河生态稳定安澜。聚焦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严格销号标准,加强日常调度。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完善“无废东营”指标体系,落实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要求,规范做好医疗废物处置。积极推进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定位观测研究站建设,配合开展区域生物多样性调查。

加强服务支持,推动区域绿色高质量发展。扎实开展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加快优化调整“四个结构”。深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试点,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进一步规范排污权交易市场,加强资源要素正向流动,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做好环评审批服务保障,建立重点项目管理台账,提高审批效率,助推关键项目落地。

东营市生态环境局2023-5-30

 

 

我国新污染物治理为全球贡献“加速度” 文章下载

我国新污染物治理为全球贡献“加速度”

《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又称POPs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十一次缔约方大会日前在瑞士日内瓦召开。

当前,《公约》受控化学物质增至34种类。“本次大会中,得克隆、紫外线吸收剂UV-328和甲氧滴滴涕3种化学物质增列进入《公约》的附件A,大会保留了得克隆和紫外线吸收剂UV-328的特定豁免。同时,《公约》讨论了近10年的遵约机制在本次会议中通过,将有助各方履行环境和人类健康方面的义务。”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履约三处主任专家姜晨介绍了《公约》的进展与突破。

为得克隆全球范围管控贡献中国速度

本次大会审议通过增列的一项管控化学物质——得克隆,对于熟悉新污染物治理相关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者而言,它并不陌生。

得克隆及其顺式异构体和反式异构体,简称得克隆,其主要是作为一种阻燃剂广泛用于高分子聚合物中。

本次大会能够顺利推动得克隆的增列及其在全球范围内的控制,与中方的努力与贡献密不可分。

据了解,全球范围内,仅有中国的1家企业在生产得克隆,主要是用作添加型阻燃剂,其产品90%以上用于出口,国内市场用量较小,且有成熟替代品。

记者注意到,我国已将得克隆列为重点管控的新污染物。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中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禁止得克隆生产、加工使用、进出口。同时,对相关废弃物处置做出要求。

“我国做出这一决定之后,获得了全球绝大多数的国家的赞赏和支持。而且,我国通过自我管控要求停止得克隆生产,也使得大会也未保留得克隆特定生产的豁免。”姜晨说。

她解释,如某一类化学物质被《公约》批准后,在一年左右的时间内会对全世界签约国家生效。如果这类物质仍有特定生产豁免的话,《公约》生效后,还会有5年的豁免期,这意味着,这一物质在5年—6年内还可以继续生产。

“但由于我国家已明确在2024年起禁止生产、加工、进出口得克隆,大会最终就没有保留得克隆生产的特定豁免,而是保留了使用的特定豁免,已经生产出来的产品还可以在有限的行业与时间内使用。”姜晨说。

相关企业需抓紧研发环保替代品及替代技术

除得克隆外,本次大会还审议通过了将甲氧滴滴涕、紫外线吸收剂UV-328(以下简称UV-328)列入《公约》管控。

这两种化学物质分别涉及哪些行业?列入《公约》管控对于我国会产生何种影响?

甲氧滴滴涕,是一种有机氯农药,最初是作为滴滴涕的替代品开发的。甲氧滴滴涕主要是用作杀虫剂来防治害虫,通常用于农业和兽医实践中。早在1987年,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将甲氧滴滴涕归类为第 3 类致癌物。

姜晨介绍,甲氧滴滴涕曾在我国20世纪90年代短暂使用后,就不再使用了。因此,其增列至《公约》,对我国而言影响并不大。

另一增列物质UV-328是一种苯并三唑酚,用作紫外线吸收剂,防止各种物体表面在紫外线或阳光下变色和老化。其主要用途是油漆和涂料,以及作为各种塑料的添加剂,包括食品包装的非食品接触层。在汽车行业,UV-328用于油漆、涂料和密封剂,以及安装在车辆上的液晶面板和仪表、用于车辆内部和外部部件的树脂等。在食品包装中,它被用作塑料、印刷油墨和黏合剂的添加剂。

记者了解到,一项化学物质的增列在《公约》历届缔约方大会中,一直都是谈判的难点和焦点。往往在各方进行长期激烈的讨论后,才能确定相关物质是否增列,以及是否能在谈判过程中保留特定豁免。

UV-328的应用中,汽车涂料、轨道交通涂料、工程机械涂料、大型钢结构涂料、偏光片中的三醋酸纤维素酯(TAC)膜、相纸等用途,与未来我国相关产业发展仍高度关联。

“为争取这些豁免用途,早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时,我们中方的工作人员就提前扎实做好了国内行业的调研‘摸底’。在审查阶段,提出我国需要的豁免需求,推动这些需求顺利平稳地落实在最终决定中。”姜晨说。

姜晨告诉记者,目前新增列物质距离正式对全球生效还需1年左右的时间。此后,这些物质增列修正案正式对我国生效,还需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待审议批准后,增列修正案才能对我国正式生效。

“这个流程可能还需要较长的一段时间。”她表示,我国新污染物治理的方案已经印发,相关管控手段也不断在升级中。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公约》新增内容有意识地逐步纳入新污染物治理工作中,早做准备。

姜晨同时呼吁,涉及增列物质的企业应尽快加强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的研发。“在3年—5年内,相关企业需找到更加环保的替代品和替代技术,以促进产品达到类似的性能要求,这是企业现在就要抓紧攻克的议题。

通过遵约机制,将监督签约国落实责任

除了增列物质外,大会最重要的历史性突破之一,还体现在各方讨论了近10年、迟迟未决的遵约机制CRP.15,在本次大会中伴随着掌声得以通过。

记者了解到,这一机制将更注重在落实层面,支持履约国家履行其义务。

这项机制不仅强调所有签约国家履行其对减少和控制POPs的承诺,同时,也将建立更有雄心的监测和报告机制,以确保相关国家的履约行动得到监督和跟踪,从而有助于保护全球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发展。

本届斯德哥尔摩公约缔约方大会主席加德纳(Gardiner)评价,遵约机制早就应该完成。

BRS三公约执行秘书罗尔夫·帕耶(Rolph Payet)赞扬了各方对这一成功结果作出的贡献。他说:“你们已经向世界表明,在致力于解决地球上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问题。”

事实上,中国政府持续高度重视国际公约履约工作,从政策法规、能力建设、技术示范、宣传教育和国际合作等方面全面开展 POPs 履约工作,取得了一系列重要履约成就。并通过 POPs 履约带动了化学品环境管理水平提升,促进了产业绿色发展,为全球 POPs 淘汰作出了重要贡献。

姜晨介绍,我国不仅全面淘汰了包括林丹、硫丹、六溴环十二烷等在内的20种类POPs类物质,全面禁止了全氟辛基磺酰氟类的生产,在环境无害化方面,还处理处置了历史遗留的上百个点位、10万余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废物。此外,全面排查、下线、处置含多氯联苯电力设备,积极主动地提前完成了2025年履约目标任务。

“今后,我们将持续做好《公约》履约的保障工作,助力减少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生产和环境排放,积极探索和实践POPs污染治理,推动环境中POPs含量水平总体呈下降趋势,并彰显大国担当,继续为全球环境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姜晨说。

中国环境网 2023-5-23

 

 

用“黑科技”守护蓝天白云|贵阳生态治理实招迭出 文章下载

用“黑科技”守护蓝天白云|贵阳生态治理实招迭出

近年来,贵阳市生态环境局探索引进先进技术和大数据分析手段,把多种“黑科技”用于大气污染管控工作,全市空气质量实现稳定达标,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稳定在97%以上。

空气质量预报,时长可达30天

在贵阳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大屏幕上各种不停跳动的数据、不同颜色的画面不断变换,这是贵阳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的动态监测数据以及空气质量变化分析情况。

贵阳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工作从粗到精,经过数年打磨历练,已经成为助力大气污染防治的制胜利器,预报时长由72小时到120小时,再到10天、30天,预报范围由全市预报逐步拓展至分区县精细预报。从最初对总体形势的粗放式预报,到提供可靠污染过程时间、峰值浓度及影响范围的精细化预报,全年累计可形成《环境空气质量预报专报》等各类信息约796期,短期空气质量预报级别准确率达90%以上。

紧盯空气质量数据变化情况。

自动监控点,全天候高效识别黑烟车

在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污染源监控中心,大屏幕上黑烟车自动监控点对一辆辆疾驰而过的车辆进行抓拍,并自动识别记录冒黑烟行驶车辆信息。

目前,贵阳市已建成22套黑烟车自动监控点,在不影响车辆正常行驶的状态下实现了全天候无人监控、自动筛选、保存、传输、识别、播放黑烟车视频片段等功能,极大地提升了执法效率。截至目前,全市已审核黑烟车辆数据32267条,对审核确认的2300辆黑烟车车主进行了电话告知和对外公示,并将833辆未在规定期限内维修并复检合格的黑烟车移交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对抓拍的黑烟车进行审核。

移动走航车,破解大气溯源难题

为实时掌握污染源浓度分布情况,快速分析重点区域污染规律,准确锁定异常大气污染源信息,实现大气精准管控,贵阳市2020年引进了移动走航车监测服务。

截至目前,移动走航车累计开展VOCs和六参数走航监测30余次,覆盖了新华路、红边门、花溪平桥中院村、小孟工业园等重点区域,成功识别了10余个异常排放源,解决了以往通过“人海战术”排查管控潜伏大气污染源的困扰,为精准治污提供了更为强大的技术支撑。

开展重点区域VOCs和六参数走航监测。

无人机巡航,立体巡察大气污染

为有效提高大气污染管控监督执法的质量和效率,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将无人机服务用于大气污染巡查工作,对重点管控区域开展大气污染源航拍调查,共发现扬尘污染、工业污染、露天焚烧等各类大气污染源70余个,建立《贵阳市大气污染源无人机航拍图集及分析报告》,实现了从地面巡查到立体巡查的转变。

无人机巡查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情况。

卫星遥感,弥补大气污染地面观测不足

为弥补贵阳市大气污染地面观测的不足,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探索引入区域大气污染卫星遥感技术服务,通过卫星遥感数据分析,进一步补全了贵阳市大气环境监测管理拼图。

目前,在地面大气环境监测方面,全市建有国省市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26个,非甲烷总烃站1个,VOC监测站1个,公路、铁路货场和机场大气监测站3个,覆盖乡镇级的大气微型站点180个。

依托卫星遥感和大气精准分析服务方面,完成了贵阳市颗粒物典型源谱库建立、裸露地块卫星遥感影像分析、臭氧及相关污染物时空分布特征及敏感性分析等工作,精准管控和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对贵阳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发挥着重要作用。

贵州日报2023-5-24

 

 

协同推进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构建与“双碳”目标实现 文章下载

协同推进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构建与“双碳”目标实现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存在科学与政策层面的耦合关系,二者的协同推进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观的应然结果,也是实现气候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的现实需要。

从价值理念看,协同推进“双碳”目标实现与生态环境保护,既是全球气候危机下我国实现经济社会绿色转型与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创新路径,也是响应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战略使然。从法律依据看,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2条明确规定对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实施协同控制,为“双碳”目标与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协同推进奠定了法律基础。

针对当前环境治理体系良法不一、善治不足的运行困境,笔者认为应聚焦涉碳目标认识、涉碳执法手段、涉碳公私互动、涉碳权益保障四方面进行协同化的努力,完善现有环境影响评价、环境风险防控、环境信息公开、环境绩效考核与问责等机制,以回应“双碳”目标对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驱动。

目标导向的协同

“双碳”行动正处在政策法制化的实施阶段,各个地区的生态环境治理对融入“双碳”目标的认知水平和适应能力存在较大差异。单纯治污的传统生态环境治理,或仅以降碳为指标的社会经济活动,都是对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和长远规划的片面认识。生态环境职能部门应以环境法典的编纂为契机,通过政策法规统筹、央地立法互补、循旧作新并进等方式,在立法层面对二者的目标协同提供制度指引。

具体而言,一是气候变化应对及生态系统功能保护的专门性法律出台,在内容上包括纲领性法律和侧重能源领域的法律,在空间上包括从宏观空间到微观个体(物种及基因)的全方位法律制度,比如以国家公园为核心的自然保护地制度体系、国土空间规划制度、生物多样性保护制度等建立;二是现有涉碳管控型和促进型法规的更新,比如电力、煤炭等能源类法规、山水林田湖草沙等单行法规的修订;三是有关碳标准、碳信息、碳市场等功能型法规的配套与衔接,作为涉碳量化监管、信息公开与市场规范的前提性制度。

执法效能的协同

“双碳”作为生态环境职能部门的新增事权,标志着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已经从单要素向多要素、全空间的整体治理方向转变,治理主体、方式与规则的复杂性不断升级,亟须以效能协同为目标的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根据《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联合执法作为重要的形式要素,其实质效果取决于涉碳事权的均衡配置。以共同事权为切入点,在纵向执法关系中,央地涉碳事权应深化环保垂直管理改革,加强分权赋权、变通激励和权责监管。依据资源禀赋和特色产业,在具有地缘或经济关联地区形成平等互惠、开放共赢的区域协调发展模式。在横向执法关系中,应混合运用硬性约束和软性激励措施对跨地区跨部门的涉碳共同事权进行优化配置。除了基于能源供需关系展开的区际协作或补偿活动,还包括在执法联动、信息共享、争议解决等方面的程序性协同,以及执法意愿、权责监督等方面的结构性协同。

公私主体的协同

不同于强职权主义的传统生态环境治理,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公私互动模式有助于构建低碳时代兼顾民主、公平与效率价值的环境治理体系。自然环境蕴涵的生态价值在产业化、市场化过程中,通过资源再分配、供给与消费机制将政府、企业、公众等主体联结起来,以实现各方利益的平衡。

为保证生态效益的合理配置,就需要在生态产品权益保护与开发利用方面为公私主体的良性互动提供制度性条件。一方面,通过完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探索多样化碳汇开发、健全排污及用能权交易制度、推广碳普惠公众参与制度等,提高企业、公众的低碳意识和参与意愿;另一方面,随着全国碳交易市场的开放,政府相关部门需加快对涉碳生态产品认证与交易相关的信息核查、审计、信用资质与风险管理的规范指引与实施保障。

权利救济的协同

气候变化背景下的环境司法缺乏明确的成文法依据,涉碳诉讼理论与裁判实务仍处于摸索阶段。适度能动的司法活动通过司法解释、法律适用等方式有助于统一涉碳权益救济,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提供灵活而有序的权益保障机制,最大限度弥补当前立法空缺、执法或监管不力等问题。

环境行政诉讼可采取适当放宽起诉资格、扩大司法审查范围、加强预防性审查等措施,对气候变化行政行为进行实质性司法干预,为气候变化诉讼的本土化提供实践场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案件应着重对碳汇功能损失予以明确界定、统一鉴定和适当救济,将气候调节功能的量化及其利益分配纳入司法调整范畴。根据减污降碳协同治理需求细化或增设新的案由,比如碳金融纠纷、生态服务类纠纷等。继续发挥司法专门化优势,按照涉碳纠纷的偏金融属性和偏生态属性,分别划归金融和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管辖。另外,借助并更新现有大气污染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实践框架,办案机关应尝试预防性执法的诉前介入、诉中支持和诉后监督等实现环境行政与环境司法的联动合作。

中国环境网2023-5-23

 

 

贵阳生态治理实招迭出 文章下载

贵阳生态治理实招迭出

近年来,贵阳市生态环境局探索引进先进技术和大数据分析手段,把多种“黑科技”用于大气污染管控工作,全市空气质量实现稳定达标,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稳定在97%以上。

空气质量预报,时长可达30天

在贵阳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大屏幕上各种不停跳动的数据、不同颜色的画面不断变换,这是贵阳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的动态监测数据以及空气质量变化分析情况。

贵阳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工作从粗到精,经过数年打磨历练,已经成为助力大气污染防治的制胜利器,预报时长由72小时到120小时,再到10天、30天,预报范围由全市预报逐步拓展至分区县精细预报。从最初对总体形势的粗放式预报,到提供可靠污染过程时间、峰值浓度及影响范围的精细化预报,全年累计可形成《环境空气质量预报专报》等各类信息约796期,短期空气质量预报级别准确率达90%以上。

紧盯空气质量数据变化情况。

自动监控点,全天候高效识别黑烟车

在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污染源监控中心,大屏幕上黑烟车自动监控点对一辆辆疾驰而过的车辆进行抓拍,并自动识别记录冒黑烟行驶车辆信息。

目前,贵阳市已建成22套黑烟车自动监控点,在不影响车辆正常行驶的状态下实现了全天候无人监控、自动筛选、保存、传输、识别、播放黑烟车视频片段等功能,极大地提升了执法效率。截至目前,全市已审核黑烟车辆数据32267条,对审核确认的2300辆黑烟车车主进行了电话告知和对外公示,并将833辆未在规定期限内维修并复检合格的黑烟车移交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对抓拍的黑烟车进行审核。

移动走航车,破解大气溯源难题

为实时掌握污染源浓度分布情况,快速分析重点区域污染规律,准确锁定异常大气污染源信息,实现大气精准管控,贵阳市2020年引进了移动走航车监测服务。

截至目前,移动走航车累计开展VOCs和六参数走航监测30余次,覆盖了新华路、红边门、花溪平桥中院村、小孟工业园等重点区域,成功识别了10余个异常排放源,解决了以往通过“人海战术”排查管控潜伏大气污染源的困扰,为精准治污提供了更为强大的技术支撑。

开展重点区域VOCs和六参数走航监测。

无人机巡航,立体巡察大气污染

为有效提高大气污染管控监督执法的质量和效率,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将无人机服务用于大气污染巡查工作,对重点管控区域开展大气污染源航拍调查,共发现扬尘污染、工业污染、露天焚烧等各类大气污染源70余个,建立《贵阳市大气污染源无人机航拍图集及分析报告》,实现了从地面巡查到立体巡查的转变。

无人机巡查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情况。

卫星遥感,弥补大气污染地面观测不足

为弥补贵阳市大气污染地面观测的不足,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探索引入区域大气污染卫星遥感技术服务,通过卫星遥感数据分析,进一步补全了贵阳市大气环境监测管理拼图。

目前,在地面大气环境监测方面,全市建有国省市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26个,非甲烷总烃站1个,VOC监测站1个,公路、铁路货场和机场大气监测站3个,覆盖乡镇级的大气微型站点180个。

依托卫星遥感和大气精准分析服务方面,完成了贵阳市颗粒物典型源谱库建立、裸露地块卫星遥感影像分析、臭氧及相关污染物时空分布特征及敏感性分析等工作,精准管控和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对贵阳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发挥着重要作用。

贵州日报202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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