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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总结计划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环保局

题目:生态环境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资料提供时间:202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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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溪生态环境局2023年上半年度工作总结 文章下载

梁溪生态环境局2023年上半年度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梁溪生态环境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聚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区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一)空气质量状况

1-6月,梁溪区PM2.5年均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2%;优良天数比率为80.1%,同比上升5.5个百分点,两项指标均同比改善。

(二)水环境状况

1-6月,梁溪区国、省考断面优Ⅲ比例为100%,其中,国考梁溪河蠡桥断面、国考京杭运河望亭上游断面、省考锡澄运河惠澄大桥断面均为Ⅲ类。

1-5月,国省考断面25条一级支浜Ⅲ类及以上水体23条,优Ⅲ比例95.8%。61条市环境综合整治河道Ⅲ类以上水体占比93.3%,同比上升41个百分点。

二、重点工程推进情况

1-6月,市下达我区的46个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目标任务,26个量化指标任务完成12个,完成率46.2%,72个建设项目完成60个,完成率83.3%。主要内容有:

(一)深入推进新一轮太湖治理。9项年度太湖治理重点工程项目均达到时序进度,入湖河流梁溪河达到水质要求及控制浓度。深化涉磷企业整治提升,建立落实涉磷企业动态清单管理制度,121家涉磷企业排查整治任务已完成102家,累计完成率84.3%。紧盯主要入湖河流及调水通道等重要水体水质、水量或藻情状况,有效落实针对性防控举措。

(二)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着力确保国省考断面稳定达标,开展惠澄大桥断面溯源排查、重点支浜、闸泵站监测预警,完成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质处理评估及区域水污染物平衡初步核算,持续推进挥发酚、氟化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推动区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建成1条市级美丽河湖,全面巩固提升河湖治理成效。

(三)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各街道建立溯源排查图,优化国控站点工作站巡查机制,落实专人专班,加大国控点周边工地扬尘、餐饮油烟等问题排查整改力度,完善重污染天气区域联防联控机制;突出PM2.5和O3协同治理,354个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完成率66.5%;推进汽修行业源头替代,配合市环保集团建成1家全水性钣喷中心,11家企业完成半水性替代。持续推进高排放车辆淘汰及柴油车路检,落实非道移动机械、加油站抽检任务,检查柴油车430辆、非道路移动机械119辆,检查加油站油气回收35座次。强化污染天联防联控,组织各相关部门及属地街道积极防范应对污染天,全力以赴抢夺优良天。

(四)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强化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加快推进东泰化工、格林艾普、罗地亚等4个污染地块土壤调查及焦化厂西厂区土壤修复,加强贵金属、协联热电厂等地块风险管控,推动土壤治理信息化管理,建设土壤治理全过程监管平台,打造土壤污染防治工程实施平台。严格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准入管理,发布《梁溪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要点》,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制定出台《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质量控制指南》,填补无锡地区乃至省内地下水修复领域的标准空白。推动地下水环境质量提升,南市桥巷地下水环境质量国考点水质达到Ⅳ类。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制定《无锡市梁溪区2023年“无废城市”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及评价细则》。启动一般工业固废区级分拣中心运营,一般工业固废收运处理覆盖面提升至80%以上。

梁溪生态环境局2023-8-4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灞桥分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文章下载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灞桥分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2023年上半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要求,紧盯目标任务,狠抓落实,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任务完成情况

(一)狠抓“八个方面”重点工作落实,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1.完成区大气专班筹建。牵头制定《灞桥区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灞桥区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措施》等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完善责任分工,制定工作计划,设定任务目标。目前区大气污染治理专班已顺利开展工作。

2.着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编制《2023年着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细化实施方案》《灞桥区2023年臭氧污染防治管控方案》。上半年出动检查人员760余人次,发现各类环境问题174起,累计下发提醒单89份、督办单11份,督促整改100起,有力推进生态环境改善。

3.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打好“蓝天保卫战”。一是加强机动车污染专项整治,累计开展道路检查92次,抽测各类机动车3735辆,检查25辆重型燃气车辆;二是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上半年共检查工地、企业189次,现场检查机械920台,抽测机械420台,发现未进行编码登记机械4台;三是严格落实秋冬季大唐灞桥热电厂和益恒环境能源公司24小时驻厂监管,确保污处设施正常运行;四是加强有机物污染治理,对辖区内3家涉有机废气重点单位开展指导帮扶,开展原辅料源头替代政策宣贯工作和技术指导。

截至2023年6月30日,我区优良天数114天,在全市13个区县中排名第3位。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指标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85微克/立方米,在全市13个区县中排名并列第1位;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50微克/立方米,在全市13个区县中排名第3位。空气质量综合指数5.01,在全市13个区县中排名第3位。

4.深入做好水污染防治,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截至目前,狄寨街办新狄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已完成年度总任务的70%;二是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巡查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2余人次,对水井周边及灞河两岸进行排查;三是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管,在落实例行监测的同时,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五是完成了“整县推进”方案编制。

1—6月,我区浐、灞河出境断面水质指标平均值为Ⅲ类水质,达到市级考核标准。

(二)扎实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打好“净土保卫战”。

一是对区内2家土壤污染重点企业开展指导帮扶,督促落实排污许可制度、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各项工作落实;二是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有效保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安全,明确规定不再引入对土壤可能造成污染的工业类项目,防止新建项目对土壤造成新的污染。

(三)严执法优服务,提升满意度。

一是强化源头管控。截至6月底,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5家,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6家,核发简化管理类排污许可证26家,完成排污许可证质量复核及重点涉气企业环评复核工作;二是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及满意度提升工作,上半年累计开展“企业接待日”活动6次、“‘一把手’坐窗口”活动5次、“高效审批+送证上门”活动3次、入企指导帮扶活动17次;三是组织开展“排污许可证监管专项执法”等15项专项执法检查。上半年,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827人次,检查企业413户次,行政处罚42起;四是积极回复群众投诉及各类信访问题。上半年共接受投诉1163件,已办理完成1032件,办理完成率96%。

(四)落实好国卫复审生态环境组各项工作

牵头制定《西安市灞桥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生态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对接市国卫复审生态环境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转办并督导整改落实,目前反馈的10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加强与区大气办对接联系,联合开展环境执法,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检查、督办、整改工作。

(二)严格按规范落实好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等涉企手续办理工作,对重点项目早对接早指导,服务好辖区企业和经济发展。

(三)持续落实好挥发性有机物及臭氧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任务按期顺利完成,全力以赴减少污染天数。

(四)常态化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和满意度提升工作。持续打造“高效审批+送证上门+指导帮扶”政务服务模式,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公众满意度。

(五)积极推进农村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工作。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灞桥分局2023-8-10

 

 

安庆市望江县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重点工作打算 文章下载

安庆市望江县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重点工作打算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坚持目标导向,污染防治攻坚得到巩固。一是大气污染防治保持攻坚态势。由班子成员带队网格化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常态化巡查,完成5家砖瓦窑企业污染排放深度治理并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设施,登记非道移动机械240台,立信印染等涉VOCS重点企业按时序要求推进“一企一策”整改。1-6月份,全县PM2.5平均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7%;PM10平均浓度为 6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3.2%;空气质量优良率86.7%,同比上升2.2个百分点。二是水污染防治保持向好态势。压实河湖长制责任,建立国、省控断面水质常态化巡查机制。会同县住建部门制定县城区长河等黑臭水体整治方案。长江干流206个排污口已完成整治19个,申请核减长江一、二级支流入河排污口1741个。今年1-6月,华阳河入江口国控断面水质月均值全部达到地表水Ⅱ类水标准,武昌湖国控断面水质月均值仅4、6两个月份为Ⅲ类水,其它月份均达到Ⅱ类水标准,优于考核Ⅲ类水要求;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三是土壤污染防治保持稳定态势。完成望江县新西汪家凹生活垃圾填埋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启动编制。扎实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四项工作,完成3个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和4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投入资金 8000万,统筹推进6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5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二)坚持标本兼治,环境风险隐患得到管控。一是高位推进“1+1+N”突出环境问题整改。2023年国家长江经济带拍摄组关注的神州造船厂问题已完成两个修理船泊场地清理工作,剩余12艘船只将根据船检要求陆续下水。实施控源截污、管网改造、内源治理、生态护岸、水系连通等措施,确保长河水清河畅。6月初市级交办的赛口镇李姓养鸭场废水直排污染外环境和漳湖镇回民村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存在畜牧养殖问题均已完成整改。截止6月底,共排查上报“N”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44个,整改销号24个;“大排查”立行立改问题41个。二是开展县级警示片拍摄工作。由县委县政府两办督查室带队,完成《望江县2023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暗访片》拍摄工作,共涉及各类问题87件,制定问题整改“四清单”,实行属地和行业双向交办。三是全力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开展生态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问题隐患8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完成7家重点行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上半年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74件,受理率与处理率均达100%。

(三)坚持提质增效,服务发展能力得到提升。一是抓生态环境要素强保障。以政务服务“大综窗”改革为契机,全力推进流程最简化、便民最大化、服务最优化。建立完善污染源清单、腾退并转清单和应急减排清单等“三张清单”,深入挖掘污染物总量减排潜力,全力保障重大项目落地。二是抓执法监管提效能。坚持“刚性执法”与“柔性有为”并重,全面推行“三为主”工作法,纳入2023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27家,其中 8家涉气、11家涉水单位完成“三个全覆盖”工作,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6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5份,共计罚款5.279万元。三是抓帮扶引导促提升。深入推进“环企直通车”“十百千”行动,累计走访企业52家次,有效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10个。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成效还不稳固。今年以来,大气环境质量指标中PM10平均浓度较去年不降反升,出现中度污染天数1天。主要原因有建筑施工扬尘、道路保洁、餐饮油烟、机动车尾气、烟花爆竹燃放等大气面源污染问题。同时秸秆禁烧管控不到位也有一定因素,安庆市利用多源卫星共监测到我县疑似热原点位7处。

二是水生态环境质量仍有薄弱点。全县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持续向好,但仍有部分区域、部分河段水质污染严重,如县经开区长河等水质呈现黑臭状态。主要原因是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历史欠账较多,污水管网不完善、雨污分流不彻底,部分河段、沟渠水系不连通等。农村地区受面源污染、畜禽养殖等原因,黑臭水体点多面广。

三是县经济开发区内“园中园”问题突出。早期入驻县经济开发区的企业,由于经营不善或异地搬迁等各种原因,利用原有场地、厂房进行租赁,企业只是作为房东收取租金,无任何管理及服务,未能形成规范的园区化服务运营。项目准入门槛不高,导致 “小、散、乱”现象较为严重,存在较大环境风险隐患。

三、下半年重点工作打算

(一)全力攻坚污染防治。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突出精准、科学、依法“三个治污”,统筹推进夏季臭氧污染治理、扬尘污染治理、县城区面源污染管控和移动源管理,精细化管控国、省控断面水质,加快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四项工作,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确保完成国家和省、市下达目标任务。

(二)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全力加快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确保按期按质完成整改验收。常态化开展“大排查、大起底”,常态化组织拍摄县级生态环境暗访片,制定整改问题、任务、标准、责任“四项清单”,在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上下功夫,形成长效机制,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全程管控环境风险。深入开展环境应急大练兵活动,持续优化执法方式,全力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三个全覆盖”,定期组织企业实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演练,提高企业及职工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快速反应与处置能力,切实把防控做在日常,把风险降到最低。持续推进信访积案化解,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

(四)全方位深化生态文明建设。牵头推动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修编《望江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探索建立具有望江特色的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模式,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五)全心服务发展大局。严格落实“一改两为五做到”,持续优化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环境执法、污染物总量减排和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举措,全力强化生态环境要素保障,加大节能环保产业链双招双引力度,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安庆市望江县生态环境分局2023-8-9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文章下载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聚焦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核心任务,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严格抓好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积极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全面推进美丽青岛建设,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 工作开展情况

(一)精准治气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组织实施《青岛市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从推进废气治理等6个方面研究制定30条攻坚措施,强化协同减排,加强精细管控。开展扬尘整治行动,对于发现的问题均责令整改。开展夏秋季臭氧治理攻坚,帮扶督导110家重点企业,排查889家工业涂装、包装印刷企业原辅材料使用情况,完成源头替代19家。强化实施“治气工程”,深度挖掘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社会源、结构调整等各领域项目减排潜力。上半年召开4次调度会,压紧压实治理责任,空气质量持续保持全省前列。

(二)综合治水全力抓好水污染防治。印发实施《青岛市进一步提升国省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工作方案》《2023年青岛市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工作计划》,重点推进“两清零一提标”、水生态修复与保护、河道精细化管护等重点工作。落实好11个水体20个国省控断面“一河一策”,督促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河道综合整治、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等方面共50个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加密监测水质,实施横纵结合地表水生态补偿制度,常态化推进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高标准推进李村河、张村河等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监管,打造水环境监控管理智能化综合信息系统,提升水环境管护工作效能。1-6月,20个国省控断面水质均值全部达标,其中14个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71.4%,同比提高7.1个百分点,16处城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三)多措并举大力推进海洋污染防治。发挥全国美丽海湾灵山湾引领示范作用,印发全市美丽海湾创建方案,率先推进崂山湾、西岸前海湾区美丽海湾建设。严格落实湾长制,上半年累计巡湾996次。完成全市6174个入海排污口整治,建立“一口一档”,逐步健全完善“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海排污口管控体系。实施入海河流总氮控制,对污水处理厂、涉氮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和水质监测,严查违法违规行为;结合墨水河流域实际情况,组织编制墨水河总氮控制方案。

(四)先行先试系统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积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在全国全省率先实施污染土壤转运联单制度,出台《青岛市污染土壤转运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全省首个污染地块修复分阶段效果评估试点,建立全过程调查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初步形成一批源头预防、用地准入、质量提升“青岛模式”成果。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至152家;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有关报告评审把关,今年以来组织评审报告93个,完成5个地块修复,重点建设用地全部实现安全利用。我市在全省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

(五)统筹发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认真贯彻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立足生态环境保护主阵地,结合我市实际组织推动落实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各项攻坚行动。大力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印发《青岛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规划纲要三年行动计划及2023年重点任务》,尚未命名的6个区市全部启动创建,莱西市上榜全省生态文明强县。推进青岛西海岸新区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初步搭建起以光伏、绿色建筑为代表的项目库。组织实施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三项污染物提前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推动实现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累计完成治理村庄2766个,开展农村黑臭水体集中排查,强化农村黑臭水体动态监管;完成全部113个村庄环境整治任务,3个村庄入选全省首批32个乡村生态振兴典型案例,我市在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

(六)守好底线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开展危险废物拉网式起底式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检查工业企业849家、重点场所2604个。加强生态保护监管,组织完成生态环境部遥感监测发现的41处自然保护区疑似问题、5处大陆海岸线人类活动图斑现场核查。抓好生物多样性保护,成功承办2023年山东省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纪念活动,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营造生物多样性保护良好氛围。完成崂山生物多样性外业调查,调查到物种2300多种。组织开展崂山湾和丁字湾海洋生物调查数据比对分析,摸清现阶段崂山湾和丁字湾海域海洋生物本底。承办全省首次综合性辐射事故演习,有效检验市级辐射事故应急体系统一指挥、协调联动和整体响应能力。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按时按要求推进。

(七)提质增效全力优化营商环境。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印发实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17条措施”,打通环评审批、执法监管等方面难点堵点。加强“一对一服务”,716个省市级重点项目已完成环评保障服务528个;扩大告知承诺审批试点园区到15个,18个项目实施打捆审批。强化差异化执法监管,新增纳入中小微企业专项正面清单2228家,正面清单企业扩充至2583家,5000余家符合要素企业优先使用非现场执法,上半年非现场执法比例提高到50%。开展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证核发一体化办理试点,实现“一套材料、一窗受理、同步审查、同期审批”,完成25项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一体化办理。我市首次进入全国城市生态环境保护营商竞争力前十。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深入推进,但受气象条件相对不利、外来沙尘传输和经济社会活动全面恢复后污染物排放量显著增加等综合因素影响,加之去年冬奥会保障、疫情防控等同期数据较低,空气质量出现反弹;水环境总体向好,但受河道水量不足、雨后雨污混排污水冒溢、农业农村面源污染等影响,部分断面仍存在达标不稳定问题,下一步仍需不懈努力、持续攻坚。

(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扬尘常态化管控,加强工地、道路等扬尘源联合检查;精细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对涉VOCs重点企业开展体检式帮扶,探索实施VOCs和氮氧化物差异化管控,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一河一策”深化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动态排查整治,提升20个国省控断面水质和达标稳定性;深入落实湾长制,建设覆盖全市海域的湾长制管理信息系统,持续开展入海河流总氮排查,统筹做好总氮污染管控;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验收和运维管理,抓好农村黑臭水体动态监管。深化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二)持续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组织开展好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制定全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和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压茬推进生态示范创建,力争成功创建2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加快推进美丽海湾建设。积极推进规划环评开展和“三线一单”落地应用。发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推动建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示范点和示范基地。认真做好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督促按时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三)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常态化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危废规范化管理评估,对危废处理企业进行安全检查评估,加强医疗废物的处置监管,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加强执法监管,加快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推进非现场执法、差异化监管、智慧执法,提高执法效能。抓好自然保护地监管,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发现问题“回头看”。修订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持续开展崂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调查。

(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我局“17条措施”进一步落地增效,深入调研了解企业实际需求,持续挖潜、自我加压,推出优化营商环境惠企措施2.0版本。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专项整改行动、规范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帮扶企业专项行动等活动,对我局“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确定的36项重点工作等进行常态化督办,确保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2023-8-3

 

 

八公山区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文章下载

八公山区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2023年以来,八公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在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科室的正确指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各项工作部署,秉承“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的紧迫感,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提升站位,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共召开党员大会6次、组织生活会1次,民主评议党员1次、集中学习18次、主题党日6次。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开展关于深化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专项整治工作。严把党员发展“入口关”,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上半年度确定入党积极分子1人,经过党支部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确定发展对象1人。

(二)多措并举,环境空气质量稳中有进

分局通过多举措,致力提升全区空气质量。一是依托“五控”工作机制,协调开展突出大气问题整改工作,目前共整改市大气办交办突出大气问题84个,其中秸秆禁烧类问题16个,施工扬尘29个,企业扬尘11个,道路扬尘12个,堆场问题11个,餐饮油烟2个,企业生产涉气问题3个。二是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今年年初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共巡查点位48位次,出动执法人员107人次,发现问题12个,均督促整改。三是开展移动源管控工作,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审核工作,目前共新增登记116台,并立案查处1起。四是开展臭氧攻坚行动,对辖区4家加油站和4家汽修点开展专项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加油站运营过程中环保要求落实情况,汽修点喷漆作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对辖区内6家涉VOCs企业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和过滤棉活性炭等耗材更换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及时更换吸附活性炭,保证废气处理效率。五是推进《淮南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落地见效,分局和执法大队结合集中宣传和日常巡查执法工作进行宣传解读,督促企业和施工工地负责人严格落实条例。六是配合市大气办开展路查路检工作,目前共在辖区重点工地和企业开展4次集中检查,检查车辆119辆。七是统筹秸秆禁烧工作,结合八区实际,印发《八公山区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淮八环委发〔2023〕1号),开展不间断巡查工作,督促镇街道落实包保要求,加强应急处置,切实做到“四离一集中”。

截至6月19日,全区PM2.5浓度为42.61微克/立方米,排名全市10县区第7位,同比下降10.7%,改善幅度排名全市第4位;PM10浓度为73.35微克/立方米,排名全市10县区第5位,同比上升5.3%,改善幅度排名全市第8位;优良天数比率为72.0%,排名全市10县区第7位,同比下降3.9%,改善幅度排名全市并列第8位。根据省厅最新发布数据,退出1-4月45个市辖区PM2.5浓度后10位名单。

(三)强化监管,固废危废规范有序处置

共督促22家产废单位完成年度台账申报,9家产废单位完成年报申报,19家产废单位完成2023年版管理计划申报,申报率100%。开展煤系固废环境问题大排查工作,组织辖区5家煤系固废相关企业开展自查,并对自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并对1家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四)调处结合,严格开展执法监管工作

一是环境信访工作,我局始终把环境信访工作作为事关民生、事关稳定的重点工作来抓,充分发挥“12369”举报平台和12345市长热线的作用,随时受理群众投诉。目前共受理环境污染投诉24件,其中市长热线20件、12369管理平台4件,截至目前已办结24件,受理率和办结率均为100%。二是执法检查工作,目前共开展移动执法94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88人次,制作并上传各类检查笔录99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组织抽查活动3次,其中开展专项联查活动2次,抽查企业11家次,发现问题并作出行政指导要求立行立改的企业7家。配合开展生态环境部秋冬季监督帮扶检查工作,监督帮扶企业2家,累计发现问题7个,已全部完成整改。清理取缔“散乱污”企业3家,办理一般行政处罚案件3件,罚款入库6.98万元,适用配套办法查处案件1件,为1起查封扣押案件。

(五)统筹协调,维护土壤生态环境安全

一是协调科经、自规等部门对重点建设用地开展联动监管,督促两处“一住两公”用地进行土壤调查,目前调查正在有序推进中。二是对接产发集团,督促加快对原皖淮机械厂电镀车间疑似污染地块调查进度,目前,厂区内遗留废酸液及化学药剂已转运,调查报告已编制,正在进行第三次补采样,待检测结果出来后提交市局开展专家评审。三是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排查整改工作,督促舜泰化工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加强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落实防渗措施,强化风险防控,避免对周边农用地土壤造成不利影响。四是协调推进开展李嘴孜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新庄孜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八公山区车路山废弃矿山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舜岳水泥生态修复二期项目等重点项目,推进八公山区生态修复攻坚行动。

(六)聚焦短板,全力全速推进环保整改

一是有序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协调各单位对林业、农业等13个领域开展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目前共分为两批次报送,第一批次报送6件,目前已完成整改,第二批次报送30件,目前正有序开展整改中。二是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工作,协调各责任单位单位对“山王大沟”“孔李截洪沟”水环境问题进行整改,目前“山王大沟”水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并申请验收,“孔李截洪沟”水环境问题工程性措施正在推进中。三是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交办12件信访件,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销号工作。交办6项个性问题已完成整改4项并申请验收,另2项整改涉及工程性措施正在推进中。

(七)加强服务,主动作为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严把项目审批,守好环境准入关,杜绝严重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项目,落实“两高”项目管理目录要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落地,严格恪守“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具体要求。目前共审批环评项目7个。二是规范排污许可证管理,开展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和重点管理企业排污许可证初审工作,共完成简化管理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延续和变更X家次,督促指导24家未规范填报执行年报的企业进行整改,开展企业排污许可集中培训2次。三是积极落实各项优化营商环境措施,按照“四送一服”和“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各项服务实体经济帮扶措施。

(八)紧扣重点,结合实际开展宣教工作

本着“宣传服务业务工作”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宣传工作,通过点面结合的方式,开展宣传工作。“点”即开展各项集中宣传活动,据统计,目前共开展了《淮南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集中宣传、国际生物多样性日集中宣传、“六五”环境日集中宣传3次集中宣传活动,并结合其他单位组织的垃圾分类集中宣传、安全宣传周等契机集中开展2次环保宣传工作;“面”即通过结合日常巡查检查工作,“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开展宣传工作,发放秸秆禁烧、扬尘污染防治、排污许可等方面宣传品,全面开展环保宣教工作。

二、亮点创新

(一)开展“业务大家讲”,提升职工履职能力

为健全完善常态化长效化学习机制,全面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能力,高速高效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2023年以来,分局组织开展“业务大家讲”活动,各业务骨干结合负责的工作讲授具体业务内容,并邀请领域专家和企业业务人员参加活动。内容涵盖党建,财务管理,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督察整改,执法监管,环评和排污许可,公文写作,机关事务等内容。截至目前,“业务大家讲”已举办8期。

(二)主动沟通协调,提升行政审批效能。

主动同发改、科经和区招商相关单位对接,掌握引进项目内容,第一时间落实到项目负责人,提早介入、主动服务。如源丰公司石料生产项目,主动邀请专家现场指导建设单位完善环保防护距离;着力推进切尔斯精酿啤酒等重点项目,局领导带队赴省生态环境厅汇报、沟通,专人跟踪服务,主动协调解决制约问题,推动项目环评审批工作;对豪云建材、园区污水处理厂等项目环评提供精准服务,组织审批人员、评估人员、专家团队对项目悉心指导、积极协调进度、研判项目推进的堵点、商讨可行的对策措施,确保在最短时间完成项目审批。

三、存在问题

(一)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方面

一是污染防治攻坚认识不足,存在松懈思想。2022年顺利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认为2023年目标完成实现无问题,存在可以“歇歇脚”的思想,对空气质量的复杂性认识不到位,导致2023年5月份以来空气质量反弹严重,造成全年度工作处于被动。二是扬尘管控存在短板。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落实不到位,如君泰酒店及防火通道工地、城市圈堤施工工地、十三中施工工地问题整改出现反复。舜岳水泥、中兴公司、城市圈堤等用车大户,汽车尾气和道路积尘污染均对站点影响较大。三是秸秆禁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措施不力。虽然就秸秆禁烧工作多次协调推进,实现卫星拍摄“零火点”,但责任未压实到各责任单位,导致出现管控盲点,田间地头未能实现“四离一集中”的目标要求,致使秸秆滞留田间,零星焚烧秸秆和枯枝落叶的情况时有发生。

(二)水环境治理方面

一是雨污管网建设方面,部分地区雨污分流不彻底,居民生活污水不能全部进入首创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需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加快推进管网建设;二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无专项运营资金保障,无专业人员进行运维,山王村和淮滨村农村污水治理任务无项目和资金支持,难以推进;三是黑臭水体整治难度较大,虽然“沈巷大沟”水环境问题已经完成整改,“山王大沟”和“孔李截洪沟”水环境提升工作已有序开展,但距离目标要求仍存在差距,仍然存在返黑返臭隐患。

(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面

一是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部分单位排查推动不力,部分单位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把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排查力量不足,少数单位上报问题信息填报不全,表述模糊,整改措施不完善,不具体,排查发现的问题总体质量不高。二是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园区污水处理站新建项目因资金问题,未能按序时进度推进建设,此问题整改时间为2023年度,需要加快建设进度。三是警示片指出“沈巷大沟”“山王大沟”和“孔李截洪沟”水环境整治工作,虽然按文件要求开展整改验收销号工作,但长效机制落实方面存在短板,缺乏专项资金,返黑返臭隐患仍然存在。

(四)工作协调联动保障方面

业务工作方面,区各级领导干部提升了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但少数单位和个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有些部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部门协调配合机制仍不健全,推诿扯皮、监管缺位、执法不到位等现象仍然存在,如堆场、餐饮油烟监管,水环境治理等方面。工作力量方面,基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量薄弱,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人员较少,装备保障和专业能力均有所不足,人员力量难以满足日益繁重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分局机关4名行政编制虽已配齐,但区政府派遣工作人员缺乏制度保障,流动性大,导致工作时有断层。执法力量欠缺,大队仅有2名人员,面对日益繁重的执法监管工作捉襟见肘。

四、下步打算

下半年我局将主动作为,统筹推进,切实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协同治理,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以“五控”工作制度为依托,协调各责任部门深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十查十看”、“一区一策”要求,积极开展臭氧攻坚行动和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二是积极推进大气问题整改工作,对市大气办巡查发现的建筑工地扬尘、拆迁工地扬尘、餐饮油烟整治、道路保洁保湿等问题进行核查交办,确保整改到位;三是继续强化秸秆禁烧,严格执行网格化监管制度,加大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持续保持全年秸秆禁烧卫星监测“零火点”工作目标。

(二)重点发力,积极落实水污染管控任务

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水环境质量目标和相关工作任务,从6个入河排污口治理、农村环境整治、农村污水治理与维护等方面着手,努力补齐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方面短板。持续推进山王村、淮滨村农村污水治理任务,有效完成“山王大沟”、“孔李截洪沟”等水环境问题,夯实“沈巷大沟”整改成效。

(三)统筹推进,扎实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整改

继续统筹做好“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完成中央及省生态环境环保督察、市整改办交办的各项整改工作任务。确保各级交办的环境问题按期整改到位,避免出现反弹现象。持续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全面排查整改13个领域环境问题。

(四)积极指导,全面提升审批和执法水平

积极指导协助企业办理环评和排污许可手续,着重做好全区重点项目要素保障工作;对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指导企业完善环保设施和相关要求,对产生严重影响和多次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严格执法。

(五)服务保障,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

协助地方政府,服务企业,服务实体经济,深入推进净土保卫战。推动涉煤产业结构优化,结合煤系固废整治工作,指导两家砖瓦窑企业治污设施检修升级,促进煤系固废综合利用水平。推进生态修复攻坚,指导已开工的李咀孜采煤沉陷区修复项目,协调即将开工的车路山废弃矿山治理项目和舜岳水泥生态修复二期工程,推进新庄孜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等谋划项目。

八公山区生态环境分局2023-8-6

 

 

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文章下载

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根据要求,现将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开展主题党日6次,党员大会3次,领导干部上党课2次。二是扎实开展“六重六轻”“两违规”专项整治和廉政教育月活动,组织集体学习9次,观看廉政警示片4部、通报学习反面警示案例20余起,开展学习交流研讨2次,组织党规党纪考试1次。三是召开廉政集体谈话4次,时刻做到警钟长鸣。市生态环境分局党支部荣获2022年度广德市直工委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

(二)大气环境质量状况。截止6月30日,我市PM2.5平均浓度为28.2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20.6%,PM10平均浓度为51.2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5.98%,空气优良比率为88.4%,较去年同期提升11.6个百分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明显。

(三)水环境质量状况。1-6月,国控狮子口断面水质均值艰难达到三类水,国控东村桥、梨园口断面水质均值为二类水,均达到考核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卢村水库水质均值为二类水标准、粮长门水库均值为三类水,达到考核要求。

(四)土壤污染防治状况。完成1个疑似污染地块土壤初调;完成6个污染地块土壤详查,其中5个已完成风险评估;完成1个“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达到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

(五)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

1.中央和省级交办突出问题11个,其中1个申请宣城市级验收、4个正在开展县级验收,剩余6个正加快整改中。

2.宣城市暗访片问题6个,已完成整改3个,剩余3个涉及黑臭水体问题,均在整治中。

3.省级警示片1个,目前已完成周边3个小区雨污分流改造,正改造施工1个,完成90%;西沟预计8月底完成沿线排口整治,10月完成底泥清淤。

4.突出问题自查情况。广德市严格对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要求,持续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自查,今年共自查上报问题32个,现已完成整改31个。

5.“大排查大整治”开展情况。根据统一部署,广德市第一批共排查问题49个(含立行立改37个),第二批共排查问题10个,两批上报问题中水利、交通和住建部门各1个、林业部门3个、生态环境部门53个。

(六)环境执法监管情况。1-6月,我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500人次,检查企业1000余家次,开展夜间突击检查20次、周末例行巡查22次、“双随机”3轮,整治“散乱污”企业23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已完成1件,上报线索2件,均在办理中,下一步待鉴定报告出具后,立即组织当事人进行磋商。

(七)环境信访情况。1-6月,我局已受理各类信访件共64件,较去年同比下降20.7%,受理率100%,办结率100%。

(八)水环境监测情况。我局每日安排人员对无量溪河开展巡查,密集开展水质检测对比,实时掌控水质变化,共对狮子口、东村桥、梨园口等断面开展手工监测246次,巡河采样监测314次,对重点涉水企业出水监测74次。完成“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季度重点污染源等监督性监测,13个饮用水水源地监测达标率100%。

(九)农村环境整治情况。今年广德市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任务 2个,已完成1个,在建1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11个(其中8个与建制村环境整治任务村重复),已完工3个、在建8个;《广德市农村环境整治项目》中自然村污水治理任务36个,已完成30个。组织编印了《2023年广德市乡村生态振兴工作要点》,明确各单位目标任务,加快乡村生态振兴建设。

(十一)环保宣传教育情况。1-6月共报送新闻稿件50余篇,其中2篇分别被央广网、人民网采纳刊登,纸媒采纳25篇。督促435家企业开展“云普法”活动,组织企业开展法律法规、环保业务知识培训4期,累计200余人参加。同时以“六五环境日”为契机,联合融媒体中心、学校、绿益环保志愿者协会,策划了“废物再利用,环保时装秀”演出、绿色“捡跑”、宣传“五进”、“环保减塑”公益科普等多场活动,激发公众参与环保热情,营造人人参与环保、支持环保的良好氛围。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推进大气质量稳中向优发展

一是全力推进臭氧污染治理,持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全面实行“一厂一策”精准治理,严厉打击偷排、超标超总量排放行为;二是强化汽车尾气管控,开展道路黑烟车电子抓拍监测试点,严禁车辆尾气超标;三是保持扬尘管控高压态势,各类建筑、道路、市政等施工工地,要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 要求;四是探索实施 AI+公共交通车辆大气走航监测项目,对已建成的10个乡镇(街道)大气自动监测站点,统一纳入环保智慧平台,实时掌控各地大气质量状况,提升大气自动监测能力。

(二)全力保障狮子口断面稳定达标

一是持续施压,加强对无量溪河流域各污水处理厂管控,执行超低排放要求,尤其严密监管市第一、第二、精细化工园污水处理厂,要求氨氮低于1mg/L,COD分别低于15、30、60mg/L。二是紧盯重点,加密巡查重点涉水企业,时刻关注精细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放情况,必要时要求园区企业限产甚至停产。邀请专家研讨措施,进一步降低第二污水处理厂排水COD,要求上游接管企业加强污水预处理甚至限排。三是强力截污,督促经开区、住建部门加强雨污管网排查修复,发现污水经雨水管口入河,立即采取封堵、导排等临时措施。四是应急防控,发挥专班作用,在降雨来临前,采取系列应急措施削减污染物总量,降低汛期污染强度峰值(如城市内河、桃园河等不间断导排处理)。五是强化督促,督促住建部门加快城市雨污管网提升分流改造;督促经开区加快桃园河综合治理及管网提升工程项目实施,加快雨水口改造,同步实施闸坝、底泥清淤工程;督促新杭镇加快精细化工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对精细化工园区雨污管网进行清污分流。

(三)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

督促原广信农化东川岭厂区污染地块等4个污染地块土壤详查报告专家评审工作并推进风险评估工作;督促原佰特化学污染地块启动并完成土壤详查及风险评估工作;完成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考核工作;督促10家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完成2023年度土壤地地下水检测及隐患排查回头看工作;持续推进“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完成“十四五”重金属重量减排工作。

(四)坚决打好秸秆禁烧保卫战

建立“市直单位包保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包片”的工作责任体系,分级负责,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每个田块禁烧责任包干到人。加强巡查督察力量,加大问责督导力度,对露天焚烧管控落实不力、失职渎职的,坚决依法依纪问责到位。拓展宣传途径,坚持疏堵结合,突出综合利用效能,严禁新增火点发生。

(五)聚力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一是加快整改进度。坚持《工作提示单》制度,强化调度督导,对自然保护地、黑臭水体治理、地质公园内等难点问题, 督促责任单位成立工作专班,强化举措,细化整改措施、时间节点,切实推进问题整改。二是提高整改质量。对已经完成整改验收的问题,加强跟踪督促,定期开展巡查回访,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不反弹、不回潮”。三是深入开展排查。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常态化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坚持暗访片拍摄制度,主动发现、上报、解决问题。

(六)统筹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

督促并指导乡镇、街道加快推进2023年农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年度重点工作;按照项目申报流程继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入库及全市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入库申报相关工作;有力有序推动我市乡村生态振兴试点建设工作。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开展2022年乡村生态振兴试点村(新杭镇箭穿村)验收评估工作。

(七)狠抓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一是进一步提高群众信访事项办理的质量和效率,持续推进信访包保责任制,及时化解各类生态环境信访矛盾纠纷,最大程度地实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二是聚力防风险保稳定,聚焦“一废一品”风险防范,强化医疗废物规范处置监管,稳妥善化解环境隐患和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三是开展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持续强化重点涉重涉危涉化监督检查、推进涉vocs排放重点企业执法检查、开展畜禽养殖执法检查、打击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等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四是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行动,持续强化环境保护检查,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始终保持生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全力保障区域环境安全。

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2023-8-1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要点 文章下载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要点

2023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紧紧抓住环境质量这个核心,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抽调执法人员参加省、市生态环境交叉执法大练兵、比武竞赛以及省委省政府对怒江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抓实云南省对保山市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县域环境质量持续稳定,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深入持续打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保蓝天。抓实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制发《昌宁县关于做好2023年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1月18日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分解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各部门责任,切实开展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4月12日召开第二次联席会,针对出现污染天气,将乡镇和部门的工作任务再次明确和细化。强化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组织开展成品油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2月17日完成38家加油站环境达标自查自纠工作,2月21日至22日对县城区域13家加油站进行了抽查,暂未发现安全隐患。4月13至30日完成30家汽车修理企业和2家商品砼企业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加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管控。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排放备案登记和编码登记管理,共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77台。6月14至19日对全县4家机动车检验机构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专项检查。定期向县人民政府专题报告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23年4月12至19日出现污染天气,及时发布预警并向政府报告,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及时组织环境空气质量分析研判会议,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4月17日,再次组织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紧急会议,通报全县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安排部署应急管控工作。针对连续7天出现污染天气,督促指导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暂停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作业,按照每天洒水降尘频次不低于4次的标准,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六个百分之百”防扬尘措施,有效降低房屋市政工程扬尘污染。2023年1—6月20日昌宁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167天(因设备故障导致数据无效5天),其中优为38天、良为99天、轻度污染7天,优良天数比例为95.1%。

二是护碧水。稳步推进乡镇级以下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目前11个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已完成现场踏勘和收资工作,正在编制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持续推进“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完成“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平水库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完成乡镇级饮用水源地问题排查,正在开展整治工作。稳步推进入河排污口“查、测、溯”工作。完成枯柯河入河排污口现场排查及水质监测工作;正在开展澜沧江(昌宁段)干流、城市建成区及劣Ⅴ类水体排污口排查。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管,做好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推进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整改,截止目前已完成4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污水环境问题整治及医疗机构自验工作,正在会同卫健部门组织开展县级验收。持续推进产业园区水污染治理,督促产业园区持续开展污水管网建设,联合产业园区管委会对园区内涉水企业污水排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促企业不断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根据省第二轮环保督察提出枯柯河卡斯、湾甸断面水质降类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编制《昌宁县枯柯河流域水质降类整改方案》、《昌宁县枯柯河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方案》和《枯柯河流域水质提升行动方案》(初稿),细化工作任务,压实乡镇和部门责任,抓实枯柯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切实改善监测断面水环境质量,力争2023年卡斯、湾甸断面水质不低于Ⅲ类,2025年恢复到Ⅱ类。2023年1-5月国控、省控监测断面水质平均值均达到或优于Ⅲ类。一、二季度县城集中式饮用应急水源水质达Ⅱ类,12个乡镇级饮用水源地(含千吨万人)均达到和优于Ⅲ类。

三是守净土。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部分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风险管控不到位”的问题,于2023年5月30日通过县级验收,6月25日提交市级初验,并就市级提出意见继续整改,确保2023年底前完成验收销号。对照指标任务,重点落实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考核要求,对5家涉重金属企业开展重点监督管理,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防止发生重大环境风险事故。加强部门联动,加快解决医疗废物处置率低,应纳尽纳问题,并实施对重点单位规范化自评估及市评估工作。建立昌宁县污染地块开发利用联动监管机制。联合自然资源、住建、应急、工信等部门编制《昌宁县加强污染地块开发利用联动监管工作方案》,进一步做好“一住两公”用途变更土壤用地调查及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建立工作。认真落实行业排查检查制度。上半年开展危险废物监督检查4次、废弃危险化学品和塑料污染治理排查整治专项行动1次、固废大排查工作2次、涉镉重金属排查“回头看”排查1次。定期开展地下水水质超标情况排查,进一步强化地下水水质监管工作。完成《昌宁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审查及印发实施。有序推进黑臭水体排查。

(二)加快实施污染治理项目。

2019年至2023年上半年共实施环保项目40个,完成投资8381.7万元,已通过县级验收10个,完工并通过审计达到验收条件19个,计划于6月底组织县级验收。2023年申报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7个,申请资金1776万元,已下达资金49.45万元;2023年申报中央专项环保资金项目1个,申请资金3571.10万元。

(三)加快推进固定资产投资工作。

2023年县人民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为19000万元。目前,在库项目4个,总投资7548万元,占任务计划的40%;上半年完成投资5624万元,占任务计划的30%。8月份计划入库项目1个,总投资2000万元。全年计划申报入库项目9个,总投资19350万元,年底可确保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9000万元的年度目标任务。

(四)持续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全面做好迎接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复审的准备,建立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成果巩固措施,对创建的六大领域、十大任务、2项基本条件、32项建设指标进行细化,把任务分解到各职能部门。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变化的7个遥感监测疑似重点点位和86个一般点位进行核查,目前所有点位核查信息均更新录入云南省自然保护地监管平台点位信息系统。

(五)强化环境日常执法监管。

按照污染源日常监管“网格化环境监管”、“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两轮次选派6名执法人员参加保山市交叉执法检查大练兵活动,通过系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现场执法练兵,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上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38人次,检查企业75家次,其中现场检查58家次,非现场检查17家次,处理各类环境投诉7件次,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六)强化环评审批服务保障。

一是创新工作机制。坚持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主动开展重大项目环评手续服务工作及项目跟踪服务工作。年初制定2023年重大项目服务清单,截止目前,开展“一对一”服务50余次。云南通威水电硅材高纯晶硅绿色能源项目(二期20万吨/年高纯晶硅项目)、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昌宁至链子桥高速公路的建设项目、昌宁生活垃圾焚烧项目、保山工贸园区昌宁园中园220kV变电站及线路工程项目等重大项目均已获批。二是严把项目选址及审批关。指导企业及重大项目开展现场选址30余次。开展评估审查8个,完成审批项目4个,登记备案20个,复函14个。三是建立群众诉求问题机制。下沉到企业全力解决问题,切实做到优化营商环境,上半年多次深入企业现场帮扶指导,如帮扶解决摩尔农庄公司复工复产环保问题

(七)加强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2023年1-6月,按照年度监测方案要求,完成空气、地表水、饮用水、噪声、重点污染源等各项监督性和执法监测任务,共发出监测工作通知105份,出具各类监测报告67份,开展应急执法监测12次。完成地表水水质监测39个点位采样监测36次;完成糖厂、硅厂、耈酒厂、垃圾填埋场、屠宰场、水泥厂等13家企业重点污染源环境执法监测34次。

(八)深入开展环保宣教工作。

依托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等契机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助力生态文明建设,6月1日集中组织干部职工到挂勾的耈街阿水村开展宣传。一是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展板等形式营造浓厚的6.5宣传氛围、普法强基氛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氛围。二是借6.1之机,与阿水村小学师生开展庆“六.一”活动,法律“六+N”进校园活动,向学生发放书包30个、彩色笔32份、笔记本10本,受到全校师生好评。三是到田间地头开展宣传活动。在全村烤烟揭膜培土现场会期间,现场向种烟农户宣传环保知识,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民法典70余本。6月5日同步开展环保设施面向公众开放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代表参观县城垃圾焚烧厂和昌宁县生态环境监测站,让社会公众更多地了解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和环境监测状况,活动期间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6000余份,环保购物袋2000余个,围裙500余条,接受咨询300余人次。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仍是制约生态环境保护的最大瓶颈。农村污水治理点多面广,资金需求与实际投入差距较大,治理难度大,任务十分艰巨。

(二)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作基础薄弱。由于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滞后性、累积性和持久性等特点,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治理难度较大。

(三)大气污染治理面临新的压力。全县机动车保有量持续攀升,城市餐饮、露天烧烤店逐年增加,对全县大气环境质量造成较大压力。

三、2023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严格执行昌宁县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划定方案,并依法进行监管;制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行业和油品储、运、销综合整治方案,将石化、工业涂装、汽车维修等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督促各企业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立施工工地管理清单,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加强城市道路扬尘综合治理,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加强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能力,以县城为重点,强化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加强对多污染源综合防控;加快完善应急预案,科学确定重污染天气期间管控措施,确保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等得到有效管控。

(二)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加强流域水环境治理。全面落实河(湖)长制,重点推进右甸河、枯柯河流域生活污染治理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抓好小湾库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产养殖污染,控制船舶码头污染,保障总体水质只能更好,不能变差,确保纳入国考、省考、县考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二是抓实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加强县城及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开展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实施水质不达标水源地限期治理工程,全面排查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应急管理,建立健全水资源战略储备体系;强化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和动态跟踪,持续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加快申报和实施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乡镇水源保护区生态恢复与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保障城乡饮用水安全,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Ⅱ类标准。

(三)持续打好净土保卫战。一是全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以耕地土壤环境保护为重点,实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分级分类管理,严控新增土壤污染,加快推进受污染土壤的治理与修复试点,解决一批土壤污染历史遗留问题。二是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建立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推动重金属企业实现全面达标排放。

(四)持续巩固生态创建成果。加强重点流域生态治理修复,大力发展生态经济,不断优化生态环境,积极培育生态文化,完善环境监管机制,确保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的六大领域、十大任务、2项基本条件、32项建设指标长期稳定达标,顺利通过国家复审。

(五)全力防控环境风险。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该曝光的曝光,该处罚的严厉处罚,该关停的一律关停;实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环境风险预警与防控,排查污染隐患,健全完善环境应急工作机制和污染纠纷调处机制,切实提高环境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六)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在实施好在建项目的基础上,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市环保专项资金投向,最大限度争取和包装项目,用项目带动全域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

(七)抓实环保宣教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理念,全面普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知识,充分展示昌宁丰富的生物多样性资源,倡导社会公众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增强生态环境保护行动自觉,使保护生物多样性资源宝库成为全县人民的共识,推进全社会广泛参与环境保护事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

四、2023年工作亮点

一是稳步推进入河排污口“查、测、溯”工作。完成枯柯河入河排污口、城市建成区入河排污口现场排查及水质监测工作;正在开展澜沧江(昌宁段)干流及劣Ⅴ类水体排污口排查。

二是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改变以往普法宣传在室内、在市场的格局,到挂包村、学校进行普法,利用农户外出做农活机会,送法普法到田间地头。

三是找准定位,勇于突破,强化监测能力水平提升。自2012年建站以来,不断提升监测站监测能力建设,目前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我站的监测能力范围为80项,批准授权签字人4人,2人入库省级“三五”人才技术骨干。监测站实验室条件、分析能力、污染源监测能力均居全省前列。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202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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