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3年以来,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时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开展各项工作。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1.深化抓党建促生态环境保护。把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时重要讲话精神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的学习内容,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好抓党建促生态环境保护行动。2023年上半年共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6次,召开支委会6次,党员大会2次,组织生活会1次,讲党课2次,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3次,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制作了党建宣传专栏1块。
2.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是持续开展污染防治攻坚。向县委、县政府报送《环境空气质量专题报告》2期,向有关部门发出提醒函2份,制发《龙陵县污染天气应对方案》,提出针对性措施,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能职责,确保污染天气得到有效控制。针对非法烧制木炭行为,牵头开展摸底排查,并对3个重点乡镇开展联合检查,现场关停土立窑93座;针对县城西河污染问题,找准源头,发放《关于进一步规范石料加工行业的告知书》6份,叫停关闭非法石材加工企业、作坊40家;联合开展香柏河流域生态环境专项行动1次,扣押装载机11台。对5个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开展县级验收,其中4个已完成市级验收。二是加大环境监管力度。2023年上半年,开展双随机检查30家,查处企业违法行为4家,办理完结行政处罚案件4件,受理群众信访举报50件,办结完成48件。三是充分发挥监测职能。认真落实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和上级要求,扎实开展监测工作。2023年上半年,龙陵县空气自动站运行正常,环境空气优良率为91.6%;完成监测任务84项次,其中水环境质量监测26次、声环境质量监测3次、污染源执法11次、重点污染治理设施及重点污染监测13次、其他监测任务31次。四是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服务。2023年以来,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22个。五是积极推动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推进在建的龙新乡勐冒社区污水治理、碧寨乡污水治理等6个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完成2023年省对下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争取项目3个、资金475.83万元;强化项目谋划,编制完成《龙陵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项目》、《龙陵县怒江流域污染治理项目》等一批重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其中投资1.2亿元的《龙陵县怒江流域污染治理项目》已进入项目库,全县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42.86%,收集处理率5.88%。六是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创建工作。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管理规程》(环生态〔2019〕76号)、《云南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环生态〔2022〕19号)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要求,积极推进创建工作,目前已委托保山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编制龙陵县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规划。
3.扎实推进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一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整改情况。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交办龙陵县的2件信访件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市级验收,涉及反馈的1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7个,其余4个问题正在按时序进度推进整改。二是省联合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组(玉溪组)交办的问题252个已完成整改251个。三是高黎贡山(龙陵段)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高黎贡山(保山段)突出生态环境问题59项201个,已完成整改56项198个,高黎贡山(龙陵段)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核查交办人类活动遥感监测点位196个,其中需整改65个,已完成整改63个。四是市委第五巡察组专项巡察龙陵县生态环境保护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方面。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龙陵县存在3个方面13类24个问题,截至目前,反馈的3方面13类24个问题整改完成21个。五是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云南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已开展县级自查自验和市级验收工作,并通过了省级验收。
4.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宣传,广泛传播生态文明理念。一是营造生态文明氛围。2023年,委托县融媒体中心在龙陵县电视台滚动播报“六五”环境日宣传主题;通过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电子屏等媒体宣传“美丽龙陵,我是行动者”-公民十条小视频,营造氛围,传播生态文明理念。二是让生态文明宣传“零距离”。通过设立宣传台、进社区、集市、超市,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环保购物袋及解答疑问等方式,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环保志愿服务活动,让群众更好了解环保法律法规、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生产生活中的环保常识。三是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围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实践主题,落实《“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要求,开展白色垃圾清理、倡导绿色低碳出行等环境保护系列活动,推动形成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在全县营造践行生态文明的良好道德风尚。四是开展主题绘画比赛。联合龙陵县教育体育局举办2023年“六五环境日”主题绘画征集大赛,收到作品146幅,按“幼儿”、“少儿”、“少年”3个组别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共计34幅作品获奖,作品在云南电视台上、龙陵电视台、公众号等平台展出。通过活动筑牢少年儿童爱护生态保护环境的理念,增强学生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全面“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污染防治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今年受气象条件、区域污染物输入、本地污染等因素影响,大气轻度污染增至14天。截至目前,环境空气优良率为91.6%,全市排名末位,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进一步改善提升的任务艰巨。二是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差距较大。全县纳入规划的行政村119个,完成治理的行政村51个,行政村治理率42.86%,完成收集处理的行政村7个,行政村收集处理率5.88%。与全市行政村收集处理率8.48%的平均水平低2.6个百分点。特别是对照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提出的到2025年治理率不低于60%的目标差距较大。三是整改任务推进难。受资金、用地手续等影响,部分问题整改推进困难。四是队伍建设还需持续发力。人力结构的矛盾短期内难以解决,与环境保护新要求仍有差距,作风问题需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形势分析
近年来,中国追求高质量发展,注重绿色转型,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十四五”时期,要继续将生态环境保护视为重要机遇,走绿色发展之路,实现环境与经济一体化发展;同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美丽中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共识。但国内生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处于高位。最突出的就是表现在“三个没有根本改变”,以重化工为主的产业结构、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以公路为主的运输结构没有根本改变。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严峻形势没有根本改变,生态环境事件多发频发的高风险态势没有根本改变。当前国际环境正发生深刻复杂变化,风险挑战日趋增长,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抬头,因此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任重道远。
(二)目标任务与工作措施
1.增强政治意识,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记“国之大者”,进一步扛牢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始终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精神状态和责任担当,切实推动我县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
2.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在治气方面,围绕城区空气质量问题,重点治理扬尘、油烟污染,加强企业监管,特别是坚决取缔非法烧制木炭行为。在治水方面,持续做好熊洞、八0八水库水质检测,配合完成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替代工作。关注各断面水质监测情况,重点针对县城西河污染问题开展治理。组织开展乡镇级以下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在治土方面,持续加强对尾矿库、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日常监管,组织验收,11月前完成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名录排查。
3.动真碰硬,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切实发挥好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统筹抓好中央及各级各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同步抓实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轮第一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4.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让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县各族人民。开展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现状底数和设施运行情况排查,建立农村生活污水“现状底数清单”、“治理底数清单”、“问题设施清单”,根据“三项清单”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5.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与服务水平,保障全县生态环境安全。加强信访调处,加强全县重点污染企业监管力度,强化环境监测,积极主动服务好全县重大项目建设、重点招商引资工作。
6.深化抓党建促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全民生态环境意识。按照《关于实施抓党建促生态环境保护行动的通知》,积极开展五个专项行动,广泛地动员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不断筑牢我县生态安全屏障。
三、有关工作建议
请县级财政进一步统筹生态环境功能区奖补资金,加大环保投入力度,整合涉农资金加强农村污水治理。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2023-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