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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政策措施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审计局

题目:基层审计机关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意见

资料提供时间:2023-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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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昌市金川区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文章下载

中共金昌市金川区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门,区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金昌市金川区委审计委员会

2021年7月14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全区改革创新发展中的服务与保障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第11号令)和中共金昌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金审委发〔2021〕1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内部审计是国家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环节。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对于加强部门、单位内部管理,防范控制风险,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廉政建设和推动整合审计资源,促进内部审计与国家审计相互补充,弥补国家审计人力资源不足,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管理的高度,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作为完善内部治理的有力手段,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准确把握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责定位,推动内部审计工作在新时代有新发展。

二、制度与机构建设

(一)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各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内容,实现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全覆盖。探索内部审计采取购买社会审计服务方式,加强对购买服务全过程控制和后续评价。内部审计工作要与财务工作的职责分离,保证其独立性。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工作量大小,应每半年至少开展一项内部审计。

(二)加强内部审计机构建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在保证内部审计独立性的前提下,要明确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审计人员,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1.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下属独立核算单位的;对本系统或下属机构具有监督管理职能的。

2.各镇人民政府。

(三)落实内部审计工作责任。各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或者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在本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履行审计职责,组织开展审计事项,向其负责并报告审计工作。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机构或者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等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予以责任追究。

(四)保障必要的人员配备与工作条件。各单位要根据单位规模、审计业务量等实际情况,配备具备从事审计工作所需专业能力的内部审计人员;要支持和保障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各项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理论水平、业务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与工作条件。

三、职责权限和程序

(一)内部审计职责。

内部审计机构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

1.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

2.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

3.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5.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

6.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

7.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

8.对所属单位主要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同时,完成对所属单位主要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监交工作,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完成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单位要求办理的其他事项。

(二)内部审计权限。

1.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发展规划、重大措施、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财政财务收支等有关资料(含相关电子数据,下同),以及必要的计算机技术文档;

2.参加单位有关会议,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3.参与研究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提出制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的建议;

4.检查有关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资料、文件和现场勘察实物;

5.检查有关计算机系统及其电子数据和资料;

6.就审计事项中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开展调查和询问,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7.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严重损失浪费行为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经同意作出临时制止决定;

8.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经批准,有权予以暂时封存;

9.提出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和改进管理、提高绩效的建议;

10.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者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11.对严格遵守财经法规、经济效益显著、贡献突出的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单位党组织或者主要负责人提出表彰建议。

(三)内部审计程序。

1.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实行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年度审计计划应当报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2.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年度审计计划确定审计项目,并根据审计项目组成审计组实施审计。审计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

3.审计组应当编制审计方案,经内部审计机构批准后实施。实施审计前,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向被审计对象送达审计通知书。

4.审计组应当根据审计方案实施审计,采用专业技术方法和合法程序获取审计证据。审计证据应当经被审计对象或者证据提供者签名或者盖章。被审计对象对审计证据有异议的,审计组应当进行核实,必要时应当重新取证。被审计对象或者证据提供者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审计组应当注明原因和日期。

5.审计组应当根据审计证据,形成审计结论和建议,向内部审计机构提交书面报告。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对书面报告进行复核并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对书面报告进行审定,形成本单位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送达被审计对象。本单位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自送达被审计对象之日起生效。

单位党组织或者主要负责人应当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年度审计计划、审计质量控制、问题整改和队伍建设等重要事项的管理。

下属单位、分支机构较多或者实行系统垂直管理的单位,其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对全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系统内各单位的内部审计结果和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在向本单位党组织或者主要负责人报告的同时,应当及时向上一级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报告。

单位应当将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审计报告、整改情况以及审计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等资料报送区审计局备案。

四、审计结果运用

1.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明确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被审计单位应当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告知内部审计机构。

2.单位对内部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应当及时分析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措施。

3.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应当作为单位考核、任免、奖惩干部和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

4.单位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应当按照管辖权限依法依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

5.区审计局在审计中,特别是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审计中,应当有效利用内部审计力量和成果。对内部审计发现且已经纠正的问题不再在审计报告中反映。

五、指导和监督

区审计局应当依法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明确内部职能机构和专职人员,并履行下列职责:

1.制定有关内部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规划;

2.推动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3.指导内部审计统筹安排审计计划,突出审计重点;

4.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

5.指导内部审计自律组织开展工作;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区审计局可以通过业务培训、交流研讨等方式,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指导。

区审计局应当对单位报送的备案资料进行分析,将其作为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参考依据。

区审计局可以采取日常监督、结合审计项目监督、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单位的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情况等进行指导和监督。

对内部审计制度建设和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存在问题的,区审计局应当督促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及时进行整改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情节严重的,应当通报批评并视情况抄送有关主管部门。

区审计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内部审计自律组织进行政策和业务指导,推动内部审计自律组织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活动。

金川区审计局2021-09-16

 

 

高青县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 文章下载

高青县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鲁审发〔2020〕10号),结合我县实际,就进一步做好全县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

内部审计是促进部门单位经济决策科学化、内部管理规范化、运行风险防控常态化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是各级各部门监督控制体系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对推动审计资源整合,促进内部审计与国家审计互动,构建完善的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三位一体的审计监督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对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和各部门单位规范财经秩序、维护经济安全、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廉政建设具有重要基础性作用。

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从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管理的高度,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作为深化内部改革的有力举措,作为完善内部治理的有力手段,作为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的重要抓手,大力推进内部审计工作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二、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体系

(一)健全内部审计组织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将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纳入完善经济监督体系统筹安排,把财政财务收支金额较大或下属单位较多的部门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作为内部监督的重要内容;结合自身特点,在现有机构编制架构基础上,科学统筹,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明确职责任务。

各级各部门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建立健全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

1.对管理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社会公共资金数额较大,所属单位数量较多或者实行系统垂直管理的党政机关、规模较大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及金融机构(含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及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并明确3人以上负责内部审计的专职人员履行内部审计职责,实现机构、人员、场所、工作开展“四独立”;

2.对业务性质单一、规模较小、资金量较少的部门单位,应当确定一个非财务内设机构加挂内审牌子或者明确其承担内部审计职能,并明确2人以上专、兼职人员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确保其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3.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公有制企业等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审计、会计、经济、法律或者管理等工作背景。

(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审计工作程序、质量控制、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规范流程,形成制度机制。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以及国有企业党组织、董事会(主要负责人)要直接领导内部审计工作,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年度审计计划、审计情况报告、违规事项处理、违法问题移送等重要事项的管理。积极支持内部审计机构和内审人员依法独立履行监督职责,并在管理权限范围内授予内部审计机构必要的处理处罚权,为内审工作开展创造良好工作条件和环境。

要健全内部审计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内部审计工作经费应纳入单位年度预算并予以保障。

(三)强化内部审计队伍建设。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新时代内部审计工作及内部审计人员面临的新要求、新挑战,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的要求,建设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内部审计队伍,严格内部审计人员准入,优化内部审计人员结构,将思想作风过硬、业务技能强、综合素质高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内部审计队伍。

要支持和保障内部审计人员通过参加业务培训、开展经验交流、参与上级审计等方式,不断提升其职业胜任能力。要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审计职业规范,不得参与可能影响履行审计职责的工作,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

三、依法依规履行内部审计职能

(一)突出内部审计工作重点。

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统筹制定内部审计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大审计项目实施力度,扩大审计监督覆盖面,实现对本部门单位重点资金、重要项目、重大经济决策以及重要岗位负责人员经济责任的内部审计监督全覆盖,“治已病”、“防未病”。

一是加大对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实的审计监督力度,促进本部门单位工作目标与国家宏观政策目标和高青发展实际有机统一。

二是加大对财政财务收支等有关经济活动的审计力度,促进资金使用绩效提高和国有资产资源保值增值。

三是加大对重要经济事项和投融资项目的审计力度,促进重大经济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项目实施的规范化。

四是加大对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力度,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和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实。

五是强化对内控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和效果的审计,堵塞制度性缺陷和漏洞。

六是积极推进管理审计、绩效审计和风险审计,促进建立健全绩效管理体系,防范和控制各类风险,提升内部管理运行机制的有效性。

(二)推动内部审计工作转型升级。

要结合业务工作特点,积极创新内部审计方式方法。

一要促进监督关口前移,积极推进审计方式逐步从事后审计向事前事中事后结合审计转变,从源头强化风险控制。

二要积极适应大数据环境对内审工作的新要求、新挑战,综合运用现场审计和非现场审计方式,努力提高运用信息化技术查核问题、评价判断和分析问题的能力,提升内部审计监督效能。

三要加强内审计划项目、内审组织方式“两统筹”,积极探索融合式、嵌入式等审计组织方式,努力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进一步提升内部审计成果质量和层次。

四要牢固树立科技强审理念,加快推进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积极运用“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大数据审计方式,探索建立审计计划、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审计整改、文书归档、成果利用等全过程信息管控系统,努力实现精准、高效审计,提升审计技术手段和审计项目管理现代化水平。

(三)强化内部审计整改到位。

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建立台账,销号管理。要深入分析问题产生原因,通过建章立制,逐步解决体制性障碍、制度性缺陷;对系统风险、管理漏洞,要加强管理、严格整改,从源头上杜绝“屡审屡犯”现象发生。对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问题,要深刻剖析原因,分清责任,分类问责。

要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协调机制,强化内部审计机构与内部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监督力量的协作配合,构建信息共享、结果共用、重要事项共同实施、问题整改问责共同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要将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和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范围。对内部审计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应按照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依法依规移送县纪检监察、司法等机关,同时向县级审计机关报备,努力提升内部审计工作成效。

审计机关应当有效利用内部审计成果,对内部审计发现且已纠正的问题将不再在审计报告中反映,强化内部审计与国家审计的融合。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指导

(一)加强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

县委审计委员会集中统一领导全县内部审计工作。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坚持党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重视支持内部审计工作,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强化对内部审计重要事项的管理,推动内部审计工作有效开展。

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考核机制,将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情况、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职责履行情况、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纳入政府依法行政考核、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和国有企业考核范围。县委审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将定期督查,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较差的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加强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一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指导监督机制。要有效利用内部审计成果,推动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优势互补,提升整体监督成效。推行各部门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资料向同级审计机关备案制度,加强对备案材料的研究分析, 将其作为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参考依据。

二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推动理顺内部审计管理体制,科学安排内部审计计划,通过现场指导、业务培训、交流研讨、联合审计等方式,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分层分类指导。要搭建交流平台,围绕重点难点、特点亮点,培树典型,做好内部审计经验推广工作。要积极推动《审计统计调查制度》的贯彻执行,推动内部审计工作高质量开展。

三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采取日常监督、审计项目监督、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检查,科学制定监督评价体系,并将落实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履职内容进行评价。对内部审计制度建设和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存在问题的,审计机关应当督促内部审计机构及时进行整改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三)加强主管部门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管理。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行业属性、业务特点、资金规模等因素,研究制定行业性、系统性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意见、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等,促进本行业本系统内部审计规范化开展。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对所属单位的审计监督职责,加强对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并将其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加强内部审计协会的行业自律职能。

县内部审计师协会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自觉接受审计机关的政策、业务指导,严格依照法律和章程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管理、服务、宣传、交流”职能,推动内部审计事业科学发展。

高青县审计局2021-04-07

 

 

千阳县审计局 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实施意见 文章下载

千阳县审计局 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不断完善内部审计工作机制,提高全县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实现审计全覆盖目标,依据《审计署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中共陕西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各部门、各单位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直接领导内部审计工作;国有企业党组织、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内部审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加快建立总审计师制度。单位党组织、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年度审计计划、审计质量控制、队伍建设、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以及对违规事项处理、违纪违法问题移送等重要事项的管理,协调解决内部审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建立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协同机制

一是建立审计计划协同机制。县审计局要积极引导各部门、各单位科学合理制定内部审计计划,提出有效可行的建议,促进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开展、取得实效。二是建立审计项目实施协同机制。县审计局和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在项目审计实施中要加强融合协作,择机开展协同审计,推动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提升。三是建立审计成果利用协同机制。县审计局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有效利用内部审计成果,对内部审计已经发现并纠正的问题不再在审计报告中反映,对纠正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应当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和督促整改。四是建立内部审计资料报送备案机制。内部审计机构要定期向县审计局报送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报告、审计整改情况、工作总结以及审计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等资料。县审计局要加大对报送资料的分析和研究力度,将其结果作为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和衡量内部审计质量的参考依据。五是建立风险防范清单机制。县审计局要编制各行业各领域风险防范清单,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以清单列举的问题为导向开展内部审计,切实加强自我监管,有效防范风险。

三、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加强内部审计人才队伍建设

管理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社会公共资金数额较大,所属单位数量较多或实行系统垂直管理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结合自身特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在现有机构编制的基础上,科学统筹,内部调剂,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并配备与工作量相匹配的内部审计人员。业务性质单一、规模较小、资金量较少的单位,应当指定相关内设机构承担内部审计职责。除涉密事项外,可以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并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单位负责财务工作的机构和人员不得承担内部审计职责。要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的管理,严格内部审计人员准入,选好配强内部审计人员,优化内部审计人员结构,将思想作风硬、业务技能强、综合素质高、与岗位相适应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内部审计队伍之中。要严格要求内部审计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内部审计职业规范,不得参与可能影响履行审计职责的工作,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要积极选派人员参加职业道德和业务培训、理论研讨、经验交流、审计实践等活动,鼓励内部审计人员考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参加继续教育,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不断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的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

四、积极参与组织管理,促进单位防范风险。

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和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机构要在单位党组织、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参加单位发展规划、重大措施、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相关会议,并组织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参与研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提出制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建议;检查被审计单位有关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信息系统及电子数据等资料、文件和现场勘查实物;就审计事项中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开展调查和询问;提出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和改进管理、提高绩效的建议。

五、强化内部控制,突出内部审计工作重点

各内部审计机构和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机构要按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本部门、本单位发展规划、改革目标,突出内部审计工作重点,拓展内部审计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发挥“防未病、治已病”的重要作用。在审计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的基础上,加大对内部管理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力度,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关注重大改革任务推进、重大政策落实、资金分配和使用、信息化与网络安全建设和绩效、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土地流转和开发利用、金融资源配置和金融创新、国有资本运营和国有资产处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民生保障和改善、国家经济安全等重点领域,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岗位,及时发现权力运行中存在的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违纪违法、重大履职不到位、重大损失浪费、重大环境污染和资源毁损、重大风险隐患等问题。

六、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内部审计工作效率

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业务工作特点,积极创新内部审计方式方法,树立科技强审理念,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运用大数据审计技术,增强大数据审计能力;充分挖掘大数据核查问题、评价判断和宏观分析的优势,切实发挥大数据技术在内部审计中的建设性作用,提高审计效率。加强内部审计项目、内部审计组织方式的“两统筹”,勇于实践,积极探索融合式、嵌入式等审计模式,努力做到一次审计多项内容、取得多项成果,最大限度扩展审计覆盖面。

七、加强协调联动,注重内部审计结果运用

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落实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制度,对内部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分析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措施。内部审计机构要加强与纪委监委(纪监组)、巡察、组织人事等其他内部监督力量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结果共用、重要事项共同实施、问题整改问责共同落实等工作机制。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要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和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以及审计整改报告要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单位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按照管辖权限依法依规及时移送纪委监委、司法机关等。

八、加强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县审计局负责全县内部审计工作,将内部审计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纳入年度工作内容,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日常检查、审计项目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大对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完善检查反馈、情况通报、整改回访等工作机制。审计机关在实施审计时,将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建设情况、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质量效果等内容,纳入审计监督评价范围。

九、切实发挥主管部门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职责

各主管部门、主管单位要加强与县审计局的联系,根据行业属性、业务特点、资金规模等因素,研究制定行业性内部审计指导意见、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等,促进本行业、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开展。建立健全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考核机制,将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职责履行情况、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纳入考核范围,切实履行对所属单位的监督职责。对忠于职守、坚持原则、认真履职、成绩显著的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要给予表彰;对影响内部审计人员正常履行职责,打击、报复、陷害内部审计人员的相关责任人员要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千阳县审计局2021-11-30

 

 

扬中 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 文章下载

扬中 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扬中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体制机制,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的意见》《江苏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

内部审计是国家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环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审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努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要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审计监督合力。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明确职责和权限,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规范管理、防范风险、提质增效、完善内部控制、促进反腐倡廉等方面的作用。审计机关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整合内部审计资源,统筹内部审计力量,强化内部审计成果运用,实现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优势互补,拓展审计监督深度和广度,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立体化审计监督体系。

二、强化内部审计领导机制

各镇(街、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审计委员会或者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监督和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可以要求内部审计机构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重大事项应当向本单位党组织、审计委员会或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三、优化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一)健全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健全内部审计机构设置。管理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社会公共资金和财政财务收支数额较大或所属单位较多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及按规定应依法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均应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其他单位应根据需要明确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部机构。需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应当报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按照规定程序报批。要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依法依规独立履行职责,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

各镇(街、区)应设立独立内部审计机构。

(二)重视内部审计队伍建设。各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备内部审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审计、会计、经济、法律或者管理等相关专业工作背景。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内部审计职业培训和后续教育,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提高职业胜任能力。内部审计人员不得参与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的工作。

四、认真履行内部审计职责

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突出内部审计重点,推进审计全覆盖,发挥内部审计“经济体检”功能。内审机构应将本单位发展规划、战略决策、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与落实国家、省、市重大政策措施审计有机结合,围绕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等,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国家机关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将本单位以及所属单位履行职责、制度建设、重大决策、行政执法、权力制约、矛盾化解等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内部审计内容。

各单位要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运用大数据审计思维,提升大数据审计能力,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提升内部审计结果运用

(一)完善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内部审计整改工作,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整改,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内部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应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督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地,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

(二)注重内部审计结果运用。各单位对内部审计发现的苗头性、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应及时分析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措施。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结果共用、重要事项共同实施、问题整改问责共同落实等工作机制。内部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要作为单位考核、任免、奖惩干部和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应按照管辖权限依法依规及时移送有关单位、部门处理。

(三)建立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成果利用机制。审计机关在审计中,可以在评估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的基础上,积极有效利用内部审计成果。对内部审计已经发现并纠正的问题不再在审计报告中反映,对纠正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整改。

六、强化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审计机关应当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指导和监督制度,把对内部审计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纳入审计机关年度工作内容,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推动并督促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高内部审计质量。

审计机关要加强对内部审计计划安排和审计重点的指导,可采取现场指导、业务交流、集中培训、以审代训、对口帮扶等方式,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引导内部审计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审计重点,提升内部审计人员业务水平,帮助解决在内部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组织单位内部审计人员参与国家审计工作,有关单位应当给予支持。对教育、水利、卫生等系统主管部门以及所属单位较多的单位,审计机关要根据行业属性、业务特点、资金规模等具体情况,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全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分类指导和监督,协助制定行业性内部审计指导意见、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等。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扬中市人民政府2021-09-18

 

 

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 文章下载

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

为加强全县内部审计工作,进一步发挥内部审计在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安徽省内部审计条例》相关规定,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县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

内部审计是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内部管理监督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对于各部门、各单位加强内部管理,防范控制风险,提高管理绩效,促进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建立以国家审计机关为主导,单位内部审计为基础,社会审计为补充的审计监督全覆盖工作机制,有力推动审计资源整合,促进内部审计与国家审计互动。但从形势发展对审计监督的要求来看,我县内部审计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内部审计机构不健全、部门单位领导对内审工作重视不够、内审人员素质不能适应内审工作要求等,急需加强和解决。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作为深化内部改革的有力举措,作为完善内部治理的有力手段,作为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规范管理、防范风险、完善治理等方面的基础性和源头性作用。切实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建全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积极支持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内部审计机构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权限,并在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方面予以优先安排,为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环境。真正发挥内审机构在规范单位财经纪律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和保障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建立和完善内部审计组织体系,形成审计监督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安徽省内部审计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各乡镇及有下属单位、财政预算数额较大的县直部门和单位,以及县属管理的较大规模的国有企业,须在2021年8月15日前建立内部审计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审计人员。县经济开发区、县卫健委、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人社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资规局、皖岳集团等13家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应率先建立不少于2人的内部审计机构或确定2名专(兼)职内审人员(内审机构名称及内审人员姓名、联系方式报送至县审计局邮箱ahyxxsjj@163.com)。鼓励和支持其他单位、非公有制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三、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夯实内部审计工作基础

内部审计工作专业性强、要求高,必须加强内部审计工作队伍建设。各部门、各单位要选调政治素质好、审计业务精、思想作风过硬且懂财务、工程、法律、计算机知识的人员从事内审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和途径,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培训,包括审

计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以及对财会、工程技术、法律、计算机等方面知识的学习,要支持和保障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审计机关和省、市内部审计协会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和岗位资格考试、后续教育培训等。县审计局要结合部门行业审计,吸纳内审人员参加国家审计项目,采用以审代培等方式,不断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实战能力、业务技能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努力形成审计机关监督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重视内审的工作机制,促进内部审计工作发挥应有作用。

四、明确内审目标任务,开创内审工作新局面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审计工作目标和任务,要适应当前形势发展对审计工作的新要求,要按照省内部审计协会关于推动内部审计全面转型的总体要求,积极推动由以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为主向以管理审计、效益审计为主转变,由监督为主向监督与服务并重转变,促进本单位、本部门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紧紧围绕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中心和工作规划,进一步突出内部审计工作重点,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促进国有资产安全高效运行,督促国家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加大廉政监督力度;二是认真开展所属机构领导人员和村(居)委会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为正确评价使用干部和经营决策提供依据;三是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促进投资项目规范管理,保证国家建设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四是推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和环境保护审计,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

五、国家审计机关要依法加强对内审业务的监督指导,推动内审工作规范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国家审计机关要加强对内部审计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在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机构设立、业务质量等方面开展指导和监督,加强内部审计的行业自律和管理。县审计局要在健全完善内审机构的同时,结合政府审计或组织专门力量督促指导内审机构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性质、任务和特点,积极发挥监督服务职能,加大审计力度,注重在揭示问题、整改问题上下功夫。要加强对内部审计项目质量的检查、指导,帮助内审机构制定措施、完善制度、规范程序。要建立内部审计工作备案制度,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年度内审项目向县审计局进行备案,便于审计机关及时监督检查和考核。要进一步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内审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并列入县绩效考核审计工作的考核范围,与部门、单位的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认真吸纳内部审计机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抓好整改落实,真正使内审工作发挥作用。各内审机构要依法主动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准则,创新思路方法,积极开展工作,强化对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帮助单位完善决策机制和风险管理机制。审计机关在开展审计项目时,对各单位通过内部审计作出的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结论明确的审计结果,核实后可直接利用,避免重复审计,不断提高内部审计成果的运用水平。

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11-19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强区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 文章下载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强区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11号)、《审计署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的意见》(审法发﹝2018﹞2号)和《武汉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效,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区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对内部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内部审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会议上指出,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力量,增强审计监督合力。内部审计工作在区属国有企业规范内部管理、完善内部控制、防范风险和提质增效中发挥基础性、源头性自我监管作用。全区区属国有企业应当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是实现审计全覆盖的需要,是推动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准确把握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责定位,切实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整合内部审计资源、统筹内部审计力量、加强内部审计成果运用,着力拓展审计深度和广度,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作用。

二、完善内部审计的工作体系

(一)加强企业党组织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区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机构或者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应当在企业党组织、董事会(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企业党组织、董事会(或者主要负责人)应当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并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年度审计计划、审计质量控制、问题整改和队伍建设等重要事项的管理。

(二)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区属国有企业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机构不得与财务机构合署办公。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备内部审计人员。区属国有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总审计师制度。总审计师协助党组织、董事会(或者主要负责人)管理内部审计工作。区属国有企业可以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谋划、强力推进本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机构履行内部审计职责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企业预算。

(三)加强审计人才队伍建设。区属国有企业应当重视对审计部门各类专业人才的配备、引进和培养,选配政治素质好、专业能力强、思想作风硬的人员专职从事内部审计工作;通过外部招聘、内部选拔等方式进一步改善审计人员结构,补充法律、金融、工程、计算机等领域专业人才,充实一线审计力量。

三、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内部审计机构应当结合本企业实际,按照内部审计全覆盖的要求,科学编制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三年规划。

(二)围绕本企业年度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审计重点,合理安排年度审计计划(含审计项目计划),并报经企业党组织、董事会(或者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建立完善各项审计制度,检查指导、考核所属企业内部审计工作。

(四)开展各类审计项目并督促被审计部门或所属企业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五)向社会中介审计机构购买服务时,应当注重审计业务的质量控制,并协调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对企业的审计工作。

四、确定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重点

(一)开展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审计。将推动党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在本企业的有效落实作为审计重点,并根据自身行业特点、主营业务等因素开展审计,重点关注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有关化解过剩产能,“僵尸企业”和亏损企业整治,降杠杆、减负债等举措的执行情况;推进国资国企改革有关国有企业优化重组,混合所有制改革等政策的推动落实情况;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举措的实施效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强化污染防控治理,节能减排等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

(二)开展企业及所属企业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实施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审计。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企业战略目标推进、核心主业发展、经营业绩提高及管理水平提升实施审计,重点关注企业及其所属企业总体发展思路、管理模式、工作机制等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采取的主要措施和执行效果;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对外资产兼并重组等发展战略和措施的效益效果情况;企业发展中面临的重大风险,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经营安全等情况;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及同级国资监管部门下达的主要目标责任完成情况。

(三)开展财务收支审计。围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提升企业财务收支水平的目标要求,每年开展对本企业及所属企业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对有资金往来的部门或单位,除审查其自身财务状况外,还须重点检查资金的使用渠道和使用方向,重点关注对政策法规执行过程的控制和对财经法规的遵守,境外资产使用效益、风险管理情况,检查资金、资产、负债及收入、成本利润等的核算是否规范,资金来源是否合法合规,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是否有效等,从而保障企业财务的科学性、合理性,使企业运行趋于规范化,帮助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稳步提高。

(四)开展内部管理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经责审计规定》),开展内部管理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积极推行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以任中审计为主。围绕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定及执行情况,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等《经责审计规定》中明确的8个方面内容开展审计和进行审计评价。建立经济责任轮审制度,3年或3年以上未审计的内部管理企业领导人员应安排审计,按照“努力实现对重点部门、下一级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其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的目标”要求,有效扩大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满足企业内部管理领导人员管理监督需求。

(五)开展绩效审计。积极探索开展绩效审计,为决策机构提供相关的评价意见,提出改进管理和提高绩效的建议,推动绩效管理体系的建立。通过开展专项审计、审计调查的方式,反映本企业及所属企业在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绩效情况,对企业是否经济、高效或有效执行有关政策进行审计检查,对企业实现既定目标的程度和所造成的各种影响进行报告,提示可能存在的制度性缺陷和管理性漏洞,开展综合分析,为企业领导决策制度的建立完善提供依据和参考。

(六)开展建设项目审计。加大对本企业及所属企业建设项目的审计力度,按照成本效益原则,结合本企业内部审计资源和实际情况,开展项目全过程审计或项目部分环节的专项审计。重点关注项目建设程序、招投标、承发包、合同管理、设备和材料采购、资金管理、投资控制、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的过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预警和纠正,促进企业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制度,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区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对重点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强化项目事前和事中监督,保障资金管理和项目建设的规范有序,提高审计工作效力。

(七)开展内部控制审计。积极构建以风险为导向、以控制为主线、以增值为目标的内部审计新模式,推进内部审计工作转型发展。在审计目标上,逐步实现由“查错纠弊”向内部控制和风险评估转变;在审计内容上,逐步实现由结果评价向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并重转变;在审计对象上,逐步实现由财务活动向业务活动和管理活动转变。开展内部控制审计,应当以风险评估为基础,关注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的内部控制,重点检查企业风险防控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企业生产经营重点环节的风险管理情况,风险评估体系的建立及使用情况,企业组织架构的完整情况,真实、客观地揭示企业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企业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情况,促进企业不断改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五、提升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加强内部审计质量管控。区属国有企业应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制定审计计划、实施审计项目、抓好整改落实,规范审计取证、资料获取、审计处理等行为,明确各环节责任,切实强化审计质量控制,防范审计风险。要坚持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使审计结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二)加强购买审计服务的质量控制。除涉密事项外,区属国有企业可以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并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在确定社会中介审计机构时,应按照规定程序,选定有资质、有胜任能力的社会中介审计机构完成业务委托,应当重视审计业务的质量控制,掌握内部审计主动权。对社会中介审计机构设置目标要求,加强审计现场管理,规范外部审计行为,对委托社会中介审计机构完成的审计报告的规范性、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约束和监督,不断加强风险防范能力。

(三)创新审计工作方式方法。区属国有企业应结合本企业业务特点,积极创新审计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强化大数据审计思维,增强大数据审计能力,综合运用现场审计和非现场审计方式,提升内部审计监督效能。科学规划、统筹协调,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努力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进一步提升内部审计成果质量和层次。在保证审计质量的基础上,逐步转变审计角度,由单一的事后审计,向事中事前审计监督转变;将查找问题线索与提出解决方案、提供决策建议结合起来,提升企业内部管理水平,有效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四)建立内部审计资料备案机制。区属国有企业应于每年1月31日前,向区审计局报送上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本级及所属企业审计成果。每年3月31日前,报送年度工作计划(含内部审计项目计划)、审计报告、整改情况以及审计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等备案材料。如机构、人员和制度发生重大变化,应在一个月内向区审计局报备。

(五)强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区属国有企业应切实推进审计成果运用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本企业及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应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台账,积极推行审计整改结果内容通报或公告等方式,堵塞管理漏洞,提高管理绩效。区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加强与财务、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及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联动机制、整改督查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产生原因的分析,通过推进审计整改举一反三,防止“屡审屡犯”。企业应将审计结果作为绩效考核、任免奖惩员工和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真正起到及时改进管理、防范风险的促进作用。

六、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

(一)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区审计局应加强对区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根据行业属性、业务特点、规模特征等因素,对区属国有企业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上予以分类指导,加强对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质量控制、审计文书规范等方面的业务指导。

(二)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区审计局应建立监督检查机制,采取日常监督、专项检查、结合审计项目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区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内部审计项目质量、内部审计工作成效、整改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发现内部审计项目质量存在问题的,审计机关应督促相关企业及时整改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情节严重的,应通报批评并视情况抄送区国有资产监管部门。

(三)加强对内部审计成果的运用。区审计局应充分利用内部审计成果,将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常规审计监督评价范围,区审计局在开展审计项目时,对内部审计发现且已经纠正的问题,经审核研判认定,可以不在审计报告中重复反映;对内部审计发现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可在报告反映,但应注明尚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和被审计单位采取的整改措施。

(四)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培训。区审计局应加大对区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人员教育培训力度。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企业领导人员、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及基层内部审计工作人员参与分层分类培训。通过提供国家、省、市审计相关政策规定、各类学习资料等方式,拓展企业内部审计人员知识面。通过“以审代训”、组织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参与国家审计项目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内部审计队伍素质。

区级各行政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内部审计工作,可以参照本意见执行。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审计委办公室2020-07-23

 

 

莒南县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 文章下载

莒南县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

为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的意见》《山东省内部审计工作优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

内部审计是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是党和国家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对强化单位内部管理、统筹整合审计资源、增强审计监督整体效能、推进审计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促进所在单位规范管理、完善内控机制、防范风险和提质增效具有重要作用。各部门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深入研究内部审计工作发展规律,总结提炼内部审计工作实践经验,扎实推进内部审计科技化、专业化、系统化,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深化改革、完善治理、防范风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和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健全完善内部审计制度

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都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本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本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年度审计计划、审计质量控制、问题整改和队伍建设等重要事项的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直接分管本单位、本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明确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应当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和相关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单位应当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依法依规独立履行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内部审计机构履行内部审计职责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单位预算或者本单位财务预算。在遵守国家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并强化审计质量控制。

三、加强内部审计机构和队伍建设

加强内部审计机构和队伍建设,合理配备内部审计专职或兼职审计人员。凡是设置专门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要保证人员到位、履职到位;未设置专门内部审计机构的要至少明确一名专职或兼职内部审计人员。

下列单位应当设立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与内部审计工作要求相适应的专职内部审计人员:

(一)管理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社会公共资金数额较大或者所属单位较多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二)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

(三)乡镇(街道)及依法应当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其他单位。

各部门单位要选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能够胜任审计工作的人员到内部审计机构工作。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审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审计、会计、经济、法律或者管理等工作经历。

内部审计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审计职业规范,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并对其在执行内部审计业务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各部门单位要通过多种途径开展内部审计人员任职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对忠于职守、坚持原则、认真履职、成绩显著的内部审计人员,及时予以表彰奖励。

四、充分发挥内部审计职能作用

(一)提升监督效能。内审机构要坚持系统思维,聚焦主责主业、突出审计重点,将推动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在本单位的有效落实作为首要职责,促进本单位工作目标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有机统一;进一步拓展审计广度和深度,由过去较多重视资金账目转向关注资金账目与关注体制机制、政策制度并重,由过去罗列问题转向反映问题与揭露本质并重;密切关注重大改革任务推进、重大政策落实、资金分配和使用等重点领域,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重点部门和岗位,及时发现权力运行中存在的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违纪违法、重大履职不到位、重大损失浪费、重大环境污染和资源毁损、重大风险隐患等问题。

(二)提升治理效能。内审机构要立足本单位职责范围和管理实际,聚集关键业务和重点环节的内部控制,及时揭示单位运行中的风险隐患,深入开展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审计,系统评价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推动风险防控关口前移,构建以风险为导向、以控制为主线、以治理为目标、以增值为目的的内部审计新模式,推动内部审计完善组织治理、服务决策,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发挥建设性作用。内审机构要提高宏观思维能力,准确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基本特征,把审计事项置于本单位经济运行的背景下进行研判,把审计发现问题放在改革发展大局下进行审视,密切关注本单位改革发展中的不确定因素,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和制度漏洞,提出针对性的审计建议,提升审计成果的质量、层次和水平,在推动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上下功夫。

(四)推进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内审机构要牢固树立科技强审理念,加快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积极运用“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大数据审计方式,探索建立审计计划、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审计整改、文书归档、成果利用等全过程信息管控系统,提升审计技术手段和审计项目管理现代化水平;要组织内部审计人员开展计算机审计专项培训,提升内审人员运用大数据核查问题、评价判断、综合分析能力。

五、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

(一)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工作机制。县审计局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将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纳入年度工作内容,与审计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要推动各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指导内部审计统筹安排审计计划,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各部门单位应当将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审计报告、整改情况以及审计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等报送莒南县审计局备案。县审计局要有效利用内部审计成果,对内部审计已经发现并纠正的问题不再在审计报告中反映。

(二)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县审计局要采取现场指导、业务培训等方式,分层分类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人才信息库,采取以审代训的方式,有计划地组织内审人员参与国家审计,提升业务能力。要以内部审计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抓手,注重发现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特点、亮点,做好内部审计经验推广工作。要积极推广大数据审计工作模式等先进审计技术方法,促进提高内部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县审计局要结合实施审计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座谈研讨、业务培训、内部审计项目评审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内部审计制度建设和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存在问题的,县审计局应当督促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及时整改,积极推动被审计单位规范内部审计行为,强化内部审计质量控制,防范内部审计风险,切实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

莒南县审计局2022-04-12

 

 

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 文章下载

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白马关景区管委会,区级各部门:

近年来,我区内部审计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下,通过各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较好成效,对促进内部管理、防范内部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区内部审计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川办函〔2016〕201号)和《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德府发〔2015〕43号),经区政府一届1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

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评价和鉴证本单位及下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行为,是加强单位内部管理、自我约束和监督的重要手段,也是我国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基础性、预防性和过程性监督作用。做好内部审计工作,对于规范财经秩序、维护经济安全、推进依法行政、强化内部管理、实现组织目标、促进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区各镇、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积极支持内部审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营造良好的内部审计工作环境,切实发挥内部审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作用,为“同城德绵、协作发展,建设美丽幸福新罗江”作出应有贡献。

二、加强领导,健全和完善内部审计工作体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凡是镇人民政府、财政财务收支金额较大或者下属单位较多的行政事业单位、国家和地方大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生产经营规模较大的区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他需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均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设立本单位内部审计机构,选配政治素质好、有专业胜任能力、思想作风过硬的人员专职或兼职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人员原则上不得由现任镇、部门财会人员兼任。各镇以及区经开区、财政、教育、卫计、公安、人社、住建、城管、交通、民政、农业、水务、畜牧、文广、工质、食药监等重点部门务必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充实内部审计人员,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切实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和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要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或指定单位内设机构和人员负责内部审计工作;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

建立健全内部审计领导机制,坚持和完善由本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确保内部审计工作权责明晰、责任落实。各镇内部审计工作由镇政府镇长直接领导,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区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各内部审计机构、专兼职内部审计人员接受区审计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各镇、各重点部门应根据本意见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三、狠抓落实,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

各镇、各部门内部审计机构要根据全区中心工作,围绕本单位工作目标和管理需要,确定内部审计工作重点和审计目标,按照《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在区审计局和上级内部审计机构的指导下,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促进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把国家重大政策措施以及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本单位工作安排落实情况作为内部审计的重点。当前要监督检查中央、省、市、区出台的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重大政策措施及本镇本部门决策的具体部署、落地执行、实施效果等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促进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和不断完善。

(二)促进内部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要加强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经济活动、国有(集体)资产资源管理、投资项目建设和业务运行情况的审计监督,促进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本区有关规定、部门(单位)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正常的财经秩序,加强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检查,促进本部门(单位)工作目标的实现。要把绩效观念贯穿内部审计的始终,通过揭示问题、分析产生问题原因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促进部门(单位)合法、合规、高效使用资金,提高其内部管理水平。

(三)促进下属单位负责人依法履职尽责。各镇、各部门要按照《罗江县县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划(2015-2019)》(罗委办发〔2015〕68号)要求,及时制定内部经责审计工作具体规划,认真开展下属部门、单位、企(事)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村(社区)书记、 主任任中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促进相关负责人依法、依规、依纪、廉洁、高效、全面履行职责,提高其依法用权、依法行政和科学管理水平。为各镇、各部门管理使用干部提供重要依据。

(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要把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务院“约法三章”、省市区“十项规定”及本镇本部门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等作为内部审计的重要内容,加大违法违纪、损失浪费、贪污腐化、以权谋私、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问题的查处,积极配合纪检监察、司法和公安等机关开展案件查处工作,惩戒违规者、保护改革者、激励创新者、鼓励干事者,维护国家、组织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四、明确职责,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

(一)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各镇、各部门要加强对本镇、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健全内部审计制度、落实工作措施、强化监督考核,确保对下属单位在1个任期内至少轮审1次,对重点岗位、资金量较大且问题较多的下属单位或村(社区)可适当增加审计频次。农业部门要负责牵头组织对全区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民政部门要负责牵头组织对全区社区支部书记、主任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镇政府要在区农业部门、民政部门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所属村(社区)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同时结合实际开展财务收支、资产资源、投资项目建设等专项审计;区级相关部门要按区委区政府要求,组织内审机构开展对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国有资产资源以及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各镇、各部门内审机构如专业技术人员不足,可通过购买社会审计服务的方式进行审计。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所需经费,由区财政局纳入部门预算予以保障。

各镇、各部门应当在每年11月底前将本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统计报表、下年度内部审计计划报送区审计局。

(二)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区审计局要做好全区内部审计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计划安排,将内审目标任务及时下达到各镇、各部门,并纳入区委、区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要经常性地了解各镇、各部门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动态,及时进行业务指导,定期召开内部审计业务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要有计划地对全区内部审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素质。要结合日常审计工作,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对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审计报告,作为单位内部控制评价的内容之一。

(三)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相关配套制度。各镇、各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内部审计结果公开制度,明确公开的时限、内容、范围和方式;要建立审计结果运用制度,明确相关管理机构对内部审计结果运用的职责;要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整改时限、要求、责任人,强化内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和追责,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

(四)切实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各内部审计机构要严格遵循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的《中国内部审计准则》,按照《罗江区内部审计操作指南》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不断规范内部审计工作程序,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各镇、各部门要加强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重视内部审计人员的培养,支持鼓励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审计机关内部审计业务培训,通过多种途径接受继续教育,全面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水平,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知识结构合理、业务能力精湛的内部审计队伍,适应新形势下全区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

附件:德阳市罗江区内部审计工作规范

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4日

附件

德阳市罗江区内部审计工作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区各镇、各部门、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内部审计工作是审计监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份。内部审计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国有资产资源管理、主要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对本单位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各镇、各部门的内部审计机构,业务上接受区审计局的具体指导,并向其报告相关工作。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

第四条下列单位应当设立内部审计机构:

(一)各镇人民政府;

(二)财政、财务收支金额较大或者下属单位较多的区级行政事业单位;

(三)管理使用社会公共资金金额较大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四)区属国有或者国有控股的金融、保险、证券机构;

(五)区属规模较大的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

(六)国家和地方大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

(七)其他需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

上述单位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内部审计人员。

第三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主要职责

第五条内部审计机构按照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要求,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二)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投资建设项目、国有资产资源管理等进行审计监督;

(三)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执行计划、预算、程序、合同等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四)对本单位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任中、离任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监督;

(五)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经营、管理、效益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

(六)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审查和评价;

(七)开展有关专项审计调查;

(八)办理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上级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机关交办的有关审计工作事项;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制定下列规定,确保内部审计机构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权限。

(一)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生产、经营、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二)参加或者列席本单位及下属单位有关会议,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三)参与研究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提出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由单位审定公布后施行;

(四)检查财务、会计及经济活动的资料、文件和与审计内容有关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及相关电子数据,现场勘查实物;

(五)对与审计事项有关的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开展调查和询问,并取得证明材料;

(七)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严重损失浪费行为,及时作出临时制止决定;

(八)对可能被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相关经济活动的资料或资产,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批准,有权予以暂时封存;

(九)提出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以及改进内部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建议;

(十)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单位和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者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第七条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在管理权限范围内,授予内部审计机构必要的处理、处罚权。

第八条内部审计机构对本单位有关部门及下属单位严格遵守财经法规、经济效益显著、贡献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可以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提出表彰的建议。

第四章内部审计机构工作程序

第九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遵守内部审计准则、规定,按照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的要求实施审计。

第十条内部审计机构应根据上级部署和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订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在具体执行时,应确定审计方式、审计内容、审计时间和经办人员,报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发审计通知,告知被审单位。

第十一条审计结束后,内部审计人员应提出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对发现的问题,应依法作出公正、客观的评价和结论,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在征求被审单位意见后,将被审单位的意见和审计报告一并送本单位领导审定。

第十二条经审定后,内部审计机构经本部门、本单位领导批准后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处理决定并通知被审单位执行。如拒绝执行,可报请上级单位或审计机关给予处理。

第十三条被审单位对审计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审计处理决定六十日内向本部门、本单位负责人或区审计局内部审计监督机构提出书面申诉。部门、单位负责人或区审计局内部审计监督机构在接到申诉书后六十日内作出处理,对不适当的处理决定应予以纠正。在申诉期间,原审计处理应照常执行。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报告、决定发出后应检查被审单位执行决定的情况。如发现被审单位隐瞒或漏审重大的违反财经问题,应对被审单位重新作出结论和处理决定。

第十五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及时整理审计资料,编制目录,建立审计档案。

第五章 内部审计人员的管理

第十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由具有财会、经济管理和法律等方面的知识与实践经验,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分析能力的干部担任。对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的专职、兼职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评定专业职称,聘任专业职务。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遵守如下守则:

(一)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二)依法审计,实事求是;

(三)廉洁奉公,遵守法纪;

(四)努力学习,积极进取;

(五)谦虚谨慎,平等待人。

第十八条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的保护。被审计对象不配合内部审计工作、拒绝审计或者提供资料、提供虚假资料、拒不执行审计结论或者报复陷害内部审计人员的,主管单位应当及时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对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内部审计人员,由所在单位给予表彰。

第二十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不断提高内部审计业务质量,并依法接受区审计局对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的检查和评估。

第二十一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及时向罗江区审计局报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名称、人员名单以及审计业务工作情况等资料,以便加强相互的工作联系,及时进行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本规范由德阳市罗江区审计局解释并负责监督实施。

第二十三条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罗江区政府办2022-05-16

 

 

道县审计局 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 文章下载

道县审计局 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

为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免疫系统”功能,推进形成“治已病,防未病”审计监督工作大格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2018年审计署令第11号,以下简称《内部审计规定》)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对内部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内部审计是我国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全内部审计体系、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强化内部审计,是法定要求,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必然需要,有利于规范权力运行、提高财政财务收支的合规性、真实性,预防和减少各类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通过实施内部审计监督,能够揭示经济活动、决策管理、制度建设等各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各项工作的改进和提升。各级各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做好内部审计工作的责任意识。

二、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体系

(一)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全县各党政机关、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学校要全面推行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设立内部审计机构,配备2名以上内审工作人员,明确内审工作职责,依法开展工作。特别是建设项目多,资金量大、下属单位多的部门,内部审计机构要配备充足的审计人员,确保内审工作有效开展。

(二)落实内部审计工作责任。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的组织领导、机构人员、职责权限、审计范围,按照《内部审计规定》科学制定审计计划,规范内部审计程序,防范和化解审计风险。要明确对基层单位的监督责任,探索建立内部审计工作问责机制,强化责任落实。

(三)切实提供工作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履行职责所需经费通过本单位预算统筹解决,各单位应当为内部审计人员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支持和保障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各项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的整体素质。

三、明确内部审计工作重点

内部审计机构要依照《内部审计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在依法做好国家重大政策落实、财政财务收支、固定资产投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等方面审计监督的基础上,重点完成如下工作任务:

(一)开展本单位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按照新的《预算法》和会计制度,以全口径财政预算为着力点,对本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跟踪审计,重点关注预算执行是否一致,内控制度是否执行到位,收支有无违反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本项审计原则上每季度审计一次。

(二)开展本系统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有下属独立核算二级机构的部门单位,按照应审尽审、凡审必严的要求,对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要结合本单位实际,重点反映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重大政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纪守法、履职尽责和重大项目建设、“三公”经费开支等情况,加大对违法违纪问题的揭示和查处力度。本项审计原则上三年内审计一次。

(三)开展“三重一大”跟踪审计。内部审计工作要以“三重一大”事项为抓手,加强对财政资金分配、重大投资决策和项目审批、重大物资采购和招标投标等重要事项的决策、执行及绩效进行审计监督。重点关注事项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效益性,注意发现和反映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和化解风险的建议。

四、严格内部审计质量管理

(一)强化审计质量控制。内部审计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审计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建立并不断完善内部审计质量管理和自我评估机制。改进审计现场作业管理,着力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加强内部审计项目计划、现场实施、审计报告与成果应用的全过程管理。围绕组织需求,以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为目标,增强审计建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努力实现内部审计价值最大化。

(二)落实审计整改。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好本级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和所属单位及下级单位的整改推动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着力解决,推动长效机制建设,消除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现象。内部审计机构要建立审计查出问题的“挂销号”机制,持续推进整改,把整改成效作为内部审计的最终目标切实抓实抓到位。

五、切实推进工作落实

(一)强化内部审计工作组织领导。内部审计工作受县委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亲自部署和检查内部审计工作,审计部门要与纪检监察部门密切协作,推进工作落实。内部审计工作列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绩效考核的内容,强化监督考核,确保工作实效。

(二)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审计部门要负责制定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办法,对审计监督范围内的内部审计机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同时要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分类指导和培训工作。吸纳内部审计人员参与国家审计项目,通过“以审代训”方式提高内部审计人员业务水平。纪检监察部门不定期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运用好内部审计工作成果。审计机关开展审计项目时,应科学利用内部审计工作成果,合理确定审计延伸范围,避免重复审计。内部审计机构应督促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形成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互相协调、成果共享机制,提高审计效率。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通过督促单位仍不能整改到位的,可直接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报告。

(四)密切与内部监督机构的工作融合。各单位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内部监督资源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可采取内部审计与机关事务监督合署办公的组织形式,有效形成内部审计与纪律监督工作相融合的工作格局,实现对本单位执纪监督全覆盖,问题整改全方位,成果利用出实效的工作机制。

道县审计局2020-04-01

 

 

砀山县审计局王行干局长《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解读 文章下载

砀山县审计局王行干局长《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解读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审计工作,要求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建立健全与审计全覆盖相适应的工作机制,统筹整合审计资源,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从总体上看,各级审计机关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推动内部审计较好地发挥了在促进所在单位规范管理、完善内控机制、防范风险和提质增效等方面的作用,为实现审计全覆盖创造了有利条件。但仍有一些部门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发展不平衡,有的还缺乏制度保障,内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也不到位等,未能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促进《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11号)有效施行,落实《审计署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的意见》(审法发〔2018〕2号)、《安徽省内部审计条例》、《安徽省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及《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宿政秘〔2016〕189号)等文件要求,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更好发挥内部审计作用,十分必要草拟本实施意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内部审计是我国审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深化改革、强化内部控制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对于加强部门、单位内部管理,防范控制风险,提高管理绩效,促进廉政建设;对于推动整合审计资源,促进内部审计与国家审计相互补充,弥补国家审计人力资源不足,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从“发展、改革、法治、反腐”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推进内部审计工作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有力举措,作为完善内部治理的有效手段,扎实推进内部审计工作科学发展,全面开启新阶段现代化美好砀山建设新征程。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在起草本实施意见的过程中,县审计局多次召开相关会议研讨论证,并经局综合法规审理股合法性审核,同时将实施意见送县委办、政府办、人大办、县纪委监委、财政局、县委编办、县委组织部、人社局、公安局、卫健委、交运局、教育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进行了意见征求,涉及的有关县直单位(部门)对本实施意见职权无争议。县司法局对实施意见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出具了《关于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合法性审查的意见》(砀司审﹝2020﹞124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同意上会研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实施意见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并出具了不涉及公平竞争审查的意见书。

(四)主要内容

本实施意见共有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充分认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第二部分是不断完善内部审计工作机制。从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管理、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内部审计工作的重点、强化规范管理,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拓展监督广度和深度,推进内部审计全覆盖、强化内部审计结果运用,推动完善制度和加强管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等六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第三部分是强化内部审计工作的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转变审计理念、强化队伍建设等三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五)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人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作为深化内部改革的有力举措、完善内部治理的有效手段,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履行职责所需经费,应列入本单位财务预算予以保障。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结果运用和整改落实机制,切实发挥内部审计的职能作用。

二是转变审计理念。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 更新观念,创新方法,科学确定本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目标和重点,逐步从单纯的查错纠弊向促进提高单位管理水平转变,从单纯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向管理审计、风险评估、绩效审计转变,从监督型向监督服务型转变,更好地为本单位加强管理、提高效益服务。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内部审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内部审计队伍。要以需求为导向,加强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内审人员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开创创新型“五个砀山”建设新局面作出应有的贡献。

砀山县审计局2021-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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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只要注册用户点击同意按钮并完成注册,注册用户就已接受了本注册用户协议及本站公布的各项服务规则包括填写实名的联系方式等等) ,并愿意受其约束。如果发生纠纷,注册用户不得以未仔细阅读为由进行抗辩。

②随着市场经营情况的变化,本站有权随时更改本注册用户协议及相关服务规则。修改本注册用户协议时,本站将于相关页面公告修改的事实,有权不对注册用户进行个别通知。注册用户应该在每次登录前查询网站的相关公告,以了解注册用户协议及其他服务规则的变化。

2、若注册用户不同意本注册用户协议或相关服务规则,或者不同意本站作出的修改,注册用户可以主动停止使用本站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本站修改协议或服务规则后,注册用户仍继续使用本站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即表示注册用户同意本站对本注册用户协议及相关服务规则所做的所有修改。由于注册用户在注册用户协议变更后因未熟悉公告规定而引起的损失,本站将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3、本站的各项电子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本站。本站提供的服务将完全按照其发布的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注册用户必须完全同意所有服务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才能成为本站的注册用户。注册用户确认:本协议条款是处理双方权利义务的当然约定依据,除非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否则始终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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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发给注册用户的通告都可通过重要页面的公告或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本站的活动信息也将定期通过页面公告及电子邮件方式向注册用户发送。注册用户协议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件的通告会以电子邮箱或者短信进行通知。

七、注册用户的建议

奖励注册用户在他们发表的一些良好建议以及一一些比较有 价值的策划方案时,本站愿意展示用户的构想落于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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