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热线:

微信

小程序

公众号

类别:环境秩序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环保局

题目:如何推动全域“无废城市”建设 做好新污染物综合防治工作

资料提供时间:2023-04-24

目录

更多

一个入河排污口引发的思考 文章下载

一个入河排污口引发的思考

入河排污口是涉水污染物进入水体的最后一道关口,是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重要节点。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海河北海局)根据监管需求,对流域内入河排污口开展监督检查和抽查抽测,2020年以来累计抽查130余个排污口。2022年底,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排污口“查、测、溯、治”及监督管理各项任务进行了具体部署和细化分解。《通知》明确了流域海域局的相关职责和任务,提出了“要建立健全‘市县自查—省级核查—流域海域局抽查’的监管模式”,要“以规模以上工矿企业、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等为重点”进行抽查和问题通报。

近日,海河北海局对山西省子牙河流域上游某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开展监督检查,以其存在的问题为切入点,结合以往入河排污口监管经验,发现小小排污口背后蕴含着生态环境治理的大文章。把握好这个重要节点,就抓住了污染源治理、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一环。

入河排污口连接着水里与岸上,直接影响着水环境质量

这座污水处理厂日排水量为7万—8万吨,出水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其入河排污口下游1公里处即为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受纳排水的河流天然径流量很小,河道生态基流基本靠这座污水处理厂及上游两座污水处理厂排水,其排水水质直接影响水体的水环境质量。

其实,这种情况在海河流域并非个例,由于海河流域水资源禀赋差,天然径流严重不足,大多数河流主要依靠污水处理厂排水补给,入河排污口排水对水生态环境质量影响较大。近日生态环境部等四部门联合公布了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其中拓宽再生水利用渠道之一就是鼓励将再生水用于河湖生态补水。再生水影响水生态环境已经是客观现实,要保证河道水环境质量,就必须对入河排污口进行规范管理,强化监督考核,确保达标排放。

入河排污口连接着审批与服务,是打好生态环保领域“规范审批+优化服务”组合拳的重要窗口

调查发现,这座污水处理厂投入使用已经5年,一直未能办理入河排污口审批手续,主要原因在于其环评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处理达标后的尾水部分回用于上游企业生产,部分排入景观河道。但是受客观因素影响,中水管网未建设完成,污水处理厂排水全部排入河道,并未循环回用,因此当地行政审批部门一直未同意其入河排污口的审批申请。国务院《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要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避免‘一刀切’,合理制定整治措施”。

笔者认为,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要联合行政审批、水利等相关部门对此类历史遗留问题进行联合会商研判,打好入河排污口“审批+服务”组合拳,特别是这种涉及社会公共管理服务的建设项目,要及时为企业提供指导帮扶,提出科学合理的处理处置方法,探索通过进行环评后评价或推动尽快开展尾水回用等方式,尽快解决其入河排污口审批难的问题,而不是对审批申请一否了之、对未办理排污口手续排污问题放任不管,任由其成为悬而未决数年的历史遗留问题。

入河排污口连接着前端环评准入与后端排污许可,是推动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的重要抓手

由于这座污水处理厂实际排污与环评批复不符,入河排污口审批手续未完成,排污许可审批部门在核发排污许可证时,并未将厂区内排污口、入河排污口和废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信息纳入许可证内容,企业根本无法做到“按证排污”,生态环境部门也无法实现“依证监管”,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也就无从谈起。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明确要求,排污许可证应记载“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污染物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等”信息。但调查发现,流域内部分企业的排污许可证在污染物排放口及许可排放信息方面存在诸多核发质量问题,比如排放口经纬度偏差较大、排放去向填写不准确、许可排放浓度适用标准错误等。行政审批部门在核发排污许可证时,应对企业实际排污情况、排污口实际设置情况进行现场查勘,对其生态环境效益进行综合分析,在符合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的情况下,明确、规范、准确地载明其入河排污口及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信息,切实保障排污许可证发证质量。此外在顶层设计方面,推动完善入河排污口的监测和监管依据,并将入河排污口设置、监管、监测等信息纳入排污许可制度十分必要,以更好实现入河排污口与责任单位的对应,推动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落到实处。

入河排污口连接着生态环境监管与执法,可作为强化监管与执法协调联动的突破口

随着《实施意见》《通知》以及生态环境部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陆续印发,入河排污口监管和执法愈加成为生态环境监管和执法中的重要内容。但在调查中发现,在地方实践中,行政审批部门管审批、生态环境局机关相关部门管监管、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管执法,三者之间沟通不畅导致的监管不到位问题仍然值得关注。比如对于此排污口存在的问题,行政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早就已经掌握,而执法部门如果未去现场调查,审批、监管部门也未将其相关情况通报执法部门的话,执法部门便很难及时掌握其未办理排污口手续却在持续排污的问题,无法对其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进而实现以罚促改。因此可将入河排污口作为强化监管与执法协调联动的突破口,建立健全三部门间的沟通协作机制,及时互通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管”问题线索,推动入河排污口监管提质增效。

下一步,海河北海局将对入河排污口监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和指导帮扶,并按照《实施意见》《通知》要求,规范权限范围内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审批,不断强化监督管理,助推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生态环境部2023-3-24

 

 

新污染物治理哪些短板需补齐? 文章下载

新污染物治理哪些短板需补齐?

3月1日起,《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版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由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

如何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新污染物治理还需要补齐哪些短板?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作为全国政协委员的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水污染控制实验室主任魏源送和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院士江桂斌,联名提交了 “关于加强新污染物治理行动的科技支撑的提案”。江桂斌院士是国内最早开展新污染物研究的专家,记者日前采访了江桂斌院士和魏源送主任。

存在顶层设计不够完善、评估监测不够系统、科技支撑较弱等问题

中国环境报:当前我国新污染物治理的制约因素有哪些?

江桂斌:本世纪初,我国的新污染物风险防范工作正式起步,迄今虽已对新污染物的环境行为及毒性效应有了一定的科学认识,治理工作也取得一定成效。但总体来看,我国新污染物治理仍处在初级发展阶段,存在诸多短板。

目前,我国在新污染物环境治理方面存在顶层设计不够完善、评估监测不够系统、科学技术支撑相对较弱等问题,主要表现在:技术支撑体系不足,缺乏足够的国家投入,精细化管理不足;国家层面的单行上位法尚未制定,规章制度不够健全,环境质量标准指标缺乏;全生命周期、风险预防和监控的化学品管理理念不足,企业主体、政府监管、公众参与的社会共治理念体现不足;科研技术支撑相对薄弱,没有充分发挥科技的引领作用;新污染物治理需要很大的经费支持,这也给政府和企业带来了一定的经济压力。

新污染物治理成本高昂主要是因为技术、设备、运营、监管和社会成本较高,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共同投入大量的资金和资源才能够有效地进行治理。具体来讲,研发、应用和推广所需的技术成本较高;高端、先进的分析测试平台投资大;技术人员不足,运维及监管成本高;替代技术成本高。

中国环境报:我国新污染物治理相关环境标准等方面的现状如何?

魏源送:与美、日、欧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的新污染物研究起步并不晚,但相关环境监管标准条例的制定仍处在发展阶段。包括新污染物在内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技术标准体系仍不够完善,支持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理危害和暴露的数据库等基础数据匮乏,缺少跨部门管控的技术指导文件。

尽管我国在一些方面与发达国家仍存在差距,但近年来,也在加大推进力度,同时加大了环保技术研发和推广力度,逐步缩小差距。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在标准的制定过程中会考虑到各自国情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因此其标准水平存在差异不可避免。由于我国特有的工业产业结构、使用及排放差异等因素,多种污染物共存、复合效应所引发的生态环境及健康风险问题也更为错综复杂。我们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系统观念,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科学把握节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新污染物治理体系,支撑我国新污染物管控体系的高效运行。

缺乏高精度、高效率、低成本的新污染物监测技术和设备

中国环境报:我国对新污染物的监测现状如何?

江桂斌:由于新污染物种类多、新增多、来源广、浓度普遍较低的特点,这就对新污染物监测技术与方法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监测设备方面,需要具备检测新污染物的能力,包括适用于新污染物的监测设备和技术,这些设备往往价格昂贵;

在监测点位选择上,需要选择合适的监测点位,以覆盖可能受到新污染物污染的区域;

在新污染物的相关标准和方法方面,需要使用合适的标准和方法进行监测,包括采样、分析、数据处理等环节;

在人员培训方面,需要具备监测新污染物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监测人员。我国在有机污染物监测方面的人员缺口较大,现有教育的专业布局满足不了国家需求;

在资金和技术支持方面,新污染物监测需要投入一定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包括购买、维护和更新监测设备、标准品和试剂,数据分析和报告撰写等方面。

由于技术新、成本高,我国新污染物环境监测工作基础较为薄弱,尚无系统的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数据。自本世纪初开始,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在我国率先开展了典型区域新污染物环境行为及迁移机制的相关研究,并在青藏高原、环渤海经济区、长江流域、南极、北极等区域进行了广泛的采样调查,兼顾城市和背景点位,以开展大地理尺度及长期的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工作。

通过一系列原创性工作,我们在我国环境中发现了一批具有重要环境意义的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调查监测工作的开展,离不开调查监测技术体系的支撑,团队针对发现新污染物这个国际性的难题,打通了基于分子多维特征的非靶向识别技术流程。同时,研制成功世界首台成组毒理学大型分析仪器系统。这种成功范式已引起国际同行效仿,开展新污染物筛选与识别的研究工作。

中国环境报:加大新污染物治理科技帮扶力度,主要帮助地方解决哪些困难?

魏源送:当前新污染物的监测技术水平有待提高。

监测是开展新污染物治理的基础。除了部分发达地区,一些地方的新污染物监测技术水平相对较低,缺乏高精度、高效率、低成本的新污染物监测技术和设备,需要借助先进的技术手段和设备,提高监测水平和效率。

一些地方新污染物治理技术研发能力不足。地方科技力量相对较弱,难以独立开展新污染物治理技术的研究和开发,需要依赖于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外部技术支持,提高自身技术研发能力。

新污染物治理技术缺乏创新。地方治理技术相对落后,难以适应新污染物治理的要求,需要依赖于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装备等外部技术支持,推动新污染物治理技术的创新和发展。

地方对新污染物的环境管理能力亟待提高。地方管理能力相对薄弱,难以有效监管和治理新污染物,需要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加大管理和执法力度,推动新污染物的规范治理。

此外,地方治理新污染物的资金和人才相对匮乏,难以满足新污染物治理和监测的需求,需要依赖于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加大资金和人才投入力度,提高治理和监测能力。

需要多方参与,建立一套完善的科技创新机制

中国环境报:新污染物科研力量薄弱体现在哪些方面?

江桂斌:现阶段,我们已经对新污染物的归趋、来源、迁移转化及其对人体的危害等问题有了一定的研究,在某些方面也取得了国际领先的成果。然而,我国新污染物研究总体基础仍与发达国家存在差距。

首先,我国在新污染物领域基础研究的宽度与深度相对不足,包括污染物的生成机理、排放特征、迁移转化等方面仍需深入研究,对于其污染特征与生态毒理、人体暴露与健康风险、生态毒性效应及致病机制等的研究仍然存在一些薄弱方面。

其次,科研技术支撑相对薄弱,监测技术研发相对滞后,替代、减排、治理技术研究不足,在学科交叉研究方面还有待加强。

这些差距使得我国在国际公约谈判和国内工业行业发展上较为被动,易被国外“牵鼻子”“卡脖子”。

中国环境报:如何进一步完善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支撑体系?

江桂斌:面对更为繁复的新污染物环境问题,我国新污染物治理及管控工作既要有国际视野,同时,也不宜机械照搬国外研究模式与结论,应当走出有自己特色的路线。进一步完善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支撑体系,需要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科技创新机制,促进新污染物治理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新污染物治理效果,保障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要进一步开展新污染物风险调查评估,深化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加强多学科交叉创新、新污染物研究和技术创新。在传统的目标分析方法之外,应更注重疑似靶向/非靶向分析方法的设计开发,强调在大数据获取及与其他学科领域的关联扩展。实现环境化学与健康科学研究的交叉创新,发展具有 POPs 特性新污染物识别的早期预警研究体系。

二要基于领域云、区块链,以及深度学习等人工智能技术研发绿色替代品。结合人工智能和自动化技术,开发大规模新污染物的毒性测试和优先化筛选体系。此外,基于人工智能的深度学习系统,推动新污染物防控与风险预警提供技术发展和理论升级。例如,可从一个化合物的结构设计开始,提出绿色化学合成的方案,从源头减少对生态环境具有潜在危害的替代品的生产排放,为环境友好型替代品的安全设计提供虚拟筛查。

三要建立新污染物治理技术平台,加强新污染物治理技术推广应用。结合试点工程,提高技术转移和转化效率,促进学术界、产业界、政府和用户之间的合作。

四要加强相关环境管理立法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技术标准制定和管理体系,促进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保障新污染物治理技术的质量和效果。

五要建立新污染物治理科技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新污染物治理领域的高层次、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六要积极推动新污染物治理技术研发国际合作和交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技术,促进新污染物治理技术研发的跨国交流。同时,基于我国共建高质量“一带一路”的需求,科技帮扶发展中国家实施新污染物治理。

以上工作需要政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多方参与,形成良好的科技创新生态,为新污染物治理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中国环境报2023-3-23

 

 

红河州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文章下载

红河州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在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的精心指导和帮助下,近年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以下简称红河州)紧紧围绕“查、防、控、管、治”五个关键点,突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一条主线,以个旧地区云南省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为示范,走出了一条技术可行、成本可控、经验可复制推广的绿色可持续发展路子,在重金属、固体废物污染综合防治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生态环境质量整体得到提升。

排查593家重金属工矿企业及遗留场地

针对“一源一区一库”(重金属污染源、历史遗留矿区、尾矿库),红河州围绕重金属污染源调查、矿区历史遗留含重金属尾矿调查、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等全面启动调查摸底工作。在建立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的基础上,围绕耕地重金属污染突出区域,对593家涉镉等重金属工矿企业及遗留场地开展排查,建立整治名单17家,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红河州全面完成160座尾矿库污染隐患摸底排查,以中、小型尾矿库集中区为重点,将历史遗留尾矿库纳入区域性环境风险应急体系,确保无主尾矿库主体责任落实。

红河州重点从综合治理、重点区域特别排放限值、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布局等方面,全面开展源头预防工作。

红河州完成全州364家选矿企业关停拆除,从根本上解决了“散、乱、污”的问题。严格落实重点区域铅锌冶炼和铜冶炼行业执行颗粒物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推动个旧云新有色电解有限公司等典型涉重企业烟气深度治理工程建设,持续减少重点重金属和颗粒物排放。

同时,淘汰落后产能,以奖励促关停,筹措专项奖励资金 8000万元,引导企业主动进行关停淘汰。建立完善老旧企业退出机制,有效化解涉重金属产能。

围绕固废堆存场所等开展风险防控

红河州聚焦关键重点,在强化管控中提高成效,重点围绕固废堆存场所、历史遗留企业场地等全面开展风险防控工作。

红河州开展固废堆存场所风险管控探索,形成了包括环境风险评估、冶炼废渣堆体整形与围挡、表层防渗系统构建、渗滤液收集和导排系统建设、地表水控制系统建设、表层覆土绿化,以及后期运行维护与监测评估的风险管控技术体系。全面完成了辖区82个固废堆存场所、总计约2700万吨固体废物整治。探索典型关停选矿企业场地污染调查、建构筑物拆除、场地清理、场地风险管控的全过程技术体系,实施关停选矿企业污染地块生态恢复示范工程,建成阳山生态公园。

同时,探索制定实施《个旧市冶炼废渣管理办法(试行)》,为冶炼废渣管理提供借鉴。以县市和重点区域为单位开展“红河绿剑·2022”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重点对重金属污染区域、南盘江流域7县(市)开展交叉执法检查,立案查处涉嫌环境违法企业87家。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红河州将着力推进有色金属矿区或冶炼集中区域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控,进一步补齐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短板,全力以赴深入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

中国环境网2023-3-16

 

 

山东推动全域“无废城市”建设 文章下载

山东推动全域“无废城市”建设

“要锚定目标不松劲,笃行实干抓落实,坚决守好‘一废一品一库一重’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务实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和新污染物治理,着力推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实现新跃升,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山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在山东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会议上,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侯翠荣对会议作出批示。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管言明在会上指出,2023年要以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和新污染物治理为统领,以防范“一废一品一库一重”生态环境风险为重点,从严从实抓好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避免出现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事件,突出补短板、建机制、强能力、见成效,积极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和新污染物治理开好局、走在前,主动服务和助力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大局。

全域启动“无废城市”建设,加快构建新污染物治理体系

山东省全域启动“无废城市”建设,16个市全部申报国家“无废城市”建设,其中,9个市被生态环境部纳入“十四五”国家建设名单。山东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被省政府列为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经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在全国第一个以省政府文件印发实施。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邹晓东告诉记者:“我们制作了《危险废物环境安全警示教育片(第二版)》,开展第二轮‘万企全员警示’活动,全省2.9万余家企业、226万余人观看。联合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治理专项行动,建立部门监管协作和联动工作机制。开展专项整治、规范化评估和精准帮扶,累计走访村居74615个,排查停工停产企业5351家。”

去年,山东省加快构建新污染物治理体系,《山东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实施,全面启动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创新实行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监管,以危险特性和守法成本作为主要依据,科学划分重点风险监管单位和一般风险监管单位,明确压实省、市、县三级日常监管执法责任。

相关数据显示,2022年,山东省共计处置医疗废物21.2万吨,其中涉疫情医疗废物8.2万吨,做到“应收尽收、应处尽处”。有效保障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充足,实现医疗废物焚烧处置全覆盖,全省医疗废物日处置能力达到638.8吨、应急处置能力达到3098吨,分别比2021年增加24.2%和108%。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充分利用视频监控、智能称重、GPS定位等技术,让数据说话,让信息跑腿,全面加强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全流程全链条智慧监管。目前,已聚焦危废产生、贮存、称重、物流通道、处置设施等重点环节,完成全市246家重点监管单位的视频监控安装和联网,全市639辆危化品运输车及危废综合收集点运输车的GPS信息全部接入监管平台。

将“清废行动”列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十大行动”

山东省将“清废行动”列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十大行动”,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对各市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压实排查治理责任。创新建立遥感疑似问题和信访举报问题“两张清单”,率先在全流域启动“清废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固体废物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问题。

在黄河流域“清废行动”中,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利用高分卫星遥感和无人机等第三方高科技手段,搭建起“卫星全覆盖排查—重点区域无人机抽查—现场调查—遥感回头看”闭环工作模式,共完成97景卫星影像处理,数据量873GB,实现了济南市5次全覆盖遥感监测。

山东省扎实推进重金属和尾矿库监管,印发《山东省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谋划39个重点减排项目,完成507家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放量核定。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治理专项行动,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含利用豁免单位)、自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单位以及年产废100吨以上单位等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全部纳入专项行动治理范围,切实加强危险废物的环境安全监管。

明确六大重点任务,主动服务发展大局

管言明在会上指出,2023年,要着力落实好六大方面重点任务,即着力防范化解危险废物生态环境风险、着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起势见效、着力加快补齐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短板、着力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安全高质量发展、着力推动重金属和尾矿库监管提质增效、着力抓好《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贯彻运用。

持续组织开展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拉网式起底式集中排查整治、“黄河清废”等行动,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紧抓医疗废物处置全过程监管,优化集中处置与应急处置能力,坚决防范医疗废物环境风险。成立省级“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项小组,组建“无废城市”建设专家库和技术帮扶组,加大对各市帮扶指导支持力度。

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涉及工业、农业等多个领域,是一项需要各级联动、多部门参与的综合性工作。山东省是化工大省,新污染物治理任务较为繁重。要建立省级层面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机制,负责做好新污染物治理各项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加强部门联合调查、执法和信息共享。

中国环境报2023-4-4

 

 

做好试点示范,打通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实施路径 文章下载

做好试点示范,打通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实施路径

为加快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形成一批效果好、能持续、可复制,具备全国推广价值的优秀案例,2022年12月,生态环境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发布了《关于公布2022年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明确了首批纳入试点范围的19个城市,要求相关城市做好试点各项工作,统筹项目内容和建设时序,加强资金政策保障,深化部门协作联动,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及早发挥试点效益。

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是在重点排污口下游、河流入湖(海)口、支流入干流处等关键节点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等工程设施,对处理达标后的排水进一步净化改善后,在一定区域统筹用于生产、生态、生活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模式。实施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污水资源化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转变高耗水发展方式,缓解区域水资源供需矛盾;有利于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人居环境品质;有利于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积极探索,着力发挥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综合效益

对缺水地区而言,开展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是推动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河湖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区域流域绿色发展的有效途径,值得探索实施。

一是有利于缓解区域水资源供需矛盾。从区域角度统筹推动再生水循环利用,将再生水纳入区域水资源调配体系,能够实现再生水梯级、多元化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快转变高耗水发展方式,缓解工业用水、农业用水、城市供水“争抢”地表水、“挤占”生态用水的矛盾。如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人工湿地净化后,利用周边水系调蓄,供工业企业使用,每年可节约新鲜水730万立方米,减少引黄水15%,同时增加水域面积47万平方米、活水河段16千米。

二是有利于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作为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的关键环节,既能发挥生态净化功能,降低水体污染负荷,促进河湖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又能促进水生态系统在结构和功能上自我恢复和修复,改善生物多样性,实现良性循环;还构建了优美的生态景观,推动形成人水和谐的绿色空间。如北京新凤河流域通过人工湿地提质、再生水生态补给,保障了河道生态基流,河道植被由原先单一品种的荷花发展到28种水生植物,植被覆盖度由10%提升到40%,鱼类、鸟类种类和数量也逐渐增多,水生态健康综合指数达到“健康”等级。

三是有利于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在碳达峰、碳中和的背景下,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已经成为必然。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既能减少水污染物排放,又能降低污染治理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碳排放水平,是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有效举措。一方面,将污水处理厂尾水经人工湿地生态提质后再利用,可减少缺水地区引调水、供水工程建设和运维的能源投入;另一方面,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能够替代常规的污水深度处理设施,利用湿地生态系统的自净作用去除氮磷等污染物,有效降低污水处理的能耗和药耗。如在同等排放管控要求下,人工湿地水质净化系统较深度处理工程约能减少40%能耗、25%药耗,从而降低相关碳排放。

四是有利于带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是集约节约利用水资源、加快区域发展绿色转型的重要举措,通过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营造的良好生态系统具有可观的经济价值,可带动周边生态种植养殖、文旅等产业发展,还可以改善人居环境,带动周边区域开发,甚至形成新的经济隆起带,显著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如济宁市南四湖流域人工湿地工程在改善湖区水质的同时,推动了生态养殖业的恢复,带动了互联网营销、文旅等相关产业的发展,湿地种植的芦竹、芡实、莲藕等作物还为农民增加了收入。其中,微山湖已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湿地类生态旅游的精品和热点,电子商务与微山湖特色产业融合发展步伐加快,2021年电商零售额达到7.2亿元,增长47%。

系统推进,着力做好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示范

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是一项系统工程,涵盖污水收集处理、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再生水调蓄和利用等多个环节,需要从再生水生产、调配、利用全过程入手,系统推进规划布局、建设改造和运维管理等试点任务。

一是坚持科学布局。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旨在统筹解决水资源紧缺、水环境污染、水生态破坏等突出水环境问题。试点城市应结合自身特点、发展潜力、水生态环境保护需求以及相关规划要求,科学合理布局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再生水调蓄及输配设施,将再生水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着力开拓城市“第二水源”。

二是加强区域统筹。试点城市应以缓解区域水资源供需矛盾、提升水环境质量、改善河湖水生态状况为出发点,在区域层面加强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再生水调蓄库塘及再生水利用设施之间的衔接,确保再生水生产、调配和利用能力相匹配,形成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循环利用有机结合的治理体系,促进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三水”统筹保护。同时,探索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的生态基底与关联产业的有机融合,形成推动生态环境系统保护修复、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的良性循环。

三是强化全过程管理。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系统涉及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再生水调蓄和输配等设施,要加强各环节的管理,保障再生水利用安全。污水处理厂尾水是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系统的重要水源,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是保障再生水安全利用的根本前提,要做好污水处理源头管控、过程管理和末端监管。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是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系统的核心,是在污染治理基础上,提升再生水生态品质的工程措施,要严格规范运行管理,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Ⅴ类标准。再生水调蓄和输配设施是保障再生水持续、安全利用的关键,要防止再生水调蓄库塘水质恶化,强化再生水输配管网维护。

完善政策,着力保障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建设

保障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健康发展,需要发挥好政府引导推动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建立机制、落实政策,促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快速发展。

一是建立组织管理体系。试点城市需根据试点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结合地方实际,建立试点实施的组织体系,分解落实试点任务,明晰和压实各级政府、部门责任,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建立权责清晰、分工明确、运转规范、协调衔接的试点协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强化指导、协调及监督,确保试点顺利实施。

二是创新支持政策制度。构建多元化的投入保障机制,通过加大地方财政资金投入、申请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等相关资金支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落实现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以及结合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试点项目建设。建立健全市场运行机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完善再生水使用者付费制度,允许再生水供需双方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自主协商定价,将再生水生产利用由政府行为转变为社会、企业的经营行为,探索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作管理市场化的发展模式。

三是健全长效运营机制。立足再生水生产、调配和利用全过程各环节,建立健全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系统长效运营机制,完善和落实日常监督管理制度,确保再生水水质、水量满足要求,持续发挥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综合效益。打造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设施开放平台,鼓励公众参与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运维、再生水调蓄利用等日常管理工作。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2023-3-24

 

 

治理新污染物,地方如何摸透“敌情”? 文章下载

治理新污染物,地方如何摸透“敌情”?

3月1日起,《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已正式施行。这也意味着,我国对新污染物的管控“有单可循”。

同样在3月,辽宁、安徽、广东等地陆续出台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强调部署调查评估,为健全风险管控机制“保驾护航”。

记者梳理发现,截至目前,已有30余地印发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作为生态环境领域的新课题,新污染物治理进入公众视野的时间还不长。对地方而言,管控新污染物,应抓住哪些“牛鼻子”?该如何发力?又存在哪些难点与痛点?

地方方案突出因地制宜、“一品一策”

新与难,无疑是当下新污染物治理的两个关键字。

在生态环境部去年3月的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司长任勇就曾强调指出,之所以新,是相对于公众熟悉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PM2.5等常规污染物而言。随着人们对化学物质环境和健康危害认识的不断深入以及环境监测技术的不断发展,可能被识别出的新污染物还会持续增加。

而新污染物治理之所以难,则在于它具有危害严重、风险隐蔽、环境持久、来源广泛和治理复杂等特征。

在国家层面,国务院办公厅于2022年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并明确在“十四五”期间对一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开展专项治理。锚定目标,各地相继出台具有地方特色的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提升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能力。

梳理这些地方方案不难看出,因地制宜、各有千秋,成为共性。

如不同地域,产业布局、工业园区分布等不尽相同,《广东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提出,不同地区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各有侧重。

其中,珠三角地区以纺织印染、涂料、橡胶、电镀、电子电路制造、有机化学原料制造、医药制造等行业为重点;粤东地区以纺织印染、电镀、养殖、医药制造等行业为重点;粤西地区以石化、养殖、橡胶等行业为重点;粤北地区以养殖、涂料、医药制造等行业为重点开展环境调查监测。

浙江省要求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橡胶和塑料制造等行业为重点,开展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生产使用基本信息调查。

上海市则聚焦在青草沙、金泽等水源地和近岸海域等重点区域,石化、医药、水产养殖等重点行业,上海化工区等典型工业园区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

着眼于入海河口等重点地区,天津市将启动包括新污染物在内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环境内分泌干扰物、全氟化合物等重点管控化学物质调查监测试点工作。

近年来,微塑料逐渐走入人们视野。记者注意到,包括天津在内等沿海地区,将在近岸海域海水、海滩、鱼类体开展微塑料调查监测。

新污染物治理不能“单打独斗”,还需跨部门协作。

今年,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将建立起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机制、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江西省将依托省土壤专业委员会建立江西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机制,定期会商解决新污染物治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将成立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在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筛查、风险评估、管控与治理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撑。

此外,上海市、海南省等地也表示,将在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的基础上,细化制定本地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记者留意,在今年2月,上海市公布《上海市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在国家清单基础上,就额外增加了微塑料及环境内分泌干扰物双酚A。

有不少地方在本区域的行动方案中,提出筛选需要优先关注的重点管控化学物质,强调对新污染物实施“一品一策”管控措施,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对于新污染物而言,只有摸透“敌情”,方能有的放矢、精准治理,为下一步更为具体的监管要求筑牢基石。

先行先试紧盯重点行业企业,推动信息公开

事实上,近年来,地方对新污染物的关注一直在“悄然”进行。

记者了解到,安徽省生态环境部门近些年持续开展新污染物治理的相关工作,如二噁英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化学品环境国际条约管控物质统计调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抗生素监测等。

从2021年开始,安徽省每年对氯化石蜡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以及汞或汞化合物等化学品环境国际公约管控物质的生产、使用情况开展调查统计,全面排查违约风险,并将调查结果汇总后上报生态环境部。

在开展新化学物质生产和加工使用的执法检查工作中,2021年,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对14家涉嫌未办理登记或备案违规生产新化学物质的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对发现违法问题的企业严格按照《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的要求进行处罚和整改。

人们更为关心的是,在国家清单中列出的这些新污染物,在各地都存在吗?在江苏省、山东省等地,亦有不少先行的探索。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四级调研员王新玉介绍,如针对国家清单中提到的二氯甲烷、三氯甲烷,2020年起实施的江苏省地方标准《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已经对化学工业企业、化工集中区废水处理厂的二氯甲烷和三氯甲烷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及监督管理提出要求。“对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江苏省已按国家要求淘汰和削减,还将持续进行跟踪评估,科学评价风险以采取合适的治理管控措施。”

记者从山东省济南监测中心了解到,早在2010年,中心就开始从事持久性有机物监测分析工作,承担了《山东省POPs环境背景值调查和生物有效性研究》项目,为新污染物治理夯实了基础。

今年2月下旬,山东省济南监测中心启动黄河流域山东段、小清河全流域新污染物现场采样工作,分析项目包括持久性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微塑料等4类共计100余种。

对于新污染物,要充分重视其危害性,但也不必过分恐慌。

山东省济南监测中心高级工程师张厚勇介绍说:“目前,山东省济南监测中心依托现有仪器设备资源,已具备多氯联苯类、有机氯农药类等新污染物的检测资质,具备多溴二苯醚类、德克隆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分析能力,创新建立了在线固相萃取磺胺类、喹诺酮类、大环内酯类、四环素类、全氟化合物等100余种新污染物分析方法。”

与此同时,各地紧盯重点涉新污染物企业,海南省将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替代和排放控制要求纳入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广东省还进一步强调推动重点企业涉新污染物相关的环境信息公开,即企业应采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有毒有害原料的使用情况以及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等相关信息。这些举措都为加强新污染物监管探索前行之路。

有效识别技术难度大,还需完善新污染物调查监测体系

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起步晚、基础较为薄弱、治理难度大,对地方尤其是环境监测部门而言,要想补齐不足与短板,还面临诸多挑战。

长期关注化学品的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员刘建国告诉记者,化学品的用途非常广泛,对地方而言,针对新污染物的有效识别,还存在一定的困境。

随着新污染物监测工作的不断深入和新污染替代品的不断涌现,监测种类需不断动态拓展。而目前,同一类别中不同化合物的理化性质差异较大,对提取试剂和提取条件均有不同要求,监测技术难度比较大。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分析部部长王荟对记者坦言道,目前,在具体的落地工作中,仅部分新污染物有地方或国家标准,大部分新污染物的监测方法均为实验室自行建立,方法参数差异大,普适性不强,给工作开展带来一定的难度。

此外,开发新的监测技术和方法,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资金。“监测新污染物通常需要使用高端、先进的分析测试平台,这些设备的投资大,并且运维和监管成本高。”张厚勇表示。

“现阶段对于地方而言,首要任务就是要完善新污染物调查监测体系。”在王荟看来,借此可以助力解决新污染物“底数不清、情况不明”难题,支撑新污染物精准治理。

新污染物监测任重道远。“眼下亟待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加强监测协作、分工,发挥各部门优势,健全新污染物调查监测体系。”王荟如是说。

中国环境2023-4-3

 

 

城市“污点”变“亮点 文章下载

城市“污点”变“亮点

花动一池春色,桥边水流潺潺,推窗见景,推门见绿。这是现在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建春湿地公园的真实写照。

在建春湿地公园,有一个地埋式污水处理站。住在附近的居民说:“怎么也想不到这里以前是臭味扑鼻、水墨如黑、杂草丛生的景象,也想不到能在公园里建个不扰民的污水处理站。”

曾经,由于当地缺乏完善的污水处理系统,新老管网无法匹配,导致污水管网雨污混流、渗水冒水、雨季溢流等,使得公园内排放口中下游水体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整体感观度较差。

为此,赣州市政府开展了水环境治理提升攻坚。中国工程院院士王浩带领团队来到章江新区进行现场考察,提出因地制宜建设分布式生态埋地污水处理站,对区域水体进行就近收集、处理、回用,且处理站建成后可与公园景观融为一体。

但是在方案公示后,却遭到了附近居民的强烈反对。他们认为污水处理站距离居民住宅区过近,会影响周边环境,噪声必定扰民。而且居民认为,建设污水处理站治标不治本,后期运行管理效果会变差。

针对居民提出的问题,相关部门迅速回应,此项目已委托专业第三方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并已通过专家评审;处理站采用全过程除臭微生物,并选取了低噪声设备、采取综合降噪措施,不会对附近居民产生环境影响;且相关责任部门会协同加强监管和管理,切实保障和维护周边居民的合法权益。

赣州市建春湿地公园地埋式污水处理站采用生态埋地式建设,地上建筑只留有设备间、控制室、机房等,占地面积约为300平方米。而主要工艺设备均在地下构筑物内,占地面积达到1600多平方米。值得一提的是,这个污水处理站总用地面积是传统污水处理厂的1/5,总投资也低于同标准的传统污水处理厂。

这个污水处理站设计日处理能力为1万吨,出水水质可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标准,处理达标后的再生水改变了以往每天需调入8000吨补入水系的局面。王浩表示:“分布式区域集中,就近收集、处理、回用的生态治理新方式,不仅保障了城市水系统安全、有效调配,而且在节约土地、减少管线、无臭无噪、生态环境提升等方面也发挥出独特的优势。”

赣州市政公用集团相关负责人介绍,污水处理站建成后,地面恢复为公园、绿地,实现了与周边环境零距离接触,与建春湿地公园和谐地融为一体。

中国环境网2023-3-20

 

 

加快建立新污染物调查监测体系 文章下载

加快建立新污染物调查监测体系

3月1日起,《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已正式施行。这也意味着,我国对新污染物的管控“有单可循”。

同样在3月,辽宁、安徽、广东等地陆续出台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强调部署调查评估,为健全风险管控机制“保驾护航”。

记者梳理发现,截至目前,已有30余地印发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作为生态环境领域的新课题,新污染物治理进入公众视野的时间还不长。对地方而言,管控新污染物,应抓住哪些“牛鼻子”?该如何发力?又存在哪些难点与痛点?

地方方案突出因地制宜、“一品一策”

新与难,无疑是当下新污染物治理的两个关键字。

在生态环境部去年3月的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司长任勇就曾强调指出,之所以新,是相对于公众熟悉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PM2.5等常规污染物而言。随着人们对化学物质环境和健康危害认识的不断深入以及环境监测技术的不断发展,可能被识别出的新污染物还会持续增加。

而新污染物治理之所以难,则在于它具有危害严重、风险隐蔽、环境持久、来源广泛和治理复杂等特征。

在国家层面,国务院办公厅于2022年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并明确在“十四五”期间对一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开展专项治理。锚定目标,各地相继出台具有地方特色的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提升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能力。

梳理这些地方方案不难看出,因地制宜、各有千秋,成为共性。

如不同地域,产业布局、工业园区分布等不尽相同,《广东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提出,不同地区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各有侧重。

其中,珠三角地区以纺织印染、涂料、橡胶、电镀、电子电路制造、有机化学原料制造、医药制造等行业为重点;粤东地区以纺织印染、电镀、养殖、医药制造等行业为重点;粤西地区以石化、养殖、橡胶等行业为重点;粤北地区以养殖、涂料、医药制造等行业为重点开展环境调查监测。

浙江省要求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橡胶和塑料制造等行业为重点,开展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生产使用基本信息调查。

上海市则聚焦在青草沙、金泽等水源地和近岸海域等重点区域,石化、医药、水产养殖等重点行业,上海化工区等典型工业园区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

着眼于入海河口等重点地区,天津市将启动包括新污染物在内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环境内分泌干扰物、全氟化合物等重点管控化学物质调查监测试点工作。

近年来,微塑料逐渐走入人们视野。记者注意到,包括天津在内等沿海地区,将在近岸海域海水、海滩、鱼类体开展微塑料调查监测。

新污染物治理不能“单打独斗”,还需跨部门协作。

今年,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将建立起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机制、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江西省将依托省土壤专业委员会建立江西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机制,定期会商解决新污染物治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将成立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在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筛查、风险评估、管控与治理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撑。

此外,上海市、海南省等地也表示,将在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的基础上,细化制定本地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记者留意,在今年2月,上海市公布《上海市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在国家清单基础上,就额外增加了微塑料及环境内分泌干扰物双酚A。

有不少地方在本区域的行动方案中,提出筛选需要优先关注的重点管控化学物质,强调对新污染物实施“一品一策”管控措施,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对于新污染物而言,只有摸透“敌情”,方能有的放矢、精准治理,为下一步更为具体的监管要求筑牢基石。

先行先试紧盯重点行业企业,推动信息公开

事实上,近年来,地方对新污染物的关注一直在“悄然”进行。

记者了解到,安徽省生态环境部门近些年持续开展新污染物治理的相关工作,如二噁英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化学品环境国际条约管控物质统计调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抗生素监测等。

从2021年开始,安徽省每年对氯化石蜡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以及汞或汞化合物等化学品环境国际公约管控物质的生产、使用情况开展调查统计,全面排查违约风险,并将调查结果汇总后上报生态环境部。

在开展新化学物质生产和加工使用的执法检查工作中,2021年,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对14家涉嫌未办理登记或备案违规生产新化学物质的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对发现违法问题的企业严格按照《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的要求进行处罚和整改。

人们更为关心的是,在国家清单中列出的这些新污染物,在各地都存在吗?在江苏省、山东省等地,亦有不少先行的探索。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四级调研员王新玉介绍,如针对国家清单中提到的二氯甲烷、三氯甲烷,2020年起实施的江苏省地方标准《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已经对化学工业企业、化工集中区废水处理厂的二氯甲烷和三氯甲烷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及监督管理提出要求。“对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江苏省已按国家要求淘汰和削减,还将持续进行跟踪评估,科学评价风险以采取合适的治理管控措施。”

记者从山东省济南监测中心了解到,早在2010年,中心就开始从事持久性有机物监测分析工作,承担了《山东省POPs环境背景值调查和生物有效性研究》项目,为新污染物治理夯实了基础。

今年2月下旬,山东省济南监测中心启动黄河流域山东段、小清河全流域新污染物现场采样工作,分析项目包括持久性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微塑料等4类共计100余种。

对于新污染物,要充分重视其危害性,但也不必过分恐慌。

山东省济南监测中心高级工程师张厚勇介绍说:“目前,山东省济南监测中心依托现有仪器设备资源,已具备多氯联苯类、有机氯农药类等新污染物的检测资质,具备多溴二苯醚类、德克隆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分析能力,创新建立了在线固相萃取磺胺类、喹诺酮类、大环内酯类、四环素类、全氟化合物等100余种新污染物分析方法。”

与此同时,各地紧盯重点涉新污染物企业,海南省将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替代和排放控制要求纳入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广东省还进一步强调推动重点企业涉新污染物相关的环境信息公开,即企业应采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有毒有害原料的使用情况以及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等相关信息。这些举措都为加强新污染物监管探索前行之路。

有效识别技术难度大,还需完善新污染物调查监测体系

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起步晚、基础较为薄弱、治理难度大,对地方尤其是环境监测部门而言,要想补齐不足与短板,还面临诸多挑战。

长期关注化学品的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员刘建国告诉记者,化学品的用途非常广泛,对地方而言,针对新污染物的有效识别,还存在一定的困境。

随着新污染物监测工作的不断深入和新污染替代品的不断涌现,监测种类需不断动态拓展。而目前,同一类别中不同化合物的理化性质差异较大,对提取试剂和提取条件均有不同要求,监测技术难度比较大。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分析部部长王荟对记者坦言道,目前,在具体的落地工作中,仅部分新污染物有地方或国家标准,大部分新污染物的监测方法均为实验室自行建立,方法参数差异大,普适性不强,给工作开展带来一定的难度。

此外,开发新的监测技术和方法,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资金。“监测新污染物通常需要使用高端、先进的分析测试平台,这些设备的投资大,并且运维和监管成本高。”张厚勇表示。

“现阶段对于地方而言,首要任务就是要完善新污染物调查监测体系。”在王荟看来,借此可以助力解决新污染物“底数不清、情况不明”难题,支撑新污染物精准治理。

新污染物监测任重道远。“眼下亟待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加强监测协作、分工,发挥各部门优势,健全新污染物调查监测体系。”王荟如是说。

中国环境网2023-4-3

 

 

无废乡村,多维治理打造绿色人居 文章下载

无废乡村,多维治理打造绿色人居

农村垃圾处理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好乡村的关键,具有十分重大和深远的意义。近年来,兰州市政府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畜牧垃圾和尾菜垃圾的治理工作。通过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我市累计建成美丽乡村示范村 172 个。全市实施生态绿化建设近 290 万亩。建成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村庄 11 个。推进行政村垃圾分类试点 10 个,共清理农村生活垃圾 11 万吨,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 1.7 万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81.48%,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 85.39%,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88.65%,尾菜处理率达到 62.1%,使农村整体的环境卫生状况和人居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

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打造绿色人居环境

在榆中县龙泉乡,一辆满载乡村生产生活垃圾的垃圾车缓缓开进一个新型垃圾站。不到几分钟的工夫,原本气味刺鼻、体积庞大的一整车垃圾就不见了踪影。而 " 吃掉 " 这一车垃圾的是甘肃首个乡村垃圾分类 " 五化 " 综合处理站。该处理站位于全乡几何中心的水泉湾村,占地约 3000 平方米。龙泉乡乡村垃圾 " 五化 " 综合处理站具有就地化、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产业化等显著优势特点,能省去乡至县之间的运转环节,节约运转成本,解决运转难题;就地对现有垃圾减量处理,避免垃圾集中处理的各种弊端;全程处理无害化,符合环保标准,全部监测指标优于国际,占地面积小且灵活,运转环节轻便化,避免二次污染;对可回收垃圾回收利用,实现了产业化和资源化运作。

(挖掘机正在清理生活垃圾)

近年来,我市各县区按照不低于 10 元标准,安排专项资金弥补农村保洁经费短板。各县区健全农村环卫管护队伍,并制定了清运、缴费、门前三包等相关制度。市县两级大力修建配套农村垃圾池(箱)配套,全市修建了 1256 座垃圾池,配备户用小型垃圾箱 18119 个,购置垃圾清运车辆 276 辆,推动农村全域无垃圾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

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动产业提质增效

2022 年,我市首个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在永登县龙泉寺镇开建。该项目将有效推进永登县畜禽粪污肥料化和能源化利用,进一步提升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为积极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我市按照 " 谁产生、谁负责 " 的原则,严格落实养殖场(户)主体责任。去年,兰州畜禽粪污资源总量为 299.09 万吨,利用率达到 81.48%。全市养殖场直联直报系统规模场台账建立率达到 100%、规模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 100%,养殖主体资源化利用协议实现应签尽签。

(专业人员操作机器清理畜禽养殖粪污)

据了解,2022 年我市出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相关扶持政策,在支持建设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推广农户使用有机肥料基础上,对畜禽粪污收贮、运输、施用环节进行补贴。重点对榆中县、皋兰县、红古区、西固区的 9 个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配套设施进行改造完善。截至目前,所有项目的建设任务、资金执行率、目标完成率均达到 100%。

实施尾菜无害化处理让尾菜变废为宝

我市是我国高原夏菜主产区,也是 " 北菜南运、西菜东调 " 集散中心。前些年,每到蔬菜集中上市的季节,大量的废菜烂叶堆积在房前屋后、田间地头。据不完全统计,我市每年可产生尾菜约 100 余万吨。

为解决尾菜治理难题,确保蔬菜产业良性发展,2020 年我市下发了《兰州市尾菜处理利用管理办法》,要求尾菜与包装废弃物、生活垃圾等应当分类收集,不得混堆。对从事尾菜收集、运输或者处置中导致环境污染的,将依法予以处罚。各区县及市直相关部门要构建 " 企业主营 + 政府补贴 + 菜库缴费 + 社会共治 " 的尾菜处理利用工作机制。

榆中县是全国无公害蔬菜生产示范基地县,也是兰州高原夏菜主产区。近年来,榆中县利用多种方式开展了尾菜综合治理。经过多年的努力,并利用技术取得了一定成果。" 以前,我们地里的尾菜都是晒干后烧了,味道大得很。" 榆中县三角城镇居民张德林说。

从 2011 年开始,榆中县开展了尾菜综合治理利用大会战,从生产和流通等多环节控制尾菜,建成位于榆中县三角城乡下彭家营村尾菜综合处理示范点。在这里,尾菜被当做肥料直接还田。榆中县农技中心负责人说:" 经过 10 余年的治理,榆中县尾菜处理能力得到极大的提升。目前主要采用的是尾菜直接还田和行间还田。对于蔬菜尾菜的处理,在生产环节基本上能够解决。全县 36 万亩蔬菜,现在 80% 都是这种方法直接还田。"

位于榆中县定远镇蒋家营村的兰州来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尾菜工厂化处理生产有机肥料的示范工厂。在这里,尾菜经过 8 到 10 天的发酵,就会被制成有机营养土。工厂负责人说:" 我们 1 年能够处理 10 万吨的尾菜,生产 1.2 万吨的有机营养土。这种有机营养土就是高效农家肥。"

近年来,榆中县通过在生产、流通等环节的处理,目前尾菜年处理量达到尾菜总量近 30%。榆中县将利用 1 到 3 年时间,将销售环节产生的尾菜 36 万吨进行无害化处理。

永登县高原夏菜种植面积 18.2 万亩,生产蔬菜 50 万吨,产生尾菜 20 万吨。目前能处理利用尾菜 11.2 万吨以上,其中指导蔬菜种植大户和蔬菜种植合作社开展尾菜还田面积 1.05 万亩,处理生产环节尾菜 3.2 万吨。全县尾菜综合处理利用率达到 56% 以上。

亲历者说

永登县连城镇牛站村村民赵玉珠

我们村里环境越来越好了,每家每户都在房前屋后种植了鲜花和绿植。好的环境经常吸引游客慕名而来,也让村民每天都有一个好心情。

村里还建成了一处休闲广场。这个广场是原来村里堆垃圾的地方,村里花了近 1 个月的时间,清理了几十吨的垃圾,然后种上树木和绿植,安装路灯和篮球架,成为一处休闲、娱乐和嬉戏的广场。

榆中县小康营乡洪亮营村村民丁秀芳

我们烧水做饭用的不是液化气,而是用尾菜作为原料堆沤产生的沼气。除此之外,尾菜发酵中产生的沼渣、沼液可作为生态肥重新施入田中,可以消除了土地板结现象,减少了化肥用量。

不仅如此,以前烂在地里的尾菜现在被制作成有机营养土。我爱人就在定远镇蒋家营村的广西来源生物动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上班,专门制作有机营养土。1 条生产线,1 天能处理尾菜 350 吨,年产有机营养土 1.25 万吨。

永登武胜驿镇道顺村养殖户王玉山

自从实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后,这些畜禽粪污就成了好东西。现在我们和兰州新融环境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 " 粪污原料供应合同 " 和 " 以废换肥合同 "。每隔几天,公司就前来用吸污车将圈里的畜禽粪污收走,然后这些畜禽粪污经过公司处理后,加工成有机肥料。根据合同公司给我们有一定比例的返还,这些肥料就可以还田利用。现在养殖场每天干干净净的。

专访

环境不美 何谈乡村振兴

——访永登县全域城乡融合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黄永信

" 全域无垃圾治理中,永登县探索引进先进环卫一体化运营模式,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与甘肃玉禾田环境公司签订协议,统一承接全县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永登县环境卫生中心全程监督检查,并制定了清扫、收运等相关管理制度。" 永登县全域城乡融合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黄永信说,永登今年将实施永登小马场沟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场工程,并开展 " 十大专项行动 ",持续巩固提升全域无垃圾治理成果。

黄永信说,为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有效治理,永登县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并取得明显成效。近年来,通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全面提升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水平,提升了畜禽粪肥田间贮存和利用设施建设,畅通了粪肥还田利用渠道,使永登县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由 76% 提高到 90% 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 100%。这种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模式,能够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增加农村就业岗位,推动当地经济发展。

在实施尾菜无害化处理方面,黄主任告诉记者,永登县依托省、市尾菜无害化处理利用项目,大力开展饲料化、肥料化技术的推广应用。督促各乡镇对弃置于村庄周围、公路沿线、田间地头、沟渠路旁等地段的尾菜进行定期清理整治。对蔬菜种植重点乡镇的山涧沟壑、闲滩空湾进行了全面排查,发现尾菜非法倾倒的,按照属地管理职责,由乡镇组织力量对倾倒的尾菜进行收集转运或无害化填埋,并责令有关责任人按照规定全面修复被污染区域。

永登县今年将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回收处理尾菜的自觉性,鼓励和动员农业专业合作社、蔬菜种植大户及蔬菜种植户,采取直接还田或堆沤法处理利用尾菜。积极推广尾菜饲料化和肥料化利用技术,利用市级财政资金继续扶持县尾菜肥料化、饲料化利用企业,提高永登县尾菜处理利用水平。同时,扩大田间尾菜处理利用面积,缓解流通环节尾菜处理利用压力。

兰州日报2023-3-29

 

 

上海土壤污染防治“一网统管” 文章下载

上海土壤污染防治“一网统管”

阳春三月,申城大地呈现一片忙碌的景象:重大项目签约落地、重要设施开工建设、重点工程加速推进……全市上下正奋力把“施工图”转化为“实景画”。

万物自生焉则言土。在众多催生发展活力的“火苗苗”里,地块轮转扮演了重要角色。如何保证每一块土地高效流转、安全使用,让它们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沃土?

近年来,上海市精心打造的土壤污染防治“一网统管”平台在土壤修复流转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服务保障作用。正是基于这个平台,上海市为全国提升土壤污染防治信息化监管水平做出先行探索。

击破困局,打通各自为阵的信息壁垒

上海市曾经承载众多大型工业企业发展,土地基底复杂,新旧矛盾交织,土壤治理修复任务非常艰巨。同时,全市各部门在土壤状况联合调查、信息共享、标准攻坚、政策协同、综合治理等方面协作不够的问题暴露得更加明显。

“严峻的形势让我们认识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不是一个部门就能解决的事,必须联合多部门一同发力,合力监管。”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土壤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带着击破困局的勇气和决心,上海市坚决要走出一条现代化的土壤污染治理道路。

为聚焦突出问题精准发力,依法推动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在上海市人大和市政府的支持和监督下,上海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方案》,并成立了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一网统管”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和信息化工作专班,保障和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协同监管模式的建立。

近日,记者在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土壤信息化建设负责人栗小东的指引下,见到了这个土壤污染防治“一网统管”平台。在平台上,可以清楚地看到全市建设用地和农用地现状、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分布情况、涉土污染重点监管企业的分布和关键信息等。

据了解,过去,这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所需掌握的基础信息都是分散在生态环境、规划资源、绿化市容等不同的部门,数据不互通,电子化程度也不高。“一网统管”平台的建设彻底打破了数据壁垒,把分散在不同监管部门的土壤基础信息、空间信息进行了有效整合。

上海市还基于信息化手段构建形成全市的土壤要素一张底图,便于监管人员全盘掌握本市的土壤环境现状,为后续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多维运用,做到土壤修复流转全过程监管

跟随栗小东的介绍,记者体验了平台的各项功能。首先打开的是土壤修复过程远程监管功能区。一张上海区域图上,每一个修复工地都有准确定位,可以详细查看到每个工地的信息资料、修复现场实况、环境监测信息、药剂使用情况、关键修复工艺的实时技术参数等,实现了土壤修复过程的“人、机、料、法、环”全方位监测监控。

栗小东告诉记者:“通过5G网络,这些现场感知设备能够快速部署并将数据上传至平台,并进行AI智能分析,发现异常情况会自动发出预警。这样一方面是为了满足我们监管部门对过程监管的需要,另一方面,也可以帮助企业加强对自身土壤修复工程的监控和管理,简化施工流程,提高工程质量。”

在生态环境工作者看来,土壤是有生命周期的,主要包括土地的收储、出让划拨、生产利用、周转变更等几个阶段,是不断循环的。这中间的每个环节,他们要实施监管,保障土壤符合安全标准。

栗小东向记者介绍说,以往在土地的流通环节中,规划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都参与其中,并以线下交流方式为主,一方面沟通时效性差,疫情期间更是明显;另一方面,容易存在信息缺失,导致不安全的土壤流入生产利用环节。

平台投入使用后,两个部门可以共享全市所有工业地块的环境状况。同时,在土地出让划拨之前,平台还可以通过空间计算自动识别出拟划拨地块是否满足安全利用要求,并进行智能预警提示,用信息化手段构筑起土壤安全利用防线。

平台不仅仅是为监管部门提供便利,更是注入了服务功能。

栗小东介绍说,平台畅通了土壤环境信息公开和全民参与监督的渠道,形成全市的土壤问题处理中心,让社会各界更好地参与到环境治理中。同时,对于企业,优化服务水平和提升监管能力并行,平台以全市的“一网通办”为依托,实现面向企业的土壤相关服务的集中化和无纸化办理,提升了企业办事效率,优化了营商环境。此外,依托“一网统管”平台,汇集分析企业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的情况,实现企业在隐患排查、自行监测、重点设施拆除备案等方面的非现场监管,实现了“两网”融合的环境治理新模式。

形成标准,为全国土壤环境改善提供上海经验

目前,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一网统管”平台已在全市范围内使用,涵盖了建设用地、农用地、地下水、涉土污染企业、第三方从业单位等八大业务的数字化监管内容,服务于市、区两级50多个监管部门,实现全市3000多个工业用地、超1万亩农用地、30多个土壤修复工地、200多家重点涉土污染企业、70多个地下水功能区、近200多家土壤从业单位的智能化监管。

为了保障平台的持续运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会同规划资源、农业农村、绿化市容等部门联合印发《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再次明确了各部门对监管平台的维护管理职责和数据更新要求。

上海市被选定为全国唯一的以信息化为试点内容的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近日,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专门调研试点建设情况,认为上海市基于平台建设对污染地块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现跨部门联合监管,打通了国家与地方、职能部门之间的数据共认、共享、共用、共管的管理模式,加强了依法联动监管,提高了为企业服务的行政效率,对全国土壤污染防治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期望上海市在制定建设标准、完善工作流程、增加数据应用维度、强化行业管理等方面继续深化试点工作。

上海市将基于土壤“一网统管”平台建设的经验和成果,建立土壤污染防治监管协同的各项业务流程和数据标准规范,助力全国土壤污染防治信息化能力建设。

上海新闻网2023-3-27

 

 

通知

信息已完善成功
确认

在线咨询: 010-51651161

客服电话: 010-51651162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沙子口路76号富莱茵花园18号楼

返回顶部
用户注册

个人注册

单位注册

联盟单位注册

{{ registerData.isHasName ? '用户名可以使用' : '用户名已被占用'}}

*请输入长度(6-20)位数的数字或字母

{{count}}s后再次获取
获取验证码

我已阅读并同意 《用户协议》

注册
注册中...
{{ registerUnityForm.isHasName ? '用户名可以使用' : '用户名已被占用'}}

*请输入长度不小于6位数的数字或字母

{{count}}s后再次获取
获取验证码

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协议》

注册
注册中...
{{ registerWorkUnityForm.isHasName ? '用户名可以使用' : '用户名已被占用'}}

*请输入长度不小于6位数的数字或字母

{{count}}s后再次获取
获取验证码

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协议》

注册
注册中...
已有账号,
用户登录

个人登录

单位登录

联盟单位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您已经成功设置密码,请使用新密码登录
权限不足

您未开通此功能,是否去开通?
确认
取消
权限不足

您未开通此功能,是否去开通?
确认
取消
提示

请购买本平台相关服务后使用该功能。
去购买
再想想
请注册/登录后完成购买。

1.本学习平台资料查看针对会员开放;
2.购买相关服务请先注册/登录后完成购买;
用户协议

 

“帮我搜”网络平台站用户注册协议书

 

一、总则

此份协议是注册用户接受“帮我搜”网络平台(以下简称本平站)产品和服务时适用的通用条款。因此,请您在注册成为本站用户前或接受本站的产品和服务之前,请您详细地阅读本注册用户协议的所有内容。

1 注册用户了解并同意:

①只要注册用户点击同意按钮并完成注册,注册用户就已接受了本注册用户协议及本站公布的各项服务规则包括填写实名的联系方式等等) ,并愿意受其约束。如果发生纠纷,注册用户不得以未仔细阅读为由进行抗辩。

②随着市场经营情况的变化,本站有权随时更改本注册用户协议及相关服务规则。修改本注册用户协议时,本站将于相关页面公告修改的事实,有权不对注册用户进行个别通知。注册用户应该在每次登录前查询网站的相关公告,以了解注册用户协议及其他服务规则的变化。

2、若注册用户不同意本注册用户协议或相关服务规则,或者不同意本站作出的修改,注册用户可以主动停止使用本站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本站修改协议或服务规则后,注册用户仍继续使用本站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即表示注册用户同意本站对本注册用户协议及相关服务规则所做的所有修改。由于注册用户在注册用户协议变更后因未熟悉公告规定而引起的损失,本站将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3、本站的各项电子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本站。本站提供的服务将完全按照其发布的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注册用户必须完全同意所有服务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才能成为本站的注册用户。注册用户确认:本协议条款是处理双方权利义务的当然约定依据,除非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否则始终有效。

二、服务简介

1、本站运用自己的操作系统通过国际互联网络为注册用户提供网络服务。同时,注册用户必须:自行配备上网的所需设备,包括个人电脑、调制解调器或其他必备上网装置。自行负担个人上网所支付的与此服务有关的电话费用、网络费用。

2 基于本站所提供的网络服务的重要性,注册用户应同意:提供详尽、准确的个人资料。不断更新注册资料,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

3、本站对注册用户的电子邮件、手机号等隐私资料进行保护,承诺不会在未获得注册用户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注册用户的个人资料信息出租或出售给任何第三方,但以下情况除外:注册用户同意让第三方共享资料;注册用户同意公开其个人资料,享受为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本站需要听从法庭传票、法律命令或遵循法律程序;本站发现注册用户违反了本站服务条款或本站其它使用规定。

4、关于注册用户隐私的具体协议以本站的隐私声明为准。如果注册用户提供的资料包含有不正确的信息,本站保留结束注册用户使用网络服务资格的权利。

三、帐户密码和安全性

注册用户一旦注册成功 ,成为本站的合法的注册用户。您可随时根据需要改变您的密码。注册用户将对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安全负全部责任。另外,每个注册用户都要对以其注册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注册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注册用户帐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告本站。

四、拒绝提供担保注册用户个人对网络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

本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但是不对商业性的隐含担保、特定目的和不违反规定的适当担保作限制。本站不担保服务-定能满足注册用户的要求 ,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五、有限责任

本站对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责任,这些损害可能来自:不正当使用网络服务,在网上购买商品或进行同类型服务,在网上进行交易,非法使用网络服务或注册用户传送的信息有所变动。这些行为都有可能会导致本站的形象受损,所以本站事先提出这种损害的可能性。

六、通告

所有发给注册用户的通告都可通过重要页面的公告或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本站的活动信息也将定期通过页面公告及电子邮件方式向注册用户发送。注册用户协议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件的通告会以电子邮箱或者短信进行通知。

七、注册用户的建议

奖励注册用户在他们发表的一些良好建议以及一一些比较有 价值的策划方案时,本站愿意展示用户的构想落于实现。

八、责任限制

1、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本站无法控制的原因使本站销售系统崩溃或无法正常使用导致网上交易无法完成或丢失有关的信息记录等,本站不承担责任。但是本站会尽可能合理地协助处理善后事宜,并努力使客户免受经济损失。

2、除了本站的使用条件中规定的其它限制和除外情况之外,在中国法律法规所允许的限度内,对于因交易而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特殊的、附带的、后果性的或惩罚性的损害,或任何其它性质的损害, 本站、本站的董事、管理人员、 雇员、代理或其它代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承担责任。

九、法律管辖和适用

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2、如发生本站服务条款与中国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台法条款则依1旧保持对注册用户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3 本协议的规定是可分割的,如本协议任何规定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该规定可被删除而其余条款应予以执行。

4、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站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规定

1、如本用户协议中的任何内容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用户协议的其余内容仍应有效并且对协议各方有约束力。

2、本用户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具法律或契约效果。

 

同意
取消
状态变更提示
状态变更提示:您的账户在另一设备上进行登录,提示后 2S 后 自动跳转到登录页面
同意
取消
提示

本平台会尽快针对您提出的主题搜集相关借鉴资料, 搜集结果会在3个工作日内发送到您的会员中心, 请注意查看,未及时收到信息可随时联系客服。
提交成功
提示

您已提出了一条帮我搜未完成,请您耐心等待或联系客服。
如何联系客服
上传凭证

只支持jpg、jpeg、png格式

上传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