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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报告讲话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省**市城管局

题目: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资料提供时间:2022-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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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城管局党组关于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通报 文章下载

秭归县城管局党组关于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通报

2020年11月16日至12月1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城管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1年3月2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试行)》等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2021年3月2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后,局党组先后3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和推进落实整改工作。围绕3方面25个巡察反馈问题,制定《县城管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制定工作措施,明确整改工作责任人,并明确一名班子成员负责巡察整改工作。

(二)强化责任,做好结合。坚持将立整立改与长期坚持有机结合,坚持把整改落实与党史学习有机结合,坚持把巩固成效与中心工作有机结合,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整改工作。

(三)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对于反馈的25个问题,制定68项具体整改措施,对需要立行立改的个案问题均在4月中旬前整改结束,对相关责任人开展谈话提醒,并通过建章立制予以规范;对需要有一定整改时限并长期坚持的问题,坚持先整改并建立制度予以规范;对于近期不能整改到位,细化工作措施,落实相关责任人,局党组及时跟进整改工作进度。

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一)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履行职责使命方面

1.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不高。

反馈问题1:环卫、市政维护力度有所减弱

整改情况:一是3月执法大队组建了环卫执法中队,对县城环卫作业常态化开展巡查和检查督办,配合紫昕环卫对县城部分地区垃圾桶设置进行了调整,全城更换“破损桶”26个,清洁“脏乱桶”284个,增添“收集点”38处,调整“收集点”70处;二是我局与市场化作业公司签定服务合同,预留5%至10%的管护资金开展季度考核奖惩,3月底分别对市场化作业公司开展了第一季度考核,按照考核结果支付市场化作业公司服务经费933余万元;三是健全完善考核机制。完善了《秭归县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考核管理办法》、《秭归县公厕管护标准及考核办法》、《秭归县城区市政作业市场化考核办法》,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考核督办,加大问题整改。

反馈问题2:督办“包片”责任落实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季度考评与年终目标管理考评相结合。城管委办公室制定了《2021年度全县综合目标管理考评中“城市管理成效”考核细则》,印发至各包片责任单位,并上报县考核办。针对数字城管运行、包片责任区考核项目,分别于4月中旬、5月中下旬各开展一次考评检查,下发通报到“包片”各单位,后期将建立长效机制,督导包片责任落实;二是建立问题约谈与跟踪问效机制。对季度考评通报的问题,限期整改,对于问题较严重的部分单位约谈相关责任人;三是明确“城管员”、“园林员”的检查督导职责,编发“城管员”“园林员”手册,对部分小区两员进行调整,进一步明确职责,积极指导、督办包片单位完成城市管理各项工作。

反馈问题3:引进专业技术人员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已申请人才办引进市政管理专业人才2名,预计下半年分配进岗,局党组将严格按照专业对口予以分配使用;二是加大现有在岗人员培训力度,我们采取系统视频教学、外请专家培训、派人外出学习等方式,上半年组织专业培训15余场次,培训人员达100%。

反馈问题4:垃圾分类工作指导督办力度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提请并及时召开相关会议推进工作。4月29日在县政府四楼会议室召开了2021年城区垃圾分类推进会,议定了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中经费、项目等相关问题;3月29日组织成员单位召开了县城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通报了县城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听取了各成员单位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建议;二是加强工作督导。按照城区垃圾分类推进会的要求,垃圾分类办公室督导各成员单位履职到位,县委宣传部组织牵头开展了垃圾分类“六进”宣传,茅坪镇选配垃圾分类指导员,机关事务中心组织县直机关垃圾分类全覆盖,财政局落实相关经费预算,紫昕环卫公司完成垃圾分类试点项目并迅速实施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项目,5月21日晚上在丹阳社区开展了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推进会。三是垃圾分类办公室及时做好工作指导、协调与服务。

2.行政执法保障落实不到位

反馈问题5: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牵头、调研、起草改革方案,协调县委深改组,将行政综合执法改革纳入2021年全县综合改革事项;二是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在改革总体方案中予以保障,统筹推进;三是按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拟在乡镇设置综合执法分局,下移执法重心,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做好乡集镇管理工作 。

反馈问题6:统筹协调技术力量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综合执法协调机制,我局联合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宜昌环保局秭归分局制定了《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住建局 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管局 秭归环保分局关于行政执法协作实施细则》联合完善执法移交程序,对执法案件移交程序进行了严格规定,涉及油烟、噪音执法案件,由专业部门提交专业鉴定后,我局开展相关领域执法工作;二是积极与县委编办沟通,制定了《部门间职责边界清单》(秭编发〔2020〕10号),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与城管部门职责。

反馈问题7:执法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审查,严格按照“办案人员初审,法制办、律师、执法监督股、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依次审查,重大案件工作组集中审查”的程序,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二是3月至4月开展执法案件自查,对以前的执法案件开展一次全面回头看,重点查找处罚主体、法律条款、处罚依据等方面,暂未发现任何问题,5月中下旬与县直相关单位开展执法案卷交叉评查;三是对一线办案人员加强业务培训,4月25-28日开展了城管业务培训,重点培训了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以及执法规范;四是与司法局、检察院、法院加强“两法衔接”,4月底,特邀三个部门相关股室负责人开展了培训授课。

3.智慧城管建设推动不力

反馈问题8:基础信息来源不稳定。

整改情况:一是实施路长巡查制,建立信息收集、报送、督查、通报制度。结合城管系统实际,我局制定了《在城区开展路长巡查制实施方案》,将城区细分100多个路段,城管系统59名在编在册干部职工及40名协管队员分别担任“路段长”,上报信息并跟踪处理相关问题;二是对接城区各个社区,4月27日配合社区办开展了网格员业务培训,网格信息上报数量纳入年底社区工作考核;三是组建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新配备2名工作人员,增强了“雪亮工程”在城市管理中的运用,及时配合执法大队、市政园林建设管护中心开展城市管理工作20余次。

反馈问题9:压实协办单位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5月20日对残联、橘颂居委会进行约谈,对前面数字化城管积案进行了通报,并就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4月13日下发了《县城管办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数字城管系统运行情况通报》,加强了案件处理督办,及时联系相关单位处理数字化城管平台上面的案件,第一季度结案率达82:9%,4月被通报单位积极配合数字化城管完成案件整改,4月30日,第一季度数字化城管案件全部处理完毕;二是充分发挥数字城管指挥中心调度、协调、督办作用,积极联系各个单位,不断优化办案流程,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前期历史积案已全部处理完毕。

反馈问题10:培训指导各单位信息管理员业务技能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题培训,4月27日对协同处置单位、网格员等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制作了数字化城管使用培训手册并分享给各协同处置单位及网格员;二是加强县直各部门落实数字化城管系统工作情况的督办检查考核力度,每季度对相关单位落实数字城管工作进行通报,并将考核情况纳入各单位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得分。

4.大城管格局培育不足

反馈问题11:城管委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结合改革后单位职能职责正在起草修订《秭归县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成员单位职责及考核办法》,充分征求意见后予以下发、执行;二是充分发挥城管委办公室协调、督办力度。适时组织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以通报、督促整改等方式发挥好工作职责;三是加大工作考核与年底考评兑现。落实季度与年度考评机制,联合文明办、爱卫办每季度开展包片责任区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运用于综合目标考评、文明单位创建。

反馈问题12:监管执法规范运行机制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执法协作,依据县委编办《关于印发〈部门间职责边界清单〉的通知》(秭编发〔2020〕10号),明确相关职能部门与城管部门职责;二是建立部门协作机制,上半年制定出台《县公安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住建局 县城管局 县市场监管局 秭归环保分局关于行政执法写作实施细则》,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日常监管,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做好案件线索移交及相关案件的初步认定签定工作,协同城管部门做好城管执法工作;三是建立健全相关职能部门与城管部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机制,实现案件查处各环节的无缝对接。

反馈问题13:部门之间协调沟通不畅。

整改情况:一是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强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的要求,把控指标,加强过程监督,确保事前审批、事中督办、严格验收的要求;二是建立并联审批沟通协调机制。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建立定期协调沟通机制,密切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三是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整改到位,督办建设单位按规划绿地建设比例整改到位。

(二)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主体责任研究部署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党建工作实际,制定了《县城管执法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每季度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二是夯实责任主体,落实各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总支书记与支部书记分别制定了《2021年度抓基层党建履责“口袋书”》,落实各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加大责任落实监督检查,责任落实不力,局党组书记定期谈话;三是坚持做到党务与业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2.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

反馈问题15:项目建设随意性较大。

整改情况:一是秭归县城庙咀建筑渣土处理项目完成所有资金的兑付工作。该项目资金3437.96万元已全部拨付完毕。二是秭归县城庙咀建筑渣土处理项目于2020年9月25日,完成项目总资金的审计工作。三是秭归县城庙咀建筑渣土处理项目所有分项验收全部完成。

反馈问题16:项目建设前期调研谋划不充分。

整改情况:2017年度秭归县城移民小区综合帮扶配套和绿化改造项目,施工后高坎无防护栏、车道宽度不够等问题,针对实际情况,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正在改造实施。

3.财务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反馈问题17:审核签字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审批流程、签字报销、定期督查等相关制度,局党组加大制度执行定期检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二是4月初,我局组织4名财务人员开展一次全面交叉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相关个案已在巡察反馈意见一周内整改结束。

反馈问题18:附件不合规。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审批流程、签字报销、定期督查等相关制度;二是5月21日对财务工作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因工作不细致导致的错误开展提醒;三是相关个案已在巡察反馈意见一周内整改结束。

反馈问题19:跨年度结账。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审批流程、签字报销、定期结账、定期督查等相关制度并执行到位;二是5月21日对财务工作人员、办公室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提示严格执行财务管理一月一结账相关规定。

(三)在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党组中心组学习效果欠佳

整改情况:一是对标对表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加大政策理论、法律法规、重要会议精神等学习力度,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深化学习效果;二是进一步建立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切合实际制定了《县城管局党组中心组2021年学习计划》,明确每次学习专题,讨论交流内容提前做好提示,交流发言做到有主题、有记录、有发言材料;三是及时更新学习内容,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及上级指示精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每月开展相关内容的学习,做到学习无遗漏。

2.基层组织建设有待加强

反馈问题21:支部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主题党日活动流程,要求各支部按照局党总支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开展有特色的主题党日活动,各党支部在完成党总支规定学习任务外,均能自主开展各项特色活动;二是加大党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力度。各党支部书记列席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强化政策理论和业务培训;三是开展特色活动激发队伍活力。健全工青妇组织,先后组织青年干部开展演讲、才艺展示等各项活动,激发队伍活力。

反馈问题22: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业务培训,4月12日组织系统内具体工作人员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律法规培训,熟知相关程序及要求;二是相关个案已在巡察反馈意见一周内整改结束。

3.形式主义依然存在

反馈问题23:对党建工作思考研究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内法规学习,主题党日活动、中心组学习加入党内法规学习内容,提升“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的认识;二是制定《县城管执法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压实局党组成员、各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的责任;三是坚持书记抓、抓书记,扛起书记管党“第一责任”做到党建工作及时谋划、亲自督办;四是相关个案已在巡察反馈意见一周内整改结束。

反馈问题24: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抄袭。

整改情况:一是切合实际重新修订意识形态相关制度;二是3月25日、4月22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反“四风”相关文件,提高思想意识;三是5月21日对具体工作人员开展了提醒谈话,相关个案已在巡察反馈意见一周内整改结束。

4.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活力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纳入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积极向县委县政府争取,通过人大议案和湖北省住建厅来秭调研等契机对上争取干部职工待遇问题;二是优秀人才积极推荐,积极向上推荐脱贫攻坚、城市管理等方面先进个人,截止目前已推荐4人至乡镇和县直单位担任领导职务;三是创造条件为“能干事”干部解决家庭困难问题。今年以来,局党组多方争取,解决3名“中层骨干”的家属就业,为干事创业提供良好环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后期仍需要继续努力:

(一)班子成员靠前指挥。局党组将认真总结集中整改阶段工作做法,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局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重点整改任务亲自抓、督进度,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各负其责,深入基层一线和具体问题点位,掌握整改实情,确保制定的措施落实到位,巡查问题整改到位。

(二)抓好后续巡察整改。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对已经整改落实到位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及时总结经验,形成长效制度,并按要求做好巡察整改党内公开和社会公开工作,认真听取党员群众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三)推动城管事业发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局党组将把深化巡察认识与提升政治三力紧密结合起来;把抓好巡察整改问题与解决城市难题紧密结合起来;把巩固巡察整改成效与城市管理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以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不断巩固整改成果,确保巡察整改见成效、不反弹、能持久,推动我县城市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17-2880279

邮政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大道8号建委大楼322办公室

电子邮箱:1907825387@qq.com

秭归县城市管理执法局2021-8-31

 

 

中共沅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章下载

中共沅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第九巡视组统一部署,2020年12月9日至2021年1月22日,溆浦交叉巡察组对沅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2月2日,溆浦交叉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沅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践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于2月3日召开局党组会,及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层层扣紧压实责任,全面系统推进整改落实。一是切实担起主体责任。成立了交叉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扎实压紧各级责任。制定了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问题清单、责任单位、任务清单,对标对表将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带头抓好整改,并逐项逐类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2月5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根据巡察“问题清单”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逐项制定整改落实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领导、具体股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确保整改问题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按要求整改到位。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3大类11个问题,细化为28个具体问题,完成整改26个,基本完成整改1个,未完成1个,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担当作为有待加强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

(1)重要文件精神漏学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2月22日制定了学习方案,2月26日党组中心组学习时,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同时对《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发〔2016〕30号)和《中共沅陵县委办公室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等20个政府工作部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和沅陵县工业信息化局等3个政府部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调整方案的通知》(沅办〔2019〕12号)等相关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相关文件进行了学习。

(2)学以致用不紧密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结对帮扶的村因该村有罗汉果药材种植和生猪养殖基础,于2019年初对该村贫困户进行了产业培训,为该村制定了《产业扶贫项目方案》,投入帮扶资金,建设罗汉果药材种植基地、生猪养殖基地,助其顺利实现了全村整体脱贫。

2.落实机构改革精神有偏差问题。

(3)推动机构改革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2019年4月29日向县编办去函进行汇报(《关于呈报机构改革转隶二级机构建议名单的函》),2019年10月16日向县委编委会去函进行汇报(《请求划转二级机构的函》),请求严格按照三定规定的相关文件定神,将污水管理站、路灯管理所、自来水公司、环卫所和绿化所划归我局管理。截止目前,县编办已将县环卫所和绿化所二个二级机构划转到位。

(4)内设机构设置搞变通问题。

整改情况:2020年12月25日召开党组会研究,已撤销增设的4个股室,把撤销的股室职责并入人事股、行政审批股和法制股。

3.履职尽责不够有力问题。

(5)城市管理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2020年12月20日对辰州东街新阳村镇银行旁破旧、残缺广告及时清除和更换,并从城东、城南、城西、滨江中队各抽调4名执法队员,对各自辖区的户外广告乱象进行为期2天的全面清查,然后对整个城区破旧、残缺广告及时进行清除或更换。

(6)执法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系列执法制度, 并于2020年12月28日,经党组会研究通过,以红头文件下发到各股室、各执法中队和二级机构进行学习并严格执行。从2021年1月开始,在办理的每件行政处罚案件时,都对处罚当事人对执法队员收集的证据发表证据意见进行了记录。

(7)控违监管乏力问题。

整改情况:2020年以来,对在城区从事违法建设行为的下达《停止建设通知书》28份,收缴电线约1500米,砸电机350余次,拆除模板及推墙250余次,拆除违法违法建筑物80栋。从2021年3月1日开始,对2019年5月以前形成的存量违法建筑进行处罚,截止目前,立案调查444栋,完成调查取证391栋,下达处罚决定书264栋,结案109栋,其中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236栋。2020年县辰投公司在河上填江囤地拟修建水陆加油站案件,已移交县自然资源进行调查处理。经巡查统计,自2019年5月以来我局查处控制在建加层的54栋新增违法建筑,全部控制未有动工,到现在为止县城规划区内未发现新增“两违”建设,新增违建实现了“零增长”。

4.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问题。

(8)意识形态工作观念淡薄,有“重业务轻思想”的倾向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了2021年度工作计划,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建年度工作计划,实行业务和意识形态等工作同抓并进。3月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和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通报了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9)中心组学习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了2021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落实每月一次集中学习制度。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已经列入了2020年度第十一次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并于2020年12月27日组织完成集中学习。

(10)网络舆情处置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了《网络舆情处置预案》、《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及《网络舆情管理制度》等,成立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对微信、QQ群进行了整治,建立了网络舆情处置微信群,并对每天发生的网络投诉进行分类派单处置的机制。截止目前,涉及到我局的网上件全部处理完成,未出现一件负面网络舆情发生。

(二)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廉政风险较为突出

5.“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11)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管控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成立党风廉政领导小组,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单位发展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建立党内民主生活制度,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贯彻落实《沅陵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两违”工作采取每周一调度,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同时,在单位门口设立廉政举报箱,向外公布单位廉政举报电话,对日常工作进行规范化、常态化管控,严防管控失职。

(12)日常监督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从2021年开始,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做到重大事项、重大支出集体决议。如2021年1月11日、1月16日召开党组会,邀请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张秀菊参加会议。

6.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问题。

(13)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含二级机构人员)认真学习《沅陵县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严肃财务报销纪律。2021年1月16日召开局党组会研究,责令环卫服务中心相关人员退回违规报销的市内交通费480元和1260元。违规报销的市内交通费共计人民币1740元,已退回并存入非税账户。

(14)2020年工会开支超预算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对工会及财务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责令工会及财务人员加强理论及工会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在以后的工会工作中要严谨办事,不懂要多学习咨询,要对相关的工会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吃深吃透,避免在以后的工作中犯错。违规超标准使用会费30280元全部追缴追缴到位,并存入单位非税账户。

7.执行财经制度不严,廉政风险较为突出问题。

(15)白条入账问题。

整改情况:新制定《食堂管理办法》于2021年1月7日研究审核通过,对相关收支及亏损作规范性管理。从2021年1月起食堂每月的亏损补贴,通过开具正规的发票进行报账。

(16)违规冲减个人往来借款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责令财务股进行认真核查,2018年2月9日由个人借支4万元和4.5万元,用于购买春节物资、春节慰问一线值班工作人员及预付迎宾南路、天宁南路人行护栏安装部分工程款,存在财务人员操作程序不规范。局党组对财务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财务人员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按规章办事,杜绝任何人从单位财务借支。

(17)执行政府采购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2019年10月1日国庆节花坛项目没有按正常程序采购,主要原因是这是一个突击性的工程,9月21日县政府部署设置街心花园、龙舟广场、龙腾广场三处花坛,要求9月28日完工,从组织资金到采购流程上都无法完成,但是作为政治任务又必须完成,我局联系相关商家采用垫资模式,同时请示县主要领导在采购程序上,写出实际情况说明并报县领导同意,从而导致未办理采购手续。2020年城乡结合部环境集中整治租用挖掘机没有办理采购手续,主要原因是时间紧任务重,整个行动需要租用挖掘机费是多少无法把控,在行动结束后报账时,核算中心也没有提出任何异议,造成未办理采购手续。从今年开始,所有一切严格按照财经制度执行,该办采购手续的必须履行采购手续后方可报账,截止目前未有此类违规事件发生。

(18)其他收入未入财政专户问题。

整改情况:2020年1月的一笔收入未进入财政专户,直接已其他收入的科目收入我单位的账户,是辰投公司给我局的工作经费,共15万元,其中10万元用于高速公路出口至望圣坡路段的违章建筑清理和建筑垃圾的清运,5万元用于大合坪乡天井至下寨公路建设资金(扶贫工程)。此款项属我局代收代付资金,进入财政专户后不会全额转到我局账户,而是会按60%返款比例分配到我局账户,会造成资金不足。另外也是担心当时的财政状况,不能及时将款项拨付我局,影响此两项工程的进度。从今年开始,党组规定所有一切其它收入必须严格按照财经制度执行,入财政专户,截止目前未有此类违规事件发生。

(19)报销资料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含二级机构人员)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21年1月16日县城管执法局召开局党组会研究,责令发票报销经手人、合同甲方签字人、审批人及财务人员共同追回报销不规范的费用,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因负责人现调离县城管执法局,由现所在单位进行批评教育。违规报销的费用合计人民币11200元,已退回并存入非税账户。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有差距,基层党组织力有待提升

8.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问题。

(20)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从2021年2月3日开始党组在人事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和重要事项等,做到事先征求班子成员意见,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严格规范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

9.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21)党建工作开展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切实加强党支部的五化建设;切实增强管党治党意识,把“一岗双责”真正落到实处,2021年1月16日召开党组会,党组指导各支部工作进行联系指导。

(22)“三会一课”未按要求正常开展问题。

整改情况: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如 2021年1月29日召开支部会研究部署支部工作;3月5日各党支部党员开展了党员公开承诺活动,党组班子成员和各支部书记,对党员公开承诺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3月12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党支部书记向波为支部全体党员上党课。

(23)党内组织生活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各支部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关于“组织生活会”的要求,2021年1月8日制定下发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和工作方案,各党支部要于2021年3月20日前,开展了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10.选人用人不够规范问题。

(24)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2020年12月25日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对整改问题进行研究,决定从即日起,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程序进行干部任命工作。

(25)中层干部任命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2020年12月25日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对整改问题进行研究,免除相关同志的中层干部职务(沅城管执字〔2020〕25号)。

(26)违规借调、混岗混编现象严重问题。

整改情况:2020年12月25日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对整改问题进行研究,免除相关同志的职务(沅城管执党组〔2020〕23号),对违规借调人员退回原单位工作。

11.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得不够牢问题。

(27)文明执法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已于当天将依法收缴扣押物品全部返回,于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月6日先后给相对人支付了共计金额593.8元的医药费,并于2020年12月31日到医院对其进行了慰问。2021年3月9日制定了《城管业务培训实施方案》和《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拟对全体城管队员通过聘请市、县业务法律专家,进行系统化、常规化的业务培训。采取每季度聘请市级专家进行一次集中授课学习,每个月聘请县级专家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学习时间为每次1到2天。通过培训和强化内部管理等措施,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在执法程中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截止目前,未再出现不文明执法行为发生。

(28)拖延履行职责义务问题。

整改情况:2019年11月25日怀化市铁路法院判决,据行政判决书(2019)湘8603行初251号判决,不撤销我局的行政行为。我局只需履行50元的案件受理费,不需要履行其它职责。案件终结后,我局已承担50元的案件受理费,该案由我局履行的职责义务已完成。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局党组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二)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切实保障整改落实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压实责任、紧盯不放,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巡察成果。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工作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标本兼治、注重预防结合、注重制度建设。针对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认真落实与执行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不断规范制度体系,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体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5-4236832;电子邮箱:2829210486@qq.com。

沅陵新闻网2021-10-14

 

 

中共宜良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文章下载

中共宜良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1月4日至2月3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宜良县城市管理局进行了巡察。4月23日,县委巡察组向中共宜良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

中共宜良县城市管理局党组把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求全单位上下深刻领会把握巡察反馈意见精神和要求,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尽全力抓紧抓好。一是压实领导责任。于2021年2月1日,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专题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和立行立改建议书,认真分析,深刻反思,第一时间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细化目标。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制定《中共宜良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对县委第十四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宜城管党组〔2021〕16号),对照问题列出整改清单,并分别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限,并于4月30日召开党组会进行了研究审核。三是在机关内通报巡察反馈意见,由局办公室定期跟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问题整改不落空。

二、突出问题导向,逐项逐条整改落实到位

围绕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求,中共宜良县城市管理局党组以压实“两个责任”为核心,以完善制度建设为抓手,以严格干部管理、严肃财经制度、强化党组织建设为重点,全面开展巡察整改工作。

(一)关于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的整改情况。

聚焦理论学习,坚定政治方向。坚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同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购买《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等书籍44套,通过集中系统学习和个人自学,利用支部“三会一课”、党组会议、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云岭先锋、学习强国APP开展学习教育。基层党支部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开展党史学习及学习研讨6次,到段官村李士娘地下交通联络站开展实地教学1次。上半年以来,共组织职工大会2次,周例会10余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5 次,党组会学习3次,党课教育4次。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严不实”的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工作会,总结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安排部署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签订意识形态责任书12份。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结合今年党史学习教育、建党100周年、新冠肺炎疫情等领域,认真分析研判面临的风险挑战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撰写高质量的分析研判报告。三是做好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组织公益广告宣传50余次,在县城区鱼龙街等7条重要道路悬挂党旗国旗400面,在蓬莱大道上昆高速等路口制作宣传标语2块,在温泉路等路段制作灯杆广告宣传346块。

3.关于“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帮扶责任人分批次到“挂包帮”联系的安南、前卫、豆达、团山、先锋、左列、陇城等7个村(社区)入户走访,全面掌握脱贫户基本情况,详细了解是否存在因疫情影响、因病、因学、因灾、因产业失败等导致返贫致贫风险情况。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4.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压得不实”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职责,切实提高城市管理重点行业整治的系统化、源头化、精细化和法治化水平,持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使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人员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二是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和宜良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专报、通报等文件,要求各个部门要严格抓好本职工作,及时收集工作材料,不断丰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三是继续做好宣传引导,畅通投诉渠道。通过固定标语、LED显示屏播放、宣传册发放、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全覆盖、无死角地宣传中央和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向社会公布扫黑除恶举报电话、邮箱,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县营造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环境,充分展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和成效。

5.关于“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督促相关部门和下级党组织履职不充分”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快农村垃圾治理,并结合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相关工作加大城乡垃圾清运、处置监督督查力度。二是全面铺开全县临街商铺地锁、锥桶等霸占泊车位行为的整治工作。三是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加大城市综合环境治理,严格整治“以路为市”、“占道经营”等乱象,分别对东门广场、大渡口进村路口、回辉村马路市场、里仁街过渡市场周边进行专项整,结合地摊经济,打造引摊入市点,以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创建文明县城为契机,整合相关部门资源,组建宜良县智慧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全面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管理。四是将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经济指标纳入“大赶考”目标,抓好项目前期谋划。五是全面提升我县城市管理服务水平,完善城市治理体系,实现城市管理全覆盖。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努力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依法履职、廉洁务实、人民满意的城管执法队伍,城管执法队伍社会认可度、群众满意度逐步提升。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对库存现金的管理,减少库存现金量,日常费用报销均采取银行转帐方式。二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按照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规范审核流程,提高监督质量,杜绝不合理开支。三是组织财务人员加强财经法规及日常业务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规范会计业务处理。四是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相关要求,补充财务人员,实现财务室主任与出纳岗位分离。

2.关于“局机关日常管理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2021年1月28日上午开展局机关卫生大扫除,立行立改环境卫生差问题,并长期坚持。二是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及时维修滴水、漏水的水龙头,提醒各科室增强节能减排意识,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坚持节约用电、用水的原则。三是修改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制定《机关办公楼管理规定》,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四是由局办公室不定期对科室环境卫生和节能减排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纳入年底目标管理体系考核进行扣减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关于“党建引领业务工作作用发挥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是研究制定《中共宜良县城市管理局总支委员会关于在日常工作中发挥党员政治引领作用的通知》,要求全体党员在日常工作中、党组织活动中佩戴党徽,展示良好的党员形象,发挥模范表率作用,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二是更新局党组织结构公示栏、三个党支部“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公示栏照片,党员证件照统一佩戴党徽。进一步发挥党员在日常工作中的政治引领作用。三是挖掘优秀党员,提炼先进事迹。

2.关于“基层党务工作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不断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定政治信仰,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加强党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规范党组织活动记录,健全党组织机构,按照《基层党组织基础党务台账清单》要求,收集整理党务台账。三是严格落实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结合业务工作及党员日常表现,进行差异化评分,并突出党员积分结果的运用。四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激励广大党员和党组织奋发进取、创先争优,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3.关于“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空转,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

一是党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首要任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专题会议,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方案,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3份。二是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加大对风险点防控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根据职能职责调整情况,及时修改完善权力运行清单,梳理部门风险点 47个,制定防控措施 45条。三是完善作风建设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机关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强化执纪监督。

4.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不准确、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二是坚持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切实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2021上半年年共开展责任提醒谈话和组织提醒谈话25人次,组织提醒谈话4次,责任提醒谈话21次。

三、立足长效,巩固整改成果

(一)认真抓好整改后续工作。中共宜良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将继续承担好、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要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对正在整改的工作,要按照县委巡察组要求,积极抓紧整改。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善始善终把整改工作抓好做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各项工作。

(二)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严格执行整改方案,按照责任分工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加强整改工作的横向沟通和纵向协调,强化责任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发挥作用。涉及到全局的问题,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积极配合,主动协调做好工作。强化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落实整改工作台账,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任务按期有效完成。

(三)健全机制注重实效。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进一步促进我县城市管理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7598488;电子信箱635134310@qq.com

宜良之窗2021-10-18

 

 

中共萍乡市城市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章下载

中共萍乡市城市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7月15日至9月1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城管局党委进行了巡察。11月1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城管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市城管局党委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成果导向相统一,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萍乡市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萍乡市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市委巡察工作的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以强烈的政治自觉和有力的政治担当扛起主体责任,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强化“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狠抓整改落实。局党委书记、局长张达彪先后7次召开班子会议、巡察整改专题会进行专门讨论研究,数易其稿,制定下发《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和时限。2020年11月25日召开局系统大会进行整改动员,要求全局上下充分认识市委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把整改落实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制定过硬措施,以最鲜明的政治态度坚决改、彻底改。

(二)做到以上率下,全面强势推进。局党委强化“局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班子领衔办理、责任部门具体落实”的巡察整改责任机制,第一时间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党委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机关党委。局党委书记带头扛起整改主责,对巡察反馈意见亲自研究部署、牵头整改、督办督促,定期听取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实行整改落实进度周报制,各分管班子成员从严当好整改的把关人。通过以上率下、层层推动,在全局上下迅速凝聚整改合力,形成强大整改声势。

(三)聚焦突出问题,全程跟进督导。坚持问题导向,将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3个方面12条问题再细分为35项具体问题,逐一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实行挂图作战,建立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特别是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到的具体人、具体事,做到动真格、见真章,抓好立项督办,开展专项整治,做到应查尽查、一究到底,确保所有问题“见底清零”。

(四)注重以点带面,扩大成果应用。坚持系统思维、综合施策,在整改落实中,注意分清主次,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既紧盯问题推动整改立竿见影,迅速见效,又深挖根源、举一反三,从思想、制度层面找原因,做到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套制度,达到标本兼治效果。

二、敢于动真碰硬,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将理论学习列入党委会、局务会第一议题,制发《关于印发<2020年市城市管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的通知》,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政策规章的学习。班子成员认真记录读书笔记,每年不少于两万字,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文章不少于一篇,坚决杜绝他人代抄读书笔记现象。通过举办学习报告会、辅导宣讲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切实提高对理论学习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学习积极性、自觉性。

二是加强教育管理。对下属单位萍乡水务公司党委书记在主题教育学习心得中出现与实际不符的表述问题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在2020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并重新撰写心得体会。对下属单位开展学习教育情况加强督查,2020年10月、12月,2021年5月分别对局属单位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对有关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三是强化学用结合。积极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交流,每季度安排一次学习交流发言。2020年第三、四季度开展了党委中心组就《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分别组织了专题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交流发言。班子成员结合城管实际,加强对城管市管理中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2020年12月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带队、局分管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分园林绿化线、执法线、市政线先后召开3次务虚调研会,为谋划下一步工作以及解决问题提供好的决策依据。2021年党委理论中心学习组就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先后组织召开学习8次,组织交流发言5次。局党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10次。

2.针对“党委全面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廉政意识。党委班子带头学习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和党纪党规,增强法纪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班子成员带头在挂点联系单位讲廉政党课,加强分管线上单位负责人的纪律教育和党员干部职工的廉洁教育。2021年4月份召开了市城管局巡视整改暨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巡视反馈问题和典型案件教训,深入查摆本单位及个人存在的倾向性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整改任务。

二是强化制度执行。班子成员带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具体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以及相关规定,不踩“红线”。班子成员积极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四点一线”红色教育活动、党支部“三会一课”、党史学习教育等支部组织生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工程建设领域、队伍建设方面相关制度以及下属单位工作报告请示制度。完善萍乡市城管局财务管理监督制度,对重大资金拨付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并加强监管。印发《萍乡市城市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对大额资金支出提出了明确要求。

三是强化日常监督。加强日常检查,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细化项目资金拨付流程。从2020年12月起,对雨污分流等重大工程项目资金拨付细化了审批流程,项目资金支出实施项目单位和主管局共管账户支付制度,强化项目资金管理。2020年对市市政建设公司、市市政设施维修管理处14人给予了党内纪律、政务处分,并在系统内发文通报。2021年5月,局分管班子成员带队对局属单位开展工作作风和机关效能督查,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在系统内进行了通报。

四是加大廉洁萍乡建设力度。制定下发《廉洁萍乡建设工作方案》、《廉洁萍乡建设任务分工表》等文件,明确目标任务措施。紧密结合职能职责,建立局系统廉洁萍乡建设项目库,自主启动13个项目建设:市城管支队《萍乡市城管支队执法人员廉洁自律规定》、市建设工地管理处建筑垃圾处置审批监管制度、市市政设施维修管理处强化制度建设、市园林局《园林绿化建设苗木采购全过程监管》、萍乡水务公司“一站式”服务窗口等。2021年深化廉洁萍乡建设成果,在局系统开展“廉洁城管”建设,重点加强城管廉洁文化建设、开展党委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五是强化问责。对“市污水公司上报的领导干部带头推进廉洁萍乡建设实施方案与个人党风廉政建设年度总结内容雷同”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责令市污水公司对有关材料进行了重写,并对污水公司董事长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作出检查。

3.针对“推进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与市委编办多次沟通协调,起草《萍乡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征求意见稿),将房管监察大队、市规划监察支队职能列入其中,向部门征求意见后上报市委编办。通过前期的沟通协调,《萍乡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中已明确,将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更名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撤销市规划监察支队、市房产管理监察大队,相关职能并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1月29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正式挂牌。2021年4月,我局上报了《萍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工作方案》,6月,经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三家审核同意后,联合下发了《关于同意萍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改革人员转隶方案的批复》,明确市规划监察支队15人、市建设工地管理处5人转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7月,市建设工地管理处5人已完成人员转隶。

二是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力度。结合城管地方法规(规章)的出台及城管执法业务需要,已制定2021年度执法培训计划。局法制科印发《关于举办城管执法案卷制作培训会的通知》,2020年12月23日举办培训会;印发《关于在全市城管系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12月中旬完成了案卷评查工作。城管支队每年组织参加局系统法制(业务)集中培训或支队的业务培训。2020年12月17日-18日,组织支队全体在岗执法人员进行了法律集中培训。狠抓工作作风,加强文明执法。制定《文明执法用语》,做到执法文明规范、着装整齐,执法时要求做到敬礼、亮证、使用文明用语。2021年5月参与全市执法案卷评查,进一步提升案卷制作水平;7月21日至22日,举办市城管局系统行政执法培训,分两批次共计190人左右完成第一期法治培训,做到执法人员培训全覆盖。

三是严格勘误程序,加强督查问责。市城管支队将严格把好对车辆违停处罚勘误审批关。从2021年3月开始,改变以往“手写”违停处罚告知单的形式,使用电子化拍照取证打印违停处罚告知单,信息实时上传后台系统,严格勘误程序,对无审批签字、无勘误原因的,一律不予勘误,对随意取消行政执法决定的,一经发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杜绝“人情单”现象。2021年4月9日,局党委对市城管支队违停车辆处罚“人情单”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4.针对“城乡环境管理工作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推进垃圾分类项目进度。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2020年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完成项目调研、选址、论证、初步设计和项目可行性报告等提交市政府,该项目列入2021年民生实事重点工作。2021年继续推进垃圾分类餐厨垃圾处理终端建设。市垃分办出台了《萍乡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亭建设推荐标准》,指导我市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建设规范化、实用化;湘东区按照推荐标准建设了3座垃圾分类收集亭。下发了《萍乡市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摸底调查的通知》、《萍乡市生活垃圾分类2021年工作要点》及考核方案。

二是加强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培训。与相关部门沟通配合开展丰富多彩的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在百合冲社区、罗家塘社区、虎形山广场、莲花甘祖昌学院等多地开展了垃圾分类宣讲活动。组织垃圾分类知识培训,2020年10月15号召开全市市直机关垃圾分类培训,对各市各县区开展垃圾分类培训讲座,培训人员2000余人。2021年开展大型垃圾分类培训2场,培训人员400多人次,利用“爱国卫生月”、党建活动等多种方式开展垃圾分类志愿者活动,在各个媒体发表宣传稿计15篇。

三是加强考核督导力度。按照《关于印发<萍乡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2020年工作要点>、<萍乡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0年度考核方案>的通知》要求,完成对各县区,全市公共机构进行垃圾分类考评考核工作。加大对垃圾分类主体实施责任单位的监管督导力度,对全市公共机构、学校、医院、宾馆、大型商场以及试点示范小区进行垃圾分类督导并下发督查任务清单。对市卫健系统、市教育系统、购物中心、宾馆、武功山管委会、上栗县等部门和单位的检查督导,推动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实质性开展。

四是加强城乡环境整治。加强城乡环境整治。根据省、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要求,制定出台我市2021年度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点、考评方案,着重开展乡镇“补短板”、城市“攻难点”、城乡“回头看”三大整治行动,推进13个主要方面工作。目前,《2021年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点》《2021年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评方案》(征求意见稿)并经局长办公会讨论,在征求各县区、有关单位意见建议后,形成送审稿经过市领导三次修改后已于7月13日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审签中。持续推进城乡环境的督导考评。2021年已经开展专项考评检查5次,已经完成考评通报一期,共70份,于7月上旬完成二季度考评检查。截止目前,累计开展考评检查近80次,印发考评通报24期,共1680份,每期考评通报结果都在市内主要媒体上公布。

(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树得不牢,作风建设不够深入问题

1.针对“推动解决群众关切的问题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安源区城管局加大巡察力度,对辖区内的停车泊位进行再次梳理,确保标识清楚,对辖区内的停车泊位定期补漆,对设置不合理的泊位进行现场勘探、重新设置。2020年12月局市园科到萍安中大道罗马风情段、雅典世纪花园段现场查看整改情况,向安源区城管局下发督办函并要求其在落实整改到位的基础上举一反三,科学谋划,继续统筹推进人行道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管理与共享单车泊位施划。安源区城管局于2021年1月9日开展了泊位的重新施划工作,对不清晰标线进行再填充,对人为涂改进行清除,新增停车泊位80个。

二是督促开发区城管局严格按照《萍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进行整改。2020年12月29日局市园科到现场实地了解整改情况,12月31日向经开区城管局下发督办函再次进行书面督办,并要求出具整改情况说明。2021年3月2日我局向经开区管委会进行了函告,请经开区管委会督促经开区城管局及相关单位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到位。经开区城管局对业主多次说服教育,已于2021年4月19日、4月22日对其在金陵东路肿瘤医院对面人行道的铁皮棚和邮政棚进行了拆除与搬迁,并建立整治长效机制。

三是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启动老城区路灯改造项目。严格按照老城区LED灯改造项目建设程序,抓紧完成项目建设。确定代理机构,报市财政局增加采购预算,编制招标文件挂网招标,于2021年2月3日开标确定中标方。项目招标后,完成了合同签订工作,对项目实施前的道路状况、路灯类型、杆高、杆间距离、树木遮挡情况进行了详细勘查,确定改造方案,涉及老城区41条道路,需更换高压钠灯1794盏,同时建设配套智能控制系统。4月24日起已入场施工,目前已经完成了改造高压钠灯1767盏,完成总任务的99%。

四是完成秋收起义广场音乐喷泉改造项目可研。2020年12月4日,将秋收起义广场地下停车场和人防工程建设项目报市发改委立项。市发改委已明确秋收起义广场地下停车场和人防工程建设项目暂不列入“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

2.针对“‘怕慢假庸散’作风顽疾不同程度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任务。已组织局属单位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相关文件,进一步提高认识,确保工作任务落细落实。定期开展督查督导,特别是涉及保民生、稳就业等方面,确保中央、省、市政策精神贯彻落实到位,执行到位。局计财科及时督导鹅湖园管理处及其他相关单位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房租减免等政策落实,目前我局系统房租减免全部到位。

二是加快推动“智慧城管”信息平台建设。制定《萍乡市运用“智慧城管”平台功能考核办法》,确定考核对象及内容,明确考核计分方式。按萍府办字〔2020〕56 号《萍乡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联网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局属各单位的数据已完成交换并逐步纳入平台汇总,督促完成了三县三区、武功山管理处平台联网对接。

三是普及“城管通”APP下载及运用,利用“12319热线”信息采集,通过智慧城管平台对反馈问题进行收集、处置、归档等,进一步熟练运用信息平台,召开了12319城管热线业务培训和“城管通”使用培训会。建立健全“智慧城管”平台长效管理制度,加强平台运行管理。依托网格化管理,建立市、县区、街道、社区四级工作机制,坚持重心下移,整合部门综合管理权限,带动街道、社区共同参与城市管理工作,通过多方联动、综合施策,构建城市治理+网格化+智慧管理的模式,实现“平台吹哨、部门报到、联合执法”。

四是加大规划执法巡察力度。发现违法建设行为,及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确保执法主体程序到位。强化督查督办,对不听劝阻强行建设的,上报市打违办,由市打违办向属地政府下发《督办函》,督促属地政府予以制止拆除。2020年9月24日我局市规划监察支队联合安源区打违办共同执法对龙华云锦小区三期地下停车场违规搭建杂物间和相关设施予以拆除。2020年9月30日我局电话询问信访人,其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2021年落实中央巡视、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整改工作以来,配合安源区、萍乡经开区在市主城区范围内开展“两违”整治,共编发日报59期,周报13期,下发告知函21份,督办函5份,全市依法制止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248宗,查处违建面积27215㎡,拆除新增面积27215㎡。

五是强化内部审计监督责任。每年提出年度审计工作计划,2020年8月份已拿出年度审计计划并逐步实施,出台2021年审计计划。已完成对市污水公司原董事长、经理和市城管指挥中心原主任的离任审计。后续离任审计工作将按规定长期坚持,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调整后,一个月内开展离任审计,两个月内出具审计报告。对市路灯管理处、市秋收起义广场管理处原负责人离任审计问题,局党委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

3.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相关单位核查整改,将违规资金上缴单位账户。市环卫处于2019年7月和8月将违规发放的纪检津贴和信访津贴全部清退到位;2020年8月违规发放加班补贴全部清退到位;2019年11月起停止发放环卫津贴。市规划监察支队于2021年2月将信访津贴全部清退到位。对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二是制定完善发放相关制度,加强制度执行检查督导。参照《萍乡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发放项目清单》,修改完善了城管系统各单位津补贴发放清单,进一步严明财经纪律和制度执行。已督促系统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和即查即改,重点对有无超标准、超范围发放问题和违规发放加班补贴、奖金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并在2021年的财务检查中加强对此类问题的检查督导。

4.针对“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财务监管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费用报销制度。对参加培训人员的费用情况进行核查,责令相关责任人员作出检查,对违规超标报销部分,已于2020年12月退回超标培训费。

二是严格执行萍府办字〔2014〕17号和萍财行〔2018〕59号等文件关于萍乡市事业单位人员市内交通费报销规定,按照《萍乡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标准制定《萍乡市城市管理局差旅费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下一步将加强日常监管和检查,严格执行交通费报销制度,局计划财务科已将其纳入2021年的财务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

三是加强财务监管。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要求进行管理,相关店面收入必须进财政账户后返回使用。从2020年12月份起,市城管支队房租已经上交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2021年1月中旬已将产权属于萍矿集团公司的门店交回萍矿,支队不再收取租金。市环卫处2020年房租收入已上交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对局属相关单位非税收入的监督检查,局计划财务科已将此项列入2021年工作计划,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市园林局已经与市财政局对接办好了非税收费系统,2021年2月份开始启用。市鹅湖园管理处已经向市财政局申请“非税收票据系统”,2021年元旦后开始启用。

四是2018-2019年绿源公司向市鹅湖园管理处借款用于绿源公司承建公园绿道工程、洪灾石岸坍塌修复两个项目施工垫付。积极协调市财政加快工程评审,督促归还借款。2020年9月9日归还部分借款,12月份已归还剩余借款。针对相关单位违反“收支两条线”和违规借款问题,局党委分管领导会同机关党委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三)抓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

1.针对“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紧压实责任。局党委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摆在突出位置,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全局城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进行安排部署、督促检查。局党委班子逐级逐人对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开展政治谈话,强化领导干部政治意识,压实工作责任。2021年3月份召开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暨“廉洁城管”建设动员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对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对城管系统开展“廉洁城管”建设进行动员。

二是严格执纪问责。局党委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强化对权力、资源、资金集中的重点岗位及人员的监督,严格审理违纪违法案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2021年以来,局系统党内问责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行政记过1人,党内政治谈话1人;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问责提醒谈话14人;对市纪委转来问题线索诫勉谈话13人;对省审计厅审计组专项审计调查反馈的问题行政记过1人,提醒谈话1人,党内政治谈话1人。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重点针对工程领域和行政执法领域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和完善廉政建设长效机制。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驻市政两个单位,进行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再造;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两个市政单位进行审计,出台资产清查审计报告。经2021年1月21日局党委会讨论研究,原则通过市政建设工程公司组建方案,目前,市政建设工程公司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组建,中层干部选聘;完成了自愿参与市政建设工程公司转企改制的市政设施维修管理处职工共计22人的档案、社保、医保的交接工作;完成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和资产清查;完善了经营管理制度。市政设施维修管理处21名职工参与了市政建设工程公司的转企改制,经调整内设机构,现有人员均已进入正常的工作状态,其余工作也在稳步推进中。

四是认真汲取案例教训,强化廉政教育。2020年8月起局系统开展“以案为鉴筑清廉、忠诚担当促发展”专题讨论活动,2020年9月15日在局系统内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充分利用身边案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牢廉洁意识、守好纪律防线。2020年4月,以党内、行政发文形式分别对11人的违纪处理在系统内进行了通报。2020年10月,按照“三会一书两公开”要求,局党委班子召开以案为鉴专题民主生活会,市政管理处、市政建设公司分别召开了班子民主生活会、处分决定宣布会和警示教育会。组织系统党员干部集体观看纪录片,通过身边案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心存戒惧、守住底线,做到警钟长鸣。2021年加大廉洁文化宣传力度,制作《廉洁城管“七字诀”》宣传牌、桌牌,在系统干部职工队伍中、单位对外服务窗口进行广泛宣传。

五是积极开展风险研判,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制定系统廉政风险研判制度,局班子成员每季度对分管线上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进行一次调研,深入查找可能存在廉政风险点,建立风险点清单,制定有效措施进行全面防控。2021年5月7日召开廉政风险点研判会,对“在城管行政执法中的人情执法”、“建设工程制度落实不到位,工程质量把关不严,全程监督不力”等7个廉政风险点进行研究,提出防控措施与要求。

2.针对“党建工作抓而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党建责任,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完善局党委班子成员基层党建挂点联系制度。每个党委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分别挂点了1-2个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为基层党支部上党课,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督导。每年到联系点指导党建工作不少于4次,至少形成1篇基层党建工作调研报告。局党委班子成员分别到挂点联系单位列席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并进行了现场指导。制定了局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调研方案,完成调研报告《强化基层党建服务城市管理》,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2021年制定印发了《2021年局党委班子成员挂点联系基层党组织分工表》,对相关工作任务和有关要求进行了明确。党委班子按照分工积极履职,到挂点基层支部上党课、指导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

二是加强检查督导,及时发现问题。2020年10月、12月分别对局属单位“三化”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基层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深入推进局系统基层党建“三化”建设,年底前所有基层党支部基本实现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启用统一规范的基层党支部工作会议记录本,做到记录清楚、明晰,完整反映工作开展情况。2020年12月上旬对局系统基层党建“三化”建设进行验收,除退休支部外其余支部基本达标。2021年上半年对局系统党史学习教育、意识形态、机关效能等工作加强了检查督导,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及时通报。

3.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组织生活会。全面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每位参会党员至少对其他党员提1条以上意见,确保组织生活会具有辣味。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制定局系统方案,在3月底前组织各基层党支部开好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二是加强对基层党支部书记的培训。2020年11月25日起对局系统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进行了为期三天的集中培训,通过开展对“三化”建设工作专题辅导、廉洁萍乡建设宣讲、党风廉政建设以及网络安全等知识讲座,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杜绝出现一些不规范的表述或行为。要求基层组织生活会发言材料需上一级党组织书记签字把关,确保材料质量。2021年利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机会组织基层党支部书记参与“百年安源.红色火种党史专题”和“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精神血脉”等专题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党支部书记的思想认识和履职能力。

4.针对“干部选任工作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干部选拔任用记录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在干部选任过程中认真开展全程纪实工作,制定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方案,并按市委组织部要求按时完成。现已完成对2014年10月至2016年6月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人员档案审理情况“回头看”工作。同时,在局系统认真开展“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的安排,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对聘干身份存疑的同志积极查找相关佐证材料以及政策依据,暂时无法提供相关依据仍然存疑的,不再进一步使用。目前已完成5个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初审。2021年,对3名正科级干部、3名副科级干部试用期满正式任职进行了考察,并予以转正。

二是对相关人员年度考核结果重新认定。下发了针对局系统干部考核把关不严进行全面筛查梳理的通知,要求局属各单位对受处分人员年度考核运用情况进行自查,对按照要求不能晋升的工资予以收回。市路灯管理处个别干部2018年度考核结果由“合格”重新核定为“不定等次”,退回晋升工资。局属其他单位没有出现类似情况。针对路灯管理处个别干部两次党内严重警告未运用在考核结果问题,局党委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下一步工作中,局属事业单位在年度考核中将对考核年度中人员受处分情况进行认真筛查,严格把关,确保不再出现类似情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99-6662623;电子邮箱:13562732@qq.com;邮政信箱:萍乡市安源区吴楚东大道城市大厦6栋1608室。

中共萍乡市城市管理局委员会2021-8-6

 

 

中共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章下载

中共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7月8日至8月28日,市委巡察四组对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年1月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定政治立场,有力有序推进巡察整改落实

针对市委巡察四组向局党组反馈的意见要求,局党组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并举一反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重点做到“三提升、三深化”:

一是提升站位,深化认识。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会议召开后,局党组主要负责人立即主持召开党组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要求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进一步增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把巡察整改重大政治责任一扛到底,确保巡察整改落实动真格、见真章、求实效。

二是提升要求,深化整改。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担当负责、履职尽责,勇于直面问题、发扬斗争精神,从严从紧从实抓好全面整改。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对照反馈问题逐项细化,提出269条整改措施并狠抓落实。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带领局党组班子成员切实抓好整改。局巡察整改办按照要求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强化整改调度,实行对账销号,稳步推进整改落实。

三是提升运用,深化转化。坚持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和队伍建设,既集中解决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又举一反三、深化标本兼治,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制定完善科学管用的长效机制,巩固扩大巡察整改工作成果,切实推动城市管理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为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更好地服务推动“五个泉州”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城市管理应该要像绣花一样精细”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城市管理水平不够高的问题

(1)针对统揽全局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局党组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二是聚焦市委、市政府“作答时代命题,聚力赶超攻坚”工作主线,扎实推进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切实承担好市委市政府6个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职责,站在“全市一盘棋”的高度,落实议事协调责任。三是积极争先创优,站位全市工作大局,牵头为我市摘得“第九批国家节水型城市”奖牌;“古城植绿行动”、垃圾分类、渣土车整治和排水防涝等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四是印发《渣土车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关于实行渣土运输项目安全风险(责任)评估制度的通知》《泉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泉州市中心市区共享单车管理规定(试行)》《关于下达2021年全市城市供水管网建设及投资任务的通知》《2021年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工作方案》等,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

(2)针对精细化管理水平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坚持堵疏结合,制定占道经营整治工作方案,全力清理夜市大排档、烧烤摊、活禽交易及宰杀流动摊点、校园周边、市场景点周边等重点区域占道经营行为;制定《泉州市便民摊点管理规定》,引导摊点入市入点经营,规范便民摊区管理。二是探索推行中心市区“环卫+”环卫一体化工作。三是持续提升城市绿化品质,以“小绿地·微幸福”为主题的古城植绿行动成效显著。四是严格落实燃气安全监管责任,抓好源头管控,燃气监管方面经验做法在全省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现场会作为典型推广。五是指导督促县(市、区)打造精细化管理示范街区,其中,鲤城区(中山路)被省住建厅确定为样板街区。

(3)针对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编制2021年市本级市政基础设施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科学编排年度城建项目,不断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二是督促南安、晋江、石狮、安溪按时完成4个焚烧厂改扩建项目,截至目前晋江和安溪焚烧厂技改项目已投产运行,南安和石狮焚烧厂技改项目分别于2021年4月28日和4月27日并网发电。三是启动小型垃圾转运站更新改造(三期)改造项目,对12座小型垃圾中转站的设备更新及站房密闭化管理提升,进一步提升中心市区垃圾转运处理能力,目前已完成树兜、301、大乡、美仙山、浔美、双阳、河市、东梅等8座转运站提升改造工作。

(4)针对落实依法行政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法治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民法典》《福建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制发《关于完善“两违”巡察网格机制的通知》,开展治违网格专项评估,搭建“两违”管控平台,实行案件派遣、处置、反馈、核实、回访闭环管理,督促违建问题整改到位。三是加强市级层面监督指导,制定《中心市区“两违”综合治理月考评工作细则》,对中心市区实行考评通报。督促各县(市、区)建立“一违一档”,成立评估工作组,对各县(市、区)拆违工作进行督查和考核,报考核结果纳入对各县(市、区)的绩效考评内容。

2.关于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够深入,践行“为人管城”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破解民生顽疾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推进智慧城管物联通管理平台建设,运用“数字城管”督促处置城市管理有关问题;持续开展综合考评,督促解决城市管理相关问题。二是全面梳理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开展城市公共设施安全专项体检,列出风险点清单,制定整治和管控措施。三是开展城区防洪排涝整治三年行动及拓展三年行动,提升城区排水防涝能力。

(2)针对“污染防治攻坚战”项目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对中心市区5条黑臭水体整治并制定相应的管养机制。二是狠抓中央环保督查移交问题整改,完成33座乡镇简易填埋场、5座存量垃圾整改、垃圾处理能力不足(4座焚烧厂提级改造)的销号工作。三是推动建成南安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厂项目,中心市区餐厨垃圾收运项目方案设计已委托第三方公司编制,目前已完成现场摸底调查和方案设计初稿并召开部门和专家论证会,正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四是加强油烟污染治理,与市生态环境局联合现场检查,督促餐饮经营者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隔油器,及时清洗油烟设施和管道。五是强化噪音扰民行为管控。严查非施工时段施工扰民、流动摊点和商店使用高频喇叭叫卖行为、在公园和广场等公共场所使用音响器材扰民行为,对屡劝不改的抄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3)针对回应群众诉求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信访事项办理流程的实施意见》,建立信访工作台账,健全跟踪管理,加强源头治理,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实行闭环管理,督促信访事项依法依规办理,处置情况落实到位。

3.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针对集体决策缺失现象突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党组《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强化会前议题征集,凡是“三重一大”事项均按照要求提交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二是制定《局长办公会和局务会议事规则》,对会议的议事范围、形式、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三是按时规范召开党组会,及时审议决策重要事项。

(2)针对担当作为积极性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把党组成员带头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等上级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责述廉内容。二是制定《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年度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强化“实绩”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二级绩效中的运用,充分运用考核结果激励干部干事创业。三是对我局承担的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进行梳理汇总,健全机制、强化措施、全力推进,对项目推进明显滞后的,由分管领导对相关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四是已基本完成泉州市植物园一、二期工程建设,并于2021年10月初步开放。

(3)针对落实深化机构改革要求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出台《关于公布泉州市城市管理局权责清单的通知》,厘清部门职责边界。二是构建协商协调机制,加强局机关科室和下属单位的协作配合意识。三是修订《效能建设管理规定》,强化机关效能管理。四是制定《泉州市城市管理局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暂行)》,严格控制用人数量,规范用人行为。

4.关于意识形态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完善《网络安全管理规定》,明确网络安全责任,全面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网络安全管理意识和能力。二是健全新闻宣传阵地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印发《关于开展新闻宣传阵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强化宣传栏、横幅、电子显示屏和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宣传阵地管理。三是制定《新闻发布及新闻发言人制度》,规范新闻发布渠道。四是组织修订《信息审核发布规定》,完善网络平台信息发布“三审”制度,规范审签流程。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工程招投标混乱的问题

(1)针对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督促市政工程中心和园林绿化中心修订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招标采购管理规定(试行)》《财务管理规定(试行)》《园林设施维修维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和货物、服务采购管理规定》等制度,重新梳理招标采购审批流程,规范开展招标采购工作。二是督促市政工程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推进市政设施的中修或大修,完成5项招标;通过公开方式向社会、市场公开招选协助日常零星维修企业,完成10项市场化养护队伍公开招选。

(2)针对拆分工程项目规避公开招投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督促园林绿化中心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园林设施维修维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和货物、服务采购管理规定》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园林绿化维护维修项目归类合并公开招投标的具体措施。

(3)针对存在“围标”现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督促园林绿化中心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园林设施维修维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和货物、服务采购管理规定》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标及政府采购相关工作流程;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实施的《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工程招投标相关流程和文件的审核。

(4)针对招投标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贯彻落实《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提升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修订完善《泉州市城市管理局采购管理规定》,严格落实代理机构的随机抽取机制;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招投标等相关规章制度学习培训,提高业务工作水平。

2.关于工程项目管理风险凸显的问题

(1)针对违规委托代建及先施工后招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督促市政工程中心成立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例会机制,完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流程;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政府投资房建市政项目代建制管理规定的通知》等代建相关文件及规定。

(2)针对违规调整工程项目账面金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督促市政工程中心修订完善《财务管理规定》,并督促做好贯彻执行;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财务专业知识学习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3)针对工程物资监管缺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督促市政工程中心修订完善《招标采购管理规定》《物资管理规定》等制度,规范物资采购流程、物资进出库登记、报废处置流程;督促市政工程中心完成废旧物资清点及台账登记工作,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完成废弃材料价值评估,评估报告已报市财政局备案,委托市产权交易中心进行拍卖;组织市政工程中心相关采购经办人员学习招标采购等相关法律法规。

3.关于违规截留、坐支财政收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督促园林绿化中心修订完善《财务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贯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若干规定》《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等财务管理知识,督促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

4.关于相关重要领域存在较大廉政风险的问题

(1)针对资产以超低价进行招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贯彻执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行为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东湖公园游船码头和儿童游乐园、西湖公园北大门经营点和西大门经营点均已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开招投标,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一步深入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针对违反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费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督促市政工程中心完善《市政设施管理及考评制度》,完善市场化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与拨款相挂钩;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强管理考核,开发市级市政设施巡察维护微信小程序,并投入试运行,通过小程序实时掌握、监督每日巡察。

(3)针对岗位设置违反不相容原则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督促市政工程中心严格执行《市政设施管理及考评制度》,落实“管理所、设施股、领导等三级相互监督,考评股内部考评抽检”工作机制;推行“结、审”分离,设立财务预算组,对维护单位报送的每月发生的日常零星维修委托第三方进行结算审核;试点探索市政设施日常维修维护监理制,对于市政设施中修、大修、专项维修、部分单次单项维修费用超20万元等,试点探索监理制。

(4)针对苗圃基地管理缺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于2020年12月清除临时工饲养的家禽家畜,并按照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辞退和调整;督促园林绿化中心建立健全《园林废弃物场区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场区管理。

5.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未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督促下属单位健全车辆台账,规范车辆管理;修订完善《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对公务用车的使用范围、审批流程等作出具体规定。二是按要求清退违规报销以及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累计清退1.36万元。三是按要求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累计清退137.37万元。四是严格按上级有关订阅要求,切实规范单位报刊订阅分发。五是深入学习《泉州市纪委 泉州市人社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重申严肃规范津贴补贴纪律有关问题的通知》《泉州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规定》《关于规范市直事业单位公务交通费用报销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六是修订完善《财务内部控制管理规定》《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等,加强审核把关,规范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制度。

6.关于财务管理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督促下属单位及时上缴收入收益,累计上缴国库260.18万元。二是督促相关单位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车辆管理等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制度;组织财务人员系统学习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7.关于形式主义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会议管理规定》等18项行政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并狠抓督促落实。二是修订完善《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和廉政提醒谈话制度》,规范开展好谈心谈话和廉政提醒谈话工作,确保做到经常化、全覆盖。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

(1)针对管党治党责任虚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二是加强工作谋划和部署,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召开工作部署会,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三是将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内容,自觉接受监督和评议。

(2)针对压力传导逐层衰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定期组织对机关及下属单位开展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二是规范开展谈心谈话,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负责同志、与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主题明确、重点突出、触及思想、触及灵魂。三是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前往鲤城区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开展集中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并撰写廉政教育心得体会,引导党员干部从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四是制定《廉政教育制度》,明确规定要在本单位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

(3)针对内控机制有所缺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二是每年组织开展重要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对排查廉政风险点按风险等级高低逐一制定防控措施,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三是成立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城市管理系统预算财务收支情况、项目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和建设资金使用情况、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方面开展内部审计监督检查。四是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规范内部审计工作程序,提高内部审计质量。

2.关于纪检监察组监督存在短板的问题

(1)针对“前哨”“探头”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督促市城市管理局机关13个科室(大队、分局)和9个直属单位根据机构改革赋予的职能,组织开展重要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共排查廉政风险点122个,其中风险等级高的17个、较高的47个、较低的21个、低的37个,均建立防控措施,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督促修订完善《招标采购管理规定》《物资管理规定》等9项制度,推动对工程项目招投标、工程项目管理、财务管理等重要领域和关键岗位的规范管理,防范廉政风险。二是更新科级干部《廉政档案》79份。三是撰写并向市纪委监委报送2020年对市城市管理局开展政治监督情况专项报告和2020年市城市管理局政治生态分析报告。四是日常监督发现驻在单位一名干部存在党员组织关系未按规定转移的问题,向驻在单位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并督促落实整改。

(2)针对执纪问责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细落实,抽查驻在单位近三年行政执法卷宗和信访复查卷宗办理情况,发现存在随意执法、信访复查办理跟踪监督不到位等6个问题,督促驻在单位规范行政执法、编制执法台账表。二是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督促规范党员党籍管理7人。三是按照规定规范办理信访问题线索1件,转交并指导驻在单位处置问题线索1件。

(3)针对职责定位不准确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共泉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泉州市监察委员会派驻机构改革方案》,不承担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相关的日常工作,不承担驻在部门的其他业务工作,专门履行监督职责。二是提高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的意识。

3.关于抓党建工作不紧不实的问题

(1)针对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精心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年初就党建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每半年对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专题研究,分析工作形势,部署阶段工作,推动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市政工程中心党支部和园林绿化中心党支部因部分党员岗位变动、组织关系转出,目前所辖党员人数均未超过50人,不符合设立党总支条件。三是健全完善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工作机制,重点检查“三会一课”、学习讨论、党费收缴、党务公开等工作情况,推动党组织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四是每年年初对党员交纳党费基数进行校核,建立党费收缴台账,逐月公示,确保党费及时、足额收缴。五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确保及时、全面公开党务事项。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每年组织开展党建工作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提高党组织建设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3)针对支部换届选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学习贯彻《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执行换届选举工作政策要求和工作程序,督促指导所辖党支部按期、规范开展换届选举工作。

(4)针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准确把握党员队伍现状和变化趋势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建立发展党员登记台账。二是严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十六字方针,把好发展党员“政治关”“入口关”,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三是指导督促各党支部以完整的责任链条落实好发展党员工作,并纳入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倒逼责任落实。

(5)针对党员教育管理表面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强国”平台为载体,以党员“三诺”工作为抓手,持续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二是定期开展党员组织关系专项排查,进一步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4.关于执行干部管理有关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落实干部培养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认真贯彻党组工作条例,制定印发局党组《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党组议事规则。二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制度意识、程序意识、组织意识,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做好统筹使用干部工作。

(2)针对民主推荐、考察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干部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环节。二是选拔任用干部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会上党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党组书记自觉落实“末位表态”。三是召开人事工作业务培训会,组织系统人事工作经办人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干部人事管理规定。

(3)针对落实从严管理干部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完善《效能建设管理规定》,加强效能建设,实行服务承诺制、首接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制度,每月汇总考勤情况,规范工作秩序。二是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严格执行任职试用期制度、全程纪实制度、任前廉政对照检查制度、任职谈话等制度,认真做好试用期满考核、全程纪实、任前廉政对照检查工作,完善任职谈话并做好相关记录。三是修订完善《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及因私事出国(境)证件管理暂时规定》,建立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台账,加强人员因私出国(境)的审批把关。

5.关于落实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会议管理规定》等18项有关行政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并狠抓督促落实。二是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已完成拆除“两违”建筑物劳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工作;协管员劳务派遣招投标工作与开发区管委会协调后,与泉州海峡劳务派遣签订协议实行劳务派遣。三是根据市政府相关文件(泉政办明传〔2020〕41号)要求,涉及金砖期间的安吉路及山海路沥青化改造、泉秀东街(坪山路至晋江立交)沥青化改造、泉州市区进出城通道夜景提升工程、少林路(温陵北路至东湖街)等项目均已委托第三方完成工程结算初审及财务决算审核。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对20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已立案待处理2人,诫勉谈话6人,批评教育11人。

(一)给予政务处分1人。

对市园林绿化中心主任洪建农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二)给予诫勉谈话处理6人。

对市园林绿化中心工程科科长吴毅未认真履行工程项目招投标材料审核职责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对市园林绿化中心考评科科长王晖龙未认真履行工程项目招投标材料审核职责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对市市政工程中心项目文件经办人黄素红未认真履行项目审批报批职责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对市园林绿化中心计划财务科科长张剑梅未认真履行财务审核工作职责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对市市政工程中心合同拟定经办人员杨丽贞未认真履行项目合同审核把关职责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对市公园中心财务科副科长张励未认真履行财务审核工作职责问题给予诫勉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精细化管理水平有待提升的整改事项。

反馈问题:目前中心市区沿用三级环卫四级网络的管理体制,由市、区、街、居分级负责,缺乏整体统筹,责任主体和标准不一,虽然近年来投入不小,但中心市区环境卫生水平仍参差不齐。

未完成整改原因:目前已起草《泉州市中心市区推进“环卫+”一体化工作方案》《泉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并广泛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形成送审稿,待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下一步整改措施:待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我局将按照方案内容,立即启动环卫作业一体化改革,将中心市区环卫作业整体委托市属国有企业运作,形成标准化作业,精细化管理,有效解决中心市区卫生保洁水平参差不齐问题。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关于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短板的整改事项。

反馈问题:中心市区29座小型垃圾转运站近半数超负荷运行,且设备老化,有12座尚未实施技改。

未完成整改原因:因转运站提升改造工作涉及垃圾转运分流,无法全面铺开施工,需分批组织实施。目前已完成树兜、301、大乡、美仙山、浔美、双阳、河市、东梅等8座转运站提升改造工作,其他转运站正在进行改造。

下一步整改措施:督促环卫中心严格按照既定进度,按期保质完成提升改造工作。

整改时限:2021年11月底前完成。

(三)关于破解民生顽疾不力的整改事项。

反馈问题:动车站、安吉路等路段积水严重,整治效果不尽如人意。

未完成整改原因:西华洋滞洪区项目(解决动车站积水问题)由西华洋片区建设指挥部负责建设,项目投资额较大,前期及建设时限需较长时间。八拦坝排洪沟项目(解决安吉路积水问题)因施工进度安排,预计于年底前完工。

下一步整改措施:目前西华洋滞洪区项目正抓紧推进初设优化工作,并计划今年底启动湖区西华湖土石方工程施工,我局将持续督促西华洋片区建设指挥部加快推动项目建设。八拦坝排洪沟项目建设业主为丰泽区城管局,目前项目已基本完成,我局将进一步督促丰泽区城管局加快工程扫尾工作。

整改时限:西华洋滞洪区项目计划2024年12月前完成;八拦坝排洪沟项目预计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四)关于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整改事项。

反馈问题:基层党组织设置不规范,下属有3个党支部党员数超50人,未按要求设立党总支。

未完成整改原因:因受新冠疫情的影响,环卫中心成立党总支工作有所延迟。

下一步整改措施:督促环卫中心严格按照规范和程序,加快推进党总支设立工作。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我单位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和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持续抓牢抓实问题整改,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为推动城市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凝聚强大正能量。

一是坚持标准不降,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局党组将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聚焦堵点痛点问题,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强化后续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落实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列出明确的完成时限,实行严格的台账管理,持续跟踪推进,确保按时保质落实整改。对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强化跟踪督办,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按期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二是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完善制度机制。局党组将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各项规章制度落细落实,保障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对集中整改阶段已建立完善的制度机制,持续巩固成果;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机制,以“钉钉子”精神抓紧修订完善,确保制度的笼子扎紧扎牢。同时,全面梳理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工程项目、资产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的防控。

三是坚持求真务实,深化运用整改成果。局党组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建工作领导和指导,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夯实党的组织建设基础。统筹谋划、长远考虑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员队伍日常管理监督,团结带领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凝心聚力谋发展促改革,认真践行“为民管城”理念,持续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善和景观风貌提升等,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动全市城市管理事业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2532979;通信地址:交通科研楼A栋927室,邮政编码:362000;电子邮箱:qzgyjdb@126.com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2021-11-13

 

 

中共通海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章下载

中共通海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20日至12月2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通海县城市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2月1日,县委巡察组向中共通海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实施办法》和《中共通海县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关于“党组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工作欠缺”的整改情况:

一是2021年3月8日县城市管理局党组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二是按照制定的学习计划,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工作,2021年截止4月底共召开党组会议2次专题研究党组工作;三是利用周例会、局务会、党支部活动,结合制定的学习计划,开展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及思想政治教育,树牢思想意识。

2.关于“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流于形式”的整改情况:

参照县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我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按计划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党史学习教育,夯实理论基础,做到根据学习内容有针对性、深入性、实效性地开展调研,更加深入基层,以城市管理实际和调研内容为要点开展学习,会中认真研讨,充分发言,改变走马观花的学习形式,让学习更加生动、有感染力。

3.关于“城市精细化管理还用一定差距”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工作中全面推行“721”工作法,突出服务为先,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管理;二是着力推进精细化智慧城市建设,通海县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接入公安视频网,并同步实现与国家、省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同步、业务协同。把店铺占道经营、门头店招、临街雨蓬、共享电单车等纳入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中,对各巡查中队上报指挥中心的案件进行分类派遣、审核,对智信APP使用过程中信息采集上报、案件处置等细节问题进行规范细化;三是针对城市建成区光缆电线混乱问题,2021年2月5日与相关部门再次对运营商规范光缆线路工作进行督促提醒,要求运营商对已设置的光缆线路,按照统一要求,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立即采取行动,从通海县城古城保护区到城市建成区主次干道两侧及背街小巷为强弱电线混乱区域进行整治,4月19日张希也副县长召集相关单位负责人在秀麓写字楼512会议室召开线路入地及规范管理工作会,由县住建局牵头规范电线电缆设置,目前工作正在推进中;四是2021年3月22日再次请示政府争取市政设施专项维修资金,破解无维修资金难题,正在走程序。在无市政设施专项维修资金之前,继续加强日常巡查管理,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

4.关于“抓网格化管理还存在一定漏洞”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定人管理。对城市管理热点难点地段进行梳理,在此基础之上,对现有的网格单元进一步细化、根据城市管理实际,调整网格和责任人,根据工作量和区域面积的大小,配备执法队员和城市管理协管员,保证执法力量不缺位;二是严格定岗管理。确定岗位责任人后,片区长和网格管理责任人员加强巡查、按照各自的分工负责查处责任街道内的各类违法行为,对责任街道内的环境卫生、市容秩序进行日常管理;三是严格定责管理。网格内实行分级管理,按照“主干道严管、次干道严控”的原则,重点承担以下几个方面城市的城市管理责任:规范整治占道经营、查处违规设置门头店招和户外广告、规范市场周边环境秩序、查处乱贴、乱画小广告、检查市政设施、环境卫生情况、查处运输车辆泼撒滴漏、查处油污污水污染行为,查处电动车乱停乱放和违规驶入步行街的违法行为。

5.关于“城市管理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的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严格法律把关,从源头控制乱象发生,2021年至今共处罚违规占道6800余起,渣土整治271起,非机动车乱停乱放687起,宣传教育的同时,起到一定震慑作用;二是结合党员进社区“双报到、双报告”活动,发动社区人员、小区物业部门参与到城市管理监督工作中,实现网络互通、信息共享,真正发挥数字城管平台功效。逐步形成“人民城市人民管”大城管格局。

6.关于“促进城市管理高位推动上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履行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理顺机制体制、明确权责界限,形成部门联动,高位推动城市管理工作。一是以城管委办公室名义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及运营商召开规范城区电线电缆整治工作,整治城市“蜘蛛网”乱象,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在前期《通海县推行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起草城市精细化考核办法,完善制度,抓好落实;三是为实现餐厨废弃物(泔水)科学规范处理,有效解决我县餐厨废弃物(泔水)导致的环境污染问题,2021年3月23日通过第八十九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按照特许经营权程序确定企业,进一步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泔水)收集处理;四是上报请示争取市政设施零星维护资金和排水设施清掏资金,以保障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正常运行和市民的安全出行。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7.关于“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主体责任的宣传教育,做到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与主体责任教育同开展、同落实,3月8日党组织书记、支部书记上廉政党课。二是实行分项落实,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解到每个党组成员,明确牵头股室(单位)和协办股室(单位),健全内部责任网络,强化各股室各单位的廉政责任,2月底与党组成员、各单位股室签订责任书,将责任层层分解;三是有针对性的开展谈心谈话,对干部廉洁自律、作风建设和履行“一岗双责”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四是严格落实党组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结合单位实际和工作特点,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派单工作,在派单中突出城市管理和分管领域工作特点有针对性的进行派单。

8.关于“形式主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的整改情况:

一是利用局务会、周例会、日常教育、谈心谈话抓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建设,使干部职工始终保持信念坚定、作风务实的工作作风;二是真抓实干,在以后的检查考核工作中,有针对性的指出问题,明确整改措施,严肃认真批评指导,不做表面文章。

9.关于“对下属事业单位执法车辆管理监督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通海县城建监察大队在公务车定点维修企业范围内,通过询价方式,按照价低者得的原则确定通海县明珠汽车修理厂对大队一般执法执勤用车云F5889M喷涂城市管理执法勤用车标识、安装警灯。目前,已经整改完毕。

10.关于“落实“人民城市人民管”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一是利用运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城市管理工作人员现场宣传等方式,加强对群众宣传中央、省、市、县城市管理相关政策法规;二是以爱国卫生运动、创建美丽县城和党员进社区活动为契机,引导部门、社会参与城市管理工作,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形成“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城市管理大城管格局。

11.关于“购买服务违规办理移动套餐流量补助”的整改情况:

一是终止合同里面执法终端服务费(移动套餐流量补助)拨付,通知拓普公司对剩余未发生的两个季度执法终端服务费用按原渠道打回县城市管理局,于2021年2月26日收到拓普公司退回剩余未发生的两个季度执法终端服务费;二是2021年3月10日全额收回在职在编职工已发生的前两个季度执法终端服务费(移动套餐流量补助)共计10665元。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2.关于“党组抓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一定程度存在”的整改情况:

按照党组每季度至少1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021年截止4月底,县城市管理局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次,将党建工作纳入年初工作计划中,严格按照既定计划开展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抓细抓实党建工作。

13.关于“党建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肃开好民主生活会。根据《中共通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通海县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2020年度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通组发〔2020〕15号)和《转发〈关于在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上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对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等部署要求,及时与督导组沟通对接,制定方案,确定会议主题,及时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列出问题清单、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发言提纲等,合理安排会议主要议程,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会上严格按程序规定作对照检查,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按照督导组意见,班子成员认真修改完善个人材料,并在规定时限内报送民主生活会情况及有关材料,及时抓好了问题整改;

二是切实开好组织生活会。按照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局党支部2020年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明确主题和程序,及时征求意见、切实开展谈心谈话、认真开展集中学习、撰写检查材料、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严格按照各环节程序要求于2021年2月7日开好了组织生活会,完成好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会后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清单抓好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是规范民主评议,严格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总结点评的步骤开展组织评定,不敷衍了事、不弄虚作假,注重评定效果,评议过程做到直面问题、实事求是,杜绝好人主义。

四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及分管部门、单位、所在岗位、职工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谈心谈话工作,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科学研判,落实落细谈心谈话制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77-3019633

通海新闻网2021-7-5

 

 

中共华安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县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文章下载

中共华安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县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11月9日至12月8日,县委巡察三组对华安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1年5月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一)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及时召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组织学习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巡视整改的部署要求、《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文件,充分认识巡察整改的重大政治意义,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局党组把巡察工作作为对党组自身建设的“把脉会诊”和“健康体检”,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亲自抓部署、亲自抓协调、亲自抓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加强跟踪督办,督促分管股室和下属单位落实整改。

(三)细化分解任务,狠抓整改落实。严格对照县委巡察反馈问题和整改要求,逐项逐条研究具体整改措施,制定《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三组对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反馈问题,明确整改方向和主要措施。

(四)推动建章立制,强化成果运用。局党组结合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认真梳理完善现有制度,逐一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制定完善12项制度,扎紧扎牢制度笼子。引导干部职工自觉把整改落实的过程转化为提高工作能力、转变工作作风、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切实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并运用到推动城市管理工作上来。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抓好理论学习。制定了《2021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按计划表安排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采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小组集中学习、党员个人自学等形式,认真学习党中央指定的党史学习教育4本学习材料,运用好“学习强国”做到党员学习全覆盖。二是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重视理论指导实践的重大价值,紧密联系城管工作实际,把理论学习同推进城管工作提质增效结合起来,确定“解决城市管理问题”调研课题,开展城市管理工作调研。三是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调整充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内容,纳入全局议事日程,半年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充分利用公告宣传栏、各市场的LED显示屏等宣传刊播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相关宣传标语口号。重视舆论工作,及时完成上级布置的网络评论和舆情引导任务。

2.关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还有差距的问题

(1)关于“两违”“百路千村”综合整治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计划逐渐消耗“两违”存量。年初对大同路、靖河路两侧第一重楼顶违建摸底排查,摸底29栋面积约3000平方米,5月中旬开始整治,已拆除14处违章搭盖,拆除面积857.83平方米。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入户宣传。结合2021年靖河片区、大同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4月6日起用晚上时间入户宣传《城乡规划法》《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等,发放屋顶平改坡导则,鼓励群众进行“平改坡”改造,共入户45户,发放限期拆除通知书45份。三是加强日常巡查,杜绝新增“两违”。在县城规划区内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发现新增搭盖4处,做到即查即拆,拆除面积71.81平方米,有效遏制“两违”增量。

(2)关于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市、县垃圾分类工作部署,逐步加强垃圾分类工作宣传,今年来进小区宣传2次,共发放垃圾分类宣传单和手袋400余份。二是要求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中标企业更换带有分类标识的垃圾桶,已更换450个。三是结合2021年靖河片区、大同片区的老旧小区改造,拟在大同路段和靖河路段配套建设5座垃圾分类屋,目前完成图纸设计、预算、招投标等前期工作,计划于2021年底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3.关于聚焦城市管理主责主业落实不力的问题

(1)关于城市环境卫生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严格落实《环卫工作管理制度》《分片分区责任制》,每个片区设有巡查组,由1名组长及2名巡查员组成,每个片区设监督员1名,督查各片区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情况。二是组织不定期抽查卫生保洁情况,5月以来共抽查133次,通过抽查共发现垃圾桶无套袋、卫生死角清理不到位、垃圾车清运滴撒等问题68件次,现场责令立即整改。三是严格按照《考评细则》,对环境卫生保洁承包企业每月进行考核及扣款处罚,1-6月考核6次,扣款20430元。

(2)关于城区建筑垃圾管控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落实《建筑垃圾管理责任制》,建筑垃圾管理定责定人。二是加强违法行为执法力度,参与全县联合执法。上半年共立案查处渣土车滴撒违法行为13起,处罚金额7700元,查处未申报处置建筑垃圾行为1起。三是规范渣土运输市场,依法核准2家外地运输企业在我县备案,实现我县正规运输企业“零的突破”。四是积极向上申请完善渣土消纳场配套建设及实施规范化专人管理资金,并向县政府提交申请报告。

(3)关于市容市貌整治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将城区道路划分为四大片区,加强日常巡查和不定期开展整治。上半年开展综合整治21次,累计整治占道经营305起、清理违规占道堆放85起、违规停放车辆78起,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34份。二是排查商家“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已累计排查商户“门前三包”责任制450家,向新商户宣传“门前三包”,发现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制情况立即责令整改。三是逐步提升户外广告、门头店招。统一规划五凤城小区沿街户外广告、店招设置标准,今年已开展一店多招、户外无审批乱张贴、乱设立广告专项整治9次,清理各类违规户外广告46块、店招4块。

(4)关于物业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物业监督管理机制。每月开展物业指导检查,对企业开展信用评价;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专项整治行动,整治不正之风;牵头联动相关职能部门调处物业管理纠纷,今年来共调处纠纷投诉11起。二是组织学习和交流座谈。今年我局组织到其它地区学习物业管理经验1次,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开展交流座谈会2次,探索管理新模式,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三是开展培训、宣传。召开物业服务企业专题培训,解读《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指导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取流程和使用注意事项。开展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进小区宣传活动2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700余份。

(5)关于行政执法水平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培训。积极组织未取得执法证的在职人员参加执法证考试,开展执法培训4次,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二是加大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局法制督查股严格处罚案件审批,就规范案件办理程序开展培训。今年来行政处罚案件办理16起,处罚金额149777元。三是开展案件自查。局法制督查股组织对今年来办理的案件卷宗对照案件评查标准进行自查,发现问题6个,要求案件经办人立即整改。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责任落实。调整充实落实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与各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召开会议,针对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等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在工作中行使权力的风险进行深入分析、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形成“廉政风险防控手册”。三是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提醒谈话制度。领导干部落实谈话制度,对分管科室工作人员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今年来已经开展提醒谈话9人次。

2.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发挥职能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强化监督,适时深入城管局各股室,对“三重一大”事项、防范化解廉政风险、履行“一岗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今年来参加城管局党组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等共5次。二是强化日常监督。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今年来,督促城管局对4名工作人员进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谈话、提醒谈话。三是开展廉政教育。组织观看廉政教育片1次,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提高城管局干部职工的廉洁意识。

3.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市场服务中心固定资产均未登记入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县市场服务中心根据规定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登记造册,已清查完毕。同时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2)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市场服务中心租金收入虽有上缴县财政,但原始发票未作为附件归入账本的问题

整改情况:县市场服务中心立行立改,已将租金收入的原始发票作为附件归入账本。今后将严格执行会计相关法律规定,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

(3)关于财务内控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单位收入管理制度》《单位支出管理制度》《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对2020年9月未经领导审批即支付某公司绿化管养费23783.25元的事项,对财务人员和相关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加强学习财务知识,努力提高工作业务能力。

(4)关于报销手续不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手续不全的支出进一步核对。对支付车辆维修费用未附维修审批单、支付铲车作业台班费未附每日用时签单的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支付破损大型户外广告拆除费用51200元的拆卸协议,经办人员已将拆卸协议移交财务室保管。二是举一反三,规范财务报销流程,制定了“财务报销流程图”和“报销需附材料说明”,对每一笔支出严格按流程进行审批支付,材料提交不全、手续不齐的不予报支。

(5)关于小额工程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涉搞假比选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对自产自销临时市场帐篷搭建无验收报告的经办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规范小额工程管理。今年来,对40万元以下的小额工程,均由零星工程中标公司统一进行施工,相关工作人员每日到场进行监督管理,按时收集整理相关材料。

4.关于违规收取临时摊位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市场服务中心停止对临时摆摊的商贩进行收费,所收款项上缴至县财政局账户,将剩余票据进行封存。二是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组织学习《漳州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三是开展督查。局法制督查股不定期到各市场开展现场检查,杜绝收临时摊位费的情况,同时督促市场服务中心对上半年的收费情况开展自查。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机关党建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1)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党支部2021年度“三会一课”工作计划,常态化落实“三会一课” 制度。今年来召开党员大会4次、上党课2次、支委会7次、党小组会7次。二是规范“三会一课”会议记录,统一使用县委组织部发放的会议记录本,注重日常材料收集,指定专人记录。三是支委会严格按照支部工作条例要求,进一步厘清职能,认真完成党支部的各项任务。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党支部每月对理论学习作出安排,通过学习党章党规,增强党员意识,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要求,引导党员积极参加党支部活动。二是提高查摆深度。制定《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工作方案》,按要求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认真开展谈心谈话。三是准备会上相互批评意见做好会前沟通,加强互相批评力度,达到互相批评有辣味,红脸出汗见真情的效果。

(3)关于支部活动阵地建设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因场所限制,提升现有会议室的功能,兼作为党员活动室。二是将入党誓词、党员权利、党员义务等内容上墙,设置党务公开栏,指定专人担任阵地管理员,及时更新上墙内容,确保阵地发挥交流学习的功能。

2.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的问题

(1)关于岗位调整存在随意性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今后涉及岗位调整的,做到事先充分酝酿,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结合个人能力进行安排,确保人岗相适,并召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涉及干部选拔任用事项的,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

(2)关于劳务派遣人员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协管员管理和考核办法有关条款、工作履职的有关考核细则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制定《临时聘用人员程序》,确需聘用临时人员须经局党组研究制定招聘方案,将招聘方案作为“三重一大”报备事项提交纪检监察组,并书面报告县分管领导审批。三是制定《党务与行政会议制度》,人事招聘、人事调配作为议事范围,需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方可实施。

3.关于干部担当作为不够的问题

(1)关于领导责任担当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领导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在工作中做好表率,对信访工作加强督办。二是制定《信访工作制度》并组织学习,要求各股室、下属单位认真对待群众来电来访和诉求件,相关股室配信访工作联络员,及时反馈信访处理情况,提升信访件的办理质量。三是加大督查力度。每月底对单位12345受理的信访问题、上级交办、信访局转办等信访问题的办理情况进行督查。

(2)关于干部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股室、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做好遵守纪律的表率,对底下的工作人员要加强监管;要规范执法,日常工作有交叉的,相关股室共同办理,不相互推脱。二是加强日常监督。局法制督查股不定时组织对各股室、下属单位进行督查,发现懒政怠政、推诿扯皮现象立即进行处理。三是相关股室对人员重新进行分工,落实责任到人,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感,提高抓工作落实的积极性,在整治滴撒漏、户外广告、环境卫生等方面有显著的提高。

(3)关于纪律意识淡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纪律教育,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敬畏意识,强化政治纪律意识,严格要求自己。二是对会议记录造假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实事求是做好会议记录。三是严格执行考勤、请销假制度,不定期开展对工作人员遵守工作纪律情况的督查。

(4)关于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局党组主要领导多次在会上提出要提高服务意识,对待来电来访群众,要耐心接待并处理好。二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深入群众中去做好工作。以五凤城交房可能出现大量违章设置店面招牌、违法建设、违规装修等违法行为为重点,进一步做好五凤城小区的规范管理工作。三是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坚持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两违”“百路千村”综合整治不够有力的问题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成立五凤城小区规范管理工作专班,加强巡查,对涉及店面夹层建设、破坏房屋外立面装修、在外墙立面进行空调安装或者其他建设行为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即查即拆。二是持续抓好2021年中心城区楼顶违建整治,加快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年度任务。三是对高速路口周边第一批涉及楼顶违章搭盖的19户按照法定程序及时间节点开展整治工作。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

(二)关于城区建筑垃圾管控力度不足的问题

下一步整改措施:巩固城区建筑垃圾管控成果,抓好渣土消纳场问题整改。针对华安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提出华安县城关渣土消纳场的设立未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批、占用耕地(旱地)46.27亩、消纳场无人管理、混入生活垃圾等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进行整改。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

(三)关于市容市貌整治力度不够的问题

下一步整改措施:立足五凤城小区交房后可能出现的违反“门前三包”、违章设置店面招牌等现象,提前介入,对沿街店面户外广告、店面招牌设置、空调外机安装、防盗网等统一设置标准。实行错时执法、日常巡查相结合,加强宣传力度,强化执法力度。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党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继续坚持真抓实干,真正把问题改彻底、改到位。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日程,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二要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三要持续聚焦巡察反馈问题,坚持不懈抓整改、抓提升,全程督办、全力推进中长期整改工作,并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工作成果;四要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围绕城市管理工作“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目标,实现党的建设与城市管理事业深度融合,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城市管理各项工作中,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6-7368776;通信地址:漳州市华安县华丰镇平湖路18号,邮政编码:363800;电子邮箱hacgbgs@163.com。

华安县城市管理局2021-9-9

 

 

中共汉中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章下载

中共汉中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0年11月17日至12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汉中市城市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3月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共汉中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一是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于3月22日召开动员会暨专题会,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他县级干部为成员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二是结合实际制定《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将反馈的9个问题,分解细化为55项任务,建立整改台账,夯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推动整改工作有序进行。三是各科室(单位)每半月对各自承担的整改任务书面报告整改进度。成立督导检查组,对巡察“回头看”整改任务推进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工作要求不到位方面

1.关于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不高的问题。制定印发《汉中市中心城区城市人行道管理工作指导意见》《汉中市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推动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加快推进智慧城管平台硬件建设,推动25路视频监控设施升级改造。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街面建功”十项要求行动,建立定人定岗定责管理清单。印发了《汉中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管理和综合创建工作考核办法》《中心城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考核细则》,设立16个督查(考核)小组,通过日督夜巡、量化打分、严格考核等形式倒逼汉台、南郑责任落实,促进中心城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水平提升。

2.关于城市智慧化管理工作推进缓慢的问题。印发《城市管理执法智慧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由汉台区、南郑区城市管理局制定定人定岗定责管理清单,明确管理区域、管理责任人等信息。完成执法人员信息系统建设,为智慧城管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持。对中心城区288名城管执法人员开展手机“智信”APP及执法记录仪操作培训。印发了《关于开展智慧城管服务平台区域网格划分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及时完成了平台系统行政区域的更新工作。重新更换较高版本地图信息,增加地图信息查找方式,提高定位精准度。已建设完成25路监控等待验收投用,3路监控已正常投入使用,视频监控车已正常投用。完成城管智慧平台系统服务器维护升级工作。

3.关于破解城市管理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力度不够的问题。起草了《2021年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工作方案》,通过摸底调研、挖掘闲置土地资源、推进停车设施建设等措施,截止目前新增2800个停车泊位;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共摸排疑似“僵尸车”1000余辆,群众自行挪走处理45辆,强行处理200余辆,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监督指导全市共享单车管理工作,对3420个定点停车电子围栏进行重新调整规划,并推动定点停车平台应用,目前正在安装调试。暂扣乱停放共享单车1908辆,规范11486余辆。

4.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动缓慢的问题。起草《汉中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汉中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建设导则》等文件,经多方征求意见提交市政府、市委审定,均原则通过,目前正在印发文件。按照市政府会议精神,对《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扩大编制范围,将全市县城、城镇和农村垃圾分类工作全部编入其中。市本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已于5月试烧调试,汉台区生活垃圾已进厂焚烧。

(二)全市污水处理和中心城区水源地保护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有欠帐方面

1.关于长林水源地建设项目进展缓慢问题。项目整体推进情况:水源井已完成78口,南郑区梁山镇取水管网放线、清点工作全部完成,4口水源井钻井施工正在加紧推进;厂区内主体结构完成95%,装饰装修完成65%。跨褒河管桥图纸二次深化已经完成;勉县段取水管网清点、放线工作已完成90%;汉台区龙江段输水管线清点、放线工作已全部完成;108国道输水管线涉及的电杆迁移工作正在进行,部队围墙外电缆沟底部垫层施工完毕。

2.关于石门应急供水工程项目处于停滞状态问题。项目整体推进情况:石门调压站综合办公楼地下室底板及梁砖胎模施工正在加紧推进;机修间、加压泵房及变配电室、加氯间等建构筑物混凝土主体结构均已建设完成。督促协调汉江实业与市投控集团对未敷设的4公里管线走位进行了实地踏勘。召开石门调压站项目推进会,加快推进管线敷设进度。

3.关于沿江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后续管理工作不到位问题。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制定运营能力提升方案,要求各县区做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提升。组织各县区及相关市级部门召开全市污水处理第三方运营有关问题座谈会,推进污水处理市场化运营。制定《汉中市铺镇污水处理厂通水运行方案》,要求铺镇污水处理厂倒排工期,制定工作计划,每周报送运营情况,尽早实现达标运营。

(三)重点项目建设推动不平衡方面。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坚持大抓项目,实行了全局动员,完善了工作清单和定期报告项目进展工作制度,对我局承办的年度在建项目5个、完成投资4.73亿元、谋划新项目10个、负责19个重点建设项目和4个重大前期项目的协调推进4部分工作任务,每月调度建设及投资进度,对进度慢的项目提出通报批评,并要求各项目专班强力推动项目建设及投资。

(四)履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职责不到位方面。推进“街面建功”十项要求落实,升级拓展智慧城管系统功能,开展执法人员线上监管,严格落实“六必须”要求。要求两区开展中心城区停车场智慧化改造,相继完成15个停车场接入市级平台工作。整治机动车乱停放,下发违停处罚告知单15997张,警告913起。牵头组织强制拆除一江两岸楼顶标识30处,大型户外广告82块、面积共22216平米。集中两区执法力量拆除大型户外广告牌565块,共计26993平米。累计拆除违法建筑、临时建筑、有产权压占道路红线建筑、接檐搭棚等有碍市容观瞻构筑物合计30604.2平方米。对20家渣土运输企业进行了考核扣分,约谈内部管理不到位企业2家;检查施工工地200余次,下发整改通知4份,检查渣土运输车辆348辆次,查处违规运输行为车辆22辆,批评教育5次,立案6起,简易处罚4起,行政处罚8.2万元。完成查办市级部门移交的涉及城乡建设领域的违法案件9起;督办、交办汉台区城管局违法案件7起。

(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差距方面。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局例会、党史学习教育系统地学习了习总书记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论述。召开了局系统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会上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制定《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一步细化分解。召开了一季度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分析会,对局属6个单位(支部)党建和党风廉政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通报了各支部工作中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局党组成员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开展了提醒谈话14人次。局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及时填写党风廉政纪实手册。局属各单位参照局党组做法据实填写纪实手册。

(六)开展以案促改联系实际不紧密方面。集中组织全局党员干部集中观看了红色题材电影《古田军号》《柳青》,以支部为单位分别奔赴何挺颖烈士故居、红二十五军军部旧址等红色教育基地,重走红色足迹,汲取革命力量,传承红色基因。观看红色题材电影《第一大案》和《正风反腐就在身边》等电教片,组织各支部进一步学习原市住管局系统发生的王洪涛、杨婧等违纪违法案例,并以此为题召开研讨会,警示全体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在元旦、春节、“五一”等节假日前夕,局直属机关纪委通过微信等形式发送廉洁过节提醒。结合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

(七)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健全方面。局机关党委直接指导园林处、路灯处两个支部完成了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八)预备党员转正程序不规范方面。对支部兼职党务干部进行谈话,要求其认真研学《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端正态度强化责任心。园林处党支部制定方案,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并翻查近五年党员发展档案资料对标找问题,重新对党员发展相关资料进行核实,没有再发现类似问题。

(九)个别党支部日常工作不认真方面。局党组成员和分管党建工作领导对执法支队党支部和园林处党支部党建工作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执法支队党支部成立党建作风教育整顿专班,更换支部兼职党务干部夯实工作责任。

三、下一步打算

经过三个月的努力,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这些成效还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整改工作需要持续抓。在今后的工作中,局党组将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的要求,举一反三查找各类问题,坚持不懈抓好整改完善,不断巩固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916-2530268

邮政信箱:汉中市汉台区将坛东巷36号(市城市管理局)

电子邮箱:hzcgdw@126.com

汉中市城市管理局2021-7-6

 

 

中共丹江口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文章下载

中共丹江口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5日至12月1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0年1月1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和党务公开原则,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强化政治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政治任务落到实处

(一)深入开展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办领导讲话精神,要求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好抓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为抓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三)制订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研究制定市城管执法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针对市委巡察反馈的六个方面13个问题,逐一明确整改内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以及整改时限,确保巡察整改落实落细。

(四)坚持以上率下,强化督查督办。先后召开市委巡察整改会议12次、动员会1次、整改通报会3次,每周一工作例会,听取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负责人对整改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推动解决巡察整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遇到的实际困难。到局属二级单位环卫所、城管大队开展巡察反馈问题专项督办、检查3次,推动问题整改有效落实。

(五)注重工作结合,完成目标任务。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局党组对照全年目标任务,查找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倒排工作节点,狠抓工作落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实现。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自巡察整改以来,市城管执法局追责问责10人,其中党内警告6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开除党籍1人,行政记过1人,追缴违规违纪资金4万元;开展专项治理7个,纠治突出问题15个,挽回经济损失7750元。同时以本次整改为契机,进一步规范了市城管执法局各项规章制度、办事流程,逐步建立起有利于城管执法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一)重点问题方面

1.关于“开展城市管理工作政治站位不高,视角不够开阔”的问题整改情况。局党组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拓宽工作视野,用创新发展的理念推动工作实践。积极与住建、交通、市场监管、公安交警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城管执法大队与市政、园林等部门建立联合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一批损坏城市设施和市容市貌的行为等。局党组通过系统思维、通盘谋划、主动作为,在全市创文创卫工作中,发挥了主力军作用。一是数字化城管建设方面。在城区部分主次干道安装完成4G智能远程广播视频监控12个,将城区渣土工地的2个视频监控、城区4个垃圾中转站监控、城区4个试点垃圾分类小区及城管大队9辆执法车车载监控等全部接入指挥中心大屏。结合“雪亮工程”,积极对接市公安局“平安丹江口”,形成城区重点路段视频全覆盖。目前,监控覆盖率已达到3/5以上。二是信访件办理方面。对所有信访件都按照时间节点办理完成,对转交城区五个街办中队办理的各类信访件进行了跟踪督办,对所有来电来信办理结果都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件件有回访,大大提高了市民满意度。

2.关于“思想政治工作弱化,队伍建设薄弱环节多,工作积极性没有得到充分调动和发挥”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向城区各办(处、区)派驻执法机构开展综合执法工作。积极向市编委争取,目前局行政编制由5名增加至7名。二是对城管大队、城区五办中队、环卫所等重要岗位的18名负责人进行了调整交流,把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干部放到重点岗位锻炼。三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履职尽责的工作水平和应对各种复杂情况的应急处置能力。四是集中力量、攻坚克难重点问题,召开党组会议,发挥群策群力作用,及时推动解决。如:疫情期间开展了城区户外广告(招牌)“百日”专项整治活动,共拆除城区3500处、约21000㎡的各类大型违规户外广告,及时消除城区安全隐患;多措并举,消灭城市“牛皮癣”;引进“呼死你”语音追呼系统,追呼野广告433起、处理336起、罚款19040元;在城区主街道、公园、广场设置便民信息发布栏32处。通过严管重罚、堵疏结合的方式,野广告、乱发传单现象已得到有效控制。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组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班,组织人员赴外地学习考察生活垃圾分类及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项目招商引资等工作,印制10000份《丹江口市城区垃圾分类宣传手册》,开展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活动。

(二)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3.关于“在以城市管理现代化为指向,由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方面理解不深”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政策文件精神深入开展学习研讨,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工作主线。二是拟定《丹江口市城管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和《丹江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报市编委审定。三是积极探索城管工作“瘤疾”治理办法。牵头组织召开了全市加强“地摊经济”管理工作研讨会,制定《丹江口市2020年城区临时占道经营活动范围及管理办法》,加强临时占道点位的管理。对油烟占道烧烤“顽疾”开展集中整治,发放十堰市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厂家明细表50余份,下达执法文书43份;督促餐饮场所整改油烟污染问题90余起,安装油烟净化器4台,制止清理(劝离)流动烧烤摊500余处,暂扣流动摊贩餐饮器具90余套。通过严格管控,城区占道烧烤得到了有效规范。严管重罚,促进车辆停放整齐有序。在城区主要路段规范划定标准机动车位1322个、非机动车位9257个、机动车停车“P”标志281个、非机动车标志(图形)共计606个、清除破损标志、标线200余处,积极通过招商引资方式解决停车场(泊位)建设运营管维工作,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解决停车场(泊位)违规停放查处及土地使用、规划许可等工作。创新方式,让渣土运输更加规范。利用4G互联网技术+数字城管,对碧桂园、思源学校等施工工地进出口设置高清摄像头,通过数字化城管平台和专用手机专用程序,做到24小时实时监控,有效打击部分渣土车利用时间差躲避执法检查现象。

4.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管理的有关要求不力,违法建设‘控增量、消存量’工作进展缓慢”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丹江口市关于深入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通知》、《丹江口市违法建设分类处置办法》、《丹江口市违法建设有奖举报办法(试行)》,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治理辖区范围内存量违法建设,遏制新增违法建设。根据《丹江口市违法建设分类处置办法》内容,定期向十堰市三违办上报相关工作台账。截至2021年7月底,我市已销除建成区违法建设处理面积5.38万平方米,完成建成区违法建设总面积的97%。二是针对存量违法建设、小产权房按照《丹江口市违法建设分类处置办法》依法依规处置到位。三是建立与物业公司的联动机制,第一时间发现涉嫌违建行为并及时报告辖区办事处或者城管执法局依法进行查处或拆除。四是2019年至今,全市城区共拆除新增违建160余处20594㎡,坚决遏制了各类违法建设偷建、抢建的势头。五是对二级单位违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拆除,对当事人进行约谈,并书写检讨承诺书。采取“露头就拆”的“零容忍”措施,重拳出击,不徇私情,坚决将违法建设遏制在萌芽状态。

(三)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5.关于“思想建设抓得不紧,学习上级文件精神不深入”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深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利用每周城管例会和每月“支部主题党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学习,达到学以致用、融会贯通的效果。二是加强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开展城管系统党务干部培训,党组班子成员及各支部书记利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向各基层支部党员讲党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性修养,增强自身本领,改进工作作风。

6.关于“组织建设松软散,薄弱环节和问题多”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局党组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局党组切实落实党建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党建工作的考核和督导力度。二是各支部党员每月按时缴纳党费,并如实登记。三是加大党员教育培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和党建业务指导,积极培养后备干部。四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效果。五是严格民主生活会程序和要求,开出实效。

7.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不敢直面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每月定期召开信访问题专题研判会,对当月没有化解的信访矛盾和问题进行专题研判,定人、定时、定责,及时化解到位。2019-2020年共处理信访案件415件,回复率达100%。二是对志远家园违建信访问题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会议,我局将继续追缴未缴纳到位的罚款。三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和报告制度。四是局党组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指导督导力度,各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得到提升。

8.关于“管理机制不健全,制度执行不严格,日常监督考核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局属二级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全部上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二是制定车辆加油考核制度,完善车辆加油台账,组织专人定期检查车辆油耗情况,对单位里程内油耗异常情况,排查到底。三是按要求制定单位内部采购流程,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加强物资管理,堵塞管理漏洞。四是制定实施《垃圾处理费征收考核办法》,IC卡自来水用户搭水收费软件系统已安装到位;对“一表多户”的服务对象,发出委托代收协商函。五是修订完善职工考勤制度,严格执行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

(四)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

9.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二级单位的党建指导,局党组组织专班每季度对二级单位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二是邀请市纪委监委领导为党员干部授课,以案为鉴,持续强化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宣传警示教育。三是结合《城管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方案》大力开展廉政专题教育,组织党员深入学习讨论,举一反三,深入剖析。四是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0.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项目验收程序不规范,违规违纪现象仍有发生”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成立《环卫所政府采购供货验收工作小组》,严格供货验收程序、手续,对质量、数量把关。二是严格环卫车辆公开招投标程序和工作要求。三是对商品采购和劳务支出严格履行政府集中采购程序,建立完善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完善内控制度建设。环卫所制定《政府集中采购和物资管理制度》,政府采购项目一律按照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办理。四是严格执行采购制度和程序,优化采购方式,主动接受派出纪检监察组对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

11.关于“对国有资产、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财务审核把关不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财务管理、财经纪律等相关知识,开展财务工作专项治理,全面清理清查,举一反三,对自查自纠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标本兼治,堵塞漏洞。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规范经费管理,对二级单位突击收费返还等变相发放的津补贴的问题,配合市纪委监委进行调查。环卫所制定并实施《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12.关于“对各级监督检查部门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市城管执法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杜绝违规开支现象。同时,对历年来的财务账目全面开展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二是举一反三,彻底排查局系统房产,对长期租房问题立行立改。通过全面排查,局机关楼下租凭房屋已全部移交市国资局。人民路公厕、丹三巷公厕已按照住建部规定改造成“环卫五小场所”,供环卫工人存放小型工具、临时休息、换衣。三是按照市财政局对于需要进行政府采购的物资和服务,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程序。

(六)其他方面的突出问题

13.关于“执法人员执法水准不高,行政执法不规范、不严谨”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0年城管局法治建设工作方案及培训计划》,通过邀请律师专项讲座培训,规范了办案程序、切实提高了执法人员素质与水平。二是加强对办案人员履职尽责的责任心教育,对重大案件严格按照案审会工作细则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处理结果,避免执法不严格、随意裁量处罚、同案不同罚及证据要件不齐等情况发生。三是严格落实暂扣物品仓库管理制度,加强对各中队暂扣物品处置负责人的培训,落实出入库专人负责制度并建立暂扣物品入库、出库、处置等台账,定期对仓库物品进行核查。四是完善物品出入库使用监督考核,每月底大队监督审理科将对大队暂扣(罚没)物品管理处置情况进行考核,及时通报暂扣物品管理处置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暂扣物品的管理与处置,并纳入年度考核。目前,所有暂扣物品管理、处置规范有序。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一)持续抓好整改,巩固巡察整改成效。局党组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没有整改彻底的继续抓好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工作。

(二)不断完善健全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将巡察整改成果与需要长期坚持任务相结合,持续抓细抓实巡察整改工作,巩固提高巡察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已建立的规章制度,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执行不打折扣,不断修订完善适应新时代发展的相关制度,构筑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工作的延续性、持久性。

(三)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工作落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城市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把巡察成果转化为城市管理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宜旅的现代化生态滨江城市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19-5222602;通讯地址:沿江路109号 丹江口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邮政编码:442700;电子邮箱:klfxk@163.com

中共丹江口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2021-7-28

 

 

中共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章下载

中共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5月7日至6月8日,市委巡察七组对我委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工作,2020年11月3日,对我委(含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环境卫生中心、市五一广场管理处、福州市政工程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政治建设,展现政治担当,全面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践行“两个维护”。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委党组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及市纪委陈云水书记在巡察反馈会议上的讲话,认真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认识,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严肃的的政治任务,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升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委党组班子率先垂范,各级领导切实担负起抓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强化政治担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二)强化责任意识,领导靠前指挥。巡察反馈会后,委党组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委党组书记、主任林坦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和委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办公室及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整改期间,委党组书记林坦同志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以上率下先后主持召开5次党组会议和2次巡察专题会议,1次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听取整改工作进展,对于重点及解决难度大的问题,亲自协调督办,全过程参与巡察整改,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深入基层,牵头做好相应整改事项。各有关单位(部门)领导认真对照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集思广益研究整改措施,通过上下联动、层层紧抓的工作机制、确保整改工作落实。

(三)加强督导检查,从严从实整改。为抓好整改落实,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在认真研究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分解巡察整改任务,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整改时限,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专人专责,整改措施到位。同时为指导督促整改工作,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巡察“回头看”发现的大额往来款长期挂账、大量建设项目结算滞后、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等重大问题多次召开专题督办会议,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落细落实。2020年12月1日,委党组召开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委党组班子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查摆问题,剖析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为下一步以巡察整改成果推动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抓好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委党组切实把此次巡察“回头看”反馈的问题整改作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源头防范、将立行立改与建章立制有机结合,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总结反思,深刻分析问题存在的根源,找准解决问题的办法。制定完善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等14项制度,堵住风险漏洞,形成了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把整改工作和落实全委重点工作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合力,真真正正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我市城市管理事业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落实上轮巡察整改未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落实上轮巡察整改未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部分整改措施不落实,问题整改不彻底

(1)针对党建工作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尽管出台了相关制度,但工作制度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领导班子分工情况,重新制定了《市城管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指导党支部工作制度》(榕城管委〔2020〕16号)。 细化、量化领导干部日常联系基层党支部工作,明确每季度到所联系党支部指导工作不少于一次,为基层党支部党员上党课每年不少于一次,参加所联系党支部重大活动,并将相关情况纳入年度述职报告。二是加强沟通交流,被联系支部指定一名支委担任联络员,主动向所联系委领导报告本支部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遇组织生活会等重要活动,事前及时报请所联系委领导参加;同时将与委领导工作联系作为支部年度党建目标、党建述职报告重要内容。2020年以来,10名委领导已为联系党支部、基层党员上党课13次,定期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指导推进业务工作。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针对发展党员不规范的问题,尽管对党务工作人员进行了相关业务培训,但类似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0年内开展了4次党务干部培训,有针对性组织全委各级党组织书记、委员进行系统专业化培训,解读《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二是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程序关,委机关党委认真指导委属单位党委(总支)严格做好发展党员的政治审查工作。在对2020年度3名入党发展对象开展政治审查工作时,各级党组织,不仅对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函调政审,而且审查其是否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信用污点、违规违纪等情况,政审合格、材料齐全,支部才同意讨论并上报审查吸收为预备党员。现3名发展对象均已通过审查被吸收入党。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3)针对党费收缴不及时的问题,尽管对党费收缴进行了统一规范,但仍有部分党员交纳党费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缴交党费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党费收缴工作,做到“专人审、专人送,专人管”,按月足额收缴党费,收缴党费情况公示后报机关党委备案。二是结合党员教育,组织支部党员认真学习《党章》,明确自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三是重新核算市政工程中心离退休党员2017-2019年欠缴党费共10191.18元,现已全部追缴完毕,2020年退休党员党费也按时缴纳到位。四是在全委开展党费缴交专项检查,统一规范党费核算工作,对所属党支部2017年-2020年9月党费收缴情况进行自查,要求对拖欠或不交的及时上报并在2020年底予以追缴补齐,经自查未发现新的欠缴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二)举一反三不够,类似问题没有得到整改

(4)针对部分店面和场地租赁合同到期后违规续租等问题,市城管委未做到全面自查,类似的违规租赁问题未进行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委开展了店面和场地租赁情况清理工作,未发现新增未经审批的店面和场地租赁行为。同时我委也停止审批新的对外租赁店面和场地项目。二是要求市政中心班子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和“三重一大”会议决定制度。三是对市政中心位于连江北路五里亭桥下的18间店面(面积约740平方米,租金47400元/月)租赁情况进行梳理。经查:18间店面合同于2015年12月到期终止后,因该场地拟建市政中心办公楼,市政中心决定不再出租,等待土地收储并拆除。2016年初市政中心工作人员口头通知,并多次交涉催促各租户必须尽快搬离,但租户均以各种理由拒绝执行。市政中心于2016年7月21日,第一次书面形式告知各租户搬离,并采取断水断电等手段驱离均未果。2017年6月9号再次书面通知,经调解说服后个别租户搬离,之后市政中心以劳服公司名义于2017年10月向晋安区人民法院起诉。经法院调解、判决及强制执行等,要求拒绝搬离租户要按照相应非法占用时间计取支付占用费。2019年12月该处店面已因晋安区政府进行连江路沿线绿化景观改造而被全部拆除。四是对168号大院于2012年进行出租,合同期十年至2023年6月,福州诚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中标。同年,市领导在晋安区景观改造实地调研时要求,指出市政中心所属的连江路168号场地环境比较差,要进行景观改造提升。2012年11月,市政中心收到晋安区道路景观整治工程指挥部办公室正式来函,要求对168号场地进行景观整治,整治费用由产权人或者使用人自行承担,整治时间要在2012年年底前完成。承租方诚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在征得产权人市政中心同意后,对双坂168号场地内旧厂房实施整体景观改造。改造后项目经晋安区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投入使用,改造费用由诚成公司承担。为负起监督责任,目前168大院已纳入市政中心安全监管,由我委及委托市政中心每月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障场所消防安全设施配备齐全。为保障场所建筑质量安全,市政中心委托有关检测机构福建博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对改造后的建筑物进行安全检测,2020年6月12日收到检测报告结果:基本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B级)。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5)针对市政中心在下属企业列支资金补贴等福利的问题,市城管委未对类似问题全面摸排,做到彻底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违规在下属企业列支资金补贴等福利问题的全面清查工作,2017年4月之后未发现此类问题发生。二是对在所属劳服公司列支的非在编人员伙食补贴费41.45万元,决定改由在市政中心劳务费直接列支,由市政中心公用经费分期返还劳服公司,2020年12月已归还21.45万元,2021年1月归还了剩余的20万元。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三)监督检查不够,主体责任压得不实

(6)上轮巡查提出的公车使用管理存在漏洞问题,市城管委未及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部分下属单位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以公务车辆产权归拢为契机,对委系统各单位的派车、车辆维修、油料使用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排查,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了公车使用和管理制度。二是召开全系统公车使用管理工作推进会,再次明确了公务车辆、行政执法用车、生产工作用车使用管理的相关要求,公务车辆、执法车辆的使用要事前审批,随车携带《用车审批单》;车辆维修做到“一车一档”;生产工作车辆要规范使用。三是建立全系统公务用车车辆使用管理的监督抽查制度,强化监管,杜绝公务用车管理漏洞。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7)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组织生活会不严肃的问题,尽管建立了相关工作制度,组织开展了党建工作检查,但部分下属单位相关工作开展依然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配合派驻纪检组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期间开展的“四风”问题督查工作,对各单位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及时反馈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传导压力。二是在2020年6月23日举办的党务干部培训中,结合党建检查发现的问题,重点对如何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行了讲解。三是将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纳入委系统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专项述职评议工作。四是通过工作交流,对2020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召开进行指导,开展专题培训,明确组织学习、谈心谈话、述职评议查摆问题等步骤,强调规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环节,要求对口指导的委领导必须参加基层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对质量不高、表面化、形式化等不符合要求的组织生活会及时叫停重开。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三、整改巡察“回头看”新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还不够深入,落实城市治理新思想不够到位。

(8)学习不够深入,存在“走过场”现象。党组中心组学习未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且未按要求认真开展专题研讨,下属单位部分党员学习心得存在抄袭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管理,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领导干部上党课制度,2020年共组织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6次,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主题为《意识形态之城市管理领域舆情应对》《学习领会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全国“两会”精神,研讨如何推进新时代新福州治理现代化,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研讨如何更好地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等专题研讨8次。二是党组成员坚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结合工作实际,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每年撰写1-2篇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三是组织直属党支部开展对照自查,对存在学习心得抄袭现象的市城管支队个别党员开展了批评教育、督促立即整改,重新组织学习相关内容并撰写学习心得,四是出台了《关于规范做好党员日常学习工作的通知》文件,加强对所属党支部党员的日常学习检查工作,每季度对各单位党支部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学习效果。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9)落实习近平关于城市治理工作的新思想不够到位。运用大数据推进智慧城管、科技城管工作不够有力,城管执法队伍执法理念和能力素质还不适应新时期城市管理工作需要,市、区两级互联互通不够顺畅。

①关于推进智慧城管、科技城管工作不够有力,推动新型智慧城市标杆市建设项目进展较为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明确我委信息化工作思路。编制出台了《福州市城市管理信息化三年建设规划》,依托“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精细化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实现“一个数据资源中心”“一个统一系统支撑平台”的目标。依据住建部城管信息系统标准,实现我委业务的统一调度、处置、监督和展示,并逐步建设环卫、渣土、垃圾处理、市政、市容、执法的多个专题应用子系统。二是加快推进已立项的四个平台建设。目前“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精细化综合管理平台”正在开展公开招标工作;“数字红庙岭及第三方监管平台”已完成可研报告编制,现积极和市大数据委沟通尽快推进该项目评审;“福州市建筑垃圾智能化监管平台”现正请市大数据委指导帮助,开展该项目的终验;对渣土监管平台进行迭代升级实现智能化改造,现正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可研设计进行完善修改。三是完善平台建设组织保障。成立了福州市城市管理综合平台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目标、牵头处室和实施单位;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调研、立项、招可研标、完成可研编制、项目招投标、初验、终验的程序进行。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②关于执法理念、素质还不适应需要及市、区两级互联互通不畅。

整改情况:一是抓队伍思想建设,在执法队伍中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教育,树牢为民服务意识。二是结合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专题调研,进一步了解各区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帮助指导各区执法队伍改进教育模式,充分利用工作例会、案件分析会等平台,对执法人员开展针对性、多批次、全覆盖的培训,持续提升执法队员的执法能力和能力素质。三是积极完善市区联动工作机制,我定期召开市、区城市管理工作形势分析会,研究解决阶段性工作重点;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帮助各区执法队伍进一步完善执法管理联动工作机制。结合渣土、噪声、围挡、市容等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强化市区两级“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联动工作机制,密切了市、区执法队伍的联系。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10)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①思想不够深入。②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③阵地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方案》,明确了分管领导和机关党委、公共关系处、组织人事处三个责任处室,并分别于2020年7月、2021年1月向市委报告2020年半年、全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二是加强委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召开4次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制定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分析研讨意识形态工作、通报意识形态领域形势。三是督促提醒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述职报告、述责述廉等内容。四是完善了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2020年11月20日召开全委整改工作部署会,制定并下发了《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LED屏宣传阵地管理暂行规定》《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工作信息审核报送管理暂行规定》《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作信息审核与发布严格落实“三审”制的通知》,并将“三审”工作制度延伸到福州市所有区(市、县)城管机构,统一执行相关规定,建立完善工作信息审批台账。2021年1月7日-1月8日对委属各单位开展三审制度执行情况督查。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落实中央和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够到位。

(11)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不到位。在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过程中,不是从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的需要出发,而是以属地管理为由简单地将执法责任下转区级城管部门,由于人员机构没有划转,既弱化了市城管支队的建设,也加重了区级城管部门的工作压力。

整改情况:一是我委印发了《关于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未完全到位期间市区综合执法职责分工的通知》(榕城管委综〔2018〕514号),初步厘清了市区执法职责。由于2018年后城管执法机构和人员调整冻结,相应人员机构调整需要等待顶层设计安排,我委积极向上争取尽快出台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的相关配套政策,从上而下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落实到位。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根据支队职能和工作任务,对队伍进行了整合,同时组织了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的工作能力,以适应新时期城市治理工作的需要。三是强化支队牵头、指导、协调作用,帮助属地减轻工作压力。在渣土运输专项整治百日攻坚和市容环境品质提升“百日攻坚”行动中,支队派出执法人员帮助属地查找日常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均现场予以帮助改正。截止目前,已移交属地整改市容问题628起、现场整改市容“十乱”问题789起;移送属地查处渣土违法案件231起,自行立案查处50起。四是主动对接属地,根据属地需求,派出执法人员协助仓山、台江开展市容环境整治。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12)推进市政府交办的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工作不够迅速有力。市城管委党组在推进市政府专题会议确定的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过程中,与县区的沟通协调不够到位,项目进展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福州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及综合利用处理厂规划布点方案》要求和客观条件变化,我委于2020年12月派员对接闽侯县政府,督促闽侯县有关部门尽快调整资源化项目选址,争取尽快启动并于2022年底前完成该项目。二是长乐玉田罗里资源化项目选址因位于福州总规禁建区内需要进行调整,我委已于2020年底前启动仓山区义序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进行替代,以有效解决中心城区淤泥等消纳难问题。目前已进入项目招投标阶段,争取2021年底建成投产。同时,高新区管委会正加快盘活窗厦资源化项目地块资源,项目业主昌明公司正与国内几家大型资源化企业洽谈,我委将与高新区管委会、昌明公司积极引进大型有实力的企业洽谈该项目合作事宜。三是认真反思与县区沟通的方式,注重沟通成效与存在问题,直面问题不敷衍,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积极作为,主动与县区沟通对接,建立委主要领导与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委分管领导与县(区)党政分管领导,业务单位、业务处室与县(区)主办单位常态性沟通协调机制,推动相关资源化项目加快落地。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13)提升巩固治理效果不够显著。不同时段的交通路、交通西路、荷塘路的个别路段电动车仍然存在乱停放现象、个别路段垃圾清理不够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会同台江区政府针对交通路、交通西路、荷塘路、西洋路“两车”乱停放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上海街道健全硬件设施,在以上路段放置了10面禁停告示牌和200个反光锥,交通路新增施划非机动车停放标线230米、荷塘路新增50米、西洋路新增210米,可新增停放非机动车1600多部。二是台江区城管大队对医科大学周边道路的电动自行车和共享单车乱停放问题进行专项执法行动。近三个月,共暂扣违停电动车65辆,当场处罚违停电动车115起,并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对路过市民进行了宣传,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效果。三是在不影响交通通行和市容观瞻的情况下,应划尽划非机动车停放区域。2020年10月至今,五城区新增或补划非机动车停放区域标线2万多米,可新增可停放非机动车5万多部。四是对于严重影响交通的景观道路设置为非机动车禁止停放区域。鼓楼区将八一七路、鼓屏路、古田路、乌山路设为非机动车禁停道路,台江区国货路(万苏宝商圈段)设为非机动车禁停道路,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同时我委还牵头组织五城区政府持续实施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专项整治行动,对不在指定区域停放的电动自行车实施搬离并处罚。五是对于商业综合体、医院、学校等电动自行车停放量比较大的区域,属地政府安排人员定点定时段错峰管理。六是结合城市品质提升和交通缓堵要求,我委强化共享单车企业主体管理责任的落实,按照“总量控制,停放有序”的原则,试行应用“蓝牙道钉”技术,制定“路面共享单车停放负面清单”,规范共享单车停放秩序。采用“嗅探”功能探测合规车辆的备案率,通过高精度识别提示和违停扣费,引导市民规范停车。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3.规范城市管理,维护城市宜居环境工作不够到位。

(14)两车停放管理工作不规范。2017年12月1日至2020年6月7日,“电动车收费”为关键字眼的12345市民诉求件高达288件。尽管进行相关答复,但市城管委没能有效兑现对市民的承诺,目前市区两车合法收费停放点没有明确的统一标识,车辆看管员没有统一的工作服、工作证。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2021年市容秩序管理工作要点》,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按照“规范一批、取消一批”的原则,安排五城区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各辖区街镇对电动自行车停放收费点问题进行了一次全面摸排整治,对管理不规范的点位予以整治,落实长效管理;对不宜作为收费点的予以取消,安排人员定点管理。目前,五城区经审批的电动自行车停放收费点由67个减少为45个。二是举一反三,在全市开展规范电动自行车收费点管理的大整治,所有收费点位要标识清晰,价格明码标价,人员挂牌上岗、着装整齐统一。特别是台江区政府领导亲自督办,落实整改。现全区所有电动自行车收费点统一由区政府成立的非营利性的家园中心管理。市民服务中心的电动自行车收费点位已取消,现由茶亭街道安排保安人员引导车辆停放,取得很好的效果。三是我委加强日常督查力度,发现问题督促属地政府立整立改,并列入市容绩效考核评分系统。经过整治提升,目前电动自行车收费点管理规范,车辆停放有序。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15)市政道路质量和管养精细化水平有待提升。目前市政道路还存在养护资源不均、以建设代养护、运用大数据管理不够、病害没有及时修复或者修复效果不佳等问题,市政道路管养效果离宜居先进省会标准和人民期待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实施市政设施维护工作“管养分离”,通过市场化运作,将日常维护工作交由专业的社会化维护单位承担已提高道路养护水平,市政中心将日常工作重心集中到养护作业监管的主业上来,目前上报的“管养分离和维护工作市场化“工作方案已经2021年1月13日市政府城建专题会议讨论,根据市政府会议纪要精神修改后,1月15日我委再次上报相关报告,2月初市政府已批复同意,现正开展招投标工作,力争2021年上半年完成。二是在2020年下半年开展道路平整度提升和井盖专项整治提升两项行动,通过加强市政设施巡查力度,做精做细日常维护施工,逐步提升设施的完好水平。通过整治基本消灭市区道路上沉降、错台、拥包、车辙、桥头跳车等显见性道路病害,实现道路通畅整治,基本达到路面“不跳、不响、不积水”和人行道“平平坦坦、工工整整”目标。三是运用高科技检测方式,开展桥梁检测、道路状况综合检测、道路地下空洞检测、路灯智慧化安全提升和开放共享应用,对市政设施状况进行科学检测,运用科学数据评定设施状况;同时加强与高校的合作,充分运用已建成的桥梁健康监测平台,通过对日常监测数据的科学分析,实时掌握设施运行状态,确定针对性养护工艺和办法,及时预警修复设施安全隐患,确保设施安全运行。现已将各项检测工作列入2021年度工作计划中,正陆续组织实施。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干部担当作为精气神有待提高,作风建设有待改进。

(16)干部主动作为不够。对部分违建的拆除工作没有积极主动作为。

整改情况:一是与发现问题所在鼓楼区城管部门加强联系,要求强化对城管队员政治思想教育,提高服务认识。鼓楼区城管部门每周五开展“城管大讲堂”,加强政治学习执法业务培训,树牢执法为民理念和规范执法意识。二是提升工作效率,提高责任担当。在工作中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接到举报、投诉,迅速了解情况及时依法依规处置。鼓楼区城管部门充分运用好区“一线处置”平台,针对群众投诉,协调多部门、现场会商、一线处置,迅速了解情况,及时依法依规处置.努力为民排忧解难,同时认真对待群众投诉,特别是针对12345平台中对新增违建的处置,落实新增违建即查即拆,3日内已予以拆除完毕。三是强化责任担当。执法案件办理推行终生责任制,杜绝选择性执法、暴力执法、执法不公现象。四是进一步加强检查指导。我委完善对各区执法的督查机制,突出做好各区重点区域、突出问题、案件办理的督查,充分应用督查结果分析,结合上级批办、媒体曝光、群众反映的热点,加大下基层的力度,帮助指导各区执法队伍改进和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17)工作存在推诿现象。对部分上级批示精神,市城管委存在工作下推、责任下移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自查,在平时工作中对相关承办上级批示及投诉件的处室及单位开展担当作为意识教育,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坚决杜绝类似事情发生。二是规范了文件办理流程,凡涉及上级领导及群众关注、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一律指定专人负责,到现场实地查看,协调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并跟踪督办,直至问题彻底解决。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18)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市城管委在答复群众诉求时,机械简单,将责任一推了之。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对答复群众诉求不认真、不到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延伸加强了对各承办单位人员为民服务意识教育,提升主动担当的自觉;二是强化群众诉求件办理答复的审核,提高信访件办理答复质量水平。要求各信访件承办单位,做出的信访件答复意见,必须由委分管领导或处室负责人、单位行政主官审核签字同意后,方可将答复意见交信访业务部门进行答复;对重点件、交办件、重复件委分管领导应了解掌握,并组织专门的调查研究,以深刻的改变进展来破除答复的简单重复;三是承办单位、业务部门在信访件办理过程中,主动与诉求当事人加强沟通联系,取得诉求群众的理解支持配合;四是加强对下属单位及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具体职能工作的督促指导,发现问题,督促立即整改。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19)攻坚克难决心不够,面对复杂棘手问题存在一定的“躲”、“拖”。市环卫中心对于非居民户的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开展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改变人工征收为捆绑水费征收模式。为实现垃圾处理费征收率高、覆盖面广、核量科学、征收成本低的目标,全力推进“非居民户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模式改革”方案编制工作。争取在2021年上半年将非居民户垃圾处理费“水系数法”征收方案上报市政府研究。二是在现有人工征收模式下,完善非居民户征收工作。完善工作流程,合理安排征收人员,及时跟踪总结;结合垃圾收运核查工作,优先对垃圾产生量较大的未征收单位开展征收工作。2020年五城区垃圾处理费征收金额9326万元,同比增长3.9%。对巡查中发现的35家超五年未重新核定的商家超市,已全部完成重新核定及协议重签工作,提高年征收金额约8万元。

整改进度:正在推进整改,尚未完成。

2.抓财经制度落实不到位。

(20)往来款长期挂账。市城管委及下属4个单位共有往来款项51959.68万元(1056笔)挂账三年以上未清理,市政中心存在个人借款168.27万元(37笔),其中18.8万元已无法收回,已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委属单位三年以上长期往来款项清查工作,经核实委本级和下属4个单位共有往来款项52110.30万元。我委根据款项情况进行梳理、分类处理。一是具备结算条件的项目已核销计10223.91万元,其中长期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共计539.46万元已上缴财政。二是对市政工程中心项目未审结的共计20864.29万元,大部分是2006年之前遗留下来,历史久远,有的施工单位甚至吊销或注销,无法联系,造成项目无法落实、审结等。目前,该中心已在2020年12月30日的《福建日报》上刊登了公告,要求债权单位限期30天内登记债权,公告到期后,已根据客户登记债权情况进行清理、结算,对于未登记债权的部分,将采取预结算进行清理,清理后先行上缴财政,争取2021年全部结清。三是正在整改收集结算材料的项目共计21022.10万元。其中:市政中心正在组织清理的部分共535项,金额19534.60万元,此类包含履约金、材料尾款、工程尚未结算的预收、应付款、未收到业主单位或财政拔款等,这部分待收到款项、合同到期或审结后即可结算。力争2021年上半年完成一半项目审结工作,剩下的计划今年下半年完成;劳服公司1001.83万元因拆迁款未到位,账上应收应付双头都挂账,待款项到位后上缴财政,其余的41.72万元,如店面押金等待租赁合同到期结算退还;环卫中心其他应付抚恤金2.73万元;委本级应收账款23.6万元、环卫中心其他应收款274.74万元及应付账款142.88万元因历史遗留问题待核销,正督促相关单位尽快审结。四是对于市政中心37笔个人借款,经查主要是单位间业务往来而产生的预付款项,市政中心在2021年帐务结转时已进行调整。对无法收回的18.8万元,已责成市政中心采取措施依法处理。五是加强内审工作,制定出台《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内部审计方案》,建立健全往来款年度清理清查工作机制,今后定期组织本系统财务人员配合业务部门,对委属单位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审查督促,对前年度无法收回款项要求相关单位及时过司法途径向单位或个人提起诉讼或仲裁,避免国有财产的流失。针对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开展了委属单位三年以上长期往来款项清查工作,根据款项情况进行梳理、分类处理。

整改进度:已基本完成整改,持续推进。

(21)应收款未及时收回,应付款未及时上交。市政中心未收回应由福州宏建沥青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建公司)承担的5人基本工资、五险一金等共计99.12万元;市环卫中心、市五一广场商场管理处、劳服公司存在应收未收拆迁补偿款、垃圾处理费、店面租金等共计950.70万元。市政中心、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中心共有超两年未使用的项目结余资金17.58万元未及时清理上缴财政,其余部分单位也存在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往来款年度清理工作机制,要求委属单位建立应收、应付款台账制度,定期清理核销。对不能收回的款项,要及时向法律部门提起对单位和个人的诉讼或仲裁,避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对于超过两年以上未使用的项目结余资金要求及时上缴财政。二是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开展清理。目前市政中心、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中心共有超两年未使用的项目结余资金17.58万元,已分别于于5月21日和5月19日全额上缴财政。宏建公司已由闽候法院强制清算,资产已于2020年12月22日公开拍卖4260.76万元,款项已到清算组账户,待法院裁定后一并结清应收款;市五一商场管理处应收房租已向福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立案,正等待仲裁结果;环卫中心截至目前共签订缴费协议458家,其中新征收单位63家(年征收额增加158万元)、原在缴费单位重新签订395家;原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工业路29号、上浦路、龙安大院等沿街店面拆迁补偿款自查合计金额为1001.83万元。经与市财政局沟通,按照福州市财政局文件(榕财建<2005>108号文)对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拆迁补偿款采用挂账方式,由市财政统一结算或核销。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2)工程项目建设不够规范。市政中心对已竣工项目审核管理不够到位,决算办理存在“慢”和“难”的现象,未对历年已完工未结算工程进行全面清理,截至2019年底尚有186个项目共计合同金额10.60亿元。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函告、集中会议通知等形式通知各项目施工单位加快施工项目的验收和结算报送工作。目前工程未结算总共186项。其中:一类是维护类项目共78项,已送审53项,未送审25项,计划2021年3月30日全部完成结算审核。二类是专项类工程108项(合同金额13.29亿元),已整改报审76项合同金额9.44亿元,其中审结61项合同金额6.97亿元(审结金额6.16亿元),已送财审15项合同金额2.47亿元;未送审32项(其中1项在建)合同金额3.85亿元,计划2021年底前全部送财审。二是协助解决结算报送中存在的问题,牵头协调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单位沟通联系工作。三是继续完善《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贯彻制度落实,加强对工程项目完工后结算报送相关工作的日常管理,要求施工单位在《办法》规定时限内完成结算报送,同时加快简化内部工作流程,缩短后续工作进度。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3)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财务报销审核不严。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中心1993年采购车辆维修配件约26万元长期挂账未处理,市政中心的固定资产存在有账无物、待报废的资产未及时处理的问题。市城管支队支付水电、通信等费用未附发票、发票不规范等问题,市政中心存在伙食补助与公杂费标准理解混淆的问题。

①关于固定资产管理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按需采购,及时报废。对于市红庙岭中心目前尚有历年滞留仓库的推土机待报废配件价值26.54万元,现已参照固定资产报废程序报市财政局批准核销,并正按规定程序组织公开拍卖,残值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将全额上缴市财政。二是加强固定资产审计工作。市政中心已完成固定资产审计工作,已清理整理待报废资产清单,对待报废资产按照程序申请办理报废手续,对有账无物资产进行梳理罗列清单上报上级部门处理;对被拆迁的五处房产已整理相关资料,上报市财政局进行资产核销。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②关于财务管理方面的整改情况:一是城管支队已对所有财务凭证进行全面自查,并联系了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电信公司,申请补开建账至今的所有发票,水费、电费及电信费补开发票已全部到位,补入账册中。二是市政中心已按要求收回因伙食补助与公杂费标准理解混淆多报的费用。三是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学习,交流经验,提高业务能力,同时严守财经纪律,严把审核关,认真落实内控制度,对财务凭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自查、复查、交叉检查,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3.抓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

(24)下属单位未及时收回投资控股企业的分红款。宏建公司至2019年3月底未分配利润累计为2576.27万元。作为控股股东市政中心从未收回分红款并按规定上缴财政,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隐患。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委系统对外投资行为自查工作,未发现新的对外投资行为,规定今后未经批准严禁对外投资。二是市政中心既是宏建公司股东又是该公司产品主要销售对象,目前尚欠宏建公司材料款1200余万元未付。由于宏建公司已由闽候法院强制清算,资产已于2020年12月22日公开拍卖4260.76万元,款项已到清算组账户,为保证国有财产不流失,市政中心已按要求向清算组申报了债权债务,待法院裁定后一并结清应收(付)款及应分配的利润并上缴财政部门。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5)大额食堂采购未严格执行招标程序。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中心、市政中心等单位食堂食材项目均未进行分开招投标。2017-2019年共涉及采购费用约587万元,存在廉洁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市政中心参照东部办公区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食堂管理做法,通过招标方式外包市政中心食堂运营管理,承包方福州市禾兴元餐饮公司于2020年4月1日开始运营。二是市红庙岭中心开展了食材采购的公开招标工作,福建顺鑫达智能科技公司中标。2021年1月中旬,由于该中心原办公楼和食堂全部拆除,人员全部就近安排在焚烧厂食堂用餐并决定暂由焚烧厂食堂承办方福建儒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供应。待公开采购到位后,根据该中心办公楼和食堂建设情况另行与中标公司约定服务时间等具体事项。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还不够到位。

(26)对基层党组织建设还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委属28个党组织开展组织建设专项摸底自查自纠,党组织不健全情况已整改完毕。市城管支队党总支已升格为党委,并于2020年6月完成党委选举工作,其下属5个支部在2020年7月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各支部委员均已配置到位。二是对委属所有党组织从事党务工作人员的资格进行自查清理,要求对从事党务工作的非党员予以调岗,严禁此类现象再次发生。市政中心组织党委班子、各党支部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提高党务理论和业务水平。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7)下属单位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委属各单位开展党委(党总支)、支部议事工作规则制定及落实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对相关制度不健全、“三重一大”项目清单不够明确的督促结合各自工作予以完善,并在2020年底通过了检查考核。二是重新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强化民主意识,对委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开展贯彻民主集中制思想教育,充分发挥一把手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表率作用。三是对所属单位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程序,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检查,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坚决杜绝主要领导率先定调及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的现象发生。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8)党员监督管理不到位。个别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不及时,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委属各党组织在11月20日前对所属党员身份进行确认,加强沟通协调,按照党章规定将借调超过6个月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借用单位,现已完成系统内借用到委机关的熊彬、王海婷、郑深、黄悦、梁英,借用到广场的程章毅、林汉良、章理斌等八位同志组织关系接转,在“两违办”工作的林玲、张晟两位同志回原单位市城管支队参加考核,参加支部活动。二是对确因客观原因无法转接组织关系的外借党员,做好延伸管理,要求定期参加所在支部日常组织生活。三是通过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党课、纪律日课等形式,加强党员日常教育,进一步落实对全体党员的监督管理。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9)部分下属单位开展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辣味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组织工作,做好会前学习、意见收集、沟通交流等工作,会中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二是统一思想认识,树牢民主生活会“有辣味才能有滋味,有深度才能有力度”的意识。委属单位开展民主生活会,分管委领导全部列席会议进行指导,对民主生活会质量高低、辣味分量进行点评,确保民主生活会动真格、见实效。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够到位。

(30)重要工作岗位人员未配齐。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没有做到专职专用等,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开展。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委系统内部整合,已为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中心配备一名副主任;二是在2020年12月启动科级领导干部提任工作,目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公共关系处处长人选已配备到位,确保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专职专用。三是2021年我委将继续对于条件成熟的干部启动提任工作,尽快配齐配强重要工作岗位干部。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31)干部选拔工作不规范、审查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委领导班子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重新制定《中共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党组工作规则》,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坚决杜绝“一把手先发言定调”现象。党组书记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确保党组活力和坚强有力,推动形成良好政治局面。二是强化人事部门业务培训,组织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整改落实存在的问题,撤销了试用期内干部的调整任命,对任职资格不符合中共党员条件的非党员干部安排了转任,在2020年度干部提任工作中严格落实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出台相应规定杜绝了任职决定时间与调入本单位时间间隔过长产生的任职时间认定问题,对填写不规范的干部选任材料进行补充完善。三是强化干部一线考核,制定出台了《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日常一线考核办法》,进一步调动委机关干部敢于担当、激情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四是开展了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专项审核及存档全面清理工作,补缺补漏,及时归档相关人事材料,确保人事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32)干部日常管理不到位。因私出国(境)管理有疏漏,个别干部应列入因私出国境报备人员范围,但未进行报备,因私证照未收缴集中保管。个别下属单位对干部公务出行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委系统应列入因私出国境报备人员数量与公安报备机关核对、清查,明确底数,已做到应备尽备,对应收缴的因私证照全部集中收缴统一保管,已做到应收尽收。二是建立了报备人员管理月报表制度,明确责任,对调入、调出、退休、提任造成的报备人员变动及时予以报备及证照管理调整。三是对市政中心2位同志外出培训时未经书面批准在南京滞留长约一天半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为杜绝此类现象,制定出台了《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外出报备制度》,规定所有委属工作人员出差、出访、休假、学习等事项离开本市均按规定程序报批,同时加大检查力度,对未经批准擅自外出的将给予严肃处理,确保干部职工外出行为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3.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到位。

(33)抓教育不够,廉政意识未能入脑入心。平时教育监督力度不够,没有入脑入心,廉洁问题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力度。二是坚持关口前移,筑牢廉政防线,防范于未然。紧盯采购、财务、项目建设等廉政风险点,结合岗位调整,组织各单位继续开展逐人逐岗排查廉政风险点,编印《风险防范手册》,强化制度保障。三是开展廉政警示教育2562人次,综合运用季度警示案例分析会、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通过以案说法、现场教育,强化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履职尽责观念,做到常讲常新。四是重视谈话提醒,要求各级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在岗位调整、重要时段、有苗头倾向等关键节点,认真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全年开展廉政提醒谈话1898人次。五是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4人次,第二种形态1人次。对渣土中心人员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购物卡行为进行一案一整改,对渣土中心部分重要岗位人员进行轮岗,堵住岗位廉政风险漏洞。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委巡察七组巡察我委党组期间向我委移交要求立整立改问题,截止到2021年1月25日,均已办结。未发现对个人的举报。

移交问题(一):福州市政中心应收未收应由福州宏建沥青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负担的部分人员基本工资、五险一金991153元。

办理情况:已办结。经查,我委属市政中心对控股企业福州宏建沥青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确有一笔应收未收款项,为2016年1月-2017年9月应由福州宏建沥青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负担的部分人员基本工资、五险一金等人民币991153元。收到整改通知书后,市政中心立即进行整改。已于2020年5月19日向福州宏建沥青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清算组(为闽侯法院指定的强制清算组)进行债权申报,清算组已复函:“将依法对贵中心提交的债权申报材料登记造册,并进行审查。”现该款项正等待财产拍卖后予以补偿分配。

移交问题(二):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我委所属市政中心、红庙岭中心等共有超过两年未使用的项目结余17.58万元未及时清理上缴。

办理情况:已办结。福州市政工程中心2个项目结余资金115751元,已于5月21日上缴财政指定账户;红庙岭中心项目结余资金60078元,已于5月19日全部上缴国库,合计175823已核销。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经过三个月的整改,市委巡察七组对我委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所反馈的问题已基本得到了解决。与此同时也存在一些难度大、需要较长时间解决的复杂问题,我委党组拟在下一步认真研究解决办法,稳妥推进,主要问题及后续处理措施如下:

(一)非居民户的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不力

由于我市现有的垃圾处理费人工收取模式,存在核定参数收集难、收费人员自由裁量权大、单位数量众多收费人手不足、拒缴拖欠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等诸多弊端,造成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艰难、收缴率低、征收成本高的问题长期存在,这也是国内采用人工征收模式的其它城市存在的共性问题。为彻底改变现状,我委拟在前期对居民户改变为“水系数法”征收成功的基础上,对非居民户生活垃圾处理费模式也进行改革。经市政府同意,我委就“水系数法”征收方案开展招标工作。2020年6月28日确定五邑大学为项目编制单位,11月初“水系数法”征收方案可研报告正式稿已经市城管委审定认可,2021年1月中旬已初步编制完成征收方案初稿,目前正在编制完善征收方案。我委争取在2021年上半年将非居民户垃圾处理费“水系数法”征收方案上报市政府研究。

(二)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

市城管委及下属4个单位共有往来款项51959.68万元(1056笔)挂账三年以上未清理,市政中心存在个人借款168.27万元(37笔),其中18.8万元已无法收回,已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目前我委已对全系统三年以上长期往来款项开展了清查工作,经核实委本级和下属4个单位共有往来款项52110.30万元,目前满足财务结算条件的已核销10223.91万元。剩余部分处理:一是市政中心工程完工后长期未审结的350项建设项目金额共计20864.29万元万元,由于时间久远无法联系施工(债权)单位,市政中心已采取公告申明催促申报的方式处理,在2020年12月30日的《福建日报》上刊登了公告,要求债权单位限期30天内登记债权。对于公告期内提出申报债权的客户对接开展相应项目结算。公告期满未申报的项目拟予以财务预结算方式进行清理,清理后剩余施工预算先行上缴财政;二是正在收集结算材料进行整改的项目金额为21022.10万元。已督促相关单位尽快审结,其中:市政中心正在组织清理的部分共535项,金额19534.6万元,此类包含履约金、材料尾款、工程尚未结算的预收、应付款、未收到业主单位或财政拔款等,这部分待收到款项、合同到期或审结后即可结算。力争今年上半年完成一半项目审结工作,剩下的计划今年下半年完成;三是市政中心37笔个人借款,主要是单位间业务往来而产生的预付款项,市政中心已在2021年帐务结转时进行调整。对无法收回的18.8万元,已责成市政中心采取措施依法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3312375;通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东部办公区8号楼1301室;电子邮箱FZSCGWZZRSC@163.com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1-6-29

 

 

威海市文登区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文章下载

威海市文登区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2日至4月30日,区委巡察组对区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进行了巡察。6月7日,区巡察组向区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区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存在33个问题,并提出4条意见建议。城管服务中心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区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抓紧抓好,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同时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做到持之以恒形成习惯。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第一时间及时传达部署,明确责任分工。6月7日城管服务中心立即召开班子会,全面部署整改工作;按照巡察组的要求,全面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责任、严守政治纪律;成立了以区城管服务中心负责人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落实。

二是制订整改方案,全面启动整改。制订并下发了《区城管服务中心关于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针对反馈的4大类问题和巡察组给出的4条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方案,每项任务均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完成时限,层层分解任务,做到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部门、完成时限的“四个明确”,整改工作由城管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统筹协调推进,对巡察整改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

三是巩固拓展成果。在整改落实中,注意分清主次,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干部作风大改进、促进城区市政园林建设管理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

二、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精致城市建设决策部署有偏差,履行政治责任不够坚决

1、关于“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指示精神不主动”的问题。

(1)提高政治站位,认真领会上级指示精神。对于上级部门下发的重要指示精神,负责人在班子会领学,班子成员组织分管的科室层层传达好上级的会议精神,6月25日,城管服务中心在二楼会议室召开了班子会议,由中心主任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威海精致城市有关工作的指示精神,学习威海市、文登区相关精致城市建设等文件精神的学习,负责人在班子会领学,班子成员向分管的科室传达。7月6日召开全体中层干部会议,对精致城市建设再学习、再部署,提高全体干部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班子认真研究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有针对性地做好具体落实的制度措施,以保证上级部门下达的指示不打折扣的得到执行。6月25日,在二楼会议室召开班子会议,认真研究如何落实目前市政园林精致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研究制定了分工负责、建立健全制度、现场调度、养护考核和通过城乡智慧平台和数字平台督办的管理措施,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指示不打折扣的得到执行。

其中,对威海市数字城管平台转办案件处置工作研究不足的问题。服务中心班子认真研究转办案件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出台了 “对数字平台反映多的重点案件,由城市管理科加大巡查力度,城乡智慧平台加大对此类重点案件的处理”,联动处置机制促使各类案件发生的数量降低。同时,在具体工作中,还对数字平台案件处置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督办理,进行了“周汇总、月通报”,对同类别、常出现、反复管的热点和难点,分析原因,与各责任单位同抓共管,确保治理长效。截止8月底,我区的11964个案件全部得到高效有序处理,城市化管理水平得到很大提高。同时,根据处置方案将威海数字平台转办的案件分门别类列入相应的市政工程养护计划中,目前已拟将威海数字平台转办的登云路破损案件和文昌路南段道路破损案件列入2022年的市政道路维修计划中。

对市政绿化养护等重点工作研究不足的问题。班子及时研究,强化管理措施。对现阶段执行的市政园林养护制度严格落实,分管此项工作的班子成员组织具有市政绿化养护专业的技术人员对辖区市政绿化养护工程按性质、区域,和种类详细划分,按照卫生、苗木修剪、杂草清理等项目,进行确定任务目标、落实相应部门责任、按标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管理。重点对《城市绿化养护管理考核细则》、《绿化养护管理考核评分标准》、《市政基础设施养护管理考核细则》、《市政基础设施养护管理考核标准》进行了完善细化,确保工作任务目标顺利实施。6月、7月、8月对城资公司、金滩投资公司等4家市政绿化养护单位的养护区域全方位进行了3次养护考核,对发现的养护问题发放3期考核通报,促进养护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政策学习。城管服务中心加强对精致城市建设相关精神的学习,不断提高对精致城市建设的思想认识。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研究《威海市精致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威海市文登区精致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市、区制定的精致城市建设相关要求,积极落实推进精致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了精致城市建设管理的研讨例会,班子成员互相交流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实行互学互鉴。7至9月已经连续2次在城管中心二楼会议室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参加的精致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研讨交流会,交流的内容广泛涵盖了标准规范、安全、日常制度、雨雪季节管理、平台管理、现场调度、邻近城市建设与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全面提高了政治站位,拓宽了管理眼界,增加了监管经验。

(3)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坚持经常性的业务学习或现场观摩学习。6月10日,由中心负责此项工作的副主任带队组织相关业务科室骨干组队参加了威海精致办组织的精致城市建设沙龙角论坛,学习李忠教授的“国际新视角下的中国城市更新”的专题授课。7月23日,中心组队赴威海精致城市沙龙参加高级经济师许豫宏教授的“精致城市幸福威海的文旅产融孵化器的主题授课”。城管中心将以上好的学习经验和措施融入新的城市新建工程和管理中。目前,已根据威海及外地的精致化建设经验,用于我区的精致城市建设中,如文山东路绿化改造、文昌路绿化提升、虎山路绿化提升等。城市街心口袋公园、步行街等小游园和秀山公园(西区)等精品改造工程于2021年国庆节前改造完工,环岛公园已于2021年5月份分别施工完成,这些精品工程的实施,不但极大的提高了精致化城市建设的水平,同时显著提高了职工的业务水平和能力。

2、关于“界定职能职责不明晰”的问题。

(1)进行职能定位。明确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的职能主要是负责市政园林范畴的精致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等。根据威文编【2021】52号文《威海市文登区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以下简称《职能规定》),建立健全专业管理队伍,根据编制规定、上级政策、区城市规划、城市特色和领导对城建工作的各项指示,全方位做好精致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2)加强市政建设和养护管理。根据《职能规定》,成立“市政建设科”,其职责是做好市政工程建设年度计划制定、技术服务、城区道路地下管线工作的技术服务、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养护考核管理等工作。

(3)加强园林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根据《职能规定》,成立“园林绿化科”,其职责是做好全区公园、广场、绿地、河道的养护考核工作,做好技术服务、绿地系统规划的辅助编制、工程施工质量和施工验收辅助实施、绿化验收、养护评比等工作。

(4)加快巡查案件的处置力度。组织落实市、区数字城管平台日常运行等各项工作,做好区城乡智慧巡察案件派遣等事务性工作。在具体的业务过程中,数字城管平台在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进行派遣,确保一小时内案件派遣无反复,不出现超期派遣现象;对一些处置有难度和易返工案件,及时跟踪督导,确保不出现超期处置案件,对上报督查结案的案件,认真审核,确保不出现返工现象。考核科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把智慧巡查平台上的案件整改情况进行汇总,对未整改案件较多的部门进行督促,争取前期的案件逐个销号清零,对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期间发到城乡智慧平台的14231个案件,整改时间截止2021年9月10日,共整改完成14118件,未完成113件,完成率为99.21%。

(5)转换角色做好服务。及时找准定位,区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迅速转换工作思想,从原来做好具体的园林市政等业务方面的角色,迅速转换定位在组织精致城市建设与管理的位置上。各科室部门通过认真学习三定方案,明确城管服务中心管理职能和各科室部门的职责。通过召开党的各类会议、科室和中队会议、微信群播放短视频、事例讲解等各类形式促使职工明确责任,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在公共设施、安全管理、园林绿化、施工管理服务等方面的管理能力。城建重点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已经展开,目前圣海路养护工程招标已经完成、威海高速公路路灯安装、城区路灯节能工程已经展开。目前,区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的干部职工工作思想、管理思维等逐渐转换,由简单的落实巡查等基础工作转换到城市管理的轨道上,城市精致化建设、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3、关于“研究推进精致城市建设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1)认真研究推进精致城市建设工作。加强对精致城市建设工作的重要性的学习和认识,领导班子定期召开精致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班子成员就分管领域的精致城市建设方面汇报交流,统筹研究推进精致城市工作,全面发挥综合服务功能。班子成员在自己分管的领域牵头召开精致城市建设管理相关的会议,6月25日在城管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班子精致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议,认真研究通过了《数字城管平台案件现场办公制度》、《数字城管平台案件审核管理制度》,认真研究了精致城市建设工作。8月16日分管副主任召开各街道相关单位和各巡查队长50多人参加的精致城市建设工作会和现场会,就园林景观管护的长效性、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质量、精细化养护、做好养护工作的统筹作了详细的安排。9月9日,班子成员与工程管理科、园林绿化科等技术人员共10人,赴荣成建设局进行了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经验学习,参与人员全面提高了对城市建设与管理水平的认知。

(2)做好精致城市园林市政建设的规划。班子召开专业会议研究,多方论证,全面加强精致城市建设的规划。6月,城管中心二楼会议室,中心班子召开了精致城市建设方面的专题会议,多方论证,一是根据威海市开展“美丽城市”建设试点推进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思路和文登区城市总体规划等的要求,围绕如何做好文登区精致城市市政园林工程进行多方面的探讨,借鉴多方经验教训,对下一步精致规划长远与近期相结合、新建精品工程与城市更新行动相结合打基础,为下一步精致规划、精致工程、精致改造、精致管理提供思路。二是加强工程的组织监管考核,做到机制理顺、计划合理、组织得力、实施精细、效果显著。根据2020年的城建重点工程建设实际,已经从里面筛选出精致公厕、精致公园等工程参加威海市精致城市建设相关精致工程的评选。三是全面打造具有文登学特色的精致城市。根据士学文化、道教文化、红色文化和李龙文化的特色基因,在2021年及以后的市政园林建设设计上,用命名方式、雕塑方式、文字方式、纪念馆和广场等多种方式,让历经千年历史积淀流传下来的文登学文化成为精致城市的重要组成一环。目前,文登文化元素已经应用广泛,在以文登学元素命名的“文登学公园”、“天福绿地”、“士林亭”和“圣经山道德经石”、“徐士林事迹”等多处文化景点的基础上,继续用红色文化中的“胶东天福山革命文化”中的中共党员理琪和张连珠的名字,对2021年建设的革命纪念堂南面的2个游园绿地进行了“理琪园”、“连珠园”的命名,对步行街设置了“文登方言小品”的造型设计,提升了精致城市的品味。

(3)强化精品城市建设和管理的落实。根据规划和上级的要求,结合民生的需要,及早于9月份研究制定了《2022年城建重点工程计划》和养护管理计划,并从中筛列出区重点工程和威海市城建重点工程进行精品管理,主要项目主要有7大类,分别为:市政建设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开发区城建工程、交通信号设施、环境卫生、住建工程、城市管理等。

4、关于“调度工程进展不深入” 的问题。

(1)实时精准调度。讲政治大局和业务大局,根据威海精致城市管理要求和重点工程要求,科室管理人员常态化对在建的每项工程都安排人员实时跟踪了解工程现场情况,进行工程一线巡回检查,从施工计划、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及现场管理,及时协调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根据市、区两级的部署,在6月29日、7月22日、8月25日对区级重点工程进行调度,调度项目主要有5大类共49项,分别是市政设施工程、园林景观工程、住建工程、城市综合管理工程以及开发区工程,主要调度工程的内容是进度情况、完成总工程量的百分比情况;在8月13日、20日、27日每周对进度缓慢的5项工程进行调度,分别是抱龙河河道清淤项目、昆嵛南路项目、香山北路项目、九发路项目、人防指挥所项目,主要调度的内容为每周的进展情况以及下周进展计划等。

(2)强化城建重点工程管理的力度。由以往被动调度工程进度的状态,变为主动调动重点工程进度;随着三定方案工作职责的确立,各项管理职能明确,不再由原来刚改革后的巡查为主、工程调度根据领导的指示说一样干一样的靠感情推动工作来进行的被动局面,已经遵照制度和程序进行市、区工程调度和日常管理考核;根据上报的工程进度,每月都要实地核实进度,对虚报进度、进度缓慢的工程进行实时调度,并要求相关单位列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确保重点工程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在6月29日、7月23日、8月25日对市级重点工程进行调度,到各个工地实地检查核实情况,按时填报“威海市项目管理服务平台”,明晰完成投资情况、动态视频图片以及累积形象进度,力促各项工程顺利按照进度施工。

5、关于“推进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1)完善重点工程管理机制。班子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城建重点工程规划设计、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及运营管护各阶段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监督考核机制,推进全区城建重点工程、重点工程项目有效展开。经研定,要求按照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根据上级政策要求和结合群众诉求,在各项工程的环境评估、安全制度措施、可行性研究方面必须规范制度执行;工程管理上,城管服务中心各分管根据技术规范和市区两级的指示,做好施工图纸的审核,不合规范必须整改,按照项目管理程序完成施工合同管理、质量标准、工程验收的监督和管理等各个重要环节的工作。为了推进明年的香山路改造工程的前期图纸设计工作,9月3日城管服务中心组织设计单位、城资公司、水利局、恒源热电、北京燃气、自来水公司等单位在区城管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图纸初审会,各单位对图纸设计有问题的进行座谈交流,图纸设计人员对各家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详细的记录以便完善设计图纸。

(2)坚持把握政策标准。细心与威海精致办沟通,主要范围涉及到城区、乡镇的自来水、供电、燃气、热力、供气、通讯等重点工程考核的目标和办法,及时传达给各项目实施单位。对重点工程的实施进展情况准确及时的掌握,根据政策及业务管理、施工流程的要求,适时进行工程调度和调整,确保工程按计划顺利完成。7月,分管副主任就市政道路、供电管线、路灯、桥梁、绿化工程等5项问题,与威海精致办沟通,明确8月份重点工程部分施工有困难的协调程序、解决措施和施工要求,并应用于龙山路、珠海路等市政道路建设,庙山路路灯建设、道呼线智能化控制系统建设、河埠庄桥加固、西部环山路园林景观工程等建设方面。

(3)精准实施。结合上级的考核办法和项目实施单位的进度计划和投资额,按规定制订工程施工计划和工程进度;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根据上级的考核办法,上报项目的施工计划及实施方案,制订好施工管理措施;根据施工计划进行检查和督促、考核,以保证重点工程的精准高效实施。《威海市文登区2021年城建重点工程计划》于2020年制订完成确定后,即明确了施工进度计划;城管服务中心根据工程计划完成投资额、实地检查进度、上报工程进度等办法考核施工管理;同样也是通过上报工程进度调度表、完成投资额、现场核实进度进行检查督办考核,确保重点工程精准高效实施。

(4)加强考核评价,发挥作用明显。研究制订全区49个城建重点工程考核评价办法,向上级建议成立区考核评价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由分管区长任组长,由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组员由相关责任人组成,全面组织考核评价工作。目前各项重点工程的考核工作是以现场检查进度、工程投资额、向威海市发改平台报工程情况为主三种方式进行检查考核。

6、关于“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不充分”的问题。

(1)统筹规划管理,合理制订管理计划。认真规划研究养护办法,每年下半年组织制定第二年的市政绿化养护计划,依据计划依次对市政设施进行维修养护,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不断加强。在市政绿化养护工程质量方面,9月8号,在区交易中心完成了2022年的圣海路绿化养护招标工程,目前,已初步完成2022年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及养护计划,待批复后,将按计划对城资公司、金滩公司区域的各项市政绿化建设养护工程进行实施,确保牵头抓总作用有力有效。

(2)科学制订管理和考核办法。根据三定方案成立专业科室,负责市政设施养护和园林绿化养护的规划和考核,全面抓好落实市政道路建设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考核等,抓好全区公园、广场、绿地城区河道的养护、升级改造、卫生保洁的检查考核等工作。

(3)落实签订合同。与城资公司对接落实2021年城区绿化工程养护合同,合同管理主要以质量为中心,在绿地、公园、河道的养护管理上,做到竖到底,横到边,不缺项、不漏项,疏解难题;每月现场调度考核,不定期检查和抽查,并保持常态化。

7、关于“养护工程监管流于形式”的问题。

(1)强化考核监管。加强对市政园林工程养护考核工作的研究,强化问题整改及跟踪调度力度。对原市政养护管理考核细则和考核打分表进行了修改完善;成立了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市政养护考核小组,小组成员由城管服务中心和养护单位两方组成,对区城资公司、金滩投资公司、雅林园艺公司、丽锦园林公司4家市政和绿化养护单位的养护区域全方位考核。6月21日至22日、7月22日、8月17日至19日分别进行了三次养护考核,发现11个方面的养护问题并对养护问题进行跟踪调度改进;针对降雨后路面有积水点,8月9日给城资公司和金滩公司下发上报城区积水点整改台账的通知,要求各养护单位列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城管中心对考核结果不足的方面进行跟踪调度改进;同时,根据考核办法,小组对威海市数字城管平台案件进行监督考核,确保平台案件整改及时,监督考核效果显著。

(2)定期通报情况。每月出一期养护考核通报,对所有养护单位进行综合打分排名,对每一家养护单位的养护情况逐一点评,对养护质量好的养护予以表扬,对于养护质量达不到标准的单位予以通报扣分。6、7、8月根据考核情况每月都进行了市政养护考核通报,3期通报对所有养护单位进行综合打分排名,对每一家养护单位的养护情况逐一点评,并通过《考核办法细则》里面规定的排名通报的方式给予公开。

(3)认真落实整改。对养护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列出台账和整改时间,科室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拒不整改的养护单位根据养护合同规定予以扣减养护费,对于养护质量较好的养护单位予以表扬。对6至8月共3期养护考核通报中对养护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以照片的形式列出台账和整改时间,要求养护单位在整改时限内完成整改,养护单位将整改后的照片上传,科室人员去现场落实整改是否到位合格。7月份,分别扣除雅林园艺公司、丽雅园林公司3%、1%的养护费,城资公司扣除目前养护费2%。8月份,对养护单位上报的积水点整改台账,按照时间点逐一现场落实整改。通过排名对养护质量好的养护单位予以表扬,月考核小于90分的,每低1分扣拨月养护经费的1%,通过对养护费扣拨的处罚,促进考核工作落到实处。

8、关于数字城管平台薄弱环节中“协调办理机制不健全” 的问题。

(1)健全现场办公制度。在坚持原有通过现场办公解决一些职责不清、职责交叉等案件的基础上,2021年6月,中心主任在城管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班子会议,研究通过了《文登区数字城管平台案件处置现场办公制度》、《数字城管平台案件审核管理制度》,两项制度的出台,使中心人员在日常与各处置单位工作交流沟通中,明确了各处置单位的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会议还研究了签订现场办公意见书等事项。通过健全现场办公制度,逐步消除管理盲点、争议点,进一步理顺管理职责,强化案件转办、处置协调办理机制;同时通过健全现场办公制度、明确职责的方法,彻底解决推动工作力度不足的现象。6月22日、7月20日、8月17日,城管服务中心在峰山路、文山西路、汕头路、南通路连续召开由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参加的针对处置难点案件的现场办公,3次现场办公会议有效地解决了长期难以解决的道路大面积破损、工厂废弃石料乱堆乱放、外墙保温施工导致线缆脱落等问题,也进一步理顺了管理职责;通过实施强化处置协调办理机制,彻底解决了依靠干部个人感情来推动工作的现象。

(2)建立处置通报制度。每周通过工作群对各处置单位的案件处置和重点案件情况进行通报,每月召开各处置单位月度案件考核通报会,重点通报驻文单位的处置情况,通过会议强化协调沟通,不断提升驻文单位的处置率。7月15日,在城管中心召开针对6月份案件处置情况的通报会,参加人员有3个街道办事处、金山公司、城资公司、金滩公司、环卫服务中心;8月10日在城管中心召开(针对7月份)案件处置情况的通报会,对处置不力的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参加人员有联通、北燃、办事处等各相关处置单位。通过开展各项有效措施,全区重点案件数量考核占比由1月份的24%下降到8月份的13.43%,7月份按期处置率实现了100%位列第一,8月份按期处置率为99.93%位列第二,使巡察组反馈的去年10次考核8次位列第三的问题得到改变。

(3)采取有效措施提升业务能力。为提高区级管理水平,研究提升案件处置率的工作方法,一是通过不定期的组织业务培训强化各处置单位的业务技能,提高工作效能;8月16日,组织所有处置单位和城管中心各巡查中队长参加的重点案件现场调度会,会后与会人员实地到泰浩华府小区、豹山路、河汉街、凤西街进行实地观摩,对重点案件进行了现场讲解等,切实提高了各处置单位和城管服务中心自身的业务能力;二是采用科学方法开展工作,利用微信工作群审核案件处置,在案件核查上报时,处置单位在微信工作群中上报完成整改照片,坐席人员对每个案件的处置情况进行核查把关,弥补区级平台无法审核案件处置的系统短板,有效减少超期案件,持续把案件按期处置率提上去。为配合此项措施的有效开展,班子研究制定了《数字城管平台案件审核管理制度》,利用微信工作群审核案件处置,返工案件大幅下降。7月份返工案件有7件、8月份返工案件有8件,比去年同期下降了约70%。 8月18日,精致办下发了《关于对龙山街道数字城管平台案件处置工作予以表扬的通报》,对龙山街道道路不洁、暴露垃圾整治等重点案件管控得力情况在全区进行了通报表扬。

(4)强化考核制度。根据威海市平台2021的考核办法,从6月份开始,将上级驻文单位的考核由过去只通报处置情况,改为考核按期处置情况、返工和超期未处置案件情况;通过强化考核,使驻文单位案件处置力度得到大幅提升,案件按期处置率得到显著提高。6、7月份,13个上级驻文单位有4个单位按期处置率未达到100%;8月份,有3个单位按期处置率未达到100%,较去年8个上级驻文单位按期处置率低于全区平均水平有了很大提升。

9、关于“落实上级要求不及时” 的问题。

(1)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区城管综合服务中心将根据威海市数字城管平台的案件采集要求和工作重点,制订案件销号推进计划。根据现有道路破损情况完善制订道路破损维修计划,及时制定有针对性的跟进措施,强化各处置单位的责任,对日常管理和案件处置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提醒。一是进行逐个工作单位和项目的维修销号,对不畅通环节开展有力协调和督办;二是及时制定有针对性的跟进措施,强化各处置单位的责任,对日常管理和案件处置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提醒,在文山路、珠海路等新维修道路改造上,城管中心提出要求提高道路施工标准和建设质量的工作要求,使道路破损方面的案件呈下降趋势;三是及时协调各镇、办事处、金山服务中心、金滩公司等单位召开了对乱堆物堆料进行搬移整治的系列协调现场会议,使这项难点缠点的问题顺利得到解决。

(2)发挥数据优势、创新督导。数字城管平台随时对案件情况进行分析,对案件多发的道路和街巷进行现场办公督导,现场发现问题现场分析,现场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解决时间,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问题解决的效果。8月16日,由分管副主任在城管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有各相关单位参加的重点案件调度会,会议通报了当月截止15日,数字城管平台重点案件采集的数量情况,对三个街道、金山综合服务中心、城资公司、金滩公司重点案件分布情况进行了分析;会议强调,城管服务中心各巡查中队要以重点案件为重点开展好日常巡查工作;会后,组织三个街道、金山综合服务中心、城资公司、金滩公司分管领导和中心15个巡查中队负责人进行现场办公,对泰浩华府小区周边、豹山路、凤西路、金山路等重点案件多发路段进行了巡查,对重点案件的产生和管控进行现场指导。7-8月份,通过《数字城管平台案件处置通报》,对天福街道办事处、金山综合服务中心、金滩公司等道路不洁、暴露垃圾、乱堆物料等重点案件较多的现象进行了通报。

(3)整体协作、严控重点案件。区城管服务中心将充分发挥八个城市管理科的职能,在日常巡查中,城市管理科将以数字城管平台的道路破损、乱堆物堆料等重点案件为向导,有针对性的对重点案件进行全面巡查督导,对普查的道路破损、乱堆物堆料等问题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时限、逐一销号,扭转道路破损等方面案件的上升趋势。一是问题销号,巡查评价科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把智慧巡查平台上的案件整改情况进行汇总,对未整改案件较多的部门进行督促,争取前期的案件逐个销号清零,对巡察指出的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期间未完成的14231的案件,已整改完成14118件,未完成113件,完成率为99.21%(截止2021年9月10日统计)。二是现场办公,为专门解决长期难以解决的道路大面积破损、工厂废弃石料乱堆乱放等问题,6月22日、7月20日、8月17日连续对处置有难度的案件进行现场办公,威海、文登城管服务部门、城管数字平台、各办事处、金山服务中心、金滩公司等部门参加;2021年7月7日对智慧巡查平台存在的营南村东观光路垃圾堆放一直未解决的问题进行了现场督办,通过现场办公,把城资公司及文登营镇相关负责人组织到现场落实责任,使案件及时得到处置。

10、关于“案件采集不主动” 的问题。

(1)提高思想认识。面对精致城市建设的新要求和当前城管服务中心的机构改革新形势,进一步统一巡查队员的思想意识,改过去“干”为现在“查”,把案件采集作为精致城市管理的重要抓手,切实认识到巡查工作的重要性,提升广大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担当。一是全面强化思想宣传,城管班子成员首先转换思想提高政治和业务双站位,提高政治责任和政治引领,树立“精致化城市建设与管理”的总目标;同时,在班子会、在各类党员会、在中层干部职工会议、在各城市管理科会议上,频繁宣传由“干园林绿化”、 “干道路建设”转为“站新平台换新思维、查案件提升精致城市管理水平、管理重点工程”的角色转换。二是召开案件采集专题会议,7月份,分管副主任牵头开展了一次案件采集工作专题会,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层面,切实提高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两个月来,各城市管理科采集了包括卫生、智慧平台、专项巡查等各类案件1万多件,其中,针对绿地杂草、地篦子、井盖、盲道、斑马线、城区积水点等进行专项排查,发现问题总共700多处,派给各责任单位正在积极整改。

(2)加强作风整顿。强化“第一种形态”在工作中的运用,提升巡查队员的责任担当,促进工作作风的提升。一是进行责任约谈,对81名巡查队员中16人采集案件低于50件的问题,由分管副主任对涉及的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整改,提升案件采集率;近两个月,城市管理科案件采集数量大幅度提升,智慧平台案件总数达到了7556件,每月产生的案件数量比5月份平均提升了31.41%。二是进行作风整顿,在各城市管理科会议中广泛开展城市是我家,管理城市靠大家,我为城市管理添光彩的职业教育,提高职工管理城市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光荣感;树立城管服务中心先进个人鞠海军、毕明章和环卫工人李玉坤的勤劳奋进始终如一的榜样示范,激发干部职工淡薄名利、自重自励的斗志,转变岁数大快退休了就要放一放、缓一缓的心态,始终保持积极向上、昂扬奋进的精神状态,提高了干部职工的个人修养和工作作风,城管服务中心工作作风持续不断改进。

(3)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巡查工作的规章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对城市管理科和内部的案件采集数量进行月、季度考核。由考核部门每月公示各个城市管理科及个人成绩、案件采集的数量,并列为年终绩效参考标准;各城市管理科每月采集案件不得低于200件。对达不到任务要求,要对其提醒谈话;经考核巡察整改后每个科室的巡查案件均达到标准。在工作流程的掌握上,城市管理科干部职工通过科室学习和实践,都明确了业务的责任、目标、考核,对巡查范围、案件数量、上传平台、积案处理、当月与季度考核等方面的工作内容和程序已经熟悉。通过以上各种措施,7、8两个月每月产生的案件数量比5月份平均提升了31.41%,智慧平台案件达到7556件。

11、关于“跟踪办理质量不高” 的问题。

(1)强化责任意识。由巡查评价科将上传智慧平台的案件与实际对照,列出办理质量案件不高的全部案件目录,列出清单,定出管理标准,详细列出责任领导、部门、责任人等,实行内部管理和对外督办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督办案件。7-8月份,通过文登区城乡智慧巡查平台对绿地脏乱、道路不洁、占道经营、沿街晾挂、垃圾桶不洁等各类案件进行了派发督办,共计7556件;对城资公司、金滩事业、各镇街等20余个部门进行督办,其中按时完成7125件,超时完成239件,处置率达到97.46%。巡查评价科还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把智慧巡查平台上的案件整改情况进行汇总,对未整改案件较多的部门进行督促,争取前期的案件逐个销号清零,对巡察组巡察出来的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期间的案件未完成的抓紧督促,这些共14231个案件截止2021年9月10日,已整改完成14118件,未完成113件,完成率为99.21%。

(2)督办重点案件。抓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重点案件,每月列《重点问题清单》,分管副主任专门抓,协调相关办事处和单位,下达限时整改通知的《提醒单》,对拒不按时间协调整改的单位和部门,上传上一级领导办理,目前,发放针对井盖、地篦子,盲道、路边石等问题对城资公司、金滩公司及各镇街等6个部门单位的的提醒单10余个,已完成。

(3)严格考核管理。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将案件办理情况纳入区里的绩效考核,建立2021年度目标绩效管理考核机制,并形成长效机制,对各类案件的办理质量跟踪考核。根据《关于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城管中心分步骤或程序进行由上到下的通报或管理体系,进行综合管理,确保制度和措施的统一,该工作由城管服务中心分管副主任负责,确保智慧巡查按期处置率达到95%以上,对超出时限未办结案件要大幅下降。截止8月底,以精致城市办公室的名义下发《数字城管平台案件处置情况的通报》中,文登区城乡智慧巡查平台应处置绿地脏乱、道路不洁、占道经营、沿街晾挂、垃圾桶不洁等案件有4394件,已按期处置了4338件,按期处置率为98.73%;

12、关于“巡查队伍内部考核管理不到位” 的问题。

(1)成立内部考核工作小组。成立以中心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考核科、政工科、办公室、数字平台负责人等有业务联系的部门为成员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建立《巡查队伍考核管理办法》详细规定巡查队伍的管理机制,根据工作目标、阶段性任务进行定性和定量打分,切实做到科学、公平、公正,达到从面上查漏洞,补短板。一是数量考核,在数量上通过城乡智慧平台对目前的15个城市巡查中队进行了考核,通过总案件核查每个人的巡查案件数量。二是通过威海数字平台反映的辖区案件数量呈上升或下降趋势进行部门考核;三是通过网格化管理考核,每个人下沉负责管理一个区域的方式,每个人的责任区、案件整治数量都清晰易查。通过考核机制的建立,有力地促进了城市精致化的高质量进行。

(2)严格考核制度。完善了《文登区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城市管理个人业务考核办法》,严肃巡查队伍内部管理,通过考勤时间、工作分工、作风建设、政治和业务学习展开内部管理,提高素质。根据目前的形势和任务充实完善,围绕查处、落实问题整改、日常管理、步行巡查、常规巡查、夜间及节假日巡查、智慧巡查上传问题图片、交付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管理,月、季度考核结合进行,严格执行。考核的成绩与年底评优评先挂钩。

(3)改进工作机制。改过去各城市管理科集体巡查为网格化管理,每个街区责任到人,实行“包街”工作法,实行巡查力量下沉,用制度管人、责任到人,调动巡查队伍的工作积极性。目前,巡查队伍15个巡查中队,80名干部职工,全部下沉到92条背街小巷,全部实行网格化管理,这项措施的科学施行,有力的调动了巡查整体队伍的工作积极性。

13、关于“审核验收项目配套绿化工程缺位” 的问题。

(1)加强项目管理研究,提高管理认识。对住宅小区配套绿化工程规划审批和验收工作进行研究分析,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办法和措施,明确配套绿化工程规划、验收程序,确保各个链条环环相扣,无质量和安全隐患。6月中旬,针对住宅小区配套绿化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审批的问题,城管中心与行政审批服务局密切配合,一是审批局在进行图纸审批的时候联动处置,由行政审批服务局主动告知审批单位到区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来办理配套绿化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并定期把需要办理手续的单位清单反馈给服务中心,服务中心由具有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技术人员负责办理相关图纸手续。二是根据审批图纸的要求,城管中心负责按时按程序审定核实图纸,主要核实验收工程的绿化覆盖率、绿化树种、按设计标准施工。三是截止9月上旬,根据此程序和图纸审批规程、现场验收要求,2021年已先后办理绿化工程审批手续6个。

(2)严格遵守执行配套绿化工程竣工审核验收制度。其中,对于办理容缺手续的工程项目,要有明确的完成时限,加强跟踪监管,定人员、定时间、定标准,容缺手续到期的工程项目,验收人员现场查看是否完成,对于未能完成的,将竣工验收单撤回。与行政审批服务局对接,严肃“施工单位提交备审工程资料”、“验收需要的项目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验收单位和验收时间”、“验收依据”、“绿化覆盖百分比率”、“签字的工程竣工报告”等一系列验收关键环节和制度。组织完成对32个小区中未审核的小区项目进行了审核、验收等,在各项工程中严格遵守配套绿化工程竣工审核验收制度。

(3)成立专业队伍。根据威文编【2021】52号文《威海市文登区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成立 “园林绿化科”等16个职能科室,确保有足够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做好绿地系统规划、绿道网规划等园林绿化专项技术服务工作,能够完成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和验收、住宅小区配套绿化工程审核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14、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扎实”的问题。

(1)完善学习计划。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中心组成员组成及责任分工。6月份整改以来按照计划认真组织学习。6月25日,班子成员认真深入地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和指示摘编》,围绕安全生产、汛期安全防范、如何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等方面,进行了研讨交流。2021年7月7日,城管服务中心理论中心组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此次学习全面提升了中心组成员的政治站位,进一步明确了职责规范。同时,组长还于7月8日、7月9日、8月17日,分别主持学习了《学史崇德专题》、《习近平:学史明理 学史增信 学史崇德 学史力行》、《习近平的小康故事》、《习近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中心组每个成员都认真地开展专题精神内涵的学习,入脑入心效果良好。

(2)强化交流研讨。按照学习配档和学习流程,进行理论联系实际进行研讨,针对每个学习文件进行的研讨形成研讨材料。根据专题的内容和每个中心组的分工,结合实际围绕提高政治站位、精致城市建设管理、城管数字平台与评价管理、市政绿化管护等不同的方面和角度进行交流研讨。理论学习组组长对学习组成员的研讨进行质量检查把关,一是确保理论学习深刻到位,做到研讨与实际结合紧密,问题根源把握透彻,解决思路措施明确可行,与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结合效果显著,不流于过场,切实符合当前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中心的实际需要。二是把政治摆在首位,严格按照巡察的意见建议去做,做到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强化纪律作风,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理念。三是提升班子领导力、组织力和战斗力,确实能够把精致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任务完成达标,达到区委、区政府和各阶层满意,使班子成为战斗力强、能攻坚破难的战斗堡垒。

(3)加强日常督导。梳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和配档,严格落实理论中心组工作计划,每名成员每年至少作一次重点发言,每月班子成员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发现未按要求开展活动、会议记录不认真、影像资料重复使用等现象立即组织整改。对班子成员学习资料、心得体会、发言提纲进行审查,严禁网上抄袭、互相模仿。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整治不深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紧

15、关于“统筹谋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足”的问题。

(1)进行专题部署。召开专题党组织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败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采取交流、学习、研讨等方式,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堵塞制度漏洞。班子成员分工明确,时间清晰,做到有部署、有督促、有检查、有成果。 8月31日在二楼会议室,由主要负责人主持召集班子成员召开会议进行了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及部署下半年的工作打算,会上各分管副主任分别结合工作领域做了交流发言,班子成员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展开。一是组织管理上,所有成员严明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政纪律。二是在各自的分工上,对分管科室所有人员严把行动的思想动向,时刻注意苗头倾向,发现分管范围的人员如有在廉政方面有漏洞的将立即约谈提醒和批评教育。三是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廉政文件,做好党纪国法的学习和教育。

(2)压实主体责任。对2020年以来的班子会议记录认真查摆,制定了《区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7月份制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从2021年8月份执行,确保完成任务。具体内容一是确定责任,决定第一责任人由城管中心主要负责人担任,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和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各班子成员落实好分管部门科室的意识形态工作;二是明确政治责任,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有错误思想和错误言论的个别人进行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三是明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做好自己分管范畴范围舆论引导管控和突发公共舆情处置工作。

(3)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第一责任人”和支部书记加强对党支部成员的日常管理监督,了解情况,提出要求,谈话谈心常态化,抓主动、主动抓;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掌握动态和分析研判其思想、工作、作风和生活情况,对党风廉政和反腐败中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6月份中心负责人在二楼小会议室对各班子成员进行了谈心谈话,7月份第一、第二支部书记分别对支部成员及党员干部进行了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情况。对党风廉政和反腐败中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16、关于“落实‘一岗双责’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1)制定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制定了《区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端正思想,压实“一岗双责”责任,班子成员结合自身的分管工作和岗位特点,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自5月份开始认真填写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手册,做好记录。

(2)细化领导责任。班子成员结合自身的分管工作和岗位特点,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进行细化明确,对各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内容完全一致,未根据单位实际和岗位特点进行细化、明确问题,由党组织负责人在班子会上提出通报批评;5月份开始,支部书记和班子成员认真检查落实“一岗双责”工作,对有苗头方向的及时提醒,确保“一岗双责”落实落地。

(3)强化长效机制。支部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通过述职述廉报告、组织生活会等载体,认真检查落实“一岗双责”工作。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责任人,每年至少开展1次履职谈话和1次廉政谈话。将在区换届完成后,部分负责人到位后,对新上任的部门负责人进行履职谈话和廉政谈话。

17、关于“规章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1)强化制度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拟定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定制度》、《区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考勤制度》、《保密制度》、《学习制度》、《考勤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于8月24日组织以科室、中队为单位认真学习了《区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考勤制度》、《学习制度》等,层层落实到科室、中队,目前各项规章得到执行,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严格落实各项制度。一是抓好责任落实,建立主任--分管主任--分管科(室)长(主任)--科室职工的管理体系,执行逐级负责制。《考勤制度》制定了详细的请假要求、因病请假方式等,每张假条详细备注职工调休原因,分管科长、分管领导逐级审查签字。二是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在实施制度过程中,做到了及时、连贯、有效,对制度性文件坚持常年学习;职工请假条每个月整理一次存档,与钉钉考勤对应起来;每个月的3-7号左右定期整理考勤月表与钉钉考勤对应起来;每三个月整理一次季度考勤表(2021年上半年考勤已整理完)作为职工信用考核的一部分。根据不同季节、不同工种,调整城管服务中心人员的休假,做到管理规范、工作效能提高,单位的工作制度在落实中得到了贯彻和延伸。三是定期总结完善,不断提高新形势下的发展和工作需要。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于8月23日下发了《威海市文登区信用“进机关”积分管理试行办法》、《信用“进机关”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通知,24日就以科室、中队为单位进行学习,留存照片,并签署了135份“诚信承诺书”。

(3)实行公示制度。定期检查公示,采取定期检查、抽查的方式,监督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纪律,对考勤、学习、卫生等各类制度,对城管平台管理成效,对城市管理科辖区管理成效,对群众申诉数量等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并将体现制度的各项管理成效的考核结果、具体考核详细内容等公示于众。通过每半年一次检查公示的方法,由分管领导、科室主任、职工三方组成督查检查小组,采取检查、抽查的方式,监督全体干部职工各项工作纪律的执行,对考勤、学习、卫生等各类制度的遵守起到了有效促管。8月12日,在城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公示了《7月份数字城管案件处置情况的通报》;根据12345政务热线反映的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上半年群众不满意工单详情情况,于9月7日在一楼大厅进行了公示。

18、关于“签订维修工程合同不规范”的问题。

(1)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对正在履行的合同和正在进行的工程全面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补充完善。按照“三重一大”的要求,巡察以来,根据综合行政法局班子会议决定,签订市场经营合同一份,规定乙方必须守法经营、公平竞争,服从政府部门和甲方对市场的监督管理等。对巡察出来的5项合同签订不规范、不及时的问题查明了原因,已督促整改。

(2)强化合同管理,明确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合同起草、复核合法的责任人,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要求执行,进一步加强日常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发生。一是规定“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并报综合执法局,该项制度的落实已经常态化。二是落实保密工作制度。要求班子及党支部成员自觉增强保密意识,严禁将“三重一大”事项研究结果通过非组织形式散布和传播,目前没有发现泄密现象。三是严格物资管理。对报批下来的各类物资严格政策规定执行,该规定得到坚决贯彻执行,无一例外。

(3)严肃督导问题。研究适用“第一种形态”,及时处理在合同管理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不良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仍存,党建基础工作不到位

19、关于“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1)提高认识,精心布置党建工作。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理念,城管服务中心班子和一、二支部要总揽全局,抓班子、带队伍,始终绷紧管党治党这根弦,做好《2021年党建工作计划》,切实把党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打算,同“巡查”、“职能转变”、“智慧城管平台与数字平台”、”重点工程”等业务工作同总结、同谋划,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工作研究。对2020年以来领导班子未对如何加强党组织建设问题进行研究的问题,认真进行查摆梳理,总结分析问题。一是端正导向催生动力,根据机构改革和年底市区换届的契机,根据威文编【2021】52号文《威海市文登区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职能科室重新进行划分的契机,进一步完善党建队伍建设,完善城管服务中心的政工组织结构,通过树立重党建的用人导向和工作导向,提升党建工作的水平。二是强化职责施加压力,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职责,通过巡察工作,用反向压力迫使党建工作常抓不懈,以党建工作促“城市管理巡查”、“区重点工程”、“城乡智慧平台”、“市政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等精致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开展。三是结合城管服务中心的实际,围绕如何加强党建组织能力,提高凝聚力和向心力,7月底就中心党组织建设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理顺机构改革后各党支部的构成和更名,研究将原“中国共产党威海市文登区城市综合管理指导中心第一支部委员会”及第二支部,退休一、二支部更名为“中国共产党威海市文登区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第一支部委员会”和第二和退休第一、第二党支部的更名,规范了党的组织机构,目前手续正走在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程序中。

(3)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把标准化、规范化作为党建的重要事项,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一岗双责”,主动为党建工作出谋划策。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一是班子研究决定将党建工作纳入责任制考核范围,列清各自分管部门的党建目标责任、工作标准和考核细则,2021年制定的工资绩效考核方案中把党建工作纳入责任制考核中,真正使党建责任制落到实处。二是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加大党建工作研究力度,加大对党建人员培训水平的提升,促进责任制落实到位。三是注重实效,以天福山红色革命基因为素材,以保持党员“不忘初心”为目标,开展各项入脑入心的实践活动,确保党建和责任制工作目标的实现。

20、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1)提高认识。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文登区纪委强化“三重一大”事项派驻监督工作办法(试行)规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等制度规定,“三重一大”必须经过集体研究决定,该项工作已落实并且常态化。定期召开班子会议对贯彻“三重一大”规定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和反馈,根据实际理清疏堵,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增强规定执行的自觉性和责任意识,有效防范决策风险,促进廉政建设。目前,就智慧停车场建设、圣海路招投标工作、香山路改造等重点工程已全部通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三重一大”工作会议。

(2)严格制度。对重大事项的决策、干部任免、5000元以上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按要求及时上报和邀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全过程全覆盖参与监督,坚持事前报备、事中监督、事后报告,确保监督不走过场,不走形式。城管中心班子将就如何落实“精致城市建设和管理”、“干部调整”、“财务支出”等认真研究,落实制度,并长期保持。巡察以来研究工作四项,一是6月7日,班子召开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按照巡察组的意见建议,成立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全面落实整改工作。二是6月25日,召开班子会议,研究精致化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通过了《数字城管平台案件现场办公制度》和相关审核管理制度等的工作。三是6月30日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有偏差等问题,会议指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性和对城管服务中心改革后各项工作所起的核心引领作用。四是8月20召开班子会议,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副主任为组员的信用专班,负责“信用进机关”的工作。

21、关于“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有差距”的问题。

(1)提高认识。6月23日、7月22日,分别在城管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了党员大会,并对全体党员传达了要严格遵守“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等各项制度的内容,提升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会议根据大会的主题,充分发扬民主,就“威海市文登区城市综合管理指导中心一、二支部和退休指导一、二支部”更名“威海市文登区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一、二支部和退休服务中心一、二支部”、“初心故事”、“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建党100周年讲话”等内容各抒已见,畅所欲言,议题达到了议深议透的效果,形成了统一意见并通过了集体表决。

(2)严格学习制度。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做好计划配档,尤其是政治理论学习内容,要结合实际,时效性要强,计划配档主要负责人要审核;制订完善了《文登区城管服务中心2021年党建学习计划》,完善了各支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三会一课计划配档,并严格执行,坚决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对不到位的及时整改。结合“重温入党誓词”、“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等活动,广泛宣传发动先进典型,引导中心广大党员始终保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理想信念。

22、关于“党员队伍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

(1)加强教育引导。在吸收新党员工作方面,召开非党部分干部座谈会,由各党支部书记参与非党干部职工的集体交流,同时由分管班子成员加强日常交流引导,吸引和鼓励他们主动接受党组织的培养和考验,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对照党员标准来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在老党员管理方面,狠抓党建工作计划和责任制落实,继续强化政治引领不放松,使宗旨意识不断强化,服务群众能力不断提高,常抓先锋模范教育活动,与业务管理共抓共促,持续提高党员队伍的向心力和吸引力。一是,8月6日在城管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了部分非党干部座谈会,组织他们认真学习了李玉坤等同志的先进事迹,非党干部深受鼓舞,通过持续的宣传学习,一致愿意向党组织靠拢,有3 人先后积极递交了入党志愿书。二是在老党员管理方面,通过走访谈心谈话、电话交流生活情况、党的节日慰问等各项措施,促进狠抓党建工作计划和责任制落实。三是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谈心制度,积极围绕党史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在党建和业务相联系工作方面,支部成员与党员在实际工作中多次就党员在精细化建设管理、巡查平台案件等工作中所起的表率作用进行交流,一致认为党员在改革中、在城市管理中所起带头作用非常重要。城管服务中心第一支部书记与党员的交流中得出了,在实际工作中不定时随机交流能够促进党建工作深入开展,是新形式的有益尝试,持续深入效果越发明显;城管服务中心第二党支部书记与大家在实际工作交流中得出党建和业务共建,是防止党建活动与业务产生“两张皮”,是保持党建工作深入的重要方法。

(2)提高政治素养。通过“4+N”主题党日活动促进党员的政治意识和政治素养;带领非党干部职工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教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为人民服务的教育等,提升非党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7月到“召文台名仕馆”和 “高村慈口观地下军工厂”、“张富贵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不断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吸引他们向党组织靠拢。截止目前,有1名同志转为入党积极分子,有1名同志向城管服务中心第一党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有2 名同志向城管服务中心第二党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3)做好工作计划。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区委组织部有关要求,结合区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工作实际,认真抓好了党员的管理,规范了党员行为。一是研究制定了党员发展工作计划,结合日常工作表现,综合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择优选择,重点培养。二是加强了红色文化教育,以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加强了对入党积极分子等的教育,让红色基因革命薪火代代相传。

23、关于“退休党员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1)提高思想认识。利用退休党员集体学习时间,组织学习《党章》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明确党费收缴的标准要求,5月份,开始按规定每月收缴党费,提升了广大党员自觉缴纳党费的意识。

(2)强化责任担当。由专人负责退休党员的党费收缴工作,以现金按月收取、对收缴记录进行完善,每月收缴情况由分管领导严格把关。2021年6月28日,对专门负责收缴退休党支部党员党费的两名同志进行了制度学习,对党费按照规定进行收缴,每月收缴情况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把关,出现问题将严格将责任落实到个人。

(3)严格建章立制,真心关爱老党员。建立跟踪查询制度,开展党组织关爱党员等活动,通过组织党内组织生活会,建立《退休老党员跟踪查询制度》,通过组织党内组织生活会,4+N主题党日等活动,调动退休党员积极性,开展党内活动及个别走访、谈心等形式,及时了解老党员的思想变化情况,解决生活上困难,做到知党员情、解党员难、暖党员心,激发退休党员内在活力。2021年8月18日,政工人员上门走访了退休老党员,及时了解老党员的思想变化情况,促使其持续关心党的工作,激发参加党组织活动的热情。

24、关于“落实干部平时考核工作不严格”的问题。

(1)完善考核办法。机构改革完成后,根据城市精致化建设和管理等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出台《文登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完善《城市管理科个人业务考核办法》、《机关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做到考核有可操作性,单位工作特点和岗位特点突出,做到公平、公正、有效,起到正向激励的作用。7月6日,中心完成了工作人员第一、第二季度干部的平时考核。

(2)健全考核机制。成立以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为组长、副职为副组长,政工和业务部门、相关中层正职组成的双向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干部职工的考核工作,考核成绩与年终绩效挂钩。一是根据《威海市文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的规定做好干部职工的宣传。二是认真按照《方案》的规定进行评比打分、汇总、公示等工作。三是以绩效考核促进城管服务中心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的提高,促进公平公正,避免出力不同而待遇相同的现象出现。

(3)抓好贯彻落实。对制定的一系列的相关管理规定,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对“党建计划”、“安全生产”、“巡查管理”、“考勤制度”、“诚信制度”、“现场会议制度”等各种规定详细解读。明确各班子成员的责任分工,以科室为单位组织讨论,根据各项规定要求,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业务实际,制定针对性的落实措施。新成立的16个科室都要列出自己的落实清单,明确责任要求。

(四)落实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25、关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够严实”的问题。

(1)坚持高点站位。强化认识,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认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了肩上、落实在了行动上。深刻反思“不严肃的工作态度”,深刻开展了教育整改活动,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认真的分析,找出原因,对相关人员进行深刻的教育,防止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严格。7月14日由分管负责人组织安全科等人员认真学习了《2016年7月14日习近平对加强安全生产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统一了认识。并各自进行自我剖析,找出自己在思想上、在态度上、在业务知识上的缺陷,进行了自我反思,提出整改措施目标,提高了安全生产管理的水平。

(2)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内部人员和制度管理,在人员的管理上,强化工作责任心的提高,消除了对工作态度马虎、遇到困难绕开走等不负责任的现象发生。在6-9月间每个月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对每个人的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点评,亮点表扬,缺点整改,促进了工作人员履职尽责。加强文件管理,特别是在执行“文件制定”的过程中,加强审核审批,做到有干事、有把关,杜绝抄、剪、拼现象的发生。7月14日科室会议进一步规范了科室文件编制、审核下发程序并严格落实。同时强调针对每个人手中的各项工作必须落实责任,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

(3)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全面从严查实安全生产方面的漏洞,对安全方面落实不到位的,全面整改。修订《2021年度威海市文登区城市防汛应急预案》,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城市防汛演练桌面推演,督导城资公司在执行《威海市文登区城市防汛应急预案》的基础上,根据单位实际,做好《城资公司城市防汛抢险预案》的修订。针对预案及演练缺少的问题,7月27日组织城资、龙山、天福、环山等5家单位在抱龙河万利城坝房开展了城市防汛演练。征求31家成员单位修改完成了《2021年度威海市文登区城市防汛应急预案》。督促城资公司在执行《威海市文登区城市防汛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完成了《城资公司城市防汛抢险预案》的修订,于7月6日在新一中地下通道进行了演练。

(4)定期学习提高业务能力。通过集中学习《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快速提升业务能力。集思广益,修订了《2021年文登区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报送主管部门。每个月召开市政施工企业安全负责人会议,共同学习《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安全意识和增加了业务知识。重新拟定了《2021年文登区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于8月18日上报到执法局。

26、关于“开展信用‘进机关’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1)成立工作专班。8月20日经过班子认真研究,成立工作专班,以中心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副主任为组员,负责“信用进机关”的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8月20日,制订了“信用进机关”方案,提高了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对信用“进机关”工作意义的认识,推动信用决策在服务中心落地落实;各科室、中队组织信用专题学习2次,做到人人学习,效果良好;8月23日,制定了《文登区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信用手册》,做到可行,有操作性,有考核标准。

(2)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文登区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信用手册》,共签订信用承诺书135份,使“诚实守信”成为服务中心干部职工的日常行为。一是对此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部门,纳入单位考核工作中,其成绩与单位评先评优挂钩;二是按照《威海市文登区信用“进机关”积分管理试行办法》,通过“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党员与普通公职管理”、“国防建设”、“招商引资”7个总的方面对失信扣分、增信加分的办法打分,促进了城管服务中心干部职工品德诚信不断增加。

(3)建立健全诚信档案。为全体干部职工建立了诚信档案,信用良好的人员在评优评奖、荣誉申报、资格评定和优惠政策等方面予以倾斜;引导和鼓励信用等级较低的人员通过参加公益活动等方式修复个人信用。分管负责人和志愿积分不足20分的干部职工一对一谈话,督促其转变观念,树立良好的信用意识。

(4)实行定期采集制度。每年度末对每名干部职工的诚信信息进行采集和汇总,并报送信用平台;组织2020年以来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干部职工信息采集和报送,对年志愿积分不足20分的干部职工,积极组织相关志愿活动,并动员干部职工自由参加社会志愿活动,增加信用积分。为保证制度实施,一是明确了信息采集工作流程以及有异议的信息处理办法,设立专人负责的信用信息采集员和评议小组每年度末对每名干部职工的诚信信息进行采集和汇总,并报送信用平台;二是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学习,积极响应“信用进机关”活动,组织单位134干部职工参加了界石防火志愿、七里市场志愿服务、峰山路与城北市场为民志愿服务等27场志愿活动,并动员单位干部职工参加了社会组织的各项志愿活动,广大干部职工在增加信用积分的同时,奉献社会,砥砺品行。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打牢精致城市建设思想基础。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引导城管服务中心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领悟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城管服务中心全体干部职工紧紧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

(二)全面加强监督检查,持续推进工作整改。

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整改意识,持续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进行“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完成或需要持续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件件落实;对后续整改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举一反三、立行立改。

(三)着眼管理常态长效,实现建设管理标本兼治。

以巡察发现问题作为手段,切实进行规划建设和目标整改才是目的。坚决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结合新形势新要求,持续完善城市市政园林建设各项管理制度,坚持一手立规矩、定制度,一手抓整改、促落实,强化制度执行力,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促进城管服务中心内部管理和外部组织监督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和工作有效。

(四)深化巡察成果运用,推进城市精致事业发展。

区城管服务中心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用好巡察成果,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正风肃纪,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及时解决党员干部在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勇于担当,奋发进取,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让政治生态风清气正、焕然一新,不折不扣地完成好、落实好各项建设和管理任务,将巡察成果体现到精品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具体实践中,为文登“精致城市”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353307,电子信箱:cgzg8353307@163.com

威海市文登区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2021-10-18

 

 

中共福鼎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章下载

中共福鼎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9日至11月20日,市委巡察二组对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年3月16日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

局党组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巡察组发现的问题,照单全收,对巡察组提出的建议,诚恳接受,以高度的政治感和紧迫感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抓好动员部署。在3月17日即巡察组反馈意见的第二天,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制定整改任务分解表,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整改期限;4月29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及班子成员对照检查认识到位,对于巡察反馈的56个问题主动认领、深刻剖析,从主观上找原因,认真开展批评及自我批评,提出相关整改措施及今后努力方向;3月29日,出台《中共福鼎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二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5月6日,再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进一步专题研究部署整改;6月2日,局党组研究讨论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初稿。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为切实加强整改工作的责任落实,局党组及时成立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作为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带头落实整改,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自抓落实;局党组及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各自分工,担任相关整改单位的责任人,对分管单位的整改工作检查指导、督促推进,切实把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下去;局内设股室、执法队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班子成员廖江涛任办公室主任,具体抓组织、协调、督促工作。城管局各级党组织切实把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下去,全力以赴抓好整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主体。

(三)围绕整改清单,逐项对账销号。巡察和整改期间,局党组共召开巡察整改相关党组会议5次,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清单,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分类建立整改台帐,细化整改时间和整改目标,对整改台帐实行“销号制”处理。对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明确时限要求,抓紧落实改进,短期内初见成效,确保取得让干部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整改效果。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认真分析问题存在的体制机制性原因,在举一反三上着力,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

(四)落实监督责任,强化督办力度。整改期间,局党组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强化跟踪督办力度,对在巡察整改过程中敷衍了事、工作不力的个别人及时进行提醒、纠正,确保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确保不折不扣地将巡察发现的意见和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扎实的问题。

(1)政治自觉性不够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及时。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2021年以来,结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集中学习15次,深入学习党章、《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福州》《习近平在福建》《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内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城市管理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就推进“厕所革命”作出重要指示精神等。二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结合城管工作,聚焦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解民忧、暖民心。

(2)专题教育不够落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各支部进一步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全体党员学习主动性,积极参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二是各支部组织党员定期开展学习,把“两学一做”与“三会一课”作为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长期坚持、形成常态,2021年以来组织集中学习12次。

(3)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的指示精神不够到位,批后监管存在一定程度消极作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局党组中心组于2021年4月13日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城市管理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的重要指示、关于厕所革命重要指示精神等,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研讨。二是依托数字城管平台,落实网格化管理,加强对市政道路设施监管,对涉及道路挖掘施工,要求文明施工并及时做好路面修复。三是针对破路施工后修复不到位,部分路段存在钢筋凸出路面、井盖塌陷及路面裂纹等问题,目前均已整改到位。

(4)主题教育不严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局党组于2021年4月13日组织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加强党内政治生活记录的管理工作,确保党内政治生活记录规范化;二是在2021年4月2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会前学习、谈心谈话、征求意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等程序,并邀请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到场指导,后续将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2. 关于破解难题的勇气不足,履行城市管理职责存在不少薄弱环节的问题。

(1)群众工作能力有待提升,落实上级要求简单应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围绕市委市政府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安排部署,细化创城项目,大力开展市容环境整治,同时做实做细群众工作,让市民积极参与创城工作,市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二是以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我局成立创城工作专班,深入一线整治城市乱象,今年以来,清理城区无主建筑垃圾4500m³,清理城区主次干道牛皮癣12万㎡,拆除临时搭盖7000㎡,清理破损广告牌30多处,整治农贸市场周边店外经营2100多处;完成天湖路阻车石安装、更新改造绿地护栏2000米、修复道路1309㎡、修复人行道1204㎡、修复窨井盖63个;新建桐江公园、塔下2个公厕,提升改造铁塘工业区、石亭社区2个公厕,安装垃圾分类亭3个;规范共享单车管理,实施总量控制,完成7000个共享单车临时编码粘贴;配合公安部门施划两轮机车停车位5150个、机动车泊位637个,市容环境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2)部分领域监管治理缺乏力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健全完善管理制度,2021年6月1日出台《福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该办法经市政府批准,于2021年6月1日正式实施,进一步规范福鼎市建筑垃圾的排放、收集、运输、中转、回填、消(受)纳、利用等处置及其监督管理活动。二是加强渣土源头管理,2021年5月14日印发《福鼎市城市管理局开展建筑垃圾处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建筑工地为重点,对城区渣土源头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检查城区范围建筑工地31处,发放《关于规范建筑垃圾管理的告知书》50多份,督促相关单位依法依规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及时报备案《建筑垃圾处理方案》,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处置。三是加强联合执法,联合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开展渣土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工作,今年以来,开展渣土运输联合执法25次,出动工作人员230人次,其中,城管部门针对渣土车辆运输过程中抛洒滴漏案件立案查处10起,处罚金额45800元,有力打击了渣土运输车辆违法违规上路的行为。

3. 关于责任担当意识有待加强,对标上级工作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1)推进油烟污染和社会生活噪音污染防治缺乏有效作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局班子成员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以服务民生为根本,以提升市容环境为目标,勇于担当,团结协作,努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二是加强油烟污染、社会生活噪音污染的日常监管,以市民投诉反映为切入点,采取定点、巡查、回访相结合的方式有效遏制城市噪音和油烟污染的蔓延。今年以来,清理露天烧烤摊点80多处,对在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进行娱乐、健身、集会等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行为进行教育劝导20多次。三是中、高考期间,把考点学校及考生集体食宿地周边作为重点监管部位,对影响考生的沿街叫卖、施工噪音、广场舞噪音等市容秩序问题作为重点监管事项,进行全天候巡查。

(2)“六稳六保”工作不够扎实,开展市容整治与落实中央提倡的发展地摊经济政策融合度不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局党组中心组于2021年4月13日组织学习了中央、省、市关于“六稳六保”相关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城管部门职能,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状态做好服务“六稳”“六保”各项工作,坚持执法为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广大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进一步规范地摊经济,结合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在玉亭路、人本超市口等划设早市摊点经营区域,引导流动摊贩在线内规范经营,规定经营时段分别为:人本超市口早市0:00—7:00,玉亭路早市5:00—11:00,同时,安排城管人员规范经营秩序,在高峰时段对流动摊贩进行规范和疏导,维持路面畅通。三是持续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定期开展扶贫入户,针对部分班子成员仅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市区租住房走访,而未到其农村家中察看住房保障和饮水安全情况,已于2020年12月4日,深入到挂钩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老宅查看住房情况,与村干部研究帮扶事宜。四是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建立线索摸排工作机制,将扫黑除恶与行业治乱结合起来,重点打击违法建设、乱倾倒建筑渣土、露天烧烤、乱张贴小广告等。五是严格落实《福鼎市党员干部婚丧喜庆管理规定》,2021年以来对5名工作人员的婚丧喜庆申报事项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控制操办规模、桌数和金额等,并现场核实情况,做到有报备有核实;对2018年以来本单位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暂未发现其他不规范行为;2021年4月22日,对2018年申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规范的唐文杰1人进行批评教育。

4. 关于执法为民观念不够牢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1)重要问题线索未移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城管局于2021年4月26日组织股级以上干部学习了《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办法》,严格按照《工作办法》的要求,增强发现、甄别问题线索的能力。二是对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按照有关规定,已将1起涉及公职人员行政处罚的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部门。

(2)行政执法宽松软。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城管局于2021年4月26日组织股级以上干部学习了《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试行)》《福鼎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2020(试行)》等,今后定期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二是2021年3月22日召开案件评查分析会,针对我局在查办市第十六中学羽毛球馆建设项目附属工程室外电气工程串标投标案件,福鼎宝龙英聚房地产有限公司、福鼎恒大置业有限公司、福鼎华熙珺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未批先建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展开讨论,并以案释法、举一反三,强调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3)行政处罚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城管局于2021年4月26日组织股级以上干部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今后将定期组织在岗执法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培训。二是对近两年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摸排清理积案,落实“专人专案”,确保执法案件责任到人、落实到底。三是针对市金桥学校的行政处罚罚款未缴纳完毕问题,2021年6月24日已启动催告程序,下一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执法文书不严谨,处罚依据不准确 。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城管局于2021年4月26日组织股级以上干部学习《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试行)等;二是2021年6月15日完成《福鼎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的初稿拟定,目前正在征求各执法队、法律顾问的相关意见,计划7月底完成正式稿并报党组会研究。三是针对在办理福鼎宝龙英聚房地产有限公司未批先建案件过程中执法文书不严谨、处罚依据不准确的问题以案释法、举一反三,2021年4月16日印发《福鼎市城市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法制审核工作;针对2019年以来“对公民处以五千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二万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案件卷宗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错误问题;针对目前正在办理的案件进行法制审核,发现有2起案件存在法律依据不适问题,现已即时改正。

(5)执法行为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进一步规范暂扣物品等行政执法行为,对于乱摆卖行为,先教育劝导,屡教不改的才依法依规进行暂扣物品和罚款处理,2021年以来暂扣占道经营等物品22件,并及时开具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告知书》。二是各执法队对暂扣(罚没)物品登记造册,采取专人管理,进出仓库由管理员登记。

(6)执法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021年4月16日印发《福鼎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二是针对在查处福建鼎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串通投标案件过程中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问题,以案释法,认真查找不足。三是全面排查2020年以来的案件法律文书,发现1起正在办理的案件存在立案前制作询问笔录的情况,已要求在立案期间再次制作询问笔录、现场勘验等相关法律文书,杜绝再次出现类似执法程序不规范问题。

(7)个别案件的执法主体不适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021年4月16日印发《福鼎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行政执法人员的姓名、执法证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等基本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二是针对在查办莆田市锐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骗取中标行为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案件承办人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问题,以案释法,认真查找不足。三是继续加强与宁德市城管局和福鼎市司法局的工作对接,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及换发工作,进一步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5. 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1)对意识形态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021年1月15日制定《中共福鼎市城市管理局党组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干部考核内容,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二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控,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2021年以来对福鼎城管等微信公众号平台上发布的40多篇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对城管局制作的6处公益广告和单位LED显示屏的内容进行全面自查,未发现错误问题。三是2020年12月更新了城管局法治宣传栏的内容,增加了民法典等法治宣传内容,同时对党员活动室原有不规范的《党组织生活会制度》进行撤换,重新制作符合党章内容的《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

(2)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021年1月15日制定《中共福鼎市城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理论学习计划》,深入学习《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福州》《习近平在福建》《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总书记考察福建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史学习教育系列书籍等,按要求开展学习研讨、及时归档学习档案,2021年以来,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次。二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局班子成员结合城管工作深入调研,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

1. 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

(1)材料照搬照抄仍未杜绝。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在2021年5月6日对抄袭心得体会问题的汤丕盛、李传生2人予以批评教育,相关当事人均已重新撰写心得体会文章。二是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材料的归档材料进行重新审核把关,及时补缺补漏。

(2)群众观念有待强化,对待群众投诉缺乏耐心,办理信访件有时还存在答非所问。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坚持把群众的诉求作为城管工作的第一信号,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情认真受理每一件投诉举报案件,按照有诉必接、有诉必查、有查必果的原则,办理并反馈好每一件举报投诉件。2021年以来,通过12345平台和信访等渠道受理群众举报投诉658件,均已答复办理,办结率100%。二是针对群众反映的“蓝花楹”咖啡店和“醉花亭”小酒楼噪音扰民问题,桐山执法队于2021年5月11日再次督促经营者加强对食客的文明劝导工作,同时安排执法人员不定时巡查该路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是针对群众投诉市城管局对违建举报不作为的问题,今后加强与投诉人的沟通联系,详细耐心了解举报问题情况,及时办理答复,让群众满意。

(3)个别工作人员行政执法存在慢作为、不作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深入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践行“马上办、真抓实干”等优良作风,把机关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二是针对群众反映沙埕镇后港村160号无证经营液化气问题,在2021年1月5日联合沙埕派出所取缔了该液化石油气非法存储点,收缴14个液化石油气钢瓶(5个实瓶、9个空瓶),同时,对当事人无证经营液化气进行立案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三是加强燃气监管工作,今年以来,城管局组织燃气专项检查2次,协同宁德主管部门、市政府安办开展燃气安全检查3次,查处私人存储燃气窝点2处,缴获钢瓶39个,处罚燃气经营企业1家。四是认真落实环保督察检查整改要求,加快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的固化飞灰填埋场建设,目前已完成固化飞灰填埋场一期工程建设,并通过宁德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已接收固化飞灰进场填埋。

2. 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的问题。

(1)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严格落实上级有关规范津补贴发放的规定,对未附文件依据的津补贴,按要求限期整改到位。二是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进行清退,目前已全部收回环卫办路面巡逻人员的摩托车油费补贴1.665万元,执法队在编工作人员拆违和加班补贴63.4589万元。

(2)未按规定收取个人应承担费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按照《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建督[2017]31号)规定,已收回102名执法队工作人员应个人负担30%服装工料费计1.52万元。

(3)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认真执行财务报销制度,严格按照《福鼎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报销差旅费,针对2018年9月赴浙江德清考察“三改一拆”期间核销2名群众的差旅费问题,多次督促群众清退差旅费,目前2名群众已全部清退差旅费1924元。二是对2018年以来工作人员差旅费报销单据进行全面认真审核,对缺少附件、行程不符的退回整改,确保差旅费报销符合规定要求。

(4)公车管理不严格,公车未定点维修。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严格执行公务车辆“两定一统”(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和轮胎更换、统一保险)的规定,认真实行先预算审批后维修,维修前驾驶员上报维修项目,由后保科(车队)初步审定后报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意,未经预算审批的维修不得列支。二是对原定点的三家汽车修理厂进行重新评估考核,市华友汽车修理厂因管理不规范被取消定点维修资格,保留其余两家汽车修理厂作为定点维修单位。三是严格执行《福鼎市城市管理局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公务车辆城区例行巡查、执行公务和临时工作用车回场应履行交接手续,要认真填写《车辆行车日志登记表》,详细记录车辆运行情况。

(5)超标准购置办公设备。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2019年7月,由于城市管理宣传报道需要处理大量图文和视频信息,超出规定标准购置了1台电脑,今后将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购置费预算标准采购;2019年9月购置的书柜超出标准,书柜使用人以现金方式退缴了超标部分400元。

3. 关于内控制度不健全,财经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1)支付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于2021年4月21日组织财务和绿化办经办人员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支付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鼎财库[2018]2号),业务支出严格按照有关财经纪律执行。二是针对绿地养护工工资使用现金支付问题,已规范绿化用工管理,城区绿化由专业养护单位统一养护,不再零星雇工。绿管办临时聘用人员工资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三是针对采购苗木花卉未按办理验收手续的问题,已补齐验收手续,同时,规范园林苗木花卉采购管理,完善内业资料,每一次采购均当场验收确认并出具验收单。四是针对工会运行不规范,职工住院慰问标准不一问题,是经办人员失误造成,要求严格执行《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使用。

(2)财务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严格财务审核把关,认真执行财务报销审批制度,财务经办人员和分管领导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坚决予以制止。二是针对核销公车维修费用仅以汽车维修厂业主作为票据经办人的问题,已补充本单位经办人员签字。三是针对支付城管巡查电动车撞伤杨硕苗的医疗费未附件情况说明问题,经办人已补充了书面情况说明,并将书面情况说明材料作为财务报销的附件。

(3)存在白条入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加强原始凭证的审核, 经费支出必须使用财政、税务部门统一提供的票据,杜绝使用白条入账。2020年11月起,支付城区商住楼夜景电费和路灯网络费必须使用税务部门统一提供的票据。

4. 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1)有的项目涉嫌规避招投标。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针对园林修剪招投标问题,因城区行道树修剪项目涉及高空作业,对技术规范和安全防护等标准要求比其他园林修剪项目要求更高,所以2019年7月将行道树修剪项目和矮灌修剪项目分开招投标。2021年4月22日,对园林修剪项目招投标不规范的责任人张明旻进行批评教育。二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福鼎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建设运行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确保项目工程建设合法合规。三是规范招标管理,福鼎市城区每年的绿化养护项目从2020年7月15日起全面推向社会化服务,进入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购买服务。

(2)验收把关不严,有的项目工程量虚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针对梅澳大道垃圾中转站围墙工程验收把关不严,责成施工单位按原施工图整改到位问题,目前,施工单位已补足短少草皮面积,同时将施工临时大门更换为钢质花饰大门。二是针对部分工程项目超额结算工程款问题,已收回迎70周年国庆(坝下花卉摆放木架)工程项目超额支付的工程款1600元,夜景灯光街道氛围布置采购项目超额结算的工程款1.3万元。三是举一反三,对其余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环节进行延伸自查,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3)部分项目监管缺失,工程质量瑕疵严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针对梅澳大道路段苗木死株问题,已完成死株苗木补植补种,督促养护单位做好日常养护工作。绿管办工作人员分批分组每周巡查4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结算审核流于形式,超额支付工程款。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针对超额支付工程款问题,经核查,是由于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工作失误造成的,已责令市政管网维护中标单位退还超额支付的工程款29130元,目前该款项已全部收回。二是针对部分工程项目违规支付结算审核费问题,目前已全部收回江滨大桥夜景维修工程支付结算审核费0.25万元,沿溪标志性建筑夜景维修工程结算审核费0.31万元,龙山溪南站段步行桥夜景工程结算审核费0.2万元。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 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经集体讨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中共福鼎市城市管理局党组议事规则》,严格“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在事前充分酝酿沟通的基础上,集体讨论,主要领导“末位发言”,杜绝个别酝酿代替集体讨论、会上通报代替民主决策等现象。2021年以来,召开党组会5次,讨论研究“三重一大”事项37项。

(2)党组会议纪要制发不严谨,部分内容未能对应会议记录。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组织办公室人员学习《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进一步提高公文处理能力,要求认真及时做好会议记录,真实反映会议的内容和全过程,制发会议纪要时要有相应的会议记录。二是进一步规范办文程序,明确行文需经办股室拟稿、办公室核稿、分管审批、局长签发程序,实行层层把关,避免不符合行文规则报送文件发生。三是针对设立市城管局党总支和下属3个党支部的事项,党组会议记录里无相关内容的问题,已及时补充完整会议记录相关内容。

2. 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1)重业务轻党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党组书记负总责抓党建工作,党建负责同志具体落实,进一步明确党建工作职责,定期研究部署党建工作,2021年以来局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次。二是坚持以党建引领业务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下对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抓好党史学习教育,积极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结合实际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党日活动,如:4月2日组织党员到革命烈士陵园接受革命传统教育;4月8日组织党员到磻溪镇赤溪村重温了2016年2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人民网演播室同正在福建宁德赤溪村采访的记者连线并同村里干部群众在线交流的视频,聆听了总书记的深情寄语;5月7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革命历史题材影片《悬崖之上》,接受思想洗礼,锤炼党性修养;6月4日邀请市委党校林峰老师为全体党员上党史专题党课;城管机关第二党支部与安然燃气公司党支部开展共建活动,6月18日两个党支部联合到寿宁县下党乡开展党史教育主题党日活动,联合开展安全演练活动;7月份结合建党100周年,开展为党员过政治生日等系列党建活动。

(2)党务政务公开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重新梳理党务政务公开目录清单,长期公开组织机构、工作程序等固定内容,定期公开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常规性工作,即时公开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办理情况等等。二是进一步规范设置公开栏,安排专人负责公开栏更新维护,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

(3)部分在职党员服务社区不够主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积极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的活动,2021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已组织17名在职党员参与社区29项志愿者活动,计划第三季度组织17名党员、第四季度组织17名党员参与社区志愿活动。同时,加强与海口社区共建工作,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定期开展占道清理、环境卫生整治等行动。

(4)“三会一课”政治性不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局党组2021年4月20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督促各党支部制定好“三会一课”时间任务表,严格落实书记上党课等制度,并不定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2021年以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6次,支委会15次、上党课3次。二是各支部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今后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规范城管局各党支部按期换届工作,规范换届选举程序。

3.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自觉性不够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二是定期研究党建工作, 2021年以来局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次,并于2021年1月20日听取了各股室、执法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三是落实党组书记廉政党课,由于人事调整变动,新局党组书记于2021年5月下旬到任,拟定于2021年7月上一堂廉政党课,目前正在草拟党课提纲,并严格把关。

(2)未充分利用身边案例抓好警示教育。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加强廉政教育,充分利用身边案例抓好警示教育,针对本单位编外人员擅自出国旅游的违纪典型案例,向全体干部进行通报,并要求各股室、执法队举一反三,开展教育和警醒。

(3)述责述廉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认真开展述责述廉工作,2021年3月29日局党组召开述责述廉会议,领导班子成员依次作述责述廉报告,逐项逐条认真自查自评。

(4)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前哨”作用不够充分,主动介入发现问题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以“零容忍”的态度保持从严执纪的高压态势,规范运用“四种形态”,杜绝相关违纪问题的再次出现。二是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介入,健全完善关键时间节点、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廉政谈话制度,目前已对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了谈话,对一些苗头性问题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加强党风廉政监督,做好 “天价茶”背后“四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换届风气监督等,及时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问题神典型案例,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4.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1)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部分党员对照检查不认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各支部严格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要求,2021年2月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二是针对部分党员在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上的对照检查材料抄袭网络文章,给予汤丕盛、李永信2人批评教育,相关当事人已重新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2)民主评议党员程序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严格规范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各支部均已按规定程序开展202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并及时召开支委会研究民主测评结果和党员评定意见。

(3)主题党日未常态化开展。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主题党日制度,积极引导党员强化身份意识,增强对党组织的归属感,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二是规范党日活动,各党支部在年初制订年度主题党日活动计划,每月提前谋划好活动内容,党日活动后及时归档资料。

5. 关于党员日常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1)组织关系管理不够严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进一步梳理现有党员组织关系,将8名劳务派遣工的党组织关系从原社区转入市城管局机关第一支部,积极参与所在支部党员活动。二是对临时工作人员中的党员进行摸底排查,建立人员名册。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上,严格程序,及时转接,确保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到位。

(2)发展党员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各支部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基层组织发展党员工作。二是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按照规定程序,城管局机关第一党支部于2020年11月25日组织对一名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志进行谈话,经6个月考察,2021年5月26日召开支委会确定该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

(3)党费收缴不规范,有的党员交纳党费不足额。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各支部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中清理收缴的党费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精神,增强党员交纳党费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规范党费收缴,各支部重新核算党员党费缴纳基数,并将每名党员的党费收缴基数予以公示,部分党费交纳不足额的党员已及时补缴了党费。三是各支部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管理,每月定期组织党费收缴,全体党员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交纳党费,每月在公开栏上公开党员党费收缴情况。

(4)流动党员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针对已辞职和自谋职业、长期在外地工作生活的2名党员,已要求及时转出组织关系,目前正在联系对接户籍地党组织,下步将继续跟踪管理。

6. 关于干部队伍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1)选人用人程序缺失。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认真落实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今后开展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均严格按照程序步骤开展,任前进行廉政谈话,提高新任干部的廉洁意识。二是落实廉政谈话提醒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已对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了谈话,对一些苗头性问题进行了提醒谈话。

(2)城市管理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建设与城市管理结合度不够,专业人才培养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021年4月12日印发《福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实施方案》,加强中青年优秀干部培养使用,对有发展潜力、需要梯进培养的年轻干部,放在关键岗位重点培养。二是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通知精神,已向市委编办、人社局等有关部门申请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工作急需的相关专业人才,充实城管专业人才队伍。三是开展经常性的学习培训和业务交流,提高各业务股室的业务能力水平。

(3)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执法力量与市区规模拓展不够匹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落实“721”工作法,即70%的问题用服务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10%的问题靠执法,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做到文明执法。二是由局法规股牵头,结合以案释法,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水平。三是及时了解行政执法资格开考信息,适时组织在编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4)考勤制度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021年4月12日重新修订完善考勤管理制度,由督查室加强日常考勤监督管理,严格请销假管理、外出报备手续等,定期通报考勤情况,将考勤情况作为绩效评定的重要依据。二是对长期没有考勤记录的苏群、朱国朝、江盛3人进行批评教育。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 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市住建局党组反馈的共性问题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党员学习不认真的问题仍然存在。如,有的党员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心得体会抄袭网络。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条例》,把理论学习作为首要政治要求,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党支部学习制度,每月制定学习计划,抓好学习时间、内容、笔记(记录)落实。二是将理论学习贯穿始终,组织党员干部认认真真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引导和教育城管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做到学思践悟、入心入脑。三是对抄袭心得体会问题的当事人予以批评教育,相关当事人均已重新撰写心得体会文章。

(2)工程领域存在问题未全面整改,部分项目工程质量瑕疵严重,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针对工程质量瑕疵问题,已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市环卫垃圾中转站管理房修缮工程的楼梯扶手高度已按设计要求增高到1.1米,屋面上人孔部位和墙体渗水部分已重新防水施工并重新刷漆。

2. 关于落实主题教育整改不够深入,工作作风不扎实的情况仍不同程度存在,部分案件行政执法文书使用复制粘贴,内容存在逻辑错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保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步子不停,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将主题教育整改落实“台账”收集归档,局党组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二是针对部分案件出现前后办案人员不同的问题,经调查,是由于原办案执法人员工作调动离开原岗位造成的,今后将实行“专人专案”,办案人员离职离岗先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然后再办理调动手续。三是针对部分案件的两份询问笔录时间重叠问题,经调查,是由于记录时笔误造成的,已进行改正,今后将加强执法办案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对案件办理过程的监督审核,坚决杜绝上述情况再次发生。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流动党员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针对已辞职和自谋职业、长期在外地工作生活的2名党员,已要求及时转出组织关系。目前正在联系对接2名流动党员在户籍地的党支部,下步还需继续跟踪管理。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联系对接2名流动党员目前户籍地党支部,要求及时接转组织关系。二是未完成组织关系接转前,督促2名流动党员回原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检验,从讲政治的高度增强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本着对市委负责、对巡察工作负责、对市民群众负责的态度,拿出动真碰硬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坚持领导带头,上下联动,扎扎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地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查漏补缺。把反馈的问题作为一面镜子,深刻剖析根源,标本兼治,举一反三,紧盯制度漏洞,查找纠正同类问题,对个性问题立整立改,共性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及时制定相应制度,形成一套切实可行的长效机制,并落实于日常管理之中,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真正把整改的过程变成促进全体城管干部作风持续转变的过程、变成促进城管工作质量不断提高的过程。

(三)积极推动工作,深化巡察成果。将我局巡察整改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城市执法管理等重点工作相结合,通过抓好巡察整改,真正把市委巡察成果转化为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城管队伍建设、提高城管工作质量的强大动力,不断开创我局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7818883;通信地址:福鼎市古城东路126号;电子邮箱:fdcjdd@163.com.

福鼎市城市管理局2021-9-10

 

 

诏安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县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文章下载

诏安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县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5月7日至2020年6月5日,县委第十一轮第二批巡察二组对诏安县城市管理局开展了巡察。8月4日,县委第十一轮第二批巡察二组向诏安县城市管理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强化政治担当,落实巡察整改任务

诏安县委巡察二组向县城管局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城管局对此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诚恳接受县委巡察二组的反馈意见,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强化组织保障,细化整改措施,严肃认真落实好巡察整改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2020年8月5日,诏安县委巡察二组向县城管局反馈巡察意见后,城管局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第一时间传达贯彻县委巡察二组的反馈意见精神和要求,8月11日,城管局召开中层以上干部的巡视整改动员会,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城管局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有力的措施,不折不扣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推动解决突出难题重大举措抓实抓细抓好。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为强化整改工作,局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任组长,先后主持召开班子会议、中层以上干部会议、总支支委会共8次整改工作会议,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9月4日,班子成员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反馈问题,深入剖析根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按照整改任务,各牵头领导履行直接责任,负责抓好分工整改事项的具体落实,建立联动互通工作机制,及时将各单位的整改情况汇总,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高效落实。

(三)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整改落实。研究制定《诏安县城管局关于整改落实县委第十一轮第二批巡察二组巡察反馈意见的工作方案》(诏城管〔2020〕38号),明确牵头领导,细化分解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目标要求和整改时限。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建立全面的整改台帐,完成整改一个对账销号一个,切实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安排、事事有人抓、整改有措施、完成有时限。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要求方面

1.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定期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研究城市管理工作问题,拓宽工作思路。每周召开工作例会,组织学习新思想、新理念以及城市管理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工作进行部署。二是重点推动“生态建设年”系列项目,①原花墩糖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目前已顺利开工,投入资金约1250万元,今年年底可完工。在小区改造之前,城管局对秀峰社区开展清铁皮、拆违建专项行动,夯实小区改造基础,同时大力整治占道摆摊,通过引摊入市将中山北路占道摆摊引入小区心豪市场,解决了道路堵塞、卫生脏乱差的问题,收到了社区送来的“市容卫士、执法为民”的锦旗。②城区雨污管道清淤工程(一期)6月份开工,9月份完工,共投入资金660万元,工程全长107.6公里,涉及城区17个社区,对城区部分主次干道、支路、背街小巷雨污管道进行清淤作业,提高城区排水能力。③对动车站停车场进行改造提升,投入资金668万元,改造面积达1.7万㎡,安装车辆牌照识别系统,启动全天候视频监控,目前已完工并于国庆假期开放投入使用。④中央环保督察项目垃圾处理场陈腐垃圾筛分已结束,现进入生态修复阶段,场地修复后,今年年底可实现销号。⑤为提升老城区综合环境,城管局推行北门塘、南门塘黑臭水体提升改造项目。并对中山公园—南门塘片区内的违规搭盖进行全面拆除,拆除违规搭盖铁皮屋69户,拆除面积达1300多平方米,下一步将东溪水源引进北门塘、南门塘进行活水整治,周边排污管道采取截污纳管,把生活污水引流至污水排放口并对排污管道进行清淤处理,对周边破损路面进行修复,目前工程正在进行中。

(2)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城建监察大队适用法律法规行政处罚裁量意见第47条已出台修正意见。二是环境服务中心、园林中心对外公布服务热线,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布,公布以来环卫中心共收到11个群众反馈意见,均已办结。三是环卫中心、园林中心出台《诏安县环卫中心档案管理制度》《诏安县园林中心档案管理制度》。四是园林中心制定《诏安县园林中心劳务人员考勤制度》,并针对平华公司工资表随便套用他人姓名问题,要求平华公司做出整改,并督促该公司及时完成所要求整改内容。

2. 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的问题

(1)推动生态环境整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截止8月底,餐饮业油烟污染源、商业活动(餐饮、洗涤)污染源、露天烧烤污染源、生活垃圾污染源、建筑垃圾污染源、道路扬尘污染源七类共765个污染源全部完成整治,下一步城管局将对其进行常态化管理,加强日常巡逻,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污染源头治理工作成效。

(2)落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诏安县中心城区个人建设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二是规划中队建立巡查登记制度,做好日常巡查台账,每周召开会议汇报、研究巡查中发现的违建现象,将违法建设制止在萌芽状态。三是印发《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四是开展规范化执法相关培训。

3.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

(1)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诏城管〔2020〕39号),班子分工中明确各班子成员要抓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印发《关于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诏城管〔2020〕40号)。二是定期召开意识形态专题研究部署会、分析研判会,及时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及安排部署,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抓紧抓实抓细。

(2)理论学习教育不够严不够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坚定信念,提高站位,巡察反馈以来,共集体学习了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福州》、《习近平在宁德》、10月10日习近平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十九届四中全会及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二是持续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充分运用“学习强国”等平台,营造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

(3)阵地管理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诏安县城市管理局舆情信息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及时介入,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二是指定专门舆情评论员负责文字及宣传工作,收集舆情动态,发现涉及城市管理工作的舆情及时上报,并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引导舆情。三是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当发现负面报道后,应坚持积极正面引导,进行有针对性地解答及跟帖,以正视听,同时,协调主流媒体,推出相关报道,引领社会舆论。四是印发《诏安县城市管理局政务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规范网络新闻稿的审核流程,强化正面舆论引导,对综合科科长进行提醒谈话,强调网络舆情及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的重要性。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未压紧压实的问题

(1)管党治党宽松软,对下级管党治党责任缺乏担当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把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延伸到各下属单位。二是进一步更新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梳理各岗位工作职责,细化业务流程,强化对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和评估,对城管执法、环卫车辆管理、零星工程等主动落实防范,确定风险等级,梳理廉政风险点55条,制定风险防控措施61条。三是加强学习,领导班子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规定》,通过干部职工大会、党员大会等定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集体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做好节前廉政集体谈话,做到警钟长鸣。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党风廉政融入到班子成员的分管工作中,切实做到一岗双责。二是要求班子成员每年至少2次到分管领域开展党风廉政部署工作,强化下属单位资金、项目和用人等方面的监管,加强监督执纪。

(3)廉政谈话提醒工作机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梳理的廉政风险点,领导班子每年2次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畅通投诉、信访渠道,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谈心谈话。截至目前,共开展廉政谈话及谈心谈话56次,做好谈心谈话记录,要求被谈话对象做出廉政承诺。

(4)述职述廉工作不深刻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及时调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及时把述责述廉撰写要求印发给班子成员,提交前要做好审核把关。

(5)内部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诏安县城市管理局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促进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准确行使行政执法权力,保证具体行政行为合法、规范、适当,预防和减少错案的发生。二是邀请审计局对城管局、下属单位财务进行详细业务培训,局计财科组织下属单位进行财务检查和互查。

2. “四风”问题仍有存在的问题

(1)形式主义问题杜而不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公文审核把关,规范材料编写工作,提高材料质量,集中学习《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文格式细则》。二是对原综合科科长进行批评教育。

(2)存在铺张浪费现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全局开展“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集中学习活动,深刻认识厉行节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二是责成市场交易所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财经纪律监督,对原市场交易所所长提醒谈话。

3.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园林中心追缴2015年3月、2015年4月违规发放补贴5400元。二是邀请审计局高级审计师对单位财务进行详细的业务培训。三是对园林中心主任进行批评教育。四是加强财务管理,印发《诏安县城市管理局办公物品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诏安县城市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诏安县城市管理局收支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诏安县城市管理局项目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规范津补贴发放,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严格落实审核审批制度,同时定期开展自查和互查工作,及时防控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发生。

(2)以办公茶叶的名义报支费用用于购买香烟和聚餐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市场服务中心追缴2017年2—4月以办公茶叶名义报支的费用4030元。二是邀请审计局高级审计师对单位财务进行详细的业务培训。三是对市场服务中心财务进行批评教育,对市场服务中心主任进行诫勉谈话,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4. 违反财经制度的问题

(1)不合理报支汽油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责成市场服务中心严格执行《诏安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二是6月19日在局务会上对市场服务中心主任进行通报批评。

(2)不合理报支工作餐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责令市场服务中心严格审查审核财务报销票据,规范执行有关规定,强化财经纪律监督。二是对市场服务中心财务进行批评教育,对市场服务中心主任进行诫勉谈话,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3)多报快餐份数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园林服务中心追缴2019年4月多报快餐份数金额1440元。二是对园林中心主任进行批评教育。

5. 国有资产出租收益未应收尽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18年6月,我局与福建省宝麟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将位于江滨公园江滨西路靠新国道,总面积约22.63亩的土地出租给该公司,租期20年,用于创办江滨公园游乐场项目。合同约定:土地租赁费用2年1付,首次收取1年6个月租金(前6个月为设施投建期,不予收取租金),福建省宝麟文化创意有限公司首笔租金应于2018年7月1日前向我局支付。经核实,2018年6月27日,我局开具《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将该笔租金140007元直接缴入财政专户,该公司于当天已将该笔租金转入财政专户,我局开具了《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

6. 固定资产监管失职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责成市场交易所组织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学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帮助其深刻认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制度要求,明确固定资产出入库登记手续。二是对原市场交易所所长提醒谈话。

7. 工程领域存在廉洁风险

(1)部分工程存在规避招投标制度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邀请审计局高级审计师讲解项目招标投标法。二是对环卫中心原主任、副主任进行批评教育。

(2)部分工程存在工程量设计、预算不精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应急维护项目进行市场化运作,维修项目形成清单并进行招投标,签订《市政公用设施应急维护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市政公用设施应急维护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合同》,将巡查发现的问题向中标维护单位发出《维护派工单》,经确认实际工程量,以招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预算审核清单单价进行结算。二是对原经办人提醒谈话。

(3)部分工程存在验收、签证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通知施工方,并在送审材料中已重新核对,删减32工时。二是责令园林中心今后在参与项目建设中,要认真做好项目监督检查及管理工作,根据合同要求规定,严格控制施工进度及工程量清单数量,做到“不漏计 不重计”,认真审核工程估算、概算、施工图预算、验收签证等工作,确保工程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4)部分工程存在多付工程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工程实施程序,拆除工程项目实行市场化运作,确定拆除工程的人工、机械等各项费用,进行单价招投标,拆违工程结束后,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项目办、中队等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对工程量进行确认。二是向中标单位追缴多付工程款6948元。三是对原经办人批评教育。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 关于抓党建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总支强化党建工作领导,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各支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并严格按计划执行。二是强化党建目标责任制的考核,每位党员通过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清单,作为年度考核目标。三是各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对出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学习,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原因并引以为戒。

2. “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二是严格坚持集体讨论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度,要求各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充分讨论,严格落实好“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由“一把手”综合集体意见并作最后陈述表态。

3. “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研究制定好“三会一课”年度计划表,并按计划表严格执行,如遇变动在每季度“三会一课”备案表中如实填写上报党委,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学习制度,发挥支委会的领导核心作用,增加支委会研究工作的范畴。二是通过观看视频、集体学习、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丰富学习方式,巡察反馈以来,局属各支部共召开党员大会7次、支委会15次、上党课4次,开展主题党日15次,并严格做好会议记录。

4.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对各支部对取得党籍但组织关系不在本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全面摸查,并将其组织关系迁入局党组织,目前执法局党支部共迁入37名原组织关系不在本单位的党员,所有党组织关系不在我单位的党员已全部将组织关系转移至本单位。

5. 选人用人不够规范

(1)干部任免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推荐选拔干部,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核的环节,规范提拔任用程序,及时向县委组织部报备,2020年提拔的陈彦欣、许晓淋等干部严格遵守选拔程序,并向县组织部报备。

(2)干部任职不符合有关规定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由于机构改革后城管局承接燃气、市政设施管理、物业管理、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油烟污染治理等多项职能,人员缺编严重,我局向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提交了《关于申请设立诏安县城市物业中心和诏安县市政服务中心的报告》,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研究,同意设立城市物业中心,核定事业编制8名,设立市政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7名,同时安置退伍军人5名,事业单位考试招录2名,缓解了我局人员缺编严重的现状,我局会合理利用好现有的编制资源,严格按照干部选拔程序和要求推荐选拔好干部。

(3)聘用非在编人员不符合有关规定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目前严格执行《2017年第二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相关要求和2017年县委会会议精神。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整改不深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总支强化党建工作领导,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各支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并严格按计划执行。二是强化党建目标责任制的考核,每位党员通过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清单,作为年度考核目标。三是各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对出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学习,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原因并引以为戒。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城市管理局成立于2018年,市容管理局成立于2011年,同时城建监察大队成建制编入市容管理局,市容管理局于2011年起才通过考试招录干部,原城建监察大队几乎全部为工勤人员,为不影响工作开展,机构改革后顺利承接,工作顺利开展,所以部分岗位负责人只能任用工勤人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招录干部,有合适人员补空时,及时给予调整。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的要求,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贯彻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对尚未整改到位的,挂图作战,限时办结;对整改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立行立改,研究制定措施妥善解决。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堵塞制度漏洞,加大制度执行力度,进一步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成果,开创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3339698;通信地址:诏安县委党校大院内城市管理局;邮政编码:363500;电子邮箱zacg669@163.com

诏安县城市管理局2021-6-7

 

 

汝南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情况汇报 文章下载

汝南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情况汇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要求,现就城管局巡察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一)成立专班。为切实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县城市管理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所属各单位(股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为巡察整改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制定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台帐。3月8日城管局召开了由二级单位、各股室负责同志参加的党组扩大会,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整改意见建议,集思广益,按照不漏项、不敷衍、不遮掩的原则,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帐,明确整改领导、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时限,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三)落实整改责任。为切实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城管局按照党组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总要求,逐条研究整改措施,为落实整改任务奠定了基础。同时,班子成员结合整改方案要求,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分管工作,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开展调研,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做积极准备工作。

二、整改落实情况

城管局通过梳理归纳,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3类问题表现40项问题逐一研究细化整改措施,拉单挂帐,办结销号。

(一)实施“挂图作战”。城管局党组成员、责任单位按照整改方案的部署,进一步量化整改目标、强化整改措施、细化整改时限、明确整改任务。对于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要马上整改,立竿见影,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二)实施“销号管理”。各班子成员、责任单位实行“接到整改任务立即挂号,已处理问题及时销号,问题未处理好一直留号”的对账销号制度,对确实改到位的问题,认定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

(三)实施定期报告。城管局党组将坚持一周一汇总、一月一督查,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过程管理,全面掌握情况,及时跟踪问效,动态推动工作。

三、特色亮点

(一)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查指导。局督查室强化监督检查,坚持全过程督导、不定期检查,既督任务、督过程、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确保整改任务措施“不悬空”“全见底”。

(二)开展军事化训练,强化组织纪律。城管局将落实巡察整改与开展党史教育相结合,在天中山广场开展为期7天的“学党史、大练兵、建一流队伍、树一流形象”活动,强化了队伍组织纪律性,受到群众好评。

(三)建立长效机制,提供制度保障。城管局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研究制定完善了《请销假制度》《车辆管理制度》《财务会审会签制度》等制度,形成“长久立”的机制,从源头上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为全面落实整改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个别同志思想认识有差距,对待巡察工作存在“过关”思想,认为巡察组走了就完事大吉,对待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不积极主动。

(二)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是个别单位(股室)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彻底,整改实效性不强。做表面文章,搞文字整改,对比较容易整改的问题关注多、抓得紧,对长远问题,深层次问题考虑少、投入精力少。

(三)建章立制不够。个别二级机构整改停留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层面,整改呈现“表面化、选择化”倾向,没有从解决问题、促进工作,建章立制工作比较滞后,影响了整改效果落实。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主体责任。城管局党组将担负起落实整改工作的主要责任,我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各责任单位根据整改任务分工,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使反馈问题见人、见事、见结果。

(二)狠抓考核问责。严明政治纪律,做到有责必问、失责必究、追责必严。城管局党组将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所属单位履行工作职责的重要检验,纳入2021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在整改工作中措施不力、贻误落实,甚至推诿扯皮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将严肃问责、绝不姑息。

(三)完善长效机制。巡视整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标本兼治,既要加强顶层设计,又要完善日常管理,做到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发生。要抓好建章立制,把制度落实到从严治党的全过程,切实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按规矩办事处事成事。

(四)促进成果转化。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既要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要形成“长久立”的机制,深挖细查,从源头上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自查自纠,通堵点解难点,统筹推进各项职能职责落地见效,全面提升工作能力水平,积极开拓创新、推动发展。

汝南县政府网2021-6-18

 

 

湖里区城市管理局殿前中队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章下载

湖里区城市管理局殿前中队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湖里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1月11日至2月5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湖里区城市管理局殿前中队(以下简称殿前中队)开展了执法专项巡察,并于2021年4月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落实巡察整改工作

为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改出成效,殿前中队党支部先后7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厘清整改目标、思路、措施,层层传导压力、明确责任并跟踪落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支部先后召开党员大会传达巡察通报,认领问题,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召开支委会研究整改措施,全面梳理、剖析原因、举一反三、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形成了整改落实方案。5月14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会议,邀请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区城管局党委书记、分管副局长,殿前街道办副主任到会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指导督导,要求整改工作真正做到 “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进一步统一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整改。在巡察专题反馈会后,支部成立了中队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支部定期召开整改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帮助队员厘清落实巡查整改的思路和方法。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逐条逐项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责任明确到人。三是攻坚克难,提升整改成效。中队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讨论巡察整改裁执分离案件执行难、撤销案件重新立案等重难点问题,对案件进展及对策,逐条逐件进行分析。同时强化执法队员责任意识,引导执法队员克服畏难情绪,主动靠前,确保程序合法的条件下,对符合执行的案件坚决执行,确保问题整改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行政执法制度落实不力,执法行为不规范方面

1.关于行政执法制度落实不力,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行政执法制度落实不力,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中队共制定了2项整改措施,已完成2项。一是加强学习培训。5月6日,殿前中队组织全体执法队员学习《三项制度》,严格对照三项制度规定,强化法律意识,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二是规范执法记录仪使用。全体执法队员在开展执法行动和进入执法场所,以及调查取证、送达、强制执行时,按照规定佩戴、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并将音像记录留存归档,执法结束后立即上传执法音视频,于24小时内对音视频进行信息标注,并按照三项制度规定建立数据台账。同时邀请执法记录平台技术人员为执法队员演示操作方法,对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现场答疑。截止7月12日,殿前中队共办理一般程序案件28起,移送的执法卷宗附全执法记录仪执法音视频全过程记录并刻录光盘的28起,占立案数的100%。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中队每月对执法记录平台上传数据进行抽查,对未及时上传或未上传音像视频数据的执法队员进行提醒,要求做出情况说明并及时补录相关数据。

2.关于违法物品查扣和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违法物品查扣和管理不严格的问题,殿前中队共制定了3项整改措施,已完成3项。一是加强法律学习。4月8日,殿前中队组织全体执法队员开展《行政处罚法》法制学习,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二是制定违法物品查扣管理制度,规范暂扣物品的管理,指定专人对《物品登记保存单》整理归档,完善暂扣物品出入库登记,每月核对暂扣物品与《物品登记保存单》台账,对未开具《物品登记保存单》的队员要求其做出情况说明。三是召开会议推动整改工作。4月27日,殿前中队召开党员大会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全体执法队员按照制度规定在查扣违法物品时,必须依法开具《物品登记保存单》,保证执法程序合法性。截止7月12日,殿前中队共查扣各类违法物品241件,开具《物品登记保存单》96份,其中当事人超期未到中队处理的33件违法物品已于5月26日移交西潘库房,待区城管局统一监缴财政。针对暂扣的液化气瓶,按照区城管局关于液化气瓶出入库的安全规范要求,入库时间不超过24小时,24小时后必须由华润公司专用车辆转运至其专用仓库保管,自巡察整改以来已移送超期未处理液化气瓶5瓶。

3.关于未严格按执法程序拆除户外广告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未严格按执法程序拆除户外广告的问题,殿前中队共制定了2项整改措施,已完成2项。一是加强学习。4月23日,中队组织全体执法队员集体学习《厦门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开展户外广告拆除行动。二是严格落实户外广告拆除开单规定。截止7月12日,殿前中队共计拆除违法设置的LED电子显示屏、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等15起,拆除面积219.9平方米,开具广告相关执法文书15份。

(二)行政执法能力不高,履职尽责有差距方面

4.关于超期案件较多,申报延期手续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超期案件较多,申报延期手续不合规的问题,中队共制定了4项整改措施,已完成4项。一是中队自行梳理2016年-2020年以来超期、申报延期手续不合规的案件情况,由案件办理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如实说明,分析超期原因。二是建立预警机制。案件组设办理时限节点,加强自我预警;中队案件分管领导对案件办理进程进行监督预警,及时催办。三是中队严格落实案件延期申报手续,对巡察反馈中“超期案件较多,申报延期手续不合规”的问题立行整改,截止7月12日,殿前中队共办理一般程序案件28起,其中3起按照规定申报延期并及时告知当事人,28起案件均未超期。

5.关于案件自行撤销或被撤销后未做处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案件自行撤销或被撤销后未做处理的问题,中队共制定了3项整改措施,已完成2项。一是对接区城管局法规科加强业务指导,参加法规科组织的案件评议,增强中队执法队员执法业务能力。二是查清事实,逐步消化案件。组织中队党支部支委、业务骨干通过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讨论,查清案件自行撤销或被撤销后未作处理的原因,分析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寻找解决的方法。2019-2020年殿前中队一般程序案件撤案14件,中队组织支委委员、案件组人员对案件撤案原因进行分析,研究撤案案件突破点,执法队员通过联系物业、社区、新旧业主开展调查取证,现已重新立案3件。

6.关于案件执结率较低,影响执法效果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案件执结率较低,影响执法效果的问题,中队共制定了3项整改措施,已完成2项。一是中队党支部充分发挥压力传导作用,将解决裁执分离案件作为中队首要工作重点来推动。支委成员张陈华、张帆主动对接,指导未执行裁执分离案件的办理,推动裁执分离案件执行工作的开展。二是定期召开支委会研究。5月17日、6月4日中队召开支委会专题讨论裁执分离案件执行进展情况及对策,对长浩一里XX号XXX室张某改变建筑设计功能、某厂房改公寓等案件研究讨论,推进案件执行。截止目前,中队未执行21件裁执分离案件中,已结案3件,另有1件完成整改,罚没款待法院强制执行。

(三)行政执法作风不实,缺乏担当意识方面

7.关于存在选择性执法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存在选择性执法的问题,中队共制定了2项整改措施,已完成1项。殿前中队对长乐小区存在选择性执法的问题开展调查,片区执法队员对巡察中指出的长乐小区6户历史遗留违规装修未处理的问题进行现场核实,核实情况如下:长乐路XXX号共有7户业主安装凸窗,其中有1户已由殿前中队进行立案查处外,有2户将阳台护栏降低25厘米建造防护网凸窗,有1户将阳台护栏降低50厘米建造防护网凸窗,有3户未改变阳台护栏建造防护网凸窗。5月31日中队已先期调取6户业主产权信息,该6户实际产权人均有发生过变更。

8.关于“两违”巡查整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两违”巡查整治不够到位,中队共制定了4项整改措施,已完成4项。一是中队制定“两违”巡查管理制度,加强源头管理。二是加强法治宣传力度,3月26日,殿前中队联合殿前街道、区城管局、兴隆社区工作人员组织开展文明装修法律宣传进小区活动,通过发放房屋规范装修温馨提示以及各类城市管理相关宣传材料,设置法治宣传展板,提供现场咨询等零距离普法宣传方式引导交房业主合法装修。三是调整殿前辖区巡查人员巡查片区,调整情况如下:曾有强原巡查殿前456组调至巡查殿前123组;范苏全原巡查殿前123组调至巡查大唐马垅小东山;何小荣原巡查机场调至巡查殿前456组;林再三原巡查大唐马垅调至巡查机场。四是加强监督管理。截止7月12日,中队督查小组对辖区巡查人员巡查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共抽查13次,未发现存在瞒报、漏报情况。

9.关于市容整治成效不够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市容整治成效不够明显的问题,中队共制定了2项整改措施,已完成2项。一是加强日常市容巡查力度,积极开展市容相关法律法规宣传,2021年1月-7月共计发放市容整治提升、露天烧烤、油烟扰民等宣传单600余份。二是定期开展夜间市容专项整治。殿前中队每周组织执法人员开展2-3次夜间市容整治行动,对圆山北路雪梨星光周边、兴隆路、殿前社、寨上社、高崎社等重点区域路段存在的露天烧烤、跨店、占道经营等问题开展夜间市容整治,纠正劝导占道、跨店、未履行门前三包等各类违法行为。截止7月12日共计开展夜间市容专项整治23次,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44份,行政执法通知书22份,物品登记保存单78份。处理简易程序44起2200元,办理一般程序14起,罚款13900元。

(四)执法队伍建设缺乏力度,未能形成工作合力方面

10.关于协管员队伍管理机制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协管员队伍管理机制缺失的问题,中队共制定了3项整改措施,已完成3项。一是中队建立健全协查员管理制度,从仪容举止、思想品德、工作要求、考勤请销假、奖惩措施、教育培训等多方面规范协查员管理工作。二是层层传导,保证成效。2月1日,中队召开协查员班长工作部署会,组织协查员班长认真学习协查员管理制度,会后由各片区班长将管理制度传达到位,切实使全体协查员立足本职工作,按照制度规定履职尽责。每月由各班组自行开展制度规范自查自纠,对未按照规定履职履责的协查员上报中队处理。三是中队每月召开协查员班长大会开展工作规范、廉政教育及作风教育,协查员班长组织各自班组整顿纪律,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打造一支遵纪守法的协查员队伍。

11.关于重大事项议事规则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重大事项议事规则不健全的问题,中队共制定了2项整改措施,已完成2项。一是制定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制度,群策群力解决执法工作中面临的难点。二是统筹规划,及时调整执法队员工作。4月21日,殿前中队召开会议,根据中队执法人员现状及党支部支委会研究决定,执法队员进行片区轮换。4月26日起简正同志负责的兴隆、兴园社区与杨传永同志负责的保税区等进行调换,朱倚康同志负责的翔鹭、长乐社区与崔京国同志负责的中埔、高崎等进行调换。同时由张帆、张陈华两位支委成员对口协助片区案件数量较多的杨传永、崔京国两位执法队员。5月18日召开中队会议,对执法队员管辖片区及AB岗再次进行调整。廖小荣同志负责寨上片区,崔京国与方璐凯同志负责翔鹭、长乐片区,高杨同志负责开展夜间专项整治行动。

12.关于案件查办工作监管机制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案件查办工作监管机制缺失的问题,中队共制定了2项整改措施,已完成2项。一是中队建立案件内控机制。中队由中队长牵头、组织支委及案件组成员对执法队员办理的案件进行初审,审核后提交区城管局法规科;撤销的案件由支委会定期研究讨论,对办结的重难点案件总结经验,持续推进撤销案件重新立案工作。二是中队将案件办理情况作为执法队员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促动执法队员提高案件办理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推动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五)落实区委巡察整改不到位方面

13. 关于“一违一档”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一违一档”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中队共制定了2项整改措施,已完成2项。一是组织“一违一档”规范制度的培训学习。二是及时整改不断完善。中队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违建项目“一违一档”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一违一档”整改工作。2019年按照《通知》要求规范整理档案 329 宗;2020年按照《通知》要求规范整理档案279宗;2021年1-7月按照《通知》要求规范整理档案129宗。

14.关于单人执法问题普遍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单人执法问题普遍存在的问题,中队共制定了2项整改措施,已完成2项。一是强化法律法规学习。4月8日殿前中队组织全体执法队员开展《行政处罚法》法制学习活动,4月23日组织学习《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5月6日组织学习《三项制度》,进一步提升执法队员的法律意识,规范执法行为。二是强化监督,杜绝单人执法问题。自执法专项巡察以来,中队多次召开会议强调杜绝单人执法问题,要求执法队员严格落实双人以上开展执法,所有执法文书必须本人签字,不允许代签。同时中队不定期对执法行动进行督查,如有出现单人执法将由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5月19日市执法局对殿前中队辖区兴隆路消防主题公园附近进行市容抽查,两名执法队员着装整齐,佩戴执法装备现场开展执法,未再出现单人执法问题。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殿前中队党支部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积极转变作风,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整改力度不减,持续深化整改工作。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中队全体执法队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作为当前最主要的工作来抓,确保整改不落空、不走样、不拖延。

2.持续推进整改工作。中队继续强化法律法规学习,通过进一步加强党规党纪及执法类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同时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定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及支委会,了解巡察整改工作进展,研究完善整改方案,集思广益攻坚重难点问题,按照中队制定的巡察反馈整改情况计划表,对照问题情况,逐条逐项严格抓好整改工作。

3.巩固整改成效。中队将通过此次执法专项巡察的契机,建立健全长效制度机制,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进行持续跟踪,举一反三,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回潮。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要加大整改力度,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持续用力抓好后续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2-5700437;通信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长浩路223号殿前街道办事处东附楼4楼,邮编:361006;电子邮箱:zfjdqzd@huli.gov.cn

湖里区城市管理局殿前中队2021-7-30

 

 

东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章下载

东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27日至7月27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东源县城管执法局进行了巡察。2020年8月21日,县委巡察组向东源县城管执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东源县委巡察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整改政治站位。整改工作开始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做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统一思想认识,研究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方案。同时组织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深刻认识、准确理解巡察组指出问题的严重性和解决问题的紧迫性,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以鲜明的态度、积极的行动、有力的措施,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以局党组书记袁国标为组长,党组成员朱卫军、魏小宇、李志清、李爱阅、陈少锋为副组长,各股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亲自落实。责任股室、中队具体责任人,整改时间节点,制定了整改目标,细化了整改举措。坚决硬起手腕、重拳出击推动问题得到根本性解决或实质性进展。以此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三)坚持标本兼治,建章立制。局党组要求全局上下在落实整改任务的同时,着眼从源头上加强管理、规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把整改工作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有机结合,找准问题深层次原因,将整改的成果固化为制度规范。深入剖析原因,寻找问题根源,把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立行立改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举一反三、以点带面,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切实巩固整改工作成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任务清单,逐条逐项真改实改,以锲而不舍的韧劲推动巡察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县委第一巡察组共向我党组反馈了4个方面13个问题,其中1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党的思想政治建设虚化的问题

一是组织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二是完善《2020年东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三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要求和城市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在上海市代表团中提出的“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内容。四是加大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力度,于8月21日、9月3日、9月7日、9月16日、9月21日、10月10日本人主持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

2.关于党的领导弱化,核心作用不强问题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认真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二是加强党组班子沟通交流。每周一召开碰头会。三组织局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民主集中制内容。四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局“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发言制度。五是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先征求意见,经充分酝酿后提交局班子会议。

3.关于履职尽责落地不及时,执法工作推进不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与县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加快相关职能移交及交接工作。二是加强与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等部门协调,在县市政事务中心班子配备到位后,加快局内及下属市政事务中心职能划分,规范办公人员及场所设置,提高办事效率,为人民服务水平。三是再次督促竣工项目,近期进行市政设施修复质量验收。四是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相关问题。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人员队伍管理方面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是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通报县委第一巡察组发现的情况,结合相关工作任务及人员情况,重新安排工作任务;二是充分调动事业人员工作积极性。在本次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工作中,局党组充分考虑全局人员情况,划分片区,安排所有人员开展创文工作,并顺利通过验收工作。

2.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抓而不实,形式主义时有发生问题

一是局党组重新制定和完善《党支部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组织党组班子学习县纪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谈话提醒有关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东党廉办发〔2018〕3号)内容,做到有问题必谈。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根据巡察组发现问题,认真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工作。要求局党组班子根据县巡察组提出的问题,了解全局工作内容,做到红红脸、出出汗,对局党组班子存在的问题敢于说真话、动真格,提升工作效率。

3.关于党组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识有偏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问题

(1)针对违规发放节假日值班补助、节假日福利和重复发放午餐费问题。

一是组织召开会议通报根据县委第一巡察组发现的问题,对违规发放节假日值班补助、节假日福利情况进行退款处理。二是完善规范局相关规章制度,编制完成《差旅费管理细则》《工会经费管理细则》《财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

(2)针对公车管理不规范,存在较大廉洁风险问题。

一是2017年我局邀请会计事务所对我局财务管理进行规范检查后,我局立行立改,没有再次出现类似情况。下来我局将继续加大车辆使用管理和财务规范工作,杜绝类似情况。二是完善制定《车辆管理制度》,加强相关工作检查督促,严格执行相关车辆使用制度。三是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制度,会上通报了该问题,要求举一反三,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干部。

(三)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关于党的组织建设虚化,党内学习教育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强化单位党员的学习意识。根据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要求全体党员提高思想认识,局党组班子带头将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当成日常学习任务,不断充实理论水平,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二是规范单位各项学习制度。重新修订完善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党员学习教育制度》和《2020年东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等学习制度和规划,规范了学习任务和内容,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城市管理实际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三是因县市政事务中心未完全配备班子及干部,导致仍存在以原班子局务会议安排工作问题,我局已和县委组织部等部门协调,请于及时配备完善县市政事务中心班子,以便正常开展工作。

2.关于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针对党组织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局重新制定和完善《局“三会一课”制度》,按要求组织好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规范会议记录,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创新载体,突出成效。把党员学习教育日、组织生活日等主题党日活动制度作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有效抓手,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大讨论和扶贫济困、走访群众等活动。三是在局二楼设置了党组会议室、党支部活动中心和党支部办公室等。活动中心、党支部按要求内设置了党徽、党旗、入党誓词。做好了党支部八项基本任务、党支部工作原则、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等制度上墙工作。

(2)针对开展民主、组织生活会不规范问题。一是组织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有关要求文件,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标准要求;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根据巡察组发现问题,认真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旨在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同时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三是认真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认真制定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方案,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清洗党员思想上、政治上、行为上的灰尘,解决党内矛盾和问题,加强了党的团结统一,促进了党的肌体健康。

(3)针对党员管理不规范、党费未按时交纳问题。一是组织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有关要求文件,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标准要求;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根据巡察组发现问题,认真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旨在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同时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

(4)针对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一是9月18日组织党支部班子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二是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工作,严格党员发展程序,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三是要求党支部一定要按照《细则》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使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做的更加严谨,体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突出党组织的把关作用。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问题

(1)针对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问题。一是组织完善健全了《东源县城管执法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东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党组要承担起主体责任,尽好责、抓到位,从严从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严格按照制定的学习计划开展意识形态相关学习任务。同时,严格要求局党组成员做好学习笔记记录工作,局党组书记带头做好学习笔记,并不定时开展学习笔记检查工作。二是巡察反馈会后,组织党组班子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重要论述的相关内容,用理论武装头脑,进一步提高党组班子及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三是认真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根据局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结合工作需要和党组班子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和读书笔记,并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文章。

(2)针对缺乏深入调查研究的精神问题。一是组织完善了《东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明确每月召开一次意识形态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上级关于意识形态会议精神,研究布置我局当前意识形态工作。二是进一步深化“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抓住城市管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高质高效开展调研工作,每年每个党组班子至少一篇调研报告。

(四)内控管理不规范

1.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问题

(1)针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一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规定相关工作;二是加强局财务人员学习,提高业务水平,杜绝各类不规范财务情况。

(2)针对报账凭证及其附件不完善问题。一是组织党组班子研究完善《局制度汇编》,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报销流程、材料等内容,杜绝再次出现上述问题;二是根据分工,明确分管工作及相关报销单据核实审批,规范相关工作审核。

(3)针对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一是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谈话,退缴违规发放资金120元;二是组织党组班子及相关股室负责人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东源县县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东财发[2014]20 号) 和《东源县县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东财发[2018]21 号)文件;三是完善《差旅费管理细则》规定,要求严格执行。

(4)针对个别工程存在合同期内提前付款、无结算验收问题。一是立刻组织人员重新核实上述工作的情况,经核查,县城牛皮癣清洗合同时间是从3月18日开始,至5月18日结束,因人员工作的疏忽,没有认真核对结束日期,于2017年5月15日提前验收,报账时漏将合同的验收表复印件作为附件入账。二是举一反三,深刻反思,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关于工会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组织完善《工会经费管理细则》,用制度规范记账手续;二是要求工会管理人员加强相关规章制度学习,提升业务水平。

3.关于现金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组织党组班子研究完善《局制度汇编》,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报销流程、材料等内容,杜绝再次出现上述问题;二是加强现金提取审批管理工作,同时,加强财务人员廉洁自律、业务学习等工作。三是规范固定资产登记入账手续。

4.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立即完善粤PK2148拍卖相关手续,规范固定资产销账工作;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采购流程及审批工作,杜绝上述情况发生。

三、下步整改工作打算

整改期间,局党组对巡察整改意见逐一制定了整改措施并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文件,我局还将继续查漏补缺,逐步加以完善。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需要常抓不懈、深入推进、全面落实。下一步,局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的要求,持续深入做好整改工作,对长期整改的工作紧盯不放,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对已完成整改的抓好建章立制,固化整改成果,努力使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查漏补缺,巩固成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继续推进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局内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整改工作质量不高、效果不明显得,及时组织研究,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

(二)举一反三,长效整改。在全力以赴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充分放大巡察工作效应,举一反三,进一步查找工作存在的其他问题和不足,防微杜渐,加强对有关问题产生原因的分析,注重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形成积极向上、奋发有力、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三)统筹兼顾,推动发展。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坚持巡察整改工作与我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城市管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视察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加强城市管理能力结合起来,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真正把巡察工作的成效体现到具体工作实践中,不断开创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2-8339010;电子邮箱dycg8339010@163.com

东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7-19

 

 

怀集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章下载

怀集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24日至10月23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城管局进行了巡察。2021年1月27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城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压实主体责任,切实抓好整改部署

(一)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2021年1月27日下午,巡察反馈会结束后,局党组随即召开班子扩大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强调局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这次巡察工作是对我们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党规党纪的一次集中检验,也是对局党组近年来工作的一次全面审视。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要求,充分体现了县委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为我们做好今后工作指明了方向、增强了动力。

2021年2月3日,局党组召开班子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以坚强的政治定力抓整改,研究制定《怀集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工作台账。2021年2月9日,召开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各班子成员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查摆短板弱项,剖析问题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按照“体检报告”对症下药,细化问题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整改工作。

(二)加强领导,细化整改任务。为扎实推进县委巡察整改,县城管局成立了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广辉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洋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所、队)负责人任成员,统筹部署和推进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整合各股室(所、队)的力量,成立工作专班,全力推进整改工作,保障整改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对照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四大类16个问题逐条研究、深入剖析,每一个问题均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牵头领办8个问题,其他领导班子以上率下,直面问题,带头整改自身问题,抓好分管部门、领域的整改工作,确保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件件有人抓、事事有着落。同时,及时向县委巡察办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发现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适时对各股室(所、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三)标本兼治,落实制度保障。县城管局坚持将巡察整改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督查,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巡察整改与业务工作同步推进,实现“两不误、双促进”。在整改过程中,坚持急在治标,重在治本,一方面针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边巡边改;另一方面针对症结,寻根溯源,举一反三,落实制度保障。制定《怀集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怀集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怀集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资金拨付审批制度》等 9项制度,重新完善修订《怀集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考勤管理制度》《怀集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17项制度。严格用制度管人管事,防止问题反弹,切实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推进城市管理事业发展结合起来,努力促使县城管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项逐条整改落实到位

(一)关于“政治理论学习弄虚作假,履行职责不认真、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不重视政治思想建设,理论学习虚化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贯彻《怀集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制定了《怀集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方案》,明确了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纪律。4月12日县城管局召开了党组中心组2021年第一季度学习会议。二是安排专人跟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围绕安排的学习内容,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建立学习台账,实事求是做好学习记录。三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并针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撰写一份学习心得,局党员干部共亲自撰写了50份心得体会。

2、对意识形态认识不足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对局领导班子分工进行调整,印发《怀集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领导班子职责分工安排》,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分管工作中。二是制定《怀集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按要求做好意识形态各项工作。三是定期召开意识形态研判会议。4月6日,局党组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精神,并对群众投诉的噪声扰民问题进行分析研判,研究部署解决方案。四是制定《怀集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舆情应对制度》《怀集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加大对“怀集人民城管”微信公众号的管理力度,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2021年以来,“怀集人民城管”共发布63条信息,宣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城管亮点工作。

3、对审计发现、纪委督办问题落实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执行县府办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审批管理的通知》(怀府办函〔2020〕257号)要求,从2021年1月1日起,所有由县城管局组织实施的市政工程项目,必须依法依规完善相关审批管理手续后再动工建设。二是针对已完成部分分项工程,但总体工程未完成的工程项目,严格落实工程质量标准,对符合质量标准、符合使用标准的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并交付使用。目前,已完成新城区凤基岭片区路网及场地平整工程和石龙片区工程体育路、三江北路、E路分项工程验收工作。三是对涉及工程议标项目,严格执行班子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参照工程议标备案流程,邀请工程招标代理单位提供报价函、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材料进行议标。四是对近几年完成的工程项目进行认真摸排,及时整改存在缺项、漏项、空项等问题,完善相关手续。目前,已完成谭云封场、育秀片区、工业大道建设工程等27个工程的合同排查,完成合同整改共99份。

4、执法程序不规范,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队伍的学习教育培训,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化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完善城市管理能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2021年3月12日,县城管局组织10名一线执法人员、坐席员、法律法规审核人员到市城管局开展综合执法监督平台应用培训。二是强化执法案件审批,在行政处罚案件中,参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基准》,对违法事实定性进行处罚。凡是拟作出3000元处罚的案件,均由局领导班子集体决定后,再作出处罚。2021年1月27日以来,县城管局共作出行政处罚案件30宗,由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处罚的案件2宗。三是制定《怀集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暂扣物品登记保存处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暂扣物品入仓、出仓管理,建立暂扣物品明细台账,列明品种、数量、去向。

5、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重新调整县城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二是落实1名工作人员负责收集扫黑除恶斗争资料,规范台账,如实记录工作开展情况,力戒形式主义。三是组织100名(其中,集中学习50人,自学50人)执法人员参加市城管局组织的“一线执法人员和中层管理干部提升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四是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我县将由县司法局出台相关制度,实行统一聘请律师顾问团队,目前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待文件正式出台后县城管局将按照相关程序落实律师顾问制度,对县城管局城管执法、重要项目等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法律咨询,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确保行政决策法制化。

(二)关于“服务群众意识不强,执法监管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对群众多次投诉噪音扰民问题处理力度有欠缺问题。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联合执法。2021年3月5日、6日、11日晚上,县城管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怀集分局对城中新街新地标KTV进行检查,拟对该KTV进行噪音检测,但该KTV没有营业。目前,该酒吧已暂停营业。二是按照网格化管理,每天从早上6:30—晚上11:30(凌晨安排一个夜间待命小组)安排执法人员不间断巡查,及时查处超时施工和群众投诉噪音扰民问题。对多次整改不到位的,联合市生态环境局怀集分局等部门依法从严查处。2021年1月27日以来,县城管局处罚噪音扰民案件1宗。三是每晚安排一名执法人员,会同县文广旅体局、公安局等部门对城区娱乐场所进行检查,做好噪音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宣传,督促各娱乐场所落实噪音防治措施。四是加强行政执法水平业务培训。4月22日下午,邀请了市城管局执法监督科到县城管局为执法队员开展执法业务水平培训。五是举一反三,加强县城区噪音扰民治理力度。针对近期群众多次投诉“MC酒吧”噪音扰民问题,经过县城管局与相关职能部门多次联合查处,目前“MC酒吧”的营业执照已注销,该酒吧已自行关闭。

(三)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严,财务监管存在漏洞”的整改情况

1、违规发放高温补贴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1)经梳理核查,县城管局涉及违规发放高温补贴的人员共17人,需清退金额26200元,4月13日已完成清退违规发放高温补贴25825元;由于其中一名门卫植秀球同志已于2018年被辞退,经4月12日的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对发放给植秀球同志的高温补贴(375元),不作清退处理。(2)进一步深入学习国家、省、市和县统一的津贴政策,杜绝再次出现违规发放行为。(3)进一步规范津贴福利发放流程,严格把关审批流程,做到依法依规、规范有序。

2、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修改完善《怀集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定期对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公务用车规范化、透明化。二是由局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公务用车平台,严格按照《广东省公务用车平台管理服务规范(试行)》要求,规范执行用车申请、审批、派车手续。三是各股室(所、队)指定具体车辆管理人员,负责车辆日常管理、车辆使用信息日常更新和对接工作,建立健全公车使用管理台账,对每次外出执行公务的车辆逐一登记,形成常态化管理。四是严格执行公车使用审批制度和节假日公车使用制度,每逢节假日必须由各股室(所、队)填写公务用车使用申请表,报局办公室审批备案,禁止公车私用。

3、无依据支持非挂点镇村工作经费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1)修改完善《怀集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做好经费支出审批工作。(2)加强对上级下达政策性文件的学习,学懂弄通文件要求,强化经费支出监管,防止再次出现支持非挂点镇村工作经费的情况。(3)2021年3月4日,经局班子研究决定,鉴于对支持梁村镇花石大寨村、梁村镇圩镇、大岗镇浪美村、冷坑镇冷坑村和怀城镇富扬村的工作经费(共7.5万元),已用到实际工作中,难以再追缴,因此不作清退处理。

4、财务制度执行和监管不严,存在廉洁漏洞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怀集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资产管理制度》,实现固定资产购置、使用和处置的规范化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2018年2月购电脑和办公台4张5440元已补录登记固定资产账。二是制定《怀集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资金拨付审批制度》,严格把关审批流程,避免再次出现未经主要负责人签批支付的情况。2017年1月购文件夹等办公用品380元、2019年3月支财务软件维护费1500元、2019年12月支缴财政专户租金及罚没款等41402.88元已完善主要负责人签批手续。三是补充完善先前慰问金发放手续缺失的凭证附件,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四是完善慰问金发放程序。巡察反馈意见会后,县城管局共开展了慰问活动5次,均按照巡察工作要求,落实了慰问金签领手续。五是修改完善《怀集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区分误餐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慰问费等费用的支出范围,对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六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3月17日、4月1日、4月8日,县城管局财务人员参加了由县财政局举办的业务培训。

5、对下属环卫所的财务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制订《怀集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下属部门财务(大额支出)监管制度》,进一步加强加对环卫所的监管力度。二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对环卫所财务进行审计。2021年4月8日,县城管局委托了佛山市康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环卫所202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三是督促环卫所制定《怀集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和工作误餐报销标准。四是督促环卫所完善固定资产登记。将目前正常运行的46台公务车辆全部登记入账(其中有部分车辆在城管局登记入账);2018年应登记固定资产账而没有登记的25多万元,已在2021年2月补充登记。五是督促环卫所制定《怀集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所“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加强“三重一大”议事制度管理,做好相关工作事项研讨及决策记录,并报县城管局备案、核批。六是督促环卫所加强现金支出管理,严格执行现金支出有关规定。

(四)关于“党组织建设存在弱化虚化,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怀集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明确了三重一大的议事范围、决策机制与程序,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今年以来,局班子集体讨论研究事项共14次,均按要求做到主要领导最后一个表态。二是规范班子会议记录,指定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有做好会议记录能力的同志,作为班子会议记录人员,并配置录音笔等电子设备辅助做好会议记录工作,确保完整记录班子会议过程和每位参与人员的讨论发言情况及讨论结果,充分反映民主决策。三是强化决策执行过程的监督,在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时,提前将有关事项向所属纪委监委派驻组汇报,并主动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组到场参会,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巡察结束后,县城管局共发出4 份邀请函,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第五组到场参会,并按要求提交会议纪要存档备检。

2、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制定了《怀集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党建工作计划》,明确党建工作清单,量化、细化党建工作任务和目标,2月9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2021年党建工作。二是针对党务公开更新不及时问题,县城管局立行立改,党务公开栏最新的内容已于2020年9月14日上墙公开。三是2021年2月9日,县城管局召开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本次会议结合县委巡察整改的工作要求,县城管局高度重视、会前准备充分,并落实专人负责会议笔记,记录详细,开得比较成功,达到了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的预期效果,得到了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梁向荣和县委第十一督导组组长陈武炼的充分肯定。四是制定《怀集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三会一课”制度》,全面落实并规范开展“三会一课”。2021年以来,县城管局召开党员大会1次、党支部委员会4次、党课1次。五是加强对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三会一课”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化。4月15日,局党总支副书记、副局长黄洋新带队到环卫所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议,针对党建业务知识和县委巡察指出的问题整改工作进行指导,并上一场党史学习党课。

3、选人用人工作不够严谨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怀集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以制度固化决策流程,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杜绝再次出现主要领导先定调的情况。二是加强对组织人事政策文件的学习,举一反三,严格落实选人用人程序,认真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守则》等文件规定,坚持政治过硬标准选拔干部。2020年县城管局提拔任用干部1名(曾凤珍同志),该同志于2021年4月份正式任职,从动议酝酿、民主推荐到任免材料归档整个过程均严格执行县委组织部《股级干部职务任免工作规程》(怀组通〔2018〕3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三是规范编外用工程序,狠抓队伍建设。针对已期满的单位临工,县城管局已于2020年10月完成合同续签工作,共续签合同30份。四是建立《临工合同登记台账》,定期翻查、梳理全局临聘人员的合同情况,及时开展合同续签工作。

4、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从严治党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认真履行党管治党的政治责任,层层传导党管治党压力,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一岗双责”工作。2021年2月9日,县城管局召开党组会议,会议研究审议了《怀集县城管局2020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二是进一步规范谈话提醒制度,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针对干部身上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教育,坚持抓早抓小,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增强谈话提醒效果。今年以来,局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开展提醒谈话2人次;班子成员对分管的党员干部开展日常谈话8人次。三是制定《怀集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建立《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台账》,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干部职工出国(境)证照,实行统一管理,进一步加强县城管局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截止2021年4月27日,县城管局共收集护照13本、往来港澳通行证19张、往来台湾通行证2张,退还已过期出国(境)证照17本;县城管局有县管(科级)干部4名(王广辉、李伯安、黄洋新、王东洋),李伯安的出国(境)证照已过期,并已退还给其本人,其余3名县管干部均无办理过出国(境)证照。四是全面梳理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内控管理,目前已制定、修订完善相关制度26项(新制定9项,修订完善17项)。县城管局将进一步强化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坚持按制度办事,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三、坚持常抓不懈,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效

通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巡察反馈的四大类16个问题,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一些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还需继续保持形成常态化,在今后的工作中,县城管局将持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效,推动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一)扎实从严治党,夯实“两个责任”。一方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巡察整改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坚定政治立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另一方面,切实强化整改担当,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时刻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确保从严治党的责任落到实处,督促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努力形成落实“两个责任”的整体合力。

(二)抓好后续整改,构建长效机制。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坚持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把阶段整治与长期整改、堵塞漏洞和源头治理相结合,注重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做到整改一个、触及一类、消除一片,切实把县城管局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二是进一步严肃执纪、严肃问责,让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扎实构建不能腐、不想腐、不敢腐的体制机制;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落实谈心谈话约谈制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三是进一步强化制度的执行和落实,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高质量推进城市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三)凝心聚力,推动城管事业发展。坚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作为统一全局思想认识、凝心聚力的强大合力过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使巡察整改成为推进各项工作的“助推器”,切实把新理念、新要求贯彻落实到一个个具体的、实实在在的工作项目上来,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全力以赴保持和巩固创文创卫成果,为怀集加快建设湾区西大门、打造肇庆副中心作出城管担当城管奉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563018;邮政地址:广东省肇庆市怀集县幸福街道幸福一路39号;电子邮箱:szjrsg@163.com。

怀集县人民政府2021-12-6

 

 

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章下载

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7月15日至8月1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城管局开展了巡察。9月3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城管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巡察整改的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1.高度重视,迅速研究部署。巡察反馈会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职工大会和领导班子专题会议,通报县委巡察工作反馈问题,研究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会的讲话精神,对反馈的问题认真进行研究部署。  

2.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逐项研究整改措施。成立了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的副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股室长及财务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王秀芬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二)压实整改责任,确保问题整改落到实处

1.针对反馈的3大方面问题,进行了细化分解,制定整改清单。对巡察反馈存在的3个方面的问题分别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或个人,明确了整改完成时限,将巡察反馈的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把积极整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由班子成员牵头,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带头抓好自身整改,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并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查,问责问效,确保整改落实。

2.认真剖析根源,加强源头整改。深刻反思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剖析根源,找准症结,认真梳理分类。一是执行廉洁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纪律方面警惕性不高。二是在执行群众纪律、生活纪律和反对“四风”方面自我约束不够。三是工会组织不健全,工会财务管理不规范。责任股室分别对照列出的问题清单,深挖问题产生根源,明确整改措施、牵头部门、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制定切实有效的巡察问题整改方案报县级相关部门和县委巡察办审定,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

3.召开巡察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到真改、实改。局领导班子奔着问题抓整改,要求整改不回避问题,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9月18日,召开了领导班子巡察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邀请了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和派驻纪检组组长到会监督、指导。会前,班子成员主动认领此次巡察反馈问题,与分管股室开展交心谈心,征求意见建议,制定相对应的整改措施,认真撰写专题民主生活个人发言提纲。会上,所有参会人员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开展激烈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整改工作中,严明工作纪律,强化督导落实。主要领导亲自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进度进行跟踪督查问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迟缓或不予整改的进行问责处理。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问题已经全面完成整改,建立完善制度20项。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2019-2020年读书笔记均未按照党员人数提交”的问题。

针对“2019-2020年读书笔记均未按照党员人数提交”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长期坚持)。

一是由党支部宣传委员继续督促党员按时按质按量学习,认真书写学习笔记。二是党支部将党员学习情况纳入月考评,党员学习笔记年底交党支部统一归档保存。

2.针对“2020年机关党建工作重点任务项目清单中提及:党支部组织开展1期党务工作者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但未见开展培训的相关资料”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长期坚持)。

一是我局将督促党务工作者平时自觉学习基层党务知识,重点学习《基层党务工作手册》、《党务工作500问》。二是积极参加县直属机关党工委组织的党务工作培训,同时邀请熟悉党务工作的老师对我局党务工作者进行培训,不断提升兼职党务工作人员能力素质。

3.针对“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力,未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交流讨论,缺乏工作述职”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长期坚持)。

一是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学习贯彻各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精神和要求,每年专题研究安排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二是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及专职人员,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党支部工作计划。局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的督促指导。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报告的内容。三是加强理论武装。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讲话精神和省委、州委和县委的最新贯彻举措。并利用“学习强国”平台、“云岭先锋”APP,让全体党员干部养成“每日必学”的良好习惯。四是加强党纪党规教育。狠抓思想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规矩意识,树立起勤政廉洁、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五是根据中央、省、州、县委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六是在原有意识形态工作述职报告基础上修改完善个人意识形态工作述职报告。

4.针对“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 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长期坚持)。

一是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切实履行抓机关党建与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双重责任,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进一步深化认识,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担当。明确和落实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亲自抓、主动过问。三是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督促抓好内部教育管理,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作落实情况,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在日常工作中,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教育提醒,做到抓早抓小、长管长严。

5.针对“学习教育走过场” 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长期坚持)。

一是全体党员把身子沉下去,把心思静下来,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二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撰写个人剖析材料、心得体会等个人材料,确保上述材料真实有效、实事求是。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针对“推进财务公开不力” 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长期坚持)。

一是每个月10号之前由财务室将上月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由办公室做好拍照痕迹资料留底工作。

7.针对“车辆维修没有固定地点,也无固定人员” 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长期坚持)。

一是对在县内能修理的车辆签订修理协议,继续收集完善车辆修理痕迹资料。二是对在县内无法修理的特种车辆,需根据实际情况从厂方或其它渠道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前来修理,无法定点修理服务协议的,由车队长收集好图片等相关痕迹资料。

8.针对“其它应付款挂账” 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长期坚持)。

进一步加快专项资金使用进度。

9.针对“固定资产采购手续不完善、入账不及时” 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长期坚持)。

一是今后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进行采购,完善采购手续。二是将应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物资和设备及时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10.针对“跨年度报账” 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长期坚持)。

一是今后继续按照财务管理要求,做到款到即付。二是资金到位的情况下做到当月账当月结。

(三)聚焦集成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的问题方面

11.针对“党建工作不够扎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存在缺失” 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长期坚持)。

一是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切实履行抓机关党建与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双重责任,切实加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明确和落实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亲自抓、主动过问。三是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督促抓好内部教育管理,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作落实情况,做到与单位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四是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在日常工作中,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教育提醒,做到抓早抓小、长管长严。

12.针对“专题组织生活会材料不齐全” 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长期坚持)。

一是完善补齐相关材料。二是今后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规定步骤和要求召开,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

13.针对“谈心谈话活动记录格式不规范” 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长期坚持)。

一是向上级党组织请教学习。二是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谈心谈话,做到规范记录,准确有效。

14.针对“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不到位,未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长期坚持)。

一是严格按照规定步骤和要求召开,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二是要求所有党员干部在组织生活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直击问题,不做任何铺垫,不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

15.针对“党小组分组不规范” 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长期坚持)。

一是严格按照支部管理规范重新分党小组。二是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推选党小组长。

16.针对“党小组讨论没有按照小组分组来执行” 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长期坚持)。

一是在执行“三会一课”的基础上,各党小组实行自行学习讨论。二是各小组自学学习讨论时由党小组长作为记录和图片资料收集。

17.针对“党小组会议和党支部会议讨论内容不明晰,党小组会议人员随意性大。” 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长期坚持)。

一是由党支部督促党小组长切实履行责任,每月按时召开党小组会议,指定专人作会议记录;二是严格按照党小组分组人员开党小组会议和学习讨论。

三、下一步打算

通过对巡察组巡察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使我局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局领导班子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全局各项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2-4122552;电子邮箱hqxcgj@126.com

鹤庆县人民政府2021-11-15

 

 

怀宁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文章下载

怀宁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10日至8月2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怀宁县城市管理局开展了巡察。2020年12月7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怀宁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整改专题会议和部门整改推进调度会推深做实巡察整改工作。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研究制定了《怀宁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逐项逐条落实落细。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县城市管理局党组边整改、边总结,制定并修订完善制度15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针对政治理论应知应会有差距问题。

一是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会议学习,加强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系统学习。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党建联系点制度,规范开展党内组织生活。

2.针对党组中心组学习不严不实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二是根据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城市管理具体工作安排好中心组学习内容。

3.针对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问题。

一是召开民主生活会,专列“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修订完善《档案管理制度》。三是召开总支委会议,并要求各支部在组织生活会上围绕“悟初心、担使命”主题开展研讨。四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规范开展党建各项活动。

4.针对党组议事制度不严问题。

一是局办公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全县办公室工作专题培训会,加强对办文办会能力的提升。二是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学习怀城管〔2018〕51号文件,规范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的记录。

5.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召开民主生活会,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作自我批评。二是调整意识形态领导小组,落实“一岗双责”。三是修订完善《县城市管理局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度》。

6.针对落实机构改革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分工文件及股室人事安排已落实整改。二是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会议制定相关制度3条,修订完善相关制度11条。三是通过事业单位招考,补齐空编人数。

7.针对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不扎实问题。

一是依据《怀宁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标准(试行)》落实监管制度,规范考核标准。二是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兑现考核,规范费用结算。三是金沙田公司环卫作业人员配备已达到最低定额标准。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8.针对制度订立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及时召开会议研究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员学习教育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对具体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

9.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自查形式化问题。

一是分管负责同志对具体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在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自我批评。二是分管负责同志针对2020年度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加强审核把关并已按文件要求做好上报工作。

10.针对发文管理不严问题。

一是研究制定《收发文管理制度》,要求各经办人、各领导严格执行公文办理流程,分管负责同志对发文稿件做好审核把关工作。二是对有关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11.针对执纪工作有短板问题。

一是邀请纪检监察组参加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针对执纪工作有短板进行分析研究。二是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召开民主生活会,分管负责同志在会上作自我批评。

12.针对干部教育管理不到位问题。

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研究讨论并通过《怀宁县城管局考勤制度》,并严格执行。

13.针对落实群众诉求有偏差问题。

一是执法大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学习政策理论,全面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管理理念。二是执法大队大队长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对“广告牌安置影响居民生活”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具体经办人作检讨发言。

14.针对日常监管有缺失问题。

一是依据《怀宁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标准(试行)》,落实好日常监管长效机制。二是黄梅桥等处垃圾箱损坏已更换,河道漂浮垃圾已清理;落实定时投放垃圾规定;河滨路旁石像倒塌已修复。三是对清洁人员和驾驶员落实岗位日常培训。

15.针对公务接待管理不严格问题。

一是研究制定《怀宁县城管局公务接待制度》,强化公务接待纪律,并严格遵照执行。二是根据县财政局要求,将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建议数下达给市政处和园林处,要求严格按照预算落实。 三是组织局办公室、各单位负责接待、财务工作人员学习公务接待文件。

16.针对费用报销不规范问题。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及相关单位业务工作人员学习《怀宁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程序。二是局财务分管负责同志对具体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超报多报的差旅费已责令出差人员全部退回。

17.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怀宁县城管局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管理行为。二是对所涉及的结算依据进行了核查,摸清相关情况。三是加强各单位业务人员和财务人员培训学习,规范费用报批和结算流程,切实把好审批关。

18.针对列支相关费用不规范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怀宁县城管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组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二是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会上作了自我批评。三是经核实,石镜乡美丽乡村、结对共建村资金已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同时针对2020年扶贫支出均附有集体决策依据。四是县公警大队就车辆维修费报销结算情况进行了说明,今后车辆费用报销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口径由县公安局支付。

19.针对违规挤占专项资金问题。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规范财务支出。二是局财务分管负责同志对具体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县城管局2020年职工体检费用已按规定规范列支。

20.针对工程建设程序不规范问题。

一是召开民主生活会,局分管负责同志在会上作自我批评。二是已制定《怀宁县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加强管理。三是园林处负责人对经办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21.针对工程项目违规发包问题。

一是取消自设“小额库”,此项目后已没有以自设的“小额库”摸球确定施工方。二是市政处正在积极探索限额以下工程发包方式,工程发包行为更加规范。三是在后期项目发包过程中,将零星工程集体打包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确定施工方。四是此工程项目已按规定要求落实整改。

22.针对工程项目违规转包问题。

一是市政处已制定考核办法,严格按要求对被转包单位后期运维管理情况进行考核。二是根据考核办法对维护单位进行考核,加强资金管理,保障履约成效。三是经核实,该项目转让是根据原合同约定,原甲乙双方和维护单位签定的三方协议,明确了权利义务。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23.针对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有偏差问题。

一是按照规定已刻制环卫、月山支部公章。二是召开总支委会议,各支部书记参会并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文件,通过学习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24.针对民主集中制发挥不充分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二是现已取消自设“小额库”,工程项目严格按程序和规定进行招投标。

25.针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力问题。

一是按上级要求开好民主生活会,作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二是局办公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全县办公室工作专题培训会,加强对办文办会能力的提升。三是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要求办文办会人员加强业务学习,规范完整记录。

26.针对三会一课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局党总支组织总支委员和所属各支部书记进行党建业务知识培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县城管局党的建设工作责任清单》等文件。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开展党内组织生活。三是总支书记、机关、大队、月山支部书记均在会上作自我批评。

27.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

一是局党总支组织总支委员和所属各支部书记认真学习《县直机关党费收缴 使用和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管理。二是各支部严格按照标准对2021年度党员党费进行分类测算,并报局总支汇总上报工委审核。三是各支部2020年下半年党员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28.针对党员活动开展不实问题。

一是局党总支组织总支委员和所属各支部书记深入学习了《怀宁县城管局党员政治生日制度》和党员活动日有关制度,规范开展活动。二是各支部制定党员政治生日名册,采取多种形式落实好党员政治生日制度。三是园林支部确定党员活动日为每月5号,其他支部均定为每月10号,各支部结合实际,制定党员活动日计划。四是各支部组织党员开展承诺践诺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列出2021年度承诺事项,履行党员义务。

29.针对党员发展不规范问题。

一是局党总支组织总支委员和所属各支部书记系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发展党员。二是各支部组织党建业务人员学习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不断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各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进行谈话,做好谈话记录,共组织7人开展了谈话,并按照县直机关工委要求,规范建立2020年度党内信息台账,做好纸质档案留存。四是执法大队支部在支委会议上对具体党建业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三、进一步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整改工作与加强班子建设、深化作风建设结合起来,持之以恒把巡察整改与城市管理工作紧密结合,统筹部署、一体推进、全面提升,促使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城市管理领域各项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4612319;

怀宁县城市管理局党2021-10-22

 

 

博白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党组关于落实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文章下载

博白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党组关于落实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16日至2021年2月25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博白县城市管理监督局进行了巡察。2021年4月1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博白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切实提高站位,全面加强工作部署。局党组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责任,第一时间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党组会和整改动员会,将整改任务细化分解,明确时间节点、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坚持项目化管理,确保整改实效。局党组根据巡察整改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博白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党组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和问题整改台账,进一步细化时间表和整改措施,逐项明确了班子成员、各股室责任分工。建立了进展情况定期汇报,全程跟踪督办的工作机制,以有力举措保证了巡察反馈事项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三)抓好建章立制,及时巩固成效。局党组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相关规章制度,修订完善和新出台了关于预决算、会议培训、差旅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固定资产、现金管理、病事假、探亲年休假等规章制度,做到发现一个问题、研究一类措施、完善一项机制,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不断提升整改工作实效。

二、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巡察反馈的三大类14个方面36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2个,未整改的4个问题正在有序推进,年底前全面整改完成。

(一)针对打击“两违”力度不够,行政执法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责任分工,加强城区违法建设巡查力度,做到对违法建设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对已建好的违建房屋进行从严立案处罚,对不符合规划建设又不能整改的违建房屋依法强制拆除。自县委第四巡察组进驻以来,我局共依法办结违章建筑行政处罚案件24件。二是加大对执法案件的检查和督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规范执法程序,杜绝同案不同罚,执法不公现象。

(二)针对市容市貌整治工作有欠缺,成效不够理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了环卫费催缴小组,对拒缴的商家、单位进行上门宣传、开展收缴工作,已收到垃圾处理费701800元;二是召开环卫费划转国税代缴征管事项的会议,解决环卫费收缴率低的问题。三是加大市容市貌的巡逻力度,一经发现乱搭乱盖的建筑物立即拆除。四是对文化路、兴隆路、南洲路等重点路段进行巡查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1200多人次,共清理占道经营、乱搭乱盖摊点5340多个,纠正乱停乱放车辆1100多台次,清理生活垃圾约36吨,清理卫生死角100多处。

(三)针对建筑垃圾治理存在空白,扬尘治理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多次向县政府请示建筑垃圾消纳场选址相关事项,目前县政府已召开博白县垃圾项目融资和垃圾集中处置项目选址工作推进会,要求县自然资源局协助选址并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二是加大对县城区建筑垃圾的清运整治工作及加大对违规渣土运输车辆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辆处理一辆,严管重罚。从2021年1月至6月底共清理建筑垃圾26106吨;三是对县城区未硬化的小街小巷等道路的硬化铺设以及损坏街道的修补,减少道路扬尘。四是加强扬尘治理力度,增加洒水频次,从原先的每日洒水8次增加到10次。

(四)针对户外大型广告监管缺失,违规设置现象较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户外大型广告申请列入审批项目之中,及时开展现场勘察,开展材料审核,尽量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办事群众。二是加强对审批大型广告的宣传。截至6月底,广告中队开展了2次入户走访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设置户外广告审批依据的法规、总体规划、导则等知识,对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耐心解说,共完成525户入户宣传工作。三是加大整治力度,有针对性的制定广告整治方案,成立整治领导小组,依法拆除运美车站外墙违规大型广告牌120平方米。

(五)针对市政设施管理不够到位,影响市容市貌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市政建设其他部门或业主对接,指导和督促按有关程序及时做好移交手续。二是加强市政道路开挖监管,凡是经审批开挖的,一律要求申请人按许可内容实施并做好道路恢复工作,否则要求其限期完成整改。三是加大日常巡逻力度,对未经审批开挖市政道路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六)针对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项目建设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善环卫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印发《博白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对垃圾处理等项目进行合理、有效评估,积极对接县财政局做好项目采购工作。二是已完成高速路引线(昆仑华府段)中间分隔带绿化工程竣工结算书。三是加强财务、工程项目等方面的管理,明确责任分工,任务落实到人,加强监管。

(七)针对党组议事制度不够健全,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党组“三重一大”制度、末位表态制开展专题学习,重新修订完善《博白县城市管理监督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并要求全局严格落实该制度。二是进一步健全党组议事制度,局党组书记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三是严格要求二层机构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执行采购项目上报局党组会讨论制度。组织人员不定期对二层机构“三重一大”事项是否呈报党组会讨论进行抽查。

(八)针对对新形势下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严格执行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2021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意识形态专题研究会。二是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成员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三是在局楼梯布置完成意识形态文化宣传板报,形成浓厚的氛围。四是各支部每个月对党员“学习强国”活跃度进行排名通报。

(九)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部署会,已召开2021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部署会。二是局党组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每半年组织一次对二层机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三是严格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程项目等重要领域工作的风险把控,开展指导和监督工作。

(十)针对纪检监察组监督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督促县城管局党组履行好“一岗双责”,从严教育管理干部,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管理,强化对廉政风险的防控,已召开县城管局廉政工作部署会议。

(十一)针对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依法依规落实追缴收齐干部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共收缴金额为175311.9元。二是开展对《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的学习,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促进财务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三是严格把关公务用车运行费报销关卡,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核查、清理报销不规范的账目。四是严格按照财务流程进行报账工作,及时有效做好财务工作。五是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印发《博白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内控制度》,依照相关流程,做好记录和存档工作。

(十二)针对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完善《博白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党建工作制度》和《博白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党组织议事规则》。二是局党组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员对“三会一课”知识学习。三是认真落实各党支部换届选举相关规定,按时开展换届工作。

(十三)针对党建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完善《博白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党建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党建工作和“三会一课”制度,及时做好“三会一课”记录并存档。二是召开城管系统党务工作者培训会,加强委员和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知识。三是对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分别进行提醒谈话,加强党员干部教育,落实党内监督机制,促进党员干部自觉地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始终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四是严格执行党费收缴规定,每月按时足额收缴退休党员党费。

(十四)针对执行选人用人制度存在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人事任命制度,按照核定领导职数配备领导,免去园林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免去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2名。二是召开全系统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专题培训会。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支部书记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督促各党组织负责人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

(二)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到位。局党组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

(三)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体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经济社会稳健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5—3218595;地址:博白县博白镇公园路007号博白县城市管理监督局,邮编:537600;电子邮箱:csgljdj3218595@163.com

博白县城市管理监督局20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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