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热线:

微信

小程序

公众号

类别:报告讲话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市**区城管局

题目: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资料提供时间:2022-03-25

目录

更多

张家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章下载

张家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认真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张家界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张政办发〔2021〕15号)和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执法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张政务公开办函〔2021〕13号)要求,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我市城市管理重点工作,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切实增强广大市民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

为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我局坚持做到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一是做好规划主动公开,我局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府信息统一在局官方网站、“信用张家界”、“湖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和“湖南省互联网+监管”等网络平台进行及时主动公开。二是安排专人及时公开,我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官方网站对行政执法主体(含人员)及相关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进行了公示,公开信息规范正确、通俗易懂,并进行动态调整,严格执法程序,亮证执法,根据省住建厅制定的统一执法文书格式出具执法文书,制定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并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数据,行政处罚在作出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在信用张家界双公示平台向社会进行公示,行政许可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进行了公开。三是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按照职责分工,我局在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及时发布,同时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普及,提高群众对疫情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度我局未接到和办理涉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建立公开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通过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强化了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联网工作的通知》(建办督函〔2020〕102号)、《湖南省城乡和住房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联网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正在积极推进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目前实现了与省平台数据对接工作,平台建设完成后,涉及城市管理的相关政府信息将在该平台进行公开。

(五)监督保障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责任制度,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积极参加培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业务能力和水平。

2021年度,我局严格按照《张家界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但在信息公开形式上有待创新,在信息公开效果上有待提升。下一步,我局将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政民互动等信息公开方式,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有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时效。

市城管局2022-01-29

 

 

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章下载

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围绕“便民、利民”这个核心,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稳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73条,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191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82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219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60条。办理各类网民信件留言73件,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转办40件,延安市12345智慧政务服务热线转办12件,局属网站21件。

(二)已申请公开情况

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了切实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具体落实,局政秘科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工作人员具体抓的良好格局。对我局信息公开范围,受理机构、申请管控流程、收费事项、监督方式和程序进行了规范,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信息工作的通知》,对信息的报送、发布进行了规定,夯实责任,具体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二是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改进措施:2022年,我局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一是加快网络服务平台建设,对城管执法局部门网站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日常维护,经过网信办审核网站达到了安全级别,现服务器已进入政府网信办“云平台”管理系统。

二是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积极参加电子政务办组织的各项培训学习,借鉴其他部门和单位在信息公开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服务渠道、丰富公开形式。

今后,我局将采取更强有力的措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常抓不懈,确保公开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22-01-24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文章下载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2021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城管工作实际,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各项部署,全局上下形成良好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层层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法治建设、“营商环境提升年”和“治理能力提升年”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统筹推进全年法治工作落地落实。一是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认真对照《深圳市光明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方案》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局中心工作同谋划、齐开展、共落实,明确工作职责,层层压实责任,每年主动向区委区政府及市城管局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二是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纳入会议安排,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会和总结会,研究解决城管领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及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建立起领导有力、上下协调的推进法治政府工作体系。

(二)开展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我局高度重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培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学法活动规范化、制度化。从局领导到中层干部都能带领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人员不断强化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依托“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组织我局全体公务员共18人在线进行普法学习,积极参加学法考试,其中学法参与率100%,考试优秀率100%。通过不断强化内部学法,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执法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三)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筑牢法律风险防控基石

我局深入探索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律,着力构建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的长效机制,按照《深圳市光明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的要求,与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和北京润朗(深圳)律师事务所,分别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和行政执法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并报司法局备案,全面负责我局涉法工作,全年审查行政文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449份,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目前,法律顾问制度已覆盖城管系统的各个领域,由最初的法律咨询、合同审查等服务性工作向提供行政决策论证、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规范行政行为等各项工作延伸,使法律顾问制度在大范围、深层次发挥作用。

(四)坚持行政执法公开透明,规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今年以来,我局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严格督促、指导各街道执法队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共立案3232宗,结案3232宗,罚款4459008.83元。同时,我局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全面摸排城管领域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各街道执法队整改,以案卷评查为抓手倒逼行政执法水平提升。另外,全面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积极开展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日常协调、监督、指导、培训、考核工作,起草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会商制度、联动协调制度、线索移交规定、培训管理规定等配套制度(征求意见稿),拟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提供制度保障;二是推进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为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了本系统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等相关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重点加强审批环节的监管,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违规违法行为的苗头扼杀在摇篮中。一旦出现吃拿卡要、违规处罚、违规许可等行为,一查到底、严肃问责,依法追责,确保我局的执法行为合法合规,保持执法环境的风清气正。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相关通知要求,我局着力提高行政服务事项即办件率和时限压缩率,提高行政服务效率。18个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中8个事项实施即办,即办件率为61.54%,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时限压减,时限压缩率为85.38%;6个事项已委托街道进行办理审批,我局进行监督指导,实现群众就近办事,就近提交材料,减少跑腿率;7个事项入驻电子证照系统,实现全流程网办,所有事项均不收费,提高行政办事透明度,降低权力寻租空间。

(五)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坚持依法依规,有序推进光明能源生态园项目建设。制定了《光明能源生态园项目重大行政决策、稳评、环评流程图》,梳理出决策启动、决策草案拟定、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决策执行等9个环节的具体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及分工,确保项目按照重大行政决策要求有序推进。目前,项目已完成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已确定建设单位。

(六)开展学法用法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区工作

1、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城市管理中心工作,实现打造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的目标。建立健全学法、用法机制,明确领导和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教育的内容和要求,将法治教育纳入各项培训工作之中,组建了以各街道执法队员为主的普法队伍,参加市城管局统一组织的各类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教育。实现以抓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促进依法治区;以抓城管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带动下属管养单位、施工单位学法、守法;以抓基层执法人员学法、用法,促进依法执法、普法。

2、在日常行政执法指导、监督过程中,重视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普法教育,要求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规范的规定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同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和“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在日常服务和执法过程中向行政相对人宣传和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管理服务和执法的全过程。

3、通过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对广大市民进行城市管理领域的普法宣传。针对辖区居民反映的养犬、黑煤气等问题,制作文明养犬、打击黑煤气等通俗易懂的普法宣传手册,印制3500份通过社区宣传栏张贴和设立摊点发放等方式向市民提供文明养犬和拒绝黑煤气指引,有效解决困扰辖区市民的难题。让市民进一步了解城管领域法规规定,进而理解和支持城管部门的城市管理工作。

二、存在问题

2021年,我局稳步推进各项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在普法工作方面,虽然通过各种渠道开展了普法活动,但缺乏有效的评估机制,活动效果无法客观评估,后续工作改进缺乏参考。同时由于群众文化水平不同,生活环境不同等,对普法工作者的素质提出更高要求,普法工作效果也更难以有效保障。二是在执法队伍建设方面,虽然我局有组织各街道执法队开展执法业务专题培训,但是仍然存在执法不规范的现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仍待加强。三是在行政执法案件录入方面,由于录入工作量大、系统对接不顺畅、操作不熟悉等原因,存在超期录入的问题,数据录入的及时性有待加强。

三、2022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2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建设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粤港澳大湾区等战略目标和具体部署,继续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计划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在普法宣传方面,我局将进一步创新普法形式,通过丰富多彩的形式,喜闻乐见的内容,深入浅出的解析,提升普法效果。通过在公园张贴法律公示牌、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展板、拍摄普法视频等多种形式,将普法工作触角进一步深入不同人群,不断扩大普法宣传面的同时提升普法效果。通过邀请专门法律人才、宣传人才,在对内对外普法工作中进一步提升普法内容的合法性与可读性、可接受性,强化“谁普法谁执法”工作效果。

在执法培训方面,我局将根据改革相关文件要求,联合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积极组织落实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工作,并重点针对违法行为多发领域、疑难复杂领域、涉安全生产领域的执法事项开展专题执法业务培训,同时兼顾对心理压力调适与疏导、执法人员服务意识、新闻媒体沟通与技巧等专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有效规范执法行为。

在行政执法案件录入方面,我局将按照法治政府考核要求,加强对街道的监督检查,联合区司法局、政数局、市监局等相关部门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办案系统的运用进行指导及培训,确保行政执法案件数据录入及时、完整、规范。

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11-19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章下载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为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据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本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深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

(一)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推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体系。依法行政,制度是基础,2021年本局进一步规范运行机制,切实提高行政效率,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扎实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修订了《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合同管理办法》等26部规章制度。

(二)加大规范力度,切实执行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

近年来,本局在遇到各类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时,均能较好地按照本局《党组会议仪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进行集体讨论,科学决策。今年以来,本局重大行政决策均严格按规定开展,在决策过程中,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一是充分发挥本局法制科对行政决策的法律审查把关作用,始终将法制科的法律意见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二是继续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咨询论证中的作用,在重大事项决策前主动要求本局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并征询其专业意见。三是重大行政决策作出之前,均按区里的有关规定计划提请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四是严格把好合同事项的法律审查关。按照本局《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法制部门对所有以本局名义签订的合同均进行法律审查。截至目前,提交法律审查的合同共405份,涉及金额236442156.5元。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法律审查,本局行政决策和各项涉法事务均能做到依法依规作出及实施。

(三)严格依法依规,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1.加强监督保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本局制定了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配套清单,在行政执法公示方面,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完善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严格记录归档;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明确各街道执法队综合室、局法制科相关人员为法制审核主体。2021年全部行政执法案件均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严格办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2.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能,积极探索执法方式创新

在行政许可方面,我们认真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工作。一是梳理明确事项种类。按照“取消、休眠、保留”等原则梳理我局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分类清理。目前我局共有13项行政审批事项对外发布实施,均无中介、无收费、无变相审批。二是规范受理方式。我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均已进驻罗湖区行政服务大厅,由办事窗口统一收件受理,按流程进行审批。三是规范审批流程及文书制作。每一宗行政审批事项均要求严格按审批层级办理,制作文书、制发证件,并及时归档。所有事项均要求制定实施办法、办事指南或业务手册,并遵照执行。以依法为前提,便民为原则,尽量缩减办理时限、减少办事人往返次数、简化办理流程。据统计,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本局行政许可审批共285宗。其中户外广告行政许可审批204宗,许可203宗,不予许可1宗;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等其他设施搭建、堆放物料行政许可5宗;占用城市绿地和砍伐城市树木行政许可76宗。

在行政处罚方面,根据《关于开展市容环境“黑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及《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及市局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本局积极组织辖区各街道执法队开展了有关环卫专项执法、市容秩序专项执法、户外广告、黑煤气、不文明养犬及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等一系列综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切实提升辖区市容环境品质,不断改善群众生活环境,增加群众的幸福感和满足感。据统计,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本局行政执法案件共立案并结案1470宗;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全区各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案件共立案并结案590综;共计2060综。发生行政复议案件1宗,上级机关决定维持。

(四)扎实做好法律和业务培训工作,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今年以来,本局根据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结合本局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活动的具体情况,扎实开展本系统工作人员的普法、学法工作。开展了合同草拟基础培训,合同变更程序培训及招投标文件草拟基础培训。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以来,按照“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要求,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全面铺开、走深走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各支部集中学习百年党史、法律法规,共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5次,并组织集中学习《公务员法》、《罗湖区领导人员插手干预行为登记备案工作规定》等;在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基础上,新增“第二议题”党史专题学习,重点学习《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四本指定书目,倡导全体党员干部每天半小时读党史颂党史,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等,深入学习“如何理解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如何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等篇目。

(五)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培育市民有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思维

一直以来,本局积极开展日常覆盖式普法和各种专项宣传教育活动。一是文明养犬宣传活动持续开展,媒体宣传及投票网页总浏览量超过30万人次。二是垃圾分类宣传多管齐下,入户派发宣传资料共计13万份,更新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宣传栏海报1901个,开展学校家庭社区三级互动实践活动1056次,参与人次共计 19245。三是开展绿植绿地绿化系列宣传活动,发放物料15000余份。11月21日,深圳公园文化季罗湖分会场活动在淘金山绿道召开启动仪式;12.4国家宪法日暨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宣传活动同期开展。四是普法宣传业务领域全覆盖,我局共协调32次辖区52块LED屏设置单位参与公益广告刊播。

(六)强化行政力制约和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是认真接受上级和其他部门监督。认真接受上级部门的各类工作检查、评查,认真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认真接受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切实执行区人大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共办理市、区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114件,回复率和满意率均为100%。二是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机制。本局严格执行投诉受理制度和反馈制度。为畅通信访投诉工作渠道,机关各科室和各基层所(队)都设立了兼职信访员,专门协调处理和督办涉及本部门(单位)的信访件投诉办理工作。同时根据对各类信访投诉中反映的问题,本局严格按法定的程序认真办理,按时回复,实实在在为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2021年1月1日至11月30日,本局共收到各类信访投诉件497宗,办结率为100%。

(七)统筹组织综合执法工作,保障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实到位

我局肩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日常协调、监督、指导、考核和培训重任,为规范罗湖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行为,保证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规范协调运作,我局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理顺执法文书、案号、文号、用章、签批等办案程序基本规范;统筹梳理街道综合执法案由、法律适用指引、自由裁量标准17大项433小项;推进行政执法队伍正规化、标准化建设,印发综合执法规范化标准等12部制度;建立涵盖案件移送、协同联动等10部规定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配套制度体系;统筹制定2022年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培训计划;切实发挥行业指导作用就专门案由制发执法指引5份,开展面对面业务培训14次,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10次。向街道办事处提供方便快捷、精准实用的综合行政执法业务指导和执法保障,确保我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依法、有序开展。

(八)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法依规执行制定程序

今年以来,我局共制定规范性文件2个,分别为《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景观照明管理办法》和《罗湖区立体绿化补贴实施细则》;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个,为《罗湖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均按照《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深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开展制定工作。其中《罗湖区立体绿化补贴实施细则》已开展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工作;《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景观照明管理办法》已完成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等前期工作,下一步将上报通过区常务会决议后予以印发实施。《罗湖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已开展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工作、专家咨询论证、进行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并通过区常务会决议,下一步将予以印发实施。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胡维衡同志作为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是推进本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今年来,维衡同志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严格按照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把本局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主持成立内部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担任小组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以此带领全局研究解决城管领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和困难情况,做好各项工作部署和决策落实工作;召开专门会议对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作出部署,制定全局干部职工学法计划,建立学法制度常态,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等;督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听取本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及行政复议工作情况报,完善工作落实的内部监督;主持多场绿化执法部署会议,深入违法现场开展指导工作。

三、工作亮点与存在不足

(一)工作亮点

1.组织开展督察纠察工作

创新内部监督手段,我局率先制定《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督察纠察实施办法》,创建首支城管督察纠察队伍,督察纠察经验在全市推广,相关工作被《人民法治》刊登、省司法厅微信公众号“广东普法”转载,得到了依法治省办相关领导批示。截至目前,共发出《纠察通知书》31份,累计督察督办各类市容环境问题1400多宗,队伍风气和整体形象焕然一新,公正文明执法深入人心。

2.承办全市街道综合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示范点观摩会

8月13日,全市街道综合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示范点观摩会暨七月综合执法考评工作点评会在东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如期召开,此次观摩会在我市街道综合执法系统掀起了一股“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热潮,受到各大媒体的广泛关注,深圳电视台第一现场进行了电视转播,多家媒体、平台及APP线上线下对其进行了报道,相关报道还登上了学习强国平台社会治理栏目,形成了各层级覆盖的立体宣传格局。

3.主动作为全市率先顺利代管市属大型环卫设施

我局牵头实施的清水河街道玉龙坑垃圾填埋场纳入片区统筹规划工作,通过市区领导充分协商努力,经过技术审查、法制审核,不到2个月时间实现委托代管模式顺利落地,成为我市首个市属大型环卫设施下放区级管理的样本案例,为我区发展提供新动能。

(二)存在的不足

尽管本局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并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与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我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在街道和部门间的协同联动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案质量、数量有待提高,执法系统录入能力不强影响及时性。二是推进法治建设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还有待加强,宣传方式单一,缺乏创新。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继续抓好制度建设和业务培训,进一步依法规范行政行为

一是进一步完善本局各项规章制度,查缺补漏,尽快地完成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工作。二是积极落实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本局业务管理、队伍建设功能。着重抓好新入职执法人员和协助执法人员培训,加强队伍业务素质培训,培养队伍良好作风,树立队伍良好形象。三是建立专项整改长效机制,在案件办理各环节专人核查提醒处置。

(二)多主体、多方位、多途径全面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在法治宣传工作上通过创新手段、创新方式、创新内容上继续发力,积极运用“互联网+”,把握新时代媒体传播特点,使法治宣传范围更广,影响更深、成效更好,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罗湖提供更为优质的法治城市管理环境。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12-06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文章下载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广东省、深圳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转发做好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定并推动落实《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年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4次以上法治专题学习。理论中心组分别于2021年1月、2021年6月、2021年8月、2021年12月,集中学习了《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开启法治中国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纪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要求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找到开展城市管理工作的根本指导、根本方法,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二是干部职工学法常态化。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在全局干部中广泛开展学习。2021年9月3日,印发《关于在局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通知》,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中央文献出版社)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办会议精神。全局系统干部职工,迅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习、大讨论,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强调的“11个坚持”,深刻领悟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

二、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落实我市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的情况

(一)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情况。理论中心组认真学习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指导作用,深入学习了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行政决策制度体系、行政执法工作等九大体系的要求,为下一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奠定了基础。

(二)落实我市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对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 年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我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一览表,明确责任分工,推动相关工作落实。一是推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全面落地实施。2021年3月24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完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的决定》,明确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范围、执法主体调整、具体实施时间要求、相关部门职责分工、执法保障等。2021年9月1日,我市街道办事处实现以自己名义开展原城管综合执法事项和规划土地监察事项执法(坪山区除外)。2021年11月,盐田、光明等区政府相继发布公告,12月1日起,辖区街道办事处以自己名义开展黑网吧、河道、房屋租赁、建筑废弃物等4类事项执法。二是组织实施省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创建活动,市级法治宣传教育星级基地评选活动。民法公园被评为第三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同时被评为广东省“七五普法十佳法治公园”。三是在全市布局垃圾分类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全市已建成市、区、街道各类科普教育场馆24个,其中市级2个,区级10个,街道级12个,累计接待市民33万人次,为垃圾分类科学普法创造了一批高质量教育宣传基地。

(三)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根据《深圳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出台我局《落实深圳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一览表》,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日常督导。深入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调研,指导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更好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确保《深圳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一)学习贯彻行政处罚法。一是领导干部坚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5月6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就新修改的行政处罚法展开学习研讨,法制处处长汇报了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九大亮点内容及修订的背景,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二是组织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60人参加广东省住建厅专题法制讲座视频会议,认真学习《行政处罚法》,不断提高我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三是邀请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版)》专题讲座,使执法人员更加准确地理解和把握行政处罚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提升城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二)学习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一是组织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集调研工作,调研组到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传达贯彻国家、省、市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关规定,指导各单位申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切实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二是局长办公会集体学习《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认真对照《规定》内容及解读,完善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工作制度。三是组织修订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修订我局2015年印发的《深圳市城市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专门组织召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座谈交流会,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共20余人参加会议。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一是深入开展放管服改革,动态完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全面优化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以来,预审网上申请件共296份预审驳回201份,预审通过95份,其中占用城市绿地73份,迁移砍伐树木22份(其中包括即办件3份,退件4份),办结93份;全年接听有效咨询电话约2500宗。二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在《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深圳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深圳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制定和修改中,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对接,反复论证评估、广泛听取意见、严格合法性审查,在认真研究上位法的基础上,收集、梳理立法要重点解决的问题,提出解决思路,为城市管理提供制度保障。开展“破难题、开新局”攻坚行动工作,制定《深圳市城市管理立法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五年计划(2021-2025)》。三是严格贯彻落实《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及时清理我局组织实施的不适应工作实际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以及我局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经梳理,我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7个,暂不需要废止或修订。四是全面清理内部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建立优化协同高效的行政机关体制机制。2021年以来,我局对近年来出台的内部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拟保留29项、废止3项、修订37项、新增制定26项,相关清理工作有序推进。五是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3月24日下午,专门召开局党组会议,审议确定《打造世界著名花城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深圳市公园建设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5)》《深圳市智慧城管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三个事项纳入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会议强调,要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要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强化依法治理,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六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从执法着装、执法用语、执法文书、执法检查、案件办理、行政强制措施、处罚执行全流程规范执法行为,制定具体的行业执法指引和自由裁量权规范标准,避免同“案”不同“罚”。着重加大砍伐树木、侵占绿地等案件查处力度,2021年共查处非法侵占、破坏绿化案件总计712宗,砍伐、迁移、修剪案件71宗,处罚金额共计154余万元。七是推进街道综合执法改革。梳理编制18项475条行政执法事项下放街道。制定并出台《深圳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正规化建设规定》《城管执法人员十不准》等制度,加强对全市74个街道的日常协调、监督、指导、考核、培训等工作。2021年9月1日起,全面实施街道办事处以自己名义执法。八是组织召开全市严格规范城管执法工作部署会,就严格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工作进行了再强调、再动员、再部署。要求各区、各街道综合执法部门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治理顽症难题,全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执法水平。积极换位思考,增加同理心,改进执法方式方法,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组建市级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纠察队,不打招呼、直奔现场对全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进行督察,重点检查队容风纪,对标志标识混乱、着装不整、内务管理不规范等行为开具督察通知书,并进行通报,共实地督察10个区74个执法队96次,开具《督察通知书》50份,开展 “回头看”十余次。九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在城管大厦门口放置执法投诉举报箱;在局官网首页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布了电子信箱、热线电话,且保持畅通。开设“行政执法公示”专栏,网址已链接至“深圳政府法制信息网”。十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今年以来,办理行政诉讼案件3宗,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宗。其中,行政诉讼主要涉及行政复议决定、合同纠纷等方面。被提起行政诉讼后,主动了解当事人诉求,回应当事人质疑,及时化解矛盾。同时,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十一是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印发《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部署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重点工作,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普法依法治理要求。邀请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在局系统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法、宪法专题讲座,约200余人次参加。组织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202人,开展网上学法用法考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普法责任制,其中“蒲公英计划”普法项目荣获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十大创新创先项目。加强宪法学习,大力开展12.4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当天累计接受民法、垃圾分类、文明养犬等法律法规问题咨询3000余人次,发放宪法、民法典、垃圾分类、文明养犬、扫黑除恶等宣传折页5000余份,宣传册6000余份。十二是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强化法治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局系统及处级干部2021年度学法考试,参与率100%,优秀率100%。进一步完善局属各单位法律顾问队伍建设。目前,局直属单位均聘请了法律顾问,局机关3名公职律师。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回顾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仍有部分工作存在一定不足,尤其是与我市建设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新形势、新要求尚有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各街道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参差不齐,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需不断加强;三是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理解有待进一步加深;四是城市管理领域制度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五是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需要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年度主要安排。一是加快立法进程,进一步完善城管法律体系。继续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草案)》修订工作,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二是进一步加强城管执法工作。严格对照《深圳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加强对全市各街道执法队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全面评查,进一步提升街道执法部门案卷质量和办案水平。三是加强案件数据实时对接。严格按照网上办案系统要求,及时全面录入并报送案件信息。发现案件异常情况及时督办,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四是加强执法过程音像记录。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和市法治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深圳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指引》,提高行政执法音像记录水平,保证音像记录材料质量。五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强化信息公开规范意识,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效率。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五、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法治城管建设组织领导。二是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推动落实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任务。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修订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全面推动政务公开。四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五是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推动完善我局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六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今年以来,办理行政诉讼案件3宗,主要涉及行政复议决定、合同纠纷等方面。七是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八是总结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

下一步我局将找差距、补短板,结合城市管理工作,不断将法治政府建设推向新的高度,为法治示范城市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综合执法局2021-12-28

 

 

西安市雁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文章下载

西安市雁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为纲,以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为目标,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不断完善法制建设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制建设步伐。按照《雁塔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雁法委发〔2021〕2号)的工作安排,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职能体系,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实施效果。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完善职能划分,理顺科室职责关系,统筹结合,使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调整充实以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门负责政策法规工作的科室及其职能配置,日常分工。形成了一把手跟执法,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认真安排年度工作任务,局党委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年度工作任务安排,研究分解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考评指标任务,对照指标任务逐一督促落实,为局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修订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实施办法》、《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理制度》等有关规范的要求,通过健全落实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二)规范执法行为,开展重大行政执决定法制审核制。

一是进一步推动《雁塔区城市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在执法中的应用,明确审核机构、审核范围、审核要求即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的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都要进行法制审核。审核执法主体、执法资格、执法程序、法律适用等,保证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合法充分,程序正当,法律、法规适用准确。二是推动“三项制度”进一步落实,制定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配套制度。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230部执法记录对讲一体机、100部“城管通”以及相关存储设备,对立案、调查取证、决定、执行等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跟踪记录,有效固定保存证据,实现执法环节全程可追溯,严格执法程序,把好五个关口,通过规范的程序提高案件的办理质量。

(三)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我局以贯彻落实执法责任制为切入点,加强普法治理工作。面对城市管理执法这项长期任务,反复抓、抓反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做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一是健全公示机制,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公示信息内容采集、审核、发布、工作流程和责任机构,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的基本信息、结果信息进行公示。二是强化事前公开。统筹推进城管执法事前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等事项。在陕西省权责清单统一发布平台公布城管执法职责清单等事项,在雁塔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机构领导、机构职能,内设机构及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三是规范事中公示。要求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规范佩戴证件,向当事人出示并表明身份,出具执法文书。四是加强事后公开。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城管执法统计年表,对本单位执法数据进行统计,于每年1月10日之前通过局属自媒体“我在雁塔”公众号向社会公开上年度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

(四)强化法制宣传教育,规范城管执法工作。

在具体执法工作当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省、市关于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文件要求,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全面提升执法水平,塑造良好城管队伍。一是加大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的解读,积极组织法律、法规培训学习,落实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今年以来,开展案卷评查活动3次、召开法律法规培训会9次,组织召开案审会3次,参加全市城管执法系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典型案例情况通报会3次。二是加强执法证件的办理与管理。积极参与区法制办的执法证培训,为185名执法队员办理了执法证件,并进行了登记造册。三是积极组织参加法制宣传活动,采取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进行现场问答咨询等形式,做到谁执法谁普法,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

(五)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健全守法信用体系。

我局坚持在实施行政处罚的过程中纠正违法行为,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觉守法。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进行城市管理,在处罚的同时,做好法律宣传和行政相对人的教育工作,保证收到“罚一起教育一起警示一片”的社会效果。一是成立红雁塔女子中队,13名队员经过身高、学历、综合素质等层层选拔,经过近乎严苛的军事化训练,秉承“柔性管理+贴心服务”的理念,充分发挥女性优势,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通过流动式徒步巡逻,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问题,第一时间服务市民及游客,全面彰显城市精细化管理。二是规范城管执法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制定印发《西安市雁塔区城市管理领域社会信用诚信建设工作程序(试行)》,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西安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城市管理领域执法工作实际,按照诚信宣传、信用承诺、失信预警、联合惩戒、信用修复等程序开展工作。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二、存在的不足

法治政府建设的进一步推进,对政府部门严格依法行政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在日常执法过程中,我们也不断发现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建立还不够完善,落实不够深入。主要表现为行政执法决定公示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有待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的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规范,特别是音像记录资料入卷的很少。

(二) 依法行政制度体制机制不够健全,培训仍需强化。尽管在对照《中共西安市雁塔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认真梳理并承担工作任务过程中修订完善多项制度,但与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要求有着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在制度体系建设方面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制度的落实不够规范,法律知识学习培训不足,执法队员依法行政能力有限,亟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三、下一步打算

(一) 推进“三项制度”落实,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实施办法》 要求,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加强监督检查督办,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二是加强对执法队伍的建设,调整完善工作机构和人员,结合机构改革,在原有的基础上,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制度学习培训,设立专人抓落实,提高制度执行效率。三是强化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发挥执法音像记录在行政执法中固定违法事实证据,保证执法公正和执法规范的作用,确保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落到实处,保证行政执法案件全面、客观、合法、有效。

(二) 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一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对调查取证、证据保全、权利告知,行政强制、送达文书等行为进行规范,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明确听证,集体讨论案件适用的具体条件,规范行政执法全流程。二是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完善执法相关规范标准,统一执法案卷文书制作要求,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强对执法的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统筹协调,规范保障,督促指导作用,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强和完善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

(三) 完善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健全提高法治保障水平。

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修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设置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栏目,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提升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水平,强化内部法律风险控制体系建设。二是加大法治学习培训力度,有计划开展专题培训,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坚持党委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带头学法,带动全局学习氛围,深化内部教育培训,积极参与城市管理系统依法行政专题培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能力。推进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发展,为我区城市治理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三是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司法、纪检监察部门的机关的监督,接受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认真研究处理各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西安市雁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11-26

 

 

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2021年度依法治市工作总结的报告 文章下载

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2021年度依法治市工作总结的报告

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2021年度依法治市工作总结的报告

市委依法治市办: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省、市关于依法治市的各项部署,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执法机制,提高办案能力,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执法方式,不断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推动依法治市工作进程,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内练素质强能力 外强宣传树形象

1.强化学习培训。制定年度法治教育培训工作要点,坚持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会前学法制度,积极开展法治培训、以案释法、诉讼旁听直播、案卷评查、执法考试等形式多样的集中学习,以及分发法律法规规章读本职工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升全系统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全年我局组织开展4次法治培训,2次以案释法,1次诉讼旁听,4次省厅、市级、市局案卷评查,5宗案卷被评为优秀,执法考试全部及格,优秀率达到70%。

2.宣传多样开展。创新宣传形式,积极开展城管执法公众开放日、城管法规集中宣传日、城管执法服务“五进”、国家宪法日等活动,针对《民法典》《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遂宁市观音湖保护条例》《遂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群众日常常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发放宣传资料、接受咨询,解读市容市貌、环境保护、规划建设等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解决群众热点难点问题。同时不断探索新媒体普法宣传,制作H5页面进行政策解读;在高考前期制作宣传短片《用爱按下“静音键”》;利用遂宁城管执法动漫形象人物“为民”和“遂宁”,采用四格漫画的方式制作“以案释法”4期;以燃气安全为主题,制作普法类短视频《拧紧城市管理“燃气阀”》;40余篇新闻、信息等被中省媒体报道刊登。线上线下双结合模式,有效扩大了宣传的受众和覆盖面,也让城管执法法律法规以更接地气的方式深入人心。

(二)制度建设成体系 明确责任抓落实

1.建立健全机制。一是建立案件办理机制。出台《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办法(试行)》《行政处罚案件一般程序办理流程(试行)》,修订完善《执法文书示范文本》,制定《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案卷管理规定》《主城区市政雨污管网建设项目执法检查机制》《关于提升巡查质效加强案源管理的通知》《关于在执法监察领域试行“红黄蓝”工作机制的通知》《无证经营燃气系列案件处罚裁量细化标准》《提升涉企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方案》和法律顾问1+1+N等制度,建设两法衔接平台,完成案件办理、审查、执行的流程化和系统化。二是建立执法监督机制。制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行政执法决定集体法制审核办法(试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试行)》,出台《“双随机一公开”实施办法(试行)》,更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人员名单和抽查对象名录库,建立双随机执法检查、扬尘治理、五大员签到等工作台账,健全了案件审查集体决策机制,案件评查和以案释法交叉评分机制,以及分管领导牵头、相关科室监督、执法大队交叉检查的执法监察机制。

2.强化责任落实。一是严格落实案件办理制度。贯彻落实一般案件预审和重大行政案件实行集体案审决策制度,对案件办理流程、法律适用、自由裁量权、执法主体等进行集体审议,同时还不定期邀请法律顾问和人大、政协代表、纪检组领导参加,确保案件审查合法合理。年初至今已共立案40件,召开8次案审会,结案25件,已收缴罚款2000余万元,其中招投标专案2起,已收缴罚款1800余万元。二是实行法律顾问1+1+N制度。通过法律顾问对行政处罚案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顾问坐班指导案件办理工作,以及全年N次法治培训,夯实执法办案基础,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水平。三是落实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全面开展以案释法和案卷评查通报制度,全年共开展4次执法培训,参加省住建厅、市司法局各1次案件评查工作,组织市城管系统和市局各1次案件评查,组织参与2次行政诉讼旁听和直播观看活动,通过案件评审、交流发言、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提升法治素养、推进依法治理、规范执法行为。

(三)强化监督规运行 履职尽责见成效

1.强化督导考核。全面推行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推行项目化、清单式、积分制管理和动态督查考核,落实内部执法监督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三项制度,不定期对执法全过程记录、案件公示、重大案件集体审核工作进行抽查,并全市通报一次。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对执法监察支队执法工作进行双随机检查,对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城管(综合)执法分局(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察。截止目前已进行5次双随机执法检查,制发督查通报4期,发现问题8个,督促处理问题8件,执法监察支队实现执法记录仪全覆盖,增设3间专业执法办案室,所办案件全部公示,全市城管(综合)执法系统执法记录仪配置超过50%,有效促进全市城管(综合)执法系统工作的开展。

2.依法治理见成效。通过全局干部职工不懈努力,依法治理工作初见成效。今年我局被评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单位,2人次被评为先进个人;1人次被评为住建部“强转树”专项行动表现突出个人;被市总工会评为2020-2021年度“工人先锋号”单位,高新区执法大队被市直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1人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1人次被表彰遂宁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先进个人;1人次被评为遂宁市城区人力客运三轮车整治先进个人;1人次被评为2020年脱贫攻坚先进个人,遂宁市城管事业健康发展。

二、特色亮点工作

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制定《提升涉企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方案》,对重点项目实行党员干部一对一联系制度,制作服务营商环境公示牌,推行“码上监督”,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试行“红黄蓝“分类监管制度,严控涉企检查频次,逐步完善巡查普法、问题协商等执法服务保障措施,对初次违法、违法情况显著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一律以纠正为主。

三、存在问题

(一)法律专业人才不足

随着依法治市工作持续推进,城管执法工作需要的法律专业人才需求越来越大。目前我局法律专业人才匮乏,案件办理和审查人员紧缺,导致部分查实违法线索的案件办理滞后。

(二)理论和实践联系不够

从学习教育宣传情况来看,虽然开展了大量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进行了执法规范化学习,专题讲座三项制度的运用,开展全市城管系统法规知识竞赛活动,但在实际操作中,部分执法人员没有将理论和实践有效结合在一起,没有有效更新法律知识和行为规范,存在两张皮现象。

(三)执法能力有待提升

个别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一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由于城管部门基层缺编严重,行政、事业、聘用制工作人员混岗使用,执法人员流动性大,执法队伍新兵多,存在不熟悉法律、法规,不熟悉执法程序等问题。个别执法人员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方法简单,执法缺乏科学、系统、程序性。

(四)三项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

从执法监督抽查来看,个别执法队伍存在执法全过程记录不完整、不清晰、不专业等问题,个别执法队员程序意识不到位,认为依法行政即可,没有必要多此一举全过程记录,或者记录过程不专业。导致执法记录过程中,需要录制的重点关键环节缺失,录制时间不完整,录制的内容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对后期可能发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造成影响。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招考考调法律专业人才

由于法律特别是通过司法考试专业人才严重匮乏,应积极向社会和其他单位招考考调通过司法考试专业人才,补充人才缺口,整体提升单位法治素养。

(二)执法办案科技赋能

建立科学、系统的网上案件办理和审查系统,节约行政资源,节省办案时间,规范办案流程,提高案件办理效率。

(三)强化监督考核

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目标体系、评价体系、监督问责体系,研究制定城市管理标准,强化责任,把问效与问责结合起来,形成全市城管执法“一盘棋”的工作格局。鼓励群众举报、揭露城管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强化层级监督,建立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须追究。

                         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1-11-11

 

 

渭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报告 文章下载

渭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报告

渭南市人民政府: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城管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中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渭南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及《渭南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以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渭南为目标,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构建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抓好政府立法。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推进地方性法规《渭南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出台工作,目前《条例》已经市人大常务委员会〔五届〕第17号公告公布,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二是抓好行业制度建设。牵头起草政府规章《渭南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管理办法》《渭南市城镇绿化管理办法》,起草规范性文件《渭南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不断夯实管理基础。三是抓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对城管执法系统文件数量和篇幅进一步进行了精简,文件起草质量不断提高。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所有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内部合法性审核,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文件均报司法部门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按要求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全面梳理权责清单。加快建立权责明晰的行政执法体制,按照住建部《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三定方案”规定,对城市管理领域权责清单开展了全面梳理和分类,共梳理职能职责809项,其中行政许可12项,行政处罚790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征收1项,其他类3项。

  (三)加强法治教育和培训。按照《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2021年法制教育学习培训计划》,对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法治教育培训、案件检查、普法宣传等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组织开展了全市城管执法系统“提升城市治理水平专题培训班”,赴蒲城、大荔县开展了执法案件文书培训,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规范管理行政处罚案件。一是依法严审行政处罚案件,2021年至今普通程序案件共立案16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9件,结案2件。二是完成了临渭区、华州区、高新区国有建设土地上规划执法和户外广告执法案件共计109件案件的移交,督促执法支队根据案件情况分类处置。

  (五)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各类系统对执法人员信息、职责职能、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途径等内容进行公示;严格落实亮证执法,规范着装、标识的配戴;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双公示”系统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图片和视音频记录等方式,对执法办案各领域、各环节进行全程、客观记录,及时固定案件证据,打造全面覆盖、有机衔接、闭环管理的执法记录链条,有效规范了执法活动,提高了办案效率。三是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由政策法规科对重大执法决定内容审核把关,以确保行政决定合法有效;所有行政处罚案卷集体会议讨论前必须由政策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制定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需严格依法审查并按程序报送合法性审查机构。

  (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力度,聘请陕西融德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法律顾问,为城市管理重大执法决定、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复议诉讼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保障我局各项业务工作合法合规开展,有效降低行政管理风险。2021年法律顾问共参与审查行政处罚案件15件,解答有关法律咨询25次,协助我局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6件,开展法律培训1次,开展国庆期间“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律咨询活动1次。

  (七)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配合市人大开展《渭南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召开视频会议并通过文件要求各执法单位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增强企业学习落实和遵守《条例》的自觉性。对《渭南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进行了专项宣传。开展了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主题的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对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及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了宣传,不断提高市民群众对城市管路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率。

  (八)扎实开展执法监督检查。为监督市、区执法职能移交后各项工作开展成效,7月开始对中心城市规划执法依法行政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历时4个月,共检查建筑工地204个,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报相关执法单位,要求各单位严格依法查处并将查处情况报送市局。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是因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尚未理顺,市级相关部门之间、市区之间、单位内部各科室之间权责界限不清,导致个别工作难以协调推进,影响了工作效率。

  二是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涉及法律覆盖面广,程序复杂严谨,专业要求较高,基层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还有待提高。

  三、2022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学习贯彻,深化思想认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及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政治担当,切实抓好法治建设工作。持续抓好会前学法,通过专家辅导、研究讨论、法规培训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局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持续抓好普法工作,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方式,大力宣传住建系统的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强化依法决策,提升决策水平。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提升依法决策水平。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凡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都主动、及时、准确公开。

  (三)突出依法治理,加大案件办理。深入开展城市规划执法,坚决处理一批涉及建筑、广告、园林等规划违法的问题线索、查办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持续落实“三四五”违建整治工作任务,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四)加强宣传引导,弘扬法治精神。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对法治宣传的投入力度,通过执法宣传车、新闻媒体、大型广告屏、门店LED显示屏、“12.4”集中宣传等方式,大力宣传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渭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22-1-18

 

 

2021年浦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章下载

2021年浦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28号)要求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浦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j.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浦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文旗路288号,邮编:322200,电话:89375863,传真:8808908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浦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28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落实、强规范、补短板、优服务,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不断拓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照“补短板、强基础、建机制、抓特色”原则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查漏补缺,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1年,我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99条,“浦江执法局”诗画浦江推送图文消息共29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完善我局依申请公开制度,优化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流程,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1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推进政务“五公开”要求,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协调、落实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他部门就涉及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做好相关的内容组织、信息提供以及保密审查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推进决策预公开,2021年共向社会公众公开预决策3条,收到意见0条,通过政务公开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完善门户网站公开栏目及信息,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28号)文件要求,完善本部门基本公开目录,创新公开载体,拓宽公开范围,积极利用“浦江执法局”诗画浦江载体,推送各类政府信息,及时利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公开行政处罚结果,利用信用浦江公示我局行政许可。

(五)监督保障情况

结合人员变动,我局及时调整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局主要领导任组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靠上抓;局机关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协同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形成政务公开齐抓共管工作合力。结合工作实际,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制度,严格履行政务公开责任制,进一步分解、细化、量化政务公开的总体任务,具体落实到相应处(室)和人员,同时纳入全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常态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够深刻;二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及时,在服务群众生产生活、方便群众办事上存在差距;三是各项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上级有关要求,全面落实法定事项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更好地服务于群众的信息公开需求。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二是建全机制,规范运行。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把关,确保信息的准确及时;三是强化落实,严格执行。认真贯彻省、市、县工作部署,积极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更新维护公开内容,确保公开数量,稳步提高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办公室2022-01-29

 

 

通知

信息已完善成功
确认

在线咨询: 010-51651161

客服电话: 010-51651162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沙子口路76号富莱茵花园18号楼

返回顶部
用户注册

个人注册

单位注册

联盟单位注册

{{ registerData.isHasName ? '用户名可以使用' : '用户名已被占用'}}

*请输入长度(6-20)位数的数字或字母

{{count}}s后再次获取
获取验证码

我已阅读并同意 《用户协议》

注册
注册中...
{{ registerUnityForm.isHasName ? '用户名可以使用' : '用户名已被占用'}}

*请输入长度不小于6位数的数字或字母

{{count}}s后再次获取
获取验证码

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协议》

注册
注册中...
{{ registerWorkUnityForm.isHasName ? '用户名可以使用' : '用户名已被占用'}}

*请输入长度不小于6位数的数字或字母

{{count}}s后再次获取
获取验证码

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协议》

注册
注册中...
已有账号,
用户登录

个人登录

单位登录

联盟单位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您已经成功设置密码,请使用新密码登录
权限不足

您未开通此功能,是否去开通?
确认
取消
权限不足

您未开通此功能,是否去开通?
确认
取消
提示

请购买本平台相关服务后使用该功能。
去购买
再想想
请注册/登录后完成购买。

1.本学习平台资料查看针对会员开放;
2.购买相关服务请先注册/登录后完成购买;
用户协议

 

“帮我搜”网络平台站用户注册协议书

 

一、总则

此份协议是注册用户接受“帮我搜”网络平台(以下简称本平站)产品和服务时适用的通用条款。因此,请您在注册成为本站用户前或接受本站的产品和服务之前,请您详细地阅读本注册用户协议的所有内容。

1 注册用户了解并同意:

①只要注册用户点击同意按钮并完成注册,注册用户就已接受了本注册用户协议及本站公布的各项服务规则包括填写实名的联系方式等等) ,并愿意受其约束。如果发生纠纷,注册用户不得以未仔细阅读为由进行抗辩。

②随着市场经营情况的变化,本站有权随时更改本注册用户协议及相关服务规则。修改本注册用户协议时,本站将于相关页面公告修改的事实,有权不对注册用户进行个别通知。注册用户应该在每次登录前查询网站的相关公告,以了解注册用户协议及其他服务规则的变化。

2、若注册用户不同意本注册用户协议或相关服务规则,或者不同意本站作出的修改,注册用户可以主动停止使用本站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本站修改协议或服务规则后,注册用户仍继续使用本站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即表示注册用户同意本站对本注册用户协议及相关服务规则所做的所有修改。由于注册用户在注册用户协议变更后因未熟悉公告规定而引起的损失,本站将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3、本站的各项电子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本站。本站提供的服务将完全按照其发布的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注册用户必须完全同意所有服务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才能成为本站的注册用户。注册用户确认:本协议条款是处理双方权利义务的当然约定依据,除非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否则始终有效。

二、服务简介

1、本站运用自己的操作系统通过国际互联网络为注册用户提供网络服务。同时,注册用户必须:自行配备上网的所需设备,包括个人电脑、调制解调器或其他必备上网装置。自行负担个人上网所支付的与此服务有关的电话费用、网络费用。

2 基于本站所提供的网络服务的重要性,注册用户应同意:提供详尽、准确的个人资料。不断更新注册资料,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

3、本站对注册用户的电子邮件、手机号等隐私资料进行保护,承诺不会在未获得注册用户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注册用户的个人资料信息出租或出售给任何第三方,但以下情况除外:注册用户同意让第三方共享资料;注册用户同意公开其个人资料,享受为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本站需要听从法庭传票、法律命令或遵循法律程序;本站发现注册用户违反了本站服务条款或本站其它使用规定。

4、关于注册用户隐私的具体协议以本站的隐私声明为准。如果注册用户提供的资料包含有不正确的信息,本站保留结束注册用户使用网络服务资格的权利。

三、帐户密码和安全性

注册用户一旦注册成功 ,成为本站的合法的注册用户。您可随时根据需要改变您的密码。注册用户将对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安全负全部责任。另外,每个注册用户都要对以其注册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注册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注册用户帐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告本站。

四、拒绝提供担保注册用户个人对网络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

本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但是不对商业性的隐含担保、特定目的和不违反规定的适当担保作限制。本站不担保服务-定能满足注册用户的要求 ,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五、有限责任

本站对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责任,这些损害可能来自:不正当使用网络服务,在网上购买商品或进行同类型服务,在网上进行交易,非法使用网络服务或注册用户传送的信息有所变动。这些行为都有可能会导致本站的形象受损,所以本站事先提出这种损害的可能性。

六、通告

所有发给注册用户的通告都可通过重要页面的公告或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本站的活动信息也将定期通过页面公告及电子邮件方式向注册用户发送。注册用户协议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件的通告会以电子邮箱或者短信进行通知。

七、注册用户的建议

奖励注册用户在他们发表的一些良好建议以及一一些比较有 价值的策划方案时,本站愿意展示用户的构想落于实现。

八、责任限制

1、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本站无法控制的原因使本站销售系统崩溃或无法正常使用导致网上交易无法完成或丢失有关的信息记录等,本站不承担责任。但是本站会尽可能合理地协助处理善后事宜,并努力使客户免受经济损失。

2、除了本站的使用条件中规定的其它限制和除外情况之外,在中国法律法规所允许的限度内,对于因交易而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特殊的、附带的、后果性的或惩罚性的损害,或任何其它性质的损害, 本站、本站的董事、管理人员、 雇员、代理或其它代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承担责任。

九、法律管辖和适用

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2、如发生本站服务条款与中国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台法条款则依1旧保持对注册用户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3 本协议的规定是可分割的,如本协议任何规定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该规定可被删除而其余条款应予以执行。

4、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站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规定

1、如本用户协议中的任何内容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用户协议的其余内容仍应有效并且对协议各方有约束力。

2、本用户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具法律或契约效果。

 

同意
取消
状态变更提示
状态变更提示:您的账户在另一设备上进行登录,提示后 2S 后 自动跳转到登录页面
同意
取消
提示

本平台会尽快针对您提出的主题搜集相关借鉴资料, 搜集结果会在3个工作日内发送到您的会员中心, 请注意查看,未及时收到信息可随时联系客服。
提交成功
提示

您已提出了一条帮我搜未完成,请您耐心等待或联系客服。
如何联系客服
上传凭证

只支持jpg、jpeg、png格式

上传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