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为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据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本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深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
(一)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推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体系。依法行政,制度是基础,2021年本局进一步规范运行机制,切实提高行政效率,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扎实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修订了《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合同管理办法》等26部规章制度。
(二)加大规范力度,切实执行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
近年来,本局在遇到各类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时,均能较好地按照本局《党组会议仪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进行集体讨论,科学决策。今年以来,本局重大行政决策均严格按规定开展,在决策过程中,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一是充分发挥本局法制科对行政决策的法律审查把关作用,始终将法制科的法律意见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二是继续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咨询论证中的作用,在重大事项决策前主动要求本局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并征询其专业意见。三是重大行政决策作出之前,均按区里的有关规定计划提请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四是严格把好合同事项的法律审查关。按照本局《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法制部门对所有以本局名义签订的合同均进行法律审查。截至目前,提交法律审查的合同共405份,涉及金额236442156.5元。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法律审查,本局行政决策和各项涉法事务均能做到依法依规作出及实施。
(三)严格依法依规,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1.加强监督保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本局制定了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配套清单,在行政执法公示方面,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完善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严格记录归档;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明确各街道执法队综合室、局法制科相关人员为法制审核主体。2021年全部行政执法案件均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严格办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2.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能,积极探索执法方式创新
在行政许可方面,我们认真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工作。一是梳理明确事项种类。按照“取消、休眠、保留”等原则梳理我局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分类清理。目前我局共有13项行政审批事项对外发布实施,均无中介、无收费、无变相审批。二是规范受理方式。我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均已进驻罗湖区行政服务大厅,由办事窗口统一收件受理,按流程进行审批。三是规范审批流程及文书制作。每一宗行政审批事项均要求严格按审批层级办理,制作文书、制发证件,并及时归档。所有事项均要求制定实施办法、办事指南或业务手册,并遵照执行。以依法为前提,便民为原则,尽量缩减办理时限、减少办事人往返次数、简化办理流程。据统计,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本局行政许可审批共285宗。其中户外广告行政许可审批204宗,许可203宗,不予许可1宗;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等其他设施搭建、堆放物料行政许可5宗;占用城市绿地和砍伐城市树木行政许可76宗。
在行政处罚方面,根据《关于开展市容环境“黑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及《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及市局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本局积极组织辖区各街道执法队开展了有关环卫专项执法、市容秩序专项执法、户外广告、黑煤气、不文明养犬及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等一系列综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切实提升辖区市容环境品质,不断改善群众生活环境,增加群众的幸福感和满足感。据统计,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本局行政执法案件共立案并结案1470宗;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全区各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案件共立案并结案590综;共计2060综。发生行政复议案件1宗,上级机关决定维持。
(四)扎实做好法律和业务培训工作,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今年以来,本局根据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结合本局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活动的具体情况,扎实开展本系统工作人员的普法、学法工作。开展了合同草拟基础培训,合同变更程序培训及招投标文件草拟基础培训。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以来,按照“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要求,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全面铺开、走深走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各支部集中学习百年党史、法律法规,共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5次,并组织集中学习《公务员法》、《罗湖区领导人员插手干预行为登记备案工作规定》等;在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基础上,新增“第二议题”党史专题学习,重点学习《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四本指定书目,倡导全体党员干部每天半小时读党史颂党史,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等,深入学习“如何理解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如何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等篇目。
(五)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培育市民有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思维
一直以来,本局积极开展日常覆盖式普法和各种专项宣传教育活动。一是文明养犬宣传活动持续开展,媒体宣传及投票网页总浏览量超过30万人次。二是垃圾分类宣传多管齐下,入户派发宣传资料共计13万份,更新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宣传栏海报1901个,开展学校家庭社区三级互动实践活动1056次,参与人次共计 19245。三是开展绿植绿地绿化系列宣传活动,发放物料15000余份。11月21日,深圳公园文化季罗湖分会场活动在淘金山绿道召开启动仪式;12.4国家宪法日暨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宣传活动同期开展。四是普法宣传业务领域全覆盖,我局共协调32次辖区52块LED屏设置单位参与公益广告刊播。
(六)强化行政力制约和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是认真接受上级和其他部门监督。认真接受上级部门的各类工作检查、评查,认真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认真接受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切实执行区人大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共办理市、区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114件,回复率和满意率均为100%。二是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机制。本局严格执行投诉受理制度和反馈制度。为畅通信访投诉工作渠道,机关各科室和各基层所(队)都设立了兼职信访员,专门协调处理和督办涉及本部门(单位)的信访件投诉办理工作。同时根据对各类信访投诉中反映的问题,本局严格按法定的程序认真办理,按时回复,实实在在为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2021年1月1日至11月30日,本局共收到各类信访投诉件497宗,办结率为100%。
(七)统筹组织综合执法工作,保障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实到位
我局肩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日常协调、监督、指导、考核和培训重任,为规范罗湖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行为,保证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规范协调运作,我局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理顺执法文书、案号、文号、用章、签批等办案程序基本规范;统筹梳理街道综合执法案由、法律适用指引、自由裁量标准17大项433小项;推进行政执法队伍正规化、标准化建设,印发综合执法规范化标准等12部制度;建立涵盖案件移送、协同联动等10部规定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配套制度体系;统筹制定2022年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培训计划;切实发挥行业指导作用就专门案由制发执法指引5份,开展面对面业务培训14次,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10次。向街道办事处提供方便快捷、精准实用的综合行政执法业务指导和执法保障,确保我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依法、有序开展。
(八)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法依规执行制定程序
今年以来,我局共制定规范性文件2个,分别为《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景观照明管理办法》和《罗湖区立体绿化补贴实施细则》;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个,为《罗湖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均按照《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深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开展制定工作。其中《罗湖区立体绿化补贴实施细则》已开展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工作;《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景观照明管理办法》已完成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等前期工作,下一步将上报通过区常务会决议后予以印发实施。《罗湖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已开展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工作、专家咨询论证、进行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并通过区常务会决议,下一步将予以印发实施。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胡维衡同志作为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是推进本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今年来,维衡同志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严格按照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把本局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主持成立内部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担任小组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以此带领全局研究解决城管领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和困难情况,做好各项工作部署和决策落实工作;召开专门会议对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作出部署,制定全局干部职工学法计划,建立学法制度常态,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等;督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听取本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及行政复议工作情况报,完善工作落实的内部监督;主持多场绿化执法部署会议,深入违法现场开展指导工作。
三、工作亮点与存在不足
(一)工作亮点
1.组织开展督察纠察工作
创新内部监督手段,我局率先制定《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督察纠察实施办法》,创建首支城管督察纠察队伍,督察纠察经验在全市推广,相关工作被《人民法治》刊登、省司法厅微信公众号“广东普法”转载,得到了依法治省办相关领导批示。截至目前,共发出《纠察通知书》31份,累计督察督办各类市容环境问题1400多宗,队伍风气和整体形象焕然一新,公正文明执法深入人心。
2.承办全市街道综合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示范点观摩会
8月13日,全市街道综合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示范点观摩会暨七月综合执法考评工作点评会在东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如期召开,此次观摩会在我市街道综合执法系统掀起了一股“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热潮,受到各大媒体的广泛关注,深圳电视台第一现场进行了电视转播,多家媒体、平台及APP线上线下对其进行了报道,相关报道还登上了学习强国平台社会治理栏目,形成了各层级覆盖的立体宣传格局。
3.主动作为全市率先顺利代管市属大型环卫设施
我局牵头实施的清水河街道玉龙坑垃圾填埋场纳入片区统筹规划工作,通过市区领导充分协商努力,经过技术审查、法制审核,不到2个月时间实现委托代管模式顺利落地,成为我市首个市属大型环卫设施下放区级管理的样本案例,为我区发展提供新动能。
(二)存在的不足
尽管本局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并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与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我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在街道和部门间的协同联动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案质量、数量有待提高,执法系统录入能力不强影响及时性。二是推进法治建设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还有待加强,宣传方式单一,缺乏创新。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继续抓好制度建设和业务培训,进一步依法规范行政行为
一是进一步完善本局各项规章制度,查缺补漏,尽快地完成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工作。二是积极落实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本局业务管理、队伍建设功能。着重抓好新入职执法人员和协助执法人员培训,加强队伍业务素质培训,培养队伍良好作风,树立队伍良好形象。三是建立专项整改长效机制,在案件办理各环节专人核查提醒处置。
(二)多主体、多方位、多途径全面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在法治宣传工作上通过创新手段、创新方式、创新内容上继续发力,积极运用“互联网+”,把握新时代媒体传播特点,使法治宣传范围更广,影响更深、成效更好,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罗湖提供更为优质的法治城市管理环境。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