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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报告讲话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省**市城管局

题目:城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资料提供时间:202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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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文章下载

秦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县政府:

2021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甘肃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等精神,坚持依法行政,扎实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健全网络,夯实基础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夯实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基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中队、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二是明确工作任务。根据年初制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计划,通过明确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做到全年依法行政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创新,工作任务有落实、有督查、有考核。三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音像记录管理、投诉举报和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明确城市管理执法的具体标准,细化每一个环节,规范每一个行为,做到有章可依、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四是聘请城市管理义务监督员12名,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帮助城市管理者发现管理盲区,纠正管理误区,确保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保持勤政、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努力打造文明规范的新时代城市管理执法队伍。

二、明确重点,狠抓落实,确保实效

(一)积极组织全体干部学法用法。一是采取会前学、集中学、自学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普法教材,开展2021年度法制信息员培训3次,按照2021年度《学法计划》进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天水市养犬管理条例》等与城市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从2021年7月15日后,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做了多场专题学习,通过新旧对照,使执法人员对新法做到入脑入心。二是组织执法人员认真观看其他先进地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影像资料,对照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找差距,强弱项,补短板。三是积极参加省市县组织的各类法律培训和考试,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促进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秉公执法,努力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水平。四是按照甘肃省城市管理保障中心的培训要求,以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系列培训课程为培训内容,督促中队自学,单位班子成员及中队股室负责人集中观看视频等方式,重点做好在市容市貌、广告设施监管、柔性执法、城市管理执法风险防范等领域的学习安排。五是督促完成2021年度全局81人持证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及考试工作和法宣在线63人的学法及考试工作。

(二)抓执法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综合素质。一是加大执法硬件投入。2021年,更换中队执法记录仪10台,购买用于执法视频资料备份存档的硬盘、U盘15个,基本做到了现场执法视频即时备份存档,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推进现场执法规范化。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坚持落实执法“三先三到位”,要求队员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亮证在先、文明称呼在先、告知公务在先,教育到位、告知到位、宣传到位;根据住建部《强转树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并下发了《秦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行为规范》,不断强化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意识。三是抓执法监督。加大对城市管理12319监督举报电话和“秦安城管”微信公众号的宣传和推介力度,积极受理市民的举报投诉,使社会各界群众都参与城市管理工作。局督查股每天对各中队、股室执法人员队容风纪及文明执法情况进行实时督查,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全面践行“721工作法”,巩固深化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成果,落实行政执法执法“三项制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新时代城市管理队伍。

(三)多措并举,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按照“顽疾突破、盲区深入、领域拓展”的工作思路,确定“月整治主题”,采取中队之间“1+1、1+N”的执法模式,强化城市“八乱”现象整治,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今年主要开展了以下整治行动。一是管理领域延伸治理。重点对映南街沿街商铺长期占道经营行为进行集中专项整治,共计规范300多家商铺上台阶经营,彻底改变了映南街等区域的市容市貌,便利了人们的出行,赢得了广大市民的好评。二是广告牌专项治理。主要对城区临街主次干道未经审批,擅自在灯杆、立面墙体上设置的各类广告进行全面治理;对城市出入口等区域设置的大型广告牌进行详细摸底,对未办理审批手续、超出审批时限且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进行拆除。今年,共计排摸出大型户外广告牌9块,灯杆广告16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7份,拆除6块,拆除面积130余平方米。三是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以校园周边区域综合整治为重点,采取集中整治、动态巡查、定点值守相结合的方式,取缔了县二中、桥南中学等校园周边各类占道经营和流动摊贩;制定发布了《关于加强“两考”期间环境噪声等管控的通告》,加强对各类噪音污染源的监督管理,禁限广场舞,严禁噪音扰民;对未经审批悬挂招生横幅、宣传海报、散发招生宣传单的行为进行查处。今年,共计取缔校门口流动摊点42户,暂扣经营车26辆,处理噪音投诉40余起,暂扣“小喇叭”30多个,清理乱张贴“小广告”1200多处。四是开展流浪狗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城区流浪狗患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了6次流浪狗患专项整治活动。通过聘请专业人员,配备专用车辆对城区流浪狗进行捕捉,全年共处理市民投诉流浪狗扰民30余起,捕捉流浪狗230余只,城区流浪狗明显减少,切实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和社会秩序,保障广大市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五是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整治行动。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中力量对农贸市场存在的环境脏乱差、乱摆摊点、乱搭棚伞等问题进行了综合整治,共计清理市场内无固定店铺、不具备防疫条件的肉类、蔬菜、小吃类摊点13处;拆除市场内物业指定临时搭建的遮阳棚和经营货架14处;清理市场内店铺和流动摊点搭建的棚伞80余顶。同时配合住建、环卫部门对市场内乱堆乱放垃圾进行了清理,并对市场地面进行了全面冲洗和消毒。通过综合整治,农贸市场南北出入口秩序井然,内部环境整洁有序。六是开展“城市家具”美化提升整治。组织联通、移动、电信等多家单位,重点对城区各类通信箱体出现的破损、污渍、残缺、锈蚀、乱贴乱画等问题进行逐一排查和及时处理,提升城市颜值。共计修复、更新各类箱体200多个;同时,督促8家建筑单位更新绿皮围挡15处,面积达800多平方米。七是坚持疏堵结合,践行“为民执法”理念。在瓜果大量上市的情况下,在城区不影响交通的区域,设置瓜果临时疏导点3处;在“一中小广场”正在建设便民市场一处,拟安置30余户小摊小贩,彻底改变以往脏乱差现象。八是扎实细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2021年,根据县上安排部署,对所包的生资公司超市家属楼和桃源安置小区两处值守点派驻执法人员,对出进小区人员“三码联查”,同时出动执法车辆及人员劝返在封控小区时仍在外流动的市民600余人。

(四)严把案卷质量,提高城管执法水平。为规范执法行为,提高队员办理行政案件的质量和水平,促进依法行政,我局严抓执法质量和案卷管理工作。一是组织各中队法制员进行业务培训。主要对各中队法制员独立办案能力和规范文书案卷方面进行培训,提升办案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完善法律文书。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为基础,对适用的法律文书做了全面的调整,使我局案卷质量水平再上一个台阶。三是组织开展案卷评查活动。坚持以评促改,提升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对评出的优秀案卷在全局范围内进行表扬和交流学习,让每位队员都能高质量完成案卷书写。积极参与省住建厅和县司法局组织的2020年和2021年前半年案卷评查工作,评比案卷均为合格。四是实施案卷归档制度。对案件归档报结严格时限要求,要求各中队法制员在案件办结后,及时对案卷材料进行整理和案件质量自查,上报至法制股归档保存。我局被评为202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先进单位,秦安县司法局抽查案卷6本,写出自查报告以及典型性案例指导情况说明3份,其中雒红亮店外占道经营案例说明获得全市优秀案例指导,参加省市各级的观摩比赛。2021年共完成行政处罚案卷91件,已结案89件,未结案2件,涉及到“从轻”“减轻”案件81宗。其中市场外乱摆摊点29件,渣土车未覆盖或造成遗撒以及污染路面31件,店外占道经营15件,擅自设置门头4件,工地六个百分百3件,擅自占道宣传1件,堆放物料及占道作业2件,露天烧烤2件,散发传单1件,门前搭建构筑物1件。重大案件法制审核共21件。

(五)攻坚克难,严查严控违法建设行为。按照“遏制新增势头,杜绝增量,消化存量”的原则,深入推进城市规划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一是按照《秦安县城市规划区违法建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建立整治台账,加大对违法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二是不断完善由辖区中队、执法股、法制股组成的违建查处“三方联查联控”机制。对违法建设行为露头就打,全面遏制规划区内及公共区域的违法建设行为,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2021年,配合自然资源局等职能部门在解放路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共计拆除该区域违法建筑6处(户),拆除面积1200平方米。

(六)加强协作,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培训。一是按照县政府第二轮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工作安排,根据当前各镇在实际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组织乡镇综合执法培训3次,主讲典型案例1次,培训内容为《乔某店外经营案非诉执行办理详解》,以案释法,让各镇执法人员在执法的程序和细节上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二是对各镇综合执法在城市管理执法过程进行积极指导,确保乡镇综合执法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建立“乡镇执法业务交流群”,开展案件研讨交流,促进执法办案水平提升。

(七)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首先落实审核主体。加强了法制股人员结构配备,选拔了4名具有法学专业和业务素质强的执法人员组成法制审核的第一道关口,要求每一件案件的办理都要经得起打官司的准备。同时加强对各执法中队办案员的专业培训力度,为今后“办案在中队,审核在法制”奠定基础。其次成立了法制审核领导小组,对一些重大疑难案件局内实行“会诊制”的方式,集体进行分析研判,群策群力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筑牢依法行政的“最后一道堤坝”。同时聘请法律顾问。2019年以来,我局聘任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确保局内各项工作和决策的法治化、规范化。建立法律顾问负责把关制度,协助我局处理各类纠纷,代理诉讼、仲裁及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等事务。今年,法律顾问指导我局办案11起,参加应诉案件38起。

三、创新工作机制,营造法治氛围

(一)探索治理新机制,改进执法方法。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和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不断创新管理方式,促进依法行政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城市管理水平得到了整体提升。针对秦安县南桥头两户蔬菜店长期店外经营的行为,执法人员根据执法程序,在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届满6个月后,向秦安县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申请,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协调下,当事人缴纳了罚款,这是我局继乔某店外经营案之后,又一起非诉执行的案例。2021年8月,我局对《李某在解放路店外经营案》的当事人首次执行了加处罚款,这充分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对其他违法当事人起到了很好的震慑效果。

(二)积极探索,发挥城市管理数字化指挥中心作用。争取项目资金,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二期建设,充分发挥数字化平台作用,将“非接触性”执法模式“引进来”,与“网格化”管理模式有机结合,推进数字化指挥中心和法制股、中队联动办案,快速处置渣土运输、人行道违停车辆抓拍等行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智慧化水平。

(三)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今年以来,法制股进行“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活动,一是通过案情回顾,介绍案件中违法行为发生的经过、立案查处的过程;二是进行法条链接,阐释当事人违法行为所违反的法律条款;三是案件处罚结果,通过违法依据及处罚依据进行处罚并结案;四是普法课堂,根据“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后,当事人增强了法律意识,提高了法治观念,强化了守法意识,为今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大力开展城管执法宣传。为了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我局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通过“法制宣传日”和全县大型宣传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积极宣传与城市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市民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认识度和知晓率。二是坚持“在工作中宣传,在宣传中工作”的理念,通过上门服务,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向当事人面对面讲解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三是充分发挥“秦安城管”微信公众号和广场电子显示屏作用,及时发布城市管理工作信息,加强与市民联动。 通过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扩大了城管工作的社会影响,较好地展示了城管队伍为民服务、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2021年在兴国文化广场组织宣传活动6次,按照县上的统一安排,在防灾减灾日、环境宣传日、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国际减灾日等开展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

四、高效处理投诉,回应群众关切

认真处理投诉举报问题,及时化解各类纠纷矛盾,主要采取了以下三项措施:一是实行政务公开。在工作中,坚持将城市管理执法依据、行政许可事项等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做到“阳光行政”。二是建立信访制度。专门设立信访接待室,完善各项信访工作制度,及时处理和解决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提出的问题,做到“来访有记录,来信有答复,处理有反馈”。三是建立回访制度。始终坚持以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城市管理工作的唯一标准,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对行政相对人、投诉举报人进行回访,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工作中的不足。

虽然,我局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今后我局将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认真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推进城市管理依法行政工作有效落实。

秦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2022-01-10

 

 

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章下载

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指导,对照《2021年度法治青田建设重点工作清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县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探索执法办案机制方式、深入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全力提升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密部署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年度重要工作,设有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综合执法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年初召开全体干部大会,在会上部署“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相关内容,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各科室和各中队,做到了工作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推进措施到位及推进工作的督促检查到位。

一是全力创建“无违建县”。按照“严管严治、严查严罚”的执法标准,严格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全力遏制违法建设行为,同时加强对新开楼盘、高楼高层、架空层等隐患点的排查力度,常态化运用好“四个平台+无人机+高位监控球机”的组合方式开展巡查,有效弥补执法的盲点漏点,做到及时巡查、及时发现、及时取证、及时查处。我局全年共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20份,发放停建通知书247份,组织拆除违法建筑173次,拆除148户,拆除面积7,267.44平方米。同时,根据《浙江省违法建筑数据质量管控办法》和《浙江省“无违建”创先争优考评办法》,推进三改一拆工作,我县全年超额完成年度拆违任务,拆违20.47万平方米,完成率255.8%,拆违占地10.4万平方米,利用面积10万平方米,拆后土地利用率96.1%。开展安全隐患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共排查出42宗9.34万平方米,处置率100%。深入进行违法建筑数据排查,共排查出11363宗141万平方米违法建筑,排查量全市第二。

二是结合城市管理日常执法监管工作,积极协助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以创国文工作为抓手,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做好统一管理标准、提前介入告知等一系列前置式执法工作,完善城市精细化执法监管体系。常态化开展六乱整治行动,重点整治马路市场、夜市周边、学校周边环境秩序,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及时清理“城市牛皮癣”,完成便民亭、报刊亭全面排查清理整改,加大机动车人行道违停取证力度,规范非机动车停车秩序,将“巡查+执法+自律”的长效管理模式落到实处。组织施划人行道停车位,新增施划224个人行道停车位,其中鹤城街道62个、瓯南街道77个、油竹街道33个,温溪52个,超指标完成任务。对原有不合理停车位进行摸底排查,规范清理江南大道区块占用盲道、影响行人通行的人行道车位33个。持续推进智管通平台、秸秆焚烧、犬类管理、餐饮油烟、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全年共开展日常巡查15530次,整治占道经营、流动摊贩21256处,检查户外广告517次,提前介入和处置店面装修612起,劝导城市噪声问题2219起,劝导乱拉挂、乱堆放、乱张贴等现象3947次,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367次,切实改善市容环境。

三是深入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加快推进数字转型,完善应用统一执法监管和处罚办案系统,不断完善智慧监管平台,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一般程序案件全部网上办理,简易程序案件全部网上归档,建立数据汇聚、场景应用、业务协同、标准规范、科学智能、精准高效的办案模式,提升办理质量。2021年,我局积极推进“互联网+执法”,“浙政钉”掌上执法率达100%,一般程序案件100%网上办理、简易程序案件100%网上归档,实现综合执法信息化流转、联动式协同、智慧化分析。2021年,办理一般程序案件办理336件、简易程序案件151件,处置各类投诉举报904件,办结率100%。

(二)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第13点“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题中之意,也是当前我县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2021年,我局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按照省、市改革文件精神和要求,牢牢把握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向,完善权责明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与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共同牵头,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制定改革工作计划,起草《青田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目前《实施方案》已通告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进入最后的印发程序。经多轮调研、会议讨论,拟赋权乡镇(街道)清单初步梳理已完成,按照《浙江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全县19个相关部门共梳理出拟赋权乡镇(街道)执法事项共41项,县行政执法局梳理出拟赋权事项共42项,当前该赋权清单正在以调研形式征求相关乡镇(街道)意见建议中。

二是完成264项行政处罚事项的划转。为积极配合完成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各项工作。组织各科室、中队对《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进行深入研讨,提出建设性意见,深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吃透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神和目标,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1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6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拟定《青田县人民政府关于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划转(2021年)的通告》(送审稿)报请县人民政府审议后,公开发布通告。目前根据省级统一部署,共划转处罚事项744项,市级地方立法直接授权我局行政处罚事项39项,共计783项。

(三)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我局根据省指导办的统一部署,开展基层中队规范化建设,培育基层行政执法监督最佳实践。树立综合行政执法权威形象,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依法履职、廉政勤政、人民满意的高素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和财产安全。不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与“基层四个平台”融合,一线执法队员下沉比例超过85%。不断优化和改进执法方式,使执法效能、执法形象和执法公信力得到全面提升。2021年,我局组织2020年和2021年新进公务员25人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申领,全部完成持证的干部行政执法证统一换证工作。目前我局126名干部,已有120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持证率达到了95.2%。

二是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处罚、机关合同和规范性文件等法制审查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我局法治工作把好关、守好门,坚决消灭潜在法律风险。2021年办理的一般程序案件案件336件均经过合法性审查;对12起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依法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加强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对需要签订6份合同,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三是优化行政执法方式。建立健全轻微违法行为容错免罚制度,力推 “教科书式”执法,积极探索适合新经济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模式。依据《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事项目录清单》、《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柔性执法暂行规定》、以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相关内容,我局积极探索创新执法方式,全面部署“首违不罚”“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教科书式执法”工作。2021年度共做出1起首违不罚案件、11起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案件,以柔性执法使行政相对人充分参与到公共行政之中,实现处罚与教育并重。编制了《擅自侵占、毁坏水工程及设施案教科书式执法指引》、《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案教科书式执法指引》两个教科书式案例,对执法人员办理执法案件进行指引,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四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我局出台了一系列制度以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和流程图。

1.行政执法公示

信息公示方面,严格执行《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局从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与辅助人员、执法依据、程序、救济渠道以及处罚公开等方面对信息进行全面的公示,信息内容分别于政府网站及各中队公示栏或信息公示牌进行公示。行政执法公示方面,在省政务服务网站主动公开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示方面,在局机关以及各中队的公示栏进行公布行政执法人员的相关信息。执法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主动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全过程公示执法身份。同时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按规定出具行政执法文书。公示信息调整方面,及时做好公示内容的调整工作,编制并完善我局的相关制度文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和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定时清理文件制度,并公示新的文件制度。

2.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我局贯彻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对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及时进行合法性审查。在制度方面,我局先后制定《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落实审核工作责任主体,要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必须经过法制审核,并经案委会研究决定做出。审核机构人员配置方面,目前单位法制审核人员配置6人,其中单位法律顾问3人。我局截至2021年底正式干部有126人,持证执法人员有120人,法制审核人员数占全体执法人员数比率为5%,符合行政机构法制审核人员数占全体执法人员数比率5%以上的要求。本年度重大案件经案委会研究决定的有12件,均已结案。我局积极参加全市及全县组织的案卷评查工作3次,内部组织案卷评查及自查工作2次,对案件评查以及近年来办案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形成法律文书制作错误情形汇总文件共计28条,供执法办案人员传阅,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

3.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严格执法《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试行)》,建立《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案卷归档管理制度》,要求对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文书严格按规定制作、使用、归档、保存及管理,做到一案一号一卷一档,妥善保存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建立《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音像记录制度》,对音像记录设备的使用进行规范管理,加强对行政执法案件中以音像记录形式固定的证据的存储、归档及管理。执法记录仪配备及使用方面,我局目前有执法记录仪116台,其他音像记录设备10台,并全部配备使用。日常巡查过程中均配备执法记录仪,并严格按照执法记录仪使用相关规定使用,一线执法人员无论工作日及加班巡查均在使用,且人均每日使用数超过1次。对执法记录仪的音像数据以信息化记录存储的方式,存储于执法记录仪数据终端。

(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作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理应承担起普法的本职任务和社会责任。为此,我局以“七五普法”为载体,加强了机关系统内部和社会普法。

一是大力开展系统内普法。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党规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容,学习“十九大”精神,学习浙西南革命精神论坛内容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内容,强化理论武装。2.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制定《学法计划》,深入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及综合行政执法划转事项相关的类项法律法规。多次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的“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重要讲话精神。3.强化法制培训工作。深化执法干部办案程序及法律文书学习。全面推进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网上办理,特别是加强对执法干部使用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网上办案系统的学习指导。制定培训计划,完成40课时培训要求。通过全员集中培训、中队法制轮训、新进公务员岗前培训、邀请专家讲课和中队自行学习培训的方式,完成好培训工作,提高干部执法办案的能力水平及综合素质。全年组织集中培训11次,参加培训人次达到了800人次。4.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法律法规学习。组织我局学习法治政府建设法律法规汇编,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积极应考县、市组织的应知应会考试,参考人员全员通过考试。

二是加强社会普法。1.日常普法宣传。我局在年初制定2021年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计划以及普法责任清单,结合“边执法、边普法”的原则,为推动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按照计划紧密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我局以普法宣传活动进校园、进企业、进村庄,广场宣传宣讲,主要街道入户普及等方式开展各项普法宣传活动,发放《丽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丽水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等中心工作及热点关注的法律法规宣传单页及手册以做好普法宣传工作。2.积极参与县普法办安排的活动。我局积极参与“宪法周”普法宣传活动,并利用此次机会深入群众讲解法律法规知识,重点围绕我局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宪法》和《民法典》开展普法宣传。3.以案释法案例宣传。为进一步推广以案释法其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作用,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和指南作用,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指导,于局网站开设以案释法专栏,上传各类典型案例做普法宣传,法规科对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教科书式执法等行政执法案例的制作及指导工作,2021年选取和审核制作了以案释法案例共计9例,教科书式执法案例2例。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缺乏与各业务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因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新划入的处罚事项涉及16个方面264项,业务主管部门与综合执法部门对日常监管权限的履职问题、鉴定认定职责的分工问题、案件证据材料移送问题等均有争议。需加强业务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协作配合方能实现改革的目的。但未建立健全执法协作机制,未能有效的保障综合执法对专业技术、政策法规、监管信息等的执法需求。

(二)执法人员主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不高。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执法局涉及的各项管理较多,新划转事项量大,任务繁重,但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积极性不高,特别是对新划转的事项,未能及时学习强化认识,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办案水平。

(三)执法缺乏有效保障力量支撑。由于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妨碍行政执法人员办案相关行为的处罚条款相对宏观,缺乏操作性,而致使对侵犯执法人员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得不到有力打击,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经常属于弱势地位,遭遇人身攻击和人格侮辱而办案难的现象时有发生,执法人员人身权利无法得到保障,影响执法效力的同时也影响执法队伍的士气。

(四)业管主管部门指导培训问题。业务主管部门对综合执法部门的培训指导处于真空状态,基于处罚事项划转这一事实,业务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之间也只是仅仅划转了处罚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材料、政策规定材料、自由裁量基准、对特定事实、对象的鉴定材料等均未进行移送,对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开展针对性的指导和培训更是少之又少。在办案过程中碰到疑难问题,只能通过双方部门召开协调会进行现场指导,现学现用,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办案压力和工作任务,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相关处罚案件的办理进度和质量。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领导责任,为法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加大投入,健全制度建设,确保“三到位”。一是确保责任到位。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综合执法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二是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将法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普法和法治建设经费的落实。三是确保职能发挥到位。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职能作用的发挥。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部门,部署法规科牵头认真编制年度普法事项清单,组织制定年度培训计划,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水平。

(二)推进依法执政,狠抓法治建设重点环节。依法执政是“法治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法治建设的关键和着力点。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正确。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二是坚持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公布党务、政务应公示的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并主动接受群众质询,不断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党内民主、扩大党员和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强化党内监督,提高执政能力。三是坚持监管整改,确保落实到位。全年我局共开展日常巡查15530次,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367次。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占道经营、城市噪声、垃圾堆放等重点问题加强监管,排查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

(三)强化落实责任,全面推进依法执法工作

一是善于学习思考,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多种渠道,加强自身在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制法规学习,努力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在法律法规学习上,注重学以致用,强调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在行使职能过程中、在重大事项决策上,无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现象,研究决策形成的文件无被撤销、责令修改或停止执行的现象。

二是切实落实责任,深入依法执法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充分发挥本单位法规科和法律顾问的作用,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前,严格实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本年度经案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的案件有12件,提高我局依法决策水平。

三是狠抓行政效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严格做到“权力取得要依法,权力行使按流程,权力运行要公开,权力运行受监督”,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案件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案件审批流程,完善案件审批文书,提升依法办案水平,在各中队法制员对案件进行审查后,由法规科对案件进行审批,把好审核关,2021年度经法规科法制审核的案件有395件,罚没总额884989.68元,期间法规科提出修改建议260余条。强化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建立《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局从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与辅助人员、执法依据、程序、救济渠道以及处罚公开等方面对信息进行全面的公示,信息内容分别于政府网站、局网站、局及各中队公示栏或信息公示牌进行公示。

四是全面加强宣传,深入推进法治入户。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法治实践工作相结合,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开展符合实际、特色鲜明的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借助律师等法律服务力量,2021年度共组织各中队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法制宣传与执法服务100余次,帮助村(社区)、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杭理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将法治元素直接导入社会规范中,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化执法体制改革。继续深化行政执法职能划转改革,完成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执法力量整合,建立健全业务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完善联席会议机制,推动构建职责清晰、队伍精简、协调高效、机制健全、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大综合一体化”执法体系。按照“专业性强的执法事项留在专业部门,把其他纳入综合行政执法”原则,推动地方扩展目录制定工作。按照省、市确定的统一划转目录,百分百完成职权划转,按省、市统一部署认领监督事项。并不断完善与行政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争议协调、案件移送机制。配合完成“大综合一体化”各项有关工作。

(二)持续落实“三项制度”。继续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好行政执法案件是事先信息公示、事中及时公示、事后结果公示;继续做好重大案件法制审核工作,对全局所有的一般程序案件均严格执行法制审核;进一步规范执法过程全纪录,通过现场勘验谈话笔录等书面形式固定执法过程全纪录,并逐步推进以执法记录仪视频录制形式落实执法过程全纪录,于各中队全面开展落实执法全记录,提升办案质效。

(三)持续开展法制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完成40课时培训要求。通过全员集中培训、中队法制轮训、新进公务员岗前培训、邀请专家讲课和中队自行学习培训的方式,完成好培训工作,提高干部执法办案的能力水平及综合素质。同时对特殊复杂疑难案件及新划转事项的处罚案件开展全程指导,协同办案。   

(四)持续做好法制审核。一是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案件评查标准,用好“菜单式”法制审核方面,全面做好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各环节的法制审核,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由法规科进行更加全面的进行审核并向局案委会提出建议后,由案委会讨论决定;二是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由法规科对拟做出的重大行政决策和各科室拟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有必要时,邀请局法律顾问参与审核;三是加强对机关行政合同的审核,有效降低行政纠纷风险。四是加强重点事项审核,主要是自由裁量的规范审核,要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省、市、县对自由裁量的规定和省、市部门的自由裁量细则进行审核,确保裁量适当、公平。

(五)持续开展案卷评查。一是按要求提供案卷,参与县司法部门和市局组织的案卷评查;二是继续积极开展我局案卷集中与交叉评查;通过评查不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有效提升我局的行政执法办案水平。

(六)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据省市县要求,制定普法宣传计划。对内做好干部的普法学习,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七)持续推进行政诉讼、复议“双下降”。一是加强规范执法活动;二是加强依法办法能力水平建设;三是加强行政诉讼、复议的行政调解和化解;四是积极做好行政诉讼、复议的应诉;力争保持无诉讼无复议不败诉,把好行政诉讼关。

(八)持续推进被监督和及时整改工作。积极配合司法、监察、上级部门及其他有关单位的监督检查,对监督部门提出的监督意见高效衔接、及时整改、按时回复。

(九)持续加强执法办案的规范性建设。健全对规范执法和文明执法的规范性标准,对执法干部执法行为、执法用语、处罚程序等方面量化标准和刚性要求,进一步规范法律文书的制作与办案程序,完善各项法律文书、优化办案程序, 配合市局修订行政处罚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制度。

(十)统筹抓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相关要求,加强新时代法治政府构建。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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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是庆祝建党100周年、“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正值“两个一百年”交汇之际,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省、市、区相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及《南山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现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法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召开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2021年至今,组织专题会议学习相关内容3次,在党组(扩大)会上第一议题学习5次。先后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等内容,明确城管工作要坚持法治思维,提升法治本领。

(二)强化组织领导,筑牢法治基础

局党组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党组会议议事日程,与城市管理和执法相关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机制,充分发挥党组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于年终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职制度;号召全局工作人员参加学法考试,本年度已达到参考率90%和优秀率95%两项标准。邀请律师为局领导全体班子成员及各科室、直属单位相关负责人开展了宪法主题宣讲活动,使全局干部职工更加了解宪法的发展历史和主要内容,同时也有利于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三)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升决策公信力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规定,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本年度中心河景观提升项目即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并且充分尊重客观规律、听取群众意见、邀请专家论证、严格风险评估、律师合法性审查和领导班子集体讨论,让重大行政决策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顺利运行。

(四)提高行政效率,优化营商环境

按照“5个100%”服务模式,以及基本实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总体工作要求,继续积极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一是压缩审批时限。户外广告行政审批由法定20个工作日减少到3个工作日;占用城市绿化审批砍伐、迁移城市树木许可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最少减少到1个工作日;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等其他设施搭建、堆放物料审批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减少到1个工作日。

二是开展秒批活动。“即办、秒批、不见面审批”就是要做到市民办事“零跑动”或最多“一次跑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共有11个事项已更改为即办事项,即办率高达84.62%。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全面梳理“五办”事项清单和实施清单,优化审批服务流程,进一步提高审批服务效能。

三是优化服务流程。实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编制行政审批事顶、行政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按照统一标准,归纳总结,细化分类,方便市民“对号入座”,将“占用城市绿地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事项分为公共绿地、非公共绿地、涉及公园的建设项目、抢险救灾等9个办理情形细分为15个类别,提高办理效率。

(五)坚持法治思维精细管理,解决人民急难愁盼问题

1.高标准推进公园建设。以打造全国领先的公园城市为目标进行了一系列提升建设。

一是公园建设如火如荼。云之园等3个公园开放,南海公园二期等4个公园开工,蛇口山公园等16个公园前期工作加快推进,中心河景观提升项目一期国庆期间一经开放即成为市民新的“网红”打卡地。

二是紧扣民生需求,持续推进美丽街区建设。新建粤兴社区公园、本草公园、爱榕社区公园、悠然公园等5个高品质社区公园,为市民提供更多更舒适的休闲游玩好去处。

三是提升公园服务品质。组建南山区公园管理中心,引进优质物业公司充当“公园管家”。完成20个公园“拆围透绿”,打造服务点13处,增设便民设施19处,落地14个5G应用场景。创建“南山书房”“南山区儿童友好基地”等。稳步接管大南山公园。

2.提升城区绿化品质。全面提升城区绿化景观效果,推进重点片区、路段绿化品质提升。

一是高品质完成道路复绿。完成沙河西路12.6万平方米绿化品质提升,完成地铁5、9号线站点及周边10万平方米区域复绿。

二是开展重点区域绿化品质提升。精心选址,重点打造望海路、前海路、东滨路等路段重要节点位置20余处节点花园路口,进一步提升城市花景品质。

三是完成立体绿化工作任务。新增立体绿化面积2万平方米,推广立体绿化建设。对大沙河沿线(深南大道以北)20座桥体进行悬挂绿化;开展育才四小、华侨城小学及滨海小学等屋顶花园建设。

3.大力整治市容环境。进一步提升南山区市容市貌,多维度全方面完善城市管理方式。

一是改善环境卫生状况。以环卫指数为导向,对环卫指数、“行走深圳”及日常检查中发现的短板问题持续开展整治行动,建立日报、周报汇报制度、局领导挂点街道,对照环卫指数测评问题清单逐一销号整改。根据公厕环境指数,每月督查检查全区公厕环境,完成50座公厕升级改造工作,联合各相关单位排查了92座学校公厕,11座充电站公厕,22座集贸市场公厕,35座加油站公厕,10座旅游景点公厕。

二是提升市容市貌形象。牵头制定《南山区市容环境整治“百日行动”方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资源开展市容环境整治;编制完成《报刊亭布点减量规划方案》与《沙河西路西侧城市界面规划设计方案》,逐步推广无人报刊亭,加强城市街面户外广告管理;积极做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迎检工作。

三是推行垃圾分类工作。完成全区740个住宅小区、37个城中村共计2839个集中分类投放点创建工作;大力抓好垃圾分类宣传体系建设,南山区生活垃圾科普体验馆荣获“首届深圳科普成果展示大赛”一等奖,并获评深圳市法治宣传教育四星级基地。

(六)有序推进执法改革,严格规范执法程序

1.积极有序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一是厘清职责分工。及时梳理、完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职权实施清单,对纳入街道综合执法改革的 18 类事项的执法范围和475项职权清单进行梳理,逐步界定职能管理部门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职责分工。同时根据有关文件要求,以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系统记载的行政权力事项为标准,梳理、确定、认领调整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两类权责清单事项目录,完善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相应权责清单。

二是开展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不定期组织开展队伍纪律作风抽查,实地对各单位作风纪律情况进行检查。对照队伍正规化建设标准,对各单位硬件建设、人员在岗和培训宣传情况进行考评。同时运用智慧城管执法系统网上勤务模块对各单位考情、排班、打卡等日常队伍管理情况进行考评,检查各单位执法装备规范运用情况。9月1日市城管局在南山区西丽街道举行全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观摩会暨街道综合执法实施动员会。西丽街道率先通过市局验收考核。全区其它7个街道于11月相继通过市局验收。南山区各街道率先在全市全部通过队伍正规化建设验收考核。

三是规范执法文书模板。为满足街道实际执法需要,根据市局的文书模板,统一和规范了南山区综合行政执法文书模板和文书编号规则,并印发了《深圳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文书南山区试行通用版》。在市局制定最新版文书征求意见稿后,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积极研提意见。

四是举办城管执法业务培训。根据《南山区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中“区城管局负责统筹开展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工作”要求和局年度计划安排,开展了三期执法业务培训,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新增执法事项及相关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进行授课。

五是建立协调联动机制。为完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构建职责清晰、权责一致、高效有序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提高执法效能,制定《关于建立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的通知》,明确案件移送制度、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司法联动保障机制、执法争议协调处理机制。

2.加大重点区域执法力度。

加强城中村市容环境卫生品质管理。成立专项整治组,持续做好城中村、背街小巷、老旧小区、集贸市场等薄弱环境的整治,加强野生动物、活禽交易、爱卫等执法检查。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对城中村市容环境卫生品质进行常态化管理。推进“三宜街区”创建工作,积极做好在全区城中村开展“宜居宜业宜游”街区创建的前期准备工作。

今年以来,局执法监察部门强化督查督办,共下发督办函75件,转办函754件。协调督促各街道清理整治乱摆卖19554宗、夜间烧烤档1732宗、超线摆卖17080宗;清理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26842处、暂停电话号码161个;拆除违法户外广告7294块;拆除乱搭建96处;收治流浪犬375只、整治不文明养犬900余宗、注射芯片2801只(累计19026只);开具垃圾分类执法责令整改通知书616份、立案243宗(垃圾分类数据为2020年9月份以来数据);查处违法泥头车143宗;查处园林绿化违法案件11宗;查处黑煤气24家,没收黑煤气瓶520瓶;查处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处罚137宗,垃圾收集容器和设施未密闭处罚5宗,未履行辖区责任制处罚8宗;劝离流浪乞讨人员312人次,救助249人次等。

3.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坚持“谁执法、谁公示”以及“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网完成主体信息、职责信息、依据信息、程序信息、清单信息、监督信息等的公开。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结果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同时为全面有效记录执法行为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并监督指导街道执法队法制审核工作。

(七)积极迎接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察,圆满完成相关工作

10月中旬,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组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对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进行了调研和访谈,督察组对其先进工作经验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果高度认可,同时对法制员例会和案卷互评制度给予肯定。案卷互评制度被光明日报报道和司法部公众号转载宣传。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2年,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顶层设计,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开展。

(一)进一步落实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按要求做好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日常协调、监督、指导、考核、培训等工作,加强对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在队伍建设、执法成效、案件办理方面的指导、协调与监督。

(二)完善执法队伍规范化管理

根据市局创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要求,组织各街道执法队强力推进队伍规范化建设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实现执法队伍职责法定化、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手段智能化、参与社会化。

(三)加强普法宣传教育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主动适应普法宣传新形势,创造性地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围绕城管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利用纸媒、电子、公园阵地等多种宣传平台,大力开展以城管执法实践为载体的法治宣传活动,使法治精神更加深入人心。

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12-24

 

 

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章下载

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大力指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工作部署,强化法治引领,夯实法治保障,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工作法治化水平,着实提高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和依法行政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领导,高位推动,全面强化法治思维。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提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法治化建设水平。坚持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推动形成破解法治城管建设难题的思路和措施。二是坚持高位统筹部署,推进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将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法治培训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安排。局党组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融入到全局日常工作中。三是夯实队伍作风建设,强化干部队伍党风廉政教育,大力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学习宪法和城管领域法律法规和旁听庭审活动,切实增强干部队伍党性修养和法律素养。

(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完善决策机制。先后制定印发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党组议事制度、合同审核制度和重大项目专家论证会制度等内部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提高公众参与度。二是落实法制审核制度。对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合法性审核与公平竞争审查,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加强重点工程招标及建设监管工作,防范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廉政、法律风险。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对投资额度大、决策风险高、法律关系复杂的涉法决策事项做到法律顾问全过程跟踪、全领域参与、全环节把关。

(三)用好地方立法立规权,促进依法行政工作。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牵头起草政府规章《江门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推动民生实事“小切口”立法;开展《江门市市政设施管理规定》《江门市城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江门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江门市财政局关于市区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按照上位法要求取消相关收费项目。

(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牵头抓好城管系统行政执法“两平台”全面应用,着力提升执法水平和执法效能,推动我市城管部门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开展执法办案的经验做法先后两次被央视推广。二是健全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健全完善全市城管系统行政执法权责清单,推动依据江门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处罚事项纳入省实施事项目录和“两平台”执法事项库。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基准和轻微行政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转变行政执法理念、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创新监管方式提供依据。三是健全完善全市城管系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工作制度。联合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印发“两法衔接”工作指引和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罪名清单。四是开展全市城管系统案卷评查工作,及时纠正城管系统行政执法工作中的存在问题。五是大力开展执法队伍建设。举办江门市城管系统深化“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暨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增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法治意识,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六是强化全方位执法监督。向社会公开选聘一批江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员,进一步增强城管系统依法行政效能,不断提升综合执法水平,推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主动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抓好普法责任制落实。一是深入推进干部学法用法普法。制定局党组会议学法计划、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提升干部“学法、守法、用法、普法”能力水平。二是累计举办58期“江门城管法制课堂”,着重开展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三是创新开展城管领域普法。举办“法治引领生活垃圾分类集中宣贯活动”,对多部涉及城管领域法律法规同步开展宣贯,加大开展垃圾分类法治宣贯和执法工作力度。结合我局垃圾分类点对点指导工作开展,创新普法方式,梳理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江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涉及垃圾分类相关法律知识,制作《垃圾分类法律知识50问》宣传品,积极发动高校老师、专职律师担任垃圾分类普法宣讲员。四是突出宪法学习宣传。举办宪法专题讲座,组织干部开展宪法进社区普法宣传活动,面对面普法宣教,提升全社会法律意识。

(六)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制定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工作方案,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促进执法重心下移。二是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全面梳理城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统筹制定全市统一的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统一行使层级、通办范围、审查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材料等要素,再造标准化、简约化的城管服务流程架构。三是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方案,统一规范“证照分离”改革告知承诺事项的工作流程、办事指南和格式文本,有序推动告知承诺事项办理标准化、规范化。

二、存在问题

一是普法宣传和行政审批服务创新能力有待加强;二是依法行政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对城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缺乏系统研究。

三、2022年工作计划及思路

(一)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进一步健全法制审核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能力建设,细化审核程序和内容要求,提升各业务部门依法拟定相关政策文件的能力。充分发挥法治引领作用,积极整合法治人才资源,建立健全城管领域疑难复杂法律问题研究会诊机制,持续加大对城管队伍法治思维和执法能力的培训力度。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员作用,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时发现纠正基层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以案说法。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形式,依托国家宪法日、城管进社区等,紧扣关键节点创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

(二)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推进优化行政审批,进一步完善优化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办理流程、办理材料、办理结果,提高审批服务能力。系统研究城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大诚信宣传力度,建立健全信用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充分利用广东省商事登记平台、信用江门网和我局的门户网站,归集录入信用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共同监督、共同管理的目标。全面理清监管责任,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基本原则,创新监管方式,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与信用监管等监管方式进一步融合。

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12-11

 

 

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章下载

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我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严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精神,保证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以数字化为抓手,进一步提升以法治方式、法治思维推动工作的能力,深入推进各项事务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不断探索、扎实推进,稳步提升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主要工作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抓党建”打造忠诚城管。一是荣获了工作荣誉。局党支部获得省住建厅“共产党员先锋岗”荣誉称号、荣获县直工委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二是创建了工作品牌。按照领导在一线指挥、干部在一线干事、问题在一线解决的工作原则,落实“马路书记、马路办公、马上就干,干就干好、干就干实、干就干成”的二十四字工作要求,创建 “马路书记”党建工作品牌。三是开展了“四日”活动。“宣传日”开展“砂石资源管理”等城市管理宣传日活动3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4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余起。同时加强宣传信息、自媒体交流等工作,撰写宣传信息259篇、发布微信公众号175期,有效地提高了城市管理工作的群众知晓率。“学习日”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等形式组织集中学习20余次,成立旌德县关爱环卫工人协会。接受各类捐赠款88000元,开展3次“最美环卫工人”评选活动,219名环卫工人荣获“最美”、“拾金不昧”、“先进”、“进步”、“鼓励”等奖项,设立了环卫爱心驿站46个、环卫工人维权工作站5个。“服务日”。成立城管“三色”志愿服务队,即党员为主体的红色老兵志愿服务队、团员为主的绿色奋青志愿服务队和环卫工人为主体的橙色天使志愿服务队,开展了10余次志愿服务活动。“开放日”建立自媒体交流沟通机制,创新“人人当城管”活动载体,组织50余人次社会各界代表参观旌德县流浪犬爱心收容所,通报流浪犬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抓干事”打造为民城管。一是市容市貌管理。积极开展“城市六乱”综合整治行动。开展常态化非机动专项整治,处理非机动车乱停放违规行为4300余辆次,其中拖移违停非机动车2308余辆,按照应划尽划要求,施划城区非机动车停车位约28000米。下定决心解决流浪犬问题,新建流浪犬收容所,全面实行流浪犬闭环管理。开展流狼犬专项整治,共计40余次,收容302只。二是环境卫生管理。坚持人机结合,实施常态化保洁,出动各类车辆6200余次,清除城市牛皮癣6700余份、清洗、消杀城市家居400余次;收集处置生活垃圾26394.05吨、餐厨垃圾1726.94吨、处置垃圾渗滤液26890吨。8月底全面实现生活垃圾转运宁国进行无害化焚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板桥填埋场封场工程基本完毕,从根本上消除的填埋场安全隐患;三是市政园林管理。坚持市政基础设施“即查即修”工作机制,更换雨水篦子、窨井盖416个,修复人行道地砖4590平方米、护栏227处,设置隔离桩345根、减速带940米、反光桶30个,维修更换路灯3962盏、电缆200米。坚持群众反映问题解决“事不过夜”原则,新增路灯45杆、应急处置管井处塌陷6处。完成城区26万平方米日常养护,进行绿化带补植3600平方米,安装各类防坠网约1650个;四是违法建设管理。开展第七次违法建设清零行动,累计拆除违法建设3474.37平方米。五是工地施工管理。实行一地一档,强化日常巡查,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33份,约谈工地12家,行政处罚8家168612元。六是智慧城市管理。通过全方位拓展城市管理问题收集渠道,共受理案件24730件,立案24730件,结案24581件,结案率99.39%。

(三)“抓攻坚”打造担当城管。勇于担当,坚决落实县委、县政府交办工作任务。一是全面推进砂石资源整治。2021年度,共检查砂石运输车辆1.4万余辆,取缔非法企业14家、整改企业10家(1+9)、销号企业69家。移交砂石案件线索44起,罚款163063元,追缴违法所得62274元,补收税费及滞纳金22071.25元,拘留2人,其中一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出台《旌德县农村村民宅基地建房使用砂石指导意见(试行)》,100余户村民享受到惠民政策。全县销售砂石约815万吨,销售金额约5.3亿元,砂石类企业入库税收4258万元。二是常态化应急处置。全面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工作,定期开展城市大扫除、城市家具消杀等工作。快速响应防汛防台等工作,成立24小时应急队伍,组织队员对城区各类安全隐患问题开展排查、巡逻、警戒等工作,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做好台风、暴雨过后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清理泥沙约3吨,第一时间恢复了干净、整洁的城市面貌。今年4月,我局荣获市委、市政府表彰防汛救灾先进集体。三是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开展燃气液化气、垃圾处理场、市政公共部位等专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集中排查2次、不定期抽查6次,对城区18家使用瓶装液化气的流动摊点落实整改,确保城区流动摊点无使用瓶装液化气情况;对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13次,全部立行立改到位,确保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四是开展城区户外广告整治。开展了15次户外广告专项拆除行动,共计拆除户外广告牌266块,面积4336.96平方米。并对符合专项规划的户外广告进行回收,共回收LED大屏3块,户外高炮2个,座地式广告54块,回收广告面积6729.38平方米,公开出让广告经营权,实现560万元。五是开展流浪犬收容整治。为切实加强流浪犬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开展为期1个月的流浪犬专项整治行动,并坚持每周至少开展一次统一集中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开展流浪犬专项整治20次,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捕捉204条,教育养犬责任人50起,处罚养犬责任人77起,爱心人士认养1条。六是开展遮阳棚专项整治。拆除各类违规遮阳棚101个面积约740平方米。七是全面落实项目建设。新建垃圾填埋场项目,箱涵全部完成,生化池主体结构全部完成,挡土墙主体结构全部完成,膜车间、餐厨车间、管理房已完成主体结构施工,库区水平防渗完成75%,调节池完成底板钢筋制安。启动老垃圾处理场封场项目,明年3月底完成。纳入今年政府投资项目4个,其中灵芝广场区域时令花草及周边绿化提升项目当季花卉已种植完成;城区绿化带护栏安装及绿化提升工程已完成;解放北路与滨河路交叉口、环城北路、北一路人行道工程已在发改委完成立项,并完成项目招标,施工单位已进场,开展路基施工;背街小巷路灯安装及亮化提升工程已经完成施工。

(四)“抓业务”打造法治城管。树牢执法先懂法的基本原则,全面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法制化。一是开展法制培训工作。共开展法制培训2次、法制测试2次,培训法制骨干100人次, 8人参加并通过本年度执法证考试,参加省、市、县相关培训6人次。在9月份参加全市城管执法技能竞赛,取得全市第一名的成绩,同时本月将作为代表宣城唯一代队参赛全省竞赛,取得了全省集体三等奖的成绩。二是执行三项制度工作。完善“三项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行政执法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及时作出相应的工作部署。三是加强法制审核工作。共审核各类行政案件246件,涉及较大数额案件12件,申请强制拆除4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3起。四是行政许可办理工作。共办结行政许可805起,其中根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容缺办理行政许可35起,预约办理18起,延时办理66起。办理免费占道41件,免收金额4063.2元。

(五)“抓法纪”打造廉洁城管。始终把作风纪律和反腐倡廉做为常态化管理工作,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一是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观看正反廉政专题片20余次。二是强化作风建设考核。完善局加值班制度、日常考勤等相关规定,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40余次,对2起反映城管工作人员不遵守工作纪律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处理。三是加强群众举报、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对25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均按时按要求答复当事人,并持续推动相关工作深入开展。累计收到热线举报、诉求266起,全部做到办结率94.73%,反馈满意率92.84%。

上述成绩取得得益于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市城管局精心指导,得益于全局上下真抓实干,得益于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行政执法能力有待加强。行政执法程序意识不足,少数执法人员程序意识依然欠缺,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依然不够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与新发展阶段综合行政执法要求之间还存在差距。

(二)行政执法规范化有待加强。投诉举报处理还需更加规范化、合理化,形成更为高效处置的闭环处理机制。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研究法治工作推进及任务落实情况,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一是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2021年度,专题听取“三项制度”落实汇报2次,听取法治“城市六乱”专项整治工作汇报1次,“违法建设清零”专项整治汇报2次,“流浪狗收容”专项整治汇报1次,召开局党组法治工作会议4次,确保法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常。二是积极履行出庭应诉职责。2021年我局共涉及行政诉讼案件3起,负责人应出席3起,实际出席3起,出席率100%。三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健全并落实党委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充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等方面的作用。

(二)坚持理论学习,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推进依法治理。一是带头学习。党政主要领导人带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精神,增强全局干部“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重视法治人才培养。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组织全局执法队员参加省、市综合行政执法队员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初级)及执法技能比武大赛,3人参加。三是健全学习的经常性机制。建立健全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的经常性制度,严格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2021年度组织学法4次。组织全局执法队员法治工作培训,全年共组织培训2次,参训人员100余人次。

(三)推进宣传教育,浓厚学法用法风气营造法治氛围。一是坚持会前讲纪说法,以全局党员干部会议、支部会议及“学法日”等为平台,组织全局干部观看警示片,集中学习《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全年共组织《民法典》集中学习1次。二是积极开展城市管理政策法规宣传。通过微信、宣传册、公开栏等,向全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和微信公众号,强力宣传《宣城市养犬管理办法》《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三是坚持加强对局机关执法骨干的法制教育培训及法治能力考查,全年共落实执法骨干培训1次,有效提升执法骨干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的能力。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对照数字化改革工作要求,提升数字赋能提升城市管理工作及综合行政执法能力,狠抓制度落实,强化行政监督,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活动增进与市民的沟通交流,争取市民对城管工作和目前防疫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增强市民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二)全面提升综合执法能力。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等监管主体,建立新划转事项的巡查监管、线索移交、业务支撑、执法配合工作机制;以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建设为抓手,建立案卷评查通报、案卷质量讲评、法制培训制度等。

(三)执法言行举止要规范(要自尊、自信、自立,执法要有力度,工作要有温度,不动则已,一动就泰山不倒);这个是重点,执法执纪股要进一步完善行为规范,做到不怕得罪人,敢于负责,加大日常执法监督力度,实现精准执纪;

(四)加大案件指导,监督规范执法过程,实现操作流程要规范;执法文书的档案管理要规范,落实专门执法档案室和案件办理室;执法保障的各类设施配置要到位。

(五)常态化开展执法骨干培训(走出去,请进来),常态化评选优秀执法骨干、优秀执法案例,不断提升城市管理办案能力。

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2-03-31

 

 

观山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文章下载

观山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年以来,我局全面推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更好发挥政府职能作用

1.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2021年已按要求对我局权责清单进行梳理和动态更新,经梳理,我局2021年版权责清单共有权力事项403项。

2.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1年继续按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计划表,按月和季度定期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进行抽查和配合抽查,积极配合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二)健全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1.强化依法决策意识。我局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严格遵守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2.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2021年我局已按要求聘请长期法律顾问,共有4名专业律师为我局进行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重大项目审批、合同审议、法律咨询等方面的审核把关作用。

(三)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两降一升”工作

1.进一步推动民法典贯彻实施,坚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已将民法典列入局党委学习活动计划,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等方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民法典相关内容进行学习。并将民法典与实际工作相结合,针对民法典新增的涉及我局职权部分的内容,已在日常执法过程加强监管。

2.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依法稳步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下放给基层,协助推进金华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已拟将我局权责清单中的37项权力事项下放给金华镇。

3.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严格实施持证上岗制度,不符合执法证申领要求的,未经执法资格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2021年已完成我局执法人员执法证换证及执法证新申领工作。

4.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1年上半年和下半年我局各举办了一次行政执法专项法治培训,两次培训分别对行政执法程序、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执法过程中法律法规的适用、执法文书的制作等进行了详细讲解,进一步提升我局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办案能力。

5.全面推进“两降一升”工作。2021年我局各类行政案件的行政复议被纠错率较去年相比有所降低,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较去年相比大幅提升。

6.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制定并印发《观山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对“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统一部署,进一步明确普法责任范围,细化普法内容。在日常工作中,我局执法人员将日常城市执法管理工作与普法工作相结合。以日常巡查、执法调查等为契机,采取面对面讲解案例、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四)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定期对我局办理的各类行政案件卷宗进行打分和评查,对卷宗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不断提升我局案卷制作规范程度。

(五)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严格履行生效裁判,及时反馈收到的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2021年履行行政赔偿义务的行政赔偿案件5件,答复司法建议书1件,检察建议书12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执法工作还需进一步规范。个别执法人员对相关政策理解和掌握还不够透彻,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增强;二是法治宣传还需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方式较为单一;三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还不够全面,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还不够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我局主要负责人将认真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要求,加强领导,强化调度,确保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二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涉及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丰富宣传形式,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活动;三是不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的工作进度,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避免出现“一刀切”执法;四是继续落实“两降一升”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有关规定,完善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升我局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法治意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_通知公告2022-02-28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文章下载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深入推进首都法治政府建设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市城管执法局立足构建首都特大城市治理体系的新要求、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新形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履行城管执法职责,以抓重点法规落地、重点区域治理、重点问题攻坚为主线,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积极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推动市委、市政府重大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一是统一标准,加强职权下放法制指导。为确保2020年7月1日职权下放至街乡镇后,各项工作平稳开展,市城管执法局同步印发法制指导意见,会同职权下放部门印发制度法规汇编;统一基层执法文书,规范街乡镇行政检查单样式及内容;同步调整综合巡查系统,增加生态环境、水务等部门下放街乡镇的全部执法事项,调整审核权限,满足街乡镇执法办案和案件传输、对接使用要求。同时,开展摸底调研工作,跟踪各辖区职权下放交接和实施工作情况,为决策提供支撑。

二是担当作为,推进重点站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会同重点站区管委会完成职权交接、执法证件换发、统一执法文书、动态调整权力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启用行政执法专用章等工作,研究起草重点站区综合执法工作管理办法,确保执法工作不断档、不弱化。

(二)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执法重任

一是闻令而动,筑牢疫情防控屏障。市城管执法局及时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疫情防控执法检查单;先后联合相关部门印发“三类场所”疫情防控工作通告,研究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执法检查等工作方案。在全市疫情防控大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严把法治关,推动疫情防控在法治轨道内运行。市城管执法局对联合发布的疫情防控通告严格法制审核,制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行刑衔接工作的意见》,汇总整理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一线执法依法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奠定坚实基础;通过新闻发布会和政务网站对疫情防控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为群众更好理解疫情防控政策提供服务。

(三)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服务保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攻坚克难,城市环境秩序整治取得新成效。稳妥推进占道经营整治,基本实现“动态清零”;扎实推进拆违控违工作,积极服务了城市空间腾退、产业转型升级等全市重点工作;持续改善市容环境,为冬奥会环境建设奠定坚实基础。街乡镇以自己名义执法后基层综合执法工作持续加强。

二是综合施策,着力提升服务市民群众工作水平。坚持接诉即办和主动治理相结合,全力解决群众身边环境秩序问题。加强群众诉求办理,强化对夜间施工扰民、公共区域卫生秩序、扬尘等6类突出问题的跟踪解决力度,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开展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严格查处施工扬尘、露天烧烤等大气污染类违法行为,推动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开展“蓝盾一号”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通过排查燃气安全隐患,打击非法液化石油气经营行为,查处违法违规使用燃气行为,有效推进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消除群众身边安全隐患。开展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围绕执法宣传、执法处罚和“设桶、盯桶、管桶”等重点工作任务,连续开展6个波次专项执法检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效果。

(四)统筹推进城市管理执法领域法规文件“立改废释”,不断优化城管执法的法治环境

一是推动重点领域立法。积极参与《行政处罚法》修订,以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燃气管理、物业管理、文明行为促进等重点领域立法工作,及时反馈立法意见和建议,为积极推动实现良法善治献言献策。

二是组织做好新法规贯彻实施。印发《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新法规规章适用意见,在施行准备期内同步动态调整权力清单;配套印发《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手册(试行)》《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工作指引(试行)》《关于加强对个人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执法工作的意见》等制度文件;与市政府外事办公室联合印发《北京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执法工作意见,为基层执法提供精细化法治保障。

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修订《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规定》,从制度层面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民法典》颁布实施,清理规范性文件。完成疫情防控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并公开发布。

四是健全完善专项执法工作制度规范。联合市住建委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绿牌”工地管理办法》,强化扬尘治理精细化,促进提升治理水平;与市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涉地下管线检查井盖案件中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强化行刑衔接,加强窨井盖治理;与市城市管理委联合印发《北京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和使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强化全环节管控,促进消除燃气安全隐患;与市公安局等8部门联合会签《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综合执法工作方案》,强化协作配合,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工作。

(五)重点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不断夯实依法行政工作的根基

一是持续贯彻执法三项制度,促进执法规范化。编印“三项制度”口袋书;在局政务网站设置“执法公示”模块,实现执法检查计划、检查结果等信息动态公示;督促指导各区局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全要素法制审核,规范签署法制审核意见;对市城管执法局生活垃圾未分类投放、挖断燃气管线等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全面法制审核,严格履行集体讨论程序。

二是不断优化执法检查方式方法,促进执法效能提升。立足“一次体检、全面检查”规范执法检查单模板,将城管执法全部职权纳入检查范畴,明确检查内容、方式和标准。将“三类场所”疫情防控、生活垃圾分类、燃气用户安全等重点执法检查事项与城管执法通终端匹配,提高现场检查效率。结合国家和本市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研究制定不适宜纳入“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逐一说明不纳入原因和解决措施。

三是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编制行政处罚行为分类清单,制定行政处罚公示期管理制度,逐项明确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期,建立失信主体自我纠错的信用修复机制,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每年向本市信用平台推送处罚信息,受理撤销信用公示申请。

(六)不断加强执法监督,促进执法责任落实和执法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建立民需汇集、民计采纳、民意监督工作机制。通过政务网站“城管邀您共同参与完善”等栏目,就“首都城管执法工作思路”等内容征集公众意见。参与人数达1.2万人次,共筛选合理意见建议572条。受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交办事项235件,邀请城管执法系统特约监督员参加垃圾分类执法调研工作,共同推动新时代首都城管执法工作实现新发展。

二是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和岗位关联制度。指导、协调市区两级城管执法机关做好北京市行政处罚执法资格联机考试报名工作;定期发布考试成绩通报。2020年配合市司法局做好执法资格考试的场地提供、人员监考、专项协调4批次,统筹做好全市4000余人执法证件换发。

(七)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强化复议监督纠错。对重点领域行政复议案件,强化现场核查事实、律师咨询论证、面对面听取双方意见等工作环节,提高复议案件办理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及时对全市城管执法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进行分析,提出改进工作意见和建议。开展“城管进法庭”活动,通过队员庭审观摩,提高执法人员应诉能力。

二是强化信访矛盾化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推动群众合理诉求有效解决,积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实现全年来信来访数量双下降,信访工作“三率”稳步提升。畅通信访渠道,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统筹推进“三类场所”疫情防控检查执法、“疏解整治促提升”整治、“接诉即办”等工作,减少群众信访诉求。

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充分发挥常年法律顾问团队和驻队律师职责作用,提升依法决策和规范执法的能力水平。针对执法过程中疑难或前沿性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驻队律师参与修订城市管理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等,共计驻队424.8小时。

(八)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努力打造法治宣传工作品牌

一是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将《民法典》、《民法典条文对照与重点解读》相关法律知识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新录用人员培训、科队长培训等各类教育培训线上课程;公职律师制作典型案例,做好行政执法规范和提示工作。制作《民法典》普法微视频,向社会广泛传播。

二是加强重点普法对象教育培训。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搭建网络教学基地建设。录制疫情防控专项执法、职权下放、重点法规解读、专业执法等标准课程50门,制作微课程15门;上线习近平法治思想解读、《民法典》等通识类标准课程11门,微课程6门,开展网络培训8期,视频培训会3期,累计参训2.4万余人次,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能力水平。

三是开展多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发布普法微视频《疫情防控“三类场所”指引》等多部防疫指南,入选司法部新媒体“中国普法”微视频推广案例;结合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举办文明游园、“珍爱生命 安全用气”城管开放日活动;开设“城管空中云课堂”、抖音平台“fenleizhe”,“同心圆”科普课堂,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城管“面对面”以案释法活动。宪法宣传周活动被“北京普法”微信公众号持续报道。

二、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和原因分析

虽然市城管执法局2020年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职权下放街乡镇后,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基层综合执法工作开展的抓手和措施,需进一步丰富和加强;城管执法部门、原职权划转部门以及司法所和街乡镇之间的权责关系需进一步细化,工作衔接需进一步磨合;基层综合执法队伍面临着自身执法任务重、“接诉即办”压力大、执法力量不足等问题,基层执法规范需要进一步提升。

三、2020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坚持“学习为先导”,不断强化“关键少数”的法治思维、法治素养

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市委依法治市委会议文件精神,纳入理论中心组和局长办公会学习重点。整合线上线下学法资源平台,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辅导讲座、处级干部轮训,邀请法学专家、律师、教授解析相关法律法规,让领导干部带头崇尚法治、敬畏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城管执法工作的能力。

(二)“一把手”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

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一把手”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签发年度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局主要领导调整后,及时对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主持重大决策领导班子会、专题会、重大案件案审会等,保证了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的有效执行。

四、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市城管执法局将立足于构建首都特大城市治理体系新要求,继续大力服务体制改革、引领全面履职、细化执法规范,持续提升城管执法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化、规范化建设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十五次全会精神,以做好重大活动执法服务保障工作为牵引,深入推进城市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健全完善综合执法运行体系,提升市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持续关注职权下放后基层执法存在的法治问题,跟进服务保障支撑

针对职权下放后,基层执法存在的执法能力不足、专业技能培训不够、基层综合执法履职规范有所下降等问题,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研究,推动问题逐步解决。

(三)围绕重点法规实施和重点专项治理,狠抓保障支撑,牵引推动职能有效履行。

认真贯彻执行新施行法规规章,加强培训指导,推动新法规有效实施。全面服务保障2021年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市城管执法局重点整治任务,及时提供法律武器,守好法治红线底线。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03-31

 

 

福清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公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文章下载

福清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公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1年,我局全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加强城市管理法治化”为目标,以“持续规范城管执法”为抓手,以“城市管理普法宣传”为引领,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努力构建一支人民满意的城管队伍。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1.加强城市管理法制宣传。一是制定印发了《福清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学法活动实施方案》、《福清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等普法工作制度,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明确普法对象、内容、方式、要求和时间节点等内容,推动普法任务有序进行;二是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为进一步推动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福清市城市管理局于11月30日组织召开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培训会,向各科室(办)、各执法中队执法业务骨干解读新行政处罚法、执法文书填写规范以及执法常见问题分析解答。三是在福清城管公众号上发表法制宣传稿件8篇,制作福清市城市管理局宣传手册,不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城市管理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公众对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认识了解。

2.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一是开展法律顾问聘任工作。今年5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福建宇凡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法律顾问,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全面、专业的法律服务。二是积极推行律师参与城管执法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指导作用,在处理重大涉法事务时邀请律师直接参与,为重大行政决策和执法决定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截止今年12月,累计审核我局涉法文件5份,极大地保障了我局行政权力运行的合法性。

3.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专项清理工作。一是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制度。二是积极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二)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1.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强化监督考核。将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对各中队城市管理工作综合考核范畴,定期对三项制度推行情况进行考核。二是有序推进执法公示。截止目前共计在市政府网站上公示行政处罚信息188条、行政许可信息52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规范执法文字记录。为贯彻落实新《行政处罚法》,结合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城管执法文书样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2020年版执法文书样式进行修改与完善,并形成新版文书。

2.积极推进城管综合执法改革。根据《福清市司法局关于做好赋予龙田镇行政执法权限工作的通知》要求,梳理《福清市城市管理局赋权监管责任清单》,经梳理,我局共有3项(含65个子项)行政执法事项可以赋予龙田镇行使,包含违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行政处罚(35个子项)、违反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行政处罚(19个子项)、违反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行政处罚(11个子项)。

3.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一是制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依据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我局权责清单基础上,结合我局实际,于今年2月制定并公布了《福清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并根据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公布了《福清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以及与随机抽查事项相对应的《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力求做到“数据清、底数明”。二是加强对本系统执法检查人员的业务培训。为做好2021年度我市城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6月10日我局组织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人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牵头部门负责人及经办人员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培训会,就城管系统双随机抽查事项、检查实施程序和执法文书填写等内容进行培训,有效提高了我市城市管理系统执法检查人员的业务素质。三是按时保质完成抽查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地方标准,采用抽签的形式随机抽取了市场主体和执法检查人员,抽取过程实行全过程记录,力保做到公平、公正和程序规范。按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和具体检查实施方案,全年共组织各科室(办)对4个随机抽查事项、15家企业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抽查结果和整改情况按规定全部向社会公开。

4.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和证件管理工作,按要求开展执法证更换工作,共更换并申领新执法证123本。

5.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和应诉职责。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推进复议规范化建设,完善复议工作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案件审查,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认真听取其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能力和质量。今年我局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二是合理化解行政诉讼纠纷。今年共收到行政应诉案件13件,在诉讼过程中主动与当事人协调沟通,经协调当事人主动撤诉1件,化解了行政争议。

(三)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1.减化行政审批办理。一是压缩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审批办理时限由原3个工作日提速为即办件,“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办理时限由原5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大幅度缩短事项办理时间,真正做到便民利民。二是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对审批事项“运输企业运输建筑垃圾备案”,由原来的参与同一建设项目运输建筑垃圾的运输企业都需要申办“运输企业运输建筑垃圾备案”简化为只要委托1家运输企业申办,其他运输企业参与建筑垃圾运输的,由监管部门统筹安排,让企业少跑腿、办快事。三是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按照最大限度利民便民原则对现行事项认真梳理,并编制了“消纳建筑垃圾备案”事项的告知承诺制审批事项清单,实现了审批服务事项流程更简、办事更快、服务更优,从制度层面解决企业群众办事证明材料多、手续繁等问题。

2.主动靠前服务群众。安排专人做好“挂起件”跟踪工作。“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事项涉及“缴费”挂起的特殊环节,我局行政审批窗口特安排专人及时电话回访申请人,了解项目缴费进展,并督促其尽快缴费。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行政审批服务仍需继续优化。对标先进城市,我局行政审批服务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行政许可即办事项占比还不够高等。

2.执法能力水平有待提高。随着城市管理职能不断扩展,城管执法队员对很多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对法律法规缺乏系统学习,运用法律法规解决难点问题的能力有所欠缺。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

2022年,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法治城管,践行群众路线。进一步加强法治城管建设,强化效能监察,推行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规范运行和行政处罚情况网上公示。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完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制度,及时解决城市管理方面的社会诉求,提高群众满意度,以实际行动长期践行群众路线。

(二)持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深化“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加强监管事项梳理和监管数据收集。

(三)进一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整合城管综合执法。二是动态梳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明确各项违法行为的情形及处罚标准。三是继续推行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制度,进一步提高城管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四是加大城市管理普法力度。以新制定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正式施行为契机,开展城管系统专项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执法人员业务骨干进行集中培训学习,确保新的法律法规得到全面贯彻实施。

(四)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质效。一是全力优化服务流程。持续推进“一趟不用跑”模式,减少本部门事项跑腿次数,提升办事便捷度。同时,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不断提高审批效率。二是主动靠前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务协同服务能力以及审批效率。三是精细政务服务事项,重新梳理办事指南,使服务指南更加简单明了,着力在减事项、减材料、减时间上下功夫,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

福清市城市管理局2021-12-24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文章下载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是推进实施“十四五”规划和《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开局之年。一年来,市城管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

市城管执法局主要领导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列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点学习内容,列入领导干部和执法队员学习培训的必修课程,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做厉行法治、践行法治的表率。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实施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修订,积极组织开展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理论中心组学习政策法规文件活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城管执法工作的能力。

(二)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

市城管执法局主要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立足首都城管执法实际,亲自研究部署市城管执法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坚持重大法治工作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推动形成分类分级执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处罚裁量基准等一批制度成果。坚持围绕重点法规实施、重点专项治理等,狠抓法规实施指导意见研究,持续提升城管执法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化、规范化建设水平。聚焦城管执法主责主业,推动城管执法系统依法全面履职取得新成效,更好服务首都发展大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案件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程序,确保重要决策合法合规。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推动开展系列主题普法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政策保障支撑,更好服务执法体制改革

一是系统谋划“十四五”时期首都城管执法工作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不断提高城管执法事业发展的前瞻性、科学性、连续性。二是加强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强化“一个系统、一支队伍、一个标准”理念,推动构建顺畅高效、科学规范的市、区、街乡镇三级综合执法运行体系。三是加强城管执法与城市管理工作协同,推动执法与管理深度融合,使城管执法成为城市管理工作的有效支撑。四是推动建设“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加强平台功能应用,为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供科技支撑。五是推动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执法职权的决定》(京政发〔2021〕5号),对21项新下放执法职权、19项取消执法职权加强培训指导和推动实施。

(二)强化统筹牵引,推动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一是加强依法行政统筹。制定市城管执法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开展。完善城管执法考核评价办法、评价指标体系,发挥考评引领和推动作用。二是突出重点执法制度建设。印发分类分级执法工作管理规定,推动分类分级执法有序开展。修订城管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调整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组织开展执法信息公示自查自纠。修订印发《北京市城管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促进执法公平公正。三是推动新法规贯彻实施。积极组织《行政处罚法》以及《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新法律法规贯彻实施,为基层执法提供精细化法治保障。四是加强违法建设、建筑垃圾车辆运输等重要专项工作研究,指导基层依法开展相关查处工作。印发《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工作指引(试行)》,通过引导当事人参加社区服务形式,为轻微违法者提供自我改正机会。五是做好文件合法性审查。按照要求完成规范性文件起草、合法性审查、报备等工作。围绕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民法典等领域涉及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提出清理、修订意见。

(三)依法全面履职,彰显服务首都发展新作为

严格执法责任落实,深入开展环境秩序整治,执法力度和效果持续提升。一是落实“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积极配合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服务城乡规划实施和人居环境改善。二是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职责,不间断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督促隐患问题消除。三是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执法要求,创新“主题执法月+日常执法检查”模式,开展执法进社区专项检查,发挥执法引导规范作用。四是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加强施工扬尘等违法行为整治,推动首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五是落实市政公用安全执法责任,开展燃气执法“敲门行动”;联合市城市管理委等行业管理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严厉打击施工破坏管线行为。六是落实“每月一题”无照游商占道经营整治,会同多部门加强综合治理,巩固和改善治理效果。七是落实“接诉即办”任务,积极、认真办理12345热线诉求,市城管执法局“接诉即办”月考核成绩六次在市属机构取得第一名。八是落实队伍管理责任,牢固树立“一个系统、一支队伍、一个标准”理念,涌现出以全国“最美公务员”张春山为代表的先进集体或个人,队伍荣誉感得以提升。

(四)着眼创新驱动,为新阶段城管执法注入新动能

一是加快建设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推动执法数字化转型升级。执法检查、执法处罚、视频调度等功能陆续上线运行,科技赋能执法工作的作用逐步显现。二是创新“信用+风险”执法监管。立足“无事不扰”、“无处不在”,积极探索推行城管分类分级执法,实施差异化执法措施。对燃气安全、电力安全等重点执法领域加强重点执法检查,守住安全底线;对无违法行为市场主体,压减执法检查频次和比例,减少对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得到社会各界及中央、市级主流媒体高度评价。

(五)狠抓培训指导,助力基层执法履职能力提升

一是重新修订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教育培训大纲,抓实关键岗位、业务专题和重点专项培训,明确培训目标、任务、分工、考核,构建标准明晰、衔接互补的三级培训体系。二是加强对街乡综合执法业务培训的牵引统筹,积极协调市水务局等职权下放部门,通过共建共享培训资源、录制视频培训课程,推动联合办训等形式,推动基层综合执法人员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不断提升。三是强化新法规、新职权、新制度的培训。结合《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等新法规的实施,结合分类分级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执法制度的出台,结合专项执法查处意见,及时进行针对性的解读。四是强化专业执法领域的实战化培训。与国网北京电力公司共同打造电力执法实训基地,与首钢工学院合作搭建燃气执法实训基地;录制燃气安全等专项网络课程,加大网络培训力度。五是坚持形式多样送教到基层。坚持线上、线下培训双向驱动,更好服务基层执法。依托科技支撑,研发培训APP,录制精品网课、精品微课,送培训到“平台”、到“掌端”、到“基层”。

(六)健全多元化解体系,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控增、减存、防变”为目标,持续加强信访工作。聚焦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率“三率”认真做好信访服务群众工作,2021年,市城管执法局群众来信来访数量继续下降;完成重大活动保障任务,为维护首都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市城管执法局荣获2016-2020年北京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二是严格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功能作用,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和规范,未发生以市城管执法局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三是行政诉讼方面。2021年,市城管执法局参加应诉案件1件,一审原告当庭撤诉;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无迟延提交答辩、贻误出庭、漏庭现象。

(七)坚持执法普法相融合,实现普法新成效

一是印发市城管执法局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各项普法重点任务和要求。按照全市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要求,制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重点任务分解,认真组织实施。二是组织形式多样的主题普法。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主持召开宪法宣誓仪式,组织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宪法知识竞答等系列活动。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宣传,推动用法治思维规范执法行为,用法治方式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围绕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举办,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为冬奥会、冬残奥会顺利举办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加强《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等强化首都治理类法规宣传,引导各级党员干部进一步筑牢人民立场,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三是围绕“三类场所”疫情防控、生活垃圾分类等执法主题,组织或参与新闻发布会,第一时间发声权威解读。四是充分发挥“执法+曝光”机制作用,针对违规施工损坏地下管线等违法行为,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五是持续开展“城管开放日”宣传活动,聚焦燃气安全、占道经营等主题,市区两级联动,集中开展宣传活动;邀请特约监督员、媒体记者、企业员工、社区居民、在校学生、志愿者等人员参与,加强社会共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六是深入挖掘先进人物,开展“最美公务员”张春山宣传推树活动,讲好城管故事,弘扬城管精神,塑造首都城管良好形象。2021年,市城管执法局荣获全国“七五”普法先进个人,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三等奖,北京市“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北京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优秀组织奖等。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和原因

2021年,市城管执法局积极统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在落实国家和本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纲要、意见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拓展思路,从严、从细抓好落实;在依法行政能力素质方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存在不足;在执法规范化方面,行政执法职权下放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后,基层依法行政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2年,市城管执法局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和任务要求,立足构建首都特大城市治理体系新要求、执法体制改革新形势、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等,积极统筹作为,强化法治保障,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推动首都城管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抓好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统筹推进

继续加强市局党委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委书记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用。主动对标对表习近平法治思想、党中央“一规划两纲要”,以及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实施意见,聚焦存在问题、薄弱环节,着力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质增效。

(二)不断改革创新,增强城管执法和服务水平

继续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创新应用,强化科技赋能,推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数字化转型发展。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推动柔性执法,落实分类分级执法、行政执法公示等三项制度,更好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抓好重点领域执法工作,维护首都安全稳定和良好城市环境秩序。

(三)坚决扛起系统责任,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

立足本市城管执法部门新阶段、新形势、新要求,牢固树立系统意识,持续强化“一个系统、一支队伍、一个标准”理念,加强市区街三级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抓基础、强素质、促发展”专项行动,促进队伍建设和管理水平再提升。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3-29

 

 

高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文章下载

高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年,高台县城管执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根据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高台县依法治县工作要点的通知》(高法发〔2021〕2号)和《2021年高台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高法发〔2021〕3号)精神,突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等重点,严格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开展执法队伍标准化和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和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全面完成了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成效明显。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坚持集中学习制度。把宪法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中心学习组和执法人员法制学习的重要内容。研究制定全年学法计划,组织全体执法人员每周三开展集中学法,重点学习、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张掖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活动,通过邀请律师、法律专家专题宣讲、“一把手讲法治”和各执法中队轮流讲解典型案例等方式,全面系统讲解、分析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复杂疑难问题及解决办法,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案件办理水平。全年共组织局理论中心学习组专题学法4次,局务会议学法4次,每周三法制学习日学法42次,邀请律师、法律专家开展专题宣讲2次,开展“一把手讲法治”活动1次,开展“以案释法”活动5次。

2.加强执法人员法治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和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活动,确保学完全部课时并考试合格。根据省住建厅开展全省城市管理执法业务培训要求,积极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培训通过集中观看省住建厅统一制作的视频资料和组织执法人员自学方式进行,集中学习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柔性执法、城市管理执法风险防范及负面舆情应对、城市精细化管理、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等13个方面的内容。自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释义、问答和《建设法律法规(2020年版)》教材内容。通过培训,执法人员的理论素养和专业技能进一步提高,对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牢固,应对执法风险防范及负面舆情能力进一步强化,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

3.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七五”普法,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采取积极参加“12•2”交通安全日和“12•4”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现场向群众普法和边执法边普法,以及利用单位走廊墙面打造高标准法治宣传长廊、“智慧城管”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宣传形式,重点宣传《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张掖市城市道路和交通管理条例》《张掖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充分利用日常执法活动,组织执法人员现场向管理服务对象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增强经营户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在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期间,帮扶干部积极向联系户现场普法,送法下乡,营造了人民群众自觉学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社会氛围。全年共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4次,发放宣传材料5500多份。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责

1.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措施的相关规定,及时认领省、市公布的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权力事项,加强对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的管理,杜绝违规审批许可现象的发生。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证明事项清理工作,修改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程序和工作流程图,进一步简化办理程序和时限,实现了“最多跑一次”和网上办理目标。全年共办理临时占道、户外广告设置和建筑垃圾处置行政许可340件,便民服务事项(含咨询件)185项,无因服务态度差、办理期限长、办理结果不满意受到办事群众投诉的现象。

2.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责任,及时填报认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对录入公示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事项数据实行动态管理。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提升应对社会舆情能力。全年共办理、答复领导信箱网民留言、群众投诉80余件,在执法信息公示采集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系统和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各类信息180余条。

3.积极开展柔性执法。认真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坚持首违不罚的法定要求,树立审慎包容监管理念,给当事人容错纠错机会,减少执法人员与管理对象之间的矛盾纠纷。深刻汲取江苏南通城管协管人员暴力执法事件的教训,积极运用住建部“721”工作法,选择合理、必要、适当的行政执法方式,能通过说服教育达到管理目的就不给予行政处罚,给与行政相对人容错纠错的机会,防止城市管理过程中与管理服务对象的矛盾激化,寓执法于服务之中,融处罚于教育之中,增强行政执法的效率和效果,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研究制定了城市管理领域行政处罚“两轻一免”清单,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全社会发布公示。全年共对15起初次违法、情节轻微且能及时改正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免予处罚。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县政府《关于保留修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高政发〔2020〕1号)精神,及时清理与“放管服”改革、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要求不一致和即将到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经认真审查,涉及我局的3个规范性文件均无与“放管服”改革、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要求不一致的内容,且在有效期内,属于保留的规范性文件,无到期需要修订的规范性文件。

2.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修订完善《高台县城管执法局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充分发挥集体决策作用。一是开展共享电动单车建设项目集体讨论决定。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由我局负责实施投资450万元的高台县共享电动单车建设项目,目前已建成并正常运行;二是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集体讨论。在作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重大执法决定前进行法制审核,提交局务会集体讨论决定。三是对局购置办公电脑、打印机、执法记录仪等财务重大项目开支进行集体讨论决定。全年,我局共对10宗案情复杂、处罚金额较大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集体讨论决定。

3.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单位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事项,在作出决策前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风险评估,充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杜绝影响社会稳定和城管执法部门形象的情况发生。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开展队伍标准化和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住建部《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积极开展巩固深化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持续推进执法队伍标准化和执法规范化建设。集中开展占道经营、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户外广告设置、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专项整治,充分发挥“智慧城管”平台监管作用,营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市容环境,从“查扣罚”向“劝引帮”转变,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和集中评查工作,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案卷制作质量和水平。今年,我局参加全县集中评查的2宗执法案卷被评为优秀案卷,参加全市案卷评查其中1宗案卷被评为优秀案卷,该卷目前已被市司法局推荐参加全省执法案卷评选。通过开展执法队伍标准化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人员工作作风持续好转,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满意度逐年上升。

2.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执法环境,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台县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动工作目标任务清单的通知》(高政办发〔2021〕69号)精神,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抓巩固总体要求,研究制定高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落实高台县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动工作目标任务清单实施方案》,靠实局领导和各股(室)、执法中队责任,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定期开展督促检查,促进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为下一年工作见成效奠定了扎实基础。

3.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明确执法程序和公示期限,要求各执法中队在办理案件、开展执法活动时严格按程序执行,通过执法信息公示采集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系统和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归集并公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和执法结果;为一线执法人员全部配备执法记录仪,明确要求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送达执行等执法活动全过程进行记录,并做好资料的归档、保存和使用。修改完善法制审核清单和审核流程图,明确法制审核范围、主体、内容和程序,按照一般类案件办理新标准,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修改完善了部分法律文书,要求各执法中队在作出1000元以上的行政处罚决定时必须先进行法制审核。全年,共对11宗1000元以上重大执法案件严格进行了法制审核,并出具了规范的法制审核意见书。

(五)积极整改落实督查反馈问题

1.对照《司法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反馈问题整改台账》,我局共认领7个方面的8个问题。研究制定了高台县城管执法局《落实司法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狠抓整改落实,重点解决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目前,除“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的问题,计划于2022年6月底建设完成外,其他6个方面的问题已整改到位,整改效果明显。

2.根据全县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查反馈问题,本着全面认领、照单全收的态度,积极认领督查反馈问题,深入剖析问题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明确整改责任和任务,规定问题整改完成时限。共认领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学习不够、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未及时上报和发布2个方面的问题。目前,以上问题已整改落实,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已上报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发布,整改效果明显,并在今后的工作中持续改进提升。

二、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单位重点工作计划,与城管执法工作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局主要负责人定期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责任,细化分解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自觉履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规定,督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见效。靠实工作责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和应对风险的能力,确保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全面贯彻落实。2021年,局主要负责人共主持召开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议2次,听取分管领导工作进展汇报4次。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力度不大。局党组对工作开展研究、指导次数较少,抓落实不够严格,工作效果不明显,“创优争先”“为民办实事”的氛围营造不够浓厚。二是依法行政水平不高。部分执法人员对日常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了解不多、重视不够、研究不深,解决办法不多,缺乏创新、担当精神。三是普法宣传教育力度不强。普法宣传方式方式单一,效果不明显。市民法治观念淡薄,主动配合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识不够强,个体经营户遵纪守法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全局重要位置,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与城管执法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落实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同时,进一步细化分解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靠实工作责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年度任务全面完成。

(二)开展规范性文件修订工作。按照规范性文件修订相关规定,结合县委县政府出台的县《高台县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高发〔2018〕44号)精神,对到期的《高台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进行修订,进一步明确我局行使行政处罚权范围和权限,为依法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和管理工作,全面完成城市管理体制改革任务奠定基础。

(三)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加大“八五”普法力度,弘扬宪法精神,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积极推行城市管理执法“721”工作法,着力打造一支管理精细化、执法规范化、服务人性化的城管队伍。强化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社会公众尊法守法的法治观念,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高台县城管执法局2022-03-04

 

 

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文章下载

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元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要求,积极抓好行政决策机制建设、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执法等重点工作,不断提升城市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主要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印发《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年版)任务分工表》《开展“五大行动”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群众满意度工作方案》,明确重点任务,责任科室,抓好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落地落实。坚持局党委会、局务会会前学法制度,印发《2021年度学法计划》,将《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纳入学习内容,累计开展集中学习15次。

(二)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一是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规定,修订完善局党委会议事决策规则,规范议事决策流程,对重大行政决策、大额资金安排等重大事项一律由局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二是继续实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等工作中的参谋助手作用,局法律顾问全年参与案件审查、案情研讨会议14余次,审查各类合同12份,在城管大课堂授课1次。三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等管理要求,全面梳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废止妨碍市场统一和公平性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三)加强法制体系建设。一是代市政府起草《广元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目前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即将印发实施。二是动态调整行权清单,确定行政权力446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430项,行政强制7项,行政征收2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制发《责任清单》《权力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三是修订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办法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规范行政处罚适用。

(四)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一是制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明确审查主体、标准和程序,杜绝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二是印发《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的通知》和《关于优化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办理流程有关事项的通知》,推动行政审批流程再优化、环节再减少、时限再压缩、效率再提高。三是深入推进“一网通办”,全面实现100%网上办理,共审批行政许可事项775件,事项认领发布率100%,时限缩短比例93.18%,群众满意率100%。

(五)四是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印发《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1年联合监管抽查计划》《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对12家办理了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许可和6家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许可的企业开展联合检查4次。建立企业信用风险等级分类,按照分类等级,对企业降低或提高检查频次和比例,依法依规实行严管。

(六)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结合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加强执法业务、技能培训,开展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城管大课堂4期,参加省司法厅组织的首届行政执法人员“大比武”活动。二是依法查处城市乱象,今年以来,清理破损广告、店招店牌906处,查处施工不围栏、裸土不覆盖等行为19起,运输车辆沿街撒漏76起;采集机动车违法停放信息14.5万余条,未发生执法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等负面行为被主流媒体曝光的情况。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审查各类处罚案件200余件,组织召开案审会9次,集体讨论案件100件,组织听证会6次,13起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报市司法局备案。四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及时在局门户网站和广元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系统公示行政处罚决定。截止目前,向社会公示行政处罚案件200余件。

(七)做好行政诉讼办理。修订《行政应诉工作规程》,进一步明确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办理程序和局领导、科室、法律顾问工作职责。今年以来,共办理2起复议案件、3起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均无被撤销或败诉情况。制定行政调解工作文书,健全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2021年无行政调解案件。

(八)强化行政执法衔接。一是加强司法衔接,在依法行政和招投标领域重大案件查处等方面,与利州区人民法院开展专题座谈会2次。二是会同利州区检察院加强停车泊位管理,优化停车泊位设置,对占用公共资源的临时停车泊位协调移交,对占用消防通道及盲道停车、收费等违法行为及时督促整改,配合发改部门制定出台车辆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管理办法。三是及时将违法犯罪线索移交公安部门,今年移交线索1条。

二、存在的问题及2022年工作打算

2021年,我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普法宣传广度不够,干部职工和管理服务对象等法律意识不强,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执法能力水平有待提高,在城市管理中,对部分疑难复杂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的手段和方法不多,研究还不够。

2022年,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一2025年)》,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不断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二是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案件评查,加强行政司法衔接,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三是加强法治宣传,积极开展学法普法活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整治违法的意识和能力。

广元市城市执法局_通知公告202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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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但是不对商业性的隐含担保、特定目的和不违反规定的适当担保作限制。本站不担保服务-定能满足注册用户的要求 ,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五、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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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通告

所有发给注册用户的通告都可通过重要页面的公告或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本站的活动信息也将定期通过页面公告及电子邮件方式向注册用户发送。注册用户协议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件的通告会以电子邮箱或者短信进行通知。

七、注册用户的建议

奖励注册用户在他们发表的一些良好建议以及一一些比较有 价值的策划方案时,本站愿意展示用户的构想落于实现。

八、责任限制

1、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本站无法控制的原因使本站销售系统崩溃或无法正常使用导致网上交易无法完成或丢失有关的信息记录等,本站不承担责任。但是本站会尽可能合理地协助处理善后事宜,并努力使客户免受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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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法律管辖和适用

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2、如发生本站服务条款与中国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台法条款则依1旧保持对注册用户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3 本协议的规定是可分割的,如本协议任何规定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该规定可被删除而其余条款应予以执行。

4、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站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规定

1、如本用户协议中的任何内容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用户协议的其余内容仍应有效并且对协议各方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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