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游:《综合施策 狠抓落实 切实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调研报告
根据龙游县县委工作要求和2017年县政协常委会履职议题安排,县政协围绕“国家卫生县城”命名之后,如何巩固和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组织部分委员和相关部门领导,自4月份以来就“综合施策 狠抓落实 切实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开展专题调研。期间,调研组召开10次座谈会,分别听取县创建办、综合行政执法局等13个部门单位情况介绍,并同相关责任单位、退休老干部、市民代表等多个层面进行了座谈,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同时专程考察学习了淳安、景宁等地城市管理工作经验做法,立足龙游实际,全面调查剖析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围绕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美丽县城和区域明珠型城市目标,突出“综合施策,狠抓落实”的思路,就优化城市管理机制、创新城市管理模式、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等方面,提出了对策建议。
一、我县城市管理取得的主要成绩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为抓手,强化领导,创新理念,研究制订了一系列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落实城市管理的各项措施,着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美丽县城”,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整体形象明显提升。我县先后跻身国家园林县城、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卫生县城、省级生态县、省美丽县城试点县。
(一)综合执法机制初步建立。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有步骤、分阶段地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组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明确了“三定”方案,合理确定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完成综合行政执法首批4个部门471项行政处罚事项的划转工作。加强城市综合执法力量配备,推动行政执法重心下移,划分管理网格,将城区道路分成四个等级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并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积极探索推动网格化、精细化、常态化管理。
(二)城区市容环境明显改观。近年来,我县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为抓手,狠抓城市环境卫生整治。坚持问题导向,部署开展市容环境“十大”专项整治,先后完成巨龙路、幸福路、健康路、新华路、东华街、鸡鸣路、环城西路等城市主次干道的专项整治,依法取缔东华街、幸福路、健康路、新华路等马路市场,规范飞云路马路市场自产自销经营行为;在公交总站东面设置临时早市和水果摊疏导点。强力推进“五四三”专项工作,城区及周边河道水质持续改善,城区道路、公园、广场绿化养护得到加强,拆除违法建设394起,面积2.3万㎡,拆出了发展空间和公平正义。城区主次道路233.4万㎡实现市场化保洁,保洁水平有了较大提升。广大干部、市民群众以实际行动积极投身“创国卫”,推动城区市容环境改善。
(三)城区交通拥堵逐步缓解。成立治堵办,加强多部门协作,强化城区交通组织管理。新建改建城市道路5.12公里,新建13个公共停车场,新增公共停车位3600多个。加强交通科技建设,初步建成交通指挥室,实现交通信号灯的联网联控,新增、改建红绿灯路口电子监控抓拍系统15处、单行线闯禁抓拍系统20处、机动车违停抓拍系统48处、大货车违法进城抓拍系统13处。实施城区智能停车收费项目建设,设置城区6条道路有偿收费停车泊位1385个。在交通拥堵重点路口、路段采取严管措施,并将“太平路”作为整治的样板路,规范行车、停车秩序。开展城区主要道路违法停车、不礼让斑马线、逆向行驶等重点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及时清理“僵尸车”836辆。投资新建公交换乘中心及公交车停车站点20个,全县公交运营车辆从31辆增加到55辆。新建公共自行车租赁点56个,投放公共自行车1200辆,方便广大居民出行。
(四)城市规划建设和改造力度不断加大。完成灵山江运动休闲片区总体规划,启动多规融合规划专题研究等规划编制项目,继续推进《龙游县域总体规划(2015-2030)》修编,完成《大南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等续编项目。完成《城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城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高铁站前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物流综合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国红木家居文化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等5项规划。坚持旧城改造与新区拓展并重,全面启动“大拆大整、大改大建”。加快推进城东新区 “三横四纵”等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子鸣社区安居工程,启动医院、小学、幼儿园等一批公共服务、市场化项目和老城区功能疏解项目。完成小高山村及原探矿厂生活区征收改造,研究完善城市规划区内村庄征迁政策,集中力量推进城东新区一期4平方公里范围内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工作,为实施城市东进战略拓展平台。完成旧住宅区改造项目14个,整治面积达65万平方米,惠及群众5000余户。推动旧城区“两增两减”,实施排水排污、杆线入地、立面改造、电力优化等一批市政工程。出台《龙游县“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和《龙游县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若干规定》,完成大南门国有土地房屋收购工作,为实施大南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项目工程创造条件。新建城区绿道一期工程,为市民提供休闲娱乐的慢行步道,结合灵山港流域综合治理建设绿道13公里。实施灵山江岸边、荣昌广场、江滨公园、龙洲公园等周边景观亮化美化工程。科学的规划建设和改造,促进了城市管理水平提升。
二、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外地学习考察和深入调研,我县城市管理工作总体上纵向比进步不小,横向比差距不小,主要存在创优创新理念缺乏、规划统筹水平不高、政府投入保障不足、尽职担当意识不强、考核问责力度不大等短板,导致城市管理长期累积的问题不断凸显。归结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管理机制、理念不适应当前城市管理需要。一是我县城市管理部门间统筹整合、整体协调不够,存在各自为政、相互推诿、合力不足、效能不高等问题。有时部门间相互协调难、配合不到位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部门未履行好已划转行政执法职责的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末端执法力度不够、效果不佳。二是有的部门城市管理理念滞后。面临城市管理出现的新问题、新常态,有的责任单位谋划不深、标准不高、要求不严、管理粗放。有的责任单位对各自职责范围内工作的目标定位、职责边界、规范流程、机制创新等,还缺乏全面系统深入地研究,甚至还存在着不知干什么、不知怎么干、不知谁来干等现象。有的责任单位争先创优意识不强,缺乏尽心尽职、主动作为的精气神。有的部门随意降低工作标准,对问题视而不见,对交办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甚至还存在抵触情绪。有的部门创新意识不强,网格化、精细化等现代城市管理理念、手段缺乏;少数部门“重建设轻管理”问题较突出,如电信部门建设的许多电话亭已破损严重,因缺乏及时维护管理,既丧失功能,又有碍观瞻。三是有的部门执行力不强。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人员调配和统筹整合水平不高,一线力量配备少、职责任务碎片化、整体工作效能低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内部考核监督问责还只停留在会议、文件上,没有动真格。队伍教育不到位,少数干部职工工作作风不实,畏难情绪严重,主动担当意识不强,干事创业氛围不浓,队伍业务素质和做群众工作的水平有待提升。导致有的部门职责履行不到位,尤其对城区小区物业管理、违章搭建、占道经营、无证无照、“门前三包”责任不落实、小餐饮“前灶后店、乱排污水”等城市管理顽疾,缺乏长效监管机制和强有力的应对措施,出现“管一阵好一时,松一阵乱一片”的乱象。
(二)城市规划实施难和执行不到位并存。一是受城市征迁等问题制约,城市双修(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推进缓慢。城市长期以来依托老城区发展,城市功能分区不尽合理。当前老城区人口过度稠密与有限公共服务、市政配套之间的矛盾突出,不同程度增加了城市管理的难度。如行政办公布局分散,学校、菜场、商场等服务半径不合理,文化、体育健身设施缺乏,公厕、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配套不足且布局不合理等问题突出。城中村改造严重滞后,已成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盲区。二是业态布局不合理。城区金融、会展、现代办公等高端服务设施和高档休闲商务消费场所缺乏。洗车、汽车维修行业和铝合金、铁皮、石材等加工行业小散乱,遍布城区周边,缺乏统一规划,存在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现象和噪音污染,影响市容市貌和市民的日常生活。小餐饮、小作坊“数量多、布局乱、条件差”的现状没有从根本上扭转,城区13家废品收购点,散落在城区各入城口及主次街道上,存在占道堆放、脏乱差和严重安全隐患等现象。城区农贸市场建设与城乡规划建设进度不同步,造成城区农贸市场布点与发展不均衡。同时城区7个农贸市场因投资主体与产权多元,导致农贸市场公益属性缺失,主体参与市场改造提升的内生动力不足,市场硬件设施普遍简陋。西门、北门市场和农批市场已成为城区主要交通堵点。三是部分规划执行不到位。有的部门编制的专项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不相符,造成重复投资、资源浪费。同时存在部分精心编制的规划在实施过程中随意变更现象,导致规划的严肃性和连续性不强。城区公厕设施规划建成后因部门后续管理不到位,存在挪用或变更用途现象。有的业主单位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包括随意改变规划地下停车场及其用途,将办公楼、厂房改为酒店,将一层住宅破墙开门用作商铺等,造成城市功能恶化,并不时引发社会矛盾。
(三)小区物业管理问题突出。一是主管部门物业监管不到位。县房管处房产登记职能划转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后,内部人员配备未及时合理调整,物业监管队伍没有得到充实,目前只有4人,且人员不稳定,年龄、专业结构也不合理,对全县41个物业小区日常监管难到位。同时在具体执法和工作协调过程中,存在部门相互推诿“踢皮球”,难以形成合力。二是尽管县政府出台了《龙游县物业管理暂行办法》,但制度上仍有不健全、不完善和没到位、没落地的问题,小区物业管理得不到巩固、提升,以至“积劳成疾”、难有起色,普遍陷入“管不好—收费难—无力管”的恶性循环状态。三是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较低、管理人才匮乏、员工老龄化严重、素质不高,服务水平较低且提升难。现有的15家物业企业,一级资质的只有一家,其余均为三级,软硬件都制约了服务质量的提升。四是大部分老旧小区改造滞后,道路管网等公共设施破损严重,历史欠账多,加大了物业管理的难度。五是业主委员会从组建到运行不够规范,群众基础差,自治功能不强,协调能力弱化现象较为严重。
(四)城区交通设施不够便捷。一是老城区路网结构不合理,主次干道比例不均,南北向断头路多、通达性差;主干道相交节点多为畸形交叉,秩序乱,安全性差。二是交通管理基础设施不足或滞后,城市公共停车场配套和机非隔离等设施配置不足,加上电动自行车量大且无序停放,长期处于失管状态,行车难、停车难和交通秩序差问题凸显。三是城市道路规划建设与交通、公安交警部门相互衔接不及时、不紧密、不到位,公安参与交通评估的话语权得不到充分体现和有效保障,城区道路标志标线设置更新滞后,造成一些新建道路成为新堵点。四是现有城区单行线设置不合理,人为增加了城区交通堵点。五是城区公交线网布局不够合理,覆盖率不高,班次密度不大,难以吸引居民乘坐公共交通。现有公共自行车站点布局仍不能满足城市居民需求。
(五)智慧城市建设明显滞后。一是顶层设计缺乏。我县在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时缺乏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各部门条块分割,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各自建设、自建自用、分散管理,导致了信息孤岛、重复建设、资源浪费,如视频监控中心、数据中心等项目。二是数据共享不积极。部门分割、条块分割的小数据中心建设,信息不能实现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程度偏低,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推进困难,个别部门因数据安全等问题拒绝共享;标准建设相对滞后,标准不统一,业务操作系统软件难以模块化开发。三是应用效果不理想。由于我县还没有建立智慧城市建设标准,因此无法对财政资金投入和应用效果进行评价,或因单位缺乏长期的管理制度、缺乏技术支撑、单位人事变动等因素,导致项目应用达不到预期效果,一些项目建成后即成为“摆设”工程。有的项目甚至建成不到三五年,又重新建设。四是我县城市管理利用信息、数字等现代化管理手段不多,原有住建部门牵头建设的“数字城管”项目未真正发挥作用,未能形成城市管理的快速发现、快速处置机制。目前我县因顶层设计滞后和争论多、决策慢等原因,在城市管理数字化、智慧化方面明显落后于周边县市,尚未实现从“数字城管”到“智慧城管”的改造升级,严重制约城市管理水平的提升。
(六)社区工作重视不够。我县社区建设不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需要,管理、服务功能相对弱化,已成为制约城市管理的主要因素之一。一是社区运行机制不顺畅。县级层面缺乏专门管理社区的领导协调机构和社区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责任领导不明确,有关方面对社区工作重视不够,工作指导不到位,有效的组织、协调缺失,对社区建设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往往无处解决、无法解决,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缺乏合力。社区在小区管理中履行指导、协调、服务、监督职能不到位,工作绩效不明显。在实际工作中,一些本应由社区管理的事务,缺位与越位并存。二是社区服务管理不到位。目前社区工作职责不清,行政化倾向严重,许多政府部门职能向社区延伸,工作“重心下移”成了任务下达,社区主要精力用于承担繁重的行政性事务,直接影响到社区规范管理和服务功能的发挥,社区很难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社区服务领域。比如居民需要的养老、托幼、保健、娱乐、家政、保洁、绿化等方面的服务欠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不高。三是社区工作的相关保障不匹配。各社区普遍缺乏自我生存、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造血”机制,承担部门的许多行政事务,“费随事转”却难落实,社区人手紧张、经费短缺,致使相关工作难以开展,与建设现代化社区的要求不相称。
三、建议意见
城市管理是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更是事关群众获得感的关键小事。破解当前龙游城市管理难题,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是党委政府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应有之义,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和实效导向,在理顺体制、创新理念上求突破,在打造铁军、强化执行上下功夫,着力打造区域明珠型城市。
(一)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抓手,激发城市管理活力。城市管理工作涉及面广,矛盾突出,任务繁重,必须把构建城市管理新体制、新机制作为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质的重点来抓。一要强化城市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建议组建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高规格的城市管理委员会,强化城市管理中的决策、组织、协调、督导。同时设立城市管委会办公室(下称城管办),落实专门人员和工作经费,负责城市管委会组织、协调、督查等日常事务性工作。保留创建办,和城管办合署办公,巩固和提升创国卫成果,在做好国卫迎检、复评的基础上,适时启动全国文明县城创建,促进创建工作常态化开展。全面梳理明晰综合执法、城乡规划、市容环卫、市政管理、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公安交通、市场管理等城市管理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严格实行职能部门归口管理,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杜绝工作推诿、慢作为、不作为等不良现象。二要明确城市管理目标定位。要借鉴重庆市的做法,自觉拉高标杆,按照打造区域明珠型城市和发展全域旅游的内涵要求,强化城市景区化、精细化管理理念,制订《龙游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引领城市长效、常态管理,切实做到全行业覆盖、全时空监控、全流程控制、全过程公开、全手段运用的高效能管理,着力打造景区化城区、特色街区、美丽小区。三要加大执法力度。要配强城市管理力量,切实转变部门执法理念,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细化执法标准,明确执法依据,坚决克服畏难情绪,坚持“严管重罚”,管出规范,罚出规矩。落实《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及时划转城区环境保护管理、水务管理、噪声管理等行政处罚权。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全面行使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行政处罚权,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正面舆论引导和反面曝光揭露。四要建立健全长效化管理机制。综合行政执法等重点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实行“定标准、定人员、定时间、定岗位、定奖惩”,加强网格人员工作督查,进一步深化细化管理网格,有效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采取突击性整治与常态化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围绕重点、难点、热点问题铁腕整治,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增强巡查力度和密度,巩固整治成效,严防违法违规问题反弹。要在“一月一路一督查”的基础上,对城区主要道路建立路(街)长制,全程实行严管,巩固整治成果并实现精细化、长效化管理。五要建立完善城市管理督考机制。要强化责任导向和结果导向,使担当成为一种风气。县级层面要以开展“队伍建设年、规范管理年”活动为契机,围绕城市管理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大对相关责任单位的督考和问责力度。街道和各职能部门围绕城市管理过程中干部存在的作风不实、担当不够、慢作为、不作为等问题,加大干部考核、督查、问责力度,强化干部的日常管理,营造主动作为、实干担当的浓厚氛围,增强干部执行力,着力打造一支敢打必胜的龙游城市管理铁军。
(二)以科学规划为引领,推动城市管理创新。一要完善城市规划体系。修改完善《龙游县域总体规划(2015-2030)》,为各项规划编制提供依据。深化“多规合一”专项研究,优化城乡空间功能布局,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明确管制边界,充分发挥系统性作用,促进城市规划与其他规划之间的深度融合,确保重要发展片区、重点发展项目顺利落地实施。加快编制《龙游县综合管线专项规划》《龙游老城区城市设计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河西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布点规划》以及超前谋划编制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等,进一步完善城市规划体系,为美丽县城建设管理提供支撑。二要优化城区业态布局。尽快编制《龙游县小餐饮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小餐饮行业发展区、控制区、禁止区,结束我县长期无序低档的发展现状。同时结合旅游业发展规划,谋划好“民俗小吃街”“大排档”“美食一条街”等特色餐饮街区的规划建设,将景点游、民俗游和美食游串成线连成片。统一规划布局汽车修理、洗车、新车销售、二手车交易、建材加工、物流、废品收购等业态,做到划行归市,引导集聚发展。将农贸市场定位为公共产品,作为城乡重要公益性基础设施,加强城区农贸市场规划布局和提档升级。在城区规划建设大型居民小区时,要规划建设农贸市场等生活配套设施。制定出台《龙游县城乡农贸市场改造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提高扶持补助标准,引领农贸市场硬件提档、管理升级。要堵疏结合,引进和培育连锁微农超市企业,既方便居民消费,又可杜绝马路市场。设立年度农贸市场管理考核专项资金,促进长效管理。三要强化规划的法律刚性。建议在现有县规划委员会基础上,充实专家和社会的力量,完善城乡规划事项的审议、决策制度,建立科学、民主、高效的城乡规划决策机制,为城乡规划决策增加“法定”的门槛,通过制度确保规划决策能够有效吸收各界意见,提高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同时要增强规划实施的严肃性和连续性,提高规划执行力,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建议出台《龙游县城乡规划编制管理办法》,实施规划刚性管控,强化建设项目批后监管,严控竣工验收,严格批后修改,严肃规划执法。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对编制的相关重大规划和建设项目,建立向社会公示公告制度,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不断营造群众参与规划、了解规划、支持规划、监督规划的良好氛围,真正实现阳光规划,确保规划的权威性。
(三)以项目建设管理为支撑,加快“智慧城管”建设步伐。以打造“全市一流、全省领先”为目标,尽快启动“智慧城管”项目建设,通过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构建集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的智慧城管总体架构,实现城市管理区域精细化、内容数字化、查处精准化,为下一步“智慧城市”建设夯实基础。一要根据“智慧城管”建设方案,完成我县“智慧城管”管理系统项目建设,建成县级智慧城管管理指挥中心,完成智慧城管平台一期建设,充分整合全县资源,全面启动智慧城管管理模式,实现街道、社区一体的智慧城管新模式。二要完善有偿停车服务项目建设。在道路停车管理上,通过移动智能终端设备、计算机、信息系统,依托现代网络宽带技术,建立对城市道路内外停车泊位及车辆停车管理系统的智能化应用平台,通过该平台引导车主规范停车,充分合理利用停车资源,实现城市管理与交通车辆管理的现代化。对设立收费停车泊位的区域,车辆一律进入停车泊位停放。同时运用“智慧城管”系统加大车辆无序违规停车的处罚力度。三要加强建筑垃圾处置项目管理。出台建筑垃圾处置办法,明确责任主体,实现有偿统一清运、统一接收、统一处置。按照“抓两头控中间”要求,强化源头管理,落实建设和施工单位责任,加强对工地出路口的管控。积极借鉴外地先进做法,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工程车防渗漏橡胶密封垫安装,最大限度减少运输车辆渗撒漏等现象,加大对工程渣土车带泥行驶、未密闭化运输、沿途抛洒滴漏、乱排污水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快推进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积极探索研究建筑垃圾处置集约化、市场化模式,提升我县建筑垃圾处置水平。四要加快谋划实施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探索运用PPP模式,和有关方面开展合作,实施餐厨垃圾统一收集、运输、处理项目建设,从根本上解决我县餐厨垃圾污染问题。
(四)以治理交通拥堵为重点,提高城区道路通行能力。一要及早编制城市道路交通组织专项规划,道路规划建设中要充分保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与交评的话语权,尤其是在新建城东片区,提高片区内道路路网密度,实施片区间道路机非隔离,实现片区间机动车快速交通与慢行车道安全同步协调发展,着力改善城市交通环境。二要重点打通老城区龙洲南路、人民南路等断头路,构建循环交通。同时要加强兴龙路与荣昌路路口等拥堵路口改造,对太平路、荣昌路等主干道进行物理隔离,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在龙翔路与人民路路口架设人行立交桥或行人过街隔离交通设施,保证行人、非机动车的交通安全,真正实现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三要根据道路车流量和通行安全考量,科学设置交通指挥信号灯及其控制时间,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四要注重停车场所建设,特别是在新建项目、改建项目建设中,要规划相应规模的停车场,同时注重合理开发地下停车场,缓解用地紧张和地面资源的紧缺。五要参照《衢州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加强城区电动自行车规范整治管理。六要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提高便捷性、舒适性、时效性。科学设置公交线路,增加公交班次密度,特别是火车站到城区的公交班次要增加,实现公交车短间隔时间运行,方便群众出行。针对学校学生接送和上下班高峰时段交通拥堵严重的现象,建议相关部门研究充分发挥公共交通资源,有效缓解特殊时段交通拥堵问题的办法措施。利用“互联网+”对原有公共自行车系统进行升级改造,采用有桩和无桩相结合模式,方便市民租车还车。同时积极引进共享单车实体运营,丰富市民绿色出行方式。
(五)以创新管理方式为途径,增强城市管理绩效。一要加强餐饮业综合整治管理。借鉴遂昌县做法,制订餐饮业综合整治方案, 成立县餐饮等行业污染联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综合执法和多部门联动,全面规范餐饮行业的审批和监管,强力推行餐饮经营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建设专用的烟道至楼顶高空排放,做到关停一批、整治一批、验收一批、巩固一批、奖补一批。在小餐饮发展区进行规划建设时要预留必要的污染处理设施如烟道、排水管、餐厨垃圾收集等,切实解决无证无照经营、前灶后店、违规排放等问题。二要创新城市保洁方式和督查机制。借鉴淳安县城市保洁办法,做深市容保洁。加快推行“一把扫帚”模式,加大城区保洁经费投入,合理更新保洁设备,实行普扫、机扫、冲洗、快速保洁“四位一体”的作业清洗模式,提升城区保洁标准。改进现行城区垃圾桶现场清洗方式,采取定期“桶换桶”清洗方式,做到垃圾桶集中清洗或在专门的洗桶车内清洗,确保垃圾桶污水集中收集。对保洁质量实行日常考核与抽查考核相结合,普查与巡查相结合的考评机制,同时实施垃圾收运全程在线监控,开展全天候、全方位的动态考核与常态管理,加大督考力度,确保保洁成效。三要加强户外广告牌匾管理。借鉴景宁县经验做法,制订《龙游县城区户外广告牌匾设置管理规定》,对城区户外广告牌匾设置按照景区的要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审批、统一制作、统一管理。要加快编制城区街景设计、户外广告牌匾设置规划,规划编制要注重融入龙游地方元素和特色文化,彰显城市个性。建议在具体实施过程可采取“示范先行,全面推开”的方式,推动城区街景和户外广告牌匾设置规范管理。要积极借鉴有偿收费停车的做法,尽可能采用市场化的手段进行管理。
(六)以落实主体责任为核心,切实加强社区(小区)管理。一要强化对社区管理的领导。和新农村建设相比,社区(小区)建设明显薄弱。要制订社区建设长期发展规划和指导社区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尽早出台社区建设管理办法,调整和加强社区工作力量,强化对社区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考核。加大社区建设投入力度,支持社区壮大集体经济,切实增强社区的自我造血功能。要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明确界定社区职责,对属于职能部门的事,坚决制止转嫁行为,需由居委会协助配合完成的工作,应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提供必要的经费。要突出社区管理服务功能,推动社区“去行政化”,积极发展各种便民利民服务项目,使居民从中得到便利和实惠,让社区真正成为居民之家。二要健全小区物业管理机制。要借鉴昆山等地做法,加强物业管理。要建立由县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龙游县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协调和要素保障。坚持“条块结合、以条为主”原则,明确住建部门的主管责任和各成员单位协管责任,从体制上改变遇事绕道走,有事不担当的无序状态。县住建部门要适应职能重心转变的新常态,及时做好现有内设机构调整和内部人员调剂,切实加强物业管理专职人员配备,提升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全面改善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国资公司应积极参与物业管理。三要强化小区自治能力。要在街道领导下,社区牵头组织,全面建立小区业主委员会。业委会成员要有相应的选聘条件与标准,把有精力、有能力、有热情且广大业主公认的人员选上来,并根据相关规定,制定《小区业委会工作规则》,明确业委会工作职能,规范业委会履职行为。社区要加强对业委会的指导、培训,提升业委会履职水平,充分发挥业委会作用。四要注重小区配套、改造。新建小区要根据《城市居住小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管理规定》,抓好配套建设,并从小区规划设计、评审到施工监管、竣工验收,街道、社区全程参与,确保服务设施配套到位。已建小区要对配套设施进行清理,属于公益性且建设成本已列入小区商品房建设成本的,其权属归全体业主所有,由业委会代为登记、管理,其经营性收入用于小区公益性支出;建而未交和建而占用、移用的,要抓紧移交、归位,确保真正用于公益服务。一些老旧小区要综合改造,做到先行规划设计,注重小区功能完善和环境美化,避免简单化的去绿硬化。五要加强物业服务行业的管理。对物业公司的市场准入要严格把关,防止不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物业公司进入小区服务。完善物业企业检查、考核、年审、奖惩、退出等制度,尤其是改进考评方法,要以小区业主的满意度作为对物业企业考评的主要依据,考评结果与物业公司的收费标准相挂钩,服务质量与政府扶持政策相对应,激励物业企业服务水平的提高。要把物业服务业作为服务业的重要内容,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引导物业服务业健康发展。
(七)以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为载体,助推城市管理上新台阶。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是一项长期、复杂而又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也是龙游城市管理和文明创建的重要任务。要坚持不懈地加强市民思想道德建设,使市民文明素质不断在创建中提高,在教育中培养,在实践中塑造,在管理中巩固和强化。一要宣传引导,养成市民良好行为习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影响力、传播力,在《龙游电视台》《今日龙游》等县级新闻媒体上开辟“文明之窗”“道德讲堂”“法制课堂”“好人榜”“曝光台”等专栏,广泛宣传市民讲文明讲道德的典型事例,及时表扬好人好事,曝光市民不文明行为。通过户外动漫、卡通、平面广告等方式宣传文明礼仪要求,引起人们对自己行为的反思,规范公共场所的行为要求。要建立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加强青少年道德品质和文明礼仪的培养,强调安全和个人修养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积极探索开展“信用社区”创建活动,推动市民诚信水平和文明素质的提升。二要加强管理,优化文明素质提升的外部环境。严格城市管理执法,开展垃圾乱扔、线路乱拉、广告乱挂、车辆乱停、摊点乱摆、乱搭乱建等“六乱”专项整治,对市民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现象,进行严管重罚,使市民不文明行为通过管理和约束得以规范。对违反交通规则行为的人,由交警定期培训教育,观看自己违规行为和违规造成事故的案例视频。聘请志愿者担任“交通监督员”,协助执勤交警纠正、劝诫交通违法行为,引导市民养成文明行为习惯。三要注重实效,激发文明素质提升的内驱力。积极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从各级党政机关抓起,切实发挥机关党员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用自己的言行为群众做出榜样。对党员干部不文明行为要实行对所在单位的通报制度。在评优评先过程中,要由创建办等单位联审联批。要充分发挥“96345”党员志愿服务队伍和“龙游大妈”等各类社会民间组织力量,积极开展文明劝导活动,从一些最重要的基本行为准则入手,从改不文明行为和陋习入手,大力实施“文明礼仪我先行”“文明秩序我维护”“文明生活我示范”的公共文明践行工程,不断提升市民的文明素质,助推城市管理工作。
龙游县政协网站2017-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