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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报告讲话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省**县城管局

题目:城管巡察整改工作通报

资料提供时间:2021-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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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濉溪县城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章下载

中共濉溪县城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20日至2019年6月3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于对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19年8月2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强化责任,有力组织和推动整改

自2019年3月2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开展巡察以来,局党组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持边巡边改、立行立改、边整边改,特别是8月28日反馈巡察意见后,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政治意识,牢固树立“整改不力就是失职,不抓整改就是渎职”的思想认识,树立强烈的整改责任意识,站在对县委负责、对巡察整改负责的高度,真正把整改工作抓起来、抓到位,立即建立问题整改清单,逐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二、逐一对照、细化措施、标本兼治,坚决落实和深化整改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统揽全局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1)针对城市管理工作缺乏长远谋划问题

一是根据城管局职责,积极谋划,制定城市管理和环境卫生工作三年和五年规划,并召开局属各股室及大队和环卫负责会议,研究可实施性;二是制定针对城区主次干道,特别是次干道流动摊点较多、占道经营时有发生、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城管监察大队多次开展“三乱”集中整治活动,即整治非机动车辆乱停放15次、店外乱堆放20余次、门前乱吊挂20余次等,主次干道市容秩序明显提升。

(2)针对城市精细化管理不够问题

一是制定了城区城市管理网格化、精细化和环卫管理精细化方案,城区环卫一体化作业和公厕管理监督考核暂行办法,完善了环卫工作制度,并严格落实。城管监察大队根据城区各路段实际情况,在各条道路显著位置,设立网格化管理牌,公布具体管理人和电话,方便市民监督。环卫作业路段定人定岗定标,实行精细化清扫保洁,同时组建13人的督查员队伍,加强环卫作业质量监督检查;现市容市貌明显改观,环卫质量显著提升;二是开展县城占道洗车、修车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城区50余家修车、洗车店的经营秩序;三是对噪音污染进行了治理,对于游商摊贩所使用的手持电子喇叭,以批评教育为主,不听劝阻者,对经营工具或喇叭先行登记保存。四是对城区非机动车停车线进行了新划、补划。五是加强对环卫作业市场化公司的监督考核,因清扫保洁不到位,2019年共扣作业公司业务考核费60余万元。

(3)针对宣传教育不足问题

一是制定了城市管理宣传工作方案,与濉溪县融媒体中心等单位加强合作,扩大城市管理工作宣传面,自巡察以来,共宣传城市管理工作20余次;二是制定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知识汇编和宣传单,在人流量大的街头巷尾和小发放20000余份,切实为城管事业的蓬勃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增强市民对城管工作的认同感和参与意识。

(4)针对群众反映较为突出的问题解决不够有力问题

加强对城区和乡镇拆违控违督查检查力度,对防控不力的单位下发督查通报,并协助濉溪镇拆违4次,双堆集镇1次,努力做到防早防小,将违建消除在萌芽状态。对县自然资源局移交的违法建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时跟进查处,坚决杜绝以罚代拆。确保了县城规划区内违法建设“零增长”,及时拆除“零补偿”,真正做到“拆的掉、控得住”。

2.党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5)针对队伍管理缺失问题

一是大力开展了警示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到淮北警示教育基地和宿州第三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一年2次上廉政党课;二是邀请了市纪委监委领导梁红兵主任给职工上廉政课,以身边案例警示教育职工,提高敬畏之心;三是结合“严强转”集中整治作风专项行动,整肃工作担当意识不强、对效能建设重视不够现象;四是制定《濉溪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工作制度》,对执法人员的请销假、着装、文明执法都进行严格规定,充分发挥了党的核心作用,增强了干部职工担当意识。

(6)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一是制定党组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广泛征求意见,凡涉及需经党组班子会讨论决策的事项,严格按会议程序,充分发扬民主,一把手不限定调子。会议内容如实记录,集体研究重大问题,班子成员逐一表态,党组书记最后表态,讨论研究事项少数服从多数,2019年共研究三重一大事项49次。二是严格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会前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局属各部门意见,并积极梳理反馈和自查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落实整改。

3.政治自觉性不够

(7)针对政治自觉性不够问题

一是结合城管局工作实际,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学习制度、党建工作计划和职工培训计划,实行学习签到制度,明确专人记录,建立会议记录分管领导督导制度,确保记录规范;二是增加对党内重大文件、法律法规的学习时间和次数,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学深学透,2019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共集体学习讨论15次;三是定期抽查学习笔记和心得,及时学习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和党的相关规章制度,确保领导干部与时俱进,跟得上时代步伐,有效提高了城管系统干部职工的政治自觉性。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4.理论学习不够深入

(8)针对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问题

一是制定学习计划,把十九大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关于加强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作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读物,组织全体党员认真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二是局各支部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严格学习考勤和学习纪律,党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和撰写学习心得。全局理论学习得到进一步深入,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基本知识掌握更加全面、细致、深入。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5.关于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够有力

(9)针对未能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制度,加强“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分析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切实加强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局班子成员主动参加联系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二是加强党务知识培训,邀请县直机关工委领导到我局指导党建工作,增强组工干部的业务能力;三是按照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对照硬件设施和软件建设标准,补缺补差,确保标准化建设达标;四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时召开支部会议,制定年度支部活动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学习政策文件和党建知识,及时研究支部工作。

(10)针对党组织活动记录不规范问题

一是党组和各支部指定专人为会议记录员;二是会议记录内容全面完整,会议记录写清标题、会议组织情况、会议内容和结尾四个部分;三是会议记录内容实事求是,完整地记下发言者的原话,记录突出重点,有详有略。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规范了党组织活动记录,使党组织活动记录更加真实准确。

(11)针对支部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问题

一是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组织生活会的认识;二是局领导带头参加所在支部和分管部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三是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查找突出问题,做足会前准备工作,提高了组织生活会的质量;四是由局党组、纪检组对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相同的党员进行通报批评;五是安排专人做好材料的整理上报工作。

6.发展党员材料不规范

(12)针对发展党员材料不规范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组织领导,2019年7月,城管局成立了局机关党委和纪委;二是健全完善发展党员工作机制,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对城管监察大队的三个发展对象,局机关党委和所在支部抽专人联合政审,严格把关,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进一步加强党务工作的培训,不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7.混编混岗问题突出

(13)针对混编混岗情况突出问题

一是梳理工作职责和业务范围,定人定岗定职责,并要求各部门将职工所在岗位上报局办公室,局分管领导和督查室不定期查岗,促进工作质量不断提升;二是局主要负责人先后6次向县委、县政府以及县编办汇报,积极争取增加行政编制人员,理顺机构编制。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8.执法工作不够严肃

(14)针对执法工作不够严肃问题

城管局为解决该问题,一是加大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先后邀请市局法制办和局法律顾问,为执法人员进行城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文书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法制观念和水平;二是重组大队执法人员,将局属各部门有执法证的人员向大队倾斜;三是对符合走一般处罚程序的走简易处罚程序的办案人进行批评教育;四是积极实行城市管理以教育劝导引导为主、处罚为辅的管理方法,倡导文明执法;五是积极组织人员对超审批期限高炮进行拆除,现巡察反馈的淮海建材城门前两个高炮和南三桥高炮现已拆除。

9.职工职责发挥不够充分

(15)针对职工职责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一是厘清环卫所和市场化清扫保洁公司职责。环卫所156人,主要负责政务新区的清扫保洁、城区所有垃圾的转运、各垃圾站点管理、环卫市场化和公厕市场化的监督考核、城区经营户和单位垃圾处置费的收缴、餐厨垃圾的治理、协助大队管理市容市貌等工作,城区其它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由公司负责。同时制定了环卫人员管理办法,明确每人职责,统一督查人员服装并且配备智能定位仪,并要求加大督查考核力度,真正体现人尽其责;二是城管局充分调动市政工作人员积极性,将城区划分5个片区,定人定岗巡查市政设施,发现毁坏设施,及时维修;同时,汛期积极安排人员做好防洪抗洪工作。其中市政中队已于2019年11月整建制划入县住建局。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的问题

10.全面从严治党意识不强

(16)针对全面从严治党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力度。制订了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完善了党风廉政相关制度,并定期召开会议,查摆存在问题,合理解决;二是城管局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股室和二级机构的管理。

11.日常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

(17)针对日常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制度化,坚持执行“红脸出汗”谈心谈话制度,直言不讳的指问题,并监督问题整改;二是层层压实监督责任,驻点纪检组定期对股室及二级机构进行督查,进一步完善制度,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以案明纪、严守纪律;三是局主要负责人定期与其他班子成员进行谈心谈话,班子其他成员定期与分管的股室和二级机构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发现问题及时提醒。

12.执法车辆管理混乱

(18)针对执法车辆管理混乱问题

一是加强执法车辆管理,贯彻落实车辆使用、维修、安全管理责任制,提高车辆使用率,防范违章行驶,促进安全驾驶,发生违章由驾驶人负责处理;二是完善《濉溪县城市管理局车辆管理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纪检组定期对车辆使用、管理、维修、加油情况进行督查。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的问题

13.关于工程招标等重点领域风险较高

(19)针对工程招标等重点领域风险较高问题

一是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将城区第一轮环卫作业招标项目三个标段清扫保洁范围和四个小合同清扫保洁范围纳入《濉溪县城区道路环卫作业市场化实施方案》内容,现濉溪县城区道路环卫作业市场化项目由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26002803.21元,合同期三年,清扫保洁面积1381130平方米。2019年1月11日正式进场作业;二是成立工程招标和大宗采购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招投标和采购事宜;三是成立工程招标领导小组,城管局所有工程全部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实施,符合招标条件的全部走招标程序。现工程招标等重点领域风险较高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14.大宗商品未经政府采购

(20)针对大宗商品未经政府采购问题

一是把环卫所车辆加油纳入局办公室管理,抽调一名专人负责环卫车辆加油;二是实行定点加油,根据性价比和加油站位置、场地确定加油站;三是根据不同环卫车辆种类和行驶路线,确定每次加油量,局分管领导和纪检组长每月初对上月车辆加油和维修情况进行审核公示,有利堵塞了车辆管理漏洞。

15.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不严格

(21)针对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不严格问题

一是认真谋划年初预算,明确具体采购物品和价格,严格按预算法执行;二是制定物品采购审批制度,并严格落实。局属超1000元的大宗办公材料采购,必须先申请,由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局财务室对照年初预算审核无误后,方可购买。因特殊情况,必须临时增加的超预算采购,需经县政府批准。

16.虚列支出

(22)针对虚列支出问题

一是完善财务管理办法和财务监督办法,局纪检组定期对局所有财务开支情况进行审查;二是成立工程招标和大宗采购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招投标和采购事宜;三是调查了解增资情况及原因,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防治虚列支出问题再次发生。

三、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整改,坚决改到底、改到位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让巡视成为“国之利器、党之利器”,把巡视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充分发挥巡视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利剑”作用。局党组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确保所有问题改彻底、改到位。下一步,濉溪县城管局将进一步巩固成果,持续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常态长效。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监督检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61-6075973;邮寄地址:濉溪县岱河路合欢家园28栋濉溪县城管局(收);邮编:235100;电子邮箱:sxwm6070567@163.com。

中共濉溪县城管局党组2020-5-28

 

 

中共郑州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文章下载

中共郑州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7日至6月19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共郑州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党委开展了巡察。2020年8月10日,市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河南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和《市委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着力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市委第五巡察组对支队党委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支队党委对巡察组提出的意见高度重视,全面认领,并按照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确立了以“提升站位强化整改,建立台账细化整改,靶向聚焦精准整改”的工作思路,狠抓整改落实。支队党委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工作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巡察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成立支队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支队长尚学振同志任组长,成员由各执法单位党政正职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支队办公室具体负责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督查等工作。2020年8月份以来,支队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专题会议6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二)明确整改任务。经多次完善,形成了支队党委《落实郑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巡察整改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各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对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全部照单全收,积极主动认领,认真对号入座。制定了具体整改方案和台帐,将整改任务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进一步明确整改时限、整改重点和整改目标。对涉及多个执法单位的整改工作,要求责任领导要加强统筹协调,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高效联动,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改工作采取周督导的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改不积极、不主动,措施落实不到位、整改效果差的,支队党委积极配合好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监督追责,追究相关责任领导和相关单位的责任。

二、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市委巡察组向支队党委反馈的问题,支队党委高度重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在上级党组织的正确领导下,通过支队全体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支队党委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体制机制不健全,党委领导功能缺失方面

1.关于领导核心功能弱化,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队伍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支队定期召开办公会,各执法单位、部门及时召开工作安排会,落实好局党组和支队党委的工作部署。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加强自身建设和队伍管理。支队注重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好党建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等制度,签订了目标责任书。通过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领导核心功能得以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队伍作用发挥得以明显提升。2020年,支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开展各项工作,忠实履职,尽职尽责,圆满完成了局党组和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二是2020年9月3日,支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会上研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有关工作。各执法单位党组织于2020年9月18日前严格组织程序,开展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2.理论中心组学习形式单一、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2020年支队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支队采取集中学习、研讨交流、调研等方式,建立了严格的学习制度。根据中心组研讨发言和学习成果,支队整理了学习报告并向局党组进行报备。二是强化学习管理,完善考勤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签到、学习和研讨交流,规范中心组成员学习记录,督促因故缺勤的同志及时开展自学。三是制定了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反馈意见学习教育计划,各支部以理论中心组学习为示范,严格落实学习制度和学习教育计划。

(二)抓党建着力不够,基层组织建设弱化方面

3.临时指定党务负责人抓党建能力不强,抓组织生活不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各执法单位党组织按照党员干部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进一步增强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届期意识。二是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0月30日,支队分三批组织党员干部和党组织书记(党务负责人)赴林州红旗渠廉政教育学院开展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践行新时代红旗渠精神”为主题的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培训活动。通过培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深化,扎实推进了支队党委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党务负责人抓党建工作的能力。三是按照巡察整改方案要求和市委巡察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通知要求,支队党委召开专题会进行了安排部署,城管支队党委和规划支队党总支于2020年9月18日前组织开展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城管支队6个党支部和规划支队7个党支部、建设支队党支部、房管支队党支部、园林监察队党支部和市政设施监理所等党支部按照要求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进一步严肃了组织生活内容和程序,加强和规范了党内政治生活。四是支队召开了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听取各单位党务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报告。按照局党组工作部署和支队工作实际,支队党委组织召开了2020年度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报告会。

4.个别支部党日活动记录不规范、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支队组织党务干部开展了“三会一课”制度和党规党纪专题辅导讲座,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支队于2020年6月10日下午邀请市委党校党建教研部主任、刘长发教授来支队宣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解读》专题讲座。2020年8月25日下午,支队党委邀请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基层组织建设指导部杨保来部长来支队宣讲《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做合格党务干部》讲座。二是支队规范了党支部会议记录,明确党建工作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支部有专人负责记录支部会议,按照规范的格式严格落实。三是支队每季度组织检查,常态化坚持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规范会议记录,对各支部会议记录情况进行检查,支部会议记录质量明显提升,支部党日活动记录进一步规范。

5.对流动党员缺乏管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支队按照借调人员管理规定,加强了对借调人员(含党员)的日常管理,严格借调程序,要求被借调同志每周参加所在支部的政治理论学习。二是自2020年8月底至今,支队每周统一制定下发政治理论学习教育计划通知,各执法单位党组织每周组织在职党员(含借调党员)参加集中学习教育,并严格落实好签到、请销假、学习研讨交流等有关要求。各支部充分利用好“三会一课”,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进一步加强了党性党规党纪教育。三是加强对党员日常工作纪律、作风纪律检查,检查抽查各支部党员学习情况。支队注重引导党员干部在执法督导工作中,在执法一线服务群众,在“优化营商环境”、“三项工作、一项管理”等重大任务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增强担当能力和意识。四是对党员的党纪党规教育贯彻于“三会一课”的始终,始终加强对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对先进模范人物和身边正反典型的学习活动。支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四史”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提升理想信念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的效果。郭亮同志在省委组织部组织的“铭记历史、走向复兴--全省县处级以下党员干部“四史”知识竞赛现场竞赛”中喜获二等奖。

6.对违规党员处理不及时,个别党员超过6个月不缴纳党费且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支队未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九条作出相应处理的整改情况。关于支队个别党员超过6个月不缴纳党费且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问题,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研究并上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对违规党员予以除名处理。

7.党费收缴没有主动按月缴纳,按季度收缴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自2020年8月份起,支队已按要求,每月收缴党费并建立党费收缴台账,严格党费管理。二是待支队党委班子健全后,及时申请建立支队党费专用账户,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管理。

(三)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实,监督责任缺位方面

8.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未落到实处,工作作风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8月17日,支队党委组织召开支队落实巡察整改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研究落实局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通知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二是制定了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监督责任清单。按照工作计划,支队组织召开了2020年上半年和下半年的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市纪委监委驻市城管局纪检监察组同志列席会议并指导工作。会上,各执法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汇报。

9.2018年违规经商办企业自查工作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为进一步落实好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此项问题,2020年,支队党委进一步加强对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纪律教育,并再次开展自查活动。各执法单位党组织于2020年8月31日前,组织开展了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自查活动,在职人员全部签订了承诺书。经查,支队不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

10.支队执法业务线长面广,廉政风险大,没有认真分析研究,没有建立健全监督机制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研究安排,全面开展执法风险排查工作。各执法单位于2020年9月10日至2020年9月30日,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开展了执法风险排查工作,支队全体一线执法人员对执法风险点进行了认真排查,分析了原因,制定了风险防控的措施,建立了执法风险点排查台账。二是支队围绕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创新执法工作思路,狠抓“三项制度”落实。继续推进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有力地促进了城管执法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以制度管理人、以制度约束人的常态化管理模式基本确立。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保证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正确行使。制定了《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实现了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坚持疑难、重大案件集体研讨制度,确保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不断加大案件推进力度,同时加大案卷文书制作培训和审核把关力度,着力提升各类执法案卷文书制作水平。三是结合住建部2020年“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工作目标,严肃执法纪律,强化队伍管理,加强常态化队伍管理和教育,并组织开展综合执法业务培训活动。支队于2020年7月30日组织开展了法制培训,进行了新版执法文书的专题培训,邀请省市法制办领导、高校专家教授授课,对参训人员进行了课堂测试,进一步提升了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综合素养和能力。四是对科技信息技术在综合执法中的运用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智慧平台建设工作,依托阿里巴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建设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智慧平台系统,列入郑州市城市大脑.智慧城管子系统统一建设。五是坚持教育先行,以学习贯彻党章、廉洁自律准则、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为重点,推动党规党纪教育进党的组织生活、进干部培训课堂,邀请市直机关工委、纪工委领导同志来支队宣讲党规党纪,广大党员干部明规知纪、遵规守纪的意识增强。六是围绕身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违纪典型案例,扎实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广大党员干部、执法队员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深刻反思,撰写心得体会、对照检查材料和自查清单,进一步明确了执法督查、案件办理的流程图和权责清单。

11.没有及时对执法人员进行调整和轮岗。部分支队及所属大队执法区域划分多年未调整问题的整改情况。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此项问题,原城管支队、建设支队、房管支队、园林监察队、市政设施监理所、安全质量督查室等在市委巡察组巡察支队前进行过执法区域的调整和执法人员的岗位轮换。原规划支队存在执法区域未调整,人员未及时轮岗的问题。针对此问题的存在,规划支队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执法区域调整和人员岗位轮换问题,制定了执法区域调整和人员岗位轮换方案并下发通知,主动与分管的市内各执法区域、各区执法局及分包的办事处、执法大队和执法中队进行对接,规划支队已于2020年8月30日前完成了执法区域、执法人员的调整和轮岗。下一步,支队严格按照要求,定期开展执法区域调整和执法人员岗位的轮换工作。

12.支队在制度上不够完善,机制上不够健全,落实制度不够坚决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支队召开制度完善专题会议,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不足,研究了整改措施。二是在支队已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支队工作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支队党建、党风廉政、行政执法、日常管理、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在支队党委班子任命到位后,支队将再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印发支队内部制度并严格执行。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支队党委将继续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真正把巡察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一)牢牢把握巡察整改方向

支队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整改工作方向。

一是坚定巡察整改的政治方向。切实发挥支队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体现在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向中央、省、市委的要求部署看齐,确保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不折不扣地整改到位。

二是坚持巡察整改的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整改任务,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坚持有责必问、有问必严。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支队党委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更加注重全面,始终坚持从严,切实强化治理。

一是严格落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以上率下,抓住“关键少数”,压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敢管敢严、真管真严、长管长严。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二是旗帜鲜明支持上级纪检部门对支队党委的监督责任。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三是加大正风肃纪和腐败案件查处力度。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以强化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充分发挥惩治的威慑作用。

(三)切实抓好巡察后续整改

支队党委进一步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统筹推进后续整改任务。坚持分类施策,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对尚未完成和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时间进度、整改质量、工作力度始终如一,对账销号,见底归零,扎扎实实做好后续整改工作。

(四)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支队党委着眼于推进治本攻坚,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围绕市委第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紧紧抓住执法领域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着力扎紧制度笼子,加强源头治理,防止同样的问题再次发生,推动形成依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

(五)常态化抓好学习教育和以案促改工作

常态化抓好对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和管理,每周制定学习计划,下发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内容,党员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加强队伍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狠抓作风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内容,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通过集中学习研讨、个人自学、邀请专家宣讲、网络测试、撰写学习心得等各种形式学深悟透,并紧密结合各自的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用理论去指导具体的工作实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7888979;邮政信箱:郑州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13楼1303办公室;电子邮箱:zzscsglzfzd@163.com。

中共郑州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委员会2021-4-2

 

 

中共歙县城管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文章下载

中共歙县城管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和要求,2019年9月23日至10月3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歙县城管执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0年3月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严格履行整改责任

歙县城管执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的问题,努力通过整改落实工作,推动城管事业发展。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3月25日巡察反馈会后,局领导班子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县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同时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剖析问题原因,大家一致认为县委第一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严肃中肯地指出了我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为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 ,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明确了努力方向。对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完全接受,直面问题,深入反思,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落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局领导班子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的督查落实。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

(三)强化措施,明确任务。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 ,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歙县城管执法局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 针对巡察指出的所有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二、强化政治担当,扎实推进整改落实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5个问题中,已完成整改14个,整改完成率93%。制订整改措施109条,召开民主生活会1次,建立和完善制度20项,清退违规资金213870.73元,挽回经济损失213870.73元。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工作规则》,把理论学习列入党组工作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中层以上干部均参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二是严格执行《歙县城管执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每季度开展研讨不少于一次,结合《2020年歙县城管执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重要论述等内容。今年以来,共开展学习7次,研讨2次。三是确定了两名同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负责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学习活动、做好学习记录、管理学习档案、督促中心组成员学习等具体任务。

2.针对“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调查,超出规定时限办结的7件交办件中,其中6件是客观原因造成,有1件是因为主观原因造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二是制定《歙县城管执法局重点工作督办调度制度》,对重点交办事项进行跟踪督办。三是制定《歙县城管执法局机关干部绩效管理考核办法》,把上级交办事项办理情况纳入干部绩效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奖惩。

3.针对“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今年以来,共举办“城管夜校”6期,组织学习了建筑领域案件办理、行政诉讼等内容,加大对执法队员的教育培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二是制定《歙县城管执法局重点工作督办调度制度》,及时督促案件办理工作。三是进一步规范案卷管理工作。四是建立《歙县城管执法局案卷借阅登记制度》并严格执行。五是严格落实《歙县城管执法局重大行政处罚强制案件集体审议制度》。六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4.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等内容,各部门及时传达学习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精神,并强化聘用制人员和社会化管理服务公司工作人员意识形态形势教育。二是规范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三是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升档案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四是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

5.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歙县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清单》《歙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若干规定》等党规规定,进一步提高认识。二是召开专题会议,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工作。三是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开展了“一岗双责”谈话工作。四是加强档案管理。明确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党风廉政工作材料。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6.针对“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了《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关于依法依规加强PPP项目投资和建设管理的通知》《歙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政府投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歙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变更管理办法》等。二是制定《歙县城管执法局项目预审制度》《歙县城管执法局五项公用事业考核流程》。三是建立承包事项考核工作台账,强化日常监管。四是开展项目建设管理专项督查检查。五是追回资金。六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7.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了《歙县机关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政府会计制度》及固定资产管理相关文件。二是落实补救措施,在会计账中已将2018年11月购买的洗扫车质保金重新调整纳入“长期应付款”的会计科目核算;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补登2018年5月购买的2套办公桌椅且计提折旧,另在会计账上补登记此项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三是开展差旅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追回超额支付部分资金。开展固定资产全面清查,对达到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按相关程序进行报废。四是制定并严格执行《歙县城管执法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8.针对“公车管理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歙县城管执法局车辆管理制度》,将环卫特种车辆、自行车、电瓶车纳入管理范围,规范车辆管理。制定《歙县城管执法局聘用制人员评议管理考核办法》《歙县城管执法局环卫特种车辆管理考核制度》,严格考核。二是建立执法车辆和环卫特种车辆维修、加油台账,定期通报。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9.针对“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歙县城管执法局机关干部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将执法案件办理情况纳入干部绩效考核内容。二是制定《歙县城管执法局重点工作方案集体研究制度》,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紧密结合我局实际起草工作方案,经广泛征求意见,报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研定后下发至相关部门组织实施。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10.针对“专项整治工作浮于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聘用制人员全面纳入党组监管范围,认真仔细排查,未再出现类似情况。二是制定《歙县城管执法局聘用制人员评议管理办法》《歙县城管执法局执法大队聘用制人员续聘考核办法》,加强聘用制人员教育管理。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

11.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歙县城管执法局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厘清局党组会决策事项范围。二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12.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二是印发《歙县城管执法局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党组书记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三是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今年以来共计召开2次。四是加强党组对机关党支部党建规范化的督导指导,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支部书记和党组书记带头上党课,今年以来共召开7次支委会、1次党员大会、2次党课,其中支部书记上党课1次,党组书记上党课1次。局党组对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开展情况检查2次,均按要求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五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要求全面及时公开相关内容,确定专人负责党务公开工作。六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13.针对“干部队伍教育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歙县城管执法局聘用制人员招聘制度》,重点考察招聘对象的综合素质,严把入口关。二是开展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利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2次。三是制定《歙县城管执法局聘用制人员评议管理办法》《歙县城管执法局执法大队聘用制人员续聘考核办法》,加强聘用制人员教育管理。制定《歙县城管执法局机关干部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将工作纪律、作风、成效等方面纳入管理考核内容。四是将干部职工的纪律、作风纳入局党组日常督查内容,将督查结果与干部绩效考核奖金发放、评先评优结合,今年以来共评选“城管之星”6人。五是严肃查处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六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14.针对“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歙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提高认识。二是今后招聘编外协管员,参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报县政府批准同意后,联合人社部门或委托人社部门进行招聘。三是2020年2月,按照人事任免相关规定,任命了4名事业编制人员分别担任执法中队一中队、二中队、四中队、五中队中队长。三中队中队长计划于2020年年底前调整到位。四是2020年5月印发《歙县城管执法局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

三、持续巩固成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经过努力,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城管工作的各个方面,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全面推动城市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常抓不懈,推动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目标,进一步推动整改工作落实,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要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对整改中新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绝不敷衍。

(二)全面从严治党,强化责任担当。结合推进”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等,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增强治党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自觉性,扛起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决策部署在城管执法局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各党员干部要严明纪律,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发挥好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健全长效机制,提升城市管理水平。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真正发挥作用。我们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夯实城市管理工作基础,补齐短板、落实责任,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全县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9-6536502;电子邮箱:srjbgs1@163.com;邮政地址:安徽省黄山市歙县徽城镇富丰路197号;邮编:245200。

歙县纪检监察网2020-10-23

中共韶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章下载

中共韶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19日-8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开展了政治巡察。10月3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并提出了整改要求。经过五个月集中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对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端正,照单全收,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曾品德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所、室、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2019年11月1日,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了《关于对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和整改方案。整改方案明确了具体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责任人。2019年12月、2020年1月,又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2020年4月24日,局党组召开党组会议再次梳理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要求整改任务未完成的责任领导要加强与省住建厅、湘潭市城管局对接,争取上级支持,扎实完成整改任务。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1、未对201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韶山实际进行学习研讨;

整改情况:2019年11-12月,局党组会议、局机关支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先后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国共产党十九届四中全会公报、中纪委十九届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省纪委第十一届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等内容,组织进行了研讨和调研,形成了《关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改革的调研思考》(曾品德)、《新时代城市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郭智新)《燃气安全生产调研报告》(欧奇志)、《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调研报告》(苏建)等调研报告。2019年下12月已出台《韶山数字化城管指挥平台实施方案》,并已纳入“智慧韶山”项目。

2、党的十九大精神核心要义学以致用、融会贯通不够;

整改情况: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住建部颁布的《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等有关精神。2020年4月根据韶宣发[2020]2号文件,对2020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进行安排,学习内容涵盖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以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经济工作、脱贫攻坚、全面小康、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等各方面的内容。

3、理论学习不扎实,2016年、2017年无学习记录,2018年以来的学习内容只有主题当日活动流程和党课;

整改情况:2019年12月至2020年4月,局机关支部建立了学习考勤制度,先后2次组织对党员学习笔记进行抽查。

4、党员对党的基本知识掌握不全面。

整改情况:组织全体党员利用学习强国APP进行学习,不定期进行积分检查,将学习积分作为评先、评优及考核的依据之一。我局党员每日参与70%以上,22名党员有13人学习积分10000分以上。经过五个多月的学习,党员素质不断提升,年底组织测试,党员对党的基本知识掌握全面,从2020年五月开始,我局每月组织全体干职工开展1次以上集中学习,全面提升党员和其他干职工的综合素质。

5、“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

整改情况: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局机关支部2019年12月开展了相关讨论。

6、党管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1、局党组2019年12月9日组织学习了《韶山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了2020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

2、局党组坚持每半年组织开展1次意识形态自检自查,2019年度自检自查情况已报送市委宣传部。

3、局党组成员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认真填写了谈心谈话记录。

4、局党组会议先后2次分析拆违控违、笑天狮垃圾填埋场事件引发的舆情进行分析研判,控违拆违相关案件已引导对象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多次组织笑天狮垃圾填埋场周边村组召开协调会议,笑天狮垃圾填埋场周边村民基本满意。

(二)党的政治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7、上报资料不及时,多次未经党组书记签字背书;

整改情况:局党组已组织学习传达巡察工作要求,并于2019年10月、11月、12月多次研究巡察工作。局党组明确由局办公室主任杨大为、局办公室副主任张琛负责对接,做好资料报送工作。

8、对交办的工作草率应付,局党组上报塑像公园儿童乐园资料不够真实。

整改情况:

经城管执法大队多次现场测量,与当事人核实,塑像公园儿童乐园资料已核实并签字上报。

9、党组谋大局抓大事意识不强,局党组对全市性中心工作均无专题研究并制定工作方案;

整改情况:2020年4月各项中心工作均制定了年初工作计划,并上会研究(4月13日局党组会议研究)。

10、党组议事不规范,2016年至2017年,多次以局务会代替党组会,2018年至今多以党组(扩大)会代替局务会;

整改情况:局党组相关议事规则已明确到位,局党组会议每次均提前征集议题,“三重一大”事项按议事规则和相关要求上局党组会议研究,明确了党政正职末位表态。

11、党组抓党建不力,2016、2017、2019年均没有年度党建工作安排,2017年1月-6月,党支部书记空缺,局党组没有研究。

整改情况:局机关党支部班子已于2019年配备到位,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欧奇志任书记,向辉、何翔为支部委员,2020年党建工作已制定计划并由4月13日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下步按要求每季度研究一次。

12、落实市委决策不力,落实2017年11月《韶山市退伍安置领导小组会议纪要》不力;

整改情况:根据《韶山市退伍安置领导小组会议纪要》,退伍安置人员奖金已于2019年9月补发到位;

13、不及时回应群众诉求,英雄路两侧人行道上的白色鸟粪成垢,没有及时清理,没有达到城管局制定的《清扫保洁质量检查考核标准》“道路干净”、“路见本色”的要求。

整改情况:园林环卫所立行立改,英雄路鸟粪已于2019年10月清洗到位,并且坚持每天普扫,每周冲洗。

14、市容市貌管理不到位,对比2017年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时,市容市貌管理水平明显下降;

整改情况:城管执法大队坚持开展不文明行为“严管重罚”,印制了《市容市貌法律知识宣传手册》5000余份,发放到市民手中。从2019年6月份开始每周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整治行动,加大了对乱扔乱吐、乱摆摊担、店外经营等不文明行为处罚力度,以整治促规范,提升城市文明水平。至2019年12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50次,规范摩托车摆放920台次,拆除户外广告161块,条幅356条,收缴落地招牌104块,规范店外经营526次,劝导教育乱扔乱吐不文明行为1258人次,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曝光台9期,现场处罚(乱扔乱吐)67起,立案查处 14起,共计罚款8940元;2020年1-3月因疫情影响,未开展整治,2019年4月开展“严管重罚”整治行动14次,现场处罚9人,罚款70元;

15、督促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2019年5月组织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临街门店有门前三包责任牌,各门店责任人加强日常巡查,督促门店责任落实到位,计划2020年5月开始签订2020年度门前三包责任书。

16、建筑垃圾管理不到位,城管局对不明显影响市容市貌的倾倒建筑垃圾行为基本不予监管;

整改情况:我局已牵头出台《韶山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管理办法》,正在制定建筑垃圾资源再利用特许经营方案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完善后报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招投标形式给予企业特许经营权,我市建筑垃圾特许经营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17、用工不规范,聘任57名60岁以上环卫园林工人,因政策不能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存在用工安全风险,吊车司机章锦林没有吊车操作从业资格证,存在安全生产隐患。

整改情况:

高新区环卫园林用工从2020年1月1日开始规范,因疫情影响城区其他路段从2020年4月1日已全部规范到位。吊车司机章锦林已报名参加特种设备作业证培训班,但因该培训班达不到人数要求,暂未开班学习,证件暂未办理到位。

18、政企不分,韶山绿色自行车公司长期由局长任法人代表,2018年至今改由市政办主任担任。局党组对自行车公司放羊式管理,自行车利用率极低。

整改情况:局财务室已于2019年1月开始对自行车财务进行接管,对相关财务账目进行规范;自行车公司优化升级方案已报告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暂未决策。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9、党员大会、支委会没有正常召开,2016年只有2、4、6、7月支委会记录,2017年缺少2至6月的会议记录;

整改情况:2019年12月开始,党员大会、支委会、组织生活会等三会一课正常开展。

20、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支部大会讨论张琛为预备党员时,记录中未显示发展对象汇报个人情况及支委会报告审查情况两个程序;

整改情况:完善党员发展程序,2019年度发展的党员刘帮各项程序均按要求整改到位。

21、党员考核、评优不规范,2019年度党员百分制分类考核、积分制管理季度评定公示表显示1、2季度星级评定全部是五星。2018年和2019年党员示范岗、2019年优秀党员的确定没有支部研究记录;

整改情况:2019年度党员民主评议以及11、12月百分制分类考核、积分制管理季度评定按要求规范到位。

22、党费收缴不规范。

整改情况:党费严格按标准核实到位,坚持每月按时收缴党费,及时缴纳至市党员服务中心。

23、2017年,党组成员没有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2017年和2018年未开展相互批评,组织生活会后没有形成具体的整改措施和时限。

整改情况:局党组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党组成员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参加了支部组织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名党员都积极发言,形成了具体的整改清单。

24、按照2015年的“三定”规定,城管局机关3个内设机构,2个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实际设置4个部门,2017年调整为6个部门;城管执法大队14个事业编制,只安排7名执法队员,有6名编制在事业单位的人员安排在机关,有3名编制在机关的人员安排在事业单位。

整改情况:按照整改要求,局机关内设机构已进行调整,按照三定方案环卫所和园林所合并成园林环卫所。已起草城管委方案(草案),因湘潭市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尚未完成,我市相关改革工作待湘潭市改革完成后完成。

25、没有进行岗位设置。

整改情况:因湘潭市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尚未完成,我局也未完成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相关人员编制没有明确,所以暂未完成岗位设置。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26、渣土管理执法不到位。

整改情况:(1)已对原有台账进行完善和修改,建立了渣土运输企业核准台账、渣土运输处置核准登记、渣土运输管理巡查台账、渣土运输处置执法台账等。

(2)已建立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般案件由分管副局长审核把关,重大案件由局党组会议讨论。

(3)因湘潭市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尚未完成,我局也未完成城市管理体制改革,住建部门所有行政处罚权暂未移交我局。

27、燃气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1)2019年12月已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燃气管理工作,全市液化气配送站进行了备案登记;

(2)已按要求建立收缴的过期钢瓶台账,并按相关处理流程移交相关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

28、行政许可不规范。

整改情况:根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般审批由分管副局长审核把关,重要审批由局党组会议讨论。2020年5月,曾品德局长具体牵头,加强协调督促,组织对塑像公园“儿童乐园”自行拆除,组织对塑像公园的地面凹陷进行维修,共维修地面约260平方米,修复周边破损的4处橱窗公益广告栏,移栽此处一棵直径30-35厘米的大樟树。该“儿童乐园”已于5月13日整改到位。

29、不按规定建立工作台账。

整改情况:由局法制办(行政审批股)制定了规范的台账格式,各部门明确内勤人员,建立健全市政执法先行登记保存物资、广告审批、行政处罚、控违拆违、渣土管理、燃气管理等电子和纸质台账,已于2019年12月9日局长办公会通过并开始执行。

30、行政执法基础工作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由局法制办(行政审批股)制定规范的文书格式,已于2019年12月9日局长办公会通过并开始执行,所有执法文书由局局法制办(行政审批股)统一编号并签字后发出。

31、未按规定收取干职工服装购置款。

整改情况:2018年服装购置款个人部分已在巡察前自查补交到位,2017年服装购置款个人部分已于2019年9月补交到位。

(五)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问题的整改方案

32、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得不实。

整改情况:(1)局党组坚持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报告已按要求交至市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

(2)局党组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5+1”责任清单,相关清单已由市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审阅。

(3)局法制办(行政审批股)坚持列席局党组会议,参加重大廉政风险项目的监督。

33、违反财经纪律。

整改情况:财经纪律已于2019年11月完善,自2019年10月开始所有支出全部打入对公账户。

三、构建长效机制的情况

1、通过整改,我局先后建立和健全了财务制度、考勤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局党组议事规则、学习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明确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欧奇志分管,每天带领法制办(督查室)开展考勤督查,早八点食堂准点关门,中午十二点食堂才许开门。机关管理更加规范。

2、通过整改,我局起草了城管委方案(草案),按照“人随事走、费随事转,重心下移、平稳过渡,服从大局、顺利交接”的原则,理顺城市管理方面各部门职责,着力构建“统一指挥、分级管理”的城管体制,理顺体制、优化机制,明晰职责、完善架构,有序改革、确保稳定,实现城市执法新体制新效能,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3、通过整改,我局制定了规范的台账格式和法律文书,已于2019年12月9日局长办公会通过并开始执行,所有执法文书由局局法制办(行政审批股)统一编号并签字后发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155682603,地址:韶山市朝磨路 ,邮政编码:411300.

中共韶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2020-5-17

 

 

中共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文章下载

中共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部署,2020年9月10日至10月23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12月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巡察反馈后,市委巡察组“边巡边改”交办问题4个,已完成整改4个,完成率100%,反馈整改问题25个,已完成整改25个,完成率100%。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批评教育8人;新制定制度8项,修改完善制度1项;收回违规资金1.3万元。

一、关于“学习贯彻上级精神不够全面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拟定《中共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2021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纳入其中,并明确学习要求。根据龙泉市委宣传部下发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进一步完善学习内容并落实。

(二)将学习实践活动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在“聚焦‘重要窗口’,聚力龙泉复兴”学习实践活动期间,局党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商住房违建治旧控新、省示范文明城市创建、八都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疏导点“安家工程”等4个主题调研。

二、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缺乏精心谋划,不够坚决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将市委全会等上级党委各项会议纳入年度学习计划,每次精神传达后,局党组提出贯彻意见,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二)成立龙泉市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我局牵头具体负责整治工作,截至整治行动结束,油烟净化单体机共安装116家,一体机共安装15家,关停32家,自行安装34家。积极向商户解读整治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已开展巡逻宣传车常态化宣传38车次,举行文艺巡演6场,制作户外广告牌20块、宣传餐巾纸盒10000盒。建立餐饮单位油烟污染防治设施定期清洗运维制度和油烟污染防治监督管理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发放《龙泉市餐饮行业油烟净化责任牌》260余块,明确责任,确保餐饮单位正常使用、维护油烟净化设施,解决油烟扰民问题。

(三)制定《直属大队网格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网格化及网格员考核办法(讨论稿)》。截至2021年1月26日,我局共劝导广场公园广场舞、唱歌噪音扰民行为576起;劝导流动商贩使用音响叫卖噪声扰民行为1194起,依法先行登记保存音响5个、小喇叭34个;劝导商业经营活动室外音响等设备产生的噪声污染行为1354起;劝导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音扰民行为49次;规范车辆密闭化运输10起,立案查处7起;劝离流动摊贩21672人次,简易程序处罚221起;劝导入室经营3717户次,立案查处237起;规范非机动车停放2592辆。

(四)根据龙泉市人民政府发布《通告》(〔2020〕第14号)文件精神,我局已于2020年12月16日起行使15个领域20个方面共300项行政处罚权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调查权和行政强制权,之前信访投诉较多的广场舞噪音扰民及商铺高音喇叭扰民相关职能根据省定目录标准一并划出,信访投诉件数量已有所下降。

(五)执法局执法监督科、政策法规科已于2020年12月15日与大数据局一同组织开展新划转职能信访投诉相关业务知识培训,解读职能边界清单、明晰受理投诉举报范围,并于2021年1月7日组织干部职工开展300项职能及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培训。

(六)全力协助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开展存量违章建筑拆除行动,2019年巡视反馈意见至今,我市存量违法建筑拆除达97.83万㎡。严格管控新增违法建筑,对新发违建实行即查即拆,截止目前,2020年共计拆除新发违建101起,拆除面积 7114平方米。

三、关于“领导干部担当意识不强,作风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组织学习政治理论知识。每次党组会前,各党组成员结合分管领域发言,党组书记提出贯彻意见。制定《党组议事规则》,落实AB角分工制度、民主集中制及三重一大制度。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各班子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开展自我批评与互相批评,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

(二)确所有外包服务项目责任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学习,对项目管理文件内容进行详细解读,以提高外包服务项目的整体管理水平。

(三)加强对外包管理项目的监督与管理。研究制定《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外包管理项目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根据外包服务项目地考核细则,建立规范的考核台账资料,加强对外包项目服务的全流程监管。

(四)我局已与外包公司签订协议,于2021年1月1日起,双方解除外包服务关系并停止支付外包管理费用。

(五)签订行政执法事项划转协定书,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案件移送要求和执法协作要求等内容。牵头拟定《龙泉市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办法(试行)》和《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实施方案(试行)》,逐步完善部门间协调工作机制。

(六)班子成员积极前往一线走访调研,走访各中队、房产中介、小区、社区、疏导点,了解工作存在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

(七)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召开“龙泉论剑·执法大讲堂”和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解读培训会,及时印刷装订《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等学习材料,并发至各科队,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

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制定《中共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进一步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二)在2020年度党组第27次会议上,局党组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

(三)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中,班子成员已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情况作为会议重要内容。

(四)班子成员均在2020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每季度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五)制定2021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初稿,并将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内容的课程纳入年度学习计划。下一步将根据龙泉市委宣传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进一步完善局党组学习内容。

五、关于“工作重部署、轻落实,形式主义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结合本年度工作总结,完成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三年总结(2018年-2020年)。

(二)组织各科队开展廉政学习,学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被通报的典型案例16个,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三)认真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全局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对照职责职能,梳理风险清单,补全防控措施。

六、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彻底核查,该笔考务费共涉及14位同志,其中七位同志当时编制和工资都不属于综合行政执法局,符合考务费发放标准。另七位同志不符合考务费发放标准,需退回考务费及专家评审费。目前,违规支付本单位人员考官考务费及专家评审费共计3100元均已退回上交至中国共产党龙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581”廉政专户。二是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劳务费支出管理的通知》丽人社〔2019〕238号文件。

(二)严格执行出差审批制度,做到“无审批不出差”、“先审批后出差”。完善单位内部下乡伙食补助标准,增加工作现场图片等实质性原始凭证。由执法监督科对下乡伙食补助标情况等纳入局督查事项,开展定期督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差旅费相关文件内容以及内控管理制度,加强业务能力水平。

(三)修订《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车辆使用管理办法(修订)》,注销多余油卡,并重新制定车辆使用登记本,增加车辆出入停车场的日时分和对应公里数,实行一车一本登记。

(四)组织办公室采购工作经办人、财务人员,召开学习会,学习《龙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浙江省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龙财采监〔2019〕41号)、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龙综执发〔2020〕16号文件)。

(五)对社会化租车、培训费支出、电动车维修管理等支出事项进行明确,规范公务用车维修管理,严格执行“先审批后维修”、“无审批不支出”,加强对公务用车等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

(六)认真学习贯彻《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2017〕32号)、《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浙总工发〔2018〕11号)等文件精神,优化活动方案,严格遵照上级文件执行落实。

七、关于“编外人员工资发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超额发放薪级工资已于2020年12月份停止发放,2018年3月至2020年11月期间超额发放一名协勤人员薪级工资共计 9900元。目前,超额发放协勤人员薪级工资共计 9900元已退回上交至中国共产党龙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581”廉政专户。

(二)认真学习《关于规范龙泉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薪酬管理的通知》(龙人社〔2019〕104号)、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协勤人员管理办法(龙综执法〔2017〕20号)及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协勤骨干管理办法(龙综执法〔2019〕31号)等文件精神,严格遵照相关文件执行落实。

八、关于“无依据购买执法设备和服装”问题的整改

组织办公室采购工作经办人、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督〔2017〕31号)、《关于全面加强市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浙建综执〔2017〕111号文件)、《关于印发《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基层中队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浙建综执〔2018〕47号)的文件精神,明确采购制式服装和执法设备,严格按照文件实施采购。

九、关于“项目建设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组织办公室、综合协调科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学习《关于印发《龙泉市小额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龙公管办〔2018〕1号)、《关于印发《龙泉市小额建设简易招标操作细则》的通知(龙公管办〔2018〕2号)相关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文件落实。

十、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缺乏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意志和工作状态,工作举措重形轻质”问题的整改

(一)拟定《中共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党建工作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做好党建工作。

(二)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各班子坚持实事求是相互批评,对其余班子的思想及作风开展批评。

(三)梳理汇总历年问题,按照已改销号、未改即改、难改长效的原则完成整改工作

(四)严格按照党员参会情况进行写实登记,落实落细组织生活。

十一、关于“干部队伍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参照《关于加强龙泉市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规定》(龙组通〔2018〕28号),进一步明确审批范围和审批手续。

(二)加大对编外人员的监管密度,各科队负责人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开展廉政教育及提醒谈话。

十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分析研判,研究制定《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二)召开第四季度党风廉政例会,各分管领导专题汇报2020年度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党组书记研究部署2021年度党风廉政工作。

(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谈话制度,主要领导已与各分管领导开展谈心谈话,各分管领导已与分管科队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深入了解分管科队的思想动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四)加强与执法车辆管理使用单位科室的工作对接,根据相关制度进行管理。已对相关人员做清退处理并追回其违规所得款项。已发放根据要求制定的车辆使用登记本,所有油卡均已绑定车辆号牌。

十三、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2021年度党组第1次会议,原则上通过《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议事规则》,于2021年1月28日行文印发并严格落实。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实干担当砥砺前行,推动综合执法工作走向纵深。严格执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聚焦‘重要窗口’,聚力龙泉复兴”学习实践活动,加强局党组的创新理论武装,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学习贯彻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精心谋划业务工作,不断优化城市管理、理顺执法体制、规范一线执法,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努力破解市容环境、违法建设等民生难题。

二是坚定不移持之以恒,从严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挥好政治担当“头雁效应”,层层抓好压力传导,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项目建设管理、财经纪律执行、人事管理等关键环节加大监管力度,规范权力的运行,坚决牵好全面从严治党的“牛鼻子”,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树立“踏石留印、抓铁有痕、久久为功”的工作作风,用好巡察成果,不断完善内控机制,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是对标对表党章党规,坚定不移有力夯实党建基础。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研究制定《中共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党建工作计划》,按计划按时研究党建工作,确保党建工作落细落地。不断加强班子自身建设,高质量开展民主生活会,实事求是从思想政治、精神状态、工作作风方面查摆问题,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加强协同攻坚、督促落实,确保查摆问题按时保质整改到位。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谈心谈话、监督检查,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树立实干实绩鲜明导向,建立健全比学赶超机制,持续开展“三张报表大比武”活动,加快锻造专业化规范化执法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578-7753712(工作时间);单位地址:龙泉市西街街道中山西路53号;邮编:323700;电子邮箱:846114257@qq.com。

中共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2021-4-8

 

 

黄山区城管执法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文章下载

黄山区城管执法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三巡察组于2019年7月29日至9月12日对区城管执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19年12月30日向区城管执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

巡察反馈意见会召开后,区城管执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工作部署。一是迅速召开巡察工作整改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会精神,要求全体干部按照反馈的问题理清整改措施,按照措施逐项进行。二是强化整改落实。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及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细化任务要求,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以最坚定的决心、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三是强化跟踪督查。严格按照整改要求,逐项抓好整改,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局党组书记审核把关,坚决防止整改工作搞形式主义、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做到思想统一、态度明确,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截止目前,巡察反馈的6个方面13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共新建制度5项,完善制度4项。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问题1:党建引领作用未彰显。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2月18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的《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理论文章。二是2月19日召开了法制学习培训会,主要学习了《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工作衔接规范》等城市管理规范,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能力水平。三是对近期区委区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如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创卫问题反馈整改等工作在党组会及中心组会上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及时进行了落实。四是积极向杭州市城管部门学习城市管理诸如市场化运作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先后推进园林绿化管护、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及建筑垃圾处置市场化运营。五是前期已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宣传,目前已在北海公馆、甘棠小学、综合办公区1号楼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六是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犬类管理等,2020年3月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限制养犬管理的通知(送审稿)》及《黄山区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问题2:制度管人管权管事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12月25日重新修订印发《黄山区城管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2020年3月17日重新修订印发《黄山区城管执法局“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制度》《黄山区城管执法局车辆管理制度》《黄山区城管执法局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二是2020年3月17日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订印发了《中共黄山区城管执法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黄山区城管执法局干部集中学习制度》《黄山区城管执法局项目管理制度》等,并下发到各股室和二级机构,要求股室和二级机构严格执行,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三是在城区推行市场化运营,实现“管干分离”。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城区生活垃圾收集中转运输、城区园林绿化管养、城区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及建筑垃圾分离处置等多个环节实现了市场化运营服务,增强了廉政风险防控。四是强化对中标企业的日常监督和考核管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每月对中标企业进行考核,每月汇总。

问题3:城市管理精细化程度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部门联动,与公安联合开展了烟花爆竹禁限放宣传、处罚等工作,有效引导了群众自觉遵守禁限放规定。二是与环保、市管等部门联合开展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对城区位于居民楼下的餐饮店逐户上门检查,目前有问题的商家已整改到位。三是2019年1-8月区创城督查及4月督查反馈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并上报区创城办。为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已将城区三条主干道的占道经营、非机动车乱停放等秩序长效管理纳入采购服务项目。对龙井市场周边和城区部分重要街道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对城区辅助力量、环卫、园林绿化、市政维修等项目全面实现市场化运营,切实强化对中标企业的日常监督和教育管理,切实解决“重突击、轻长效”的问题。四是加强对货运停车场违规倾倒建筑垃圾的监管和处罚,开展集中清理,严厉打击建筑垃圾违规倾倒乱象。五是加强业务自学,锤炼工作本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市区法律法规培训,2020年4月已组织5名一线工作人员报名参加2020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六是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卷宗不规范的问题立行立改,补充完善。巡察整改以来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行政许可案件,均做到手续齐全。七是强化填埋场制度化管理,2020年3月制定完善生活垃圾填埋场《安全操作、维护保养、运行管理手册》《黄山区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管理制度》,并组织相关人员专项学习。八是成立工作督查组,加强建筑垃圾消纳场管理。安排人员每月不定时巡查,已开展督查5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九是区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已采用建筑垃圾入场检查、人工分拣、分类处理方法,初步达到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目前,正在积极谋划新建筑垃圾调配场项目建设,区发改委已批复立项。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问题4:意识形态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按有关要求整改到位。

问题5:政治思想建设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3月17日制定《黄山区城管执法局干部集中学习制度》,利用局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会、党员大会、学习强国等多种形式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巡察整改以来,已开展各类学习教育7次、研讨4次。同时强化“学习强国”等教育平台使用,通报“学习强国”学习进展情况3次。三是积极推进学用结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次,丰富活动内容,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四是强化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双创”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安排执法队员到高速卡点协助乡镇开展疫情防控执勤,每日安排人员到包保小区协助落实小区封闭式管理。五是安排专人每日对公厕、清运中转站等进行消毒,在小区、街道等公共场所设置口罩回收专用桶等。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城市管理,严格落实每日上路巡查制度,分三个片区管理,发现问题立即解决。六是3月16日组织开展脱贫攻坚理论知识测试,检验学习效果,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问题6:执行选人用人相关规定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3月17日修订《黄山区城管执法局 “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制度》,对于“三重一大”事项管理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实行末位表态制,并邀请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二是整改以来,我局研究人事安排的党组会,坚持做到会前充分酝酿、民主推荐,会上由分管人事工作的班子成员提出建议人选,班子成员逐个表态,党组书记最后综合大家意见进行表态。3月16日局党支部班子候选人推荐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三是严格规范党组会议记录。明确办公室主任负责党组会会议记录,并详细记录会议过程和每位参会人员的讨论发言情况及会议过程结果,以体现民主决策的全过程。

问题7:党建工作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巡察整改以来召开了6次党组会,其中3次会上研究了机关支部换届等基层组织建设相关工作,将基层党建工作与本职工作同安排同研究同部署。二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我局实际情况,2020年1月16日制定了《黄山区城管执法局党支部2020年度工作计划》,推进支部规范化建设。三是完善阵地建设,对党员活动室组织架构和党员形象展版进行了张贴布置,修改了宣传展版内容。定期公开了2020年度党员应交党费情况及一季度党员缴纳党费、防疫捐款情况等。四是规范填写《基层党务工作管理手册》,同时已按照区委组织部系统中党员入党时间,将我局“党员花名册”与“干部职工花名册”中党员入党时间有出入的进行了核对并立行立改。五是2020年2月19日局党组约谈支部班子,进一步增强支部班子责任意识、担当意识。

问题8: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会议记录,详细记录会议过程。1季度召开支委会3次,党小组活动3次,党员大会2次,专题党课1次,开展党员主题党日活动3次。二是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党小组认真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科学制定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会上,党员之间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目的。三是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规范评议流程,经党员民主测评、支委会研究评出了“优秀”等次党员。四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关,2020年2月19日局党组约谈支部班子,进一步增强支部班子责任意识、担当意识。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问题9:作风效能建设“宽松软”。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作风效能建设,2020年3月30日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安徽省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强化队伍管理,提升纪律规矩意识。二是2020年4月9日对2016年春节后单位开展督查涉及到的违反制度规定人员进行了集体约谈。三是按照《局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考核细则》规定,每周1次对外勤工作督查检查,认真填报考核登记表。巡察整改以来,暂未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情况。不定期开展作风效能督查,规范上下班签到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四是针对2019年4月城管监督指挥中心1名职工上班时间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区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在该同志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兑现了处罚,并取消其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五是针对个别机关干部职工存在迟到早退问题,局党组2020年2月19日对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二级机构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做到警示提醒,提升纪律规矩意识。

问题10.扶贫帮扶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应对疫情影响,通过电话和微信方式加强与贫困户联系,做好贫困户疫情防控知识、“两不愁、三保障”等知识的宣传,摸清贫困人口外出务工意愿、就业服务和产业发展需求,鼓励和支持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业。二是认真了解核对贫困户基础信息。对贫困户扶贫手册与“基本情况”展板致贫原因、“四项清单”和扶贫手册劳动能力不一致的情况进行了整改。同时对贫困户家中从事生态护林员工作的,在走访中进行了从业安全提示。三是2020年3月修订完善了帮扶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帮扶工作职责。四是2020年3月组织帮扶责任人学习了习近平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和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并进行脱贫攻坚应知应会知识测试,进一步强化了帮扶责任人对扶贫政策的掌握。五是深入开展脱贫户“回头看”,进一步核查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家庭收入及来源、生产生活现状等基本情况,分析脱贫稳定性,了解后续发展需求,帮助制订2020年“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问题1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2020年1月以来共召开5次会议研究部署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拟定《黄山区城管执法局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强化责任落实。二是2020年2月18日召开局党组成员、二级机构及股室负责人述责述廉工作会议,听取班子成员口头汇报2019年度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落实情况,二级机构及股室负责人进行书面汇报,并邀请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会监督。各责任人结合城市管理日常工作,履行党风廉政教育管理职责,切实开展廉政谈话和“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检视问题整改。三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各分管领导结合各自分管领域梳理排查了城管执法、项目建设和重点领域岗位廉政风险点。2019年12月25日修订了《黄山区城管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2020年3月17日修订了《黄山区城管执法局车辆管理制度》,2020年3月17日制定了《黄山区城管执法局项目管理制度》。四是认真开展廉政谈话,2019年度9月至12月开展各类廉政谈话19人次。2020年一季度,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二级机构负责人、股室负责人、职务晋升及重要岗位的同志分别开展了廉政谈话共计16人次,做到真谈实谈。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问题12: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会计分录不准确问题,已按要求调整到位。二是2019年12月25日修订完善了《黄山区城管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并下发到二级机构,要求按规定严格执行。三是补充完善了2017年6月2号凭证付安保服务费的相关附件材料。四是关于个别垃圾清运劳务费无完税发票问题,目前该账目经整改已完税。五是2020年3月17日修订《黄山区城管执法局车辆管理制度》,目前执法车辆用燃油等事项已实行专人管理单车核算并要求驾驶员将每次加油的凭证交到各办公室分类登记台账。六是加强了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对本单位固定资产进行了一次清查盘点,完善了固定资产台账。关于原办公楼监控系统未登记固定资产账问题,目前该办公楼已移交国资公司,原来的监控系统也一并移交给了国资公司。七是针对建筑垃圾消纳场治理未按《黄山区政府投资类小型工程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履行相关手续问题,2020年4月9日,局党组对该项目管理人员进行了集体约谈。

问题13:项目工程建设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制度。2020年3月经研究制定了《黄山区城管局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二是2020年3月18日组织单位相关人员学习《关于印发<黄山区政府投资微小型工程自主发包实施意见>的通知》《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等工程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提高业务能力,力争项目管理做到控制价精准、招投标规范等。三是2019年12月27日严格按招投标规范要求完成黄山区雨污水管网检测及清淤采购项目。四是对近几年完成的工程项目进行认真摸排,从招投标、工程施工、验收等各方面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安排专人进行整改。五是目前区城管执法局现有在建项目2个,拟在建项目2个,按照《黄山区城管局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做好项目管理工作,严格按施工图纸施工,控制工程变更。确需进行变更的项目,严格按照文件执行变更手续。六是针对项目管理问题,2020年4月9日局党组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集体谈话。

三、注重成果转化,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对前期已经整改完成的工作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力争不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持续加以推进,常抓不懈。二是完善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抓好落实,严格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三是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自觉,压实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邮政地址:翡翠西路北侧综合办公区2号楼五楼

联系电话:0559-8509858

电子邮箱:HSCGJ2020@163.com

中共黄山区城管执法局党组2020-5-22

 

 

牡丹江市城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 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章下载

牡丹江市城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 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8日至5月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城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8月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城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共反馈五个方面13个问题。经梳理,将13个问题分解为32个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07条,目前已完成整改28个,未完成4个。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市城管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将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局党组的一项政治任务,巡察反馈后,局党组立即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相关部门和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城管局纪检组组成的市城管局市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随即市城管局党组召开党组会议专门研究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研究制定责任分工方案。十一月中旬局党组召开会议又专项听取了各整改牵头单位和部门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提出了整改工作要求。目前,部分问题已经完成整改任务,还有一些整改工作需要长期坚持。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城管局纪检组积极督办整改工作,深入相关责任单位进行督办落实。总体看,市城管局市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有序推进,真落实真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不突出

1、党组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不足。

(1)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扎实。

整改情况:城管局党组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推进党组政治理论学习。一是推动全局广大党员干部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等,不断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大政方针的理解,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二是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局党组采取集中封闭学、原原本本学、集中交流研学等方式,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近4个月来,局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7次。园林环卫中心党委也按照局党组统一要求和部署,严肃认真执行学习制度,共学习7次;三是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培训。9月下旬,组织全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观学习了张闻天工作室、马骏纪念馆等;四是规范了理论中心组学习记录。设置理论学习中心组专用学习笔记,将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内容与党组会议内容分开记载,规范做好理论中心组成员集体学习内容记录,按照规定要求表述。

(2)政治责任感不强。对当前形势下党员干部责任担当的重大意义认识不全面、深刻,使命感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加强政治建设,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局党组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对照党章和党规,深挖存在的问题,不断补足政治短板,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做到了“两个维护”。二是组织党员干部深化国情、省情和市情的学习和教育,开展解放思想推进高质量发展和城市治理现代化大讨论,转变城市管理者的执法和管理理念,与时俱进,按照省委和市委的要求履行好自身的职责和使命。三是强化担当负责意识,局党组班子成员积极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精神,鼓励党员领导干部敢闯、敢试、敢为人先,为党员干部的改革创新营造良好氛围。

(3)组织观念淡薄,规范化程度不高。党委(党组)记录不规范、认真,整理不完整。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严格落实《党组工作条例》和《城管局党组议事规则》,制定了《城管局党组议事内容目录》,全面规范党组会议程序和内容。二是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记录,设立了党组会议专职记录员,党组会议内容严格保密,专门立档归案,确保内容详实,记录准确。

(4)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发挥不好。落实个人报告事项不到位,存在不报告配偶持有股票事项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全系统填报对象和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的教育培训,积极参加市委组织的填报事项集中培训,提升组织人事部门填报政策把握和指导能力,强化填报对象的政策纪律意识,提高填报对象特别是首次填报人员的报告质量。二是对全年个人事项报告情况进行盘点,督促所属基层单位强化个人事项报告工作自查,并把个事项报告有关政策纪律印发成清单,发到所有填报对象手中,在相关会议上进行警示和提醒,防止出现漏报、瞒报问题的发生。三是对不报告配偶持有股票问题的干部进行警示提醒、批评教育。整改工作以来,我局没有发生个人事项报告不到位的现象发生。

2、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5)对2017年7月市委巡察整改要求,只在纸上整改,未实际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园林环卫中心党委对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并下发了《市园林环卫中心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工作方案》,成立了以中心主任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督办小组,严把整改工作标准。二是针对整改督导检查存在的问题,园林环卫中心相关部门抽出专人成立专班,对巡察整改交办的五个方面39个问题,认真按照督导检查提出的要求和建议,逐条逐项重新梳理佐证材料,认真装订成卷,做到了件件有整改,事事有成效,对原有存在问题通过整改举一反三,各项工作已步入了常态化、规范化的运行轨道。

(6)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时不结合实际,上下一般粗,方法单一。以会议落实会议,缺乏抓细、抓实和“一杆子插到底”的工作劲头。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提升重点工作的落实力和执行力。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静态智能交通项目、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分类等重点工作都细化了责任分工,制定了时间表、路线图,倒排工期,确保重点工作高效推进。二是建立完善了全方位的落实、检查和督办工作机制,实行大督察、大巡检和大质检工作机制,强化内部督办检查和单位间的横向联检联评,做到每项工作事前有人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事中有人落实催办,事后有人检查问效,提升了工作的执行力和落实力,形成了一杆子插到底的工作格局。三是进一步精减会议,按照30%的比例精减了各种会议,会前做好准备,会后抓好落实,切实提高了会议效能。

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质量有待提高。

(7)工作态度不积极,导致信息收集不充分,出现决策失误。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开展执法业务培训,今年共开展各类执法、业务和综合方面的学习培训十多次,参加人员200多人次,进一步提升了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制定调查取证工作制度,严格调查取证程序,依法收集相关信息,所有行政执法事项立案后都要按要求制作《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笔录》。三是制定实施了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四是实施了公职律师聘任制度。今年以来,凡是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都启用公职律师进行法制咨询和审核,提升了依法行政水平。截止目前,没有发生行政败诉案件。

(8)程序有待规范。研究挂职干部、推荐参加巡察工作干部人选时,党组成员未充分发表意见即通过,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党组议事规则。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重新研究拟定了《市城管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对党组会议“议事范围、议事原则”等内容进一步明确和规定。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今年以来,凡是涉及人事安排、重要项目和大额资金支出的事项等都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策,切实执行了集体决策制度。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组会议事规则,会前要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和协商沟通,会上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人事任免实行一人一票的票决,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水平。

(9)民主决策的氛围有待提高。集中讨论问题时,党组成员只关心分管的领域,对不直接分管的工作发表意见不主动、充分,多数时候“没意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民主决策的质量。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局党组议事规则,讨论重要事项前,局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之间,以多种形式交换意见,统一思想,达成共识。二是加强党组会议会前准备工作,对会议讨论的议题在不涉密前提下,提前告知党组成员,留出充分时间供党组成员思考酝酿。三是把民主决策贯穿于决策全过程。实行末位表态制度,班子成员必须在党组会上负责任地提出有倾向性的意见或建议,亮明态度,并记录在案,使决策符合实际,符合客观要求。

(二)党的组织建设基础不牢

1、组织建设不规范

(12)工作方式简单,缺乏灵活性。工作制度落实不彻底。三会一课记录不完整,保存不全,党课质量不高,部分支委不履职尽责。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机关党建“明责知责负责”要求,建立分级负责的党建责任体系,将“三级四岗”党建责任为加强我局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落实健全完善党组、机关党委、基层支部和党组书记、党组成员、专职副书记、基层党支部书记“三级四岗”责任清单,形成齐抓共管机关党建工作的格局。二是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传达上级党建工作要求,研究部署基层党建、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三是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城管系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具体举措》和《市城管局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双联系”制度》,实现党员领导干部抓党建尽职尽责,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四是加强党建工作实务的培训力度,机关党委经常下基层指导支部工作,主题教育期间,实现35个基层党支部现场指导全履盖,提高党务干部的专业素质和办事能力,提高普通党员干部群众的满意度。五是为全部35个基层党支部配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黑龙江省机关党支部工作规范》单行本,制定《关于切实规范城管系统机关党建工作纪实的相关规定》,严格“三会一课”制度和谈心谈话制度,不断规范机关党建工作纪实,努力提高会议和党课记录质量。

(13)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9年转正的1名预备党员和新发展的1名预备党员材料进行审核,做好发展党员的会议记录和归档立卷工作,严格履行党章规定的入党程序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各项要求,把好党员队伍的入口关。二是计划对换届后的党支部组织委员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培训,提高组织委员的业务能力和履职本领,进一步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夯实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建设基础,现已完成培训课件制作。三是对2013到2015年所有发展党员程序进行全面排查,排查中发现环卫处10个基层单位,合计20名党员发展记录不规范,环卫处党委对以上单位主要领导集中进行了提醒谈话。

(14)党费缴纳过低。

整改情况:一是对城管系统所有党员重新核算2017年至2019年的党费缴纳标准,对少缴党费金额按标准进行补缴,共补缴党费3577.1元。二是制定下发《关于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明确党费核算时间、计算基数、交纳比例、交纳及上解时限,确保党费按时、足额缴纳。三是不定期对基层党支部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检查。对所有党员重新核算2017年至2019年的党费缴纳标准,对少缴党费金额按标准进行补缴。

2、选人用人工作制度执行不力

(15)选任工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条例》,制定了《市城管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市城管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一览表》,健全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和操作办法。二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记录,制定了《市城管局干部选拔任用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办法》,真实记录干部选任工作动议、沟通酝酿、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 、任职等各环节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客观反映选人用人全过程和相关责任主体履职情况,实现全程记录、终身负责。上述《办法》已形成初稿,待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后执行。三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情况监督,充分发挥电话、网络、信箱“三位一体”举报受理平台作用,对反映跑官要官、带病提拔、违规进人以及安排照顾领导干部亲属等各类问题举报认真查核,严格追责。四是严格干部日常管理。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谈心谈话、函询诫勉等制度,把干部置于党组织的有效监管之中。健全信息沟通制度,局人事、纪检、信访等部门及时通报信息,经常了解干部工作及德才日常表现,全面掌握干部的实际情况。

(16)干部调整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自查。以巡察发现的问题为戒,对近五年受处分人员进行排查梳理,重点排查是否还有处分期内调整干部任职情况,经排查年度考核结果被评定不称职(不合格)13人,未晋升工资、职务的23人次,目前已全部排查到位,未有处于处分期内干部被调整任职问题。二是严格执行“凡提四必”“双签字”等制度,对发现问题影响使用的及时中止选拔任用程序,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三是强化对干部的日常了解。结合年度考核、日常考核、分类考核、巡视巡察、谈心谈话等,了解掌握干部平时表现,重点关注干部的负面信息和反向测评结果,及时发现干部“带病”情况,有效防止了有问题干部的调整任职。

(17)档案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局各管档单位认真开展自查,对干部人事档案存在涂改、材料短缺、“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不准的问题列出清单,逐一进行销号处理。二是组织开展人事档案“回头看”工作,对照整改任务、整改措施、整改具体事项进行全面核查,重点核查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是否准确无误、佐证材料是否齐全、相关档案材料是否及时归档等,列出问题档案清单,一项一项督促指导整改。三是组织干部档案管理培训。2019年11月,组织全局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及全系统副科级以上人员开展学习培训,主要培训干部档案审查的相关要点及政策纪律规定,强化全局干部规范档案意识及政策纪律意识,提高管档人员政策业务能力。

(18)混岗混编问题严重。

整改情况:一是采取公务员考录的办法,逐步解决机关工作人员少、空编多、任务重的问题。今年多次向市编办反映突出问题,得到市编办的支持,新招录公务员5人。二是结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对混编混岗的事业编制人员进行调整任职,理顺编制身份,逐步消纳解决混岗混编问题,目前正在调整中。三是完善混岗混编人员借调手续,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健全借调人员的“借调干部审批表”等相关手续,明确借调岗位、时间及编制等事项。

(三)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够

1、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9)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未定期研究管党治党工作。对机关干部管理相对宽松,未严格履行相关制度,缺少有效运行管控机制。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加强党的建设,制发了基层支部换届方案,研究加强机关人员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借调人员,理顺编制,重新履行借调程序,确保合规合纪。二是全面加强干部考勤,严格落实省、市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考勤和请休假制度,所有请假休假记录在案,转变机关作风。三是强化工作纪律,组织局人事、纪检部门开展了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检查活动,局机关纪委与督察室、人事科联合对重点部门、重点人员、重要时间节点进行检查、抽查、暗访8次,下达通报3次通报检查结果。

(20)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的整体布局中,研究制定城管局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保主体责任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二是定期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情况,及时通报检查结果。三是开展廉政教育,通过组织“六个一”教育活动(讲一次廉政党课、看一次廉政警示教育片、参观一次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开展一次廉政谈话、写一篇廉政心得体会、读一本廉政书籍),打牢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四是强化制度防腐,完善城管局《行政问责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规范权利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等制度,用制度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纪律作风建设不扎实。

(21)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规定的外出调研、考察的相关规定,今年下半年以来没有发生铺张浪费现象。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制度,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局领导干部近3个月来到基层开展调查研究,都轻车减从,不打招呼,不用公车,不在基层就餐,不影响基层工作。三是加强财务审计,坚持收支两条线,严把项目和费用支出,严格按照财经纪律规定规范支出,杜绝了各类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22)服务群众意识不强。接待上访群众方式方法简单,缺乏耐心和办法。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宗旨服务意识,建立局领导定期接待上访群众的制度,落实局领导包保制度,切实解决上访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二是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落实信访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按照12345市长热线等有关部门的时限要求,按时解答和解决信访群众的各类诉求问题,今年共收到上级交办和各类信访案件共计6000多件,办结率95%以上。

2、纪检监察监督责任落实不力。

(23)对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的排查不深入、重点不突出,日常监管措施不具体。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市城管局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方案、2019年城管局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培训方案、城管局党组集体责任清单、城管局党组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城管局党风廉政建设负面清单、城管局党组成员“一岗位双责”责任清单、城管局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主管市长与局长李彬、局长与副局长、与园林环卫中心主任、与各分局长;副局长与分管科室长分别签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为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真正得到落实,局长、驻城管局纪检组长与机关纪委工作人员5次到相关单位进行检查、督办,局机关纪委与督察室、办公室联合对重点部门、重点人员、重要时间节点进行检查、抽查、暗访8次,下达通报3次。三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党风廉政教育,11月26日,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局长给机关全体、园林环卫中心、分局班子成员上了一堂党风廉政党课、组织机关全体和分局班子成员到绥芬河参观红色廉政教育基地、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警钟长鸣》,并要求城管局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书写廉政心得体会;局长李彬和城管局纪检组长局内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16人次。四是城管局转发了《市纪委关于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市纪委关于进一步严明中秋国庆节日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和《中共牡丹江市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五是结合工作实际重新完善了《城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和《城管局行政问责实施办法》。

(四)作风建设及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亟待加强

1、标准不高,服务意识淡漠。

(24)人民公园内设施破旧,景致衰败。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规范人民公园管理。根据聘请的黑龙江国大律师事务所分析合同的相关事宜,全面整改超承包范围问题。并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园建设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建城(2013)73号文件),严格运营管理,制定整改工作措施,约谈经营者,告之整改问题,规范经营者行为,依法取缔超范围经营项目,严控经营范围,避免经营乱象的发生。二是提供公园品位,整合公园内公共资源,建设地方文化内涵项目的方向,提高公园服务水平。对所属人民、北山、江滨、南湖、三溪一河公园的占地面积、绿地面积、广场园路、水面、建筑物、树木种植、建身器材、基础设施、季节性游人情况等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分析研究,形成老园子以项目养项目,新建园子充分利用我市山水林湖、冰雪等自然资源条件,朝着富有地方文化内涵建设文化、游乐、动物、植物、红色游等主题公园的方向发展,逐步形成我市独具特色的公园文化,提升公园文化品位,更好地为广大市民服务。三是从公园维修项目入手,解决基础设施破损问题。投入对公园地面、墙面铺装、设施油漆、维护维修等中小型修缮项目,以及日常工作中出现的“缝缝补补”、“零星修缮”维护的措施,努力改善游园条件,方便市民健身休闲。二是谋划公园基础设施项目建设,2020,对人民公园、南湖公园、莲花公园和明珠广场的基础设施进行维修,计划投入1000万元,全面改善市区重点公园基础设施。三是对有安全隐患的健全日常管理,进行拦挡封堵,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加强对游人的宣教引导,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2、职责不清,执行不实。

(25)停车场规划设立、审批建设以及经营权的取得延续等权利点无有效的制约机制。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普查、规划、审批、建设等停车设施管理程序,并将拟建设停车设施详细内容上报市局党委会批准同意后执行。二是依法依规会同公安等交通管理部门规划建设停车场并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力度,督促各分局严格审查辖区内收费停车泊位情况,对停车泊位的数量、形式以及收费人员的口头教育等工作情况,要形成巡查日志,且开展每月不定期的抽查活动。加强停车场审批,严格执行普查、规划、审批、管理等程序建设收费停车场,严格审查辖区内收费停车泊位情况,对虚报停车泊位的停车场进行严格处罚。三是加强停车场日常管理,规范机动车场内按线按位停车,严禁超范围经营和车辆乱停乱放。2019年,共查处人行道违停行为12000多起。

(26)经营管理混乱,停车场底数不清、经营者准入规则不清、行政审批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城区交通秩序百日攻坚战的工作部署目标,我局组织相关部门赴哈尔滨、齐齐哈尔将外出学习考察城市停车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与办法。二是借鉴外地经验,起草了城区静态停车管理的实施方案,将城区公共停车资源统一纳入统一管理,解决目前经营者准入规则不清,经营管理混乱的情况。二是把非税收收入用于城区停车管理、智慧停车等公益事业建设上,逐步改善城区停车环境,造福市民。

3、监管不力,职能发挥不充分。

(27)违反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整改措施:一是制订了详尽的相关管理制度。主要制定了《牡丹江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和《牡丹江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二是组织财务知识的培训和学习。制作了财务知识和操作的相关培训软件,对下属各分局的财务专管员进行了固定资产管理台账、车辆台账、罚没票据台账、食堂台账等财务知识系统培训及讲解,对票据、报销手续进行严格审核,坚决做到票据齐全、合理合规。认真学习贯彻最新的财务会计相关法律制度,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能力。对现行的医疗保险费、公积金、个人所得税、财务账务管理、非税收入等系统的重大改革上,积极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新的财务政策变化,依法依规的进行对接落实。三是开展了自查自纠和整改。2019年10月,局财审部门对所属基层单位开展了财政资金支出情况、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对占道停车场财务情况进行了整改。

(28)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和落实规章制度,组织制定了消防应急预案,修订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成清雪服务中心成立了安全生产监督小组,其他单位也结合人员岗位变动情况对安全生产领导机构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充实,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和逐级负责制,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二是聘请消防人员现场指导,指出整改意见,投资5万余元购置消防设备,改造相关设施,组织全系统各单位完善了车辆设备管理档案和设备维修维护台账。三是加强消防演练管理,建立定期消防演练机制,确保每半年演练一次,切实提高园林环卫系统干部职工应对火灾等意外事故的能力。

(29)园林环卫中心大型车辆维修和配件采购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维修费用审批程序。修订《车辆维修管理办法》,落实车辆维修三级管理制度,规范车辆维修费用审批程序,实行单次修理费用500元以下由基层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单次修理费用500—2000元由园林环卫中心分管领导审批,单次修理费用2000元以上由园林环卫中心主要领导审批,严控维修费用支出。二是建立车辆维修鉴定机制。由中心安技科牵头,车辆使用单位、维修单位及相关部门有关人员共同组成专家小组,对生产作业单位提交的车辆大修计划进行专业技术鉴定,经过专家鉴定审核确需进行大修经中心主要领导审批再列入年度大修计划。三是加强车辆维修采购管理。按照市财政局采购目录指定维修厂家实施车辆大修采购,严禁基层各单位到市财政局采购目录外的厂家私自进行大修。园林环卫生产车辆均为特种车辆,要求基层单位根据不同车型到该型车辆生产厂家设置在牡丹江市区内的特邀售后服务站进行专业检测与维修,严禁非专业维修。

(31)户外广告监管缺失。

整改情况: 一是整改11处户外广告。我局执法人员已经对11家户外广告进行了现场确定排查,10处超期广告中,已经拆除1处,弃用1处,现存的户外广告8处经我局现场勘察,已续批。二是整改41块临时LED屏幕广告26家未经审批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已经对41块LED屏幕广告进行了现场确定排查。已审批15处中已经拆除1处(铁路广告),弃用1处(通广广告,该楼即将拆除),现13处广告中已经完成审批。三是开展户外广告的全面普查工作。对市区区内户外大型广告逐街逐路、挨家挨户进行普查,登记造册。四是开展户外广告的整治工作。2019年11月,我局开展市区大型户外广告集中整治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大型户外广告实施强制拆除,截止2019年底,共拆除户外大型广告37个点位54块广告面积2790平方米。

(32)对临时商服占道问题监管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步行街管理力度,对部分步行街商亭和美食街商户增加的占道面积予以征费,共征费338802.6412元。二是建立了步街街管理台帐,加强对步行街商亭的日常监督和巡查管理,及时进行抽查,对违规私自增加面积的予以严肃查处。三是举一反三,加强市区占道市场、摊区和摊点管理,全面整治各类违规占道经营行为,防止跑冒漏滴等问题的发生,确保市区商服占道规范有序。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整改工作责任落实。积极履行主体责任,把落实巡察组整改意见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安排部署,带头整改,勇于担责,落实分管领导主体责任,人人肩上有责任。将巡察整改任务抓在手上,亲力部署、亲力督办、亲力检查。

(二)强化问题导向进行全面整改。认真督促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切实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已完成整改的进行“回头看”,对未完成整改的加快整改工作,以一个个具体问题的整改突破、对帐销号,推动整改工作全面落实。

(三)强化举一反三提升整改成效。针对市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进行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将问题整改工作延伸到城管工作各方面,从全面加强政治建设、队伍建设、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高度,全面审慎地反思工作,补短板,促发展,从而带动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四)强化常态化、长效化整改。坚持高标准,大力度、长抓不懈抓好整改落实。不断完善局各项规章制度,如资产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全系统人员管理办法等制度,及时堵住制度漏洞,筑牢制度防线。加强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意识,把制度内化为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问责,加大制度刚性约束,确保制度全面落实到实处。建立监督工作机制,主动接受城管系统干部职工的监督,加强党内、社会、舆论的监督。

牡丹江市城管局2020-7-27

关于新化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城管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章下载

关于新化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城管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5月5日至7月5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城管局进行了巡察,9月19日,县委巡察组向城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城管局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先后三次召开党组会议对反馈意见进行研究讨论。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城管局党组共反馈了10个方面,31个问题。城管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认真制定了整改方案,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宣讲、大学习、大整改”活动,扎实开展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全面彻底整改,目前,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长期坚持25个,正在整改6个,整改完成率80%,对相关部门党政负责人集体履责约谈、诫勉谈话22人次,修订完善6个制度。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政治意识不够强,政治站位不够高。

1、城市管理常态化管理职责不落细。

(1)城市长效管理不到位。城管局领导班子对城管工作的目标定位不高,对全县城市管理建设,临检时搞运动,靠突击。2017年4月19日城管局为迎接市主要领导来新调研,召开班子会议,要求城区该休市的一定要休市,噪音喇叭一定要杜绝。

整改进度: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已对校园周边环境、油烟污染、噪音污染、夜市等进行多次专项整治,督察股坚持每天路面督察,效果有了很大提升,按整顿方式进行了常态化管理,杜绝突击式迎检,但网格化、精细化还需机构改革时衔接完成。局党组研究制定了《新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绩效考评办法》,年底会对各单位工作进行考评汇总,考核结果将与年终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发放挂钩。

(2)城市管理职责不落细。城管局党组将城市日常管理责任落实到各股室及二级机构,各二级机构落实到中队、分所或班组,没有根据城管工作的特殊性将具体工作职责落实到具体人员,懒政、怠政问题突出。如公园广场办在安排值岗值班时,与局机关作息时间一致,中午时段开华广场无人值班值守。

整改进度: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鉴于城管工作八小时内解决不了有关问题,已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增加人员、经费及政策支持,落实八小时外无空档期。目前,我局细化管理职责,因事因岗明确到人,保证法定假日和双休日有人值守,公园广场办中午时段有人执勤。

2、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比较突出。

(3)开会研究多、发文多、落实乏力。从2016年以来,上级下达的规范性渣土管理文件和批示9个,党组先后6次召开会议研究规范渣土运输问题,出台规范性文件9个,但一直以来全县渣土市场仍处于混乱无序状态。2017年5月2日,朱前明书记应渣土运输管理做出批示,至今未彻底落实。

整改进度: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经整改,渣土管理属“老大难”问题,需多部门联动,发文方面注重以微信、电话通知为主,已精简会议次数,且政令畅通,由专人对专项工作负责具体实施,党组、各股室工作人员分工明确,保障各司其职。

(4)对二级机构的考核走过场。2016年、2018年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绩效考核工作,并制定了实施办法,但实际考核仅由局党组根据平时工作印象确定,考核过程不够全面细致,考核结果不够客观公正。

整改进度: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局党组研究制定了《新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绩效考评办法》,根据局属各二级机构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进一步细化了局属各二级单位绩效考评指标,保证考评办法切实具有可操作性。考核结果作为班子考核、评先评优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对优秀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不合格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5)临聘人员管理混乱。2016年城管局出台了《新化县城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辅助人员一律采取购买劳务服务的方式,人教股负责准入审查,城管部门确需辅助人员的,应当会同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提出劳务购买计划,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但一直以来,城管系统临聘人员进入渠道不规范,随意性大,《新化县城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形同虚设,分管人事的领导和人教股不清楚到底有多少临聘人员。据巡察了解,城管局系统与保安服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只有112人(城管局40人,城管大队60,风光带12人),但实有临聘人员213人(其中城管大队70人,公园广场办7人,路灯所3人,渣土办2人,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中心28人,环卫所54人,风光带27人,高铁南站16人,局指挥中心6人)。

整改进度: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局党组研究制定了《新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购买服务的劳务人员管理办法》和《新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并对局系统临聘人员进行了清理。经统计:我局共有临聘人员193人,其中城管大队经人民政府批准,按规定配备协管人员70名,局人教股列登记台账加强管理;天华广场、风光带不合理用工已取缔;环卫所的司机和垃圾站管理员列用工计划,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待机构改革后签订合同;高铁南站待确定管辖权后,另行决定,以后由党组研究执行,人教股备案登记管理。

(6)内部督查整改不及时,对不按时整改无责任追究。局机关督察考评股每天对各二级机构工作情况发出督查通报,并在城管局办公楼显示屏滚动播放,但不按要求整改的现象比较突出。6月25日至26日,巡察组对督察考评股6月24日督查登记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涉及渣土办、环卫所、天华广场办、城管大队、广告办等5家单位36个整改事项,截止至26日仍有9项未整改到位。

整改进度: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督察考评股坚持每天督察,形成督察报告印送至各党组成员,加强局机关纪委执纪问责力度,对于未及时整改的事项责任到个人,对在其位不谋其职人员诫免谈话、严厉问责。

3、脱贫攻坚工作重视不够。

(7)县城管局驻温塘镇邱住村、龙潭桥村、永溪村、米家岩村帮扶工作队队长都由二级机构副职担任(非副科级干部),局机关内设股室负责人都未安排驻村帮扶任务,党组书记、局长刘政文未按要求走访帮扶村全部贫困户,党组成员、副局长肖建林结对帮扶4个户,只记得其中2个户的名字。巡察组采取“四个两直”方式对帮扶村进行了暗访,发现县城管局“五个一”活动开展不深不实,少数帮扶责任人未按要求入户劳动、住宿。

整改进度: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对结对帮扶人进行业务考试,在局党组的率先垂范作用下,扎实落实县委“五个一”活动,时至今日,我局在扶贫领域未出现过任何问题。

4、文明县城创建专项巡察整改落实不力。

(8)对渣土车违规上路运行执法和监管不到位。据谈话了解,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之后,局党组召开了专题会议,渣土办制定了方案,要求所有工地要建设洗车台,渣土车辆必须封闭式运输渣土。巡察期间,巡察组对城区渣土运输整改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6月20日,巡察组明察暗访发现云岭路(天子山路一桎木山路)道路工程和大汉龙城路段在建工地,渣土运输车辆未按要求冲洗轮胎,也没有密闭运输,造成城区路面泥泞不堪、卫生破坏极为严重;7月1日晚,发现财政局至上梅东路路段,渣土车未接规定运行,路面渣土积尘严重,渣土一直洒落至汽车东站叉路口;7月3日,巡察组再次现场查看了大汉龙城在建工地、体育馆附近工地和顺翔华庭在建工地,渣土车仍未实行封闭运输,路面尘土飞扬,渣土掉落现象严重。

整改进度:未完成。

整改情况:对城区建筑工地及渣土车辆运输渣土的巡查力度已加强,建立巡察台账,督促各工地建立洗车平台,及渣土公司购买了厢式车辆,实行轮胎、货厢净车上路监管,已向县委汇报两次,建议在河西河东各建一个渣土处置市场,现正在选址,由交警队对“三无”渣土车辆借鉴双峰“三个一律”模式打击取缔。

(9)对家园公司和鼎盛公司的监督管理考核不到位,环卫所、绿化所、资江风光带管理办公室未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考核考评。家园公司道路清洗降尘作业并未按合同中的规定做到主次道路每天一次冲洗,两次洒水降尘,辅遒3天一次冲洗,且洒水车打边,速度不能超过20千米/时、鸭嘴冲洗路沿石10千米/小时,巡察组在县交警大队监控中心调取6月3日、4日梅苑南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路段和梅城广场日盛商都路段的全天洒水作业视频,发现洒水车未接合同标准作业(6月3日仅在凌晨冲洗路面一次,6月4日在凌晨和下午各冲洗路面一次,洒水车辆时速明显超过合同规定的20千米/时);垃圾清运时间与上班上学高峰期重叠情况仍有发生,6月18日上午8:04垃圾清运车在新街入口垃圾收集点清运垃圾,造成交通堵塞。

整改进度: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环卫所已制定督查考核处罚标准及实施方案、绿化所已制定园林绿化养护市场化作业考核办法、资江风光带管理办公室已制定风光带卫生绿化考核办法,并由各自单位派专人督促落实,凭考核结果按合同规定支付款项。目前,家园公司已按合同规定对主次干道清洗、洒水降尘次数,行车速度等方面严格执行。

(10)对城区占道经营和出店经营的治理效果不明显,沿街摆摊设点,门店占道经营问题依然严重。巡察期间,巡察组现场发现梅苑南路兄弟农贸到良品铺子人行道俨然成为小型菜市场,部分贩卖商品的推车直接停在马路上,上渡街人行道上摆满了各种水果蔬菜,人民医院对面泰安大药房外小商贩摆满了早点、农副产品等,学府南路夜宵店篷布桌凳堆在人行道上,洗车店外的人行道停满了车辆.市政人行道损坏严重,立新桥上梅四小门口路段占道经营非常严重。

整改进度: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城管大队已多次专项整治,建立工作台账,目前,城区各处占道经营和出店经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如梅苑路已无占道经营和出店经营现象。

(二)党建工作不够实、人事管理混乱。

5、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

(11)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党组民主生活会和部分支部组织生活会等未严格按照程序召开,2016年纪检组长刘育山的对照检查材料是以上年度“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践活动为主题,党组成员李典润、肖建林、邹劲松、游黎明的对照检查材料与本人当年的述职述德述廉述法报告一字不差。

整改进度: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经自查自纠,局党组自2017年以来严格按程序召开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结合“本人、本职”认真独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12)“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支部没有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的要求,每月召开支部委员会;党课资料、讲话材料照搬照抄现象严重。党组、部分支部的党课、讲话资料均为网络上的文章原文复制粘贴,涉嫌抄袭;主题党日活动未开展或未按时开展;积分管理未落实,大部分支部等均未有积分管理资料。

整改进度: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党组成员按年初分工分线加强督促和指导,人教股对各支部按期或不定期抽查,指导各支部结合实际,按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6、人员管理“宽松软”,人浮于事,纪律松弛。

(13)人浮于事现象特别严重。环卫所、绿化带、资江风光带管理办公室将主要业务实行外包,但环卫所仍有职工55人,绿化所仍有职工36人,风光带管理办公室仍有职工32人;公园广场办只负责天华广场的管理和清洁,有正式职工16名,有临时工7人,由临时工承担垃圾站清理、卫生、安检等工作,风光带管理办公室除了正式职工32人,还有临时工15人,由临时工承担杀虫、除草、修剪等繁重的体力活。单位人浮于事,人员管理松弛。

整改进度: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临时工正按局《购买服务的劳务人员管理办法》和局《临聘人员管理办》已进行清理,正式职工待机构改革依据“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责和工作目标,明确工作任务,依据工作任务明确岗位人员责任。目前我局实现岗位清、权限清、责任清,同时细化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措施,精准考核、严格奖惩,切实激励和推动局系统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热情。

(14)考勤管理不严。局党组要求各二级机构实行考勤机考勤,仅有局机关、风光带、绿化所3个单位实行电子考勤,且只有风光带的考勤每月统计汇总,其他9个单位均为手工签到考勤,且考勤比较混乱,签到形式五花八门,补签、代签现象比较严重。征收办周宜健在2016年1-10月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记录显示因病请假缺席会议17次,但会议当天在考勤签到表中均签了到;城管大队禁炮中队、应急中队、车辆中队不签名只画勾。

整改进度: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了考勤制度,全面落实电子考勤,局本级和局属各二级机构机关工作人员一律实行电子考勤,路面执勤人员采取电子考勤和值班执勤登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勤。同时,还会有局党组领导带队,由局督察考评股不定时对路面工作人员的到岗情况进行督查,考勤登记和督查结果都将与年终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发放挂钩。

(15)没有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部分请假手续不健全,存在请短假休长假、超规定休假等问题。广告办主任王卫中2018年5月22日-6月1日、7月23日-8月3日、8月20日-24日共请年休假20天(除去双休日),另5月2日、8月27日-8月31日共请事假6天,不符合年休假相关规定。广告办杨军民2018年10月22日、11月12日请病假无手续。

整改进度: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根据县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的规定(试行)》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关于加强工作人员管理的规定(试行)》。对照文件规定的请假种类和请假依据,依程序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坚决杜绝请短休长、超规定休假等行为。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一律按旷工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党纪政务处分,目前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16)借调到外单位人员的借调手续不规范。游和清2016年抽调到解难办,有县委办发文,但无借调手续;风光带刘风从长期借调到县治超办、蒋明伸借调到县政法委都超过期限,未办借调手续;征收办佘导群借调到白沙洲西路曾家垅安置区建设指挥部,未办理借调手续;戴绿荣借调到县美丽办,无借调手续。

整改进度: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借调到外单位的工作人员刘风从、蒋明伸、佘导群、戴绿荣等已完善相关借调手续和文件,游和清的借调手续正在办理中。新借调人员一定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工作人员管理的规定(试行)》规定,必须办理好了借调审批手续,才能去借调单位工作,否则按旷工处理。

7、自行增设机构,混编混岗问题特别严重。

(17)自行增设机构,混编混岗问题特别严重。自行增设了高铁南站广场管理办公室、新化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办公室、新化县资江风光带管理办公室三个机构。

整改进度:未完成。

整改情况:结合城管体制改革,我局已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新化县高铁南站广场管理办公室、新化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办公室和新化县资江风光带管理办公室为我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二级行政事业单位。

(18)城管局核定编制数372人,现实有在编人员349人,2016年混岗混编175人、2017个混岗混编174人、2018年混岗混编178人,2019年混岗混编人数180人,其中局机关借调23人(办公室借调4人,人教股借调3人,法制股借调1人,公用事业股借调2人,督察考评股借调5人,审批股借调5人,重点项目办借调2人,整建办借调1人),城管大队借调25人,环卫所借调4人,路灯所借调4人,绿化所借调14人,广告办借调10人,公园广场办借调12人,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借调11人,渣土办借调14人,市政办借调4人,次江风光带管理办借调32人,垃圾处理费征收办公室借调20人,高铁南站广场管理办公室借调7人。

整改进度:未完成。

整改情况:结合城管体制改革,我局已向县编委请示,根据职能分工为系统各单位办理内部人员办理人事编制异动手续,真正做到定人定岗定责。

(三)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违法违纪现象较多。

8、日常业务管理不到位,执法力量不足,执法效率不高。

(19)一是渣土管理不到位,全县无一渣土消纳场,渣土车管理混乱,“三无”渣土车多,渣土办存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渣土办三年来对违规乱堆建筑垃圾的行为仅处理1次,对建筑工地渣土违规清运行为处罚6次,且处罚标准不一,对德一房地产公司污染路面300米处罚款15000元,对利明渣土公司污染路面1000米处罚3000元,其余仅处罚1000元。二是城区占道经营长期存在,顽疾没有消除。2016年以来,城管执法大队对占道经营的处罚力度明显减弱,除2016年处罚占道经营28起外,2017年至今未有1起处罚占道经营行为。三是城区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工作由家园公司负责,垃圾站和公共厕所的管理和保洁由环卫所负责,城区垃圾站和公共厕所数量少且脏乱差。四是城管大队车辆中队负责治理整个城区的车辆乱停乱放问题,抄牌数量多,实际处罚率不高。

整改进度:未完成。

整改情况:渣土办已加强对城区建筑工地及渣土车辆运输渣土的巡查力度,并严格按标准处罚了新化德一碧桂园、楚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宏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星城建筑有限公司四家单位,共计6.3万元。城管大队多次专项整治,建立工作台账,目前,城区各处占道经营和出店经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清扫保洁工作环卫所已出台相应管理办法,已报请县人民政府安排专项资金、选址建设城区垃圾站和公厕。车辆乱停乱放权限已移交交警。

9、“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组主体责任压实不到位。

(20)党组对二级机构传导压力落不到实处。局党组对专项巡察问题整改做了专项工作方案,将整改任务分解到二级机构,但城管大队、环卫所、渣土办等单位整改乏力,效果不明显,党组虽约谈了三个单位的党政一把手,发了书面整改问题清单,但没有对落实情况追踪问效,巡察期间巡察组仍发现有整改不到位的情况。

整改进度: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局机关纪委全面行使党内监督权力,加强监督执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二级单位实行压力传导,严格按《绩效考核办法》考核,与绩效奖金挂钩,彻底杜绝整改不到位的现象。

(21)“老好人”思想比较严重,对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不敢较真碰硬。2016年至今,局机关纪委和督查考评股对干部上班纪律的督查通报大多只通报在岗人员,对不在岗人员没有点名道姓通报、更没有处理措施,每日工作督查,只管发现问题、不管整改落实是否到位,监督制度没有真正落到实处,滋长了单位的不正之风。

整改进度: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对不在岗人员点名道姓通报,并按新城党发〔2017〕7号《新化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党内谈话的实施办法》,严格落实廉政谈心谈话;制定了《廉政风险防控点工作方案》、《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达到了执纪要严的标准。

(22)执纪不严,处分手续不完备、程序不规范。近6年来,城管系统职工违法案件多达7起,涉及诈骗、寻衅滋事、参加黑社会组织、非法拘禁、吸毒、打架等恶性案件,李绍雄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仅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且其处分材料中初步核实呈批表无案件承办人意见、领导意见。曾文因涉嫌非法拘禁罪,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但处分材料中无被调查人基本情况摘抄表,立案决定书和行政处分审批表未盖行政公章。刘斌因参加黑社会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和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给予开除公职处分,其处分材料中初步核实呈批表无案件承办人意见、领导意见。

整改进度: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成立了“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已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了执纪问责工作水平。并对纪检干部加强了学习和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和执纪问责专业水平。加强了与县委派驻住建局纪检组康善国、案件审理室的联系,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规范办理每一个执纪问责案件。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1、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严格遵守、完善修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用制度和规矩管理约束人,加强执纪监督力度,绝不容许已整改完成的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2、加强对正在整改而未全部完成问题的后续追踪,防止虎头蛇尾的现象发生,做到善始善终。

3、主动作为,积极开展好需上级牵头,多部门联动的“老大难”问题的准备工作,确保那些多年想解决而未解决的“老大难”问题顺利解决。

新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4-7

金湖县城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文章下载

金湖县城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8月15日至2019年9月3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城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12月4日,巡察组向城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2019年12月4日巡察组向城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会上党组书记刘元海同志作表态发言。会后,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城管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党组副书记吴佩坤在巡察县城管局党组情况反馈会上的讲话》、《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城管局党组的反馈意见》、《党组书记刘元海同志在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城管局党组情况反馈会上的表态发言》,组织全局科室单位认真学习。针对意见中指出的七个方面11条问题,在会议上逐条研究落实,确定牵头领导,制订了初步整改方案,交各科室、单位讨论。12月6日,再次召开专题会议,结合科室、单位提出的建议,将问题进一步细化为38个小问题,制订出详细的整改措施共143条,列出整改清单,形成了整改方案。12月18日,召开城管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党组班子作了对照检查,全体班子成员作批评和自我批评,县委第一巡察组赵建中组长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各牵头领导认真组织落实。此后,还多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汇报会,力争将每一个问题从严、从实的在规定期限里整改到位。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38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领导班子有老好人思想,工作落实不够有力,班子成员模范带头作用不够彰显,分工不够合理”等问题的整改。

一是注重学习引领。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开展“初心是什么、使命干什么、奋斗比什么”、“三学”“四重四亮”等学习讨论活动。二是强化责任担当。班子成员签订了《金湖县城管局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承诺书》,深入开展“四个一”活动,每月填写《城管局领导班子成员“四个一”工作开展情况记录表》,并向主要领导汇报工作开展情况。三是适当调整、科学分工。在党组会上局主要领导带领班子成员学习了《金湖县规范科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实施意见(试行)》,并结合工作实际对班子分工进行了适当调整。

2.关于“重业务、轻党建”问题较为突出等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学习,明确专人抓党建。先后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等。明确党组一名同志分管党建工作。同时对局总支和基层五个党支部开展换届选举,产生支部书记5名,支委22名,党小组长13名。二是加强党建阵地建设,建成党员组织生活馆,各基层支部分别建成了党员活动之家。三是注重党建特色品牌建设,突出服务理念。城管系统4支志愿者服务队1-2月份分别组织了护栏擦洗、积存垃圾清理、乱堆乱放整治等活动10余次,进一步彰显“党务、业务、服务”三务融合。四是强化对基层支部党建工作检查考核,制订了《金湖县城管局党建工作考核细则》,3月份局总支牵头对所属4个支部开展了1次党建工作检查。五是3月份修订完善了《金湖县城管局党组会会议制度》、《金湖县城管局局长办公会会议制度》。

3.关于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了《金湖县城管局党组议事规则》,按期召开党组会议,至目前共召开21次党组会,并根据规定履行审阅和签字。二是组织局党组成员认真学习《金湖县城管局“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实施细则》(金城管〔2018〕102号),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三是对党组会记录人进行调整,并进行业务培训。

4.关于民主生活会存在走过场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党组会,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了《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十不准”规定》,明确要求班子成员在个人对照材料中对有关事项作出说明。二是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发出并收回征求意见表50份,征集到意见建议5条。三是专题民主生活会后,班子成员对照批评意见形成存在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5.关于制度建设不够完善,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的长效管理机制还未完全形成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制度管人、制度管事的长效机制。修订了《金湖县城管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经局党组会研究讨论,订立33项制度。二是严格督查。明确由执法监督科与局办公室组成督查组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启动问责机制,目前已进行问责处理1人,提醒谈话3人。三是定期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活动。

6.关于机关公章使用随意性大、收发文混乱、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办公室工作职责进行再明确,修订完善了《金湖县城管局公章使用规定》,公章使用实行签名登记制度。二是完善机关收发文登记制度,印制收发文登记簿,明确一名同志专门负责收发文登记,并严格发文流程,分管领导定期检查。三是制订《金湖县城管局内部档案管理制度》,安排一名同志专门负责档案资料管理。

7.关于“车辆使用管理粗放,廉洁风险高”等问题的整改。

一是健全、完善了环卫车辆管理使用规章制度。二是对燃油作业车辆全部安装实时电子监控“传感器”设备,同时安排专人负责车辆油耗跟踪监管。三是对原车队负责人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并增配1名作业车辆调度员。四是环卫中心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召开车辆驾乘人员工作会议,进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等方面的教育,通报有关情况等,至目前共召开工作会议4次。

8.关于“市场建设服务中心人员冗余,工作纪律执行不严格”等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和全体职工大会,采取民主投票,末位淘汰的方式解聘了5名临时人员。二是修订了《市场建设服务中心管理规定》,对工作人员作息时间、到岗尽责等作了进一步规范,在各市场安装了指纹考勤机。三是市场中心召开班子会,对在巡察期间态度恶劣的工作人员岗位进行调整。

9.关于城市市容秩序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加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执法大队召开专题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中央城市工作会议》讲话,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二是组织签订“门前五包”责任牌2400余份,并完成主次干道“城管+商户”微信互动群构建。三是加大防违治违力度,至目前组织拆除违法建设5处335平方米。四是赴南通等地实地调研考察防违治违相关经验做法,印发《违法建设快速拆除规程(试行)》,牵头起草《关于加强城区违法建设防控治理工作的通知》,已提请县政府报批实施。五是制定流动摊贩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增设便民摊点,春节前通过公开选号设置春联摊位118处。六是完成县建筑垃圾调配场建设及人员配备,落实各辖区中队、渣土办日常巡查监管责任,依法查处乱倒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处置违规行为10余起。七是制定城市长效管理实施方案,落实辖区中队、网格单元、网格队员城市长效管理责任,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和频次。八是主动扛责,启动城区犬只专项整治行动,对不文明养犬行为依法查处,改造建成400多平方米的犬只收容管理中心,配备专门饲养管理员。

10.关于推动城区市场合理布局不够、公办市场基础设施薄弱、市场管理服务水平与群众对高质量农贸市场建设的期待有差距等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对城区农贸市场现状深入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金湖县城区农贸市场调查报告》,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合理建议。二是在黎城市场设立“微型消防站”,实行领导班子安全带班制,形成值班记录,确保市场24小时有人值守。出资3万元在黎城市场防火重点部位增设4个消防栓。并向政府提交关于申请专项资金为黎城市场安装喷淋消防设施的报告。三是通过以会代训、现场培训等方式加强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培训,设立黎城市场党员服务站,为市民提供复秤、充电、免费雨具等一系列便民服务,并开展“透明菜市场”创建工作。

11.关于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乏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调整和完善了垃圾分类工作组织领导小组,明确一名班子成员担任组长。二是明确23名工作人员充实到垃圾分类队伍,确定了各小区垃圾分类网格化管理责任人,并组织开展了垃圾分类业务指导培训。三是完成了全县65个住宅小区、200家公共单位的垃圾分类设施布局,主街道两侧累计投放分类垃圾箱体431(1000余只)组,在金湖娃艺术小学、住建局大院及滨湖壹号物管小区开展了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四是开展垃圾分类进学校、进机关单位、进居民小区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4.5万余份。五是投入近30万元建成了金湖县生活垃圾分拣中心,购置分拣车辆4台。自主研发建成垃圾分类信息系统平台,累计登记居民信息3万余户,垃圾分类工作逐步推开。

12.关于数字城管运行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请县委、县政府调整城管委组成人员。二是建立各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一季度联席会议已向县分管领导汇报计划在4月份召开。三是1月13日进行了坐席员、监督员培训,进一步量化工作指标、强化责任落实。

13.针对“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不够,执法人员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文化水平总体不高,办案经费保障不足,装备落后,培训针对性不强,现场控制能力不足”等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在职学习教育奖励办法、执法人员年度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等。组织执法人员年度考试1次,并与评先评优相挂钩。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印发了《金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编印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汇编》《常用法律法规汇编》。每季度对执法卷宗进行检查互查、考核评比,提高案件质量。三是实行执法大队在岗协管员工龄工资管理制度,对2019年考核基本合格等次的4名协管员不予调整工龄工资。四是与组织、人社部门沟通,公开招录2名工作人员(法律专业、土木工程),今年计划再招录3名工作人员,通过招录引进专业人才,将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专业水平和优化年龄结构。五是加大执法装备更新和配备力度,已向县政府提出申请报告,待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六是围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要求,强化队伍教育管理,进一步转变了工作作风。六是全面加强绩效考核管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激发队伍活力。按照《金湖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2018年度绩效考核办法》(金城执【2018】8号)文件,对正式人员、转业士官进行绩效考核,严格兑现。进一步完善了2020年绩效考核办法,加大考核奖惩力度,激励干事担当,推动城管事业健康发展。

1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党组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摘选)》、《2019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要点》(金宣发〔2019〕34号)文件精神。二是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并制定《金湖县城管局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构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系。三是提高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1月7日党组会明确一名党组成员分管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四是计划在六月中旬请宣传部领导对我局干部职工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业务培训。

15.关于“工作机制不够健全,没有完善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机制,网络舆情处置不够及时”等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了《金湖县城管局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一名党组成员分管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办公室一名同志任专职工作人员。二是制定了《金湖县城管局网络舆情应对实施办法》,明确一名同志作为城管新闻发言人,负责网络舆情管理和回复,局执法监督科每月对网络舆情进行监督检查,形成情况通报,目前已形成检查通报1篇。

16.关于理论学习不够系统,形式比较单一,次数少,深度、广度不够,中心组学习材料后补等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知识的学习列入2020年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1-2月份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2次,班子成员学习笔记已完成,人均约2000字,于2月27日由分管党建工作的班子成员牵头对中心组学习记录进行阅查。三是结合城管实际工作,开展了垃圾分类、背街后巷保洁、市容秩序整治等城管业务内容的学习。

17、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以文件落实文件,举措较少,材料照抄照搬、不严不实”等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明确局办公室相德河同志具体负责意识形态日常工作。二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一季度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局领导与相关牵头科室、下属3个单位分管同志分别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

18.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文化水平不高,理论水平不足,工作能力不强,年轻干部培养力度欠缺”等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了《金湖县城管局人才培养工作计划》,对环卫中心班子进行调整,将1名肯干事、能干事的中层干部调整进环卫中心班子队伍。二是制定了《2020年金湖县城管局业务培训工作方案》《城管局关于取得相关职称和学历证书的奖励办法》,鼓励干部职工在职自学,提高学历,增强工作能力。

19.关于股级干部任免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召开局务会,党组书记带领局务会成员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进一步明确用人导向,要求分管人事班子成员和办公室具体负责同志,在今后干部选任工作中与组织部门做好汇报沟通,确保材料合规。

20.关于“人员混岗,个别下属单位班子配备不够科学,临时人员聘用、管理不规范,少数人员责任心不强,在岗不尽职”等问题的整改。

一是梳理单位混岗人员情况,对混岗人员做到逐步消化,以后杜绝系统内人员混岗使用情况的发生。局党组召开缺编招录及混岗整改专题会议,研究缺编岗位招录事项,针对缺编现状,向编办争取2020年公务员招录名额;二是召开专题党组会,对环卫中心班子进行重新调整。三是全面排查系统内下属单位管理中的难点问题,形成排查清单。四是制订了《金湖县城管局聘用临时人员管理规定》《金湖县城管局临时用工考核办法》,加大对临时用工人员管理考核力度。五是强化监督,在局楼下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对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损害城管队伍形象等行为的监督举报。

21.关于环卫处临时人员合同到期后继续留用未及时续签合同、违规用工问题长期未予纠正等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环卫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用工合同签订情况逐一排查,未签已补签到位。建立员工人事档案(一人一档)。二是2019年7月已辞退违规用工。三是建立风险性重点、热点岗位轮岗机制。

22.关于“对下级党建工作疏于管理,只做面上布置,推动不力,考核不严,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等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订了《金湖县城管局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局党总支牵头,加大对所属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力度,实行月查、季考的模式,进一步压紧压实基层党建责任制。二是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局目标考核范畴,实行支部活动全年“六个一”,1-2月份各支部党小组会议均已召开。三是局总支一季度已对各支部工作进行了检查。四是在基层党建考核中将各支部活动资料台账作为考核内容进行考核,进一步规范支部活动资料台账的完善。五是党建工作分管领导集中约谈了机关支部和环卫中心支部书记,对支部规范化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23.关于“有的班子成员很少与分管部门的党员干部进行谈心谈话,不注重倾听基层党员干部的心声”等问题的整改。

制订了《金湖县城管局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制度》,明确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谈心谈话活动要求,目前,班子成员已报备1-3月份谈心谈话情况记录表6份。

24.关于党支部履职缺位,党员培养不够有力,入党程序不严谨,党费违规代扣代缴等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局务会,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二是制订了《城管局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城管局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将支部党建工作纳入全局目标考核内容进行考核;三是加大预备党员培养力度,经过组织考察,今年计划将2名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四是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缴纳党费,1-3月份城管系统5个支部共缴纳党费6040元,局总支对党费缴纳情况进行了登记并公示。

25.关于“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专项行动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文件落实文件情况”等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局务会成员学习《县城管局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城管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金城管党组〔2018〕7号),并要求局党组、党组成员、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同志列出《县城管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清单,并针对存在问题细化整改措施。二是明确要求局办公室对党组会、局务会的各项决议进行跟踪督查,确保落到实处。三是局班子成员带头签订了《金湖县城管局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承诺书》,进一步遏制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之风。

26.关于城东垃圾中转站和公厕建设等县重点项目简单交由下属单位负责,未及时跟进,因施工缓慢被县推进办点名批评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环卫中心中转站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调整。二是制定了《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制度》,局成立了工程项目领导小组,明确两名班子成员任正副组长,科室及下属单位5名同志具体负责工程项目检查监督工作。三是项目具体建设时建立项目专项档案(一项一档),并配备资料专管员。

27.关于作风不务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考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编造材料、弄虚作假问题的整改。

一是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局办公室、党风廉政明确执法监督科具体负责相关考核台帐资料的整理归档。二是对台账资料、汇报材料、上报表格等材料的报送,严格履行分管领导签阅制度。

28.关于“问责程序不够严格,问责决定未经党组集体研究决定,问责情况未公开,问责执行不够严肃”等问题的整改。

2020年局党组严格执行问责程序,1-3月份我局共问责处分1人,实施提醒谈话3人。对给予问责处分形成问责决定书和通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记入个人档案,对提醒谈话的形成规范文档,问责程序做到规范、公开、透明。

29.关于“个别中层干部因工作不力被免职,又被推荐为先进个人。警示教育活动偏少,对已处理的违纪违规问题不公开、不通报,典型案例未纳入警示教育内容”等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评先评优工作制度》,对“个别中层干部因工作不力被免职又被推荐为先进个人”的,局党组分管领导已经在民主生活会对照材料中作出了说明,今后将加大对评先评优人员推荐的公开透明度,实行民主推荐、公开公示工作机制,1-3月份城管系统共推荐2人,均进行了民主推荐和公示。二是对工作推动不力的工作人员,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给予相关处分,并履行规范程序,1-3月份共问责处分1人,提醒谈话3人。三是明确执法监督科对2019年受到处分或问责的相关人员信息进行梳理、汇总、备案,作为选人用人、评先评优审核依据。

30.关于“党组推动管党治党责任未能全面覆盖,压力层层递减”等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强化党组主体责任。3月13日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城管系统2020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会议通过了《城管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二是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化和常态化。明确一名党组成员对接派驻纪检组,支持配合纪检组工作。三是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源点排查工作。3月份分管领导牵头对分管领域的风险源点进行排查,并制订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四是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并填写《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表》,报局主要领导审阅。五是明确执法监督科具体负责,加强对廉政风险点的定期监控。

31.关于“部分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空转,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等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学习。局党组组织学习了《陈克富书记在重点行业部门班子副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质询评议会上的讲话(要点)》,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二是班子成员3月份组织分管科室单位人员对风险源点进行排查,制订整改措施,定期监测。三是定期对高风险岗位人员进行轮岗,目前,对环卫中心1名负责车辆加油的同志进行了调岗。

32.关于环卫处加油管理人员未轮岗、应付巡察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加油管理制度。规范加油卡管理,落实主副卡管理员责任制;对以原车辆驾驶员名义办理的且一直未收回的加油卡,指定专人负责收回、归结余额、核销;规范加油记录日报,对原始加油记录由环卫中心办公室建档管理;建立油卡加油记录和余额按月审核机制,由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加油员共同核对并签字确认。二是责成环卫中心定期对加油人员轮岗,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对涉嫌违纪违规人员进行调查。

33.关于市场建设服务中心现金管理不到位,库存现金较大等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市场中心中层以上干部及全体财务人员学习新《会计法》,提高对日常资金管理的认识。二是制订了《金湖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财务管理规定》《金湖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现金管理规定》,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学习,严格执行落实。三是开通金湖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微信、支付宝账户,所有租金收入严格按《金湖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财务管理规定》、《金湖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现金管理规定》执行,不得将现金存入个人账户。

34.关于工程建设监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新修订了《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制度》,经局党组讨论通过。局成立工程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2名班子成员负责,从局机关科室抽调2人,下属3个单位分别抽调1人,组建7人专班具体负责项目监管。二是对现有项目扫尾强化跟进,未送审的材料已送审。

35.关于财务管理比较混乱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全体局务会成员和财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金湖县城市管理局“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和《2018年城管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财务规定。3月18日邀请会计中心专业人士对我局财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逐步提高业务水平。二是局机关、执法大队、环卫中心和市场中心落实财务报表月报制,每月报表于次月5日前报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各一份。三是健全公务接待审批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四是未入账的固定资产在1月份全部调整入账。五是并加大个人欠款的清欠力度,从2019年12月份开始对全局个人借款开展一次清理清查活动,目前已严格按县相关规定执行,并做到按要求正常向县财政局报备清查进展情况。

36.关于变通处理环卫车辆超载罚款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加强《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规范报批手续;二是加强驾驶员责任心的教育,杜绝超载;三是提请县政府协调解决超载罚款问题。

37.关于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减免摊位租金没有履行书面手续,采购过程缺乏必要监督,询价等材料缺失,违规报销差旅费补助,统计台账错误,与财政收据金额不符等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市场建设服务中心管理规定》,修订市场减免租金制度条款,市场中心2019年12月份共减免租金93420元,均按减免制度执行。二是严格执行《金湖县城管局“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涉及大额采购、维修必须执行询价制度,保留相关资料,1-3月份市场维修均按规定执行。三是对2016—2019年度差旅费报销情况开展回头看,2020年1月21日对违规报销的7800元已及时追缴到位。

38.关于工会未建财务账册,未提取2016-2017年个人会费等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工会财务管理工作。2016-2017年度个人应计提的工会费已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予以补扣。二是规范局工会财务人员岗位的配置,已明确工会现金、总账会计各1人,并建立账务账册。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三)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四)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县委第一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共交办一件信访件,2019年9月4日交办“县城华海路龙港花园西大门两侧,每天晚上乱设摊点较多,严重影响车辆出入行驶和居民出行,请进行整治”信访交办单【编号(001)】。接交办件后,我局高度重视,局主要领导当即批示“请执法大队进行集中整治,并保持长效管理。”县执法大队紧急行动,对华海路龙港小区西门及其周边摊贩占道经营现象进行集中整治,现场劝离三轮车及提篮摊贩7个,机动车占道摊点2个,对拒不改正、拒不离开的流动摊点予以取缔,为做到举一反三、压实责任,我局除了进一步加强该处的错时驻守、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和频次外,还深入对其他小区此类现象进行摸排和整治,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杜绝此类现象再度抬头。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经过两个多月来的集中整改,我局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形成了一批长效管理制度。同时,局党组也清醒地认识到,目前的成效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有些整改成果还不够牢固,有些整改措施还没有完全压实,许多工作还需进一步巩固拓展;一些涉及多部门协作、比较复杂的问题,还需持续合力推进;一些涉及体制机制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还需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拓创新来加以解决。这些都需要我们充分发扬“钉钉子”精神,锲而不舍、一着不让地抓好整改落实,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落实好巡察整改要求,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一)班子成员靠前指挥。局党组将认真总结集中整改阶段工作做法,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局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既统筹掌握回头看整治效果,又要结合自己整改任务亲自抓、督进度,持之以恒地推动各项整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党组成员之间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坚持靠前指挥,深入基层一线和具体问题点位,掌握整改实情,确保制定的制度执行到位。

(二)抓好后续巡察整改。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对已经整改落实到位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及时总结经验,形成长效制度。适时组织开展巡察整改督查,逐项查漏补缺,切实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认真开展巡察整改党内公开和社会公开工作,认真听取党员群众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

(三)推动城管事业发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做好城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深化政治巡察认识与解决城市存在的难点、市民关心的热点等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分析原因,发现源头问题,注重统筹协调、标本兼治。聚焦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加强源头管理,着力扎紧制度笼子,堵住制度漏洞,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巡察整改见成效、不反弹、能持久,以制度建设巩固整改成果,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全县城市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金湖县城管局2020-4-3

中共嘉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章下载

中共嘉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县委统一安排, 2019年7月11日至9月11日,郴州市县市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嘉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开展巡察,2019年10月16日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有关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夯实主体责任

(一)迅速行动。局党组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就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中共嘉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落实郴州市县市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李平平为组长、局长和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落实郴州市县市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问题整改工作的日常调度协调。

(二)立行立改。建立健全对账销号制度,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一步举一反三,逐一抓整改落实。做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整改不漏问题、不留死角。按照轻重缓急和客观实际,凡是能立即整改落实的,立行立改,迅速整改到位;条件暂时不具备的,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整改;需要长期努力逐步解决的,制定工作计划,分期逐步解决。

(三)以上率下。局党组要求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的良好局面。党组书记多次主持召开党组及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督促巡察整改任务的落实,在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的同时,切实协调解决好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突出问题,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在全面落实整改工作的同时,把握重点,抓住要害,着力解决在意识形态、政治理论学习、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总结经验。整改期间,积极征求县委巡察办、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监委联系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整改工作的意见建议。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通过整改进一步促进工作落实、促进全局作风转变,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我局城市管理工作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方面

1.学习不系统、不深入。

(1)反馈问题:学习未实现全覆盖,学习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召开党建工作调度会,完善相关学习制度,制订学习计划;二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组织党员干部开展集中学习和自学活动;三是由党建办组织对学习情况进行督促,结合主题教育和巡察整改开展了党的理论知识培训、党建测试等活动,提升了党员领导干部学习的自觉性,学习效果,其中党建测试合格率100%.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未落到实处。

(2)反馈问题: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有偏差,主体责任未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判,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把意识形态工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二是制定完善了局党组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责任分工。三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干部职工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四个意识”不断增强。

(3)反馈问题:学习不到位,学用结合不紧密。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计划;二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列讲话精神及党章党规等党的理论知识;三是通过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研讨会与专题调研、巡察整改和主题教育专题民主会、读书分享会及党建知识培训与测试等活动、全面提升了党组、党支部及全局党员政治理论水平。

(二)政治建设缺失,党的领导弱化

3.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力

(4)反馈问题: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打折扣,执行议事规则不严。

整改情况:制定完善了局党组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局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实行“三重一大”事项研究主要领导未位表态和参会人员签字背书,使“三重一大”工作扎实落实民主决策制度。

(5)反馈问题:班子合力不够。

整改情况:通过完善议事规则、民主生活会等管理制度,深入开展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干部职工之间的谈心谈话和沟通交流,着力剖析班子合力不够、班子成员之间的误解原因,做到坦诚相待,从思想上谈透谈通,消除误解,并通过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强化工作落实,进一步增进班子成员之间团结工作氛围,使班子的向心力、战斗力明显提升。

4.城市管理与嘉禾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有差距。

(6)反馈问题:在创“省文、保国卫”工作中重项目建设,轻日常管理,城市管理效果不尽如人意。管理不到位、不精细。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着力对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市容秩序、围挡施工、广告设置、直饮水安全等热点问题进行大排查,通过集中力量切实加大整治力度,目前县城区市容秩序得到明显提升、围挡施工及广告设置等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二是直饮水安全已投入近3万元对县城16个直饮水取水点进行了统一核查、维修维护,解决了人民群众饮水难、饮水不安全的问题。三是进一步巩固巡察整改结果,举一反三,扎实开展日常巡查、劝导和执法管理工作,确保管理工作常态化。

5. 行政审批不规范,为群众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未打通。

(7)反馈问题:局党组在行政审批工作上墨守成规,没有将工作重心转换到为民服务上。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嘉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审批制度》,对行政许可实行统一受理、限时办结、实时公告、及时送达、全程监督管理。二是制定了行政许可《服务指南》,公示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内容、范围及要求,为群众办理相关事项提供方便服务。

(8)反馈问题:没有推行行政许可一站式服务。

整改情况:积极配合县政府开展行政许可一站式服务,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推行本单位行政许可一站式服务,将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城市建筑垃圾处置、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等7项行政许可事项纳入政务中心城管窗口统一受理,并制定了《服务指南》、配置了电脑、打印机、电话等办公所需的办公用品,切实做到实实在在的真进,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9)反馈问题:政务服务中心城管窗口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管理制度,制定了《嘉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两项制度”和“六不准”》,对窗口工作人员服务和学习进行规范管理。二是加强窗口人员业务培训,请专业技术人员对窗口工作人员就业务办理进行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办理能力。

6. 脱贫攻坚工作不实不细

(10)反馈问题:脱贫攻坚业务培训不到位。

整改情况:建立和完善了脱贫攻坚政策业务培训机制,采取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帮扶责任人脱贫攻坚政策、业务培训,增强帮扶责任人对相关帮扶政策的掌握和业务能力的提升。

(11)反馈问题:脱贫政策宣传不深入。

整改情况:督促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加大对所联系的贫困村、贫困户的扶贫政策宣传和培训,每月至少安排责任人1次入户,了解贫困户家庭生活状况、帮助贫困户解决生产生活中实际困难问题,面对面与贫困户沟通,宣传好扶贫政策,增强帮扶责任人的帮扶责任,加深与贫困户的感情联络,提升贫困户对帮扶政策知识的知晓度。

(12)反馈问题:结对帮扶走访不到位

整改情况:完善了走访制度,加强对帮扶责任人的管理,切实督促帮扶责任人认真履行帮扶职责,按要求走访贫困户了解贫困户家庭生活状况、帮助贫困户解决生产生活中实际困难问题,认真填写好“帮扶工作手册”确保走访工作落实有效。

(三)组织建设虚化,党建工作边缘化

7. 重业务轻党建

(13)反馈问题:局党组存在重业务轻党建思想,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和完善了党务工作制度和党员管理制度,党组书记带头落实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二是统筹组织了支部换届工作,进一步健全党组织机构和力量,切实加强了支部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三是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完善了党组班子成员联系支部工作制度,认真督促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召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

8.党建基础工作薄弱

(14)反馈问题: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局2013年以来发展党员情况进行梳理核实,并建立台账,对党员发展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二是积极开展党章党规等党的知识培训学习,严格落实党员发展程序,对相关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已经逐一进行清理核实说明,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整改到位,确保党员发展程序规范到位。

(15)反馈问题:“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所属党支部支部书记、支部委员进行了党建知识培训,提高了党建业务水平; 二是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严格落实党员发展程序、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党员学习教育管理,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深刻检视问题; 三是严格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安排,组织开好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落实了党建指导员到联系支部开展党建业务指导工作,所属党支部党建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9.选人用人问题突出。

(16)反馈问题:用人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从2019年12月16日起,因工作需要,城管局内部借用人员,全部办理了借用审批手续,没有办理审批手续的一律退回原单位;二是将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使用纳入城管局“三重一大”事项。同时将劳务派遣人员全部安排在一线工作岗位,对工作不能胜任人员进行清理;三是整改超“三定方案”设置的股级职数,免去了原超职数配备的综治信访室主任、禁燃办主任等职务。

(四)作风监督不严,“四风”问题依然存在

10.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折扣

(17)反馈问题:办公用房仍存在超标现象。

整改情况: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和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于2019年11月5日搬迁到县政府院内,办公室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进行了重新安排;局领导办公室超标准配备的长沙发,已清理封存。

(18)反馈问题:超标准配置服装。

整改情况:经核实情况后,相关人员已经主动将费用清退,统一存入单位工会账户。并按照巡察整改要求,举一反三,结合省总工会文件精神制定出台了单位工会收支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开支。

(19)反馈问题:领导干部违规收受下级机构礼金、存在违规接待。

整改情况:一是违规收受的礼金在巡察期间已主动清退到位;二是对违规占用的车辆在巡察期间已经实施了封存,已报请县财政资产资源股处置;三是对无公函接待问题进行了核实处置。四是及时组织开展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宣讲活动,进一步完善了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了所有公务接待和财务管理。

11. 形式主义禁而不止。

(20)反馈问题:形式主义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问题清单,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二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狠抓检视问题和整改落实。局党组领导带头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深入扎实开展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问题检视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建立检视问题清单,限时销号。解决了一批群众最关心,反映强烈的问题。

(五)纪律建设不严不实,全面从严治党差距较大

12. 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21)反馈问题: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严格加强了办公室管理,确定了领导专人分管办公室,严格执行发文会签制度;二是严格执行班子“一岗双责”责任分工,完善行政审批责权清单、明确行政审批职能职责,制定了行政审批制度,和行政许可《服务指南》,公示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内容、范围及要求;三是进一步强化了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加强了干部作风建设,党组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了日常考勤、不定时抽查干部职工上班情况,对无故迟到旷工人员进行了通报问责。

(22)反馈问题: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国家公职人员婚丧喜庆相关事宜报备制,由纪检人员严格把关;二是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强化责任担当,履行管教职责带好队伍;三是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扎实开展廉政教育培训,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警示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干部职工廉政意识不断增强。

13. 执行财经纪律不严

(23)反馈问题:存在虚报、超标报销差旅费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违规报账费用在巡察期间已经主动清退到位;二是局党组制定完善财务报账制度、明确了报账程序,组织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宣讲学习,进一步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增强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认真审核把关的责任,坚决杜绝违反财经纪律情况再次发生。

(24)反馈问题:对应收款长期不进行清理清收。

整改情况:环卫服务中心组织专人对相关往来款进行了全面梳理,重新建立台账,分清底数,按照相关财经制度逐一清理具体款项,已清理到位。

(25)反馈问题:违反政府采购管理办法采购服务项目。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制定完善了单位政府采购制度,明确了专人分管、专人实施。新城区保洁服务项目、县城区牛皮癣清理服务项目合同期满后都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分别于2017年、2018年办理了政府采购手续。

(六)未办结和需长期整改问题

1.城市管理与嘉禾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有差距。

(1)反馈问题:联海国际置业有限公司乱弃渣土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对联海置业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积极调度督促联海置业有限公司清运堆放渣土,联海置业有限公司已委托嘉禾嘉运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进行清运。

下步整改计划:将加强与县自然资源局、珠泉镇政府协调配合,认真履职,根据县自然资源局出具整改意见,协助县自然资源局督促联海置业有限公司整改落实到位。

三、建立长效机制

(一)持续整改,确保整改落实效果。继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查漏补缺,抓好整改落实。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确保问题不反弹,不重复出现,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落实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监督者的职责。二是筑牢思想防线,以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优良传统教育等为重点,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强化思想教育,使广大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是强化监督制约。自觉把权利放进制度的笼子中,认真落实制度决策、民主决策,切实加大重大事项决策监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加强党务、政务公开,积极接受监督;完善权力、责任清单,规范行政行为。

(三)完善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切实加强对整改事项督促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督到点子上,查到要害处,进一步严明纪律,真正做到把纪律挺在前面,着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四)强化问责,确保整改落地生根。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标准,作为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机关股室、局属各大队、中心年度考核挂钩,与干部职工年终评先评优挂钩,对进展缓慢的及时督促纠正,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对工作措施不力甚至推诿扯皮的,严肃追究责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735-6630001

邮寄地址:嘉禾县人民北路20号(原县政府院内)

电子邮箱:jhgfzx@163.com

中共嘉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202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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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010-51651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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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协议

 

“帮我搜”网络平台站用户注册协议书

 

一、总则

此份协议是注册用户接受“帮我搜”网络平台(以下简称本平站)产品和服务时适用的通用条款。因此,请您在注册成为本站用户前或接受本站的产品和服务之前,请您详细地阅读本注册用户协议的所有内容。

1 注册用户了解并同意:

①只要注册用户点击同意按钮并完成注册,注册用户就已接受了本注册用户协议及本站公布的各项服务规则包括填写实名的联系方式等等) ,并愿意受其约束。如果发生纠纷,注册用户不得以未仔细阅读为由进行抗辩。

②随着市场经营情况的变化,本站有权随时更改本注册用户协议及相关服务规则。修改本注册用户协议时,本站将于相关页面公告修改的事实,有权不对注册用户进行个别通知。注册用户应该在每次登录前查询网站的相关公告,以了解注册用户协议及其他服务规则的变化。

2、若注册用户不同意本注册用户协议或相关服务规则,或者不同意本站作出的修改,注册用户可以主动停止使用本站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本站修改协议或服务规则后,注册用户仍继续使用本站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即表示注册用户同意本站对本注册用户协议及相关服务规则所做的所有修改。由于注册用户在注册用户协议变更后因未熟悉公告规定而引起的损失,本站将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3、本站的各项电子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本站。本站提供的服务将完全按照其发布的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注册用户必须完全同意所有服务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才能成为本站的注册用户。注册用户确认:本协议条款是处理双方权利义务的当然约定依据,除非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否则始终有效。

二、服务简介

1、本站运用自己的操作系统通过国际互联网络为注册用户提供网络服务。同时,注册用户必须:自行配备上网的所需设备,包括个人电脑、调制解调器或其他必备上网装置。自行负担个人上网所支付的与此服务有关的电话费用、网络费用。

2 基于本站所提供的网络服务的重要性,注册用户应同意:提供详尽、准确的个人资料。不断更新注册资料,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

3、本站对注册用户的电子邮件、手机号等隐私资料进行保护,承诺不会在未获得注册用户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注册用户的个人资料信息出租或出售给任何第三方,但以下情况除外:注册用户同意让第三方共享资料;注册用户同意公开其个人资料,享受为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本站需要听从法庭传票、法律命令或遵循法律程序;本站发现注册用户违反了本站服务条款或本站其它使用规定。

4、关于注册用户隐私的具体协议以本站的隐私声明为准。如果注册用户提供的资料包含有不正确的信息,本站保留结束注册用户使用网络服务资格的权利。

三、帐户密码和安全性

注册用户一旦注册成功 ,成为本站的合法的注册用户。您可随时根据需要改变您的密码。注册用户将对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安全负全部责任。另外,每个注册用户都要对以其注册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注册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注册用户帐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告本站。

四、拒绝提供担保注册用户个人对网络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

本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但是不对商业性的隐含担保、特定目的和不违反规定的适当担保作限制。本站不担保服务-定能满足注册用户的要求 ,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五、有限责任

本站对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责任,这些损害可能来自:不正当使用网络服务,在网上购买商品或进行同类型服务,在网上进行交易,非法使用网络服务或注册用户传送的信息有所变动。这些行为都有可能会导致本站的形象受损,所以本站事先提出这种损害的可能性。

六、通告

所有发给注册用户的通告都可通过重要页面的公告或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本站的活动信息也将定期通过页面公告及电子邮件方式向注册用户发送。注册用户协议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件的通告会以电子邮箱或者短信进行通知。

七、注册用户的建议

奖励注册用户在他们发表的一些良好建议以及一一些比较有 价值的策划方案时,本站愿意展示用户的构想落于实现。

八、责任限制

1、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本站无法控制的原因使本站销售系统崩溃或无法正常使用导致网上交易无法完成或丢失有关的信息记录等,本站不承担责任。但是本站会尽可能合理地协助处理善后事宜,并努力使客户免受经济损失。

2、除了本站的使用条件中规定的其它限制和除外情况之外,在中国法律法规所允许的限度内,对于因交易而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特殊的、附带的、后果性的或惩罚性的损害,或任何其它性质的损害, 本站、本站的董事、管理人员、 雇员、代理或其它代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承担责任。

九、法律管辖和适用

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2、如发生本站服务条款与中国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台法条款则依1旧保持对注册用户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3 本协议的规定是可分割的,如本协议任何规定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该规定可被删除而其余条款应予以执行。

4、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站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规定

1、如本用户协议中的任何内容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用户协议的其余内容仍应有效并且对协议各方有约束力。

2、本用户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具法律或契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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