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网格化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推行“区域式联动、网格化管理”的城管新机制,努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致力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使城市管理由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型,努力实现城市网格化、精细化管理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城管、环卫、公安、城区单位等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的作用,有效整合管理资源,完善管理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在管理单元内实行统一指挥、统一组织、统一考核。通过对城市管理目标量化、管理标准细化、管理手段具体化、职责分工明晰化,有效降低行政管理成本,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促进城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办事处的各社区为单位,将城区划分为若干管理单元,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实行城市管理“八进网格”,即办事处包片干部、城管队员、社区干部、社区民警、清扫保洁人员、市政管理人员、园林养护人员和辖区单位(含物业管理公司及房管局)干部,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城市管理格局。同时,不断完善网格化管理制度,将网格内各项管理职能职责落实到每个网格管理人员身上,做到全面管理,全面负责。通过日常考评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督促管理人员提高责任心和工作效能,实行重点区域定点值守,一般区域流动巡查,重点时段全程监控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对行政相对人在空间上和时间上进行准确定位,使管理工作从静态转向动态,真正做到发现问题在现场、处理问题在现场、督查问题在现场、意见反馈在现场、检查验收在现场,实行对具体问题的动态化管理。
三、职责的划分
市城市管理综合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宜城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精神,结合当前城区管理实际,初步确立八进网格的网格管理模式,网格内单位各自履行以下职责:
㈠城管执法大队。
1、负责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按照城管工作的要求对执法大队队员进行培训,并对其日常工作进行管理考核。
2、负责对辖区内的游散摊点、占道经营、违法建设、“城市牛皮癣”等“十乱”现象进行综合整治,并协调居委会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3、负责协调和处理执法人员在网格化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4、负责对辖区内的突发事件、重大事件实施机动执法,保障责任区域的正常管理。
5、加大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力度,对存在到岗不尽责、风纪不整、不作为、乱作为等不良行为的执法人员实施处罚。
6、接受上级的统一调遣和督察,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㈡社区居委会。
1、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的宣传和动员。利用市民学校等宣传阵地,加大对市民的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市民城市意识和法制观念。协助城管执法人员完成执法文书的送达工作,对集中执法活动做好管理相对人教育劝说及见证工作。
2、负责居民区垃圾屋(垃圾集装箱)的设置。居民区按居住人口数和垃圾日产量设置足够的封闭式垃圾屋(池),确保不出现暴露垃圾。
3、负责抓好背街小巷、居民小区的卫生整治。结合爱国卫生活动,彻底清除卫生死角,深入开展灭“四害”运动,净化、绿化、美化环境,创建文明社区。
4、根据社区清扫保洁面积及工作量的大小,配齐清扫保洁人员。
5、负责规范游散摊点经营管理。采取疏堵结合措施,会同办事处、市城管局在辖区内选择合适地点,按规定报审后,划定摊位,完善设施,规范管理。
㈢清扫保洁主体单位
1、负责对快、慢车道、人行道实行墙根对墙根的清扫。
2、清扫质量达到“六净七无”的要求。(六净:即门面净、墙面净、主干道净、人行道净、绿化带净、公共厕所净。七无:即门前无纸屑、无烟头、无果皮、无垃圾、无污水、无乱停乱靠的车辆、无摆摊设点。)
3、道路实行全天候、全覆盖、全方位保洁,保洁人员实行分人定段巡回保洁制度。
4、负责对清扫保洁的垃圾及时清理,作业人员不得焚烧落叶和垃圾,不得把清扫保洁垃圾倒入绿地、下水道口及沟渠、断头路。
㈣社区民警。
1、认真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在执法过程中发生暴力抗法时及时出警,保障执法队员、环卫工人的人身安全。
3、预防、制止、查处破坏环卫、绿化设施、市政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
4、在网格内与城管执法队员实行联动制度、双向告知和信息共享制度,实行流动巡查。
㈤办事处包片干部。
1、认真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协助社区居委会、城管大队及辖区单位搞好网格化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3、积极配合市城市管理综合领导小组,及时督促和检查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
㈥市政局。
负责把市政管理人员分布到市区网格区域内,做好区域内市政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对缺损设施及时进行更换维修,确保市政设施完好无损。
㈦市园林局。
负责把园林养护人员分布到市区网格区域内,做好绿地、公园、广场设施的管理和绿化的维护、养护等工作,做好重大活动和重大节假日景观花卉的设计和摆放。
㈧城区单位。
1、接受所在居委会的管理,严格按照市城市管理综合领导小组制定的“门前四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包公共设施)要求(长度以单位临街的建筑物、构筑物或临街用地的起止线为界;宽度以单位临街建筑物、构筑物至所临人行道外边线为界;空间为上述范围内地表至建筑物、构筑物及树木顶端),落实“门前四包”协管员,并做好责任区内的清扫保洁工作及单位内部和小区的卫生;负责管护好责任区内的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负责责任区内人行道的路面硬化和维护;负责维护好责任区内的秩序,及时制止损坏垃圾箱、果皮箱、电线电缆、供排水管道等公共设施的行为;制止乱搭乱建等违法行为,做到定人、定岗、定责。
2、负责做好本单位责任区临街门店的城市网格化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3、根据市城市管理综合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在单位内部及出租门店配备样式美观、统一的垃圾容器。
4、协助城管大队对临街责任区内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制止。
四、实施办法及要求
㈠网格的划分。在城市规划区,以社区为单位将城区划分为十三个网格,以网格内工作量大小、区域面积为依据,给每个网格配备一定数量的城管执法人员、居委会干部、环卫保洁人员、办事处包点干部、社区民警和辖区单位,绘制网格化管理平面图,标注六类人员的责任区域,实行定人、定时、定岗、定责、定管理标准、定奖惩制度的“六定”管理制度。
㈡网格化管理的组织协调。市城市管理综合领导小组负责六类人员的协调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对网格内的管理人员进行合理安排,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督办检查工作。
㈢网格化管理的法制要求。法律文书有专人领取,保管良好;法律文书填写规范,案卷归档及时;行政处罚程序合法,执法依据适用准确,力争无复议败诉、无诉讼败诉。
㈣网格化管理的工作效能。长效管理有序,阶段性管理重点、专项整治任务及集中整治任务及时完成;积极参加突击行动;执法成效好;对当前违法违章行为能及时制止和查处;按要求上报有关统计表格或执法情况;执法处理、信息反馈及时到位;及时、认真办理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和提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政令畅通。
五、考评办法
市城市管理综合领导小组负责对网格化管理考核工作进行总指导。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办事处共同组建网格化管理考核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全市网格化管理检查考核工作。
1、办事处负责每周对社区居委会进行一次检查考评,每月成绩取平均值,再综合市考核专班抽查成绩,确定居委会最终考核排名。对连续两次考核排末位的,由办事处主要领导与居委会书记进行谈话,居委会书记待岗专职抓城管工作,由主任代行其职,直至城管工作考核合格为止。
2、市城管执法大队负责对城管执法人员进行考核。对连续两次考核排末位的,由市城管大队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并处予适当经济处罚。年终考核不合格的,调整其工作岗位。
3、市环卫局按照道路清扫保洁标准对清扫保洁人员进行考核。社区在检查中发现清扫保洁不到位的,要及时通报,由环卫局按规定进行处罚。
4、市公安局和市考核工作专班对派出所包片民警考核。对连续两次考核排末位的,由市公安局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年终考核不合格的,调整其工作岗位。
5、办事处负责对包片干部进行考核。对连续两次考核排末位的,由办事处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年终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评先资格。
6、市考核工作专班按照市政、园林管理标准对市政、园林管理养护人员进行考核。社区在巡查中发现其管理养护不到位的,要及时通报市政、园林管理部门。对连续两次考核排末位的,按公司化管理方式进行处理。
7、各社区居委会负责对辖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每月在公示牌及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开,对考核不合格的辖区单位,取消该单位本年度“文明单位”、“实绩考核优胜单位”评选资格,必要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市考核工作专班要不定期对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每月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在各网格区域内醒目位置设置公示牌进行公示,各新闻媒体要对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经常性的采访报道。
搜狐2020-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