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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政策措施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城市管理局

题目:城管局关于专项整治信息的方案和通知

资料提供时间:202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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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区市容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文章下载

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区市容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改善城市市容环境秩序,打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攻坚战,根据《2022年新昌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点位类型及实地考察标准》和《关于印发新昌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部门任务清单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决定自4月13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市容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对标文明县城创建测评体系标准,通过市容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攻克一批城市管理难点顽症,消除城市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实现城市面貌的显著改观和管理水平的有效提升,为我县全国文明县城创建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重点

(一)乱堆乱放专项整治。全面清理沿街商家或单位在台阶、人行道、空地等户外场所随意堆放的各类杂物、废弃物、货物等;清理在沿街和其他公共场所的护栏、电线杆、花木等设施上晾晒、吊挂物品等不文明现象。

责任中队:市容中队、高新园区(经济开发区)中队

(二)跨门设摊专项整治。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严厉查处占道经营、超出门面摆放经营物品招揽生意、搭建临时设施作商业促销等行为;进一步加大流动摊点日常巡查和管理力度,重点加强早、中、晚空档时间段的严管严控,实现城区范围无占道经营、无流动设摊。

责任中队:市容中队、高新园区(经济开发区)中队

(三)停车秩序专项整治。加强城区停车秩序日常管理,加大机动车违停处罚力度,加强人行道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规范施划非机动车泊位,能划停车位的地方应划尽划,做到车头统一朝向停放;督促共享单车公司加大对共享单车的管理力度,单车无堆积、倒伏、占道、占绿问题,对管理不到位的共享单车实行暂扣处理,并约谈相关公司负责人,确保城市范围内非机动车停放规范有序、整齐划一。

责任中队:市容中队、直属中队、高新园区(经济开发区)中队

(四)广告招牌专项整治。严格审批和规范设置广告招牌,凡未经审批的、审批逾期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和一店多牌的户外招牌,必须限期整改,对逾期拒不整改的,实施强制拆除。清理城区道路两旁和公共场所影响市容环境的各类条幅、横幅、道旗杆等乱张挂现象。严查存在破损,有文字、画面残缺的电子显示屏广告。

责任中队:直属中队、市容中队、高新园区(经济开发区)中队

(五)开展犬类专项整治。 加强城区犬类巡查监管,及时处理投诉举报,捕捉处置无证犬、流浪犬;加强遛犬行为劝导教育,严查严纠犬只不束犬链(绳)、不带嘴套、无人牵领等不规范遛犬行为,加强宣传,引导市民文明养犬。

责任中队:市容中队

(六)抛洒滴漏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加强城区主要道路、施工工地的日常巡查,对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未做好覆盖密闭、带泥运行、抛洒滴漏等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发现、有效处置,保障道路畅通整洁。

责任中队:渣土中队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2年4月10-12日)。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布置专项整治工作,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二)集中整治(2022年4月13-20日)。对标《2022年新昌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点位类型及实地考察标准》和《新昌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部门任务清单》,抓好问题排查梳理,全面摸清各类市容环境存在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对重点、难点问题,集中力量,攻坚克难,确保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各中队于每周五将相关工作小结报局执法协调科。

(三)巩固长效(2022年4月20—)。对照测评体系,采取有力措施,巩固达标项目,弥补不足之处,突破难点,凸显亮点,全面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加强日常巡查,以检查日常化推动创建工作常态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创建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各科室、中队要高度重视我县文明县城创建工作,要树立大局意识,统一思想,全力以赴围绕创建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思想重视,行动迅速,安排周密,措施到位,为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正视问题,狠抓落实。各责任中队要根据自身工作要求,认真对照责任分解表,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将创建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相关人员。

(三)同心协力,相互配合。文明县城创建是一项系统工程,全局上下要拧成一股绳,形成一股合力,做到全局一盘棋。各责任科室、中队要密切配合,形成相互支持、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顺利实现我县全国文明县城创建的目标。执法协调科、执法监督科要加强对整治行动开展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人事科要做好专项整治宣传工作。

附件1:

综合执法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公共场所秩序

1.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公共广场、公园、城乡接合部、交通场站(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汽车总站)周边、城市商贸综合体和综合写字楼周边、商场超市周边、农贸(集贸、批发)市场周边

①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规范停放、不占用绿化带、不影响行人通行,共享单车文明使用、规范停放(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共享单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能划停车位的地方应划尽划);

②无占道经营、超店面经营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商铺门前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和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

③道路基础设施无侵占现象,无乱搭乱建现象;

④无停车乱收费现象;

⑤无私拉电线,飞线充电现象。

2.商业大街、背街小巷的餐饮店

门前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乱堆放、乱设广告牌、占道经营等现象。

3.马路市场、流动商贩

城市管理部门在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和正常交通情况下划定区域,商贩在划定区域内规范经营,经营设施摆放整齐。

4.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公共广场、公园、景区景点、公交车站、医院、社区(小区)、城乡接合部、交通场站(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汽车总站)及周边、城市商贸综合体和综合写字楼及周边、商场超市及周边、学校及周边、农贸(集贸、批发)市场及周边

①无不文明养宠现象;

②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高度、大小符合标准,设置牢固可靠。

5.校园及周边

环境整洁,周边200米内无流动摊贩。

6.建成区内的河湖

无乱采、乱建现象。

二、建筑工地

1.建筑工地围挡

①公益广告展示面积不少于建筑工地围挡墙体面积的30%,文字类公益广告留白处算入公益广告展示面积;

②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必须包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

2.文明施工

①建筑工地出工地车辆进行规范冲洗的,无泥沙滴漏抛洒现象;

②做到文明施工,没有施工扰民现象;

③建筑围挡不占用人行道等公共领域。

三、小区管理

1.停车规范有序,无乱停乱放、堵塞小区道路和楼道现象,不存在车辆压占绿化带、占用消防通道、私设停车桩和随意占用公共车位等现象;

2.小区内无饲养鸡、鸭等家禽,无宠物敞放现象;

3.无违章搭建,车库、车棚无违规经营现象。

四、公益广告

综合执法局主管宣传阵地:加强公益广告宣传。

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06-13

 

 

子长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开展市容市貌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文章下载

子长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开展市容市貌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提高我市城市管理水平,营造良好城市环境,打造整洁、文明、规范、有序的市容秩序,按照《子长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分工实施方案(2021-2023年)》(子发〔2021〕32号)和《中共子长市委文明办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大清洁活动的通知》(子文明办发〔2021〕10号)文件安排,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全面提升我市城市品位为出发点,坚持“统一领导、集中整治、属地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大力开展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违法建设等专项整治行动,突出解决城市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奠定扎实基础。

二、领导机构

为了推动整治工作有序开展,确保整治工作切实取得实效,特成立城市市容市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 浩 局 长

副组长:贾彦东 副局长

马晓艳 副局长

段玉峰 园林绿化站站长

薛保卫 执法大队大队长

赵小初 环卫管理站站长

张保林 城管监督指挥中心主任

张顺平 液化气站站长

成 员:贺建明 环卫管理站副站长

霍小霞 环卫管理站副站长

黄晓程 园林绿化站副站长

营小钢 执法大队一中队中队长

史艳辉 执法大队三中队中队长

王延东 局市政养护室主任

梁 亮 园林绿化站干部

赫 刚 天然气公司安全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局长马晓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联动。

三、整治范围

东至袁家沟沟口;西至王李子沟加油站;西南至瓷窑交叉路口;南至交警队;东南至汽车站、张家沟坝梁,北至冯家屯村委。

四、时间安排

2021年9月10日至2021年10月9日,为期30天。

五、工作任务

(一)环境卫生(责任人:赵小初)。

1.对临街店铺、单位、住户在街道及公共场地随意倾倒垃圾,尤其是对主次干道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进行严厉处罚整治。

2.对过往行人、临街店面人员随地便溺、乱泼污水和乱丢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等行为,进行劝导和纠改;对屡教不改的,依法处罚。

3.保持公厕内外卫生整洁靓丽,设施完整、无损坏,清洁工具摆放整齐,无异味、无蝇蛆。

4.加强对城区各垃圾收集点的巡回检查,确保城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在建筑工地配备环境卫生监督人员,对场地建筑垃圾进行造册登记,确保按规处置,并对抛洒、乱倒、带泥上路车辆进行跟踪检查。

5.对广场、机动车道隔离护栏、大桥栏杆和环卫设施进行深度冲洗,强化日常保洁,确保环卫设施干净靓丽。

(二)市容市貌(责任人:薛保卫)。

1.取缔主次干道上各种流动摊点、占道堆放物品、占道设置水果摊等,重点加强对长期占道经营户的查处力度,引导和监督经营户进入市场交易。

2.加大劝导力度,坚决制止主次干道临街店铺擅自在人行道上乱摆桌椅板凳、垃圾篓等生活设施,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的行为。

3.取缔主次干道上未经批准的宣传条幅、彩虹门、充气模型等行为;及时清理主次干道上过期或有碍观瞻的条幅、广告、灯箱;对电线杆、建筑物上的“牛皮癣”,进行清洗清除;对未经批准或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牌匾一律予以拆除。

4.规范城区高空跨街光缆,全面清除废弃缆线,科学引导各类缆线的布置与走向。

(三)园林绿化(责任人:段玉峰)。

1.对城区园林树木进行修剪、整形,全面清理死株杂草。

2.夯实绿地卫生保洁责任,每天定时清理绿地杂物,保持绿地卫生干净整洁。

3.对所有树木进行定期喷药防治,从源头上防治病虫害发生,促进城市树木正常生长。

4.在红都广场、四路口广场、迎宾广场及城市主要街道等节点摆放草本花卉,凸显造型特色,全面提升城市品位。

(四)市政设施(责任人:贾彦东、王延东)。

1.对城区各类亮化照明设施、市政道路、广场长廊、市政排水设施进行地毯式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进行分类造册登记,建立维修台账,确保市政设施完好运行。

2.对燃气设施全面排查,检查燃气设施是否符合消防安全布局,解决线缆缠绕燃气管道问题,并及时更换坏损的燃气管道、调压箱、仪表、阀门、报警装置等部件,确保燃气设施安全平稳运行。

(五)违法建设(责任人:薛保卫)。

1.加强与行政审批部门衔接配合,进一步夯实建设项目选址、实测、放线、验线、验收“五到场制度”。

2.坚持违法建设查处联席会议制度,对已建成的违法建筑进行集中专项整治,坚决对违法建设“零容忍、严打击、零增长”。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精心谋划、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协调配合。此次专项整治,由局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各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突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合力,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推进。

(二)宽严相济,务求实效。在集中整治工作中,执法人员要严格着装,佩带执法证,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切实做到先宣传教育、后按程序执法处罚,尽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对初次违规的,只纠正不处罚,做好宣传劝导工作。对于不听说服教育、不按要求整改、多次违规、恶意违法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

(三)强化督察,建章立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不定时督导检查,发现问题责成相关单位第一时间予以整改处置,坚持“谁管辖、谁负责”,对行动迟缓、敷衍塞责、效果不佳或贻误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坚决进行追责问责,并在评优树模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通过多措并举,多管齐下,标本兼治,最终建立长效机制,为建设富裕、文化、宜居、幸福新子长做出应有贡献。

子长市人民政府2021-09-23

 

 

上饶关于印发《市城管局推进线缆及管线附属设施专项整治和无障碍设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下载

上饶关于印发《市城管局推进线缆及管线附属设施专项整治和无障碍设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局机关各科室:

经研究决定,现将《市城管局推进线缆及管线附属设施专项整治和无障碍设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贯彻落实。

上饶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4月2日

市城管局推进线缆及管线附属设施专项整治和无障碍设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2022年上饶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方案》(饶创文发〔2022〕5号)要求,由我局牵头城区线缆及管线附属设施专项整治和无障碍设施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专项整治工作2022年5月底前完成,解决城区线缆不规范捆扎及管线未按标准进入地下管网等问题,解决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缘石坡道、盲道等无障碍设施和公厕无障碍设施设置不规范问题。

 二、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建平  市城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黄良华  市城管局副局长

成  员:王  华  城管中心公用设施管理科负责人

焦国强  市城管支队党总支副书记

杨  波  城管中心排水管网科负责人

郑子强  城管中心道路养护科负责人

徐李坚  城管中心智慧城市指挥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创文办,负责两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调度、检查督促工作,办公室成员为汪彩燕、缪晟、张康财(公厕无障碍设施)、林秉政(线缆)、郑林瑶(道路无障碍设施)。

公用设施管理服务科具体牵头负责协调线缆及管线附属设施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公厕无障碍设施整治工作。

城管支队配合开展主次干道线缆整治工作。

排水管网服务科负责市政管网、井盖等设施整治工作。

道路养护科负责主次干道两侧缘石坡道、盲道等无障碍设施整治工作。

智慧城市指挥中心充分发挥协调职能配合开展两项专项整治工作。

三、工作步骤

1.制定计划阶段(2022年4月15日前)。责任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对各自线缆及管线附属设施不规范的基本情况和无障碍设施设置不规范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制定工作计划。

2.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4月16日-2022年5月20日)。按照“点位优先,应整尽整”的原则,一方面集中开展线缆及管线附属设施整治,城管支队对主次干道违规设置的线缆问题依法进行查处、对存量的零乱线缆进行捆扎或整理,对道路路口线缆较多的立面用设置公益广告牌等方式进行遮挡美化;城管中心公用设施管理服务科统筹属地和管线单位开展里弄小巷、小区等区域的专项整治工作,对自行管理的管线及附属设施进行整治。另一方面集中开展主次干道两侧无障碍设施整治,城管中心道路养护科按标准对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缘石坡道、盲道等无障碍设施进行整治,城管中心公用设施管理服务科按标准对主次干道两侧公共厕所的无障碍设施、指示牌进行整治。

3.检查验收阶段(2022年5月21日至5月31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查漏补缺,确保整改成效,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1.强化标准意识。专项整治工作要按照市创文办下发的《开展“五区”线缆及管线附属设施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开展城区无障碍设施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相应标准要求,对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督查操作手册》及行业规范,集中力量精准整治存在的问题,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2.强化协调调度。按照市创文指挥部工作要求,专项整治工作需一日一报告,一周一通报。中心公用设施管理服务科和道路养护科安排专人每日、每周及时整理工作进展情况,按时汇总至局创文办;局创文办每日、每周调度市直相关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每周向市创文办报告。

3.强化责任追究。整治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担责”的原则推进,尤其是需要协调其他部门推进的工作,要强化督导力度,对行动迟缓、推进不力、推诿扯皮的,及时报告市创文办进行通报;对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也要及时报告市创文办给予通报表扬。

上饶市人民政府2022-04-06 

 

 

江都区城市管理局偷倒、乱倒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文章下载

江都区城市管理局偷倒、乱倒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城乡环境质量,巩固城市常态长效管理和文明城市建设成果,有效遏制偷倒、乱倒建筑垃圾违法现象,消除城市管理盲点,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宣传教育、强化巡查、集中整治、奖惩并举等方式,精心组织开展偷倒、乱倒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打击城区偷倒、乱倒建筑垃圾违法行为,有效推动城市管理精细化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品质。

二、整治范围

城区范围内偷倒、乱倒建筑垃圾频发、高发点位和区域,城中村、城郊接合部偏僻区域和日常管理薄弱区域,以执法大队排查摸底掌握的偷倒、乱倒建筑垃圾重点区域为主。

三、组织机构

成立区城管局偷倒、乱倒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汤其安

副组长:马六居、俞  涌、胡素华、张志明、王如钢

组  员:王晓俊、马家岭、顾兴建、刘小平、顾恒蓉、

孟  欣、周锦和、李  峰、臧  斌、樊志和、

张  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如钢兼任办公室主任,孟欣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工作。

四、职责分工

1、执法大队、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对偷倒、乱倒建筑垃圾现象进行全面摸底调查,统计汇总城区范围内偷倒、乱倒建筑垃圾频发、高发点位和区域,城中村、城郊接合部偏僻区域和日常管理薄弱区域,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强化日常督查,充分统计数据并细致核查,及时做好奖惩工作。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对排查的点位和区域进行蹲点守候,对发现偷倒、乱倒建筑垃圾行为的当事人进行调查取证和执法处罚。

2、办公室:利用各类新闻媒介加强舆论引导,并及时曝光查处的违法行为,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3、财务装备科:及时兑现偷倒、乱倒建筑垃圾违法行为举报人员的奖励资金。

4、督查考核科: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专项考核,促进专项整治行动落实长效。

5、政策法规科:对整治中的法制问题负责解释,予以法制保障。

6、信息处置科、环卫处:结合日常工作和巡查,及时将发现的偷倒、乱倒建筑垃圾现象报送给执法大队。

五、整治步骤

自2021年10月起,在城区常态化开展偷倒、乱倒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1年10月底前)

1、全面排查摸底。结合日常工作,对易偷倒、乱倒建筑垃圾的点位和时间进行细致摸排,根据每个点位易倾倒的时间形成台账记录。

2、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小区物业宣传栏广泛宣传偷倒、乱倒建筑垃圾相关法律法规,张贴公告及设置警示牌,鼓励群众积极检举,引导和教育广大群众支持整治工作。

3、强化源头防范。向建筑工地、装修公司等易产生建筑垃圾企业发放一封信,主动上门督促提醒规范建筑垃圾处置行为,从源头上防范偷倒、乱倒建筑垃圾行为发生。

(二)重点整治阶段(2021年10月至2021年12月)

1、强化巡查整治。领导小组每月牵头组织一次集中整治,执法大队加强辖区网格化巡查,普通点位每天至少巡查一次,重点高发点位每天至少巡查三次,并根据辖区情况安排各中队自行组织集中整治。在重点路段加装监控,及时曝光查处的违法行为及当事人,震慑偷倒、乱倒建筑垃圾行为。

2、加强协同联动。加强部门间工作联动,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偷倒、乱倒建筑垃圾违法行为,联合公安交警大队、巡特警大队、刑警大队图侦中队严格查处,涉及建筑工地、装修公司的及时上门督促提醒,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

3、实施有奖举报。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和提供偷倒、乱倒建筑垃圾违法行为信息,凡举报情况一经查实,视情节严重程度,区城管局将对举报人给予500—1000元的奖励。

4、严格督查考核。督查考核科要定期开展专项考核,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项通报,督促整治取得实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起)

全面梳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将偷倒、乱倒建筑垃圾专项整治纳入执法大队工作内容,定人、定岗、定责,对已清理和整改的区域加强日常巡查,巩固行动成果,同时强化常态化执法管理,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六、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各部门单位要将偷倒、乱倒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作为重点工作常抓不懈,充分认识偷倒、乱倒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情况,保障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

2、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和大局观念,既要立足自身职责,扎实做好份内工作,又要相互协调、相互协作,强化部门间信息互通,提升整治行动整体的协调高效,合力确保整治成果成效。

3、管罚并举,杜绝源头。执法大队要加强巡查管控,发现偷倒、乱倒行为或接到举报后,第一时间立案查处;对违法行为人或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果断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绝不姑息;要强化源头监管,案件查处过程中要追溯建筑垃圾产生源头,并联合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训诫教育。办公室要第一时间联系媒体曝光违法行为当事人,在全社会形成有效震慑。环卫处要强化行业指导,要求各小区物业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公司统一清运装修、建筑垃圾,业主自行清运的物业应做好监督,从源头上有效地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4、严格督查,健全长效。领导小组定期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指导和督办,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行动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整治常态长效。每月25日前,执法大队要及时汇总上月工作开展情况,整治过程中,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

江都区城管局2021-10-27

 

 

湘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美在城管”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文章下载

湘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美在城管”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为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构建整洁、规范、文明的城区发展环境,落实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创建国家文明县城工作目标,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开展“美在城管”集中整治行动。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精益求精、精致精美为宗旨,以“三城同创”“九大提质”为导向,以专项整治为突破口,着力解决城区城市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集中整治、严格执法、部门配合、全民参与,切实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打造天蓝、地绿、水清、路畅、街净、楼美、城亮和人旺的宜居宜业宜游县城。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成立了局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

组 长:戴 翔 刘 波

副组长:范建培 祝建平 高胜强 刘志伟 张 瑞

组 员:黎世明 陈世明 李 毅 易建新 丰 波

李中凡 杨 维 李再华 王 超 顾 取

第一小组

责任路段:新世纪大道、芙蓉北路、嵩焘路

责任领导:黎世明(组长) 陈世明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甘毅、杨旭、彭颖、蒋伟)

城市公园(广场)服务中心(易建新、肖波)

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陈广、向建国、吴卫)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李中凡、朱利红)

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王维、李东)

渣土运输管理办公室(李再华)

广告管理办公室(赵晗)

文星街道(网格员)

小组联络员:甘毅

小组记录员:王维

第二小组

责任路段:湖滨路、滨江路、东湖路

责任领导:祝建平(组长) 李 毅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宋雷鸣、蒋畅、陶嘉、易铁文)

城市公园(广场)服务中心(刘辉、徐时勇)

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黎峰、李文胜、徐政权)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李才、陈肇星)

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周首、程曌)

渣土运输管理办公室(邹虎)

广告管理办公室(罗操)

文星街道(网格员)

小组联络员:宋雷鸣

小组记录员:罗操

第三小组

责任路段:尚书路、江东路

责任领导:高胜强(组长) 陈 军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伏阳、夏志、易宗仁、刘荣)

城市公园(广场)服务中心(黄遒、陈世伟)

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宋志华、杨昆、周爱华)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汪梦学、蒋超)

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杨国仁、胡杰)

渣土运输管理办公室(饶宏)

广告管理办公室(杨维)

文星街道(网格员)

小组联络员:伏阳

小组记录员:蒋超

第四小组

责任路段:远大路、旭东路、冬茅路

责任领导:刘志伟(组长) 丰 波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汪帅、张骞、甘露、伏东)

城市公园(广场)服务中心(钟亚、刘联)

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熊哲、戴冰欣、甘乐)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陈伟、黄跃飞)

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夏正明、陈洲)

渣土运输管理办公室(宋海威)

广告管理办公室(周波琳)

文星街道(网格员)

小组联络员:汪帅

小组记录员:甘露

第五小组

责任路段:太傅路、先锋路

责任领导:范建培(组长) 张 瑞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黄锋、胡超、杨清、王佳书)

城市公园(广场)服务中心(高博、阚丰雷)

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许卫东、陈宇)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高兴、冯智)

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任鼎)

渣土运输管理办公室(丁胜)

广告管理办公室(杨雄)

文星街道(网格员)

小组联络员:黄锋

小组记录员:高兴

三、责任分工

1.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抓好城区市容市貌管理,对占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无证经营、搭棚治丧等违法行为依法整治,确保城区管理有序。

(2)规范城区夜宵经营,对夜宵经营实行定路段、定时段的管理方式,督促夜宵规范经营,依法查处露天烧烤污染。

(3)对城区违规广告和破旧广告牌进行拉网式清理,做到及时查处和拆除。

(4)加强户外生活噪声污染监管,对摊贩、临街门店、公园广场的生活噪声污染做到全方位及时监管。

(5)取缔城区马路市场,消除马路市场安全隐患。

(6)持续深化全域禁炮,利用城市监控视频系统高低摄像头,建立远程监控与地面巡查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及时查处违规燃放行为。

(7)加大对露天焚烧垃圾和秸秆整治力度,积极巡查,严格管控,同时指导文星街道依法开展露天焚烧现象的整治工作。

(8)开展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扬尘污染整治,实施源头治理,基本杜绝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扬尘污染行为。

(9)深入开展城区停车秩序整治行动,管理东湖南岸和太傅北路大型车辆停车场,引导大型车辆规范停车,做到管理安全,道路畅通,阳光收费。

(10)加大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力度,依法查处或依法强制拆除存量违法违规建筑,落实巡查机制,确保新增违法建设零增长。

2.城市公园(广场)服务中心

(1)加强公园广场的巡查管理,及时修复受损的公用设施,更新和完善公园、广场内安全文明标识标牌。将发现损毁公园广场公共设施的问题线索移送执法大队查处。

(2)加强文体广场地下停车场的管理。

(3)负责城区广场举办各类活动的初步审查,落实对批后活动的现场监管。

3.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1)进一步加大对清扫保洁服务公司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督查考核措施,确保城区干净整洁。

(2)加大对环卫设施的维修管理,做到专人管理、定时清洗、定期消毒、清洁美观,确保公厕、垃圾转运站、垃圾桶、果皮箱等环卫设施保持完好无损、整洁卫生,确保城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3)确保空气质量稳定达标,主干道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

(4)每小组配备1台冲洗车,对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绿化带、道路两侧护栏、环卫设施等进行大冲洗。配备垃圾清运车进行流动作业,确保城区垃圾及时清运。

4.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1)深入开展设施维护整治行动,对城区主要道路、街道、人行道等公共地段分区域落实专业人员维护维修,打桩定位,责任到人。

(2)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及时维修受损市政设施,对主要排水管道设施进行探查疏浚,做好城区防洪排涝相关工作。

(3)负责东湖、通达湖、漕溪港、墈公塘等城区水域管理工作,持续开展“十大清湖行动”,全面消除黑臭水体,解决内湖污染问题,确保达标排放。

5.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1)加强对城区园林绿化、公园广场绿化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监督管理,发现损毁园林绿化设施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执法大队查处。

(2)加强对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城市树木的砍伐或迁移的批后监管和监督检查工作。

(3)加强养护公司园艺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好绿化苗木的科学修剪和补栽补植,及时开展春季施肥和病虫害防治工作,提高城市公共绿化管养水平,确保新植苗木的质量和成活率。

(4)进一步加大对绿化养护服务公司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督查考核措施。

(5)对新增的移交绿化苗木严格落实好验收、移交手续,并做好新增苗木的管养与费用,向县政府申报相关养护费用。

6.渣土运输管理办公室

(1)督促施工工地修建高标准洗车平台,硬化出入工地道路,对未办理审批手续运输渣土的单位或个人及时移送执法单位立案查处。

(2)持续加大渣土运输管理力度,管控建筑渣土产生、运输、处置三大环节,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实行渣土运输台账制管理,依法依规严厉整治车身不洁、带泥上路、抛洒滴漏、私自倾倒等违法违规行为。

(3)加强对渣土运输企业的管理,规范渣土车运输行为,督促渣土运输公司对运输车辆统一安装GPS或北斗系统,督促建筑垃圾消纳场做好无公害分拣消纳处理和场地扬尘治理工作。

(4)加强对散装个体拖拉机运输的规范管理,完善巡查机制,及时移送案件线索。

(5)配备充足的作业车辆,对路边乱倾倒的渣土和建筑垃圾进行集中清理。

7.广告管理办公室

(1)巡查各类大型广告牌,确保运行安全,依法依规管理城区户外广告,维护良好的市容市貌。

(2)规范门店招牌设置、外墙装修管理和促销庆典行为。加强对外墙装修、招牌设置和促销庆典事宜的提前介入工作。

(3)协助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拆除城区范围内破损的、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

(4)加强对城区违规小广告的治理工作,按要求清理到位。

8.公安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积极配合执法单位执行执法任务,维护执法现场秩序。与整治区域的派出所进行工作对接,协调处理好各类矛盾纠纷。

9.智慧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配备两名宣传人员跟随各组责任领导搜集现场图片,与电视台对接宣传报道工作,营造人人参与整治的良好氛围。

10.局办公室

保障充分的后勤物资,准备好垃圾袋、铁锹、手套、扫把等行动工具,并做好整治期间的食堂加餐计划。

四、实施步骤

1.摸底排查阶段(3月7日—3月19日)。由责任领导带队,各责任小组带好整治工具和记录本进行徒步巡查,全面排查责任路段内的问题,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及时记录并交局办公室张帆,由局办公室统一汇总后交智慧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进行派遣。

2.集中整治阶段(3月20日—4月20日)。各责任小组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时间,细化整改措施,确保在时间节点内完成整治行动;对不能在时限内完成整治的问题要抓严抓实,并设定完成期限。由智慧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将派遣结果汇总后交督查室进行督查,督查室要采取“每周一督查、每周一通报”的方式,及时通报整治行动的进度和存在问题。

3.问题销号阶段(4月21日—5月21日)。由督查室对整治问题实行“销号”管理,各责任小组要建立整改销号台账,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

4.巩固提升阶段(5月22日—12月31日)。整治行动完成后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责任小组要加大动态巡查力度和频率,健全定期巡查、快速发现、及时解决问题的巡查工作流程,由督查办定期对已销号问题进行“回头看”检查,确保整治行动成效得到持续巩固,防止问题反弹。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统一到整治行动的部署和要求上。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负责人要认真抓,既要各司其职,强化工作责任,又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要将任务落实到人,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3.规范执法,依法行政。各责任单位既要严格依法办事,又要注意执法的方式方法,防止引发和激化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参与整治行动的工作人员要规范着装,证件齐全,语言文明,举止端庄。在整治过程中要充分利用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调查取证,确保证据充分有效。对在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要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湘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03-24

 

 

宜章县 关于印发《城管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方案》的通知 文章下载

宜章县 关于印发《城管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各执法队,局属各单位:

为深刻吸取近期“7·24”吉林长春物流仓库式建筑火灾事故和“6·25”河南柘城武术培训场所等火灾事故教训,督促城管领域各有关企业,特别是燃气经营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升火灾防控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宜章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的《全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方案》(宜安字〔2021〕6号)的统一部署,局党组决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11月15日,在城管领域集中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现将《城管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宜章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8月14日

城管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期物流仓储场所、校外培训机构等火灾事故教训,结合《宜章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全力防范化解城管领域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贯彻两个至上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集中力量攻坚整治燃气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办公场所等场所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消除安全风险,坚决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和较大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燃气生产储存经营场所

1. 未经许可,擅自投入使用的;

2. 加气站,城市管道燃气、液化气站等违规使用明火的;

3. 场所内设置的灭火系统、报警系统及其它消防设施未正常运行的;

4. 未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和培训演练的。

(四)办公场所:

1. 防火间距、消防扑救场所、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未保持畅通的;

2. 私自改拉接室内线路、私拉电线、私接电源插座的;

3. 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

4. 在办公区域使用自带大功率电器和不利于安全管理的电器的;

5.灯具、电扇、计算机、空调、饮水机等电器使用完毕后未及时关闭电源的;

6.在灯具、电扇、电脑机箱、显示器等电器上悬挂、覆盖装饰品等易燃物的;

7.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的。

三、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8月15日前)

8月15日前,制定《城管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进度安排,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企业自查阶段(即日起至2021年8月27日前)

8月16日前,采取媒体发布公告、行业部门推送信息、社区上门提醒等方式动员相关单位、企业开展隐患自查。8月27日前,要对照“郴州消防”微信公众号(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发布的自查清单逐条自查,制定整改措施,由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上报行业部门。

(三)排查摸底阶段(即日起至2021年8月27日前)

即日起至8月27日前,要对照整治排查登记表和整治检查记录表(附件1,扫描二维码通过电子形式填报)规定内容,建立消防安全清单。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监管范围和体系,纵向摸清本行业属于整治范围的单位消防安全情况,形成详细台账。整治排查登记表和整治检查记录表,由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签字汇总后,上报至公用事业股归档。

(四)集中整治阶段(即日起至2021年至11月底前)

按照边部署、边排查、边治理的要求,扎实抓好隐患排查、监管执法、警示曝光等相关工作。

1. 采取立即关停措施。即日起,对排查发现的未经许可,擅自投入使用的燃气经营场所,依法予以取缔或关停。

2. 精准治理火灾隐患(2021年11月底前)

一是重点检查。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所属重点企业单位开展复查排查。对涉及疑、难问题的,聘请专家现场检查指导。各部门要建立详细的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清单(附件3)。

二是挂牌督办。提请县政府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三是强力促改。运用各种法律手段,实行联合惩戒,督促单位整改火灾隐患,特别是督促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到位。

四是曝光警示。组织媒体对重大隐患和重大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

五是严查严处。依法查封、取缔、关停一批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

(五)检查验收阶段(2021年12月)

组织对相关部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验收,指出存在的问题并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六)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至2022年11月)

1. 行业主管部门持续督促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销案。

2. 参照集中整治阶段检查分工,对燃气生产经营场所、办公场所火灾隐患进行回头看。

四、职责分工

要按照“三个必管”原则,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市政公用设施维护服务中心、燃气市政园林绿化执法队:负责对相关部门移送的违法案件从严处理,负责加强对燃气生产、经营、使用场所安全检查和常识宣传。督促燃气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开展全员消防培训演练,对燃气用户开展上门安全用气检查和安全培训。

局机关各股室、各执法队:负责各自办公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负责办公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开展所管领域场所消防安全检查。

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办公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开展所管领域场所消防安全检查。

各部门开展检查时应尽到宣传义务,普及安全知识。

五、整治措施和要求

(一)依法从严整治。要切实摸清本行业、本辖区属于此次整治对象的企业数量和具体情况,掌握其消防安全状况和火灾风险等级。对行政许可手续不全的,依法实施关停处理;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对消防设施损坏缺配严重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违规电气焊、违规使用明火的,依法移送公安部门予以拘留。

(二)实施约谈督办。要组织燃气行业企业负责人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约谈,观看火灾警示教育片。排查发现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由消防救援大队按照“一单四制”要求,提请政府实施挂牌督办。

(三)纳入诚信体系。对单位存在火灾隐患逾期不改的,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纳入信用管理体系,并通报发改、科工、市场监管、金融、保险等部门,推动作为信用评定、项目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保险费率厘定的重要依据,利用经济杠杆手段促进火灾隐患整改。对拒不执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督导问责。按照企业自查、属地排查、行业检查、专家诊查的方式,各排查责任人应全面检查、整改火灾隐患。对企业自查整改不彻底,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从严查处,追究法人和实际控制人责任。对排查检查不全面、或督促整改隐患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员实施事前问责,并依法依纪移交纪委监委追责。因工作不力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对整治范围内的相关场所发生火灾的,依法实施火灾延伸调查,倒查追究各方责任。

(五)强化舆论引导。要组织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型媒介,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对区域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和跟踪报道,形成强大的舆论引导和监督氛围。充分发挥3712345、3720988、96119举报投诉热线的作用,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

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2021年12月17日前、2022年11月7日前分别报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4)和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至公用事业股。

宜章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09-16

 

 

青浦区城管执法局创建文明城区街面秩序专项执法整治行动方案 文章下载

青浦区城管执法局创建文明城区街面秩序专项执法整治行动方案

局机关各科室、各城管中队:

青浦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已进入决胜、冲刺阶段,为进一步提高本区街面秩序环境,助力迎检创全,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20 年青浦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行动方案》等文件内容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2020 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冲刺迎检阶段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区)测评体系》的标准和要求,深入梳理排查街面环境秩序存在的问题隐患和短板弱项,整治突出问题。以更加精确化的施策、精准化的执法、精细化的管控,提升街面秩序常态长效管理水平,全力以赴做好迎检工作,助力本区文明城区创建成功。

二、重点区域

本次整治采取全区面上统一推进,其中重点聚焦全区14 条重点主次干道以及5 条商业大街等区域:

(一)14 条重点主次干道

1.崧泉路(秀沁路-北淀浦河路),所属区域赵巷镇。

2.诸光路(徐泾港路-盈港东路),所属区域徐泾镇。

3.盈港东路(诸光路-会卓路),所属区域徐泾镇。

4.会卓路(诸光路-盈港东路),所属区域徐泾镇。

5.涞港路(会卓路-崧泽大道),所属区域徐泾镇。

6.蟠龙路(蟠中路-徐民东路),所属区域徐泾镇。

7.珠溪路(课植园路-张家圩路),所属区域朱家角镇。

8.绿舟路(珠溪路-复兴路),所属区域朱家角镇。

9.外青松公路(青湖路-盈港路),所属区域夏阳街道。

10.公园东路(外青松公路-华青路),所属区域夏阳街道。

11.公园路(青安路-浦仓路),以青安路道路中心黄实线及其延伸线为界,界西为盈浦街道区域,界东为夏阳街道区域。

12.城中东路(青松路-浦仓路),以青松路道路中心黄实线及其延伸线为界,界西为盈浦街道区域,界东为夏阳街道区域。

13.青安路(青赵路-公园路),以青安路道路中心黄实线及其延伸线为界,界西为盈浦街道区域,界东为夏阳街道区域。

14.城中西路(青松路-港俞路),所属区域盈浦街道。

(二)五条商业大街

1.夏都小镇(高泾路—谢卫路),所属区域徐泾镇。

2.公园路(青安路-浦仓路),所属区域夏阳街道。

3.城中东路(浦仓路-城中南路),所属区域夏阳街道、盈浦街道。

4.青湖路(外青松公路—华青南路),所属区域夏阳街道。

5.公园路(青安路-城中北路),所属区域盈浦街道。

三、整治重点

依据《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从严查处街面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消除环境秩序乱象,提升城市环境品质,重点治理一下几方面街面突出违法违规问题。

(一)“小五乱”治理

全面查处取缔“乱涂写、乱刻画、乱散发、乱悬挂、乱张贴”等“小五乱”违法违规行为,重点聚焦主要道路(景观区域)、综合商圈、轨交站点出入口、公交站台等五乱多发区域以及墙面围挡、变电箱、电线杆、邮筒等载体物。进一步加大巡查以及执法查处力度,能停机一律停机处理,同时及时督促相关责任人落实属地看护责任,确保重点区域做到乱张贴现象不过夜、无明显戴“口罩”现象,其他范围内乱张贴管理可控。对一些组织者或利用者,散布不实言论或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二)占道堆物、无序设摊

坚持严格执法,对于严重影响市民生活、行人通行、食品安全的占道堆物以及夜排档、烧烤摊、瓜果摊、马路菜场等行为,坚决依法查处、依法取缔。坚持合理疏导,积极配合属地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科学规划、规范设置夜间集市、特色集市、周末集市、便民早餐车等,全力推动稳就业、保民生、促消费。同时指导督促集市主办方及商贩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环境卫生、垃圾分类、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规范处置等工作,营造安全卫生放心的消费环境。

(三)非机动车停放

对中小道路、结合部区域、特定区域等周边非机动车乱停放加强重点治理,积极配合属地管理力量加强对道路停车的管理力度,协同属地政府及时清理乱停放的非机动车辆。根据辖区实际,安排定点巡查人员,特别是一些早饭店、餐饮店周边路段的要重点加强早、晚高峰的巡查力量;对商圈、购物广场要重点加强夜间的巡查力量。通过凝聚条块合力,有序有力推进,做到主要道路车辆停放规范、管理有序,中小道路车辆停放基本规范有序。

(四)生活垃圾分类

继续深化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聚焦沿街商铺、居住小区、大型商场、景观区以及垃圾收运站点等重点区域,紧扣生活垃圾分类“设置、投放、运输、处置”各个环节,加大执法、巡查力度,督促管理责任人认真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法定义务,自觉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对拒不整改的个人、单位,依法实施处罚,为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提供有力的执法保障。

(五)户外广告招牌

加快推进违法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治理,按时完成市、区督办整治点位任务,着力消除空中坠物隐患,牢牢守住城市公共安全底线。聚焦“重要商业街区、人员密集场所、附着老旧建筑物、安装时间较长”的违法违规户外广告、店招店牌,逐一进行拔点整治。聚焦屋顶广告、侧招、电子显示屏广告、媒体墙广告等严重影响城市容貌的户外设施,采取动员业主自拆、助拆等方式,消除立面空间乱象,净化城市天际线,进一步优化城市景观。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8 月)

1.细化行动方案。各中队根据行动方案,研究制定具体行动实施方案,按照时间节点细化工作目标任务,落实人员责任,扎实推进创全各项整治工作。

2.全面调查摸底。各中队结合辖区实际,深入开展调查排摸,建立问题点位清单,精准锁定执法整治对象;要采取“一点一方案、一点一策略”方式,对疑难问题点位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3.督查通报反馈。区局将适时会同相关管理部门对各街镇整治情况开展实效督查并下发督办清单,推进整治环境突出问题,对未能及时反馈或整改到位的责任中队,将在每月督查通报中予以通报。

(二)全面整治阶段(8-9 月)

各中队要紧紧围绕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对照问题点位清单,采取销项方式,逐一开展拔点执法整治,全力清除环境秩序乱象;要重点整治占道经营、生活垃圾分类、户外广告、店招店牌、小五乱以及非机动车乱停放等街面突出违法违规行为。区局将持续深化“雷霆”整治行动,针对不同领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统一执法整治行动,并适时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绿化市容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和整治,提高执法管控工作效能。

(三)巩固提升阶段(10 月)

各中队要以全国文明城区测评体系为导向,完善迎检测评后的街面秩序长效常态管理,提高执法队员出现率、管事率、快处率,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处置问题,防止违法违规现象出现回潮,巩固创建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

开展街面环境秩序执法整治行动,是落实本区创全迎检工作的具体措施。各中队要高度重视,对照创全标准和要求,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加强统筹协调,扎实推进实施,确保各项整治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二)坚持多措并举

各中队要综合运用各项手段提高执法整治效能。要依法从严执法,对拒不整改的当事人,除依法处罚外,也要将违法当事人信息纳入公共信用平台,实施信用惩戒;对涉及公共安全、破坏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两法衔接机制,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要健全完善辅助力量勤务工作制度,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岗位责任,提高街面辅助管理工作成效。

(三)完善勤务管理

各中队要充分依托城市运行中心“一网统管”平台,强化数据共享、动态分析、功能整合和应用联动,提升精准施策、精细治理的能力和水平。要综合运用“视频巡查、实兵巡逻、智能预警、智能派单”等多种模式,提高实时发现问题、快速处置问题、有效固化证据的能力。

青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0-09-28

 

 

泉州 城市管理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文章下载

泉州 城市管理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为加强城市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全市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城市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建立城市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机制,大力推动城市管理领域科技创新,不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扎实推进城市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各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将城市安全韧性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将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推动城市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1.加强对各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提高人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减少建成区内涝点等问题;开展城市公共设施安全专项体检,查找城市公共设施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开展城市公共卫生安全专项体检,查找城市建设在应对重大传染病问题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地震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具体负责

2.加快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以数字城管为基础对接国家、省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同步、业务协同,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智能化水平,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数字办按职责分工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具体负责

3.推动城市安全发展。明确安全发展目标,组织开展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活动,从源头治理、风险防控、监督管理、保障能力、应急管理等方面全面加强城市安全各项工作。对照上级编制的防灾避难场所等技术标准,扩展避难疏散空间,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城市安全平台体系,确保城市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地震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具体负责

(二)推动城市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

1.加强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管理。落实国家相关部门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摸清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底数,各地组织实施一轮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全面摸底调查或补测修测,全面摸清地下管线、地下空间等基础设施情况,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边普查边整改隐患,完成地下管线数据建档。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资源规划局、市文旅局、市通信管理办公室、国网泉州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具体负责

2.推进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化管理。所有市、县逐步完善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及城市供水、排水、燃气、通讯、电力、广电等管线及地下综合管廊、轨道交通相关数据,动态实时更新,实现一个系统统一管理。接入省级燃气行业信息化监管系统和供水水质在线监测系统,相关企业全部接入,实现在线监管。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局、市通信管理办公室、国网泉州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具体负责

3.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安全运行监管。开展城市道路塌陷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鼓励采用探地雷达等科技手段开展空洞探查,重点整治地下工程施工影响、供排水管网漏水等风险。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资源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具体负责

(三)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加强城市供水、供气、园林绿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等监督管理

1.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强力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实名制销售、餐饮集中区“瓶改管”和管道燃气扩大用户面工作,在餐饮行业全面推广、管道燃气民用户逐步使用燃气报警器和安全自闭阀等安全设备。持续开展燃气管道占压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非法经营和违规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具体负责

2.落实《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加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建设和供水水质提升,开展污水运行评估考核、供水行业规范化管理考核和供水企业安全运行评估以及供水、污水水质抽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具体负责。

3.督促指导各地建立健全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强化执法联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动态监管巡查制度;督促指导各地开展垃圾填埋场、焚烧厂等垃圾处理设施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牵头,市渣土办、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具体负责

4.指导各地开展排水防涝汛前检查,加强易涝点排查整治、排水管网清淤疏浚和排水设施巡查养护,督促各地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和物资储备。持续深入开展城市公园绿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开展城市公园绿地内大型游乐设施安全专项整治,消除安全隐患,保障运营安全。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住建局、水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具体负责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强化部署(2020年6月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两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提升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城市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会同相关部门,细化工作方案。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地要全面排查城市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时限,逐一整改落实到位、对账销号,实现闭环管理。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动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地要持续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行清单、措施动态管理,备案备查,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直至整改销号,真正做到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各地要收集好的经验做法,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地区和标杆企业的好经验好作法,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城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地要深入研究城市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长效机制,及时总结推广整治行动的成熟经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和省市两级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认真抓好部署落实。

(二)细化方案措施。各地要按照城市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科学确定工作目标,出台实招实策,把专项整治抓出成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安全投入,坚持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运营,绝不能“带病”生产和运营。

(三)强化督促指导。各地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市城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将适时对重点地区开展随机督导。

(四)严肃问效问责。各地要加强对城市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挂牌督办等有效措施,坚决纠正推诿扯皮、责任悬空、纸上整改等问题,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坚决问责。

(五)强化舆论引导。各地要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深入宣传,加强政策解读和安全教育,形成强大声势,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02-01

 

 

关于印发张家港市城管局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下载

关于印发张家港市城管局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镇、街道综合执法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有效遏制建筑垃圾处置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现决定在全市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活动,现将《张家港市城管局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张家港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张家港市城管局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有效遏制建筑垃圾处置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现决定在全市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依据,遵循“源头控制有力、运输监管严密、消纳处置有序、执法查处规范”的原则,切实开展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专项整治行动,不断提升全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水平,维护洁美有序的城市环境,助推我市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

二、整治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管理,开展以“防范偷倒、清理死角、完善手续、规范运输”为主要内容的整治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产生源头管控

1. 全面摸底排查在建(拆迁)工地信息,集中排查工地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许可证的办理情况,从源头上治理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违法行为;

2. 全面摸底排查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建筑垃圾(装潢垃圾)收运、处置情况,督促规范设置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等建筑垃圾(装潢垃圾)临时收集点,由社区和物业负责临时收集点的日常管理,由合规的运输企业“点对点”运输至处置终端;

3.督促工程施工单位在办理城市建筑垃圾核准许可时同步做好《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的备案,应提供2份纸质《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盖骑缝章)及电子文档。备案内容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总体策划、源头减量措施、源头分类收集与存放措施、源头就地处置设施、运输方案、工程渣土消纳方案、相关保障措施等;

(二)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运输环节管控

4. 未取得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的车辆;

5. 未经核准擅自处置或超出核准范围处置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单位和个人;

6. 涂改、倒卖、出租、租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准运证的行为;

7.运输车辆行驶中车轮带泥、扬尘、抛洒泄漏的行为;

(三)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消纳环节管控

8.偷倒乱倒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行为;

9.未经许可擅自设立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消纳场所、擅自接纳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违法行为;

10.偷倒乱倒以及拆迁等点位建筑垃圾及时规范处置;

11.规范设置消纳场所,对临时处置点过渡使用期间加强监管,动态更新临时处置点清单。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调查摸底,完善台账资料。各镇综合执法局对照整治内容,全面梳理辖区内在建工地(拆迁工地)、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企业、住宅小区临时建筑垃圾(装潢垃圾)收集点、偷倒乱倒点位等信息,建立台账档案。

(二)严格审批管理,规范市场运营。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企业目录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以及工程施工单位《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工作,优化审批流程,推进一网通办。

(三)加大执法力度,规范运输处置。织密执法防控网络,综合运用各类技术手段,“人防+技防”双管齐下,日常巡查、设卡检查和守候伏击相结合,多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严防严查严惩偷倒建筑垃圾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步骤

从2022年4月至2022年12月组织开展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处置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3月下旬-4月中旬)。各镇综合执法局对照整治内容,做好调査摸底,结合实际制订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整治范围、措施内容、时序步骤和工作保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4月旬至11月)。各镇综合执法局根据实施方案和部署要求,组织力量,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日常监管,有效规范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处置各环节。

(三)巩固长效阶段(2022年12月)。全面梳理、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和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形成“源头控制有力、运输监管严密、消纳处置规范、执法查处常态”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处置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镇综合执法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细化、量化整治行动目标任务,研究制定本区域工作方案。要完善工作机制,创新管理理念,改进管理方式,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整治工作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二)科学规划,严密组织。各镇综合执法局要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全面排查到位、集中整治到位、规范监管到位。加强与交警、住建、环保、交通等部门横向协同与沟通协作,强化部门联动,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健全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处置全过程监管体系。各镇综合执法局要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加强信息报送。  

(三)广泛宣传,长效管理。要广泛宣传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以及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取得成效。发动社会广泛参与,营造“群防、群策、群治”的良好氛围。保持高压状态,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各环节的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反弹。  

(四)强化督导,严格考核。市城管局将安排专项力量定期开展督查,召开整治工作推进会,督促问题有效整改,总结通报各镇整治工作成效,协调解决难点问题,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果。专项整治成效将列入市城管委城市管理工作督查考核范围,并及时报送市有关领导。

张家港市城市管理局2022-03-24

 

 

安远县城管局占道经营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文章下载

安远县城管局占道经营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县城区市容环境秩序管理,全面疏导规范各类占道经营行为,结合便民疏导原则,决定在城区开展占道经营集中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文明城市创建为统揽,以市容环境整治为重点,以流动摊点整治为突破口,全面开展店外经营、流动摊点专项整治。做到全覆盖、不留盲区。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和提升城市形象,为建立市容管理常态化、长效化夯实基础。

二、整治范围

县城区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农贸市场周边、校园周边、城郊结合部、背街小巷、重点检查路段。

三、整治重点

(一)流动摊点(马路市场)整治。全面清理沿街摆卖、占道设点等违法行为,加大对马路市场整治力度,全面落实长效管理措施,严格控制反弹。(各占道临时疏导点摊贩,要严格按照划线区域规范摆放经营物品,不按规定摆放的一律取消摊位资格)

(二)出店经营整治。集中整治县城区主次干道、商业大街擅自超出门、窗进行店外占道经营,占用道路生产、堆放建筑材料,清洗车辆等违章行为。(欣山大市场沿街商铺,要严格按照划线区域规范摆放经营物品)

(三)夜宵烧烤摊点整治。集中整治县城区夜宵烧烤店外摆桌经营行为,要求夜宵烧烤店入室经营。

四、 整治时间

2021年7月29日开始 。

五、人员分工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分3个整治组、1个机动巡查组,具体安排如下:

(一)整治一组

组    长:欧阳斌

成    员:新车站、新城区中队全体人员

负责范围:新车站、新城区中队管理辖区

(二)整治二组

组    长:叶敏(小)

成    员:东江源、主城区中队全体人员

负责范围:东江源、主城区中队管理辖区

(三)整治三组

组    长:唐渭华

成    员:无为塔、老城区中队全体人员

负责范围:无为塔、老城区中队管理辖区

(四)机动巡查组:由叶敏(大)为组长,渣土中队全体人员为成员,负责整个城区巡查,同时,配合整治组开展整治。

六、整治要求

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组织开展此项专项整治行动,是提升城市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整治组人员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狠抓各项措施落实,切实推动整治行动有序开展,确保工作质效。

精心组织,明确责任。整治组人员,要严格按照各自分工认真履职,对整治后的路段要加强巡查,建立行之有效、管控得力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效果。

严肃纪律,依法行政。参与整治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必须严格执行行为规范,做到着装规范、执法规范、语言举止文明,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安远县城市管理局2021-07-29

 

 

安庆 关于整治强行占道经营、阻碍城管执法等城市管理乱象专项工作方案 文章下载

安庆 关于整治强行占道经营、阻碍城管执法等城市管理乱象专项工作方案

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总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市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加大对强行占道经营、阻碍城管执法等城市管理乱象深层次整治力度。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安庆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后巷规范”的分区域管控原则,通过严格执法,使占道经营、乱停乱放、流动摊点、乱搭乱建等城市管理乱象得到有效治理,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阻碍城市管理执法的违法行为。

二、整治范围

安庆市城区范围市局直管道路及区域。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0日前):召开专门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对有关问题进行摸排,建立工作台账;在辖区内对管理服务对象进行工作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20日至9月30日):按照工作部署开展集中整治。

(三)长效落实阶段(9月30日后):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治工作成效常态化落实。

四、整治内容

(一)全面整治违法占道经营和出店经营, 特别是“五小门店” (即指小吃店、修理店、收废品店、铝合金加工店、发廊店)占道行为。

(二)继续开展拆除长期违法占道设施和清理乱堆杂物工作。拆除沿街两侧搭建棚点、灶台、厢柜、遮阳棚(伞)等各类固定和移动占道设施,清理各类堆放杂物。

(三)全面清理临街建筑物、构筑物上的乱贴乱画、乱拉乱挂,拆除陈旧破损、色彩剥蚀的的户外广告和门头招牌。

(四)重点整治利用车辆在主要道路交叉口叫卖商品、妨碍交通、影响市容的违章行为。

(五)加强早间菜贩临时骑路菜市场占道批发销售管理,整治农贸市场周边“伸舌头”现象,确保菜市场周边干净整洁、秩序良好。

(六)对临街占道修车和洗车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督促修车行业主清除占道堆放的破旧车辆、轮胎等物件,及时查处排放污水和污染路面行为,规范管理修车行和洗车行周边车辆停放。

(七)加大人行道和临街广场机动车乱停乱放的抄牌、拖车的管理和处罚力度,纠正非机动车有序停放。

(八)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阻碍城市管理执法的违法行为。

五、工作措施

(一)全方位开展宣传。通过上门宣传教育,提高经营者的文明经商和法律意识,利用商家电子屏播放宣传标语。

(二)拉网式集中整治。根据管辖区域的特点和实际情况,以大队或中队为单位组织执法力量进行拉网式摸排和集中整治。

(三)针对性专项整治。针对不同违章、违规行为和薄弱时段,不拘规模、不拘形式,采取灵活多样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确实解决日常管理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四)常态化持续整治。坚持“天天管理、天天整治、天天执法”的常态化工作模式,通过开展集中整治和专项整治,使市容环境管理标准不断提高,重点难点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使街面秩序管控达到常态长效、良性循环,确保市容市貌整洁有序,市容环境优美怡人。

(五)必要性联合执法。遭遇行为相对人强行阻碍正常执法活动,密切与公安部门联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创建健康执法环境。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整治行动,是贯彻践行习近平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重要思想的实际举措,是巩固和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具体要求。各大队、各中队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有力措施,充分发挥城管队伍吃苦耐劳、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全面落实整治目标。

(二)加强监督检查。督察支队要加强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整治工作中不能尽职尽责、推进不力、整治效果不明显、影响整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即时通报。

(三)强化组织指挥。工作期间,每一位执法队员、协管队员、特勤人员都要坚决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各大队领导要靠前指挥,合理调配力量,及时有效解决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力求在规定时间内,达到整治目标。开展各项整治,

(四)积极摸排涉黑涉恶线索。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向商户宣传扫黑除恶知识,发放举报联系卡,收集欺行霸市,收保护费等涉黑涉恶线索;对屡纠不改、强行摆摊设点、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等行为的线索排查工作,及时上报并移交公安及相关部门。

安庆市城管局2021-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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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010-51651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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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法律管辖和适用

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2、如发生本站服务条款与中国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台法条款则依1旧保持对注册用户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3 本协议的规定是可分割的,如本协议任何规定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该规定可被删除而其余条款应予以执行。

4、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站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规定

1、如本用户协议中的任何内容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用户协议的其余内容仍应有效并且对协议各方有约束力。

2、本用户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具法律或契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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