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人大常委会:“三步工作法”推进审议监督全过程闭环管理 助推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健全人大对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督制度。大方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探索实践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路径和方法,采取精心谋划监督议题、提升审议意见质量、全过程持续跟踪督办“三步工作法”,刚柔相济,推进审议监督全过程闭环管理,着力破解监督无效、监督弱效问题,以监督成效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精心谋划监督议题,推进审议监督精准精细。始终坚持监督议题从人民中来的原则,围绕服务市、县发展大局,锚定“两区一典范一基地”战略定位,紧扣全面建设“六个大方”决策部署、改革发展难点、群众关注热点,以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重点,精心谋划监督议题。一是组织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工作委员会开展集中调研、面向社会广泛征集监督意见建议、认真听取基层人大代表意见,形成监督工作初步计划。二是召集“一府一委两院”及其职能部门,召开年度监督工作谋划联席会议,在与“一府一委两院”及其职能部门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确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草案并提交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力求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2022年以来,围绕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践行“三大主题”、推进法治建设、促进民生事业等6个重点方向拟定39项专项工作监督任务。
——提升审议意见质量,推动审议监督走深走实。人大监督工作是否取得成效,审议意见的质量至关重要。为让审议提出的意见建议更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可操作性,县人大常委会按照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多措并举,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严把调研关、审议关。一是开展靶向专题调研。以问题为导向,聚焦社会关注、代表和群众反响强烈的问题,采取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工作委员会+兼职委员+咨询专家+行业专业代表工作调研模式,调研前开展业务培训,调研中采取座谈交流、明察暗访等方式深入一线调研、调研后召开会议归纳汇总、分析研究,形成客观真实的高质量调研报告,充分做好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准备工作。二是审议发言内容突出重点。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各项工作报告,以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为目标,采用分组审议和重点发言制度,把影响工作的症结问题、关键问题和有利于推动问题解决和工作开展的意见建议作为审议发言重点,力求审议意见最大限度地体现集体意志与智慧。常委会组成人员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地方发展负责的态度,认真拟写发言提纲,从各自的专业领域和工作岗位出发,围绕报告内容,结合专题调研报告,就事论事,明确观点,肯定成绩,指出不足。通过依法认真审议,形成审议意见草案提交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后,以常委会文件的方式将审议意见转交“一府一委两院”研究处理。2022年以来,针对29项专项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建立重要议题审议意见和调研成果报县委工作机制,其中《大方县2023年十件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三合公司与大方县自然资源局期债权问题调研报告》得到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9个并作出相应审议意见,对有条件即时办结的,要求“即提即办”快速办结;对一时无法办理落实的,要求提出办理落实方案和完成时限,促进审议意见得到规范、准确、全面、及时研究处理。
——全过程持续跟踪督办,推进审议监督高质高效。督促落实审议意见,是人大监督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县人大常委会建立审议意见闭环管理机制,制定出台《大方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问题清单”闭环管理的工作方案》,明确对口工作委员会持续加强对调研发现问题、常委会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跟踪督办,联合涉及问题的乡镇人大做好问题整改监督,适时组织“回头看”,在督办上狠下功夫,促进审议意见落实到位。一是领导领衔督办。针对事关全局、涉及面广的重点审议事项,分别由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确保审议意见落地有效。二是适时跟踪督办。根据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时限要求,压实督办责任,掌握办理进度,督促办理推进,切实变节点监督为过程监督。及时督促“一府一委两院”及其职能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办理落实。在跟踪督办过程中积极与办理部门沟通协调,更好地听取代表和群众意见,达成共识,真正变“闭门监督”为“开门监督”。三是组织问效评估。制定《关于“一府一委两院”研究处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进行评估的工作方案》,明确问效评估前,相关工作委员会要针对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提出的意见建议及问题清单内容,深入实际充分了解审议意见研究处理及落实情况,并将相关情况向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进行评估,邀请参与调研和跟踪督办的人大代表、咨询专家列席会议;要求“一府一委两院”及其职能部门到会接受相关问题答询。会议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类别对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成效进行满意度测评票决。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承办单位必须对审议意见及问题清单内容予以继续办理,办理落实情况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启动专题询问、质询等方式进行监督。2022年以来,召开两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分阶段对20项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结果均为满意,有力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及其职能部门办事提速、服务提质、工作提效,最终达到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目的。
大方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3-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