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 印发《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政府关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报告意见》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经整理形成审议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办理,并将办理情况书面一式35份于2017年12月10日前报县人大常委会。
附件:
1、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政府关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报告意见
2、关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
2017年11月1日
附件1:
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政府关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报告的意见
县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认真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非常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以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保障基本,合理编制规划,注重统筹发展,完善市场机制,激发社会活力,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我县养老服务产业。
审议指出,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经济社会发展还不相适应,与广大老年人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家庭养老功能趋于弱化;养老机构不够完善;社会养老服务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存在结构性矛盾。
审议要求,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针对具体问题,强化以下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一要完善领导机制。切实加强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自觉把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真正发挥政府导向和引领作用,并将规划落到实处。二要建立部门协调机制。要建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落实协调工作制度,积极整合资源,加强衔接,形成工作合力。三要健全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广泛参与的多渠道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二、加强养老机构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和创新运营监管模式。
要进一步加强公办养老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大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力度,完善配套设施,创造良好的养老环境,使分散供养的老年人自愿到敬老院安度晚年,提高敬老院入住率。创新管理机制,探索“公建民营”管理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运营,通过免租金、提供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公建民营”。以新建的县养老服务中心为突破口,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以承包、合资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鼓励有一定经济实力、有资质的社会组织、企业、个人来运营。
三、切实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逐步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要确保社区养老用房的达标配备,积极探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努力提高社区养老服务水平。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中介机构、家政服务、物业公司以及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加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化建设,积极开拓短期托养、生活照料、疾病护理、情感慰藉、精神文化生活等居家老人需要的多种养老服务。打造居家养老与社区照顾、上门服务紧密结合的养老模式。
四、开展养老服务专业培训,加强专业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一要加强社会养老服务队伍的职业教育培训。将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养老护理员及其他各类从业人员纳入政府培训规划,加强对老年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二要建立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制。乡镇敬老院管理和服务岗位,所需人员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经费由县财政给予核拨。三要充分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倡导社会各界志愿者与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结对活动,建立起专业人员与志愿者相结合的养老服务群体。鼓励老年人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鼓励健康老人、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服务。努力形成以专业人员为骨干、服务从业人员为主体、志愿者队伍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队伍。
附件2:
关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2107年11月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工作要点安排,9月22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对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开展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实地察看了在建的县社会养老服务中心、临西社区的日间照料中心、板桥敬老院等,听取了汇报,召开了由县民政局、卫计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财政局、国土房产局等部门参加的座谈会。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16年底,全县总人口782091人,215837户,户均3.6人,其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30769 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6.7 %。65岁及以上有 99966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2.78%,70岁及以上有 67749人,占全县总人口的8.6 %,百岁老人44人,农村留守老人14468人,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对象5747人。全县老龄人口呈现规模大、增速快,日趋高龄化的特点。
(一)领导重视,合理规划,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发展。县政府非常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动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一是合理编制完成全县养老机构布点规划。全县共规划机构养老设施56处,其中27处为现状设施的保留提升或改造扩建(此项工作正在有序的开展),29处为规划新建或选址重建,总占地面积超过639亩,床位约10650张,总建筑面积超过31.95万平方米。二是依托社区,开展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在房屋资源丰富,人口居住密集的城市社区,试点建设日间照料中心,截止2016年底,全县19个城市社区全部建成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达100%,全县25个农村社区建成日间照料中心15个,覆盖率达60%,为社区老人提供文娱活动场所,丰富了老年人的业余生活。三是多方筹措资金,建设县级社会养老服务中心。在成功争取中央预算资金1490万元的基础上,县级配套资金1320万元,县级福彩公益金安排400万元,投资兴建了占地13320平方米,设计床位300张,集公寓楼、护理楼、综合服务中心为一体的县社会养老服务中心,预计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
(二)落实政策,建立机制,社会养老服务工作得到基本保障。县政府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工作目标,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的惠老优待政策, 2014年12月2日,出台了《凤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凤政〔2014〕81号),对做好我县社会养老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完善了具体措施。一是建立7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在最低生活保障费用之外,按照每人每月20元的标准发放;二是建立普惠制高龄老人津贴制度,针对80岁、90岁及100岁以上的老人,分别发放30元、60元、300元的高龄津贴;三是切实解决医疗保障,将全县所有“三无”老人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范围,“五保”老人全部资助参加“新农合 ”。
(三)深化改革,完善保障,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环境优化。县政府深化体制改革,创新养老服务方式,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培育养老市场主体,完善财政扶持政策,强化政策保障,大力优化养老服务业发展环境。一是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鼓励民间资本整合改造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用于养老服务。租用公办养老机构房产举办非盈利性养老机构的,3年内免交房屋租金;民间资本举办养老机构的,享受与公办养老机构同等政策;二是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对承接城乡散居“三无”人员、孤老重点优抚对象、低收入老年人、失独老年人养老服务的社会办和社区办养老机构,按标准给予购买养老服务;三是由县财政预算和福利彩票公益金统筹安排,对社会办养老机构和社区办养老设施,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日常运营补贴、政府购买服务补助和贷款贴息补助等一系列财政扶持政策大力发展养老机构。
二、存在的问题
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经济社会发展还不相适应,与广大老年人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家庭养老功能趋于弱化。长期以来,我国传统的以家庭为主的养老模式,随着家庭规模的小型化而弱化。目前,我县户均人口3.6人,老年人能够在家养老的比例在减少。随着社会的转型,竞争的激烈和生活节奏的加快,多数中青年人外出打工,无暇也无力照顾老年人的饮食起居,“空巢老人”日益增多。“养儿防老”的传统模式正面临瓦解,因此社会各界应更加关注社会养老问题。
(二)养老机构不够完善。一是敬老院改造提升难度大。全县敬老院大部分是07至09年期间建设,总体上规模小、床位少,功能不全,服务能力有限,只能满足“三无”、“五保”等民政救助对象吃、住和看护等基本需求,与现行要求的养老院管理服务质量要求差距较大。按养老院改造提升的标准,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多数乡镇难以承担。二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有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以居家养老的老人为服务对象,具有社区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服务双重功能,是解决家庭日间无人或者无力照护老年人的重要平台。我县社区养老设施面积普遍不达标,又没有专业人员,因此,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和服务内涵有待提高和完善。三是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运作难,市场运行机制尚未形成。
(三)社会养老服务队伍素质有待提高。一是全县25所敬老院院长,大多是村两委退休人员担任,年龄大,文化水平低,管理能力不强。二是现有社会养老服务人员缺失。全县现有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绝大多数是就近招收的年龄较大的农民工,只能对老年人进行最基本的生活照料,难于提供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专业化的养老服务,高素质的老年人社会管理人才和专业化服务人才严重缺失。三是后继乏人。一方面由于老年人护理工作脏、累、责任大,一般人不愿从事并且看不起这个职业;另一方面社会养老服务人员待遇总体偏低,致使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进人难、留住专业人员更难。
(四)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存在结构性矛盾。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养老服务需求的数量不断增加,层次不断提高。在有选择机构养老意愿的老人中,不仅要求养老机构能满足基本的吃住,而且还要求满足医疗保健、精神文化生活等配套服务。而我县现有养老机构均为社会福利机构,主要功能是满足“三无”、“五保”老人等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保障,在配套设施以及服务质量和水平方面与老年人需求层次不断提高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致使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出现了结构性矛盾。
三、几点建议
根据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积极探索适合我县县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一要完善领导机制。切实加强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自觉把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真正发挥政府导向和引领作用,并将规划落到实处。二要建立部门协调机制。要建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落实协调工作制度,积极整合资源,加强衔接,形成工作合力。三要健全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广泛参与的多渠道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二)加强养老机构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和创新运营监管模式。要进一步加强公办养老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大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力度,完善配套设施,创造良好的养老环境,使分散供养的老年人自愿到敬老院安度晚年,提高敬老院入住率。创新管理机制,探索“公建民营”管理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运营,通过免租金、提供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公建民营”。以新建的县养老服务中心为突破口,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以承包、合资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鼓励有一定经济实力、有资质的社会组织、企业、个人来运营。
(三)切实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逐步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要确保社区养老用房的达标配备,积极探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努力提高社区养老服务水平。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中介机构、家政服务、物业公司以及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加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化建设,积极开拓短期托养、生活照料、疾病护理、情感慰藉、精神文化生活等居家老人需要的多种养老服务。打造居家养老与社区照顾、上门服务紧密结合的养老模式。
(四)开展养老服务专业培训,加强专业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一要加强社会养老服务队伍的职业教育培训。将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养老护理员及其他各类从业人员纳入政府培训规划,加强对老年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二要建立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制。乡镇敬老院管理和服务岗位,所需人员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经费由县财政给予核拨。三要充分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倡导社会各界志愿者与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结对活动,建立起专业人员与志愿者相结合的养老服务群体。鼓励老年人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鼓励健康老人、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服务。努力形成以专业人员为骨干、服务从业人员为主体、志愿者队伍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队伍。
凤阳县人大办2017-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