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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报告讲话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人社局

题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情况调查报告

资料提供时间:202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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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凤县劳动保障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县政协2021年工作安排,社法委与县人社局组织对我县劳动保障工作进行了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我县劳动保障的现状

县委、县政府历来非常重视民生工作,我县劳动保障得到了很大发展。

1.劳动就业成效突出

一是多措并举促进就业。始终坚持把扩大就业、促进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新冠肺炎疫情以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稳就业工作,通过减负稳岗、扩大增量、突出重点等措施,精准打出“一对一”就业帮扶、“四不一有”(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创业帮扶不止步、就业援助不放松、安全返岗有保障)、“五个点对点”(培训、招聘、援助、帮扶、送达)等稳就业促就业“组合拳”。设立75个镇村“就业驿站”,推行“7×24小时”线上线下招聘,实现了劳动力“供给”与“就业”精准对接。全县共有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3807户7601人,基本实现了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全部就业,其中转移就业4864人,自主创业111人,灵活就业259人,农业就业2349人。二是想方设法就近就业。发挥中小微企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各类经济合作社等贫困劳动力“嵌入式就业”新模式,大力发展村镇工厂和扶贫基地建设,最大限度吸纳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截至目前,全县共发展村镇工厂7家、就业扶贫基地5家,就近就地安置贫困劳动力220人。三是千方百计兜底就业。积极协调县镇机关单位,积极开发公益专岗,兜底安置“三无劳动力”及特殊困难人员就业。整合农村公共基础管理“1+7”岗位与农村公益性岗位,提高工资待遇,激发工作热情。目前,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318人,占全县公益岗位总数467人的68%,开发公益专岗安置43人,整合1+7基础设施管护岗位安置174人,疫情期间新开发212个临时性防疫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159人。2020年,共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306.5万元。四是提升技能促进就业。做实“岗位供给”和“就业需求”两个清单,努力构建贫困劳动力培训结束便能同步就业的培训输转一体化工作机制。2020年以来,累计组织开展技能培训21班738人,其中贫困劳动力232人。五是大力开展以工代训。支持稳就业保就业,重点针对新吸纳劳动者的企业、新社区工厂(含扶贫车间、村镇工厂)、停产停业的中小微企业和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企业开展以工代训,截止目前发放31户企业以工代训补贴260.33万。

2.劳动监察工作日益规范

一是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强力推动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形成全方位覆盖、全过程监控、精细化管理的全新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规范用工诚信单位创建活动,大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引导企业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建立劳动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等多部门联动的综合治理机制,组织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和专项整治,对县域内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八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确保了县域内6个在建项目工地全部落实了保障农民工工资八项制度,及时有效查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案件。2020年以来,向公安部门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3件,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案件2件,帮助691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803万元。二是完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引导企业规范用工,加强对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指导与管理,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了97%以上。三是做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探索建立劳动监察、劳动仲裁行裁衔接工作协调机制,避免推托办事,杜绝相互扯皮。同时指导9个镇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完善“互联网+调解”平台,开展网上调解,坚持“调解为主,调裁结合”的原则,努力化解劳资双方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依法妥善、公正、及时处理好劳动争议案件,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办好,确保仲裁案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

3.社保扩面征缴扎实推进,经办服务能力大幅提升。

一是精准施策,实现贫困人口“应保尽保”。按照中央、省、市社保扶贫工作部署,加强与县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沟通,动态掌握全县贫困人口、低保特困人员、残疾人员最新数据,为特殊人员缴费和享受补贴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确保特殊人员顺利缴费和补贴政策落实。对核实的社保扶贫对象,及时将任务分解到各镇,建立定期通报和销号制度。在县、镇、村三级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全县14198名社保扶贫对象全部实现应参尽参、应贷尽贷、应享尽享。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助力社保“提标扩面”。重点面向小微企业从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未参保人员开展社保政策分类宣传和精准施策,年度参保扩面工作任务全面完成。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实现首发,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取得决定性胜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3915人、47197人、5088人、6805人、13821人。三是精准落实政策,助力企业“轻装快跑”。全面落实“减、免、缓、延”系列政策的执行,助力企业轻装快跑。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减免148户参保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1735.25万元,减免30户参保企业失业保险费58.04万元,减免209户企业工伤保险参保缴费464.88万元,为17户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506.57万元。四是围绕打包一次办,助力群众办事“跑一次”。积极落实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实行“打包办”、“提速办”、“简便办”,大力压减办事材料,依托“秦云就业”小程序、“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利用信息化手段规范业务经办,加大信息共享力度,最大限度减少材料提交,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目标,助力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4.医疗保障工作成绩斐然。

凤县医保局自2019年成立以来,在职工医保、待遇保障、工伤保险征收等方面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2020年共有参保单位330户,参保人员13046人,基金征缴4076万元,较2019年增收297万元,增长7.9%。待遇享受2826人次,医保支付1520万元,大病报销54.5万元。二是工伤保险。2020年工伤保险参保571个单位,基金征缴217万元。待遇享受417人次,支付1891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1.劳动力结构性矛盾突出

我县劳动力40603人,但劳动力素质较低,具有一技之长的技能型人才缺乏,体力型劳动力较多,造成技术性人才需大量引进,体力型劳动力需输出;我县人才流失严重,无论是干部队伍,还是教育、卫生系统,近年来都有不少人才流失,如凤县医院近年就流失了20多名骨干,造成医院一些科室无法正常运转,影响了医院医疗水平的提升;农村技术人才奇缺,特别是适应乡村振兴,引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一定市场经营能力,引领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领军型人才极为短缺。由于就业观念的影响,我县有心从事农业的年轻人越来越少,学习钻研农业科技的有知识、有文化、有志于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型农民更少,成为乡村振兴亟待解决的问题。

2.有些政策急需配套

近几年我国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劳动保障领域也有许多新的改革,促进了社会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推动了劳动保障更适应变化了的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但随着人民日益增长的需求变化和改革的持续深入,劳动保障一些政策也需及时配套,以确保改革的健康稳步推进。如:1.林场遗留问题缺少政策。2018年1月林场由二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转为公益一类全额事业单位,2018年7月以前一直在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转制文件要求把林场纳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目前,林场职工的参保缴费问题是需要结算还是整建制转移,省上一直未明确政策,林场不能办理缴费业务,但还得保证林场退休人员待遇按时发放,这不符合养老保险先征缴后发放的要求,时间越长,问题越多,涉及资金量越大,在职职工个人账户储存记账利息的累计金额就会相对减少,养老待遇就会降低。2、“中人”丧葬抚恤金尚无政策。机关保险改革启动4年来,各项政策陆续出台,但由于退休“中人”养老金结构与现有抚恤金政策无法对接,现有抚恤金政策无法核算退休“中人”丧葬抚恤金待遇,致使“中人”抚恤金无法办理。3、医保政策应需探索完善。医院之间转诊不通畅,病人要重复缴门槛费。按政策规定,同一病人,在医院转诊,门槛费可抵扣,但,在实际操作时,都按出院,再入院处理,病人要重复缴门槛费,加重了病人的负担。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均缴费水平低。我县人均缴费水平目前处于全市倒数第三位。城乡居民在养老保险费缴纳时,一方面是从制度实行时,村上一直按最低标准通知群众缴费,使群众形成了按最低标准缴费的习惯。另一方面,群众对政策理解还不透彻,没有认识到多缴多得的好处。现在村上不收费了,大多数群众通过手机APP自主缴费时,仍然选择最低标准缴费,导致个人账户积累少,年老时养老金水平低。

3.劳动纠纷依然存在

近年来虽然我县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效果,但劳资纠纷仍时常发生,仅2020年县法院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93起,劳动保障监察受理劳动纠纷案件94起。究其原因:一是执法人员短缺、经费不足。由于仅有三人,平均2.6个工作日就要处理一起劳动纠纷案件,只能被动的接受、处理各类纠纷,未能经常深入基层、深入项目工地,宣传、检查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无法经常检查、督促预防劳资纠纷的各项制度完全建立,提前发现并化解劳动纠纷的矛头性的问题。二是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制度落实不到位。我县除住建领域外,其余行业工资保证金制度都没有很好落实;加之部分建设项目资金不到位,造成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还有工程建设项目层层分包、违法转包的情况依然存在,极易引发劳资纠纷。三是劳资双方法律意识淡薄。资方存在着用工不规范;解除劳动合同时,不能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不给劳动者交纳或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引发劳动者在遭受工伤事故时,不能及时足额获得赔偿。劳动方在发生纠纷后情绪急躁,不能依法维权,信“访”不信“法”,造成信访事件增多。

4.遗留问题应引起足够重视

多年来,在劳动保障领域积累了一些矛盾和问题,引发了社会矛盾和上访。一是国营企业改制遗留问题。上世纪九十年代—本世纪初,进行的国有企业改制和关停,造成凤县金狮建材有限公司、凤县小峪河金矿、凤县草凉驿磷矿、凤县红星化工厂、凤县电石厂遗留的医保费、养老保险费、遗属生活补助费、留守人员工资等无法解决,引起这些企业职工多次信访、上访,已成为我县的重要的不稳定因素。二是企业离休干部问题。因企业关停、倒闭引起的企业离休老干部养老保险未统筹部分和医保费问题,涉及双祥公司张有德、发电机厂张涛、农械厂李香成三人,按县委、县政府(2015)88号文件精神,企业无力承担的离休干部费用由同级财政负担,三人每年需费用7268元,尚未理顺。三是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费未及时足额交纳。征地时,要按每亩最低1万元的标准向市财政交纳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费,征地报批后市财政按70%返还拨付。截至2020年底,县政府承诺的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费尚未交清。

三、意见建议

1.加大培训,努力提高劳动者素养

完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政策,根据我县产业发展及时调整职中学科设置,加大培养智能制造、特种装备等领域高技能人才,设置适合我县农业特色的专业,如:林麝养殖、中药材种植、果树种植、农村经济组织经纪人等;县人社局要积极推进劳动者的再培训,根据市场需求开展订单式培训,实现先培训、后就业。要积极推进劳务输出、劳务培训的市场化,引进企业加大我县劳务输出、引进的力度,提高劳动者的就业率;优化完善就业创业政策,进一步支持以创业带动就业,实现创新创业和扩大就业间的良性互动,支持兴办如留凤家苑式的社区工厂,吸纳更多的群众就近就业;发挥好我县产业发展潜力,利用资源丰富、要素成本低、市场潜力大等优势,以产业发展释放就业需求。

创新载体,转变人才思想观念,打造引才引智平台。坚持外引与内培相结合,探索引才新思路,建设人才公寓等贴心服务,做到引进一批、留住一批;建立灵活、高效的临聘人才机制,以“专家工作站”、对口支援帮扶“等平台为依托,按照“只求所用,不求所有”的办法,聘用省市专家教授来我县工作、带教;各业务部门要建立健全专家人才库,以便能及时准确的引进短缺人才;创造条件,提供事业发展平台,让来的人才有舞台,大胆使用优秀的年轻人才、高级职称人才,尤其是在科教、卫生等专业型部门要重点培养特别优秀的人才,条件成熟的可破格提拔,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选拔优秀的专业人才到领导岗位上去,让事业留住人;营造氛围,树立标杆示范,增强有突出贡献人才的荣誉感、使命感。

2.理顺政策,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

对林场改制遗留问题、“中人”丧葬抚恤金尚无政策、医保方面公益性岗位的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加大向上反映力度,争取中、省早日出台配套政策,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对本县出台的政策,建议加大调研的力度,搞好部门的协商、配合,抱着一切对工作负责,一切以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为目的,对单位和群众反映较大的政策,及时调整完善;创新机制,取消县内医院转诊,重复收取门槛费,减轻患者负担;对2017—2018年欠各医院的报销住院费,争取上级支持,尽早得以解决;各医院也要加强管理,不断提高诊疗水平,积极参与卫健局开展的云医生(远程会诊)、远程心电中心、远程影像中心等创新改革,提高基层医院收治住院的能力和积极性;继续加大社保政策的宣传力度,消除政策知晓死角,要继续坚持吃千辛万苦、进千家万户、道千言万语的“三千万”精神,向群众讲清讲透养老保险政策,算清账,让群众真正明白,缴养老保险是给自己缴的一份保障,多缴将来才能多领,才能生活的更体面。另一方面,政府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落实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正常增长机制,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努力实现群众尽力,政府出力的良好局面。

3.创造条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统一认识,明确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意义,和谐劳动关系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涉及每一名劳动者、涉及每一个家庭,是实现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的重要前提。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在明晰职责的基础上加强部门联合,共同治理,劳动者、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劳动保障监察合作管理劳动关系,保持劳动关系均衡发展;一是建议县有关部门能联合调研,解决县劳动监察大队人员少、经费少、车辆老旧等的问题。二是建议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加强对行业建设项目的监管,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八项制度;县劳动监察大队也要履行好监察职能,经常深入项目工地,检查督促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提前预防各类劳动纠纷的发生。三是建议县发改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行政审批局要严把项目审批关,建设资金不到位项目不能审批通过。

4.寻脉问诊,逐步化解遗留问题

对历年积累的劳动保障领域的问题,要引起重视,充分认识到其影响力和对社会稳定的危害性。逐件分析,分门别类,一事一策,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先人后事,逐年化解。对涉及多部门,较复杂的问题,要成立专班,限时间,限要求,逐件拿出解决意见,在财力允许的时候,逐件解决,以维护我县的和谐稳定。

凤县政协2021-04-06

 

 

金昌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情况调查报告 文章下载

金昌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情况调查报告

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传统的就业制度、就业方式、就业理念快速变化,出现了大量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新就业形态,有效扩大了就业渠道。因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就业方式与传统就业方式存在较大差异,劳动者权益保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日益凸显,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为全面掌握我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实际情况,市人社局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邮政管理局等行业监管部门,对货车司机、快递员、外卖员、网络营销员等4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签订、社保缴纳、工资收入、休息休假、职业伤害保障等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并深入圆通快递、韵达快递、饿了么等平台企业一线进行实地调研,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劳动者性别、年龄、学历分布情况。从调查结果来看,我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中男性占比76.6%,女性占比23.4%,男性比重远远高于女性。从年龄结构上来看,20-40岁青壮年劳动力占比 89.4%,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中的主力军。新就业形态的工作模式主要是“平台+个人”,年轻人对智能产品的高接受度和对网络和各类APP的熟练运用度增加了他们与新就业形态的适应度。从学历层次上来看,劳动者普遍学历较低。我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以货运、快递、网络餐饮配送等行业为主,知识和技能要求不高,准入门槛低,就业人群主要为农村富余劳动力、两后生、残疾人等低学历就业弱势群体。

(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总体劳动合同签订率为36%,处于较低水平。调查涉及的四个行业中,快递行业劳动合同签订率最高。顺丰、京东、邮政等快递企业管理制度较为完善,对符合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按规定签订了劳动合同,对不完全符合劳动关系的情形,与劳动者签订了书面协议。网络餐饮配送和货运行业因劳动关系不明确等因素,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

(三)薪金收入情况。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月平均薪金收入主要集中在3000-6000元,3000元以下的人数不多,均高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各行业薪金收入情况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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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薪酬构成来看,电子商务行业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津贴为主;物流快递业以基本报酬、计件报酬、奖励收入、津贴补贴为主;外卖员报酬较为复杂,有寄件报酬、绩效+福利、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等形式。从薪酬发放方式来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资发放以银行卡为主,个别企业通过支付宝和微信发放。

(四)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中社会保险参保率普遍较低。已参保的劳动者中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数居多,占总人数的34.6%;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了社会保险的人数只占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28.1%;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占总人数的16.2%。分行业统计,快递行业参保率最高,约84.2%的从业者参加了各类社会保险,其中,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占总人数的47.3%,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占总人数的30.2%,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了养老保险的占总人数的6.7%。电商、货运和网络餐饮配送行业中参加社会保险人数较少,主要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为主。

(五)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情况。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普遍工作时间过长。从每周工作小时数看,周工作48小时以上的占总人数的90.4%,绝大部分劳动者每周工作时间都超过了40小时。从休息休假天数来看,每月平均休息4天的占总人数的41.1%,整月无休的占比为31%,可以看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普遍存在双休日挤占严重,休息休假制度不够完善等问题,劳动者的休息时间未能得到有效保障。

(六)职业伤害保障情况。调查数据显示,只有28.1%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了工伤保险,33.6%的劳动者参加了人身意外险、雇主责任险等商业保险,还有38.3%的劳动者没有职业伤害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处于较低水平。原因主要是新就业形态领域职业伤害保障制度机制不完善、企业及劳动者权益保障意识不强等。快递、外卖、货运等行业职业伤害风险较高,目前的职业伤害水平将为劳动者权益保障增加一定风险。

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存在的问题

(一)劳动关系认定有难度。新就业形态用工方式复杂多样,部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平台企业之间建立了与传统的劳动关系相区别的新型关系。以货车司机为例,平台和司机之间没有建立紧密的管理关系,工作时间和工作量由司机自主决定,收入根据接单情况结算,而且司机可以与多个平台建立关系,很难界定用工性质。部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对“工资事实”认定重要性了解不足,认为只要薪水正常发放,无所谓发放时间是按日、按周还是按月,发放形式是以银行卡还是直接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转账,导致国家无法对这部分工资进行相关查证监管,在劳动者需要与用人单位确认劳动关系进行维权时缺乏有力证据。同时,一些新业态企业刻意规避劳动法律,通过诱导或强迫劳动者转为个体工商户等方式规避用工责任,进一步增加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关系认定工作的难度。

(二)社会保险参保率低。新就业形态就业方式灵活,劳动关系认定不明确,无法与我国目前普遍实行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和国家三位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匹配,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难度大。部分劳动者因工资收入不高,不愿参、参不起,即使参加了社会保险,也因为收入的不稳定性和工作流动性大而中断社保费缴纳。另外,大部分劳动者对社会保险政策知之甚少,没有参保意识或不知道如何参保,再加上部分平台企业没有按要求履行社保缴纳义务,致使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会保险参保率普遍较低。

(三)职业伤害保障存在短板。快递员、外卖员、货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存在较大的工伤风险,但由于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的认定有难度、职业伤害保障制度目前还不完善等因素造成大部分劳动者不能参加工伤保险。部分平台企业通过购买人身意外、雇主责任等商业保险对劳动者进行保障,但保障水平相对较低。

(四)平台企业相关规则不完善。平台企业管理制度、规则和平台算法缺乏顶层设计,没有统一的行规或法律法规支撑。大部分平台企业没有完善的平台进入退出、订单分配、计件单价、抽成比例、报酬构成及支付、工作时间、休息、劳动定额、奖惩等直接涉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制度规则,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没有依据。

三、措施建议

(一)准确认定劳动关系,依法合规用工。指导企业明确劳动用工情形,厘清劳动者权益保障责任。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条件成熟的可以订立电子劳动合同。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指导企业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协议,合理确定企业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个人依托平台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从事自由职业的,按照民事法律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平台企业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的,依法履行劳务派遣用工单位责任。对采取外包等其他合作用工方式,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的,平台企业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落实社会保险政策,优化经办服务。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积极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网上转移接续工作。指导企业依法为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劳动者办理参保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鼓励不完全符合建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劳动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引导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做到应保尽保。结合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特点,拓展社会保险网上经办服务事项,推动参保缴费、权益查询网上办、掌上办。在参保缴费、权益查询、待遇领取和结算等方面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完善职业伤害保障制度,提高保障水平。采取政府主导、信息化引领和社会力量承办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健全职业伤害保障管理服务规范和运行机制。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且企业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平台企业通过购买人身意外、雇主责任等商业保险,提升平台灵活就业人员保障水平。以快递行业平台企业为重点,开展单险种优先参加工伤保险试点工作,成熟后全市铺开。鼓励企业建立帮扶互助保障基金,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重大疾病、安全事故、意外伤害等给予一定帮扶。

加大监管惩戒力度,完善制度规则。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督促企业履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责任,加强治理不按时合规发放劳动报酬、违法超时加班等突出问题,倒逼企业完善相应规章制度。按照《甘肃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对平台企业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建立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履行守法诚信义务。行业监管部门指导平台企业制定修订涉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制度规则和平台算法。在制定修订过程中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充分听取工会或劳动者代表的意见建议,并将结果公示告知劳动者。相关部门设置维权服务热线电话,畅通咨询、投诉、举报渠道。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对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等方面的咨询或对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控告、申诉可直接拨打维权服务热线。相关单位及时受理投诉举报事项,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金昌市政府2022-07-05

 

 

乐清 关于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文章下载

乐清 关于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

(2020年9月25日)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计划的安排,我们于8月6日完成了相关调研方案制定,并着手对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开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朱赛月带领由部分常委会委员和社会建设委、社会建设工委全体人员组成的调研组,走访了市人力社保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民政局等部门,赴科技孵化器、特殊教育学校、华仪电商园等7个单位实地了解劳动协议签订、社保缴纳、残疾人就学就业等情况,并通过经开区总工会发放了近100份调查问卷向企业员工了解企业劳动关系情况。同时,我们还在8月中旬分别就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创业就业等三方面调研内容邀请相关部门、乡镇、企业座谈交流,并听取相关情况汇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近年来,我市以“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为主线,着力落实普惠性社会保障政策、促进创业就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由于市政府的报告中成绩已经讲的比较到位,这里就简单介绍比较亮点的几项工作。

一是全力建设大救助体系。市政府按照“一门式、便捷化”的总体要求,今年5月20日在市民政局下设社会大救助服务中心,并建立社会大救助服务系统,汇集了户籍、车辆、社保、医保、民政、不动产等信息,综合了16个救助部门67项救助政策,利用微信公众号服务平台实现救助对象的“零次跑”。而且通过系统研判自动向救助对象推送相应的救助政策,实现救助政策的全覆盖。

二是扎实创成“无欠薪”城市。自2017年以来,市政府深入开展“乐清无欠薪”行动,促进劳资关系更加和谐,劳资纠纷案件从2017年的921件,下降到2019年的339件,降幅达63.2%,并于今年顺利通过了省级“无欠薪”县(市、区)的考核验收。

三是积极搭建创业就业扶持平台。今年上半年,为对冲疫情影响,我市积极搭建就业创业平台,着力助推企业复工复产,联合58同城网等十余个平台免费为企业发布信息,举办各类专场招聘会、校企人才合作对接会,促进求职人员与企业有效对接,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14万人,整体就业形势不断向好。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有待加大。《劳动法》普及面不广,基层员工和企业主法律意识明显缺乏。一方面是基层员工接受法律宣传教育的渠道狭窄,一般只在受到肢体或显性权益(工资、加班费等)侵害后,才会从网上查询相关条款保护自身权益;另一方面企业主自身法律意识淡薄,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甚至规避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劳动关系仲裁中也是处于被动应诉地位。从今年全市劳动仲裁的情况看,企业主与员工有关工伤、经济补偿金等纠纷仲裁中,完全胜诉的案件占比仅为0.3%,部分胜诉的案件占比为45.81%。相较而言,企业中层干部作为我市组织《劳动法》培训时的主要听课对象,他们的维权案件有所增加,且绝大部分胜诉。此外,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转职工养老保险政策调整的敏感性不足,政策宣传未充分到位,产生了一定的社会维稳压力。

(二)政策引导性普惠性特点未得到有效发挥。一是就业创业政策制定进度跟不上上级调整的步伐,今年6月份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市新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依据的省、温州市4个文件中,1个是2017年印发、2个是2018年印发,最近1个是2019年4月印发,而国务院印发的新一轮稳就业政策已经于今年7月出台。二是职工社保、医保政策没有很好惠及乐清当地居民。由于新居民需要社保缴纳年限才能让子女在乐清就学,他们对相关社保、医保的缴纳主动性和自觉性较高,而乐清本地居民认为自己已享受农村社保、医保政策,在企事业单位上班时忽视了向单位要求为其缴纳社保医保,只能享受标准较低的城乡社保和医保。三是医保标准制定不符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今年乐清城乡医保人均筹资水平为1060元,财政补助710元,分别位列温州各县(市、区)倒数第二和倒数第一的位置,且报销比例比温州平均水平低5%。

(三)基层服务力量有待加强。一是基层社保队伍不稳定。基层社保窗口服务人员大部分为临时聘用,工资待遇低、工作强度大,以致人员变动快,造成在为民服务上质量难以提升,给政府形象带来了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此外,城乡社保协管员队伍管理松散,作用发挥不明显,而且村(社)调整后,协管员队伍没有及时响应调整,影响了城乡社保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大救助体系建设力量有待进一步配强。市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作为大救助数据提供端,相关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高,数据采集不够精准、数据更新不够及时,影响了社会救助平台智能研判的准确性;大救助中心力量配置尚未到位,功能难以全部发挥,特别是利用大救助服务中心的数据优势为社会力量更加便捷地参与社会救助工作,还需要投入更多力量进行探索和时间;相关部门没有确定专人负责办理大救助中心发送的业务需求,存在内部推诿扯皮,影响了大救助体系的整体效率。三是劳动仲裁力量配置不足。温州各县(市、区)中,我市仲裁案件数量较多,2019年为642个,今年上半年则达450个,而我市劳动仲裁员仅4人,远低于瑞安、永嘉等地,面临严重的案多人少矛盾。

(四)人才难招难留的根源性问题没有解决。一是各类人才在乐清的成长空间有限。一方面,我市缺乏各类高技能人才的交流学习平台,部分企业反映从外省招引过来的高技能人才,没过两年在知识储备和工作技能上就已经落后,没有在我市形成有效的人才聚合效应,带动当地人才的成长;另一方面,我市企业并不重视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不愿在企业内部培养紧缺型人才,依赖高薪从其他企业挖人。二是员工再教育再培训的平台不强。目前全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学校不多,公办学校主要以培养面向当地特色产业的人才为主,直接面向企业紧缺型人才需求去培养的不多;培训机构虽然直接面向企业职工,但这些培训机构普遍存在场地狭小、收费较高、依赖于外地培训资源和力量等问题。三是政府对技工职业技能提升方面的政策引导不到位。企业普遍反映我市存在高技能人才的结构性短缺,但市政府在相关高技能人才培养政策上没有给予充分支持,政策指挥棒作用发挥不是很明显。四是本地人力资源开发不到位。本地大学生在乐清本地就业不多,一方面是我市整体就业观念相对落后,认为政府单位上班有档次,蓝领技工没地位,很多大学生宁可在政府部门当临时工,也不愿学一门技术,去企业上班做蓝领技工;另一方面,我市对本地大学生的招引政策相较外地大学生没有明显优势,本地大学生回乡创业就业的意愿并不强烈;此外,北上广深和杭州等城市在区位、政策、人际环境、创新创业氛围等方面较我市都更具吸引力,我市青年大学生更愿意留在这些大城市生活就业。因此,近年来,我市大学生呈“出去一火车、回来一卡车”的净流出态势。

三、意见建议

一是要切实增强法规政策宣传贯彻力度。法规政策宣传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推动《劳动法》向企业主和基层员工普及,切实维护好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构建法律框架内的和谐劳动关系;广泛开展招才引智政策在市域外的宣传,特别是在高校的宣传力度,吸引大学生来乐创业就业,让更多本地大学生在回乡发展;着力加大社保、医保政策在全市的宣传力度,向广大群众阐明近年来缴费标准、补助比例和养老金额度、报销额度等的政策变化情况,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各项政策的发展过程,在增强全民参保意识的同时,维护好政府公信力。

二是要切实促进社会保障惠及民生福祉。继续加大对社会大救助服务中心建设的投入力度,尽快使各项工作走上正轨;重视大救助体系建设链条上各类人员、各个部门的协同配合,从数据采集到问题交办形成工作闭环,使弱势群体真正感受到来自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加大医保缴费额度和报销比例,实现从温州下游水平向中上游水平跃进。加大社保、医保队伍建设力度,提升从窗口服务到入户收缴等各项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以专业的服务提升群众对社保、医保工作的支持和认同。

三是要切实推动引才就业需求趋于平衡。在促创业稳就业政策制定上要实现提速换挡,跟上国家、省、温州市政策制定的步伐,避免乐清政策与上级政策出现脱节现象。加大职业技能培训的力度,降低职业技能培训补助条件,拓宽职业技能培训渠道,从政策层面支持企业开展现代师徒制探索,妥善解决好我市职业技能人才结构性短缺问题;发挥好职业中专在职业技能人才培养的桥梁纽带作用,帮助企业在相关大专院校培养短缺高技能人才。增强招才引才竞争力,适当放宽人才招引政策,加大政策优惠力度,让住房、子女就学等优惠政策惠及更广泛的人才群体。

四是要切实推进劳动关系更加和谐有序。增强仲裁院的力量,及时处置劳动关系纠纷案件。持之以恒地抓好“无欠薪”工作,将6项制度在全市各类企业中推开,保障员工劳有所得。依法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处置好假借“欠薪”追偿工程款的案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化解社会矛盾。

乐清人大2020-09-27

 

 

达州市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平台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文章下载

达州市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平台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平台是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的工作平台和基本依托。加强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平台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重要指示的具体举措。为更好的推进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平台建设,发挥其在公共服务方面的作用,我们对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平台建设进行了调研,初步了解和掌握了我市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平台建设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并据此提出一些对策和建议,以更好的指导今后工作。

一、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平台建设的由来

2010年3月,人社部出台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0]22),2010年4月,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出台了《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加强全省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编发 [2010]11号)、省人社厅出台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0]44号)等一系列文件,对全国、全省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作出了部署和安排,由此开启了惠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平台建设活动。

二、我市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平台建设的现状

截止2017年6月底,全市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行政区划个数共计3525个,已建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3481个(编制部门批准机构数533个),其中街道(乡、镇)行政区划个数308个,已建机构308个,建成率100%;社区行政区划个数456个,已建机构456个,建成率100%;村行政区划个数2753个,已建机构2709个,建成率98.4%,完成省厅任务117%,。实有工作人员(含兼职)3886人,其中有编制的846人,购买服务的1644人(其中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812人);专职人数1035人,兼职的2851人;大专以上学历人数894人,大专以下的2992人。乡镇(街道)实有工作人员(含兼职)733人,其中有编制的516人,购买服务人数217人;社区实有工作人员(含兼职)512人,其中有编制的60人,购买服务人数452人;行政村实有工作人员2641人,其中有编制的270人,购买服务人数1216人。已建成的3481个基层服务机构,有办公场地的有2982个,无办公场地499个(其中社区58个,村441个);有计算机3280台,其中有1097台计算机连接专网,1076台连接互联网。上半年基层平台工作经费共计565.5万元,人均1455元;人员经费(劳动报酬)3502.2万元,人均9012元。乡镇(街道)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成率100%,完成省厅任务120.4%,社区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成率97.5%,完成省上任务的133.5%。

三、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推动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根据部、省、文件要求,市、县两级都及时出台了基层平台建设的相关文件。对全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平台建设做出了部署。各县(市、区)均成立了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基层平台的规划和建设工作。通过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实施方案、资金预算等方面给予强有力的保证。

(二)强化经费保障。一是积极向国家、省、市人社部门争取基层平台建设专项资金;二是通过县、乡两级财政补贴、村(社区)组织机构进行整合置换等方式多方联动,稳步推进基层平台建设工作。三是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平台的专职工作人员工资由县财政统一支付,工作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保障了基层平台的顺利运行。

(三)强化场地设备设施建设。一是利用中央、省1+4项目加强县、乡镇基层平台场地建设,通川区、宣汉、开江、大竹、渠县,建成了5个县级服务中心和20个乡镇服务所。二是利用县、乡两级财政资金,就业专项资金等投入新建、改建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平台场地近1780个。三是入住乡镇、村(社区)政务服务中心,解决服务场所37962平米。四是乡镇(街道)、社区和部分村服务平台安装了排号机、LED显示屏、电脑、扫描枪、自助查询终端等设备。

(四)强化队伍建设。一是乡镇(街道)人社基层平台均核定了事业1-2名编制,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二是通过开发公益性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补充乡镇劳动保障协理员,村(社区)均配备了劳动动保障协理员,基本满足了工作的需要。有的地方积极实行村级代办员制度,由村干部兼职承担此项工作,基本实现了乡村工作人员全面配备的格局。三是全面推行职业培训上岗制度,市、县两级多次组织乡(镇)、村(社区)专兼职人员进行培训,对所有工作人员均进行了集中一周的计算机的基本操作、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工作流程、公务人员的工作规范等业务培训,并建立基层工作人员定期培训制度,采取在职培训、上派锻炼、轮岗培训等灵活多样、因需施教的培训方法,并通过考试,合格的颁发了结业证书。提升基层队伍的综合素质,提高基层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政策水平和服务质量。

(五)强化制度建设。一是各县(市、区)基层平台建立健全了服务规范制度。建立健全统一的基层服务平台工作制度、业务流程、服务标准。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AB岗工作制等服务制度。规范六项主要工作的业务流程,明确办理权限和办理程序。统一服务标准,实行柜台服务制和“一站式”服务。二是细化激励考评及机制。对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建立了单独的激励考评机制(平时考评和年度考评、业务能力考评和服务礼仪考评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并将考评结果作为窗口工作人员评先选优、绩效考核、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三是提升政风行风建设。健全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组织体系,强力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划定了任务清单、明确了责任分工、细化了工作举措、完善了问责机制、畅通了举报渠道等,实时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第一时间回应百姓关切,对群众反映效能低下、办事推拉、态度不好、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进行了严查重处,实现了定期通报、跟进督导、限期整改。

(六)加强信息化建设。一是全面建成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市、县、乡、社区和部分村开通了金保网络,建成了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业务信息网络,极大地方便人民群众办事。二是社保、医保、城居保等在参保登记、缴费征收、待遇支付、关系转移等业务在金保业务专网运行。三是加大社保卡发行力度。市、县下达社保卡办理目标任务,通过前期的信息摸底、数据采集等工作,目前正加紧制发中。四是加强业务系统建设。依托“互联网+”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人事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目前,已实现工资申报、职业资格办理等网上操作。

四、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基层平台服务场地、设备设施不达标。一是办公场地面积不够。已建成的基层人社服务大厅面积有30%在左右未达规定标准,部分服务场地没有档案室、信息发布区、业务办理区、等候区、查询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室和劳动保障监察举报窗口等。行政村的服务点是挂靠在社区、村办公室,一室多用,特别是多数村服务能力差,场地不达标。二是有部分平台设施设备不齐全。专业制证机、网络摄像头、指纹采集仪及虹膜采集器等专业设备未配备。三是个别平台设置不够合理。由于村(社区)的基层平台更多地是参照行政区划来设置,存在着分布不均、设置不合理的现象。比如有的服务站位置偏远,不方便群众就近办事;有的服务对象不均,服务对象多的几万人,少的仅几百人。

(二)人员配备不足、队伍不稳定、业务素质不高。 一是人员编制少。目前,多数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只配备了2名工作人员(大多数是大学生村官或者协理员等临聘人员,编制内人员较少),而且大多数身兼数职,普遍存在人手少、任务重、压力大的问题。二是工作人员待遇偏低。大多数基层平台工作人员是公益性岗位,待遇较低,且各行政村基本都是村干部兼职,目前没有为其计算兼职工资,导致其工作积极性较低。三是队伍不够稳定。村(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经办人员都是由各村(社区)干部兼任,人员年龄普遍偏大,随着村支两委换届,基层工作队伍流动性大、不稳定。四是基层工作人员尤其是村(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加之涉及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多、政策性强,基层工作人员普遍缺乏全面的、系统的业务知识和法规知识,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五是服务平台以乡镇政府管理为主的体制存在较多问题。乡镇、村(社区)工作人员以乡人民政府管理为主,业务上受上级人社部门的业务领导,工作中既要承担人社部门交办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劳动关系、维权等工作,又要承担乡镇、村(社区)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不能做到专职专用,与人社平台繁重服务任务要求不相适应。

(三)信息化建设滞后。一是金保网络(专网)已连接至各个乡镇,并开展了网络办公,但绝大部分村(社区)未实现互联互通;就业平台可在互联网实施信息交换;社保(机保)已与市局网络互连,现暂未延伸至乡镇,更未延伸至村(社区);医保网络与市级联通,与各乡镇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连接,但未连接至乡镇服务中心。二是绝大部分村(社区)服务站也是仅有设备、未连网络,经办人员只能单机操作、再人工报盘,不但效率低下,而且难以监控,无法开展信息共享、网上服务和异地结算等工作,更无法满足业务经办下延的需要。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一是有的地方认识不到位,重视还不够,工作力度不强。二是地方财力不足,资金匮乏,投入不足。

五、对策和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基层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党的十九大坚持把就业和社会保障作为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明确要求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制度,加快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这就要求我们在做好城镇劳动就业工作同时,把农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摆上位置,把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重点向村(社区)延伸,最终实现劳动就业的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我们必须加强政策宣传,充分认识建设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重要意义,了解国家、省对基层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规定和要求,充分认识加强基层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特别是加强农村公共就业平台建设对于加快城乡统筹,改善民生,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二)进一步搞好规划,明确建设任务。利用全面建设群众满意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为契机,进一步明确基层平台建设的时间表和路径图。对应建未建的基层平台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规划,加大基层平台建设投入,力争2020年全面超额完成省厅下达我市的基层平台建设任务。

(三)进一步加强基层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厅建设标准,利用县、乡两级财政投入、就业专项资金和人社、国土、民政等部门资金共建,加快平台服务场地建设和设备设施配备,逐步增强基层服务平台的“硬实力”,切实提升基层平台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基层平台队伍建设。一是进一步按照川编发〔2010〕11号要求,落实乡镇街道人社服务所事业编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招聘村(社区)协理员,二是建立工作人员考核奖励和竞争机制,提高收入待遇,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使工作人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对优秀人员适当给予绩效考核奖励,稳定基层队伍。三是加强人员培训,要建立基层工作人员档案,建立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机制,对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培训和业务培训,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努力实现一岗多责、一专多能。三是探索建立全市统一的“垂直管理”体制,即建立实行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管理为主,同时接受乡镇党委、政府监督和指导的管理体制,推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向专业化转变,促进其职能职责充分发挥。

(五)进一步提高信息化水平。一是进一步完善基层服务平台信息网络,依托“金保工程”网络建设,逐步将乡镇、社区和重点村接入“金保工程”业务专网,及时建立起上连到市、下延至县、乡、村(社区)的四级网络架构,切实做到让群众足不出村(社区)享受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二是推动线下业务逐步拓展到线上。尽快开通手机APP,建立网上办事大厅。本着“成熟一项,上线一项”的原则,逐步实现群众关心关注的个人权益查询、业务申报、自助缴费等功能,构建起 “24小时不打烊”的网上办事体系。

达州市人社局2018-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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