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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政策措施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人社局

题目:关于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改革政策措施

资料提供时间:2023-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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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咸阳深化劳务协作加强基层协理员培训 文章下载

泰州咸阳深化劳务协作加强基层协理员培训

为深化泰州市与咸阳市两地结对帮扶工作,进一步强化双方扶贫劳务协作,帮助咸阳市全面推进标准化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新形势下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7月20日起,泰州市举办为期5天的“陕西省咸阳市人社基层平台协理员业务培训班”,60名来自咸阳市人社基层平台的专职协理员参加了培训。此次培训除3天集中授课外,还安排了2天的跟班学习和考察调研。培训结束后,学员们必将发挥“一个带动一片”“一片带动一群”的良好作用,为两市扶贫劳务协作夯实队伍基础。

截至目前,泰州市已联合咸阳市人社部门举办各类培训班72期,培训咸阳籍劳动者3560人,其中贫困劳动力1188人;去年8月下旬起,招收咸阳籍初中毕业生至泰州技师学院就读,并按有关政策提供2200元/人的学费补贴。

7月20日,泰州咸阳扶贫劳务协作第三次联席会议在泰州市锦泰宾馆召开,两市人社系统、扶贫办、7所高校负责人和部分企业代表出席会议。两市分别介绍了2018年扶贫劳务协作工作进展情况,对下半年工作进行了谋划部署。

今年以来,两市共举办专场招聘会和劳务对接活动12场,提供泰州就业岗位12906个,向泰州地区输送咸阳籍劳动力218人,帮助一大批贫困劳动力在泰实现就业、摆脱贫困。

7月20日,两市人社局在泰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举办了咸阳市驻泰州扶贫劳务协作服务工作站正式挂牌仪式,标志着泰州咸阳扶贫劳务协作全方位、深层次持续开展,将更好地为咸阳籍贫困劳动力赴泰务工、权益维护、政策咨询、岗位发布提供优质服务。

联席会期间,咸阳市一行还先后赴海陵区祥和养老院以及扬子江药业集团走访调研,与咸阳籍养老护理员、咸阳在泰就业毕业生分别进行了座谈交流。

今年上半年,泰州市强化咸阳农村务工人员生活保障和权益维护,目前咸阳在泰农村务工人员办理就业登记645人,今年上半年净增269人,呈快速增长态势,在泰稳定就业半年以上人员占比达到70%以上。

会上,靖江市人社局与永寿县人社局、泰兴市人社局与旬邑县人社局、海陵区人社局与长武县人社局、高港区人社局与淳化县人社局分别签订订单式就业培训合作协议;泰州学院与咸阳师范学院、泰州技师学院与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泰州职业技术学院与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分别签订校校合作协议;咸阳师范学院与泰州市绘福幼儿园、咸阳职业技术学院与江苏罡阳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校企合作协议。

泰州咸阳两地人社部门将继续努力,提高政治站位,确保高效率组织实施到位;把握民生维度,确保高水平劳务协作到位;拓展共赢深度,确保高质量配套服务到位,共同完成好扶贫脱贫的重要任务。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08-24

 

 

泰兴 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动保障协理员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章下载

泰兴 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动保障协理员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近年来,随着我市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劳动保障协理员管理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在当前形势下进一步提升劳动保障协理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广大群众提供规范、高效、便捷的人社服务,根据《江苏省人社基层平台建设标准和服务规范》《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泰政办发〔2014〕10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劳动保障协理员管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劳动保障协理员是指聘用在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的专职工作人员,主要承担和开展以下工作:

(一)基础管理。组织和开展辖区内人员信息采集和单位信息采集、调查和统计工作,建立基础台账,实行动态管理。人员信息主要包括失业人员基本信息、劳动者申报就业信息、就失业人员动态跟踪服务信息、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扶持创业人员信息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权益信息等;单位信息主要包括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和培训信息等。

(二)就业服务。负责辖区内失业登记受理、劳动者申报就业登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服务、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就业援助、社区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申请受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受理、招聘服务、职业介绍服务和推荐就业技能培训等。

(三)创业扶持。主要包括创业服务、创业培训、个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受理和创业补贴申请受理等。

(四)社会保障。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辖区内社会保障服务,主要包括:社会保险信息查询服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理、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社会保障卡发放办理、社会保障卡功能检测、密码修改和信息查询等服务。

(五)劳动维权。负责辖区内简单劳资纠纷调处、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传递、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劳动保障监察“三色预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息采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等工作。

(六)其他工作。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以及人社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人员配备

劳动保障协理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实行定额管理。名额确定以满足业务需求为导向,原则上结合服务对象人数和工作业务量大小进行配备:乡镇(街道)平台配备2-4名协理员,济川街道、延令街道、黄桥镇所属社区配备2名协理员,其余村居(社区)配备1名协理员。泰兴市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协理员名额表见附表。

三、人员管理

劳动保障协理员隶属各乡镇(街道)。人员由各乡镇(街道)统一管理,具体包括人员补充、合同签订、业务培训、工资发放、绩效考核等工作。各乡镇(街道)对劳动保障协理员的补充应在市人社局核定的人员名额内,采取公开招聘方式吸纳大中专毕业生,也可从空缺岗位中安排一定的名额优先招聘就业困难人员。劳动保障协理员公开招聘具体工作由乡镇(街道)组织实施,也可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招聘费用由乡镇(街道)承担。人员补充方案和结果应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

四、工资待遇及经费保障

(一)劳动保障协理员工资待遇由乡镇(街道)根据各自财力状况,结合劳动保障协理员工作量、作用发挥、其他编外用工和一般村居(社区)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等自行研究确定(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乡镇(街道)应及时足额发放劳动保障协理员工资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缴纳公积金。

(二)劳动保障协理员所需经费由市和乡镇(街道)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市财政通过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形式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原岗位补贴、保险补贴和绩效补贴总额的50%确定,并根据最低工资标准和保险基数上调情况同步调整。市财政补助不足部分由乡镇(街道)统筹解决。

五、其他事项

(一)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担负起劳动保障协理员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劳动保障协理员队伍建设工作,不断提升业务素质、操作技能和服务水平。要按规定将劳动保障协理员所需经费纳入乡镇(街道)财政预算,保障劳动保障协理员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调动劳动保障协理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维护队伍的稳定。

(二)市人社局负责按规定做好劳动保障协理员业务指导工作,组织开展集中培训、知识竞赛、业务比武等活动,对表现优异及年度考核优秀的劳动保障协理员给予适当的奖励。

(三)市财政局负责将市本级承担的补贴资金纳入年度预算,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审核和拨付资金。

(四)本通知涉及的经费保障方式调整自2021年1月起执行。民政协理员人员管理、工资待遇及经费保障参照本通知执行。

泰兴市人社局2021-11-23

 

 

城固县人社局“以考代训”加强劳动保障协理员(村信息员)队伍建设 文章下载

城固县人社局“以考代训”加强劳动保障协理员(村信息员)队伍建设

(作者:陈晓光 冯瑞)

为了扎实开展“三个年”活动,强化镇村劳动保障基层队伍建设,城固县人社局在全县开展了劳动保障协理员考核和村级劳动保障信息员业务培训,旨在进一步加强协理员(村信息员)的规范管理,夯实工作职责,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提升业务能力水平。

为了确保本次考核取得实效,成立了城固县劳动保障协理员考核评价领导小组,分四组对全县17个镇(街道)协理员和272个村(社区)信息员进行考核培训。本次考核采取“考训”结合的形式,通过本人述职、听取汇报、现场测评、面对面谈话等形式,全面了解协理员(信息员)工作成效。同时结合考核开展了业务培训,对2022年工作进行了通报点评,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对2023年稳就业工作要点和就业创业工作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讲解和安排,对大家工作中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考核结束后,将对考评结果进行通报,对表现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不合格的进行待岗学习。

本次考评要求全体协理员(村信息员),一要明确工作职责,抓好主责主业。要求全体协理员要明确本人工作职责,专职抓好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对没有从事人社工作业务,不能履职尽责地将结合本次考核进行规范整顿,对不服从管理的将不再续聘。村信息员要统筹兼顾抓好基础台账规范建立,全方位扩大就业政策宣传,抓好工作落实。二要强化业务学习,补齐短板弱项。要持续发挥好“五个一工程”工作服务机制,进一步加强政策业务学习,全面准确掌握辖区内人口基本情况,劳动力就业状况,政策覆盖落实情况等。要围绕脱贫攻坚巩固衔接,加大对脱贫劳动力(含三类人群)的就业帮扶的力度,规范建好各类台账,“点对点”开展就业援助。对工作中存在的台账数据更新不及时、政策落实有死角、“零就业家庭”援助不到位等共性问题,要立即整改,常抓不懈。三要突出工作重点,提升工作成效。要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人社工作会议精神,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延伸产业链条吸纳就业一批、新建产业项目创造一批、扶持自主创业带动一批、开发公益公共岗位安置一批”抓好“五个一批”拓岗就业工程,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充分就业,促进群众增收。

近年来,全县劳动保障协理员及村信息员能够敬业奉献、担当作为,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疫情防控等方面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赢得了群众认可。城固县人社局为了管好、带好、用好协理员和信息员队伍,修订完善了《城固县劳动保障协理员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月考勤,季点评,年考核的管理机制,从“德、能、勤、绩”等方面切实加强对劳动保障协理员(信息员)的全面管理。用制度助推协理员、信息员队伍勇做就业创业和劳动保障工作的“政策通”、人社事业发展的“推动者”、服务人民群众的“贴心人”,以“干部队伍能力提升”高效推进全县人社工作再上新台阶。

陕西城乡劳动就业报刊网2023-03-18

 

 

关于印发营口市本级劳动保障协理员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文章下载

关于印发营口市本级劳动保障协理员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为加强和规范劳动保障协理员管理,不断提升全市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水平,现将《营口市本级劳动保障协理员管理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参照本办法执行。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 日

(此件公开发布)

营口市本级劳动保障协理员管理办法

(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平台就业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37号)和省人社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辽人社〔2010〕248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和规范劳动保障协理员管理,不断提升市本级劳动保障平台建设水平,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协理员,是指依照程序招聘的、在市本级(站前区、西市区)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的专职工作人员。

第二章 准入制度

第三条 协理员准入条件为:本市户籍,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品行端正;热爱劳动保障事业,具备从事协理员工作必备的知识和技能。

第四条 协理员入职实行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的第三方机构推荐,经业务负责部门考核合格后上岗。

第五条 协理员入职后,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要求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后正式聘用,合同期限一年,合同期满即行终止,符合续签条件的,可续签合同(续聘人员可不受初始任职年龄限制)。协理员每届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年,任职到期后,须通过重新考核,考核合格后可重新上岗。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六条 公共就业服务工作

(一)宣传、落实国家、省、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

(二)掌握辖区人口中就业、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

(三)为辖区内失业人员提供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就业岗位信息收集、发布等服务。

(四)按要求为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对象提供就业援助工作和就业服务。

第七条 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

(一)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退休人员信息卡和档案卡进行登记、管理,做好对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

(二)对辖区内退休人员进行生存认定,定期将认定结果汇总并上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三)协助办理本辖区内退(离)休人员增减变动、遗嘱(离休人员)津贴申报等业务。为行动不便需要特殊照顾的退(离)休人员提供上门服务。

(四)做好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咨询服务。

第八条 劳动监察相关工作

(一)向辖区内用人单位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

(二)协助专(兼)职劳动监察员在本辖区内开展各项监察活动。

(三)对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开展信息采集,建立数据库。

(四)适时反馈监察网格内投诉举报案件,协助监察机构将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咨询的问题反馈到当事人。

第九条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一)协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开展辖区内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二)协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做好参保人员登记、医疗保险证办理、社会保障卡发放等相关工作。

(三)运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即时掌握辖区内参保人员的动态变化情况。

(四)宣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规定。

第四章 协理员享有的权利

第十条 协理员从业期间,工资与保险(五险)由第三方机构负责发放和缴纳,资金由市级财政部门从就业专项中政府购买公共就业服务项目列支。

第十一条 协理员正式上岗前,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操作实务、计算机操作、优质服务窗口创建和职业道德等相关内容的岗前培训。参加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劳动保障协理员培训。

第十二条 节假日、带薪年休假、婚丧假等参照企业职工标准执行。其中带薪年假休假时间按照购买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项目起从事协理员岗位实际年限计算。

第十三条 建立协理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调动其工作积极性,稳定职工队伍。

第十四条 协理员享有年终评优评先的权利,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和奖励。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的,优先续签合同。

第五章 协理员履行的义务

第十五条 认真履行劳动保障协理员工作职责。

第十六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服从安排、顾全大局,工作认真负责。

第十七条 接待服务对象时,应当热情周到,做到“用心、真心、精心”。

第十八条 做好日常工作详细记录,按规定填写各类表格,及时动态维护系统数据,坚持各项数据动态化管理。

第十九条 服从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考核,切实履行职责,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六章 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按规定建立劳动保障协理员档案。每年一月份填写《营口市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明细表》(见附件2),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 协理员岗位实行满三年轮岗制度,劳动保障协理员在同一社区工作满三年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轮岗,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协理员需调整变动、借调和解聘时,应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二条 未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借调劳动保障协理员。私自借调的,一经查实,核减该社区协理员配置指数,停发借调人员工资,退返第三方机构(派遣公司),另行安排从事其它工作,并通报批评。

第二十三条 协理员请假须逐级上报,2天以内须经其工作所在社区同意,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2天以上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协理员考勤事项,并按月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定期对协理员进行工作情况抽查,无故空岗超过3次的,解除聘用合同,退返第三方机构另行安排工作。

第二十四条 协理员不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要求,不服从岗位安排,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第七章 考核制度

第二十五条 协理员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可续签合同,考核被确定不称职者,按照规定予以辞退。

第二十六条 考核内容:

(一)政治立场、职业道德和工作、生活作风情况;全心全意为社区居民服务,维护群众利益,为群众解决问题的情况;廉洁自律,秉公办事,团结协作等方面的情况。

(二)对相关工作的政策、规定熟悉、掌握情况,熟练运用政策、规定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本职工作需要的文化、专业知识和技能等方面的情况。

(三)工作态度,有热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为居民服务的耐心、细心和精心,有刻苦的钻研精神和较强的进取精神,遵守工作纪律等方面的情况。

(四)工作履职情况,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果、效率及个人在完成工作任务中所发挥的作用等方面的情况。

第二十七条 考核标准:

(一)优秀:热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服从领导,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熟练完成本职工作,独立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出差错;团结同志帮助他人开展工作;出色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二)称职:热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服从领导,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能够完成本职工作;能与他人进行合作,团结同志;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三)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差,勉强适应本职位要求的;对所担负的工作任务不能按要求完成,其中某项工作经常出差错的;纪律松弛,无故连续缺勤三天或一年内累计无故缺勤五天的。

第二十八条 考核程序:

(一)日常管理考核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日常考核记录,在充分听取所在社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形成评议。

(二)上级业务部门评议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形成考核意见。

(三)劳动保障协理员互评是由所在社区的协理员之间进行评价,形成考核意见。

(四)年度考核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

第八章 退出制度

第二十九条 退出条件:

(一)违反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经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的。

(三)因本人行为不利于社区开展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违反职业道德,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违反规定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业务的。

(四)服务意识差,百姓满意率低,不能按时完成本职工作、经批评教育后仍不能改正的。

(五)因本人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六)年龄达到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半年的。

(七)存在其它不适合协理员工作问题的。

第三十条 协理员发生上述问题,不适合继续从事协理员岗位工作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予以辞退。

第三十一条 协理员因居住变迁、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要求辞去职务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批准后,由第三方机构负责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第三十二条 协理员五天以上不在岗,且未说明理由的,可视作自动离职。

第三十三条 协理员岗位实行末位淘汰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协理员所在岗位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对平时表现相对落后的协理员实行淘汰管理制度。每年淘汰人数不超过协理员总数的20%。

第九章 督查考评

第三十四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协理员的入职、调配、培训、年度考核、考评等工作。

第三十五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劳动保障协理员的日常管理,并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要求不定期对协理员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附件:1.营口市劳动保障协理员年度考核表

2.营口市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明细表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07-05

 

 

 

永吉县开展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用人制度改革工作 完善协理员队伍建设 文章下载

永吉县开展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用人制度改革工作 完善协理员队伍建设

  为加强行政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的服务效能,进一步做好农村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近日,永吉县结合实际,开展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用人制度改革工作,整合服务资源,创新用人方式,完善管理体制,重新选聘一批优秀人员走上协理员工作岗位。

  永吉县就业服务局在前期深入各乡镇(区)对协理员人员配备、作用发挥等情况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同财政、组织、纪检等部门对人员补贴资金使用渠道、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研究,制发了《永吉县重新选聘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的实施方案》。一是突破人员使用范围。对现有公益性岗位人员中达不到工作要求、不能胜任的人员,由村委会、各乡镇(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在本村范围内进行选聘,优先选聘村干部;二是拓宽岗位补贴资金使用渠道。对符合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协理员,岗位补贴继续由再就业专项资金按照原标准执行,对选聘的其他人员,由县级财政每月补贴500元;三是加强人员使用管理。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各乡镇(区)加大管理力度,完善村级协理员考核细则,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实施考核。县就业服务局也将对协理员工作进行定期督查、不定期抽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直至取消聘任资格。

经过重新选聘,目前全县140个行政村全部聘任劳动保障协理员,其中留任92人,重新聘任48人。接下来,永吉县就业服务局将组织全县村级协理员业务培训班,在进一步规范管理的同时,着力提高劳动保障协理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扎实推进基层平台各项工作的开展。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9-05-16

 

 

新街镇劳动保障协理员管理办法 文章下载

新街镇劳动保障协理员管理办法

为规范劳动保障协理员队伍管理,完善待遇保障及考核激励机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总则

1.本制度中“协理员”是指在政府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而提供的公益性岗位上工作的人员。我镇镇级协理员名额2个,村级协理员名额28个。各村不得自行补员或跨乡镇(街道)调整岗位,一经发现,停发协理员工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各村负责日常管理工作,镇为民服务中心负责劳动合同签订、业务指导等工作,镇党群工作局负责考核工作。

3.协理员必须服从村工作安排,参与村各项中心工作。

4.协理员原则上不固定工作单位,镇每年进行一次集中适岗测评,测评形式包括考试、考察等,取综合考核前2名为镇级协管员,其他人员按测评排名依次选岗。

二、工资待遇

工资结构由基本工资、分工工资和绩效工资三大块组成。

(一)基本工资

2012年12月之前担任村协理员的,基本工资为2660元;

2013年1月至2019年8月之间担任村协理员的,基本工资为2570元;

2019年9月以后担任村协理员的,基本工资为2470元。

从2022年1月起,基本工资每年增长100元。

(二)分工工资

按照人社相关业务全年完成情况,按人均400元/月标准,年终经考核后按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三)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分为月度绩效工资和年度绩效工资。

1.月度绩效工资。村协理员必须参与村其他各项工作,不参与人社外其他工作的不发放月度绩效工资。按照村全年月度考核总分,以不超过3元/分的标准发放月度绩效工资,具体发放金额由各村自行确定。

2.年度绩效工资。年度绩效工资实行百分制,以全年考勤情况、承担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各方综合评议等为基本依据,按照90元/分核算,年底统一发放。

三、考勤制度

1.建立上下班签到制度,各村协理员参与村日常签到,由所在村统计汇总。镇为民服务中心通过电话随访、随机到村抽查等方式进行考核。

2.建立请假报备制。各类请假均应事先填写请假审批单,请假一天内的由村党组织书记批准,请假一天以上(含一天)的须经镇党群工作局批准;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的须由镇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所有请假均需向党群工作局和为民服务中心报备。

3.每月事假超过三天以上的,在年度考核扣分项目中减5分;全年累计事假二十天以上的,当年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

4.每旷工一天,在年度考核扣分项目中减5分;全年出现连续旷工五天(含五天)或累计旷工三次(含三次)的,当年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全年连续旷工十五天(含十五天)或累计旷工三十天(含三十天)的,予以辞退。

5.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擅离工作岗位以及请假未归,未办续假手续者,按旷工记处。村每月月底将考勤情况报镇为民服务中心汇总备案。

四、辞职辞退

协理员出现下列情况的,由为民服务中心报镇党群工作局同意,可依法解除相关人员劳动合同。

1.考核结果累计两次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2.协理员签订劳动合同后,擅自在非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平台岗位工作或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从事商业保险等营销性兼职经营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

3.不服从村合理工作分工及工作安排的,经教育后仍不服从的。

4.在办理各类业务(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小额担保贷款初审、各类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认证、参保状态核定、死亡人员信息申报等)工作中因本人失职或参与弄虚作假,造成专项基金流失或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

5.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收受贿赂、挪用或侵占公共财产一经查实的,或因个人直接责任造成公共财物较大损失的。

6.泄露服务对象个人隐私或用人单位机密,造成较大影响或损失的。

7.因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或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违法活动,被公安机关处罚的。

8.违反作风建设规定,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9.其他符合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五、其他事项

1.村级协理员基本工资和月度绩效工资由镇财政承担,分工工资和年度绩效工资由村承担;村协理员由各村负责日常管理,不再享受工会福利;村协理员不参与各村月度考核工资发放。

2.镇级协理员的基本工资与村级协理员基本工资一致,享受工会福利,不发放分工工资,考核工资、值班费参照《新街镇劳务派遣(公司聘用)人员工资管理办法》(新委发〔2021〕46号)中A类人员执行。

3.民政协理员由政法和社会管理局进行日常管理,工会福利、工资待遇及考核等参照镇级协理员执行。

4.本办法未尽事宜,由镇党委另行研究决定,相关政策由镇党群工作局负责解释。

中共泰兴市新街镇委员会

2021年12月28日    

附:1.《新街镇劳动保障协理员年度考核评分表》

2.《新街镇劳动保障协理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3.《新街镇劳动保障协理员年度考核汇总表》

4.《新街镇劳动保障协理员请假审批单》

5.《新街镇劳动保障协理员离职呈报表》

附1

新街镇劳动保障协理员年度考核评分表

(    )年度

村  被考核协理员姓名     考评时间:     年    月     日

考核项目

序号

考  核  内  容

分值

考  评  标  准

所属村居打分

为民服务中心打分

一、一票否决项

1

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市作风建设各项规定

-

经查实有违纪行为的即一票否决

 

 

 

2

《新街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理员管理制度》中学习制度、考勤制度中明确规定的情形和奖惩制度中的特殊奖惩规定情形之一

-

出现明确规定情形和特殊奖惩规定情形之一的造成较大影响,即一票否决

 

 

一、基础工作(15分)

政策咨询

3

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并做好相应记载,正确、满意率达90%以上

2

不能提供政策咨询因政策咨询错误造成上访不得分;政策咨询每错1人次扣0.5分

 

 

 

入户调查

4

开展人力资源(含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实名制调查和入户走访活动,全面掌握辖区内人员的家庭情况、就业状况、保险状况、求职需求、培训需求等基础信息和企业用工状况及用工需求,并实施动态跟踪管理服务,实现人力资源有效入库率100%、动态管理运行率100%

2

按《泰兴市劳动保障协理员入户走访工作实施意见》考核办法执行,按比例得分

 

 

 

信息维护

5

将各类信息数据,按要求录入信息系统,并实施及时维护更新;实施动态跟踪管理服务的需按季更新信息系统数据库

2

信息数据未及时录入和适时更新维护的不得分,信息数据录入每错、缺一项扣0.5分

 

 

 

基础台帐

6

建立种类管理台帐,动态管理,规范详实,整洁美观,有相应的支撑材料

3

台帐每少一类扣1分,每缺、错登记一次扣0.5分;缺少支撑资料的扣0.5分,动态管理台帐,不详实的每有一次扣0.5分

 

 

 

信息发布

7

及时发布和更新有效的政策信息、岗位信息、培训信息等

2

无信息发布栏、不利用设备进行发布的不得分,无记录留存或发布信息过时的扣2分

 

 

 

设备管理

8

根据《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设备管理试行办法》的要求对设备进行建档和管理

2

未建档且未及时变更的扣1分;设备不能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的扣1分;网络不通此项不得分

 

 

 

交办工作

9

按时准确上报各类报表,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工作或突击性任务

2

视完成情况打分

 

 

 

考核项目

序号

考  核  内  容

分值

考  评  标  准

所属村居打分

为民服务中心打分

二、就业服务管理工作(15分)

空岗采集

10

采集企业空岗需求信息并及时发布

1

未开展不得分

 

 

 

职业介绍职业指导

11

根据求职人员情况提供初步的职业指导并开展岗位推荐匹配,对有就业愿望的求职人员每三个月至少进行一次“一对一”职业指导或岗位推荐服务,并有相应记录

1

职业指导或岗位推荐服务无相应记录、未开展的均不得分

 

 

 

就业帮扶

12

辖区内各类人员就业率90%以上,转移就业率80%以上

2

就业率不达标的不得分

 

 

 

 

13

积极开展就业再就业援助工作,树立就业援助成功典型,认真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个体经营、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初审、申报等工作

2

未开展就业援助的不得分。未能树立典型的扣0.5分;初审不严,申报不实不得分并追究责任;补贴发放不及时扣0.5分/人次;不及时登记扶持政策享受情况扣0.5分/人

 

 

 

 

14

协助做好辖区内农村困难家庭的认定,开展农村困难家庭就业援助,进行跟踪服务,1个月内消除零就业家庭;对辖区内已被审核认定的就业困难对象进行再就业援助并跟踪服务;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有就业服务需求)的提供就业服务,确保服务率达标

4

未制定帮扶措施的,扣0.5分,未按要求进行跟踪服务的,扣0.5分;未在规定时间内消除零就业家庭的,扣1分;未能按要求完成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有就业服务需求)提供就业服务的扣2分

 

 

 

培训组织

15

引导和组织辖区内城乡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创业培训和就业困难人员的“五包”培训,推进新成长劳动力等各项培训目标任务完成

3

未开展培训,培训目标任务数不能完成的不得分

 

 

 

创业服务

16

宣传落实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和引导城镇失业人员创业,扶持和推广创业就业典型。组织城乡失业人员创业培训,对自主创业者实施指导、扶持、全过程服务

2

创业服务不到位扣1分,无创业就业典型扣1分

 

 

 

考核项目

序号

考  核  内  容

分值

考  评  标  准

所属村居打分

为民服务中心打分

三、社保工作   (15分)

17

建立参保、退保、领取待遇人员花名册以及在校学生、未参保人员信息花名册,实行动态管理

2

台账每少一类扣1分,记录不详实每类扣0.5分

 

 

 

18

广泛宣传动员,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面,做好人员登记、权益查询和权益记录单发放工作

1

视完成情况得分

 

 

 

19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续缴工作

3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的不得分

 

 

 

20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续缴工作

3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的不得分

 

 

 

21

按月向镇为民服务中心报送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申报资料及转(退)保资料

2

视完成情况得分

 

 

 

22

按月上报死亡人员信息资料,并在为民服务中心指导下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

2

一次不上报扣1分,资格认证错误1例扣1分

 

 

 

23

协助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业务办理、待遇领取和资格认证等管理服务工作

2

视完成情况得分

 

 

四、劳动保障监察(10分)

24

掌握网格内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基本信息

2

未开展不得分,基本信息不完善扣1分

 

 

 

25

开展网格内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指导服务工作,促进网格内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和谐运行

2

未开展不得分

 

 

 

26

跟踪排查和化解网格内劳资矛盾隐患,调处简单劳资矛盾纠纷,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及时反馈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和举报投诉信息

2

未开展不得分,工作失误造成矛盾纠纷、扩大激化矛盾的不得分

 

 

 

27

配合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网格内用人单位开展监察执法活动

2

视工作完成情况打分

 

 

 

28

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报告网格内劳动关系领域的群体性事件,反映劳动关系运行和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及有关意见、建议

2

视工作完成情况打分

 

 

 

考核项目

序号

考  核  内  容

分值

考  评  标  准

所属村居打分

为民服务中心打分

五、退管工作(5分)

29

按规定时间、要求,每年核查一次退休人员和供养亲属领取生活补助费的资格认证工作

2

漏查、少查1人扣1分,错验一例扣1分,出现冒领养老金的此项不得分

 

 

 

30

建立、完善退休人员和供养亲属信息卡。基础台帐健全,项目齐全,记载清楚,根据退管软件内容,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

2

按要求建立和完善退休人员信息卡得3分;缺类的扣1分,内容不齐、记载不清楚的每次扣0.5分,未按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的扣1分

 

 

 

31

协助做好异地退休人员资格认证工作

1

协助完成异地退休人员进行资格认证工作的得2分,未完成的或资格认证有误的不得分

 

 

六、村中心工作(30分)

32

按照村中心任务分工,有序参与各项工作。

 

按照参与分工情况由村书记酌情打分。

 

 

六、日常考勤(10分)

33

服从指挥,正常签到

10

自觉遵守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得满分。迟到早退被镇纪委或其他纪检部门发现一次扣2分。

 

 

总      分

100

 

 

 

减分项目

出现《新街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理员管理制度》中学习制度、考勤制度中明确规定的情形

不定

按《新街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理员管理制度》中学习制度、考勤制度中明确规定的计分办法累计积分

 

 

加分项目

职能开拓创新,形成亮点特色,具有推广价值;开展基础调查,撰写优秀调研报告;在群众评议中表现特别突出的

≤10

工作有创新、有特色,受省、市、市(县)表彰分别加5分、3分、1分;在省、市、市(县)报刊发表文章的每篇分别加2分、1分、0.5分(累计不超过5分);承担省、市各级相关工作检查并通过验收的加5分;在群众评议中满意率达100%的加2分;年度完成辖区内全部人力资源入户走访工作的加2分;文件规定的其它加分项目

 

 

总        得        分

 

 

附2

新街镇劳动保障协理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           )年度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

 

前两年考核等次

      年

 

       年

 

个人总结(德、能、勤、绩、廉)

 

 

村居负责人评语和考核建议等次

 

 

 

签名                               年     月    日

新街镇为民服务中心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本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新街镇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3

新街镇劳动保障协理员年度考核汇总表

(          年度)

单位名称

(盖章)

 

现有协理员人数

 

实有参加考核人数

 

考核结果

考核等次

人数

姓名

 

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优秀等次人员公示情况

 

 

盖  章

年   月   日

新街镇为民服务中心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新街镇党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说明:此表一式三份。被评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人员,需报送经村审核盖章的文字材料。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4

《新街镇劳动保障协理员请假审批单》

姓名

 

工作地点

 

申请日期

 

请假类别

□事假

□病假

□婚假

□产假

□丧假

□其他

请假时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共    天  

请假理由

 

请假期间联系电话

 

村负责人

 

为民服务中心负责人

 

村分管负责人

 

人社分管负责人

 

镇党委主要负责人

 

 

 

 

 

 

 

 

 

 

附5

新街镇劳动保障协理员离职呈报单

拟离职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进本系统时间

 

离职前所在  单位

 

工作岗位

 

拟离职时间

 

离职类别

□解除合同   □辞职    □辞退   □其他

离职

原因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个人需说明的事项或要求

 

 

村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新街镇为民服务中心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新街镇党委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说明:1、离职类别填写“其他”的应在“离职原因”中作具体说明;

2、离职人员需做好工作文件、资料、使用办公设备的移交,并停发工资、停止缴纳社会保险。

泰兴市新街镇202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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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咨询: 010-51651161

客服电话: 010-51651162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沙子口路76号富莱茵花园18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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