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郧西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相关股室、信息中心、社会保险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各乡镇(场、区)人社所:
现将《郧西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联系人:基金规划财务股 陈晨 6236525
2022年4月25日
郧西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我县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工作,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人社函〔2022〕64号)及<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全市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十人社函〔2022〕10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责任导向,进一步深化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加强社保基金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建设,提升基金管理水平,切实维护社保基金安全。
二、主要任务
此次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重点是进一步完善社保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强化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四防”协同,筑牢制度、机制、监督、严打、能力“五道防线”。
按照省、市提升年行动工作部署安排,共有六个方面17项主要任务:一是加强数据共享,开展全险种核查。主要包括企保、城居保、机事保各系统的对接比对;跨层级、部门、险种的数据联网核验和共享比对;疑点数据的筛查、核查等。二是规范审核管理,严格制度执行。主要包括严格规范基金支出、加强社保审核审批确认管理、加强劳动能力鉴定管理。三是规范资格认证,加强经办内控。主要包括规范社保待遇资格认证管理、加强社保基金财务管理、严格经办岗位权限管理。四是健全系统功能,提升技防能力。主要包括强化信息系统风险防控能力、规范社保卡发放管理和应用。五是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主要包括抓好社保基金行政监督办法贯彻实施、完善基金监督约谈机制、完善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机制、严肃基金要情报告纪律。六是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教育警示。主要包括严抓问题整改,严肃追责问责,持续开展警示教育。
具体任务内容详见全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县级任务分工表(附件表)。
三、实施步骤
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3月)。县人社局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统筹部署提升年行动,认真学习贯彻省、市动员部署会精神,根据省、市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及任务分工,印发行动实施方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2年4—11月)。根据省、市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及数据核查、督导评估等专项工作方案,按照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县人社局将适时组织召开提升年行动任务落实情况调度会,听取各相关部门工作汇报,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和问题整改情况。
(三)检查督导阶段(2022年6—10月)。依据全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抽调“四位一体”成员单位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对2021年专项整治风险排查发现问题开展“回头看”检查,督促问题整改。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2年11月)。各险种经办机构认真梳理总结,对标对表评估成效和不足,形成评估报告于11月10日前报送至基金规划财务股。基金规划财务股总结各险种相关情况,向市人社局提交评估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开展“提升年”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的重大政治责任,是促进全县社会保险制度安全、平稳、高质量运行的重大举措,是巩固和深化社保基金管理专项整治风险排查成果的客观要求,各经办机构要高站位认识开展提升年行动重大意义,积极贯彻落实好提升年行动相关安排部署。
(二)加强领导,成立专班。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基金规划财务股、政策法规股、社保股、工伤保险股、社保局、公才局、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及各乡镇(场、区)人社所所长为成员的全县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全县提升年行动的领导,组织开展提升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基金规划财务股,集中力量开展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
(三)强化协同,有序推进。社保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对照任务分工表,牵头责任单位(股室)依职能抓好任务落实和问题整改,进一步完善社保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四防”协同机制,堵塞管理漏洞,不断提升社保基金管理水平。
(四)及时调度,扎实整改。建立工作台账,坚持按月调度,全程跟进,及时督导。同时进一步强化问题整改,建立健全问题整改风险防控预案,对2021年风险排查发现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任务的要“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持续整改的要加大督导力度;对于今年“提升年”行动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问题整改责任制、对账销号制、报告制以及监督检查制,规范整改工作要求,加快整改进度,提升整改实效。
附件:1.郧西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领导小组
2.郧西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县级任务分工表
附件1
郧西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昌盛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唐光平 县人社局党组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
何昌记 县人社局副局长
熊敬云 县人社局副局长
陈 波 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新根 县人社局总会计师
成 员: 李赋明 县社会保险局局长
刘长青 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局长
徐 慧 县人社局养老保险股负责人
高 炜 县人社局信息中心负责人
龚 磊 县人社局政策法规股牵头人
张 雷 县人社局工伤保险股牵头人
张晓静 县人社局基金规划财务股牵头人
各乡镇(场、区)人社所所长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全县提升年行动的领导,组织开展提升年行动,抓好任务落实及问题整改。基金规划财务股负责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的日常事务,牵头组织开展检查,汇总上报全县提升年行动评估报告。
附件2
郧西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县级任务分工表
主要任务 |
具体举措 |
完成时限 |
责任领导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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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跨层级、跨部门、跨险种数据共享对比 |
(一)配合省厅做好全省企保系统、城居保系统、机事保系统与部级社保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社保信息比对查询系统实现接口对接。 |
省集中企保系统(含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城居保系统、机事保系统: 按照省统一安排部署实现接口对接,在待遇发放前开展比对,防范异常发放风险。 |
2022年5月 并持续推进 |
何昌记 |
信息中心 |
社保局 公才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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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配合省厅做好全省企保系统、城居保系统、机事保系统新参保、新退休等状态变化和个人关键信息变更实现联网核验。 |
省集中企保系统(含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城居保系统、机事保系统: 信息中心负责做好技术衔接工作,社保局和公才局充分运用好系统联网核验功能模块,办理新参保、新退休、待遇核定、待遇发放前,联网核验人员真实性、生存状态及重复待遇、应转未转参保关系等。 |
2022年5月 并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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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中心 |
社保局 公才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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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配合省厅做好全省企保系统、城居保系统、机事保系统加强与公安、民政、卫健、医保等部门数据共享。 |
省集中企保系统(含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城居保系统、机事保系统: 信息中心负责做好技术衔接工作。 |
2022年5月 并持续推进 |
何昌记 |
信息中心 |
社保局 公才局 |
二、开展全险种疑点数据核查 |
(四)按部、省要求,开展违规参保、重复领待、死亡冒领、“假人”骗领、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等“五项指标”常规疑点数据筛查。 |
①组织做好部社保中心等部门下发的疑点数据核查工作。 ②严格落实《关于防范和查处服刑及强制戒毒人员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57号),核查服刑违规领取行为。 ③开展全县重复领取待遇数据比对,核查重复领取行为;与公安、卫计委、民政等部门数据比对,核查“假人”、死亡冒领行为。 |
2022年11月 |
熊敬云 何昌记 |
社保局 公才局 |
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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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按照省级梳理的“五项指标”以外省集中企保系统(含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城居保系统、机事保系统生产库疑点数据,组织开展核查。 |
①根据省下发的疑点数据,开展数据核查。 ②确定问题数据,督促整改。 ③汇总全县情况,搞好总结分析。 |
2022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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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中心 基金规划财务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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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组织开展疑点数据核查 |
①根据省、市部署安排,组织全县开展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疑点数据核查。 ②充分运用基金监管系统,建立健全常态化大数据筛查机制,对关键信息开展大数据比对监督检查。 |
2022年11月 |
徐新根 |
基金规划财务股 |
社保股 社保局 公才局 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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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健全经办机构疑点数据派发、核查、审核、反馈机制。 |
①按省厅要求,健全疑点数据派发、核查、审核、反馈机制,待遇发放和审核人员不得负责本人经办业务的疑点核查。 ②依托省集中系统和稽核考核系统,密切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数据派发、核查、审核、反馈工作。 |
2022年11月 |
熊敬云 何昌记 |
社保局 公才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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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格规范各项社保基金支出 |
(八)摸底调度全县待遇项目情况,提出清理整顿要求。 |
①职工养老保险:按国家要求,落实国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清单。 ②失业保险:对超范围支出情况进行摸底,然后提出清理整顿要求。 ③工伤保险:摸底调度全县工伤保险待遇项目情况,对照工伤保险政策提出整改要求。 |
持续推进 |
熊敬云 何昌记 徐新根 |
社保股 公才局 工伤保险股 |
社保局 公才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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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加强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退捕渔民参保补助资金、困难人员参保代缴资金等各项支出管理。 |
①失业保险:对超范围支出项目按规定处理。 |
持续推进 |
熊敬云 何昌记 徐新根 |
公才局 |
社保局 公才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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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工伤保险:根据上述清理情况,做好整改工作。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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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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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加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优化经办流程,确保被征地农民补偿资金及时入账。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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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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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做好退捕渔民参保补助资金管理。补助资金由人社部门发放的地方,应做好资金管理,确保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由农业部门发放的地方,应做好部门协同。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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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做好困难人员参保代缴资金管理。做好部门协同,配合主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做好代缴工作。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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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严禁代发项目资金和社保基金混用,严禁纳入社保基金会计核算范围。 |
全险种: ①实现业务数据统筹内和统筹外分盘推送财务,财务开设单独的代发项目专用账户,分别建立账套,分开核算。 |
持续推进 |
熊敬云 何昌记 |
社保局 公才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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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社保审核审批确认管理 |
(十一)严格按规定审批职工养老保险提前退休。 |
①启用全国特殊工种全量信息库。 ②使用全省集中企保系统。 ③强化“两指”考核。 |
持续推进 |
熊敬云 |
社保股 |
社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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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推进特殊工种岗位人员全量信息入全国库。 |
启用国家特殊工种全量信息库,按要求录入信息,作为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依据。 |
2022年11月 |
熊敬云 徐新根 |
社保股 |
社保局 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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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加强工伤认定管理,防止弄虚作假违规做出工伤认定结论。 |
①以工亡(视同工亡)、同一单位或同一人员多次发生工伤等风险较大的业务为重点开展自查。 ②认真贯彻执行《湖北省工伤认定规程(试行)》。。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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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股 |
社保局 |
五、规范社保待遇资格认证管理 |
(十四)建立长期暂停领取待遇人员常态化清理机制。 |
全险种: ①参照《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暂停领取待遇人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1〕108号),建立健全各险种常态化清理机制,明确分类处理办法。 ②组织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建立调度机制督促落实。 |
2022年8月 |
熊敬云 何昌记 |
社保局 公才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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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配合省厅完成省集中企保系统(含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城居保系统、机事保系统与全国社保待遇资格认证系统对接。 |
运用省集中企保系统(含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城居保系统、机事保系统开展比对,获取养老、失业、工伤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结果。 |
2022年5月 并持续推进 |
何昌记 |
信息中心 |
社保局 公才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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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配合省厅做好信息化比对确认、手机APP自助认证结果直接嵌入业务经办系统。 |
全险种: 加强社会认证结果的审核,实现认证过程、认证结果系统。 |
2022年8月 |
何昌记 |
信息中心 |
社保局 公才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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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对超过一个认证周期(最长12个月)未认证、经核实丧失待遇领取资格的做停发处理。 |
全险种: 优化各险种待遇资格认证业务经办流程,及时核实、停发待遇。 |
持续推进 |
熊敬云 何昌记 |
社保局 公才局 |
信息中心 |
六、加强社保基金财务管理 |
(十八)加快业务财务一体化建设,完善财务审核规则。 |
完善省集中企保系统(含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城居保系统、机事保系统: ①支持通过系统审核待遇拨付计划、确认实收实支情况,实现待遇发放总额和明细数据的自动核对。 ②支持对未发放成功的业务进行核查处理,严控银行账户信息的变更。 ③实现财务记账凭证与业务批次数据相对应。 |
2022年11月 |
熊敬云 何昌记 |
社保局 公才局 |
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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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建立待遇发放失败业务的信息反馈处置机制。 |
全险种: ①进一步优化与支付银行间业务流程。 ②完善社银平台,实行支付信息与资金拨付指令同步发出,实现发放失败业务信息全程线上反馈。 ③加强业务财务对账,做好发放失败业务信息的反馈处理。 |
2022年5月 并持续推进 |
熊敬云 何昌记 |
社保局 公才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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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严格落实基金账户、财务档案、系统密码等管理要求。 |
全险种: ①严控基金账户对私转账。 ②严禁通过工作人员个人银行账户代发待遇。 ③严格按规范保管财务档案。 ④财务系统登录密码定期更换。 |
持续推进 |
熊敬云 何昌记 |
社保局 公才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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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全县统一协议文本,完善与支出户、代发户银行的协议内容,协议尚未签署或不符合要求的完成补签。 |
全险种: 督促全县使用全省统一规范协议文本,与合作银行签署协议。 |
2022年5月 |
熊敬云 何昌记 |
社保局 公才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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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严格经办岗位权限管理 |
(二十二)严格落实不相容岗位分离和高风险岗位定期轮岗制度。 |
各险种: ①按照人社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岗位权限管理办法》要求,督促各级落实不相容岗位分离和高风险岗位定期轮岗制度,建立岗位权限管理台账。 ②完成信息系统岗位权限管理功能。 |
持续推进 |
熊敬云 何昌记 |
社保局 公才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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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全面落实电子社保卡扫码登录,取消用户名口令访问。 |
完善省集中企保系统(含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城居保系统、机事保系统: ①全面落实电子社保卡扫码、数字证书等强认证方式登录。 ②推进取消用户名口令访问方式登录系统。 |
2022年3月 |
熊敬云 何昌记 |
社保局 公才局 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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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加强对非工作时间段操作高风险业务的管理和监控。 |
完善省集中企保系统(含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城居保系统、机事保系统: ①组织开展非工作时间段操作高风险业务的检查。 |
2022年8月 |
熊敬云 何昌记 |
社保局 公才局 |
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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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将恢复已终止养老保险待遇业务的办理权限上收到省或市。 |
机事保、城居保:此类高风险业务必须经过系统运维平台进行省级审核,审核通过后严格按照相关业务的经办复核流程办理。 |
2022年3月 |
熊敬云 |
社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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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强化信息系统风险防控能力 |
(二十六)进一步推进风控措施进规程 |
全险种: ①认真贯彻落实《省级统筹企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 ②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机关养老保险经办规程》。 ③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工伤保险经办规程》。 ④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失业保险经办规程》。 |
持续推进 |
熊敬云 何昌记 |
社保局 公才局 |
信息中心 基金规划财务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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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全面取消手工经办业务、社银人工报盘、现金发放待遇。 |
全险种: ①严格落实《关于强化社会保险信息系统风险防控能力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4号)的有关规定。 ②结合疑点数据核查,开展检查,对未实现“三个全面取消”的地方予以通报。 |
2022年11月 |
熊敬云 何昌记 |
社保局 公才局 |
信息中心 基金规划财务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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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健全风控预警功能。 |
①严格落实人社厅发〔2022〕4号文的有关要求。 ②建立业务分类分级管控机制,梳理风险预警规则,明确处置流程。 ③通过系统实现事中管控。 |
城居保系统2022年5月前;其他险种11月前 |
熊敬云 何昌记 |
社保局 公才局 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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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强化本地稽核内控功能 |
①严格落实人社厅发〔2022〕4号文的有关要求。 ②设置稽核内控规则。 ③建立稽核内控功能。 ④实现稽核内控功能的纵横联动。 |
城居保系统2022年5月前;其他险种11月前 |
熊敬云 何昌记 |
社保局 公才局 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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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规范社保卡发放管理和应用 |
(三十)加强社保卡服务全流程监管,落实从申领到注销各环节管控措施。 |
①严格执行<省人社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保障卡服务全流程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关于加强社会保障卡服务全流程监管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办发〔2022〕3号),加强社保卡管理,进一步开展社保卡清理。 ②严格落实《省社会保障卡业务经办规程》,规范全市社保卡业务经办。 ③及时注销死亡人员社保卡社保功能。 |
持续推进 |
何昌记 |
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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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加强社保卡合作银行协议管理,严禁违规批量激活社保卡银行账户。 |
①按照省制发的统一协议文本,与社保卡合作银行签署协议。 ②推广持卡库人使用线上渠道自助激活社保卡。 ③督促社保卡合作银行严格遵守人民银行有关社保卡银行账户面签激活规定,严禁批量激活和未见面激活。 |
持续推进 |
何昌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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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建立库存卡、超过6个月未发放到人社保卡的常态化清理机制。 |
①对库存卡、超过6个月未发放到人的社保卡情况实行常态化清理。 ②开展数据比对工作。 ③及时清理"废卡"。 |
2022年11月 |
何昌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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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抓好社保基金行政监督办法贯彻实施 |
(三十三)学习贯彻社保基金行政监督办法 |
①在局微信公众号平台宣传《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 ②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执法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 ③结合岗位大练兵活动,认真学习贯彻社保基金行政监督办法。 |
2022年11月 |
徐新根 唐光平 |
基金规划财务股 机关党委 |
局机关相关股室 社保局 公才局 信息中心 |
十一、完善社保基金监督约谈办法 |
(三十四)贯彻落实社保基金监督约谈办法 |
认真贯彻落实社保基金监督约谈办法。 |
持续推进 |
徐新根 |
基金规划财务股 |
局机关相关股室 社保局 公才局 信息中心 |
十二、完善社保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办法 |
(三十五)贯彻落实社保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办法 |
认真贯彻落实社保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办法。 |
持续推进 |
徐新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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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完善社保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 |
(三十六)贯彻落实社保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 |
认真贯彻落实社保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 |
持续推进 |
徐新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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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持续加大基金监督力度 |
(三十七)开展监督约谈 |
结合基金监督检查、基金案件发生等情况,根据《湖北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监督管理约谈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对基金管理出现重大问题的经办机构进行约谈。 |
持续推进 |
徐新根 |
基金规划财务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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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八)推进基金监管系统应用 |
按照国家部署,安装应用“金保二期”基金监管系统。 |
2022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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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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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九)畅通举报通道 |
在人社部门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基金监督机构监督举报电话。 |
2022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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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推进要情直报 |
根据国家部署安排,以国家金保二期基金监管系统上线运行为契机,按要求通过监管系统直报基金要情。 |
2022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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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持续加大基金监督力度 |
(四十一)加强要情共享和协同处理 |
建立要情共享和协同处理机制,视基金要情类型,将日常要情报告和年度要情情况报告同时抄送本级社保政策、经办、信息化管理机构,并协同处理。 |
2022年11月 |
徐新根 |
基金规划财务股 |
局机关相关股室 社保局 公才局 信息中心 |
十五、督促专项整治发现问题整改 |
(四十二)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 |
①对2021年社保基金管理问题整改进行“回头看”,并按照鄂人社函〔2021〕161号要求,继续对各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双周调度,对整改不力的通报批评。 ②根据省级37项制度机制建设情况,完善我县相关制度机制。 |
2022年11月 |
徐新根 |
基金规划财务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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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严肃追究社保基金管理违法违规责任 |
(四十三)开展基金管理重大问题追责问责 |
发生社保基金管理重大问题,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提出追责问责、取消参加评先评优资格等建议。 |
持续推进 |
唐光平 徐新根 |
机关纪委 基金规划财务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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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持续 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
(四十四)开展基金风险提示 |
①对国家、省级通报的重大案件、典型案例转发全县,对我县重大案件、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②根据基金监督检查、典型案件发生情况,开展风险提示。 |
持续推进 |
唐光平 徐新根 |
机关纪委 基金规划财务股 |
局机关相关股室 社保局 公才局 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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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五)持续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 |
根据2021年12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的通知》要求,持续推动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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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持续 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
(四十六)组织学习案件警示录 |
组织全县社保工作人员学习人社部编印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职务犯罪案件警示录》。 |
2022年11月 |
唐光平 徐新根 |
机关纪委 基金规划财务股 |
局机关相关股室 社保局 公才局 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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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七)开展监督法制宣传 |
播放欺诈骗保警示教育动画视频,发放“打击欺诈骗保,维护社保基金安全”宣传册,开展基金监督政策进企业、进村居(社区)活动。 |
2022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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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八)开展业务培训 |
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全省社保基金监管人员取证培训班,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
2022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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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组织开展检查评估 |
(四十九)组织开展工作评估 |
根据省人社厅检查评估方案,组织开展中期和年度工作评估。 |
2022年6至11月 |
徐新根 |
基金规划财务股 |
局机关相关股室 社保局 公才局 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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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组织经办机构交叉互查。 |
①参加省市组织的经办机构交叉互查。 ②组织县经办机构开展交叉检查。 |
2022年7月 |
熊敬云 何昌记 |
社保局 公才局 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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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22-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