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热线:

微信

小程序

公众号

类别:亮点经验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政协

题目: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视域下的人民政协职能拓展

资料提供时间:2023-07-24

目录

更多

全过程人民民主视域下的人民政协职能拓展 文章下载

全过程人民民主视域下的人民政协职能拓展

——基于四川“有事来协商”平台的分析

摘 要

政协协商向基层拓展,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和探索。四川政协搭建了“有事来协商”平台,通过组织各种小微协商活动,践行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发挥了政协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政协职能拓展对于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具有显著的作用和优势。政协协商向基层拓展,应厘清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的边界,推进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推动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

关键词

人民政协;全过程人民民主;政协协商;基层协商;四川“有事来协商”

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实现民主有多种方式。“如何把民主价值和理念转化为科学有效的制度安排,转化为具体现实的民主实践,需要注重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形式和内容有机统一,找到正确的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以下简称“人民政协”“政协”)从“各党派的协商机关”到“民主协商机构”再到“专门协商机构”的历史性进程,承载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不懈的民主探索。人民政协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安排,在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和地位。

有学者认为,人民政协在理论价值层面彰显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人民性”本质,在实践层面体现了人民民主的“全过程性”特征,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人民政协提升了民主的品质,“能够通过组织的载体形式与职能的有效发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随着社会的发展,不少学者都认识到人民政协职能拓展的重要性,认为人民政协在基层治理中应进一步发挥积极作用。人民政协的功能拓展是“对社会发展的回应”,“在应对社会发展所导致的一些社会问题方面应该有更大作为”,应引导民众通过政协有序参与政治、表达利益诉求;有学者指出,政协具有相对超脱的地位,能够客观地倾听群众的呼声,反映群众的愿望,要“推动人民政协协商嵌入基层社会治理,实现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的有效衔接”。人民政协主要在后台发挥智囊、监督的作用,并不直接参与社会问题的治理,“政协是协商平台,不是协商主体”。协商共识达成后,政协依靠其政治影响力形成的“软”监督来督促职能部门履行承诺,使协商共识得以落实。人民在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决策中有广泛的参与权,权力的运行受到了人民的监督和制约,这正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体现。

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具体实践的研究中,有关政协介入基层协商的案例研究屈指可数。在现有的研究中,有的学者分析了某市“有事好商量”平台案例,指出人民政协可以通过治理空间生产来实现社会治理民主协商渠道的再建构。有的学者对某市“社会治理网格化+政协云”微建议试点工作进行了考察,探讨了信息技术强化人民政协介入社会治理的内在机制。还有学者以某区政协助推跨村自治为案例研究了基层政协的“嵌入式履职”。可见,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过程中,地方政协职能有向基层拓展的趋势,并且已经积累了部分经验。但总体来说,政协职能向基层拓展尚是一种新的尝试,还需要不断总结经验。而学者在这方面的研究还不充分,在已有的成果中,正面肯定较多,反思相对较少。尤其是关于政协协商向基层拓展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作用和优势是什么,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的边界在哪里,政协协商是否能够代替基层协商等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思考。

四川的“有事来协商”平台正是政协构建的将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企业、社会组织、社会公众等纳入同一个协商解决社会问题的新的治理空间,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和探索。本文基于四川政协“有事来协商”典型案例的分析,考察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实践的具体样态,对政协协商向基层拓展在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和优势,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的边界等问题作出尝试性回答。

一、四川“有事来协商”平台与人民政协的职能拓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创新及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2021年,四川省政协打造了“有事来协商”平台。人民政协开展的“有事来协商”工作,一般以乡镇、街道政协工作站以及各界别政协委员之家为依托,通过在乡镇、街道建立“有事来协商”平台开展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实事的协商活动,着力构建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新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协搭台、各方参与、服务群众的协商民主新格局,实现政协协商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衔接。截至2023年1月,全省政协组织已搭建“有事来协商”平台20216个,组织小微协商2.5 万余次,提出5万余条意见建议,帮助解决问题3万余个1,推动了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

政协四川省委员会办公厅收集到全省50个“有事来协商”典型案例辑录成册2。总结这些案例,政协在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将其职能拓展到基层社会治理的做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创新协商形式,搭建协商平台

“有事来协商”平台,大都是利用现有的政协委员联络站、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等社会公共资源而建设形成党委引领、政府支持、政协搭台、多方参与的基层协商议事平台。

“有事来协商”的协商形式不一而足,不拘泥于某种固定的形式。除了常见的会场协商,还有现场协商、院坝协商、广场协商、网络协商等多种形式。较为常见的是召开坝坝会协商,协商现场完全开放,让社区居民全程自愿参与,并赋予群众充分的发言权,鼓励他们大胆发表意见,实现了“在群众中协商”。也可以根据需要组织开展现场协商,如某地就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开展现场协商,召集政协委员、分管领导、相关执法部门以及村(社区)群众代表等到某路段现场,边走访、边调研、边协商,就道路交通安全、绿化植物选择、标志牌设置等提出意见建议。针对委员及群众代表提出的建议,相关部门负责人现场逐一作出回应。部分基层政协依托政协街道工委与镇联络委的“小微协商平台”、界别协商会议、主席会议以及各种专题协商会议等议事平台,探索和实践了同一议题在不同层面上协商的新形式。个别基层政协着力加强智慧政协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网上协商平台。各地政协通过各种协商形式,实现了面对面沟通协商、线上线下互动协商、场内场外联动协商。

2.精选协商议题,提高协商实效

协商议题的征集,通常是向政协委员或公众进行广泛收集,或者通过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收集。再在这些征集到的议题中,选择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或者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期盼解决的难点问题等进行协商。

这50个协商案例议题大致可分为经济发展类议题、交通安全类议题、生活保障类议题、城镇规划改造类议题、城市管理类议题、基础设施建设类议题、小区治理类议题、环境治理类议题以及民风民俗类议题等。其中,与经济发展相关的议题较多,有11项,主要涉及产业转型发展问题、盘活集体资产问题等。交通安全方面的议题10项,主要涉及优化公交线网、村道修缮等。生活保障方面的议题7项,主要涉及安全用水、用电、用气等。城镇规划改造方面的议题5项,涉及公墓建设、古村落保护与开发利用等。城市管理方面的议题5项,具体涉及治理车辆乱停乱放、社区环境综合整治等。环境治理方面的议题3项,具体涉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活污水处理等。民风民俗方面的议题1项,涉及遏制农村红白喜事铺张浪费,倡导文明节俭新风等。

以上协商议题,均为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议题,表明公众对于经济发展、交通安全以及水电气等生活保障问题都十分关注,对城镇规划改造、城市管理及环境治理等问题也密切关注,同时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也开始关注移风易俗等精神层面的提升。有的议题需要协调多个职能部门解决,如某地公交线路的优化涉及城管部门、公交公司等;有的议题甚至跨越了行政区域,需要与邻省邻县有关部门一起协商解决,如关于京昆高速川陕交界处噪声扰民的议题就涉及川陕二省,需要召集不同行政区域有关部门共同协商;有的议题涉及专业知识需要独立专家参与协商,如噪声的鉴定、里程的测量等。以上协商案例均达成了共识,解决了公众生产生活中的难题,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发展,提高了道路交通安全系数,解决了公众生活保障问题,提升了城镇规划改造及城市治理中的科学性及民主参与度。最重要的是,这些与公众利益息息相关的议题讨论都有公众的参与,能够得到公众的认同,有利于公共决策的顺利执行。以上议题均为公共议题,涉及某区域内多数主体的利益。此外,也有一部分议题如小区治理的议题只涉及部分特定公众的利益,这也暴露出部分小区自治能力欠缺,只有借助政协搭建的平台来解决。

3.明确协商程序,促进成果转化

总体来说,政协介入的基层协商,从征集并确定协商议题、商前调研、制订协商计划、召开协商会议、达成共识,到协商成果运用及协商成果执行情况的跟踪反馈都有一套较完整的程序,形成了政协委员协商履职的闭环管理。

协商议题确定后,一般将协商议题和议事安排进行公示。在协商议事活动前,逐一与拟邀请的协商对象进行确认,并请其做好前期调研及协商准备。所有的协商案例,其协商程序可能有细微的区别,但都明确了“商前调研”程序,把做深做实做细调查研究工作作为开好协商会议的前提和基础。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政协组织各方召开专题协商会议,研讨解决方案,凝聚共识。通常,参与协商的人员有政协委员、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企业代表、群众代表、社会监督人士及独立专家等。有时在协商会议上,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还会现场解答群众问题。对协商中持不同意见的群众,协商组织者会及时向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协商会议后通常会形成协商专报,将协商建议意见报党委、政府研究参考,推动重要协商成果纳入党政督办事项。党委政府确定执行方案,制定责任落实清单,明确具体推进措施。而政协搭台的工作并未到此结束,政协不仅重视协商会议的组织,也重视协商成果的落地实施。协商议事会议结束一段时间后,政协委员联络站会对议定的事项进行跟踪调查,具体了解办理落实的情况,搞好与职能部门的对口联系。有些地方政府还将协商成果转化与部门年底绩效考核挂钩,增强了承办部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了协商成果的有效落实。

同时,政协还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协作,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刊物、网络等载体,报道协商过程,宣传协商成效,监督协商成果的落地实施,让公众切实感受到公共问题解决过程中公众参与的力量,从而在社会中营造出浓厚的协商氛围,逐渐培育出协商文化,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现。

二、政协职能向基层拓展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作用和优势

相较于基层自治或社会组织等主导的基层协商,政协介入基层协商治理,将其职能向基层拓展对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有其独特的作用和优势。

1.有利于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我国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有其完整的制度程序。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就是这个制度程序之一。人民政协作为专门的协商机构,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

从人民政协的组织制度来看,在人民政协7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其组织制度不断完善,机构有效运行,为畅通公众的利益诉求渠道,实现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的有效衔接提供了组织优势和制度依托。2014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将人民政协定位为“专门的协商机构”。相较于其他的协商渠道,政协协商的独特之处在于“专”,即有专门的机构承担着经常性的协商任务。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体系中的正式组织,具有系统化的组织结构,从上到下建立了全国、省、市、县(区)四级完备的制度体系。很多地方还有效设立了政协委员工作室、政协委员会客厅、政协委员之家、基层政协委员联络站等履职平台,为推进政协协商向基层拓展提供了一定的组织保证。各级政协组织上下联动,密切配合,有利于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整体效能和组织优势。

从人民政协的机构横向设置来看,人民政协目前设立了10个专门委员会和34个界别,能够有效保障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共商国是,能够就国家民族政治、经济发展、社会法制、文化教育、资源环境等各方面的问题组织调查研究和开展民主协商,并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通过多种协商形式和平台有效建言咨政,广泛凝聚共识。“人民政协各界别所代表的主要不是利益,而是意见和视角。”人民政协职能向基层拓展,有利于从多个视角充分收集民意,更好地联系和服务群众,了解民之所想所盼所忧所需。

从人民政协委员构成来看,政协委员是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的杰出代表,由各方面郑重协商产生,代表各界群众参与国是、履行职责。政协委员代表性广、包容性强,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团结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他们整体素质高、智力资源密集,是社会各界具有卓越才干的精英分子,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作用,有利于广泛凝聚社会各界的智慧,促进公共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为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言献策。另外,政协委员还有较强的履职能力要求和责任担当。当政协协商职能向基层协商拓展,“有事来协商”平台便成为政协委员们新的履职平台,政协委员们能充分发挥联系群众的优势,为各协商主体搭建协商平台,为其提供讲道理、摆事实、提建议的渠道,凝聚智慧、凝聚共识,促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现。

从人民政协的法规制度建设来看,宪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近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等法律和重要文件,都为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这有助于政协拓展协商职能。

综上,人民政协在长期的探索和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较完备的组织和制度体系,这为其职能拓展及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组织和制度优势,有利于进一步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化实践,将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2.有利于夯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群众基础,了解社情民意

人民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政协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服务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在建立新中国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及协商职能是一个不断拓展和完善的过程。1954年第一部政协章程中,人民政协的性质被定位为“统战组织”,之后随着实践的发展,其性质被定位为“统战组织、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机构、民主形式”。2018年新修订的政协章程中又增加了“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人民政协的协商职能也在实践过程中逐渐完善为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及凝聚共识。凝聚共识已经成为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履职工作的中心环节。而凝聚共识需要拓展平台,需要夯实群众基础。基层社会正是汇聚各方面的声音,推动协商对话、咨政建言、凝聚共识的重要场域。

人民政协建立的全国、省、市、县(区)四级制度体系中,市、县(区)政协处在国家基层治理的第一线,具有联系基层的独特优势,同时也处在解决基层社会治理问题,防范化解矛盾风险的第一线。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流动的加速、人们思维方式的转变,土地流转、环境污染、交通隐患、用水用电用气安全、物业管理等涉及群众民生热点、难点、焦点的问题引发关注,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及时处理,就有可能影响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在基层社会,更需要发挥协商民主的作用,化解矛盾、表达诉求、凝聚共识,而市、县(区)政协在这些方面大有可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强调主体的全覆盖,强调将全体人民都纳入民主过程。人民政协职能向基层拓展,有助于发挥市、县(区)政协密切联系基层群众的独特优势,拓宽群众表达渠道,了解社情民意,进一步夯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群众基础。

3.有利于扩大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参与平台,解决民众诉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人民政协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程序,其职能向基层拓展,是为了更好地了解社情民意,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求。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需要拓展民主渠道,搭建民主参与的平台。而政协职能向基层拓展,人民群众有了更为多元的民主参与平台,能通过更多渠道进行有序政治参与并充分行使当家做主的民主权利。

政协在搭建民主协商平台方面具有天然优势。一是政协的超脱地位使其具有组织优势。政协不同于国家权力机关,也不同于国家行政机关,它位于国家政权体系之外,处于一种超脱的位置,能够有效协调与协商议题有关的部门参与协商,其在“协商过程中可以不受地区或部门利益的限制,能够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观察、分析、反映各种情况和问题,妥善处理各种社会关系”,这为其搭建协商平台提供了组织优势。二是政协委员的特点便于其在人民群众和党政机关之间搭建沟通桥梁。政协委员大多是兼职,这有利于更好地联系政府部门、联系群众。例如,在本文的调查案例中,“有事来协商”平台的负责人、召集人通常是由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兼任政协委员)担任的。这样,他们更易将政府相关部门和其他协商主体召集到一起协商议事,让政府相关部门能更直接地了解到具体情况及群众的真实想法,有时相关部门甚至能当场做出某些承诺,对问题的解决产生直接的效果。即便不能当场解决,也能通过各种渠道将协商结果传达给相关部门,并督促协商成果的采纳和落实。“政协的协商过程,既连接政协内部,也沟通政协外部特别是具有决策权的党政机关。”实现协商与决策的无缝衔接,沟通具有决策权的党政机关是政协协商的独特优势。

三、厘清边界: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共同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

人民政协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国家治理的任务。而基层治理又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关于政协协商的主要内容就包括“国家大政方针和地方的重要举措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并指出应“在实践中丰富协商内容”,“鼓励各级政协根据形势发展,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结合实际丰富协商内容,拓宽协商范围”。可以说,政协职能向基层社会治理拓展,是随着时代发展党和人民给基层政协提出的新要求,也是政协不断拓展协商内容,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将协商平台延伸至基层的新形势。如上文所述,政协职能向基层拓展,在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方面具有制度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搭建协商平台优势等。近年来,全国各地政协介入基层协商的案例也时有报道,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帮助群众解决了急难愁盼的实际问题。

在四川政协搭建的“有事来协商”平台中,基层政协通过组织各种小微协商,充分发挥了其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一是通过组织协商,化解了矛盾、凝聚了共识,解决了基层社会治理中依靠群众自治或社会组织难以解决的一些问题,并通过政协的跟踪反馈和监督保证了协商共识的落地实施。二是通过多次小微协商的组织,培养了协商文化,教育了基层干部和群众。一方面,基层干部认识到政务公开和基层协商是开展基层工作的良好方法,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途径,主动将涉及集体、群众切身利益的事务进行公示,邀请利益相关者或协商代表进行协商,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批评,在协商中化解矛盾、达成共识,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另一方面,群众在参与协商的过程中,感受到自己得到了充分的尊重,自身的利益诉求得到了充分的表达,合理的意见也能对公共决策产生影响。在反复的协商实践中,协商文化便能得以形成,并反过来引领协商实践,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

但是,政协协商向基层拓展,其与基层协商的边界在哪里?政协协商是否可以替代基层协商?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完善协商民主体系,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都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重要的民主参与渠道,都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但政协职能向基层社会治理拓展,人民政协介入基层协商,应厘清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的边界,二者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

基层协商通常内嵌于城乡基层自治之中,是实现基层群众自治的重要方式。基层群众自治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基层群众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取得了良好的治理绩效。但在少部分地方,基层自治还面临着一些难题,如自治乏力,基层协商流于形式;自治协商召集困难,代表缺乏协商参与的积极性;有的协商需要第三方机构提供专业帮助,自治力量无力协调;有的协商成果的执行无人监督,落实情况缺乏反馈。而人民政协介入基层协商将对这些困难的解决有很大帮助。政协专事协商之职,对于基层自治难以解决的协商议题,可以将其纳入政协协商的平台,由人民政协推动公布议题,广泛征集公众意见,组织商前调研,搭建协商平台,组织各协商主体按科学的议事规则开展协商,协调第三方机构给出专业意见,推动协商成果影响党和政府的决策实施,并利用自身的影响力对协商成果的落地进行监督和反馈。

当然,对于基层自治本身能处理好的问题,或者依靠自治已经取得较好成效的固定议题等,政协协商最好不介入。此外,对于仅涉及一小部分群体利益的事务,政协协商也应谨慎介入。在四川政协“有事来协商”案例中,有几项议题都涉及小区治理,这本属于自治的范畴。如某小区无人管理、排污管网堵塞、机动车位紧缺问题;某小区外人行道被小区居民随意占道种植问题;集中安置小区乱扔垃圾问题;等等。这些本属于小区自治的问题却靠人民政协的力量介入进来,虽然问题最终得到了解决,但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基层自治能力的提高。政协介入基层社会治理应对自身边界有清晰的认识,对于本属自治解决的问题应通过自治解决,对于能够依靠社会组织解决的问题应通过社会组织解决,政协应谨慎介入。政协的协商平台向基层拓展,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不是为了代替基层协商,不是为了压缩基层自治的空间,不是为了减弱社会组织的治理能力,而是应与基层协商形成合力,互相促进,彼此呼应,相得益彰,共同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

结语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如何把民主价值和理念转化为科学有效的制度安排,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政协协商向基层协商拓展的最大优势是其制度优势。各地通过不断积累政协协商向基层拓展的经验,从而不断完善政协协商的职能,并通过制度化的方式约定下来,有利于政协基层协商的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的完善。

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都是七大协商渠道之一。政协协商向基层拓展,其与基层协商之间应有一定的边界。凡是依靠基层协商、基层自治、社会组织协商能解决的问题,政协协商都应该谨慎介入。而对于那些依靠基层协商及自治力量难以解决的问题,如需要协调多个职能部门才能解决的问题,需要协调多个第三方机构提供专业帮助的问题,需要协调跨行政区域有关部门解决的问题等,政协协商有介入的优势。政协协商向基层拓展,不应替代基层协商,不应减弱基层自治能力,不能压缩基层自治空间,而是应发挥政协的组织和制度优势、人才优势、沟通党政机关的优势等,使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互为补充、互相呼应、有效衔接。

政协协商向基层拓展,应注重在以下方面进行探索。

一是注重协商议题的选择。协商的议题,首先应是社会治理的焦点问题,或者关联度广,与广大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群众急难愁盼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及重点问题。同时,这些问题需是当前依靠自治力量和社会组织的力量难以有效解决的问题,或者需要协调多个职能部门才能有效解决的问题,或者涉及专业技术的问题,等等。

二是注重构建科学的协商程序。协商程序包括协商前的调研程序及前期准备,协商中的主持、发言、表决及相关部门发表意见、承诺等,协商后的成果向党政部门的报送、决议的落实及跟踪反馈等。注重在协商中根据需要吸收独立专家、专业技术人员或社会组织的参与。当前的政协基层协商案例中,已经构建了一定的程序,但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使其科学化和程序化,并形成规范统一的制度向全国推广。

三是注重丰富协商形式并保持一定的协商频次。政协作为专门的协商机构,需要一定频次的各种协商活动来体现其地位和作用。这些协商活动包括界别协商、专题协商、对口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双周协商、面对面协商、问题清单协商等,并在实践中不断将这些活动制度化,使其能够长效运行。同时不断探索现场协商、开放协商、网络协商、远程协商等多种协商形式,提高协商效率,形成良好的协商氛围。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载体。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为公民参与基层治理搭建了一个新的平台,促进了政协协商与党委和政府工作的衔接,也有利于推动人民政协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生动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

作者简介:朱凤霞,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教授。

《中州学刊》2023年第6期

 

 

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履行政协委员责任担当 文章下载

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履行政协委员责任担当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专门用一个部分阐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他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他强调,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并对全面发展协商民主作出战略部署。

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长期以来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各环节、各链条的完整有序运转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重要作用,须要从多方面狠下功夫,尤其须要强化专门协商机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功能建设。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强化委员责任担当是发挥政协制度优势作用的重要基础,也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依托。

一、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优势特点。协商民主在我国有根、有源、有生命力,具有深厚的文化基础、理论基础、实践基础、制度基础,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在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进程中,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不妄自菲薄,不照搬照抄,不急于求成,不固步自封,自觉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不断实践、探索创新,创造和发展了具有鲜明特色和独特优势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这一民主形式与西方选举民主只强调竞争性、对抗性、排他性从而导致“西方之乱”,一些国家盲目照搬西方民主从而导致水土不服、社会动荡、民族分裂、经济衰退,形成了鲜明对照。事实证明,协商民主符合中国国情,具有独特优势,丰富了人类民主的实现形式,为人类政治文明发展提供了中国方案、贡献了中国智慧。

二、深刻把握政协委员在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中责任担当要求。政协委员来自不同党派、不同行业、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不同群体,所有这些“不同”恰恰构成政协的特色。政协协商领域广泛、协商形式丰富、协商文化深厚,传承了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理念。广大委员能通过一定的渠道和程序向党委政府提出各种不同意见建议,集思广益促进决策优化,汇聚共识助力决策实施,同时开展民主监督推进决策落地见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协委员作为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由各方面郑重协商产生,代表各界群众参与国是、履行职责。这是荣誉,更是责任。广大政协委员要坚持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情怀,把事业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因此,作为一名政协委员,要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认识能力,自觉强化责任担当,着眼经常性履职和关键时表现,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上双向发力,坚持协商于民、协商为民,践行人民政协为人民的履职理念,推动“责任委员”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积极带头当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要准确把握政协履职方式方法,全面增强履职本领,深入调查研究,通过协商议政活动、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不同形式,积极建言献策,并善于把专业意见转化为政策选项。要善于依托“自带的流量”影响人、引领人、团结人,当好反映诉求、汇聚民智、凝聚共识的桥梁纽带,把各界代表人士的智慧汇聚起来。要发挥我们市县政协委员面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通过考察调研、政策宣讲、走访了解等途径,加强与界别群众沟通交流,协助党委和政府做好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到政协委员就在身边,政协离自己很近。要广泛学习各方面知识,努力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实际行动展现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委员风采,努力为中国式现代化镇江新实践建功立业。

镇江市政协副秘书长 吴杨

镇江政协2023-06-18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凸显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价值和作用 文章下载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凸显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价值和作用

赵连稳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一系列法律和制度安排,将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个环节彼此贯通起来,并在实践中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人民实现了当家作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将进一步凸显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价值和作用。

人民民主的全过程贯穿着民主协商这一显著特征。民主是人类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但又是历史的、具体的,一个国家选择哪种民主形式,取决于本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取决于本国政治制度的实践探索,取决于本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实际需要。我们实行的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这种全过程的人民民主包括协商民主和选举民主,这两种民主形式贯穿在选举、协商、决策、管理、监督各个环节。人民不但可以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民主权利,而且可以通过民主协商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拥有持续参与的权利,避免了西式民主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竞选时聆听天花乱坠的口号、竞选后就毫无发言权,拉票时受宠、选举后就被冷落的弊端。

协商民主深深嵌入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全过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协商是民主的基础,也是民主的重要内涵和组成部分,是我国民主制度得以有效运行的前提条件,如人大立法和选举过程中,总是事前经过充分协商,然后再付诸表决;政府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也是首先进行协商讨论后再作出决策,并且在实施过程中还继续协商讨论,以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政府的社会治理能力及水平;发挥民主管理的社会治理效能,必须通过广泛协商,让民意进入决策层,实现科学决策;民主监督是寓监督于协商之中的协商式监督,是协商民主的题中应有之义。在人民内部各方面广泛商量的过程,就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就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就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就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这个人民民主的真谛体现了民主协商的显著特征和优势。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治理型民主,要求协商民主的广泛多层制度化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如何把民主价值和理念转化为科学有效的制度安排,转化为具体现实的民主实践,需要注重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形式和内容有机统一,找到正确的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在我国,广泛多层制度化的协商民主就是把民主价值、理念转化为科学有效的制度安排中的一种,是具体现实的民主实践。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从实践层面彰显了协商民主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价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是否享有民主权利,要看人民是否在选举时有投票的权利,也要看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是否有持续参与的权利;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选举的权利,也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在我国,协商民主和选举民主互相补充、相得益彰,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特点和优势。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要求发展选举民主,更要求积极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实践。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要求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必须是全层级、全方位、全领域的,协商主体要涵盖国家政权机关、党派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各方面和各个阶层的人民群众,内容要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领域和不同利益群体的诉求,要求拓宽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等协商渠道,使协商民主形成广泛多层制度化的生动实践。进入新时代,党中央将协商民主置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视野下大力推进,颁布了系列文件,综合性的有《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各渠道的有《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基层方面的有《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省级层面、地市级和县市级层面也出台了有关协商民主的文件,有力地推动了协商民主形成生动实践,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七种渠道的协商民主实践均有较大发展,基本形成了广泛多层制度化的协商民主实践体系。

在我国,人民民主的全过程体现在决策前、决策中与决策后诸环节。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不仅要使协商在决策之前,而且要让协商贯穿从决策到决策实施乃至结果反馈的全过程,协商的精神和原则贯穿人民持续参与日常政治生活的全过程,即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民主政治的实践过程中,人民实现了广泛、持续、深入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治理的权利。理论创新和实践优势使我国协商民主成为独有、独特、独到的民主形式,凸显了它的价值和地位。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发展型民主,要求不断完善和丰富协商民主的制度程序与参与实践。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按照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在一些地方发展不平衡,有的渠道作用发挥不充分,渠道之间配合和统筹不够,协商成果落实机制尚不健全等,要把人民当家作主更加具体地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党的二十大报告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专门作为一个重要问题进行深刻阐述,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决心和意志。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需要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协商民主的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使协商民主的优势进一步彰显。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我们要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且把“全面发展协商民主”作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重要组成部分来阐述,充分彰显了协商民主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价值和地位。第一,全面发展协商民主,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第二,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第三,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功能建设,提高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水平;第四,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和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机制;第五,积极发展基层民主,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等。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特色的民主,而协商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独有、独特、独到的民主形式。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这是人民民主的真谛。由此可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协商民主不但不能缺席,而且还要大力发展。

(作者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北京研究基地特约研究员,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理事,北京联合大学北京政治文明建设研究基地教授)

人民政协报2023-06-14

 

 

通知

信息已完善成功
确认

在线咨询: 010-51651161

客服电话: 010-51651162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沙子口路76号富莱茵花园18号楼

返回顶部
用户注册

个人注册

单位注册

联盟单位注册

{{ registerData.isHasName ? '用户名可以使用' : '用户名已被占用'}}

*请输入长度(6-20)位数的数字或字母

{{count}}s后再次获取
获取验证码

我已阅读并同意 《用户协议》

注册
注册中...
{{ registerUnityForm.isHasName ? '用户名可以使用' : '用户名已被占用'}}

*请输入长度不小于6位数的数字或字母

{{count}}s后再次获取
获取验证码

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协议》

注册
注册中...
{{ registerWorkUnityForm.isHasName ? '用户名可以使用' : '用户名已被占用'}}

*请输入长度不小于6位数的数字或字母

{{count}}s后再次获取
获取验证码

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协议》

注册
注册中...
已有账号,
用户登录

个人登录

单位登录

联盟单位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您已经成功设置密码,请使用新密码登录
权限不足

您未开通此功能,是否去开通?
确认
取消
权限不足

您未开通此功能,是否去开通?
确认
取消
提示

请购买本平台相关服务后使用该功能。
去购买
再想想
请注册/登录后完成购买。

1.本学习平台资料查看针对会员开放;
2.购买相关服务请先注册/登录后完成购买;
用户协议

 

“帮我搜”网络平台站用户注册协议书

 

一、总则

此份协议是注册用户接受“帮我搜”网络平台(以下简称本平站)产品和服务时适用的通用条款。因此,请您在注册成为本站用户前或接受本站的产品和服务之前,请您详细地阅读本注册用户协议的所有内容。

1 注册用户了解并同意:

①只要注册用户点击同意按钮并完成注册,注册用户就已接受了本注册用户协议及本站公布的各项服务规则包括填写实名的联系方式等等) ,并愿意受其约束。如果发生纠纷,注册用户不得以未仔细阅读为由进行抗辩。

②随着市场经营情况的变化,本站有权随时更改本注册用户协议及相关服务规则。修改本注册用户协议时,本站将于相关页面公告修改的事实,有权不对注册用户进行个别通知。注册用户应该在每次登录前查询网站的相关公告,以了解注册用户协议及其他服务规则的变化。

2、若注册用户不同意本注册用户协议或相关服务规则,或者不同意本站作出的修改,注册用户可以主动停止使用本站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本站修改协议或服务规则后,注册用户仍继续使用本站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即表示注册用户同意本站对本注册用户协议及相关服务规则所做的所有修改。由于注册用户在注册用户协议变更后因未熟悉公告规定而引起的损失,本站将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3、本站的各项电子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本站。本站提供的服务将完全按照其发布的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注册用户必须完全同意所有服务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才能成为本站的注册用户。注册用户确认:本协议条款是处理双方权利义务的当然约定依据,除非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否则始终有效。

二、服务简介

1、本站运用自己的操作系统通过国际互联网络为注册用户提供网络服务。同时,注册用户必须:自行配备上网的所需设备,包括个人电脑、调制解调器或其他必备上网装置。自行负担个人上网所支付的与此服务有关的电话费用、网络费用。

2 基于本站所提供的网络服务的重要性,注册用户应同意:提供详尽、准确的个人资料。不断更新注册资料,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

3、本站对注册用户的电子邮件、手机号等隐私资料进行保护,承诺不会在未获得注册用户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注册用户的个人资料信息出租或出售给任何第三方,但以下情况除外:注册用户同意让第三方共享资料;注册用户同意公开其个人资料,享受为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本站需要听从法庭传票、法律命令或遵循法律程序;本站发现注册用户违反了本站服务条款或本站其它使用规定。

4、关于注册用户隐私的具体协议以本站的隐私声明为准。如果注册用户提供的资料包含有不正确的信息,本站保留结束注册用户使用网络服务资格的权利。

三、帐户密码和安全性

注册用户一旦注册成功 ,成为本站的合法的注册用户。您可随时根据需要改变您的密码。注册用户将对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安全负全部责任。另外,每个注册用户都要对以其注册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注册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注册用户帐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告本站。

四、拒绝提供担保注册用户个人对网络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

本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但是不对商业性的隐含担保、特定目的和不违反规定的适当担保作限制。本站不担保服务-定能满足注册用户的要求 ,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五、有限责任

本站对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责任,这些损害可能来自:不正当使用网络服务,在网上购买商品或进行同类型服务,在网上进行交易,非法使用网络服务或注册用户传送的信息有所变动。这些行为都有可能会导致本站的形象受损,所以本站事先提出这种损害的可能性。

六、通告

所有发给注册用户的通告都可通过重要页面的公告或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本站的活动信息也将定期通过页面公告及电子邮件方式向注册用户发送。注册用户协议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件的通告会以电子邮箱或者短信进行通知。

七、注册用户的建议

奖励注册用户在他们发表的一些良好建议以及一一些比较有 价值的策划方案时,本站愿意展示用户的构想落于实现。

八、责任限制

1、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本站无法控制的原因使本站销售系统崩溃或无法正常使用导致网上交易无法完成或丢失有关的信息记录等,本站不承担责任。但是本站会尽可能合理地协助处理善后事宜,并努力使客户免受经济损失。

2、除了本站的使用条件中规定的其它限制和除外情况之外,在中国法律法规所允许的限度内,对于因交易而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特殊的、附带的、后果性的或惩罚性的损害,或任何其它性质的损害, 本站、本站的董事、管理人员、 雇员、代理或其它代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承担责任。

九、法律管辖和适用

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2、如发生本站服务条款与中国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台法条款则依1旧保持对注册用户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3 本协议的规定是可分割的,如本协议任何规定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该规定可被删除而其余条款应予以执行。

4、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站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规定

1、如本用户协议中的任何内容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用户协议的其余内容仍应有效并且对协议各方有约束力。

2、本用户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具法律或契约效果。

 

同意
取消
状态变更提示
状态变更提示:您的账户在另一设备上进行登录,提示后 2S 后 自动跳转到登录页面
同意
取消
提示

本平台会尽快针对您提出的主题搜集相关借鉴资料, 搜集结果会在3个工作日内发送到您的会员中心, 请注意查看,未及时收到信息可随时联系客服。
提交成功
提示

您已提出了一条帮我搜未完成,请您耐心等待或联系客服。
如何联系客服
上传凭证

只支持jpg、jpeg、png格式

上传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