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持续发力“三分三离三管”提质增效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通过“三分三离三管”,队伍建设改革再深一步,分案机制改革再细一步,有效实现“优化司法资源、提升司法效率、促进司法公正”工作目标。2020年简案团队(成立7个月)办结案件988件,占院机关业务庭办理民事案件的45.22%;2021年办结1685件,占比49.50%;2022年办结案1775件,占比54.71%。
一、“三分”卡严案件“入口关”
一是案件统一分。关闭“诉前调”案件“蓄水池”,严格实行立案登记制,院机关所有案件一律由诉讼服务中心统一立案、统一分案,坚决杜绝法官“指示立案”“人情立案”,划出廉政隔离带。二是简案集中分。每周四,简案团队按照2:1比例筛选简案,至迟至下周一上午筛选完毕,有效压缩案件流转时间。所选简案由简案团队负责人合理分配至团队法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退回办理。三是繁案专业分。按照民一庭办理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民二庭办理建工合同类案件,民三庭办理一般民商事合同案件,综合审判庭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执行异议之诉、发回重审及再审案件为原则,实行繁案专业化、类型化分案。经分管领导与院长会商,可对各繁案团队收案数进行动态调整,辅以院领导及综合部门员额法官办案,确保繁案团队各员额法官办案数量相对均衡。
二、“三离”把好案件“效能关”
一是简案办理与诉源治理相对剥离。将诉源治理关口前移至诉服中心,通过立案审查指导、律师调解与人民调解相结合,将诉源治理任务压紧压实。实行分管领导审查类案和集团案件立案及分案制,通过选取典型案件审判,诉服中心引导非诉化解,提升纠纷化解效能。二是繁案办理与辅助事务相对剥离。组建卷宗装订组、委托第三方电子送达、实行诉前鉴定专人办理、配备繁案团队内勤,为繁案精办争取时间、创造条件,提升繁案处理效能。三是人民法庭与机关业务庭办案相对分离。人民法庭全部实质化运行,实行人民法庭立、审一体机制,以“辖区案法庭办”为要求,严禁人民法庭跨辖区办案和到院机关办案,筑牢廉政防火墙。经分管立案工作的副院长审查同意,法庭可将个别确实疑难复杂或不适宜办理的案件移交至院机关业务庭室办理。
三、“三管”抓牢案件“质量关”
一是管好案件指标。审判管理办公室安排专人科学分析质效指标,通过订单式、清单化审判管理,月初给每个团队下达预收结案任务,实现数据精准“投喂”;及时研判指标变化,实时点对点对“四类案件”监管、关联案件检索、案件节点流程等进行提醒,实现数据及时纠偏,通过质效“保姆式”服务和“管家式”管理,充分发挥审判管理“引路灯”“指挥棒”作用,不断提升审判质效。二是管好案件质量。分管领导随时关注“四类案件”办理情况,做到案件情况心中有数,实现“四类案件”实质化监管。固定每月第二周四召开审判委员会,灵活确定专业法官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提升疑难复杂案件判处质量。扎实开展“三评查”工作,重点关注改发案件,每季度至少通报一期评查结果,倒逼案件质量提升。三是管好绩效考核。原则上以年终办案平均数为基数,院长、副院长(含综合部门法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机关业务庭庭长、本年度年龄满57周岁法官办案数分别为基数的5%、30%、70%、80%、90%,按照简案2件折抵1件标准件为标准,结合案件质效考核与评查通报,将办案数量和质量与年终绩效奖励挂钩,确保既体现工作差距又达到总体平衡,既调动干警积极性和创造性又奖勤罚懒、激励后进,有效激发干警内生动力。
营山县人民法院2023-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