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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多元化纷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法院

题目:人民法院如何发挥诉前调解作用 助力快速解分止争

资料提供时间:2023-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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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 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化解纠纷so easy~ 文章下载

忻州 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化解纠纷so easy~

“没想到我的案子这么快就能解决,

真是高效又便捷

为这个程序点赞!”

究竟是什么程序有如此魅力

引得当事人连连称赞

小编也好奇不已

代县的老张和老陈本是同村村民,几年前,老陈因儿子结婚向老张借了几万块钱,并说好了两年之内还清借款。

时间一晃就过了三年,老张多次找到老陈询问何时还钱,老陈却以种种原因拒绝归还,无奈之下,9月10日,老张来到代县法院进行起诉。

经立案庭工作人员审查,发现该纠纷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考虑到双方年龄比较大,出行不便,且走诉讼程序时间相对较长、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大等因素,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该纠纷交由代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多次来到老张和老陈家中,在了解真实情况后,对当事人分别进行“面对面”调解。最终,老张和老陈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

为确保调解协议的履行,当事人根据调解员的建议,立即向代县院申请对司法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代县法院经依法审查,确认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作出民事裁定书。至此,这起借款合同纠纷成功被化解在了诉前,并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赞誉。

那么稳居C位的司法确认究竟是什么?

别着急

司法确认程序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的一种。它是依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对当事人达成的民事调解协议进行自愿性、合法性的审查,并赋予其强制执行力的非讼程序。

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可以在30日内共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申请司法确认的案件,法院不收取任何费用。

人民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后作出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的民事裁定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采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模式化解纠纷,着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外,是忻州两级法院加强诉源治理,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的重要举措,不仅让当事人省时、省事又省钱,更提升了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哇哦~

零成本、便捷化

高效率、权威性

诉前调解+司法确认

如此方便高效快捷的程序

专业又贴心的司法服务

再也不用为了处理纠纷耗费大量精力啦

你学会了吗?

忻州中院2021-09-26

 

 

孝昌法院五项措施完善诉前调解机制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文章下载

孝昌法院五项措施完善诉前调解机制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今年来,孝昌法院不断创新调解思路,在强化庭前、庭中、庭后调解的同时,采取五项措施构建诉前调解机制,把调解工作的关口前移,延伸至案件受理之前,实现了社会矛盾的柔性解决。目前已调解结案353件。

建立完备的诉前调解制度。制定了《孝昌法院关于民事案件诉前调解的指导意见》,把诉前调解变成名正言顺的诉讼程序,使诉前调解从幕后正式走到前台。

内外联动开展诉前速调。人民法庭充分发挥贴近群众的便利条件,结合人民调解衔接机制积极开展直接立案案件的诉前调解工作;巡回法庭在理顺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办案流程情况下,实现大部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即调即立即结。

确定必调的特定种类案件。对征地补偿纠纷等引发的集团诉讼案件、责任明确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事实清楚的小额债务案件以及追索劳动报酬案件等灵活组织人员、及时安排时间做好诉前调解,达成协议的,及时立案并予确认;对需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的群体性纠纷,及时引导组织立前协调,力争一揽子解决。

确立合理的调解条件和流转模式。该院规定在建立诉前调解案件流转模式时,为了克服随意性,重点对案件流转进行规范,根据实践的一些经验对案件按能调和不能调案件进行分流和流转。同时规定诉前调解时间不得超过7日,当事人同意继续调解的可以延长,调解不成则迅速转入业务庭审理,不能反复调解。

加强诉前调解释明引导。加强诉讼风险提示和诉讼成本分析,引导当事人及时调整过高的诉讼预期以及正确认识立案速调解决的好处,在当事人自愿基础上提出诉前化解纠纷合理化建议;提示诉前保全措施运用,促进案件调解。

孝昌法院2022-04-27

 

 

“诉前调解+”模式助力矛盾纠纷高效化解 文章下载

“诉前调解+”模式助力矛盾纠纷高效化解

“没想到不打官司就能把货款追回来!”近日,猇亭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顺利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实现了“1+1>2”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前移调解阵地,按下纠纷化解“快进键”

2016年,原告某公司与被告毛某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原告按合同约定为被告毛某供应百叶窗和护窗栏杆。该公司依约履行了全部供货义务,后因被告尚欠原告货款161166元,遂于6月10日诉至猇亭法院。按照正常的司法程序,类似纠纷从立案到开庭审理判决需要数月时间,为减轻当事人诉累,立案法官建议当事双方先进行调解,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法院立即将案件委派给入驻法院的联合诉调中心进行调解。

“你们双方之间的纠纷不大,事实清楚,法律关系也很明确。今天大家坐在一起就是为了尽快解决这件事,所以双方都要保持冷静,各退一步。”7月9日,人民调解员王康荣、杨绍富组织案件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经过3个小时的调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在今年10月前分3次向原告支付货款15万元,原本数月才能化解的纠纷,不到一个月就有了结果。

确认法律效力,跑出诉讼服务“加速度”

调解成功后,为了让企业吃下“定心丸”,人民调解员建议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经法官审查后,认为双方当事人签订的调解协议自愿合法有效,符合法律规定,裁定调解协议有效,法官迅速向当事人出具了司法确认民事裁定书,进一步强化了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此举大大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而司法确认也为诉前调解提供了更有力的司法保障,在便捷、高效地解决矛盾纠纷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今年以来,猇亭法院结合队伍教育整顿,进一步推动多元解纷,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司法确认”优势,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诉前调解方式化解纠纷,让越来越多的纠纷化解于诉前,共办理司法确认案件24件,其中涉企13件,涉及金额99.68万元。在节约司法资源的同时,让当事人感受到了法官的耐心和法律的温度,大大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08-06

 

 

镜湖 诉前调解锲而不舍 两年纠纷一朝化解 文章下载

镜湖 诉前调解锲而不舍 两年纠纷一朝化解

近日,邢某某风尘仆仆地来到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在调解协议上签完字后长长地舒了口气说:“两年来自己躲藏、逃避,心存侥幸地以为时间长了,事情就能过去,但内心却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想到此事就郁郁寡欢。现在事情终于解决了,内心也轻朗了,非常感谢法院调解员的耐心调解,终于扫除了萦绕自己心头两年之久的阴霾。”

邢某某是一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中的被告。案件纠纷源于2020年10月1日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邢某某不慎与对方相撞,负事故同等责任,由于对方车辆有保险,案发后对方在保险公司得到了车辆修理费的全部理赔。保险公司将负有同等责任的邢某某起诉至法院。

镜湖区法院受理案件后,将该案分配给诉前调解中心。不管调解员姚东方打电话还是发短信,邢某某始终不接听、不回复,导致案件迟迟无法进入调解阶段。就在姚东方准备放弃、终止调解时,同办公室的调解员张静建议,先不着急终止调解,再发一个短信试试,说完张静也帮忙编辑短信发给邢某某,但结果还是没有得到回应。

张静的鼓励给了姚东方启发,她决定利用周末再去邢某某的户籍地碰碰运气。于是,姚东方趁周末乘坐公交车来到邢某某户籍地,到达目的地后她再次发送短信,大约十分钟后,一个陌生女子来电话,称自己是邢某某的侄女。至此,事情终于有了转机,邢某某的侄女成了调解员与邢某某沟通的桥梁。两天后,邢某某主动要求加调解员微信,并在微信中告知调解员,两年来自己一直不敢接听陌生电话,生怕事故的另一方来找自己索赔(对方的车子比自己的值钱,而且自己也负有同等责任),万一讲不好要打自己怎么办,于是便躲躲藏藏,一想起这件事内心就像被雾罩住了开心不起来。

调解员在微信中耐心细致地释法析理,最终邢某某明白,该承担的责任是逃避不掉的。经过几番沟通,邢某某最终决定面对、解决问题。调解员与双方反复沟通协调,最终该起纠纷得到了圆满化解,于是便出现了文中开头那一幕。

近年以来,镜湖区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密织多元解纷网格,陆续聘任驻院特邀调解员9人,助力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让小纠纷尽早处置,让小问题尽快处理,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温度。

中国法院网2022-10-27

 

 

杭州市下城区法院:强化诉前调解 打造多元解纷共同体 文章下载

杭州市下城区法院:强化诉前调解 打造多元解纷共同体

近年来,杭州市下城区法院坚持聚共识、聚合力,紧紧围绕“线上线下并行、集约集成集中”的工作思路,借力智慧法院建设,以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和社区“微法庭”为平台,以构建多渠道的便捷化矛盾预防化解网络为动力,以打造多层次阶梯式纠纷解决体系为核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不断走上新台阶,诉前调解不断取得新成效。

特邀调解员使出“绣花功夫”

“千言万语,汇成两个字:感谢!”近日,一起离婚纠纷的原告给下城区法院特邀调解员潘美华送上锦旗。该案已圆满结案,协议上短短几行字的背后,是法院和调解员长达3个月的不懈努力。

此前,法院办理此案时发现,该案的丈夫铁了心要离婚,妻子却“打死”不离。鉴于直接判决的效果恐怕不会太好,法院将该起纠纷第一时间“匹配”给了擅长调解婚姻家庭纠纷的特邀调解员潘美华。“潘老师比较擅长做‘绣花功夫’,可以让她试试。”

案件调解正值疫情防控期,潘美华一直和原、被告保持沟通,有时候不谈案子,只聊心事。一段时间下来,双方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随后,争议焦点落在了房产分割上,法官综合分析双方证据,从法律角度给出指导意见,潘美华也搜集了类似判例,帮助双方理性分析,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下城区法院立案庭庭长吴昊对此感触不少:“我们的特邀调解员队伍藏龙卧虎,调解员们有各自专长的领域,加上法官的专业指导,调解往往能取得不错效果。”今年以来,该院已诉前调解纠纷近5000件,一审民商事案件收案同比下降8.04%。

法官助理践行“工匠精神”

在法官助理王仕林的调解生涯中,还是第一次碰到原告给被告送锦旗的事情,这和他发扬“工匠精神”坚持不懈地尽心调和是分不开的。

此前,上海的周女士在杭州下城区某珠宝商行选购了一串红宝石吊坠,折后价8000余元。没想到1个月之后,该珠宝商行却联系周女士称,因为员工疏忽,他们误将价值近8万元的吊坠,当做周女士选购的那款吊坠,交付给她。

为此,珠宝商行的工作人员提出了珠宝鉴定、退款退货、打折补差价等多种解决方案,但小心谨慎的周女士始终将信将疑。见周女士迟迟不表态,珠宝商行误以为她是有意刁难,便起诉到了下城区法院。

期间,周女士对调解员打去的电话也心存怀疑,不同意到杭州当面调解。这更是加深了珠宝商行对她的误解,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为了打消周女士的顾虑,法官助理王仕林首先借助浙江法院12368短信平台,向她发送短信,表明法院工作人员身份,并通过电子送达方式向她送达珠宝商行起诉材料;然后邀请珠宝商行的代理律师和周女士进行网上调解。

在沟通中,王仕林充分考虑双方心情,没有过分强调“重大误解”“过失责任承担”等法理,而是将心比心,从拾金不昧的好人好事、诚信经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角度,打开了周女士的心结,也消除了珠宝商行对周女士的误解。

培训指导练就“穿石本领”

同学问我借了钱不还怎么办?租客拖欠房租不肯付怎么办?邻居家的狗把我咬伤后不管了怎么办?……面对这些调解中经常碰到的法律问题,下城区法院定期组织调解员、社区网格员参加集中培训,围绕浙江ODR“一码解纠纷”、移动微法院、中国庭审公开网等平台,向调解员、网格员传授调解“秘籍”,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和调解能力。今年以来,该院已组织培训200余人次。

此外,下城区法院组织“微法庭”联络员,参加民法典线上培训,针对老百姓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法律纠纷“以案说法”,提升“微法庭”联络员的法律知识储备;调配员额法官、法官助理组成速裁团队,加强调解指导与司法确认力度,以“平台+类案+调解”模式,推动诉前调解队伍水平提升。

下城区法院2020-11-26

 

 

中山 诉前调解:用温情化解纠纷 文章下载

中山 诉前调解:用温情化解纠纷

近年来,中山市两级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坚决贯彻“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为民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有针对性地健全诉前联调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近日,中山市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调解员刘小飞,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动报酬纠纷系列案,受到当事人好评。李某等7人分别在中山某灯饰公司任焊工、磨工、门市销售、设计等职位,后来,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员工劳动报酬,员工多次催促后拒不支付,经劳动仲裁后,李某等7人将该灯饰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8万余元。

调解员刘小飞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与7名当事人见面。诉讼代表人也当场向调解员阐释了他们的担忧:“我们之前也和公司签订过劳动调解协议,但最后也没有得到履行,这次的调解不知道会不会有效果。”

“现在的司法确认程序是有一套完整的法律规定进行保障的,是真正的零成本、速度快、效力高。”调解员耐心地向当事人介绍司法确认程序。

经过与劳资双方的多次协调沟通,该灯饰公司老板最终承认存在工资拖欠情况,并同意参与调解,在调解中,双方达成了一致方案,签订调解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该系列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什么是诉前调解?

诉前调解,是指对于当事人提起诉讼的纠纷案件在立案前的案件,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调解方式解决纷争,化解矛盾。人民法院邀请根植于基层、熟悉乡土民情的调解员进行调解,用兼顾法理情的方式化解矛盾,将有利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独特作用。网上调解更可以实现时间和空间的突破,为当事人提供实在的便利。

为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深入开展,中山法院不断优化人民法院诉讼服务,深化“一站式”诉讼服务和多元解纷,推进诉讼服务更大程度便民利民惠民。

彭红是一名退休职员,同时还是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的特邀调解员和人民陪审员。2020年9月16日任职调解员工作以来,她已办理案件598件,调解成功190件,调解率为31.77%。

今年1-8月,中山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调解超市”诉前调处各类纠纷6073余件,以方便快捷、形式灵活、诉讼成本低等优点,赢得了群众的好口碑。

中山法院网2021-09-10

 

 

伊川法院诉前调解中心: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让当事人省时又省力! 文章下载

伊川法院诉前调解中心: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让当事人省时又省力!

10月12日,负责诉前调解中心的许少锋收到了当事人送来的一面锦旗,上面“执法为民、尽职尽责”八个大字十分醒目。“这面锦旗是对法院的认可和鼓励”,他说,“诉前调解这种低成本、效率高、促共赢的解纷方式,切实为群众减少诉累。

今年1月初,诉调中心调解员薛怀军同志接到吴某与马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考虑到两人多年的友情,为尽快消除矛盾隔阂,薛怀军同志一方面对马某反复释法明理,耐心劝导;另一方面从人情世故出发,指出被告的过错,朋友出于情谊将钱借给你,为你解了难处,你应心怀感恩,而不是闹到现在这个地步。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分三批偿还借款二万元。协议签定后,马某积极履行协议,并提前两个月将借款全部清偿完毕。两人也和好如初,双方都都对伊川法院调解中心的工作表示非常满意。

为推进诉讼与非诉讼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诉前调解中心紧扣“诉前”环节,对诉至法院的纠纷进行适当分流,对劳动争议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等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民商事案件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将纠纷化解在登记立案前。目前,伊川法院诉前调解中心组建由1名员额法官、6名专职调解员、2名书记员构成的调解队伍。据统计,今年截至9月30日,诉前调解收案750件,办结683件,调解成功447件,成功率59.6%。

诉前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最大限度降低群众解纷成本。

一般民商事案件诉讼时长为三个月到半年不等,但在诉前调解中心,诉前调解期限一般不超过30天,最快的只需要半个月,大大提高解纷效率。

对于调解员来说,调解协议达成不是终极目标,案结事了,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冲突才是根本。因此,诉前调解以其协商性强、对抗性弱、灵活度高的特点深受群众好评。有利于修复和维护人际关系,促进合作共赢。

许少锋表示:“接下来,我们将继续深化诉前调解,借助“互联网+”技术,加大信息技术在调解工作中的应用力度,提升调解员专业素养,将诉前调解中心建设与“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相结合,不断满足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  

伊川法院2020-12-01

 

 

济阳区人民法院发挥诉前调解作用 助力快速解分止争 文章下载

济阳区人民法院发挥诉前调解作用 助力快速解分止争

近年来,济阳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成立由速裁法官和人民调解员共同组成办案团队,实施“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工作模式,着力打造程序质量最优、诉讼耗时最少、解纷成本最低的商事纠纷化解新方式。

加强诉前指导,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

加强人民法庭建设,通过送法进村居、进社区、进企业,现场开庭、案件审判等方式加强法律的规范社会行为、引领法治风尚、教育尊法守法等职能作用,强化指导人民调解功能,将11个基层调解组织和25名人民调解员纳入法院管理名册,不断加强对人民调解、特邀调解、行业调解等诉前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力度,帮助基层调解组织提升法律业务水平。

深化司法改革,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作用

开展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制定了《民事速裁团队办案规定》《民事案件分案办法》《诉调对接工作操作规程》《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工作实施意见》《关于与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开展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工作规范,组建了4个速裁法官办案团队,将人民调解员嵌入办案团队,形成了“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人民调解员+书记员”的新的办案模式,所有起诉到法院的案件,除当事人明确不同意调解和不适宜调解外,均登记为“诉前调”案号,由员额法官或者员额法官指导人民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工作。2021年,区人民法院共实质性化解诉前纠纷600余件,超过民商事结案总数的10%。同时,法官对自己承办和指导的案件实施全程调解,努力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减少上诉、执行等衍生案件。2021年以来,民商事案件环比月增幅逐月下降,民商事案件增幅呈下降趋势,截至2022年3月中旬,新收各类案件2478件,同比下降4.58%,诉讼增量控制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强化平台应用,积极发挥信息化助推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8年2月建成了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通过“总对总”的方式对接了8家合作单位。济阳区人民法院现被纳入平台的共有11个调解组织和25名调解员,通过完善考核考评机制,加大补助力度,加强培训指导对调解员进行制度化、规范化的监督管理。调解员在法官指导下积极应用平台有效资源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为当事人提供最便捷、最合适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让人民调解主渠道、主力军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对诉前调解知晓度

充分发挥法院审判案件定止解纷教育引导的作用,通过典型案例发布、送法进村(社区)等方式,加强对多元解纷工作的宣传,明确类型化纠纷的裁判标准,提高人民群众对纠纷结果的预判能力,增强和培育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思维、规则意识,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济阳政法2022-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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